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奴十二年》书评

出版日期:2014-9-1
ISBN:9787513315914
作者:所罗门·诺瑟普
页数:210页

诺瑟普的故事引发的思考

生而为人,自由是我们最大的权利和享受。在现在的社会中,很难想象自己失去自由失去尊严甚至失去希望和明天的过活会是一种什么情形。《为奴十二年》就这样朴实无华却又铿锵有力地让我切身感受到这样的状态。书中的情节就像是一幕又一幕的生活剧,展现在眼前,生动得触手可及。诺瑟普,本是自由人身份,却因肤色的原因,被人拐骗转卖为奴,在不同的奴隶主手下经受十二年的折磨。幸而他有一颗向往自由的心,幸而他一直坚信自己的愿望能够实现,幸而他遇到愿意帮助他的人们——正是因为这些,才让他最终逃离奴隶身份,回归温暖的家庭,享受亲人的怀抱。奴隶制度,不可避免的要和种族歧视相连而谈。当人们仅以肤色就断定一个人为“低等种族”,并认定其没有文化教养甚至逻辑思维时,自然而然就会把人划分为各个阶层。处于底层的种族,被当作商品买卖似乎变得理所当然。而当政府能够从这种交易中获得税收利益时,也随之默许甚至支持这一行为。当书中的情节定格在诺瑟普被奴隶主吊在树上却无人相助的画面时,我们感受到了身为奴隶的无奈与悲壮,也看到了奴隶主的冷漠和人性的沦落。这是社会道德观和价值观扭曲的必然结果。书中写到,生而为奴的黑人不如诺瑟普一样具有强烈的反抗精神。他们似乎已经习惯了充满恐惧的被奴役的生活。仔细想来,并不是不能理解,我们都被惯性所驱使,对于未知的生活和领域本能地排斥。现在我们对于某些与经典理论相冲突的科学尚且如此,何况当时畏惧于主人皮鞭的奴隶们。但当他们意识到这种待遇的不公平性,便会引发一场推动历史进程的人类变革。社会的进步,就在这种反抗中得以实现,而反抗的第一步,便是觉醒。被骗为奴、遭受主人虐待、想逃跑的愿望一次次落空,诺瑟普可谓经历了痛苦的人生。然而,第一个主人福特赠予他一把小提琴度过漫长的努力岁月、最终成功地逃离奴隶生活回归家庭,又让诺瑟普的生活充满了希望。他错过了女儿的成长、妻子的相伴,是一种遗憾。但他没有被生活打垮,坚定着通往自由的信念,书写了这段不寻常的经历,又怎能不说是一种蜕变?生活会带来伤痛,而这些伤痛又成为懂得生活的烙印。诺瑟普的故事以温暖的结局结束,但它引发的社会思考却仍旧上演,永不落幕。

奴隶制的血腥无耻

如果你不了解历史,就没有发言的权利。曾经以为美国是个文明现代开放包容的国家,人民是文明的,似乎对于国内来说,那里是一番乐土,那里是真正的自由之地。我想说,真的是tooyoungtoosimple。没有经历过,甚至没有阅读过相关历史,就不能想当然地幻想。奴隶制,以及该制度下残忍暴力毫无人性的奴隶主,是这个星球几乎是最可耻的人类。一个罪恶的制度,一个为了利益牺牲人性的制度,竟然曾经在这个星球,在美国这样号称自由之地的地方存在。现在突然觉得,那些长着白色面孔,样子高贵,气宇不凡的人,他们的父负父辈就是可耻的奴隶主,他们是靠着榨取黑人的血液发家的。这些跨过集团公司,他们的财富是在死人的血液里积累的。道貌岸然的人,不一定就是高尚善良的人。自由,对于奴隶来说是多么地不可能。可是没有自由,跟生活在监狱有什么区别?不自由毋宁死。但是换成这些奴隶的角度,在痛苦不堪的劳累和血腥的惩罚下,渴望自由但就是得不到自由,那是多么地痛苦。自由,是无价的,没有任何人和组织能够剥夺一个的自由,多么高昂的价格也买不起自由。一个人以牺牲自己的自由为代价,那么目的只能是获得巨大的财富,获得财务上的自由,必然作为灵性有生命有自由意志的人为何甘愿处于被支配地位?想想我们现在的境况,如果不能暂时脱离约束和支配,那就好好地获取应当获得的最高利益,必然人之为生,为何不到辽阔的世界寻找自己最喜爱的事和人?阅读悲惨的事实,是让自己的心灵更为坚强,能够经得起世俗偏见,看清自己的所求,并埋头苦干,努力拼搏。最后,相比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没有太多文学价值,史料价值较丰富。汤姆叔叔的小屋,应当说是比较成功的文学著作,有着文学所应有的脉络清晰的故事情节,一级丰富饱满的人物塑造,以及美丽的自然 社会景观,加上饱满的人际关系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

