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书评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6-12
ISBN:9787532719112
作者:[英] 奥斯丁
页数:291页

最爱

读中学的时候最喜欢的看的小说。据说奥斯丁和著作《简爱》的作者勃朗特不合,可是这两人的书确同时是我的最爱

爱 就是这样的吧

傲慢与偏见,不正是爱情的所有吗?没有了傲慢,如何让人刻骨;没有了偏见,如何让人铭心。有人说,爱情是暮年时依然为你插花;爱情是相拥彼此的舒心;爱情是全心全意的付出,可是,谁能忘记吵架之后的缠绵,谁能忘记误会全消彼此眼中的光彩,谁又能忘记牵手前那段坎坷的路,有碰撞才有火花,火花才是生命中最珍贵的爱情。而后,向爱情告别吧,因为你拥有了对方。

是个好故事

最近重读了这本书.发现好的小说必须是能体现社会意识的,能让人入戏却不感觉空虚的,就像这本书一样,故事简单但又能让人有各种各样的感受.

女孩子的骄傲有多坚硬的外壳?

女孩子的骄傲有多坚硬的外壳?再骄傲漠然的女孩子,当她全力的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她内心的火焰会融掉它。看完这个电影,突然想到一句话。只有达西先生,可以让她降落。

自身修养压倒一切

早就耳闻这本是女孩子必读的名著之一,怀着一颗好奇的心我去读了,也被温暖的结局感动了,其中看到文中庸俗的妈妈,却有两个清新脱俗,聪明善良,落落大方女儿,不经感慨有的女生会受到家庭的影响但是素质修养优雅这类让人着迷的女性特质还是得靠自己培养的,遇见更好的自己,就不怕遇不见那个对的人。我的梦想Mr right 是达西与宾利的结合体他既有达西先生的内涵,智慧又有宾利先生的儒雅,大方。

如果机缘不巧和

奥斯丁骨子里面是个浪漫的小女人。看看书中的每一段因缘,姐姐主动去了伦敦也见不到情人,但偏偏达西的态度改变后,顺便就挽救了姐夫;妹妹和韦翰私奔也多亏了达西的救济;好友夏洛蒂算是有心计的一个, 可是从来不被奥斯丁看好。她自己呢?要不是嘉纳丁夫妇带她出去溜达,决不会再有和达西相遇的机会了吧。历史会这样被改写,夏洛蒂的生活将是她的翻版,也将是她姐姐的翻版,也可能教育一下妹妹们,妹妹们或许能嫁得和她们一样体面。她看待姐姐,觉得她是优秀的,足够吸引人的,轮到跌入情网的自己,不免也自卑自弃起来。女人家主动是没有家教的表现,而主动吸引的却不是体面地对象则是愚蠢的表现。不主动出击的后果,奥斯丁最终看明白了吧。

班内特先生VS陶渊明

很难言说我对于班内特先生的情感,一开始阅读《傲慢与偏见》,我常常不由自主的被他的幽默,风趣所吸引。然而随着故事的推进,他对于家庭的无动于衷,不负责任,使我不可避免的轻视,讨厌他。不自觉的,让我想起了陶渊明。其实对于靖节先生,我曾经也有过类似复杂的感情。初步了解他时,我深深的折服于他的淡然,宁静,洁身自好,然而随后,也会去质疑他的独善其身,他的逃避,他的不理俗世,消极避世。将班内特先生和陶渊明做比较,或许在大多数人看来有些出乎意料。其实仔细想来,也是在情理之中。诚然他们所处时代的大背景不同,个人的抱负,信仰不同,但是我却觉得他们有着许多的相似之处。请允许我将他们二人比较PK一番。第一回合:独善其身我一直很渴望知道,班内特先生为什么会和他的太太结婚。很遗憾,简·奥斯丁没有进行相关的交代。但我也会时常推测,我觉得班内特先生起初应该是与她的妻子相爱的,最起码是被她的美丽所吸引的。因为从文中我们不难发现,班内特是一个受过教育,知识渊博,有思想的人。他对于事物的判断有自己的见解。虽然当时英国社会,婚姻对于门第关系还是相当注重的,但个人还是在一定范围内有自己的自主权。两个人的结合,应该是由他们自己决定的。我想,在结婚初期,班内特先生对于婚后的生活一定是有着美好的憧憬的。他有着自己的构想。然而朝夕相处后,当他发现他的妻子是智力贫乏、不学无术、喜怒无常的女人时,他对婚姻一切美好设想正式宣告破灭。当他发现,他每天生活的小镇上的女人都如同自己的妻子一般,整天无所事事,肆意地嘲讽贬低他人时,镇上的男人们无非为着自己的事业去刻意讨好,阿谀奉承时,他迷茫了。当理想与现实冲突时,他只能折中选择独善其身。他不愿变成像他周围人般那样的世俗,同时他又无力不愿去改变现实,或许对他来说,藏身于书房,在书本中寻求自己的信仰是最好,最简单的。他为自己构建了个只属于自己的世界。在里面貌似快意的生活。毕竟上天待他也不薄,他的出身使他能每年拥有2000英镑的收入,即使每天无所事事,也能保证一个比较不错的生活了。那么对于他来说,何乐而不为呢?如果说班内特先生的无奈是对于他的妻子和周围生活的环境,那么陶渊明的无奈似乎是更高层次的。是对于统治者昏庸,官场黑暗的无奈。猛志逸四海,骞翮思远翥的他也曾经渴望能一展抱负,为国家建功立业。当一切都幻灭时,他意识到那是樊笼,是地狱,只能唱着归去来兮,归园田居,寻求一方净土。可在我看来,即使归去来兮,大隐隐于世,他终不过是逃避罢了,换了个冠冕堂皇的外套,活在自己营造的桃源中罢了。第一回合,显然陶渊明的无奈是更高层次的,读《傲慢与偏见》,我们不难发现,班内特先生对于日常的社交活动还是比较热衷的,且不论他参加各种形式的社交舞会,单从他私下拜会彬格莱一事就可见一般。虽然陶渊明也曾两度出仕,但毕竟壮志未泯,想要为国出力。所以综合判断,第一回合,陶渊明的独善其身还是略胜于班内特先生。第二回合:自娱自乐班内特的幽默是出了名的了。尤其是通过妻子和三个小女儿的幽默的讽刺来娱乐他人,娱乐自己。文中几乎随处可见他的挖苦讽刺。当他想拒绝拜妻子去拜访彬格莱的要求时,他说到“我不用去。你带着女儿们去就得啦,要不你干脆打发她们自己去,那或许倒更好些,因为你跟女儿们比起来,她们哪一个都不能胜过你的美貌,你去了,彬格莱先生倒可能挑中你呢?”又比如班内特一家去内瑟菲尔德参加舞会,舞会结束后,班内特太太和柯林斯先生一起,在那里轮番出洋相。别人不予理睬,达西一语不发,身为丈夫的班内特先生不以为耻,反而站在那里津津有味地enjoying the scene, 很生动地表现了他的玩世不恭和对太太的鄙视以及自己的自娱自乐。当然我们也能看到班内特先生时常在书房里捧着一本书,沐浴在午后的阳光下,安静的品读。这时候,仿佛他是最无害的。陶渊明归隐后,寄情于山水之乐,田园之乐。他享受着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的简单快乐。沉醉于桃花源的纯粹,宁静,平和。满足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闲情。有着花间一壶酒,闲来垂钓情的恣意人生。但是当深夜来临,孤独来袭时,也常叹人生无根蒂,飘如陌上尘。也难免有着欲言无予和,挥杯劝孤影的悲凉。回首往事,日月掷去,志不获骋。念此怀悲凄,最终不得不承认终晓不能静。他是矛盾的。他的一生都在寻求,寻求一个一展抱负的平台。当寻而不得时,他只能退而求其次,寻求一个洁净之地,能让自己孤傲的灵魂得以安息。可是血液里,骨髓里深埋的不甘心又时时刻刻折磨着他,让他痛不欲生。第二回合,显然班内特先生活得更无忧无虑些,活得更纯粹些,他的自娱自乐确实给他带来了更多的表面上的快乐,而陶渊明活得则略显吃力些。所以第二回合,班内特先生的自娱自乐胜过陶渊明。第三回合:家庭责任作为一名读者,我能够了解班内特先生的无奈。试问每天面对着妻子无理取闹般的歇斯底里和无休无止般的碎碎念,人又谁能不坐怀不乱。面对着三位小女儿的疯狂,无知,哪一个正常人不希望是对他们敬而远之。确实每位读者都有理由去讨厌他们,远离他们。然而作为一名丈夫,一名父亲,他有责任和义务去承担起教育指引的责任,而不是在一旁看笑话。莉迪亚的放荡举止以及最后与韦翰私奔,班内特先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伊丽莎白之前提醒班内特先生注意莉迪亚的行为举止时,不让莉迪亚去应邀参加舞会时, 班内特先生也毫不在意,表示伊丽莎白多心了。作为一名父亲,他很少会想到要去教导自己的女儿。在文中,我们可以看出,伊丽莎白很是尊敬喜爱他的父亲,然而她也诚实的说到过她认为自己的父亲没有尽到自己父亲和丈夫的责任。不为五斗米折腰一直是我们标榜陶潜洁身自好,高尚节操的有利证据,然而我们是否想过他的这一举动,给本就贫困的家庭带来的怎样的灾难。人,固然是不能为了金钱而放弃自己的尊严。但是作为一名丈夫,一名父亲,甚至是一名祖父,人就不能只单单的为自己而活。作为一家之主,养活全家就是你的责任。诚然,为金钱放弃尊严是可耻的,难道不能承担起整个家庭的责任就不可耻了吗?当然他在教导子女,孙儿上还是很成功的。用自己的榜样力量影响着周围的人。在《责子》一诗中用通俗的语言、幽默的笔调,对孩子逐一进行评议,严肃而中肯地指出他们的缺点,希望他们勤奋学习,而不要懒惰贪玩,字里行间流露出父亲对儿子的谆谆教导和殷切希望。第三回合,班内特先生虽然给家庭提供一个比较不错的家庭环境,可也只是仅此而已,并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陶渊明虽然起到了父亲的责任,但是却未能尽自己所能为家庭提供一个好的基础。所以我觉得两者都不是一个称职的家庭成员。最后我又不得不落俗套的说二者平分秋色,各有千秋。其实众所周知,人无完人,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缺点。作为一个读者我们不能去苛求。对于班内特的态度一定又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我认为最重要的是自己有所感悟收获。其实阅读也是一种增加阅历的方式。当我们看到人物性格优缺点时,我们应该提醒自己,去借鉴去学习去改善。《傲慢与偏见》很想一部19世纪英国的百科全书,仔细读来,确实是收获颇丰。好书如陈酒,越是经过时间的沉淀,凝练,越是有滋味。ps:另一篇专选的小论文,大家一定要去看95版的傲慢与偏见啊,,男女主角太赞了啊!

《傲慢与偏见》作品赏析

2001/12/21不是一部伟大的作品,却深深震撼我心。——题记又一次翻开已经稍稍发黄的书,熟悉而亲切的文字,让我立刻想起伊丽莎白美丽的眼睛,达西似乎冷竣却隐藏着温柔的面容……这并不厚的一本初中就已读过的书,我却不惜千里之远从家里带到学校,让它时刻伴我身边。也许它并不是我所读过的最好的小说,却是让我最难忘的一本。真的,这不是一部伟大的作品。薄薄300来页,不到30万字,没有波澜壮阔,也谈不上深奥,和例如长达4000余页、超过300万字的意识流小说《追忆似水年华》等等一比就相形见绌。就像作者奥斯汀本人一样无法和那些大文豪相提并论。或许有的人认为这本书太平常而根本就不屑于去评价它。然而这却是一部极具生命力的小说,历经200余年,仍然吸引着无数读者。在今天著名的腾讯BBS论坛外国文学版面上,只要出现与《傲慢与偏见》或者奥斯汀有关话题的帖子,点击率和回复率一定会直线上升,尽管这些话题已不知被讨论过多少次了。和奥斯汀的其他几部小说一样,《傲慢与偏见》的取材事实上是相当狭窄的。正如夏洛蒂•勃朗特曾说:“我可不愿意在她们的那些高雅而狭窄的房子里跟她(奥斯汀)的那些绅士淑女们呆在一起。”在我看来,奥斯汀的小说有点像小女子文学,缺少一种大气的感觉。但我却喜欢这种“小女子文学”。你可以说她目光狭窄,也可以说她缺乏深度,你却无法抵挡她的魅力。事实上,取材范围的狭窄,并没有限制作者的视野,正如《傲慢与偏见》中达西和伊丽莎白的一段对话。达西说:“在乡下,你四周的环境非常闭塞,很少变化。”而伊丽莎白却回答到:“可是人本身变化那么多,你永远可以在他们身上看出新的东西。”这也许正代表了作者自己的看法吧。奥斯汀自己说“乡间村庄里的三、四户人家”是她“得心应手的好材料”,还把自己的艺术比作在“二寸象牙”上“细细地描画”。在我看来这正是作者的长处,也是其小说独到的地方。精工细致,一丝不苟,娓娓道来,细水长流,这就是我所喜欢的“小女子文学”的特点。无怪乎有人建议奥斯汀换一种写作方式的时候,奥斯汀拒绝道:“我必须保持自己的风格,按自己的方式写下去……”忽然联想到台湾作家三毛的文章,其最受欢迎的几本散文集如《撒哈拉的故事》《稻草人手记》等,无非也是写一些生活琐事,取材也不见得有多广泛多深刻,却如此受亲睐,大概也源于此吧。反映生活的作品即是美的作品,《傲慢与偏见》带给我们的是一种英国乡村浓郁的生活气息,让人倍感亲切自然。对大多数人来说,只有平平淡淡从从容容才是真。好的文学作品总是反应永恒的人性,普通人的心态,在读者中产生共鸣。评论家们始终把奥斯汀排在勃朗特之前,其地位仅次于莎士比亚,就在于她的平淡、安宁。更何况有道是于平凡之中见伟大,于细微之处见深情,取材虽小,反映的问题却不一定小。这一点下面将谈及。爱情是小说永恒的主题,《傲慢与偏见》以爱情和婚姻为主要内容,自然是吸引读者的。但描写爱情的小说不计其数(言情小说似乎就很多产),要像《傲慢与偏见》这样在世界文学中占有一席之地,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傲慢与偏见》之所以称得上世界文学名著而不流俗于一般爱情小说,自有它的魅力所在。那么到底是什么使它脱颖而出呢?一部好的小说,内容、情节是非常重要的。《傲慢与偏见》的内容并不复杂,情节却引人入胜。读过本书的读者应该对小说开篇的一句话记忆犹新:“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It is a true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 ” 在英文中in want of 是指客观需要,而不是主观想要;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深深反映出资产阶级婚姻的实质无非是金钱交易与利益的结合,可见作者的目光之透彻犀利,也正应证了前面所说的细微之处却能反映大问题。小说开篇就这样牢牢抓住了读者,接着通过班纳特夫妇风趣的对话,把读者带进一个女儿多得发愁的中产阶级家庭中。这个家庭家道已经中落,却还有5个待嫁的女儿,而且不幸班纳特先生又没有儿子,其财产将由表亲柯林斯继承。在资产阶级社会,如果女孩没有丰厚的嫁妆,就是再有才貌,也难找到体面的丈夫,就像书中达西所说:“她们倘使想嫁给有地位的男人,机会可就大大减少了。”所以处在婚姻要权衡双方阶级地位和金钱利害的情况下,这五位姑娘的出嫁前景确实不太美妙。小说采用古典的现实主义笔法,描写了四对青年男女的结合,通过班纳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也借此表达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即为财产打算的婚姻是没有幸福的,结婚不考虑财产是愚蠢的,讲究门第的包办婚姻不堪忍受,把婚姻当儿戏毫不足取,理想的婚姻要以感情为基础。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与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真心相爱,美满结合,是作者所颂扬的幸福婚姻。从伊丽莎白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作者虽然没有反映出她那个时代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然而她的强烈的阶级意识却表现了出来,对经济、财产决定婚姻关系乃至生活命运的揭露也可谓入木三分。西方有位马克思主义批评家大卫•戴克斯曾半开玩笑的说,在“揭露人类行为的经济原因”方面,奥斯汀“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在马克思以前就是马克思主义者了。”谈到《傲慢与偏见》,就不能不谈到它诙谐风趣的语言。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而这种富有特色的语言在《傲慢与偏见》中发挥得尤为淋漓尽致。比如在写班纳特太太时,作者就这样写到:“只要碰到不称心的事,她就自以为神经衰弱。”又在班纳特太太与其丈夫的对话中写到:“我的好老爷,你怎么舍得这样糟蹋自己的亲生女儿?你是在故意叫我气恼,好让你自己得意吧。你半点也不体谅我的神经衰弱。”“你真错怪了我,我的好太太。我非常尊重你的神经。它们是我的老朋友。至少在最近二十年以来,我一直听到你郑重其事地提到它们。”多么活灵活现的语言,绝妙的嘲讽与诙谐,立刻使两个不同的人物形象在读者脑海中变得立体而清晰。再如另一个片段的描写:咖苔琳夫人的马车路过门口,柯林斯牧师全家手忙脚乱出去迎接,伊丽莎白却说:“就是这么回事吗?我还以为是猪猡闯进了花园呢。”直率的挖苦,戳穿了咖苔琳夫人自己吹起来的唬人架势,也使伊丽莎白这个蔑视权贵的形象在人们脑海中留下了更深的印象,越发觉得她的可爱。奥斯汀还善于通过最普通的语言让人物自己暴露自己。例如小说开头时,班纳特太太曾说郎格太太“是个自私自利、假仁假义的女人,我瞧不起她。”而到故事的结尾,当其大女儿与彬格莱的婚事已成定局时,她又说“我觉得郎格太太这个人真是太好了。”这两段截然相反的话,让读者不禁哑然失笑的同时,又多么生动地表现出班纳特太太的反复无常、自我中心。这样的例子在书中还有很多。一个曾充满偏见的伊丽莎白、一个曾浑身傲慢的达西、一对有趣的班纳特夫妇、一个可笑的柯林斯、众多出场人物、再加上喜剧效果和特殊写作技巧,这就是《傲慢与偏见》,却不是它的全部。奥斯汀的幽默是需要反复咀嚼的,并不是一看就能逗得你哈哈大笑的书,你最多只能会心的微笑。奥斯汀素来擅长于描写人物,正如《傲慢与偏见》这本书中几乎每一个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傲慢与偏见》中所涉及的人物虽不多也并不算少,要把所有这些人物描写得各具风格个性,突兀于纸上,是相当难能可贵的。打开这本书,这些被刻画得栩栩如生的立体人物好像可以从书中向我们走来:温柔美丽、心地善良的吉英,机智聪明、生气勃勃、有胆识、有远见的伊丽莎白,相貌平平,性好虚荣的玛丽,幼稚轻浮、娇纵放肆、卖弄风情的吉蒂与丽迪雅,愚蠢粗俗、趋炎附势的柯林斯……甚至那些不那么重要的人物也描写得惟妙惟肖。如书中写伊丽莎白等人到咖苔琳夫人府上作客这个场景:“威廉爵士虽说当年也曾进宫觐见过皇上,可是看到四周围这般的富贵气派,也不禁完全给吓住了,只得弯腰一躬,一声不响,坐了下来;再说他的女儿,简直吓得丧魂失魄一般,兀自坐在椅子边上,眼睛也不知往哪里看才好。伊丽莎白倒是完全安然自若,而且从容不迫地细细瞧着那三位女主人。”似乎随手一写却那么生动细致的刻画,使我们好像也是当时的客人,身临其景地看到他们,甚至他们的内心世界。总之,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了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语言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来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征。《傲慢与偏见》是我珍爱的一部小说,它不伟大但精工,不广阔但深刻。这部小说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书中弥漫着安详、静谧、和谐、秩序的气氛,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真实地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和爱情风波。格调轻松诙谐,富有喜剧性冲突,小说文风细腻生动,英国乡间的风俗人情跃然纸上,处处以小见大、匠心独具,社会风情画式的故事吸引着广大的读者,给我们以独特的艺术享受。仰望世界文学的天空,巴尔扎克、莎士比亚、马尔克斯、乔伊斯……诸多文学大师浮现于眼前,也许我们不会想到奥斯汀,尽管我们可能对她早已知晓;《人间喜剧》《哈姆雷特》《百年孤独》《尤利西斯》……一部部伟大的作品如夜空中璀璨的明星,吸引着人们的视线,让我们把《傲慢与偏见》遗忘,尽管我们可能早已读过。因为它太简单,太平凡,太通俗,人们通常是不愿意自己流俗的,尽管很多人事实上对高雅不知所云。我欣喜于自己发现了《傲慢与偏见》,它事实上是一部雅俗共赏的作品,因为对它的熟悉才更加感到亲切。它像乡间小路上的一缕清风,让我避开世间的喧哗,或者人间的悲伤。女孩子总是渴望浪漫,喜欢幻想,在作者笔下,爱情像传统的英国绅士,有些拘谨,但高尚可爱。达西“傲慢”,但他有一颗善良的心,追求真爱的勇气。伊丽莎白敢爱敢恨,有着一流的口才,出众的美貌,非凡的气质和勇气。我想这世界上肯定会有完美的爱情。只要我们用真诚的心去和人们沟通,交流,多从不同的角度去考虑事情的真正本质,最终,一定会找到真正的幸福与快乐!

又见《傲慢与偏见》

跳过化学课,一个人在空教室里听《傲慢与偏见》原声碟,回想起简奥斯汀的小说和乔怀特的电影。从宁静的dawn到恢弘的liz on the top of the world,再到悲伤的的leaving Netherfield。最后回到dawn的曲调,却是皆大欢喜的Mrs Darcy。简奥斯汀带给我们宁静——心沉下来,却还是飘飘的——像是落在地上,又微微缓缓弹起,来回往复。她所带给我们的宁静不是那种抽你一巴掌的清醒,亦不是追求超脱永恒的压抑。像一股清流,流过去,流过去。缓缓地,凉涔涔的。告诉你今天的阴霾美丽,大雪美丽,公路上的泥泞美丽,公汽的黑烟也美丽。是这样一种欢乐的喜气。观后如同十月的天气,秋高气爽,温温凉凉。

谁没有过傲慢与偏见呢

第一次写书评,也不知道怎么写,不过至少得踏出第一步不是么。开始。在回家的火车上读完了孙致礼翻译的《傲慢与偏见》,一路上列车晃荡,我的大脑跟着简·奥斯汀的欢快活泼的文字飞速运转,于是乘火车带来的烦闷与无聊也就丝毫没有察觉到。先谈谈小说中的人物吧。先说说大女儿简,一个温柔善良美丽动人的女子,举止端庄优雅,平易近人,又近乎天真的相信世界是美好的,身边的人都是善良友好的,所以总是为身边的每个人着想,维护着他们。但也因此,她容易遭到欺骗,甚至差点被宾利小姐的诡计毁了自己的终生幸福。有简这样一个女子在你身边,是幸运的,她让你觉得这个世界还是很美好,同时又让你意识到自己对他人的偏见。简真的有时傻的可爱,不过这一点却和宾利先生很配。宾利先生和她都是很谦卑的人,同时都很维护身边的朋友,也容易受到欺骗,不过两人却都特别的真诚、朴实。再说伊丽莎白,作为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我觉得她的魅力真正来自于内在的性格和思想,而不只是外表的美丽,且书中也提到了她的美丽不及简。伊丽莎白活波灵动,有自由的思想和见解,自尊自爱,敢爱敢恨。她与宾利小姐以及小说中出场的很多小姐夫人很不一样,虽然她举止也很得体,但我总觉得她内心很不羁,在那时候的社会背景下能有如此独立的个格是很难得的。我觉得达西爱上伊丽莎白的一大原因也正是因为伊丽莎白与他所见到的上流社会的女人很不一样,她身上没有她们的矫揉造作和虚荣傲慢,更不会为了博得男人的欢心而奉承讨好之。她矜持,但却不缺乏勇气。比如在她知道自己爱上达西后,她勇敢地去主动找他,这才使得达西吐露心声。她在之前厌恶达西是有情可原的,一是达西本身的傲慢让伊丽莎白无法容忍,再者达西的话语也伤到了伊丽莎白的自尊心。想想看,你虽出生在绅士家庭,但却有个没有思想总爱无理取闹一天唠唠叨叨俗不可耐的母亲和一两个放荡的不知轻重的妹妹总在别人面前丢人现眼,你一定从小就格外在乎别人的目光。所以,当达西傲慢地拒绝了请她跳舞,伊丽莎白对他的厌恶之情自然是很强烈的,但如果达西不那么有钱有势又英俊聪明的话,伊丽莎白可能也会一笑了之吧。达西先生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他出场便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但不那么友好的印象。但继续读下去,当你站在上帝视角来看故事发展的时候,你会发现达西虽然很讨厌但是却还有点可爱,因为他与伊丽莎白相处的样子实在好笑,想亲近却不敢太过亲近,想说话却又克制情感,想讨好她却适得其反,傲慢的个性和无法压抑的爱情让他煎熬。在伊丽莎白看来达西是无礼又傲慢,丝毫没法对他起爱慕之心。但在读者看来,达西真是可爱而且富有情感有血有肉。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厌恶在威科姆登场后达到了巅峰。同时这也展现出偏见能对理智的判断与思考产生多么大的影响。但经典就是经典,颠覆人的常规看法是小说的一大魅力之所在!到最后,威科姆的真容败露,达西的正义善良和至诚之心浮出水面。到此,作者终于将达西的全貌刻画了出来。达西,傲慢却真诚,他像上流社会中那些浮躁的财主贵妇中间的一股清流,和伊丽莎白一样厌恶俗世的繁文缛节。他为了爱情最终改变了傲慢的性格,让自己变得谦逊和善。他向伊丽莎白表露心声时,就像个孩子一样真诚简单。他讨好伊丽莎白,但却从来都是坦诚相待,甚至说出自己帮助她妹妹的目的就是为了讨好伊丽莎白。这样一个简单的真诚的男人,才称得上可靠的男人他或许不浪漫,但却踏实,能给你安全感。怪不得有评论说,达西的形象是男性的楷模。想要成为达西这样的魅力型男,不仅要家财万贯,更是要气宇轩昂、真诚纯粹。说到婚姻,我觉得爱情固然是必不可少的,但是财富也是婚姻生活很重要的支撑。女人为自己找一个合适的归属,不仅要爱情还要财富,我认为不是贪婪,而是理智。向柯林斯夫妇以及简的小妹妹那样的婚姻都太极端,是不可能长久的。最后谈谈偏见。伊丽莎白的对达西的偏见,一方面来自于与达西相处地太少且第一印象不好导致的,她没法看清达西的全貌,或者说达西最为珍贵的品质。另一方面来自于他人的言论和对达西不客观的评价,这使本来就带有偏见的伊丽莎白更加重了偏见。这样看来,偏见只需要一个不好的第一印象和一堆顺水推舟的言论即可产生。且伊丽莎白本就是很有思想和主见的人,但依然会被偏见左右,想来世上肯定大部分的人都会很容易产生各种各样的偏见。偏见,说小了,可以扼杀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友好情感。说大了,可以激发延绵数代的民族仇恨和战争。没人能做到从不产生偏见。但我们却可以意识到自己产生了偏见,并且,矫正它。从源头破除偏见,就是最好的办法。封闭你的双目和双耳,不要受到外来的干扰。用同理心去感受下你偏见的对象,感受他的处境和生活,然后,理智的去看待一切。当你意识到自己产生了偏见,也就让偏见消失了一半。

可能每个女孩心里都有这样美好的一个梦

《Pride and Prejudice》,我是一个不爱看报纸不爱看杂志极少看书的人,最初会在家里的书架上拿下这本书,是因为它是我家书柜里最薄的一本。一看便一发不可收拾,它不似武侠有环环剧情扣人心弦,不似言情山盟海誓爱的死去活来,只是以平淡中的起伏激起心中那一点点的美好。于是乎这本书我看了4遍中文的,1遍英文的,每看一次,都颇有感触。喜欢Elizabeth对自己的执着。喜欢Elizabeth有一个开明的好爸爸。喜欢书中对其他所有人的描写,几乎都是对Elizabeth的反衬,他们都不坏,仅仅是因为有着禁锢的思想、愚昧的思想而过上了不同的生活。喜欢没有绝对的坏人,只有相对的该与不该,几乎所有人都各得其所,满足于旁人看起来悲哀的生活,可能这才是他们最大的悲哀。喜欢没有对与错,只有猜忌与沟通、欺骗与信任会产生的不同结局。喜欢误会解开的瞬间幸福与自责的挣扎。喜欢童话般智慧美貌与高贵英俊的结合。人往往都憧憬美好,可是又往往深陷其中不知自拔,若非命运与缘分的眷顾,即使头脑清醒,或许也会出现其他无数种可能。

something about “pride & prejudice”

说实话这并不是我所读过的第一本外国文学,但是却是最喜爱的一本。至于为什么,真的很难说。或许是细腻而独立的女性视角,或许是英伦乡下优美的叙事氛围,更可能是在我看来近乎理想的爱情模式。说不清,但值得一看是毋庸置疑的。除此之外,它或许还提示了我们其它的东西,就像电影宣传语说的那样:Sometimes the last person on earth you want to be with is the one person you can’t be without.

淡然的幸福

上高中的时候看的一本小说。似乎那个年纪的时候,才会安安静静的翻着国外的名著,不会觉得描写过多是一种枯燥,反而反复的读着,不会觉得十几页的铺垫是废话连篇,反而是慢慢的细细的欣赏。很喜欢这本小说,并不是因为它是名著,而是因为里面所描写的男女主人公的幸福,我很喜欢这样的爱情,似乎是淡淡的,但细细想来,又是那么浓郁的幸福味道。很喜欢男女主人公的性格,不滥情但也不乏情,淡淡的温暖的,让人感觉到细水长流的温和和永久。

英式田园的罗曼蒂克

买了两个版本的PP,王科一版的和孙致礼版的,王版的是一直在看的,孙版的待看,看完之后才会有比较。凤凰新出的奥斯丁的一整套书封面很不错,就是字体略小。每当没有什么书看的时候,随手抽下一本奥斯丁,随手翻开其中的任何一页,总是能看下去,而且总是能看得津津有味。吸引我的不仅是Lizzy的睿智和幽默,字里行间透露出的田园味道,更让我迷恋。作者的另一部著作《爱玛》是个人的大爱。

那么美的结局

傲慢与偏见,不管是书籍还是电影都不容错过。尤其是后来又出现的电影《成为简》。音乐很好听。只是那么美那么美的结局,为什么作者还是没有等到呢?

达西

是不是Darcy帮助私奔的Lydia才让Lizzy如此的感动?似乎西方社会的人情比起我们来显得尤其冷漠。

很有技术性

英语老师教我们英语修辞的时候,就是以这个名字为例的,说俩单词同一个首字母也是一种修辞。还用极其谄媚的眼神和语气说,你们不觉得读起来很朗朗上口吗?好吧,我承认,这的确类似于汉语里的连绵词。不过,这是很有技术性的修辞吗?故事的主角是一个典型的文艺男青年,和,一个典型的文艺女青年。自从看了那部以奥斯丁为主角的电影后,我就老觉得奥斯汀是个大美女,可事实上,她实在是很普通,只不过拥有那个时代罕见的女子的文学才华,写出了这本伊丽莎白时代人人喜爱的俏皮欢喜情侣档肥皂剧。灰姑娘被王子相中,麻雀飞上枝头,是每个平凡女孩的梦想。不要不承认,承认了也不丢人。只是考虑一下灰姑娘和麻雀的奋斗历程,你会发现,这实在是很有技术性。灰姑娘不是村姑,人家是真正的千金小姐暂时落难罢了,人缘好到动植物都来相帮成全好事,最关键人家天生美貌,粗头乱服不掩国色,方赢得王子青睐。麻雀要飞上枝头,除了练好运动技能以便一跃而上之外,亦要美容化妆打扮最好整容,否则枝头上万紫千红也留不住麻雀朴素的倩影。所以说,当傲慢遇上偏见的时候,傲慢本身就有傲慢的资本,而偏见只能改变偏见才能与傲慢一条战线。傲慢变得不傲慢了,高贵的低头是为了赢得美人的芳心。傲慢可以掩饰内心的感情,而偏见却不能高昂着头颅拒绝多金帅哥的诱惑。技术性很强,就看谁的探戈跳得好了。

女孩种类的缩影——女孩子们都应该看看的书

这本书写的很不错,奥斯丁为班纳特家安排了五个性格各异的女儿。而这五个女儿基本上就是所有女孩的性格缩影。吉英知书达理 温柔大方 心胸阔达 最难得的是有一副好脾气。可惜这类女孩世间少有。伊丽莎白善良可爱 为人坦诚 却性格急躁 以貌取人。这类女孩现实中最常见。丽迪雅举止放荡 行为随意。不得不说 她有一部分90后女孩的风范。至于吉蒂和曼丽 请原谅我 我看的是翻译腔 她们俩没给我留下什么大的印象。本书以五个女儿的婚姻为大纲,用伊丽莎白和达西的感情为主线,用吉英和彬格莱的感情加以润色,全书主题明了 结构安排合理 让人看了没有一点不妥。彬格莱先生性格温和 彬彬有礼与温柔大方的吉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可惜吉英的内向性格似的彬格莱先生产生误会,差点失去了这一段美好佳缘。还记得书中班纳特太太的一句话我觉得很有道理“毫无疑问彬格莱喜欢吉英,可是吉英如果不帮他加把劲儿,他也许喜欢喜欢她就算了” 所以女孩们,受人追求是一件美妙的事儿 但如果你们不对对方表现出欣赏和好感,也许对方真就“喜欢喜欢就算了”伊丽莎白和达西的感情经历万分坎坷。从最开始的对立,到后来的谅解、理解、欣赏。不得不说这是一个美妙的过程。伊丽莎白的偏见、达西先生的傲慢是他们对立的根本原因。所以大家在接触别人的时候应该自己想一想,自己是否也带有傲慢与偏见?对于丽迪雅和韦翰.....我们在现实中见到的太多了 丽迪雅是叛逆与无知的典型,而韦翰则是一个实足的感情骗子,只可惜就算是现实里韦翰这样虚伪的感情骗子也是万分受欢迎的——人们总是喜欢用眼睛而不是用大脑决定事情至于彬格莱先生和吉英最后是否在一起,达西和伊丽莎白之间又有什么误会,丽迪雅和韦翰是否幸福,为金钱结婚的夏绿蒂、喋喋不休的班纳特太太、慵懒散漫的班纳特先生、傲慢无礼 自以为是的咖苔琳夫人,他们又在书中扮演什么角色。我想你还是自己从书中寻找答案,去看看这本《傲慢与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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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挚的爱情误解的痴心丑陋的俗欲,勃纳特三姐妹不同的人生观为我们演绎不一样的婚姻嫁缘。情人眼里出西施,钱也没怎么变得低微,那年英国尽收眼底。世上有很多人,由于自己的盲目而导致不幸结合发生以后,常常会放纵自己以从中找寻安慰与寄托。也许他们可以不这样,去用心对爱...

碎碎念

简.Austin的小说《傲慢与偏见》,算是重温吧,看过电影也是近一年的时间吧,这个主题也像作者絮絮叨叨的琐碎事情一样普遍存在于现实生活中,不管是同性间还是异性间,同辈间还是长幼间……

简•奥斯丁的“灰故娘”故事?——评《傲慢与偏见》

不记得在哪读过这么一句话:男作家的小说是他的拳击手套,他以此来击打这个世界;女作家的小说是她的镜子,她对此顾影自怜。虽然知道这其实是个偏见,但一向不喜欢看女作家写的小说,却也是实情,至于原因,则从来没有细究过。像《简•爱》、《傲慢与偏见》这样在女性中喜欢读的小说都没读过。近日因为一位名下的女学生选择了《傲慢与偏见》作为毕业论文的研究对象,自己便把探讨这部小说作为中文系读书小组的一个活动内容,要求小组成员都要阅读,再集中加以讨论学习。自己也因此得以捧起这部闻名已久的小说,用的是上海译文出版社王科一的译本。花了几次的时间将书看完,并做了一个简单的人物性格的分析:柯林斯先生(与夏绿蒂•卢卡斯结婚):愚蠢、庸俗,一本正经,自以为高明,自高自大。夏绿蒂•卢卡斯:27岁,不嫁人就只能依靠家里的老姑娘。只好选择了嫁给柯林斯。与伊丽莎白是好朋友。表面上看她似乎不引人注目,为面包而嫁人了。但要注意她的选择,她嫁过去后所做的安排:尽量远量柯林斯,安排好自己的生活,打算自己教育孩子。实际上她是一个很有主见的女性,,具有某种程度的独立性,反倒有可能是新时代女性的先声。而伊丽莎白反倒是受到男权主义,男性意识形态影响的传统女性。班纳特先生:生性随和,爱读书,通情达理,巧妙又不失尖锐的讽刺,具有英国人生性中那种不失严肃的幽默风趣,与其妻形成鲜明对比,真不知她为什么娶了这么一位妻子。大女与二女都继承了他性格上的优点。大女儿如他一样宽厚,二女儿如他一样聪明。他最喜欢二女儿。吉英(或译为简,Jane):大姐,善良,宽容,正直,柔和,不够其妹伊丽莎白勇敢,但比伊丽莎白更与人为善,也很聪明,更感受到婚姻的压力,也更懂事,或许是大姐的缘故,更为隐忍。从她对夏绿蒂与柯林斯婚姻的态度,可见一斑。吉英的性格反倒是让她最有可能获得幸福的生活。达西:富有的贵族,典型的英国的绅士。机智,正直,幽默,细腻而温情,喜看书,有思想,熟悉社会事务,为人处事不肯做假,竭力保持自我本色。多少有些傲慢,特别是对不熟悉的人及低阶层的人。这种对低阶层人傲慢想来是那个时代的贵族普遍都会有的。但这种傲慢背后则是对自我性格、追求的肯定。最终突破阶层、贵族的偏见,与伊丽莎白在一起。伊丽莎白(丽翠):直率真诚,大胆勇敢,机智幽默,伶牙利齿,善良浪漫,美丽多情,爱读书,有思想。情感细腻、丰富而敏感。富有生命的活力,可以徒步几英里去看姐姐。在思想和机智上可以做达西的对手。总之,一位智慧与美貌并重,运气又超好的小说主人公。简•奥斯丁在小说中基本是从伊丽莎白的眼睛去观察描述世界和他人,可以说伊丽莎白基本上就是奥斯丁的代言人,代表了她的价值取向。她的思想观念在她自己看来或许是对那个社会的反叛与突破。伊丽莎白与达西能够结合本身就是一种反叛。因为贵族的婚姻在当时大多是金钱与利益的结合,门当户对的交易。而达西与其姐吉英能够仅凭借她们的性格、美貌与聪明,与更高阶层的贵族结合,无疑也是一种对当时社会规则的反叛。但今天看来。伊丽莎白其实满脑子都是男性主心主义的意识。当时女性的地位低下,班纳特的五个女儿如果不嫁人,一旦父亲死后,就会衣食无着。现实决定了女性为了生存只能依附于男性,将男性的父权制伦理价值观念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正因为信奉当时社会的由男人们制定的主流标准,伊丽莎白很敏感,在意自己的出身地位,怕家里人在他人面前出丑。怕失体面。不肯原谅他人。对母亲也不能体凉,对朋友夏绿蒂不够宽容,对妹妹迪丽雅不够宽容,对喜爱看书的曼丽更不能理解。实则她内里有渴望通过婚姻跻身上流社会的心态,当她看到彭伯里那么美丽时,她心中涌起的就是赶快住到这里来,摆脱那些无趣的人,过一辈子风雅有趣的生活的强烈念头。其实这不就是一个典型的灰姑娘情结吗?女性幻想着借助与男人的爱情与婚姻改变自己的命运。女性还是婚姻与男性的附属物,没有独立、没有平等。绝不为现代女性所提倡和容忍。《傲慢》的阅读过程波澜不惊,既不会让你有激动不已、一探究竟的劲头,也不会让你有马上束书不观的冲动,它是否就是简•奥斯丁的顾影自怜的镜子呢。我有些犹豫,无法得出明确的答案来:“此书不待成追忆,只缘当时已惘然”。风雪夜归人改定于2013年11月1日

