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夜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3
ISBN:9787532760305
作者:(美)斯蒂芬·金
页数:426页

作者简介

斯蒂芬•金首部恐怖短篇小说集
这里有来自地狱的低语,魔鬼的喘息,你准备好了吗?
《守夜》是斯蒂芬•金继《闪灵》之后出版的又一部恐怖力作,也是金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其中收录了二十篇最具悬念的惊悚故事。异乎寻常的情节,匪夷所思的事件,暮色中,恐惧和疯狂披上了诡异、超凡的外衣。墙壁里的声响,床榻旁的黑影,怪物在潜行……
一个个熟悉而平凡的场景:高中,工厂,卡车加油站,洗衣房,内布拉斯加的玉米地……在斯蒂芬•金的世界里,任何地方都有可能成为魔鬼的乐园。
“在后面的故事里,你会遇见各色昼伏夜出的生灵:吸血鬼、魔鬼情人、躲在衣橱里的家伙,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鬼怪。这些都不是真的。那个躲在我床下,伺机抓我脚踝的生物也不是真的。我心里清楚。我也知道,如果我小心地把脚藏在被子下面,它永远也无法得逞。”
——斯蒂芬•金 《守夜》序言

书籍目录

目录
导读 约翰•D•麦克唐纳德
序言
耶路撒冷镇
夜班
夜半涛声
我是大门
杀人机器
恶鬼
灰色的物质
战场
重型卡车
它们有时回来
草莓春天
窗台
割草工
戒烟公司
我知道你需要什么
玉米地的孩子
梯子最后的一根横档
爱花的男人
喝一杯再走
病房里的女人

编辑推荐

《守夜》编辑推荐:美国恐怖大师斯蒂芬•金的第一本恐怖短篇小说集,也是作者继《闪灵》之后的另一部恐怖力作。《守夜》收录了20篇最具悬念的惊悚故事,情节诡异黑暗,令人毛骨悚然。这里有来自地狱的低语,魔鬼的喘息,你准备好了吗?

