透明的红萝卜

出版社:时代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0-8-1
ISBN:9787538702682
作者:莫言
页数:4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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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节
第02节
第03节
第04节
第0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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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31条)

  •     今天周末,在家洗洗衣服,看看书。早就买了一本,莫言的书,是他去年获得诺贝尔奖之后重新出版发行的,收录了《红高粱》和《透明的红萝卜》。当初因为慕同名电影的大名,先读完了《红高粱》,非常爽辣浓烈。其次再读了一本《蛙》,则有点泥沙俱下的感觉了。《透明的红萝卜》是莫言的成名作,是最早的作品之一,本来没有什么期待的。不料这短篇小说却非常的对我胃口。首先,这书读着亲切。不是《蛙》中类似的时代背景的那种亲切,而是在阅读中不知不觉感受到的亲切。比如语言,小说中人物的语言有非常强的山东方言,对我这山东老乡而言,在阅读中不时得到那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会意感。其次,这本书着力在做的,是细致的描写。景物、心理、状态的描写。读到这样细致贴切,恰如其分的描写,是超出我期待的。莫言后期的生猛海鲜型的小说,可能是受马尔克斯他们影响比较大吧!或者是他自己突破和发展的结果。这部小说,舒张有度,伸展自如。我很喜欢。
  •     莫言说:《透明的红萝卜》是我的作品中最有象征性、最意味深长的一部。那个浑身漆黑、具有超人的忍受痛苦的能力和超人的感受能力的孩子,是我全部小说的灵魂,尽管在后来的小说里,我写了很多的人物,但没有一个人物,比他更贴近我的灵魂。当我第一遍看完小说时不能立刻体会到小说中述说的到底是什么。当我第二遍阅读这篇小说时,我也未能寻觅到他想表达的主题,但我却品尝到了他文字里味道。当我再次仔细体会他文字的瞬间时,我才发现那文字中诉说的人性。莫言的文字注定是要慢慢咀嚼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有点像我们中国文化的爱:含蓄而深沉,你不慢慢咀嚼很难体会到其中的味道,太直白的文字有点像口香糖越嚼越没有味道,而含蓄蕴含着人性的文字则像米饭越嚼越香。好的小说不仅述说优美的故事,更述说着人们深处的灵魂。《透明的红萝卜》用许多未知的疑问拷问我们的心灵,激发我们对人性的解读,从而引导出我们对人生的思考。这无疑也是对一个好的作家最大的回报。发现了书中的疑问,就看懂了书中的人性。第七个桥墩上那个石头缝里藏了什么?黑孩为什么咬菊子?老铁匠为什么要撞小石匠?小铁匠把钻子做坏了,黑孩是什么样的心情?小铁匠被烫时对着老铁匠恶狠狠地笑是为什么?老铁匠在雾中说:记住吧!是什么意思?老铁匠唱的的什么?老铁匠为什么走了?鸭子的话诉说的是什么?老铁匠走了又回来跟黑孩说了什么?黑孩为什么要帮小铁匠?黑孩的衣服是谁买的?黑孩到底在寻找的是什么?
  •     喜欢莫言……这个幻想是那么强大的大娃娃……他的语言是那么生机勃勃,那么仰头走四方,目中无人……说莫言短片很多经典,不像小说,有的滑开了,滑开了读者,远离眼睛。透明是什么呢透明是会唱歌的墙透明是大白日头下的舞蹈的影子透明并非完全看过去,是看过来,让你吃惊,让人欢喜透明的活着,不用照镜子

精彩短评 (总计66条)

