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聖堂

出版社:中央公論新社
出版日期:2007-3
ISBN:9784124035025
作者:レーモンド・カーヴァー
页数:431页

作者简介

【内容情報】(「BOOK」データベースより)
表題作に加え、「ぼくが電話をかけている場所」「ささやかだけれど、役にたつこと」ほか、一級の文学としての深みと品位をそなえた、粒ぞろいの名篇を収録。成熟期の風格漂う、レイモンド・カーヴァー最高の短篇集。ライブラリー版刊行にあたり全面改訳。
【目次】(「BOOK」データベースより)
羽根/シェフの家/保存されたもの/コンパートメント/ささやかだけれど、役にたつこと/ビタミン/注意深く/ぼくが電話をかけている場所/列車/熱/轡/大聖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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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短评 (总计32条)

  •     呵呵,甜土豆是什么啊?
  •     回答了也没回答
  •       1.<羽毛>,一对夫妇A去拜访另一对夫妇B,然后出现了孔雀、牙齿、丑陋的孩子,这次拜访,改变了夫妇A的生活。看的不是很明白,不过对其中出现的场景印象很深,也很奇怪。
      
      2.<瑟夫的房子>,一对分开后又复合的夫妇住在一个房子里,这个房子现在要被主人收回了。
      
      3.<软座包厢>,一个父亲坐火车想要去看自己的儿子,手表在火车上丢了。后来不想见到儿子了。
      
      4.<好事一小件>,儿子生日那天被汽车给撞了,蛋糕店的师傅不停的打电话催他们拿之前订的蛋糕。儿子终于还是离开了,他们去蛋糕店。。。
      
      5.<大教堂>,妻子认识一个盲人,这个盲人来家里拜访,后来“我”和这个盲人画起大教堂。。。
      
      大概是看了这五个故事,看的时候都感觉挺压抑的,想不明白每个故事要告诉什么样的故事。看了别人的评论才想清楚第一个故事出现的孔雀、牙齿、丑陋的孩子是要说明什么。
      
      很喜欢封面上的这段话:
      “我小的时候,阅读曾让我知道我自己过的生活不合我的身。我以为我能改变。但这是不可能的,不可能就这样,在打一个响指之间,变成一个新的人,换一种活法。我想,文学能让我们意识到自己的匮乏,还有生活中那些已经削弱我们并正在让我们气喘吁吁的东西。文学能够让我们明白,像一个人一样或者并非易事。”
  •       上周从学校的英文分馆里借到 Carver的selected stories,厚厚一本,书页已然泛黄。
      刚刚读过bicycles,muscles,cigarettes。一直觉得Carver短篇极难评论,他通过描述简洁的动作和语言来描绘出一种场景,渲染一种感受,从而带给我们一种感动,或者悲哀、或者怅然。
      Carver的小说风格极简,和我的个性很适合。因此读得时候总是觉得自己是可以真正读懂他的。他的文章,村上春树的杂文,我都极爱。大概是因为都是内心世界感受丰富,对外界崇尚简洁、素雅的缘故。
  •       比阅读《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感受好很多。
      
      卡佛的故事中,失败不是故事的开始,也不是结束,而是生活的全部。卡佛不是在绝望中寻找希望的作家,他不提供答案,也不提供解决办法,而是以一种悠长凝视的姿态凝望与之相似的人们。
      
      极简,是极难的。他把自己的文字削到骨瘦嶙峋,为一个字两个字,修改十五遍,二十遍。
      
      诚实,诚实的写作,以自信去铺展故事,而不是急于说什么。陈述的基本准确性是写作的唯一道德。这是庞德说的。
      
      有一点,很认同,什么是构成一篇小说的张力,一定程度上,得益于具体的语句连接在一起的方式。换而言之,就是你的语言节奏。为什么这块要用短句,为什么这个停顿用顿号,每个人都有各自的风格。
      
      这本书里,我喜欢的短篇有很多
      比如《好事一小桩》的黑色幽默,《发烧》中本燃起又被扑灭的希望;《马笼头》中的马笼头虽然最后出场,但之前铺展的美国蓝领生活如画卷般铺展;我也蛮喜欢《维他命》的。
      
      总之,有很多让人印象深刻的故事,更准确点说,是氛围。
      
      

        
  •        “阅读带来的总会是一种遗憾”,你说。
      
       是的,结束了暂时停留在手边的两本卡佛——《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和《大教堂》,眼神扫过一个个短句、思绪一次次浸入切片式故事的阅读状态告一段落。
      
       任何一种告别都是艰辛的,我在阅读时那些分明的、隐约的感受在合上书皮的一刻,被永久地卷入其中,脱离了正常的时序与空间。阅读的经历根本不像记忆,你永远不可能拿着什么底片一样的东西回溯阅读时的样子:眼神有节奏的流连、或利落或迟滞的翻页,当然还有故事本身整个地没过你头顶的感觉。
      
       我不晓得怎么评判一本小说的好坏,但读过卡佛后的失落让我多少可以这么认为——也许一本好的小说反而会让你感觉像失去了什么似的,而不是获得了什么。
      
       近些月来的阅读体验在不断强化着这样的感受,阅读不是为了经历各种不同的人生,丰富原本单薄的生命意义,获得更多可能性等等;观影不是,旅行也不是。
      
       甚至远远不是。一种过于玄妙的说法是,阅读是唤醒久远的过去。实在点讲,你所能感知的现实生活中所有的成分都以另一种方式在小说中绽放,无论它叫象征主义,现实主义还是超现实主义。
      
       阅读的某一个瞬间,你突然有种奇怪的念头,就是小说所触发的你对生活的感觉似乎比生活本身来得更为真切。皮肤表层的毛细血管微微扩张着,神经末梢无比活跃,生活与小说共振之处的感受获得最为真实的放大。直至合上书本时,你倏忽意识到那被唤起的一部分生活构成了已逝的阅读体验的一部分,你没法再那样强烈地感知了。
      
       比起以往看过的任何小说而言,卡佛的短篇带给我共振时刻最强烈的现时感。正像《大教堂》扉页上他自己的话,“用普通但精确的语言,写普通事物,并赋予它们广阔而惊人的力量,这是可以做到的。写一句表面看来无伤大雅的寒暄,并随之传递给读者冷彻骨髓的寒意,这是可以做到的”。
      
       显然他做到了,无论是《大教堂》还是《当》,你都能读出人之被抛到一种无望之境中的感觉。卡佛的小说多描写一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在一个个无头无尾的故事中,餐馆女招待,维他命销售员,车间工人,失业者,酒鬼……他们无一不被抛掷到了一种尴尬的境遇。因此,他的小说里仿佛永远只有现在,只有此刻;因为没人知道更远的东西,也没人有力气去想那些。
      
       而《大教堂》中那篇《好事一小件》的结尾处,失去儿子的年轻父母最后在温热的食物中,和一直打来骚扰电话的面包师之间获得了和解;以及同名短篇《大教堂》的结尾处,丈夫放弃了对盲人的偏见,闭上眼睛随同盲人一起感受着画纸上的大教堂。
      
       这些描写不是什么明确但虚妄的希望和爱,它给你无比的真实感,那种真实感就像是冬夜独行时抬起疲惫的双眼,突然瞥见远处隐约闪现的最朦胧、最微弱的光。威士忌,卷烟,玉米粥,草莓派,果汁,面包圈,冷鲜肉,土豆块……这些是每天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也是从现实中暂时获得纾解和慰藉的东西。
      
       极简式的语言,大量的留白,事实上并不在于给文本解读提供更多的可能性,困境的意味倒反而更深重了。卡佛的结尾似乎总是开放的,然而事实上结局到底怎样,甚至有没有这个结局其实并不重要,因为他的故事就是将人物限定在此刻的现实。现实就够受了,不是吗?
      
       我喜欢卡佛,我的生活和他笔下的人物似乎并没什么相似之处,然而被抛入困境之中是人类面临的永恒命运。毕竟,生活的终极本质是不自由和不可选择的。真要有原罪的话,这应该算得上一桩。某种意义上来说,艺术也远没有救赎之力,宏观地看,它倒是像种客观的记录方式,一切苦难、耗竭和堕落都一点不剩地记了下来。我们则在其中发现自己的模样。我们所保有的,只是不发现的权利。
      
       再找出卡佛的短篇小说全集拾遗补缺一下,他一生的六十多部短篇就要阅过近半了,可得到的中文译本也就只有这些了。但事实上,如果他的小说不断,我真是可以一直看下去的。然而,总要结束的。合上书,喝一口凉水,像个简短的仪式,同我得而复失的那一部分真实生活作别。
      
  •       (选自本人博客“我的阅读我做主”: http://blog.sina.com.cn/bookscent )2013.5.28
      
      最初吸引我阅读《大教堂》的,不是雷蒙德·卡佛(Raymond Carver)的名气,而是这本书的译者,肖铁。
      
      我们是从作家肖复兴《我教儿子学作文》里知道了肖铁。肖铁也算子承父业,成了“文二代”。卡佛是他喜欢的作家。据说他初到美国不久便在一家旧书店偶遇了卡佛的书:“像卡佛中的人物一样,我在租来的房间里,躺在捡来的床垫上,读着卡佛的小说。对卡佛的喜爱触手可及,因为床垫下面的地板,正在我每一次辗转反侧时,生硬地硌在我的后背上。”
      
      “极简主义”的作品并不好译,炫耀文笔行不通,轻视敷衍更不可。还好,肖铁的翻译比较节制,比较自然。
      
      卡佛是个很“另类”的作家,从介绍上看,他曾长久地在社会底层辗转,抽烟酗酒,50岁就离开了人世。《大教堂》里收录了他的11个短篇。我一边看一边琢磨,到底是什么东西让卡佛获得的评价如此之高。就凭他那流水账似的风格,还有那些平淡无奇的故事?
      
