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高粱》书评

出版社:作家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5
ISBN:9787506308595
作者:莫言
页数:588页

邪恶与变态的产物

此书让我明白,原来莫言内心蛮阴暗变态。更让我明白,原来有些文学评论家已经没辙了,把恐怖小说强推为“严肃文学”。

红高粱一样的女人

在这篇小说中,以第一人称为叙事者,这个“我”,是故事主人公的孙子,通过他的笔尖,再通过他父亲的眼睛,才到达主人公身上——戴玉凤。这个真正的主角。一个红高粱般的女人。丰腴、鲜活、生生不息、挺拔坚韧、野性自由。凡是高粱生长的的品格品性,这个女人身上都有。她——身体丰腴;生命鲜活;生生不息——从小家小户中“贩卖”到麻风病人家,以一个女人的姿态操持了家务,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挺拔坚韧——她以高粱酒祭奠罗汉大爷,劝冷支队长和于占鳌共同对敌,在于占鳌盛怒时挺身而出;野性自由——放弃传统的贞洁观,在高粱地中,和心爱心念却非夫婿之人共享人间乐事。围绕这个高粱一样女人身边的主要是六个人,罗汉大爷、余占鳌、单廷秀、单扁郎、戴父、戴母,这六个人像高粱地下的黑土,营养而腐烂,长养了戴玉凤这珠结实的红高粱。戴父和戴母几乎无甚笔墨,但通过嫁给麻风病人这一情节及新娘三朝回门的情节,将其贪婪心狠、金钱高于一切的憎恶面目勾勒出来。他们生养的戴玉凤,另一方面,他们的凶狠无情一手促进了戴玉凤从十六岁懵懂无知的少女,用三天时间看透了世态人情,认清了自己的本心,服从了自己的渴望,变得无所畏惧。既不畏惧死,也不畏惧活。而单廷秀和单扁郎,首先,他们的名字起的就极富有诙谐意味。单廷秀文中说他是个“梳着豆角辫的干老头子”,既不挺拔也不秀丽,是和名字相反的角色形象;而单扁郎起得就很符合形象了,“扁扁的长头”,自然该叫“扁郎”。就是这样污秽不堪的丑角,使得戴玉凤从少女天真,梦想在拥有一表人才的郎君梦幻中大梦初醒。人要成长,往往要和最畏惧,最害怕,最难以对立抗衡,最打破梦想的灾难战斗,战斗胜利了才能真正成熟。戴玉凤的肉体早早成熟,十六岁便有一米六的个头和六十公斤的身量,在当时那个年代,能产出丰腴的粮食却难以在乡间产出如此丰腴的人。她的不成熟的心最直接的表白是——虽然也想过上上马金下马银的日子,但更盼望着有一个识文解字、眉清目秀、知冷知热的好女婿。更!最直接破灭这个伟愿的就是单廷秀和单扁郎。面对这两个少女之梦的破坏者,她先是求助于爹娘,从还未过门开始就求助于爹娘,但爹娘给她的是欺瞒,最后连欺瞒都懒得欺瞒了,直接醉醺醺道:“你公公要给咱家一头骡子……”潜台词是:既然要给咱家一头骡子,虽然是个麻风病人闺女你也就将就了吧。所以她从一开始的外界求助,变为求助于自己和自己手中的剪刀。而戴玉凤成长的高峰也就在这短短的痛苦万分的三天之中。而罗汉大爷,初看,是个普通的能干的长工,但到他生命在拴马桩上戛然截止的那一刻起,“长工”二字却该改成“汉子”。我一直想不通,一个好不容易从牲畜一样的工棚里解放出来,回归自由的高粱土地的人,为什么为了两头骡子失去理智?对骡子的怒气会盖过对重获自由的憧憬,对日本兵的恐惧?——因为他脑子里的火苗,因为那像牲棚又像坟墓的工棚。起初,骡子的叫声能引诱他回到牲畜棚是因为他对骡子的珍惜,对自己东家财产的维护。但,当骡子因为血和伤痕认不出主人,不愿意离开时,他的珍惜和维护之情变成了愤怒,他对骡子不肯离开下意识地定义为忘恩负义、吃里扒外、里通外国。罗汉大爷本人随着中年汉子离开了虎狼之地,但骡子却不仅认不出主人还甘愿留在日本人的营地里,准备继续做苦工,在罗汉大爷眼中是极其屈辱的行为,哪怕只是骡子。因为作为人的尊严在,所以盖过了一切,盖过了逃匿、潜藏、养伤、回家的的宏愿。最后他的死,身体被折磨得像个怪物,死法是畜生的死法,但却怀着作为人的尊严。所以,书中有着很戏剧化的描写,他像畜生一样死去了,乡间留下美丽的神州故事;亲手操刀凌迟大法的孙五苟且活下来了,却成了人人唾弃的疯子。而说到于占鳌,不得不将他和戴玉凤的感情相结合融通。戴玉凤和于占鳌不仅是相爱的,而且从一开始,他们就是相互解救的。在假劫匪劫持的时候,所有人包括于占鳌都在家劫匪的用红布包裹的树枝的恫吓下慢吞吞丢下赏钱又慢吞吞走到轿子后。与所有人都不同的是,戴玉凤舒适的站着,此时的她无所畏惧,面对前面丑陋如魔鬼的夫婿与后面六亲不忍的冷血爹娘,她可能更享受没有两边任何一方存在的现在,哪怕是有劫匪的现在。——所以她舒适。云淡风轻。亢奋。她的舒适、云淡风轻、亢奋,把于占鳌解救出来,让他从卑微的轿夫开始向司令转变走出了勇敢的第一步——当土匪打击小日本且勇敢无畏战功卓著的司令官的第一步。一个女人,况且还让自己心里有异动的女人都不畏惧,自己还应该卑微后退吗?在戴玉凤激发于占鳌勇气的另一方,于占鳌用一把剑刃浑圆,两尺多长的锋利小剑,铲除了戴玉凤人生的恶疾,扫去了她的重大忧患,给了她自由的天地。这样一对相互爱着,又相互解救的情人,对,是情人而不是爱人。爱人往往体谅、宽容、温情但少于激情,情人永远有处于热恋般的狂热。所以这一对情人,从出场开始热爱,一直热爱到最后,爱到她死在红高粱土地,爱到他晚年话都说不清楚也经常去她死去的地方用他的方式祭拜。在戴玉凤身边的这六个人,不管大恶大善,大奸大勇,都给了她充足的人生养分,使她活得坚挺,死得安然。