  •     文学大师是我最佩服的段子手
  •     
  •     但是没有明白黑孩身上的新衣服和回力鞋是哪来的。。。
  •       前些天,看了一篇莫言在哥伦比亚大学演讲的记录,当时我最大的认识竟然是“写作也是一门手艺,也要琢磨技术。对世界的触觉或是敏锐可能天生,但是传达的动人的确需要磨练乃至练习”。这实在是因为莫言在演讲中说到的两个点打动到我:
      1、通感
      通感实在是一种玄妙的东西,我还记得小时候坐在妈妈的自行车后车座,跟老妈说起,觉得每一个汉字都是有自己的颜色乃至触感的。“柔”是浅淡的暖,摸上去是绒绒的,“锐”是清冷的反光,有点像冬天日光渐褪,却有青灰色的天光反射到窗玻璃,猛地刺一下你的眼。当时老妈很是诧异,却立刻都能感同身受。
      记得之后读过一篇报道,记不真切,说有些人天生通感能力强过他人许多,在阅读文字的时候能够唤醒嗅觉和味觉,聆听音乐的时候更夸张,放佛大量色彩在眼前盘旋,以致目眩。当时很是羡慕,觉得这简直是被赐予的天赋。
      写作其实细想,若要获得读者的共鸣,最重要的是唤醒读者的同感心。人在面对相似的经历,相似的背景环境的时候,这种共鸣更容易被唤醒。但是当你面对的读者可能跟你的生长环境完全不同,你去过的地方他都没去过,你认识的乡亲他一个都不认识,你的那个“东北乡”远的像来自另一个星球,那还应该怎样唤醒共鸣呢?通感实在是很棒的方式。
      哥大的演讲中讲到一个小段子,说莫言”清晰地记得妈妈在院子里捶打野菜的场景,妈妈捶得梆梆作响,一些野菜和汁水溅在妈妈的衣服上,空气里也飘着野菜的苦味。这样一个视觉听觉嗅觉俱全的场景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哥大演讲的原笔录者在这里写下(全面的感官感受——我当时觉得这也正是描写鲜活场景的诀窍之一)的评注,我不能同意更多。
      如果有一种记忆是全民皆有的,那就是触觉、嗅觉、视觉、听觉、味觉五感。用比拟的方式调动你对于五感的记忆,你自然能够同感。而一次调动你多种的感官,让你看到的同时听到,闻到,摸到,甚至尝到,你自然会迅速被拉入场景,带入故事,感受主人公的感受。我印象中的莫言在这方面是做的很好的,但是记不真,所以又把《透明的红萝卜》这一篇翻出来看。
      还记得当年看这一篇的时候,捎带看过一点文学评论,说其中提现了非常明显的”童年视角“,是说这其中很多是孩子的视角,有了变形,夸张和魔幻,今天看是有这么些意思,但是莫言是怎么借给你一个出生在大几十年前,爹出走,娘不在,后娘老虐待的敏感孩子的眼睛呢,靠的就是通感。
      试看这一段:“河水温暖,没到了他的肚脐。裤头湿了,漂起来,围在他的腰间,象一团海蜇皮。他呼呼隆隆淌着水追上去,抓住水桶,逆着水往回走。他把两只胳膊奓煞开、一只手拖着桶,另一只手一下一下划着水。水很硬,顶得他趔趔趄趄。他把身体斜起来,弓着脖子往前用力。好象有一群鱼把他包围了,两条大腿之间有若干温柔的鱼嘴在吻他。他停下来,仔细体会着,但一停住,那种感觉顿时就消逝了。水面忽地一暗,好象鱼群惊惶散开。一走起来,愉快的感觉又出现了,好象鱼儿又聚拢过来。于是他再也不停,半闭着眼睛,向前走啊,走……”
       触觉(温度)、触觉(湿度)+视觉(比喻)、听觉(拟声)、触觉(硬)、视觉(一段描写)、触觉(大段比喻)、视觉(光线)....而其中触觉视觉的感受中又杂糅其他感受的表达方式,实在是让人叹为观止。看完这段,即使没有前因后果,也可以感受到这是一个怎样细腻的孩子,他对外界天生敏感,却不常向外表达,他的环境常是凄凉的,却常能从中寻得生之喜悦。
      我其实不喜欢特别复杂的描写,动用大量技法有时候会让我没有耐心进入。莫言和马尔克斯的作品都曾经给我制造过这种阅读障碍。你需要花时间进入语境。但是你一旦适应这种眼花缭乱的叙述节奏,迸,突然你就懂了他想让你进去的那个环境。
      就通感这点而言,我觉得莫言实在是可以作为表率的,唤醒你的感觉,甚至是多种杂糅交错的感觉,从而唤醒最终的第六感——你对书中环境、书中人物产生的情感。
      
      
      2、细节
      在演讲的问答环节,莫言强调了细节的作用,举了孔乙己的,说到人物塑造的成功以及给大家留下的深刻印象常常靠的都是细节。
      我自己有点体会。前段时间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原意是打发时间,却常常突然被里面一小段的景色描写惊到。还记得其中一段写福尔摩斯和华生在赶往某个调查现场途中,走在空旷的街上,天冷了,靴子踩在街面上的声音变得特别响亮。看到响亮两个字的时候,我自己冬日住校往宿舍赶的经历立马全回来了:冬天的路面会冻的很硬,空气中的成分也放佛不一样,总让人觉得要不很静,要不一个动静就传的很远一样。十九世纪的两位绅士脚着高筒靴,走在冬天的伦敦街头,步声响亮实在是再贴切不过。而因为情节的紧张,这种在无人街头突然放大的声响,甚至能够迅速增加你对故事的投入和你呼吸的频率。
      一个细节,立马带给你十倍文字能够带给你的感受,这依靠的是背后更多的经验,更多的想象,更多对自己记忆的唤醒以及精确的视角选择。
      记得之前有次看《迁徙的鸟》,和@立早 同学讨论,说到其中一个镜头,拍一只鸟单脚独立在一个异常尖耸的顶端,转头看向屏幕,然后漠然地振振翅,转身飞走。说这里面有一种疼痛感。但是怎样表现,是通过镜头的选取来进行的。一部98分钟的纪录片,前后共600多人参与拍摄,历时3年多、耗资4000多万美元,景地遍及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记录胶片长达460多公里,最后切下来的那些镜头,自然打满了导演的烙印。我们看到的是他在观看了无数鸟类镜头,了解了无数鸟类细节,最后选出的最能表达他想法的,他觉得最能触动到大家的那个细节。
      回到莫言,在《透明的红萝卜》里面,细节描写很多。单单提一个细节,黑孩非常看重的桥缝:
       a、“他滑了下来,肚皮上擦破了一大块,渗出一层血珠来。他弯腰抓起一把土,按到肚子上。然后倒退几步,抬起手掌打着眼罩,看着桥墩与桥面相接处那道石缝,他放心了。”
       b、“他坐在姑娘的座位上,不断地扭动着身体,变换着姿势,一直等调整到眼睛跟第七个桥墩上那条石缝成一条直线时,才稳稳地坐住,双眼紧盯着石缝里那个东西……”
       c、“第七个桥墩前,他解下手绢用口叼着,费力地爬上去,把手绢塞到石缝里……”
       d、“黑孩偷觑着第七个桥墩上的石缝,心里忐忑不安。”
      四次描写桥缝,不断强调这个细小的位置,也不断拉升观者的好奇心。那里面到底是什么?黑孩为什么不安?而随着黑孩把菊子的手帕塞进石缝,这个“实施掩藏”的细节却放佛突然向观者释放了这个寡言孩子的内心。
      当然,文章的名字,那颗透明的红萝卜,本身就是这篇文章中最重要也最光耀夺目的细节。
      迟子建曾经说过,作家需要先在脑中构建出一个世界,小说只是将这个世界中的一小部分截取展现出来,而其实你的构建远多于写出来的。放到细节的选取上一样合适。
      