几种婚姻,与爱无关

这本书我初一就读过,那时是在书架上偶然翻到的,一口气很顺畅的读完,当时什么也不懂,只觉得看完很舒畅,伊丽莎白最后有个好归宿成为了一个贵妇人。印象深刻的还有书里面的一幅插画,伊丽莎白和达西坐在窗前,达西侧着身子和爱人聊天。版本没注意,后来读的也是那本。书以男女婚恋为主题,小说的开头“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要娶一位太太。”就很鲜明的提出了一种观念。男子成婚,第一前提是有财产,其次才是他的单身身份。在那个年代的英国,女性的地位不高,是男性的附庸,成年女性通过婚姻,依靠丈夫维持她的生活和社会地位。班纳特太太没有子嗣,班纳特家的财产会落到别人手中,所以如何把五个女儿嫁出去,成了班纳特太太最费心的问题。有钱的单身汉最能刺激她的神经。她选婿唯一标准便是男性的财产和地位,只要男方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就算是蠢笨无知的柯林斯先生,她也满心欢喜的愿意把女儿嫁给他。这一点我真有点佩服她,她只是想到给女儿的后半生找一部“提款机”,却没有想到着“提款机”也是活生生的人,他要和自己的女儿共同生活。把四门婚姻都列出来,分析一下 宁静与温和简是班府的大女儿,美丽温柔,性格沉静,深得伊丽沙白的敬爱,她的美丽就连高傲的达西都加以赞赏,阴阳怪气的彬格莱小姐也对她抱有好感。彬格莱出生上流社会有十万镑的遗产,五千磅的年金,更难得的是他一表人才且为人温和。正是因为他租下尼日斐花园才引出了后面的故事。他与简在第一次舞会上就互相产生好感,两人互相倾慕。但两人一度断绝联系,错失姻缘。这正是因为简的几个妹妹毫无教养,放荡不堪加上班家的几个地位低下的亲戚。彬格莱在他姐妹加上达西的劝说下,对自己的感情是否正确产生怀疑。在小说里婚姻并不是两个人的事情,即使两人两情相悦,因为社会地位和其他因素,也不能结合。甚至这些其他因素的作用大于感情因素。最终彬格莱意识到他对简的感情之深,回头寻爱,两人有情人终成眷属。他们两人的结合是最自然最无戏剧性。讲实惠与找归宿小说中最世俗,最有效率的结合是夏绿蒂和柯林斯的结合。夏绿蒂需要衣食无忧的稳定生活,柯林斯需要一个主妇维护自己的形象。双方各取所需,一拍即合,短短三天时间就定下了婚事。夏绿蒂父亲卢卡斯爵士是当地的头面人物,总是喜欢提起他在皇宫怎么怎么样,将他喜好吹嘘,虚荣的性格刻画的淋漓尽致。柯林斯是班纳特家的继承人,为人粗俗,愚蠢,是个小丑式的人物,以炫耀的保护人的方式来显示自己。他之所以想要结婚是因为一位有地位的女施主认为作为牧师他应该为自己找个主妇。他来到班府先是看上了简,最后把目标锁定为伊丽莎白,他认为像伊丽莎白这样的姑娘,尽管有许多吸引人的地方,但非常不幸的是她的财产太少,把其它许多优美的条件都抵消了,不会有另外一个人再向她求婚,自己去一定十拿九稳、马到成功。不仅男子需要有钱财才能找到好妻子,如果一个优秀的女人没有钱财,那么在遭到拒绝后,还固执的认为那是伊丽莎白故做姿态。在这个时候夏绿蒂出现了,她是个有见识的姑娘,知道自己的处境,可能她心里也是鄙夷柯林斯的,但是她明白柯林斯是一个很好的归宿。于是她主动接触柯林,她这样做不惜降低自己的人格,失去与伊丽莎白的友谊,而柯林斯这个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爱情,他只是把结婚当成一种任务来完成,所以他马上向夏绿蒂求婚。简•奥斯汀在小说中表露了自己的看法“大凡家境不好而又受过相当教育的青年女子,总是把结婚当作一条体面的退路。尽管结婚并不一定会叫人幸福,但总算给她自己安排了一个最可靠的储藏室,日后可以不致挨冻受饥。她现在就获得这样一个储藏室了。”从他们的婚后生活看,夏绿蒂似乎过的还不错,但是没有爱情的婚姻究竟会有幸福吗?个中滋味只有自己能体会了。忽然突发奇想一下,柯林斯要是放在现在,肯定是个抢手货吧。有个好工作,为人虽然蠢笨,但也不坏。轻佻与放荡丽迪雅是一个放荡无知行为轻佻的少女,正是因为她的存在,差点破坏了大姐简的好姻缘。虽然是小妹,但她却是家中第一个出阁的女儿。她真是个可悲可怜的人物,在她与韦翰的婚姻中,她既没得到利益,也没得到爱,只是给家族增加丑闻。她对韦翰有爱情吗?我觉得她对韦翰的感情只是一时的冲动,让她着迷的是结婚嫁人这件事。韦翰则是一个仗着外貌出众,品德低劣四处招摇撞骗的人物,我觉得小说中的一句话就是对他的写照“对不要脸的人,绝不能低估了其不要脸的程度“。他企图诱骗达西小姐未遂,却在伊丽莎白面前诋毁达西。他想通过娶一位富家小姐获得财产,没有成功,参照柯林斯的观点,一个优秀的女人会因为没有财产降低魅力,同理,就算韦翰长相很好,但他只是个穷光蛋,很难得到富家女的垂爱。在这种情况下他与丽迪雅私奔,并且敲诈了达西一笔,才与丽迪雅结婚。傲慢与偏见伊丽莎白是小说的主人公,喜欢说俏皮话,拥有一双美丽的眼睛。她一直是以正面形象出现,聪明,有主见,她忠于自己的感情,面对柯林斯的求婚,她回答“我除了谢绝之外别无办法。”因为“你不能使我幸福,我也不能使你幸福。”她有正义感,由于受到韦翰的蒙骗,她毫不客气的指责了达西先生。她自尊自信,当达西第一次以高傲的姿态向她求婚时,她没有受宠若惊,而是愤而拒绝了达西。当柯林斯敬若天神的贵妇人,屈尊专程去她家教训她时,她表现的落落大方,毫不畏惧的与贵妇据理力争。伊丽莎白先是对傲慢的达西抱有偏见,加上韦翰的诋毁,这种偏见加深,随着事情的发展,伊丽莎白逐渐了解达西,偏见转化为一种愧疚和好感,最终产生了爱情?达西之所以傲慢,是因为他有出众的仪容举止,重要的是他拥有着一笔巨大的财产和显赫的地位。他看不起班府那一家人,但又被清新自然的伊丽莎白所吸引,陷入矛盾之中,最后挣脱桎梏,追求爱情。傲慢的达西因为班家的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而巧不起伊丽莎白,但是有觉得她“惹人喜爱”“想进一步了解她”,随着交往他更发现伊丽莎白拥有他所喜欢的迷人个性,对她着迷。于是有了第一次求婚,但这次求婚激怒了伊丽莎白。达西写了一封长信给伊丽莎白解释一切,这封信很重要,是事情的转折点,但是这封信虽然消除了伊丽莎白的某种偏见,也使两人之间的关系很尴尬,从小说里看两人都放弃了继续发展。之后伊丽莎白的舅父舅母路过达西家的庄园,达西发现伊丽莎白地位地下的亲戚,也是拥有良好教养的绅士。两人有了再次的接触,伊丽莎白对两人的结合“觉得将来有几分希望而已”,而达西姨母的造访促成了,两人的结合。有人说在《傲慢与偏见》中看不到爱情。小说中的男女结合都是先考虑对方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伊丽莎白和达西结合可以说是最带爱情色彩的了。伊丽莎白开始对风度翩翩的韦翰抱有极大的好感,但是舅母劝告她,韦翰并没有多少财产,不值得托付。伊丽莎白就放弃了韦翰,只是对他保留好感,注意这个时候韦翰的真面目还没有被揭穿。伊丽莎白之所以拒绝柯林斯的求婚,我认为是作者在后面给她安排了更富有,更有地位的达西先生。伊丽莎白在游览了彭伯里豪华美丽的庄园产生了“我差点就成为了这里的主妇”的念头。她决心要与达西结合也是有一个信念支撑,“她是绅士的女儿,而达西是位绅士,两人属于同一阶层,社会地位相差并不悬殊。”她正是出于这种考虑才敢大胆的与达西结合。还有人指出在两人消除偏见后,并没有主动的在一起,而是因为伊丽莎白舅父一家的出游,和达西姨母的训斥,这些偶然因素才使他们结合。如果他们是有爱情的,两人应该主动争取幸福才是。还有的人上纲上线,说《傲慢与偏见》揭示了资产阶级的虚情假意,反映了他们金钱至上的原则。我觉得上面那些人的看法不免有些可笑。婚姻不仅是两个人的事,而是有关两个家族之间的事。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门当户对”是很有必要的。王子和灰姑娘的故事只能是童话,世界上也少有于连式的人物。奥斯汀描写爱情的方式是比较理性的,不像浪漫主义那样有浓厚主观色彩。说资产阶级的婚姻虚情假意没有爱情,但他们至少是自由结合,我们以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又算是什么?还有一个疑问。爱情,到底什么才算是爱情?有什么方法能鉴定两人之间是否存在爱情,爱情就一定要超越阶级?

我的最爱

我的第一本自购外国文学名著小说11年前的某个下午,一口气读完至此,成了我的最爱欣赏聪明灵动的女孩子敏捷的思想和有趣的谈吐都会为眉眼姿色增加明丽的色彩反反复复的阅读对于爱情的渴望,诞生与此

偏见

我不能说它一定是本很好的书,可我绝对可以说是我二十几年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也曾经因其枯燥的情节而厌烦,可是当过了那些必得的(从此也了解到一个更为深刻的东西:好的东西是值得被等待的,也是必须被等待和忍耐的,因为我们一出生双眼就被一层不知名的薄膜所蒙蔽着)。正如所有的基督教徒为了理想中的天堂而正受着的煎熬一样的值得,一样无怨无悔。我也从不轻易向人提及这一本书,因为我觉得它值得拥有比被介绍的更好的人所阅读。有人曾这样说喜欢《傲慢与偏见》的人:不是自以为是的以为伊丽莎白就是自己的原型,就是势力加上世俗的喜欢还算得上善良却很有钱的达西。但我却认为我只是喜欢伊丽莎白做了我想做却没有做的事,她总是那样的自我,深深的吸引着我。还曾记得《瓦尔登湖》里有这么一句话:不要过不是生活的生活,我确定那不是你想要的。是的,丽西就是这样遵从这句话,真正热爱生活的人。我佩服她在那个特定的年代里还具有的现代人所不具有的勇气和执着。不管是在家庭本质上对经济的需求,还是在母亲的严逼下他都不曾为生活所屈服。明确的告诉表兄她不是他想要找的人,他也给不了她要的幸福。所以即使是在家里所有的遗产将在父亲死后全数转遗给他,她也不会嫁给他过不属于自己的生活。人们常常说生活欺骗了我们,在我看来不过是我欺骗了生活。总是不停地告诉自己别人都这样过了,我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又或者不停地默念再坚持一下,等到将来怎么怎么了我就好了(就是我们大多数人所认为的幸福了)。更或者梦终究只是梦,而生活是真实的,梦不过是虚无缥缈的幻想……就是这样我们不仅欺骗了生活,更是欺骗了自己。在这一点上丽西真的是做的很好,就像我们所了解一样:她明确的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不想做什么;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并且严格的按照自己的生活生活。正如在有钱有势的达西表白面前,也是直接更加明确的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她很讨厌他,讨厌到世上就算只有他一个男人她也决不会嫁给他,这一刻是她当时最真实的感受,也是她对自己最真的态度。从她的决绝我们可以知道她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也是一个真正有原则的人。也许你会觉得她的话是那么的伤人,她不是一个你所喜欢的女人,她太极端了,也是正是书名所说的傲慢与偏见的集成体。可是我还是没有缘由的喜欢她的本性——勇敢·执着·奔放·自由,当然还少不了那一点点傲慢与偏见。就像她说的她不认识并且不认为周围存在完美的人,要是有人见过那一定是怪物。她也是这样一个人,并不完美:只会一首并且很不熟练的钢琴曲;对绘画更是一巧不通;也并没有达到博览全书的境界。只是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自由的看自己喜欢看的书,自由的到处走动,自由的跳舞…….这让我想起《廊桥遗梦》中罗伯特说的一句话:曾经有过的梦,都是美好的,虽然没有实现,可那毕竟是个梦。如果说很多人喜欢傲慢与偏见是因为想嫁一个想达西一样善良又有钱的男人,那我可以说我绝对不是的。我喜欢的正是《廊桥遗梦》的男主角罗伯特,因为我喜欢他的性格,喜欢自由。享受自由,并爱着周围的一切,在对待家庭,爱人却不失其该有的责任和尊重。偶尔拜访朋友,时常想起家人,为了一个家的完满,离开爱人孤独的追求自由。敬佩他这种一直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却不强求爱的人一起过同样的生活。他比谁都明白他祈求的生活,别人不一定渴望。虽然他说他不是现代艺术家,可我觉得他是个艺术家,而且还是个真正的艺术家——生活的艺术家。又人说过:平平淡淡才是真和平凡的幸福诸如此类的话,我也不否认这种说法,但我却是觉得当平凡就是你想要的,那你真的是幸福的。每个人一出生,上帝就为其量身打造了一个专属于他的位置;我们成长的过程,就是在不断寻找它的过程;要看这个位置是否最适合你,就问问自己幸福吗?

不被时代打败的爱情

这是一个以婚姻来评判人生价值的时代,这是一个讲究门当户对,阶级观念的时代,这是一个崇尚军官的时代,这是一个讲究贞操的时代,所以男子都想找一个有钱的妻子,而女人则想有一个舒适安全的家庭。她出生于乡村,属于这个时代的中产阶级,她受过良好的教育,有自己的主见,她自信,不委屈自己,乐观开朗而且很勇敢,她是个很快乐很明亮的女子,同时她又是一个很有个性的女子,也就是说她也是个有脾气的姑娘。她遇到他,他们来自两个阶级,这是命运的安排,你永远也无法预料生命会遇到怎样的一个另一个生命。他们本来可以是礼貌上谈话的朋友,但是,他说,她还没有漂亮到可以打动我的心。她不甘示弱,他让她有点不甘心,打击了她的“虚荣心”,通俗来说,就是不给她面子。她的灵动吸引了他。至于为什么,其实,他早在茫茫人海中注意到了她,所以他才会记得她的脸,他越看她越觉得美丽,有一种想要占为已有的美丽,此时,他已经有了这样的想法:她真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明珠。每个人的眼睛都不同,每一双眼睛都在寻找它的最“美丽”,所以他爱上了她。即使她跟他不是门当户对,即使她的卑贱的亲戚让他望而却步,即使这样那样,他还是控制不住自己总是在搜索她的身影。他是一个好人,善良的人,但是他也一个在精神上的普通人,所以他被时代所局限,因为即使到了今天,婚姻也无法逃脱门第的桎梏。所以他又是一个傲慢的人,但是她告诉他,他的自以为是是多么不好,阻碍了他成为一个更好的人。因为他打击她的虚荣心,让她爆发出女性小心眼的那一面,她认为明明是他太过傲慢,所以怎么看怎么不顺眼,没有办法公正公平看待他与别人的纠纷,总觉得是他不对。正因为纠缠,即使她知道他不是那样的人,但她还是因为自己的偏见麻痹那颗渐渐向他走去的心。可是他们还是走在了一起,没有错过彼此,为什么呢?因为小说是理想的世界,我们在用自己的方式描绘这个世界的时候,我们把不能够的愿望放在这里,虽然我们错过了,但是让他们幸福吧。

一些比较

大学看过中文译本,不知所云。翻译很难,需要翻译的人,不仅英文水平高,中文水平也要高。后来看过BBc拍得短剧,很好很好。后来买了一本英文的,很幽默,很轻松。

第一次

记得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是小学四年级。但真正读下来却在小学毕业。那个夏天《傲慢与偏见》给我带来了近乎颠覆般的感觉。不但影响了我日后读书的口味,也改变了我当时的想法。简.奥斯汀的文字总是能给人以清爽。这也是我第一次开始接触世界名著所读的书。所以直到现在它一直都是我的最爱。对书中所讲述的道理我也许没有理解的那么深刻,但是简对于英国当时的乡村景色和中产阶级生活的描述却深深吸引了我,回味无穷。

简-奥斯丁和她的灰姑娘们

在简姑妈的爱情里幻想了几年我才发现我对爱情这东西的理解还只停留在童话级别。待嫁的淑女们可以活泼开朗(伊丽莎白-班奈特),可以温柔恬静(安妮-埃里奥特),甚至有些高傲自负(艾玛)也没关系,只要简姑妈慈祥的摇摇手中的魔棒,抖落出一堆窸碎的小星星,灰姑娘和王子就能幸福的驾着马车,奔向他们的庄园。无论你是哪一类型,在简姑妈一场又一场的婚礼中总有一个适用你的模式,只要按时出席舞会或者哪家的晚宴,脸红的时候用扇子遮住半边脸,就总会有送上门的阔女婿来叩响准岳父的家门。于是我们沉浸在一个又一个像是为我们量身定做的童话中,对字里行间无伤大雅的揄揶会心一笑,发挥到极致编造出一个达西先生,温特沃斯上校,奈特立先生,浮想联翩..只是浮想联翩..相比之下我周围的女朋友遇到的爱情模式更像是简姑妈的反面教材。男的要么自我感觉比柯林斯先生还好,在女朋友的女朋友面前显露6块胸肌,要么把自己看得比伍德郝斯先生还重,敏感多愁如他,黛玉妹妹也要惭愧了。可事实是我的女朋友们过的很开心,即使她们会怀疑自己的老公比威翰先生还花心,收入却不如柯林斯,但这不妨碍她们对着电话发嗲,打扮得花枝招展去约会,向女朋友炫耀“我老公”的照片。和简姑妈留下来的6本婚姻宝典相比较,或许,这才叫爱情?我妹貌似初二就有恋爱的苗头,一个大二才谈而且两星期就崩了的姐姐感慨道:越是天真就越容易早恋。如果把这条原理移植到简姑妈的守则里我们会有趣的发现:简姑妈的准一号绝对不可以天真!这再一次证明了灰姑娘的心机绝非一般爱情戏的女主角可比,所谓“穷人的孩子好当家”,有钱的单身汉又那么多,让那些傻姑娘和她们的男朋友去恋爱吧,我要用自己的尺度去衡量这个世界,总会有一个年薪百万但性格上有那么点小缺陷的单身需要我的扶持.可是无论简姑妈设计的晚宴有多诱人,我们必须承认的是她自己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剩女,或许,达西在伊丽莎白之前也曾经是威翰,毕竟,优秀的成功男士没义务在成功之前保持孤单.

读《傲慢与偏见》有感

当我读完这本书,准备写下读后感,可打完标题后,却不知从何说起,是读这书的初衷,还是读完给我带来了什么,都不太好说清,只能借用三毛的一句话来自我慰藉:“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已成过眼烟云,不复记忆,其实他们仍是潜在的。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中。”傲慢与偏见,听听这两个高级词汇,自然会觉得该书肯定也是比较严肃或深邃的有关哲学人性的内容,可惜,并非如此,该书应该很受女生青睐,因为讲的是个爱情故事,还讲的是在英国田园生活中发酵的爱情故事,而且,情节也比较戏剧,男女主角因误解到相爱,这多像青春偶像剧里的狗血桥段,可是一旦涉及到婚姻,就不得不正经起来。这里面说到几个人的婚姻,女主友人的不考虑个人情感只考虑实际所需的纯现实的婚姻,女主姐姐的一见钟情完美版的婚姻,还有女主妹妹那种非理性而后现实的婚姻,当然还有女主的婚姻。现在细想,这也是作者欣赏且推崇的婚姻,不过多少还是带有理想性的。从关注到一点点累积而起的爱情,就如同男主达西对女主伊丽莎白说的,“至于什么时候萌发出爱情,我的确无法说出是从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或是你的什么神态、什么言语开始。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等我明白过来的时候,我已经远离起点了。”猜测作者推崇的就是以这样的爱情而产生的婚姻才最为可靠。我回过头想,喜欢达西是因为他求婚时的那份坦诚,如同我心中所思,“假如我没有这样匆忙之间向你袒露早已藏在心底,却让我难以认真地向你表达爱慕的顾虑,伤害了你的自尊,或许你不会计较这些事情。假如我多一点心眼,掩藏住心中的矛盾,专拣好话说,让你相信,从理智到思想到一切,我对你的爱都是无条件的,纯洁无暇的,你也许不会那样对我严加指责了。可是我最讨厌掖掖藏藏,我对自己坦诚的顾虑也毫不羞愧。因为这种情感是自然的,合理的,难道你指望我会因为自己摊上一群生活境况远不如自己的亲戚而庆幸吗?”当然达西可是高富帅,我不是,不过除这点外,我觉得自己很像达西。哦,还有一点,我比达西要俗,达西不在意伊丽莎白的容貌,说:“我是爱你思想中的那份灵性。”我不光爱思想的灵性,还希望容貌能入眼。这不能说我虚荣,你随便逮个男人问,想找个什么样的,他会说,一女的就行,你再问,他就会说聪明点,漂亮点,等等。其实,大家都是有心里底线的人,过线了才会考虑,除非找不到才会降要求。女生也不例外。喜欢女主伊丽莎白的原因很少,因为既然是女主,当然有义务承担起女读者所有的心理投射,不然谁看啊,所以,不能太漂亮,不能太优雅,不能没脾气,还得虚荣,哎,女人何必为难女人。刚开始时,觉得男主为什么会爱上女主,难道这是条铁则,男主会无条件不明所以疯狂的爱上女主,不过看到女主伊丽莎白自我解析,我开始有点喜欢她了,“我竟然还一直洋洋自得,自己认为有明辨是非的能力?我一直还以为自己精明能干呢!我竟然还一直对姐姐宽容仁慈的性格不以为然,而自己却总是疑神疑鬼呢!真是毫无意义、可恨至极。今天才发现,这真是奇耻大辱!真是羞死人了。要是我真的坠入情网,还真不知道自己糊涂到怎样可怜的地步。可是,我的愚蠢却不在于我是否恋爱,而在于我的虚荣心!有人对我殷勤,我就高兴;有人对我疏远,我就生气。从一开始结交他们,我就丧失了应有的理智,让偏见冲昏了头脑,表现得太无知了。此时此刻,我才算真正认识自己。”打完这长一段话突然不知为什么会从这开始喜欢伊丽莎白,也很有可能我明白,但不好说。讲了这么多,还没讲到重点。傲慢与偏见讲的就是达西与伊丽莎白认识之初,产生的傲慢和偏见,导致两人远行,可是又经过种种,重新认识并相爱的故事。它向我展示了这样一种爱情、婚姻,可能会影响我以后的相关的观念。

傲慢与偏见

大学英语二专的毕业论文,当时看过英语原版,中文翻译,80和02两个电影版本。但是的论文题目主要是比较电影与小说表现手法的差异。从对话,场景,人物塑造三方面来反映。达西的沉默与王小波里面的沉默的大多数何其的相似。有时候话语权是一种多大的力量亚。即使是如此富有,慷慨,善良的达西,没有了语言的力量,竟然也会被误解。

《看不看得起你》市井版译文

黄金王老五就该配个好媳妇儿似乎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儿。所以不管这个王老五到底几斤几两,只要他搬到一个新的地方,周边人家都会这么去打量他。说不准他会成为自家姑娘们的囊中之物,谁知道呢。“我说老贝,”有一天,贝大娘对贝大爷说道,“你听说那个乐瑟庄终于有人给租下了吗?”大爷说不知道。“这可是,”她又说道,“龙大娘刚到咱这儿亲口跟我说叨的。”大爷没搭腔。“你可知道谁租的它不?”贝大娘等不及的吼道。“你说了我不就知道了吗,听着呢。”话匣子打开了。“那啥,我跟你说,龙大娘说乐瑟庄被一个从北英格兰来的富二代接受了。礼拜天哪天他坐着驷马大车来看的房子,一眼就瞅中了,当即跟莫老板拍了板。他打算在'米迦勒节‘前就住进来,几个下人下星期就进来先。”“他叫嘛?”“贝格勒。”“成亲了没?”“哪,我跟你说,他可是千真万确的王老五!黄金的。一年能挣上四五千磅呢。咱姑娘们可有福了!”“什么玩意儿?跟她们有什么关系?”“老贝啊老贝,”贝大娘答道,“你怎么就这么迂呢!我这不是打算嫁一个给他吗。”“他是为这个搬过来的?”“为这个?废话,当然不是。就你想得出来就。但是他很有可能沦陷在咱家姑娘的温柔乡里,所以你得今早去走动走动。”“我去凑个什么劲。你领着丫头们去,要不就让她们自己去,可能还好些。你跟她们一样俊,贝格勒说不定能看上的是你哦。”-------------------------------------------------·这是对chapter 1中一部分的试译,对简奥斯丁绝无任何不敬意思,也知道这个译文和她的风格不协调,但是谁说这么翻没有这么翻的意思呢,乐个翻译的过程,别骂我,我胆小。·有些故意翻得比较通俗,和王科一,孙致礼的各版翻译完全不能比,没有那么“信”,图个乐子,希望大家提意见。-------------------------------------------------以下附上原文: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However little known the feelings or views of such a man may be on his first entering a neighbourhood, this truth is so well fixed in the minds of the surrounding families, that he is considered as the rightful property of some one or other of their daughters."My dear Mr. Bennet," said his lady to him one day, "have you heard that Netherfield Park is let at last?"Mr. Bennet replied that he had not."But it is," returned she; "for Mrs. Long has just been here, and she told me all about it."Mr. Bennet made no answer."Do not you want to know who has taken it?" cried his wife impatiently."You want to tell me, and I have no objection to hearing it."This was invitation enough."Why, my dear, you must know, Mrs. Long says that Netherfield is taken by a young man of large fortune from the north of England; that he came down on Monday in a chaise and four to see the place, and was so much delighted with it that he agreed with Mr. Morris immediately; that he is to take possession before Michaelmas, and some of his servants are to be in the house by the end of next week.""What is his name?""Bingley.""Is he married or single?""Oh! single, my dear, to be sure! A single man of large fortune; four or five thousand a year. What a fine thing for our girls!""How so? how can it affect them?""My dear Mr. Bennet," replied his wife, "how can you be so tiresome! You must know that I am thinking of his marrying one of them.""Is that his design in settling here?""Design! nonsense, how can you talk so! But it is very likely that he may fall in love with one of them, and therefore you must visit him as soon as he comes.""I see no occasion for that. You and the girls may go, or you may send them by themselves, which perhaps will be still better; for, as you are as handsome as any of them, Mr. Bingley might like you the best of the party."

人物描写最精彩的一本书

艺术高超,通过对生活琐事的描写表现了两者,即有人们的道德和理智,也有愚蠢、虚伪、贪婪、自我欺骗等等。‘奥斯丁的作品好比是一件三英寸大小的象牙雕刻品’

爱屋及乌的《Pride&Prejudice》

初二的时候自己溜达去书店买的,挑了燕山出版社的,只因为它比译文出版社的便宜五毛钱。>_<表面看,这书就是一爱情故事,浅薄么?是浅薄呀。不过爱情是永恒的经典,又有谁否认这一点呢。不然哪来那么多千古绝唱。如果说要我看书联想那个资本主义社会怎样怎样,我绝对没那么深刻。当时的社会环境,当时的人际关系,我也理解不了那么多,也不想理解那么多,只是满足于自己的浅薄与无知,纯粹的了解这个故事。其实喜欢这书也很简单,因为不知不觉中又想看了,于是乎又去借来看,在家时候就直接放在床头,睡前翻一翻。不知道为什么会偶尔又想起它,只是想起它的时候我都让它陪在身边。爱屋及乌,把《傲慢与偏见》的连续剧与电影也一起看了,连续剧还看了两遍。领略了各种风情的莉琪、简还、达西、宾利...这个叫做什么各抒己见,我在了解别人心目中的主人公们是怎样的。^_^莉琪很俏皮,简很温柔,宾利很绅士,达西很内向。这本书有那个实际的幽默,这个世界的我们看了一样可以哭可以笑。莉琪的舅舅舅妈也一样讨人喜欢,想起书中的两封长信,看过的人应该都不容易忘记。机缘啊,命运啊。真的很喜欢这本书。唯一的不满就是为啥那个实际的孩子们,就见那么几面就把终生大事给定下了啊,瞅瞅咱们的时代啊,试婚。OMG..时代在进步~~~~哈哈 看书的孩子们也要与时俱进。

傲慢与偏见

我所读到的第一本爱情小说,当时只是个缩写本, 但是达西的冷俊 高傲 绅士风度及伊丽莎白的聪慧 自尊 独立深深印入我的脑海。后来这本书和电影我看了很多遍 都不觉厌倦。。。

傲慢与偏见,永恒经典之爱

这是一部极富语言魅力的名著,而且人物刻画非常细腻,是一本值得好好品尝的书籍。<傲慢与偏见>讲述了简和宾利,伊丽莎白和达西;莉迪亚和威克姆,夏洛特和柯林斯的四段婚姻.我们都知道,前者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的,而后者则是建立在利益上的.

人生非如初见——评《傲慢与偏见》

一个午后,小灰给我发来一条信息很简短。“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西风悲画扇。”瞬间,记忆的风吹过心海,泛起波澜,再慢慢平息,许久后,一直在引用。直到有一天,有人告诉后一句是错的,应该是“何事西风悲画扇”,可是心里却觉得“西风”更有感觉,也许是小灰的信息先入为主吧。我们都是这样吧,把初相见的幻影当作心中的实形,哪怕它是错的。然而总有人在试图用她的解释与讲述,给世人一个启示。比如说,两百年前的英国小说家简·奥斯丁,用她的得意作品《傲慢与偏见》,给我们讲了一个“初次印象不可取”的故事。故事讲述了几位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与婚姻,发现爱情真是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故事中贝内特的太太有句名言,“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而这一真理一直沿用到我们现在的偶像剧。贝内特家有五个女儿,而贝内特太太最大的心愿就是嫁女儿,所以,她密切关注着附近有没有搬来一位有钱的单身汉,上天就这样顺人意吧,于是宾利先生就这样登场了,顺带着把我们期待已久的傲慢代名词-达西也带到了英国乡村庄园得舞台。在一次舞会上,达西遇到了贝内特家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并傲慢的表示“她的美貌不足以打动我”,致使我们的女主角就这样讨厌上了男主角,心存偏见。命运的转轮启动,丘比特也偶尔爱和世人开玩笑,达西在某个瞬间,被一双美丽的眼睛吸引,被她的疼爱姐姐的真心打动,也许他也在惊奇,居然会有像伊丽莎白这样的女子,漂亮却依然聪明机智,亲善却不是殷勤,自自然然,落落大方赢取了达西的心,问题是伊丽莎白从为因权势金钱而向谁去拜倒不卑不亢的鄙视着达西的傲慢,更可怕的是她听信小人谗言,误会了达西,当达西第一次向伊丽莎白求婚时,真是故事的一个高潮,一位不屑于贝内特家的家世背景,并且认定他家的女儿不可能嫁到好人家的那个傲慢贵族青年,就这样喜剧性喜欢上了贝内特二小姐,并且当即就被拒绝了,还被狠狠的批了一顿。看到这忽然间同情了下达西,被人拒绝的可怜孩子,还被喜欢的人冤枉,(那副委屈样,让人心生怜悯呢)当所有误解澄清时,我们的莉齐(伊丽莎白的爱称)不免懊悔,幸运的是达西居然依然如故得爱她着她,还暗中帮着她,当这对冤家终于在一起时,读者才松了口气。伊丽莎白是位聪明的女孩,就像贝内特先生夸的那样,她是少见的一个长脑子的女生,她一直坚持着没有婚姻是建筑在爱情之上而非物质,也难得她总能够客观的分析人情事理,当她问道达西问什么会喜欢她时,达西答道“我喜欢你头脑机灵。”她笑着说,“你还是称之为唐突吧。不折不扣的唐突。事实上,你讨厌恭恭谨谨,虔虔敬敬和殷勤多礼那一套。有些女人从说话,到神态,到思想,总想博得你的欢心,你厌恶这种女人。我引起了你的注意,打动了你的心,因为我和他们截然不同……瞧,我这么一说,就省的你费神解释了。”看,喜欢一个聪明女的还是很好的,省多少事啊。这本书在刚刚要出版时曾命名为《初次印象》。达西给伊丽莎白的初次印象是傲慢,导致了伊丽莎白的偏见,倒是威克姆的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让伊丽莎白一见倾心,但是,应了中国的那句老话“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君子,小人,事实总会给人一个明晰的答案的。可见人生也非初见,也幸好非初见。如果说达西和伊丽莎白是两个个性任务,而其绝对是个性的一对,那宾利和简就是比较平凡的一对,简是莉齐的姐姐,但是简更像是她的妹妹,任何时候,简都是一个把问题简单化的善良的人,在简的眼中基本上就没坏人,而宾利则是性格上没主见的一个人,但是,两个人的爱确实是很简单单纯的那种。好的姻缘也总是要找衬托者,伊丽莎白的好友与表哥的结合就是其中之一。伊丽莎白的好友夏洛特纯粹是因为长得不好,又是位老姑娘了,而伊丽莎白的表哥柯斯林的条件又是比较不错的才会嫁给他,而柯斯林更是搞笑,身为牧师的他,整天满口仁义道德,居然把娶伊丽莎白当作是施恩,遭到拒绝还说是莉齐不好意思答应,看到夏洛特示好就赶紧去追夏洛特,于是就有了三天求两次婚的笑话。婚姻对于夏洛特和柯斯林只是一条锁链,用道德锁住彼此,一种无关爱情的结合,只是贪图物质和面子的产物。两人都是找个人来过活,不一定非是彼此不可,只是碰巧碰到了罢了。而威克姆和利迪娅就纯粹是个闹剧。利迪娅是贝内特家最小的女儿,因为没有家教,自十六岁成年后就浪荡成性,靠着那点姿色,在一群军官中风流,舞会,军官,这些就够了,而比较搞的就是,贝内特太太这个没头脑的女人最喜欢的就是利迪娅,并认为她魅力无边。当利迪娅和威克姆私奔时,利迪娅竟一相情愿的认为威克姆这个伪君子爱她,而威克姆纯粹是为了躲债,当达西用金钱说服了威克姆这个曾经诱拐自己妹妹的混球时,利迪娅竟毫无廉耻的回家炫耀她的婚姻,无知与无耻净显其中,真是既可笑又可恶还可悲。故事中为数不多的智者之一的就是贝内特先生,他看人看的可谓是最客观的,一个整日在书房来逃避世事的人,他时常拿自己的女儿打趣,经常话里有话的损损自己的夫人,机智而幽默,你会不小心的就认同了他的说法。与他对比就是他的夫人贝内特太太,这位女士最大的特点就是歇斯底里,颠倒是非,有爱吹嘘,喜欢做那些粗俗有无实际意义的事,从她喜欢并纵容利迪娅就可以窥见她的为人了。我不得不佩服奥斯丁的智慧,这位终生生活在英国乡村庄园的女作家,用她辛辣又幽默的笔触刻画出活灵活现的人物,她写的小说很少涉及阶级矛盾社会问题这些沉重的问题,总是这样轻松幽默的揭示人性的美丽与丑恶。笑也笑不得,因为你不小心就笑到自己了。现在也许不想人生若“初见”了,若果可以选择班婕妤也不想写那首《团扇歌》,若果可以早点了解彼此,贝内特先生也不想和他那位太太厮守一生。更多的,尤其是聪明一些的女孩子,不妨学一下伊丽莎白,抬起自己的头,让别人傲慢去吧,用不着去献殷勤,高贵的做自己,你怎么会知道你的达西会在哪个角落,静静得欣赏着你的美丽呢。还好人生非如初见,还好,总有一位聪明的女子讲述一个启人的故事。

最爱的小说,关于爱情的启蒙

这是我最爱的小说,从初中到现在,读了4、5次了。故事细腻有趣,主角塑造丰满。记忆中,对爱情的最初幻想和期盼,应该就是想要遇见一个达西先生这样的一个人吧,优秀、自尊。喜欢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爱情。喜欢那个象征着梦想的彭伯利庄园。

每个女生心中都有一个达西先生

第一次看傲慢与偏见还是在上初中的时候,那时候家教甚严,课外书只有老爸满墙藏书中的世界文学名著,无意中找到这本比较薄的书,竟然就一口气看完了。也是唯一一本我重读过很多遍的文学名著。应该说,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的故事,是我懵懂青春的爱情启蒙课,那种心动的感觉无形中成为我对待感情的标准。长大后与很多女生朋友聊起,才发现原来每个小女生的心里都有一个达西先生,他是美好爱情的象征,也是情窦初开少女心中那个白马王子。专注、痴情、简单、正直、有担当又能为爱人遮风挡雨,经历过波折,从误解到相知,相爱。我想也许等我有了自己的孩子,我会跟他一起读下去,重温那些与《傲慢与偏见》相伴的青葱岁月。

傲慢与偏见

简.奥斯丁的一生平淡无奇,出生在一个英国的小镇,生活在乡下,她的生活可以说得上是恬静,安稳的。她的一生基本上没有离开过出生的小镇,所以她的文章言语并不激烈,也没有很多历史性的情节,没有对社会矛盾的揭发和控诉。她笔下的人物是小人物,有些世俗,有些虚伪,有些轻率,有些自以为是。她最擅长的是人物的刻画,评论家认为在这点上她是可以和莎士比亚媲美的。《傲慢与偏见》是奥斯汀的成名之作,看了这本书之后,又看了电影《成为简奥斯汀》。我发现,《傲慢与偏见》既然是奥斯汀既理想又现实的故事,奥斯汀一生未嫁,丽萃该是她的另一个影子,温柔坚定,睿智淘气,聪明又豁达。只是丽萃遇到了达西,而奥斯丁却没有。不过这样也好,一生未嫁所以能将毕生的精力奉献给写作,她一定是快乐的,因为写作是梦想,做着自己喜欢的事,生活是充满喜悦的。奥斯丁认为没有爱情的婚姻是没有价值的。或许,现在这个观点我们认为很稀松平常,但是在19世纪的英国乡村,在那种文化氛围之下。你不能不说这种思想是多么的标新立异。她太过于聪明,所以一般的笨人,只能敬而远之。她要找的是在思想,感情,志趣上最投合的人。所以她没有结婚,可以说是没有机缘。《傲慢与偏见》里其实有各种各样的女人类型,丽萃,吉英,夏绿蒂和丽迪雅。夏绿蒂的婚姻追求的是“可靠的储藏室。日后可以不至于挨饿受冻”而丽迪雅是纯粹的没有大脑不顾后果的冲动。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谁最难嫁出去,丽萃,这是无可厚非的选择,她太过于聪明,理智,她和达西的结合是爱情里的圣经,圣经是什么,就是让人们顶礼膜拜的东西。达西和丽萃的爱情就是这样。生活中没有那么多达西,也没有那么多丽萃。所以她们的相遇才真的是,于茫茫人海,于千万人之间。夏绿蒂,丽萃的好朋友,那个说婚姻就是储藏室的姑娘,也受过良好的教育,她比丽萃年纪大,没有丽萃长的漂亮,青春正在一步一步的从她身边溜走,我相信她也是聪慧的,只是她自身的资本没有丽萃丰厚,夏绿蒂已经过了少女怀春的年纪,她和她的家庭需要她结婚,她的选择是无奈的,甚至有些许悲情。所以她妥协于了生活,不然你让夏绿蒂面对生活怎么办?她最终选择嫁给了丽萃拒绝过的柯林斯,她在这场婚姻中得到了小房子,小花园,和一个舒适的家。她说“只要把柯林斯忘掉,其余一切都很舒适融洽”。这是多么悲哀的话,我们可以不认同别人的选择,但也请尊重。其实,如果丽萃没有遇到达西,多年多年后,她会不会也和夏绿蒂一样,妥协于生活。我之所以说丽萃是奥斯丁的影子,就在于奥斯丁有和丽萃一样的聪慧和理智。她没有遇到生活中的达西,所以她一生未嫁,在她的小说里,她创造了达西,用来和她另一个影子相爱。再说说丽萃的姐姐,吉英。我想大部分的男人都愿意娶像吉英这样的女人,漂亮单纯同时又大方得体,具有一切妇女的优良传统。其实吉英算是一个性格模糊的人,也不能说没有性格,只是找不到形容词来形容属于她的那种恬静,在她眼里没有任何人是坏的,就算别人做了错事,她也认为这其中有误会,有隐情。她是属于安于室的人,不吵闹,不尖锐。她生活就是现世安稳,岁月静好。丽迪雅,丽萃的妹妹,典型的漂亮无知的类型。冲动没有计划,只追求和满足于眼下的生活,从不会有任何的长远的计划。爱的轰轰烈烈,嫁的好不好,完全是命运。而结局多为凄凄惨惨。奥斯丁和丽萃的感情完全属于得之,我幸,不得,我命。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中最难嫁。“偏见被真诚纠正,傲慢被爱情磨平”这是丽萃和达西的爱情。一直比较喜欢联想型的结局,就像《飘》的结局一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那是无休无止的想象,可还是有人写了它的续集成了一个"happy ending " 其实,我总觉得这种结局有点粉饰太平的感觉,不过好在《傲慢与偏见》结局美好的近于自然。

如何相爱

见到有人说《傲慢与偏见》中的伊丽莎白是由于达西家里的庄园美丽才动了心的,大感疑惑,忍不住去看了原书……初读这本书的时候还是中学。爱情只存在于文学作品之中(我小时候看武侠剧里的言情都觉得烦)。时隔多年,从伊丽莎白访问彭贝里那段读至末尾,却有了完全不同的感受。也许直到这时,才隐隐明白此书为何成为传世的经典。这个是个既现实又理想的故事。由作者的终生未嫁就可见端倪。然而我始终认为简是快乐的,不然她笔下的人物何以优雅而可爱?生活在梦想中,只要时间足够长,也是喜悦的。而婚姻所带来的琐碎与不完美,也许反而会造成痛苦与悔恨;爱情的光芒,亦不会如此璀璨。简直不能相信,离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一百多年。而时间的洗涤只能愈发显出简对人性深刻的洞察。在这样的时代,尽管选择已经多元化,金钱和地位仍然是人们竞相角逐的主要目标,却也有那么多人孜孜不倦地追求着“传说中的”爱情。其实不难理解会有人会把伊丽莎白的爱情理解为“看到大庄园,动了心”。因为人的眼中往往只能看到自己觉得重要的东西。简极力塑造的达西的“高贵品质”,或许在他们心中虚幻而遥远,并不足以为凭。然而对伊丽莎白来说,人的因素才是最重要的。她也幻想过成为大庄园的女主人,但是一想到一旦这样,舅父母就不会肯来游玩,“她幸亏想起了这一点,才没有后悔当初的事”。想想看,即使是与舅父母之间的情感,也超越了对财富的渴望;对她的那一点点虚荣心,我们也不必过分苛责了。然而我始终觉得,《傲慢与偏见》是给女人看的小说。有许多女人都觉得自己与众不同地聪明,期待有人能欣赏,最好欣赏他们的人还是别人眼中的偶像。其实当你拥有那份聪明的时候是否拥有那份优雅?当你拥有那份优雅的时候你是否拥有那份爱心?当你拥有那份爱心的时候是否拥有那份直率?仅仅言语直率还不够,你还必须坚持原则……最后,你还得理解,你遇到的达西先生,并不一定是个英俊的钻石王老五。他也许同样对你情真意切,无视你不完美的外表,却欣赏你风趣俏皮的举止,在你和家庭困难的时候,愿意伸出援手……甚至也可以不顾长辈的反对,世俗的偏见——但他没有相当于19世纪一万英镑年金的收入,没有一到舞会就吸引所有在场女性注意的魅力,可能却有一种令许多人不愉快的傲慢……你们仍然会相爱吗?还是在挑剔的目光中,擦肩而过……

《傲慢与偏见》

我常常会列一堆要看的小说的目录,多的让我无以暇接,往往能看完的少之又少。每每看过开头便丢在了角落,奥斯汀却是个不一样的作家,吸引多数读者且看完了小说。

现在读书的人越来越肤浅了

看了这么多对此书的评论,只能说两个字“肤浅”。难道作者仅仅是想写几个爱情故事?爱情故事就能够成为名著经典?我们的生活在哪里?我们的灵魂在哪里,用灵魂去思考,用心去生活。书自然越看越明。

轻快舒畅的作品

即使是在小学的时候读的,也会深深喜欢上这部爱情小说,喜欢上简奥斯丁。多部作品,都是略带讽刺的爱情轻喜剧,让人对那个时代的英国增加了了解。

完美主义的人生命中会有多少达西?

