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生

出版社:南海出版公司
出版日期:2013-11-1
ISBN:9787544265188
作者:(英)V. S. 奈保尔
页数:212页

作者简介

★奈保尔最伤感绝望的小说
★逃离,是每个人终生的使命;无法逃离,是每个人的宿命
★奈保尔是英语文学大师,《半生》的文字干净冷酷,有如一把匕首,留给读者的不是笑料,而是悲凉。——J﹒M﹒库切
《半生》是关于疏离和内在放逐的研究。……在《半生》中,生活显得支离破碎的不是非洲土著,而是同他们的文化传统和他们自己疏离的殖民者。他们才是真正的康拉德式的怪物,不停地游荡,没有家,没有希望。——《卫报》
我是婆罗门与贱民之子。很小的时候,我就意识到这个世界上没有真正属于我的位置。
我念教会学校,决心离开家乡,去远方为上帝服务,却发现老师们不过是骗子。
我逃到伦敦,印度人眼中世界的中心。我看不懂英国,也看不清印度,似乎找到了自己,但转瞬就失去了。
我惶惶然跟着温柔的葡非混 血姑娘来到她的非洲庄园,一待十八年,过的都是别人的生活,同神秘的非洲始终隔膜。
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已经过去。我还能去往哪里?

内容概要

V.S.奈保尔(V.S.Naipaul)
英国著名作家。1932年生于特立尼达岛上一个印度移民家庭,1950年进入牛津大学攻读英国文学,毕业后迁居伦敦。50年代开始写作,作品以小说、游记、文论为主,主要有《毕司沃斯先生的房子》、《米格尔街》、《自由国度》、《河湾》与“印度三部曲”等。作品在全球享有盛誉,半个世纪里,将里斯奖、毛姆奖、史密斯奖、布克奖、大卫•柯恩文学奖等一一收入囊中。1990年,被英女王封为爵士。2001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同年《半生》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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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5条)

  •     去年年初才开始读奈保尔,被一本精巧雅致的《米格尔街》吊起了胃口,随即入了几本新经典的新版。去年早先时候读了《通灵的按摩师》,有些失望,故事和文体都令人兴味索然,因此就没再继续下一本,直到年底才撕开《半生》的塑封。翻开来第一章标题赫然写着:萨默塞特•毛姆来访,不由一愣。关于奈保尔和毛姆的联系,能想到的只有前者曾获过毛姆文学奖,并且在某个地方说过毛姆的好话或坏话,却不知道他还曾把毛姆写进书里过。小说的确是从毛姆开始的,一个叫威利(毛姆的昵称也叫威利)的儿子问他父亲自己的中间名为什么叫萨默塞特,父亲回答说那是一位英国大作家的名字,之后便开始向儿子讲述自己同那位著名的萨默塞特•毛姆的故事。威利的父亲詹德兰生在印度一个婆罗门家庭,印度的婆罗门虽然地位极高,但他们的宗族身份是侍奉神的祭司,奉行禁欲苦修,安于宿命,而詹德兰的祖父却想要改变,他费尽心力来到一个英属印度殖民地城邦谋求生计,励精图治,辛苦经营,力图让后人过上真实可触的好日子,一切都很顺利,直到出现了威利父亲这个叛逆之徒。詹德兰年轻气盛,无畏无知,他不安于既定的命运,不理解大学教育,也读不懂所谓的文学名著,于是他决定响应圣雄甘地的号召,烧了文学,反抗起自己的宗族,为了破除自己婆罗门的束缚,他和一位地位低下的“落后阶层”女子搞到一起,并犯下种种小罪行,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审判,他想出用“禁言”的方式来保护自己不受迫害。当地人尊神崇圣,听说有人禁言,立即把他当圣人一般崇拜起来。就在这时,游历四方的毛姆先生带着他心爱的秘书兼情人哈克斯顿来到此地,恰巧撞见这位正在禁言的詹德兰。听说这位“圣僧”已经一百多天没说话了,向来对素材极为敏感的毛姆立即来了兴趣。毛姆同詹德兰用纸笔交流了一些精神层面的问题,他写道:“你快乐吗?”詹德兰回写:“沉默使我感到格外自由,这就是快乐。”毛姆如获至宝,并把这段经历带来的灵感写进了一本小说,也就是著名的《刀锋》。之后詹德兰便出名了,甚至还吸引来了不少外国人专程来此地参观他的“圣行”,詹德兰也顺势而为,成了一位神秘而受人尊敬的小圣人。多年前读过《刀锋》,但并不记得书中有遇见印度禁言圣人这一情节,不过在最近新出版的《毛姆传》中(http://book.douban.com/subject/26262141/),的确有一段毛姆本人在印度的有趣经历,但与《半生》中的不尽相同:在马德拉斯附近的蒂鲁瓦纳马莱,毛姆拜访了著名的圣人拉玛那•玛哈西大师的道场,在那里,他有机会与一位英国圣人交谈,退休的英国军官A.W.查德威克少校已经转世为阿鲁那佳拉圣人。他在这个道场生活了很多年,他高兴地向毛姆详细解释了何为“业”和“转世”,并描述了他如何努力“实现个人自我与宇宙大我的交流,将源于自我的‘我’与无穷的‘我’分开”。但他的英国同胞毛姆到最后也没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毛姆和哈克斯顿是中午到的,正在查德威克房间外的阳台上吃饭时,毛姆突然昏倒。