      
      3、一些其他的
      关于莫言的获奖,首先我觉得炸弹奖被大家看的太重了。感觉有点类似对奥运金牌的关注,是一种被压制之后民族自尊心的反弹,它就是个奖,写的好不好还不是读者说的算。
      另外,作为国际性奖项,翻译对原文意思的传达在其中所占的作用必然很大。而我认为正是因为莫言的作品隐含的文化背景、政治背景、成长经历较少,且善于采用以上两点,所以莫言的作品有很小的翻译缺失,因为他写的是共通的情感,用的是共通的表达方式,也自然会降低翻译之中带来的信息损耗。这的确在评比中更加占便宜。
      
  •     @哀痛者
    谢谢喜欢~
    我感觉这篇小说没啥看懂没看懂的,享受一下当时的情绪就可以了,莫言不是自己也不知道那个红萝卜是啥象征么
  •     令人读一眼就无法自拔的文字 情不自禁跟着傻笑 村庄和人物的每一个细节都在眼前清清楚楚
  •     较为抽象晦涩的一篇中短篇小说,符合了后现代作品中的特征,没有一个明确的主旨指向,但是并不妨碍读者从多角度进行解读。莫言自己也坦言这篇文章是最初从梦境中一个模糊的意向开始构思,决定了整个小说带有梦幻特色的恍惚迷离之感。红萝卜是一个意向,但是它象征了什么?代表了什么?也许我并不是这部作品的期待读者,我弄不明白。
  •     人物刻画得最直白也是最好的大概就是刘太阳了吧,一句:“舒服死你们这些狗日的”把这个村头儿的直与俗一语道出。小铁匠都还立体点,老铁匠的时不时插入歌声就很尴尬了,现在读来相当刻意,其试图营造的悲壮凄凉基调还欠太多。黑孩是村中异样的存在,他眼中看到的是不同的世界,美好又荒谬;这篇写他意识流的部分是最精彩的,也是莫言试图琢磨引入的西方现代手法,但确实能看出还不成熟
  •     赫赫有名的作品,没读出什么味道,读完了
  •     把我的孤独给扔开吧
  •       看过莫言在香港某个大学的讲座,我明白这短短的文章里蕴含的是最朴实无华的愿望:那个动荡年代里做一个动物最基本的渴望。看过一次红高粱,那种在高粱地里野合的激情,那刀架在脖子上还饮尽十八里红的激情:对食物对性的基本渴望是我看到的生动的情感。这两部作品又有着一些相似,都体现着莫言对那个时代那个地区人的观察与揣摩,黑孩儿自始至终不说话,新娘子穿着红色的嫁衣被抬到高粱地里也是一言不发,那些没有话的场景总是令人深思他们是如何思考的。我揣测,黑孩儿的不语是因为习惯了厌倦了世界的残酷,即使说出来也不会改变,何苦还要说出来。新娘子则也是被巨大的痛苦蒙住,似乎任何灾难或是突如其来的改变都不会惊起波澜。深刻的痛苦,反复的蹂躏,是生活让他们无语的原因,而这种麻木刚好与基本的渴望产生鲜明的对比。高声唱起喝了咱的酒,用力淌着水走进小溪寻找失踪的萝卜,这些激情唤起生命力,让他们抗拒着生活的暗淡与凄凉,寻找石缝间的光亮。生存,欲望,是一切一切的原动力,是活着的原因。你可以在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时候说起你的伟大梦想,但当你离开这个社会需要自耕自立的时候,梦想抵不过一根胡萝卜,我想这归源的思考生动地刻化了人性之中难以逃避的共同点。讲座中也是这样说的,莫言写作的动力全是为了生存,顿顿吃上饺子。
  •     描写与一些场景有意思
  •        莫言说:《透明的红萝卜》是我的作品中最有象征性、最意味深长的一部。那个浑身漆黑、具有超人的忍受痛苦的能力和超人的感受能力的孩子,是我全部小说的灵魂,尽管在后来的小说里,我写了很多的人物,但没有一个人物,比他更贴近我的灵魂。
      
