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风裁尘》书评

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12
ISBN:9787535451521
作者:郭敬明
页数:370页

一个而立之年的男人,写这样的文字,真的有点过了

我一直以为,散文的最大魅力在于可以在叙事、追忆的过程中几乎是随心所欲的把所思所感写下来,散文是一种特别适合回顾、记录的文体,甩小说一百二十八条街!我上高中的时候,真的很喜欢郭敬明,这没什么丢人的,我最喜欢的不是他的成名作《幻城》,也不是《梦里花落知多少》,而是那些笔触稚嫩的《左手倒影,右手年华》,《爱与痛的边缘》,这些带着浓浓生活气息的文章,让处于青春期的孤单的我找到一个仿佛生活在身边的伙伴,或者说,同龄人的文字带来的亲切比惯常看到的文章更容易打动我。可没想到,后来我长大了,他永远的留在了十六七岁。散文在他的笔下更多的是辞藻堆砌,用华美的飘渺的词语,去营造华美的虚幻的空境,十年前,这文字让我觉得心有戚戚,十年后,这文字让我失望不已,别管什么作家,先做好作者吧,你的文字真的缺乏思考,而这种欠缺真的没什么美感。

十年 拾年

2013年的6月6日,郭敬明回到了他的母校 上海大学,在他三十岁生日的那天, 回到了青春尾巴的原点。其实郭敬明关于大学的记忆不是很多,因为他只念了一年多的书便去外面租房办起了自己的杂志。这点从他小说里关于大学贫乏的描述就可以看出来。在鲁豫的节目里他说,关于大学的记忆很浅很浅。那天阶梯教室挤满了喜欢崇拜他的人,他们仰着脖子眼睛满是亮光的看着自己的偶像就那么近的坐在不远处的讲台上,面容精致,笑容得体,恰如漫画中不老的少年。而当年郭也是在这样的教室里低下头写下笔记。写下我现在最喜欢的故事《一梦三四年》喜欢郭敬明从高一到现在的大三,从十六岁到现在的二十二岁,曾经招摇到疯狂的喜欢,到现在默默安静的喜欢,因为年龄越大,喜欢和崇拜就变成很幼稚的一种情怀,特别是当你喜欢的人是一个只写着伤感青春的故事的人,喜欢郭敬明似乎只是初中生和高中生的特权,而我这样一个就要工作的人似乎再这样喜欢下去,就要被人指着说不务正业了。高一的时候老师发的英文报纸上,一个黑白的图片上面是一个笑容明媚的英俊少年和他身旁大大的宠物狗,那是我生命里第一次和这个少年打的照面,而关于他的那篇英文报导我早已忘记。后来看到他的《我升高二了》不知为什么会觉得他的文笔好风趣我都笑了出来,于是给朋友写信说,有个叫郭敬明的写东西很幽默呢。后来朋友回信说,郭的小说都很伤感的。高二的时候后面的女同学在看郭敬明的《悲伤逆流成河》于是便和那位女同学一起轮着看了起来,过了这么久脑海里关于这篇小说的记忆只剩下了昏黄朦胧有着白色雾气的弄堂和齐铭每天会给易瑶的那袋温好的牛奶,以及那个最后一起去死的黑色结局,到后来的在《青年文摘》上看到了选摘的《幻城》,那些空灵华丽不食烟火却又引人入胜的文字当时会给每一个只有试卷和熬夜的中学生以震撼和吸引,因为那些文字契合了每个少男少女内心青春的模样。那些大学的教授们感慨于郭《幻城》的惊为天人,但也有人说郭的那篇小说前半部分还是蛮吸引人的只是后半部分一味的重复和堆砌并没有上升到一个高度,我想说后者的看法和我一样,而就像我看过的视频上那个女生说的那样,她更喜欢郭的散文。而我真的是爱死他的散文了。那些高中生的时光里,郭敬明说他喜欢45度的仰望着天空,喜欢望着那个大月亮,望到脖子酸痛,满眼泪水。谁又会不喜欢干净的天空呢,一望无际的,透明的,蓝的发出莹莹微光的,无声无息的,磅礴的,沉默的,仿佛要用温柔无限包裹你的天空,望的久了,就像你是个沉溺在天空怀抱里的云彩,忘掉大地上的烦恼,自由自在,无限徜徉。可你永远看不到我最落寞的样子,因为只有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才最落寞在每个落寞的时刻,每个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刻,那片天空依然会在你上方,陪着你,只要你仰一下脖子,你所有的落寞就会被包容进去高中的夏天里我坐在靠窗户的位置上一遍遍的睡觉和睡醒后看着外面的天空发呆,有时候月亮出现了就会觉得好难过,夏夜的风一吹,杨柳就飘进我的面前,摇来晃去像是要帮我擦拭额头细密的汗水,人们总在长大后感叹年少不知愁滋味,而也只是当我们年少的时候才有那么多大人们看不懂的不知愁的伤感吧,他们被长大后的我们觉得幼稚和无聊,可却忘了那个时候的我们是最真诚和纯白的年纪,所有的悲喜都是不加掩饰和修辞的。那个时候喜欢的人在隔壁班,有时候两个班的卷子会交叉的由同学评,有个女同学把那张有着喜欢的人漂亮字迹的卷子好心交给我,我说谢谢,然后很认真的在卷子上写下了加油啊之类鼓励的话语,那个时候我最喜欢蓝色的中性笔,因为用这个颜色的时候我写的字最认真,而那个把卷子交给我的女同学我会一直谢谢你呢。因为文理分科的缘故和最好的朋友就隔了很远的距离,有时候趁着下课十分钟跑过去,然后再上课铃响的时候匆匆跑回自己的教室,中午的时候懒得骑车回去,就坐在草坪上和好朋友聊天,高高的教学楼正好挡住夏天焦灼晃眼的光亮,而草坪的风一直温柔的抚摸着我们,如同一件蚕衣。那个时候我记得天空总是会有彩色的云彩,像是蒙上了虹,看到了就会觉得好开心,好兴奋,可却在自己的班里不知该说给谁,我想告诉那个有手机并且可以拍照的女同学可还是没有说出口。而每个夜晚我都会买下一瓶茉莉花茶,喝到嘴里会觉得心情好很多,广告上面的仔仔和林依晨牵着手嘴角幸福的说,花清香,茶香味。在喜欢的人生日到来前早早的就准备好礼物,却在自己生日的时候等不来一声祝福,于是在每个孤独回家的夜晚里都不争气的掉眼泪掉到好久。那个时候买下了第一本郭敬明的散文集,那本书名是《左手倒影,右手年华》依然华丽的名字,他说这个名字是他一年前就想好的,而里面的文字是依旧波光潋滟的悲伤,像是个穿着华美绸缎却眉眼忧愁的佳人,那些文字是郭升入大学后写下来的,后来当我看到郭高中时的第一本散文时就明白了他为什么更悲伤了,因为大学里的他过的很不开心,他说,那些离开的人们,你不知道我有多想念你们。有点像《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霍尔顿,因为他最后也都开始怀念每个人,甚至是自己讨厌的人。我想我们念念不忘的缅怀那些人事,并不是他们多么的美好,而是他们毕竟和我们一样一起成就了彼此最美好的青春。在《左手倒影,右手年华》里郭写下他喜欢的摇滚,喜欢的旅行,喜欢的朋友,小A,微微,清和,小蓓,小杰子,CKJ。