三观不正的小说(别给我说什么历史、战争的影响,全是借口,全是扯淡)

一开始是怀着一颗敬畏心新来看待这部小说的。翻开一看,语言优美,描写魔幻,红高粱仿佛都活了起来,在这片地里和鬼子英勇抵抗的人们都是有血性的人们……直到我看到《高粱殡》。我屮艸芔茻,我奶奶太贱了吧,余占鳌都明目张胆地搬出去和恋儿一起住了,你也大胆泼辣地甩了余占鳌左脸一个大耳刮子(干得好),干嘛要在余占鳌回来和黑脸决斗输了的时候,大喊一声“占鳌”,追了上去!!!追了上去!!你竟然追了上去!!!!我屮艸芔茻,我简直不敢相信!!这叫做有血性的九儿?!!这也太贱了吧,余占鳌是个渣渣不用说,关键是这种举动是你九儿该做出来的吗?你还眷恋着余占鳌什么?孩子是你的,你也有了,渣男甩一大耳刮子扔了就是,男人再找就是(比如说黑脸,干得好!),为什么竟然在最后关头追了上去!!!太下贱了,那你和余占鳌有什么区别?那你站在何立场上骂余占鳌:“公驴!公猪!下贱的东西!”那你不也是,母驴,母猪,爱着下贱东西的更加下贱的不是东西的东西吗?果真女人一遇上爱情就不能理智了吗?就失去自我了吗?就恋恋不舍了吗?太让我失望了,印象中坚强独立的九儿,血性要强的九儿,尼玛= =#居然是这样!!我真的是醉了,看到这儿,算看了一半吧,也不想再看下去了,太生气了。