       当我第一遍看完小说时不能立刻体会到小说中述说的到底是什么。当我第二遍阅读这篇小说时,我也未能寻觅到他想表达的主题,但我却品尝到了他文字里味道。当我再次仔细体会他文字的瞬间时,我才发现那文字中诉说的人性。莫言的文字注定是要慢慢咀嚼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有点像我们中国文化的爱:含蓄而深沉,你不慢慢咀嚼很难体会到其中的味道,太直白的文字有点像口香糖越嚼越没有味道,而含蓄蕴含着人性的文字则像米饭越嚼越香。
      
       好的小说不仅述说优美的故事,更述说着人们深处的灵魂。《透明的红萝卜》用许多未知的疑问拷问我们的心灵,激发我们对人性的解读,从而引导出我们对人生的思考。这无疑也是对一个好的作家最大的回报。
      
      发现了书中的疑问,就看懂了书中的人性。
      
      第七个桥墩上那个石头缝里藏了什么?
      黑孩为什么咬菊子?
      老铁匠为什么要撞小石匠?
      小铁匠把钻子做坏了,黑孩是什么样的心情?
      小铁匠被烫时对着老铁匠恶狠狠地笑是为什么?
      老铁匠在雾中说:记住吧!是什么意思?
      老铁匠唱的的什么?
      老铁匠为什么走了?鸭子的话诉说的是什么?
      老铁匠走了又回来跟黑孩说了什么?
      黑孩为什么要帮小铁匠?
      黑孩的衣服是谁买的?
      黑孩到底在寻找的是什么?
      
      
      
      
  •       今天周末,在家洗洗衣服,看看书。早就买了一本,莫言的书,是他去年获得诺贝尔奖之后重新出版发行的,收录了《红高粱》和《透明的红萝卜》。当初因为慕同名电影的大名,先读完了《红高粱》,非常爽辣浓烈。其次再读了一本《蛙》,则有点泥沙俱下的感觉了。
      
      《透明的红萝卜》是莫言的成名作,是最早的作品之一,本来没有什么期待的。不料这短篇小说却非常的对我胃口。
      
      首先,这书读着亲切。不是《蛙》中类似的时代背景的那种亲切,而是在阅读中不知不觉感受到的亲切。比如语言,小说中人物的语言有非常强的山东方言,对我这山东老乡而言,在阅读中不时得到那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会意感。
      
      其次,这本书着力在做的,是细致的描写。景物、心理、状态的描写。读到这样细致贴切,恰如其分的描写,是超出我期待的。莫言后期的生猛海鲜型的小说,可能是受马尔克斯他们影响比较大吧!或者是他自己突破和发展的结果。
      
