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骨

出版日期:2014-8
ISBN:9787532153460
作者:[美]杰丝米妮·瓦德
页数:288页

作者简介

在密西西比州墨西哥湾的海岸线上,小镇布斯索瓦正面临飓风来袭。住在小镇上的伊旭一家正为恶劣的天气发愁。伊旭的父亲嗜酒如命,大部分时间不在家里,而且对飓风毫无担忧的心思;伊旭和三个弟弟准备存储食物,可惜家里一贫如洗,实在找不出什么值得储备的粮食;而最近,伊旭的身体又出了状况,呕吐不止——十四岁的她意外怀孕了!弟弟斯基塔的比特犬刚刚生出一窝小狗崽,可是因为没有东西吃,一只只奄奄一息。斯基塔于是从外面偷窃残羹冷炙回来,喂给小狗崽。而兰德尔和朱尼尔两名小弟弟也想努力在这个母亲离世、父亲经常不在、全靠兄弟姐妹互相扶持的大家庭里拥有发言权。
《拾骨》以一家人躲避飓风的十二天为叙事框架,结局极具戏剧张力。在这个缺少关爱的家庭里,孩子们相互照顾、彼此保护,一家人勇敢地迎接明天的到来。小说描绘了家庭之爱、对抗所有困境的团结之力,同时又用哀伤的笔调勾勒了贫瘠乡村的景象——人迹罕至、残酷而禁锢。小说充满诗意、发人深思,揭露现实。《拾骨》获得2011年度美国国家图书奖。

内容概要

黑人女作家杰丝米妮·瓦德(Jesmyn Ward)在美国密西西比州德利斯勒长大,在密歇根大学获得艺术硕士学位。在校期间,她就凭借散文、戏剧、小说赢得过霍普沃德奖。她是斯坦福瓦勒斯·斯蒂格纳写作班的成员,也是密西西比大学客座作家。目前她担任南阿拉巴马大学创意写作学助理教授。
她的第一部作品《哪里疼痛》(Where the Line Bleeds,2008年)曾入选“精要读书俱乐部”(Essence Book Club),也荣获美国图书馆协会黑色党团(BCALA)的文学荣誉奖(Black Caucus of the ALA Honor Award)、弗吉尼亚联邦大学卡贝尔第一小说家奖(VCU Cabell First Novelist Award)和赫斯顿与赖特遗产奖(Hurston/Wright Legacy Award)。
《拾骨》是她的第二部小说,2011年,杰丝米妮·瓦德凭借此部作品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2012年又获得亚历克斯奖(Alex A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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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条)