前言

导读每逢聚会(我尽量找借口推辞),总有人心怀叵测,咧着大嘴,笑着握紧我的手,对我说:“你看,我一直都想写点儿什么。”过去,我努力保持彬彬有礼的姿态。这些日子,我依旧兴奋而激动地回答说:“你看,我一直都想当一名脑外科医生。”他们一脸的茫然。管他呢。最近,我的回答时常让周围的人感到诧异。如果你想写,你就写呗!学习写作的唯一方法就是写作。当然,这种方法不适用于脑外科的学习。史蒂芬•金一直想写,他就写了。就这样,他创作了《嘉莉》、《撒冷镇的午夜僵尸》和《闪灵》,以及这本书里收录的优秀短篇故事。除此之外,他还写过许许多多其他的短篇、长篇、片段、诗歌、散文和一些无法归类的作品,但很不幸,大都没有出版。这就是作家的必经之路。必经之路,别无选择。执着和勤奋是必须的,但还远远不够。你必须爱好文字。你必须对文字痴迷。你必须如饥似渴。你必须阅读成千上万他人的作品。你博览群书,心怀极度的妒忌,抑或是无比的蔑视。有些人为了掩盖他们的无能而求助于华丽的词藻、日耳曼风格的句型和牵强的比喻,他们的作品缺少合理的情节,节奏感不强,而且,毫无个性可言。这样的作家是他最为鄙视的。接下来,你得开始了解自己;在此基础上,你开始了解他人。在每一个走进我们生活的人身上,我们都可以捕捉到我们自己的影子。嗯,很好。执著、勤奋,以及对文字的热爱和感情的投入,在某种程度上说,为日后客观的创作态度奠定了基础,而且,这种客观性是来之不易的。不可能达到绝对的客观。在这个脆弱的时刻,我敲打着我这台蓝色打字机的键盘,导读部分已经完成了一页零七行。我心里完全清楚,自己追求的风格和价值是什么,但是否已经接近这个目标,还很难说。我的写作生涯是史蒂芬的两倍长,相比较来说,我对自己创作的认识更加客观。达到这种客观境界的过程极其痛苦、极其漫长。你把自己的作品送交给读者,但你对它们始终念念不忘。它们就是些任性、执著的孩子,不管遭遇多少障碍,仍旧不放弃,想尽办法获取成功。相反,对于我,我宁愿它们都回来,挨个再好好把它们修理一番。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研究、打扫、清洗、抛光。让它们焕然一新。史蒂芬•金在三十岁的时候获得的成就比我三十岁,甚至,四十岁时都要大。按理说,我应该妒忌他。我知道,在他的前方,有十几个妖魔潜伏在路边的灌木丛中,即使我有办法提醒他,也无济于事。他征服他们,或者被他们征服。就这么简单。写作就这些条件吗?勤奋,对文字的热爱,以及和日渐增长的客观性划等号的情感共鸣。除此之外还有别的吗?故事,故事,该死的,还有故事!故事指的是发生在某一个你关心的人身上的事情。故事可以发生在任何空间——物质的、思想的、精神的——或者是这些空间的集合。没有作者的介入。作者介入表现在:“我的天哪!妈妈,你瞧,我写的多么精彩!”另一种介入表现为风格怪异。以下是我喜欢的一句话,摘自去年畅销榜上的一部作品:“他的目光在她胸前从上到下滑过。”作者介入是一个非常愚蠢的说法,读者一旦意识到这一点,他会退出他正在阅读的故事。他被吓得从故事里撤退了。作者介入的另一种形式是故事中嵌入的简短说教。很不幸,这正是我的缺点之一。画面可以干脆利落,可以出人意料,也可以具有魔力。这本书里有一个短篇,标题是《重型卡车》,史蒂芬•金描写人们在一家卡车停车场等待时的紧张情绪。他写道:“他是一个推销员,展品包就放在身边,像一只正在熟睡的宠物狗。”我发现这句话够干脆,够利落。在另一个故事里,他展示了他超凡的听觉、精准的描述,以及对对白的把握。一对夫妇外出旅游。他们行驶在一条乡村公路上。她说:“我知道,伯特,我知道这里是内部拉斯加,但是,伯特,我想知道具体的位置。”他回答说:“你不是有道路交通图吗,查一查。你不会不识字吧?太妙了,就这么简单,像脑外科手术。刀有刀锋,你握住刀,往下切!可能有人会说我是一个抨击流行风的人,但此时我还是要说,对史蒂芬感兴趣的主题,我不叫好。他目前热衷描写幽灵、符咒,以及地窖里蠕动的蛇蝎,依我看,那些描述作用不大,读者很难因此将它们与作家联系在一起。这本书里有许多蠕动的蛇蝎,还有一台让你我恶梦不断的熨烫机。二月的每一个星期天,迪士尼乐园里满是恶作剧的小坏蛋,可最主要的还是故事。读者因此而被感染。请注意:最难涉及的两个方面是幽默和神秘。在笨人的笔下,幽默变成了挽歌,神秘变成了滑稽。然而,一旦掌握了要领,无论是何主题,一样游刃有余。史蒂芬•金不会把自己永远局限在现如今狂热追捧的领域。这本书中最让人产生共鸣,最让人感动的莫过于《梯子最后的一根横挡》。一块宝石。没有来自地域的低语,也没有魔鬼的喘息。最后一点。他写作的目的不是取悦读者。他写作的目的是自娱自乐。我也一样。如果作家自己开心,读者也定会喜欢。本集中的故事,史蒂芬•金都很喜欢,我也一样。我写导读的那一天,很巧,史蒂芬•金的小说《闪灵》和我的小说《公寓楼》双双登上了畅销榜。我们不是为了得到读者的关注而相互竞争,我们,我想,竞争的对象是那些家喻户晓的作家,他们无能、做作、哗众取宠,他们根本不愿意付出努力,以掌握相应的技巧。就故事而言,就快乐而言,史蒂芬•金的追求永无止境。如果你从头到底阅读了我写的导读,那么,你应该有足够的时间。你很可能一直都在读小说。约翰•D•麦克唐纳德序言我们聊聊吧,你和我,我们一起聊聊恐惧这个话题。此时,屋内空空荡荡;屋外,二月的冰雨淅淅沥沥。夜已深。有的时候,风声在耳畔响起,如同现在,我们随之会心绪不宁。但是,尽管此刻风声依旧,让我们如实地说一说自己对恐惧的看法,理性地想象一下:如果我们走向疯狂的边缘...或者,已经越过了那个边缘,会是怎样的一番景象呢?我的名字叫史蒂芬•金,我是个成年人,有妻子,还有三个孩子。我爱他们,而且我相信,他们也同样爱我。我的职业是作家,我喜欢写作。《嘉莉》、《撒冷镇的午夜僵尸》、《闪灵》等故事的成功出版使我有条件成为一名职业作家,这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情。在我人生的这个节点,我似乎异常得健康。去年,我成功地改变了我自18岁以来养成的抽烟习惯:尼古丁和焦油含量低的香烟替代了不带过滤嘴的香烟。而且,我希望,有朝一日我能够彻彻底底地把烟戒掉。我和家人住在缅因州一栋舒适的房子里,不远处就是一片整洁的湖水。去年秋天的一个早上,我醒来后发现,后院草坪上野餐用的桌子旁边站着一头小鹿。生活是多么得惬意!打住!我们还是接着聊恐惧吧!我们不用抬高嗓门,也不用尖叫。我们保持理性,你和我。我们聊一聊恐怖作家是怎样用令人惊诧的速度,猛然间掀开锦帕,将下面的乾坤展示在读者的眼前!夜晚,躺在床上,我始终牢记熄灯之后要用毯子包裹住双腿。我虽然已经是一个大人了,但是...我不喜欢把腿裸露在外面。万一床底下伸出一只冰冷的手,抓住我的脚踝,我会尖叫。没错,就连死人也会被我的叫声吵醒。当然,这种事情不会发生,这一点,我们都知道。在后面的故事里,你会遇见各色昼伏夜出的生灵:吸血鬼、魔鬼情人、躲在衣橱里的家伙,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鬼怪。这些都不是真的。