英雄好汉王八蛋

书-莫言-红高粱 杂种出好汉,十有九个都不善。莫言用他如《百年孤独》般冷峻血腥的蛮横手段勾勒出他爷爷奶奶在高密东北乡那遍地“英雄好汉王八蛋”的地方演绎的每一幕,活着是杂种,却处处表现的像个枭雄。 高明的作家会在一开始就用第一句话甚至第一个标点的位置展现出整本书的基调,然后一直延续到最后一个句号。就比如有名的那句:许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的时候,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一定会想起父亲带他去看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虽然有的同学对这句话不甚了解,但笔者可以非常明确的告诉大家,这句话几乎可以让任何一个诺奖获得者变的压抑,堪称拉美绝笔,低调一点说也是文学史上处于巅峰的存在。《红高粱》开头一段和其极其相似,显然整书的氛围也就不会是欢快的了。 一般来说,笔者看书很少动感情。就在莫言获诺奖的次年暑假中,一口气看了半部莫言文集,看这本书时除了些许的恶心,这点会在下面讲到,并没有其他的动容之处。但不知是不是因为这次选择在清明节重读,竟有伤心之时。 “娘——娘——上西南——宽宽的大路——长长的宝船——溜溜的骏马——足足的盘缠——娘——娘——你甜处安身,苦处花钱——”看到这句时险些落泪。这句话是“我”的父亲为奶奶送殡时唱出来的,应该是唱,反正在张艺谋的电影里面是唱出来的。当时父亲才十岁左右,奶奶在给正阻击鬼子爷爷送饭时被鬼子机枪扫射死了,几天内四十多的爷爷头发斑白过半。过了两年,杂种爷爷余占鳌成了铁板会的土匪头子,为奶奶九儿办了一场大殡,但最终奶奶尸骨也没能安兴。 接下来就说说那些令人反胃的事。 莫言也算个汉子,他在书里写的东西的确很现实,或者说抓眼球,其中关于肉欲的描写毫不避讳;而且还敢在书中辱骂讽刺共产党,虽然是借虚拟人物之口,但试问现在谁敢。如果出版社不对这些东西打码的话,你会看到的。 一个活生生的人今天还在谈笑风生,明天他的尸体就在脏水里沤烂,发出尸臭,肚子像着了阳光,涨到极点便砰然炸裂,华丽的肠子像玫瑰一样绽放,或者说一嘟嘟白花花的肠子带着热乎乎的腥臭气缓缓流出,一道道暗绿色的汁液射向四周,清冽的空气游荡着粘稠的血腥味,一截肠衣挂在爬满蛆虫的眼眶里。生理的皮和心理的皮。精神的皮和物质的皮被血管、肌肉、内脏、黑色或者红色的心冲出时撕裂。模糊的狰狞嘴脸纵横捭阖,塌陷的稚气面庞千疮百孔。 上面那段不是摘取,而是笔者借助记忆将书中出现过的恶心场景综合再现了一下。不无夸张的说,书中对死亡的描写绝对有过之而无不及。像上面的这种事是现实存在并引人深思的,尤其是当这种事发生在看书时的几小时内,从一个人的生到一个人的死所带给读者的震撼不容小觑。 或许只有这样写才能在日益麻木的世人心中激起一丝对生命的敬重,作者的想法显然收到了效果,在这本书出版后莫言收到的无数谩骂就是一大证明。真正的世界就是悲喜参半的忧乐园,沉浸在幻象中的人需要这一棒子,莫言给了一棒子,所以当初他的作品是冒着被下架封杀的风险写出来的。 关于这本书的故事梗概就不说了(笔者手速有限,码字太浪费时间),用一句话结尾: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liao)。