      这部小说,舒张有度,伸展自如。我很喜欢。
      
  •     黑孩的梦呓
  •     写得很好,很有代入感。尽管并不生活在那个年代,但有种谜一样的感同身受。
  •     看大的最好的总结~
  •     齐白石大师曾说,秒在似与不似之间。这是一部很成功的作品,给读者表现了一个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倔强的生命的命运。
  •     有时候要运用技巧才能达到一些预期的效果,可是技巧运用的完美状态却需要无意识的自然表现,学了技巧,熟练之后努力忘掉?哈哈
  •     @apoka 其实有的时候觉得写作技法与表达情感的关系跟唱歌有点像,只是不断运用技法而忘掉真诚未免成为不诚恳的炫技派,反而难以触动别人;但是只凭借天赋去表达、从未追求更深入的表现力,是不是也是一种对自己的地要求呢?
  •     有妈的孩纸是个宝,没妈的孩纸是个草!黑孩的命运有点悲惨,好奇最后黑孩怎样了?所以,作者最终要表达的是啥?
  •     那个黑孩 在眼前 却又不在眼前
  •     心情不佳 加之阅读能力有限 阅读起来味如嚼蜡 可能有些没品尝出其味
  •     孩子的视野都是放大镜,《呼兰河传》是被放大的悲,《透明的胡萝卜》是被放大的美。
  •     都是简单的文字 我怎么就读起来这么累呢
  •     黑孩就是莫言吧
  •     看得揪心
  •     红萝卜晶莹透明,玲珑剔透。透明的、金色的外壳里苞孕着活泼的银色液体。红萝卜的线条流畅优美,从美丽的弧线上泛出一圈金色的光芒。光芒有长有短,长的如麦芒,短的如睫毛,全是金色。。。
  •     透明的红萝卜就是金灿灿的梦想啊
  •     描写力很好
  •     对黑孩的行为有点理解无能
  •     行走在人生的茫茫冬夜,四下一片惨白,温情的,冷漠的,都镀着一层凄凉的外壳,这样的人会被世界漠视,被鄙弃,被遗忘,不留痕迹,无人记得。
  •     文字很美啊,黑孩的世界还是不太懂
  •          根据拉康的理论,在俄狄浦斯情结的第二阶段:“父亲是在‘禁止’、‘独占’和‘剥夺’过程中发挥作用的,因此他的形象是禁止者、独占者和剥夺者,这些又导致了他对儿童的‘去势’威胁,因此他更是一个‘阉割者’”[杜声锋:《拉康结构主义精神分析学]父辈对于儿童的阉割威胁,在小石匠方面,体现为对菊子的独占、剥夺;在小铁匠方面,体现为对黑孩的阉割去势。
         小石匠处处在显示着对菊子的拥有,在黑孩面前与菊子的亲密动作,使黑孩明白了小石匠才能承担对菊子的占有。自从小石匠将菊子彻底占有后,菊子对黑孩关爱的疏远。而小铁匠也嫉妒黑孩与菊子姑娘的接近,处处为难黑孩,制订“父亲的法规”来使儿童就范。不仅如此,小铁匠还对黑孩进行了象征性的阉割。这与“红萝卜”的象征意义有关。
         从一个层面而言,红萝卜是阳物的象征,是黑孩无意识中一个“小阳物”的隐喻:“光滑的铁砧子上……有一个金色的红萝卜。红萝卜的形状和大小都像一个大个阳梨,还拖着一条长尾巴,尾巴上的根根须须像金色的羊毛。红萝卜晶莹透明,玲珑剔透。透明的、金色的外壳里包蕴着活泼的银色液体。红萝卜的线条流畅优美,从美丽的弧线上泛出一圈金色的光芒……”
         这是儿童的幻想,在他们童年的愿望中渴望长大,“本能地希望自己有成年人一样的身体和器官,这样他就能够真正参与这场爱情的竞争游戏中,他不愿意自己被当作一个孩子来关爱。”[张清华:《介入、见证、一路同行——莫言与中国当代小说的变革》,中国作家,2009(5)]第一次偷红萝卜,菊子将萝卜拿到池子里去洗,却无意中漏掉了一个小萝卜,这是一个母亲对儿童小阳物的忽略。菊子与小石匠在黑暗中暧昧亲昵的动作,是母亲对儿童的宣告:“……只有父亲的男具才能引起她的欲望。”[杜声锋:《拉康结构主义精神分析学]。使得“儿童认为自己就是母亲所欲求的男具对象这一信念收到了彻底的动摇。”[杜声锋:《拉康结构主义精神分析学》]父亲通过占有母亲打破了儿童在俄狄浦斯情结第一阶段的幻想。
  •     2017年第14本。处女作惊艳。虽类型化人物多,然描写闪着金光的透明的红萝卜时竟有丝金阁寺的味道。黑孩敏锐通感描写极佳。而苦难亦尽得其味。某种欲望浅浅漫布于作品中,形成薄膜似得张力。
  •     写的好
    话说透明的红萝卜我没看懂……
  •     文笔不错,但是情节太弱,我不喜欢。考试考到了这个小说,所以我看看…
  •       《透明的红萝卜》讲述着一个没爹疼没妈爱,整天还被继母虐待脏兮兮的小黑孩故事。小石匠看到小黑孩可怜,出于怜悯之心把他带到工地上砸石头,在那儿小黑孩遇见了具有母性光芒的菊子姑娘且产生的某种隐隐的情愫。在小石匠和菊子姑娘的保护下,小黑孩过了段属于这个年纪儿童该有的纯真时光,然而面对小石匠和小铁匠俩人的打架,小黑孩却选择帮助欺负他的小铁匠去打小石匠。小说的结局却是菊子姑娘黯然退场、小铁匠发疯癫痫和小黑孩再次回到赤身裸体处于绝望当中。
       小说中的小黑孩是个内心敏感,渴望关爱的孤独少年,那晶莹透明、玲珑剔透的红萝卜意象代表着他对幸福的憧憬,小黑孩把所有对美好的事物期盼幻想成这颗真真实实的金色物体。(有一个金色的红萝卜。红萝卜的形状和大小都象一个大个阳梨,还拖着一条长尾巴,尾巴上的根根须须象金色的羊毛。红萝卜晶莹透明,玲珑剔透。透明的、金色的外壳里苞孕着活泼的银色液体。红萝卜的线条流畅优美,从美丽的弧线上泛出一圈金色的光芒。光芒有长有短,长的如麦芒,短的如睫毛,全是金色,……)。小黑孩跃入水中追寻萝卜和拔出所有还未成熟萝卜的举动,表现出了小黑孩想要寻求心中的那份期盼和残酷现实的背弃。小说中小黑孩不是个哑巴,然而整篇文章结束了小黑孩却始终没有开口说一句话,从而表现了他对自然事物的敏感和人际关系的漠然。
       小说作者莫言的童年生活与小黑孩的悲惨经历有着共同牵连,儿时的莫言也曾因偷吃一根红萝卜遭受了几百人的批斗,这件事让莫言记忆犹新,也为他今后的写作历程刻下了深深的烙印:孤独、饥饿、压抑、暴力……无一没有在他作品中出现。莫言也正是将小黑孩的形象化身为自己童年的追忆,表达了对故乡高密爱恨交织的情感,和对过去经历过一切的释怀。《透明的红萝卜》运用拉美魔幻主义的手法,形象生动地重现了1985年艰苦的生活和承受着艰苦生活状态下顽强的生命力以及他们对于美好幸福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     居然没有《棋王》的评分高?先后读了这两篇感觉莫言真的高出很多啊,非常喜欢《透明的红萝卜》
  •     据说是莫言早期作品,有种野性的生命力,仿佛本能的呐喊,我喜欢。
  •     我也没看懂想表达的是什么,通感一词确实解了自己的困惑,许多事情确实是天生的,勉强不得!
  •     不太看得懂
  •       读完透明的红萝卜,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黑孩那倔强、沉默到有些过分的性格,从头到尾我都没见黑孩讲过只字片语,也许是对那个冷漠凄凉社会的无声对抗,不屈服于悲惨的身世,像小强一样顽强的活下去。另外读这篇小说,仿佛让我看到了自己的童年,在农村玩耍的场景依稀浮现在自己的脑海里,有了些许共鸣。
  •     确实很难看出作品所要表达的是什么,只是在读的过程中会被感动,那么这就足够了吧。
  •     看的时候很不忍,仿佛面前就有这么一个黑孩,你可怜他,但他不通人性,你又能做什么呢?
  •     “他很惊异很新鲜地看到一根紫红色的头巾轻飘飘地落到黄麻秆上,麻秆上的刺儿挂住了围巾,像挑着一面沉默的旗帜,那件红格儿上衣也落到地上。成片的黄麻像浪潮一样对着他涌过来。他慢慢地站起来,背过身,一种异样的感觉猛烈冲击着他。” 光怪陆离、精彩纷呈的高密县,以及充满着仪式感与色彩感的语言的雏形。
  •       红高粱地里的精灵
      ——莫言小论
      