查德威克把他抬进屋里,放在自己的床上,毛姆苏醒后,感觉身体不舒服,不能去中央大厅听大师讲课了。玛哈西得知情况后,欣然答应前来见他,“玛哈西和毛姆对坐了大约半个小时,两人没说一句话,”查德威克回忆道,“最后,毛姆紧张地看着我说,‘需要说点什么吗?不,玛哈西说,沉默本身就是最好的交谈。’”《半生》的第一部分颇为有趣,奈保尔在书中的讽刺无处不在却又不着痕迹,笔法稳准凌厉,若有寒光,甚至令人不寒而栗。他似乎很喜欢用一本正经的笔调描述一个人成名或成圣的过程,然后再装作不经意地毫不留情地揭开其所有的伤疤。奈保尔无疑从毛姆身上继承了精准和刻薄,却做得比毛姆更为绝情和冷漠。这不得不令人想到这位大师级作家的私生活。奈保尔虽被视为2000年后含金量颇高的诺贝尔奖得主,如今著作等身的他,所收获的荣誉几乎和他受到的非议一样多。虐妻、出轨、嫖妓、毒舌、树敌无数,媒体用“一半天才一半恶棍”这种耸人听闻的话来形容他,在2001年的诺奖典礼上,奈保尔发表获奖感言:“感谢妓女!”台下一片哗然。瑞典学院也立即表态,他们是纯粹按文学成就的标准来决定获奖者。诺奖主席也发表声明:“我们评奖只看他的作品,不管他的人品。我们爱他的作品,但绝不跟他交朋友。”说回小说本身,小说的第二和第三部分切换成儿子威利的视角,开始讲述这个同父亲一样空虚反叛的年轻人去到英国寻找自我的过程,但除了几次不甚光彩的性经验和乏味的宴会之外,他并未遇到什么值得一提的经历,主人公也没有向读者揭示什么“波斯挂毯式”的人生哲理。在东拼西凑出版了一本籍籍无名的小说之后,威利收到了唯一一位女性读者的来信,见面后发现对方竟是个非洲庄园主的女儿,他便主动提出要求,跟这位叫安娜的女孩一起去了非洲。在非洲,也就是故事的第三部分,威利当起了庄园主,坐享其成,却并不快乐,在故事的结尾,四十一岁的威利受伤后在医院醒来,对安娜说,我要离开你。虽然我吃你喝你睡你,但这都不是我的生活,我最好的时光已经过去,而我一事无成。我不想再过你的生活,所以我要离开你。故事到此为止。不得不说,这是一本奇怪的书,有着明显的缺陷,主人公毫不讨喜,故事索然无味,结构松散无奇,整本书非常得不完整,看起来的确像是某个人“反励志”的前“半生”,但奇怪的是,小说营造出的冷漠的局外人的氛围,精准又近乎刻薄的讽刺口吻,主人公虚妄盲目而随波逐流的逃避,就这样一个故事,在奈保尔的处理之下,却意外传递出一种宿命的悲凉之感。这悲凉引起的可能是带有警醒的鄙夷,也可能是无奈落寞的叹息。J.M.库切曾写过一篇此书的评析文章,十分到位,感兴趣的可以移步http://book.douban.com/review/6442184/?start=0#comments就像库切在他对这本书的评析中所写:在奈保尔这部带自传色彩的作品中,还有一个贯串始终的主题,那就是:他完全是凭借意志力,才成为了作家。他缺乏幻想的天赋,也没有经历过较大的历史事件。(在这一方面,特立尼达没有给他任何收获,再往后,印度同样让他大失所望。)他唯一可以回忆的,就是在微不足道的西班牙港度过的童年。他似乎找不到属于自己的题材。只是在十多年的辛勤笔耕之后,他才像普鲁斯特那样认识到,其实他一直都知晓自己的题材,他的题材就是他自己和他的努力:作为一个在既不属于他又没有过去——人们这样告诉他——的文化中成长起来的殖民地居民,为了在世界上寻求立足之地,他必须不断地努力。 《刀锋》中有一句点题之语:一把刀的锋刃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这命运的刀锋,虚度半生的威利没有越过,奈保尔越过了没有,想必只有他自己知道。
  •     危急关头——V·S·奈保尔新作《半生》评析J.M.库切在晚年时,英国作家威廉·萨姆塞特·毛姆对印度宗教萌发了兴趣。1938年,他访问印度,在马德拉斯,有人将他带往教徒的隐居地,去拜见一位名叫温卡塔拉曼的人,此人过着缄默、禁欲的生活,在祈祷中度日。人们现在只是称他为领袖。        也许是因为天气太热,在等待拜见时,毛姆昏迷了过去。当他苏醒过来后,他发现自己患了失语症。(有必要一提的是,毛姆一直都有口吃的毛病)。领袖安慰他说:“缄默也是对话。”        据毛姆回忆,他短时昏迷的消息很快传遍了印度。传闻说,通过领袖的力量,毛姆这位朝圣者被带往无限的国度。尽管毛姆本人对造访无限国度的经历毫无印象,这件事却对他产生了影响。他先后在《作家手记》(1949)和《观点》(1958)中对此有过叙述,还将它写进了《危急关头》(1944)这部小说使他在美国名声大噪。        《危急关头》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美国人经过精心准备,将皮肤晒黑,穿上印度服装,然后拜访印度的宗教领袖希内·加内沙,并在他的引领下,完成了一次令人振奋的精神历程,那是“无数世纪以世界各地的神秘主义者所共同经历的历程”。带着希内·加内沙的庇佑,这位前嬉皮士返回伊利诺伊,打算以开出租车为生,并奉行“安宁、宽容、同情、无私和禁欲”的原则。他说:“如果认为印度的那些圣人们过着无所事事的生活,那可就错了,他们是黑暗的一道耀眼的光明。”        圣人温卡塔拉曼和作家毛姆两人精诚合作,互利互助,温卡塔拉曼使毛姆获得了有关印度宗教的颇具市场价值的内容,而毛姆则温卡塔拉曼作了宣传,并启动了这里的旅业,这就是V·S·奈保尔的新作《半生》的开端。        历史上的温卡塔拉曼,那个具有灵智的药剂师,是真有其人吗?奈保尔在作品中并不关注这个问题。禁食、禁欲、缄默——人们为什么以自我牺牲为主要的宗教仪式呢?