高粱下的人性

读的第二部莫言作品,第一部是蛙,相比更喜欢蛙,蛙让我了解了计划生育在农村实行的艰难。红高粱则将人物性格描写突出,突破传统封建,追求自由与幸福。九儿生活在封建社会,由于父亲的贪财与残忍将她嫁给麻风病人,按理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九儿并不甘愿,在嫁娶途中,偶遇余占鳌,九儿的敢爱敢恨性格突显,突破传统,与爱人享受着幸福,读者看来像是淫荡不贞,恰恰就是这,彰显九儿的个性,争取幸福。余占鳌就是一土匪,杀人不眨眼,"霸占"别人媳妇儿,虽然手段有点残忍,但也是与爱的人在一起,追求幸福。打起鬼子来一点也不怯,是条有良心的土匪,佩服他的勇气,彰显爱国情怀。余豆官,是虎父之下无犬子,跟随父亲占鳌打过鬼子,当过逃兵,不过在运军粮过程中,将功补过,表现出将领气怀。高粱扭捏着,尖叫着等等,通过高粱的魔幻来表现出现场的气氛,但是由于红高粱无法体会深入其境,故给三星。

自由

《红高粱》,中国现代寻根小说封山之作,它的完成也宣告了寻根之旅暂时的结束。寻根,寻找过去的文化与乡土,莫言寻的还有被隐藏许久的人性。出生成长在自由活泼的齐鲁文化下的莫言,为他的作品奠定了较为自由开放的基调,本书从整体上透露出一种自由解放进步不同于过去几千年的的人性观念。由于中国历史上传统的程朱理学阳明心学等学说的影响,中国古代强调“存天理,灭人欲”,强调一个人的内修过程。只有忠孝仁义的天道,没有贪嗔痴爱恶恨欲的七情六欲,这种企图通过后天影响消除人本身固有欲望的行为,无疑是愚昧无用的,这也说明了,自古以来,中国人对人性是不敢直视的,不敢正视的,只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只取天道,不顾人伦,只取好的,不管恶的。这种片面的观念无疑造成了社会对国人人性的压榨,造成了各种悲剧,古代一座座的贞节牌坊,就是最有力的证明之一。正是由于,中国自古以来的刻意压制,《红高粱》中正视人性的理念无疑是中国人性观念的一大进步。莫言在《红高粱》抛弃了简单的二元化价值判断,正确的认识到了人性中善与不善的交融。在这种客观的人性观念的指导下,莫言刻画了两个典型的人物形象,““我爷爷””和““我奶奶””,复杂,说不清善恶好坏,是天使与魔鬼的结合。“我爷爷”与”我奶奶”在大片的高粱地力野合,,没有交谈,没有了解,只是单纯两性相吸,这是人类内心深处对性的欲望;”我爷爷”杀死单家父子是为了占有”我奶奶”个人私欲,同时也是一种“ 英雄救美”解救”我奶奶”与水火之中的侠义;后来”我爷爷”又抛弃”我奶奶”与情人偷欢......这一切实质上是”我爷爷”在精神层面上追求自由,追求欲望的释放。反观”我奶奶”,最具代表性的是““我奶奶””临死时的宣言: “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不怕罪,不怕罚,我不怕进你的十八层地狱。”这种宣言充满自由思想的光芒,无畏挑战束缚生命欲望的一切桎梏和威胁。“我该做的都做了,该干的都干了,我什么都不怕”的这种随心所欲,更是富有“价值的个性”,是做人的自在和欢乐,对自由生命精神的理解和向往。莫言在行文中丝毫不掩饰人类对’性”的欲望,相比较过去那些羞答答的文字,描写人的基本欲望,使人物更加像有血有肉有人欲的真实的人,摆脱过去单调的符号化模式和的人物定性,使人物不再是单纯的好或者是极限的恶,使他作品中的每个主要人物都是有好有坏,又好又坏,不再是那种正面人物一定是“高大全”的善人,反面人物一定是灭绝人性的魔鬼的二元化价值判断。这种客观全面的人性观无疑是进步的,对文学人物的形象创造无疑是进步的,对推动社会的人性解放无疑也是进步的。