      不得不承认,在卡佛的简单里,有一种细节上的悬念(让我想起贾樟柯的电影),吸引人读下去。就像小时候,我很喜欢看人吵架,这类“俗事儿”成了我的盛宴。我注视着他们脸部肌肉的运动,欣赏着那些即兴火辣的语言,想象着吐沫星子如何从一方口中飞出,再飞入另一方口里,一环扣一环,直到最后还不忍离去,凭什么就结束了呢,事情还没完呢。卡佛的小说也让人觉得总是没有结尾,他不解决问题,只展示片段。
      
      大多数文学作品是在搭一个舞台,让人物在上面表演,读者就是台下的观众。卡佛的作品则是把读者拉出剧场,拉回现实。他摒弃了一切文学加工,让我们直视生活、凝视生活。他谈写作的一句话被放在了《大教堂》的文前:“用普通但准确的语言,去写普通的事物,并赋予这些普通的事物以广阔而惊人的力量,这是可以做到的。写一句表面上看起来无伤大雅的寒暄,并随之传递给读者冷彻骨髓的寒意,这是可以做到的。”
      
      读完《大教堂》后的一天,下班路上,我从奥体中心地铁站出来,天色渐暗,远处的“鸟巢”和“水立方”依稀可见,路边安营扎寨的旅游大巴密密丛丛,小商贩们正在进行一天中最后的冲刺,扑面而来的是浓郁的炸臭豆腐味儿以及毫无节制的嘈杂。这是全国人民心中的旅游胜地,也是生活百态的展示场。我不由得放慢速度,多看了一会儿。老的少的,胖的瘦的,黑的白的,高的矮的,干净的,肮脏的,笑着的,闹着的,怎么突然间都像是卡佛笔下的人物呢?
      
      阅读卡佛带来的另一层惊喜,是它给我们一直所崇尚的写作理念提供了一个支点。我们教孩子写作文,不就是想让他学会用简洁的语言写现实的故事吗?每次,当儿子握笔于手面对稿纸时,我们最希望他能放下架子,一口气轻松写出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要细节而不是空话。但这却偏偏成了最难达到的境界。
      
      儿子去年作过一篇《期中考试有感》,提笔就是:“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半个学期过去了,……” 这么烂的开头毫无疑问遭到了我们的批评,我们想让他明白,摆弄这些空洞的大词儿不叫写作!
      
      今年,情况好转,儿子进步了!他的《卖红薯的小伙子》写小区的一个小贩:“我妈径直走上前去,小伙子见有人来了,便抖擞了精神,理了理乌黑的头发,满面春风地迎上来,热情地说:便宜着呢!而且绝对新鲜。……那一天,我在放学的路上又一次看见他了,他正坐在墙根的阴影下,脸上没有了先前的那些朝气与傲气,看来,他也有苦恼,是为了生活吧。”
      
      最近一次家长会上,儿子的作文再次受到表扬,老师说他很关注身边的社会生活。我们也一直引导他用自己的眼睛去看,去感受。有“独”才能“立”。
      
      道理说说容易,但过程之艰苦难以言表,好在只要坚持,突破终将到来。如今他自己也说,他再不会写出什么“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这类脑残的句子了。不久前他又有一篇《流浪汉》,从文字到内容都让我们非常感动,虽然还有一些问题,但总体上算是佳作了,他因此收获了我们“有史以来”的最高评价。我半开玩笑地告诉他说,这篇东西真的很像卡佛。
      
      六一将至,我把儿子这篇“卡佛式”的《流浪汉》附在下面(未修改),以纪念他的成长。他所叙述的故事体现了孩子的纯真,非常难得。说实话,我对那些真假难辨的流浪汉们早就不会动心了,但我们应该像保护环境一样小心呵护孩子的这份善良。
      
      
       流浪汉(2013.05.16)
      
        今天我正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突然看见一个人正坐在一棵桑树旁,旁边有一个大箱子。我很好奇,走近了一看,发现一个头发散乱、满脸脏兮兮的流浪汉,他正端着一碗什么东西,用勺子弄往嘴里送,一边轻声抽泣着,一边费力地咽下去。我上前一看,顿时惊呆了,那碗里竟是一堆土!他见我来了,抬起头,用含满了泪水的眼睛看着我,他的脸上由于泪水和土变成了一块块黏乎乎的泥浆。它的目光中透着乞求和羡慕,可能是因为我能背着包上学吧。他的嘴唇动着,似乎想说什么,但嗓子却只发出一些低沉的呜呜声,也许是个哑巴。我猜想着。
      
        我立刻对这个可怜的流浪汉产生了怜悯之心,看到这种景象,谁能不动情呢?【“怜悯之心”这个词还是用大了,此句较空,应全部删去。】 我站在那里,看着他吃那碗土,心里有股说不出的难过。站了好一会儿,我才离开,心里十分不平静。回到家里,我把这件事告诉了我妈,她也很同情那个流浪汉。于是我们俩找出来了几个冰糖葫芦,几个小面包,一包饼干,一根火腿和两根黄瓜。把这些东西都装进袋子里后,我妈让我给他送去。我刚要走,突然想起了什么,赶紧跑进屋里抓起我所有的零花钱,这才跑出去。
      
        我一路飞奔,好像我晚一点到,那个人就会饿死似的,同时也怕他会离开那个地方。到那里一看,发现他还在,这才松了一口气,便走上前把那袋食物递给他,还告诉他这些食物都给他了,应该够他吃了。然后我把那几块钱拿出来,又说我只有这些钱,只好给他这些了。他看见我给他的东西,嘴唇动了几下,可能想说谢谢吧。然后他赶紧放下那碗土,从袋中拿出一块小面包,用粗糙的手慢慢地撕开包装纸。我发现他在撕的时候,几滴闪光的泪珠滴在了他脚下的土地上。
      
        这时我才发现,他前面放着一块纸板,纸板上歪歪扭扭地写着一些字。上面的字大部分我都认不出来,但还是读懂了大概意思。上面说他从叫什么“木斯”的地方来,结果钱包被偷了,只好来这里乞讨,我再看看那个人,感到鼻子酸酸的,有种想哭的感觉,便赶紧走开了。回到家,我跟我妈说了他的身世,我妈说应该是从东北的佳木斯来,那里离这里很远呢,坐火车最少也要200元。听了这些,我很想给他200元,让他回到家里和家人团聚。整个下午我都想着这件事。晚上我和我妈正好去取款,便让她多取了200元。回家之后,我迫不及待地跑到大桑树下,可他却不在了。我很失望,于是决定明天再来看看。
      
        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早,跑到桑树下,希望能看到那熟悉的身影,但他仍然不在。我十分失落,也十分奇怪:他上哪里去了?是不是别的人已经给了他钱,让他回家了呢?我默默地想着,眼前又浮现出了那个衣衫褴褛,满脸污点的流浪汉……
  •     感觉原文可能是sweet potato,也就是白薯。
  •       我在看完这本的前四篇之后,有点不敢往下去看了四篇分别为《羽毛》,《瑟夫的房子》,《保鲜》,《软座包厢》,除了在看完软座包厢之后感觉并没有那么压抑(但也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之外,前三个只是让人觉得很恐怖啊!!
       第一篇,最开始还挺温馨的(因为也没读过卡佛,不知道是啥赶脚),有两处描写还让我以为会是一个色色的偷情故事:一处主人公给他朋友打电话结果是朋友的妻子接的;另一处是对他老婆的长发的特别描写~可是之后,主人公夫妻二人拜访朋友家之后就开始诡异起来:家里养了一只孔雀!!一副很畸形的牙齿放在电视机上!!!丑死人的孩子!!
       其实这也就好了,但是真正让我觉得恐怖的还是拜访朋友家之后的变换,妻子说了一句“用你的种子填满我吧”然后夫妻二人就堕入了生活的魔爪,丈夫不再爱妻子,日子就那么混了下去。被生活打败,真恐怖。
       第二篇,上一篇的废话好多,还剧透,这篇只说恐怖点:在没有房子之后,丈夫到底想干嘛啊!!!!未知的行为带来的恐怖
       第三篇,丈夫腐烂了。
       第四篇,其实这篇也挺特别的,最后男主角的行李不见了,既轻松又难受~~ 丢下了负担,但是如果从现实的情况来说,把行李丢了其实是一件很麻烦很麻烦的事。。。。
  •       两周前的一天傍晚回到家,发现隔壁邻居家的门口散落的五六双男人的鞋子,关的严严实实的铁门后隐约传来女人的咒骂声。“小两口吵架啦,肯定是,谈朋友吵架闹脾气,没错,绝对是的”,房东坐在客厅的长椅上熟练地数着刚拿到手的房租,茶几上胡乱放着几张票据,写着那些我从来没仔细算过的杂七杂八的费用。我从没见过这“一对”邻居,偶尔八九点钟以后听到的隔壁的铁门打开又拍上的声音提醒我那里是有人住的。有时候,会突然上来三四个人,对着铁门一阵猛拍,却得不到任何回应,然后嘀咕几句就走开了,我的“邻居”就这样若有若无的存在着。偶尔,我会很好奇的在门口站立一会儿,想听听有没有什么动静,可惜的是窥探的欲望从没有被满足过。这是我的一些关于邻居的印象,毫无疑问,这种印象是非常琐碎的,无序的,不着边际的,甚至如果拿到台面上和朋友分享都显得不太能够很大方。一般来说,这些记忆我会偷偷放在脑海里某个不起眼的地方,羞于拿出来,只待它慢慢淡去。直到我试图接触卡佛的文字时,才发现这些不足为外人道的记忆一直都会在那里。
      