为什么尤其在印度是这样?这对人们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奈保尔在挥洒自如地重写毛姆和圣人的故时,正是试图为这些问题找出答案。        奈保尔认为,要理解这个故事,我们必须以历史的眼光来看待印度的苦行主义。印度教的寺庙曾经供养着一个完整的僧侣阶层。后来,由于外族——先是穆斯林,然后是英国人——的入侵,寺庙渐渐失去了自己的经济来源。于是,神职人员陷入一种恶性循环:困导致热情的丧失,继而导致消极被动,消极被动又加剧了困,终致使这一阶层走向衰败。然而,僧侣们并没有弃寺庙而去,而是巧妙地将原有的价值观念予以变通,大肆宣扬禁食以及对于所有欲望的克制,鼓吹这些行为令人钦佩,值得尊敬和膜拜。        奈保尔以轻快的笔调,从唯物主义的角度对婆罗门的自我牺牲和宿命论思想进行了阐释,这种思想蔑视个人奋斗和勤勉努力,却在印度迅速流传开来。在奈保尔的故事中,一位十九世纪的婆罗门青年桑德兰具有打破传统体制的进取精神。他省吃俭用,好不容易攒下一笔钱,来到最近的大城镇,也就是英属印度的一个“独立的”穷乡僻壤的土邦的首府,并在土邦王公的宫廷里谋到一个小职员之位。随后,他儿子也秉承父志,就职于政府部门,并且官运亨通,从而使其家族的地位稳步上升。一切都进展顺利,桑德兰父子为自己找到了安身立命之所,再也不必禁欲修行。        但是,桑德兰的孙子——时值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却是个叛逆之徒。当时,关于甘地及其民族主义运动的传言满天飞。这位圣雄号召人们抵制大学教育,桑德兰的孙子(以下简称桑德兰)积极响应,在大学校园里焚毁了雪莱和哈代的作品(反正他本来也不喜欢文学)。他以为会有风暴降临,可是,他的行为却没有引起任何注意。甘地宣称种姓制度是错误的,那么,作为一位婆罗门,怎样才能破除种姓制度呢?答案就是:与地位比自己低下的女子通婚。桑德兰在自己班上选中了一个长相丑陋、皮肤黝黑的姑娘,这个姑娘属于落后阶层,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是一位“落后分子”。他以笨拙的方式向她求婚。不出多久,那姑娘便半是撒谎半是威胁地强迫他兑现了诺言。        颜面扫地的桑德兰只好去王公的税务局工作。在这里,他放纵自己,常常小偷小摸,并自称为公民的不服从,尽管他的真正动机是懒惰散漫和心存恶意。就在他的丑行被曝光、即将接受审判时,他逃往寺庙寻求避难。在那儿,他发誓将保持沉默,以保护自己免受所谓的迫害。他的誓言使他成为当地的英雄,人们纷纷前来观看他的沉默,并带来了供奉。        作为西方人的萨姆塞特·毛姆不明就里,来到了这个欺诈和虚伪的温床。“你幸福吗?”毛姆问圣人。桑德兰用铅笔和纸片回答道:“在我的沉默之中,我感到非常自由,这就是幸福。”多么睿智啊!毛姆想道。其中的滑稽之处自不待言:桑德兰所享受的自由,正是免受起诉的自由。        毛姆出版了一部作品,桑德兰因为出现在外国人所写的书中,也突然之间变得家喻户晓。海外游客步毛姆的后尘纷至沓来。桑德兰对他们讲述自己的故事,讲述自己如何放弃在政府部门的大有前途的职位,而过上一种祈祷和自我牺牲的生活。不久,对这些精心编造的谎言,连他自己都信以为真了。在他的婆罗门祖先的引导下,他找到了一条放弃世俗繁华的道路。他不觉得这有什么可笑之处,相反,他的敬畏之情油然而生,他想,肯定是有一种“更崇高的力量”在指引着他。        就这样,桑德兰弃绝欲望,安度时日(其实,他并非无欲之人,他和他的“落后分子”妻子生了两个孩子)。私下里,他发现过这种生活真是轻而易举,这使他与卡夫卡笔下那位绝食的艺术家有了几分相似。在卡夫卡的故事中,虽然那位绝食的艺术家自己拒不承认,他的行为仍然表现出了某种英雄主义,这是一种最起码的、与后英雄时代相适应的英雄主义。在桑德兰身上,却根本不存在英雄主义,是精神上的真正贫乏,才使得他满足于如此贫乏的物质生活。        《黑暗之地》(1964)是奈保尔关于印度的第一部、也是最具批判性的作品。在这部作品中,他把甘地描写成一位受基督教伦影响的人物,因此在南非度过二十年的时光之后,他依然能够以局外人的批判眼光来审视印度。从这个意义上说,甘地是“最不印度化的印度领袖”。不过,奈保尔说,印度恢复了甘地的原来形象,将他奉为圣雄、偶像,因而忽略了他所代表的社会使命。        桑德兰欢把自己看成甘地的追随者。但是,奈保尔却隐晦地表明,桑德兰脑中思考的问题并非甘地式的“我该怎么去做”,而是印度教的“我该放弃什么”。他情愿放弃,因为即使放弃,他也不会有任何损失。        为了纪念他的英国恩人,桑德给他的长子取名为威利·萨默特·桑德兰。由于小威利出生于一个不同种姓的混合家庭,他们认为送他上基督教学校接受教育更为妥当。不久之后,威利便渴望像他的老师们那样成为传教士和加拿大人。在他用英语写的作文中,他把自己想象成普通的加拿大孩子,有“爸”、“妈”,还有一辆小汽车。老师给他打了分,可他父亲却因为儿子在作文中把他排斥在外而感到伤心。        然而,随着年岁渐长,威利看清了传教士们的真目的:他们只想使人们皈依基督教,并消灭异教。他觉得自己受了愚弄,于是辍学了。        桑德兰想起旧情,便给毛姆写了一封信,希望毛姆能帮他的孩子一把。他很快就收到了回信,是用打字机打的,上面写着:“亲爱的桑德兰:很高兴收到您的来信。我对您的国家有着美好的回忆,也很高兴收到印度朋友的来信。