  •     黄夏/文2011年,美国黑人女作家杰丝米妮•瓦德凭借描写卡特里娜飓风的小说《拾骨》(Salvage The Bones)获得该年度的美国国家图书奖(小说类)。在颁奖现场,瓦德发表了获奖感言:“我知道我要写的是穷人、黑人、南方乡下人的故事……从那些被我们忽视的边缘文化中,可以看到我们的故事具有普遍意义,我们的生活和他们一样忧虑、有趣和重要。这是一部关于我生命的作品。这只是开始。”面对满堂的记者、评委和嘉宾,你不可能从“穷人”、“黑人”“南方乡下人”、“忽视的边缘文化”这类大词中突围而出,而这正是新闻与文学的区别所在。关于2005年席卷并重创美国南方大部地区的卡特里娜飓风,我们从公共媒体、舆论中看到的是因救灾不力而暴露的体制(政治、经济和种族)漏洞,以及大灾大难下各种人性恶的膨胀(部分地区出现民众哄抢、警察持枪打劫的状况),中国国内甚至有部分媒体以此衡量中美两国体制和民情的优劣。但这只是从新闻层面来解读这起重大灾难,文学,我是说好的文学,则必须超脱这个层面而发掘更深层次的东西。《拾骨》迥异于公共层面就这个话题所作的探讨。在这部小说中,“黑人”这个字眼只出现过一次,“白人”出现过三次(均用于表现故事发生地、虚构的密西西比州“荒木镇”的地区人文、人口分布的客观性概况),至于“穷人”、“乡下人”、“忽视的边缘文化”等等则一次也没有出现。杰丝米妮•瓦德显然对这些足够表现政治觉悟的大词兴味索然,她的兴趣可以说是微观性的,也就是以人类学家田野考察的耐心和细致,像纪录片镜头那样去关注一家一室的生活、福祉和痛苦。经由这样的手法,这囿于一隅的邮票般大小的方寸之地,渐渐浮现出沉潜于表象之下的一些东西。这些东西并非单纯到可以用体制优劣、经济贫富,或者人性善恶来定义,它们蕴含着丰富的人文底蕴,牢牢接榫着它们建筑其上的这块土地的“地气”。小说描写了“荒木镇”大洼地黑人社区某个家庭在卡特里娜飓风袭击前后十二天的生活。这家人家的母亲已经去世,父亲克劳德是个酒鬼,叙述主人公“我”、十四岁的伊丝不幸怀上了身孕,十六岁的哥哥斯奇塔驯狗,十七岁的哥哥兰德尔打球,还有一个七岁的弟弟朱尼尔成天淘气犯贱。整本书的故事就在这家人噼噼啪啪地修房子、鬼鬼祟祟地呕吐和尿急(怀孕反应)、驯狗、打球和吵闹中,迎来灾难性的飓风。表面上,这个小说读来就像青春期成长故事一样平淡,也像各种游戏和打闹终究只是小孩子的玩意儿,但其实不是。笔者上文说到的“地气”,才是这本小说真正的主角,它在小说的前十章中,化身为斯奇塔辛苦训练的斗犬琪娜,最后两章则化身为卡特里娜飓风。小说一多半的篇幅是围绕斯奇塔养狗、驯狗、斗狗、搭狗窝、给狗洗澡、除菌灭虱、打预防针展开的,为打预防针斯奇塔还领着兄弟姐妹和一干朋友犯险偷盗白人的农庄。于是我们就要问,为什么琪娜在这本书中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从经济层面上来看,训练琪娜成为战无不胜的斗犬,可以为斯奇塔支付今后的学费、为兰德尔打进职业篮球队铺路,眼下则可以改善因父亲半失业而造成的家庭窘境。但这还不是全部,远远不是。小说写到斯奇塔不顾兰德尔劝说,坚持琪娜在产后立刻进行斗犬比赛,即使重伤后将危及狗崽的生命(价值六百美元)也在所不惜。为什么?如果我们以一种局外的、成人的、高高在上的、新闻专业的眼光,来看待树林中由十几个男孩组织的斗狗比赛,我们的印象大概就会停留在城市街头青少年那种聚众斗殴的场面,我们会觉得,这些孩子真是既幼稚又无聊啊。但《拾骨》中的这些男孩子却异常严肃认真,并且,作者杰丝米妮•瓦德的描写也是异常严肃认真,没有调侃,没有嘲弄,没有谐谑。可以说,作者以一种自然主义的笔法、巨细靡遗地写出了斗狗比赛的实况:呐喊、撕咬、尘土、鲜血,其残酷堪比书末卡特琳娜飓风掀起的狂风巨浪。也就是说,作者和她笔下的男孩子们,都将斗狗视作事关生死的大事,因为斗狗的结果将重新调整本地黑人青少年复杂多面的力量平衡(并影响至他们的成年时期),就如森林部落的印第安人通过某些仪式划定势力范围,牵涉的不仅是生死,还有尊严、荣辱、生计的来源以及日后的命途。由此,我们可以理解到一个事实,即人与其所寓居的土地之间,存在一种相互影响、相互牵制的关系。斯奇塔在嘴里练刀片也好,“我”想方设法打掉腹中的胎儿也好,或者父亲时不时把自己灌得半死也罢,与其说出自一种幼稚的孩子气,或者甜腻腻的“美国梦”的失落,毋宁说是这片土地自然生成的结果。它塑造了人的骨头、血肉、性格和心灵,它的起始源远流长,不是单一的、某个历史阶段中的种族和经济问题所能解答,这也是《拾骨》从来不探讨这些问题的原因所在。美国生理学教授、作家贾雷德•戴蒙德在其《枪炮、病菌与钢铁》中谈到,公元十世纪前后,北美曾出现过该地区最繁荣的印第安社会——密西西比文化——也就是《拾骨》的故事所在地。但随着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和欧洲人大量涌入,密西西比文化迅速瓦解凋零,这片土地遂以殖民、屠杀、暴力、压迫、种族主义贯穿历史始终,直至20世纪。人要在这片暗黑国土上生存和繁衍,就不得不在后代的基因中烙上殖民、屠杀、暴力、压迫、种族主义的印记。即使在结束了苦难历史的21世纪,这种基因作为一种生存本能,仍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拾骨》中写到这样一个场景,荒木镇的老少居民为了对付平时的暴雨、停电、飓风、洪水之类的自然灾害,就如同在物质上囤积足够的食物和水那样,也在人性中储存着野蛮和暴力,一俟公共医疗、救济、卫生、食品和安全保障在突发性灾难中全线崩溃,可以像“变现”那样用来应付丛林法则下的生存急需。因而,这本小说也与其他一些描写灾难的小说存在本质上的区别。如英国作家威廉•戈尔丁《蝇王》写核战争打响,在无人岛避难的一群小孩子从现代人蜕化到原始人(作为对《鲁滨逊漂流记》的反讽),葡萄牙作家若泽•萨拉马戈《失明症漫记》写致盲白色瘟疫席卷全国又使人性中存在的恶大爆发。这两本小说都着眼于一场灾难之后人性和体制的失调和崩坏,作为寓言它们自有针对人类社会普适性的批判价值,但它们均存在着一种关于人性本恶的理念先行的味道,割裂了环境与人的历史性联系,或者,在这种历史联系上,它们的描述付之阙如,进而使文本变得抽象而不是可感。而在《拾骨》中,卡特里娜飓风只在最后两章出现,前十章中,我们可以看到这种历史性联系,正是通过孩子们的斗狗、吵闹、打架,以及琪娜监守自盗偷袭自家养的母鸡,而母鸡则狡猾到把蛋生在人们找不到的旮旮旯旯等“闲笔”中表现出来的。于是,我们就可以理解《拾骨》中那么多同时融入了爱情与仇恨、性与暴力、创造与毁灭的辩证性的紧张对峙。我们也可以理解书中最大的隐喻,关于两个“母亲”的描述是如何使小说的张力绷紧到极致、又不至于彻底断线。其中一个“母亲”是以琪娜和卡特里娜飓风为代表的自然之母,这个母亲只信奉“自然选择”,没有任何人性色彩:“她是一位残忍的母亲,将我们的血肉骗去,却让我们活下来,让我们活得像刚出生的婴儿,赤裸迷茫……直到下一位嗜血的母亲伸出巨大而无情的双手,来到我们面前。”第二位“母亲”是孩子们的生母,只活在他们的记忆中,作为一个幕后的、人性的存在,将貌合神离的家人收掇在一块儿,维系着基本的也是残存的爱。此外,作者还引入希腊神话中的美狄亚作为自然之母的拟人化外延:美狄亚爱上并帮助伊阿宋夺取金羊毛,在遭到伊阿宋背叛后杀死与他生下的孩子后绝尘而去。《拾骨》人性之光的或明或暗,即在于作者笔下的人物都是这两个“母亲”的孩子,他们在两个“母亲”之间反复挣扎和徘徊,“我”受美狄亚故事的吸引进而计划杀死腹中的胎儿,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小说最虐心的情节。这里需要提一笔的是,美狄亚的故事后来在20世纪被一步步解为女性主义觉醒的符号。但在本书中,就如种族话题,女权被消解在了关于天地、社会与人伦三位一体的叙述中。如果单列出女权,它就仅仅是又一个肤浅造作的“大词”而已。《拾骨》叙述角度疏离,语言冷峻、硬朗,其电报般的干脆、利落、简洁近似海明威,情感克制而不作多余的渲染,甚至时不时带点儿黑色幽默,又似科马克•麦卡锡。如果从表现内容来看,本书可归入以福克纳为代表的美国“南方文学”,只是在“南方文学”特有的溽热、黑暗、冷酷、狂乱之下,《拾骨》又多了一分难得的温馨。小说最后,一家人齐心协力战胜飓风存活了下来,我们可以预期,这片土地在经历了这一切之后,也会把除暴力和血腥之外的爱与信任,作为烙上灵魂的基因遗传给它所养育的人,世世代代,永不泯灭。

