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通,与另一个斯通

出版社:南海出版公司
出版日期:2013-4
ISBN:9787544264136
作者:(美)亚伯拉罕·维基斯
页数:559页

作者简介

《出版家周刊》年度好书,雄踞《纽约时报》畅销书榜104周 。超越《追风筝的人》的兄弟情义。奥巴马总统假期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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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时我们就是一体。被蛮横地分离后,最终我们还是回归了一体。
这个故事太悲伤。讲它,是因为多年以来,我必须一片一片地拼凑,才能愈合我与弟弟之间的裂痕,才能完整地拼凑出一场救赎的真相。
母亲是一个修女,因为生我们兄弟难产而死;多年以来,我们始终不知道父亲是谁。我和弟弟出生时被迫做了头部分割手术,但我们形影不离,睡觉也要头挨着头。
直到那一天,我将弟弟从心里彻底抛弃。
多年以后,抱着弟弟渐渐变凉的身体、再次与他头挨着头躺在一起,我才明白,我用一生在寻找的,其实早已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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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伯拉罕•维基斯和契诃夫何其相像,他们既治病扶伤,也救赎心灵。本书集真实细节、非同寻常的经历、智慧、戏剧性和诗意于一体,又让人想起莎士比亚。——《星期日电讯报》
角色跃然纸上,强烈的不详预感更埋伏在故事中。这是一本非凡的杰作!——约翰•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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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又名《双生石》

编辑推荐

《斯通,与另一个斯通》编辑推荐:离散的挽歌,不无遗憾的回忆。雄踞《纽约时报》畅销书榜104周;《出版家周刊》年度好书;奥巴马总统假期读物,超越《追风筝的人》的兄弟情义。《斯通,与另一个斯通》在美国甫一出版便备受好评,迅速登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并当选美国亚马逊“年度编辑选书”,当选《出版家周刊》“年度好书”。由于其巨大影响,被美国总统奥巴马随身携带为假期读物。《斯通,与另一个斯通》中重点书写的“兄弟悲剧”,媒体誉为“超越《追风筝的人》”,这一曲“离散的挽歌,不无遗憾的回忆”,被翻译成几十种文字,受到全球读者的热烈好评。