用文字酿就这一坛高粱酒

一部充满了野性,豪气的小说,好似不是用笔墨写成,而是一坛坛醇香的高粱酒浇灌而成,洋溢着浓烈的酒气,读得人如痴如醉。我奶奶的出嫁,罗汉大爷的死,我父亲参加的战斗,整部小说大概主要就讲了这三个故事,用我的视角,用多变的顺序来叙述,仿佛是作者在酝酿一坛高粱酒,随着故事的进展将这坛就献给读者。高粱熟了我奶奶年轻的时候像是一棵高粱,充满了旺盛的生命力。也像是一片高粱地,充满了火红的激情。她的出嫁曲折离奇,有好奇,有向往,有恐惧,有悔恨。直到遇见了我爷爷,在那片高粱地里,高粱熟了,我奶奶开始了她与酒分不开,割不断的一生。酝酿我奶奶的生活仿佛是在酿一坛高粱酒,罗汉大爷的血也是这高粱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让这坛酒越酿越香,回味无穷。老汉一生衷心耿耿,总是想着东家的骡子,在逃跑的时候他狠心砍断了骡子的腿,是因为他恨,恨这牲口为什么不明白,只有回到自己的东家活着才有意义。开坛我父亲参加的这场战斗只是铺垫,我奶奶对两位首长的调停,我父亲参加的埋伏,战斗打响的惨烈,都是为了渲染出我奶奶的死。又是这片高粱地,高粱还是那么红,但是我奶奶经历了从生到死,她的血散发着浓浓的酒味,像一坛陈年的老酒,醉了这片土地,高粱更红了。这坛酒从新酿时的辛辣,经过世事的沉淀,最终成为了醇厚的香。这是发生在一片醉人的土地上的一个醉人的故事。

细腻而又赤裸裸的描写

因为莫言的“荣誉”才去读的他的书。虽然是跟风,但不得不承认,就算没有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这个称号,他的书本身就是非常吸引人的。
看《丰乳肥臀》时就很喜欢莫言的魔幻现实主义的风格,读着很爽。主人公虽然是以第一人称在叙述,但他是无所不知的。当“我”以自己的口吻在讲述自己的父亲、爷爷等长辈的事情时,会给人一种奇妙的不真实感。
但莫言的厉害之处在于,他对过去事情的描写是如此真实,尤其是细腻而又赤裸裸的细节,所以,读者就在真实和不真实之间不断转换。这种感觉就是很奇妙,它让人置身事外,但又不知不觉中融入了故事中。
莫言对战争的描写是非常生动的。他在《丰乳肥臀》和《红高粱》中都很详细地描述了战争的场景,看得我心惊胆战,简直没有勇气再读下去。他怎么可以将那么残忍的场景描述得如此生动?比如炮弹让战士双耳流血,给皮肤带来的焦灼感等等。《红高粱》中战争场景持续很长,战后的惨状也让人心痛。
罗汉大爷,打这几个字的时候我的心都在发颤,因为脑子里一直摆脱不掉他被剥皮的场景。如果这些镜头被拍出来,也一定是限制级的,很多人要捂着眼睛看。虽说文字没那么直观,但力量也是很强大的。
莫言创造的人物也是一群奇人,神人。《红高粱》中的九儿就做了一般人想象不到的事,比如见曹县长第一面就认了他做干爹。余占鳌的枪法也是一绝,不知道到底有没有那么神。《丰乳肥臀》中更是有一群非人类。
虽然有些情节很荒诞离奇,但这些丝毫不能影响故事给人的“真实感”和震撼。细腻而又赤裸裸的描写是莫言作品的一大亮点、魅力所在,也让故事更加具有吸引力,神秘感。

红高粱短评——中国当代文学经典化研究第二课

《红高粱》相比上次的《黄金时代》来说,感觉上更是一部中国式的小说。中国式的语言,中国式的传统,中国式的故事情节。这次带来的最直观的感受就是语言色彩上的撞击和莫言对死亡细致地描写。红高粱,蓝天,黑土等等等等,色彩的冲击像极了一幅油画。死亡与色彩也是在一起的,不管是奶奶的死,还是刘罗汉的死,还是余大牙、哑巴、王文义、方六方七的死,每一个人都描写得极其细致,混合着强烈色彩冲击的死亡,仿佛鲜血又泼在了油画上,于是,没有蓝天,没有黑土,但是还是有红高粱。