我一边羡慕他精彩肆意的青春,一边继续的在本子上写下自己的日记,我记得有天黄昏有日环食出现,新闻上兴师动众的说,几百年才会出现一次,然后几百年里就再也不会出现了,我和攒动的人群,站在教学楼的大门口,第一次的看着那个像是一块身子陷进黑洞的太阳,心中感叹着原来日食是这个样子啊,原来很远很远的地方真的有个大大的月亮和更大更大的太阳存在了几千万亿年,跟他们一比我们是多么渺小和虚弱的存在啊。到后来人群很快失去了兴致的四下散开,我低头一看就只剩下了自己喜欢的人,和自己玩得很好的一个女同学,日落的红光倒映在我们的眸子里,她们望着太阳,我就那么呆呆的在身后望着她们。时光静好,现世安稳。这些我都细心的记在自己的日记上,像是一个孩子吃了颗糖果,用尽味蕾的每个细胞去感觉每个甜蜜的分子。毕业的时候郭回忆说他和小杰子,和CKJ和同学们高高兴兴的拍着毕业照,他们一大帮人热热闹闹的去唱歌,喝酒,群魔乱舞,把书本扔到很远很远,然后在半夜的公园里睡着,最后就有人默默的哭泣了,他写下 微微难过的说 可惜以后不能一下课就咚咚的跑过去和你吃饭了。而小蓓打电话抽噎的说,即使嘶哑的歌声也是很动人的吧。他说最好的朋友小A留学去了日本,而他自己奔赴了那个光华流转,十里洋场的上海。高中有段时间我一直想买他的第一本散文集,那本《爱与痛的边缘》可是似乎哪里都没有货了,一直到我高三毕业也没找到,我记得我离开学校的那天,天公不作美的下着蒙蒙雨,我的镜片上满是水珠泅开来,我搬着书本然后迅速的骑车离开了,并没有多少热闹的成分,只是纯粹的就那样毕业了,而喜欢的人送给了我一个维尼熊,这个礼物在我看来多了些礼尚往来的成分,我想要的真心实意并没有多少。后来在我复习的那年,当我站在学校的书摊前,无意的翻着杂志,就看到了那个想了很久的名字--------------《爱与痛的边缘》 偏粉红色的封面,一个长着巨大翅膀的男生,上面赫赫然的写着,郭敬明的第一本书。这本在郭敬明自己看来第一次向世界倾诉的书,这个多思多感的男生,像戴着老花镜的工匠一笔一笔的雕化自己的故事。半年后我把这本书送给了自己有好感的一个女孩,书面那个时候有些暗淡,于是我就拿着橡皮擦细细的擦着,然后吹掉卷起的污渍,后来我就再没有看过这本书了。在大学的图书馆里,在街边的书店中,会很不经意的就看到了这本书,书脊上还是那个巨大的爱与痛的边缘。可自己再没有打开过,过去的匣子就继续尘封着吧。那年他出了《爵迹》,是为了纪念《幻城》,我买了第一部后,就没有多少钱买第二部了,正好有个女同学买了第二部于是就借回去每天下了自习后躺在自己的床上,但也不能看的太长因为马上就要十二点了,第二天的闹钟是五点半的。而那个女同学就是高二时有着拍照功能手机的女生,她后来送我的平安夜苹果我一直都记在心里。在郭三十岁的那天,那个台下哭泣的女生希望他在自己的书上写下 不忘初心 方得始终。郭只是签下自己的名字,那句话没有写。在他三十岁的微博上,我留言说,小四你有没有发现 现在这样称呼你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我还是更喜欢你的第一本散文集,喜欢那个简单朴素的你,其实无关乎年龄,只是希望你开心,只是愿你一如既往的善良和美好。当然我会希望他能百忙之中回复我,而当然这个希望落空了以前的自己会一天好几次的看着他的博客有没有更新,后来是一天好几次的刷微博,而他也是从频繁更新的博客,到博客长满荒草后转战到了微博,在后来,他就不这么更新微博了,即使更新也是为了宣传各种新书和电影,那些真挚伤感的文章和字句就水迹蒸发般的没有了痕迹。也许他真的越来越忙了,看着镜头上的他越来越瘦,越来越独当一面,越来越收放自如,越来越强大的面对各种刁难的问题,我想起了自己看到的关于郭的最早的视频,是在他大学的时候,还留着长长的头发,染成时髦的金黄色,额前的刘海遮住了眼睛,说话的样子羞涩腼腆,不时舔着嘴巴,偶尔轻轻的笑一下,那个时候他刚刚经历了“抄袭”风波,主持人很善良的问他,有过女朋友吗?他笑笑的说,有过。当主持人再问,什么时候。他回答了一个很玩味的时间,高中末大学初。想起了他在自己的散文里说,哭泣着打电话问自己喜欢的人,怎么就不能喜欢自己。我不想谈论他的社会上说的那些什么物质,浮夸,炫富,精明,商业,这个世界已经够吵的了,我就不参那一脚了,况且我也没兴趣。我想就像我现在再次买下他的这本散文集--------《愿风裁尘》 ,很多表面的东西都会被风吹散的,剩下的才是最真实的,最能经历住考验的,历久弥新。如黄永玉对他说的那样,当你跑的越快,那些声音就会离你越来越远。我买下这本有着淡雅封面的书册,买下郭敬明十年后的又一本散文集,已经没有了太多的少年般的热情,只是为了一种纪念吧,为了忘却的纪念。毕竟喜欢了一个人那么久,喜欢了他的散文那么久,说什么也要买下来看看这些年他过的怎么样,他的内心又经历了些什么。我们纪念着自己的青春,怎么能不纪念青春里那个喜欢的偶像,就像他纪念自己的第一本十年前的散文集,这些对于作者来说是最掏心掏肺的东西。他说,小说是写一篇多一篇,而散文是写一篇少一篇。即使他犯过错,即使他也会像普通人一样有讨厌的缺点,可就像陈玉华的《原谅》 毕竟是我爱的人,我又能怪你什么呢。当你喜欢一个人,崇拜一个偶像的时候,你就学会了包容那个人。我知道他经历了那么多,一个三十岁就有着过亿的身价的年轻人,是多少人崇拜和模仿的对象啊,我也知道他一定经历很多不为人知的辛酸吧,我知道他现在需要那么多贵到吓人的家具也许是填充内心巨大的深深的落寞吧,当然他已经把这些武装进自己的城堡里了,我们这些读着他书长大的人也都有着自己防御外界伤害的城堡,坚硬富有韧性的应对各种刁难。曾经有个读者留言说,小四,傅小司是你吧。而我就想起了他写下的和小蓓分班后看到小蓓穿着红色的衣服在远处跳来跳去的,如《一梦三四年》里阿K的描写一模一样,如果我有机会我也会在祝福他大吉大利恭喜发财的同时,八卦的问下,小四 阿K就是小蓓吧?翩跹的白衣少年,已经蓄满青胡,细腻的年华故事,已打磨成底色清澈的照片。如果我们可以沿着光来的路上,不断奔跑,不断追溯,不断的沉默的砥砺回游,我们是不是就会看到巫师手里水晶球的世界。六月夏至的时节里,阳光明媚的刺开每一处荫凉,校园长长的水泥路上,香樟浓郁成深邃的海洋隧道,街角的转弯,那个白衣少年倚着他的单车,额前碎碎的刘海被汗珠泅湿,身上披落着枝叶间漏下的光斑,风一吹,便摇曳成闪亮的华衣,放学的人群从他身边熙熙攘攘走过,渐行渐远。他在等他最好的朋友他在等他最喜欢的人。那个人是你,是我,是她们,是我们一起喜欢过的郭敬明,是我们已经被荒草掩盖在过往时光里的,不再重现的-------------青春