前言

来临    在母亲昏暗的子宫里度过漫长的八个月后,我和弟弟湿婆终于在公元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日的傍晚来到这个世界。在埃塞俄比亚首都亚的斯亚贝巴八千英尺的海拔高度,我们吸入了第一缕稀薄的新鲜空气。    我们奇迹般地诞生于迷星医院的第三手术间,母亲玛丽·约瑟夫·普雷斯修女度过一生中多数工作时光的地方。在那里,她获得了极大的满足。    那个九月的清晨,母亲,一位来自马德拉斯。主教管区加尔默罗会的修女,忽然开始阵痛。埃塞俄比亚连日的大雨初歇,滴滴答答敲打在迷星医院瓦楞铁皮房顶上的雨声戛然而止,仿佛一个喋喋不休的人猛然被打断了讲话。夜里万籁俱寂,十字花绽放了,将亚的斯亚贝巴的山峦染成一片金黄。医院四周的草地上,莎草顽强地挣脱了泥土,形成一大片绿毯,延伸到医院门前,似乎不甘心只作板球、槌球或羽毛球的场地,想要大显身手。    迷星医院坐落于一片葱郁的高地上,一两层高由白石灰粉刷过的低矮建筑参差地簇拥在高处,仿佛地壳运动在形成恩陀陀山。的同时,也将它们推上了山顶。经屋顶槽沟流下的雨水浇灌的花圃,如护城河般紧紧围绕着这些低矮的房屋。赫斯特夫人种植的玫瑰爬上了墙,绯红的花瓣围着每扇窗户,一直蔓到屋檐上。这里的土壤太过肥沃,赫斯特夫人,迷星医院睿智又通情达理的院长,甚至警告我们不许光脚踩它,否则就会长出多余的脚趾来。    五条道旁长着一人高灌木的小路从医院主体区延伸出来,像车轮的辐条一样,分别通往五座掩映在灌木、小树丛、野生桉树和松树枝叶里的茅草顶平房。在赫斯特夫人眼中,迷星医院仿佛一座植物园,风景优美堪比肯辛顿野生公园(她来非洲之前、还是一个年轻的修女时,常常在那里散步),恐怕夏娃和亚当偷食禁果之前的伊甸园也不过如此。    迷星医院本应叫弥申医院,但埃塞俄比亚人发音不准,所以念成了“迷星”。政府卫生部门一名刚毕业的工作人员在制作执照时,就真的把医院名字写成了“迷星”,反正念起来一样。此后一则《埃塞俄比亚先驱报》的报道更是让这个美丽的错误深入人心。赫斯特夫人一度想纠正,但找到那位工作人员后却被他指着原始文件说:“你自己看看,女士,这里写得清清楚楚,迷星医院!”他的语气不容置疑,仿佛他证明了毕达哥拉斯定理,证明了太阳在太阳系的中心位置,证明了地球是圆形,并在广袤的宇宙中为迷星医院定位了精确位置。从此,“迷星医院”就定下了。    即便是在分娩的剧痛中,玛丽·约瑟夫·普雷斯修女也没有发出一声喊叫或呻吟。在第三手术间隔壁房间的门外,巨型高压消毒器(由苏黎世的路德教派捐赠)却在为我的母亲低声哭泣,滚烫的蒸汽在为即将用在母亲身上的手术器具和毛巾消毒。消毒室的一角,紧挨着那个不锈钢庞然大物,就是被母亲在七年的工作生涯里视为圣坛的地方。正对墙壁放着一张从一所不复存在的教会学校淘来的连椅桌,上面承载着无数学生的怨恨和挫败。椅背上静静地搭着她的一件白色羊毛衫,据说在两场手术的间隙,她总爱披着它。    桌子上方的墙壁上有母亲钉的一张年历,印着贝尔尼尼。雕塑作品《阿维拉的圣特蕾莎》的印画。画中,特蕾莎修女体态瘫软,仿佛晕厥了一般,嘴唇迷狂地半张,双眼若睁若闭,眼神迷茫。她的两侧,一队唱诗班在祈祷台上不怀好意地向下张望。一个天使男孩则站在圣洁、撩人的修女身旁,他面带笑意,有着一副与少年脸庞极不相称的成熟身体。他左手轻轻掀开她胸前的衣服,右手握着一支箭,姿态优雅得如同在拉小提琴。    为什么是这样一幅画?为什么是圣特蕾莎,母亲?    四岁时,我曾经偷偷跑到这间没有窗户的屋子里,仔细研究这幅画。驱使我穿过那扇沉重房门的并不只是勇气,我知道她在那里,那位我一心想要去了解、并最终成为我母亲的修女在那里。我坐在高压消毒器旁,听着机器里传来阵阵如巨龙苏醒般低沉的声音,好像是我澎湃的心跳声唤醒了这头怪兽。随后,当我坐在母亲的桌子前,平静便会降临,将我笼罩,让我与母亲心心相通。    后来我才知道,没有人敢把母亲的毛衣从椅背上拿开,因为它已成为一件圣物。但对一个四岁的孩童而言,所有的东西都是神圣的,同时也是寻常的。