此致……”其他的外国朋友也同样闪烁其辞。后来,英国上议院有人伸出了援助之手,二十岁的威利便漂洋过海,享受到了英国大学的奖学金。 时光到了1965年。由于加勒比移民的涌入,此时的伦敦冲突四起,不久酿成了种族暴乱。年轻白人穿着爱德华时代的服装,在街上东游西荡,碰到黑人就施以拳脚。威利藏身于大学宿舍里。对他而言,闭门不出算不上什么新鲜事:还在国内时,每当发生种姓阶级暴乱,他也是这样闭门不出的。        在伦敦期间,威利主要是在性爱方面学有所成。一位牙买加同学的女朋友出于对他的同情,使他有了初次的性经历。然后,她从跨文化的角度,对他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开导。她说,由于印度实行包办婚姻,印度男人不明白他们还应该满足女人的性需求。可是在英国就不一样了,男人应该更加努力才行。威利找到一本名为《性生理学》的平装书,从中得知,一个正常的男人可以勃起十到十五分钟。看到这里,他再也不肯读下去。        “你是怎么懂得性爱的?”他问那位牙买加朋友。朋友说,性爱是一件很狂暴的事情,你得从小做起。威利不禁讶然。在牙买加,男孩子通过“手淫和强暴小姑娘”来增加性经验。可是,在他的文化中,从来就没有这种引诱和所谓“房中术”的内容,他该怎样去找女朋友呢?        他鼓起勇气,找了一个街头妓女。他们的性交毫无乐趣可言。他想尽量延长时间,可那女人却喊道:“你就不能像英国男人那么干吗?”这使他羞愧难当。        桑德兰是个假圣人,而他儿子则是个蹩脚的求爱者,这父子两人似乎应该带有滑稽色彩,可是在奈保尔的笔下,却并非如此。奈保尔是英国叙事大师,在《半生》这部作品中,他的文体干净利落,笔锋犀利。桑德兰父子各有缺陷,他们留给读者的更多的是凉意,而不是笑料;而那位身为“落后分子”的妻子以及威利的妹妹——她后来成了一位自以为是的左翼分子——也好不到哪里去。        父子两人自以为已经将人类看透。可是,正是因为他们无法想象会有人与他们不同,他们才觉得周围满是弥天大谎和自欺欺人。他们这种偏激的见解,完全是因为疑虑重重而产生的自我保护性反应。他们肤浅的经验,就是对一切事情都尽量不要善意地理解。实际上,威利爱情上的失败,应该归于他的自私自利和精神上的吝啬,而不是缺乏经验。        至于他的父亲,从他对书本的反应,就足以看出他天生的吝啬。早在学生时代,他就无法“理解”所学的课程,尤其无法“理解”文学。他所接受的教育,主要是被机械地灌输英国文学知识,而这与他的生活显然毫无联系。然而,在内心深处,他根本就拒绝理解,拒绝知识。严格地说,他是朽木不可雕也。他将经典名著付之一炬,并不是一种正确的对于僵化的殖民教育的批判行为,也不能给他提供一种更好的教育方式,因为他根本就不懂得什么是良好的教育。事实上,他纯粹是一无所知。        威利也同样头脑空空。到英国不久,他就意识到自己是多么无知。但是,出于一种典型的定势反应,他将自己的无知归咎于他人,这次是怪罪于他的母亲:他之所以对世界没有好奇心,是因为他是由“落后分子”所生;遗传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        大学生活使他认识到,印度礼节与英国礼节一样既无理性,又稀奇古怪。但是,这一认识并未让他产生自知之明。他心里想,我既了解印度,又了解英国,而英国人却只了解英国,因此,对于我的国家,我想怎么说就可以怎么说。他为自己编了一段崭新的、较为光彩的历史,他的母亲来自于虔诚的基督徒之家,而他父亲则成了宫廷大臣之子。“他开始重塑自我,这使他兴奋异常,并开始觉得自己很强大。”        这两位无聊乏味的人物为什么会这样呢?对于他们自身赖以产生的社会,他们揭示了怎样的特征呢?这其中的关键词是牺牲。威利敏感地觉察到,他父亲虽然打着甘地主义的旗号,内心却并不快乐,因为他也亲身体验过被人放弃的滋味。威利小学时编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婆罗门为了贪图财富,不惜在仪式上牺牲“落后”的孩子,到头来却牺牲了自己的两个孩子。桑德兰宣称,他活着就是为了自我牺牲,而在这个题为《牺牲的生活》的故事中,对桑德兰的影射并未多加掩饰,正因如此,他才决定将儿子送往英国。他说:“这孩子会毁了我的后半生,我必须让他远远地离开这儿。” 威利已经发现,所谓牺牲欲望,实际上意味着不去爱该爱的人。桑德兰对于这种发现的反应,是让儿子进一步做出牺牲。桑德兰自称牺牲了事业而禁欲修行,在这个故事的背后,潜藏着印度教的传统。这种传统如果没有在甘地本人身上得到体现的话(威利和他母亲对甘地一向大为不屑),却在作为圣人的甘地身上得到了体现(像桑德兰一样的印度人将甘地奉为民族的圣人),尤其是在一种宿命论的哲学思想中得了体现。这种哲学思想告诉人们,有为即无为,任何自我完善的努力终将是毫无意义威利尽管对学业感到厌倦,对写作却显然具有天赋。他把自己过去的作品拿给一位英国朋友看,并得到这位朋友的鼓励。于是,他开始阅读海明威的小说。然后,他以《杀人者》为模式,将好莱坞影片中的场景转换成模糊的印度背景,再把伦敦的经历与记忆中的家乡的旧事拼凑起来,从而写出了大量作品。使他感到意外的是,“与过去在学校里小心翼翼地写出的那些半遮半掩的故事相比,在眼前这些随手借来的、与他自身经历相去甚远的故事情节之中,在这些与他自己迥然不同的人物中间,他更容易忠实于自己的情感。”        奈保尔的小说具有隐晦的自传性特色。