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二三里: 关于故乡,也关于旅行》书评

出版日期:2015-3
ISBN:9787506079429
作者:李双喜
页数:272页

美图自不必说,美的很,一看行文,我也是醉了

看完第一篇“云上的日子”,人都飞到深山里去了。。。但看到文章最后,想到目前自己仍处霾都,无法抽身,心又碎了。。。最后一段双喜原文是这样写的:“我静静地听着他们的诉说,看着他们“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的田园之乐,旁观着他们的幸福。而我,继续追赶我的路,在都市漫天的灰尘里,偶尔也会抬头寻找那片掠过头顶的云,恍惚间,远山的槟榔树开满了花朵,山林里那飘动的,那飘动的青黛粉黄,是云上的日子”

他人的远方、心底里的故乡

《一去二三里: 关于故乡,也关于旅行》是超人气摄影师双喜第一本乡土旅行随笔结集,这是一本【美文+摄影】的图文书。137张精美逼真大幅摄影图片和272页清晰雅致、全彩绿色环保印刷,作者用光影与文字讲述着旅行中梦想和情怀,岁月里沉淀的孤独和思念。李双喜自幼生长于南方山村,长大后开始了离乡漂泊。经过了十几年的奔波,他放弃了已有的事业开始旅行。他迷恋质朴的相见生活,喜欢单纯宁静的小乡村,于是他开始行走与全国各地的小村庄,就如古诗“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写的那样,他用照片和文字将那些渐渐被人们遗忘的小山村展现在了读者身边。有人向往繁华万千,就有人向往宁静平和,无论如何抉择都是一种对于梦想的追求。看过了太多轰轰烈烈,跌宕起伏,当一种纯粹的、原始的、干净的生活猛然出现在人们视野中时,这种单纯的美好显得更加可贵。生活在深山中的华与东,远离城市的喧嚣、人群的拥挤、钢筋水泥的生硬,真正的走进自然,在深山中建立起了自己的特殊家园。种田、喂马、隐居,这种真正的田园生活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选择的,但其中的快意、自在真实且令人羡慕。当亲近自然、远离城市,人心底里最初的纯真和质朴都会被唤醒,艾米在租住的小村庄里重新找回了幸福的感觉,人与人之间没了隔阂,邻里间多了份亲切和自然,不喜交际的艾米,在这里像变了个人,因为放松和真诚,在这里“读懂了自然的真、人情的善、生命的美。”总有那么一些人自在、从容的活在那些我们没有勇气选择的世界里,过着真正的生活,感受着生活的真谛,美好而幸福。当故乡变为远方,人也就失去了根,当那些存在于记忆中的故乡渐渐凋零,留下的是岁月的沧桑和孤独的味道。作者走进那些遗落在记忆中的他人的故乡,透出的是对自己故乡的思念。书中一个个大山深入的小山村、渐渐没落的院落,徒留老人和稚子的家乡,照片里沉淀的是岁月的痕迹,文字里流淌着孤独的味道。进入每个村子,留在家里的老人都是无比热情,将最好的东西用来招待客人,这份真情让人动容。但当离开的时候,望着门口微笑相送的老人,担心无奈的是他们无人相伴的岁月。有太多人离开了故乡去打拼,却渐渐忘却了家中还有年迈的父母在孤独的老去,岁月将那些美好的风景和年华一同带走,从不手软。旅行、摄影、远方、他乡,走过了许多路,看过了许多村庄,作者将这些美好和孤独一一呈现,字里行间也逃不开自己的思念。关于他的故乡、他的幼年,他的父母,同样的平凡、真实。那些回忆的文字里,每一个或多或少都能看到自己的影子,离家时父母的不舍、归家时无比热情的关怀,有不忍却也放不下大山外的花花世界,正是这样的难以抉择,所以他才会在这么多年后放弃所有,勇敢的追求自己的生活。将旅行、摄影当做一种职业,去过自己想过的生活,总比在大城市打拼来的痛快,因为这是心的选择。去远方,看炊烟,日出日落间自由一份闲淡心情,一份宁静平和。看过了这么多人间烟火,山野闲人,也是时候,回故乡旅行了。