我把那件散发着芬芳的羊毛衫围在自己肩上,摩挲着桌上干涸的墨水瓶,寻找母亲的痕迹。在这间没有窗户的屋子里,我抬头望着墙上的那幅画,就像母亲在世时那样……突然,我像是被画像施了魔法,动弹不得。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圣特蕾莎反复看见的天使幻象被称作“穿心神迹”,字典里解释为“灵魂因上帝之爱‘燃烧’,心脏被神圣的爱‘刺穿”’,这一对她信念的隐喻,也被当作良药的隐喻。我那时只有四岁,并不需要“穿心神迹”这样的字眼来表达对那幅画的崇敬。因为身边没有母亲的照片,我不由得把画中的女子想象成自己的母亲,她正受到手持长矛的天使男孩的挑逗而快要不能自持。“妈妈,你什么时候才会来到我身边?”我问,孩童的声音在冰冷的地砖上回荡。你什么时候才会来到我身边?    我会轻轻回答自己:“上帝作证。”这是我唯一的凭据:我第一次游荡到那个房间时,戈什医生出来找我,他的目光越过我肩头凝望着圣特蕾莎的画像,然后把我抱在怀里,在消毒机的隆隆声中用铿锵有力的声音说:“她来了,上帝作证!”    从那年至今又过去了四十六个春秋,我奇迹般地回到这个房间。我发现那把椅子已经容不下我的身躯,羊毛衫围在肩膀上也窘迫得像教士的披肩。但椅子、羊毛衫,以及印有“穿心神迹”的挂历依旧在原处。虽然我,马里恩·斯通,早已不复当年,这里的一切却维持了旧日模样。站在这个被时光遗忘的房间里,我的回忆如潮水般奔涌,是那幅永不褪色的圣特蕾莎雕像印画(如今已装裱封存)打开了我记忆的闸门。我被迫梳理起自己的人生事件,承认一切从这里开始。因为是从这里开始,故事发生了,又最终返回原点。于是,我在这里!    我们是不请自来地到了这个世界。如果足够幸运,我们会躲过饥饿、贫穷、早天这些其实再也平常不过的命运,并找到属于自己的使命。我长大了,找到了自己的使命:成为一名医生。与其说我意图拯救世界,不如说是要拯救自己。虽然大多数医生,尤其是年轻一辈,不会这样承认,但在选择成为医生的那一刻,我们一定是在潜意识里相信,治愈他人其实就是治愈自己。它的确会,但也不可否认,它会使创痛愈来愈深。    我之所以选择外科,完全是因为赫斯特夫人的缘故——在我的童年和青少年时期,一直有赫斯特夫人的身影坚定地陪伴左右。“你能够挑战的最大困难是什么?”在我前半生最为黑暗的那一天,我去征求她的意见,被她这样问道。    我有些窘迫。赫斯特夫人轻易就看穿了我在理想和权宜之计间的举棋不定。“为什么我一定要去挑战最大的困难昵?”    “那是因为,马里恩,你是上帝派遣到人间的乐器。孩子,别让乐器静静地躺在盒子里,要弹奏起来!让每一个部件都唱响最美的乐音。既然有弹奏《荣耀经》的潜力,为什么委屈自己去弹《三盲鼠》。呢?”    赫斯特夫人的话让我想起教堂唱诗班的吟唱。一听那歌声,我就会有种幻觉,仿佛自己正和所有世人站在一起,在惊讶与不知所措中仰望苍穹。赫斯特夫人是了解我的,知道我的性格还没有定型。    “可是,我不知道怎样演奏巴赫的《荣耀经》……”我低声嘟哝着。我从来没有弹奏过什么乐器,也看不懂乐谱。    “不,马里恩。”她温柔地看着我,粗糙的双手摩挲着我的脸颊,“不是巴赫的((荣耀经》,是你自己的!  ((荣耀经》就在你的内心深处。如果不去发现它,不去理会上帝赋予你的潜能,你便犯下了最大的罪过!”    从性格上来说,我其实更适合研究认知性学科,从事内省医学,比如内科或者精神病学。手术台的场景会令我恐惧,一想到要拿起手术刀,五脏六腑都会拧成一团(现在还是这样)。外科手术是我所能想象到的最困难的事。    于是,我成为了一名外科医生。    三十年后,我小有声望,但不是因为手术做得飞快,也不是因为大胆、医术精湛。说我沉着稳重,说我总是能够因病治宜的评价,在我看来才是最好的赞扬。我的勇气来自同事,他们在自己不得不挨刀子时总会来找我,因为知道马里恩·斯通不仅关注术前和术中,也同样关注术后的心理修复。他们知道我不盲目推崇那些手术室格言,例如“有怀疑,就切除”、“只要能手术,千万别延误”之类,因为它们恰恰反映出说者在医学领域的浅薄。