那个躲在我床下,伺机抓我脚踝的生物也不是真的。我心里清楚。我也知道,如果我小心地把脚藏在被子下面,它永远也无法得逞。有时,我应邀给爱好文学和创作的人士作讲座。在互动环节结束之前,总有听众站起来,问我以下问题:你为什么要写如此可怕的内容?每逢这个时刻,我总是用另一个问题来回答他们的提问:你们凭什么认为我还有其他选择?写作没有一定之规。我们大家的大脑深处似乎都装有某种过滤器,这些设备的尺寸不同,网孔的大小也不同。在我的过滤器上被拦截下来的东西,或许可以轻而易举地通过你的网孔,溜之大吉。反之亦然。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一种内在的义务,要去疏通堵在我们各自网孔里的淤泥,而我们在那里的发现往往会变成某种副业。比如,一个会计也同时可以是一名摄影师;宇航员可能会热衷于收集钱币;学校里的老师可能会喜欢用木炭拓碑文的兼职。滞留在过滤器网孔里的淤泥,也就是那些不愿意离开你我的物质,往往会让我们牵肠挂肚。在文明社会里,我们不约而同地称呼它为“嗜好”。有时,这种嗜好可以变成职业。那个会计可能会发现,拍照片足以让他养家糊口;那个老师可能会成为碑刻拓本的行家,并且可以四处传经授业。有些职业以嗜好开始,即使这个人能够以此为生,可能始终都是嗜好。“嗜好”这个词发音有点儿硬,听上去极其普通,因此,我们又不约而同地称呼我们的职业嗜好为“手艺”。绘画、雕塑、作曲、唱歌、表演、弹奏某种乐器,以及写作。有关这七大类项的出版物多的可以淹没一支豪华舰队。对于这些,我们起码在一点上已经达成共识:那些潜心研究这些手艺的人,即使他们的付出没有任何回报,即使他们的付出没有得到别人的认可,即使他们的付出遭遇别人的唾骂,即使他们背负囚禁或者死亡的痛苦,他们也绝不会放弃!在我看来,这差不多就等同于走火入魔。无论是平庸的“嗜好”,还是时髦的“手艺”,在这里,没有差别。手枪藏家喜欢的不干胶贴纸上面写着:只有我死了,你才能掰开我冰凉的手指,夺走我的枪。而在波士顿郊区,富有政治意识的家庭主妇,为了抗议政府为了平衡黑白学童比例而用校车接送外区儿童上学的措施,在她们旅行车的后保险杠上贴上类似的贴纸,上面写着:你可以送我去坐牢,但你甭想把我的孩子带离我的社区!同样,假如明天收集钱币被明文禁止,那个宇航员大概不会把自己手中的钢蹦儿和水牛镍币上交,相反,他会仔细地把它们用塑料袋包裹起来,放进抽水马桶的水箱里,在夜深人静之时,偷偷拿出来独自把玩。我们好像扯远了,但其实并不是很远。我网孔里滞留的淤泥时常就是恐惧之类的东西。可怕的东西让我痴迷。我写作不是为了钱,当然,有些故事,在收集进这本集子里之前,已经卖给几家杂志了,而且,他们每一次寄给我的支票,我都没有退回去,我都兑付了。我或许痴迷,但我决非癫狂。我再次重申:我写作不是为了钱;我之所以写作,是因为我想写。我写的东西得到了市场的青睐。在世界的各个角落,各路疯狂男女,在狭窄的地下室里奋笔疾书,但是,他们没有我这么走运。我不是一个伟大的艺术家,我只是具有创作的冲动。就这样,每一天,我清理我的的网孔,仔细研究掉落下来的碎渣,那些是我观察的片段,记忆的片段,思考的片段。从那些堵塞网孔,没有落入下水道,最终沉入我潜意识的物质中,我努力地找寻着。路易斯•拉莫,那个写西部故事的作家,假如他和我同时站在科罗拉多州的一个小池塘边上,假如他和我几乎在同一时间产生了灵感,毫无疑问,我们俩都会马上坐下来,用文字写出我们的感受。他可能会写,在干旱的季节,每一个人都有用水的权利。那么,我呢?很有可能,我会描述一个狰狞的庞然大物,从宁静的水面一跃而起,抓走了羊羔...马匹...后来,还抓走了人。路易斯•拉莫痴迷的是美国西部的历史,而我热衷的却是黯黯星光下滑行而去的生灵。他描写西部,我描写恐怖。我们俩都是一根筋。手艺让人无法割舍,这种情结很是危险,仿佛脑子里插了一把刀。在某些情形下——脑海里闪现出迪伦•托马斯,以及罗斯•洛克里奇、哈特•克雷恩和西尔维亚•普拉斯——刀锋会转向磨刀之人。艺术是一种局部的病痛,通常是良性的——有创造力的人往往长寿——有时也会是致命的癌肿。你小心翼翼地握着那把刀,因为你知道,刀本身并不关心它将落在何人身上。如果你够聪明,你轻轻筛选那些淤泥...因为有些淤泥有生命。处理完毕你为什么写那种故事的问题,随之而来的是:为什么人们会去读这些故事?卖点是什么?这个问题本身隐藏着某种假设,即:喜欢阅读恐怖、惊粟小说的读者肯定心理不健康。读者给我的信一般都是这样开头的:“我猜想,您会以为我有些怪异,可我就是喜欢《撒冷镇的午夜僵尸》”,或者,“也许我不太正常,可我就是喜欢《闪灵》,从头到尾都喜欢...”我想,答案可以从《新闻周刊》杂志上的一篇影评里找到。那篇文章评述的是一部恐怖电影,算不上一流。文章里有句话是这样说的:“...满足了那些喜欢停下脚步,围观车祸的人。”简短的一句话,但是,如果你细细品味,你会发现,这句话适用于所有的恐怖电影和小说。《活死人的夜》这部电影充斥着人类自相残杀的恐怖场景,对于那些喜欢停下脚步,围观车祸的人来说,的确是个不错的选择。还有《祓魔师》里那个把豌豆汤吐了牧师一身的小女孩?布拉姆•斯托克的《吸血鬼》可以媲美任何一部现代恐惧作品(这很正常,因为它是第一部公开带有弗洛伊德心理分析色彩的作品),讲的是一个名叫雷菲尔德的疯子,他吃苍蝇,吃蜘蛛。最后,他吞下一整只小鸟,然后又吐了出来。小说还描写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吸血鬼被施以刺刑——也可以说,刺穿心脏的酷刑——以及一对母婴被谋杀的场景。著名的超自然作品常常也体现了“放慢脚步,围观车祸”综合症。比如:贝奥武夫谋杀格伦德尔的母亲;《泄密的心》里面的叙述者肢解了他患有白内障的恩人,然后把尸块藏匿于地板之下;托尔金的《魔戒》三部曲的终篇里哈比人山姆和大蜘蛛夏洛伯的生死之战,等。肯定有人会执着地反对这种说法,他们认为,亨利•詹姆斯在《螺丝在拧紧》中并没有给读者展现任何车祸的场景。他们说,纳撒尼尔•霍桑的恐怖故事,比如:《好小伙儿布朗》和《牧师的黑面纱》,比《吸血鬼》更胜一筹。这些说法简直毫无道理。他们提到的这些作品也属于车祸类的,虽然尸体已经被搬离了现场,但我们看见了已经变形的车辆和残留在座椅上的斑斑血迹。精妙的笔触、简单的情节,以及理性的缺失,贯穿《牧师的黑面纱》。从某种角度说,它带来的恐怖效应超过了洛夫克拉夫特笔下的娃类怪物,或者艾伦•坡《深坑与钟摆》中的火刑。事实是——我们大都心里明白——夜晚发生在收费公路上的车祸,我们穿过警车的包围,看见灯光下的车辆残骸,那种令人心惊肉跳的场景,谁都无法忘记。清晨,老年人拿起报纸,首先转到讣告栏。在那里,他们可以发现,是谁先他们而去了。当我们听说,一个名叫丹•布劳克的人死了,一个名叫弗雷迪•普林滋的人,还有一个名叫詹妮丝•乔普林的人也死了,我们一时间心情沉重,仿佛被什么物件刺穿了身体。收音机里,播音员保罗•哈维说,在一个偏远的小机场,一名妇女在雨中走进了飞机的螺旋桨;一名工人正在一台巨型搅拌机里作业,工友不慎跌倒在操控按键上,瞬间,那人消失了。每每此时,很奇怪,我们恐惧之余,又有一份窃喜。