故乡&旅行 永恒的话题

每个人心里都有个永恒的故乡,我也是,出生在南方一个小山村里,与作者描述的那么相像,每一张图片都是那么的富有感染力,仿佛就是故乡的景故乡的人,更是勾起故乡的情……早上鸡鸣叫醒沉睡的村庄;你家炊烟才起我家已是风风火火在吃饭;小伙伴们不知疲惫的在山里、树上、田里、溪边、河里、路上嬉戏,山洞里钻来转去、从这棵树跳到那棵树、抓泥鳅、拔溪边的一种草做毽子、抓螃蟹和在坝上挖个洞烧火煮家里或地里偷偷拿来的吃的,玩弹珠和用小刀在泥地里玩游戏;傍晚时分的小朋友们嬉闹声和着虫鸣;一碗饭吃百家菜的欢快;几家人坐在一起晒太阳、看星星的惬意……有多久没看到这些场景了……后来长大了,一直对到处游玩情有独钟、每一次都会拍很多照片,总有一些特别喜欢的,记得有一次和叔叔婶婶们清明回家乡,也是拍了很多照片,突然发现故乡真的好美,一点也不亚于那些著名景点或者大家所追捧的不为人知的美,从此格外珍惜……感谢作者,给了我们这样一个机会,细细品味那内心深处的故乡,常回家看看,把每一次故乡之行当做一次发现之旅,慢一点再慢一点,关于故乡也关于旅行

致我渐行渐远的故乡

第一次看到书名,不禁想起多年前在小学语文课学过的一首诗,诗名是什么如今已经记不清了,却能完整的背出诗句来——“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当时只惊叹于这个诗人的才华,居然可以把数字一到十都写进诗里,不曾想过它还可以和故乡联系在一起。作者描绘的一座座村庄,书里的一张张照片,让我想起了自己记忆深处的故乡。仔细想来,那已经是非常久远的事情了,遥远到仿佛是我前生的经历一般。故乡,是和我的童年紧密相连的。思绪穿过十几个春夏秋冬,回到记忆中的小时候,一幕幕场景竟是那样鲜明。我依然记得那个充满阳光的早晨,那时候的太阳真的是金黄色的,照耀在辽阔的大地上。我骑着刚刚学会的脚踏车,在院子里兜圈圈,小狗屁颠屁颠的跟在后面。吃完早饭,妈妈提着洗好的衣服,在不远处架起竹竿准备晾晒。这样的日子是童年生活中再普通不过的,但那份生活的宁静却再也不会有了。后来,等我上小学的时候,全家都搬到城里去了。最终,小小的我背井离乡,童年也随之远去了。繁华的城市生活让我遗忘了故乡吗?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我还会在梦里一次次遇见那条熟悉的小巷?回家的路上,左手牵着爸爸,右手牵着妈妈,昏暗的路灯下,三个人的影子都被拉的好长好长。今年春节回了一趟故乡。久违了!在十几年后的今天,我终于再一次踏上了那片养育过我的土地。唯一遗憾的是,我没能看到记忆中熟悉的场景。我未曾想过,我的故乡——那个僻静的小村庄,有一天也会被现代化建设的浪潮吞噬。曾经狭窄崎岖的小路,如今已经是宽阔的沥青马路了。而记忆中一排排参差不齐的房屋,也被一幢幢高楼大厦所取代。那个见证我童年的故乡,再也回不去了,她只能永远留存在我的脑海中了。亲爱的故乡啊,我是不是来晚了呢?谨以此纪念我渐行渐远的故乡。