自由与奴隶

《为奴十二年》是由作者所罗门-诺瑟普所写的自传,讲述他生于自由的黑人后来被贩卖成奴隶刻骨铭心的亲生经历。作者在父亲那一辈的时候,家族就是自由人了,何为自由——就是不是任何白人的所有物,完全属于自己。和白人一样生活。作者的的童年是在人人生来平等的北方环境中长大的,黑人和白人是互相平等的,黑人不受压迫。作者本来在北方幸福的生活着,但是有一次因为一次生意的原因,相信了披着羊皮的白人狼的诱惑,被骗到了华盛顿,在华盛顿的时候被卖到更偏远的州市。从此沦为了奴隶,而这一晃眼就是十二年的奴隶生涯,在这十二年的奴隶生活中,作者亲身感受到奴隶的卑贱,奴隶主完全不把奴隶当人看,完全是另一种牲畜。在这个国家的南方,黑人是没有权利可言的,在南方,黑人只是更高级的动物,完全归奴隶主所有,因为南方需要奴隶,而奴隶的唯一特征就是肤色是黑色的。所以就算你是个自由的黑人,只要你在南方,如果没有自由之身的证明,那么你就会被任何一个白人抓起来,充当为黑人被贩卖。奴隶主对奴隶有完全的拥有权,甚至包括奴隶的生命。在奴隶主眼里,奴隶的生命轻于鸿毛。不足吝惜。对奴隶的惩罚不是因为客观的因素,比如偷懒,逃跑,做错事等,反而是因为奴隶主的心情和状态而执行的。不管奴隶有没有做错,只要奴隶主想打想骂,奴隶就得接受惩罚。在奴隶制的时代,奴隶们没有自我可言。有时候对他们来说,活着比死更是一种折磨!有些惩罚让读者看得都胆战心惊,完全不把奴隶当人看。作者在书上列举了其他的奴隶的命运,对于所有无法改变现状的奴隶来说,死亡是唯一的解脱。死亡意味着另外一个没有压迫的地方。在长达12年的奴隶生涯后,作者终于在一些德高望重和公平的白人的帮助下得以恢复自由之身,这是非常让人高兴的事,但是那些贩卖自由的黑人的白人却没有因此受到惩罚,这是非常令人愤怒的。一个国家的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不管是什么,都要本着人人平等的理念去发展一个国家,这样的国家才能昌盛,如果是在践踏同伴的躯体上往上爬,那将最终通往罪恶的深渊。书上有句话说的很好,灵魂是没有肤色之分的,人人生来平等。有些残暴的罪行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被人遗忘,反而会在历史长河的公正中受人谴责。奴隶制就是一种惨无人道的制度!《为奴十二年》是对当年那个时代奴隶和种族主义最好的写实佳作,漫长的苦难下,其实今天的我们或许永远无法对那个时代黑人们的悲遇感同身受,但至少我们能做的是让那段苦难的历史永远不再重演。一个个自诩高贵的贵族文明人,却在华丽的外衣包裹着一个个邪恶的灵魂,如果一个人的幸福快乐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和掠夺上面,那么他和恶魔又有什么区别呢?万物都是自由的个体,又是团结的整体,不可分割的部分。人类和动物植物都一样的,都是自由的。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去剥夺别人的自由。一朵花可以在阳光下自由的开放,一个生命可以在阳光下自由的呼吸,阳光是我们共享的天地之爱,这份爱是无尽的,自由也是如此,没有谁有权利去剥夺。自由,是多么的可贵,人类又是多么的悲哀,自诩是高贵的,却又在无情的掠夺,掠夺了多少动物的家园多少植物的家园。风吹过的地方,不再是自由的芳香,而是荒凉的摧残和蹂躏。一个诚实的、正直的人,相信政府和社会是公正与正义的一个人,被诱骗进入一个暗无天日的境地,在亲身经历了一件又一件的充满血腥暴力的事件,而且被鞭挞了一次又一次后,却始终未有真正地被现实与黑暗灭却自己的信念之火,为的可能不是重获过往的美好的物质生活,而更多的是为了得到家人的音信与团圆时的欣慰。醒悟吧,文明的人类,好好的看清自己的心灵,真正的做到自由,平等的自由,快乐的自由,随风的自由,更是温暖的自由。

不做奴隶

并非逐字逐句的阅读,但读完却感觉像是每一个字都打在心头。读书真的是最美好也最神奇的事情,让时空隔着二百年也会为一个陌生人的命运牵挂。阅读的过程少了往日的享受,而是充斥着无奈。渴望追随所罗门的命运又害怕看到他所遭受的痛苦,即使知道他终将迎来自由的归属,也还是无法对于他所遭受的一切看淡释怀。奴隶制的''神奇之处''已不消说,最大的破坏总结为两点:人性的扭曲和奴性化。原来''理所应当是如此可怕的思维方式:理所应当的听话,理所应当的统治,理所应当的鞭打。奴隶被认为财产,与畜生相同,然而奴隶似乎还比不上畜生。至少,老天以万物为刍狗,不干涉,不偏爱,万物平等,一视同仁。而奴隶,却被轻贱,被奴役。胡适说,你们不要总在挣自由,你们要争独立,给你自由你不独立,仍是奴隶。从这一点上说,奴隶制下的奴隶主又何尝不是物质奴隶呢?

风雨十二载

诺瑟普用最纯朴的语言把十二年的为奴辛酸向读者们娓娓道来,三次易主,有善良的,有粗暴的,有对奴隶制拍手叫好的,诺瑟普在这12年感受到了与他同为奴隶同伴们的或挣扎或屈服,因为对逃离奴隶的身份还有着一丝丝期望,诺瑟普将他的名字和身份隐瞒了整整12年,在被鞭打中,在鞭打别人时,他都闭口不提他的过去,只为重新见到亲人的那一刻。本不了解奴隶制的惨无人道,看完这本书,大致知道了这是一个多么不平等的制度,让一些自由人竟然在一瞬间被禁锢了,有些人的命运就此被改写。但我能感受到诺瑟普的坚守,心中存有的对生命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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