没必要一味地强调显而易见的东西。生活中充满了大大小小的可怕事件,然而,那些规模小的,更容易被理解,因此,它们产生的轰动可想而知。无可否认,我们对这些小恐惧既喜欢又反感。这两种情绪艰难地融合在一起,产生的副产品似乎是内疚...这种内疚无异于过去常常伴随性觉醒的那份复杂情感。我没有义务提醒你放弃内疚,同样,也没有义务为我的小说及后面的各个短篇做任何解释。然而,有趣的是,性和恐惧总是结伴而行。当我们有能力进行性行为的时候,我们在这个方面的兴趣得以觉醒。这种兴趣,假如非常正常的话,很自然,导致的结果将会是种群的交合和延续。我们意识到,我们的终结是无法避免的,因此,我们被恐惧所困扰。依我看,交合的目的是保存自我,一切恐惧都将会带来对末日的领悟。有一则古老的寓言,说的是:七个盲人摸到了大象的不同部位。一个以为他手里抓着的是一条蛇,一个以为是一片巨大的棕榈树叶,第三个认为自己正抚摸着一根石柱。当他们把自己的发现汇集在一起的时候,他们知道,面前站着一头大象。恐惧使人盲目。有多少事情让我们担惊受怕?我们手上有水的时候,我们不敢去关灯。我们先拔下插头,然后才敢用刀取出烤箱里的英国松饼。体检完毕,我们害怕从医生口中得知结果。飞机在半空中猛地抖动,我们害怕。我们担心能源枯竭,担心不再有新鲜的空气、清洁的水源,担心好日子一去不复返。女儿出门时答应11点前回来,可现在已经12点一刻了,冻雨如细沙,噼噼啪啪地敲打着窗棂,我们坐在客厅里,电视机屏幕上是约翰尼•卡森。我们不时地扭头去看电话机,没有声响。此时,我们内心深处就是那份让我们盲目的感觉,这种感觉悄悄地摧毁了我们正常的思维程序。婴儿不知恐惧为何物,但是,当他因饥饿而哭泣的时候,母亲第一次没有及时把奶头塞进他的嘴里。打那以后,一切都改变了。这个姗姗学步的小东西逐渐领悟到房门砰地一声被关上所蕴含的残酷事实;慢慢明白滚烫的火炉潜在的危险,以及哮喘或者麻疹造成的高热。孩子对恐惧的领悟是相当快的。父亲或者母亲手拿装着药丸的小瓶或是安全剃刀走进卫生间,看着他们,孩子们从他/她的脸上捕获到了恐惧。恐惧使人盲目。我们像那几个摸象的盲人,胸怀一腔以自身利益为基础的狂热和好奇,试图从上百个碎片中,构筑出整体的模样。我们感知到了那个形状。小孩子掌握得快,忘得也快,长大之后,得重新领悟。形状没有改变,我们大部分人迟早会弄清楚的:那就是床单覆盖下的躯体的形状。我们所有的恐惧加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恐惧。所有的恐惧都是大恐惧的一个组成部分——一条胳膊、一条大腿、一根手指、一只耳朵。我们惧怕床单下的躯体。那是我们自己的身体。从古到今,恐怖作品最大的吸引力在于它预演了我们的死亡。这个领域从来没有得到高度的评价。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坡和洛夫克拉夫特的读者大都是法国人,他们能处理性和死亡的问题,真不知道怎么做到的。相反,坡和洛夫克拉夫特的美国同胞们却对此缺乏足够的耐心。美国人都在忙,忙着修建铁路。结果,坡和洛夫克拉夫特一生潦倒。托尔金的中土幻梦游荡了二十年,最后才得以走红。还有,库尔特•冯内古特,他的作品涉及的往往就是死亡预演,因此遭遇了狂风暴雨般的抨击,甚至达到了歇斯底里的地步。也许,恐怖作家带给大家的都是些噩耗:他说,你快死了;他让你不要听信奥拉尔•罗伯茨的鼓动(“你的好运气快来了!”),因为,真正到来的是厄运,比如:癌症、中风、车祸。不管是什么,反正一定会发生的。他抓着你的手,把你的手握在他的手里,带你走进那个房间,把你的手放在床单下面的物体上...并且指导你摸摸这里...还有这里...还有这里...。自然,死亡和恐惧不只是恐怖作家的专利。很多所谓的“主流”作家用不同的方式探讨了这些话题——从费奥多尔•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到爱德华•阿尔比的《谁害怕弗吉尼亚•伍尔夫?》,再到罗斯•麦克唐纳德的卢阿彻系列。恐惧历来都是巨大的。死亡历来都是巨大的。这是人生中的两个常数。然而,惟有恐怖和超自然作家才能使读者有机会辨认完整的形态,领略精神的净化。那些在这个领域奋斗的作家,即使对自己的创作认识模糊,他们起码知道,恐怖和超自然这个领域是人们意识和潜意识之间的一道纱网,恐怖小说是人们精神轨道上的地铁中央车站,左边的蓝色道轨,肯定地说,代表的是我们可以消化吸收,并且融入个人意识的部分,右边的红色是我们需要想方设法摆脱掉的东西。当你读恐怖小说的时候,你不一定相信自己所读的内容。你不相信世上存在吸血鬼、狼人,以及突然启动,并且可以自动开行的卡车。我们能够相信的可怕现象是陀思妥耶夫斯基、阿尔比和麦克唐纳德笔下的那些:仇视、异化、无奈地衰老,迈着成年的步子,蹒跚着走进一个敌对的世界。在我们平凡而真实的世界里,我们往往戴着喜剧和悲剧两副假面具,灿烂的笑容下面掩藏的是悲苦。在我们的内心深处,有一个中央转换点,或许是一个转换器,分别连接着那两副面具。这正是恐怖小说击中的区域。恐怖作家类似威尔士的食罪人。那些食罪人通过吃故去亲人的食物,以此分担逝者的罪孽。魔怪和恐怖故事就像一个篮筐,所用的根根藤条就是各色的恐惧。作家从你身边走过,你从他手里的篮筐里取出任意一种杜撰的恐惧,然后添加上你自己真实的恐惧——至少短时间内是这样。早在20世纪50年代,涌现出一大批关于巨型虫的影片——《它们!》,《末日的开始》,《致命的螳螂》,等等。随着此类电影的不断发展,几乎可以肯定,这些丑陋的巨型怪物其实就是在新墨西哥州以及偏远的太平洋环礁区域进行的原子弹试验的产物(最近的电影《派对海滩的恐惧》,可以添加一个副标题:《海滩上演的末日战争》,罪魁祸首是核反应堆的废料)。总的来看,这些巨型虫电影无疑例外地沿用同一套路,从格式塔心理学的角度来说,这表现了整个国家对曼哈顿计划所预示的新世纪的恐惧。随后,电影《我是一个小狼孩》的出现,标志着新一代“少年”恐怖片的诞生,而史诗《外太空的小访客》和《陨星怪物》则将这一主题推向了巅峰。《我是一个小狼孩》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史蒂夫•麦昆的没有胡须的人,在一群小朋友的帮助下,与一种称为‘果子冻’的变异物种展开一场恶战。在那个年代,每一家周刊至少都会登载一篇有关青少年犯罪的文章,从这个意义上说,少年恐怖电影反映了全国人民对萌芽状态下的青少年反叛运动的担忧。当你在屏幕上看见迈克尔•兰顿变身为一个穿着中学字母校服的狼孩,你立刻联想起你的女儿,担心此时跟她约会的那个开着大马力跑车的家伙也是一个狼孩。对于年轻人来说(我那时也是他们中的一分子,我有切身经历),美国国际电影公司在其租用的制片厂里生产出的的怪物,使他们有机会接触某个比他们自己还要丑陋的生物。和《我是一个少年弗兰肯斯坦》中那个曾经是中学生的走路踉跄的鬼怪相比,脸上那些青春疙瘩豆又算得上什么呢?这个系列的电影同时也表达了青少年内心的感受:他们受到了父母、长辈的愚弄和贬低,这是不公正的;他们的父母‘根本不理解’他们。