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认他乡

出版日期:2015-10
ISBN:9787508651995
作者:韩浩月
页数:272页

作者简介

●编辑推荐
●写给每一个被时代推着远走的小城青年,回忆我们共通的非精致人生。
●《新京报》《中国青年报》等多家媒体专栏作家、华语电影优质大奖评委韩浩月用情之作,以诚实的文字回应命运的馈赠,为了记录时代,也为了与故乡后会有期。
“故乡有时候像母亲推开儿子一样,会逼着你远行,让你带着疼想她。”
《错认他乡》,韩浩月的文字,笔锋常带感情,如同微醺状态下的交谈,七分诚意、三分性情,而对故乡的书写,则更多了内心的呢喃和对土地的敬畏。他所怀想的,是苦难中洋溢着微小欣喜的小城往事,是不拘泥尘世、仗义往来的血缘关系,是故乡守望游子的感人力量,以及母亲的背影、六叔的愁眉、兄弟的酒话……
和大部分人一样,这个典型的小城青年,讲述了最广泛的非精致人生,带着时代特有的烙印,轰轰烈烈,直抵人心。
●内容提要
从街的最东头,走到街的最西头,有时骑车,有时跑步;路边长满了梧桐树,树叶后面有长方形的喇叭。就这么大点儿的地方,有时我们还写信。
在这条街上,我们骑摩托、唱卡拉OK、瞎晃荡……走到哪儿,心底都是踏实的。
后来,我们醉倒在这儿,俯身拥抱土地,站起身来,你依旧是主人,我却成了客。
其实在十几年前就意识到了,但我们不说。不说就意味着从前还在,往事还在。
故乡,不再是一个轮廓清晰的存在,她在我心灵的镜子里,恍恍惚惚,倒影重重,熟悉至极,又宛若他乡。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回忆繁华
从天而降的母亲
饥饿记忆
大埠子
麦浪,麦浪
一穗玉米的呼喊
上午电影院
公园一直是孤单的
仪式
六叔
屠夫与诗人
从前慢
异乡人
第二章 红尘滚滚
妞妞与丫丫
月亮与六便士
天亮何处愁
猪头肉与吉他
不到时间不会懂
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请原谅不再与你勾肩搭背
旧,好
穿裙子的马
老天使
黑色大门
消失的耻感
第三章 诗酒余生
带上想喝的酒去找他
给我点儿爱,我的护士姐姐
空中爱情
暖男
兄弟
靠不住的情诗
什么也无须拼
有的朋友必须拉黑一年
故事里的事
第四章 薄情世界
记得
荣誉给他,爱情是你
请以荒诞对抗荒诞
疲惫的猎手热爱迅疾的小兽
在情爱里浮游
上帝安排的最大
死于疯狂
第五章 旋转木马
他的灵魂是新是旧
藏好你的残酷
前生流氓,后世情种
耗尽欲望的木马
该死的糖饴布丁
爱有疲倦
少年的想象不经风吹
第六章 不醉不归
治疗暗疾的两个方式
想被认知的迫切感和欲望
爱情吸食者
伟大与卑劣
爱你灵魂出窍时
你的绯闻如愿流传

内容概要

韩浩月
时评人,影评人,专栏作家。山东郯城人,现居北京。曾在十余家传统媒体开设专栏。曾出版《一个人的电影院》《午睡主义者》《一个人的森林》等十余本图书。曾获年度十大博客人物之一、博客中国十年影响中国100名博客之一。第一、二届华语电影优质大奖评委。为《中国青年报》《新京报》《京华时报》《深圳商报》等多家媒体撰写文娱评论。
资深文学爱好者,一个身份感常错位的异乡人。时而理性,时而感性,理性时写时评,感性时写随笔。曾以为对生活都懂了,现在发现活着活着又不懂了。人届中年,常自诩有少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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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4条)

