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比特人

出版社:世纪文景/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1-15
ISBN:9787208119468
作者:[英]J.R.R. 托尔金 著
页数:328页

作者简介

在地底的洞府中住着一个霍比特人。
比尔博,一个热爱安逸生活的霍比特人,自得其乐地待在袋底洞他的霍比特洞府里。清晨和煦,睿智巫师甘道夫的到来打破了宁静。“越过冰冷而又雾蒙蒙的大山,在那深深地下洞穴已有千年……”吟着古老的歌谣,十三个矮人将比尔博拽进冒险远行的队伍。在这趟“意外之旅”之中,与世无争的霍比特人比尔博,却孤身一人在暗如永夜的山底洞穴中发现了足以改变整个世界的小小戒指。
《霍比特人》自1937年首次出版,已被翻译成64种语言,销售超过1亿册,成为伟大的现代经典。17年后,续作《魔戒》出版。《霍比特人》完美地融合了史诗气派与童心稚趣。故事发生在精灵强盛的时代之后、人类统治的时代之前。那时著名的黑森林依然耸立,群山间仍充满艰险。如果此前你对这些浑然不知,那么随着这位平凡探险家的不凡旅程,你会和他一道顺便认识食人妖、半兽人、矮人和精灵,也会了解到那个遭到忽视的伟大时代。
初入世界的前路未知,正如去而复返后的无法忘怀。

书籍目录

前言
文本说明
作者说明
第一章  不速之客
第二章  烤羊腿
第三章  短暂的休息
第四章  越过山岭钻进山内
第五章  黑暗中的谜语
第六章  才出煎锅又入火坑
第七章  奇怪的住所
第八章  苍蝇与蜘蛛
第九章  乘桶而逃
第十章  热情的欢迎
第十一章  来到门口
第十二章  来自内部的消息
第十三章  不在家
第十四章  火与水
第十五章  黑云压城
第十六章  夜色中的小偷
第十七章  奇变骤生
第十八章  返乡之路
第十九章  最后一幕

内容概要

J.R.R.托尔金(J.R.R. Tolkien),英国文豪,天才的语言学家,生于1892年1月3日,1925年开始担任牛津大学教授。他创作了一系列脍炙人口的中洲世界史诗,影响最为深远的是《霍比特人》和《魔戒》。这两部巨作,被誉为当代奇幻作品的鼻祖。1972年3月28日,托尔金获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颁发的大英帝国指挥官勋章。
托尔金于1973年9月2日在牛津逝世。托尔金死后,其作品声名未减,至今全球已畅销2.5亿余册,《魔戒》在英国Waterstones书店和第四频道合办的票选活动中被选为二十世纪之书,被亚马逊网络书店票选为两千年以来最重要的书籍。
《霍比特人》最初是托尔金写给自己孩子的炉边故事。自1937年首次出版,已被翻译成64种语言,销售超过1亿册,成为20世纪最受爱戴的文学经典之一。
本书内文插画均为托尔金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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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4条)

  •     还不错,还不错,很有吸引力,还不错,还不错,很有吸引力,还不错,还不错,很有吸引力,还不错,还不错,很有吸引力还不错,还不错,很有吸引力,还不错,还不错,很有吸引力,还不错,还不错,很有吸引力,还不错,还不错,很有吸引力还不错,还不错,很有吸引力,还不错,还不错,很有吸引力,还不错,还不错,很有吸引力,还不错,还不错,很有吸引力