      当我第一次读完《羽毛》时,毫无缘由地愣住了,我完全不明白它在讲什么,准确的说,它想讲什么,字里行间完全没有能抓得住的思想和明显的情绪波动,而这超出了我以往的阅读经验和思维惯性。但是,我又不能把它放下,然后告诉自己这不适合我。因为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会不断地对某些文字产生莫名的怀疑和被某些情感所轻轻刺中,会感到一阵阵的不自在和尴尬。在不甘和好奇的驱动下,我又反复地更加仔细地读了几遍,然后我还是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我抓不到它的思想。最后,我只好安慰地告诉自己,或许它就没有思想。
      
      相比于巴德一家,杰克和弗兰无疑是生活在城里的所谓“上层”人士,至少在弗兰的感受来看他们也应该是的,因此他们在巴德和奥拉一家的热情招待中时时感到不自在。巴德不修边幅,爱爆粗口,奥拉害羞脸红,固执地保留着丑陋的牙模,小孩也继承了父母不甚可观的相貌,孔雀餐后钻进房间一起打闹...这些意象让这种聚会不太可能充满祥和喜庆的气氛,但是弗兰仍旧很懂事般的照顾着男友的面子,面对种种的尴尬强颜欢笑,恭维巴德的玉米地,逗弄奥拉的小孩,对于在窗口窥探的孔雀也极尽包容。整个聚会中,弗兰无疑都是高度紧张和不适的,因而在回到家后极为直接和主动的表达欢爱的欲望,寻求压抑情绪的释放。这场表面热闹的聚会,无疑是失败的,因为它并没能让客人感到真正的舒服和快乐。但杰克和弗兰在这次聚会后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结婚生子过起了琐碎的日子。他们在聚会中感受到了什么,以至于竟让他们以为这次聚会成为了日后生活变化的因子呢,巴德和奥拉的生活状态在客人的镜子里是怎样的呢。
      
      不同于杰克和弗兰这对了无牵挂的同居男女,巴德一家的事情繁琐的太多,有玉米地,有道路,有小孩,有孔雀,有老母亲,有奥拉的牙齿...作为工薪阶层,要承担这一切日子自然要过得小心翼翼,甚至胆战心惊。弗兰从这种生活中既能感受到自己生活的轻松与自由,想必也充满了对未来婚姻生活的恐惧。
      
      巴德虽然粗鲁,但是还他能够很热情的邀请朋友做客,他帮奥拉治好牙齿,他还供养着奥拉的老母亲,连那只孔雀也是他为了满足奥拉的愿望而买回来的,巴德是个坚实的好人,当他看到弗兰在紧张情绪下胡乱说话要撞死买热狗的家伙时,眼睛里流露出来的是否定。奥拉长得不漂亮,有过一段悲剧的婚姻,由于牙齿不好看一度很自卑,巴德的出现改变了她的生活,奥拉非常感恩,逢人便细数巴德的好,不顾上保护自己不堪的过去。在客人的场合,两人仍旧会粗鲁的吵上几句,但是相比于实实在在的帮助,这些不过是调味剂罢了。不知道弗兰在他们身上是否看到了真正的爱情和责任是什么。
      
      婚前生活的自由简单、婚后生活的繁琐无趣以及婚姻双方的责任,大概是这次聚会给杰克与弗兰带来复杂感受的几个因素,并让两人重新打量了当前的生活,进而结婚生子像巴德一家过起了琐碎的日子。这个决定是正确还是错误,杰克自己同样感觉复杂,所以之后与巴德的相处中,两人的关系也是若即若离,不在如往日那般亲密。
      
      如此看起来,《羽毛》大约是一篇关于爱情和婚姻的小说,我勉强地说服自己。但是,爱情和婚姻是什么样的,应该有什么样的特质,卡佛在文字里完全不提,冷冷地描述一个普通家庭的生活,还是通过朋友聚会这样一个剪影。阅读的过程中,我体会不到大段连续的针对爱情或婚姻的情绪,只能一点点的摸到日常生活的些许温度,而这些温度又不可避免的触动内心的某个地方。
      
      但既然是现实的生活,爱情和婚姻又岂是全部。
      
      人说卡佛是极简主义,简洁平淡的文字底下是汹涌澎湃的生活。
      
      
      
      
  •       在美国简约主义小说里有两个伟大的人,一个叫海明威,一个叫雷蒙德卡佛。我想大家都知道海明威,知道他的老人与海,知道他的战争经历,知道他的那一句,“我是可以被打死,但是不可以被打败的。”但是必然很少人会知道雷蒙德卡佛这个后于海明威的作家。雷蒙德卡佛出生于1938年,但是他的文学生涯一直到了七十年代才开始辉煌。在这之前,他一直生活在社会的底下层,在加油站做过,在仓库做过,在各种地方都当过工人,他的老婆在牛奶厂工作,他们为了自己的家庭天天没命的奔波。卡佛的写作是灰暗的,美国评论家如此说。但是倘若同样在底层生活过的人,他们就会发现其实这不是灰暗,这是真实,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是彩色的。他对于生活的观察是入微的,这种说法绝对的站得住脚因为他的小说从来没有太多的矛盾和戏剧性的冲突,故事在没有波澜处开始,在没有波澜处结束,但是你不得不深深的感叹于他的每一笔的描写,似乎每一次的描写都是那么的认真,以致我们能在这里看到了故事里的人的最内里的心境和想法,甚至我们能通过这些描写看到他们的态度,我们成为了故事里的人。这种渗透力如此强的描写,却在开始的时候被人责备为繁琐啰嗦。
       这两位伟大的作家的写作状态有个相同的地方,就是他们的写作都是在短时间内完成的。这也是为什么卡佛只写诗和短篇小说的原因。在海明威,他经常是在等火车的时候,喝咖啡的时候,等人的时候,他观察特殊状态下的人,然后开始构思,开始下笔,然后一篇短篇就完成了。而卡佛就较为不这么轻松了,他的生活是困窘的,他经常是借用朋友的房间来写作,他时刻恐惧他屁股下的凳子会被人拿走,他不得不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他的写作,也就是这种写作状态使得卡佛的小说没有一点的赘笔。
       我看的卡佛的第一本小说集是《大教堂》,到了这本集子里,卡佛的写作已经开始变得“更丰满,文字变得更加慷慨,也更积极了。”卡佛自己说的一点没错,尤其是在集子的最后一篇《大教堂》里。首先我想先说明个问题,尽管这个集子已经很积极,但是卡佛在这十一个短篇里用的最用力的一句话还是“这又有什么好说的”,他对于生活的快乐和痛苦他都是没有所谓的,或者说,他觉得那都不是生活的中心,确实,就算我们穷困得没有饭吃,我们的孩子长得不好看,我们没有电视,我们喜欢喝酒甚至酗酒,我们没有好的工作,我们的生活没有目标没有目的地,生活一团乱,但是这又有什么好说的呢?但是在这没什么好说的,又有一种微弱的积极,在最后的短篇里“我”妻子的一个瞎子朋友闯进了“我们”的生活,我甚至开始对这个瞎子怀有敌意,但是在最后我和瞎子聊天,他没有说什么道理,他的行为没有什么原因,(正如卡佛自己说的“相比起人物在想什么,我更感兴趣的是他们在做什么,他们在对对方说什么,什么是他们没有说出口的,什么事他们在谈论但却没有去做的,什么事他们正在做而没有到处宣扬的。说到底,人物的行为似乎比他们做那些事的原因更让我感兴趣。”)他就是那样的受某种MUSE的驱使,他和我看一个关于教堂的节目,当然他是在听,但是他听的很仔细,然后“我”问他知不知道教堂是什么样子的,他说不知道,我试图向他解释,但是我力不从心,于是他请求我画给他看,他抓住我的手,跟着我的手去画教堂,我甚至没有画过画,但是他的手跟着我的手的时候,我是轻松的,我在飞跃,我画出了教堂来,他感受到了教堂来。他甚至要求我闭着眼睛画,然后他觉得完成了请求我张开眼睛:
       “但我仍闭着眼睛,我想就这样再多闭一会。我觉得我应该这样做。
       ‘怎么样?’他说,‘你还在看画吗?’
       我的眼睛还闭着。我坐在我自己的房子里。我知道这个。但我觉得无拘无束,什么东西都包裹不住我了。
       我说:‘真的不错。’”
       看完这一段结尾,脑子里全没有合上书的欲望,我注视着那几行字,有水晶在眼睛里打滚,我觉得文学就在这里产生了 他不被科学所证明的作用,这种科学无法证明的作用,久久没有驱散。直到水晶流出,我qin了一下鼻子。这又有什么好说的呢。
       这就是卡佛的积极的一面,可想而知,在他的早期的作品里他是有多么的灰暗。生活是没有什么希望的,但是这其实是个悖论,因为生活本来就不是灰暗和色彩的极端的延伸。
       在《与雷蒙德卡佛对话》里卡佛回应那些批评他的人说,“有个评论家批评我的《保鲜》说电冰箱坏了怎么不叫人修理一下。”我想写到这里就没必要摘录下去了,然后卡佛说“请人来修冰箱,就像有人不去看医生,因为自己没有医疗保险,他们的牙齿坏了,因为没有钱去看牙医。集中关注这些人,我不觉得我和其他作家真的有什么不一样,一百年前,契科夫就开始写这类被生活淹没的人了。短篇小说家一直是这样做的。”我觉得这就是一个作家的良心。而站在卡佛的角度看,卡佛本身也是这类人,他的关注除了是一种关注之外,还是一种自我嘲讽(我不知道这样说会不会别人批评),他通过他自身一类人的行为,来观照自己,窥探他们的生活状态,看出他们的优雅的地方。
       说的有点多。最后补充几点,有的作家不好,因为他们耍小聪明,把自己的想法强加在人物和读者上,卡佛是一个没有小聪明的人,他是读者,又是人物,又是作家。有些人,想当作家,以为坐在学校里就可以当作家,以为当作家是挣钱的,这个想法不是绝对的错,但是得知道,作家这个行业不是一个行业,文学是来自大地的,不是来自空气的。用文学来挣钱,这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弊病。
       离题万里了,下面摘录卡佛的几首诗:
       《蜘蛛网》
       几分钟前,我走到屋外的
       露台上。从那里我可以看到和听到海水,
       以及这些年发生在我身上的一切。
       闷热而宁静。潮水退了。
       没有鸟唱歌。当我靠着栅栏
       一张蜘蛛网触到了我的前额。
       它绊进我头发里了。没有人能责备我转身
       走进屋子。没有风。大海
       死一样沉寂。我把蜘蛛网挂在灯罩上。
       当我的呼吸碰到它,我希望它不时的
       颤动。一条精美的线。错综复杂。
       不久之后吗,不等人们发现,
       我就会从这里消失。
      