起这个标题其实心中自我商榷了一番,本意是完美主义的人生命中会有达西吗?答案我想一定是会有的。少之又少。其实我刚看完《傲慢》,完全没有体会到这本书所表达的意识。仔细回味了一下,便豁然开朗起来。作者奥斯汀大概也是为完美主义的人儿吧,以至于终身未嫁,没有遇见自己心仪又可以为自己赴汤蹈火在所不惜的达西。 所以我的标题打了个打问号。我看的是上海译文出版社的,kindle上推荐的经典译文,其实我并不在乎哪位翻译的更有味道,我自己也不善于去字字句句斟酌品味。 金钱和爱情,傲慢中围绕这两个词虚构了那个时代(18世纪?)的乡村中产阶级(即将没落)和权贵阶级子女的故事。老班纳特膝下5个女儿,各个性格不同,其中3个重点刻画,吉英、伊丽莎白、莉迪亚,一个沉稳,一个小心思,一个太天真。各自找了一个他们愿意跟随的男人。这里来重点说说主人公伊丽莎白,思想独立,敢爱敢恨,多番辗转终于和达西先生成眷属。这个故事放到如今国内,恐怕悲剧多于喜剧吧,估计是奥斯汀生性恬淡,不喜把故事弄得过于悲惨,以至于通读下来觉得平平淡淡。如今社会集达西财富与视野的男性多如牛毛,真正肯为爱情抗命的又有多少?肯为爱情抗命的,多半是小强,少了财富。完美主义生性孤傲,如伊丽莎白刚开始的偏见一般,这样算来,能真正走到一起的概率真的是小之又小。我想作者在爱情和金钱上也是脑袋胡乱。以至于这个问题亘古至今也未有完美的解答。我们大致都因了那句话,在不该思考人生的时间思考。

一个国家有没有底蕴,看本国人民喜欢的书就知道

《傲慢与偏见》——从没跌出过英国淫民最爱小说前三位。应该说,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底蕴还是有的,工业革命源于斯不是偶然。跟“树小墙新画不古”的暴发户还是不同的。至于小说本身,我都不想说什么了,在中国的知名度那也是刚刚的。酸腐如我,还读过原著,欣赏到了原汁原味的英国语法——那复句套的,漂亮而华丽,犹如绅士的礼帽,女士的连衣裙。啊啊啊,对了,对了,再配上英剧《yes,minster》里的口音and声调,恩,绝了。天涯有个帖子深入分析了《傲慢与偏见》写作的背景和时代,很是受教,有兴趣的可以看看:《傲慢与偏见》中达西的年收入,换算成现在的购买力,到底有多少? (我算不算挖豆瓣墙角)

不是每个伊丽莎白都能遇见自己的达西,但是只有伊丽莎白才能遇见达西

记得是读研的时候看的《傲慢与偏见》的电影,上学的时候总是觉得自己没时间看小说,于是就找电影看,为了能理解小说的真谛,甚至找了不同版本的电影。说没有时间看小说实为托词,不过当时的思维方式似乎接受不了文字倒一点也不是借口,整天和图形打交道,还总担心自己是不是会失去语言表达的能力,还好,虽然现在写起文章来颠三倒四、语句不通,但还能让自己看懂。说实话,还是小说好看,细腻的心理刻画不是演员能100%表达出来的。记得当时看完这部电影后我用四个字形容了自己的心情——“相识恨晚”,为什么在我情窦初开的年纪没有引路人向我推荐这样一部好电影(书)呢,其实也不能怪别人,我自己不也没有这样的积极主动吗,那时候太贪玩了,还好还好,没有好书的指点我也没犯啥大错。记得豆子在开心网上的书评说这本书是“国外的琼瑶+韩剧”,这点我还真不能苟同呢。琼瑶的小说我只看过一本,她小说里的爱情太撕心裂肺、肝肠寸断、不食人间烟火,书中又有过多的对风花雪月的描写,我总觉得会误导青少年。而韩剧呢多半是灰姑娘和王子的故事,相遇的过于离奇,灰姑娘和王子相处的方式又稍显怪诞(其实我还是挺喜欢韩剧的,哦,我的乔乔~)。《傲慢和偏见》这本小说能从十八世纪流传至今成为名著,自然有他高于“琼瑶+韩剧”的地方——小说基本没有对风花雪月的刻画,多半是通过对伊丽莎白的心理刻画理性的分析不同的爱情,很能激起读者对爱情的思考——简的单纯、善良、乐观、随和注定她会嫁给同样随和、绅士的彬格莱;伊丽莎白的独立、有主见注定是同样有深度的达西对她情有独钟;现实的夏洛蒂注定不会嫁给爱情,她可以为了“体面”忍受柯林斯的粗浅、愚笨;肤浅、虚荣的莉迪亚注定会上当,她所爱上的维克汉姆只有一张伪善的面具。我喜欢伊丽莎白,她有一双迷人的眼睛,眼睛是心灵的窗口,如果我能见到她,我想她的眼神里一定有她的勇敢、独立和善于思考。她是那样的恰到好处——该说的一定会说,关系到别人的声誉、情感起伏、或者是不确定的事情她一定不会说。她的自尊不容许别人对她傲慢无礼——她可以拒绝达西这一贵族刚开始时带着同情和鄙夷的爱,她可以正视德·包尔夫人的无礼挑衅,而不像别人那样对身份地位很高的德·包尔夫人只有盲目的尊重。她勇于面对自己曾经的无知——用很有分寸的话提醒厚颜无耻的维克汉姆,她已看穿他。伊丽莎白这个人物,总让我想起红楼梦里的探春,性格很像,只是探春没有伊丽莎白这样幸福,她不能主宰自己的爱情,因为和番而远嫁,但是我想只要是稍有远见和抱负的男人娶到探春一定是幸福的。我深深的迷恋达西,可这世间又有几个达西呢?所以我羡慕伊丽莎白,她和达西能共思想,他们相互理解,他们之间的交流是聪明人之间的交流。如果没有达西谁能慧眼识得伊丽莎白?在普通人的眼里,伊丽莎白甚至是有点高傲的。正因为达西的智慧和胸怀,所以他听得进伊丽莎白的在首次拒绝求婚时所说的话,他为她也为自己改变自己,更完美的是达西因为对伊丽莎白的爱给她的家庭带来了莫大的帮助。这是怎样的一种爱?他如父、如兄、如知己。如果没有达西,伊丽莎白你这样的女子会爱上谁?是的,不是每个伊丽莎白都能遇见自己的达西,但是只有伊丽莎白才能遇见达西。我想,简,一定是我的朋友!我很感恩,我的身边一直有简这样的女孩存在,她们会在我准备冬眠的时候给我温暖,让我又回到这现实的世界里……PS:《傲慢与偏见》已被我列为我家BABY十四岁时的必读小说之一,如果ta能更聪慧些,我会介绍的更早一点。只是,只是BABY还没有投胎,哈哈哈。

电影与书

最近是看了这部电影之后才去翻阅这本书,感觉很真实,现实中确实有很多人希望攀高枝,认识有权利或者有钱的人,可是这就是他们所要的幸福么?我搞不懂,幸福的含义,一千个人有一千种答案,我想最朴实的幸福是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过快乐的日子。

傲慢与偏见

这是一个发生在英国乡村的美丽故事,贝纳特家的五个女儿待字闺中,两位贵族先生的出现,民兵团的到来,给他们原本平静的田园生活带来了一些不平凡的意义。      小说开头那句“每一个有钱的单身汉,都得娶一位太太,这就像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已经是脍炙人口的名句了。接下来的故事自然是围绕一系列绅士淑女之间的爱情和婚姻所展开的。在小说中,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爱情与婚姻是全文的主线。而伊丽莎白的几个姐妹和 女友的婚事,都是用来与女主人公理想的婚姻相对照的。      如夏洛特和柯林斯尽管婚后过着舒适的物质生活,但他们之间没有爱情,这种婚姻实际上是掩盖在华丽外衣下的社会悲剧。在文中柯林斯曾很明确地说过自己结婚的三个理由。“我结婚有这样几个理由:第一,我觉得只要是像我这样生活宽裕的牧师都应当为牧区居民在婚姻方面带头起一个模范作用;第二,我坚信婚姻会大大地促进我的幸福;第三,可能这一点我应当早一点提出来,这也恰恰是我有幸称为恩主的那位贵夫人曾再三建议和嘱咐我要办的事。”这三个看似冠冕堂皇的理由,怎么听着都让人觉得相当的虚无飘渺。结婚对于柯林斯来说仿佛更多的是为了别人而结,自己却从中鲜有收获,这是一种无爱的婚姻。卢卡斯小姐之所以答应他,完全是考虑到了财产,至于多快可以得到那些财产,她倒无所谓。对于受过教育可是没有多少财产的夏洛特来讲,结婚是唯一的一条体面的出路,虽然可能不见得能使人得到幸福,但毕竟是避免贫穷的最可靠的保险箱。      而莉迪亚和威克汉姆的婚姻无疑就是《傲慢与偏见》中最荒诞且最不被看好的婚姻了。作者甚至没有正面交代二人是如何走到一起,继而出走的。只是简单的通过简和加丁纳舅妈写给伊丽莎白的信,让读者了解情况的大概。两个人之间很难说有什么爱情,即使勉强有,也只能算是“肉欲之爱”产生的盲目激情。这桩完全由肉欲和金钱操控的婚姻注定是失败的。 作者在最后一章含蓄得指出:“威克姆不久便清淡爱情,莉迪亚对他稍许持久一些。”           对于《傲慢与偏见》有着很多的赏析与剖析,角度也各有不同,下面我从文中不同男子对于爱情的态度来作一番简单的分析,谈谈我自己的一些想法。当不同男子遭遇爱情的挫折时,他们的所作所为是大相径庭的。当柯林斯的求婚被伊丽莎白拒绝时,他认为“幸福一经被拒绝,就不值得我们再去看重它了。碰上这样的事情,逆来顺受就是完美无缺的办法。”消沉了没多久的柯林斯就将爱的橄榄枝再次抛向了夏洛特,而可笑的是在此之前他看中的第一个新娘是简。在如此短的时间里,能够将自己的未婚妻再三改变,并一点都不以之为羞,可见,柯林斯对于爱情与婚姻是相当盲目和轻视的。对于他来说,婚姻可能只是他人生中所必须经历的一道程序罢了,与平常的吃饭睡觉无异。      至于威克汉姆对待爱情和婚姻的态度则更为人们所不齿。威克姆的虚伪狡诈、野心和肤浅使我们感到厌恶。从伊丽莎白到金小姐,再到最后的莉迪亚,在这当中一直是性和金钱在牵制着威克汉姆的恋爱行为。他从来就没有对爱情付出过真心,当然也就不可能获得真正的爱情。      至于达西的好友宾雷,在对待爱情上有些时候表现得过于懦弱和不自信,这当然在一定程度上和他谦逊随和的性格有所关系。但他总是过多地听信朋友和亲戚的劝告,而对于和简的爱情没有一个很好的把握,其实别人无法代替你思考和决定,只有你自己才真正清楚自己内心最最真实的想法和情感。所幸的是,最终宾雷和简的爱情是圆满的。      终于说到达西先生了,相信达西这个人物是被许多人所喜爱的,尤其是女生们,看过新的电影版的《傲慢与偏见》的人更是忘不了男主角那迷人真挚的眼神。达西曾说过“我真的不如有些人那么有本事,和素不相识的人也能大谈特谈。也不能对别人说的话随声附和,假装关心。”这也就容易让人误解为达西的傲慢与冷漠。性格相对内向的达西总喜欢安静地坐在伊丽莎白身旁,但不善言辞的他总是和伊丽莎白谈到没几句就无话可说了。当遭遇伊丽莎白的冷淡甚至是激烈的言辞时,达西从未抱怨和放弃过。即使是遭受求婚被拒和被自己深爱的人误会的双重打击时,达西仍能很好地保持绅士风度,并不以此怨恨。当再次见到伊丽莎白时,他努力克服以前的不足,还默默地为贝纳特一家做了许多事。他的爱并没有像柯林斯那样因为一次的拒绝而随之烟消云散,他一直在等待,哪怕是仅存的一点点的希望都能激励达西继续坚持,主动把握,这点也是宾雷所远远不够的。文中达西与伊丽莎白精彩的对话曾一度让我想到了《红楼梦》里的宝玉和黛玉,又是一对冤家对头,所幸的是最终都能够拆肺腑,诉衷情。           感动之余,细细品味,总觉得在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爱情上有些过于理想化。男主角俊美高大,家财万贯,拥有皇家般的庄园。女主角美丽动人,聪慧机敏。一个王子,一个公主。两人似乎都不需要为生活作过多的奔波,可以想象他们婚后的生活将如人间仙境般惬意安稳。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也有那个时代的因素在里面,亦或是作品对其省略以突出人物情感的发展。但不管怎样,还是让我有一种抓不住、摸不着的虚幻感,可能是文章过于美好了吧,可能这里饱含了作者太多太多的希望与寄托。      有人说,“艺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 。也有人说,“艺术的虚构往往使之比现实来的更为纯粹”。这让我想到了近期热映的电影《成为简•奥斯汀》,该影片讲述了小说作者简•奥斯汀的一生。而《傲慢与偏见》的创作灵感就是源于作者的亲身经历,只是现实没有像小说中写的那样皆大欢喜,作者只能在自己的小说里完成那未完成的梦想。我想,这也是我取这个题目的原因吧,伊丽莎白和达西复杂而又纯真的情感真的让人不得不发出“此情只应天上有”的感慨!原本的一对冤家对头,到头来竟如此情投意合,是天意?是人为?我们不得而知,但真的要感谢作者将如此精彩的一部作品奉献给我们,感动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在书中,在不断翻拍的电影里,我们每个人都能看到自己的影子,看到人物细腻的内心独白,看到爱情的伟大。

事与愿违

为什么?奥斯汀的书中有情人-终成眷属,现实中的自己却孤身一生。也许这就是......命运?初中只为情节而囫囵吞枣,心中为男女主人的相知相爱到相守一生而默默感念,由心的幸福着他们的幸福。以后找来电影看,一遍又一遍,豪不满足,想极了小孩子从妈妈口袋里拿到好多的钱买好多的雪糕---把手指头舔到最干净,还满脸的回味无穷。幸福可以很容易事与愿违,始料不及。

以为喜欢达西给了高分

前看了《简爱》后看《傲慢与偏见》,要比较的话,《简爱》总是不离高尚、美德这类话题,崇尚独立自我。《傲慢与偏见》更像通俗小说,而且好看就好看在它的俗上。《傲慢与偏见》更好看,因为它更俗。里面其他角色都无关轻重,我最喜欢的是达西。读到后面每每看着别人的情节,等着达西出现。故事里达西从小生活富足、安逸。养成了骄傲、傲慢的脾气。后来见到喜欢的姑娘伊丽莎白后依旧傲慢,而且还因为不愿与人交流产生了不少误会。伊丽莎白对他非常讨厌,直接拒绝了他的表白。一直到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达西一直默默的对伊丽莎白好,伊丽莎白也一件件弄清了误解,慢慢了解了达西,两人感情越来越好。文章有一段达西依旧不善表白,伊丽莎白心想:“他对我的舅父母依旧和气,讨人喜欢,怎么反而对我两样?如果他已经无心与我,又何必有话不说?好一个惯会作弄人的男子。”达西真为他傲慢的性格在伊利莎白身上吃尽了苦头,遭白眼,遭冷淡。他是一个默默对人好的性格,君子谦谦如玉触而生温。他的成功在于他坚持下来了,让伊丽莎白慢慢了解了他,知道了他的好,最终获得美人心。

永远的经典

看过很多部书评,关于这本书,我只能说,喜欢它的文字,喜欢在那个时代下所展示的一切,仅当作一个爱情故事太肤浅,当作女权主义太夸张。这是男人与女人的斗智斗勇,还是心甘情愿的故事。如果她没发现,那么结局是否不一样?小说么,平静下来,品品读读,。

两寸牙雕——《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读了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让我知道了原来在遥远的欧洲不仅有罗密欧与朱丽叶那样悲壮的爱情,像莎翁那样的古典哥特式的美,原来也有市井家,回归生活的美。简单,精致,如同“两寸牙雕”,却窥视出了整个社会。弗 兰克奥康纳说:“我认为简。奥斯汀是英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技巧局将一样,她在文学方面炉火纯青,就像莫扎特在音乐方面的完美无缺一样。”《傲慢与偏见》的语言如同掠过竹林的风,带给我竹林般的清凉,泉水般的清澈,让人可以随时随地的沉浸其中。那细腻的语言,缜密的思维,为我拉开了英国田园风光的帷幕,不经意间勾勒出了一个浪漫纯美的童话,却又那么的贴近生活。这是一部描写爱情与婚姻的小说。小说围绕班奈特太太如何把五个女儿嫁出去的主题展开。书中一共写了四队青年男女的结合,作者一一加以比较,批判,爱憎分明的阐述了自己的爱情与婚姻观。富有傲慢的达西和睿智具有反叛精神的伊丽莎白,温柔体贴的简和有权有势的宾利,以及莉迪亚和威克姆,夏洛蒂与柯林斯。贝内特夫妇五个女儿待字闺中,没有子嗣,依照当时的法律,他们死后家产须由远房内侄柯林斯继承,因此把五个女儿嫁到有钱人家,成了贝内特太太最大的心愿。于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了整个故事的架构。虽然作者在作品中没有重大的社会矛盾,但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真实的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和爱情风波。其实小说中的班奈特太太是当时社会大多数人的缩影,爱情对她们来说是不可靠的奢侈品,她们只看重物质,看重权势。所以当富有单身的宾利来到内瑟菲尔德庄园,便成了众人注目的焦点和谈论的话题,以及小说中对军官们到来,小镇人民细微的表情和言语的描写,将当时社会风气展现的淋漓尽致。然而作者奥斯汀是一个具有批判精神的女性,于是她塑造了一个追求纯粹的爱情,多少有些藐视权贵的伊丽莎白。虽然小说写于19世纪初叶,但是她所阐述的爱情观与婚姻观放在当下中国却也依旧是那么热点的问题。看到社会中充斥着的拜金主义,炫富事件,小三,包养等心中竟升起一种荒凉,但这也并非真爱的缺失,而是社会问题。我个人认为这种狂热的拜金主义是因为社会制度的不够完善,本来在一个市场经济国家,对金的崇拜,对物质的追求是很正常的事,然而在中国却显得有些病态了,因为在中国没钱你便无法在这个社会生存下去,在“生存”这把悬于头顶的大刀压迫下,拜金现象自然变得严重,人间的真善美也在死亡的威胁下大大贬值。而在国外,特别是欧洲,因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哪怕你没钱,你还可以生存,所以在国外对艺术,对学术的追求热情远高于中国,同样在那样一个安逸的社会里,爱情观也让现代中国青年向往。在我看来婚姻的奠基本来就应该是爱情,如同伊丽莎白所追求的一样。面包与玫瑰的选择,若二者不可得兼,取玫瑰而舍面包也。这种选择或许是因为我还没有面临生活的压力,但是追求爱,追求美的确是发自内心的呼吁。但这只是个人的做出的选择罢了,在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基本假设那便是人的欲望是无限的,而资源是有限的,所以人们总是在不停的面临选择,而我只是出于个人偏好更侧重精神,愿意承受更大的机会成本而已。同样,有些人更侧重于物质,这只是一个选择,没有对错可言。然人毕竟是社会性动物,当大部分人做出了同样的选择,那这个选择便成了一种风气,久而久之,便成了一种习俗。之所以将题目设为“两寸牙雕”,不仅是因为《傲慢与偏见》的精巧细致,更是因为通过这个“牙雕”窥见了当时的风气,抛开爱情不谈,还有其他的一些感慨。首先让我感慨的是当时人们对法律的敬畏和遵守因为整个故事的构架便是在依据当时法律贝内特夫妇死后财产由远房内侄继承这个源动力的作用下进行的,可见当时法治发展的水平。其次是平等,“傲慢与偏见”这个书名便是在平等的观念下产生的,达西因为在交际舞会上不肯与他人跳舞,让伊丽莎白认为他十分傲慢,以至于产生了偏见。要认识和结交朋友都必须与他人一同跳舞,随时更改舞伴,尽兴而为,虽然这个平等具有局限性,但这些应该便是现在欧洲国家自由,平等,法治等观念的雏形。这些从两寸牙雕中观察出的细末,让我回眼中国的当下,期待能发现更多的进步雏形。

门当户对

嗯 虽然我不记得丽翠是怎么表述的了不过大体是“我是绅士的女儿,你是绅士”所以我们是很登对的 呵呵 第一次看傲慢与偏见的时候 我还小 上高一吧(想当年俺也有年轻的时候- -)那个时候只看到了丽翠和达西的彭伯里 王子和灰姑娘的幸福生活(没办法 年轻啊 - -)现在工作两年多了 已经被现实吞噬的差不多了 - -再看傲慢与偏见 发现小说果然是现实世界的缩影、折射之类的当然我还是很喜欢丽翠的 不管怎么说她都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姑娘不过门当户对果然是古今中外 永恒不变的真理丽翠得是绅士的女儿 才能嫁给绅士呢

傲慢与偏见

我习惯两本书一起读,一本放在家里闲暇时读读,一本放在单位有空时看看,这样就免去了一本书带来带去的麻烦。这次很偶然的把《傲慢与偏见 》、《我的大学》借到一起读了。挺有意思的,在家时看《我的大学》,无产阶级的苦难激励我不要耽于安逸;上班空余的时候看《傲慢与偏见 》,让我调整身心,在资产阶级太太小姐们的生活里畅游,疲惫之余,感叹生活原来可以是更美的。我一会走在苏维埃共产主义的道路上,感受工人阶级的劳苦;一会漫步在英国如诗如画的乡村小路上,笑意盈盈地看着小姐们的生活。不是我觉悟不高,照理说喜欢《我的大学》应该更符合人心,因为它有更高的境界,绝不是小资空虚无聊的生活可以比拟的。但那不是我的心。我的心更喜欢生活气息浓郁的《傲慢与偏见 》。如果因此亵渎了伟大的共产主义,那只能感到抱歉,我只对我的喜爱做主,我不想虚伪的说我喜欢磨难的生活,我没有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我只需要可亲的生活,像伊丽莎白那样,有个性有见解幸福的活着。很久以前就知道《傲慢与偏见 》,一直以为这是立论严肃的书,是要向读者阐述傲慢与偏见的释义,既然跻身于世界名著,想必是不简单的。读完以后,我发觉这本书原来是一部爱情轻喜剧啊,太太小姐们夸张的表情语言,像针眼一样小的心眼,遇到事情的时候会忍不住的发抖,尽管这件事小到只是一句玩笑话。我那么喜欢看爱情故事,特别是这种由不爱慢慢到了解到产生爱,细腻的心理描写,傲慢的男子因为爱而妥协,阅读时有一种快感,巴不得快点看到他们得到幸福,快点消除因为种种偏见造成的误会。如果人生真的如戏,那么不管中间如何高潮跌宕,如何受尽磨难,最后总有一个完美的结局,那该多好!那么在经历磨难的时候也会多些信心:一切总会过去的,美好的明天必将到来。正如伊丽莎白在潘柏利庄园里幸福的生活、、、、、

我觉得插图版的真不错。

我蛮小的时候就看过这本书了,但是当时只看了一遍,因此当中的许多细节都忘记了。一直到最近看了BBC拍的剧后才重新购买了书。我不得不说,电视拍得很好,书,嗯嗯嗯,也许是翻译的问题,也许是如之前有人所说的那样,其实书本身一般,只是编辑好才将书重新整理得成为了一个故事,因此也就使书中有些地方浅白。我这个插图版的还算好,翻译我是对比过的,因此还算过得去,似乎是由于翻译人是年代较远的人了,有时候会有觉得跟现代有点不太一样。

哦,我亲爱的达西先生,你在哪里呢?

我不得不说,奥斯丁好像神笔马良一般,把书中每一个人物刻画如此生动。我饥渴的迅速把它读完了,却又觉得万般的意犹未尽,只好不停的喊着,我的达西,我的达西先生呢?这样看来,我都要担心奥斯丁会不会精神分裂了呢。他对人物性格细致入微的描写就好像他对自己一般了解一样。如果只是看电影的话,我相信以我自己的这点脑容量是绝看不出这么多的内容的,所以很感激奥斯丁的文字。我就不多说了,显的矫情了。不过这次我肯定了一点,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so,我亲爱的达西先生,你在哪里呢?

book report

Pride and Prejudice is a comedy,which take place in the early 1800's.Mr. and Mrs. Bennet have five daughters.The mainly story describ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lisabeth Bennet and Fitzwilliam Darcy.Their relationship starts from dislike but at last they fall in love and are happily united.The true love that broke the pride and prejudice.The novel is focused on marrige and love.Mr. Bennet is a good father,who is a country gentleman,and his favorite daughter is Elisabeth Bennet.Mrs. Bennet's dream is that her five daughters can have good marriges,and she tried her best to introduce her daughters to rich men.Elisabeth Bennet,who is a lively and smart girl and enjoys studying people’s characters,has prejudice to Mr.Darcy. Mr.Darcy is pride ,rich gentleman ,who has a good manner. His manner and moral rectitude are seen by many people as an excessive pride and concern for social status . Mr.Bingley is lovely, affable, agreeable, fun and rich.But he is easily influenced by others, especially by his close friend Darcy.Elisabeth Jane is Pretty, sees only good in others, not pushy. Lady Catherine ,Darcy’s arrogant aunt, who is repected by Mr. Collins and hopes that her daughter will marry Darcy. Lydia vanity, Wickham dishonesty, Mr. Collins obsequiousness , and Mrs. Bennet a multitude of follies, which in Pride and Prejudice that describe irony and humour to expose human or social faults. On the other hand ,Pride and Prejudice reflected the manners and custom of the time Austen was living.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a single woman, whose socially prescribed options are quite limited, is in want of a husband.A marriage based on love was rarely an option for a Regency woman, income was the first consideration.?Pride and Prejudice depicts a society in which a woman’s reputation is of the utmost importance. When a young woman leaves her family without their approval, this is always very serious such as running away to marry a disapproved husband, or entering into an illicit relationship ,as when Lydia leaves the Forsters to run away with Wickham.The story ends with a double wedding between Elizabeth and Darcy, and Jane and Bingley.

成为你想做的人

原著中文版读过很多次,初中时高中时还有现在即将大学毕业的我。每一次感受和获得都有些不同,大大感叹简.奥斯丁是多棒的作家。脑海里伊丽莎白边走边看书的样子一直挥之不去,看上去那么端正,脑袋里又有那么多自己的主见。自己就想成为那样的女子,可惜自己才华不足.说道婚姻,伊丽莎白20岁遇到达西先生,如此幸运又是如此果断。一个真心喜欢你的人又有金钱基础,这还不够幸运吗?爱情于普通大众而言,要有真心又要有相应的物质基础,否则爱情无法殷实的成长至婚姻。20初能做出对自己的选择,在姐姐重病时,徒步看望,不顾身上的泥泞;嫁不嫁那个图家里钱财的教士,嫁了他家里的财产就不会在父母百年后被他夺走,结果是不嫁....不急不急。一切都慢慢来。终有一日,我也能做好每个抉择,不再犹犹豫豫。

傲慢与偏见

这是最喜欢的小说之一了,虽然我喜欢的小说很多,但这本应该排在前几名吧;其中的这个证据就是我娘家家里的那本书里有好多油点子,证本了这本书在我每天早餐的时侯在我手里翻来翻去!我喜欢这本书,原因很简单,不仅因为语言幽默风趣,主要是因为情节比较平淡了。没有人生的大起大落,没有太大的跌宕起伏,少了那种万米高空的落差,所以,很适合在吃面的时侯翻看,哈哈,不用紧张,不用着急,不用焦虑。所以,推荐大家家里必备这本书,以备吃面之用!:)

傲慢与偏见

傲慢也好偏见也罢,它们都起于心灵阴暗的一面。只要我们克制住它们,有大成就也要保持谦虚之心;凡事多为他人着想,不轻意下定论就能阻止傲慢与自满。打开心灵的窗户,你将摆脱黑暗。

一次愉悦的阅读享受

到底伊丽莎白是什么时候爱上达西的呢?从伊丽莎白正视了自己的感情开始到结尾皆大欢喜,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从原著上看我觉得应该是她从韦翰那听来不实的谣言开始,她就深陷其中只是自己未曾面对,不然她为何如此生气呢?而KK主演伊丽莎白的电影版里,从眼神看,第一次在日尼斐花园跳舞他们两个就已经一见钟情坠入爱河了。这是一部爱情经典小说,看过的人大概都爱伊丽莎白和达西,女的漂亮、可爱、率真、勇敢,男的外冷内热、善良、英俊、关键还高贵有钱。伊丽莎白不够高贵的家庭背景没有让她挫败,反而迫使达西改变了天生的傲慢和偏见。我最爱第一次求婚不成达西气的说不出话,第二天一大早堵住伊丽莎白一言不发只塞她一封厚厚的信的场景,两个人都可爱极了!当伊丽莎白已经渐渐接受达西但内心还在纠结的时候,机缘的巧合让他们又重逢在蓬博里花园时,两个人惊诧的表情和言语动作仿佛就在眼前,我真忍不住哧哧笑几声,这当然只有深爱的两个人才会有的场景。爱情至上我想也许是奥斯汀的人生格言!就连故事里的家庭也是如此,比如当姐姐简知道伊丽莎白决定嫁给达西时说:你要考虑好,没有爱情是不能结婚的!达西向班纳特先生请求娶伊丽莎白后,爸爸对女儿说,我们都知道他是个傲慢的人,但是只要你喜欢就都无所谓了! 这可是1796年,竟有这样高的爱情境界令人敬佩。整个故事看下来,再不想看什么韩剧爱情剧了,因为这些都是以傲慢与偏见为蓝本改造的。这个美丽的故事中到结尾遇到了高潮,使整个阅读得到了完美的体验。久远的爱情看完了,现实的爱情还在继续,我的达西虽不是显赫贵族,甚至没足够的金钱,但是像达西爱伊丽莎白那样的心是一样的,我如奥斯汀一样,始终爱情至上。

《傲慢与偏见》为何让人着迷

浏览别人的书评时,看到这么一句话:伊丽莎白是“看到大庄园,动了心”。不过我觉得如果说动心,在我看来,在此之前早就动了心了。她去宾利家里探望姐姐,与达西相处的时候,就不时地注意达西和宾利小姐之间的举动,这种“注意”已经很有点暧昧的味道了。后来听说达西和他的表妹订了婚,也特别注意观察他们之间有没亲密举动。这为后来伊丽莎白对达西由恨转爱埋下伏笔,也使她的情感发展显得自然而不突兀。伊丽莎白愿意承认自己对达西的爱时,作品已经接近尾声,相互表白以后,就即将走入婚姻的殿堂。以前我刚发现英国那时候这种风俗时,吓了一跳,怎么不用谈谈恋爱马上就结婚?要是发现所嫁非人怎么办?然而,这种社会风俗也是奥斯汀得以展现完美的爱情体验的一个因素。他们刚刚开始正式恋爱就准备结婚了,所以书中描述的实际上是“前恋爱期”,就是相互理解相互走近的时期。这时候的情感是极其微妙而美好的,对未来有无限的憧憬。男女主角走向完满的结局时,曾经的痛苦都变成美好的回忆。他们正式在一起之后相互之间是否还有摩擦,生活中还会不会遇见什么困难,奥斯汀都不需要展现了。因为他们走到一起就经历了那么多波折,我们都愿意接受“从此,王子与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这个结局。我们都愿意相信婚姻是爱情最完美的结局。现实生活中“恋爱期”遇到的困难就这样巧妙地被回避了。作品是从伊丽莎白的角度写的,描绘的是她的情感历程。对于伊丽莎白,读者非常了解她的个性。然而达西这个最受女性读者欢迎的角色,却是个谜一样的人物。他的完美我不需要赘述了,完美到让人不愿意挑他的瑕疵。伊丽莎白后来问他到底爱她什么,我更感兴趣的是为什么他在不同的人面前,不同的环境之中变化那么大。书中给出的解释是达西不习惯在不熟悉的环境之中,在陌生人面前谈话。这个解释不能让我满意。刚开始的时候正是因为他的冷漠无礼,伊丽莎白才讨厌他。不过仔细想想,正是以为达西对自己的轻视,伊丽莎白才会那么注意这个人吧。也正是因为达西的前后表现对比强烈,所以后来他对伊丽莎白表示的关怀才那么引人注目。伊丽莎白惊讶,感激,同时欣喜,能够得到这样一个人的关怀是多么让人荣幸的事。读者也同她分享着同样的感受。在我看来,这部小说的最成功之处在于它完美地再现了爱的体验。不少读者表示,小说的语言读起来很舒服,作者充满智慧。另外也有很多读者觉得小说描绘的19世纪英国乡村生活非常有吸引力。不过我猜测,对大多数读者来说,还是阅读过程中获得的爱情体验更加重要吧?当然爱情体验的成功实现和作者的语言密不可分。而一个遥远国度的古代生活,也为这段爱情平添了浪漫色彩。故事童话一般“不现实”的背景让我们远离现实中的烦恼。提到作品所反映的社会现实,作品的社会意义的读者很少。我的观点是,作品的社会意义是次要的方面。每一部小说都必然反映了一定的社会现实,连肥皂剧都是如此。但这部作品着重描绘的是伊丽莎白个人的思想感情,除了对达西的复杂感情之外,还有她的姐妹之情,她对家人的关怀。作品表现的是“前恋爱期”的情感历程。虽然一般来说只有表现了某些深刻的人生意义,社会意义的作品才被看做是一流的作品,但是情感被描写到极致的时候,我们就不能否认这部作品是伟大的了。既然《滕王阁序》这么一篇应制之作也能因为其华美辞藻成为千古流传的名篇,为什么《傲慢与偏见》不可以呢?总之,我认为,这部作品之所以受到大范围的欢迎,并且历久不衰,是因为它为人类提供了完美的爱情体验。一位读者说:《傲慢与偏见》之后无韩剧。仔细想来,这也算得上一句经典吧。以上是我的观点,各位认同不认同呢?

伊丽莎白与简

在读傲慢与偏见时,一直在对比简与伊丽莎白,一个善良贤淑,没有太多主见;一个拥有智慧,学识,理智而又爱憎分明。心想,之前的我或者表面上的我,有点像简,很容易接近,不愿意把人想太坏,一副好脾气相貌不算差的摸样;可是我内心向往的,或者内心越来越转变的却是伊丽莎白,有点倔强,有点忧郁,有点又臭又硬的文艺女青年,不愿意去和谐这个世界。真正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是一个倔强的人,现在正在蜕变为一个倔强的文艺女青年,而这类人,普通男生是疏于接近的,于是,我就成了剩女!伊丽莎白是幸运的,有一个好家境好学识好相貌的达西先生赏识她。达西的傲慢,伊丽莎白的偏见,导致了两人的冤家以结不宜解。可是作者简奥斯汀却是终生未嫁,因为现实生活的达西先生并没有好的工作,并没有好的物质条件,迫于压力,两人未结合在一起,简奥斯汀孤老终生。现实总是很残酷!你想成为谁呢,简或者伊丽莎白!一个是男生心目中的女神,一个很可能就这样倔强的孤老一生。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选择,一个男人如果你有高学历高学识有主见而疏远你,我只能说他配不上你,而我相信伊丽莎白最终都会遇见赏识她的达西先生,因为有情人终成眷属!

嗯~

“对一个人有成见之后,便无法公平判断事情的结果。”《傲慢与偏见》,世界文学名著之一,19世纪英国小说家简·奥斯丁最著名的小说。原书名叫《第一印象》(First Impressions),后来更改名为《傲慢与偏见》。   《傲慢与偏见》不是一部架构宏大的小说,但是却让人读后深感震撼。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的爱情故事,同时用另外三个故事进行围绕,总体通过描写四对恋人的经历来阐述作者自己的爱情观和生活观。让我们来共同体会:一、人的态度决定你能得到多少  借用其中的一段描述可以看看人们对于态度的看法:  “宾利先生一副真正的绅士派头,和蔼可亲的态度,大方得体的举止,真真切切的是一个有实力的人物。不用多长时间就与全场所有的主要人物都结识了。他浑身充满朝气,和蔼可亲,无拘无束。他这样的好脾气,水到渠成的就博得了公众的更好评价;达西不仅身材伟岸,举止文雅有气质,又眉清目秀,精神抖擞。不过,后来,是他的言行举止引起了公众的愤慨,人们对他的评价大打折扣。他其实是个目光清高、自高自大而且傲视所有人的人,不能与人们沟通。所以,他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已经一落千丈了。人们已经不再羡慕他的财产比德比郡的还多,也不再看好他的相貌了,反而觉得那副面孔很讨人厌。他根本就不配与宾利相提并论。”  傲慢,只会让你得不到自身以外的东西,让你无法获得他人的帮助。二、可以适当骄傲,但绝对不要虚荣  骄傲,从某个角度看可以理解为自信,主要关系到我们怎样看自己;而虚荣,则是一种扭曲的攀比,关系到我们让别人怎样看我们。  适当的骄傲,可以让自己活得开心;而虚荣,则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身上,毫无意义。每个人是为自己而活,又何必太在意别人的看法。  正如书中所言:“骄傲是一种通病,人们总是会轻而易举地犯这种毛病。原因是某个人有了某种值得骄傲的资本,暂且不管它是真的还是假的。总之,是能给人带来自豪的东西或事物,就会让人飘飘然不知道其他人的存在。在我们的身边,也不乏其人。虽然说虚荣与骄傲有一些关系,但它们绝对是两个不同概念的词,只是它们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当作同义词使用。不过呢,人是可以骄傲的,却不能爱虚荣。”三、拥有正确的婚姻观,才会有幸福的婚姻  达西与伊丽莎白的婚姻是基于爱情的;宾利与简的婚姻是基于倾慕的;柯林斯与夏洛蒂的婚姻是基于顺从和接受的;威克姆与丽迪亚的婚姻是基于欲望和利益的。谁的婚姻会幸福呢?  小说在开头写道:“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大,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其实奥斯丁小姐只说出了一半,另一半是:凡是家境不好的女子,也都想嫁个有钱的丈夫。书中无不围绕着这样的议题而展开富有喜剧性的情节,不过在这些喜剧性的场面背后,作家表现了对人生问题的严肃思考。  借书中夏绿蒂之口说道:“大凡家境不好而又受过相当教育的青年女子,总是把结婚当做仅有的一条体面的道路。尽管结婚并不一定会叫人幸福,但总算给她自己安排了一个最可靠的储藏室,日后可以不至挨冻受饥。”婚姻是现实的,即便女主人公寻求的是真爱、平等、自由,但也要考虑基本的物质因素,以及自己所爱之人品质。  只有盲目的爱,没有正确的婚姻观,很难有幸福的婚姻。四、看待事物不能完全凭借第一印象,而是要逐步深入了解  伊丽莎白对于达西的态度是在不断变化的:1、自以为慧眼识人,对达西先生产生偏见;2、认识了威翰先生,偏见加深;3、达西第一次求婚遭拒后的一封信,改变了她的看法,发现自己确实存在失误;4、到达西庄园参观时,达西对待她和舅舅舅妈彬彬有礼,已经感到懊悔;5、发现莉迪亚的婚姻是受到达西的帮忙,对他心存感激;6、对达西产生了爱意和感恩,最后欣然接受了达西的求婚。  正如书中所说:“大多数偏见其实只存在于短时间内”。五、凡是有钱的单身汉,都需要一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当然这个太太,应该指的是一位好太太;正如书中的伊丽莎白一样,有自己的独立意识,藐视权贵但有具备同情心,具备非凡的勇气。  祝愿所有的女人都能成为好太太。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雅俗共赏的作品。它像乡间小路上的一缕清风,让我避开世间的喧哗,或者人间的悲伤。女孩子总是渴望浪漫,喜欢幻想,在作者笔下,爱情像传统的英国绅士,有些拘谨,但高尚可爱。  我想这世界上肯定会有完美的爱情。只要我们放下傲慢与偏见,用真诚的心去和人们沟通、相处,最终一定会找到真正的幸福与快乐!   本文撰稿:玉儿 编辑:波波羊  欢迎回复您要推荐的书名和书评,我们将为大家共同分享!