做个幸福的人

从在外求学的那天始,似乎就注定了这一生要离乡漂泊。时间一天天流逝,一点点融入大城市,一心想要扎根城市,却像一只离线的风筝,越飘越远。或许,“我们注定了要与故乡分离,生活在别处。现在与故乡的联系,或许只是一张汇款单,也或许是过年那几天短暂的重逢……”外表看似坚强无比,内心却万般脆弱,除了用工作麻痹自己,似乎无药可救。苦闷时会放声高歌:“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就像作者在文中写的那样:“大城的景象很瑰丽,一年四季,风沙和雾霾时不时地飘荡在高高的楼宇间。有时候,我在雾霾里无神地行走。城的夜被七零八落的霓虹撕碎,拥堵的车灯亮了,勾勒着我匆匆的脚步。围巾顶着下巴很温暖,白色球鞋泛着煤灰,空气稀薄,就像高空三万公里,远离了地面。有时候,我真的像远离了地面。挤在公交车里,往往都像磁悬浮般神奇,燥热的车厢,无尽地摇晃;电脑显示屏闪烁着眼睛,客户催稿了,我却还在懒散地游离,时间还早呢,刷下微博,跟着众人愤世嫉俗,这是个啥样的世界?难道真的只是苦海无边!如果生活真的是苦海,那我一定还在苦海里沉沦。我提着尿不湿走下大楼,我花高价从大洋彼岸买奶粉;我跑到几里外的菜市场买新鲜菜,我天不亮就起床,拨弄着一天的油盐酱醋茶;堵车堵到深夜,在月光下煮着月光晚餐,在城之郊野的蜗居里,我总在深夜里感叹:这个城市没有星光!”想必生活在大城市里的人,都有着相同的心思,作者也发出了感慨:“这是一个充满了欲念、充满了漂泊、渴求归宿的年代。不知道从哪儿读到过这样一句话:‘有留意到现在没有人看日落了吗?也许城市人都是那样。’你我都是生活在城市里的人,有多久没有留意过自然的变化,是否还有心情抬头看看春的繁花秋的枝丫。或许,我们都有过远离城市的梦想,但无论城市如何郁霾,如何拥挤,我们依然无法离开。”多想跟书中《云上的日子》中的主人公华和东一样,静享田园之乐,守得一方净土:“我一直渴望过田园生活,想拥有一个农场、一幢小木屋,种点新鲜的瓜果蔬菜,养些原始的家禽,平时我们骑着马在农场里巡视播种的庄稼、果树,孩子们在田间追逐、嬉戏。”也想像《栖》的主人公艾米那样:“推开斑驳的木门,在方方正正的堂屋里品茶,在圆圆滑滑的石板路边种花,再圈一小块地,守着淡然的秋实春华。”作者最后写道:“渐渐地,我开始向往宁静的生活,宁静的故乡和那宁静如水的村庄。自从有了孩子,我更喜欢往故乡跑了,尤其是遇上雾霾天,归乡的心情便越发浓烈。回过头来,从城里回到故乡,想不到是如此这般的享受。故乡,有清澈的河水,有漫野的花香,有绵软的时光。女儿很喜欢奔跑在故乡的原野上,那儿的鲜花漫过膝盖,那儿的野果悬在头上,那儿有找不尽的自然宝藏。总记得,女儿在田野里发现黄牛时那惊奇的表情,像是发现了外星来客般欢喜万分。从来都没有觉得山里的村庄是如此的迷人,如此的鲜亮。”看来作者找到了心灵的栖息地。而我呢,学着做一个幸福的人,让心沉静,而后,从容地生活。