      
       《透过树枝》
       顺着窗子向下,在露台上,几只乱蓬蓬的
       小鸟聚集在食槽边。相同的鸟儿,我想,
       每天都来吃食,吵嚷。时间是,时间是,
       他们叫着,互相挤碰。叫的几乎就是时间,是的。
       天空整天阴暗,风从西边来,
       不停的吹···把你的手伸给我一会儿。握在
       我的手上。对了,就是这样。紧紧握住。时间就是我们
       以为时间就在我们身边。时间是,时间是,
       那些乱蓬蓬的鸟儿叫嚷。
      
      
       卡佛的诗和他的小说是相似的。以后要着手研究一下。
       最后,这位伟大的作家,在1988年,50岁的时候,离开了人世。
      
      
  •     不小心点到个地方,那里写了:
    关键情节泄露警告已经提交,谢谢。
  •        每篇卡佛的短篇小说贫困和绝望都是小说的基调。使人感到生活沉重的压力。开始珍惜现在无压力的美好。
       可是当又在微博上打发时间时,惶惑了。其实更多人生活是那么潇洒,那么自由,那么放浪形骸。我却自以为是活在我的书中小世界中。
       为什么有人会为生活那么辛苦挣扎,有些人却那么悠闲。怎么觉得我又开始感叹生活的不公平==更多的只是惶惑我追求的是什么?周游世界?早年像卡佛那样在社会底层挣扎,仍不放弃写小说的理想,坚持着?是不是像卡佛一样二十岁不到就有小孩,并且为之耗费大量时间就是悲剧?
       我惶惑了。又开始羡慕别人的人生,虽然有卡佛小说中那些悲剧主人公摆在那里。
  •       当卡佛写小说时他在写什么——《保鲜》解析
      
      作品结尾是个故事层面开放而话语层面封闭的结尾。我们并不知道最后珊蒂去拍卖会没有,也不知道珊蒂的丈夫找到工作没有。并且我们也会产生疑问那滩水到底是怎么回事?
      
      先来解决那滩水到底是怎么回事?
      (1)珊蒂和她丈夫把冰箱里的东西都搁在了桌子上,这些东西解冻化出了水从桌子上流下来。(2)珊蒂盯着她丈夫的脚好半天,作者有意使脚和那一汪水并置叙述,使人联想到那汪水和丈夫的脚有关系,仿佛她丈夫就像冰箱里拿出来的肉一样开始融化变质最后烂掉。(3)这滩水也象征着目前糟糕的处境,丈夫没有采取措施处理它,没有拿拖把去拖干净,相反地他又再次回到沙发上,可见珊蒂的丈夫面对困境时没有采取任何积极的措施解决,反而是逃避放任不理,就像他被解雇后不努力去找工作,冰箱坏了也不愿陪珊蒂去拍卖会买个二手冰箱。
      
      珊蒂最后去拍卖会了么?
      丈夫被解雇失去了挣钱的能力,就像冰箱失去了氟利昂没有用了。珊蒂最后决定要去拍卖会,要去买个冰箱,即意味着她要去找个男人,要去改变现状。虽然她想马上就去,但却等了一会,等着他丈夫也许会有所改变,但他的丈夫没有管滩水又回到了沙发上,回到了那条船上,回到了他的诺亚方舟上,逃避现实。可见她的丈夫毫无希望可言,终将像荷兰男尸一样躺在沼泽里两千年。珊蒂顿悟了“她忽然觉得她应该涂上口红,拿上外衣,去那个拍卖会”,保留着一点希望,但是她最后还是要去拍卖会,要摆脱他的丈夫,改变现状。
      
      珊蒂的丈夫会找到工作么?
      除非他从他的诺亚方舟上下来在陆地上开始新的生活。
      
      关于题目《保鲜》
      她们的婚姻到了头,就像《重庆森林》里的罐头过了保质期
      
  •       这是一本很黑暗的书。
      
      不不,不要误解我的意思。我不是指这本书里的主人公都是生活在不见天日的角落里的卑微的人物。我意不在此。
      
      和平年代长大的我们,无忧无虑地长大,按着自己选择或家里铺好的路一步一步安分守己地走着,从不用去担心生活的艰辛的一面。这是自然的,如果动物园里的狮子不曾对你怒吼,你不会去注意到它的獠牙。这些无忧宫里长大的人,一天到晚一年到头所要烦恼的事情说来最多只是卿卿我我花前月下或者脸部皮肤的洁净程度。这些人读卡佛的小说,不会感觉到多少共鸣,不会体会到那种绝望之中的无奈的希望。就好比惯于艳阳高照的人们来到了地下室,也只能注意到它的黑,而不能注意到黑暗中的种种细节,例如黑暗的味道,湿度,声音等等。虽然卡佛能够用简练的语言(打个岔,就我感觉,这本书翻译得文驺驺了点儿,有点失去那种干巴巴的质朴的味道了)将所有种种细节描绘得很清楚,但我之前说的这些人就是发现不了,理解不了。
      
      于是,话说回来,这是一本很黑暗的书。我希望你已能明白我想要说什么了。
  •       一部好的文艺作品,会让你有一种茫然无措的感觉。手脚冰凉,心跳加速,膝盖微颤,但呲牙咧嘴的你却发不出任何的声响,只能手舞足蹈发出“呲呲”“呼呼”或者“哎”的叹息。如此激动难耐到底想说些什么,而心中挥之不去的阴郁又暗示了什么?或许是因为当你竭尽全力攀上那座高峰,完成了一次超越国界、时间、肤色、种族的终极对话之后,面对着茫茫云海,你清楚地明白无论如何,该下山了,那蕴藏在生命深处被唤醒地一部分意识,将随着书页的合上,屏幕上的“完”字以及乐队最后的一次轰鸣而随风逝去,陷入又一次沉睡。不过这一切都是假象,它们终将陪伴你的一身,挥之不去,像萦绕在俄狄浦斯耳边的苍蝇一样。你偷得了火种,你吃下了苹果,你背叛了神的旨意,你得接受惩罚,那就是在你漫长人生的某个不经意的瞬间,它们又轰轰隆隆地从生命深处喷涌而出,又一次将你摁入了水底。
      
      
      
      正如余华在谈及自己的阅读经历时所说的:“我对那些伟大作品的每一次阅读,都会被它们带走。我就像是一个胆怯的孩子,小心翼翼地抓住它们的衣角、模仿着它们的步伐、在时间的长河里缓缓走去、那是温暖和百感交集的旅程。它们将我带走,然后又让我独自一人回去。当我回来之后,才知道它们已经永远和我在一起了。”
      
      
      
      而卡佛带给我的正是这种感受,或许是过誉了,不过卡佛真的似乎让我回到了当初沉浸的那个海明威时刻,让我回想起了那对青年男女在火车上的呓语,那条大双心河,乞力马扎罗的雪,想起了那句海明威式的名言:其实就这样想想不也很好么。
      
      
      
      尽管都是一些诸如霍华德,杰克,黛比之类眨一眼就能忘掉的名字,尽管都是些服务员,推销员,卡车司机之类无人关心的小角色,不过寥寥数笔间,你仿佛真的亲眼目睹他们就那么拿着晃荡着威士忌的酒杯陷在沙发中茫然的望着你,而命运之手都已经懒得去推搡他们那已慢慢沉入灰绿色泳池水底的尸体了。
      
      
      