我愿风裁去你生命中的所有风尘

高一时买了一本最小说,上面郭小四说不久后他会出一本散文集,当时的我很是期待了半年三年后,宿舍的豆瓣文艺女生定的书到了,我凑过去“哟,愿风裁尘,郭四娘的?”“是啊,书名很好听我就买了,其实我以前都没看过他的书呢。”我点点头拿着水杯就走了几个月后在图书馆看到这本书,靠着书架找了个椅子就随手翻阅起来,是啊,多好听的书名,愿风裁尘,一听就是四娘会取的名字。我愿风裁去你生命中的所有风尘当年那本散文,原来是叫愿风裁尘啊翻完半部之后,我把书放回了它原来的位置,看着书孤零零的待在一排玄幻小说旁边,心里某个不可见的地方轻轻的叹了口气有些东西终归有保质期,有些东西终归会对它毫无触动,有些东西,你终归会忘了他就像走在街上看见你当年暗恋的男生,你静静的看了会他的背影,连就像以前拍他后背像兄弟一样亲昵的叫着他的外号都没有,你只是在人群里自顾自的笑了笑,然后就离开了因为连当初悸动的感觉,都想不起来了啊我从不愿风裁去我生命中的所有尘埃,那些早已忘记的尘埃,慢慢的积淀在我们的内心深处,那些你以为不见了不在了你不想要的东西,终有一天,会在时间流逝下忸怩的出现在你面前在那个时候,一声轻叹,就足够了啊

心要让你听见,“我”要让你看见

在郭敬明的非目标读者群中,他写散文的口碑,要好于他写的小说,这本《愿风裁尘》,第一章、第三章并行穿插书写做为成功人士的郭敬明,在上海当下的生活以及对已走过道路的回忆;第二章写上海,第四章类似游记,写伦敦、台北、吉隆坡、神奈川等,第二、四章篇幅稍短。全书是散文诗的写法,很优雅、很小资,很有情调、很有生活品质,通篇是年青人的感受,没有岁月沉淀的厚重,没有世态炎凉的苦痛,只有年轻就已功成名就的陶醉、只有成功背后心扉的适度袒露,还有拥有财富后的展示,以及见过世面般而要表现的不以为然,一句话:“心”要让你听见,“我”要让你看见。这绝对符合当下年轻人对都市摩登生活的憧憬与想象,而那些断想似的感性文字,也绝对符合年青人的阅读习惯,简练但不失思考,平淡但还有狡黠,一针见血但却脉脉含情,有点矜持自负、有点伤感自恋。关于郭敬明的话题是不断的。我这样看:从创业的角度看,郭敬明是绝对成功的,这个个子矮小的四川人,却有着巨大的能量,而且就像他的名字,很精明,善假于物,懂得顺势而为、乘势而上的时机与玄机。他实现了以“卖”文字作品的途径获取财富的方式,这是难能可贵的,这个第一桶金挣得很干净。而且获取财富的渠道并没有终结,而是不断扩大着。就象做为电影工业产品而言,抛开价值观等的讨论,类似《小时代》获得财富的方式还会持续,因为如果是商业行为,必须回归“依法”的层面来考量,这个角度来看,其作品无可厚非。回归文学的角度看,如果仅考量作品文本本身,虽遭很多人蔑视,我同样认为无可厚非,因为作品有高低之分,但文字并无贵贱、性别之分,暧昧的年代,懵懂的青春,做梦的年龄,伴随着脆弱的心理,有时不可理喻的行为,目标读者群需要的正是他敏感的文字。比如,以让他顺利上位而奠定创业基础的《1995-2005夏至未至》、《悲伤逆流成河》来说,觉得他是把永远有读者的琼瑶的故事更加低龄化了的写法,唯美的故事、诗意的笔法、独特的语言表达,而且参考日本、韩国的同类作品,使其更加时尚化、生活化,并如佐料般地加入了更多自杀、早恋、复仇等元素,使爱情故事更加具有悲剧性与可读性,《1995-2005夏至未至》、《悲伤逆流成河》象他一语成谶的第一部作品《幻城》的名字,故事的背景很虚幻,仿佛发生在日本或韩国,离你我不远,但却无法到达,这不正是一个梦吗?因此他的故事虽司空见惯,但刚好符合同龄人的阅读需要。而他最被争议的,就是作品的社会效益,道义与担当,责任与教化等价值观的考量,因为他的产品不仅具有物质的形态,还应具有精神层面的导引。这也是批评、批判他的人的着眼点与落“嘴”点。远的不提,他近期的作品的确物欲横流、金钱崇拜,不过,这不仅是郭敬明一个人的问题,上至国家、大家,下至网络、民间,所有精神层面的产品都一样。因为无需理由的随波逐流是现实的生存法则,逆水行舟不仅需要意志的力量,更需要前行的能力。郭敬明也未能免俗,那些批评与反思也是需要的。我只想说,当资本积累有一定厚度的时候,适当的洗白与转向是那些终生荣耀的富豪们的不败选择(就像香港那些富豪)。我乐观地相信:批评也好,批判也罢,虽然郭小四依旧我行我素,而且还很傲慢。不过,慢慢的,这个精明的郭敬明,是懂得取舍的,是懂得如何更好地延续财富传奇的。说了一堆话,我很不欣赏的是那次应该有的道歉,这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男子汉的气度与风度

你若不离不弃,我定生死相依、感谢这些年来的陪伴~还在,还爱。并且一直到永远…

洗了一个月的碗,妈咪终于答应给我上当当买这本书。看的第一本小四的书,是左手倒影右手年华。然后是爱与痛的边缘。幻城…当时没有零花钱,就去图书馆借。五年级。然后初一开始订最小说,并做家务来赚钱买书。那么疯狂地买了所有小四的书,看过的没看过的。同学有嘲笑讽刺,有鄙视批评,还有一些骨灰级老粉的炫耀…都没有改变过对小四的支持。每个最世的活动都积极参加,可就是没有中奖的命。至今没有一本签名书。小城镇不会有签售,小时代电影也不会在这做活动。是很失望的吧,但想想也是,幸运儿毕竟只是少数,你支持一个人又不是为了什么回报,仅仅是一种傻傻的坚持傻傻的爱罢了。所以这个活动我又参加了,不是为了奖品,只希望在小四成长的过程中能留下我的一排浅浅的脚印。愿风裁尘,嗯,怎么说呢?大概小四你出版这本散文集也是下了很大的决心吧。我看到你这些年来不断进步的文采—那个明媚忧伤的少年早已蜕变;我了解到很多关于你的生活工作等等—镜头下光芒万丈的你平日里是那么可爱,又是花了多少的汗水才得以换来今日的成功?我也弥补了很多遗憾—我认识你仅仅三年,最小说也只订了一年,很多文章像THIS IS (NOT)SHANGHAI我都没读过。而这本书圆了我很大一部分的心愿;我触摸到你很多较为私密的心情—像TN比赛。你如重播般让我体验到当时的幕前幕后的紧张感,失落感…就好像我也成为了其中一员。别人永远无法感同身受—这种将埋藏多年的秘密公开的心情—也许有紧张,也许有如释重负,也许有期待…但不管如何,当你做出这个决定之时,十多年前那个小四又回来了。蜕去光环,扔掉导演身份,如一个十七岁的大男孩般,诉说内心情感。那么真切,有血有肉。所以,不要怕,小四,没有人有那个资格批评你,你将最真实的自己展现在我们面前,你就是最勇敢的,最值得我们喜爱的。下一个十年,我还在,我还爱。永远这个词不能轻易使用,但对你,我应该毫不犹豫地说:爱你永远不变!愿衣襟带花,愿岁月风平。也许直到这一刻,我才真正明白这句话的含义—在我将我那么多的情感倾泄而出后。远在远方的你,"但愿你好过。”