  •     因为前阵子买了《魔戒》三部曲,是邓嘉宛、石中歌、杜蕴慈译的,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看了第一部,很好看,翻译得非常优美。看这本《霍比特人》的介绍,有人说翻译得不好,本来我因此有些犹豫,但好评更多,又赶上电商的半价活动,所以我还是买了。我没有和英文版对照,不好判断。不过同邓嘉宛译的《魔戒》三部曲相比,吴刚译的《霍比特人》确实文学性稍微弱一些。但是,我怀疑这是这本书本身的定位造成的。这本书原本就是作者托尔金写给自己的孩子的炉边故事,而《魔戒》已经发展成英雄史诗了。我想给孩子们读的炉边故事书,不太适合堆砌辞藻,所以和《魔戒》比,文字显得质朴平直一些,也可以理解。当然,我没有看英文原版(即使看了,我也怀疑我的英文水平是否能看出什么差异),不清楚《霍比特人》和《魔戒》原著是否真的有这样的区别,这只是我的推测。说回这本书,我很喜欢它的前言,尤其是前言提到的这书出版的几件轶事,比如书出版时对图的处理,托尔金与编辑、出版社的一些交流、书信等等,很有意思。因为是给孩子看的书,叙事方式啊,语言啊,都很平实,但时不时地有些小幽默,能让你会心一笑。而且,从中你还可以看出西方的(至少是英国人)的价值观,爱享乐又爱冒险,热衷寻宝,按份分“赃”,契约精神,有仇必报,强盗+盗贼的潜质,等等。书中的好人也有缺点,比如主人公比尔博骨子里有些冒险基因,但总的来说安于享乐;勇敢的梭林是个傲慢自大的话痨;善良的精灵国王有点贪财,美好的森林精灵有点顽固不化,害怕新鲜事物;骁勇善战的矮人们总想利用霍比特人打前站、作侦探什么的;食人妖很天然呆,怪物咕噜也有它的可怜之处,就连恶龙史矛革还有点洞察人性的本领……总之,人性的复杂的,世界不是非此即彼。当然,最终是善战胜恶,世界归于平静——尽管这平静只是暂时的。你可以想象这种文学作品的熏陶下的孩子们会成长为什么样的人,他们的是非善恶的标准。总之,这真的是一部好书,虽然是写给小孩子的,大人看了也绝对不会觉得无趣和浅薄。
  •     来源:新京报 时间:2014年3月1日撰文/新京报记者 姜妍 江楠 实习生 王雅婧19世纪后半叶的英国政治家兼文人迪斯累利曾有牛言如下:当我想看一本好书,我就自己写一本。若干年后,两位英国作家托尔金和刘易斯践行了迪氏之言,他们感于“无好书可读”,于是提笔,创作自己理想中的好书。《精灵宝钻》、《魔戒》、《霍比特人》以及刘易斯的《纳尼亚传奇》就这样从作家笔底涌出,并且气魄更胜于迪氏的是,托尔金写出的不只是一本好书,更是一个世界。在奇幻迷的心中住着一个托尔金“在地底的洞府中住着一个霍比特人”这句让众多托迷们可以倒背如流的一句话是《霍比特人》的开篇之语。在这本书首次出版了18年后,书的主人托尔金写给了诗人W.H.奥登一封信,信里他追忆了自己当年的创作灵感。“我所记得的《霍比特人》的动笔情形是这样的,当时我正坐着批改学校里证书考试的考卷,这是那些有孩子的清苦大学教师每年都必须得完成的一项苦役,因此只要一坐下,困乏便总会马上袭来。我在一张空白的纸上潦草地写下:‘In a hole in the groundthere lived a hobbit.’我当时和现在都不知道为何会写下这样一句话。很长时间里我并没有拿这句话怎么样,有好几年,我除了画下瑟罗尔的地图,什么也没干。但这句话到了上世纪30年代初就衍生出了一部《霍比特人》……”霍比特人源于为孩子讲的冬夜故事托尔金儿子在信里告诉圣诞老人,《霍比特人》中的故事是父亲在喝过晚茶的冬季读书会上最先讲出来的。那时候托尔金已经组建了一个幸福的家庭,他的妻子伊迪丝比他年长3岁,两人相知相守了60多年的人生光景。1917年,他们的长子出生,此后又有三个孩子降临。孩子们对听故事这件事都很着迷。在孩子们小的时候,每年的圣诞节都会收到来信,每一年都会有新角色登场,圣诞老人、北极熊、雪人、精灵……它们在信里讲述着在北极的冒险和不测。当然这些信件都出自托尔金之手,他每年都使用不同的笔迹,比如将近两千岁的圣诞老人在写字时手是会乱抖的。孩子们也给北极的友人们回信,比如三子克里斯托弗在1937年写给圣诞老人的信里,对刚出版两个月的《霍比特人》一通猛夸。他在信里问圣诞老公公有没有听说过这本书,还建议圣诞老人拿这本书来作为圣诞礼物。关于自己在读书会上讲过霍比特人的故事这件事,托尔金后来无论如何都回忆不起来了,反倒是他的二子迈克尔还记得那场景。“父亲往往背靠火炉,站在他那间小书房里,跟我们兄弟几个讲故事;有一次,父亲说他准备跟我们讲一个很长的故事,关于一个长着毛茸茸双脚的小东西,然后问我们该给这个小家伙起个什么名字—— 随后他自己回答道:‘我想我们就叫他霍比特人吧。’”迈克尔后来把他记忆中的场景讲给了克里斯托弗。当时克里斯托弗只有四五岁,在听故事的过程里,他打断父亲说,“上次您说比尔博家的前门是蓝色的,还说梭林的兜帽上有一条金色的穗子,可您刚才又说比尔博家的前门是绿色的,梭林兜帽上的穗子是银色的。”这时的托尔金在嘴里嘟囔了一句“瞧这孩子”,然后大步穿过房间来到书桌边记下了一点笔记。