      
      简介
      
      
      莫言(1955年2月17日- ),原名管谟业,生于山东高密县,中国当代著名作家。香港公开大学荣誉文学博士,青岛科技大学客座教授。1980年代中以乡土作品崛起,充满着“怀乡”以及“怨乡”的复杂情感,被归类为“寻根文学”作家。作品深受魔幻现实主义影响。莫言在小说中构造独特的主观感觉世界,天马行空的叙述,陌生化的处理,塑造神秘超验的对象世界,带有明显的“先锋”色彩。2006年荣登中国作家富豪榜第20位,2007年问鼎中国作家实力榜第1名,2011年凭长篇小说《蛙》获第八届茅盾文学奖,2012年10月11日获得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
      
      
      批评
      
      
      
      备受关注的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10月11日揭晓。瑞典文学院诺贝尔奖评审委员会宣布,中国作家莫言摘获这一奖项。评委会称,莫言的作品“通过幻想与现实、历史视角与社会视角的混合,莫言结合威廉·福克纳与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作品中的因素,创造了一种世界性怀旧,与此同时,也找到了旧式中国文学与语言传统的新出发点。”莫言获奖的消息,引发了中国网民的文化狂欢,议论蜂起,有赞有弹。赞者誉为“文化英雄”、“名至实归”,贬者认为“不配此奖,不够伟大”、“犬儒作家”。文学作品,见仁见智,本是难免。可是不少论者上升到对莫言的人身攻击,令人遗憾。就像前段时间的反日活动,把中国人及中国车打的头破血流。
      
      知道莫言这个人,是看了他的一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中国作家》1985年第2期),写的非常棒。这篇小说以“现代进行时”的描述方式表现农村的现实生活。单纯得几乎一句话就可以概括出来的故事,却被作者写的色彩斑斓,充满声、光、色、影的迷离,展现出强烈的个人风格。“他看到了一幅奇特美丽的图画:光滑的铁砧子。泛着青幽幽蓝幽幽的光。泛着青蓝幽幽光的铁砧子上,有一个金色的红萝卜。红萝卜的形状和大小都象一个大个阳梨,还拖着一条长尾巴,尾巴上的根根须须象金色的羊毛。红萝卜晶莹透明,玲珑剔透。透明的、金色的外壳里苞孕着活泼的银色液体。红萝卜的线条流畅优美,从美丽的弧线上泛出一圈金色的光芒。 ”正如谢有顺所言:“他早期发表的中篇《透明的红萝卜》,我尤为推崇,我觉得这是天外来物般的作品,那种通透的感觉、偏僻的角度、观察小孩的精准,已不可再得。”不过上个世纪80年代,中国涌现了一批才华横溢的作家,譬如余华、苏童、格非、马原、残雪、韩少功、叶兆言、刘震云等等,莫言仅仅只是其中的一位而已。
      