向奥斯丁小姐致敬

不知不觉中,自己也慢慢到了适婚年龄。平时和闺蜜聊天的时候,也免不了八卦一下身边姑娘们的情感问题。其中有不少感人的故事,但更多的还是让人唏嘘不已的。。。谈论中恍然发现,其实奥斯丁小姐书中的那些形形色色的人物,确确实实就在我们身边。着实令人佩服奥斯丁小姐在一百多年前就有如此有远见。以她犀利敏锐的视角,把我们个时代人的性格特征都拿捏地清清楚楚。换而言之,也可以这么说,这一百多年来,社会未曾变过,而我们也从未变过。。。第一次拜读此书,那时我还只有小六。除了对书中所描述的爱情世界的懵懂憧憬之外,所有的注意力都被书中复杂的情节以及十八十九世纪英国乡村生活的描写所吸引过去了。那时对此书甚是喜爱,以至于闲来之时总爱翻阅它温习其中的经典桥段。后来看过奥斯丁小姐的其他作品后,觉得很多情节多少都有些雷同,少了那股新鲜劲,热情也就自然渐渐褪去了。再次拾起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大一的时候了。那时很多想法较几年前,更加成熟些。注意力已经不仅仅聚焦于情节内容,而是渐渐地转移到了书中几对couples的不同恋爱观中。但依然还是觉得作者笔下的主人公终究是几百年前的人物,离当代太遥远。直到最近才发现,其实书中的每个人,一直都在我们身边啊。。。不过有趣的是,每个女孩子所梦想拥有的高富帅MR. DARCY or 十几年来对女主角一往情深的MR. KNIGHTLY(EMMA),在如今这个越来越物质的时代变得越来越可遇而不可求的了。让我再次向奥斯丁小姐致敬!虽然世人对他的作品褒贬不一,但是她的作品的确给了我非常大的影响。为我打开了另一扇窗,让我能看到更多。

爱情的自由和平等

这本书很早以前就读过,也读过她的英文版,很喜欢伊丽莎白,在那个思想禁锢的时代,能够勇敢的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冲破世俗

天下无不是之父母

傲慢与偏见是我最喜欢的外国名著,当初看第一遍的时候,最受不了的就是伊莉莎的母亲贝内特太太,她的歇斯底里,她的粗俗,她的无知,都让我极度的反感,可是后来在看的时候,就能理解了,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希望自己的女儿有个好归宿。

傲慢与偏见。

当我翻开这书 就被译者孙致礼翻译文字所吸引.了解了夏洛特和柯林斯建立在经济基础的爱情,如今社会比比皆是 木讷柯林斯没有多少顾及夏洛特,在以后相处中会慢慢磨合吧 .说不准也能够白头偕老。而莉迪亚和威克姆,一个没有沉稳处处冲动另一个不思进取满嘴谎言结合在一起 无疑是一败笔, 最后也没有什么好下场没有钱没有目标 威克姆自己毁了自己 ,这又是一种爱情。而达西与伊丽莎白爱情,开始相遇达西傲慢 让伊丽莎白产生偏见 而“偏偏有礼”威克姆让伊丽莎白产生好感,加上威克姆谄言和平时言行举止让伊丽莎白信以为真... 现如今不也是这样吗 多少人是威克姆多少人看不清当了伊丽莎白 最后知道了真相, 真正观察达西觉得达西彬彬有礼 ,就是那句:透过问题看本质吧 。两人爱情建立在感情上 不排除美貌和物质影响 感情基础上但是他们更看中对方品质..所以也是一段不错爱情 伊丽莎白爱读书为人好有思想 虽然门地有差距 , 宾利和简执着不放弃 。希望现在相爱的人们也能互相一起努力执着一起打拼 不要像莉迪亚和威克姆 认识的时候不要向达西和伊丽莎白,傲慢不是真正傲慢 偏见却是致命的!!!还有结婚是两个家庭事情,父母意见听听吧 。

给予幸福

好几年前就读了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外国小说之一。女主生活的幸福美满。让人关上书的那一刻是微笑的。简奥斯丁一生未嫁。她的挚爱是位律师。没有为什么。只是不得为生活妥协。多年后那位律师成为大法官花大价钱买来她的手稿。 他的大女儿也叫简。他带大女儿去音乐会 ﹑听歌剧…没有关系,我没有得到幸福。可我会给予书中女主幸福,她们会得到最好的爱情和婚姻。

又是一个灰姑娘的故事

其实,本质上,这部小说还是在讲一个灰姑娘获得王子真爱,最后和王子幸福生活的故事。很老套。不过作者细腻的情怀写得很动人,尤其在当时的文坛中。我很喜欢这部小说,因为作为mm,总是爱幻想爱YY,这本书YY得非常成功,你我她,大部分mm都能在女主角身上找到些自己的影子。我大概读过不下四遍,很爱看,每次看,都会嘴角翘起来,微笑得很舒心。

关于爱情

初中时看过三遍 估计算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吧。。。唉 现在不知道再看会是怎样一个心境 毕竟是那样的时代和环境 只是很想知道 爱情对于现代人而言 是否真的是奢侈品呢?不过我骨子里还是很期待的。。。因为这本书确实影响到了我的爱情观算是我的爱情启蒙吧 还有另一本 叫《简爱》

最爱的奥斯丁

看见朋友在读,就想评价这本书,已经读过很多5遍不止,还是喜欢这本书给人轻松自然的感觉,伊丽莎白的活泼可爱,达西最后被转变的观念,勇于追求爱情的样子令人感觉欣慰。应该说作者还是仁慈的,写的是大团圆结局。最喜欢的是书中对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心理描写,在那样一个年代,青年男女为爱情焦急而又迫切的心真让人觉得弥足珍贵。达西的三次表白简直就是这本书的几次高潮(在我看来),从傲慢的认为伊丽莎白一定会接受他高贵的求婚,再到诚恳地表达爱意,再到冰释前嫌后不顾一切的追求幸福,这样的爱情,如何不令人向往?请原谅我一直是把他当成一部言情小说来看的,并没有把它奉为高高在上的世界名著,《简爱》也是一样,其实在我看作者在写得时候就是将之作为一部那个时代的言情小说来写的,所以引起社会的广泛共鸣。而不得不说的是,作者细腻的心理描写,动作描写以及顺畅的叙述,是这本书引人入胜的制胜法宝。再提个醒,读了《傲慢与偏见》别忘记读《理智与情感》啊~一样好看的英式言情。

爱生活的简.奥斯汀

这本书的情节较平淡,但内容富于生活气息。表现了生活中人们对于金钱与爱情的态度。总的来说这本书还是很值得我们观看的。

很风趣的那个年代言情小说

很风趣~文字很可爱而轻松,不像很多那个时代的书,透露着各种社会的不公和黑暗,很怕那种压抑的感觉。简 奥斯汀以一个很简洁的视角去描写着一个俏皮的主人公,有一点小傲气,有一点小自满,偶尔也会自我暗悔,对待男主人公很不卑不亢,也许正是这股气质吸引了他

悠闲的公子小姐们的爱情

很早就听说这世界名著,在看完后,很奇怪,感觉上并不是很对口味。如果不是看到豆瓣上其他人的如此高评论,我可能就会一笔带过。这种描写贵族小姐公子们的谈情说爱,也不过是如此而已,很平淡,没有太多的思想在里面。原来的英文名字《pride and prejudice》,很是对称。在看了原文后,有来自于门第带来的优越感,有因为消息片面性带来的一些偏见。伊丽莎白和达西,都属有些闲情的悠闲阶级,在这个阶级内部,达西家境更为优越,所以也带有很多看法来看待伊丽莎白的家庭。故事主线围绕简和伊丽莎白两姐妹的感情。如果按照她们俩人各自选择的伴侣,宾格莱显然在通情达意和包容上胜于达西,他比较看重简本人,对于简的家庭成员的行为则带有一种包容心态。这其实是大多女性的比较合适的男性选择。达西的优点在于有一定的决断力,可以超越起初的狭隘心态。达西和伊丽莎白在某种程度上都属于比较能够自我反思的人,都比较注重尊严,所以,他们两个人的情感在去除了傲慢和偏见后,倒也比较幸福。伊丽莎白在那些悠闲的小姐们之中,显然算是比较有些头脑的,能够看到一些问题的本质。达西虽说家产丰厚,个人也有能力解决一些挺棘手的事情,但他的孤傲的个性显然也不是一般女性能够理解,并且和他相处比较惬意的。 这部小说,特色大概在于通过小姐先生们的爱情,揭示了当时社会根深蒂固的门第观念带来的沟通不畅和一些没有必要的偏见。感觉这种处处讲究的爱情有点白菜青菜的论价格来挑选了。门第观念在现代也是有的。不过,感觉这些好无聊,家族再如何,都和自己这辈子的幸福无关。个人的幸福需要自己努力的,去感受的。

看到的是自己

本来对这本书没有什么兴趣,偶然的情况下看了根据这本书改编的电影,结果就迷住了。可是看电影总是感到还有些不满足,所以找了书来看。结果书中的情节配合着大脑中电影情节的影像,竟然让我产生了久违的陶醉的感觉。后来我仔细地思考了一下为什么自己欣赏这本书,我想很可能与我的性格有关,从达西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虽然我只是普通人,没有达西那么出色。但是类似的傲慢与过度的自尊的的确确扎根在我的性格当中,由此产生的一系列的举止言行总是让我后悔万分。其实傲慢大可不必,就我感觉而言,过度自尊或傲慢就是自卑或者对自己有过高的道德标准。达西转变很成功,虽然我觉得又有点生硬,但这不就是一个正常健康的方向吗?

适合正在憧憬的女孩子看的书

小时候很爱这本书,无论是淋漓畅快的过程还是完美的喜剧收场。目前还是爱的吧,只是随着看过的书越多,越觉得这不过是一种模式,或者说,有一种时代的范儿吧。那个时代,不是沉痛的令人绝望,就是轻松的小小温暖,这种感觉,有点像康熙来了的蔡康永,浮躁的综艺节目,却有个温婉深沉的眼神。我想说的是,他有一种温暖和开怀,不大却在那里不容忽视。很英式的小说!

傲慢与偏见

很喜欢伊利莎白这样睿智的女人,达西先生很傲慢,但是在他的那一举一动中也逃不过自己内心对伊利莎白的爱情。这本书看了几遍了,电影也是真的很喜欢奥斯汀的作品,她的还有劳伦斯的笔下爱情所需要的都充满了,劳伦斯的笔下性在爱情里扮演者重要的角色,在这里面我们看到的是不一样的爱情。

看了又看

此书被本人归为纯爱系列。但之所以让本人看了又看得归功于奥斯丁细腻的描写。她所塑造的达西先生更一度被我视为梦中情人的典范。。由书拍成的电影也是我的挚爱。。

爱情与婚姻,爱情与财产,你将如何选择?

高中时第一次阅读了这本书。当时把阅读的重点放在了主人公之间的爱情上,很喜欢书中的伊丽莎白,有听说奥斯汀写的这位伊丽莎白就是在写她自已,只是书中的结局与生活中是相反的。婚后再次细细的品了这本书,让我更加赞叹奥斯汀用如此细腻的笔触,将这些平凡人刻画地惟妙惟肖,将这几个18~19世纪的婚姻现实地一个个展示出来。试问我们现在的这个年代爱情与婚姻,爱情与财产.你将会如何选择?

fpom darcy

"society,i own ,is necessary to me.I have been a dispointed man,and my spirits will not bear solitude .I must have employment and society .A military life is not what i was intended for ,butcircumstances have now made it eligible."

傲慢与偏见是人的本性

傲慢与偏见也是人的一种本性,英国人从莎士比亚开始就喜欢剖析人类这些原始的人性,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人性从古到今是相同的。

为什么男人都这样?

所有的傲慢都可以容忍吗?所有的偏见都可以消除吗?是什么让一个男人心甘情愿地为一个女人做这么多事?是因为爱情?责任?还是因为仅仅他是一个好人?You deserve happiness.

小时候一眼爱上的书

1我最喜欢的爱情模式之一。2电影无法与书相媲美3硬要说电影版的话比较接受bbc95版的,最接近原著。

陪伴我十年

我手里的这本书就是王科一翻译的,已经十年了。虽然也读过其他版本,但始终觉得这本最好。喜欢伊丽莎白的聪明,也喜欢达西先生的深情,曾今这段爱情让我羡慕不已,可现在我明白这只有小说中才会存在。翻着已经发黄的书页,跳入奥斯丁的小说世界依然能让我忘掉现实生活中的无奈与寂寥,也许这就是一本好书的魅力吧。

书与境

还记得兰州的午后阳光,总是喜欢拿着一大堆厚厚的书,躲在204、206、208、210教室里,“躲进小楼”“管它春夏”,阳光正浓,如饥似渴的读着小说,也会痴痴的笑,哎哎的叹,那时是怎样的美好时光,只知道一书一世界。

这本一直要感谢的书

傲慢与偏见2008年3月14日 白色情人节 我的生日他陪我一起过生日生日的礼物要我回家后才能拆开傲慢与偏见中英双语两本的套装中文版在他手上留下英文版要我好好读他说里面有很多事情就像我和你好好读你会慢慢理解我,理解你,理解我们...后来,我们在一起了:)直到现在,延续到将来...

不知不觉已经10年了

原来看这本书已经是10年前的事情了,真是时光飞逝……记得小的时候,会拿一张小凳子在太阳下,眯着眼睛翻看奥斯丁的这本经典名著,会感叹伊丽莎白还有达西之间尖刻、风趣的谈话。也会感叹于奥斯丁细腻的刻画……好像有很多人把奥斯丁的这本和红楼梦比较过,因为都是刻画人物很全面的经典书籍,我觉得奥斯丁刻画得更加的生动,立体和丰满……每次看的时候,就好像我就站在他们的身边,参与着那种英式的生活……喜欢,真的很喜欢遗憾的是,我那本书不知道被谁借走了一直没有还,最近这几天准备买一本精装版的收藏!好好收藏!还顺便买了一本原版的《奥斯丁导读》不知道什么版本的《傲慢与偏见》适合收藏??另外,英文版的哪个版本好呢?

【转载】吕嘉健:且看简·奥斯汀怎样写“傲慢” ——读《傲慢与偏见》随笔

  经历过许多岁月人生阅人无数之后,我现在都不大肯定人是否需要一种傲慢,怎样的傲慢才是合乎理性的。这个世界肯定是愚蠢势利的庸众多于精英,人与人之间有那么多的差异的确又是那么难于理解无法沟通,每个人都一定带着偏见行世,性格的缺陷是与生俱来并且得到生活环境的助长发展,要说服和改变他人基本上是一种痴心妄想,于是清高的聪明的人难免只好用傲慢来对付,用一句著名的电影台词来说就是:“我们不理睬他!”除此之外,讨好、迎合、卑躬屈膝与老好人态度都是下三烂人格。  只好重读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我一向对英国文化怀有最大的敬意,最早教会我认识人类的傲慢性格的,就是简·奥斯汀的这本小说。经过人生历练以及文化的分析之后,重读《傲慢与偏见》,我发现,英国式的傲慢绝对不是一种负面大于正面的坏脾气,而是一种不得不为之的独立性格。以英国人阅人之深,经过深刻研究人性之后,他们发展出英国式的傲慢精神,必有超越全世界一般道德水准的见识。且看简·奥斯汀在小说里怎样研究傲慢。  女作家简·奥斯汀(1775-1817)是一个可以和莎士比亚齐名的文学大师,莎士比亚代表的是戏剧,简·奥斯汀代表的是英国小说伟大传统的起点。他们两人共同开创了一个“冷静地观察和分析人生和世界的实践性、经验性文学传统,这是一种生动形象、真实可靠的人生哲学”,它和恩格斯所称道的“英国的政治活动、出版自由、海上霸权以及规模宏大的工业,几乎在每一个人身上都充分发展了民族特性所固有的毅力,果敢的求实精神,还有冷静无比的理智”(同上引),共同塑造出英国人傲慢性格的本质。简·奥斯汀的代表作是《傲慢与偏见》,没有哪一本作品会比它对傲慢精神的本质和种种式式写得更深刻广泛的了。传统的评论意见是:傲慢是人类的一种通病和坏性格。—— 这个意见未免有些粗糙、浅薄和简单化。傲慢不妨也是人类的一种优越感,既然是人性不可避免的本性之一,那么我们完全可以修养出一种高贵的傲慢——内敛式的傲慢。小说的主人公达西说:“只要你果真聪明过人——你就会傲慢得比较有分寸。”(第十一章)一般人大抵没有很好地领会简·奥斯汀创作的深意,以为女作家在小说里对傲慢和偏见是一面倒的否定性的批判态度。不,既是人性之一,描绘和分析一下它的复杂状态和优越的精神,才是最高层次的文学哲学。在小说里,简·奥斯汀固然写到了多种多样的傲慢,有咖苔琳·德·包尔夫人那样的恶劣贵族倚势欺人的傲慢,也有柯林斯那样的小人得志的傲慢,然而简·奥斯汀要表现的主体却是达西式的高尚的傲慢,这才是小说的精髓所在。英国式的傲慢是一种“内敛的傲慢”,它源于一种天生的优越感,是贵族精神的内涵之一。我想“傲慢”(PRIDE)一词就是英国文化的关键词之一,正是英国之所以为英国的精神底蕴。除此之外,小说里还表现了伊丽莎白作为一个中产阶级的女子所具有的自尊不屈的傲慢,虽然她的傲慢不无偏激。  按一般人的浅薄简单见识,总是以为“傲慢”是一个贬义词,在中文里尤其如此。其实,在英文里,The word pride can be used in a good sense as well as in a bad sense,它既可以用在褒义色彩也可以用在贬义色彩;它的恶性用法是“自高自大”,良性用法则是“自尊自重”。pride means having a feeling of being good and worthy,意指感觉到“自己良好而有价值”(自傲),worthy是可尊敬的,有道德的,值得敬重的,应受到赞誉的,值得的,与尊严等适合的,相配的之意,也可以做名词用,指杰出之士。如果深切地理解了这个worthy的意义,就可以明白简·奥斯汀是在这个价值层面上表现达西式的pride傲慢,而在恶性意义上表现包尔夫人、柯林斯式的自高自大。至于伊丽莎白式的傲慢,则既包含着达西式傲慢的意义,也有因为误解而出于自卫原因的偏激性傲慢。心理学多数是对病态心理有过多的研究,而容易对正常心理多停留在基础概念的粗略上。对于作为一种很少数高尚之士才具有的值得自尊自傲的“傲慢”,心理学大概就没有兴趣多做探究了。这样的人物只好由小说家来做文学分析研究的素材,简·奥斯汀一下子就把它做成了绝品。如果简单地误解了奥斯汀,看不到整部小说里关于傲慢的复杂意义系统,尤其不能看到奥斯汀对达西和伊丽莎白式的傲慢所寄予的深切广大的赞誉,那这部小说的伟大价值就丧失殆尽了。  《傲慢与偏见》最早的名字是《First Impressions》(第一印象),是简·奥斯汀21岁时的处女作,后来出版时改为现在的书名。如果用“第一印象”做书名,就会把全书的意义锁定在伊丽莎白第一印象的误解上,那往往是爱情故事和人际交往中常见的感觉用事,与人性无涉,它更适合作一部通俗小说流行的书名。“傲慢与偏见”则是对两种人性进行研究的文学概括,却是一部文学小说的书名。既然“傲慢”作为一种人性和性格有着那么复杂的意义系统,那么怎样完整地分析和研究它,则是对文学家的难度挑战。如果奥斯汀没有在小说里表现出各种不同而有着质的区别的傲慢,那这部小说绝对不可能成为最高地位的名著。21岁的女子就有这样的人性和性格洞察力与表现力,简直是奇迹。  简·奥斯汀在小说里是在爱情婚姻的范畴里去考察傲慢是否有存在的必要,并且要研究一下,傲慢在爱的关系中如何产生误会,怎样才能调节两个最优秀的人之间的亲密对待关系。更深一层的,简·奥斯汀还想写出贵族式的傲慢和中产阶级的傲慢不同的类型。达西代表贵族的傲慢,伊丽莎白代表中产阶级的傲慢,伊丽莎白更代表着偏见。这两个人是一对对应关系,另一个对应关系是班纳特先生和伊丽莎白的姐姐吉英。班纳特和吉英都是有着平和公正、温厚善良、善解人意、讨人喜欢和宽容大度性情的人物,凡事不会从坏处想人,又不会只听一面之词,更不会偏激。但是他们都是只有很好的性格而不是特别聪明智慧卓越的人,因此在思想见识方面不会有透视人性劣根的尖锐眼光,自然不会严厉分析世态。他们都是众人的甜心和天使,处处春风得意,不以思想深刻见长。对于这样的好运气人物,不是人间的常数,简·奥斯汀不想把他们作为描写的第一主角。这个世界,最多数的人物就是有许多缺陷的庸众,庸众的特点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和自尊,不得不表现出汲汲于利、争强好胜、自以为是和自私自利的性格,于是刻薄、偏狭和庸俗、愚蠢暴露无遗。既然大多数人这样的丑陋,那么就一定会有一些特别清高和智慧出众的人物冷眼旁观,不幸他们天生太过优秀,读书又太多,思想敏锐,见识非凡,这种人就天生眼睛里揉不得沙子。思想超越庸众和智慧卓越的人性格大多数都是锋芒毕露之士,你想一个高高在上看到许多蠢蠢欲动的世界在丑表现,他能够容忍得了么?讨厌去附和应酬这些人,难免就会被人认为是傲慢了。概括而言,这个世界基本就是这样三种人存在:善良温厚之士,愚蠢丑陋的庸众,高明尖锐的精英。傲慢大约就在后两种人身上普遍存在。  傲慢不仅仅是贵族才有的脾气,越是庸俗小人越容易表现出夸张性的傲慢。心理学指出:自视太高者,也许有自卑的根源,自负只是一种缺乏安全感的掩饰或补偿。《傲慢与偏见》中写到小人柯林斯浅薄愚蠢的傲慢和低级庸俗的谦卑。账房先生的儿子柯林斯并不是个通情达理的人,虽然也受过教育,但是先天的缺陷却简直没有得到什么弥补,他大部分日子是在他那守财奴的文盲父亲的严厉教导下度过的,在大学里也不过照例住了几个学期,也没有结交一个有用的朋友,因此他的为人本来很是谦卑,不过他本是个蠢材,不想年纪轻轻就发了意外之财,现在生活又过得很优闲,将来还可以继承班纳特的家产,当然不免自高自大起来,哪里还谈得上谦卑。且鸿运亨通,得到贵族夫人的提拔,当上了教士,自命不凡,自以为当上了教士,该有怎样的权力和该享受怎样的权利,一面对他的地位颇高的女施主悉心崇拜,备加尊敬,另一面又对他的穷亲戚趾高气扬的蔑视,于是他一身兼有了骄傲自大和谦卑顺从的两重性格。一有机会他就在贵族的聚会上丑表现,竭尽全力的巴结。又自以为对人恩赐般地选定班纳特的女儿为自己结婚的对象,不意遭到了伊丽莎白的严词拒绝,伊丽莎白一生最看不起愚蠢又自负丑陋又卑鄙的人,她宁愿死了也不会嫁给这么一个混蛋。可惜他还是那么愚蠢,说,“我觉得我向你求婚,并不见得就不值得你接受,我的家产你决不会不放在眼里。我的社会地位,我同德·包儿府上的亲戚关系,都是我非常优越的条件。我得提请你考虑一下,尽管你有许多吸引人的地方,不幸你的财产太少,这就把你的可爱、把你许多优美的条件都抵消了,不会有另外一个人再向你求婚了,因此我就不得不认为:你这一次并不是一本正经地拒绝我,而是仿效一般高贵女性的通则,欲擒故纵,想要更加博得我的喜爱。”(第十五章,第十九章)  婚姻怕是人类众多普通难题之中最大的难题,难题就在于越是亲密的关系,越是需要平等公正。但是条件、背景、经验、资质、性格和思想见识很难达到半斤对八两,那么所谓的水乳交融就是神话,傲慢与偏见,误解和对抗就势所难免。两个人一辈子要像刺猬一样的栖身在一个洞里,还有两个家族的社会政治之复杂关系。利益分享,人脉互惠,社交面子,习俗沟通,性情包容,在在都是刺儿头冲突。如果不是门当户对势均力敌,总有上下等级高低矛盾的不容回旋之处。看过一个电视剧《大女当嫁》,当姜大雁和澎坦交往的时候,姜父就不愿意相信女儿两人关系之可信性,他说:“澎坦这个人他靠不住,心术不正,为什么?他长得那么帅,一个留美博士,一个银行主管,为什么喜欢我家大雁?”大雁不过是一个普通的职高老师,年已33,无论地位和收入,都无法和澎坦构成对应关系。澎坦的母亲对待姜大雁的势利刻薄态度,也同样情有可原:我家澎坦虽然出身于小地方,你们虽然是北京人,但是姜大雁不过是一个剩女,还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教师,所以自然就要蔑视她。人心总是会有许多计较,小地方的人只要出人头地了,条件上就可以打和。如果不用我家的优势压着你,倒不是显着我家高攀?以后怎么和你们正面对垒?即使要接受你,也要见面就给你一个下马威,就为了以后可以压着你。用旧式礼数傲慢你,就要你长久给我做一个受气的小媳妇。用种种尖酸刻薄埋汰你,就为了你将来低声下气不敢在我们面前傲慢。你看,小地方的人就怕大首都的人对自己傲慢。澎母对儿子在美国找外国女人她嫌太开放,也是中国人的自卑心理给西方人的傲慢吓出了历史的阴影;现在要找一个中国的普通女教师,她又嫌她不够高级洋气,一副呆头呆脑的样子。反正总是“计较”,计较的人最不自信,最不独立,生怕别人看不起。为了一个尊严的问题,不惜反复折腾。从这个电视剧表现的难题,你会看到简·奥斯汀在两百多年前对婚姻里的傲慢与自卑的探讨何其的英明。    下    我们还是看看简·奥斯汀要表现的一种真正的傲慢的内涵,即高级的或曰优秀贵族的傲慢。小说的主人公贵族达西有一种内敛的傲慢,因为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贵。他有非常丰裕的家产,还有每年一万镑的收入,受过良好的教养,风度翩翩,智力超群,特别爱好读书思考,见解敏锐深刻,又善于言辞。可是他从来不爱说话,除非跟知己的朋友们谈谈。他对待知己的朋友非常和蔼可亲。沉默,冷静,含蓄和爱挑剔是他的性格的最大特点。他总觉得他所看到的那些人既不美,又谈不上风度,没有一个人使他感到兴趣。由于他的傲慢和明确的拒人千里之外,于是没有一个人对他献殷勤,博取他的欢心,他对此也根本无所谓,拒绝和他不喜欢的人跳舞和聊天,在聚会里只是踱来踱去,或者在一边自己静静地读书,对别人的恭维冷冰冰地爱理不理。他说,“假装谦虚往往就是信口开河,有时候简直就是转弯抹角的自夸,这是再卑鄙不过的事。”(第十章)达西有一个特别的优异之处:从来不会自我夸耀,也不会计较在意别人对他的评价,无论别人怎样对他反感和误会,他都不会急赤白脸地去辩驳,他的高贵是靠自己建立的,而不是靠别人的承认。冷静,沉默,嗤之以鼻,就够了。除了一个人——伊丽莎白,他所钟爱的优秀的女子,对他有了根深蒂固的误会之后,他才写信把事实的真相告知她,但是,没有任何的夸耀和吹嘘,更没有献媚。在达西看来,高贵的人永远是不需要为自己辩护的,金子永远都是金子,为自己夸耀和对别人的批评敏感反击不是高尚者的所为。  在这里值得插入一说:这就是著名的英国傲慢的本质,英国自古至今从来没有为自己辩解的习惯,即使世界上的其他民族怎样批评他们如何冷漠沉着、死气沉沉、暮气浓重、保守古板和不与人合作,英国从来无动于衷。他们清楚,他们拥有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那是世界的中心,他们是唯一不愿意成为“欧盟”的国家,他们愿意与世隔绝。尽管英国人有与生俱来的优越感,他们却从不公开表达这种感情。不会有哪个英国人老是念叨“我自豪,因为我是英国人”,或者是像欧洲大陆的邻居那样,经常充满温情地提到自己的国家。对于外国的批评,英国政府不会在意反驳,英国的普通百姓也不会义愤填膺。在英国人看来:只有那些缺乏自信和有缺陷的民族,才会大肆地鼓吹爱国,只要有根深蒂固的优越感,就不需要大张旗鼓地吹嘘。正是这样,英国才是一个令人尊敬的民族。——达西的傲慢就是基于这样的一种英国式的优越感。  达西和伊丽莎白的曲折爱情故事最能够表现出两个傲慢的人之间解决问题的理性方式。当达西的傲慢无意中得罪了同样傲慢的伊丽莎白的时候,伊丽莎白对他产生了深深的偏见,锋芒毕露地向他挑战,处处和他对着干。在伊丽莎白咄咄逼人的讥笑面前,心仪伊丽莎白的达西坦率地说:“我认为我的性格太不能委曲求全,这当然是说我在处世方面太不能委曲求全地随和别人。别人的愚蠢和过错我本应该赶快忘掉,却偏偏忘不掉;人家得罪了我,我也忘不掉。说到我的一些情绪,也并不是我一打算把它们去除掉,它们就会烟消云散。我的脾气是够叫人厌恶的。我对于某个人一旦没有了好感,就永远没有好感。我相信,一个人不管是怎样的脾气,都免不了有某种短处,这是一种天生的缺陷,即使受教育得再好,也还是克服不了。”偏偏傲慢的贵族达西却看上了同样优秀而锋芒毕露的中产阶级女子伊丽莎白,唯独对待伊丽莎白,达西不惜纡尊降贵,即使受到伊丽莎白当面的冷嘲热讽和锐利批评,还要温和宽厚地接受她,无论在任何场合,他的眼睛只是看着她一个人。即使伊丽莎白偏听小人的中伤造谣,对达西彻底误会,达西也丝毫不加辩驳。达西不顾伊丽莎白对他的反感和误会,向她提出求婚,伊丽莎白毫不犹豫地立即当面拒绝,达西也不以为忤。  简·奥斯汀是最早开创了在小说里描写“不是冤家不聚头”之情节模式的小说家。先是恨之入骨,见到就吐唾沫,嗤之以鼻,咬牙切齿,唇枪舌剑,然后慢慢发现有些不对,费心劳神地反思,回忆,琢磨,于是更加注意。又经过若干回合的冲突,当面对垒,更发现许多蹊跷的蛛丝马迹,才会把对方作为一个调查分析的重点。只有经过这样的研究过程,爱情才会成为理性的果实。等到了解真相,爱情就显得别有意味。看伊丽莎白和达西两个傲慢的一对怎样渐入佳境,真是一种享受。其实严格说来,我更欣赏号称傲慢之王的达西的表现,因为达西并没有故意挑衅任何人的那种傲慢,面对伊丽莎白的锐利和故意挑战,达西表现出了一个真正贵族的气度。如果我们是伊丽莎白,我们任何人都会像她一样敏感的自尊心受到强烈的刺激,而有反常的过火行为,失去了自己一向的理性。伊丽莎白不幸出生在一个家产不丰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地位不高背景不优越难免使我们的自卑心转变为一触即发的傲慢,特别是对于那些太有独立人格的人来说。聪明理智的她敏感地认识到人情世态的势利冷暖,故对世人的感情期待不高,那么就可以不容易受伤。她耸起了她的满身硬刺,对着深爱她的达西发起一次又一次的进攻。简·奥斯汀的伟大在于不仅仅是写出误会是造成人性过度傲慢的原因,伊丽莎白的确是不知道事实的真相,又受到了风度翩翩善于虚伪作态的韦翰颠倒是非的蒙骗;简·奥斯汀的深刻之处在于,她详细地表现出达西作为一个真正的傲者从容不迫的气度,始终屹立着去等候真相露出水面,让对方逐步恢复理性的那种傲慢。一般人只要在爱人面前会情不自禁地拜倒在石榴裙下,假如不幸受到了误解,就会不依不饶地纠缠,使用一切手段为自己的脸上贴金,絮絮叨叨地辩解,并且要把他人说得一无是处,千般讨好,万般谄媚,钻石戒指,九百九十九朵玫瑰,美食游艇,广场轰动,你要星星我就给你摘太阳,信誓旦旦,全都是奴才的作派。今天我们看到的这种恶俗的表演实在是太多了。达西绝不。你看看他是怎样当面对着拒绝他求婚的伊丽莎白说的:“要是我耍一点儿手段,把我内心的矛盾掩藏起来,一味恭维你,叫你相信我无论在理智方面、思想方面以及种种方面,都是对你怀着无条件的、纯粹的爱,那么,你也许就不会有这些苛刻的责骂了。可惜无论是什么样的装假,我都痛恨。…难道你指望我会为你那些微贱的亲戚而欢欣鼓舞吗?难道你以为,我要是攀上了这么些社会地位远不如我的亲戚,倒反而会自己庆幸吗?”(第三十四章)过后他只是写了一封信,用实在到不能再实在的叙述回答了伊丽莎白的质问,然后等候伊丽莎白自己用理智去判断是非。假如伊丽莎白自己没有分析事实真相的能力和冷静明辨是非的头脑,那么,她是否值得达西去欣赏她,就很需要重新反思了。这是我理解的达西的心理。  常常说,爱情会使到一个最有智慧的男人变成为一个蠢材(爱情白痴),可是我们看到的达西就不是这样。在无数恨不得一掰就到手的世人看来,达西太有英国人的冷漠无情的酷范性格了。我们已经习惯了为了目的和心头所爱就不择手段就甘愿跪倒的功利态度,不惜委屈我们自己的独立人格,等到一切顺遂以后就重新露出高高在上的真面目,那不是真正的傲慢,而是势利和虚伪,一阔脸就变,没有到手的时候是奴隶,到手了就是皇上,也真够卑鄙的。我们且看看达西是怎样给伊丽莎白写信的:“既然昨天晚上向你诉情和求婚,结果只有使你极其厌恶,我自然不会又在这封信里旧事重提。我曾经衷心地希望我们双方会幸福,可是我不想在这封信里再提到这些,免得使你痛苦,使我自己受委屈。…可是我要求你心平气和一些。”接下来达西对伊丽莎白对他严加斥责的两件误会的事情的来龙去脉和自己的动机明明白白地导出,把伊丽莎白自己没有看到的关于她姐姐的不足(过于含蓄)使人以为没有深情蜜意的表现分析出来,指出:“我的观察和我的推断并不会受到主观上的影响,…我的看法大公无私,我的愿望也合情合理。”最值得我们加以敬佩的就是达西明明知道伊丽莎白的家世和自己的背景相差太多,但是他并不因此而歧视伊丽莎白,他纯粹是从品格和智慧上欣赏伊丽莎白,才会爱上她的,这才是达西不是势利的傲慢之精神所在。即使达西爱上了伊丽莎白,而且热切地期待着得到她的爱的回报,但是这依然不会妨碍达西老实坦白直率无忌地指出她的家人的庸俗低级:“你母亲的娘家亲族虽然叫人不太满意,可是比起你们自己家里人那种完全没有体统的情形来,便简直显得无足轻重。你三个妹妹都是始终一贯地做出许多没有体统的事情来,有时候甚至连你的父亲也难免。请原谅我这样直言无讳,其实得罪了你,也使我自己感到痛苦。…可是你只要想一想,你自己和你姐姐举止优雅,人家非但没有责难到你们俩头上,而且对你们褒奖备至,还赏识你们俩的见识和个性,这对于你究竟还不失为一种安慰吧。”(第三十五章)内敛的傲慢一定是真诚的,理智的,不会因为感情的渴求而做出违背自己性格的事情和说出违心的话,欺骗和暂时的花言巧语只属于政客,商人和花花公子,不是贵族的作为。  真实的达西傲慢吗?傲慢,又不傲慢。小说里写到在伊丽莎白更多地了解了达西以后,写下了这样一段伊丽莎白通情达理的心理活动:“达西除了傲慢,人家指摘不出他有任何错处。说到傲慢,他也许果真有些傲慢,纵使他并不傲慢,那么,那个小镇上的居民见他全家终年足迹不至,自然也要说他傲慢。不过大家都公认他是个很大方的人,济苦救贫,慷慨解囊。”(第四十四章)她完全相信他是个极其宽宏大量的男人。不过,他既然是人,当然免不了要得意。伊丽莎白后来认识到:达西和韦翰,前者是他的好处全藏在里面,后者是他的好处全露在外边。在交际场合与不认识的虚伪客套的庸众打交道时,达西是不愿多加周旋理睬的;只有当你和他近距离相处时,他会根据你的品格才质给予你恰如其分的态度。他傲慢吗?傲慢。当伊丽莎白去到他的府上,而达西并不在家里,他的管家奶奶对来宾说道:“我也不知道哪家小姐配得上他。认识他的人都是这样说,我一辈子没听过他一句重话,从他四岁起,我就跟他在一起了。我就是走遍天下,再也不会碰到一个更好的主人。我常说,小时候脾气好,长大了脾气也会好;他从小就是个脾气最乖、肚量最大的孩子。他像他父亲那样体贴穷人。他是个开明的庄主,又是个最好的主人;他不像目前一般撒野的青年,一心只为自己打算。没有一个佃户或佣人不称赞他。有些人说他傲慢;可是我从来没看到过他有哪一点傲慢的地方。据我猜想,他只是不像一般青年人那样爱说话罢了。”至此,伊丽莎白才知道:“什么样的称赞会比一个聪明的下人的称赞更来得宝贵呢?”(第四十三章)西方人有一句谚语:“仆人眼里没有英雄。”可是如果一个仆人在背后诚挚地称赞她的主人,这个主人就一定是高尚伟大的。  伊丽莎白在小说里虽然是一个“偏见”性格的代表者,但是她的傲慢也不在达西之下,正因为作为一个没有崇高地位而又在一个崇尚高攀贵族的时代的她也足够傲慢,所以达西才会反而欣赏她。由此可以看出一个很有趣的诀窍:对待傲慢,只好要用傲慢来呼应,针尖对麦芒,才会得到相当的尊重。骄傲的伊丽莎白说过:“要是他没有触犯我的骄傲,我也很容易原谅他的骄傲。”这句话不妨可以看作是伊丽莎白傲慢的原则。这两个冤家实在是很匹配的一对。达西总觉得他所看到的那些人既不美,又谈不上风度,没有一个人使他感到兴趣;而伊丽莎白呢,她说:“我真正喜欢的人没有几个,我心目中的好人就更少了。世事经历得愈多,我就愈对世事不满;我一天比一天相信,人性都是见异思迁,我们不能凭着某人表面上一点点长处或见解,就去相信他。”(第二十四章)还说:“愚蠢和无聊,荒唐和矛盾,这的确叫我觉得好笑,我自己也承认,我只要能够加以讥笑,总是加以讥笑。”(第十一章)很多读者都会严重忽略伊丽莎白的傲慢性格,如果看不到她的锐利傲慢,那就白看了这本小说了。我见到不少所谓的文学研究专家就是看不到伊丽莎白的傲慢,读书太心粗气浮,的确遗憾。伊丽莎白曾经对达西说过这样的话:“我老是感觉到我们俩转的念头很相同。你我的性格跟人家都不大合得来,又不愿意多说话,难得开口,除非想说几句一鸣惊人的话,让大家当作格言来流传千古。”(第十八章)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伊丽莎白严责达西的傲慢,自己却不能认识到自己的傲慢,她对达西总是咄咄逼人的尖利,有一次达西走过去想听听伊丽莎白弹钢琴,伊就锋芒毕露地说:“达西先生,你这样走过来听,莫不是想吓唬我?尽管你妹妹的确弹得很好,我也不怕。我性子倔强,决不肯让别人把我吓倒。人家越是想来吓倒我,我的胆子就越大。”谁料达西这样回答:“我知道你就喜欢说一些并不是你自己心里想说的话。”伊丽莎白听后反而高兴,说:“我真晦气,我本来想在这里骗骗人,叫人相信我多少有些长处,偏偏碰上了一个看得穿我真正性格的人。——真的,达西先生,你把我在哈福德郡的一些倒霉事儿都一股脑儿说了出来,你这是不厚道的——而且,请允许我冒昧说一句,你这也是不聪明的——因为你这样做,会引起我的报复心…”(第三十一章)伊丽莎白的性格和心理,是一种非贵族才有的被压迫而引起强烈反叛情绪的过激的傲慢,以傲慢报复傲慢,虽然这一切都基于误会。从整个小说来看,写伊丽莎白的傲慢比写达西的傲慢还要深刻。  无论是柯林斯先生高高在上地对她的求婚,还是彬格莱小姐为了和她竞争达西而故意挑衅,还有达西当初曾经对她不在意的勉勉强强的赞誉,都深深地刺激了她的自尊心,而触发了她尖酸刻薄的傲慢(仅仅是针对恶意欺负她的对手时的反抗和报复,正常的伊丽莎白是一个通达而有教养的明智女子)。伊丽莎白对韦翰曾经有过那么的一点儿爱的心动,去相信他的谎言而误会达西,也完全出于同病相怜的低微背景。穷人而有智力优势者,总是要被自卑式的傲慢所害,简·奥斯汀写伊丽莎白的傲慢大有深意。伊丽莎白的傲慢还有着一种女人天生的弱点:女人天生是要人耍心眼儿去讨好的,虚伪逢迎总是俘虏女人最好的手段。不过遇上像伊丽莎白那样智力超常又有警惕心的女子,手段就要特别高明些,无非是要显得特别真诚得体,尤其是不要刺激她的傲慢。韦翰生来满面春风,交起朋友来得心应手,既会假笑,又会痴笑,又会跟大家调笑,伊丽莎白之所以被他蒙骗,既有女人爱虚荣喜欢人家恭维的心理作怪,韦翰的低微背景和尴尬处境也叫她同情,最后,很显然的,就是韦翰用污蔑达西来作为争取伊丽莎白好感的武器,没有不奏效的。可见,伊丽莎白在小说里的性格和心理缺陷,就不仅仅是偏见,也是天性的傲慢和女人的虚荣。我看小说的时候,总是忍俊不禁地看到,只有伊丽莎白在对达西傲慢挑衅,却从来没有看到达西对她傲慢,即使对其他人,达西也没有多少傲慢的态度,最多就是不喜欢和人说话罢了。由此可见,女人的傲慢,常常是尖酸刻薄型和报复性的;男人的傲慢,则多是沉默冷漠和不屑一顾的。伊丽莎白差不多就是一个英国式的林黛玉。  我的结论就是:对于一个具有独立人格个性的,足够有理智头脑的,崇尚自由精神的人来说,宁愿不讨好,也不要去巴结人。尊贵者自己缄默。傲慢就是我们保持自己独立性人格的最后立场。无论是对待庸俗之辈,或者是对待权势,沉默,冷静,得体,理智,就是我们应有的态度。可是我们没有达西那样的贵族身世和富裕资本,高雅教养和漂亮风度,我们难免不就是一个翻版的伊丽莎白,为了捍卫自己的尊严,只好耸起自己满身的刺猬,而表现出不得当的傲慢。我们不能说简·奥斯汀在讽刺伊丽莎白,毋宁说她是在真实地表现出一个真正要保持自己独立性的弱者,在傲慢和偏见之间的二难矛盾处境。这个世界总是在作弄弱者,因为我们没有真正值得傲慢的资本,这就是我们的悲剧。对于习惯做一个奴才,喜欢讨好和巴结,崇尚和光同尘,没有独立自由精神和性格的中国人来说,读一读《傲慢与偏见》,学习一种内敛的傲慢精神,的确很有必要。傲慢真的是需要足够强大的资本的。然而世界的难题就是:傲慢是否一定会有好的结局?在今日这个一切都以结果来衡量成功的时代,傲慢真的那么必要吗?假如伊丽莎白没有遇到一个完美的达西,她的傲慢又怎么可以那么称心如意呢?在简·奥斯汀的理想里,目的就是要让她心目中的好人物——伊丽莎白和吉英,这一对中产阶级的品性良好智慧优越的女儿,能够得到一个嫁上贵族大家庭的好前途。如果有了这样的幸运机会,世界也就足够美满了。这大概就是我们对世界最后的一些善良期待吧。并非人人都那么幸运,但是总有人是称心如意的。