一去二三里的故乡

过年了,要回家过年。这是中国人的习俗。可是和往年一样,我又有了近乡情更怯的心结。故乡于我正变得越来越陌生,我对她而言,也变得越来越像一个客人了。身处这个大变革的时代,每个人多少都会有些怅惘。“现代化”这个怪物用冠冕堂皇的旗号,异化着一个个故乡。城市千篇一律,连乡村也变得更加像城市。一次城市研讨会上,有建设部官员说:“中国,正变成由一千个雷同城市组成的国家!”“记得住乡愁”是很美的愿景,但愁是很多很多,故乡却怎么也回不去了。对每个人来说,故乡绝不是一个地理位置,而是童年、乡邻、外婆至亲、乡味、玩乐嬉戏、农田山野、禽畜耕作这些干净淳朴意象的组合体。当你回想故乡的时候,出现在脑海的该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一句句亲切的叮嘱,一幅幅感人的画面,一片片金黄的麦田,一声声清脆的布谷鸟鸣……即使你年迈老去,这些意象也不可能轻易褪去,反而更加清晰。因为那些是你骨子里血液中的东西,失去的越多越久,就越记得清楚。故乡往往代表着本真、辽阔、自然、淡泊的,现代化则意味着人工、限制、造作、功利……故乡是必须有树的,于是树木被砍伐;故乡是必须有清清的小河的,于是小河被污染;故乡是必须安静的,于是到处都是歌舞升平;故乡是必须有浓浓的人情味的,于是现代化的冷漠开始入侵……我们从未离开过这片沧桑的大地,我们时刻深情地凝望着期盼着,却发现挚爱的故乡被不懂她的人胡改乱造,心痛之外是绝望。地方也许还在那里,但只是一个地标,一个符号,一个记忆里的片段。但是早已不是曾经的故乡。总有人正处于童年,每个人都曾经是孩子。故乡对于一个人而言,不是可有可无的点缀,而是生死相依的父母。时过境迁,浪子漂泊归来,记忆中的故乡已面目全非,所有回忆被粗暴篡改。当你看着满眼陌生冰冷的画面,脑子里都是那句“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老人都会过世,时代也都要发展,社会也要变迁。只是相比以往一辈辈人,我们这代人的故乡消失的一去二三里,翻天覆地的改变速度让人来不及叹息。未来几代人的故乡也许就是细水长流的变迁,而且是越来越好的,但是我们是注定了有深深乡愁的一代。幸或不幸,谁也说不清。旅行作家李双喜是80后,与我一辈人。同样是从乡村到城市的成长路线,同样喜欢用旅行来抵抗现代化的侵蚀,同样是在“北漂”的间隙思恋着远去的故园。所以,读他的文字与心情难免心有戚戚,沉在心底变得僵硬的回忆也会变得柔软重新浮现,偶尔一个片段一个风景一张照片都会把我深深击中,然后我也开始了记忆里金黄的回溯之旅。他游历中国,用饱含深情的镜头记录下正在消失的故乡,文笔细腻清新,照片充满浓浓的乡情,赤子之心跃然纸上。书写与记录本身是有意义的。无论怎样,寻找遗失的美好,追寻我们出发的起点都是这个时代最稀少最宝贵的实践。也许只有一人坚持,也是能够照亮夜空的火把。他的镜头似乎有让时光倒流的魔力,每个人的故乡都得以死而复生。虽然是残存着的鳞光片羽,但已足够温暖。看托尔金的《指环王》很多遍,最后明白了一个道理:黑暗魔王代表着现代化的冷酷邪恶,魔王的怪兽士兵烧杀抢掠,破坏着每个人的家园,魔戒则代表着现代化赋予人们的无限欲望。负责摧毁魔戒的霍比特人则是热爱自然、抛弃欲望、怀有赤子之心的人。人类之所以不能被委以重任,因为他们欲望太重。只有不被现代化蛊惑的人,才能成功避开欲望的引诱,最终拯救自己的家园。叶赛宁说,“我回到故乡即胜利。”沈从文也说,“一个士兵要么战死沙场,要么回到故乡。”故乡,是一个人最终的归宿,重无可重,此生唯一。故乡尚在能回到故乡的人是幸福的,故乡不再但是初心不改,痴痴寻找的人更是可敬的。只要能够找回那遗失的故园家梦,无论走再长的路付出任何代价,都是值得的。愿亲爱的你,漫漫长路中,前程可期,有家可回。

离别与回归:一部温暖的乡愁

汪国真曾经写过一首诗:“凡是遥远的地方,对我们都有一种诱惑,不是诱惑于美丽,就是诱惑于传说……到远方去,到远方去,熟悉的地方没有景色。”诗歌和诗歌里的远方,都召唤着一代代的年轻人离开故土,在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里去见识陌生的风景。然而,从家乡逃离出来的年轻人懵然发现,异乡既不够美丽也没有传说,甚至让人失望、落寞,反而是深藏在心中的那个故乡越发地沉静、温柔、可爱。每个人的心中或多或少都有留有故乡的一席之地。即便你不是背井离乡在异地打拼,日新月异的城市建设也早已把老家的模样悄然改变。空间和时间,是把我们带离故乡的两轴。隐藏于心中的或浓或淡的屡屡乡愁剪不断理还乱,是一帧帧画面,是一句句乡音,零碎而倏忽。而李双喜的《一去二三里》把我们的乡愁具象化,让我们看得真真切切:乡愁是村口清澈的小溪,是后山开遍的枣花,是午夜的满天星光,是长辈辛苦劳作的身影。回望故乡,少时的山水田园如诗如画。正因为我们已经回不到旧日的时光里,所以她才美得有些不真实。连农人日常的劳作,都像古诗般清幽俊逸。回望故乡,昔日的辉煌已败给了时间的侵蚀,颓然欲倒的廊柱定格住宿命般的没落和萧索。有一些人远离尘嚣,隐居山野,试图留住最后的美好时光;而另一些人,则不安于驻守一隅,永远飞驰在路上。这本书写的是故乡,实际上描绘的是“逝者如斯,不舍昼夜”的时间。正是时间把故乡、往事、人物酿成浓酽醇厚的一坛酒,所以对我们来说,故乡也成了远方。我们在城市的角落里野蛮生长,而留在故乡的人们却在时光里孤独的老去。这种惆怅、离别的意象有一种悲剧意义上的审美,让人回味无穷。李双喜的文字优美清雅,在路上的行走于经历提炼了文思,与明媚的摄影作品相得益彰。这本书是我近年来看到的80后作家创作的关于故乡的最美的图文。他试图告诉我们,不必千里迢迢地奔赴远方寻寻觅觅,最美好的风景,或许就在我们最熟悉的地方。