      1986年发表的中篇小说《红高梁》(《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无疑这是篇精彩的小说。以童稚观点回忆“我爷爷”和“我奶奶”的故事,对题材的处理体现出对传统小说叙事的叛逆,以追忆的姿态讲述历史。但这部小说之所以影响巨大,关键在于张艺谋。1988年,张艺谋携导演处女作《红高粱》在柏林电影节上为中国人捧回了第一个金熊奖,正式开始了其辉煌的导演生涯。随着电影不断的得奖,原著作者莫言也成为关注的焦点。或者可以说,电影《红高梁》的成功为作家莫言在24年后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埋下了伏笔。《红高梁》及其系列作品《高粱酒》、《高粱殡》、《狗道》、《奇死》的成功,让莫言成为山东高密乡的代言人。以其生花妙笔创造了一个既写实又迷幻的乡土,他笔下的山东高密,其实只存在他的想象中,那不是历史上或现实里的乡土,而是他凭借着一己的文学壮笔,重新塑造的一个家乡,一个比历史或现实里的家乡,都要更精采更复杂更丰富更迷人的虚构的家乡,一个许多人都能理解认同的奇幻家乡。
      
      说到写作的能力,不少作家能够写出好作品,但不能持续写出好作品。莫言是一个例外,从1985年的开始的《透明的红萝卜》、《红高梁》、《天堂蒜薹之歌》,到1989年的《酒国》,1995年的《丰乳肥臀》,2001年的《檀香刑》,2003年的《四十一炮》,2006年的《生死疲劳》,2009年的《蛙》。莫言一步一个脚印地写出了乡土中国近30年的历史和命运,作品里面饱满的“中国性”让他成为世界文坛的关注焦点。莫言笔下的“高密东北乡”与福克纳笔下的约克纳帕塔法县和马尔克斯笔下的马孔多小镇一样,充满了象征和寓意。吸取欧美文学的创作经验,是中国1980年代那批作家的必经之路。但更为重要的是,中西文学的碰撞,促使莫言“将民间故事、历史和当代时事以魔幻写实手法冶于一炉”,促使他以丰富的想象力,写出富有张力、情感饱满的农村“民间深层经验”,达到了极高的艺术境界。
      
      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看似偶然,其实必然。事实上,近几年来,莫言一直被认为是中国作家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热门人选。1994年获诺贝尔文学奖的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就曾说:“在我之后,亚洲若再有人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话,我想应该是莫言吧!”香港学者许子东曾戏称“莫言符合诺贝尔文学奖的六个幸运号码,” 认为:莫言如果获奖的话,他大致都符合,比方说他是写乡土,《红高粱》是写乡土的,他是现代主义手法的,他一直是写意识流的。他写文革,他从《透明的红萝卜》开始,一直到《蛙》都在写文革。他有好的翻译,葛浩文一直把他的书非常有力的翻译到英文世界去,有很好的海外的支持者。他在海外也获奖,美国现在有个专门给中国文学的奖,叫新人文学奖,奥克拉荷马大学的,第一届评奖我就是评委,那一届的得奖者就是莫言。
      
      作家始终是要靠作品来说话的,作为中国文坛极具才华的一位作家,莫言的小说以异常浓烈的色彩和极具阅读快感的语言渲染出山东高密乡村的隐秘世界,这个世界对读者来说具有触手可及的质感,仿若那一片片灿烂奔放的红高粱地,让人过目难忘,甚至能够闻到其中的泥土气息。莫言建筑了一个与鲁迅、沈从文、赵树理笔下完全不同的乡村,莫言的高密乡充满原始的生命力、野性的思维、对命运无常的悲悯,它触摸到了意识之下巨大的心理冰山;重新发现和复苏了中国民间的文化传统,民间的想象和力量,以一种接近变形的方式展现出来,放荡风流,地气饱满。恰如评论家所言:莫言的写作,才华横溢,想象力奇崛,语言粗砺有力,他是一个精神体量特别大的作家。比起一些作家的精致,莫言的大气、质朴,以及对中国经验的独有表达,是一种气象,宽阔而有精神重量的气象。
      