爱情世界里的傲慢与偏见

在我所看过的外国名著当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简.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记得是在上初中的时候看的,那时可用废寝忘食来形容我对这本书的喜爱,直到现在,热情依然不减。《傲慢与偏见》中,简.奥斯丁用她独特的表达方式给我们展现出在爱情的世界里,每个人对“爱”的理解与选择。最喜欢的是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爱情。曾经幻想过自己就是伊丽莎白,在自己身边有自己的达西先生。伊丽莎白对达西的感情的变化细腻同时又那么的甜蜜,而达西为了伊丽莎白改变自己……这些都带给我很多的震撼。怎样的爱情让人难以忘怀?那么多年过去了,伊丽莎白与达西的爱情一直存在在我的心中,是我对爱情的一种向往。

简单,美好

初中的时候看这书的。很老旧的版本,九块五的标价,八几年的。遗憾的是那书不是我的。小女生嘛,对爱情很是憧憬。当时对它的感觉,淡淡的,甜甜的。当然现在也这么觉得。喜欢达西的别扭,说达西是傲慢吗?我倒不觉得,只是因为生活环境的不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待人处事的方式、原则。换个现代一点的词,达西应该说是傲娇、闷骚(笑~)。

傲慢与偏见

“这世界那么大,你却那么小,我亲爱的,可是如果你属于我,即使用世界来换,我也不愿意。”这本书给人就这个感觉。

成为伊丽莎白

会有哪个女子不希望成为伊丽莎白.班奈特吗?聪明,美貌,活泼,机智,落落大方,奥斯汀把女性该有的优点都毫不吝惜地加在她身上,而且最重要的是她最终获得了个美满结局。或者也可以说,奥斯汀让自己未能实现的美梦在伊丽莎白身上得以圆满的实现,不知她是太善良抑或太会自欺欺人?为什么伊丽莎白可以那么坚定的说:活者就足够美好,即使没有丈夫,也可以那么坚决地拒绝柯林斯先生,她当时是没想到达西会向她求婚的,而柯林斯起码可以保障她的物质生活。在她的时代,一个没有嫁妆的女子要如何体面地生存下去,聪明如她,难道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想来伊丽莎白可以如此有底气,大概是因为奥斯汀终于是凭自己的一根笔养活了自己,所以她始终相信女子是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的,但是幸福与否只有她自己知道,这种事真真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但是她大概也深知要得到世人的认同,却只有通过婚姻一途,所以她还是让她的女主人公们都得到了美满的婚姻。不知该说奥斯汀是太天真还是太世故?她为我们塑造了这样的一个伊丽莎白,让世间所有女子都为之神往,可最终也只能为之神伤吧?也许每个女子都希望能成为伊丽莎白,但会有人实现吗?

简奥斯丁的爱的寄托

这是个人极爱的一本书,女孩们总是被王子灰姑娘的爱情所吸引。而这个乡村女孩没有灰姑娘的懦弱,她有自己的聪慧,也许正是这美貌与智慧的并存,让达西深深着迷,同时也让我着迷了。美的女人世界上有很多,但是并非美女既是尤物,伊丽莎白有种强烈的是非判断力,善良而富有爱心,重视亲情,这些让她对达西一开始存有的偏见又成了必然。简的爱情受阻,威克姆编造的可怜身世,达西的冷漠表情,一切自然而又吸引人。很佩服简奥斯丁的想象力,结合她悲情的一生,我,唏嘘不已。描摹波澜起伏的生活的作者,往往自己的人生不是平淡无奇便是悲情一生的。

关于爱情

当傲慢与偏见结合,我不得不感慨下爱情的力量。个人偏好,很喜欢伊丽莎白这一类的鲜明个性以及高情商的人,当然她在有些事情上(例如:威克姆,对达西的认识上)很偏激,先入为主的观念太容易左右她的思想了,可是这丝毫不影响对她的喜爱,有这样的一个人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变得圆润许多。此外我不得不提到伊丽莎白的死党夏洛蒂小姐,一个很传统的女性,她应该是很多男人理想妻子,没有过多什么要求,顺从丈夫,男人在她面前肯定很有优越感,能极大的满足男人的虚荣心。两个对婚姻态度截然相反的人,最终的都有了归宿,就如我们常说的,每个人都有适合自己的另一半。清楚自己的需要,才能得到自己的幸福。另外还有两个给我印象比较深刻:一个是伊丽莎白的母亲,一个自私,死要面子的女人,为了家产,宁愿强迫要女儿嫁个女儿不喜欢的人。喜欢在别人面前显得一个中年妇女。还有一个伊丽莎白的父亲,一个典型的英国绅士,内敛,睿智,担当,虽然嘴上说,不为女儿们的婚事操心,但是却实际行动却恰恰相反,很多时候所作都出乎意料,显示出一家之主。

文字游戏的堆积

我看的时代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可能是作者翻译的不好吧。看了七十多页的时候看不下去了,想到毕竟是世界名著啊,于是继续看,看到二百五十多页了,实在看不下去了,我不知道这种爱情故事有什么好讲的,也不知道大家居然给了9.0的分数是怎么回事。

在这里留下我看《傲慢与偏见》时写下的感想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了《傲慢与偏见》,边看边写感想,是按章节来的,发到这里,大家分享一下吧!(^-^)1.在不经意间展现了无限的幽默,很喜欢简的这种风格。2.3.4.678910111213141516171819简的文字很有风格,塑造的人物也很典型。有些对话的文字绕来绕去,叫我看不懂,但更觉应该是精华之所在了。20最喜欢班纳特先生,很幽默,很慈祥,很理解伊丽莎白。科林斯真的太“可爱”了!21韦翰这个伪君子真让人气恼,但反过来想想,没有这样的人物,主人公的可贵又何来烘托呢?矛盾ing!!!22夏绿蒂的现实让人侧目……彬格莱先生走的好突然,是不是达西说了什么?2324吉英太善良了,在她的思绪中一切人都是好的,太难得了。这样的女孩怎能让人不爱?几年前第一次看到吉英说自己会好的,会跟以前一样,我觉得她性格懦弱;但这次又看她说出这一番话,我完全是一种褒扬的不能言语的感受。她应该幸福的……感觉是一本十足的关于感情的书,关于那个时代的文化,书中涉及的不多。但让人清清楚楚看明白的一点是:那个社会时代人的等级观念很强。但相信原著的语言一定亮点很多、个性十足。25想在这感慨一下伊丽莎白和夏绿蒂的友情,可能朋友间因为某一点想法的出入,两人之间便建立了永不能逾越的围墙……可感、可悲、可叹……如果我是伊丽莎白,我应该同样感到无奈,但又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只留想不通……觉得嘉丁纳太太是个好姨妈,很有风度,是个可以让年轻人推心置腹的亲切长辈:和蔼、慈祥……26“美少年和凡夫俗子一样,也得有饭吃,有衣穿。”--伊丽莎白真的看得很开,或许也正如她自己说的,她根本不曾动情。但面对感情,人在自己方面是比较如意犯糊涂的,从她对夏绿蒂的不理解以及对韦翰的宽容就能看出来,作者也已经点出来了。觉得小说在情感刻画方面,写得是很现实的,现实有时候也总让人无奈……27“人比起高山大石来算得了什么……”,很经典的一句话,这不禁让我想起《步步惊心》在八贝勒府上若曦对巧慧说的--心情不好,抬眼看看天空,什么忧愁都没有了……28伊丽莎白看到朋友夏绿蒂的生活,总是在想她生活得到底怎么样,但看样子她是很难看清和明了的了……29咖苔琳夫人这种贵妇人性格让人难以忍受!3031情节安排的还是挺妙的,能有这样的“再”见!32感觉小说中的对话跟独白都很精彩,值得细细品一番的。33达西的太多故事还没有展开……女人的终身大事呀!感觉当时的英国跟中国比起来,应该在这方面是要自由很多的。3435363738心理描写很妙!39女人的虚荣心到底是怎样的一种东西?40刻薄的班纳特太太!这几个妹妹真让人汗颜!41除了吉英和伊丽莎白,这一家子的人真叫人失望。爸爸也太不管事了,作为父亲应该管教的地方还是应该管教的。(我对父亲看法的改变)424344从目前看来,达西的唯一缺点就是傲慢了一点。从这一章看出来,人心不是铁打的,人心是会被感动的。45彬格莱小姐真叫人失望,上流社会的小姐就是这般无所事事的教养吗?46在当时的英国相比家庭的体面是及其重要的吧?丽迪雅的荒唐,让我不禁觉得是班纳特先生的过错,因为他几乎没花心思在家教上面,他没有履行好作为父亲的责任。474849班纳特太太太让人无语了~~~觉得达西真的太好了,如果不是为了伊丽莎白,他不会付出这么多,给自己添这么多麻烦。那个时代的人好像很流行写信,简 奥斯汀笔下的信还都挺有看头的。5051人面兽心的韦翰,他到底想干什么?525354555657585960616263在看完书后的后一个星期,我把高中时看的05年出的电影《傲慢与偏见》重新看了一次,觉得很失望,可能是由于电影时间的限制吧,我很喜欢的人物——姨妈、姨父,电影中都没有好好刻画出来。还觉得感情的发展给人一种很不自然的感觉。

傲慢与偏见

因为看了句如果将傲慢与偏见中的几个女人放在现实中,你会娶哪一个?还有最后两章就完了,大局基本已定,中文还算翻译的到位。看着看着能笑起来,笑书的中人和现在社会的人如此的相识:有的人就是靠结婚致富的!还是回到最终的问题上,是平民中的爱情么(伊丽莎白与达西)?我反而到要问问,倒感觉还是有点像灰姑娘最终遇上王子),如果达西不是达西,不是出身名门贵族,不是帮了他们家那个大忙.........可见这个故事还是有点像人群中惊鸿一瞥。把简 ,丽兹他们四姐妹放到现实生活中,丽兹太过聪明了,但是个性主见,很显然她是主角,简是聪明的,有冰美人的感觉,还有的妹妹的放纵任性...........就个人来说还是没有合适的

梦想做丽萃, 学做夏洛蒂

已经不记得什么时候读的这本书了,可是每次读一遍 仿佛有不同的感觉如同每个爱做梦的小女生一样喜欢把自己溶入书中,喜欢问自己 愿意扮演那个角色对我来说,一定是丽萃吧, 绝对的女主角,也绝对的完美婚姻的代表, 有时候在想 想做她 是因为做不到吧, 没有那样的美貌 没有那样的智慧 没有那样的坚持和睿智虽然做简也很幸福,平平淡淡的幸福 但是懦弱的夫君确始终是一颗炸弹,你永远不知道在纷繁复杂的世界里,优柔的人会变成什么样子,做出什么样子的选择可是当现实在面前的时候,当你没有美貌,突出的睿智和才气,傲人的金钱和地位的时候,当你敌不过美貌性感的她,当你无法对你喜欢的人说出“不要以为我贫穷,我卑微,我没有美丽的容貌,就没有爱,如果上帝给了我和她一样的容貌和财富,我发誓,我会让你爱上我,就像我现在爱你一样……”的时候,很想劝劝自己,学做夏洛蒂吧,现在还记得新傲慢里面的那句话“i am twenty years old now, i've no money and no prospect, i have been a burden of my family”(大抵如此,自己听来的)有的时候真的很想劝劝自己,学做夏洛蒂吧,委屈自己嫁给一栋房子,也许比自己独立的去挣得一栋房子简单容易的多吧,虽然在你的下半辈子,有个唠叨但魅力不大,不足以出轨的老公,有个拍马但是能给予安定生活的老公,可惜的是,当自己清醒的时候,看见拍马的人,看见唠叨的人,看见奴颜的人,看见形形色色的小人,却不能不对自己的感觉忠诚,即使 一辈子 孤单, 也不愿意 一辈子恶心。不过这样,也许会一辈子孤零的吧。。

冤家宜解不宜结~~~

"She is tolerable;but not handsome enough to tempt me; and I am in no humour at present to give consequence to young ladies who are slighted by other men."Mr. Darcy的prejudice真的有点小莫名,让我一开始怀疑这个人真的是所谓的gentleman或者是不是一个纨绔子弟呢?至今我还是不明白Darcy是怎么喜欢上Elizabeth的,为什么刚开始那么不屑一顾,到最后却深陷情网呢?Darcy的性格很有趣,是我喜欢的那一类型,概括来说就是“闷骚”吧~~

读完它,你收获到了什么?

<pride and prejudice>从我在初中的时候就开始读的一本书,很喜欢。这几年也就是没事时拿在手里随便翻一下,喜欢读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片段。喜欢达西更多一些,我就一直在想,伊莉沙白到底是性格中的什么地方吸引了达西呢???大家一块把自己的观点陈述一下,一起讨论下。

一定要看王科一的版本

我读《傲慢与偏见》读了好几遍。多个多个版本的翻译,自己也硬着头皮读过原版,我认为在所有的翻译中,我第一次读的那次最好,那是王科一翻译的,形神俱备,直到现在,还能想起来他的译本中,班纳特太太的惟妙惟肖的语气和神态。我看到的最糟糕的翻译是台湾的一个版本,真是糟糕的没法讲。举个例子,文章的一开始,明明是一个句子,大意是“人们总认为一个有钱的单身汉必定想娶个妻子”,作者硬是把它拆成了两句话。如果想最大限度的领略这部书的机智与俏皮,一定要看王科一翻译的那个版本。

只是对你

当我们读到这本书的时候,也许,我们会说,伊丽莎白真的好傻,darcy对她的心是人都可以看得出来,但是,她对他却如此偏见,甚至不给他一次解释的机会,如果不是darcy姨母的试探,也许,她永远也不会说出自己内心的想法,不会正视自己对darcy的感情。但是,我是否曾想过,现实中的我们是否能够像我们心里所想的那样,不带任何偏见的对待所有事物。。。。答案我们都是知晓的,不会。我们也许能够公平的对待所有不会涉及我们情感的事物,但是一旦牵涉到我们的情与义,我们就会变得不安与多疑用戴有色眼镜的双眼看人与事。。。。。。所以,在我看来,这部小说,是人内心世界的正式写照。

他没有触犯我的骄傲,我也很容易原谅他的骄傲

他没有触犯我的骄傲,我也很容易原谅他的骄傲;觉得傲慢与偏见只在一念之间,你可能会因为傲慢而对其产生偏见,但也会因为其的傲慢而产生不一样的情感;伊丽莎白与达西经历过这种情感,最终和谐地定义为最幸福的人;故事情节的流畅及紧凑感,不会让你怀疑她是一部小说,她就是这样真真的存在着。(书中对人物的心理描写真的是很赞)

再读此书

之前看过一遍中文版的,现在有L了一遍英文版的。很喜欢这本书哈。傲慢与偏见是人的本性。其实根源于人的自恋。想起姐姐的一个朋友眼红姐姐还极尽所能晒命。“晒什么表示你为什么自卑。”其实这句话不无道理。这位姐姐应该是各种羡慕妒忌恨各种心理不平衡导致了她心理出现问题了吧。姐姐昨晚说很多人心理有问题,我想是很多人性的黑暗面无法述说憋在心里导致的吧。其实何必呢。看开一点也对自己好一点~呃~离题了~~~

即使在现代,奥斯丁依然是个小清新

说她是工业革命时期的小清新作家,放到现在似乎也还是小清新作家。看完她的书,总觉得自己心里的道德标准要提高了一些。那时候的人们待人接物都要直击心灵,一个人认识几个月便能知根知底。因为你要开始了解一个陌生人,跟他聊天,不出几次,便要聊到思想层面上去。有点地位的人家对道德和行为的标准又很高,不符合标准的便是没有教养丢人现眼。现代倒好,道德反正也没有底线,看到别人横行于市还能左右逢源,心里强撑着底线的人也会对自己犹豫不决了。有人说小时候教孩子都要让他诚实,谦让,友爱。却不知道怎么来告诉他长大以后看到的这个世界并不是诚实谦让友爱的,说这样心里苦楚。也不知道是说话的人太软弱了还是现在世界真的太变态。奥斯丁并不是言语刻薄,她的幽默也很好懂。她就是一个躲在窗帘后面看着滑稽的人出洋相,暗自偷笑的小女孩。只不过可能她所处的时代,能跟他一起笑的人要多一些罢。

有感

不经意间,我得到了一本《傲慢与偏见》,是很旧的一本书了,南海出版社在1997年出版的,每次看的时候我都在想,看,它比我只小3岁。其实起初真的是无聊才去看的,但后来真的是被吸引住了。为什么呢?其实视觉的看着本书很有趣,很简单,很生活。看着简 奥斯丁细细道来,就觉得做自己仿佛是生活在十八世纪的英国,就是本奈特家的一个邻居,看着他们的大悲大喜,一切都是那么自然。很喜欢故事里面的人物,简单地过着自己的日子,他们或多或少都有着一点儿瑕疵,可笑滑稽却亲切可爱。他们的一举一动都是那么真实,有血有肉。我想如果可以,我想作为他们的朋友,去看看小说里的世界。其实,我觉得简描写的一切并非有什么深刻的含义,并非要人们研读发现,也许她只是想让我们看到生活中简单的幸福,让我们更加珍惜我们的生活。

夏洛蒂是个好姑娘

以前看傲慢与偏见,不例外的喜欢伊莉莎白和达西。但对她的闺密夏洛蒂却十分的佩服。但在很多论述此书的文章中,夏和柯的婚姻是做为完美婚姻的反例存在的。虽然说她嫁给柯那个超级搞笑的人让人跌破眼镜。但无法否认的是,这个无奈的婚姻才进一步说明了夏洛蒂是个好姑娘。想想她所在的年代,像她这样的年纪和家庭,要想找个好对象还真是难。还不说她有个致命的缺点,长相平平。尽管她有不输与伊的聪慧机敏和洞察人心的能力,但她的长相注定她不会被别人关注。伊还有双闪闪动人,吸引达西的活泼美丽的眼睛呢。请问,谁注意过这个姑娘的眼睛里也有动人的光芒呢?所以,她很适时的抓住了柯林斯先生,那个俗不可耐,伊丽非常鄙视的人物。她找到了自己的出路。也许有人认为,嫁个一个自己不爱的人是多么的痛苦,他天天在你面前晃悠,做你认为厌烦的一切事,如何能忍受?但我们的小夏姑娘很好的处理了不爱的矛盾。她很清楚她的丈夫是什么样的人,很清楚的知道自己要过什么样的生活。但因为她的聪明与良好的性格,她在他们的那个家其实是真正的掌权者,我们可以相信,她怎样靠她的聪明劲从他丈夫那里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比如说独立的空间。是的,独立的空间。她尽管嫁给了他,但真正意义上只是和他一起生活而已。她还是个独立的人。她的内心世界拒绝了她的丈夫的进入(他也不想了解吧)。她可以做到对他无视,需要忽略的时候完全的忽略,这才是真正让人佩服的。她选择的是房子,面子和生活的稳定,而丈夫,只是陪赠品而已。这么清醒的人。所以说夏洛蒂怎么不是个让人佩服的好姑娘呢。

随便说说

初次印象是不可靠的,而偏见又比无知更可怕。《傲慢与偏见》展现了作者对对人性的最透彻的理解,对其千姿百态恰如其分的描述。

凤冠霞帔做夫人

凤冠霞帔做夫人清朝鼓子曲里有一支《黛玉焚诗》,说林黛玉感伤:“念了书便生无穷的魔障,识了字就惹动万种情根”,所以要焚稿。但听她悲悲切切、酸酸楚楚地唱了一大篇,道理说了一大套,说穿了,无非是觉得:“倒不如一字不识庸庸女,她偏能凤冠霞帔做夫人。细思想,还是不读书的好。”这就表明了女人最大的愿望,或最能证明她自己存在价值的,厥在嫁个好人家。读书识字,乃至吹、弹、棋、画诸般技艺,若无助于她找着一位好老公,俱皆一文不值。简·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据说也是对人性最初的雏形——傲慢与偏见,进行了深刻的刻画。然而,它讲了半天,大概表达的意思和林黛玉的唱词也差不多。小说讲班纳特一家有五个女儿,妈妈整天只想把她们嫁出去,而她们当然也希望如此。任何一位富有且单身的男子,都会引起她们莫大的兴趣。不过,由于村中所有女人也都有同样的心情,故而她们一家的努力便不免遇到些竞争。小说谈的,就是这一家的小姐们如何把自己推销出去的经过。能够嫁得有钱郎,“凤冠霞帔做夫人”的,依例获得最多的祝福与羡慕,也获得作者最多的笔墨垂青。其次者递减。只能嫁得地位卑下且负债累累之夫婿的,便受尽了耻笑,成为反面人物。小说诚然尚有其他大义微言,但读来令人印象深刻者,实即在此。它之所以令人印象深刻,是因为它本来仅属于我们这个社会中不可名言之真理,一向并不会讲得如此明白。此部小说不但开宗明义,径直坦率言之,且利用故事情节演示之。在我们现实世界或其他许多作品中,对此则不但不予揭明,更要迂曲修饰,甚至故意颠倒之。故明明是女人逮住了一个男人,变成了她“嫁”给他。明明是女人运用各种手腕钓到了男人,却说成是男人把女孩“追到了手”。女人想的,既是男人,更是凤冠霞帔、荣华富贵,偏又形容为女人对爱情如何执著。凡此等等,惑人耳目而已。一个女人,除了须绘画桌面丝巾和缝缀手袋之外,尚得“精通音乐、唱歌、绘画、跳舞、合适度的谈吐应酬”;“还须注意走路的步伐姿势、说话的声浪态度,一举一动都要楚楚有致,仪态万千”;“还有一项更重要的条件,就是她必须多读书,以充实她的头脑”。何须如此辛苦?原因不难索解。因为女人越有才艺,理论上越有竞争力;而且有时这些才艺本来就属于投资性质。织桌布、烹饪、缝手袋,是平民家庭才用得着的艺能。若嫁给阔佬,此等事自有下人处理,焉待自己动手?精通唱歌弹琴、谈吐应酬、仪容举止等,便是为了应付名流社会的交际之用。若更有知识、能算计,则更将直接董理家政、指导丈夫进仕盈利,所以那也是为晋身社会上层才用得着的技能。美貌不用说,仍是必要条件。但若在美貌之上各有千秋,则上述各种不同的能力就会形成不同的竞争力了,大户豪门贵介公子,当然会挑选适合他们的女人。女人在这些方面进德修业,以提高竞争力,尚只是消极方法。积极的,就要凭手段来一决高下了。小说中女主角伊丽莎白批评她妹妹“疯狂地追逐异性”甚为可羞,她到处卖弄风情,却不知卖弄风情是一种最没有意识的追求异性的方法。这是稍有教养的男人都会鄙视的。同时,更由于她头脑之愚昧和简单,她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的情感。也就是说,她是完全不能自持的。这就是教战守则。女人追求男人,不能卖弄风情、不能如饥似渴拼命想抓住男人。要能矜持自制,若无其事,而成竹在胸。引得男人来欣赏自己、歌颂自己、恳求自己,然后再施以恩惠,予他亲近芳泽的机会。这即是本领之所在。班纳特家大女儿吉英最能自持,伊丽莎白则能在毫不着意的情况下让大富翁爱上自己,故羡煞了村中的众家姑娘们。若无此本领,又无艺业,光是想着男人又有什么用呢?《白雪遗音》录了一曲这类女人唱的歌,歌里说:姑娘房内正吃茶,忽听门外吹喇叭,轻移莲步把绣房出,溜到门前看看它。又只见灯笼火把花花轿,原来是邻舍的妹妹嫁人家。姑娘此刻把春心动,十指尖尖好难抓。自思量,怨爹妈。奴偌大年纪,少一个他。又记得东家女、西家娃,她们年纪比奴小,去年已经嫁人家!

最爱的一本书

拿到这本书,不看完如何也放不下手,喜欢简奥斯丁幽默又浪漫的风格,让人读起来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十分喜欢伊丽莎白的率性伶俐有倔强的性格,爱达西的痴情。致使影响我现在一直在寻找如达西一般的爱人。

yy

这本书明明就是英国中世纪版琼瑶故事不要总觉得西方的书就有内涵了呼啸山庄甩它几条街去了

作为经济需要的婚姻

所有奥斯丁的小说都是描写婚姻的,《傲慢与偏见》尤其如此。“一个有钱的单身汉,每年有四五千镑的收入。真是女儿们的福气!”这里所说的婚姻显然不涉及感情,纯粹是个经济问题,生存问题。奥斯丁写婚姻问题,首先不是作为爱情结果的婚姻,而是作为经济需要的婚姻。真正“举世公认的真理”,不是“有财产的单身汉需要娶位太太”,而是“没有财产的妇女需要嫁有财产的丈夫”!当时的英国社会,没有财产而受过教育的妇女,除了结婚,简直就没有别的出路。若要工作,就只能去当家庭女教师,就像《简爱》里主人公那样。作者探索的不是妇女问题,而是资本主义社会,占有欲泛滥成灾的社会条件下的婚姻关系,即考察经济关系在婚姻和人们生活中的决定作用。《爱码》中有段话说:“单身妇女,若收入微薄,当然令人耻笑,惹人讨厌,是儿童取笑的对象。单身妇女若有财产,总是令人尊敬的,完全可以做到通情达理,讨人喜欢。”很明显,在奥斯丁看来,关键还是“财产”二字。夏绿蒂与丽迪雅代表两个极端,前者只追求“可靠的储藏室,日后可以不致挨冻受饥;后者却纯粹出于性的冲动,完全不顾后果。书中也描写了人们对婚姻的不同追求和看法。咖苔琳夫人一心要把女儿安娜小姐嫁给外甥达西,以便把“两家的地产合起来”,有两万镑嫁妆的彬格莱小姐一贯挥霍无度,喜欢与有身份地位的人结交,紧紧盯住年收入一万英镑的达西先生。达西的表兄费茨威廉上校是位伯爵的小儿子,不能继承家产和爵位,他坦白地向伊丽莎白说,自己挥霍惯了,在婚姻大事上不能不考虑钱财。他说,在婚姻上只有达西有条件不受钱财的约束而自由选择。对这形形色色的婚姻关系和婚姻观,作道义上的谴责是无济于事的。作者始终把婚姻问题放在各种社会和经济关系中去考察,使整个故事扎根于现实生活的土壤。围绕着对婚姻关系的描写,表面上是会客,喝茶,跳舞,聊天等谈笑风生的社交世界,另一方面,这里又是一个由经济基础决定一切的生存竞争的世界。充斥全书的是数字,数字!数字。班纳特先生拥有年进两千镑的地产,班纳特太太嫁给他时有四千镑的嫁妆,班纳特家五位小姐每人结婚时只能从母亲方面得到“年息四厘的一千镑存款”,彬格莱有十万镑遗产,每年进款在四五千镑左右,彬格莱小姐有两万镑嫁妆。达西先生每年有一万镑的财产收入,他的妹妹乔治安娜有三万镑的嫁妆。韦翰与丽迪雅私奔后,至少向达西敲诈到一万英镑才肯正式娶她。达西的表哥费茨威廉上校是位伯爵的小儿子,不能继承家产和爵位,没有继承权,倘若结婚,女方至少得带给他五万镑作陪嫁。当然,还有那个使班纳特太太无限愤慨的遗嘱附加条约,就是它决定了五个女儿的命运,因此才有了《傲慢与偏见》的故事。总之,在婚姻中,正如《诺桑觉寺》中的人物所说的。“不管那些传奇故事里怎么说,没有钱这东西是不行的。”当然,除了经济利益外,还有由经济地位决定的社会地位,如班纳特家有些不体面的亲戚——姨夫在镇上当律师,舅舅在伦敦经商,就为这遭到彬格莱小姐耻笑。达西坦白的说:“她们倘使想嫁给高贵地位的男人,机会可就大大减少了。”是经济,是这些数字,决定人们的生活、命运,决定着婚姻关系。要说这是对现实的揭露,可算是入木三分了。描写婚姻的小说不计其数,像奥斯丁这样透彻地从经济关系方面抓住资产阶级婚姻制度的本质,是不可多得的,以看不起奥斯丁的夏绿蒂·勃朗特为例,她的《简爱》中女主人公在感情上的苦恼,无非是因为发现罗切斯特已婚,她本人只能做情妇而得不到合法妻子的地位。后来一场大火烧掉罗切斯特的大半家产,也使他变成个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这个时候两个人在经济上的地位悬殊不复存在,女主人公这才感到了真正的平等。用最透彻的眼光来看,婚姻的实质无非是金钱交易,利益的结合。柯林斯牧师与夏绿蒂的结婚就是典型。“只要把柯林斯忘掉,其余一切都很舒适融洽”。在这种婚姻关系中,没有财产的妇女的确嫁给了有财产的单身汉,但在婚姻带给她的乐趣中,恰恰没有丈夫的地位。恩格斯曾说过:“在每个新教国家中,通例是允许资产阶级的儿子有或多或少的自由去从本阶级选择妻子;因此,恋爱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成为结婚的基础,而且根据新教伪善的精神,为了体面,也经常以此为前提。”这种“自由选择”和“爱情的基础”需要一个过程,从相见,钟情,传情,求婚,订婚,直到最后结婚,这个过程像某种仪式,必须一步步走来,不能一蹴而就,否则就不合乎伪善的传统、体面,在这个仪式中,有财产的男人是被追逐的对象,但必须扮演追求者,而没有财产的妇女明明紧紧追逐,却必须扮演被动的角色。柯林斯牧师与夏绿蒂的结婚没有遵循这个“仪式”,所以不合体统,让人为他们感到难堪。Manners——礼节、修养、风度克服了达西和伊丽莎白间的鸿沟,包括财产地位的悬殊,但是Manners不是超阶级的。Manners归根结底是社会身份的标志,达西和伊丽莎白在财产地位上有一定悬殊,但他们基本上属于同一个阶级。即伊丽莎白所说:“他是绅士,我是绅士的女儿,在这点上我们是平等的。”,重温恩格斯的名言,应当注意到他说的婚姻自由,是“从本阶级选择”,我们通过表面的“仪式”看到了选择过程,更重要的是,对教养和趣味的要求则保证了这选择限于本阶级。----------------------------------------------------------------------------------以上全部摘引自本书前序。现在也一样,不是么?圆满的爱情终究还是要建立在有面包的基础上。当然了,面包大小那是另外一回事了。年少时非常反感奥斯丁,书里的女人们面对爱情整天打着各种各样的小算盘,不是钱就是爵位、地产和年俸。着实面目可憎。现在看来,她只不过是在爱情和生活上力求一个平衡罢了,伊丽莎白和达西就是一个完美的榜样。老一辈讲门当户对是有道理的,即使沦落成贫贱夫妻百事哀,两个人终究也还属于同一个阶层。

属于那个年代的梦想

高中时我也读了不下5遍,那个时侯我曾渴望自己也有完满的爱情,有一个为了我可以不顾一切追求幸福的达西先生   现实确实现实而又冰冷,至少奥斯丁给了我追求美丽幸福的梦

达西与伊丽莎白

这本书还是在高中的时候看过的~~我记得当初看了不下3遍了。特别是达西对伊丽莎白表白的那一段,那封写给她的信。喜欢那样洒脱而又勇敢的伊丽莎白,光明磊落、正直的达西,虽然身为贵族难免有些偏见。特别是对伊丽莎白的母亲。可最后还不是证实了她的话了么。。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一位太太。我想说他母亲真的很可爱。只有美貌却少了智慧。总之结局是好的,值得一看。

两三人。

伊丽莎白:聪明直率,敢爱敢恨,明事理。是一个幸运的女孩,遇到棋逢对手的达西先生。达西先生是一位感情内敛的绅士。却也是一位善良(宽容对待威奥姆对他的诋毁甚至最后还帮助他还清了债务),成熟体贴(对达西小姐的保护以及对伊丽莎白的追求)。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他的真性情,在第一次向伊丽莎白表白时对她普通的家世,世俗而不大体面的家人的轻视,傲慢之情洋溢。可是,他还是让自己的这份傲慢与偏见妥协于对爱情的追求下。那样一个在世人眼中极其傲慢的人却还是愿意向爱人袒露心扉,道出极力对外界隐藏的秘密来获取她的理解。这份愿意解释的心情让人感动。简:最爱简这个角色,聪明漂亮,温顺善良,适合的冷静自持,即使是一个小女人的姿态却还有内心的那份清明。可惜的是,还是少了份对宾利先生的爱的勇敢。在与宾利先生这场相遇相识别离重逢中,她一直处于被动状态,即使情定宾利先生,即使在宾利先生远赴伦敦不归,即使宾利先生归来终于不顾达西先生的劝阻而重新追求简时,她仍然那样被动地欣喜于宾利先生的惺惺相惜,忧伤于失去爱人的现实,雀跃于爱人的归来。最喜欢简的时候是她对任何人的那份理解与包容。有些人做的那些事虽然会给别人带来伤害,但是大多数的时候,那是 人之常情。人之常情,待人待事那是会多么的通透啊。很喜欢豆友的概述:简嫁给了自己理想的生活,夏嫁给了妥协后想要的生活,伊丽莎白嫁给了努力之后的生活。 她们之间便没有什么高低之分,关键在于她们自己的内心需求,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还有几点小感悟:并不是每个家庭都会如表面看来的光线,无间隙,无丑陋,可是,如果要做的从来不是摒弃不是冷漠,也不止是不是歇斯底里的来规劝来改造,还有对自我的坚持与对家人的宽容;浅薄的人自然是目光短浅,看着眼前活在眼前,可是她们自有她们的运气。还有那么一些有内涵的人,不愿曲于世俗,内心活的像高傲的公主,若是没有遇到像达西先生与宾利先生这种与自己心灵契合还敢于追求的人,若是没有遇到像疼爱伊丽莎白的贝尔特先生和相互理解扶持的伊丽莎白和简,这生活还是太清落。嗯。生活何须太用力呢,做自己就好。

人生由傲慢与偏见组成。

不得不说是本非常有趣的小说,整本书都在描写英国当时高攀上流社会的重利思想,很好的提现了英国这个国家的资本主义前期和重商主义。除此之外,上流社会与中产阶级(姑且可以这么形容)之间的举止矛盾也解析得十分有趣,篇头以伊丽莎白·班纳特的偏见与达奇的傲慢开始,站在伊丽莎白的角度上讲述种种她的所见所闻,并拖出她由此而生的思想与对达奇的厌恶;再在’真相‘大白时很好的以描写当时伊丽莎白的心情与思考模式来将这个人物善于思考和调解自己不正当情绪的两大优点展现出来,并的确证明了她父亲开头就声明的“丽萃的聪慧“。然而更使我留意的是大姐吉英的作风:这可真是一位动人的天使,凡事都会从两面思考,并且不轻易怪罪他人,实而是我今生今世都会学习的榜样。然而她过分矜持的小缺陷,虽说为她增添了几分可爱,但也差点影响了她的姻缘————即使沉静泰然,必要之时也该适当表现出自己的兴趣以示他人,这样便可更好的表明自己的立场——我是这样想的。这是绝对值得再重读多遍的东西。就我自己而言,书中的很多东西还没有透彻,但不得不说受益匪浅。将内容与这几个月和情侣所经历的事情一件件比较,会很容易发现我们也是相对来讲受傲慢与偏见两词影响的一对。亦或者,只是我自己的偏见过多而已,我实在不愿意直载了当的指责他人傲慢,就像达西的傲慢所说可被观察,其很大一部分,至少,读者体会到的很大一部分,还是伊丽莎白施加于他的。正是看什么人用什么眼E光就会看成什么人,在眼前蒙纱不能明辨是非的行为无疑让人惋惜。实际上,不如说人生就是由傲慢与偏见组成。或者,更准确地,骄傲与偏见。骄傲成就了偏见,偏见保护了骄傲。就此人才不能看清自我,接受自己思维上的误区,一错再错。警觉这一点便没有什么可怕的事了。

傲慢与偏见:奥斯汀为什么没能嫁出去?

我知道有部安妮·海瑟薇主演的电影《成为简·奥斯汀》,其中讲述了这位女作家的恋爱故事。不过,既然我没有看那部电影,自然也不会让它先入为主,妨碍我通过对《傲慢与偏见》的阅读,不怀好意地揣测标题中提出的问题。简·奥斯汀在《傲慢与偏见》中表述了自己的婚恋观,这和她本人终生未嫁的事实不能说没有一点联系。倘若文如其人的理论真的适用,奥斯汀本人也应该是个很有“偏见”的人了,其证据是,小说中的人物只分两种:聪明人和蠢货,作者本人的爱憎一目了然。我们当然不能将爱憎分明等同于偏见,不过看到奥斯汀女士把班内特太太、柯林斯先生、丽迪亚小姐这些人嘲讽得如此不留情面,几乎可以肯定作者是在抒发某种义愤了。所以,我们不妨得寸进尺,索性将伊丽莎白小姐看成是简·奥斯汀在这个故事中的“阿凡达”。伊丽莎白小姐和达西先生虽然兜兜转转,却也有情人终成眷属。这其中大概也寄托了作者本人的几分憧憬,不过更重要的是,这一段姻缘可算奥斯汀的理想婚恋模型。奥斯汀认为婚姻的幸福一定要是以感情作为基础的,这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简直可算作是女性解放的先声了。想想奥斯汀女士如此有主见,一大批柯林斯先生式的蠢蛋就甭想获得垂青了。不过,并不是对浪漫主义爱情的空想贻误了奥斯汀的终身大事,她虽然认为根据门第或财产结婚殊为不智,但罔顾这一切则更加愚蠢。这种看法集中体现在夏绿蒂和柯林斯两人的婚姻上,虽不足道,却也各得其所。而小说中的韦翰和伊丽莎白也擦出一两星几不可闻的火花,韦翰英俊的外表所影射的应该是情欲,不过正如作者不愿在其上着墨过多,以及其后对丽迪亚和韦翰私奔所表现出来的厌恶感,奥斯汀对以情欲维系的婚姻是不放在眼里的。然而,奥斯汀也不抗拒让达西为伊丽莎白红扑扑的脸蛋儿着迷,想来也不是一个柏拉图式爱情的狂热分子。应该说,奥斯汀的婚恋观是极其合情合理的,两个人的婚姻最重要的是两情相悦、情投意合,但也要有财产作为支持。奥斯汀让伊丽莎白和达西按照这个标准缔结良缘,自己却“绕树三匝,无枝可依”,这也让我想到以前读过的一个故事:一个女子比武招亲,可是跑上擂台的全不是对手,一个个被她打得落花流水,最后没办法,勉强挑中一个稍微中意的,故意让他几招,把自己嫁了出去。奥斯汀没有嫁出去,是世事不如小说那样容易被人操控?还是奥斯汀不肯让招儿呢?