  •     我是在返乡补办身份证的前一天拿到浩月新书的,本打算路上阅读,可我还是忍不住在夜深时分打开了书页,然后整个人都不好了。我几乎一整夜没睡,早上五点多收拾好了行囊,然后昏沉沉地踏上归途。我究竟还是没有把浩月的《错认他乡》装进背包,因为触发出来的东西太厚重了,这次匆忙的归途根本背负不动。与浩月相识于2008年,在这座不时被暂住证提示客居他乡的大都会,我们一起打球,一起聊电影,有时实在没什么可聊了,就倒在咖啡厅的沙发上各自发呆,奇怪的是,我们从来不聊彼此曾经的生活。我只是依稀知道他和我一样,都来自农村,在孩童时代吃过苦、遭过罪,冥冥之中有许多叠加的命运。我曾告诉过浩月,我正在写一部关于故乡的新书,名字叫做《不能持有的故乡》,先印出来的却是他的《错认他乡》。我向来不会像记者问答式地去刺探一个人,哪怕是身边亲近的朋友,甚至对此还多有忌讳。我一直笃信,一个人想向你表达些什么的时候,他会有他的方式,比如拍一部电影,比如写一本书。多年以来,我一直保持着这种自以为文明的矜持,同时视一切问答式的刺探为消遣八卦。因了与浩月都喜欢文字的掌故,我更喜欢从他的文字里捕捉对他感知,看了《错认他乡》,更坚定了我这一想法。现在我可以相当自信地说,想了解一个人,没有什么方式比通过阅读他字里行间的心迹更妥帖的了。从《错认他乡》可鉴,我与浩月确有不少命运的重叠。比如我们都有自幼失去亲人经历,他因为《从天而降的母亲》而困顿之时,我正努力寻找与继母之间的调和点,他因为《一穗玉米的呼喊》而绝望之际,我正在某个秋后一人收挖家里所有的地瓜,我们甚至都爬过电影院的围墙。一个在山东的小县城,一个在武夷山余脉的小乡村,不同的土壤里,迥异的家庭背景中,我们有着相似的人生节拍。说到底,我们都是一个时代的一路人。谈及故乡,追捕童年,浩月用得最多的竟然是“恐惧”二字。他在《大埠子》里写道:“这个村庄,令我恐惧的不是到处奔走的野犬,也不是飘满了漂浮物的河面,而是村里人的眼光,他们对我的到来投来惊奇的目光。”我少年时唯一一次在山上老家母亲坟前的驻足,先是招来了二审打探,而后又是后妈疑询,看着他们复杂又毫无关切的眼神,我真哭笑不得。为了不干扰别人的新生活,我甚至连祭奠母亲的权利都放弃了。浩月比我幸运,他有一整个家族可以取暖,可以从三叔写到六叔,而我最后只能兀自放逐。“那么多年,我不想回大埠子,就是为了不面对这种胆怯、茫然、恐惧、无助、失落所组成的羞耻感。”说真的,我真想把浩月的这段话克隆到我的《不能持有的故乡》中。当然,浩月并不是一个喜欢以沉重自持的人,此间的一篇《屠夫与诗人》我就甚是喜欢。一来看别人承受的痛苦来麻痹自己的苦痛,可谓是赏心乐事一件,二来浩月用了闲笔,从《国产凌凌漆》那句“我是一个杀猪的”扯开,那份沉重也就搭上了明快的便车。早就听说过浩月有过屠夫史,原来是如此这般,且还能这番无厘头地自娱——生活逼迫一个诗人烧了自己所有的诗作,逼他去杀猪谋生,这是怎样一个混蛋的社会逻辑。最近身边很多人都在写作故乡,除了浩月的《错在他乡》,还有十年砍柴的《找不回的故乡》,蔡崇达的《皮囊》以及王小帅导演的《薄薄的故乡》。《错在他乡》和《皮囊》不谋而合,都以个体命运书写集体的故乡,个中的人和事,也因缘心迹的斑驳而厚重。尽管通读了《错认他乡》,我并不自认为就此了解浩月更深,反之越发觉着他身上有我无法探知的矿藏,就算我们之间有这样或那样的类同,但说到底都是不可复制的独立存在。浩月曾拉我去济南录过几次节目,他总是说山东的饭菜好吃,不难吃是真的,好吃到哪里我一直未能发掘。我知道,在浩月的故土之上,有太多我品尝不出的况味。【《错认他乡》,韩浩月 著,中信出版社出版2015年10月出版,定价:39.8元。】——本文刊于2015年9月22日《中国青年报》