托尔金曾为诺奖候选者评委会嫌弃其写作的是“二流散文体”、“远没有达到讲故事的最高水准。”当托尔金把《霍比特人》寄给乔治·艾伦与昂温出版社时,他已经是一个画龄超过30年的业余画家。他出生于1892年,出生地是奥兰治自由邦(今属南非),父母都是英国人。托尔金3岁时,他和母亲及弟弟回英国探亲,其间他的父亲因风湿热在南非去世。母亲带着两个孩子不停地变换着居住地,她教给孩子园艺、拉丁语、阅读……在4岁时托尔金已经可以阅读,并且很喜欢语言课程。1904年,托尔金12岁时不得不也和母亲作别,这个女人在急性糖尿病中辞世,年仅34岁,去世前他把儿子的监护权交给了一位神父。16岁时,托尔金第一次与伊迪丝见面,伊迪丝也是个孤儿,他们决定相爱。然而托尔金的监护人斩断了两个人的情思,要求他在21岁之后才能再与伊迪丝联络。21岁生日的当晚,托尔金向伊迪丝写了求婚信,但伊迪丝回复说她已经答应了另一个男人的求婚。托尔金没有放弃,最终伊迪丝选择了退婚。起初托尔金并没有像后来这么流行,他还可以热情回复读者的来信。但是上世纪60年代,他的书在“反文化运动”中变得突然流行。对于这样的流行原因他并不喜欢,他也不得不从公共目录上删掉自己的电话,并且和伊迪丝迁居到了伯恩茅斯。1961年,托尔金还成为了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奖候选者。50年后,斯德哥尔摩的诺贝尔图书馆开放了当年的存档。同年与托尔金一同备选的人里还有格莱厄姆·格林、罗伯特·弗罗斯特、EM·福斯特和劳伦斯·杜雷尔,评委会最终选择了来自南斯拉夫的安德里奇。反正这也不是他们第一次犯错,当然更不是最后一次。被“逼出”的《魔戒》《精灵宝钻》被退稿,出版人坚称要另一本《霍比特人》。在《霍比特人》出版三周后,托尔金接到了出版人昂温的来信,“有许多人纷纷要求在明年能从你那里听到更多关于霍比特人的故事!”让昂温下定决心要出版这本书的动力来自他10岁的儿子,他在父亲的要求下通读了《霍比特人》,还交出一篇热情洋溢的读书报告,并因此得到一先令的酬劳,这大概是这家出版社花的最值得的一先令。托尔金在给昂温的回信里写道,“关于霍比特人我想不出更多的东西可说了。”但他并没有拒绝继续在这本书的基础上进行展开,“如果《霍比特人》真的能站稳脚跟,人们期望能看到续作,我可以开始构思,尝试从这本书中提取一点主题,以相同的风格来写,面向相同的读者——说不定其中还包括真正的霍比特人呢。”一个月后,托尔金把《精灵宝钻》和尚未完成的长诗《蕾希安之歌》寄给了出版社,但是12月的时候,这些稿子被退了回来,昂温坚持让托尔金“再写一本关于霍比特人的书”。托尔金很快回信道,“霍比特人还有什么可做的呢?他们可以很好笑,但他们的可笑之处是土里土气的,除非把他们投入到一个更为强大与可怕的背景中去。”在写下这封信的时候,托尔金大概并不认为自己可以把霍比特人投入到更强大可怕的背景中去,但是三天后他在给查尔斯·弗思的信中说,“我已经写下了一个关于霍比特人的新故事的第一章——‘盼望已久的宴会’。”这,正是《魔戒》的第一个篇章。托尔金的“创世纪”托尔金决定开始创作和他与好友C.S.路易斯的一次谈话有关,他们为在茫茫书海里找不到自己偏爱的故事类型而恼火,于是决定亲自上场,后者因此成为了《纳尼亚传奇》的作者。两人长期在一个名为吉光片羽的非正式的文学协会活动,大家聚在一起时就是喝酒、交谈和朗诵自己的作品,然后换回一些不乏尖锐的评价。这不免让人想起了托尔金笔下霍比特人的相聚场景。除了对文学的热爱,吉光片羽的成员们还有一个共同联系——他们都曾经历过一战,都亲眼目睹了战争随着机械化进步,而逐渐非人格化的过程。路易斯曾经被抛弃在战场上等死,而托尔金也在战争中险些阵亡。1916年7月至10月,托尔金一直在前线作战,他看到的除了战壕、铁丝网和尸体之外,就是机枪的恐怖火力。即便在战役结束后,双方的士兵依然躲在各自战壕里,隔着阵地间的无人地带互相射击。托尔金感受到战争的无意义,他和协会的成员想用文字来抒发心中的情绪,迫切地需要为“恶”寻求一种新的解释。但奇怪的是,他们都无法通过现实主义的创作来实现这一点,只能寄托于异想天开的奇幻世界。在战争之前,托尔金已经开始进行创作,他钟爱的文学是北欧的英雄史诗,他对贝奥武夫和齐格弗里德的迷恋超过了对阿伽门农和赫拉克勒斯。