那些电影极具公式化(无论是否改编成了电影,恐怖小说也大都如此),很明显,那种固定的模式表现了一代人的偏执和妄想——毫无疑问,部分的原因归咎于他们父母亲阅读的文章。在电影中,某种可怕的浑身长满疣状赘生物的东西正威胁到埃尔姆斯韦尔。孩子们知道,因为,飞碟已经在情人巷附近降落。在第一集中,那个长疣的怪物袭击了一辆小型运货车,杀死了上面的一个老人(不负众望,老头这一角色再次由小伊利沙•库克扮演)。在接下来的三集中,孩子们试图说服他们的家长,让他们相信,那个怪物的确已经潜入。“赶快离开这里,否则,我把你们全部关起来,因为你们违反了宵禁令!”埃尔姆斯韦尔警察局局长冲孩子们高声嚷道。紧接着,怪物悄悄地进入到大街,所到之处,皆成废墟。最后,多亏了足智多谋的孩子们,怪物才得以被消灭。当演职员表出现在屏幕上的时候,孩子们正聚集在一家他们喜欢的场所,尽情地喝着巧克力麦芽酒,跳着吉特巴舞。可惜,音乐不够经典。在一个系列中,感情的宣泄就有三次独立的机会——对于一批通常10天内制作完成的低成本电影来说,算是不错了。可是,因为那些电影的编剧、制片和导演刻意追求那种效果,结果,反而失败了。恐怖故事存在于意识和浅意识之间的节点上,那里,意象和寓意自然而然地就产生了,而且,具有排山倒海之效应。在《我是一个小狼孩》和斯坦利•库布里克的《发条橙》之间,在《少年魔鬼》和布莱恩•德•帕尔马的《嘉莉》之间,存在着直接进化、演变的关系。伟大的惊觫小说大都富有某种寓意,有的时候,寓意是作者的刻意所为,像《动物农场》和《1984》;有的时候,它是不经意间发生的——J.R.R.托尔金一遍遍地发誓说,黑暗之王魔多绝不是乔装打扮的希特勒,可是,此类主题的评论和论文如雨后春笋...正如鲍勃•迪伦所说,一旦拥有了刀和叉,你总得找点儿什么切一下、割一下。爱德华•阿尔比、斯坦培克、加缪、福克纳等人的作品——涉及忧虑和死亡,有时也有恐惧,但是,通常,这些主流作家采用的是更为常见、更为贴切现实生活的创作手法。他们作品的背景局限在理性世界的范围之内,他们创作的是些“可能发生”的故事。他们乘坐的地铁,穿行于外部的世界。还有另一些作家——詹姆斯•乔伊斯,又是福克纳,以及诗人T.S.爱略特、西尔维亚•普拉斯和安妮•塞克斯顿——他们的故事发生在具有象征意义的无意识之地。他们乘坐的地铁,驶进了心底的世界。然而,对于恐怖作家而言,如果他已经做足了准备,差不多可以说,他始终处于连接以上两个世界的中间地带。当他发挥到极致的时候,我们会产生一种似睡似醒的诡异感觉,那个时候,时空在拉伸,在扭曲,我们捕捉到了某些声音,可又无法辨别准确的意思和意图,我们的梦幻仿佛现实,而现实却仿佛恶梦一般。这是一个奇怪而奇妙的地带。杰克逊的山宅就在那里,在那个地方,火车来来往往,很明智的是,车门全部紧闭;黄色壁纸房间里的那个女人也在那里,匍匐在地板上,脑袋紧紧贴在那块模糊的油斑上;威胁着弗罗多和山姆的那些古墓干尸也在那里;还有皮克曼的画像,血怪温迪戈,诺曼•贝茨和他可怕的妈妈。在那个地方,没有清醒,没有沉睡,但是有作家的声音,低沉而理性地告诉读者,华丽的外表往往掩盖着极大的震撼。他还说,你想看车祸的现场。没错,他说对了,你的确想看。电话那头传来阴间的声音...老宅子里,墙壁后面,从声音判断,那个东西比老鼠还要大...通往地窖的阶梯上,有东西在移动。他想让你看见所有这一切,甚至更多;他想让你用手去触摸床单下的那个身形。你想把手放在那里,没错。以上是恐怖作品所起的作用,但是,我坚信,还有一件事是它必须要做的,而且,这件事比其他都重要:必须有情节,能够使听众或者读者着迷,使他们迷失在一个过去没有,将来也不可能有的世界里。它应该像那位婚礼上的宾客,三人中就有一人停住脚步,听他倾诉。在我的写作生涯中,我始终坚信,小说中情节的重要性胜过作家的任何一项技巧。如果情节平淡,人物刻画、主题、氛围,所有这一切都毫无意义。反之,如果情节能吸引你,这一切都可以忽略不计。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来自埃德加•莱斯•巴勒斯,他从来没有入围世界一流作家,但他完完全全明白故事情节的价值。在《被时间遗忘的地方》的第一页,故事的叙述者在一个玻璃瓶里发现了一个手抄本,其后的内容就是向读者展示这个手抄本。他说,“读完这一页,你们就会把我忘记。”这一境界,巴勒斯成功地达到了——可惜,许多天赋和才能都胜于他的作家却没有达到。在优秀、优雅的读本中,总能发现一个现象,即使最最坚强的作家也免不了恨的咬牙切齿:除了三类人之外,很少有读者会去留意序言部分。这三类人是:作者的近亲(通常情况下,妻子和母亲);作者的授权代表(以及编辑人员和各色芒奇金们),他们想知道作者在序言里提到了哪些人;在作者创作过程中给与帮助的人。所有这些人都想确定,作者没有昏头,仍然记得他们,作品不是他一个人的功劳。很自然,其他读者会认为作者的序言纯属多余,洋洋洒洒数页,有为自己做广告之嫌,甚至比平装本里植入的香烟广告更令人讨厌。读者大都是来看表演的,不是来欣赏舞台总监在脚灯前向大家鞠躬。诚然,这种想法不无道理。我要走了。表演即刻就要开始。我们要走进那个房间,触摸床单下的物体。在我离开之前,我还想占用大家几分钟的时间,感谢上面提到的三组人——还有第四组。请允许我向他们说一声“谢谢!”:感谢我的妻子,塔比瑟,她对我作品的评价最中肯、最犀利。她认为好,就表扬;她认为不好,就打屁股。当然,即便是批评,也是风和细雨的。感谢我的孩子们:内奥米、乔,和欧文,他们对父亲在楼下书房里从事的特殊工作一向非常理解。还要感谢我的妈妈,她1973年离开了我们,我把这本书送给她。她对我的鼓励日月可鉴,她似乎总是能够挤出4毛或是5毛钱,这样,我投稿的时候,就可以按要求内附一个贴好邮票,写明姓名及回复地址的信封了。当我“展露头角”的时候,她比任何一个人——包括我自己在内——都要高兴。在第二组中,我特别要感谢的是我的编辑,道布尔戴出版公司的威廉G•汤普森先生。跟我合作,他表现出极大的耐心,每一天都笑容满面地接受我的电话骚扰。几年前,我还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年轻人,他非常关心我,一直到现在。在第三组中,我要感谢的是第一个买我著作版权的人:罗伯特•A•W•劳恩兹先生,他购买了我最初的两个故事;还有杜根特出版集团的道格拉斯•艾伦先生和奈伊•威尔登先生,他们购买了《卡瓦利与根特》之后的大部分作品。那个时候,我手头紧,有的时候,他们的支票到的非常及时,使我免遭电力公司所谓的“服务中断”。还要感谢新美国图书馆的伊莱恩•盖革、赫伯特•史诺和卡罗琳•斯特龙伯格,以及《阁楼》的杰拉德•范德•霖和《时尚》的哈里斯•丹斯特弗雷。谢谢你们,谢谢!最后要感谢的是我的读者,每一位读者,你们掏钱买我写的书。应该说,这也是你们的书,因为,没有你们,就没有今天的这本书。非常感谢!这里,天依旧黑,雨依旧在下。这是一个美妙的夜晚,我给你们带来了一样东西,我想让你们摸一摸。这个东西就在离这里不远的一间房子里——实际上,距离这里非常非常得近,就在下一页。准备好了吗?缅因,布里奇顿1977年2月27日