父亲曾经说过,“效果最好的手术,就是你决定不去做手术”,而父亲的精湛医术,我至今仍深深崇敬。知道什么时候不做手术,知道什么时候力有不逮,知道什么时候需要向如我父亲那样有才华的医生求助——这样的“才能”,这样的天赋,是不可预见的。    一次,我请求父亲给一个病人膏肓的患者做手术。父亲沉默地站在病床边,虽然已经测出心率,但他的手指依旧长久地停留在病人脉搏上,仿佛需要借助这种切实的皮肤接触和动脉血管的跳动进行抉择。从他紧绷的表情中,我感受到他的全神贯注。我似乎看见他大脑的齿轮在紧张转动,看见他眼中泪光闪烁。他慎而又慎地掂量着每一种可能,最终摇摇头,转身离去。    我跟在他身后。“斯通医生。”我喊着他的头衔,虽然内心长久以来都渴望叫他一声“父亲”。“手术是他唯一的机会了。”我说,虽然知道手术的成功几率极其小,病人恐怕连麻醉都挺不过去。父亲把手放在我的肩上,温和地看着我,仿佛面对的不是儿子,而是一位资深同事。“马里恩,记住第十一诫,”他柔声说道,“不要在病人弥留的那天为他动手术。”    在亚的斯亚贝巴的月圆之夜,当刀光交错、子弹和石头乱飞的时候,当我仿佛置身屠宰场而不是手术台、浑身上下溅满陌生人鲜血的时候,我记得父亲的话。我记得。但是,人不可能事先知道手术的结果,而做手术时又一心扑在上面。也只有在手术结束之后,能说会道的专家方会发布所谓的“手术回顾”,召开“发病率和死亡率”研讨会,宣布你的手术决定到底正确与否。其实,人生也是这样。昂首向前走,回头才领悟。你只有在停下来回望时,才会发现车轮下的尸体。    如今,在生命的第五十个年头,我见到开膛剖腹的画面时,依旧怀有无限敬意。我为世人恶意伤害彼此、亵渎身体的行为感到羞耻,但正是它让我看到人类身体内部奇妙的和谐——心脏在肺叶后偷偷张望,肝脏和脾脏在膈膜的掩护下窃窃私语,这些总是会让我失语。我的手指在九曲回肠中游走,寻找着利刃或子弹留下的创口。真是难以想象,二十三英尺长的肠子,怎会盘亘在这样狭小的空间!如果将我的指尖游走过的内脏连接起来,恐怕可以一直延伸到非洲的好望角,而我看到的还不过是这条巨蛇的脑袋。但我能够亲眼目睹那些隐藏在皮肤下、骨骼里和肌肉间奇特却又寻常的景象,目睹它们的主人没能亲见的奇迹。世间难道还有比这更高的特权吗?    此刻,我要感谢我的双胞胎弟弟湿婆,湿婆·普雷斯·斯通医生。我要找到他,在两个手术室间的玻璃隔板上找到他的身影,点头致谢。是他成就了今天的我,一名外科医生。    对湿婆来说,生命终究不过是修补破漏。他并不是在打比方,而是在精准描述一生的工作。不过话说回来,这种形容也是对我们职业恰如其分的比喻。可是,生命中还有另外一种破漏,那便是令家人分离的创伤。它有时发生在生命伊始,有时发生在漫长的人生过程中。我们终此一生都在修补破漏,那是我们的使命。未能完成的,还要留给下一代。    出生于非洲,流离在美国,最终又回到非洲。我的亲身经历证明,地缘决定命运。命运最终将我带回出生时的坐标,出生时的手术台。我戴着手套的双手就在第三手术间的手术台上方,与当年父母的双手共享同一片空间。    有的夜晚,数量众多的蟋蟀呜叫着,声音此起彼伏,淹没了山麓那边鬣狗的低吟和嘶吼。但是陡然间,万籁俱寂,仿佛点名结束,它们趁着夜色结伴撤退。在接下来的寂静中,我听见天上繁星的私语,内心狂喜,为自己在浩瀚银河中有渺小的一席而感激涕零。每逢这样的时刻,我就会想起自己对湿婆的亏欠。    我们是双胞胎兄弟,直到十几岁都睡在同一张床上,头碰头,四肢和身体蜷曲。如今的我们早已过了那样亲密的年龄,但我依然渴望着,渴望着再次与他头并头相偎。当我在新一天的阳光中醒来,第一个冲动就是唤醒他,对他说,多亏有你,我才能享受一个又一个清晨的美景。    我最亏欠湿婆的,是说出下面这个故事。一个我母亲未来得及讲述、父亲因此逃离、而我不得不一点点拼出全貌的故事。只有把它讲出来,才能够弥补我们之间的裂痕。是的,我深信当今的医疗技术精湛高端,但没有医生能够修补一对兄弟之间的创伤。如果丝线和手术刀都无能为力,那就寄希望于这个故事吧。让我们从一切的最初开始……