他的这种偏爱大概和语言有关,他喜爱来自北方的各种语言,冰岛语、挪威语、古日耳曼语。在战争前,他已经创作了大量和精灵有关的神话诗歌。但从前线归来,他的创作转向了人类。他认为人类才是具有自由意志可以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种族,这也是许多弱点的来源。托尔金自己构建的中土社会里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种族,他们有着不同的特性,精灵的智慧、矮人的工匠技艺、人类的农耕和好战……作家本人承认他从现实中的人性思考,将中土世界的族群进行分类,精灵是永生的,只要栖息的世界还在,他们就能一直活下去;矮人们的原型是犹太人,他们的文字是基于闪米特语构建的;霍比特人则是英格兰的乡村居民,他们身材矮小是因为想象力的贫瘠。尽管托尔金并不喜欢用寓言性来解读自己的作品,但他也承认,他安排弗罗多接受携带魔戒的任务是一种关于整个人类的寓言。“我一直坚信的是:人类之所以能存活到今天是因为那些微不足道的人在不屈不挠地与看起来不可战胜的事物作斗争:丛林、火山喷发、野兽……他们近乎在全然的黑暗中摸索前行,但一直坚持着。”托尔金发现,如果要阅读一本符合自己格调的并为自己所喜爱的书,最好的方式,就是自己上场,写一本这样的书。他那迷人的魔幻世界就此开始。洛汗国的由来托尔金的本职工作其实是盎格鲁撒克逊语(即古英语)的教授,这是他整天思考的内容。这些专业知识在写作中反映出来也是自然而然的。托尔金从中获得很多素材,尤其是从古至今仅存的盎格鲁撒克逊诗歌中,《贝奥武夫》是其中最为知名的例子。创造洛汗国时,托尔金的思路回归到盎格鲁撒克逊人的传统。为读者高度还原了第9、10世纪的场景,尤其是梅杜赛尔德宫甚至和贝奥武夫的宫殿同名。命名的喜悦在托尔金的采访中,发问的记者赞美了他为自己笔下人物所起的名字。他说“我总是从确定一个人物名字开始写作。给我一个名字,然后名字里长出了故事,通常来说是这个步骤,而不是反过来。”在《魔戒》里我们找到他命名的一些方式,洛汗国事实上是《贝奥武夫》加上马匹组成的,洛汗族人许多出场角色的名字都和马有关系。在古英语中“eoh”是马的意思,托尔金起的“伊欧墨”一名的原意是“因马而闻名的人”。而妹妹“伊欧雯”的名字,意思是“快乐的马”。对树木的热爱托尔金自封是树木的捍卫者,他对待树木就像动保人士对待动物。有人认为,托尔金在描写树须时,脑中回想的是路易斯的声音。路易斯在讲课时课堂上回响着他隆隆作响的低沉嗓音,贯穿整个过道。托尔金喜爱树木的同时,对其也有一种说不清的情愫。比如树木家族里也有老柳头这样的角色,老柳头是一棵扭曲的坏心肠的柳树,喜欢出其不意地偷袭旅人。自称是霍比特人《霍比特人》成功后,托尔金笑称:“我就是霍比特人。”居住在夏尔地区的霍比特人生活得无拘无束又平凡,家园、烟斗、炉火和床,构成了他们生活中的美好细节。“夏尔很像我幼年开始记事时所处的那个世界,我出生在南非的布卢姆斯代尔,回英格兰的时候还很小,但那时这种经历的影响就已经嵌入了你的记忆和想象中,即使你自己完全没有意识到。如果你的第一棵圣诞树是半死不活的桉树,如果你总是被高温和沙子困扰——然后在想象力开始萌发的年纪回到了沃里克郡的一个宁静村庄,我觉得这种经历让我产生了对‘英格兰中部乡村风情’的挚爱,基于水、石块、榆树和安静的小河之类,当然还有周围的乡村居民们。”伊迪丝是露西恩原型托尔金驻留在埃格卑斯顿时,他和妻子伊迪丝经常在Roos附近的森林间散步。一次散步中,伊迪丝在一片花丛前的开阔空地上为他翩翩起舞。1971年伊迪丝去世后,托尔金回忆道,“我从来没有叫伊迪丝‘露西恩’。但她正是日后成为《精灵宝钻》故事主要部分的源泉……那时,她头发乌黑,肌肤白皙,她的眼睛比你们见过时更为明亮,她会歌唱,舞蹈……”这个场景启发了托尔金对贝伦和露西恩相遇场景的描述。伊迪丝去世后,托尔金在她的墓碑上加入了女精灵“露西恩”的名字。这位女精灵为了和身为人类的贝伦结婚,放弃了精灵长生不老的权力。而在托尔金去世后,孩子们在他与伊迪丝合葬的墓碑上加入了“贝伦”的名字。中土世界的五族共和呈现在彼得·杰克逊电影中的《魔戒》或《霍比特人》,不过就是一个正邪二元对抗,最后正义战胜邪恶的故事。但如果你深入探究托尔金的中土世界,你就会倾向于英国诗人奥登的看法,托尔金的创作绝非逃避主义的轻文学读物。