在他乡,念故乡

生活在一个城。原本不属于这里,这里没有我的童年,没有我的小伙伴,没有我青春的彷徨,也没有我最初的梦想。而这所有的一切,都留在了我那早已不复当时模样、渐渐陌生的故乡。人说,有故乡的人是幸福的,而故乡对于我们,却是再也回不了的地方。因为梦想,离开故乡,因为成长,怀恋故乡。多少次梦回故乡,一切美好重现,孰不知,梦里不知身是客,在他乡,念故乡。乡愁的滋味,是心底那柔软的、淡淡的忧伤。我们所怀恋的那个故乡,就是那最初的地方。如果你也在他乡,念故乡,就去看看《一去二三里》这本美妙的乡村旅行随笔吧!只因对旅行、对美图、美文和美境的喜欢、才会懂得作者这无边的游子情怀,珍惜与之共鸣的乡愁思绪。读她的感觉,仿佛在《春天,躺在黄花堆叠的光阴里》,怀念飘着《桐花树下的香味》的《那一个时光小院》。可是,再也《没有了那样的日子》---《云上的日子》,还有那远去的《追风少年》,《老去的村庄》……只能在回忆里找寻《去往村庄的路》。一去二三里,栖身在他乡。在他乡,念故乡,蓦然回首望,最美是故乡。

故乡人,故乡事,故乡情

故乡的照片,点亮你的心,让你找回失落已久的自我,重拾简单的幸福!乡村,真的是最好的心灵旅行地。这一篇篇文章,一张张照片,犹如一首首清新的田园牧歌,抑或是来自荒野的一股清新空气,轻轻地抚平我内心的浮躁。它让我在困顿疲惫中感到一丝温暖,获得平静的力量,不再去想争强好胜、羡慕他人,不再空虚或忧虑,从而走向宁静的回归。

记忆中最香甜的花,名为月月红

认认真真的读了两次才打开网页写评论,说来与这本书的邂逅有些神奇,某一天晚上梦见一个凶巴巴但是不坏的老师可劲的盯着我背课文背古诗,躲不过便背了首“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至于为什么会背这首诗,梦里的倒霉孩子背完诗后想了想发现自己只会背这么一首诗.........唔,扯远了。正文是做梦梦见背诗的倒霉孩子第二天醒来后打开电脑登录豆瓣看见的第一条广播就是《一去二三里》的图书推荐,当时的第一想法就是与这本书来一场邂逅。我说了,读了两遍才来写评论,但是我文笔不好嫑打我<( ̄3 ̄)> 拿到书的第一件事是先把里面的配图全部翻了一遍,每一张都想要电子稿!读第一遍的时候,觉着书只是把农村的美好通过细节描述出来而已,而书中的黑黝黝的土灶、破破的老屋和下过雨的泥土地和郁郁葱葱的树林全都是我经历过的,虽然美好却不是很特别。但是读到最后少年詹庆良的日记,看到了里面一段“看到花园内,有两丛好花,一窠花开红色,一窠花开白色。白的花开秋季,花名为“水粉”;红的月月开放,花名为“月月红”,又称“月月贵”。有此红、白两花,对我书案前,闲来很喜赏玩。”那一瞬,脑海中轻轻的响了一声,想起了小时候每逢雨后清晨上学的路上必会从路过的人家摘一朵滴着水珠的月月红,或是让母亲把花插在马尾上,或是放在课桌上,那样一整天都是快乐的。同时想起的还有那些花最独特的香味,有那么一会儿,闻到了月月红最独特的雨后的香甜味。带着脑海中的香甜味又将书读了一遍,认认真真地读了一遍,那个晚上,这本书几乎唤起了我童年记忆中大多数的味道,有黄土地干干燥燥的味道,雨后泥泞的树林里的青草味,素净的菊花香,灶台里飘出的食物香气和最最香甜的月月红花香。那些离家远行的人呐,这本书可以帮你找回记忆中最独特的味道。