2013.12.28 荡尽天涯路,无处觅蓬莱。

或许这样的书才适合我,虽然我并不喜欢。喜欢清新的文字,但是很矫情。避免看喜欢的一个路数的作家的文字。或许散文比小说多了些真实,更贴近现实。不同于小时代里的梦幻奢华,散文里的低调残酷像是面前的刀子,戳的隐隐作痛,提醒自己不能松懈。原来郭敬明只比我大两届,原来他是并没有忘记这个天府之国,原来成功人士也有无法解决的烦恼。他更像是一个励志的榜样,用自己的经历征服了八零九零后。没有童年,没有中学,没有青春,靠着梦想虚幻地活。愿风裁尘。愿风载尘。

只值得作者的粉丝拥有

开篇明义,希望对其他人有帮助:书里有很多华丽、美妙的辞藻,但作者并没有完全投入真情实感,都是浅浅提及,只值得作者的粉丝拥有。之前在AZ看到书评说“有时候,触动我们心灵的也许只是一个相似的巧合,有时则或许是已经面目全非了的时光。fr慕容采飞 ”。这句话说出了我能把这本散文集看完的原因。那些初面社会时的无力和无助、各种打脸、加班加到cry、被人看不起,那些一点点占住脚跟的喜悦和随之而来面对新挑战的压力和跃跃欲试,就连那些所谓物质炫耀,也像极了曾经的我(区别只是他那些东西对我来说贵而已)。我甚至认为每个在打滚了几年或以上的人,除非混得极差,否则都不可能真心实意地讨厌郭敬明了。但在这里我在尽我所能评价一本书。就因为带着回忆看过了,才会说觉得这本并不好。我认为一本好书、一篇好文章,是作者通过讲一件事,抒发自己的情感或者传递自己的思想、表达自己的看法。这本书让我想起过去,当时喜欢写日记,又很害怕别人知道我的真实感受,所以即使是叙事,也要把真实看法藏得死死的。而作者比我文笔好,所以这本很像过去日记的华丽升级版。文字被细心剪裁,最深刻的感受被删除掉,这或许就是很多人读下来会觉得很空乏、虚无缥缈的原因。另外一点是关于文字运用,大约是年纪大了,更喜欢真水无香的那种感觉。书里文章读下来会感觉得出作者有深厚的字词基础(尤其是形容词),对整体的节奏把握火候也到了,但每段话、每个句子里最重要的核心上面用词依然很低水准。就像“来临”和“光临”这种的细微差距。考虑过有这样的可能,其文章受限于目标消费群体而不得不显浅。因为的确在小年轻尤其是还在念书的孩子那里,残酷社会的命题并不吃香,而且要够浅白才不会被她们迅速抛弃,但既然如此,那饱受社会非目标消费群体者诟病就无法避免了。所以如果你本身就不是四粉,没有必要入手此书。

孤独中的自我挣扎

愿风裁取每一粒微尘,愿灵魂抵达记忆的尽头,愿一切浩瀚都归于渺小,愿每身孤独都拥抱共鸣。愿衣襟带花,愿岁月风平。这是写在郭敬明的散文集《愿风裁尘》后封面的一段话,却也是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段话。我们总是向往着能够有轰轰烈烈,精彩纷呈的人生,即使是期许着平静,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是生命的种种最终都会归于平静。01 关于自我他在书中这样写道:当我们的青春被安放在高高的被安放在高高的象牙塔里,我们躲在温暖的被窝里,消耗着时间给我们的养分,黑夜无法侵袭,它被被窝的温暖隔绝在寒冷之外。而当美好的岁月过去,蛋壳被某只手拿到碗边轻轻敲碎,完整的包装被巨大的力量哗啦撕开了口袋的一角,我们开始习惯面对黑暗里的特质,那些游离的黑暗和恒定的寒冷。它们浮游在空气里,找准我们脆弱和不堪一击的时候,悄悄渗透进张开的毛孔。在这本散文集里,郭敬明做的最多的就是将年少时的肆意盎扬和如今内心的苍凉作对比。他把自己的青春比作是闪亮的旧时光,在郭敬明看来,那段时光是单纯的,美好的,不可替代的,但是细细看来,他当时的心境却与他所描写的有些许的不协调感。我想这大概是过于追求华丽的辞藻而扭曲了文字本身的深意吧。郭敬明写现在的自己:大雨总是淋湿我的眼睛,我的心,淋湿我独自度过的岁月。孤独,这是郭敬明在这本书里对于自己内心剖析最深刻的一点。他描写了很多深夜里或是从梦中惊醒或是久久不能入眠的场景,这些时候,他心底的孤独感就被无限放大。不可否认的是,他对于文字的运用十分高明,即使是刻意的夸大,我还是在文字里感受到了他内心的深深的孤独和无助。02 关于旅行在旅行这部分来说,郭敬明又继承了他一贯的奢华风格。说起奢华,其实并不是在郭敬明发达之后才有的,他在写到他的青春时光是,就有写过他对于名牌的一种,可以说是执念吧。毕竟在那个年纪很少会有人省吃俭用去买名牌的,再到后来他去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四川小镇的贫穷落后和大上海的繁华形成的鲜明对比让他对于这样高档次的生活有了一种向往。他说,我们每一个人都对未来有暖黄色的憧憬——想要赚更多的钱,想要买更好看的衣服,想要过得开心,想要在阳光和煦的下午在草地上喝一杯卢旺达的烘焙咖啡。从这短短的一段话中,我们就可以看到郭敬明毫不掩饰的对于高水平的小资生活的享受。但是任何的外表所展露出来的东西终究都归为内心。内心彷徨无措的时候,我们都会下意识地去寻求一些外部的事物来增加自己的安全感,比如说朋友的怀抱,比如说文字。而郭敬明只不过恰恰是将自己的孤独宣泄出口寄托在了名牌上。不过换句话来说,他自己的生活态度其实跟我们这些读者是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的。所以,客观的讲,如果说你是带着有色的眼睛或者是对作者的偏见来看他的作品的时候,即便是再好的作品也会被贬得一文不值。回到正题,郭敬明在这本书里写到了他的很多次旅行,写到旅行的时候,整个文风和之前的自我剖析的沉重和压抑相比,要显得活泼很多。但是其中的“炫”的部分就多了很多,Dior的巴黎秀场,还有伦敦之旅,日本之行,这其中所写到的衣食住行都是相当地高调奢华上档次。而在这部分里,他就很少提到自己的内心那种孤独的压抑感,很多都是描写各种酒会,Party,还有旅行中的小故事。其实纵观全书,整本书带有一种肃穆的压抑的沉重感,旅行可以说是极少的颜色比较活泼的部分了。略过郭敬明刻意的“炫”来讲,单看文字,不管是刻意也好还是习惯也罢,我不得不说,这一部分着实是十分吸引目光的。03 愿风裁尘就我自己而言,我读过郭敬明很多的书,《小时代》全套,《爵迹》,《梦里花落知多少》,《悲伤逆流成河》,但是我对于郭敬明实在是了解甚少,所以我看他的文章并没有受到他在公众面前的各种比较负面的形象地影响。在我看来,他的文字不管是早期的小说还是现在的散文集,都带着一些刻意的渲染,似乎想把每一句话都包装得很完美,而这些刻意,也将他自己想要真正表达的东西扭曲掉了。但是他将自己内心这么完整地剖析出来展示给我们,也显示出了郭敬明作为一个文字工作者的诚意。毕竟,不是所有的作者都可以这样将自己的软弱和内心的挣扎曝晒在阳光之下的。这些本应该被藏在内心深处,自我品尝的东西,在将其从心底一丝丝一缕缕牵扯出来的,一定不会是一件易事。不管现实生活中的郭敬明是高调的,奢侈的还是爱炫的,文字中表现的往往是写作者内心最真实的东西。无论是被裹上多么华美的外衣,还是能够从中读到写作者内心微微地苦涩。就像前面所说的生命的种种终将归于平静,相信郭敬明以后也能够像他所写到的那样,渐渐找到自己,渐渐回归内心。