内容概要

亚伯拉罕•维基斯(Abraham Verghese)
埃塞俄比亚裔医学专家和作家,现任美国斯坦福大学医学院教授、内科副主任。自1993年在爱荷华大学作家工坊学习并获得艺术学位之后,开始执刀亦执笔的生涯。
《斯通,与另一个斯通》是作者历经十年淬炼写就的长篇小说。2009年甫一出版便受好评,当选《出版家周刊》年度好书、美国亚马逊年度编辑选书,更被奥巴马总统选为假期读物。

媒体关注与评论

★亚伯拉罕·维基斯和契诃夫何其相像,他们既治病扶伤,也救赎心灵。本书集真实细节、非同寻常的经历、智慧、戏剧性和诗意于一体,又让人想起莎士比亚。——《星期日电讯报》★这是一部荡气回肠的作品,颇有奈保尔和狄更斯的风格。——《独立报》★角色跃然纸上,即使是次要人物也拥有完整的历史。强烈的不详预感更埋伏在故事中,让读者读到一半,不禁开始担心角色将有什么遭遇。这书是一部非凡的杰作!——约翰·欧文

名人推荐

角色跃然纸上,强烈的不详预感更埋伏在故事中。这是一本非凡的杰作!——约翰•欧文

章节摘录

版权页:   回望伤寒症 在我们兄弟俩出生的七年前,玛丽·约瑟夫·普雷斯修女从印度来到迷星医院。她和安加利修女是加尔默罗会第一批学习护士课程的见习生,并在马德拉斯政府综合医院获得护理证。毕业那天,她们同时被授予护士身份徽章。也是在那天晚上,她们立下了矢志不移的誓愿:贫穷、贞洁和服从地度过一生。不会再有人叫她们见习护士(在医院)或见习修女(在修道院),因为在这两个地方,她们都是“Sister”。那位上了年纪的西塞·吉瓦鲁基斯院长——修女们都亲切地称呼她“圣嬷嬷”——非常及时地给这两位护士修女送上了祝福,以及令人备感意外的任务:去非洲。 起程那天,所有见习修女都来送行,从修道院门前到码头的路上排起了长长的三轮车队。此时此刻的我,可以依稀想见她们列队站在码头上唧唧喳喳的情景,一个个因兴奋激动而有些颤抖,白色的修女服在微风中轻轻地飘动,穿着凉鞋的脚边有海鸥飞来掠去。 有一个问题我永远没法找到答案,我的母亲和安加利修女,两个刚满十九岁的女孩离开故土,登上“卡兰古特”号轮船的时候,心里在想什么?当送行者依依不舍地与她们惜别时,母亲肯定听到了哽咽声或“上帝保佑”之类的告别语。那一刻,她害怕吗?犹豫吗?在那之前,她已有过告别家乡的经历,那是一次永别。她恋恋不合地离开生身父母,告别故土科钦,乘坐一天一夜的火车到马德拉斯去当修女。对父母而言,那个距离与到地球的另一侧没有什么区别。总之,他们是再也不会见到女儿了。来到马德拉斯三年后的今天,她又一次痛苦别家,信仰的家。不同的是,这一次她要漂洋过海;相同的是,这是一次永别。 几年前我还没有动笔时,专程去了趟马德拉斯探寻母亲的故事。然而,在加尔默罗会的档案里却没有发现任何有关母亲的记录,只是找到了圣嬷嬷的日记,其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卡兰古特”号轮船起锚后,圣嬷嬷像交警一样挥起手臂,“用我平时布道的口吻(有人说我是为了掩饰年龄)”拉长声调诵道,“为了我的缘故,离开你们的土地”,因为《创世记》是她最喜欢的经典。圣嬷嬷深入地思考过这次使命的意义:印度固然有无尽的需求,而且是永恒的,但这不是借口;这两位修会中最聪明、最靓丽的年轻修女充当着火炬手的角色——印度人把基督的爱传到最黑暗的非洲去。这是她最大的愿望。日记里清晰地写着她的一些想法:正如英国传教士踏上印度土地后的发现,传递基督之爱的最好方式就在热敷、涂抹膏药、清洗伤口和安抚。有哪个神父的传道效果能好过康复神父?院长手下两位年轻的修女将肩负马德拉斯赤足加尔默罗会。的重任,渡洋奔赴非洲。赤足加尔默罗会的使命将从那里开始。 善良的院长伫立码头,遥望着渐渐远去的轮船,两个挥手告别的人影逐渐变成两个小白点,她心里突然萌生恐惧。她们是否会因为她的伟大计划而遭遇不测?“英国传教士背后有强大的帝国做后盾……可我的这两个姑娘呢?”她接着写道。海鸥刺耳的尖叫声和四处散落的鸟粪给这场本该壮丽的送行蒙上了不祥的阴影。她感到一阵心烦意乱。码头上充斥着刺鼻的臭鱼腐虾和朽木烂泥的气味,还有光着膀子嚼着槟榔的码头工人,看到她的这群处女时嘴角流出了血红贪婪的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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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0条)