内容概要

斯蒂芬•金(Stephen King,1947— )
有史以来作品最多、读者最众、声名最大的作家之一。
编过剧本,写过专栏,执过导筒,做过制片人,还客串过演员。
作品总销量超过三亿五千万册,超过一百五十部影视作品改编自他的作品,由此创下一项吉尼斯世界纪录。
被《纽约时报》誉为“现代惊悚小说大师”,更是读者心目中的“恐怖小说之王”。
六次荣获布莱姆•斯托克奖,六次荣获国际恐怖文学协会奖,1996年获欧•亨利奖。
2003年因“继承了美国文学注意情节和气氛的伟大传统,体现出人类灵魂深处种种美丽的和悲惨的道德真相”而荣获美国国家图书奖的终身成就奖。
2007年荣获爱伦•坡大师奖——终身成就奖。
他以写作恐怖小说著称,活脱脱概括了此一类型小说的整个发展沿革。他的作品还包括了科幻小说、奇幻小说等其他小说类型,但又远远超出了类型小说的范畴。他并非一个廉价的恐怖批发商,他的作品深入内心、逼问人性、展现灵魂,他成就的是真正的心理惊悚——一位不折不扣的文学大师。

媒体关注与评论

“在后面的故事里,你会遇见各色昼伏夜出的生灵:吸血鬼、魔鬼情人、躲在衣橱里的家伙,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鬼怪。这些都不是真的。那个躲在我床下,伺机抓我脚踝的生物也不是真的。我心里清楚。我也知道,如果我小心地把脚藏在被子下面,它永远也无法得逞。”    ——斯蒂芬·金

章节摘录

版权页:   他再跑五六步肯定就可以到达平坦的停车点了,可就在这时,他停住脚,转身向后看,恐惧爬满了他的面孔。他的步子乱了,他身体摇晃了几下,差一点儿摔倒。他再次站稳,但已经太晚了。一辆卡车闪在一边,另一辆开足马力冲了过来,车头的金属鬼脸在阳光下耀眼夺目。斯诺德格拉斯大叫一声,声音又高又尖,可还是淹没在雷欧柴油发动机的吼叫声中。 卡车没有将他扑倒,如果扑倒了,反而更好。结果是,卡车将他顶起来,扔出去,仿佛足球运动员正在踢一个悬空球。一时间,在夏日午间的天空下,他就像一个残废的稻草人,顷刻间,消失在排水沟里。 大卡车的刹车吱吱作响,仿佛龙在喘息,它的前轮紧紧抓住地面,在停车场的砾石地面上留下道道深深的凹槽。它及时罢手了。狗杂种! 坐在窗前的女孩发出一声尖叫,双手紧紧抓着脸,太用力了,脸有些变形,像巫婆的面具。 玻璃碎了。我转过头,发现那个卡车司机用力握着玻璃杯,杯子碎了。我看,他根本没有意识到。牛奶混着几滴鲜血洒落在柜台上。 柜台的黑服务员站在收音机旁,一动不动。他一只手握着一块抹布,瞠目结舌。他的牙齿闪闪发光。一时间,周围没有动静,只有韦斯特克洛克斯钟表的嘀嗒声,以及雷欧返回大部队时发动机的轰鸣声。紧接着,女孩开始哭喊,很正常——至少,发泄出来对身体有益。 我自己的车就在边上,也已经被撞得面目全非。那是一辆1971年的雪佛兰科迈罗,而且,我的贷款还没有还完,可此时,这些已经不重要了。 那些卡车里都没有人。 太阳当空,照耀着空无一人的驾驶室。车轮自行转动。你不能多想,否则,你会发疯的。斯诺德格拉斯就是一个例子。 两小时过去了,太阳开始落山。外面,卡车群开始绕八字,缓慢蛇行。它们的停车灯和行驶灯齐刷刷地全部亮了起来。 我绕着柜台走了两圈,腿部的痉挛总算缓解了。我随后在前面的长方形窗户前找了一个火车座,一屁股坐了下来。这是一个按标准修建的卡车停车站,距离高速公路很近,房子后面有全套的服务设施,汽、柴油一应俱全。卡车司机经常过来喝咖啡,吃馅饼。 “先生?”听得出来,说话的人有些迟疑。 我转过头,原来是骑摩托车的那两个孩子。男孩看上去大约十九岁的样子,长发飘飘,下巴颏上的胡须长得快要打结了。女孩貌似年轻些。 “有事儿吗?” “您怎么来的?”


 守夜下载 精选章节试读 更多精彩书评



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2条)