想要娶的姑娘

同样一个问题,《傲慢与偏见》里面的所有女人放到现实中来,你会想娶哪一个?我刚进大学的时候在学生会呆过一段时间,后来因为自由和懒惰的缘故慢慢退了出来,有天有个外系的同学跟学生会某个跟我共事过的MM打听我的情况,她么,那个MM顿了顿,是个很聪明的女生。聪明,这两个字是强调说的,我明白她的意思,是用作贬义的性质。那个时候我就形成一种疑惑,对于女人而言,什么样的聪明是合适的,什么样的聪明却是会被抵制和攻击的。丽萃的聪明在于自我意识强烈,她明确的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讨厌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所以,她在适合的场合优雅,在不适合的场合机智。我当年看了3遍BBC的电视剧,最喜欢的镜头有两个:一个是她步行了很远去宾格来先生的庄园看望生病的姐姐,在快到的地方碰到了一只大狗,她愉快和与它玩耍。那时达西先生正好站在窗边看到这一幕,眼光便久久的不能离开。她的率性和自我讨好得到了达西先生的认可,很明显,他仰慕那个自得其乐的她。而另一个镜头是达西小姐弹钢琴的时候,宾格来小姐为了讽刺丽萃提到了威廉姆,达西小姐心理一紧,琴声戛然而止,连达西先生都忍不住脸色大变。这个时候丽萃迅速的走了过了微笑的道歉,她说是我忘了给你翻琴谱害你不能弹下去,语气自然,态度得体,一方面安稳的达西小姐的慌张,另一方面解决了达西先生的忧虑。那一瞬间达西的表情变化很值得回味,他看着丽萃的眼神,充满了激赏,然后马上的,是无与伦比的喜爱。大方得体,机智有益,雪中送炭的女人会让男人感激,但锦上添花的女人才是男人最大的梦想。《傲慢与偏见》里面达到这个水准的女人有丽萃、简和夏绿蒂,相比之下,简是直接嫁给了梦想的生活,夏绿蒂是嫁给了妥协之后想要的生活,而丽萃是嫁给了通过努力改造之后的生活。她们之间便没有什么高低之分,关键在于她们自己的内心需求,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而还有另外一个群体如莉迪亚,她漂亮并且无知,嫁不嫁得好只与运气有关,但这一点并不由我们来评判,因为对于头脑里一根杠杆两个齿轮的个体,她对于幸福和不幸福并没有自我意识的认知,只要能满足眼下的生活,就没有什么失落感。这个道理适用于所有人群,所以傻瓜容易快乐,智者充满痛苦。如果我是普通的男人,大抵会选择夏绿蒂,她与我持平或者比我高那么一点点,欲求不高,容易满足,放在身边很安心,现世安稳,岁月静好。若再稍微优质一点,那么我定然会选择简,大方得体,漂亮讨喜,入得厨房出的厅堂,能娶回家自然要好哈争取。但若是条件好到女人趋之若鹜,信手拈来都是顺畅容易,我定然是要挑个丽萃出来,反正美女唾手可取,不找个机智有趣棋逢对手的女人明显对不起自己的智商和品味,更关键的是,被宠溺惯了,还真需要一个恶人来折磨自己。无非是看谁的由外到内更加强大罢了。但如果你完全没有那个情商和智商,那就还是歇着娶个莉迪亚就好,至少她简单好哄,没那么多的精神消耗。我记得以前和大学时的男朋友吵架,他气愤的说,连钱都哄不好的女人真讨厌。我哈哈大笑,为他这句写实的精彩而觉得有趣。这漫长的人生,经过简单之后复杂一点有什么不好,只要我们有更宽广的胸襟和强大的心灵,没有知音并不可怕,怕只怕,自我催眠和将就。认清形势,不做幻想,如果一个人对你说你太聪明我不能娶你,相信他,他是真的配不上你,无论他说的目的是真诚还是借口。

充满 傲慢和偏见的 这个世界

喜欢奥斯汀充满幽默诙谐而睿智直接的话语。对爱情总是,有那么精辟、独到的见解。无法不爱。开始看确是没耐心,只看了前两章,就搁置于一边。待到后来,实在是无聊,随便一翻。才发现,我之前,真的在认真看这本书??书里的每一个人,都带有,傲慢和偏见,每一个人,都有强烈的现实主义。恩,现实是没错,但是这个世界,缺少了些浪漫,只有烂漫。钱钱钱,都是每一个女人嫁人的首选。何必趁着年轻,好好爱一次。最后这个世界,用理智来看,是个喜剧,用感情来看,却是个悲剧。我喜欢这句话。

现实中真正的公主与王子?

首先,是中产阶级的作者写了这部小说。作者是一位终身未婚的女性。但她却并没有因此而觉得沉闷,反而,安静的环境给予了这位小妇人思考人生的另一方式。她用一种天真,快乐,开玩笑,同时又优雅的方式看这个世界。这也是小说轻松愉快的基调来源,同样,作者的幽默诙谐也以遗传的方式送给了带有些许自转性质的女主人公。我想说的是,有人喜欢这部小说是因为它的结局。好像结局是王子与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的童话。有人喜欢它是因为它反映了当时的社会。还有人总是找到了简奥斯汀的书就一阵激动,痴迷进去。为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我想是因为过程。有人说过程很重要,胜过结果。这话我一般不赞同,我也不拿它当人生哲学。可是,有时候,还真是那么回事儿。傲慢与偏见其实就是讲了个过程,讲了一个男女主人公如何各自战胜傲慢与偏见的故事。讲了人和人是由于怎样的机缘才最终走到一起来的。为什么人会互相吸引,为什么有人喜欢伊丽莎白这个人物,又人喜欢达西或者简这个人物,其实我觉得很简单,就是因为他们散发出了美好的人格魅力。伊丽莎白不失优雅的活泼,英国人式的幽默,直爽明白的个性,就像音乐中的休止符,对她要吸引的人非常的有效,然而,更要命的是,我们这位丽萃小姐自己还不知道自己的个性。这种公主与王子难道真的存在于现实中吗?不存在啊。但是他们也不是公主与王子。哪有公主那么爱说笑,王子又沉默寡言的呢。

一本耐读的书

小时候就读过,现在再次拿在手里,读后的感受很不同之前眼里只有美丽与智慧并存的Lizzy现在还看到了其他人比如,Mary,无论美貌或是智慧都在众多的姐姐之下这样的小姑娘盲目的选择了书本,想要增加自己的才识在感到很悲哀的同时,也觉得好可怜

傲慢与偏见

这本书就是写出了以往封建社会门第悬殊的等级观念,现代人某些思想的角落里还是会残留些偏见,这也是百年遗留的不可取但又不得不遵循的规则。。。

第一本爱情小说

看过《成为简·奥丝汀》,会觉得这个故事更加深刻。但是少女读完会对爱情憧憬太美好。。高中时候读完再看看当时理科实验班里的抠脚大汉着实神伤不少。。说到底还是奥斯汀对自己遗憾和憧憬的书写,其实想想和现在一些电视剧情节也蛮相似的,只不过女主角不是没智商的玛丽苏,男主角依然是任性的高富帅。

同样的情节 太过的巧合

这是简·奥斯丁写得最好的一本的。如果读了其余的作品的话,你就会发现它们和这部有诸多相似的地方:例如生的都是女孩子而无法继承遗传,例如市侩的母亲急着想将自己的3、4个女儿嫁掉,例如女主角一场大病之后双方的感情产生了质的飞跃,例如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所以如果你先读了《傲慢与偏见》的话,你一定会对其余的作品感到失望。

和聪明人在一起的感觉

达西的聪明被傲慢遮盖伊丽莎白的聪明被偏见遮盖还好“行迷之未远”得以相守 终其一生和聪明人相处的感觉是不同的吧不是千篇一律的复制品是 喔她能get到我这个点欸那种感觉 ..爽爆了吧用中文讲是冰雪聪明?(“冰雪净聪明,雷霆走精锐”是杜甫写樊二十三此人的心思像是被冰雪净洗过一样的细腻而敏捷。)大姐其实也很聪明 大姐的聪明在于了解自己的所求莉迪亚的聪明其实也被什么东西遮盖了 是对自我认识的膨胀要是有大美还好 小美是最容易看不清自己的

他不爱你

中学第一次看中英文小简版的时候就爱上了这本小说,对它的爱也不用赘述,只能说和gone with the wind都是最爱。婚姻、爱情每每都触动共振弦,这两天又不断响起。对于一个男人,用最傲慢的眼光去打量这个女人,即使她的家世令人蒙羞,能找到不娶她的一万条原因,但只要看到她的眼睛,Her eyes were brightened by the exercise,他爱她,这就足以做出自己都不敢相信的事,只是为了她,抛开傲慢与偏见,重新认识彼此,就能幸福。对于一个女人,“他纵有千个优点,但他不爱你,这是你永远无法说服自己去接受的缺点。一个人最大的缺点不是自私、多情、野蛮、任性,而是偏执地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总是在考虑太多的东西,列个清单,去猜测去自我摧残,但心底的声音却怎么也听不见。“He loves me,he loves me not。。”先搞清楚“I love him,I love him not”只要你爱他,再多痛苦也得认栽,只要他不爱你,再多优点再多快乐也会消失。或者干嘛这么清楚呢,灰色吧,最简单的达西先生的眼睛也很美丽,有魅力。书本这一版的可是奥利费哦

犀利妻子与纯良丈夫——丽萃和彬格莱也不是没有可能

犀利或者用批判的态度生活,能够衬得你与众不同 ;然而对于一切都了然于心后还能包容的大爱,这种人更可爱。伊丽莎白和达西处于前一种向后一种过渡的阶段,还在修炼;而他老爸和达西爸爸都是第二种,最高境界。其实很多人都在讨论,现实生活中伊丽莎白有,而达西很少。而碰不到达西,丽萃就必然要当剩女了。我觉得大家仔细观察周围,真正符合伊丽莎白这样的,也很少吧。说明有这样思想觉悟的人(达西和伊丽莎白)都很少。让我来描述下他们的共同点:聪明、自知(不自负)、很高的精神追求(挑剔)。这决定了他们有一颗高傲的心,聪明的人都是孤独的,他们多半也想找到一样聪明的人(一半出于人的本性:优秀的人会自然看不起不比他优秀的人;还有一半来自只有找到这样的人才能懂你,在精神上不孤单)。然而我想说,伊丽莎白的伴侣的选择范围绝不会那么小,达西的朋友彬格莱也绝对适合。道理很简单:书中就有心理描写,写道丽萃对那位先生非常欣赏,就像欣赏她姐姐那样性格的人,因为书是从伊丽莎白的角度来写所以我们自然觉得她与众不同,但若从简的角度呢?哪个更完美?伊丽莎白显然称不上完美,只能说与众不同。一个聪明的女子,未必一定要找一位一样聪明的丈夫,只要他品行优良,举止风雅。。。亲切可爱,我觉得更是一对完美的组合。丽萃之所以觉得彬格莱可爱、喜欢疼惜她姐姐,正是因为这类人身上有她自己都不具有的可贵品质。他们太好说话了?他们把这个世界看得太美好?太单纯?其实我倒觉得婚姻中一个人单纯一点、另一个批判现实一点比较好,不然我不敢想象达西和丽萃那么固执的两个人婚后吵架争执怎么调和呀。。。书中还是有一些局限性,也就是简奥斯汀的局限性,总是想找个值得自己佩服、敬畏的丈夫——也即女人希望丈夫比自己强。其实这反映了在女性的思维深处还是对男性处于依赖地位的,没有实现真正的平等。所以希望女性也能多包容、多承担,因为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缺点,对男性也要多包容。现在也遇到少许这样的女性,我真为她们感到骄傲!读到最后,更加觉得这是英国18—19世纪的一幅乡村风俗画,看看众生百态,未尝不好,因为大多数人都是带着自己是伊丽莎白的心情来看这书的,但是大多数人都不是伊丽莎白。

评论傲慢与偏见

还记得上初中的时候,住在宿舍里晚上打着手电筒看这本书,那时的我并不喜欢读书,可是《傲慢与偏见》却让我喜欢。很多年以后,我一个人飞去新的地方,除了日常用品,我带上了这本书,后来掉在飞机上了,于是,直到现在我还在想,谁会有幸拿到这本书呢?那一定是一段美妙的缘分。家里的书有很多种,旧的纸张大都泛着锈锈的蜡黄色。年代早在解放以前了,唯有这本《傲慢与偏见》虽然纸张开始沧桑,扉页里面却明明白白写着1995年。大概开了太多遍,大概长时间这本书一直放在我的床头,所以她老得也快了。都说一本好书能够打动人。对我来说,《傲慢与偏见》记录着我的一段生活。就好像有一段时间会因为一种心情去听一首歌,反反复复。过了很久翻出来,音乐围绕耳畔时,彼时彼景翻斗出来,一时感慨万千。我喜欢达西,喜欢伊丽莎白。喜欢反反复复看他们在达西庄园遇到的那一幕。闭上眼睛描绘他们见面的图景。高中的时候看了BBC95年版本的《傲慢与偏见》。从此柯林成了我心里永远最迷人英俊的达西先生。伊丽莎白唱着莫扎特歌剧的那一幕也让我难忘。柯林有一双深邃的眼睛,和我想的达西一模一样,甚至更漂亮,他默默注视伊丽莎白的时候,我觉得自己跟着醉了。曾经把王科一版的序言打在电脑里反复看,20多张纸的长篇序言更像是论文。可惜现在出的版本也就没有了这篇文章。也是从那篇文章里,渐渐懂得去欣赏纯文学之外的东西。很多人说奥斯丁的小说大都是舞会、闲聊尔尔,并未有深意。可是序言里面却分析得非常可观有理。如果说是奥斯丁给我开了门,大概是那位写序言的作者给我点亮了灯。06年的电影《傲慢与偏见》让我非常失望,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反复看着原著,希望可以重新拾回我对这本小说的热爱。可是每每回想起那部电影里的一些情节,还是会有一些本能的厌恶感,以至于影响到了欣赏原著的味觉。我的一个朋友倒是很喜欢,我猜想大概是自己看了太多遍,书在我心里的地位太高,所以不论什么样的艺术处理都变得不那么讨人喜欢。写到这里,又忍不住去翻了几页。同学借了我一本原版书,拿进拿出也有差不多一年。人一年年长大,看过的书开始多了起来。现在的我看《傲慢与偏见》好像已经不是为了看本身了。一本好书是一份回忆。翻开来的时候,时光好像突然停住。而故事其实已经不再重要。

某感

很喜欢...看后我可以知道其实人生当中.....很多矛盾很误会都只是因为我们自己没有来正确且客观的看待....

爱情是盲目的

读了这本书很久了,当初还是高中,光看情节罢了,没有什么感悟。只是对当时英国的礼仪,人文有那么一点好奇。现在突然发现,是不是没有钱的男人就不能成为绅士,因为所谓的美丽的女孩子嫁人都基本上是要上一个台阶的。

相信爱的力量

说实话我太喜欢这本书了。书中的女主角伊莉莎白与男主角大达西的爱情让人向往与思考。面对爱情,我们是该矜持还是傲慢呢?在世界上我们又该如何找到真的爱情呢?

我不羡慕你结婚,只是会羡慕你过的好

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而婚姻里没有爱情是可悲的——简·奥斯丁的爱情观云脑袋“发烧”,在网上买了一本包邮,且价值为9元的《傲慢与偏见》。早在天语手机时,我便下载了电子书看,但却由于手机太疲惫,而失去了兴趣。 说好等她看完借我看买了好久的日子,云居然都没怎么看, 而且还有三个星期,她就要开学了。所以,那天中午,我拿走了她的书,说道“在你走之前,我一定给它看完。” 如今的时代,手机、电脑、网络,太过魅力,太过诱惑,导致我花了一个多星期,于昨晚看完,然后立刻看了电影,不得不提的是,电影太大煞风景,感觉快的特别无法理解。还是书比较好。我想先提到这本小说的作者——简·奥斯丁,在英国,最具影响力的作家。她的一生曾遇到如达西先生一样的男人,却因为家庭与社会的印象,而促使简·奥斯丁终身未嫁。奥斯汀也曾拒绝了一位将继承大笔财产的青年的求婚,因为她不爱他。在她写的小说里,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和活泼风趣的文字真实地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而【傲慢与偏见】成了她最完美的梦。只是很感叹,现实终究是现实,来句最俗的祝福“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喜欢你,简·奥斯丁 。达西先生(我所看的书里叫德西,版本郭志宏译),是我在看书期间,叫的最多的名字,太过优秀,不得不大赞于他。只是可怜他的生长家庭。孩童时教授他做人的道理,却不教他改正脾性;向他灌输道德教义,却又任性他的傲慢自大。还好他遇到了伊丽莎白,改掉了傲慢的性格,从而也改变了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幸福生活着。我想,倘若你注意到她厌恶你的某个性格或习惯,而你努力去改变,或者是你从没有想过的举动。那么,恭喜你,你真的是爱上她了,而她,成了你的例外。伊丽莎白,书中的女主角,家中唯一得到父亲喜爱的女儿,作者笔下的优秀女性。其实,我不是很喜欢她,因为她有着跟我一样的性格,就是有些自以为是,总觉得自己会把某些事情或某些人看的清楚,其实,那只不过是加了自己的形容词,她与达西先生也一样很傲慢,但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永远都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讨厌什么, 却值得我们思考与学习。大多读者都说伊丽莎白是个幸运儿,嫁给了一个高富帅的王子,但是她同样也很优秀,就如他父亲所说“我真想不到会有谁能配上我的丽奇?” 很早就看到一句话“姑娘,若他还没有出现,那就使自己变的更优秀吧。”我觉得这句话,在说明,只有自己变的优秀了,与他有同样的眼光,那他便会注意到你;倘若他任没有出现,那么,你便可以强大的不需要他了。如果说,如果伊丽莎白没有遇到达西先生这样的,这样发现她优秀的人,而她也骄傲的寻找不到配的上自己的人,是不是她也会变成凡俗女子呢。 简(此版本叫琼),伊丽莎白的大姐,特别特别温柔,书中最美貌的女人,我很喜欢。她会把所有的事情往好的地方去想,得大体,优雅又有智慧,她应该是大多数男人都想娶的女子吧。只是唯一有点不好的就是,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爱情走了,也没有做任何举动来挽留,而是安慰自己去接受。 还好有彬格莱先生的不放弃,不然就真的错过了。彬格莱先生(此版本叫宾里),在看书的时候,对他倒是没有什么印象,当看了电影后,才觉得,他是如此可爱的人,一位善良的绅士,总是微笑着,看待事物都是美好的,这点与简有些像。哦!我发现,这书中的一对一对,他们的性格都有着莫名其妙的相似之处呢。只是,彬格莱先生缺乏主见,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信任朋友,还好他的朋友是达西先生这样的。他的爱情也是来的最快。夏洛特(此版本叫卢卡斯),伊丽莎白的朋友,是除了大姐之外,最要好的亲密。一直都不曾注意过她。当那天早晨,由于她答应了自大虚伪无知寡趣的柯林斯(此版本叫克里斯),伊丽莎白大叫责备她时,她说的话,令我很在意她“请别那样看着我,嫁给他或者是嫁给别人对我来说都一样很开心,并不是所有人都拥有浪漫,他能给我一个舒适安全的家,值得我感激的已经够多了,我已经27岁了,我没有钱,也没有什么前途,我已经成了父母的包袱,而且,我害怕了,所以,伊丽莎白,请不要批判我。”是啊,夏洛特是个很普通的姑娘,不美,也重来没有漂亮过,没有任何恋爱的经历,也没有被人追捧爱慕的权利,27岁了,早已过了做梦的年龄,她得为自己的后半生负责,她需要一个舒适的家,需要一个妻子和母亲的身份。 虽然婚后的日子任何不会有幸福的爱情,但她能怎么办?世界上,这样的女子太多,叫她们能怎么办?倘若我是夏洛特,我倒想过个充实独身的日子,但却也害怕会有于她同样的做法。小说中的韦翰先生、还有伊丽莎白的最小妹妹丽蒂亚,这一对,我懒得去说,太令人讨厌了。反正只是过着物质上的生活,而没有爱情。故事的最后,我突然喜欢上伊丽莎白的那位很神经不正常的妈妈,也正是因为她的这些毛病,而显得那么可爱,伊丽莎白和简的爱情,也有她妈妈的帮助。我还喜欢伊丽莎白的爸爸,由于伊丽莎白的妈妈不正常的神经,而使生活增添了乐趣。尤其是看到伊丽莎白得到幸福的时候,他说的那句话“如果现在有人向玛丽和蒂基来求婚,让他们进来好了,我现在很悠闲”,我听后,笑了好久好久。当我想给这篇日志起个名字时,我想到了曾经看到的一个标题【我不羡慕你结婚,我羡慕你过的好】。 是在【邻居的耳朵】里,我喜欢这个网页,随时都会把自己的耳朵贴上去,听听那些温柔的声音,一天、甚至很久的疲惫都挂了线。有个朋友打电话过来,提到前几天的一位儿时玩伴结婚了,让我也赶紧找个,我就立马说了这句“我不羡慕你们结婚,只是会羡慕你们过的好而已”。年龄大了,单身着,爸妈着急,安排着一次又一次的相亲,害怕他们会失望,拒绝却又听话的去应付着,而他们又更加的失望。导致自己急了,就直接想着,干脆翻开电话薄,问问某个同学“你还单着吗?倘若单着,那咱们就凑合吧”。真是可笑,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人的自私。空间里,不再是那些属于自己的话,而是晒晒宝贝的照片,或者是结婚照,。说实的,你们结婚,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又不是我结婚,我急啥啊,大了就大了,单着就单着,只要我过的充实,过的好,就行。不一定结婚的人,就一定很幸福,面对家庭的压力,孩子的教育,婆媳之间的争论等等。所以,我不羡慕你结婚,只是会羡慕你过的好而已。——夏末的向日葵

哲理之书要读

这本书中蕴含着人与人之间的相处的道理。我个人的理解是人与人不要只评表面现象就来评论一个人和否定一个人要更深的去了解之后那你再来评论。

达西。。迷

简 奥斯丁的小说 我最喜欢的就是这本了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 这本也是我最钟爱的 读过很多遍了 说句超花痴的话 就是 “迷死达西了”力荐吧 希望大家都来读读~

很不错的一本书。

大概是4年前上学寒假的时候买过一本看过,看过之后感觉写的很好,后来我把他带到学校,再后来我找不到这本书了。现在突然想再看看,不过到书店去看,居然没有这本书了,有一点失落。

不是傲慢也不是偏见

18世纪的英国,班纳特家的五个姐妹在母亲“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的调教下健健康康地成长着。其中的四个姐妹简、玛丽、凯蒂和纳蒂娅也绝对赞同母亲的说法,寻找门当户对的心上人是她们最大的追求,然而聪明伶俐的二女儿伊丽莎白(凯拉·奈特丽)则希望寻求更广阔的人生。 姐妹们平静的生活很快被新搬到镇上的两个年轻富家小伙子的到来打破。诚恳富有的宾格里和好友达西(马修·麦克法登)优渥的条件让班纳特太太大为兴奋,她开始自作主张张罗起了女儿们结识两位小伙子的一切事宜。美丽的大女儿简赢得了宾格里的心,而在短暂的交往中,达西也深深地爱上了倔强聪慧的伊丽莎白。 然而出身富贵的达西常常表现出不可一世的傲慢,这令正直善良的伊丽莎白讨厌不已。因此,即使当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勇敢地向她求婚,却依然遭到了拒绝。傲慢与偏见的爱情,在英国的小镇中悄悄展开…… 达西代表的是傲慢,伊丽莎白则代表偏见!伊丽莎白对达西的爱情产生于日后的接触!达西一点一点的令伊丽莎白改变她对他的看法!伊丽莎白在那次拒绝他的求婚后,也慢慢的对他改观了,因为她当时被威克姆对达西的诬陷信以为真!后来在达西的解释下,她通过与达西的接触,慢慢的认清了达西,达西虽然傲慢,但他绝对不是无耻之徒!她慢慢的了解到威克姆是个大骗子,还是个无耻的花花公子! (女人就是这样的,很容易轻信别人的,像伊丽莎白这样的聪明女子都能被人蒙骗,更何况是其他女子呢?哈哈)经过时间的考验,达西始终对伊丽莎白一往情深!在经历了威克姆事件....伊丽莎白终于认清了眼前的这个男人(达西)!这回伊丽莎白终于接受了达西的求婚!她们终于有情人忠诚眷属,过着幸福的生活!~~~ 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所想找的爱情是没有门第之见的!换而言之,就是女孩一直幻想的爱情.....!浪漫而美丽的,也许不切实际,但在书中简.奥斯丁让这种爱情成为了现实!让一切完美爱情发生在人们的生活之中!使这本浪漫的小说成为爱情小说中的经典!~

最像言情小说的经典名著

一直不喜欢经典名著因为结局无非男主角死了、女主角死了或是男女都死了我讨厌这样的悲剧结局但是现实时常有悲剧经典名著之所以经典一方面是因为她反应一定现实,又文笔优美,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悲剧,悲剧让人印象深刻啊~~~~~~~然而傲慢与偏见此文则是王子与公主幸福生活的童话结局这就不能不让我喜欢它了难得的童话结局典型的爱情模式达西和伊丽莎白,一个傲慢,一个有偏见,最终走在一起,幸福的生活,祝福他们,亦祝福现今也这般相爱这般般配的人们!!

挚爱之书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者感情细腻,思维敏锐,能触动你心底那一丝丝小情感而引起共鸣。书中关于人生和爱情的探讨对我也很受启发,读此书,对你会是一次精神和心灵的洗礼。年轻的朋友们,当你感到不快的时候,可以读此书,其中的幽默对白必定能使你会心一笑;当你感到彷徨时,也可读此书,它会是你自我反省的一面良镜,从而找到真我。

女人的果断

果断的女人,在生活中看起来似乎有那么一些刚强,让男人们有一点的却步,或者说是,望而生却可是,果断的女人是最会把握自己的幸福~~我最欣赏果断的女人,因为他们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对于现世中,什么暧昧,419,统统给她们闪一边去这样的女人,不会因为虚荣而迷失自己的去证明她们的魅力其实应该说他们是最有魅力的女人男人应该望而却步

嫁不出去的姑娘

做个游戏,姑娘们。假设把这本书的所有未婚女人拿到现实中来,假设去掉达西先生,问题:你认为谁嫁不出去?我的答案是两个人--伊丽莎白和曼丽。证明如下:丽萃太聪明,而大多数男人不喜欢聪明的女人,曼丽太博学,大多数男人不喜欢女博士。而且她们又穷又自命不凡。一个女人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她是认为自己聪明,比男人还聪明,最糟的是她居然认为男人喜欢聪明的女人。《围城》里有句话,男人从不和戴眼镜的女人调情。电脑和课本使越来越多的女人成了男人不敢与之调情的罪魁,戴眼镜的人无论男女都有一种距离感和假象,女的就完全失掉了眼波流转的魅力,即便你死盯着公车里的一个帅哥达一刻钟之久,他也浑然不觉,还以为你的眼镜在闪闪发亮,深恨你的玻璃片刺得他难受,即而忿忿然转过身去,给你个后背,那后背固然伟岸也到底不及正脸。所以,我认为凡戴眼镜的女人被男人看上的几率就更小,当然也不是没有啊,我是说多数。最不愁嫁的历来是浅薄的漂亮女人,比如丽迪亚,还有德包尔小姐,有钱的女人,当然简是抢手货,漂亮温柔又平庸,夏绿蒂聪明不亚于丽萃但是她实际又会装傻,所以放在任何时代都不愁没人要。从主要的数到次要的,也只剩下丽萃和曼丽。我想到自己所有的女同学,孩子最大的,也就是嫁人最早的,不是最漂亮的,就是最丑的。漂亮而不聪明的女人通常不会坚持嫁给一个物有所值的男人,而是由于从小就被男人宠坏了,对男人产生了依赖感所以大都很早就耐不住寂寞结婚了,而且对方通常是癞蛤蟆或者穷光蛋,甚至是小混混。反正嫁得很不上算。那些丑女孩,只仗着年轻喽,怪的是经常嫁的还行,至少让别人觉得比她强。比如我一个小学的女同学,严重罗圈腿,满脸痤疮,蒜头鼻子外加大龅牙,够可以的吧,可她老公居然就长的眉清目秀,性格温顺,所以说,不是我说,是陀斯妥耶夫斯基借着老卡拉马佐夫的口说---真正的色鬼眼里没有丑女人。所以女人丑还不算最可怕,可怕的是又丑又倔,好比茅房的石头。所以我就劝姑娘们,读点书但是别太多,学点艺术啥的别太深,懂点哲理可别做女学者,你要非做乔治桑和杜拉斯我也没法就告诉你这里不是法兰西。学点理科我倒不反对,起码是个手艺可以糊口,最要不得的就是做不得志的文艺青年,既不漂亮又自以为是,男人一见吓得就跑。其实我越看《傲慢与偏见》就越喜欢简,不喜欢丽萃,假如我是男人我会娶简而不是丽萃。其实,这本书所有的男人都第一眼看上了简,她才是男人钟爱并且想娶做太太的女人。一点教养,一点常识,一点妩媚一点含蓄,温顺可爱人,是个宝贝儿。丽萃太精明了,太爱讽刺,嘴巴刁脾气倔,虽然我不是科林斯先生也被她的头脑气坏了。姑娘们,无论你们的答案是谁,我都要再次提醒,认清形势不做幻想,在现实中生活总要放弃一些东西,假如你觉得值。

傲慢与偏见

我喜欢这种感觉的爱情,女主角独立自主且思想开放,行为举止优雅,谈吐间流露出的智慧让人眼前一亮,很喜欢~~~!!!

感觉英国文化和中国文化一样闷骚。

最爱这部傲慢与偏见。英国文化和中国文化一样闷骚o(∩_∩)o......因为两国人民都比较爱八卦,简小姐闷啊闷啊闷在乡下的家都能写出那么几部传世巨作。她成功塑造了达西这样一个使人纠结的“美梦先生”,以致于英国少妇们至今都梦里YY无数次。我看的是于晓梅小姐翻译的版本,大概属于比较大众的那版。经典中的经典,和屠格涅夫的“初恋”一样欲罢不能。

少女情怀

喜欢上一本书,有时候就像喜欢上一个人一样,讲究机缘巧合。我第一次读到傲慢与偏见,还在读初中。那时候流行读世界名著,我先挑战了两本大部头,一本是复活,一本是安娜卡列琳娜。不得不说,托尔斯泰实在太罗嗦太含蓄了。比如安娜卧轨自杀那章我愣是没看懂她是什么时候死的。对一个初中生来说,这种阅读是痛苦的。而且诱奸、婚外情什么的,对一个孩子来说实在太复杂了。读到傲慢与偏见,我觉得世界都亮了。原来世界名著也可以不那么深刻,不那么有内涵。 起初我爱读它,主要是奔着它谈情说爱的情节去的。简奥斯汀在这本书中展示了多种爱的路径。一见钟情的简和彬格莱,达西单恋伊丽莎白的各种虐,卢卡斯务嫁给了科林斯的务实,乔治安娜和威克汗的浪荡形骸。这形形色色的恋爱方式,无疑开阔了我的视野,让我对爱情这件事不再懵懂无知。要说简奥斯丁是言情小说的祖奶奶,恐怕也不为过吧。 而这本书后来之所以吸引着我读了十几遍,是因为作者的幽默。每次读它,我几乎都会是从第一章开始,就露出会心的笑容。作者要调侃起一个人来,简直不费吹灰之力。伊丽莎白母亲的肤浅,格林斯的低能,达西姨妈的霸道……每当我读到这些有趣的桥段,就觉得作者像一个捏泥人的高手,三下五除二便可以化泥巴为神奇。 如今的我已经为人妻为人母,不读傲慢与偏见已经好多年了。但是要问我最喜欢的书是哪一本,我还是会说傲慢与偏见。也许不仅仅是书本身,也是因为它承载了我年少时的几多欢笑,几多梦想。 所以,如果你是一个女孩子,十三四岁,又有点耐性,不至于对一本两百多页的书头疼,那么我几乎可以武断的说,你会喜欢这本书,也会记住这本书,就像一个年少时的好友……

一见钟情

很久很久以前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在阿姨家的阁楼上发现了她。破旧的可怜巴巴的在那里。于是我打开了她同时也打开了通往文学的大门。她是那么的清新淡雅。如今她躺在了我的书架上已有11年可是每每读她还是会带来第一次的感动和欣喜。如果说成为灰姑娘是每个女孩幼时的梦想,那么成为伊丽莎白 班纳特则是每个女孩永远的梦。

傲慢与偏见,或者班特纳先生

傲慢与偏见,或者班特纳先生      捧着这本书,从第一句笑到最后一句。  世上有钱的单身汉,总需要娶一位太太。世上爱读书的小女人,总有一天会爱上你。这些都已成为举世公认的真理。  我把阅读你当作这个星期理应获得的一种乐趣。一把小说放下,就上百度八卦你的花边新闻。与你同世的男人竟然缺乏秉赋,不能爱你,不能让你在尘世获得幸福,生为女人,委实是莫大的悲哀。  有多少男人会重视女性心灵的趣味和智慧?在简笔下,相爱的人必有相似的性情。你认准这是幸福婚姻的前提——这条真理时至今日仍不为人知,你却在二百年前明确提出。  吉英遇上彬格莱先生,好女人遇上好男人,将要快活地度过一生。  伊丽莎白遇上达西先生。呵呵,傲慢的达西先生,竟然忠厚显达,情义两全,美貌就不必说了,比彬格莱先生更有钱,他不仅有深爱女人的秉赋,而且有赞赏老婆的美德。达西先生与伊丽莎白小姐,将在书页的空白处永远标榜幸福,教所有小女人心怀梦想,心生艳羡。  至于韦翰和丽迪雅,同样轻浮放荡,他们天生一对。不过,由于性格决定命运,他们不能期待更多,比如财富,又比如安稳。  柯林斯先生娶了夏洛蒂,这是尘世大多数婚姻的命运。庸碌如柯林斯先生,务实如夏洛蒂小姐,他们一定会把自己的庄园整理得井井有条。另外,这桩婚姻并非一无是处,至少它教班特纳先生开怀一笑。  最后是班特纳先生和班特纳太太。我再没见过比班特纳先生更可爱的人,就算达西先生富甲一方,也不能与之相比。他是怎样从无趣的人生中开出妙趣横生的道路啊!我正寻思着,要向他学习这种独一无二的技艺,并且向他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爱情原来也可以这样

很早以前就读过这本书,因为时间太久远了,所以都不太记得了,映象里依稀记得女主角结了几次婚,经历了很多磨难,最后和她结婚的人其实一直都是喜欢她的,可能是两个人都太聪明了,能看透彼此的一些事情,所以一直纠结,一直没有在一起,结果纠结完了,两个人还是结婚了,这样的爱情我起初感觉挺别扭的,但是也觉得挺正常的,爱情不一定都是轰轰烈烈的,别别扭扭的她也是真爱……呵呵

再读

昨晚去了一趟新街口,到新华书店和大众书店逛了一圈。书,堆得象小山,吃喝玩乐的,小说、经济、文化、历史,几乎涵盖了一切与生活有关或无关的领域。但我感到仿佛进了一个快餐店,更准确一点说,仿佛进了一个自助餐厅,的确很丰富,却大都是无法提起我的胃口的粗糙的食物。最近看了两部电影,一部是新版的傲慢与偏见,一部是成为简奥斯汀。都是既有趣又有内容的电影。勾起了我把小说再读一遍的欲望。于是在卓越上买了一本中英对照版的傲慢与偏见。以前度过中文版,由于年幼无知的原因,其中的味道并没有能够品尝。这次重读,虽然到目前才看了前十章,但已享受到了阅读名著的乐趣。上品的美味佳肴和垃圾食品的区别还是比较大的。傲慢与偏见当然是一部描写感情的书,但更有趣有意思的是在这个过程中奥斯汀对人性的展露。

远不止婚姻

虽然《傲慢与偏见》从头到尾讲述的都是关于几场婚姻的故事。然而我却看到了其他的东西。比如理想,比如生活。伊丽莎白的母亲的确让人恼火,又势利又低俗。但她是母亲啊。不可否认,亲情是将我们与这个世界联系在一起的最坚韧的绳索。然而面对这样的亲人我们能做出怎样的选择呢?无奈的忍受还是无情的抛弃?又或者,在贝纳家的几个女孩都有着不同的性格,不同点梦想。但不同的价值观又给予了不同的结局。可是,人都是有缺陷的。在现实世界中,“伊丽莎白们”太少了,并且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感受到自己所追求的东西在别人(特别是作为旁观者的我们)看来一文不值。我们又该如何坚持我们的追求呢?

Hundreds of times

自己也数不清读了多少遍 一本书都能被我“折磨”得页页单飞,但这仍旧是我少女时代最美好的记忆。 每次和好友聊到的时候,我们俩都会笑自己怎么可以读了那么多遍依旧那么深爱达西和丽萃(老版翻译问题),呵呵 真的是很清晰的美好感^_^

喜欢~~~

呵呵,不知不觉已经9年了……至今,也仍然在庆幸当初不经意的翻阅。。。记得《傲慢与偏见》是在小学6年纪的时候,在家旁的新华书店一个角落里的书架上随手拿到的,当时的身高刚好能够到这本书,没想到正是这本书从此为我打开了文学殿堂的大门。看了不下7遍,虽然早已熟知书中的每一个细节,可是每次的阅读,都还是让我情不自禁的融入奥斯汀为我们设计好的情节里。很喜欢这本书,幸运的是大学的英语泛读课选的也是这本~很高兴有那么多的人能有机会喜欢上她~

傲慢遇上偏见

你从远处走进挟着高傲的忧郁包裹的心沉寂的意我在近旁起舞带着乐天的快乐本真的脸活泼的心本是不美的邂逅但谁料爱情总是在不经意间发芽 如果真有爱情那她一定会来哪管你的忧郁还是我的偏见

爱情的火焰

爱情,让人变得模糊自己的视线,一个傲慢,一个存在偏见,而火花一样的光芒最终还是会闪烁,绽放爱情的火焰……

可喜的爱情

相爱的两个人,阴差阳错之下几次分离,或许,无法在相见,但是上帝给了第二次机会……但是,现实有多少和这相同,有时,错过了一次,就永远错过了。

討人喜歡的姑娘

我看的版本是中國戲劇出版社的張經浩先生翻譯的全譯插圖本,書皮的後面寫著:“我必須承認,伊莉莎白是自有書籍以來十分討人喜歡的人物,我竟不知道我怎能忍受不喜歡伊莉莎白的讀者。——簡·奧斯丁我以為,這麼個討人喜歡的姑娘,定是像其他文學作品那樣美若天仙聰明絕頂善解人意……總之就是像簡·貝克特那般像個完人。可伊莉莎白初一登場,便被達西數落為“她還算看得過去,但並不真漂亮”。更別說這位利齊小姐心高氣傲不願與達西結交,卻像其他女孩子那般庸俗聽見賓利先生要來眼睛都睜大了。我自然是不清楚討人喜歡的姑娘是不是利齊,但不得不承認的是貝克特先生那句刻薄的話:“”她們沒一個值得夸的,全都傻乎乎,什麼都不懂,跟別人家女孩兒沒兩樣。“頓了頓,”姐姐妹妹幾個就數利齊比起來有幾分聰明。“利齊的聰明並不表現在她能彈奏完美的曲子(實際上她沒有精彩的表演,只聽起來悅耳不嬌柔造作),她也沒法畫出美麗的畫(伊莉莎白後來向德伯格夫人承認全家女兒都不會畫畫),她也沒有學富五車學識淵博(要說賣弄起來誰也不如瑪麗)……可是利齊小姐與其說聰明,更不如說狡黠。正如一個姑娘與其長得漂亮,還不如個性可愛。而這些道理或許一時間難以理解,筆者卻以為是實實在在真真切切的。簡似乎很完美,但她壞在不真實。一個真實的姑娘定是眼睛滴溜溜地轉,有自己內心的分析和見解。簡像個聖人,對什麼都予以包容,甚至面對不得不承認的威克目的醜惡,也替他想辦法解釋。可惜騙的是自己的心,蒙蔽的是自己的眼。這樣的姑娘,恕我說一句:不知變通,單純得可笑可悲。瑪麗其實咋一看是我喜歡的那種女孩,不問世事,不落俗套,埋頭自己的世界。我以為她是真心熱愛書籍,沒想到她實際上是用於賣弄;我以為她是真心不落窠臼,沒想到她讀書實為彌補不夠漂亮的缺陷;我以為她是真心追求智慧,沒想到她醉心於摘錄和無腦的運用。她在莉迪亞和威克姆私奔之時發表的那頓莫名其妙的說教,不僅嚇到了伊莉莎白,也把我噁心得夠嗆。這樣的姑娘,不得不說是表面上光鮮亮麗(鑒於瑪麗長得並不漂亮,還是應該說文質彬彬),內心全是虛榮。基蒂真是個奇葩,我實在難以想像一個做姐姐的每天跟著妹妹混。先不說她沒有盡職管理好妹妹,小小年紀出入社交場,此外從她聽說莉迪亞可以跟福斯特夫婦去梅裏蹲看帥氣的軍官後又氣又嫉妒到她得知莉迪亞私奔後的種種表現,不得不說包容果然是一個女孩子的重要品質。這個姑娘在故事裏似乎一直沒有自我,而且愚蠢自大,真是為貝克特先生教女無方感到痛心。伊莉莎白也很是頭痛:”凱瑟琳沒頭腦,脾氣躁,完全跟著莉迪亞團團轉,兩個姐姐次次好心相勸卻次次頂撞。“這樣的姑娘,我只能說,感謝你不是我的姐妹。莉迪亞,其實我沒有那麼討厭她。實際上我想弱弱地說一句,我像她那麼大的時候,應該是很喜歡這類姑娘的。她們敢作敢為,衝動,愛冒險,愛出風頭,擅於交際……只可惜了沒教養沒自尊沒禮節……”莉迪亞自以為是,無所顧忌,把伊莉莎白與簡的話當耳邊風。“總結這對姐妹花:”又無知,又懶散,又愛慕虛榮。“不過放在今日,我看這樣會勾搭的無腦少女倒是很合某些男人的意。貝克特太太果然是這些女孩子們的媽媽,沒教養沒個人理想沒自尊還常常給女兒丟臉而渾然不覺。可憐了貝克特先生的婚姻,早年居然以為娶了個漂亮老婆就是王道。利齊看得見家裡所有丟人的事情,她常常感到羞恥卻無力挽回。她知道什麼時候說什麼樣的話,哪怕知道威克姆的真相後看到他就滿腔怒火也沒有衝動。她誠實(噢~忘了她向德伯格夫人掩蓋自己年齡的事情吧,我猜那個年代的年輕姑娘還是願意小一兩歲的)、堅強、勇敢、懂事……不,種種優點可以化為聰明與可愛。我不知道如何形容這個姑娘,她絕不是你以為的那種討人喜歡甜言蜜語的姑娘,但她還是能說會道巧舌如簧令人傾心。和她相處的每一天我想都會十分快樂,她的真誠和聰慧都惹人喜愛到不行。說起來達西先生喜歡她不足為奇,達西的性格其實與她十分契合,悶騷男還是要配外向女的。好吧,我想我也沒辦法忍受不喜歡伊莉莎白的讀者:)

做个聪明女人还是去装蠢?