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托尔金将笔触深入到中世纪文学,以此来对现代世界进行反思。为此,他用作品构筑了一个宏大的、周密的世界。除了《精灵宝钻》、《霍比特人》和《魔戒》这三部作品,托尔金还曾在大量手稿中描述了每一段历史或每一个人物身上发生的细节,这些在托尔金死后由其儿子编辑出版。这个世界的精彩,就由其居民来呈现,主要是中土世界的五大族群:精灵、人类、矮人、霍比特人和树人。精灵(Elves)托尔金笔下的世界按时间分为创世纪、第一纪、第二纪、第三纪和第四纪。在创世纪,万物之主Eru创造自己的两个孩子:精灵和人类,把他们放在中土的大地上,让他们沉睡并等待。也就是在这一时期,精灵被唤醒,成为中土最早的种族。精灵分为Vanyar、Noldor、Teleri三个部族,从形态上看,精灵身材高挑、金发碧眼。他们热爱世上美好的事物,是唯一天生拥有魔法的族群,并运用这种天赋将世界之美发挥到极致。此外,精灵命定不死,青春永驻,这既是他们的幸运也是他们的不幸。因为在无限的生命中,他们会被永存的记忆困扰,渴望留住最好的时光,托尔金便曾说精灵们的努力实际上全都是一种防腐措施。这也是导致伊瑞詹(Eregion)的精灵及领袖凯勒布理鹏(Celebrimbor)听信索伦铸造魔戒的原因。在托尔金看来,这是一种轻易被腐化为邪恶的动机,一种对支配的贪欲。凯兰崔尔(Galadriel)在《魔戒》中说的自己所经受的考验,指的正是对支配贪欲的克服。人类(Man)在创世纪末期,天神造出太阳与月亮,在第一纪的第一天月亮升起,人类也由此苏醒。在第一纪中,人类与精灵相处的可谓融洽,人类从精灵的身上获得血统与馈赠,并依赖这种血统习得了艺术与诗赋。在这一时期,两个部族也曾联姻。有精灵血统的爱洛斯成了努曼诺尔(Númenor)的第一任国王。努曼诺尔是精灵居住的不死之地维林诺附近的一个岛屿,众神为了嘉奖在第一纪中参与战争的人类,让他们定居于此,努曼诺尔人有着三倍于常人,甚至更长的寿命与更多的智慧,同时众神规定人类永远不能向西行驶,永远不能踏上不死之地。但这一馈赠也成为一种诱惑。人类生命有限,渴望拥有更多时间,最终在索伦的教唆下,人类开始向西行驶,发动战争,希望从众神手中夺得永生。众神愤怒,让大海淹没努曼诺尔,人类所向往的维林诺也从此消失。不过也有努曼诺尔人逃脱了这场厄运。伊兰迪尔(Elendil)带领其族人在风暴来临之前,逃离了努曼诺尔,这一部族的后人,就是大家熟悉的英俊勇敢的阿拉贡了。树人(Ents)天神奥力创造矮人之后,丰产女神雅凡娜害怕矮人会伤害树木,便向Eru请求,于是中土世界树林的保护者树人便诞生了,它们同精灵一道被唤醒。树人会行走也会说话,天性善良、克石头。实际上,托尔金对树木有着独特的感情,认为树木的重要性不亚于动物。如果你去看托尔金的作品,会发现其中对于各式森林的描写令人激动不已。尽管托尔金总是否认自己的小说含有任何寓意,但环保主义者总是从树人反抗萨鲁曼的情节中得到鼓励。霍比特人(Hobbits)现在来说说霍比特人,这应该是托尔金最喜欢的种族,托尔金曾说“我就是霍比特人。”霍比特人的来源并不可考,他们是人类的一个变种,身高比矮人矮一些,寿命则比人类长一些。他们喜欢和平、安静,喜欢使用手动工具,喜欢笑,喜欢吃,喜欢热闹,喜欢交换礼物,喜欢抽烟斗,喜欢合作,不喜欢机械,不喜欢改变,不喜欢战争,不喜欢穿鞋子。这些都反映出托尔金对于工业化、机械化的排斥。霍比特人的主要居住地夏尔,也透露着托尔金幼年的生活记忆,托尔金在接受采访时说“夏尔很像我幼年开始记事时所处的那个世界……”矮小的霍比特人一次次成为英雄,也反映着托尔金的世界观:“我一直坚信:人类之所以能存活到今天是因为那些微不足道的人在不屈不挠地与看起来不可战胜的事物作斗争:丛林、火山喷发、野兽……他们近乎在全然的黑暗中摸索前行,但一直坚持着。”矮人(Dwarves)在创世纪时期,在万物之主Eru创造精灵与人类之时,天神之一奥力(Aule)也创造了矮人,但要等到精灵被唤醒之后才可以叫醒他们。奥力是创造之神,所以他教给矮人自己的手艺,使他们掌握最好的铸造技术。矮人的寿命大约在300年左右,他们居住在洞穴中,喜欢珠宝。实际上,矮人是奥力瞒着Eru偷偷创造的,后来Eru原谅了奥力,并答应将矮人当做自己的养子看待,却预言了矮人与精灵日后必将不和。的确,在第一纪,矮人因贪图精灵宝钻,杀害了中土世界最美丽的精灵女子露西安的父亲,多瑞亚斯的领袖辛格尔,导致两族结怨。