但是,奈保尔式的自我与作者本人之间并非一种简单的关系,在一个自我创造和修正的连续过程中,他们代表着不同的阶段。W·S·桑德兰既是V·S·奈保尔,又不是V·S·奈保尔。例如,在初涉文坛之际,威利和奈保尔的灵感都来自于好莱坞电影,但威利的文化知识无法与奈保尔相提并论。奈保尔的仿效对象包括伊芙琳·瓦渥,阿尔都斯·赫胥黎,当然还有萨默塞特·毛姆,尤其是毛姆的典型英国人的口吻,“无论何处都显得清高自傲,处变不惊,无所不知。”不过,尽管威利发现自己越是置身事外就越忠实于自己的情感,可对于目前流行的作家应该立足于自身的民族、种族和性别进行创作的文学主张,我们仍然不难听到作者本人的回答。        威利一连几个星期埋头于创作之中,但是不久,写作渐渐将他引向“他(无法)面对的事情”上来,于是,他只好就此停笔。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重新提笔写作,至少我们在《半生》中看到的是这样。        这阵激情使他创作出了二十六个短篇小说,他将它们交给一位富有同情心的出版商。书出版了,却少人问津,不过到这时候,威利自己都为它感到羞愧了。然而,他确实收到一位崇拜者的来信,写信的女孩用的是葡萄牙名字,她写道:“在您的故事中,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找到了我自己亲身经历过的时刻。”想到自己的作品是东拼西凑而成,威利对她的反应不禁有些意外。他们终于还是约定地点见了面,并且堕入了爱河。她名叫爱娜,是莫桑比克某处产业的继承人。一时冲动之下,威利跟随爱娜去了非洲,并且以她的情人的身份在那儿度过了十八年。这一段岁月便构成了《半生》的后半部分。        奈保尔笔下的印度不甚明朗,伦敦也简略抽象,但莫桑比克却显得真实可信。殖民时期的莫桑比克不曾产生卓有成就的作家。这个国家最优秀的作家米阿·古托属于独立后的一代,他深受魔幻现实主义的影响,所以不可能成为可靠的编年史家。因此,奈保尔似乎可以随意创造一个属于他自己的战前的莫桑比克,可他没有这样做。他的宗旨是忠于现实,忠于真实的人物所创造的真实的历史。《半生》的后半部分透过威利·桑德兰的眼光,描绘了殖民地生活的图景,因而具有浓厚的纪实色彩。        小说的这部分实际上属于奈保尔数年来日臻完善的创作模式,其中的历史报道、社会分析与带自传色彩的故事和旅行日志互为交织,这种综合模式也许会成为奈保尔留给英国文学的主要遗产。        威利从1959年到1977年在莫桑比克度过,这是葡萄牙殖民统治的晚期。我们看到的这一时期的莫桑比克生气勃勃,令人惊奇。爱娜是克里奥耳人,是非洲化的葡萄牙人。在社会地位上,她处于“纯种”葡萄牙人与混血儿之间,处于最底层的则是黑人。威利来自奉行种姓制度的印度,所以对他而言,因血统关系而造成的微妙的社会等级差别,丝毫不足为怪。 爱娜和威利的生活圈子里主要包括种植园主和农场经营者,而他们的社交生活则不外乎是邻里互访,以及去镇上购物。然而,在探索殖民者的生活时,威利却没有常人设想的所谓有头脑的西方自由主义者所持的屈尊俯就的心理。(在这一点上,他与作者本人十分相似。)相反,他赞同克里奥耳的社会,尤其是它总能提供许多寻欢作乐的机会。即使是在游击队包抄过来、末日即将来临的时刻,他的殖民者朋友仍在“及时行乐,使旧房子里充满欢声笑语,们似乎对这一切满不在乎,似乎懂得如何接受历史,顺其自然。”他后来回忆道:“我从未像当时那样钦佩过葡萄牙人。真希望我也能够接受自己的历史,顺其自然。”        这里表现出了一种背叛传统的自由,它与奈保尔对于跟自相关的昔日殖民地生活的态度非常吻合,就是说,正因为他是印度种植园的契约工人的后代,他才不能让自己永久地禁锢于受害者的身份。他对于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及奴隶制的理解不仅仅是对西方各种观点的吸纳。例如,在他眼中,相对于英国统治的影响而言,印度受穆斯林统治所产生的影响更深。在非洲,殖民者不一都得是白人,东非的沿海地区就既吸引了欧洲人,也吸引了阿拉伯人和印度人,并已经将他们同化一度被奴役的人民对于英国的重新征服,是奈保尔复杂的自我形象与自我创造的一部分。在《到达之谜》中,他这样写道:“1950年,在伦敦,我正处于一场即将于二十世纪后半叶发生的伟大的民族运动的开端,那场运动以及随之而来的文化融合,远比去美洲殖民更为伟大。”《到达之谜》一书的题材涉及到对威尔特郡乡村的探险者和殖民者角色的重新定位。        奈保尔笔下的移民中,如果说有人受过教育的话,那也是一种不合时宜的殖民教育。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他们都是在“本国”已经衰败了的文化的承载者。马尔科姆·穆哥里奇有句名言:“印度人是得以生存下来的唯一的英国人。”奈保尔本人常常表现出来的长官一般的作者立场,具有鲜明的维多利亚时代的特色,对此,任何正宗的英国人都自愧不如。        威利在非洲获得的主要是性经历。他和爱娜之间没有那种铭心刻骨的爱情,他开始找非洲妓女。按照西方人的标准,许多非洲妓女还只能算是孩子。与妓女的交往使他积累了经验。不久,他便与爱娜的一位名叫格雷莎的朋友发生了关系。格雷莎让他见识到了性的狂暴。他后来回想道:“如果我至死都不了解这种强烈的满足感,不了解我刚刚从自己身上发现的另一个自我,那该是多么可怕啊!”