      肖铁在《大教堂》的译后记中写道:“应该记住的是,在创作《大教堂》以前,卡佛自己一直和小说中的人物一样,干各种底层工作,品尝着接踵而来的失败和失望。卡佛借自己的切身之痛,描绘了一个仿佛可接触的蓝领美国,而他自己就是这个社会底层阶级的一员……卡佛是真正的蓝领作家,是写失败者的失败者,写酒鬼的酒鬼。”而几乎所有涉及卡佛的评论都会不约而同地指向他颠沛流离的一生。
      
      不过我想说的却是:卡佛的成功并不只是源于他那悲惨的人生经历,甚至这一切只占了小小的一部分,而真正主导一切的恰恰是源于他正是这样一个仅仅活在世界上的孤独寂寞而绝望的人。在他眼中,世界就是一堵堵矗立的高墙,而他过人的天赋所要面对的第一也是唯一的难题就是与几乎所有一切的隔阂。而恰恰是这一点,让他与远在法国经受战争洗礼的海明威,与在酒吧莺歌燕舞的菲茨杰拉德有了共同之处。
      
      正如纳博科夫在那本伟大的伪传记小说作品《塞巴斯蒂安奈特的真实生活》中提及塞巴斯蒂安的大学生活时写道的:“他之所以不适,并非由于他是一个不道德的年代里的道德的人,或者是一个道德的年代里的不道德的人,也不是说在这个瞬息万变充满一些列葬礼和烽烟的世界里,他的青春感性会痉挛得喘不上气来;而仅仅在于他逐渐认识到,他的内在自我的节奏要比其它的灵魂丰富得多。”
      
      
      
      卡佛的叙述,让我想起了一些安静而简单有力的现实主义者们。比如布列松,比如贾木许。在《大教堂》的扉页中卡佛自己写到:
      
      用普通但准确的语言,写普通事物,并富裕它们广阔而惊人的力量,这是可以做到的。
      
      写一句表面看来无伤大雅的寒暄,并随之传递给读者冷彻骨髓的寒意,这是可以做到的。
      
      
      
      要办到这点很难,但卡佛做到了。
      
  •       卡佛的小说主人公几乎全是生活的失败者,他们或者失业,或者感情破裂,如果用正常的笔调和语速写成,恐怕没多大看头,卡佛的极简主义,需要读者填充的空白,更增加了失败者的悲凉和悲哀。  在这个网络时代,在大多数人不知道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姓莫的人到底是谁的时代,在网络文学水分过大,动不动上百万字的时代,还有人在看卡佛的小说。真是一大幸事。
  •       每一页都值得反复看,但是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勇气再翻开。。
      卡佛用文字编了一条长长的荆棘,随手在你心上打了个结,刺痛感刚刚好,可以证明自己的心还活着。
      相较他的小说而言,我更认同他对文学的领悟、体会以及责任。
      最喜欢放到封底的那段话:
      我小时候,阅读曾让我知道我自己过的生活不合我的身,我以为我能改变,但这是不是可能的,不可能就这样,在打一个响指之间,变成一个新的人,换一种活法。我想,文学能让我们意识到自己的匮乏,还有生活中那些已经削弱我们并正在让我们气喘吁吁的东西。文学能够让我们明白,像一个人一样活着并非易事。
  •       刚看完《大教堂》,最喜欢其中的《好事一小件》,是这个本书里让人感到稍微温暖不那么绝望的一篇。书中的主人公基本都是美国的中下阶层,每篇几乎都是淡淡的、平平的、不起伏无高潮,看完却又让人觉得很灰暗、很无能为力。看了作者的介绍,正是他所经历过的生活才能写出那么出彩的“灰暗、无奈和茫然”,没有丝毫的做作扭捏,让我觉得我在读的是一种真实的生活,而不是一本戏剧化的小说。
  •       读的上一本卡佛的小说是《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看书名以为是本小清新的治愈系,打开以后才发现实施情况和我的猜测南辕北辙。
      卡佛,现实主义作家,我看的这本《大教堂》也是依托于普通工人阶级的断片描写。可能是因为卡佛个人人生经历实在是坎坷的让人咂舌,他的文章中也大多在展现生活的阴暗面——或者说是那些生活中最真实的苦难的存在。
      
      村上村树评价卡佛的前半生充满苦难和失望。卡佛失业、酗酒、破产、妻离子散、友人背弃……卡佛曾经说过生活的重担对他人生造成的影响,他觉得他和自己的妻子“可以弯下脖子,尽力工作,做所有我们想做的事。但是我们想错了。”不到二十岁的时候,卡佛已经有了两个孩子,这两个不谙世事的生灵更是给卡佛的生活加重了负担。“我们在同一个房檐下面的生活里,从开始到结束差不多总共十九年,在哪些年里,我的生活中没有任何一个角落没有收到他们繁重而有害的负面影响。”卡佛的表述残忍而又直接,大多数的父母不敢直接承认孩子是自己脱不掉的包袱。人们习惯把孩子冠以爱的头衔来呵护着。这也就成卡佛的创作只能局限于短篇小说的原因——他没有充足的时间写自己想写的东西。
      
      卡佛的创作贯穿着卡佛生活的周遭,为他的作品寻找到一次又一次灵感。在《羽毛》中,将对于中产阶级的夫妻的故事,在描述一顿与男主角同事的夫妻共进晚餐的时候,卡佛极尽全力的将孩子描述的极端丑陋。有人解读说这是因为卡佛自己就受累于养家糊口,身为两个孩子的父亲,他被生活的重担压的喘不过气。“毫无疑问,这是我看过的最难看的婴儿,他长的是那样丑陋,让我无言以对,嘴里一个字也挤不出来。我不是说他病了或是外貌上有什么缺陷。不是那回事。就是纯粹的难看。大红脸,鼓眼泡,大脑门,还有那又大又厚的嘴唇。”可能卡佛的孩子对他留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在卡佛心里,所有的孩子其实都是面目可憎的。但是在文章中,尽管这个孩子长相丑陋,但不得不说的是,孩子的母亲宠爱孩子的那份心依然没有减损。卡佛虽然因为孩子生活上的压力倍增,但作为一个父亲,想要完全承认自己不爱这些生灵,也是没有可能的。
      在《软包车厢》中,也是描写父与子的感情的。写一个不负责任的父亲年轻时抛夫弃子,几十年后父亲在商场有所成就,又收到儿子的来信,坐车去法国与儿子冰释前嫌的故事。在最初,卡佛着力描写父亲因为年轻时的不负责任带来的愧疚感,一路都在担心孩子会不会不原谅自己。当即将到达法国时,父亲突然转变了观念。他为儿子买的一块名表被偷,又听不懂当地的语言,整个人从即将见儿子的忐忑的心绪一下子变成了气愤。“如果不来就好了。那么表也不会丢,也不必冒着听不懂别人讲什么的危险。”大概就是这种想法,我们在路途中也会遇到这样那样的一些事情,比如坐公车的时候手机丢了,我们就会愤恨如果不来这里就好了这种想法。父亲也一样,他在这种情感的驱动下发现其实自己那么多年根本不关心自己的儿子是不是活的很好,会不会原谅他——也就是说,他其实不想见他,是道德的内疚感趋势他来的。然后他就安心了,到站以后他根本就没有下车,直接坐着车返程了。大概卡佛在解读亲情的时候总是带有道义上的责任,但实际自己却不愿承担这份沉重的道德感。生活的艰辛本来就够沉重的了,很多人根本无力再承受道德。
      
      在《马笼头》中,讲述的是一对失业的夫妻从爱尔兰来到新的地方寻找新生活。这对失业的夫妻里的丈夫曾是个农民,后来在对马的热爱下瞒着妻子买了一匹马,并把马送去赌博,最后把家当全部输光。后来因为这对夫妻在生活上仍没有任何好转,又离开当地去了其他地方。故事的叙述者“我”,是个女房主,在收拾两个离开的房间时看到了套马的马笼头,这肯定是当时农民丈夫为心爱的马准备的,但这次却没有带走。在一定程度上说,在生活的压力下,人们会妥协于现实而放弃梦想。卡佛的早期也一样,受生活所迫,只能断断续续的写作。在经济的胁迫下,人都是顺从的个体。
      
      有人说在《大教堂》这本书中,很多故事是卡佛后期的作品,与前期文章相比,这本书里的故事并不是完全绝望的一本书。在《好事一小件》和《大教堂》、《发烧》,中,其实都有这些美丽的憧憬。无论是因为孩子遭遇不测,还是做人盲人的不幸,或者是妻子的不忠,作者都好像是生活常态一样风轻云淡的叙述了出来。这些不幸的个体在卡佛的笔下就像是生活中本应普遍存在的角色一样,这些人在绝望的悬崖峭壁边上回归到了平地。他们或是找到倾诉的对象,或是追寻着自己想要了解的教堂的形状,再或者是经历过渡以后对未来充满希望种种,都是卡佛希望人们能够秉持的信念。
      