所以在《魔戒》的故事里,只有少数矮人愿意和精灵合作对抗黑暗势力。看到这,你可能会说伟大的甘道夫哪去了?邪恶的半兽人哪去了?实际上天神不能算作“种族”,其他的也只能归类为普通生物。巫师(Maiar)创世纪,万物之主Eru派天神降临中土世界,天神分高级的维拉(Valar)和低级的迈雅(Maiar)。迈雅拥有神行的力量,甘道夫就是一位迈雅。中土世界的迈雅只有五位,最先到达的是白衣萨鲁曼。半兽人(Orcs)半兽人是长相类似人的怪物,最早它们可能是类似人的生物,不过后来被索伦之前的黑暗之王梅尔克(Melkor)腐化成为奴隶。炎魔(Balrogs)炎魔最初也是迈雅的一种,是火焰的灵魂,后来也被黑暗之王梅尔克腐化。它们不会说话,也不能发出任何声音,有双翼,但不会飞,主要武器是火鞭。龙(Dragons)中土世界的龙都是邪恶的,是高智慧的生物,会说话,从眼睛施展出来的龙术会让人产生错觉并失去记忆。它们通常效力于黑暗之王。巨鹰(Eagles)巨鹰与树人同时起源,是天神领袖曼威掌控天空领域的使者。它们的灵魂有一部分是迈雅,是有智慧、尊贵的生物,精灵国王也要和它们平起平坐。中土世界的战争史前面已经说过,《霍比特人》与《魔戒》写的并不是中土世界的全部,《霍比特人》中的故事发生在第三纪的中期之后,《魔戒》则是第三纪末期的故事。实际上,托尔金笔下的世界,从人类“醒来”开始按时序可以划分为第一纪、第二纪、第三纪与第四纪,而人类醒来之前的时间则为创世纪。托尔金在不同的作品中详述了各个时期的争战、流离,串联起来,即是一部中土世界的战争史。创世纪时间段:从Arda被创造到人类醒来重要事件:天神梅尔克堕落成黑暗之王,腐化索伦;精灵费诺制造精灵宝钻。●万物之主Eru以思想创造神灵埃努(Ainur),埃努用音乐让大地浮起,形成Arda,其中包括了不死之地Aman和中土世界。●Eru创造精灵与人类,天神奥力创造矮人。●天神梅尔克(Melkor)升起邪念,招揽世间黑暗力量,成为黑暗之王,原为迈雅的索伦也被其腐化。●其余天神在不死之地创建维林诺(Valinor),也就是长春之地。丰产女神雅凡娜(Yavanna)与良知女神妮恩娜(Nienna)创造两棵金银树,精灵醒来。●天神击败黑暗之王梅尔克,将其囚禁在维林诺。大部分精灵前往维林诺。●数千年后梅尔克欺骗天神,重获自由。精灵费诺(Feanor)制造三颗精灵宝钻。●梅尔克摧毁双树,偷了精灵宝钻,逃回中土。●精灵费诺带领部分Noldor族人返回中土,其中包括凯兰崔尔。●天神创造太阳、月亮,月亮初升,创世纪结束。第一纪(I1 to I590)时间段:从人类苏醒,到梅尔克战败重要事件:梅尔克战败●月亮升起,人类在中土苏醒。●人类与精灵第一次联姻,这一血脉在第一纪末期诞生了瑞文戴尔的领袖埃尔隆德,及其哥哥爱洛斯。●梅尔克统治中土,精灵与其交战数次,均无法取得胜利。●精灵到长春之地维诺林请求天神帮助,天神带领留在维诺林的精灵支援战争,中土的主要人类部族也参与战争。这场战争使梅尔克的军队几乎全被摧毁,梅尔克被捕,并被关在世界之外。这场战争画下了第一纪的句点,被称为愤怒之战(The War of the Wrath)。●索伦与部分黑暗势力仍然存在,暂时销声匿迹。第二纪(II 1 to II 3441)时间段:梅尔克战败到索伦战败重要事件:努曼诺尔消失、20枚魔戒被打造,精灵与人类的最终联盟打败索伦●天神为人类建造努曼诺尔(Numenor),允许其居住,埃尔隆德的哥哥爱洛斯担任国王。●索伦前往伊瑞詹(Eregion),在那里大受欢迎,和伊瑞詹的精灵打造了十九枚力量之戒。因为林顿(Lindon)的Noldor族最高领袖吉尔加拉德(Gil-galad)和埃尔隆德对索伦抱有怀疑,其中三枚戒指是按精灵自己的想象锻造的,没有被索伦污染。索伦回到莫多后,秘密打造了可以统御所有魔戒的至尊魔戒。●索伦于中土崛起,修建莫多黑门,建筑巴拉多塔,繁殖半兽人。●第二纪3225年,第25任努曼诺尔国王亚尔-法拉松力量壮大后攻击索伦,索伦诈降,暗中腐化努曼诺尔人。●努曼诺尔人受索伦怂恿,渴望得到永生,率大军航向不死之地Aman,天神震怒,用大海淹没努曼诺尔,努曼诺尔从此消失。●人族伊兰迪尔(Elendil)带领其族人逃离了努曼诺尔,并建立了两个国度刚铎(Gondor)与亚尔诺(Arnor)。●精灵发现索伦野心,向其宣战。