怀着一种少有的同情心理,他的思绪回到了愚昧的印度以及生活在那儿的父母身上:“我可怜的父母从来不曾有过我此刻的感受。”        在威利对性的探索过程中,还有一个阶段在等待着他。爱娜含蓄而有策略地让他明白,格雷莎神经有问题。果然,当葡萄牙军队撤走,游击队驻扎进来时,格雷莎陷入一种自虐狂之中。威利开始明白宗教为什么会谴责性欲至上。再说,他也渐渐厌倦了在殖民地的经历。他已经41岁,半辈子都过去了。他离开爱娜,来到白雪皑皑的德国,来到他妹妹的身边。故事到此结束。        《半生》讲述了一个人的成长历程,这个人从小缺乏关爱,结局仍是孑然一身。这也许算不上真正的结局,而只是一个让他休养康复的暂停时期。性经历是他进步的主要标志。他将跟他在一起的女人看成是欲望、嫌弃、或迷恋的对象(有时是三者兼而有之),并丝毫不加掩饰地将她们描写出来。        自1967年发表的《小丑》以来,我们在奈保尔的作品中读到伦敦那一部分时,已经是第三甚至第四次读到同样的场景:楼上的房间里,悬挂着一个裸露的灯泡,地板上垫着报纸,上面放着床垫,就是在这张床垫上,年轻人有了第一次性经历。作者对这个场景一次次地进行了加工,每次都带有越来越野蛮和绝望的色彩。奈保尔似乎要取尽这一场景所蕴涵的全部意义,才肯将它放弃。 在非洲,当他第一次搂着一个雏妓时,伦敦女人的影子却浮现在眼前。但是,“就在我快要失败的时候,女孩眼中突然露出了一种带着命令、挑战和需求的特别神色,她的身体也猛地紧张起来,我被她有力的双手和双腿紧紧地抓着压着。就像低头看着瞄准器而不容犹豫地做出决定一样,刹那间,我想到,‘这正是艾尔瓦洛(带他到妓院的那个朋友)的生活目的所在。’于是,我又充满了活力。”        从那以后,“我对于性便产了一层新的认识,就像是对自己产生了一层新的认识一样。”        和那个女孩在一起的时刻,激起了威利在非洲发现的另一种奇特的激情,即对枪支的激情。对他来说,瞄准目标和扣扳机为一种超越理性控制的、对于意志的真实性存在与否的检验。那些和他睡觉的非洲女人也是以同样赤裸的方式,对他的欲望的真实性进行了检验在这里,奈保尔将性的交合作为真理的最高境界,正是在这一点上,他清楚地表达了威利精神历程的本质,准确地衡量了他与那种将禁欲看作是启蒙之路的生活方式的距离,而他父亲正是这种生活方式的拙劣代表。        与非洲女人的亲密接触,使威利渐渐摆脱了伦敦的阴影。但是,这些女人又有什么显著的不同呢?当他看着一群女孩子在嫖客面前搔首弄姿时,突然觉得她们象征了其自身之外的某种东西,某种无法洞察的“深刻的精神”。“我开始觉得,在非洲人的内心深处,存在着某种我们这些外人无法触及的东西,它超越了政治的范围。”        奈保尔对非洲十分了解。他曾在东部非洲生活和工作过。(《生存之路》(1944)一书中的“重返家园”部分就取材于他在非洲的那段时光。)他写了多部关于非洲的作品,反响较大的有《在自由的国度里》(1971)与《河流的转弯处》(1979)。就整体而言,他对非洲的看法始终如一,甚至可以说有些固执。他认为,非洲是一个“梦幻般的、可怕的”地方,它拒绝人们的理解,消解人们的理性以及理性带来的科技产品。约瑟夫·康拉德来自西方世界的外围,后来却成为了英国文学的经典作家,他是奈保尔仰慕的名家之一。姑且不论好坏,奈保尔对非洲的印象显然受到《黑暗的中心》的影响。        《半生》给人一种粗制滥造的印象,因此在创作手法上存在着不容忽视的缺陷。奈保尔的本意是想借威利之口讲述整个故事,甚至连他父亲桑德兰的故事也经由威利耳听得来。但是在具体创作中,作家并没有全部坚持原来的计划。尽管父子关系非常冷淡,威利却能够知晓父亲内心深处最为隐秘的感受,包括他对于妻子身体的嫌恶。在情节发展过程中,有时是威利在掌握着叙事的主线,有时却突然老掉牙地出现了一位全知全能的叙事者。        该书在其他方面也有不足之处。比如伦敦的文学生活场景,读起来像出自讽刺性的纪实小说,读者却找不到开启纪实之门的钥匙;年轻的威利与爱娜的恋情也不免落入俗套。尤为突出的是,威利的故事到头来不知所终,也看不出任何终结的迹象。所以,《半生》更像是将一本名为《一生》的作品一分为二后的前半部分。        面对诸如此类的批评,奈保尔不屑一顾。在他看来,小说作为一种创造性的表达手段,在19世纪已达到巅峰,要想在今天写出完美的小说,将无异于复古之举。鉴于他本人在追求另一种流畅的、半纪实性文学形式上所做出的成就,他的观点值得我们认真考虑。        然而,读到《半生》的末尾,我们仍然会觉得,不仅是威利·桑德兰,就连奈保尔自己也不知道下一步会怎么样。而且,桑德兰有生以来从来不曾为了生存而工作过,他仅有的成就只是一部多年前出版的小说集。对于一位年届41岁的逃难者而言,他现在还能干什么呢?威利·桑德兰到底是什么人?他背叛了自己的文学生涯,这是他改变自我的明显标志,而奈保尔,这位已有二十多部作品的年近古稀的作家,为什么要投入自己的精力来塑造这样一个人物呢? 在奈保尔这部带自传色彩的作品中,还有一个贯串始终的主题,那就是:他完全是凭借意志力,才成为了作家。他缺乏幻想的天赋,也没有经历过较大的历史事件。(在这一方面,特立尼达没有给他任何收获,再往后,印度同样让他大失所望。)他唯一可以回忆的,就是在微不足道的西班牙港度过的童年。他似乎找不到属于自己的题材。只是在十多年的辛勤笔耕之后,他才像普鲁斯特那样认识到,其实他一直都知晓自己的题材,他的题材就是他自己和他的努力:作为一个在既不属于他又没有过去——人们这样告诉他——的文化中成长起来的殖民地居民,为了在世界上寻求立足之地,他必须不断地努力。        