      作为中国本土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莫言荣耀巨大,责任巨大。承受得多大的诋毁就受得起多大的赞美,人们有理由对莫言期待更多。中国人对诺贝尔文学奖一直抱有纠结的焦虑,莫言的获奖,缓解了中国人对这一奖项的焦虑感;同时提升了国内外对中国文学的关注力。莫言的小说,往往曲折书写并宣泄着乡土中国所深藏的焦灼和不安,它们构成一个纷繁交错的政治空间,以及爱恨交织的情感世界。这种政治空间以乡土世界的身份缓缓展开,自成一统,形成兰波所言的“在别处的生活”,以及保罗·利柯所指出的“不仅仅是现实之外的梦境”,是借文学作品“塑造了一个新现实”本身。譬如虚构的“酒国”以及赞美母性的“丰乳肥臀”。从高行健到莫言,虽然写作的路径与风格不同,其实他们殊途同归,都是在力图创造或发现一个中国。
      
      20世纪是一个不断突破以往既成的小说定义的时代,也就是一个需要不断为小说重新界定,重新立法的时代。从卡夫卡、乔伊斯、福克纳,到博尔赫斯、卡尔维诺,再到罗伯·格里耶,20世纪的小说成了一种最具有先锋性与革命性的形式,也是一种最具可能性的形式。作为当代文学的代表作家莫言,我们应多一些善意的理解,而不是粗暴的否定。面对莫言的写作,我们更应该聆听一下拉美文学大师卡彭特尔的这番话:“当小说不像小说的时候,那就有可能成为伟大的作品,比如像普鲁斯特、卡夫卡和乔伊斯那样——我们的时代,任何一部伟大的小说都是从读者惊讶‘这不是小说’开始的。”
      
      法国《费加罗报》评价莫言时如是说:中国作家莫言结合想象与现实,历史和社会的角度,创造了一个宇宙,它的复杂性让人想起威廉·福克纳和加西亚·马尔克斯。莫言获奖,已是过去时,但中国文学仍在路上。小说家作为我们这个时代的异乡人,以隐秘的文字与奇诡的想象为文学招魂,在流动的笔墨里尽情展露他们(她们)的喜怒哀乐,写下带有个人体温和印记的叙事,不断打击经验世界与想象世界的界限,最终完成了对一个时代的真实书写。一个伟大的时代,需要一些偏激而热情的浪漫书写者用文字为我们写下时代的墓志铭,借以悼念这个非人的世界。世上有一个词叫“江郎才尽”,获奖之后的莫言,我们寄寓更多的期盼。毕竟,获奖只是一次偶然的中断。将写作进行到底,才是每一个写作者的使命。
      
      
  •     真的可以说是出手不凡了
  •     特别想看看小黑孩眼中哪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微妙的声音,神奇的色彩
  •     嘘!嘿嘿嘿,嘿嘿嘿,吃光它!
  •     一个女人和两个男人和一个男孩。
  •     唉看人家写的……这么多年再看真是越看越好……写作太需要天分了
  •     才疏学浅, 场景似乎在我眼前了 人物内心和感情没法理解
  •     莫言的文字是有颜色的,就像《红高粱》里那种承载生命的红,《透明的红萝卜》里就是那一抹朦胧的灰。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抽象又带着一丝奇幻迷离的意味,并不拘于表达某种特定的情感和意义,妙在似与不似之间。
  •     毫无代入感可言,恕我直言,平淡无奇,确实懂不起莫言的文风…食之无味 弃之可惜!
  •     莫大叔得奖以后 我看报道才知道 大叔作品早就被很多国家翻译出版 也受到了部分海外读者的喜欢
    所以得奖也是情理之中 至少墙里开花墙外香
    反过来,国人通过得奖再来慢慢了解他 阅读他 也不错
    莫大叔丰产啊 长篇 中篇 短篇好几十部呢
  •     黑孩惨淡人生,引起对那个年代的遭遇恐慌与难以置信。
  •     才疏学浅!读得费劲!没意思!不喜欢这类小说!但是极其佩服莫言先生,因为我可能在将来的很长的一段时间写不出这类的文字,也没有这样的生活经历。
  •     名篇+作者采访+评论,一饱眼福
  •     看完也感觉没看懂,
    不过那些细节和感受却是真真切切的
    喜欢三七,猫的分析
  •     往往想忘记越努力就越忘不掉,然后技巧变成了一种束缚。莫言在写红萝卜的时候可能不知道自己用的通感,所谓的通感可能是他从自己以前的作品里总结出来的。而作者在写红萝卜的时候可能只是想很好的用文字表达自己,至于什么技巧形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最适合,最能表现作者的。
  •     看完难过,命如草芥的黑孩始终一句话也没说,不知道是不是被继母折磨成了哑巴。小石匠和那个姑娘,好心的人儿啊,小铁匠虽然像坏人,终究也是可怜之人。老铁匠和小铁匠博弈那块,真精彩
  •     扭曲的社会下的扭曲的人格
  •     恋着你刀马娴熟通晓诗书年少英武,跟着你闯荡江湖风餐露宿吃尽了世上千般苦。重读竟觉得有些意思。黑孩,黑孩。
  •     记录
  •     继《红高粱》之后读的莫言的第二个中篇小说。让我困惑的是为什么黑孩在小石匠与小铁匠的搏斗中,他要帮虐待他的小铁匠,而不是一直善待他的小石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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