是否是现在剩女问题太严重,因此成为了一个普遍令大家津津乐道的社会现象?以前看傲慢与偏见,不过把他当做一个爱情童话来读:王子与公主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BLABLA……但是今儿先来无事在豆瓣看了两篇跳在最前面的评论竟然都是讨论从《傲慢与偏见》去看女人嫁人的问题。我瞄了两眼,不才揣度一下,估计第一篇是女人写的,下手温柔出言谨慎,而且对于聪明女人持中立态度:无非是看谁更强大罢了,一语道破事物的本质。而另外一篇,十有八九出自男人或不得志的女人手笔,出语刻薄尖锐,“最不愁嫁的历来是浅薄的漂亮女人,比如丽迪亚,还有德包尔小姐,有钱的女人,当然简是抢手货,漂亮温柔又平庸,夏绿蒂聪明不亚于丽萃但是她实际又会装傻,所以放在任何时代都不愁没人要。从主要的数到次要的,也只剩下丽萃和曼丽。  所以我就劝姑娘们,读点书但是别太多,学点艺术啥的别太深,懂点哲理可别做女学者,你要非做乔治桑和杜拉斯我也没法就告诉你这里不是法兰西。学点理科我倒不反对,起码是个手艺可以糊口,最要不得的就是做不得志的文艺青年,既不漂亮又自以为是,男人一见吓得就跑。”问题的关键在于,你为什么要读哲学,你为什么要尖锐,你为什么要坚持自我?为了取悦男人嫁个好男人么? 男人惧怕女人的强大,惧怕她们聪明,因为他们自己不够强,不够聪明,所以她们只能通过让别人更笨——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与雄性的满足感与优越感。都说拥有大智慧的女人是会在适当时候装傻的。在适当时候装傻,这还OK,谁人无错,在某些对方不够NB的方面给他们一点面子,维持家庭的平安喜乐,和谐安宁。可如果就为了嫁人,一辈子装平庸装傻,那是一种痛苦的无期徒刑。这只能说明一件事,对方不够OK,不是你的那壶茶。男强女弱,社会审美习惯如此。一个蠢男人在面前,你无法崇拜他,无法敬仰他,你会在心里蔑视,哇哇叫,批评他,僭越他的尊严。这种婚姻,哪怕结了,只怕也只是做个光鲜的外表给别人看,比如夏绿蒂。她的抉择如此,因为她热爱这个光鲜的外表,但并不意味着对于每一个女人,装傻扮蠢都是最好的选择。生活,到底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所以,这些优越感与说教,都是不必要的。有些东西,是自己的追求,对于哲学,智慧,教养,艺术,思考,因为热爱,所以追寻——人生有许多要忙的事,而不只是为了嫁个男人。那种一吓就跑的男人,自己也没有丰盛的内心与强大的自信,所以有的时候,不要也罢,嫁给科林斯这种漫长的折磨,简那样的女子绝对忍受不了。一辈子心灵的沟通,碰撞出的火花,比什么都更加光耀。做个聪明女人,还是去装蠢?这种选择,谁也左右不了谁,谁也说服不了谁。

爱与赎

《傲慢与偏见》是至今为止我所看的所有小说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本,我本不是一个喜爱看书的人,但是这一个精美的故事却让我莫名的心怀欢喜,沉浸在故事中人物的爱与怯懦中无法自拔。小说的故事内容很简单,一个大家庭里面几个妙龄少女寻求婚姻,母亲的势力激进,父亲的大气自尊。虽然出生在乡镇小城里,但是几个子女们对婚姻爱情的观念与做法却各不相同。小说里面写了八个人的四个婚姻,有幸福,有积极,同时也有虚假和貌合神离。无疑,达西先生和二女儿伊丽莎白的婚姻是最喜爱的。作者简.奥斯汀也用了这两个人的爱情来命名整部小说的题目。傲慢与偏见,从伊丽莎白的角度出发,直白的表现出了对于达西先生感情的变化,从第一眼的气质外形的吸引到偶然听到他说话的气愤,然后是听到别人口中的他的鄙视,接着是对他为自己做的事情的震撼和好感爆发,最后是承认自己的偏见使然,勇敢面对两个人的爱情。一段爱情,几番波折。故事情节不无新颖,作者对这两个人的心理活动的描写却格外深刻,尤其是伊丽莎白的心理变化,在看到达西先生出现在庄园门口的犹疑和自己的举足不定,和在听到自己妹妹与别人私奔后的自卑心理,逃离达西先生的目光,这些都是伊丽莎白内心告白的表现,一举一动都体现出了一个进入爱河的女孩子的小心翼翼和无法自拔。对于出生在乡镇小城中的伊丽莎白来讲,她是难得的一个理智与美貌并存的女子,不免非常吸引绅士的目光。对于达西先生这样的黄金单身汉来说,体面与门当户对也是一个婚姻出现的必要组成部分。但是,简.奥斯汀用他们两个的爱情表现出了门第观念在爱情之前的无力与可笑,追逐自己的内心才是一个人活在世界上最重要的。伊丽莎白不仅在自己的爱情里表现出了勇敢的一面,同时她对于自己姐姐简的爱情也倾注关心。姐姐的内敛被达西先生误会而差点阻止了宾利先生与姐姐简的美好姻缘,这些都是奥斯汀在告诉我们,爱,就要勇敢表达出来。小说中剩下两段婚姻,一个是为了结婚而结婚,一个是娇惯的女生傻气的无知成就的愚蠢的婚姻,这两个婚姻则是作者对于传统得批判的表现。这两种有名无实的婚姻是环境造成的,四个人没有幸福的体会,只有平静,有吃有住,却不再有此生无憾的欣慰。看小说的时候不免会想到当今爱情与家庭环境的关系。门当户对,婚姻组成条件中一个永恒的话题。父母的门第观念,现实的生活环境的差异,素养的差距等等这些都是阻碍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的条件。其实爱一个人不用那么多在意。世界上那么多人,两个人从相遇到相知到相许就是一种缘分,既然如此,为何要那么关注那些身外之物呢。既然心动,何须迟疑,谁也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既然爱来了,就接受并享受吧。思考的太多反而会让人迷失自我,都说不要为别人而活,我认为这不是自私,反而是一种自立的表现。一个人连自己都不爱自己,还有什么资格让别人来爱自己呢。一个人面对爱的时候就像面对大海一样,闭上眼睛,享受清凉的风吹拂到脸上的触感,欣慰而温柔。婚姻是一段爱升华的开始,如果这个开始不是在爱的前提下展开的话,那么婚姻二字则不在是幸福的另一种表示。就像小说中的那两个夫妇,他们的一生,也就如此了。

心中有个达西

在看过5遍中文版,3遍英文版,十几遍电影版(黑白的&最新的)后,还是一遍一遍的被故事吸引。很难说清楚到底是故事的叙述手法,或是倔强的Liz让我执著于它,但我想最喜欢的还是达西吧~~正是在看小说时脑中总是构想着一个达西,不苟言笑的他,被误解却无法言说的痛苦,爱上Liz的矛盾心理,难以冲破的自我束缚,以及最后的为爱不顾一切,那种一切只为了她的感觉很令我感动。现实生活中可能很难遇上这样的他吧,但不管怎么说,心中有个达西。他不需要有出众的外表,但一定要比我聪明,不必很有成就,但至少比我能干,不一定要很高大,但要让我有安全感。小说的魅力可能就在于此,他为我创造了另一个世界,里面没有现实的残酷,让我不由自主地沉醉其中

谁没有一两个傲慢和偏见呢?

生活在当代,谁不是有着别人没有的优势而得意洋洋,谁不是持着自己的观点而看不起谁,指责着谁?谁又不是因妒忌因羡慕因自己得不到而对谁说三道四?在生活里,我们总要有对某一现象,某一人品头论足,对每一件事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但哪一件没有参杂着个人主观偏见?在生活里,但我们处在一个别人没站到的高度,谁不是会说点风凉话,说点貌似鼓励的话,假惺惺地关心他人。而转身后又暗自高兴,没有人能威胁自己?人生来就有着偏见和傲慢,众生平等这种事要么只有出现在官印的纸上,要么就是内圣外王的人拥有的品质。但这两个可能一个是假话,一个是在远古时代传说的哲人王。我们不幸不能见识。不是谁说,人生在世,正因为参差不齐才显得多姿多彩么?功力社会里,的确如此。有了傲慢与偏见这两个对立面,才会有励志的故事发生,一不小心就产生了爱情呢。我每天接受自己的审判,在今天这件事上我是不是太恶毒了,我是不是因为自己喜恶与否而对这件事的评价产生偏见。在某件喜悦事面前又得接受自己的警戒,不能太骄傲,骄傲使人落后啊。还要假惺惺说些有的没的虚心话。过去二十年接受填鸭式的教育太好了,造就今天畸形的我。我欣赏书里的两个主角,要么偏见到底,要么傲慢到底。多彻底的事,都是我羡慕不来的。虽然彼此改观了,但他们本身具有的品质,不是对彼此,有一天出现别的事物,一样持着自己的傲慢持着自己的偏见。

童话

回想起来,除却奥斯丁反映在作品中的不拘一格的思想和见解不谈,大体框架还是王子与公主的童话故事。但大家还是乐此不疲

为什么名著的是它们

看的书少,很难分辨好丑。从情节的理想化来看,它跟那些臆想式的YY小说并没有特别大的不同,也许人虚构一些东西都是为了在现实之外实现一下不可能存在的现实吧。这本书让我看下去的动力是某些似曾相识的感觉,达西小姐的羞怯也会被认为是傲慢,偏见和误会的确比其他恶意的行为更有杀伤力,因为它的出发点,是好的。

简一样的女孩

2天的时间就看完了这本书。作者用极其详尽的而合理的心理描述向我们揭示了一段非常简节的姻缘故事。看得人赞叹不已。不像《百年孤独》,书中情节多样而奇怪,但真实而符合逻辑,发人深省。这本书内容很简单,只谈情爱,一开始,女方偏见,男方傲慢,当冰释前嫌时能获得更加不一般的共鸣,因此使得爱情有相当的基础,值得敬重。相信大多数读者比较喜欢简和宾利,因为他们都随和温顺,无论是男是女都是非常理想的伴侣。而伊丽莎白和达西则性格比较鲜明,因此是比较难得的一个配对,即是说,把两个人在寻找伴侣方面适合的人就比较少,与简和宾利相对而言。老贝内特先生年轻时候因为贪恋美貌,贪恋年轻美貌所带给人的赏心悦目,十分草率而冲动的娶了一个缺乏良好教养而好嫉妒的女人,导致结婚不久他心目中队她的那份真情就荡然无存了,夫妻之间没有了相互的敬重和信任,他原来对家庭的美好憧憬,也化为子虚乌有。老贝纳特先生因为对自己婚姻的不幸,而对最喜欢的二女儿的审慎态度,值得年轻人在决定婚姻时学习。

敢于追求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作品描写了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充分表达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强调经济利益对人们恋爱和婚姻的影响。当傲慢被爱情磨平,偏见被真诚纠正,他们幸福了,夹着小马车在英国的湖边慢慢变老,在黄昏下讲述这样一个傲慢遭遇偏见的青春年华。奥斯汀充分表达了她对爱情和婚姻的看法只有欣赏的婚姻建立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真正的爱,但也讽刺了婚姻的基础上创办的起源和欲望,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的社会地位和金钱不能带来幸福的生活,漫无目的的婚姻和爱情是不切实际的。奥斯丁对婚姻和爱情的看法也适用于我们的现实社会,我们年轻人应该正确的婚恋观到我们生命的方向。

你的心里是否也住着一个达西先生

看到这熟悉的封面,思绪万千~这是我自己掏钱买的第一部国外名著,记得那时好像刚上初一吧,最热爱文学的时候,家里仅有的藏书几乎被我翻了个遍,仍旧不满足,于是省下零花钱通通贡献给了图书。孩子的想法总是很简单,看到的总是单纯的表面,幻想着现实的生活中也会出现那么一个达西,呵呵~

不管那个人有没有,来不来

我的枕头边常年放着几本书,其中一本就是傲慢与偏见它已经陪了我快十年,很多个晚上睡不着,就会随手翻开来看一段无论是达西与伊丽莎白在舞会上火花四溅的交锋还是是班内特太太神经质的唠叨简奥斯丁的睿智总能令我倾倒,会心一笑而后回味着熟悉的情节倒头睡去简奥斯丁的一生平淡无奇她几乎没有离开过她所生活的那个乡村小镇因此她的书里从来也没有出现过什么历史性的情节也没有什么对黑暗世界激愤的控诉和揭发她仅仅是凭着敏感的观察天赋和出色的语言能力反反复复的写着她生活中的普通人物他们的小幸福,小烦恼他们的小算计,小心机虽然那些故事都发生在19世纪的英国乡村,但是到今天依然活泼生动,呼之欲出她也许称不上什么伟大的作家,但她绝对称的上是我心里最聪明的作者,最可爱的女人简奥斯丁笔下的那些女人,今天依然生活在我们的世界里有些如同夏洛蒂,凉薄清醒,果断的把握时机,选择一场不需要爱情的婚姻有些如同丽迪亚,轻率天真,自以为是为爱情勇敢,实际只是世俗利益的筹码有些如同梅,相貌平平,孤芳自赏,表面视男人为浅蠢的俗物,内心却极其渴望他们的爱慕有些如同简,柔弱善良,被动矜持,眼睁睁的看爱情消失也没有挽留的勇气还有虚荣的宾利姐妹,单纯的达西小姐当然,还有伊丽莎白这样的女子温柔坚定,聪明豁达,即便是承受终身寂寞的代价亦从未妥协她透彻的了解一切失望和瑕疵,却宽容的理解了它们她是那么值得珍惜的好姑娘,就像简奥斯丁而现实始终不可能让这样的美满出现吧简奥斯丁终身未婚,她唯一的好朋友,就是姐姐卡桑德拉她的睿智与淘气,她的倔强与温柔终于还是没有等到达西那样值得的人来欣赏和爱护身边有很多朋友,是像简奥斯丁这样的女子她们有才华,有主见认真的面对生活,也在努力充实自己的内心用心感受世界的美好,也懂得妥善照顾自己曾经天雷地火的爱过别人,到如今却孑然一身她们就像盛开在山谷里一树树粉白的桃李即便没有人欣赏也要活的丰盛她们懂得生命,应该是为自己而活其实一直比较排斥happy ending的故事总觉得有种粉饰太平的莫名其妙但傲慢与偏见却从来不会有这样的感觉所有的女子都得到了她们最好的结局她给她们的美满,也就是给自己的美满她这样教会我们,不要因为一点孤独而对世界绝望所以这结局没有令人觉得有一丝生硬全是触手可及的美满和温暖继续怀抱美好的希望,不是因为天真而是因为我们相信自己,有让自己幸福的能力不管那个人最终有没有,来不来我们都是最最美好,独一无二的女子

心灵交汇

珍藏至今很喜欢的一本书,每次回味起来脑海都是那种安静的田园景象,好像是与世隔绝。看过电影版电视版。书中人物描述鲜活生动,每个人物刻画到位,栩栩如生。幽默略带调侃的语言,每次读起来都不禁令人为之一笑。我想,书中人物和环境刻画如此细致必定来自于作者的现实生活体验。十几年前的书页已经微微发黄了,最近又买了一本珍藏。珍藏的是一种感情,一种爱的体验,是每个女孩子向往的境界。

浓墨重彩

像一幅油画,浓重的酱油调子晕染了英国雾都的神秘,细腻的笔触却勾勒了田园诗般的爱情。奥斯汀展现的不是不切实际,却是理智的情感。没有冗长的氛围描写和情感烘托,吸引人的只是傲慢与偏见的此消彼长,但却恰如其分的与你共鸣。

面包与爱情的抉择

这个世界,用理智来领悟是个喜剧,用感情来领悟是个悲剧。——H·沃尔·波尔认真读完《傲慢与偏见》是在这个炎热的夏季。第一次接触到这本书是在高中,只是,那时候并没有那样打的耐心读完。面对故事里的一群待嫁女人的闺中繁琐,总是觉得没有读下去的欲望。简奥斯汀擅长书写女人,在那个封建思想禁锢的年代,她想要用文字来反抗,她想要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而对于女人来说,爱情与婚姻总是关乎一辈子的幸福,这就成为简奥斯汀用以反抗的工具。金钱和门第至上,是那个年代普遍流行的婚姻观。待字闺中的简奥斯汀却不以为然,《傲慢与偏见》中隐含的婚姻观是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婚姻。作者划定了婚姻的好坏标准。不幸的婚姻大致有两种:一种像夏洛特和柯林斯那样,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生存之道;一种像莉迪亚和威克姆那样,纯粹是建立在美貌与情欲的基础上。夏洛特本是伊丽莎白的密友,却在伊丽莎白拒绝柯林斯的求婚之后答应了柯林斯的求婚。她是一个老处女,她的财产很少,嫁人是她的一贯目标。她认为“嫁人不一定会叫人幸福,但是,总归是女人适意的保险箱,能确保他们不挨饿受冻,她不大看重男人和婚姻生活”。可以说,夏洛特代表了剩女的思想。评论者们总是说,夏洛特的婚姻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上,似乎他们对夏洛特的想法表示出一种批判的态度。但是,我总以为夏洛特是处于那个时代下的牺牲者,也由于自身条件(没有美貌、才华、财产)的有限而做出的选择。应该说,夏洛特的选择是另一种形式的反抗:她不愿意继续住在父兄家,依靠父兄的救济而孤独终老,所以她要找一张终身可靠的饭票。而莉迪亚的行为,则让我感觉到一个问题少女的产生。莉迪亚的轻佻、放荡、风流、自私自利、爱慕虚荣……简直是为所有人所不齿的缺点集于一身。莉迪亚这一形象是当时社会的一种缩影吧!一个想要嫁一个相貌漂亮体面丈夫的女人,她热爱军人,最后与威克姆私奔。依靠达西的救助之后才得以结婚,但是,却没有一丝懊悔与羞耻之心。请珍惜那个甘愿为你改变的人。相比较而言,伊丽莎白与达西、简与宾利这两对的结合,则是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婚姻,他们彼此相爱,彼此宽容。“初次印象”是不可靠的,而偏见又比无知更可怕。伊丽莎白因为达西的怠慢而对达西产生偏见,后又听信小人谗言,更是信誓旦旦绝对不会嫁给达西。而达西也从对伊丽莎白的平凡相貌中渐渐地发现那隐藏在她身上的魅力。说真的,两个人化解误会和偏见之后,性格都改变了。他们为彼此而改变,那性格里的缺陷在感情的升华中逐渐消除。这样的感情发展起来更加牢靠。从伊丽莎白的身上当然能够看到简奥斯汀的影子,那是简奥斯汀对理想生活的幻想。她把自己的理想幻化为伊丽莎白,获得了幸福;但是,却在现实的残酷下,终身不嫁。对于简奥斯汀的终身不嫁,我总觉得是一个一定程度上的悲剧。她希望用理智来处理情感,所以,她认为“没有爱情,千万不能结婚”;但是,她又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宁愿期盼一份真挚的爱情而终身不嫁。这个倔强的女人,面对现实的残酷时,不屈从的同时也浪漫了一把。毫无疑问,简奥斯汀小说中所提出的婚姻问题:经济与爱情的平衡。其实更是当今这个社会所关注的问题。人们总是希望在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上谈感情,有了面包之后,才会有力气去谈爱情。我们不得不关注到一个问题,简奥斯汀的小说中,人物都是中产阶级,而非底层人物,他们都有一定的经济收入,有一定的身份与学识。如若不然,怎么能够有仆人和那么多的“强加的休闲”?如果忽略了这样的背景去谈金钱与爱情,都只是代表一部分人罢了。那些生活在底层的、生活无望的人呢?金钱与爱情,他们又会怎样选择?当然,爱情和面包能够兼得是最理想的状态,就像伊丽莎白与达西。但是,当今社会,不是每一个伊丽莎白都能有幸遇上一个达西。我无法做出判定,金钱与爱情该怎样取舍。选择应该是建立在一定的条件之上的吧!就像考试时候的选择题,你只能从给定的选项中选择,而这就是选择的条件。

《傲慢与偏见》:原来它是这样的一部爱情小说·······

闲聊几句目前最大的感触就是我前二十几年的人生简直就是白过了,所以,关于未来,我想看看今后的喜怒哀乐和之前有何不同。1、直男癌很可怕,女性的“直男癌”细思,更可怕!现在,每次看完一本书,都爱去看一下豆瓣的书评,然后,在看书评的时候,发现很多女生竟然说,假如我是男生,不会喜欢聪明的伊丽莎白、博学的曼丽。大爷的,这是我的终生追求好吗?!为什么?知道原因的我就惊呆了,原因竟然是因为伊丽莎白太聪明、曼丽太博学,这样的女生男人不会喜欢!拜托,现在有些弱智的男人这样想也就罢了,你作为一个生活在二十一世纪新时代女性也这样想,不觉得这样的逻辑很搞笑吗?接受了那么多的先进教育都喂狗了吗,女人只是男人的附属品吗,就没有一点儿自己独立的人生观、价值观?无语归无语,但是这样的事情一想似乎真的是比比皆是,比如新闻中常提到的,谁谁家的婆婆因为儿媳生了闺女,万般刁难甚至迫使小两口结婚;妈妈重男轻女,通过一些非法渠道查出怀了孕是闺女跑去医院堕胎;女孩子上什么大学啊,差不多就得了。这样的言论比比皆是,只是我想不通的是,那些婆婆妈妈们,难道你们自己不是女人吗?2、到底应该做什么样的女人,更准确的说是到底应该做什么样的人?叨叨完了一些女人的奇妙逻辑,再来说说女人到底应该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很多时候,不管男人还是女人,对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不清楚,但是对不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却倍清楚,比如不想成为谄媚的、世俗的、无脑的、土到家的········既然知道不想成为什么样的人,那就努力克服那类人身上都有的毛病啊,虽然不能像伊丽莎白那样,明确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该做什么,但是至少应该知道自己讨厌什么、不该做什么吧?那再怎么做就再简单不过了,沿着这个既定的方向去走,总不会出错。当然,所有你喜欢的、讨厌的,都应该建立在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基础之上。3、什么样的男人值得喜欢?说完了女人该成为什么样的女人,再来说说小说中伊丽莎白以及她几个姐妹的择偶观,除了伊丽莎白和她姐姐的我还可以忍,其它几个的我连提都不想提······看完整部小说,我就爱死了这个有点小脾气的”傲娇小公举“:跟伊丽莎白表白,紧张的跟那什么的,但还是说的一手好情话,一句话总结就是,去他的阶级门第,小爷就是喜欢上你了;表白之后碰了一鼻子灰,但还是明明白白交代清楚女主对他的误解,还顺带的碎碎念着,你不喜欢我,不是你的错,是我没更好的让你了解我,艾玛,太深谙女孩子心理了好吗?这还不够,还得恨不得180°深鞠躬的表达担心女主知道真相之后的愧疚,信读到这儿,哪个女生不心动,男孩子们,表白技能get起来吧,单纯love早就Out了;女主的妹妹不懂事儿的跟人私奔,是他在背后默默投入精力、财力、脸面解决一切问题。········是的,我已经被达西圈粉了,要找一个人过一辈子,达西就是标准。4、从古至今,那么多爱情故事为什么《傲慢与偏见》成为经典?读过那么多爱情故事,感觉所有的故事都是套路,看到了开头就会看到了结尾,读完这本小说表面看来似乎也没什么与众不同,那为什么它就成为了经典呢?(这是每次读名著之后的习惯,总想研究一下到底经典在哪儿)1)奥斯汀作为女性,文字里有女性的温柔细腻,不像男人的粗犷,尽管故事背景是发生在19世纪的英国,但是好像发生在身边一样,这就是她文字的魅力吧。2)可能同很多经典名著一样,虽然貌似是爱情故事,但是故事背后还会有很多深刻意义的表达吧。【以后还是不写这个为什么成为名著的点了,一句话概括就是,名著带给读者的就是360种不同的认知吧。】

是我最早接触的世界名著。。

其实看到后来挺疑惑的,觉得和普通的言情小说没什么区别,又如何能被称为世界名著?后来和筱羽聊,筱羽说一方面它反应了当时社会的情况,各阶层人物生活的状态,一方面也可能和翻译有关。我想想也是,在外国人看来,红楼梦也只是一个男人和若干个女人的暧昧故事吧。里面的种种精彩,没有中国的文化底蕴真的很难体会到。于是从这个角度来看,也确实值得一看。  很喜欢伊丽莎白和达西两人一起的感觉,无论有什么样的误会,都能够静下来听对方的声音,如果是自己的问题,能够很坦率的承认,也愿意努力解决,很舒服。

Pride and Prejudice

看过很多遍的电影很喜欢男女主角的个性很有思想的两个人尤其爱最后那段表白:“You must know.Surely you must know it was all for you.You are too generous to trifle with me.You spoke with my aunt last night and it has taught me to hope as i'd scarcely allowed myself before.If your feelings are still what they are last April, tell me so at once. My affections and wishes have not changed.But one word from you will silence me for ever. If,however,your feelings have changed...I would have to tell you, you have bewitched me,body and soul,and I love...I love...I love you. I never wish to be parted from you from this day on..."有时不禁想,是什么让两个原本不相干的人坠入爱河的?也许是一个眼神,也许是一句话,不经意间打开了封闭已久的那扇心门。因为相互吸引而在一起的人无疑是幸运的,真正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互相喜欢的人,很多困难变得不再是困难了,因为都愿意为对方改变,缘由很简单。那么其他人呢?更多的人是在接受或寻找,亦或是将就着。而我不愿将就。至少现在不愿。。

一些必读书目

小时候不喜欢看中国的文学,尽管我是一个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当然不是说我喜欢中国,至少在文学的评论方面,因为似乎大家都有一样的看法,或者是被说教成一种模式了。比如水浒中很多人物大家都有定性的说法,宋江的“招安”被说成是......从小就不喜欢一样!如果我有一个苹果,我希望其他人都是橘子!这部书大家都读过,不过似乎大家对主人公和达西先生是没有任何反对的!我想这就行了

因为爱情

我只看过这本书的电影版,一直记得伊丽莎白说过的一句话,与她产生了共鸣,她说:如果我要结婚,那一定是因为爱情。

相知远于一瞬间

一部看过很多遍的小说,男女主角通过最初相见生厌到相知相惜,经历了不短的时间。一见钟情的爱情我相信,长久相处产生的化学物我也相信。我猜测不相信爱情的人,大抵不会喜欢这部小说。每个人都希望别人的了解,小说中的主角互相欣赏各自性格中的特质是促成最终成为眷属的根本原因。    书名为《傲慢与偏见》,maybe也内含人有先入为主的观念。

某人的箴言

凭你这样一个聪明人,为什么竟会忠厚到看不到别人的愚蠢和无聊!你走遍天下,到处都可以遇到伪装坦白的人。可是——坦白得不加任何炫耀,不带一点企图,承认别人的优点,而且把人家的长处多夸奖几分,却绝口不提别人的短处——这可只有你做得到。虚荣与骄傲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尽管字面上常常当作同义词用,一个人可以骄傲而不虚荣。骄傲多半不外乎我们对我们自己的估价,虚荣却牵涉到我们希望别人对我们的看法。假如一个女人爱上了一个男人,只要女方不故意瞒住男方,男方一定会看得出的。 “伊丽莎白·班纳特小姐!”彬格莱小姐重复了一遍。“我真感到惊奇。你看中她多久啦?……请你告诉我,我几时可以向你道喜啊?” “我料到你会问出这样的话来的。女人的想象力真敏捷;从敬慕一跳就跳到爱情,一眨眼的工夫又从爱情跳到结婚。我知道你要预备来向我道喜了。”

我喜欢经典名著

很小的时候就读过傲慢与偏见,如今长大常有感觉太小的时候阅读名著其实是种浪费,那时候总是快速略过不敢兴趣的片段,似懂非懂的读完一本本名著。。。长大后又因为曾经读过而不再阅读,错失了许多美好的经历,想必除了小王子,小公主累的名著适合在我的童年阅读,很多的书都应该在步入社会之后才会真正的帮助到我们。一本很好的婚姻观,嫁给一个没有财产的人是要谨慎的考虑,建立在物欲或者美色之上,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现在社会的婚姻观、择偶观都需要这么一本书来指导我们。文中的幽默让人忍俊不禁。。。是一本值得看的书

做一株奔放的向日葵

虽然没有机会阅读《傲慢与偏见》的原著,但前辈孙致礼先生的译本,还是在很大程度上,让我们领略了简.奥斯汀语言的妙处。机智的,俏皮的,理性的,慧黠的,仿佛利刃削在软泥上,三言两语,一个活生生的人物便抛了出来,在阅读的过程中,让我时时都有击掌叫好的冲动。贝内特一家五口人,是住在乡下的小康之家,财产不多,但日常开销也颇有盈余。伊丽莎白在五姐妹的家庭中排行第二,她与大姐简情谊甚深,三个妹妹因为年纪小,又性格不同,交集并不多。母亲贝内特太太,在作者看来,是一个头脑简单,智力贫乏,孤陋寡闻而又喜怒无常的女人,父亲贝内特先生温文尔雅,颇具智慧,在孩子的管教上稍有疏忽和懒惰,但这并不能阻止二女儿伊丽莎白对他的喜爱和尊敬。故事一开始,贝内特太太便说出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有钱的单身汉总是要娶太太的,这句话颇具哲学意味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为贝内特太太为自己的女儿们挑选女婿拉开了大幕。二十三岁的大姐简,貌美如花,温柔贤淑,犹如一朵出水的芙蓉。在二八即嫁的那个时代,她的婚事成了压在贝内特太太心头的一块巨石。新搬来的邻居宾利和他的朋友达西,都是仪表堂堂且富有的单身男子,宾利对如花似玉的简一见钟情,因此如何让自己的女儿与这位有钱的公子攀上亲,成了贝内特太太日思夜想的大事,这也是整个故事发展的主线。伊丽莎白在为姐姐出谋划策跑前跑后的过程中,结识了达西。但他在一开始对她的印象并不好,他觉得这里的女孩都品味低俗,态度粗鲁,一心想嫁个富人,飞上高枝,因此在舞会上,当宾利介绍他与她跳舞时,他态度冷淡,不屑邀她共舞。伊丽莎白也因为达西傲慢的态度,而对他产生了偏见,发自内心地讨厌他,甚至说出了“即使全世界的男人都死光了,我也不会嫁给你”这样的狠话,在那个淑女们都争相表现温文尔雅温柔贤惠的时代,伊丽莎白这个听凭自己内心感觉的女子,她的直爽和干脆让她看上去像个异类。伊丽莎白在姐姐妹妹中间,像是一株生长在百花园里的奔放的向日葵,独立,清醒,卓尔不群,她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讨厌什么,爱什么,恨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她所有的行动,均听从自己的内心。她饱读诗书,父亲的书房是她常去的地方,但她却又不像妹妹玛丽那样为虚荣心而读死书,她非常善于将书里的知识与现实生活结合起来,形成自己的人生智慧。她没有姐姐漂亮,但她黑眼睛里透出来的美丽神气,使得她整个脸蛋看起来极具智慧。她独立自主,有自己的见解,一切决定听凭自己的内心,当那个虽有固定职业却集愚蠢与可笑与一身的表兄柯林斯向他求婚时,她断然拒绝。她有自己的观点,没有爱情是绝对不能结婚的。并且她也知道,达西无论是性情还是才能方面,都是最适合自己的男人,他的见解和脾气虽然与自己不同,但一定会让她称心如意。这样的结合,对双方都有好处:女方大方活泼,可以把男方陶冶的心性柔和,举止优雅;男方精明通达,见识多广,定会使女方得到更大的裨益。伊丽莎白的头脑始终是清醒的,理智与情感完美结合,她情感上爱上一个人,但又能够使这种爱在理性上站住脚,这在那个许多女人都以嫁出去为目的的时候,多么的不简单。 达西看她,起初也只是淡漠,觉得她们这些普通人家的女孩,简单粗鄙,一心只想攀个好人家,嫁个有钱人,实在没什么吸引力,他连在舞会上跟她跳支舞的兴致都没有。但在接下来有限的几次交往中,他很快发现了她的与众不同,恍如那遗在沙滩上的夜明珠,在他幽黯的心海上,光芒万丈。有那么一次,是她步行了很远去宾利先生的庄园看望生病的姐姐,在庄院墙外看到了一只狗,她愉快和与它玩耍,这一幕正好被达西看到,在很多姑娘小姐都在一味追求端庄高贵的时候,她的率性和自得其乐,让他心中颇受触动。另一次是达西的妹妹在弹钢琴的时候,宾丽的姐姐为了讽刺伊丽莎白而提到了威廉姆,那个曾经伤害过达西妹妹的人,正在弹琴的达西妹妹惊惶失措,琴声戛然而止,连达西都忍不住脸色大变。这个时候伊丽莎白迅速地走到达西妹妹身边,微笑道歉说,是我忘了给你翻琴谱害你不能弹下去。语气自然,态度得体地为他们解了围。这一次,达西已经深深地看出,这个女子的不简单,在她的美丽和俏皮背后,还有更让人欢喜的善良,机敏,聪慧,聪明和善解人意。他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她,愿意为了她而放低自己,愿意忍耐着她的误解和挖苦试着跟她那粗俗的表哥交往,并且竭尽全力地帮助那浪荡成性的妹妹,以致不使她的声誉受任何的伤害。是爱情,让他脱下高傲的外表,低到了尘埃里。印象最深的还有一个部分,是当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时,最喜爱她的父亲这样对她说,孩子,我了解你的脾气,我知道,除非你真正敬重你的丈夫,除非你认为他高你一筹,否则你就不会觉得幸福,也不会觉得体面。你是那样活泼聪慧,要是嫁个不般配的丈夫,那是极其危险的。你很难逃脱丢脸和悲惨下场。孩子,别让我伤心地看着你瞧不起自己的终身伴侣。我每每读到这段话,胸间都会热浪翻腾,父亲是那样的了解她,懂得她,知道她不是娇嫩的花朵,她是一株奔放的向日葵,她有思想,有灵性,有追求,有向往,她不是缠在别人身上的藤蔓,她是可以与他呼应的植物,即使没有人欣赏,也一样可以自在丰盛,她的花和果,都自成一体,无所求,无所待。好在,故事拥有一个圆满的结局。伊丽莎白和达西山穷水复的爱情,最后终于修成正果,向日葵有了太阳的眷顾,此生将永不孤独。

伊丽莎白的爸爸说的话。Your mother insists upon you marrying Mr collins.母亲 说 Yes, or I shall never see her again.From this day onward, you must be a stranger to one of your parents.Your mother will never see you again if you do not marry Mr collions, and I will never see you again if you do. part1伊丽莎白的父亲,是很很有趣很有思想的人呢,当然,也是个很好的父亲。 虽然他有五个女儿,伊丽莎白和她父亲,却是独一无二的知音。part2全文其实描写了一个女人fall in love 的全过程。心理的描写,作者的细致的描写。part3 简 奥斯丁, 对她越来越好奇了。只记得以前看到别人说过, 她也如书中所讲,遇到过 达西 一样的人,只是,她还是终生未婚。我总是以为,达西是作者的寄托,对理想伴侣的寄托。part4扯到 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傲慢与偏见里面曾经说过 伊丽莎白的好友,就是嫁给继承遗产那个人的女人, 作者说受过教育的贫困的女孩儿。那段的描写, 和 《平凡的世界》里的郝红梅 ,惊人的一致。 part5觉得电影里的 吉英 很像 林心如, 而电影里的伊丽莎白,则像kindle3 屏保上的 弗吉尼亚 伍尔夫。 大概是因为都很瘦的缘故吧。或者那种 气质,所以,很喜欢电影里的伊丽莎白。

一直喜欢的一本书

一直喜欢的一本书。不过,现在常常只在很累而又不想看电视时供休息时用了。王科一的译文好些。坐在摇椅上,一边看云卷云舒,一边看她挺合适。

傲慢的不再傲慢,偏见也远去。。。

之前有看过电影版的,觉得不错,总觉得不看看书还是很遗憾,他的傲慢,她的偏见,不得不说,其实书名取得不错。。。越品越有味道,有人说,我很像她家的二丫头,我只能说,高看我了,但是,作为我本人,我也很欣赏她,女人能活出这样的勇敢与精彩,不是那么轻易地。。。

惟一一本看过多次的书

被一双眼睛吸引的达西是一个表面傲慢的先生其实内心对这双眼睛的主人很欣赏。是一个简单的爱情故事。

奥斯丁有别于其他英国阿姨的冷幽默

本来翻译腔和现代汉语快要成为两种语言了,就像同一条鱼被切成两半,分别做成了生鱼片和蒸了似的。你知道那是鱼,但嚼起来满不是那味。在了不起的老翻译家那里,这一点是统一的。圆润和谐,不事张扬的调子。西方那些突兀的久已经过翻译腔被我们接受的句式,收束得干净温文。    王小波《我的师承》里盛赞查良铮先生的译诗,对汝龙、傅雷的评价似乎要次了一等。然则要将外语句子译出诗之美感,可谓天才。将原文并不十分有美感的句子连绵一气,译成节奏分明、柔和蕴籍的文章,其中自有风骨,也很不易吧。        说下小说。    奥斯丁含而不露的冷幽默,英国女人里罕见的从容。扯起来一比的话,张爱玲的插话更刻薄些,奥斯丁则更多在对白之间无声的让人自己说话露丑。都是俯瞰众生的刻薄才女。俩都是相当聪明,不抱浪漫幻想的冷面女,但又不至于悲观厌世,属于通透明白的女人。再往远了说,都是甘心写姑娘大婶们琢磨婚姻理路,男人们在一边做半拉呆鹅的。        比了英国勃朗特等几位阿姨,这两位属于清醒又明白,不偏不倚。勃朗特们难免显得偏执,夏洛蒂尤其理想主义的调子,直接奔夏多布里昂的浪漫主义尾巴去了。愤世和嘲讽是一个小说家固有的态度,但如何处理这个事,就能见出高低来。

因为傲慢,所以偏见

这是一部很不错的小说,作品中因为男主人公达西的傲慢,使个性而与其他众姐妹不同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对他产生分了与其他男性不同的感觉,然而也许是由于达西的偏见而让小人见缝插针,编制种种谎言让伊丽莎白对他产生深深的误解,因为伊丽莎白的独特而让达西对她另眼相看,就当达西对她表白的时候,也正是她对他误解最深的时候,一切都完了,当一切谎言被她知道只时,她爱的他已经走了,然而无巧不成书,最后依旧是有情人钟情眷属,因为达西的傲慢,而让伊丽莎白注意了他;因为他的傲慢,而让她产生了对他的偏见;同样是因为他的傲慢,最终他和她走到一起,共同编制属于他们的美好生活。