十年,不说再见,不要告别。

这不是一篇书评,只是一篇回忆,曾经的十年,不说再见。——写在前面的话。取了快递回到屋里,撕开包在书上的塑料薄膜,打开扉页,用一点点惊喜的心情阅读着,再抬头的时候看到了对面的法学楼被四点半的夕阳笼罩,温暖的砖红色,与玻璃上折射的金黄呼应着。你相信么,我买下了小四的《愿风裁尘》,并且再一次被他的描述所吸引。而买之前的决定仅仅因为那一句“愿风剪裁你生命里的尘埃”。那年高一,2004年,第一次读他的散文,《左手倒影,右手年华》,记得是邻桌的你才让我真正感受到文字的魅力,也是你,我才知道了郭敬明这个人。就跟这本书的历程一样,从2004年-2013年,刚好十年。十年的时间,我们穿梭过一个又一个被风吹过的甬道,前往一个又一个未知的远方,用时间的历程续写生命的意义。而我们自从高二分科后,由于我的任性,联系变得越来越少,想想其实自己是一个自私的人吧。尽管现在依然保留了写信的习惯,却写得越来越少,从文具店里淘到的好看的信笺纸此刻安安静静地躺在我的抽屉里。没有可以写信的人,也没有可以倾诉的内容,生活越来越现实,我逐渐逃离幻想,置身于琐碎而真实的忙碌中。可是,这一刻,我却想起了你,现在想来,我是多么迷恋并且追逐你所带给我的光。说实在的,你并不是那颗看一眼就光芒四射的星辰,只是,遇见你我才感受到内心的孤独,遇见你之后我看到了心中的天使与魔鬼,并且学会和他们进行对话。而你,一步一步引领我走向心灵最幽暗的深处,然后教会我尽情享受、尽情舞蹈。至今,我依然保留着我们的书信,那些让我贪恋的晦涩的辞藻,常常我并不能明白你写下的那些语言,你提到的很多书名和很多人物,我也从没听说过,可是依然佯装了然于心的样子,在写下的文字里假装成熟老练。现在看来,也许早已被你拆穿,你却只字未提,依然一次又一次向我倾吐心声。很多时候,我就仿佛在看一场又一场华丽的表演,惊呆得口角微张,却又倔强地赶紧抿上嘴巴。我还记得那些午后,在小区或者公园的长椅上,你给我听我从没听过的英文歌和粤语歌,给我讲我从来没有经历过的人生,给我描述一个个发光的个体,尽管我曾经偷偷表现过怀疑和不屑,却掩藏不了我对你的向往和潜藏心底的崇拜。你就是那么一个神奇的生物,从你嘴里说出的、笔下倾泻出的永远让人神往。依稀记得,某个夏日的晚上,为了帮你和你喜欢的男生约会,我给他发去匿名短信,帮你们约在KFC,然后坐了整整一下午,计划着完美的安排。具体的情节早已模糊,只是当时情窦初开的我,满怀激动和不安,仿佛自己做了一件多么伟大的事情而深感自豪。其实我现在已经很少怀念曾经了,高中的单纯让自己不忍触及,那么多美好的过往不忍怀念,一旦去怀念就会觉得自己现在多么堕落。那些曾经遥远而美好的念想,如今变得更加遥远;那些曾经翘首期盼的未来,如今已经日渐模糊地丢弃在双脚踏过的曾经;我以为曾经和你一起勾勒出的画卷总有一天会出现在梦醒时分,而现在连做梦的勇气也没有,因为即使在梦里也已经面目全非。现在的我已经陷入了极度悲观的情绪之中,尤其是在怀念起曾经的那些小念想。常常回想起的是高中偷偷喜欢的语文老师当着全班朗诵你的作文,你可以轻而易举地用最短的时间得到那么高分数的作文,而那段至今我都没有明白的结尾让我自惭形秽的同时高山仰止,我明白了我永远也赶不上你的脚步。后来呢,后来就是为升学而努力,我开始越来越害怕自己被拖进无尽的深渊,越来越少回信,换了电话也没有告诉你。直到高考,终于形同陌路。回望这十年的生活,模糊而遥远,仿佛一切为了学业,又仿佛一路彷徨。曾经远离家乡跋山涉水,一个人可以在那个遥远的城市一待就是一年,不会因为想家而躲在被窝里偷偷落泪,只有在累的时候站在顶层的长廊上,面对远方的夕阳,思念在空荡荡的心里回荡。大四的暑假,出乎意料地在学校车站我看到你熟悉的身影,左看右看确认了半天,最后鼓足勇气走上前和你打招呼。正面看到你,才发现你完全是记忆中的模样,不会闪躲的眼神、不经意地用长长的刘海遮住变换表情的瞬间、微笑的时候上扬的嘴角边深深的酒窝,唯一改变的是曾经的一头短发已经长发及腰。坐车的时候在你身旁,努力寻找话题却不甚紧张,昔日的默契早已荡然无存,只知道你还是你,一个人乘坐飞机来到这里,找了熟悉的朋友借住几天,遇到我的时候正准备前往当地保留最完整的历史遗迹前往观看,而我在这里待了四年却一次也没有去过。这些古老的文明,可能只有在你的心里才能留下他们独有的姿态。分别的时候相互留了联系方式却让我满心尴尬,原来真的,心与心的距离可以变得那么遥远。手机的通讯录里有多少曾经相聊甚欢的伙伴,如今却再也没有勇气拨通对面的电话,害怕面对着物是人非这一赤裸裸的现实,有些朋友有了距离有了各自的生活便相形渐远,心中只剩怀念,怀念中只有美。只记得,我从来没有忘记你。十年,洗不尽的铅华慢慢沉淀,越积越厚。北方的雾霾天里,常常是没有风的,所以没有风的时候期盼着有风的日子,风吹过后,抬起头你会看见明朗的蓝天,即使被风刮过的脸上隐隐作痛,心中却渐渐明媚。十年,从悸动到平静,从不安到隐忍,从遥想到回望,作为人生路上的旅客,我们刚刚整装待发。轻扫你肩头落下的灰,生命的齿轮还在吱吱呀呀地转。十年。不过十年。愿衣襟带花,愿岁月风平。

流言里的自卑者

读《愿风裁尘》,很赞成一个观点,“郭敬明是流言里的自卑者”。如果本身那种穷到骨子里的自卑,是不是就不会那么追求物欲热爱炫耀。他终究是不够骄傲的人呵,所以才要像渴求理解一样诉说自己挣扎的不易。他说是真的很想拿第一名写了七篇五千字的文章,他说害怕失败现在每次出书都要改4遍5遍20遍,他说曾经因为穿得被嘲笑被瞧不起,他说不能像以前那样是因为这个世界太残酷不得不改变。可是这些,都不是他爱奢侈爱炫耀的理由啊。我欣赏他的野心勃勃,欣赏他的勤奋和毅力,可是永远不会赞成为美化自己的虚荣和物欲的种种言辞。祝愿他能像自己书里写的一样,终有一天,勇敢到可以将那些狂风中的怒吼,听成是对你赞美的变奏。