旅行不一定非得出国。有个叫故乡的地方,一直在等你

关于故乡,小说家毛姆在《月亮和六便士》中写道:“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像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合,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像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我们大都是偶然到了一个地方,却一直在寻找自己的家园。记得2006年夏天,也是我开始在大城市独自生活的第四年,忽然某天,被一种叫做乡愁的情绪击中。顿感失落,信笔写了首聊发心绪,名叫《乡愁》的小诗:“离乡时/乡愁是一枚投入水中的石/一点点/沉入心底/思乡时/乡愁是手中长长的电话线/我在这头/亲人在那头/回乡时/乡愁是高兴的孩子/跑着找妈妈”。现在看来,那时的乡愁简单清浅,而此时的乡愁像一团浓得化不开的云雾。只是怎样寄托这一抹乡愁呢?于是,去远方旅行,把自己抛向很远很远的地方,想让心沉寂。谁料想,走得越远,心越发不安。看到书中的文字,我更加相信,走得越远,未必就能更接近真正的自己。这几年,李双喜自由行走中国100多个传统村落,他背起行囊,走过了一村又一寨,走过了一个又一个平凡而温情的村庄。他说:“能遇见那些村庄,哪怕只是看见一截残墙,或是几朵飘过天际的白云,也都是幸运的,因为不久的将来,那些蓝天,那些田园,那些山水,那些乡愁,都会一一逝去。我不是满腹乡愁的人,我怀恋的不仅仅是故乡,而是心底最初的地方,一切纯净如天籁。”《一去二三里》中图文所涉及的村镇有三十多个:江西:瑞昌市九源乡;浮梁县苍溪村、严台村;婺源李坑村、西山村安徽:歙县石潭镇、黄村广东:仁化县夏富村、牛鼻村、石塘村,灵溪大围村浙江:嵊州市崇仁镇湖南:张家界市小坪村、丁家界村、沅溪村;沅陵县火场乡江苏:昆山市锦溪镇山西:平遥县喜村、梁村;临县李家山村云南:大理市喜洲镇;普洱市玉生田北京:密云县干峪沟村河南:新县毛铺村海南:文昌铺前镇;海口美梅村;三亚南岛农场陕西:铜川市陈炉镇;吴堡县城里村贵州:雷山县桃香村四川:木里县利家嘴村河北:曲阳县下岸村、葫芦汪村;赵县六市庄村;望都县南曹庄;沙河市王硇村山东:蒙阴县百花峪村这些都是正在改变的、依然温暖如初的你我的故乡。原来,我忘了,有个叫故乡的地方,一直在等我归去。

唤醒记忆深处的故乡

翻阅这本书,戴上耳机,一遍遍地听李健的《似水流年》: 偶尔在镜子里面旧时光和我相遇那片远远的天空炉火映红的暖冬大雁飞过秋天的海面看着奔跑的童年赤着脚的快乐只不过是仓皇的一转眼……让目光走过那扇窗生命的河从身旁流过 将回忆慢慢淹没那年春天燃起的篝火多年以后泛着泪光闪烁我愿这一夜长醉流年似水般滋味听着听着,内心深处那些关于故乡的缱绻记忆全都唤醒了。少年时,那些耳边蝉鸣的时光,像瓷器上薄薄的一层釉,泛着光,透着亮,永不褪色地停留在记忆里。我也曾有过一个美丽的故乡。村西头的那条小河只留存在记忆中。小时候,跟着邻家的大姐姐去小河里洗过衣裳,摘采过水芹菜。也想学着男孩子的样子,在小河里游泳,却怎么也游不起来。也曾跟着一大帮小伙伴去小河里捉泥鳅,养在爸爸买来的圆圆的玻璃鱼缸里。后来,上游的造纸厂总往小河里放红色的、碱性很大的浮着泡沫的工业废水,小河不再清澈,人们再也不愿去小河里了,即使从小河边经过,都会捂着鼻子。再后来,小河干枯了,成了一条深沟。家门前的那条泥土路,有过美好的记忆。记得四五岁时,早上,太阳红彤彤的,家门前的泥土路长长的,爸爸偷偷推着自行车去卫校上课了。我发现爸爸不见了,就拼命奔跑,我跑得上气不接下气,边跑边大声喊着爸爸。妈妈听到我的声音,赶紧放下手中的活儿,出来追我。爸爸则一边扭头看我,一边努力骑车。爸爸骑远了。我的哭声也停了,被妈妈领回家。下过雨后,通往学前班的泥土路泥泞不堪,我趴在爸爸的肩膀上,爸爸手里拿着我上学要坐的小板凳。哥哥养的小狗虎子一直跟着我们。那时,我想如果一直下雨多好啊,爸爸就能多背背我了。曾跟着小伙伴在田野上迎风奔跑,看谁跑得快。也曾为家里搭把手,农忙时,小小的身影不时出现在田间地头。也曾叫上三五好友,提着小篮子四处游荡着扯猪草,比谁的篮子最满,谁认识的植物多。我们总觉得时光很缓慢,离长大还很远,谁料,童年的快乐只不过是仓皇的一转眼,再也没有了那样的日子。这一切,就像书中那首诗《没有了那样的日子》写的那样:这个世界上的所有风云也许我们都不关心这个世界上的所有战争也许我们都不关心这个世界上的所有爱情故事也许我们也都不关心因为我们与世无争我们只想在这片天空下细细雕琢自己的心情我们只想在这片天空下享受着自己的生命让它慢慢地走向死亡等死亡来了我也就洗洗身上的泥土我也就安静地躺下自然,我也就走去可能这样的日子没有了没有了这样的日子也许曾经就不曾有过也许永远也将不会有有的只是那个远远的远远的小村……