  •     很悲伤的故事,令人心痛。“我用一生在寻找的,其实早已失去。”这句话很好地阐述了这个故事。如果没有曾经的背弃和追寻,就没有最终的悔悟与救赎,生命所追求与抗争的仿佛永远是荒谬的悖论。好厚一本书,五百多页,好久没有看过这么厚的书,但是很值得,一遍读完仿佛经历了一场荡气回肠的人生旅程。
  •     我始终执着于珍妮特的年少无知,与生命的洪流相比,政治永远只是无谓的浪花;罗西娜的残忍愚昧,伤害别人永远无法使自己内心得到平伏。而她们就是那个悲剧的开端。为什么生命中总有女人这种愚昧无知的动物呢。不想表达性别歧视,但是不得不提一件让我影响深刻的事例:9年前我被派去和人搭档调查货站的接货量,按照惯例这些是每个车站的资料,你可能得到这个数字也可能得不到,但是我们去了6个车站,巧合的是,接待我们的人三男三女,在一阵寒暄加上套近乎之后,我们最终只从三位好心的女士那里得到了我们想要的数字。和我搭档的前辈告诉我,事实就是这样,女人往往容易被打动,而男人往往容易更加“固执”。生命中很多能够打动我的女人,但是她们往往让我无法理解,为什么看起来如此简单的错误,她们却要反复的去犯,恰恰她们这些让我无法理解的生物却能吸引我,永远没有理解,也许正是我难以理解她们,我也没什么女人缘。当最终我学会了按照她们的方式去打动她们。但是我总觉得为什么她们总会被表象所迷惑,为什么不看到背后的东西。我想如果我懂了,也就是所谓的理解了,本来希望在书中找到答案,最后还是没找到,珍妮特最后还是默默的死去了,她没在给她的故事留下什么。最后让我略略失望。
  •       成长这词说起来总觉得有些沉重,而且势必伴随着痛苦和煎熬。我不是很喜欢看国内的成长小说,那种消费时代物欲奔涌下巨大的孤独感和无力感,使得几乎所有的作品都充斥着一种挥之不去的不安与衰颓。   事实上,西方文学中成长小说的主题应当是充满了积极意义的,是讲述个体怎样通过生理和心理的种种挫折而成长为走向理性成熟的主体的。也就是说成长小说不应只是对青春迷惘的具体描述,而应当偏重于对个体在精神危机和历经危机后走向成熟的可能的真实表达。    《斯通,与另一个斯通》的作者亚伯拉罕•维基斯是美国斯坦福大学医学院的教授。这很难不让人联想到另一位同样拥有医学背景的,描写着发展中国家人物成长作品的作家——出生于喀布尔的卡勒德•胡赛尼。后者出版的《灿烂千阳》、《追风筝的人》都曾给过我巨大的触动,我甚至还清楚的记得在公车上阅读《灿烂千阳》时看到玛利雅姆父亲的信后自己泪流满面的样子。在那个时刻,文字为我垒砌的通向虚拟的围墙真实而坚固,喧嚣的世界与我阅读着的灵魂完全区分开来。我感受到了大时代背景下无法选择的人的宿命——伴随着亲情的离散和爱情的缺失,巨大的失落感瞬间就袭倒了我。这本书至今仍是我向朋友最为推荐的一部小说。    《斯通,与另一个斯通》也属于此类作品,小说描写了一九五四年埃塞俄比亚首都的“迷星”医院里,湿婆和马里恩的降生换来的却是母亲普雷斯修女的死亡和父亲托马斯的不辞而别。尽管他们依然被赋予父亲的姓氏——斯通,却成为了妇产科医生赫马和外科医生戈什的孩子。 这最开始有如宿命的悲剧为本书奠定了始终贯穿的死亡基调。如同贫穷和疾病一直摧毁着那个苦难的国家一样,在迷星医院中就诊的痛苦病人、兵变中失败的怀才将领、戛然而止的爱情创伤也一次又一次地重塑着两兄弟的世界,让这对双胞胎逐渐走上了两条完全不同的道路。    我曾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句关于柏拉图的话,柏拉图眼中所谓的正义就是一个人在灵魂理性的引导下选择了天性最适合做的那件事,这个人就找到了正义。我觉得这才是成长小说的根基,是主人公最终发现自己对抗生活的勇气。《灿烂千阳》中玛丽雅姆的最终觉醒,终结了罪恶的魔鬼,也把自己从封闭的痛苦中解脱出来。《斯通,与另一个斯通》中父亲戈什的死亡完成了马里恩从男孩走向男人的心理转型,一个患有瘘管疾病的女孩也改变了婆湿整个的人生走向。