庄园时代,很幸福 相信每个读者心中都有这样一个向往的家园

庄园时代,很幸福 相信每个读者心中都有这样一个向往的家园。读读作品里关于爱情对象的选择标准,才知道我们是多么的浮躁。伊丽莎白的可爱 达西先生的性格 似乎很多人都是这样应该作为一本枕边书 里面关于旅游 关于聚会的描写 时而翻翻也觉颇有趣味

小言的鼻祖

有个性的女主,富有且痴情的男主,因为八卦的妈妈,而被相亲;女主不屑于男主的傲慢,男主受困于女主的偏见,于是两人兜兜转转,虐心虐情,最后终于在一起。这是小时候的我最爱的一出言情文,以致于我还买了不知道哪个出版社出的续集。

《傲慢与偏见》

达西先生人是很好的,是无可厚非的。觉得达西先生并没有十分的傲慢,反倒是把伊丽莎白的偏见衬托的很好。不喜欢伊丽莎白,她总是说简对达西的评价是从敌人那里听来的一面之词,自己不也是从恨达西的威克姆那里听来的么?她又有什么资格去说简的不是呢?因为存在偏见,所以总是看不惯达西先生,而那些偏见也多少是受周围那些希望高攀达西先生而又无法得逞人们的影响吧。伊丽莎白周围的人大部分都是嫌贫爱富的,而且抱着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心态来不公正的评价达西先生。相比之下更喜欢简多一点。简可以以公正的心态来评价人们,相信这朋友,当发现宾利小姐并不喜欢她时也对与宾利小姐保持距离表示了肯定。相比来说,更喜欢简的性格。

我不知道这是否也是种浪漫

看了那么多爱情电影和书,还是觉得这本书是留有印象最深的,傲慢\偏见是否更适合现在人的性格,看了<单身日记>觉得是傲慢与偏见的现实版,我觉得很浪漫,其实哪有那么理智的爱情故事,其实对对方"过度"的在意,才后知后觉,那人在心中留有的位置

挚爱源于共鸣

在读过N年后,写的不新鲜不完全的书评:最喜欢的作家的最喜欢的作品。并不是说我最喜欢的作家就是我认为成就最高,作品最出色的作家,不是这样比较的。而是说,最适合我,最适合我的情趣和思维的,最适合我的“理智与情感”的,呵呵。都是女人嘛,感情细腻,喜欢浪漫色彩,喜欢美好结局,追求崇高人格,思维细致诡辩,笔锋犀利讽刺。真的和我的思维方式,情感世界,敏锐眼光,和精神追求,特别相近。虽然充满女性的感情和细腻,因此不那么悲壮大气,虽然因为思维过于细致复杂,而不够简单轻盈。没人能兼顾所有,奥斯汀不需要成就所有伟大特征,她独特的风格已趋于完美,无论心灵的高尚还是艺术的成就,都足以堪称经典和伟大。而最喜欢傲慢与偏见也并不是对她其他作品的贬低,她的所有作品都具有一样伟大的感情,思维,和笔触,只是傲慢与偏见的情节和节奏设计使之最引人入胜,再配合奥斯汀的作品特点,就更容易收大众喜爱,有趣而美满。真的,读她的作品,让我在心灵和思维上有极大的共鸣。祝好人一生平安。(这个书评写的很刻意呀,像对以前感触的总结,不够行云流水。)

感触

以前是看到这么厚厚一本书心里会很有压力,在与朋友的交流中接触了这本书,在走进这本书之后,我想慢慢的去欣赏,想好好的感受作者的思想。在书里——傲慢冷峻的达西,美丽善良的伊丽莎白,他们之间对对方的认识与态度的发展,点点滴滴的接触相处,让读者的心也进一步了解到十八世纪下英国人的爱情。他们的故事也间接的反应着的是他们所处的整个环境下的大人们的一种婚姻观,当然每一位读者都会有自己不一样的收获,不论是达西和伊丽莎白之间的发展,还是简和健康向上的宾格里之间,在整个纳特家的“五朵金花”与之的美丽的爱情故事里,不时透露着傲慢与偏见,再是最终美好结局。等读完停下来的那刻,你会想到很多,或许你会忍不住想在看它一遍。这是我读过众多部书中最深刻的一本,我想中国与外国还是有一定不同的,毕竟时代环境的差异总会带着一些思想观念的不同,但相同的总是会存在,只要你用心总会感受的到。

作为理想主义者的简奥斯丁

最近在阅读九型人格方面的书籍,于是就想以这种心理分析方式解释一些事情,便想起这本经典的小说来。虽然曾经写过一篇读后感,但还是希望以另外一种角度来重新探讨,并与读者分享。书中写了四对青年男女的爱情,我就以丽萃和丽迪亚,夏洛蒂三人在爱情婚姻上的观念与选择为例证,至于吉英和宾格莱的故事,由于不具有深度心理意义上的代表性不做讨论。奥斯丁的作品在国内深受知识女性的欢迎,被视作所谓的白领女性必读的文艺作品之一。而我以为,多数读者,尤其是女性读者把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她所塑造的梦幻达西的身上,并且过分的强调了这个人物的财产上的意义,甚至将其作为一个证明钓金龟之必要性。奥斯丁的作品,按照我的看法,最冷酷最理性的是理性与情感,最温柔最具有感情色彩的是劝导,而最具有理想主义的是傲慢与偏见。其他作品都是过渡和中间性质的。其理想主义的证明就是达西这个人物的塑造。其他的男主角,不是沉稳太老就是软弱太嫩,最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劝导的男主角,这是奥斯丁早年曾经极力抗拒的那种罗曼蒂克式的传奇男主角,一个忠诚英俊来拯救昔日情人的王子。在傲慢与偏见中,丽迪亚这个人物是作者一向鄙夷的追求罗曼蒂克幻想的头脑简单沉迷肉欲的女人。奥斯丁是牧师的女儿,是个英国的清教徒,因此在她看来,罗曼蒂克与肉欲都是即肤浅又令人厌恶的,原因是不具有现实与理想的意义。她总是把那些外貌迷人,不顾一切追求浪漫爱情的人描写的不是道德败坏就是头脑简单,因此丽迪亚这个沉迷外表的傻姑娘和浪荡子韦翰走在一起就是绝配。而夏洛蒂的选择是一个实用主义者的选择。她深知自己的价值,当选定一个目标之后就极力的攻取。虽然科林斯先生不具有审美的价值,但是却是房子和金钱,一种体面的退路的象征。夏洛蒂的选择在任何人看来都是最实际最清醒的,而且很有自知之明。因为她将自己当作一件商品,可以象别人显示自己漂亮的花园,客厅,被女保护人恩宠的丈夫,还可以逃离日益衰败的家庭。所以她的选择是被世俗所认同的。把自己当作一件商品出卖,正是现代的生活方式。而丽迪亚的选择更接近中世纪的浪漫主义色彩。其实,即便在今天这个社会,无论是因为纯粹的情欲还是出于金钱的考虑,都是被世俗所允许默认的,很多人实际上也是这样做的,为外貌身体或者为金钱房子。而作者塑造的丽萃和达西则是真正的理想主义者,是理性的人。很多人会将夏洛蒂作为理性的人,其实不然。理性与实际并不是一回事情。讲究实际有一个标准就是是否划算,是建立在物质的基础上的决定,而理性中的主导原则是公正,并不以实际的利益来交换。无论是达西还是丽萃都是试图在现实中实现理想的人,所以他们不浪漫也不实际,而是理想主义。要在经济的现实与理想的原则中找到一条道路,其宗旨是睿智的现实主义,有理想,但是要建立在对现实的尊重与理性原则的基础上,那就是一种理想的爱情。达西先生这个人物,具有理想的意义,就在于他老成但是也有青年的外表,富有但是也有骑士风度,有道德观念也愿意为爱情付出,是贵族也有商人的务实,是一个完美的男人形象。这个形象之所以吸引人就在意其理想主义的现实基础,爱情与金钱的结合,也是当今女性所梦寐以求的。奥斯丁是理想主义者,假如不是这样她不会独身,理想主义者不否认现实,但是也力图改善现实,不过多半都失败了,所以她终身未婚也就不难理解。假如她追求的只是金钱或者外貌并不是件难事,她要的是理想。她告戒女人们没有钱是万万不可以但是她又告诉人们一定要有爱情,否则决计幸福不了,只是她的前一句被人们牢牢的记住了,而后一句却没有几个人相信。她自己相信吗?她的选择就是答案。对一个完美主义者来说,不选择就是不犯错误。因为连他们自己都知道,完美不存在。

全部是金钱,地位,美貌。

这本小说告诉我们的就是与一个有钱的男人结婚是一个女人毕生的追求。2005版的电影中,第一次举办舞会的时候,三个人一出场,所有人全部停止跳舞,超级崇拜的望着三个人缓缓的从一边走到另一边。全是因为一年5千磅的收入,真是资本主义,资本为本!还是觉得《简爱》《飘》要好看多了。

适合小女孩读的爱情书

这本书最基本的爱情观、婚姻观就是:两个人在一起(主要指结婚或者已结婚为目的的恋爱)必须以共同的品质追求和一定的财力为基础。书中赞美了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美好情感,但是就深度而言,这本书的深度比较一般。所以我说适合小女孩读

玫瑰和夜莺交战,夜莺活了,玫瑰更艳了

想把初评献给这本书是因为昨天又看到那个烂电影版了。虽然原作的基本情节没怎么变,但基本出彩的地方都没了。例如很多经典桥段,被篡改地面目全非,让人很想掀桌啊。例如伊丽莎白和达西俩人唇枪舌战那场,完全是泼妇和一个小瘪三在用文明语言对骂嘛,原作里那些充满尖刺又绝对委婉礼貌的话不知道被那个狗吃了。好吧,我承认自己为电影版愤怒了。回到正经话题。奥斯丁写小说,总是把前戏做得很长。给我的感觉是,在小说伊丽莎白和达西第一次交锋后,这些前戏才算完了。作者要告诉你的事交代得差不多了:这个时代就是这个背景啊,同学们你们继续往下看吧…然后中间写了三段感情,一段是简的,一份是伊丽莎白的,还有一份是女三号--伊丽莎白的挚友的。作者可能想表达那个时代女人无非这三种出路吧?!(我猜的)至少,每个女人都希望遇到达西这样的好男人,他很清楚自己要什么,对做错的地方从不扭捏,会大大方方向伊丽莎白道歉,表白的方式也很特别。总之是一个内心高傲又彬彬有礼的家伙。宾利和简的爱情,是这部小说的一抹蜜。在伊丽莎白和达西苦战的时候,这点甜蜜的穿插让漫长的等待也不那么难熬了。而女三号的爱情却是现实而让人无语的。就好像之前《奋斗》里有个女孩似的,因为想过安稳日子,所以嫁给了不怎么喜欢的大款,华子很无奈啊。奥斯丁很善于把各种线并行前进,你绝对不会迷失方向,因为主线清晰。但是你又绝对不会忽视侧线的发展,你会不断在某个故事的转角看到它的身影,它们让你印象深刻,但绝对主次分明。这是奥斯丁最厉害的地方。然而奥斯丁有局限的一点是,她虽然宣扬了女性独立自主,但这种宣扬并不彻底。她文风虽简约而不奢华,但一看就是女人手笔,很多细节,都是小女儿心。

谁的傲慢与偏见?

大凡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样的单身汉,每逢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虽然完全不了解他的性情如何,见解如何,可是,既然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因此人们总是把他看作自己某一个女儿理所应得的一笔财产。这本书本来是讽刺那个时代的英国婚恋风气的,现在的中国却也怕是躺枪了,呵呵...

傲慢与偏见

我很喜欢这本书,特别是里面的达西和伊丽莎白。他们二人的个性很相似,从傲慢、偏见到彼此的相知、相爱到结合,经历了很多。书中对人物的刻画非常细腻,文中的偏见是虚荣心所致的,一个人不应该因为外表的俊丑来分辨好坏,伊丽莎白就是因为达西的富贵产生的傲慢和威克汉姆的恶意诋毁才讨厌达西的,在不了解情况的前提下,产生的偏见。俗话说得好:“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无论是生活、学习还是其他任何事情,仅看外表,是不能看清本质的。

怀念,第一个评论

当年硬着头皮看完英文版,发现原来英语也能有这样的文字,后来看了KAY 拍的"傲慢与偏见",又迷上了英国口音.傲慢与偏见或许就是男女主人公的写照吧...LIZZA, 或许并不如AUSTEN所描述的那样智慧,可是已经足够了

剩女的爱情

有一段时间,特别喜欢看经典电影,《傲慢与偏见》伊丽莎白与达西是那么针锋相对,可是彼此的爱是回避不了的。尽管傲慢,可是两个傲慢的人在一起,却是那么可爱。初恋的美好,爱情的神秘,历来万众讴歌。看了一遍又一遍的电影,还不过瘾,又找来电子书看来一遍,看来书又看了一遍电影,很喜欢他俩在彭勃利庄园相遇的那一幕,还有最后俩人相拥在晨曦中。俩人真的太不易了。剩女最后幸福的嫁出去了。孩子在家里的排行决定了他的性格,排行老二的伊丽莎白,性格是很特别的,很喜欢。现在的孩子基本上都是独生子女了,性格也很特别,但是没有多子女家庭的孩子的性格那样性格分明

《傲慢与偏见》

此书是英国小说家简 奥斯汀的作品,书中描写了四桩婚事,作者巧妙的构思,使其中三桩婚事与主线紧密相连,浑然一体从不同的角度衬托主线同时又构成扣人心弦的情节,悬念迭起,引人入胜。本内特先生因受过不公正的对待而怀有玩世不恭的心理 ,因夫妻生活没有爱情而没有的家庭尽到全部责任。另外,本内特先生作为丈夫对妻子,父亲对女儿的许多谈话都是反话正说,是不可取的。此书给人们的启示:没有爱情的婚姻是绝对没有幸福的。只有彼此坦诚心曲,真心相爱,患难与共才能获得美满的婚姻。如达西与伊丽莎白。

《傲慢与偏见》之我见--兼论小说和各版本电影

原载于:墨神的凡龛 http://www.thinkjam.org/mercury/archives/2006/06/pride-and-prejudice-060615.html知道吗,《傲慢与偏见》也有印度版本,上周佳片有约有幸得见。这到时让我想起搁置许久的一篇博文。大约两个月之前,东方电影频道播放的美国影片《傲慢与偏见》,弥补了之前在CCTV-6第一次观看时终见无端被截掉的遗憾,愈发感觉这部影片的完美--完美的配音,完美的剧本,完美的人物塑造。简·奥斯汀的小说《傲慢与偏见》是导演们最热衷的作品之一,曾被多次拍摄成电影和电视剧。1940,1980,1995,2003,2004,2005都出品过同名电影,电视剧版本也是品种繁多(1938、1952、1967、1980、1995)。而我看的这版于1940年拍摄,是以古典手法来诠释原著,而且最贴熨原作本身的电影。说到剧本就不得不提起小说了。这本小说是我最早接触的外国名著之一,与幼时耐住性子也没坚持看完的《巴黎圣母院》《悲惨世界》相比,《傲慢与偏见》颇具吸引力。正如美国著名文学评论家埃德蒙·威尔逊所说“英国文学史上出现过几次趣味革命,文学口味的翻新影响了几乎所有作家的声誉,唯独莎士比亚和简·奥斯汀经久不衰。” 简·奥斯汀也曾说,“我只写一个乡下村庄三四户人家的事情。”可是这个擅长讲述平常家事,没有离奇情节和刺激场面的作品怎会受到读者和导演的如此青睐?反讽运用,诙谐幽默相信小说诙谐幽默,妙趣横生的特点是吸引眼球的关键。在表现过程中,作者大量运用了反讽的手法,将睿智和愚蠢在真真假假的颠来倒去之后主题更加深刻。开篇,就道出班纳特太太崇尚的真理: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在班纳特太太愚蠢搞笑的言行之下,这句话虽变得愈显“幽默”,但在故事结尾却被证明是真正的真理,而看似愚蠢的班纳特太太也顿生大智若愚相来。英吉应邀去宾利家做客,班纳特太太有意让其骑马而不是坐车前去,也是算计着希望坏天气的一场雨让简生病无法返家,有机会与宾利相处,而伊丽莎白也有机会借探望英吉和达西有更多接触。简直是机关算尽,一举两得--谁还敢声称这样的妇人愚蠢?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从参观庄园明显改善,似乎与这个聪明女子崇尚爱情而敌视傲慢有钱人的最初性格有悖,她与达西的结合是他俩桀敖不驯性格的妥协与中和,总是冤家才聚首,又是反讽之妙笔。故事情节故事看似都是平凡生活中的时间、感情和人物,在作者的缜密构思下以一种和谐的秩序连接起来。作品主要描写了四门婚姻,两条为主线,两条为辅。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爱情婚姻作为主线,以二人的傲慢与偏见先入为主,在经历了众多的波折之后,傲慢的放下了架子,偏见也逐渐消除,有情人终成眷属。伊丽莎白的姐姐吉英同达西的朋友宾利的婚姻是另一条情节线索。二人遭到多方阻挠,与第一线索交缠在一起,相互影响共同发展。这两段婚姻都以正面方式体现了作者想要表达的观点,即婚姻必须以爱情为基础。而是夏绿蒂同柯林斯的婚姻和丽迪雅同威克汉姆的婚姻则是反面例子,同样作为与主线作用的暗线,促使情节更丰富更曲折的发展。如若没有丽迪雅同威克汉姆私奔恰逢达西解围,或许一段美好婚姻也无法成就。小说情节的生动性,还表现在情节设计的巧合和误解、意外和突转、诽谤和中伤等等。这些精心的安排使小说情节更复杂、更生动、更富于艺术感染力。例如,Darcy的性格致使他的口气总是充满”傲慢“,Lizzy的偏见因此而起,欢喜冤家的精彩“舌战”方拉开序幕;伊丽莎白的偏见又令她在威克汉姆诽谤达西事件中站到了偏颇的立场,误会加深;夏绿蒂同柯林斯的婚姻造就了Lizzy与达西的再次相遇并转变看法,谁料达西求婚一节情节突转,伊丽莎白居然断然拒绝了,眼看一段大好因缘就要错失,达西无私解决丽迪雅同威克汉姆私奔之事,为看似尽头的故事打开一片美好的出口。对话留意之下,不难发现,小说的情景介绍,情节的承上启下,矛盾的激化冲突和发展冰释大多通过对话完成的。对话成了推动情节发展的最重要因素。在小说开篇,彬格莱还未出场已可从贝纳特夫妇对话中得知他的情况。"Why, my dear, you must know, Mrs. Long says that Netherfield is taken by a young man of large fortune from the north of England; that he came down on Monday in a chaise and four to see the place, and was so much delighted with it that he agreed with Mr. Morris immediately; that he is to take possession before Michaelmas, and some of his servants are to be in the house by the end of next week.""What is his name?""Bingley.""Is he married or single?""Oh! single, my dear, to be sure! A single man of large fortune; four or five thousand a year. What a fine thing for our girls!"于是班纳特太太推销女儿的计划开始在心中筹备。my poor nerves一句也一度风靡Mercury的博文。另一段经典对话出现在班纳特夫人母女去宾利家探望受风寒的英吉,贝纳特母女一再出丑之后,达西一度望着Lizzy已暴露出他压抑的好感,可 Lizzy却以为达西因她的不得体而蔑视自己,于是在达西以“傲慢”语气邀请她跳舞时,Lizzy认为苏格兰舞是乡土舞,而达西是想用这种方式蔑视她的低级趣味,出现了这样的对话:"Do not you feel a great inclination, Miss Bennet, to seize such an opportunity of dancing a reel?"(班纳特小结,你是不是很想抓住这个机会跳一场苏格兰舞?)"Oh!" said she, "I heard you before; but I could not immediately determine what to say in reply. You wanted me, I know, to say "Yes," that you might have the pleasure of despising my taste; but I always delight in overthrowing those kind of schemes, and cheating a person of their premeditated contempt. I have therefore made up my mind to tell you that I do not want to dance a reel at all -- and now despise me if you dare." (……因此我决定跟你说,我压根儿不想跳苏格兰舞--现在你是好样的就蔑视我吧)短短对话,将主人公的鲜明性格描述的棱角分明,人物性格的刻画正式小说出彩点之一。人物伊丽莎白是作者笔下最成功也是她最偏爱的人物。她理智、活泼、爱打趣,善于对人冷眼旁观并直看穿其心思。她与姐妹相比,是最聪明活泼大方的,她有人格尊严,崇尚精神上的优越性,在周围充满愚人的世界中她最有理性。伊丽莎白仿佛是作者的影子,她的眼睛犹如摄像机在场景中穿梭,班纳特太太母女的不得体,丑态辈出,宾利小姐的惺惺作态,柯林斯的愚昧可笑,甚至英吉和宾利的眉目传情都逃不过她的眼睛。书中常有她发表的见解和看法,这也是作者通过她来表达自己的意图和观点。在她先入为主的主观色彩眼镜后,达西的高傲被放大了,于是偏见应运而生。葛丽亚·嘉逊(Greer Garson)的表演恰到好处,伊丽莎白的自我,风趣,高傲,矛盾都表现得恰如其分,除了年龄看似比英吉略老之外,算是Lizzy的完美形象了。Darcy是由劳伦斯·奥立佛(Laurence Olivier)扮演,绅士风度,傲慢深情。也有评论认为Olivier的表演过于话剧,有点夸张。虽不如Lizzy完美,这个版本的Darcy也已将其独特的内敛和高傲的气质表现出来,Olivier曾令费·雯丽为之倾倒,也许其个人魅力也是角色更吸引人的因素之一。《傲慢与偏见》(1940)剧照 Laurence Olivier and Greer Garson对于伊丽莎白,我个人也是偏爱有加,甚至超过了斯嘉丽,可是她“乖巧”了许多获得婚姻,曾令我一度不解。是聪明独立的女子没有市场,是性格对社会婚姻规则的妥协,还是真如众人所说,女人遇到爱情就变蠢?在他和威克汉姆交往中,最后一条明显得到了验证,也再次突出lizzy是更看中真爱的。其实,表面上看来作为爱情的忠实追随者的lizzy,实际也难以逃出金钱性婚姻的怪圈。作者在安排角色上让达西拥有俊朗的外表、高尚的品格,最重要的是,无论他与伊丽莎白的情节发展多么跌宕起伏,有一点是事实,他是一位年薪一万英镑的绅士,与皇家有密切联系,有自己的庄园、家产、田地,总而言之,达西非常非常富有。伊丽莎白之所以对达西改变态度的转折点是在她参观了达西的庄园之后,不可否认彭伯利庄园女主人的称号是一种无法避免诱惑。于是,产生偏见的原因也浮出水面,因为达西的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也是她们缔结美满姻缘的屏障。几经波折,傲慢与偏见的较量后,lizzy和Darcy的故事以美满婚姻结束,这也从一个方面反映出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所以在作者看来,lizzy不是愚蠢,而是更理智、更聪明了。内涵当然,如果以为仅仅具有这些表象就能流传百年,经典不衰,那就完全错了。简·奥斯汀通过伊丽莎白的眼睛,以女性的视角来展开故事,这本身不仅仅意味着对传统男性叙述方式的颠覆,还隐含着张扬非女权意识。而作品中一再出现的年薪数字,幸福婚姻下的性格妥协,不幸婚姻中的牺牲爱情等等,都反映了财产、地位、观念、人格等等因素在婚姻中的作用,当然,如伊丽莎白姐妹崇尚真爱至上的并不多,赤裸裸的物质交易,俗不可耐的门第联姻才在当时蔚然成风。译制片1940版电影,非常忠于原著,也被成为是最佳翻译和配音的版本。译制片于1980年由上海译制片厂配音引进,译名为《屏开雀选》(1940)也是上译厂在黄金时期退出的经典配音作品之一。 翻译的语言简洁,滑稽,诸多语气词和成语的运用,非常地道,这也是我国早期一直工作者再次创作的功劳。Bride & Prejudice印度版的片名有小小改动Bride & Prejudice (2004) 。虽以简·奥斯汀小说为蓝本,影片还是酌情做了一些修改。如,印度版的男女主角的冲突除了经济、地位之外还有民族、国家和地区之间文化差异造成了误解和偏见;印度片典型的特点是优美动感的歌舞,本片融入歌舞场景来表现大型场面和心理活动,也成为印度歌舞片好莱坞化的代表作;影片背景时代移至现代,而且恰到好处的应用了现代的元素,于是美国,印度,英国等等场景转换和作为现代交通工具的飞机,都纷纷出场充当场景;结局也被导演于心不忍之下改为威克汉姆欺骗娜丽达的妹妹未果,而娜丽达嫁给律师(牧师)的好友的婚姻除了物质至少还有柯林斯的爱,虽然她不爱他;不过最出彩的是片中的歌舞表演了,印度歌动感十足,让人忍不住想要随着演员手舞足蹈,不信,你来试试~婚礼上一段颇具场面的歌舞表演,相信看过电影的朋友一定记忆尤深吧~

重识奥斯丁

这几日在读《傲慢与偏见》,因为连看了05年新拍的电影版以及今年的新片《成为奥斯丁》。呵,这本高中时买的旧书由此获得了一次新生的机会。比如说那时我是爱夏洛蒂勃朗特的,那么试一下,我到30岁的年纪,能不能读懂年少时懵懵的《傲慢与偏见》呢?至少是转而欣赏。今天在纸片上写上这样几行:“简奥斯丁对家庭喜剧提出了崭新的处理方式,无疑是英国味的,狄更斯式的。她拿捏日常喜剧十分恰当——要不是早生几百年,倒彷佛是偷学钱钟书的——既不显得唾沫星子横飞,也不放过任何可以戏谑一笔的地方。假如你以奥斯丁的眼光去看生活,不免让人多多失笑,那种轻快的幽默感,无伤大雅又暗藏深机的讥讽,我所知道的作家中还没有第二个人比得上。”更有趣的是,傲慢与偏见百度吧里的一些新鲜东西:如P.P、傲迷,各年代的影视版本及演员比较,关于勃朗特和奥斯丁孰优孰劣的争论,等等。奥斯丁死在42岁上,那时后来写《简爱》的勃朗特才3岁,两个女作家活着时并没有交集,死后却被后人老编排在一块。一般人眼里,两个人除了想当然的文人相轻之外,恐怕还有一层女人相轻。但这是不确实的。确实的是,她们的FANS总是各立山头地吵个不休。这两天重读《傲慢》下来,对奥斯丁的佩服与日俱增,放下书看看四周,奥斯丁笔下的场景不是在今天也如此吗?比如我的某某亲戚,具有贪财、势利的一面,比如我们的父母,不也总是巴望着儿女结门光彩的亲事,像班纳特太太一样热衷幻想。按照电影《成为奥斯丁》的版本,简奥斯丁在20岁上有过一段轰轰烈烈的初恋,这段失败的爱情是否是她终身未婚的原因不得而知,但电影倾向于是有的。再次向奥斯丁伟大的观察能力致敬。

傲慢与偏见

达西深沉睿智,内敛深情。伊丽莎白从容活泼,自尊自信。一个傲慢,一个偏见,擦出火花~呵~其实我认为是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吧。。蛮好看的。

中世纪的美丽

我很喜欢的一本书,轻松,愉悦,带着中世纪的优雅和美丽。伊丽莎白的爱情如此甜蜜,就像每一个女孩想象的那样。

偏见

偏见挺喜欢《傲慢与偏见》的,里面的主人公的名字和大概情节都不太记得了,但其主题思想还是很喜欢的,特别是“偏见”一词。不去说世界各个其他的国家的世俗(我也确实知之甚少,以后需补进),就近谈我们中华民族这一古老的礼仪之邦。举一两例与我生活比较贴近的浅浅说。我们知道在中国古老的思想观念里,男女的结合一定是“男高女矮”“男强女弱”“男尊女卑”等等。但随着新时代的发展,这些现象已经逐步在人们的观念中削弱,但却多少依旧在人们的脑中浮现。这也就是这些年来社会热点的话题之一:捍卫女权。不管在我们频繁接触的影视作品或者是生活用品上都在不断的将“女权”思想植入人们的大脑。可是否能真正做到?也许《聊斋》只是故事,《红楼》也只是个别人的演义。再说关于“人生价值的实现”。在我的家乡,特别是对我们这代人从小就被植入一种“走进龙门,跳出农门”的思想。因为只有好好学习才能考上一个好大学,才能不用再种田(而事实我们这代人不管是考上大学还是只上过小学的人都没有人种田了)。我们被灌输这种思想一直到按照惯有的流程凭着高考的分数选择一所恰当的大学。我们的思想从此多元,这时的“大学”已不再像人们传统观念上所认为的,无懈可击,一辈子的归宿。但这其实倒不会影响在这“大学”里接触到以前我们没有机会接触的思想。是啊,在这“思想盛宴”的年代里,我们疑惑了。到底我们人生价值该如何实现?继续依赖大学,或是抛弃这仅仅因为发光就被误认为是金子的伪大学。我写这些是否也是“偏见”在作怪?2013.5.21带着自己的偏见我又踏上了去上海的火车,找遍了那里与铁路有关的所有事业单位和公司,我都被拒之门外。那一刻我几乎绝望,不停的哭泣又不愿和家人朋友讲述。在上海休息了片刻我就踏上回南京的火车,直到在车上我看到梭罗的一句:‘疯狂’地反对社会,但我宁愿社会“疯狂”的反对我,因为绝望的是它。我才像又找到力量一般,我跟自己说,还会回来的,哪怕开始是以仅有落脚点。——我要证明我的偏见是错的2013.5.26

疯狂的痴迷P&P

对于这部小说我已经到了近乎痴迷的状态,这是我最最…喜欢的小说,看了不知道多少遍了,先是看了中文版,后来又找来英文版看,也看过Jane Austen 的其他小说,总觉得没有这部这么引人入胜。一波三折的故事,风趣的对话,华丽的舞会场面,都让我神往。尤其是Darcy,内敛稳中,虽感觉很冷酷,却有着火热的内心,炙热的灼烧着Lizzy,也让我心仪。如果要把Darcy的形象更加具象一些的话,就应该不要错过BBC版的P&P,Colin Firth实在是魅力非凡,极具古典贵族气质,是我心中最完美的Mr.Darcy!!

门当户对

很可爱的半内特一家人,最喜欢伊丽莎白的性格,爱恨分明,嫉恶如仇。总的来讲很喜欢奥斯汀的作品,将那个时代的女性性格与在社会阶层之中所受委屈,以及对社会的反抗的态度描写的很透彻。通过这本书我才发现有情人终成眷属不仅仅是在中国的文化上存在,他们也可以跨越门户之见,追逐爱情。超级推荐

敌人却如此可爱

在《电子情书》当中,JOE: 我打赌你喜欢Darcy先生,为他和那个、那个谁……心跳扑通扑通的。KATHLEEN: 《傲慢和偏见》中的女主角是Elizabeth Bennet,她是一个很棒很复杂的角色,不是你这种人能理解的。JOE: 实际上我读过这本书。KATHLEEN: 哦,是吗,对你有好处。电影和书说的都是:人生最大的懊恼莫过于发现你的敌人居然如此可爱。喜欢王科一的译本。对照原文,才领悟到翻译可以达到如何的境界。时至今日,王科一的译文依然还在课堂上朗朗传诵。但这位坚持个人自由翻译而被批判,后不堪侮辱而自杀身亡的前辈已经听不见了。

有关快乐的重读

我最近的宏伟愿望是要看遍我能够看的名著.我现在才明白名著就是有名著的价值所在.生命是多么巧合的事,我猜每一个人都会理解自己心中的达西或者伊丽莎白.或前或后的时候遇见他.整本书的场景放在现在就叫相亲大会.现在的父母们和200年前的父母们相比似乎没有太大的进步.女生还是想要嫁个有钱人.但是你不能否认其中爱情的成分.原本是两个互相讨厌的人,却能够在一方爱上对方之后于是就降低身份,微笑着,好声好气的,低下自己的头,和那人温柔的说话.她的一切都是美好而可爱的.她的眼睛可以在脑海里来回的回放.再也容不下别的人.我重新读这本书的之前就有着莫名的期待.果然.如果我说,爱情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是一种需要冲动来推波助澜的情感.无须天灾人祸来丰富其中的情节.内心的我,自己仍然是古典着的.总向往那种古典式的爱情.摈弃了任何的杂念,全身心投入的.不是五彩的情感,对爱着的人来说,世界是黑白的,彼此拥有的是完整的个体.200年前的爱情纵然有她的矜持.却是深深影响了一代人的经典.

我最爱的一本书

这本书我看了很多遍,不同版本的《傲慢与偏见》,我家里有近10本。至于为什么喜欢这本书,自己也说不上来。从初中开始看名著,或许是因为自己学理科,对文字不太敏感的原因,看过的《呼啸山庄》、《简爱》等名著,至今说不清楚讲的什么了,只有这本书印象最深,没事的时候还会翻翻,给亲朋好友推荐。

人们向往的爱情

这本书也非常出名,总体感觉没有《简爱》出色。写的比较世俗,可以算是英国的琼瑶小说。琼瑶写的爱情是惊天地、泣鬼神,里面的人物只管谈恋爱,不食人间烟火,而简奥斯丁写的爱情小说比较生活化、比较现实。琼瑶的爱情注重外在形式的描写,即具体发生了哪些浪漫的事,简奥斯丁不太注重对人物的外貌及浪漫事的描写,更注重对女孩子心理的描写。总之,从这本书中可看出,外国人比较直爽,普通大众对婚恋的看法毫无隐瞒的写了出来,其实中国人何尝不是这样,只不过在小说中,表现的比较虚伪和天真罢了。BBC的95年版的迷你剧,很好看。

看似偶像剧

对于《傲慢与偏见》这本书来说,我不记得第一次读是在初一还是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当时暑假,老师规定要读三本课外书写读后感,我记得我在《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中写道,“偏见会使人迷失双眼,看不清对方的优点”之云云。真后悔我把小时候的作文本都卖了,真想看那会的我怎么凑够了800字。后来稍长大一点,有人问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我老拿这本书出来作为挡箭牌。再看这本书,我觉得简直可以拍成偶像剧,达西就是那个被小人谗言众人误解态度傲慢而自己根本不屑于解释的其实是真正集优点于一身的男一号,伊丽莎白是美丽聪明率真就看不惯男一号那拽的跟二五八万的态度似的女一号,可偏偏男一号就爱上了这个她,缘分真是妙不可言,慢慢地,女一号从种种事情中知道了男一号原来这么优秀,恨自己是那么傻,可是羞于告诉对方自己的真实心意,这时候,刚好有外人从中作梗,结果弄巧成拙,让男一号明白了女方的心思,于是乎,从此,他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当然这之中,也不乏各个配角的卖力演出,他们既表现自己,也衬托主角。比如达西那个虽然戏份不多但是可爱的妹妹,她的存在可以证明她哥哥多么地疼爱她,又帮助塑造了达西的形象。(让我想到了《流金岁月》中的丁善本多么爱自己的妹妹)女二号伊丽莎白姐姐简和宾利先生的爱情,虽然不如达西和莉齐(伊丽莎白的简称,我记得我去澳洲的时候那个小女孩大名是伊丽莎白,我们平时都叫她莉莉)这么辗转,但是也够折磨彼此了,他们俩的爱情受到阻挠,也从侧面说明了达西对朋友的处处着想。而宾利小姐的存在,就像是《流星花园》里那些不停晃在道明寺身边,但是道明寺就更是看不见的个性不够鲜明的上层社会的小姐,达西自然也看不见。这之中,莉齐的好友夏洛特,或许是这部偶像剧中最典型最实际的一个吧。她说她不喜欢浪漫,她说她只是需要一个归宿,她很清楚自己的需求,选择了使自己效益做大化的人作为老公。以前我就听朋友用经济学原理分析过爱情,用需求边际效益递减规律等等,夏洛特就是这样的。我不知道简奥斯丁对她的态度是什么,我觉得应该谈不上批评,书中开始莉齐断言这段婚姻定将多灾多难,可是后半部分却开化多了,虽然她心里题夏洛特感到难过,不过在这段婚姻里,夏洛特确实得到了她想得到的。可这部偶像剧中从不避讳谈金钱在婚姻中的重要性,不像一般偶像剧,女主角总是一副不要和我谈钱,谈钱就是伤害我自尊的强硬态度不同。书中莉齐问舅妈”贪恋财物和谨小慎微的对待的差别在哪呢“,莉齐的舅妈提醒莉齐不要过早的坠入爱河,而莉齐也在威克姆选择了有钱人家的千金小姐后给舅妈的信中说道,"英俊潇洒的青年人和普通人一样,先得解决温饱问题,才能谈情说爱"。其实这本书根本不是偶像剧,偶像剧总喜欢打破门当户对的观念,台湾偶像剧最喜欢演某家族企业的王子不小心来到一个小岛,喜欢上了这个小岛上的善良村姑女,像《命中注定我爱你》。可本书中,连莉齐也说,“他是绅士,我是绅士的女儿,我们是平等的。“说实话,就这本书里对达西的描写,我觉得很少有女人会拒绝这样的男人。就算他的傲慢,在我看来却才是他的特点呢。就像他说的,他不像有的人,天性开朗,见了陌生人也能侃侃而谈,他没办法对自己不感兴趣的事情强装兴趣。最喜欢是他后来面对莉齐说,是她让他懂得了,面对自己认为值得去讨她欢心的姑娘,要放低自己,绝不能摆出一副高架子来。想想一个傲慢的男人,经过反省说出这样的话来,真好。以前自己特别白痴,以为简奥斯丁是男人,还感慨一个男人怎么揣摩女性心里揣摩的那么准呢。最后,伊丽莎白调皮的开始问”你是怎么开始喜欢我的?“。。。不知道多少恋爱中的男女都问过这种问题啊。哈~

她是简

沃尔波尔说,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悲剧。家里有一本很老的《傲慢与偏见》,书页泛黄,破损不堪。父亲也许并没有想到,他早年从学校图书馆带回来那么多旧书中的这一本,对我影响有多么大,决定了我几乎这辈子的喜好。第一次读它,仿佛看完了一场浪漫美丽的爱情童话,幻想着以后也能遇到自己的那位达西先生。于是它成了书柜里众多书籍中的一名普通会员。高考完的那个暑假,我最大的享受,是缩在躺椅里一边吹冷风,一边看书柜里旧时的书,一边听音乐。就这样,《傲慢与偏见》给了我一个最大的惊喜,我似乎苦苦寻觅已久,终于寻到了知音,那种心情难以言表。我小心翼翼把这本有点病危的宝贝包了封面,并转移到自己的箱子里,这个箱子是我离家之前特意打造的,里面都是我的一些从小到大最最珍贵的东西,千叮咛万嘱咐父母,我不在家的时候千万千万不要碰我的箱子……大学里,在先锋书店,买到了精装的中英文版。于是便一直把它放在枕边,睡觉之前随便看几页,有种说不出的感受……以后的岁月里,凡栖身之处,至少要有一本奥斯汀相伴,光阴,悠忽流逝。多年来,喜欢奥斯汀的人和不喜欢奥斯汀的人泾渭分明。《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就非常不喜欢奥斯汀。不过这似乎并不奇怪。勃朗特姐妹的作品中,人物的情感如此强烈而激越,与奥斯汀的隐忍、克制、理性背道而驰。看《呼啸山庄》曾经令人感到窒息,看《简爱》也觉得罗切斯特的情感如同脱缰野马,缺乏爱憎情欲的基本约束力。爱若如同潮水——潮涨,终将潮落。对于我来说,任何一个抑郁的时刻,翻开一本奥斯汀,都是一种安慰。奥斯汀的世界,充满了基督徒式的坚忍平和。没有疯狂的爱。也没有切齿的恨。在每一个琐碎的日常细节里,都能找到睿智、诙谐、调侃,还有温情。没有战争。没有革命。只有风和日丽的田园风光。绅士小姐们喝喝茶、跳跳舞,你来我往的聚会和互访,偶尔的郊游或者远足,几封书信,一点争论,几十个人物穿插交替,很快,每一个人都站立在你眼前,饱满生动鲜活。我厌倦听人一再套用伊丽莎白与达西的经典,就象我厌倦有些人谈起《红楼梦》就是一场三角恋。如果奥斯汀仅仅是一个言情小说家,如果她只是塑造了达西这样一个跨时代的钻石王老五,她不可能享有英国文坛的至高地位。奥斯汀的精髓,在于她对于人性的精确剖析和完美再现。即使是今天,你也可以轻易在她笔下的任何一个小人物身上,看到人性中的变化无常、自私、自恋、荒谬、愚蠢、伪善、奸诈……分寸拿捏得刚刚好,一针见血,却充满包容与悲悯。最光彩照人的,不是伊丽莎白而是夏洛特,不是爱玛而是菲尔费克斯,还有安妮。她们无不代表着奥斯汀精神世界的最光辉。《爱玛》的小说技巧几乎完美,相比之下,人物众多而篇幅有限的《劝导》,多少让我觉得走笔稍欠从容。可后者却是我最喜爱的一本奥斯汀小说,无他,因为动人。隔着八年的岁月长河,隔着门第、财产、误解、怨懑的距离与坎坷,安妮最终和温特沃斯上校走到一起。奥斯汀最感性的故事,当属《劝导》。虽然,奥斯汀的感性,永远是温和的。这个生于浪漫主义时期的女作家,终身提倡新古典主义时期的——秩序、理性、分寸和优雅。秩序。理性。分寸。优雅。简奥斯汀的世界,因此,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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