去远方,回故乡,抵内心

一直关注的摄影师——双喜,厚积薄发的沉淀之作。书名虽是《一去二三里》实际却是翻山越岭、几载春秋走过一村又一庄的图文总结。在世界的潮流向西的时候,他坚持向东,走向一个个不为人知,却就要永远逝去的村庄。没有刻意的乡愁,不会肆意的呐喊。他从家乡走回故乡,带给你最清澈的亭台花香。我有幸能和双喜去过书中很多的地方。也有幸记录了我的故事和家乡。也许到不了的地方不是远方,却是家乡。也许有那么一个地方,终成为老地方。寄相思赋予谁,愿好好珍藏。

关于故乡,也关于旅行

作者说,你描写家乡的语句是香甜的。于是,他就把刚出版的《一去二三里》送给了我。这等待这本书的几天里,故乡两个字一直萦绕耳边。故乡,还在那里,可是梦里的故乡已经很遥远。每次念起家乡来,都是小时候的场景,再也回不去。也许,某一个季节,某一种花香,某一个人,某一个假期,总会让你的思绪回家乡。但是对故乡的那种情感,真得不知道用什么语句来描写。香甜,作者的一个香甜,让我愣了一会儿。对,就是这味道,是美好的,能让你时时回想,留恋。我很喜欢去一些古老的小山村。不管它是大是小。有人会很奇怪,破山村有什么好玩的?其实是没什么好玩的。但我知道,那个地方的每块石头,每个泥土墙,每棵草都共同见证过年年岁岁的风和雨,人和事。我不出生在那里,但是那里也是很多的人故乡。对,是很多的人的故乡。别人的故乡和自己的故乡有区别吗?有。但是情感是一样的。《一去二三里》是很多人的故乡。作者去了很多地方,拍了很多照片,每一间屋子,每一缕炊烟,每一个老人,都是我们记忆深处故乡特有的温情。作者述说当地人的每一个故事,似乎我们都是听说过的,那么熟悉。对于故乡的情感用一句话,一个词来表达,总是那么难。每次说出来的话语总是缺少点什么。作者的这本书,诠释得很真切。没有拿到这本书之前,我就觉得有所期待。果真,没有丝毫矫情。当我拿到书时,我嗜读如命。迫不及待的翻看。一张蕨草的书签,跳跃眼前。是作者从自己家乡的山上摘得。我怔住了。乡土情结一涌而上。我的家乡也有,可我早已把它忘却。作者是有心的。“我不是满腹乡愁的人,我怀恋的,不仅仅是故乡,而是心底最初的地方,一切纯净如天籁”--《一去二三里》我站在城市的一个角落,遥望着故乡的山水溪流。我坐在城市的一把椅子上,聆听着故乡的每个故事。


 一去二三里: 关于故乡,也关于旅行下载 精选章节试读


 

农业基础科学,时尚,美术/书法,绘画,软件工程/开发项目管理,研究生/本专科,爱情/情感,动漫学堂PDF下载,。 PDF下载网 

PDF下载网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