      许久不写东西,暂时就凑合写写吧。
      
  •     哎呀,这本书我在你书架上看到过。他的小说是快狠准的,你还好吗?
  •       当卡佛写作时他写些什么?他写剃头、拖鞋、烟灰缸、玉米粥(《蓝领失望的纪录——卡佛自话》)。我自己似乎也总写这些,但说实话,这些东西我是不爱看的。我爱看的是玫瑰、艺廊、独角兽、古堡。《大教堂》里最有这些东西的气味的,恐怕是《羽毛》了。孔雀和丑陋的婴儿,还有电视机上的牙齿模型令它有种魔幻味道。《羽毛》当然不是玫瑰和艺廊;它是不是独角兽和古堡,我不知道。
      先从“我”和弗兰说起吧。“我”和弗兰到巴德和奥拉家做客,度过了一个有些尴尬,甚至诡异的夜晚。“我”说“我”不愿意忘记这个夜晚。后来,“我”只是说了一句,“改变是在那之后来的”。中间的事似乎不值一提。“我”和弗兰明显陷入了一种不太妙的婚姻关系。 “和孩子他妈我都不谈论这些,连提都不能提”、“我们之间的谈话越来越少了。谈的也几乎都关于电视”。很明显,“我”和弗兰无法沟通。
      然而这样隔阂当然不是突然就来的,不是像弗兰说的那样“那个晚上,是一切改变的开始”,也不是像“我”认为的,“改变是在那之后来的”。这种隔阂在故事一开始就无处不在了:
      “我”得到巴德的邀请后,很期待这个聚会,而弗兰却毫无兴趣。当“我”就带什么礼物征求弗兰的意见时,弗兰“反问我:‘比如说带什么?他说要我们带什么了吗?我怎么知道带什么东西?我不知道’。她耸着肩,瞥了我一眼。”
      这样的话不投机半句多自然就导致了许多如下场景:“弗兰摇着她的头。我耸了耸肩”、“她没有搭理我”,等等等等。
      看见了巴德所住的街区之后,“我”说:“咱们要是能在这儿有个房子就好了”。“我”又急忙告诉读者,“这只不过是随便想想而已”。而“弗兰没有答话”。“我”接着又看见了玉米地、邮箱、带门廊的房子、烟囱等等,于是“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景象,对弗兰说了我的感觉”。然而弗兰的回应是“那只不过是些树杈子”。“我”看见一个花园,里面的藤蔓上挂着些绿色的东西,“我”随口问道,“那是什么玩意?”“我怎么知道?”弗兰说。“我”告诉弗兰放松点,她“什么话都没说,咬了咬自己的下嘴唇”。
      很明显,“我”对大多数事物都抱有开放的态度,保持着兴趣,而弗兰却似乎对大多数事物都不关心。如果说“我”还有那么一点点浪漫(“我”喜欢弗兰的金发,管她叫“瑞典人”),那么弗兰则现实得多,甚至有些沉闷、无聊(弗兰却只觉得她的长发完全是麻烦)。在巴德家,“我”旁白时说,“我们都笑了。弗兰也和我们一起笑。”我这样单独把弗兰的笑抽出来说,也显然表明“笑”对弗兰并不是平常的事。
      奇怪的是,真正到了巴德和奥拉的住所后,反而是弗兰对大多数事物表现出了兴趣。刚进门,弗兰回过身看着门外的玉米地,就说了一句“你这地方真好!”而“我”“没想到弗兰会突然这样说”。大部分关于巴德和奥拉(尤其是奥拉)的问题,都是由弗兰提出的。而当巴德问“我”和弗兰是否介意乔伊时,是弗兰立即先表示她不介意,而后她又“看了看我,我想她是要我也表示表示”;而“我”一直对奥拉的孔雀表示戒心。“我”觉得巴德和奥拉的婴儿实在是太丑了,而弗兰在晚些时候却和那孩子玩得很开心。
      不过当奥拉说“你说什么他都明白。是不是,海拉德?等你们有了自己的孩子,弗兰,你就知道了”时,弗兰只是看着她,没说话。孩子被巴德接手后,尖叫起来,孔雀竖起羽毛。“弗兰又摇了摇头,衣服上有婴儿刚才弄皱的地方,她把它重新展平。”
      不过就算弗兰称赞奥拉的牙齿,表示对孔雀毫不介意,我们也几乎能断定这只是弗兰的社交本能。弗兰内心仍然觉得巴德和奥拉一家是怪胎。弗兰看到电视机上的牙齿模型后,说那个整牙医生一定是个天才,言下之意便是你的牙也太丑了!对于奥拉兴致勃勃讲述的关于牙齿故事,和她表达的对巴德的感激,“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弗兰也一样。但我知道过一会儿弗兰可会有很多要说的了。”
      弗兰瞥见了一个可能的三口之家的婚姻生活。虽然奥拉曾有一口坏牙,经常莫名其妙地脸红,对孔雀有种奇异的爱好,拥有一个最丑陋的婴儿,但奥拉还是这么快乐。巴德很爱奥拉,奥拉也很爱巴德。弗兰在心底大概产生了某种优越感:她拥有一头金发,她拥有一口好牙,如果奥拉和巴德这样的怪胎都能过得这么愉快,那么她也可以。弗兰对奥拉的“你说什么他都明白”的摇头和后来把衣服重新展平的动作都有些高傲意味。
      而“我”也被这个夜晚启发了:“我”对生活中拥有的一切感到感激。
      那晚两人激烈地做爱。然后一个孩子降临了。
      在我看来,这个特殊的夜晚让“我”和弗兰都以为“我们”已经准备好迎接一个孩子。弗兰认为那个夜晚是改变的开始,孩子就是一切改变的开始。她觉得她被欺骗了。弗兰后来对巴德一家的态度全然不同于那个夜晚。看电视时她会无缘无故地说:“操,那些人,还有那个难看的小孩!”、“还有那只臭烘烘的孔雀,基督耶稣啊,要它做什么啊?”
      “我”说“我”等不及告诉弗兰“我”的感受。然而这个讨论被卡佛留白了,与后来发生的事情一起。但是可以推测,巴德和奥拉成为了“我”和弗兰的笑谈——就像《你们为什么不跳个舞》中,那个男人成为了女孩的笑谈一样。小说最后,“我”的思绪又一次回到了那个夜晚——那个夜晚“我”和弗兰手牵着手。“我”和弗兰那时一无所知的,正是《你们为什么不跳个舞》中女孩拼命想说却说不出来的。“我”和弗兰被奥拉整形后的一口好牙骗了,以为他们的生活也会像那些牙一样好。但是他们潜意识里也害怕着巴德家奇怪的丑陋;这丑陋可能还成为了一种心理暗示。“我”和弗兰沉默和隔阂全部还在。女人会变胖,孩子会有“拐弯抹角的”欺骗天性,弗兰的漂亮金发最终也被剪去。“我”都没法和巴德谈论家庭生活,只能说一句“大家都好”。其实大家都不好。
      似乎连巴德也微妙地变了。“我”和弗兰的造访似乎是一次入侵。巴德以前不介意电视机上的坏牙,臭烘烘的孔雀,海拉德的丑陋;然而在“我”和弗兰在场时,他似乎对这一切都感到尴尬。只有奥拉还是很开心。后来奥拉的孔雀老死了或是什么,猫头鹰占领了树丛。我们也不知道巴德家究竟有没有变,毕竟“我”后来再也没有去拜访过他。
      巴德家的夜晚是一次紧张的、危险的社交活动。
      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羽毛》中的人物似乎永远很难找到合适的话语。这时他们便“合上饭盒,掏出香烟”,或者“点点头,抿几口咖啡”。它们太真实了,真实得令人有些不适,与此同时似乎又非常遥远,似乎“就是些在夜间电视上能看到的东西。不过如此罢了”(《大教堂》)。这种遥远的真实在我们身上触发的似乎是恐惧多于怜悯——卡佛捕捉到了我们身上与《羽毛》中人物相似的弱点;即使我不爱这种真实,我也会记住它的颜色。
      
      
      2012-2-19
      
  •       开始看的时候就觉得磕磕绊绊的,当时觉得可能是原文风格问题,后来慢慢觉得这文风就像英语没学好的学生硬译的结果,待我读至至44%,出现这样一句话:“看起来(晚餐)一切就绪了,桌子上有烤火腿,甜土豆,土豆泥…………” 当时我就震惊了!生可忍熟不可忍!这样的翻译已经触动了我的底线!果断删掉了………… 这个比芬兰卯叶越橘还要骇人听闻…………
      
      注:关于芬兰卯叶越橘一典,请猛击这里:http://www.douban.com/note/91283004/
      
      又注:古人自谦,常说自己的书刻出来祸灾枣梨,这四个字,本书当之无愧也。
      上句引自这里: http://book.douban.com/review/4470426/
  •        很久没看这本书了,直接翻到最后一篇,发烧,看到的是一个男人
      
      在被妻子抛弃后的战斗,无声而惨烈。卡佛的小说总是剥去装点在生活表
      
      层的欢乐,直接将其残酷的一面呈现给你。但同时,他又用心良苦的暗
      
      示,熬一熬就会过去的。
  •       看到书的结尾的时候,总觉得为啥书中的彼此是这么的冷漠,但也许这就是真实的美国,真实的美国底层生活,带着点的绝望般的冷漠孤独。末尾的末尾在充满奶酪+面粉香味的房间 ,昏黄的灯,暖暖的咖啡,才终于让我觉得生活还未到绝望,人生还未冷漠。
  •       卡佛的小说不好读,至少《大教堂》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读。
      
      文法乍看之下与初中生无异,缺失开头结尾的结构,没有背景和人物关系,情景构建简单。省略和留白的手法似乎刻意要让读者和卡佛合著每一篇小说。他来断章,撷取生活的碎片,不以任何加工地速写。读者取义,负责找出背后的关系与意义。一切只是呈现,用词中性,节奏推进散漫,世俗生活的纹理在这样淡漠到仿佛监控镜头般的行文下纤毫毕现。对卡佛来说,小说意图和生活本身一样玄妙不可预知,如何透过这些斧凿出细微痕迹,渐渐看到纸下汹涌的波澜,需要读者细心体察,并有敢于对生活的沉默、无奈和荒凉的直视的勇气。
      