小说中的死亡和疾病以一种正面的方式改变着两个兄弟,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尽管《斯通与另一个斯通》中埃塞俄比亚的生活充满了苦难,读者却总能从这黑暗中窥视到永不坠落的光明。    毫无疑问,这光明的根源是他们美好的家庭,是戈什与赫玛能给予两个人的最大的爱和包容。戈什这个父亲的形象与生命中的那些变化一起,承担着两兄弟成长道路上领路人的角色,以积极的方式滋养着他们的内心。小说中戈什为马里恩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阿布•卡萨姆的老人的故事。他有着一双破鞋,每一次要丢鞋却总是遭遇不幸。戈什说幸福的关键不只是承认自己拥有的,更在于承认自我的缺失,这样的乐观也正是他熬过牢狱之灾的关键。正面的态度赋予了马里恩和湿婆积极的人生,也塑造了湿婆为瘘病女人奔走、马里恩在美国奋斗的坚韧起点。    艾米丽•迪金森有一首名为“我不能停步等候死神”的诗,诗中表达了世界充满困难,人生空虚渺茫,只有真正的顿悟,才会走向永生。而在小说的最后,马里恩历经了九死一生、生离死别后最终发现他与湿婆又变成了一体,这样的发现给他心灵的安慰,“一度阻泄的生命能量奔涌起来”。这一切并非自我催眠,而是成长结束后人直面生死的解脱和勇气。不能停步等候死神的人,终于能平和的接受自己的过往,接受完整的自我了。 Because I Could Not Stop for Death 因为我不能停步等候死神Because I could not stop for death因为我不能停步等候死神He was parking pick me他殷勤停车接我The carriage was just the two of us车厢里只有我们俩And "eternal life" with seat还有“永生”同座We slowly, he knew that without the need for rapid我们缓缓而行,他知道无需急促I also put aside work我也抛开劳作And leisure, to return和闲暇,以回报His manners他的礼貌We passed the school, coincides with the recess我们经过学校,恰逢课间休息The children are noisy, on the playground孩子们正喧闹,在操场上We passed the fields of gazing grain我们经过注目凝视的稻谷的田地We passed the setting sun我们经过沉落的太阳Maybe you should say, he passed us by也许该说,是他经过我们而去Dew and cold makes me quiver露水使我颤抖而且发凉Because my clothes, just sheer因为我的衣裳,只是薄纱And my cape, only tulle我的披肩,只是绢网We stopped at a house, the house我们停在一幢屋前,这屋子As a swelling of the ground仿佛是隆起的地面The roof, barely visible屋顶,勉强可见Eaves, below the surface of the ground屋檐,低于地面Since then, several centuries从那时算起,已有几个世纪Seems to short the time of day却似乎短过那一天的光阴That day, I first guess那一天,我初次猜出The horse, towards the eternal马头,朝向永恒-