战败,精灵的伊瑞詹(Eregion)被毁,埃尔隆德搬到瑞文戴尔建立家园。●精灵和人类结成最终联盟,攻打索伦。战火延续十一年,吉尔加拉德(Gil-galad)、伊兰迪尔(Elendil)皆战死。伊兰迪尔之子埃西铎(Isildur)切除索伦戴至尊魔戒的手指,索伦肉体消散,但灵体尚存。●埃西铎(Isildur)受魔戒蛊惑,拒绝将其投入不灭之火。第三纪(III 1 to III 3021)时间段:索伦战败到魔戒被毁、索伦终结重要事件:护戒之战,魔戒被毁,索伦终结●2463年原名史麦戈的咕噜与堂兄外出钓鱼,意外得到魔戒,后他搬到迷雾山脉中一个黑暗洞穴中隐藏。●2926年,比博尔·巴金斯出生。●2941年,巴金斯与巫师甘道夫、矮人索林等一行人一起冒险,也正是在这趟旅程中巴金斯拾得咕噜不小心掉下的至尊魔戒。●2968年,弗罗多出生。●3009年,索伦抓住咕噜问魔戒下落,咕噜供出夏尔和巴金斯两条线索。●3017年,咕噜被阿拉贡抓住。●3018年,弗罗多、山姆、皮平与梅里离开夏尔。在瑞文戴尔,魔戒团组成,出发。●3019年,在护戒之战中,弗罗多登上了末日火山,摧毁了至尊魔戒,咕噜争夺戒指时也摔入末日火山中。魔戒被毁,索伦保有的力量就此消散了,索伦败落,戴过魔戒的人渡海西行前往不死之地。同年阿拉贡与阿尔温结婚,这是人类与精灵的第三次结合。第四纪 (IV 1~)关于第四纪托尔金着墨不多,应该以阿拉贡登基为起始,在第四纪中精灵再次离开中土,搬入不死之地Aman,最终中土不再有精灵。原文地址:http://epaper.bjnews.com.cn/html/2014-03/01/node_87.htm《<霍比特人>及其艺术》(精选合集)电子版:http://read.douban.com/ebook/2876356/?dcs=subject-buylink&dcm=douban&dct=25815081

精彩短评 (总计49条)

  •     本来就是一本小书,读来略有不易,但比之魔戒已经好了很多。可能是电影的原因(花生),所以更爱这一本。
  •     才看了一遍,有空继续刷~
  •     小说的时间线比电影更长但是更合理,虽然没有帅帅的精灵王子,但是对矮人贪财的描述更到位。
  •     拥有冒险性质的睡前故事。作者的从容和不紧不慢似乎已经渗透到小说的字里行间了,喜欢那种嘲讽式的幽默
  •     不同于电影刻意营造战争,原著轻松诙谐,情节引人入胜,既可做儿童睡前故事,也可做青少年读物,即便成人阅读也能感受到那份童心的欣喜。推荐!
  •     true courage is knowing when not to take a life,but spare one.
  •     电影更精彩,史诗气息浓厚
  •     可爱
  •     睡前故事
  •     2016新年读完的第一本书,带着孩子气的童真,想再去翻翻电影,看它如何表达那些食人妖,半兽人,矮人和精灵们。
  •     2016.8.25
  •     和我看电影时的感受一样,一个魔幻的世界在我脑海浮现。该重点描述的地方写的丰富多彩,其他的部分语言简洁干练,主次分明,不像现在的小说总是长篇大作但大部分语言都毫无意义。霍比特人比尔博在冒险的过程中逐渐成长从一个安于现状的人变成一个赫赫有名的飞贼,故事奇妙,十分喜欢。
  •     炉边故事: 小矮人的奇特之旅
  •     对比电影读起来绕有趣味。托尔金想象力令人惊叹
  •      内容四分+情怀/postlude一分。 PJ其实是蛮用心的导演啊:3五军之战难为他了,把晕倒的一个瞬间搞成了长长长长的战斗,几个矮人塑造得也很出彩。 非常可爱的童话(就是结局不太像童话),跟后作/前作联系起来有一种辽远感,不断地想着多年之后Frodo也要走上一样的路。
  •     作者的想象力很丰富,里面有很多作者自创的诗歌,很美。当然,电影遵从了原著,不过里面也有导演自己加的情节。
  •     在地底的洞府中住着一个霍比特人......
  •     比起中国西游记还是相差有点大的,英国的童话故事的美我get不到,或者说这方面的童心已经没了
  •     先看的电影 电影完全就是认脸 名字没记住多少 可能更适合小一些的我看
  •     这本的封面非常和风啊
  •     我也很想看看哈比人的脚板到底长什么样!!
