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多伦多

出版社:中国出版集团,东方出版中心
出版日期:2007年1月1日
ISBN:9787801865168
作者:吴长缨
页数:235 页页

作者简介

北美网上最热的华人移民小说,人性的扭曲与变态,生活的残酷与诗意。  活在遥远的多伦多,是不是就活在了离天堂比较近的天边?  本书讲述当代华人在加拿大的艰难的移民生活。主人公在多伦多遇见了他生命中的三个女人,异性兄弟、爱情天使、神秘女人,与她们演绎了一场情感而离奇的故事。在繁华冷瘼的异乡,友情与爱情,感动与狂乱,内心的坚持,欲望的追逐,使人们移了“民”,更移了“魄”。人性的扭曲与变态,究竟是因为生活残酷的诗意,还是因为诗意的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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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条)

  •     年轻时候的岁月要么是残酷的要么是梦幻的。就像一种自习室楼前的不知名的花,浓烈的香气总是让我在走过的瞬间有短暂的眩晕。真实。强烈。书中的人物之间似乎总有一点点戏谑的情节,没有人假正经没有人真小人,一切看起来好像剥离了时间地点的后现代戏剧,可以是“活在任何地方”,但又有一种真实的异乡的孤独感深深地植入其中。一男多女的情节看起来司空见惯,但在作者笔下却又很多的不同之处。如果硬要分类,其实也无非精神伴侣,XO伙伴,抑或两者兼而有之。石头是完全的精神伴侣,我可以看出作者一直在强调是兄妹但实际恰恰说明他也在说服自己只是兄妹。眉是对于往事的不舍造成的一种情结。灰衣是孤独的结果。w是对于现实的不甘心。一个人一面镜子。标榜自己是文艺青年的作者其实骨子里有很多面。也难怪,最后有谁能完全向现实妥协?

精彩短评 (总计6条)

  •     ShH。
  •       我写过一首诗,叫《岁月的朋友》。这首诗现已遗失。但仍然记得开头的一句:这样微弱的海,我们替它造船。
      仍然记得写这首诗的时候,思维的弦上站着吴长缨。一个在冬日的舞台上表演魔术的人。曾经,我们怀抱各自的兽,为苍茫岁月演奏。
      现在,他越过太平洋,在一个叫山茱路的地方住下。当太阳晒红了他的枫叶,同一颗太阳落到我的窗下。
      
      小说家吴长缨就是诗人蓝天。若干年前,他的世界没有门牌号码。他的世界是一首诗,孤独地爬过了他,并被瓦解。一千零一夜的某一夜,他开始用小说抚慰岁月。
      第一篇小说很短。说的是一匹马,它的路途和爱情。那时候,吴长缨住在临时租用的屋内,楼底下是一个菜场。在世俗的嘈杂声中他的居所显得荒凉。但是有一天,两个持刀的人来到他的面前,把他逼向生命的角落。
      南京总统府一带,吴长缨熟悉的房屋和街道已经像日子一样被推翻,代之以玻璃幕墙的商务大厦和宽大的花坛。天空突然被撑得很高,令人生疑。我还是喜欢那些低矮的民居。某一扇漏风的窗后,吴长缨摘下墙上的吉他,唱起了昙花:我要骄傲地宣布,这世界我曾经来过。
      
      更早的时候,在南京大学,吴长缨从临街的一排宿舍走出来,手里握着一卷诗。他准确无误地走进另一间宿舍,把诗读给我听。他的语调维持在同一条线上,目光也是,多余的手势也是。很快就熄灯了,我们在深秋的校园里行走,踏着被月光打湿的落叶。
      写诗的桌上总是堆满毫无用处的物件,把梦想着成为诗人的头颅淹没在阴影里。春天快来的时候,桌子被清理干净了,上面放着金鱼缸。吴长缨说,他们宿舍里的七个人养了七条金鱼,每个人都是鱼的主人。没几天,一条鱼死了;又过了几天,那条鱼的主人,一个面容谦虚、有轻微足疾的同学也死了。
      