你即有所求,便要拿天真来换

这是我隔了很多很多年,又翻开小四的文字、很多人都在说,小四变了。我也这样觉得、他文字中的林岚,文静,微微都不见了、连陆之昂和傅小司也走失在了那个夏天、可是,我不觉得这样的改变有什么不好。他只是变的更加的强大了,更加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你即有所求,便要拿天真来换。谁都想要永远单纯美好,可是我们也要活在这个世上。小四是我的整个青春。我怀念他、怀念曾经的他、但是我并不排斥现在的他。我们都在成长,成长为自己希望的样子或是曾经最讨厌的样子、或多或少,我们无从选择。就像留不住的青春岁月,我们只能暗自伤怀、

我好羡慕你们这帮穷鬼啊

我原以为四爷终于良心发现不再描述刀光剑影华灯妖娆你死我活的小时代了,我原以为这是一部描写一个正常人成长历程的集子……没曾想小时代压根就是四爷真实生活的缩影啊……全文充斥着“我住在最好的酒店”、“我给我妈买了一条一万块钱的丝巾”、"妈妈你不要舍不得钱“、”我买了一套房子,我又买了一套房子,我还要再买一套房子“、”当时月经“诸如此类烂俗的字眼,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四爷你的人生真是毫无矫情地真实得可怕。我好怀念青春,你们这么穷却这么高兴我好羡慕啊,我要努力赚钱,酱样我爹妈就会很幸福,这就是全文的思想……

喜欢郭敬明,不丢脸~

第一次看他的书还是小学,和同学交换着书看,对方拿走了我的《我为球狂》我拿走了他的《幻城》至今,我也无法叫准那里面所有人的名字...然后是《梦里》《左手倒影右手年华》...到《小时代》我都快工作了...好像不应该再看郭敬明的书了。连他自己都说他的受众年龄比较小...(老娘现在二十几岁扯着老脸也不好意思说是小啊!)其实我不喜欢他的《小时代》啦,什么爵迹更是没看过,最小说除了前几期都没买过。但是知道他要出一个“散文集”就毫不犹豫的入手了~甚至因为没看什么宣传介绍所以在书里看见0405年《岛》上的文章还吓了一跳...最近他被黑惨了啊,或者说自从他有名以来就被好多人骂。拍了个小时代电影在我看来比那个《致青春》好看多了但大家却都跑去上纲上线的骂他:什么宣扬错误价值观,引导青少年错误的价值取向...说的有理有据。我只想说真是太低估青少年儿童的智商了吧。这种感觉就好像自己小学时,听学校广播里诚恳的说“大家不要看《柯南》了,会给儿童造成心灵上的杀害,里面的死人表情都太可怕了blahblahblah....”我小时候最爱看柯南了~你看~我也没成为危害社会的人啊~说的跑题了...《愿风裁尘》里大部分是他以前写的专栏,有的是新书的文章。我觉得他以前写的比现在好,可能是因为现在都没那么多情绪和时间了吧。看见他以前的那些我在分期杂志上看见的文章就会感觉青春就那么扑面而来了,我那个时候会想我也要去当个编辑,我也要那么忙碌有接近梦想,我也要去认识许多有趣的人,我也要听很多曲子去不同的地方....所以说,郭敬明对于我来说,绝不是不好能量的来源啊!我喜欢看他写散文,就好像他坐在我对面再讲他的故事一样。我看见他刚到上海的孤单还有拼命工作的骄傲,我看着他和以前的小伙伴失去联系然后不断地认识新的小伙伴......当然啦,有的通篇意识流,我内心也是槽点无限的!但是,还是有那么多篇文章是我喜欢的啊~至少足够我去反驳所有骂他的人,然后说“我觉得他写的东西还是很好的啊!”至少完胜现在大多数的青春作家。所以,虽然那么多人都骂他,好像不骂他体现不出自己逼格有多高一样,好像喜欢他的都是脑残一样(当然确实是会有脑残的啦~),我还是想说 我喜欢郭敬明,我觉得不丢脸啊~

我明白你对这个世界的巨大失望

《愿风裁尘》,郭敬明这些年在《最小说》上发表的一些专栏散文,信手翻完罢了,也不能说全无收获。这些年他写自己的心情越来越少,用以掩盖的东西越来越多,大概很多人觉得他越来越炫富,写的东西也很浮夸。但我是可以理解的,你不懂得有的人为什么越来越不爱表现内心的真情实感,开始从写日记,转为写虚构的小说。人长大,不是没有感情了,而是渐渐明白有的情绪别人并不关心,你的悲伤和痛苦,被人嘲弄取笑,甚至有人在了解之后,刻意戳你的伤口。“我明白你对这个世界的巨大失望。因为,我也一样。”几年前我在杂志上看到他写下的这句话,就铭记至今。直到现在,更深以为然。总之我翻完了,也get了一点我感兴趣的东西,其他不作评述了。