喝一口就醉的高粱酒

至今还没看过根据红高粱改编的任何影视作品。除去客观原因,主观里好像是有那么一点点略持偏见的念头,那就是,对于这部小说,任何衍生的影视作品在我心里都比不上原著。莫言用他辛辣直白的笔尖,蘸满充沛的色彩,在一页格纸上肆意描绘涂抹。小说里呈现的画面之生动狂放让人震撼,既有对战争大笔触的直观描写,横尸遍野,鲜血淋漓,也有对当下环境的精雕细琢。鸣蛙鼓起的雪白的颌子,健壮倔强的黑骡,奶奶的碎花洋布褂子,血肉横飞的头颅……就像高粱地里奔走不息的风,在耳边轰隆隆刮过,带着泥腥土气,腐尸烂肉气,高粱微甘的涩气,酒香气,腥甜的鲜血气,蒸发的汗酸气,无一不撞击着人的嗅觉和触觉。我跟着爷爷奶奶的奔跑而追逐,我看着刘罗汉被血腥杀戮而喘不过气,我跟着游击战中被子弹射中皮翻肉裂的方家兄弟而疼痛,也跟着奶奶临死前对天命的拷问而热泪盈眶……天马行空的写作手法和叙述视觉变换,成就了这片黑土地上的奇幻之旅,在这里,好人也能土匪,王八蛋也能英勇仗义,这里的一切都是如此热烈,热烈地向上,热烈地拔节,热烈地杀人越货,热烈地精忠报国,热烈地死去。这种纯粹的热烈甚至无关伟大无比的民族道义和爱国精神,就像奶奶死前的呐喊,我爱这力量,我爱幸福,我爱美!辛辣直白,瑰丽奔放。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这个里程碑式的奖项让莫言和这部作品被推上前所未有的关注高峰。质疑伴随着荣誉蜂拥而至,多少人在匆匆阅读之后大失所望甚至将质疑声抛给西方那帮颁发奖杯的洋人评委。学术里的质疑与批评就让专家们来解答吧,而那些怀揣着一方偏见的政客嘴脸们,好像抓住了一根制造政治舆论的浮木,让我为这部纯粹的作品而惋惜。在我心里红高粱早已超越所谓抗日打鬼子反封建,共产主义是中国的,但这种生生不息的壮烈生长是属于全人类的,是天性也是共性。我会将它收藏在书柜一角,当我再老去一点的时候再翻出来一次次阅读。潮热会散去但烈火将永生。喝一口就醉的高粱酒,再端起碗,依然辣得通透,呛得流泪。

血浸渍的土地,醒目的记忆

之前读过莫言的《生死疲劳》,写乡村,写人鬼,写善恶。也是因为名气,因为诺贝尔文学奖。当时没觉得有多好。那么多厉害的文人,他只是运气好的一个高产作家罢了。可能是对名气这种东西的本能抵触,再也不看他的书,又或许本身没有太多的反省,总之,很多事情,不算特别, 也不见得牵肠挂肚,随着上班和偶尔爆发的情绪,很容易就淡忘了。这次读《红高粱》,纯属机缘巧合,大概是看了太多温暖的文字,吃食,才会不经意间看到这样爆发乡土气息,蕴含时代风味的作品。莫言说这是他最满意的作品。我想跟生活背景不无相关。战争这个题材已经被人写烂了,艺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所以能塑造一个极其接地气的人物来,没有实打实的生活经历,是无法塑造出鲜活的个性的。张艺谋曾经把《红高粱》拍成电影,拿了一个国际大奖。我想这不仅仅是张艺谋的功劳,更多人的背后努力付出,与之不无关系。我偶尔会喜欢写乡土的文字,从民间趣事到宫廷斗争,对我不知道的东西,我都想学会,都想知道。所以现在读书已经不分内容,不再过度挑选。去年《红高粱》被拍成电视剧,收视率一路飙升,虽然我并没有看(嗯,我就是没有那么爱凑热闹,大家都看的东西我不见得会看),倒是大家对其好评如潮,或许作品本身的魅力在,不管以怎样的形式出现,都能博得人的眼球!书中塑造的人物,刚毅,坚强,不屈不饶。奶奶,爷爷,我,三个人的命运,在某一次游击战中,被贯彻的一清二楚。而“我”的风流奶奶,即使在最后一刻,依然保持着一个人和善的微笑,依然有人的最高尊严,依然对爱情向往,对人生充满希望。或许这部中篇小说,对女性的塑造纯属yy,倒是也入木三分,对角色的把握,不是用语言能够描述的。我想《红高粱》本身,已经融入东北高密人的血液,而人的血液,也喂养了一大片红似火的高粱,这片高粱种在饱浸人血的土地,汲取人的精华,而长大的高粱也喂养了一批人,这就是人与物之间血脉不断的联系!这部小说,莫言先生很可能是看过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以后再写的,《红高粱》和《百年孤独》的某些细节,有异曲同工之妙。而莫言先生说自己并没有,成书于第一年冬天,看到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却是第二年春天,刚好差了一个季节。或许莫言对文字本身有修改,或多或少,后期的修改,受到了一点影响!这样接地气的作品,跟悬浮剧无关,与暖心无缘,作者是个糙老爷们儿,倒是某些细腻的文字,让人惊叹。