  •     我们读的是他人的回忆,想的却是自己的故事。是故事,就像泛了黄的纸一样,刻满了岁月的痕迹,积满了过往的灰尘。这是一本适合深夜读的书,祛除了一天的伪装与疲惫;略微发黄的灯光下,任自己的思绪回到旧时,肆意弥漫。作者的语言简单、朴实,却时不时蹦出几句话紧紧地抓住你的心;那些岁月留痕后的感悟显得平实,也带着感动。而《错认他乡》的书名也像一个问题萦绕在心中,不曾远去。我最喜欢的应该是作者前两章关于故乡的回忆,因为漂泊在城市,缺少归属感的人知道再遥远,父母在的地方有着牵挂。可我趁着年少,总想着逃离那偏僻的小镇,以理想的名义;在土地包了一层水泥、沥青硬壳的这里,城市的地没有土,扎不下根——当然,离去时,也会怀念,毕竟这里留下了自己的生活痕迹。看到作者写到麦浪以及割麦,写到玉米以及锄草;眼睛读到的地方却出现了故乡的麦田及其相关的记忆。那时,故乡因为是山地,割完麦子都要背着转到路上;一次背七八捆麦子,任汗水浸湿衣服——那时的累在现在想起,却是一种难以言语的充实。我们把玉米叫做“藩麦(mei)”,光是想起这名字便觉着温馨——但,诚如刘醒龙在《一滴水有多深》中所言“作为自然,乡村像诗一样美丽。作为人生,乡村像诗一样痛苦”。我们的回忆为曾经的苦难蒙上一层诗意,而真正的乡村从贫穷、饥饿再到留守儿童、贫富差距,一直处于苦难的挣扎中。当他们长大,也会怀念起那些苦难的时光——几千年来,不管物质生活发生了怎样天翻地覆的变化,人类最核心的感情体验却是相似的。作者在书的最后几章,选取的是几篇书评、几篇影评,对于我们熟悉的文字与电影给出不一样的认知——这里夹杂着思索与理性,不同于故乡回忆时的那种感性体验。或许,生活中,我们总在真实与面具中徘徊着;而故乡是那个可以放下面具的地方——我们的故乡一直都是处于记忆中的,即使那些老房子已经消失,那些熟悉的人渐渐疏远,我们还一直记得最初的样子。
  •     《错认他乡》是六根酒局的几位兄弟喝了八年酒聊出来的六本书之一,同属“醉醒客”系列,《错认他乡》是韩浩月老师所作。韩浩月老师送我《错认他乡》的时候,恰要回乡祭父,将书带在身上,在奔赴家乡的火车上翻看了两篇,《从天而降的母亲》和《饥饿记忆》,泪光中又将书合上,实在是其中亲情撕裂感太虐,少年回忆记太苦。直至黄金周一家人出行,又一次在动车上开启阅读之旅,很奇怪,总觉得这是一本需要在路上阅读的书,不然为何总是在启程时,特意带在身上?浩月老师于我,如师长如兄长,虽相识未久,却早已通过他的文字,受益颇多。《错认他乡》的书名很有意境,这种意境在我感知,就是无边无际的乡愁,就如书的封面右下角所写“故乡有时候像母亲推开而儿子一样,会逼着你远行,让你带着疼想她”,特别具象的一种感觉。浩月老师与我的生活轨迹太多重合,我们都是生于山东,童年有着农村和城市的迁徙生活经历,都曾经是孤独而敏感的少年,又都在多年之后北漂到京,他约是两千年,我是九九年,在世纪之交,开画人生的另一种轨迹。但小他几岁的我,并未尝受比他更多的疾苦,那些寂寞,无助 ,饥饿,欺辱……但很多时候,又能从字里行间,找回自己曾经的影子,我的一些记忆,就如《头脑特工队》被抛弃山谷的灰色记忆球,一个又一个的被点亮。在《屠夫与诗人》中,浩月老师讲述了他的写诗与杀猪并存的生涯,而我则是在初中毕业后便进了皮鞋厂,他能够在月夜嚼着偷来的黄瓜嚎啕大哭,我也会在看到工友35元工资单时飞速逃离,生活的量变与质变,还是需要在顿悟的一刻,由自己掌握,只是那些回不去的过往,一遍遍的讲述着无限的可能 ,才令一个与众不同的自己,走到了今天的这一刻。人生的际遇总是太奇妙,谁也不知道,今天走到这里是好是坏,只是早就习惯了在抗争中随遇而安。《错认他乡》共有六个章节,第一章“回忆繁华”,都是旧梦,旧梦之后,是最为逼真的现实生活,那里有对女儿的爱,对家庭的情,更多的是之于一个“老”男人的尘世反思,这里也有多篇精彩的书评影评,开卷有益,多读无妨。无论是红尘,还是木马,无论是诗酒,还是薄情,满眼都是众生。而本书的最后一章“不醉不归”,却又是“醉卧沙场我独醒”的境界,醉里挑灯看剑,才是更加真切,醉中错认他乡,却也是难得糊涂。或许许多年过后,文学会有新的流派——漂文学,作者们作为北漂、广漂、深漂、沪漂的一员,用他们的记忆与成长,用他们的困惑与清醒,解构出关乎故乡和异乡的二次元跳跃。他们的作品,带着疑惑的自我认同,与强烈地域怀疑,在这座即使买了房子也要办暂住证的城市,飘荡着,漂荡着,到不了的是远方,回不去的是故乡,留下来的是异乡,漂泊着的是他乡,被故乡错认,又错认他乡,在煎熬中,等得一份平静,在麻醉中,迎来一份刺痛。