精彩短评 (总计11条)

  •     诗化的黑人小孩生活,一次飓风,前尘往事、现世的一切事端全都牵扯出来了,斯塔奇对伊丝其实是最贴心的。
  •     4章弃。语言平淡,典故刻意,经历吓人,翻译有限。
  •     十二天的故事,松散但却惬意,喜欢斗狗那段。
  •     生活化的场景描写非常棒,整体剧情推进仿佛在一片寂静中逐渐发力,不知道为啥书中反复提及的伊阿宋和美狄亚的故事微妙戳到了我
  •     细致入微的环境描写,漫不经心的家庭琐事交代出每个人物的个性。家人就是这样,平时各忙各的,遇到困难不自觉的团结在一起,彼此温暖
  •     非常小说化的小说,无论情节还是对话,都深深透露着剧情婉转和烘托着一星半点的闷闷气氛,全文找不到核心骨,以及最后用“浪漫”形式虚化的结尾, 一直在等故事最后的升华,但它没有。
  •     感觉故事发生地在非洲,而根本不会在美国。再一次应证,美国不是所有人的天堂。
  •     3.5情节一般般,但是这个作家刻画的很细腻,希望她以后写出更棒的作品。
  •     主题不错,尤其是亲情刻画的细水流长的。但是情节不突出,内容也不突出,语言也没有自己鲜明的特色。读《弗洛伦萨的神女》的时候,想象力、情节以及语言都非常具有鲜明感。太平淡。
  •     "你打算做什么" "活着" 怎样让生活有些意义,大抵是遇上有挑战的事吧,一起齐心协力的去做,全身心的投入,满足感油然而生
  •     作者通篇一直在刻画贫穷:斗狗、篮球训练营所占的生活比重,主人公及周遭“乡村气”十足的价值观,乃至几乎形成一种语言风格的童稚的譬喻。让这个笼罩在飓风将至的背景下的故事,竟俨乎其然地形成了一种“纯真”的仪轨。飓风卡特里娜直到第十一章才姗姗来迟,其狞厉一举打破全书的熟惯氛围和近乎纯真的贫穷,形成一股意料外的张力,开示了某种纠合着家庭与爱的,较飓风更令人震怖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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