红高粱中进步的人性观

《红高粱》,中国现代寻根小说封山之作,它的完成也宣告了寻根之旅暂时的结束。寻根,寻找过去的文化与乡土,莫言寻的还有被隐藏许久的人性。出生成长在自由活泼的齐鲁文化下的莫言,为他的作品奠定了较为自由开放的基调,本书从整体上透露出一种自由解放进步不同于过去几千年的的人性观念。由于中国历史上传统的程朱理学阳明心学等学说的影响,中国古代强调“存天理,灭人欲”,强调一个人的内修过程。只有忠孝仁义的天道,没有贪嗔痴爱恶恨欲的七情六欲,这种企图通过后天影响消除人本身固有欲望的行为,无疑是愚昧无用的,这也说明了,自古以来,中国人对人性是不敢直视的,不敢正视的,只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只取天道,不顾人伦,只取好的,不管恶的。这种片面的观念无疑造成了社会对国人人性的压榨,造成了各种悲剧,古代一座座的贞节牌坊,就是最有力的证明之一。正是由于,中国自古以来的刻意压制,《红高粱》中正视人性的理念无疑是中国人性观念的一大进步。莫言在《红高粱》抛弃了简单的二元化价值判断,正确的认识到了人性中善与不善的交融。在这种客观的人性观念的指导下,莫言刻画了两个典型的人物形象,““我爷爷””和““我奶奶””,复杂,说不清善恶好坏,是天使与魔鬼的结合。“我爷爷”与”我奶奶”在大片的高粱地力野合,,没有交谈,没有了解,只是单纯两性相吸,这是人类内心深处对性的欲望;”我爷爷”杀死单家父子是为了占有”我奶奶”个人私欲,同时也是一种“ 英雄救美”解救”我奶奶”与水火之中的侠义;后来”我爷爷”又抛弃”我奶奶”与情人偷欢......这一切实质上是”我爷爷”在精神层面上追求自由,追求欲望的释放。反观”我奶奶”,最具代表性的是““我奶奶””临死时的宣言: “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不怕罪,不怕罚,我不怕进你的十八层地狱。”这种宣言充满自由思想的光芒,无畏挑战束缚生命欲望的一切桎梏和威胁。“我该做的都做了,该干的都干了,我什么都不怕”的这种随心所欲,更是富有“价值的个性”,是做人的自在和欢乐,对自由生命精神的理解和向往。莫言在行文中丝毫不掩饰人类对’性”的欲望,相比较过去那些羞答答的文字,描写人的基本欲望,使人物更加像有血有肉有人欲的真实的人,摆脱过去单调的符号化模式和的人物定性,使人物不再是单纯的好或者是极限的恶,使他作品中的每个主要人物都是有好有坏,又好又坏,不再是那种正面人物一定是“高大全”的善人,反面人物一定是灭绝人性的魔鬼的二元化价值判断。这种客观全面的人性观无疑是进步的,对文学人物的形象创造无疑是进步的,对推动社会的人性解放无疑也是进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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