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本我”的王是个“画衣的胖子,花白胡子,小脑袋”,他的形象特征即充满了隐喻色彩:庞大发达的肉身/欲望和萎缩的头/理性。他奉行享乐原则,不断追求欲望的满足:嫔妃的姿色媚态、侏儒的打诨、艺人的杂耍把戏、游山行乐即是王的日常行为。“本我”的放纵导致酷烈的后果,王的个性“善于猜忌,又极残忍”,曾经残忍地虐杀干将,当欲望得不到满足,就“常常要发怒;一发怒,便按着青剑,总想寻点小错处,杀掉几个人”,造成朝野人人自危。
代表社会性格中“自我”化身的眉间尺,表面看与代表“本我”的王有着不共戴天之仇,然而眉间尺与王的关系并不是截然对立的,正如“自我”与“本我”不可能截然分开。“自我”原是从“本我”中分化出来的部分,眉间尺与王存在种种内在的关联:首先,眉间尺杀落水老鼠时,其犹疑摆荡的行动几乎是他日后行刺的预演,然而落水的红鼻子老鼠既代表了眉间尺欲杀的王,又是眉间尺自身的象征——《铸剑》的原型小说中,眉间尺原有的名字即是“赤鼻”,眉间尺诞生的时辰为子时,正对应地支中的鼠;其次,王杀死了眉间尺血缘上的父,却同时内在地驱动他的一切行为,赋予了他存在的全部意义——复仇。王对眉间尺的塑造作用显现在他们的两次“相遇”:第一次是眉间尺听闻父仇,“冷得毛骨悚然,而一转眼间,又觉得热血在全身中忽然沸腾”,第二次是仇人初次相见,眉间尺“不觉全身一冷,但立刻又灼热起来”,两次冷热的骤然变化,与干将铸剑时高温锻造、冷水淬火的过程如出一辙,王对眉间尺的作用也正如“铸剑”一般。因此,“自我”对“本我”的复仇过程不断出现摆荡,即便在克服优柔性情之后,眉间尺的头颅在与王的撕咬中也处于下风,他必须在宴之敖者(超我)的指引和帮助下完成复仇大计。
宴之敖者带有“超我”的色彩,他敦促并协助眉间尺完成了向王的复仇。宴之敖者的形象是“黑色的人”,他“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须、眉、头发都黑;瘦得颧骨、眉棱骨都高高地突出来”,有“两点磷火一般的”眼光。在外形上,宴之敖者身躯消瘦而精神健旺,与肉身硕大而头脑萎缩的王正好相反;他通身皆是黑色,自称来自“汶汶乡”(也即黑暗之乡),而鲁迅在作品中常常表现出对黑暗力量的迷恋( TSI-AN HSIA:<The Gate of Darkness>[M]:”But what set him apart from his contemporaries was that he acknowledged the mystery and he never denied its power. He could even be spellbound by the dark force in life.”),宴之敖者也显然具有超现实的力量和洞察力:他预知了眉间尺的复仇和他的优柔,洞察了世间所谓仗义同情的虚妄,他的加入刺杀行动的原因也是基于某种理想规范的实现而非现实利害关系,最终宴之敖者以机智和神秘力量帮助眉间尺克服了优柔性情,完成向“本我”的复仇。鲁迅曾经以“宴之敖者”作为自己的笔名,这个具有神秘力量和洞察力的黑色刺客带上了作者的理想与自我期许。
王、眉间尺、宴之敖者之间尽管剑拔弩张,然而复仇的线索使他们的命运紧密地相互吸引,形成了三位一体的完整人格。在最终时刻,眉间尺、宴之敖者成功刺杀了王,“自我”在“超我”引导下制服“本我”,三者在金鼎中模糊了彼此的面目,被盛放在同一口金棺中安葬,在死亡中回归一体。
鲁迅对王、眉间尺、宴之敖者三人的刻画是一场内向的对人性的自省。作者隐去了作为原小说背景的楚国、干将莫邪等历史事实,而通过集中笔墨刻画三人的个性形象和彼此的矛盾冲突,展示了个体中本我、自我、超我之间普遍不可调和的矛盾和漫长激烈的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