  •     托尔金的儿童文学?相比电影的苦逼感觉欢脱好多23333
  •     人物刻画倒不如改变的电影成功,也许它本身也是致力于讲一个冒险故事,相比来说,电影改变的可以给五星。
  •     初入世界的前路未知,正如去而复返后的无法忘怀。说实话我并不是很喜欢托老的这部小说,由于是较早的作品,有些地方还稍显粗糙,前面有些描写过于冗长拖沓,但在结尾时重点的“五军之战”反而一笔带过,简直让人不能理解,也许是因为托老一开始并没有打算写一部宏大的史诗而只是想写一个小故事吧。还有一个之所以不喜欢的原因就是文中的矮人是在是令人讨厌,遇到危险要么就是逃跑要么就是躲得远远的把难题推给别人,并且在寻得宝藏后立马就对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类翻脸不认人。另外想说的就是,《霍比特人》及《魔戒》的成功,我想托老的文笔如何并不是最重要的,而是就像《哈利·波特》一样,他为我们构建了一个宏大的魔法世界!
  •     但你毕竟只是广阔天地中的一个小人物而已啊!自第一次看霍比特人电影以来已经有四年了。我已深深迷恋在托尔金的中土世界里,电影相对来说是成功的,但是这部小说却有他更独特的魅力,吸引着越来越多像我一样的年轻人来阅读它,了解它,迷恋它。
  •     读书感觉是儿童读物,轻松感
  •     契约精神,雇佣军,老龄化社会—— 要不13个矮人们怎么多是长须飘飘的老者呢。。书里的几幅插画甚有意境。小孩子读的书啦。 不过霍比特人还是成功地引起了俺对典型性英国人的深思,尤其是交出大宝石那段。
  •     刚开始叙事节奏很缓慢,像是一则美丽的冒险童话故事,长湖镇之后故事骤然加速一直到五军之战,托尔金不仅在讲述一种消逝了的世界,也是在开启一种可能性。
  •     原著比电影版精彩多了。想象力无敌啦
  •     国内终于也有了这本经典书衣款了。。。。
  •     的确是电影优于原作。书中人物性格没有特别展开,情节也走得太快了
  •     《霍比特人》完美地融合了史诗气派与童心稚趣。J.R.R.托尔金(J.R.R. Tolkien),英国文豪,天才的语言学家,生于1892年1月3日,1925年开始担任牛津大学教授。他创作了一系列脍炙人口的中洲世界史诗,影响最为深远的是《霍比特人》和《魔戒》。这两部巨作,被誉为当代奇幻作品的鼻祖。1972年3月28日,托尔金获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颁发的大英帝国指挥官勋章。
  •     看完书觉得这确实更像一个童话故事,描写并没有太过于吸引人,相比电影要好看些,场景服装人物等等都很吸引人眼球
  •     描述的太平淡,如此宏大的场景也差不多一笔带过,感觉通篇没有重点,都不分轻重,可能是翻译的问题吧,以后有机会再看原版
  •     比起电影简单很多 但是更像童话 适合孩子们
  •     插画是托尔金自己画的,好像可以买一本哦
  •     用了一个春节,一个字一句话给女儿讲了这个故事。讲到精彩的时刻,我们两个人都激动地不行。今天讲完最后两章的时候,我和kitty说,很多人踏上冒险的旅程时,都不知道会面对那么大的困难。但是只有勇气和时间会带我们看到那些答案,面对所有的困难,不怕,我们一起往前走~~~
  •     经典,等我小孩上中学了也给她看
  •     换了封面逼格顿时提高了 恨自己买得早啊……
  •     虽然是作为“童话故事”写得,但却丝毫不见幼稚与随便,从头到尾从人物设置到情节再到最后冒险、财宝、巨龙,无一不是孩子们从小就梦想的。
  •     其实只是刚刚买齐了这本和新版的魔戒三部曲,还没做好准备啃这部大部头。相信这本书会很好,也相信会被老爷子构造的世界深深吸引。
  •     和魔戒比起来只是轻量级选手,老少咸宜的冒险故事。最后橡木盾的死也就寥寥几语,看了书才知道PJ给电影加了多少东西。
  •     好好看的,喜欢有些中世纪的环境背景,我们的巴金斯就是个勇士。
  •     看了指环王,怎能不看这条分线呢
  •     三天读完 剧情线~不算多好看,我以为大部分是介绍霍比特人这个种族的历程,结果特别像历险记,那种很普通的历险记눈_눈(可能也是因为中文的缘故)但是剧情一多就显得很丰满了 感情线~没看过电影,室友萌梭林和比尔博,我萌甘道夫和比尔博,感觉就是养成记类的东西,甘道夫明显是宠溺机智忠犬强攻,比尔博就是傲娇炸毛聪明善良受,比尔博明显是女主的设定啊(σ՞ਊ՞)σ~,还有其他角色也挺有趣的,梭林奇力菲力死了还是挺难过的,斯毛格死的好随意啊눈_눈没怎么注意就死了←_←,还不如半兽人和座狼在黑森林围攻给的笔墨多( ̄⊥ ̄)……而且比尔博运气也太好了……←_← 要不是老师要我们看我才不会看╯﹏╰ 看完电影可能还会写评价吧……
  •     受不了这个中文的翻译,god!好无聊……
  •     哈哈。蛮好玩的书。我要是小时候就看过就好了。可惜是成人后才看的。要是小时候就看过,做梦一定会梦到故事中的情节。想一想,是不是太美好了。
  •     一般。
  •     比起魔戒更有儿童读物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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