      酗酒、破产、夫妻间的不睦和背叛,沟通无效,情感上的失语…… 类似的主题反复呈现。个人喜欢《羽毛》、《软座包厢》、《保鲜》这样题旨集中、情感表达上又有足够的模糊地带的作品。
      
      卡佛为了保持故事的完整性和说服力,连其中很多看似可有可无的成分也一并保留了下来,于是很多平常人不会注意到的小动作、对话之间的细微变化和偶尔的尴尬也都被展现出来,比如《软座包厢》结尾迈尔斯遇见的那对年轻恋人,比如《大教堂》里那场狼吞虎咽的晚餐。卡佛并不是真的在进行“省略”或“空缺”,而是全力以赴竭尽所能地保证剖面的看似随意性、完整性和客观性,慎重删减,绝不添油加醋。在访谈中卡佛提到,一篇小说他往往要“削”十五到二十遍,四十页的初稿到定稿时可能只剩下一半。
      
      但是谜底具有可能性,需要读者自己根据谜面选择和解释—— 这样一种向日常生活的方向靠近,而非相反或更高的方式,真的能被理解为成熟的小说艺术?
      
      我不知道,或许阅读卡佛最好的方法,就是无视掉那顶“极简主义大师”的帽子,抛掉一切先行的解释和评价,在低能见度的 窄路中摸着暗示的枝杈缓缓前行。
      
      翻看卡佛的传记和生平,并不新鲜的自私艺术家故事:来自没有任何教育的家庭,成年后酗酒,社会中长久得不到承认,不高兴的婚姻。妻子跟着他颠肺流离二十五年,卡佛的私生活不检点,临死时只留给她二十分之一的积蓄,给母亲的更少,晚年的母亲还要自己劳动谋生。
      
      但他又以自己的经历和作品告诉了世人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关于人类的心智和灵魂:曾经没有一技傍身,没有常识,无法自控欠缺生活逻辑的家伙,最后以普鲁斯特所言的“新的目光”,抵达了孤岛般的幽境。人类在日常困顿中无法名状的一切,都被他力透纸背地速写下来。
      
  •       【 以下文字转载自 sulanqusi 的blog 】
      【 原文由 sulanqusi 所发表 】
      
       记得刚开始写字是在十五岁,那时喜欢用繁琐而华丽的语句描写事物。送给某个人的
      诗歌是这样写的:“ 她回眸的那一刻 如同穿越了百年的等待 两个人梦的倾诉,久久不愿
      离去 那些旧时光 谁说 不能遗忘 确实真正忘却, 记忆中的繁华,是废墟倒下时飞扬的
      尘土, 是过往的一段无语的爱情。”一年后,我开始写小说,依旧用大量的语言去讲述心
      里的故事。很长时间,我注重于编造故事,同时喜欢阅读苏童和余华,他们的叙述是那么
      熟悉与相似,阴湿的童年。王小波所说,制造一个有趣的故事,没有比这个更重要的。
      读卡佛,最早是他的《大教堂》,然后是《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最后才
      是《请你安静些,好吗》。我只在《大教堂》里的几篇小说读出了些许温暖,那时卡佛有
      了充足的时间可以写作。主人公在盲人的引导下闭上眼,在想象里画出心里的教堂,人与
      人之间终于有了一些宽容和理解。而在这之前,卡佛的所有小说都在用冷静简约的语言叙
      述普通的生活,冰冷而隔膜。用他自己的话说,他之所以只写短篇是因为身下的椅子随时
      可能会被搬走。穷苦的日子里的想象注定也是基于底层和艰难的,却依旧绚丽与丰富。于
      是这些日子,除了爱伦坡之外,我读的书又多了卡佛,明白小说不仅是讲述故事,更是表
      现生活。
      “用普通但准确的语言,写普通事物,并赋予它们广阔而惊人的力量,这是可以做到的。
      写一句表面看来无伤大雅的寒暄,并随之传递给读者冷彻骨髓的寒意,这是可以做到的。
      ”当我读卡佛时我在想,华丽与繁复不过是化蝶的壳,看似饱满,但真正的精华却被包裹
      在其内。对于生活,还是一切从简。把内心的感情藏于平静的叙事中,然后从故事的某个
      点让读者体会与惊喜。所以,能用一千字写完的就不要用两千字表达。感觉到这些后,我
      忽然又有了写诗的信心。有机会读到卡佛的诗。才明白诗是文学的骨髓,同样,需要的不
      是修饰,而是脱掉,全部脱掉。
      我也爱读博尔赫斯,我同样喜爱迷宫。生活是现实,但梦境也是现实。把梦里的迷宫当做
      生活来叙述也是现实的写作。而卡佛相反,他写的底层生活最后会散发出非现实的气息,
      让人寒心。只是很可惜,当卡佛有机会叙述温暖与明亮时,却死在酗酒上,那年他五十岁
      。人什么时候都可能死去,只是留下一些可以阅读的文字,用极简的语言去讲述生活或是
      梦境里的现实,让你感到寒冷或是有趣。这也是我的理想。
  •     什么意思啊,我以前没见过。
  •       其实拿到书的第一时间看到了肖铁的名字,这位已不年轻的“文二代”作家,加上他北大中文系的身份好像是一种信誉保证。事实证明本书本译均已超出我的期望值。
      Carver说他写的是“被生活淹没的人”,其实他自己也是这样的一个面对种种失望的失望者。短篇小说的能见度低,这是个好事情,因为我们总是希望事情想像起来符合心意--这个心意往往不是我们的希望,而是一个与我们现状相似的处境。
      
      我自己的理解:
      羽毛--我们说不清变化因何而来,我们原来一直觉得我们不需要什么东西的,一直觉得我们无法忍受某种变化。但是这种变化突如其来,就好像我们从头到脚换了个人。
      瑟夫的房子--岁月不饶人,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
      保鲜--最可怕的事情莫过于突然对一切感到厌倦,其标志就是拒绝尝试,对自己经验之外的东西畏首畏尾。
      软座包厢--给我的最大启发就是无论事情怎么窘迫,甚至就是一团mess,还是要积极。如果你不积极,生活就会玩你。
      好事一小件--还是温情,很难描述,读了才知道。
      维他命--重压之下如何让自己不至于崩溃呢?还是要有自己的生活,有一种逃脱出你“事业”的管道,要不你的工作无孔不入,一旦它崩溃,你也得跟着崩溃。
      小心--oh it's a mess.读了才知道,人艰不拆。
      火车--淡而如水。你有时会有种强烈的孤独感,觉得没人能完全懂你怎么想,A有A的好,B有B的好,把他们捏成一个人多好;有时会有种强烈的疏离感,我永远没法深入一个人的内心,不管他是谁。
      发烧--挺有正能量的。认为在这本书里最为浅显,不知道是不是我欣赏水平不够。
      马笼头--当你放弃某种你最心爱的东西的时候,你就该起身走向下一站,开始新的征程。
      大教堂--什么是自由?静下来交流就是自由。很深刻的文章。
      
      摘录:
      “魏斯,没关系的,我说着,把他的手放在我的脸颊上。不知怎么的,我想起他19岁时的样子,想起他跑过田野,向他爸爸跑去时的目光,那时,他爸爸正坐在拖拉机上,手遮着眼,望着魏斯向自己跑来。” -- 瑟夫的房子
      “她朋友给她讲自己一个住在田纳西州的叔叔,在四十岁那年,躺上床就再也不肯下床了。”--保鲜
      
      肖铁:
      “卡佛不是在绝望中寻找希望的作家,而是一个鲜有的能够以悠长的凝视直面无望的失望者。”
      “卡佛笔下的世界不再是令人费解的,而只是举步维艰的沉重。”--卡佛极简主义小说的特点,区别于现代文学流派的特质,相对于所有的现代文学更勇敢于直面生活。
      