在努力重新塑造自己的过程中,他所失去的是生命的另一面,即人性的一面。如果奈保尔耗尽了自己的记忆资源,他不会枯坐在打字机前,而是会听从心灵的召唤,那么,《半生》就可能成为奈保尔自己的故事(不难想象,他还会有其他的故事)。        在不是太久以前,对于一个有才华而且愿意坚持不懈地努力的年轻人来说,要摆脱默默无闻和穷困潦倒的境遇,而实现名利双收,当作家一度似乎是最快的捷径,而奈保尔本人的生涯则是很好的印证。        在文盲或半文盲的眼中,所谓当作家,只不过是把自己所写的东西印成书,也就是说,能够向别人展示一沓封面上印有自己名字的印刷材料。奈保尔的第一部小说《神秘的按摩师》(1957)就以略带讽刺的笔调,叙述了人们对于创作的简理解。这部小说目前正由 MerchantIvory电影公司拍成电影,该片由伊斯梅尔·默钦特执导,而阿西夫·曼德维则将加勒什这个角色演绎得真实可信。加勒什是一位既愚钝又精明的年轻人,他雄心勃勃,一心想当作家。对于当作家是怎么回事,他恐怕也不甚明了,但是在特立尼达的乡村,仅凭这点不甚明了的了解,就足以让他出人头地了。加勒什最后所写的那些作品”丝毫谈不上是创作,实际上,它们只是他与他妻子胡编乱造出来的所谓圣人故事的一部分(《神秘的按摩师》)。然而,这些作品却为奠定了基础,使他后来在物质和政治两方面都有不小的收益。        正如原作一样,电影拍到半途便失去了势头。但是,它展示了一幅迷人的图景,让我们真切地领略到了奈保尔童年时那个前电子化时代的生活。
  •     我想《半生》的忧伤之处在于“半生”就这样的过去了吧!我们生下了,期待着有不同地的际遇,可是那些所谓的“际遇”从来没有找过我们,我们奔向“际遇”,可是等待着我们的是更深的沦陷,就那样的陷在了生活中拔不出来,为了生。。。。日复一日,盼着今天过去明天来临,明天会有不同,可明天还是和今天一样,看着一个个的今天划过,在巨大的无力感中越陷越深,原来生命是这样的不由我做主,是这样的被别人的一句话就可以决定,半生,一划而过,十八年。。。。奈保而的伟大,他用冰冷而简洁的文字,构架了这么巨大的一部小说,从印度到英国,从英语到非洲,再到德国,就是这样的跨越了空间和时间,几代人,一个少年到一个中年。。。故事充满了想像,故事里又充满了故事,读下去,欲罢不能。。。我想我永远也想不出这样的故事,创造出这样的一个世界。。。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整篇小说非常流程,尤其是前半部足可以四颗星,后半部讲述非洲的部分稍嫌冗长而无味,纠缠着性与空虚,作者把非洲描述成“我惊讶这片土地怎会如此驯服,如此毫无希望的景观怎会孕育出如此理性的生活,在某种意义上,就好像从石头里榨出了鲜血”。故事似乎是受了毛姆异域小说的影响,非洲部分的生活如马尔克斯的马孔多的兴盛与衰败。从故事来看叙事者是一个弱懦无能的人,讲述自己半生的孤独,之后又道出了一句惊醒世人的话,“我生命中最好的时光已经过去,而我一事无成”,“可是我错了。我不像他们。我四十一了,人到中年。他们要比我小十五到二十岁,而且世道变了。他们已经宣告了自己是谁,并且愿意为此冒一切风险。我却总是躲避自己。没有毛过任何风险。而现在,我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已经过去。”这句话深深震慑了我,我想这是本书的宗旨所在
  •     为找自己活成了别人,或许挣扎,却而随流
  •     半生就这样转瞬即逝了
  •     奈保尔本人是出生在后殖民社会、定居于英国的印度裔作家,以他的边缘身份只能去融入西方主流社会,而不是去投入第三世界。 作者君,确定这不是你借着书中人物的独白吗?感觉有点像逃离。印度,一个神秘的神圣之地。 我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已经过去,可我却一事无成。总之,我是看不懂,走马观花般。I can‘t stand on others shoes. omg ,英国文学中竟有介绍他。虽然说,作品和作家是要分开,可我真的是不喜欢这人。可以从他的书中看出真的是知识很渊博,很有见解。还来过上海书展。英国文学竟然没有我最喜欢的毛姆。哼哼,失望啊。只是粗略地提了一下。
  •     前半部分好
  •     这大概也是我的半生
  •     干净利落,字字如金
  •     婆罗门和贱民的儿子,无论是印度英国还是非洲都始终找不到身份感。然而书中每个人都有这样的身份焦虑,成为德国人成为葡萄牙人成为后殖民的非洲人。即使不是很喜欢的故事,我是奈保尔的脑残粉。。。
  •     逃无可逃~
  •     读了3/4,没欲望再读下去
  •     上下两部的分离感还是比较清晰的,但是对一个难以扎根的孤独者的心灵史之描述,却具有动人的魅力。一个印度的游荡的灵魂,在奈保尔的叙述中,于是完成了他的普遍性命运——这是文学通往世界的唯一道路。
  •     比《河湾》好读多了!完全可以当成三个故事来读:发了禁言愿的父亲的故事、威利在伦敦的生活、威利和安娜在非洲的生活。
  •     读完挺难过的。
  •     比较混乱
  •     假期看完的第一本书~这小说,实在太悲凉了,哎~从破败找不到出路的印度到破败找不到出路的非洲~也只有在小说里,身边最熟悉的东西会变得陌生,无论多遥远国度的东西,又那么熟悉~