郭敬明:流言里的自卑者

刊发时为了放在一个版里,做了些删减(心疼!)。这里是第二稿,5000字。第一稿有7000字,有更多的文本分析,但估计没多少人愿意看,所以贴出第二稿。近日,郭敬明散文集《愿风裁尘》出版,这是郭敬明继《爱与痛的边缘》(2001年)《左手倒影,右手年华》(2003年)之后的第三部散文集,收入的是他2004-2013年的散文作品。郭敬明坦言,这部散文呈现了他不为人知的心路历程,对于他的众多追随者而言,这着实是一个噱头。读下来,散文书写的内容大抵可分为这么几类。一类是延续早期两部散文集忧伤风格,刻画青春期的情感波澜:怀念往昔、追忆友情、独自于上海生活的孤单与寂寞,情感真挚,语言哀婉抒情,是不识愁滋味的少年的多愁善感。一类是对上海浓墨重彩的刻画,写这座城市的华丽与贫瘠,写它的贫富差距,写它的锋利冷酷,表达对它难分难解爱恨交织的情感。另一类自然是郭式特色的炫富书写,写旅游,写Party,写奢侈品。这几类描写显然兴奋点不足,类似的桥段我们在他早期的作品,尤其是晚近的“小时代三部曲”中都领教过了。不过,《愿风裁尘》仍值得一读,甚至可以说它是郭敬明最重要的作品之一,因为散文还有更重要的一类:罕见且密集出现郭敬明的自剖与独白,毫不掩饰自己的弱点、软肋与羞耻。不经意间,郭敬明将自己心中隐藏许久的秘密和盘托出(甚至他本身都没有意识到)。当笔者读到这个“秘密”很是意外,可细细思量,却又在情理之中。理解了这一点,关于郭敬明及其写作中隐晦不明的部分终于明朗了。——这就是郭敬明的自卑。一每个人都有不同程度的自卑感,只是,在郭敬明这里,自卑并不是一种偶然、飘零的情绪,而是一种人格、性格特征,甚至可以说,自卑是他这个人的底子。已经有不少人注意到,郭敬明始终非常敏感、排斥自己来自四川小镇的出身,但这种自我身份的不认同,并非是来自上海之后产生,当郭敬明只是一个懵懂的中学生时,他便有强烈的逃离小镇的冲动,或者说,他对“外面的世界”有着超乎同龄人的向往。“外面的世界”观念多来自于当时郭敬明深爱的安妮宝贝、王家卫,它意味着高楼大厦、名牌服饰、豪华酒店、咖啡厅喝下午茶,意味着某种颓靡却又奢侈的情调。因此初中时候,他会费尽心思去买他眼中的“名牌”:我念初二了。  我有了第一双LINING的运动鞋。  我开始觉得佐丹奴和班尼路是名牌的衣服。那个时候还没有美特斯邦威,也没有森马。曾经用存了很久的零花钱,买了一件佐丹奴98块的背心。(《你的一生如此漫长》,p314)郭敬明渴望小说与电影中的小资生活,他期待的是某种优越感(虚荣心),借此能够使他与其他同学隔离开来,成为最与众不同的一个。可遗憾的是,他没钱,尤其是那时他最有信心的文学才华,也没被赏识:老师让我们班上五个写作文最好的同学向报社投稿,四个同学的文章都发表了,我是唯一一个,没被发表文章的那个同学。那天放学的时候,我背着小书包跑去了学校后面的一个花坛。我在花坛边上低着头坐了很久,等到太阳差不多快要落山,才站起来匆忙地跑回家。嘈杂的声音,在放学后最后一声铃声里变成无数密密麻麻的刺,扎在我年幼而自卑的心脏上。(同上,p313-314)强大的虚荣心,超乎常人的自卑,对羞耻异常敏感的感受,是郭敬明性格最特殊的一点。虚荣心越强,由失败产生的羞耻感越是强烈,自卑感便不断强化;而越是自卑,越是虚荣……形成了一个诡异的循环。可自卑是利刃,也是鞭策,因此,郭敬明也有着超乎常人的改变动力,超乎常人的努力:我并不会像其他的获奖者说的那样,自己随便写写,然后就拿了大奖。  我是很认真地想要拿第一名。用尽全力地,朝向那个最最虚荣的存在。我写了整整7篇五千字的文章。我买了七本杂志,剪下七张报名表。(同上,p316)而终于,他的努力没有辜负了他,新概念的获奖实现了优越感的获得,并奠定了他成功的基础。高考时郭敬明考上了上海大学。在上海这样一个富人高度聚集的城市,来自四川小镇平民人家的郭敬明完全无法融入,“你无法想像那个学校的学生多有钱,满校园都LV、PRADA,很多学生一个星期换一部新手机……”,他所汲汲渴求并无比重视的优越感荡然无存。好在,自卑的鞭策,小说的成功使他收获名利,而不至于造成精神的崩塌。即便如此,一些经历仍深刻刺痛了他,在散文中他多次提到这样的遭遇:当我穿着廉价的球鞋走进高级酒店时,服务员用那种眼光对我打量;出席某一些高级Show的时候,被负责宣传企划的人毫不客气地对着身上已经精心准备好地衣服问:“我带你去更衣室吧,你把便服换下来,我们这个是正式场合,你带来的礼服呢?”(《投影仪(上)》,p62)我也曾经尝试过打车去参加上海的一些活动,对方接待我的人,用那种充满嘲笑和鄙夷的目光,看着我从出租车上下来时的样子,他们亲切的拉过你的手,对你热情的微笑。然后到后台的时候,他们和别人分享他们的喜悦:“我和你说哦,他穷酸的,车都买不起吗?”(《投影仪(下)》,p67)郭敬明这样描述他的感受:锋利的社会像一把刀,当它砍过来的时候,你如果没有坚硬的铠甲,你就等着被劈成两半。(同上,p67)简言之,因为“穷酸”让别人瞧不起了。这是郭敬明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他感觉自己的自尊心被彻底践踏,自卑感让他心如刀绞备受煎熬。他要改变!他的愿望简单直接却强而有力:必须成为有钱人,成为这个社会最顶尖的人。我很恨这个城市,但是我也很爱这个城市。因为它像是一座天平,当你有足够重量,你就可以令另外一边那些看起来高高在上的巨大砝码高高地翘起。(《投影仪(上)》,p62)这个世界并不是公平的,你要学着去习惯它。世界上有人一锄头下去,就挖出了钻石。也有人辛苦的开山挖矿,最后一声的轰然巨响,塌方的矿坑成为他最后的坟墓。(《投影仪(下),p66》)郭敬明看清了这个世界的丛林法则。而幸运的是,凭借商业智慧,凭借着超乎常人的努力,他挖出了钻石,巨大的财富、巨大的成功,使他终于站立在天平上高高的那一端。事情本可以在此告一段落。郭敬明已经是这个社会金字塔尖的人物了。可问题的症结在于,郭敬明的自卑并未由此褪去,他的财富并没有让他一劳永逸地获得他始终渴求的优越感。因为他没有料到,即便他是有钱人了,嘲讽和讥笑竟始终存在;他更没有料到,自己会如此在意:我可以体会你晚上躺在被窝里哭泣时的心情,真的,我在很小的时候,已经感受过了。包括有一次在网上,看见别人发的帖子:“他照片上那双鞋,就是在学校门口的小店里买的呀,好像才50块呢。啧啧,他不是作家么,真穷酸呀。”(同上,p63)隔了差不多三年多的时间,有一天在网上一个论坛,里面一张帖子里提到了我。帖子的很后面有人回帖说:“郭敬明现在号称自己有多时尚多有钱,他以前在大学等小摊前买奶茶的样子,也很穷酸啊,我亲眼看见好多次。”(《荒芜尽头与流金地域》,p306)郭敬明的优越感洁癖令人震惊。在成千上万的关于他的回帖中,有无数的支持崇拜者,可是他却屡次“偶然”看到这样的回帖。他的优越感不仅仅是获得绝大多数人的认同,而必须是所有人,任何直指痛处的指责都可能令他的优越感崩塌,比如“穷酸”的过去,抄袭风波,关于他1.5米小个头的各种嘲讽。他在微博上对各种流言轻描淡写地回击,私下却独自舔着伤口。显然,成为一个有钱人是不够的,必须成为更有钱的人,成为一个成功的作家是不够的,还必须是一个成功的推手、成功的商人、成功的导演。不断累积的财富,不断取得的成功,这源源不断的优越感,是郭敬明获得虚荣、抵抗自卑的唯一方式。郭敬明成为那种最勤奋、也最成功的商人。二自然地,在郭敬明的作品中,“爱炫”是最典型的特征。这是极端自卑者条件反射般的做法,曾经最缺什么,有了之后便最爱炫耀什么。他炫富。他讲他对奢侈品的喜好,他炫示自己某些“奢侈”的怪癖,诸如对杯子的迷恋,无论多贵重,都买来收藏。在他博客中,常常有关豪宅和奢侈品的自拍照。这一切读者都习以为常,无须赘述。郭敬明无时不刻想告诉别人,他有钱,他很享受这种有钱人的生活。这一炫富行为,是带有报复性质的:后来有一段时间,我疯狂地买各种奢侈品,带着一种快意的恨在买。我想也许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人体受损后的过量愈合。就像骨头如果断了,再愈合之后,接口处就会更加地粗壮。肌肉纤维在撕裂愈合之后,也会更加地结实有力。(《言热》,p361)他必须回击那些瞧不起他的售货员,回击那些瞧不起他这个来自四川小镇、曾经穿50块钱运动鞋的穷人的网友,回击那些不喜欢他以及他的作品的读者——你们看不起我?我过得可比你们风光多了。这时,真正的自卑与真正的自负——或者说狂妄是融合一体。郭敬明从未对自己的缺点和问题进行反思,相反,当他沉浸于财富带来的快感时,他忙不迭地以财富来回击他人。因为,在他的逻辑里,有钱意味着有尊严、有地位、风光无限、藐视众生,而没钱的人,则可笑、可怜、可悲,他们嘲讽别人是自不量力、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嫉妒与泄愤。自卑者不仅仅是狂妄的自负者,自卑者也是自怜者、自恋者。对于一个自卑者而言,不安全感始终存在,因为他最怕失去优越感。所以郭敬明只能是马不停蹄的商人,不断攫取财富是他唯一的姿态。然而,高强度的工作、危机感、压力、自卑感,都让郭敬明感到疲惫与孤单。他这样描述宫洺的孤独,其实也是自己的孤独:你们是这个社会上最上层的那些捕猎者。你们挥霍着别人每个月苦苦工作才能换来的薪水,去买一个玻璃杯子。你们的双脚几乎不染俗世的尘埃。你们从黑色的高级轿车上下来,然后迈步走进铺着红地毯的写字楼大堂。你们出入高级的餐厅,几乎从来不在家里吃饭。但是家里却又最高级的整套厨具。永久恒温6°至18°的专用酒柜里,有一字排开的各种红酒和香槟。你们换手机换手表,就像换袜子一样勤快。你们手上的提包,有时候等于别人家客厅的价值。人们了解的只是这些光鲜华丽的表面,锋利的像是足够切断世界上所有人与你们的联系。但没有人看见黑暗中的你们,没有人见过你们真实的样子。当你们回家关上门的时刻,一整个世界被你们关在了背后。(《投影仪(下)》,p65-66)读者首先读到的是自怜。我们光鲜亮丽的表面背后是多么辛苦,你们知道吗?然而,这自怜,底子里却是自恋。一方面是再次展露他这样的上层人物挥金如土的“高大上”的生活,什么双脚不染俗世尘埃,什么永久恒温6°至18°的专用酒柜,什么一个提包是别人一个客厅的价值,自怨自艾都不忘炫耀一番;一方面是企图获取更多人的倾慕和崇拜——成功人士比你们都拼命。说到底,这不过是自恋的有钱人一种傲慢的矫情,一种撒娇式的争宠。三在阿德勒那里,每个人都有不同程度的自卑感,“自卑情结”与“超越自卑”是人的一切行为的出发点和目的,但并不是人人都能超越自卑。超越自卑,说到底便是正确认识自我,正确对待他人评价,完善自我人格。作为一个公众人物,既享受着他人所没有的声名、地位和社会资源,自然也必须承受一些非议和流言,这本是一枚硬币的正反面。只是,在郭敬明这里,强大的虚荣心,对于羞耻的超级敏感,使他无法忍受任何指责和嘲讽,每一个流言都可能他苦心经营的优越感灰飞烟灭,自卑成为他难以摆脱的梦魇。他只能不断攫取财富、变得“更强大”,这是他获得虚荣、抵消自卑的方式。与此同时,自卑又与傲慢的自负、顾影自怜的自恋交织混杂,这构成了“郭敬明”复杂的人格特征。理解了这一点,我们便能不难理解其作品核心价值观的形成缘由——为什么他的小说炫富、拜金、崇尚物质主义、遵循资本逻辑?我们不妨简单回顾下“小时代三部曲”。小说书写的是几个女生间的亲密友情与靓女帅哥的恋爱故事,然而人物有着鲜明的阶层差别。顾里、顾源、宫洺为富家子弟阶层,而与此相对应,唐宛如、林萧则是普通阶层。普通阶层的人个性要么唯唯诺诺,要么粗枝大叶、笑料百出,与此相反,富家子弟个性恣肆不羁、有反叛精神、充满魅力。原因只有一个——他们有钱。他们住最豪华的公寓、开名牌车、穿名牌衣服、拿名牌包,他们大手大脚、眼睛眨都不眨地奢侈消费、挥金如土,都让他们高人一等,气派、洒脱、干练、有王者风范。也即,有钱=人格完美。两个阶层之间的关系并不像小说中显示的那样和谐、亲密无间,其中潜隐着支配与被支配、掌控与被掌控的关系。在学校里,顾里是四个女生中高高在上的女王,在职场上,宫洺则是俯瞰众生、一言九鼎的王。这里,有钱者为王、弱肉强食=合情合理。通过叙述者对这些有钱人的俯身称臣、无限崇拜与谄媚(满足郭敬明自我意淫),郭敬明便为他无数的读者设置了一个明显的阅读位置,“这个位置就是向既定的社会秩序臣服、向财富及奢侈消费跪拜的主体位置,这个位置是一切阅读快感的来源。如果读者在叙述人的引领下落入这个位置,那么就能发挥塑造合格主体的意识形态功能。”这便是郭敬明饱受批评的根本所在。然而,无论如何,身家上亿的郭敬明终于成为了上海最有钱阶层中的一份子,他享受着宫洺们的待遇,接受来自四面八方追随者的景仰与崇拜,飘飘然于云端,这将源源不断生产出优越感,使他可以假装不去在意关于他的各种批评,使他有勇气面对他穷酸的过去,使他有底气回击一切嘲讽和质疑。然而,他终究是一个自卑者,他耗费心力赚取财富来满足虚荣,他活在别人的流言里,他疲惫不堪。