      卡佛:
      “大部分情况下,人物的麻烦得不到解决,人们的目标和希望枯萎了。但有时,而且恐怕是经常,人们自己不会枯萎,他们把塌下去的袜子拉起来,继续走。”--为什么在《好事一小件》和《大教堂》中结局带了亮色,生活再艰苦也不只是残酷。
      “对于我写的那些人物和那些境遇来说,优雅地解决困难不仅不合适,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不可能的。我承认我非常羡慕那些以经典模式展开的小说,有冲突,有解决,有高潮。但即使我很尊敬那些小说,有时甚至有点嫉妒,我还是写不出来。作家的职责,如果有的话,不是提供结论或是答案。如果一个小说能回答它自己,它的问题和矛盾能满足小说自己的要求,那就够了。而另一方面,我只希望保证,读者读完我的小说后,不会有受到欺骗的感觉。'--天啊这就是我的心里话,为什么我把读小说作为我的第一大课余爱好的原因。
      ”在任何情况下,我都无法设想自己以一种嘲讽或是贬低的姿态对待普通日常生活的题材,或所谓的’俗事儿‘。我认为在我们过的生活和我们写的生活之间,不应该有任何栅栏。对于那些不好意思写剃头、拖鞋、烟灰缸、玉米粥的这类事物的人,我替他们感到羞耻。”--为什么我喜欢卡佛的作品。
      “相比起人物正在想什么,我更感兴趣的是他们正在做什么,他们正在对对方说什么,什么是他们没有说出口的,什么是他们正在谈论但却没有去做的,什么是他们正在做而没有到处宣扬的。说到底,人物的行为似乎比他们做那些事的原因更让我感兴趣。”
      ”让我留下不可磨灭印象的事物,是那些在我身边的生活里目睹的事,是我在自己生活中目睹的事。“
      “是什么创造出一篇小说中的张力?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具体的语句连接在一起的方式,这组成了小说里的可见部分。但同样重要的是那些被省略的部分,那些被暗示的部分,那些食物平静光滑的表面下的风景。我把不必要的运动剔除出去,我希望写那种“能见度”低的小说。”
      “写作,或是任何艺术形式创作都不仅仅是自我表达。它是一种交流。”
      “无论是在诗歌还是在小说里,用普通但准确的语言,去写普通的事物,并赋予这些普通的事物——管它是椅子,窗帘,叉子,还是一块石头,或女人的耳环——以广阔而惊人的力量,这是可以做到的。写一句表面上看起来无伤大雅的寒暄,并随之传递给读者冷彻骨髓的寒意,这是可以做到的。”
      “无论是在诗歌还是在小说里,用普通但准确的语言,去写普通的事物,并赋予这些普通的事物——管它是椅子,窗帘,叉子,还是一块石头,或女人的耳环——以广阔而惊人的力量,这是可以做到的。写一句表面上看起来无伤大雅的寒暄,并随之传递给读者冷彻骨髓的寒意,这是可以做到的。”
      
      梅林
      于北京大学二教207
      2013.11.7
  •       卡佛的《大教堂》,11个短篇小说组成,我用每天读两篇的速度慢慢进行着,有时读两篇觉得不过瘾,有时又觉得读多有点困倦。没有复杂的情节和人物,读来就像是陈述,卡佛精炼的语言和写实的情节有种让人一口气读下去的畅快。
      引用村上春树给《大教堂》的前言:把程式化的语言和不必要的修饰全部取出,在这个基础上尽可能以“故事”的形式,坦诚而温和地吐露自己的心声,是卡佛追求的文学境界。就算是已经出版了的组频,一旦有不满意,他还会修订再版。”不得不钦佩作家严谨的态度。
      非常喜欢卡佛的一段自述:
      “相比起人物正在想什么,我更感兴趣的是他们正在做什么,他们正在对对方说些什么,什么是他们没有说出口的,什么是他们正在谈论但却没有去做的,什么是他们正在做而没有到处宣扬的。说到底,人物的行为似乎比他们做那些事的原因更让我感兴趣。”
      “我在自己写字台旁边的墙上贴着一张三成五的卡片。上面写着庞德的一句话:‘陈述的基本准确性是写作的唯一道德。’”
      “是什么创造出一片中张力?在一定程度上,这得益于具体的语句连接在一起的方式,这组成了里的可见部分。但同样重要的是那些被省略的部分,那些被暗示的部分,那些事物平静光滑的表面下的风景。我把不必要的运动剔除出去,我希望写那种能‘能见度’低的。”
       “这其实又回到了海明威的路子上:只要你自己清楚你都省略掉了什么,那么省略什么都没关系。我想这是海明威说的一句格言吧。我不想这样说,但我真的觉得我知道自己都省略掉了什么。”
       “写作,或是任何形式的艺术创作都不仅仅是自我表达。它是一种交流。”
       “无论是在诗歌还是在里,用普通但准确的语言,去写普通的事物,并赋予这些普通的事物──管它是椅子,窗帘,叉子,还是一块石头,或女人的耳环──以广阔而惊人的力量,这是可以做到的。写一句表面上看起来无伤大雅的寒暄,并随之传递给读者冷彻骨髓的寒意,这是可以做到的。”
       “文学能否改变人们的生活……我小的时候,阅读曾让我知道我自己过的生活不合我的身。我以为我能改变──我得先把书放下,才能改变我的生活。但这是不可能的,不可能就这样,在打一个响指之间,变成一个新的人,换一种活法。我想,文学能让我们意识到我们自己的匮乏,还有生活中那些已经削弱我们并正在让我们气喘吁吁的东西,文学能够然我们明白,像一个人一样活着并非易事。至于文学是否能真的改变我们的生活,这样想想当然好,但我真的不知道。
      
      正是这样一部“能见度”低的小说,却每每读到让人心动的细节,摘录其中一段关于“时间”的描述,那份温馨读来贴切又感动:
      现在应该是人们准备睡觉的时候了。车站后面的小山上,房子里的厨房既干净又整洁;洗碗机早就完成了它们整套的工作,所有东西都已各就各位。孩子们的卧室里,夜灯正亮着,几个十几岁的女孩可能还在一边读小说,一边用手指捻着一缕缕头发。但电视都已经关了。丈夫妻子们正准备着上床睡觉。
      每篇读完后总想要写点什么,最后却只能以单词来记录,那些小短篇里的人物,他们的生活除了失败还是失败,失败和压抑是他们的全部。
      1.《羽毛》:孔雀,很丑的小孩,牙齿模型,脏。
      2.《瑟夫的房子》:分开后又住在一起的夫妻,搬家,无奈。
      3.《保鲜》:被解雇,冰箱坏了,沙发,一摊水,麻木。
      4.《软座包厢》:手表丢了,离婚,不想下火车,逃避。
      5.《好事一小件》:丧子,面包师的骚扰。
      6.《维他命》:同性恋,酒吧,婚外情。
      7.《小心》:耳屎堵住耳朵,润滑油软化了耳屎,酗酒。
      8.《火车》:等火车,杀人。
      9.《发烧》:照顾孩子,保姆,前妻和自己都是搞艺术的,发烧。
      10.《马笼头》:72家房客,房客搬走时留下的马笼头。
      11.《大教堂》:盲人,画大教堂。
      
      “极简主义”小说的代表作,非常值得一读,4.5颗星。
  •     好也不好
  •         拿到这书,又有一番故事想细说,但必定要省去这般细微末节——因了这本小说集作者是雷蒙德·卡佛。
      
        反感“极简主义”这个标签的雷蒙德·卡佛,他的生平事迹不由他脱去这标签。在短暂的生命里,他大多数生平都在苦难之中——酗酒,失业,破产,或者妻离子散,这些挫败的生活剥落着所有让人有动力活着东西,然而他以异于常人的姿态对待这些苦难而从未放弃对文学的追求。这样的人,想必要经得起人生苦难。
        反复阅读书中11篇精简小说,并不是喜欢,只是在阅读的过程有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它们直白,作者给予的只是轻描勾勒,却能被读者切身感受小说主人公的无奈凉意。11篇里无一不是社会底层的生活姿态的剖白,写社会底层的短篇小说家很多,但却很少有像卡佛这样精雕细琢,他把自己的文字削到瘦骨嶙峋,舍去繁复留下的是萃取之华。
        几篇作品都在社会底层小人物的生活,卡佛像自残一般毫无掩饰地描写这生活每个物件,小人物在生活的泥潭里摸爬滚打着。每个小人物都让人印象深刻,却总分不明到底是什么驱使着他们上演着生活的艰辛忘记歇斯底里。这便是卡佛的极简主义。作品不用繁琐的文字来表达阴暗,但读者在阅读的时候却更加致命般哀伤。不管是为了那个小人物的生活都读出饱受风霜。像《瑟夫的房间》里重逢恋人被轰出了刚刚借来的房间;《好事一小件》里蛋糕的师傅不断打电话催促即将失去儿子的年轻太太来领取儿子生日蛋糕;《保鲜》里说的也许是作者告诉人们生活就像坏冰箱里的食物一样腐臭变质;还有父亲在痛苦的回忆里拒绝下火车去见来接站的儿子……等等,他们具有同样悲凉的故事,他们被毫无形容地剖白。这也是我喜欢上阅读卡佛的原因,他细腻的捕捉到最恰当的生活片段,最无奈的时刻,最柔软的情绪。那种莫名滋生的威胁性的模糊让人绝望欲泣。
        《大教堂》这篇是我在阅读前面几篇以后才读的,读的过程,感到的是一种不一样的感觉,没有前者们灰暗。这让我错觉不属卡佛作品,作品的色彩虽是变化了,但那种loser的风格依稀。用卡佛自己的话说,他的文字变得更加“慷慨”了。也许是因为作者的生活质量有所提升而使然吧。那像是在暴风雨过后,窗户的主人微微打开一直尘封的天窗露出一条隙缝,洒下一点点的光亮。
        而这时我也看完了全书,轻轻叹了口气,为作者终于可以衣食无忧了,生活有了希望的味道。这也似乎映射着在蓝领生活阶层里亦是存在着希望。这无不让我觉得编者的乖巧,提前编排《大》就不易发觉这丝光亮。
      
        最后又无比惋惜,是因为《大教堂》发表五年之后,吸烟毁掉了他的肺,那年他正好五十岁。   
        我小时候,阅读曾让我知道我自己过的生活不合我的身,我以为我能改变,但这是不可能的。不可能就这样,在打一个响指之间,变成一个新的人,换一种活法。我想文学能让我们意识到自己的匮乏,还有生活中那些已经削弱我们并正在让我们气喘吁吁的东西。文学能够让我们明白,像一个人一样活着并非易事。——雷蒙德·卡佛
        Ps:因此本短篇集而疯狂地喜欢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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