  •     JM库切对这本书的评价很精准:小说作为一种创造性的表达手段,在19世纪已达到巅峰,要想在今天写出完美的小说,将无异于复古之举。鉴于奈保尔本人在追求另一种流畅的、半纪实性文学形式上所做出的成就,他的观点值得我们认真考虑。
  •     和毛姆一样无耻,比毛姆更无情。黑人基因是隐形的。
  •     我曾经把你当做我,为我对你做下的一切感到忧虑。可现在我知道你并不是我。我头脑里的东西你头脑里并没有。你是别人,是我不了解的人,我为你担心是因为我对你即将踏上的旅程一无所知。
  •     那些关于印度、非洲的历史我并不了解,但主人公对父辈祖辈生活的世界有着与生俱来的不安与逃离。他的一辈子都在挣扎着远离一尘不变、令人消沉的生活,却发现其他地方也不过如是,无法融入的不适感,在异乡感知家乡那些熟悉的一切。一生在逃离,却一直没有安定。即便是性这样子与生俱来的本能之事,也变得让这男人不自信了。花了三四个小时一口气读完,心中不经唏嘘。或许这和很多人希望通过旅行发现自己,可当回到生活中依然感到彷徨一样—此心安处才是吾乡。唯有真正与自己的内心和解,才有可能逃离既定的宿命。
  •     —那仍然是你的生活。我已经躲藏太久了。 —也许这也不真是我的生活。
  •     前一小篇讲父亲的很有劲。寻找身份认同,从印度到非洲。平淡的、无力的、迷茫的、看不到未来的前半生。
  •     告别了中期大段对话的奈保尔,读起来好多了。
  •     读完康拉德的黑暗紧接着看本书效果奇佳,两书之间完全是对照关联互为补充的,在作者非虚构的作品里免不了有粉饰自我的嫌疑,而在虚构作品里为了能彰显写作功力往往忍不住就暴露了某些见不得人的小九九甚至刻薄的心思,然而正是因此,抛却道德评判只是单纯就事论事谈小说,其多重文化背景下的焦虑自卑、无所归依的精神状态,以及源于印度种姓制度复杂根源形成的性格特征刻画,确实是奈保尔所擅长
  •     从印度逃离,在英国迷失,继而坠入黑非洲,最后又返回欧洲,故事有点像奈保尔的自传,但打动我的不是主角威利,而是他的父亲。威利一生都想摆脱掉故土的影子,可不论在何处,父亲总是萦绕在他心头,那个在威利眼里可笑懦弱无能又显得可怜可爱的父亲。
  •     有毛姆的影子,但更疏离,迷茫,绝望,平淡。
  •     性的征服,和革命永远存在。
  •     一定是因为缺乏共鸣的关系吧,总体来说相当不错,书中的大多数人都处在身份的游离之中,全书都很迷茫悲哀,跟种族问题,殖民问题联系起来,有种宿命的感觉
  •     把怪老头当个坑来挖吧,然后越挖越深,越陷越深,半辈子或许够或许不够,但我乐此不疲!
  •     婆罗门地位真的很好,精神追求太人人不同。 男主妹妹的日子其实也并非她想要的,究竟怎样的人生适合自己,时间也给不出答案。 一旦过去,也就过去
  •     2015年1月18日~1月23日
  •     有点沉闷
  •     “我厌倦了过你的生活。”“也许这也不真是我的生活。”
  •     前半本书我想给8星,写我们每个人的人生和挣扎。可惜后半段只能3星,回到了殖民地话题的个人局限中去
  •     其实看完也并没有很理解……
  •     和以前的作品比起来逊色了不少。还是喜欢《大河湾》
  •     逃离,是每个人终生的使命;无法逃离,是每个人的宿命。
  •     悲凉的人,孤独的人,始终由别人牵引着的人。逃离,是每个人终生的使命,无法逃离,是每个人的宿命。
  •     就算我们去葡萄牙,就算他们让我去,那也仍然是你的生活。我已经躲藏太久了。——威利 也许这也不真是我的生活。——安娜
  •     一般般吧
  •     文笔干净利落,拍案叫绝啊
  •     以为拿别人的人生可以过成自己的人生 谁料时光荏苒 该来的终会来 到头来只会更加无处安放
  •     无意义的人生驱使人寻找意义。奈保尔则把逃离无意义的生活当成了使命, 然后告诉人无法逃离无意义的生活是人的宿命。锋利的人物语言和夫妻之间的情感背叛一旦和威利心里幽深的绝望相比就如同大餐之前的沙拉,而性在此时就是把人带入无法逃离意境的最后一道甜点。
  •     个人试图摆脱阶级的束缚 命运的纠缠,是一个超越时代和地域的共同愿望。这个永恒的命题被放入英属印度 葡属非洲的背景下,催生了更强烈的身份焦虑,让无法解脱的逐渐认识更加悲凉。你能看到奈保尔握有更锋利的武器,但他冷静节制,慢慢积攒绝望。
  •     暗流之上的隔离写作;失于归属的无望却激荡心扉。逃离是使命,无法逃离是宿命。从印度到英国;非洲到葡萄牙。谁不是这个圈子里的人。 “他必须学会如何和人打招呼,以及如何避免十到十五分钟之后在公众场合再次和这些人打招呼。” “我开始意识到非洲人心灵中有某些东西是我们这些局外人所不得而知的,是超越政治的。”
  •     整篇小说描述都是奈保尔年少时的自卑
  •     是很复杂的书,但是最近不太喜欢老跑来东南亚说事的><
  •     小说总是从一个“外人”的角度看周围的世界。动荡不安的欧洲和非洲,以及深受民族文化影响的印度。悲哀的不是选错,而是没有选择。
  •     第二本奈保尔,还是不太能看得出好来。还有三本机会。。。
  •     死几把难看冗长又无聊
  •     奈保尔后殖民创作的最好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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