  •     可以肯定斯蒂芬金的写作技艺确实精湛,那就像是在堆砌一些建筑,但建筑的形状各有不同,而金的目的并不是在堆砌它们,而是当堆到一定形状后来摧毁它们,这时候读者就会看到那些奇形怪状的建筑崩塌时候的模样,是离奇的、不可思议的、摸不着头脑的。但是有时候我们就这样离奇地走远了,看不到现实的魅力和故事性,也看不到理想式的文艺。不过这个短篇集的后面几篇文章倒是让人眼前一亮,尤其《梯子的最后一根横档》《玉米地的孩子》。
  •     不算各种零散短篇故事,这是我读的第八本老金的书。他的三本短篇小说集里,这本《守夜》属于末流。如果能重新选择,我会先读这本,接着读《日落之后》,最后读《故事贩卖机》。第一次读完这本《守夜》的时候我曾经很失望。故事写得仓促又简单粗暴,语言和结构都没有老金后期作品中精心打磨过的痕迹,有几篇的主题是我不感兴趣的邪教崇拜,更多的是一眼能认出的破绽和我确定现实不会发生的事,不像《故事贩卖机》(尤其是《适者生存》那篇),读完后好几天吃不下肉。本书的多数结局不完满,主人公或者浑浑噩噩,或者彻底失败,或者一直生活在恐慌中,看不到尽头。重读《守夜》,我试着把故事和老金的个人经历联系起来。比起《故事贩卖机》和《日落之后》,《守夜》里的故事写作年份更早。老金的风格远没有现在那么成熟,看得出来他还在各种类型里尝试摸索。《守夜》的故事,主题以宗教和家庭为主的远比其他两本多,多以第一人称写作。这是最贴近老金本人的书。我们知道一个作家或一个歌手,他们最早期的作品往往投射出最多的本质,一方面是人还不懂得伪装自己,无法熟练驾驭主题;一方面也是人生阅历有限,只能先从身边的人物环境着手。这种有时会显得粗糙的本质,在他们成名后的作品中通常会消失或隐藏得更深。《杀人机器》讲的是一家洗衣店里的熨衣机有自我意识,自动吞噬、碾压工人的故事。1958年,斯蒂芬金在中央文法学校读小学,母亲在洗衣店工作,是熨衣组里唯一的白人女性。她的工作就是往熨衣机里塞床单。夏季那里高温达43摄氏度。母亲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拼命工作供自己和哥哥读书,早熟的小斯蒂芬大概天天在为母亲担心。讽刺的是,老金从缅因州立大学教育学院毕业后,因为拿着教师执照找不到工作,也去了洗衣房工作,同样是洗肮脏的床单桌布。有一次在洗医院送来的衣物时,机器发出怪声,他按了急停键拨开一堆水淋淋的病号服,发现一整口人牙,活像有个人被卷进机器了一般。之后,金的朋友哈利在二战期间跌进衣物搅拌机失去了双手。当时哈利在机器上方清扫房梁,不慎跌落。哈利的双手腕上装的是一对钩子。这段经历同时可以看出《杀人机器》和《梯子最后的一根横档》的影子。后者讲的是一对经常爬上房梁向下跳进草堆玩耍的兄妹,有一天出了事故。作为哥哥的“我”当时救了妹妹,却无法救她第二次。《病房里的女人》:一对兄弟想帮助患绝症的母亲解脱的故事。1973年,老金的母亲检查出了子宫癌,一年之后去世。老金和哥哥一直陪在母亲身边。《夜班》:工厂大扫除,结果工人在清扫常年无人的地下室时被三英尺高的变异老鼠咬死。高三那年,为了攒钱上大学,老金去了纺织厂工作,工作又累又枯燥,厂房肮脏乌黑。暑假时他转到地下印染车间干活,每天都尽力不让机器吞掉,也不让重型缝纫机把手指缝在一起。国庆节那个礼拜,工厂停机大扫除,包括四五十年没人动过的地下室。老金作为学生没有参加,后来上工时他的工友告诉他现场很热闹,地下室有狗一样大的老鼠。老金的反应是:WOW!《恶鬼》:家里的衣柜里藏着一个恶鬼,逐个杀死了主人公的孩子,主人公无力阻止。老金和塔碧莎结婚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捉襟见肘。小两口带着两个多病的孩子,一个在洗衣房工作,一个在甜甜圈店打工。为了维持生活,老金每天不管下班多劳累都拼命写稿投稿,但收入只够他们和救济站时大时小地拉开些距离。这篇故事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一个父亲的无奈,如果病魔或者别的什么天灾人祸,真的夺走他孩子的生命,他怕没有力量去阻止。《灰色的物质》:一个无药可救的老酒鬼,在他儿子和外人的眼里慢慢变成了一坨发臭的灰色不明物质。《戒烟公司》:一家奇怪的公司号称能帮助所有客户成功戒烟。主人公后来发现戒烟要以身体和家人为代价。生活重压下,老金开始酗酒、抽烟,婚后的十二年里他一直在酗酒,后来成功戒了。在老金饮酒的最后五年里,每天晚上老金都得把冰箱里剩下的啤酒都倒进下水道才能去睡觉,否则会一遍一遍被酒召唤醒,喝一罐,再喝一罐;他抽了太多Pall Mall香烟,抽得像烟囱。酒鬼对自己酗酒的事实清楚得很,无奈厌恶又无法摆脱。酒鬼老金害怕在孩子眼里自己会慢慢变成怪物,烟鬼老金害怕会给家人带来灾难和伤害,可是戒烟戒酒在他眼里又万般艰难。《有时,他们会回来》:一个从小饱受欺凌的孩子成年后当了教师,回到母校执教,又遇见了当年欺负自己的恶霸。写《魔女嘉莉》时,老金有了一份教授英语的职位,收入依然很低,一家人住在拖车房里,装不起电话。老金说平生第一次觉得写作艰难,教书工作耗尽了精力。不知道他的班上有没有问题少年。老金没有提到自己学生时代有没有受过校园恶霸的欺负。但愿这篇故事只是借了一个背景环境。《玉米地里的孩子》:整本书里最可怕的一篇。主题是原始宗教崇拜和未成年人犯罪。老金应该是不够了解寻常孩子的,我不觉得这是个缺点。老金的哥哥是智力超常儿童,老金没有提自己的智商测试成绩,但从他从小做的事来看多半和他哥哥是一类人。和孩子混成一片的父亲,一来很稀少,二来也不必,崇拜是需要距离的。老金的儿子乔明显崇拜父亲,但没有崇拜得失去自我。乔现在也是个恐怖小说作家。挑了这几篇是和老金的人生联系最明显的,另外几篇宗教主题的,也和老金的家庭环境有关。老金的家庭虽然不完整,幸运的是有个好妈妈和好哥哥。他的母亲知道儿子有写作天赋,总是鼓励儿子在这方面的发展,下班回家耐心地读儿子写的故事。老金生平第一次靠写故事赚钱,就是他的母亲把儿子写的四篇故事卖的一块钱,每篇两毛五。老金那智力超常的哥哥弥补了父亲不在身边的父权空缺,虽然哥哥有时带着他闯祸,但兄弟二人相处融洽。老金的作品尽管都是恐怖主题,却没有仇视女性、反社会反人类的意思。他的害怕,更像普通小孩对广阔未知世界的害怕,掺杂着兴奋和好奇。老金也说他很希望看到读者因为读他的故事吓得心脏病发作死去。这是一个作家对作品的得意和自信。老金的作品恐怖但不黑暗,还有点小温情和小顽皮。总而言之,,也许单纯论故事质量,它没法和其他两本比。但是从读老金本人的心路历程角度看,这本的意义更大。他的早年经历可以从传记和访谈中了解,当时的心境其实早都写进同时期的作品中了。最后谢谢送我这本书的人。我那天在高烧,还是一拿到就看完了,拖到今天才写书评。

精彩短评 (总计62条)