      离开南京之后,吴长缨去了青岛。贝壳里有海、沙子和月光。重返南京时,他带来了自己打印的几部诗集。直到今天,我依然认为那是罕见的诗歌。
      在编辑纯文学文库的那年冬天,吴长缨借居于南京大学一间阴暗的宿舍。他总是半夜爬起,点上蜡烛。当烛火被风吹得一闪一闪时,他无比激动,仿佛和这个世界诀别的时刻到来了。事实上,在完成长诗《自然的王》的那天黎明,吴长缨吐出了像曙光一样鲜红的血。
      也就是在那样微薄的一天,一位女性来到他的身旁,成了他的妻子。他在那本诗的自序中说:那些年轻的野兽总是在我快要倒下时叫我的名字。
      
      吴长缨是在珠海开始创作长篇小说的。一篇是《欲望船》,一篇《爱情是狗娘》,一篇是《南京我的夜生活》。
      某一天,他在情侣路旁的公用电话亭给我打电话,说他即将移民加拿大。之后我们失去了联系。前不久,我读到他的《活在多伦多》,才知道这些年他的艰难和顽强。交谈中,我感到了他的成熟和深度。
      
      很长一段时间,我像缴械一般放弃了写作。在上海,没有人知道我曾经献身于文学。但是在夜深人静之时,或者在午后空阔的时辰下,我会想起吴长缨说过的那句话。他说我们所要考虑的不是以什么理由介入这个世界,而是以什么身份离开这个世界。这样的时候,在这颗悲伤的星球上,我披衣坐起,重燃烛火和诗歌。原来,逝去的岁月一直在寻找它们的主人。
      
  •     谢谢你的长篇评论
  •     生活在哪里都一样,重要的是跟谁一起生活!
  •        我是在图书馆看到这本书的,蓝色封皮,上面有个沙漏,象征着一点一点摧残着我们生活的时间。
       小说中主要讲述了一种移民生活,在移民大潮流下,作家老鱼卖掉在珠海的房子,带着两幅画,揣着不算多不算少的钱,只身去了加拿大的多伦多。一个离了婚的中年男作家,移民了,在多伦多活着。他在书的开头说“早安,多伦多;早安,安大略湖”时,不知道为什么,我当时觉得热泪盈眶,在小说中,老鱼种花种草,买房,做爱,聊天,网恋,坐地铁,每天从听火车飞驰而过的声音中寻找仅有的一点享受,每天干着几个不同的体力活,并在晚上趴在电脑前敲打着文字,他说艺术是个只肯在晚上才被想起的事,艺术是一件遥远的事。书的内容,刚开始觉得看着基调很沉闷,很压抑,是一种惯常的移民生活,但是看过之后,觉得有一种生活的韧性埋藏在里面。
       书中的女主人公有好几个:石头,W,灰衣,眉丽,代表了不同的女性思维,很有深度和广度,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乏陈可新,爱人此起彼伏的社会里,她们都沉闷而愉悦地活着,在老去或者还没老去的年纪里同自己的青春,情感还有睿智赌了一把。石头,是一种类似坚强的感觉。主人公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石头,她就站在离我很近的地方,安静地看着我,默不作声,然后转身离开,然后我看到老鱼追了出去。
       灰衣,我也喜欢,她是个独特的女人,妩媚,冷漠而清新。她们都是赢家,但她们又都输了。老鱼,也输了,走在多伦多的路上,老鱼觉得很温暖,因为多伦多的夏天很美丽,有着各种黄的红的绿的色调。看着《活在多伦多》,我觉得很冷,因为我觉得多伦多有一种惯常的冷,因为生活很冷。
       这是一部好的小说。
       吴长缨说他度过了新移民的不适应期,他说他开始喜欢多伦多了,他说他爱多伦多的夏天,而现在正值夏天,很美好。他说小说只是小说,小孩,你要像我在多伦多一样有勇气地活着,不然就太颓废了。他说他只是个曾经的普通写手,他说他淡忘了很多事。我说,你真的成了书中的老鱼,不过,老叔,你现在比老鱼快乐,你终究不是老鱼。
  •     文采很斐然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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