精彩短评 (总计28条)

  •     没有华丽的辞藻,故乡的事和生活感悟就这么娓娓道来,好自然的随笔,想到了自己的童年,在农村的童年.
  •     从书里的生活文章看到了一些性别歧视,内容平淡。三星打给书评部分。
  •     可能我唯一不能get 到的,就是中间对于家庭和女儿的那几篇~~
  •     乙未年第21一本。
  •     在人口迁移时代出生的人,都是没有故乡的人。自小跟随父母工作的变动辗转过四个城市,并最终在北京定居。所以我,只有家和老家。小时候很爱老家,有宁愿烫伤自己也不愿我冒险的姐姐,有吃花蜜、烤蚂蚱的田野饕餮,还有一条笔直的水泥路,两边是玉米和棉花,那条路几乎满足了我孩童时代所有的欲望。所以每当我想起,那都是暖洋洋的景象,很像电影镜头里刻意制造出的美好画面,但在20年前,那些都是真实的存在。后来呢,平均每年还是回一次老家,但再也没有见过曾经的场景,连去都没去过。浩月老师在书中讲了很多他在故乡经历的种种,或许曾经的苦难,现在想想都是乐趣,而童年的美妙,如今想来总有些怅然。
  •     读起来挺流畅的,看过的经典甚少,后半部分如同嚼人食物的书评影评没那么喜欢,可以体会到一个中年男人对爱情的物化和绝望。前半部分还算好些,属于读不读都无所谓的作品
  •     这就是我想象中的随笔,写得真好,没有大道理,只有娓娓道来。但是看到后面还是发现作者果然摆脱不了那个年代从农村出来的男人的思想,呵呵哒。
  •     寡淡文字,韩浩月水准有限
  •     第一部分回忆童年青年读着还行,后面中年男人的生活和三观无感,小说电影多没看过无感。我读书少,不懂的事情别说好么。但是我也喜欢欧也妮,哦也~
  •     一本看似随意行云流水一样的书,慢慢的浓浓的人情味和故乡的回忆夹杂起来,有几分意思。
  •     没有那么强烈荷尔蒙的男性文学,除却第一章的惊心动魄,其他部门都透露出平和,舒服而流畅地描述出男性心思。
  •     轻松流淌的随笔感悟,适合饭后睡前一读。
  •     随笔。看着挺顺的,不过没什么惊艳的地方吧。农村生活烙刻在身上的印记无法消磨。
  •     一位混在北京中年男人的随笔合集,童年回忆,生活感悟,心情随笔,影评,都有一些,一家之言,喜欢书中对自己内心情感的抒发。
  •     一个年过四十的媒体人,仍然具有某种文青情怀。随笔,回忆,书评,影评。总之是生活中的一些点滴记录,要多思考,多写作。
  •     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 “醉醒客”丛书封面设计no.1
  •     浓浓的平原味道,感觉只有河南山东有这样的味道。另:4页和51页结婚年龄不一致,影响阅读。
  •     他的评论精到又中肯,而他的随笔却是那么细腻而感人,每个细节、每个字仿佛都是他精心呵护出来的。他敢于瞄准自己的情感和内心,那是我所胆怯的。他的随笔不同于风花雪月美文,而需要裸奔的精神。
  •     一个中年大叔的叨叨,有点意思,但也没什么趣
  •     不太喜欢看散文,但这本书还是看进去了,后面关于各种电影的随笔没看,没什么感兴趣的,前面还蛮多记录下来的话。因为没有离开过,不知道故乡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只不过我不想不会离开。家,重庆,婆婆爷爷,便是全部。
  •     从故乡到他乡,从他乡到故乡,都是一次心灵之旅。
  •      我们读的是他人的回忆,想的却是自己的故事。是故事,就像泛了黄的纸一样,刻满了岁月的痕迹,积满了过往的灰尘。作者的语言简单、朴实,却时不时蹦出几句话紧紧地抓住你的心;那些岁月留痕后的感悟显得平实,也带着感动。
  •     后面比前面好看太多
  •     对农村的嫌弃,文章的相对寡淡,以及强烈的拼凑感,让这本书比较无聊
  •     不熟悉的人写的私人的文字,本来只是以看别人故事心态来看看也不期待。前面的私人传记也如此,没想后面的一些关于经典文学作品的书评和影评对男女关系的观点和视角如此细腻柔软,有些意思有点启发。
  •     故事比文字精彩。前面比后面精彩。
  •     好书,值得一读 @香根香图书专营店 https://detail.tmall.com/item.htm?_u=n2dat9ksc73a&id=522075968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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