  •     梯子最后的一根横档太伤感了。
  •     可以肯定斯蒂芬金的写作技艺确实精湛,那就像是在堆砌一些建筑,但建筑的形状各有不同,而金的目的并不是在堆砌它们,而是当堆到一定形状后来摧毁它们,这时候读者就会看到那些奇形怪状的建筑崩塌时候的模样,是离奇的、不可思议的、摸不着头脑的。但是有时候我们就这样离奇地走远了,看不到现实的魅力和故事性,也看不到理想式的文艺。不过这个短篇集的后面几篇文章倒是让人眼前一亮,尤其《梯子的最后一根横档》《玉米地的孩子》。
  •     真的是美国人的不戳我的恐惧点啊。
  •     只有几个短篇感觉还可以,其余的太一般
  •     很棒的故事!这也是我一直梦寐以求的故事,太精彩了。
  •     翻译轻浮文字小儿科,部分章节为了解释不清的恐慌而妖魔化,看完觉得是斯蒂芬最差的小说。
  •     召唤温氏兄弟就能当邪恶力量剧本了吧...........
  •     看过的寥寥几本恐怖小说之一,那半个月特别害怕黑暗,每次都是惊惧地睡着的,小心翼翼地把脚藏在被子底下。
  •     看了三篇 不是我的风
  •     年轻时的短篇太好了!
  •     书辜负了期待.怀念肖申克的救赎.
  •     相当于故事会水准
  •     很好,再多一点新书。
  •     早期作品果然还就是指着吓人……这翻译怎么好像早年地摊盗版上扒下来的!果然还真是楼梯的最后一格最好看
  •     各种物种,各种场所,作者很擅长突发奇想,恐怖短篇
  •     写尽了人类内心深处的恐惧
  •     简装版,纸张不错,故事只看了第一个,感觉很好,注意这是他几十年前出版的第一部短片集,而不是刚出版了短片集,介绍上有误导嫌疑。斯蒂芬金看得不多,以前看过一些他的长片,主要还是以诡异气氛而非血腥为主的恐怖小说作家。推荐
  •     开始觉得奇怪生物、暗夜来袭,这种卖恐怖的也就是噱头,十分不屑,但是每一个短篇的小故事,读起来会上瘾,真的非常刺激,分泌肾上腺激素带来的快感,让人对这本故事集手不释卷。故事引人入胜,比电影画面更懂得把握人心。
  •     啊啊啊故事都被写散了
  •     总的来说比较像草稿。玉米地的孩子那篇是以Penny她家那个州作为背景的~ 不过因为金大人序言中对于“恐怖这件事”的讨论加一颗星。
  •     真·重口味之王
  •     首部短篇小说集,大多还不错,喜爱程度按顺序排列:梯子的最后一根横档、病房里的女人、耶路撒冷镇、夜班、夜半涛声、有时它们会回来。
  •     译文很新潮,其实我还能接受啦。另外去我爸妈家帮忙关窗户的时候发现我爸也在图书馆借了这本书看,看来不健康的心理状态果然是遗传的-_-#
  •     系列作里不太喜欢的一本
  •     35年前的作品,金叔第一部恐怖短篇合集,有几篇确实写得nice,有几篇是真心看不懂啊,哈哈,推荐《玉米地的孩子》《耶路撒冷镇》。
  •     在校运会的路上读了一半,在回家的路上读完。恐怖与幽默真是太具民族性了,这些所谓的恐怖故事甚至会引人发笑。斯蒂芬金的预设读者一直都是中产阶级。
  •     为《戒烟公司》MARK一下……
  •     看了那么多其实觉得金对友情和亲情的刻画才是最叩人心房,本作中《梯子的最后一阶》《我是大门》《有时他们会回来》和《玉米地的孩子》几篇尤为经典。由于是第一本短篇集所以Lovecraft的痕迹也相对更加明显,而《割草工》那篇就像是在看HBO的《真探》,金对上古大神的借鉴或是致敬毫无山寨之感,完全融会贯通着实让人着迷。
  •     老金脑残粉
  •     还好不恐怖
  •     偶然买来的一本书 看完之后重新定义了我心中恐怖小说应该有的样子 很懊恼读了那么多恐怖作品才看到它 但是好的总是在最好
  •     感觉很棒,希望能再引进一些金的老小说
  •     到目前为止斯蒂芬金写的小说,我最喜欢的果然还是《头号书迷》。
  •     史蒂芬金写的东西果然是最棒的!!
  •     爱伦坡暗黑小说,还是喜欢爱伦坡
  •     看进去很难,人名太难记了
  •     老金最纯粹的恐怖作品之一,但早期的作品难免略显稚嫩
  •     第一篇差评!
  •     斯蒂芬•金的大作,一定要买来看看的,书质量很好!
  •     玉米地
  •     需要耐心,才能看懂,我是看到第29页就没看下去了
  •     第一篇《耶路撒冷镇》的翻译简直坑爹,后面还行,老金的故事妙在创意,一直以为他写恐怖写得最有味,岂料最后看《病房里的女人》竟然也被感动了
  •     不知是自己心乱读不进情节气氛中,还是因为这是老金早期作品的原因,除了《玉米地的孩子》外,其余短篇读起来都没有感觉。
  •     有几个故事很渗人,感觉是斯蒂芬金成长过程中的一些恐惧点
  •     比以前买的短篇合集要好多了,每个故事都可以让我聚精会神的读,不会看到一半不耐烦。
  •     只读完了2个短片,黑暗压抑,看的时候会不自觉地联想起美国嗜血狂魔之类的电影。
  •     畅销君老金的第一部短篇集,故事情节与语言结构不如其后期的另一部《故事贩卖机》,不过可读性依然不错。
  •     翻译成“夜班”也许更好,这是我读的第一本斯蒂芬金写的小说集,对于里面的一些恐怖故事依然印象很深。
  •     脑洞太大了,时代背景也很强,对机械力量的仇视和对熊孩子的惧怕搁在今天看有点好笑的说
  •     质量相当高的一本集子
  •     恐怖的有点刻意。
  •     翻译太 渣
  •     有几个故事真的非常棒
  •     还行吧,挺便宜的,书挺好的很喜欢
  •     构思精巧,出人意料。个别故事的翻译水平不是一般低,绕半天不知道想要表达什么。
  •     翻译……
  •     质量参差不齐的都市传说,个人最喜欢《梯子最后的一根横档》——也可能是突然在一堆怪力乱神的文字里看到动情的家庭羁绊,味道特别不一样吧
  •     4星打给斯蒂芬金,一星打给HPL,至于一星扣在哪了,那就是翻译没看过克苏鲁!
  •     首部 略显稚嫩
  •     好看!!!哈哈哈!!!
  •     拉分拉分,写的比贩卖机好⊙▽⊙
  •     是老金内心情感的真实写照。
 

农业基础科学,时尚,美术/书法,绘画,软件工程/开发项目管理,研究生/本专科,爱情/情感,动漫学堂PDF下载,。 PDF下载网 

PDF下载网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