精彩短评 (总计36条)

  •     朋友很喜欢,看得出她真的很满意,必须好评书是正版的,内容也相当好
  •     前面不喜欢看 从出生以后故事开始有趣 看哭了
  •     封面是很好看的,但是封面与背面衔接处用的是刺眼的白色,挺毁这本书
  •     好细腻的深情,好宏大的主题,好多年的故事,没想到均出自一位医生之手,太厉害了。559页的大部头小说,读着丝毫不费力,非常引人入胜,爱上里面每一个活生生的人物。厉害!
  •     非常喜欢 伴着书香慢慢读
  •     #2013020#
  •     情节并不复杂 但是篇幅很长。可以学到一些医学知识。主题或许是成长吧。永恒的话题。
  •     她走进我的怀抱,我们拥抱了她。 一开始看的很无聊,没有搞清楚标题的到底是什么个意思,后来才发觉,该是斯通和另外两个斯通的故事。其实,你们从未分离过,对么。 btw关于和追风筝的人的关系,我觉得要扯虽然是能扯的上,但是未免略有牵强了,还是独立对待好一些。
  •     书中有两个地方让我忍不住红了眼眶——一是戈什死去,“我”再也不是儿子了的时候;另一个则是逃难到美国的马里恩在一场艰难的手术完成之后无意中得知赞扬手术的那位医生竟是自己的亲生父亲的时候。作者并没有刻意描写托马斯·斯通的外貌,只是以对话方式展开,但是却让我隐隐约约觉得他就是斯通!他就是斯通!手抖着掀下一页,真相大白,他叫托马斯·斯通。历经磨难,两兄弟在某种程度上最终还是回归了一体,《斯通,与另一个斯通》《CUTTING FOR STONE》名字都起得很好!无论指的是我和弟弟(小斯通)性格、思想上的分离还是和生父(老斯通)的别离都很得当。
  •     其实我也讲不上来为何悲伤,也许只是我接触它的时候很悲伤。
  •     写到最后也还是斯通的儿子嘛,有点硬着陆了哦~~
  •     如果一个人的活着是通过其他人的死亡而组合的,那么这个活着的人,是如何前行的?小说对于身体被伤害流血,疼痛的画面描写,让我看不下去。太多死亡的描述,也让人心里难受。。。不过,这是一本值得一看的小说。
  •     若是在高中的时候读到这书就好了!
  •     好喜欢“迷星”医院的名字
  •     喜欢,虽然很厚的一本,但还是很快看完了。
  •     活着,最后释然。无论痛苦挣扎曾经的无可奈何,当生命走到后来,一切都随着时间烟消云散,释然,放下,这个世界至少我们来过。
  •     干嘛非要拿《追风筝的人》当噱头...哪有可比性的
  •     百转千回。看到最后彻底泪崩了。太多滋味。
  •     郑重推荐。哭得一塌糊涂。真情,总是让人无法抵挡。
  •     后面大部分是匆匆忙忙读完的,此书的描述的人很多,但又能专注到某几个人身上,喜欢戈什和赫马,他们对家庭、事业和爱情都是这么的负责、认真。
  •     这种时代跨越很大的小说总是让我佩服,怎么把人物踏踏实实地放在背景里,是写好传统小说的关键之一吧~~
  •     近年读过的小说中最喜欢的一部。近期闲来无事,其他类型的文体也提不起兴趣,只好抽出这本先前被“嫌弃”的小说。不是没时间读,而是不敢。封面语: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而每次拿起都恰逢心理脆弱期。 这次,心灵安定。
  •     最终合为一体.
  •     201704
  •     还行,当时是说跟追风筝的人一样好看我觉得差点儿有点儿墨迹
  •     很久没读到如此有营养的作品了。
  •     “如果不开始,就不能结束。所以如果想结束,那就开始吧,是吗?”
  •     如此大部头,倒也不觉得闷
  •     这本书从四年前就开始关注了,当时绝对是轰动全美的书。中文版看毕,跟想象中的很不一样。原本以为是一个讲兄弟离散的悲情故事,结果主要还是讲的是医家的普世救人。可就是这普世救人很感人,而且增长了不少西医方面的知识。可以同《失落的秘境》一起看。我是碰巧两本书同期阅读的,顿时对西医兴趣大增!
  •     前面的部分很无趣,我估计会把很多人拦在开始的那页纸上。两年前读的。
  •     属于可以从早上看到下午的书。满满当当近50万字,看起来却不会觉得累。 唯一觉得有点缺陷的应该说是翻译过来的题目吧,全书的线索其实并不紧紧围绕兄弟的情谊展开,如果把另一个斯通理解成托马斯的话似乎还更准确。 很喜欢作者这种简单不做作的笔调,结合对于医学方面的严谨又不枯燥的描述,让我都有想成为外科医生的冲动。立志成为想戈什那样的男人!
  •     双生石
  •     煽情有点刻意,完全感受不到兄弟情深,伉俪情深,作者还是适合冷冰冰的旁观者语调来讲述。
  •     一旦有了爱就不再有恨,时间和爱总会让我们原谅。
  •     我用一生在寻找的,其实早已失去。
  •     看了好几个月的一本书,一开始就是感觉在非洲混乱的政治背景下展开的故事情节,可能要反映社会、文化这些我一直不是很敏感的东西。好吧,原谅我最初选这本书的初衷,是因为我喜欢这样的名字。 看到最后,竟然被感动的一塌糊涂,虽然我是最后才发现原来马里恩对湿婆有着那么厚重的爱,所以他们之间的伤害才是毁灭级的。 印象中戈什这个人物形象很完美,宽容、睿智、专业、幽默,深得我心。不过,我还是他是印度人这件事情有些不能接受(就像每次看TBBT里的raj,就会觉得怪怪的) 像马里恩总说的,湿婆是活在当下的,只往前看。好也不好。这是需要有足够强大的精神世界才可以支撑的。其实,这也是另一种理想主义。只是因为书是以马里恩做叙事者展开的,所以我们看不到湿婆的内心独白。而这才是一个人的软弱、无助、孤独、不堪的最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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