【愿风裁尘】——愿能与君于风中共品裁满十载光阴尘

读后感最后一页被合上时,那一瞬间的心情难以描述,只是,莫名的想哭。他自04年起,就未曾再出版过散文集了,至今,已近十年。在这十年里,仅能在每月的最小说和微博上窥得他的依稀痕迹。如今,《愿风裁尘》静静的躺在我的面前,沉重婉转至不可言说。这一次,他真的是活生生的把自己展开在众人面前。整本书的时间顺序,是08、09、10、11 / 12 / 04、05、06、07、08 / 11、12、13。这样的时间顺序,虽是迁就了内容的分类,却也因此可以轻易的感觉出不同时期他文字里的差异。04年的时候,文字间是带着幽绿毒液般的犀利。描述出的他则是说话语速很快,思维灵敏迅速,但又毒舌的形象。文字上覆盖的是他一贯的清清亮亮的透明忧伤,和一种轻快放松。那时的文字,对他来说,应该是一种记录,一种倾诉,一种发泄。他把自己真实的生活真实的喜怒哀乐直白的表达出来。而时间慢慢推移,透明的薄薄忧伤中开始掺杂进一缕一缕的灰色,这灰色愈积愈多,终化为黑色的浓浓沉重。是啊,十年。就是再干净简单的人也不会依然如旧,况且他还是始终行走在刀锋上,受尽众议的。他的工作越来越多,他的头衔也越来越广。他不再在文中说着自己与朋友的搞笑段子,他不再吐槽“开在金茂的牙科诊所”,他在最小说上出现的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他变得官方的笑容,眼眸里日渐加重的大块大块的疲倦,愈发清瘦的脸庞,甚至有几次的访谈中可以看到他的眼袋和几条鱼尾纹。只是,他和当年一样的全情投入,不在意外界的种种议论。又说远了。只是我想,我懂的。他是释然的。而我,在接下来的十年、二十年,直到很久很久,都会继续喜欢着他。不忘初心 书评写在前面这次的愿风裁尘,第一次让我觉得原来写书评是一件既耗费脑力又耗费体力的事儿•••这本书,是一个作家十年历程的一个浓缩、一个投影。而这个作家,他是我的信仰。也许这也是我迟迟没有完成的原因吧,我想尽量使这篇文看上去更好一点儿,但是我并没有什么驾驭文字的能力,我仅有我的真情实感。所以,请原谅这篇文字的支离破碎罢。Ⅰ THE SHINNING DAYS IN SHADOW在阴影中闪光的旧日子← 我喜欢这么翻译这个标题。旧时年月中的许多都格外美好,而在阴影中还能熠熠生辉的,就更是格外珍贵了。看书的时候是在半夜,只有床边一盏暖黄色的小灯亮着。这种气氛格外符合这一章节的感觉——静谧的黑暗、心中的坚定。其实看到第二篇我就哭掉了。四爹写的“我是真的老了”看到这句话,眼泪唰的落了下来。这篇文章在我的记忆里是看过的,可是死活不记得当初有这么一句。在我的心里,他一直是那个顶着巴掌小瘦脸四处招摇的刺激别人嘴里喊着“我永远十八岁”的小四。可是他忽然说自己老了。心里一下子一紧莫名的慌张起来。很难过。他是把冰雪披在肩上的王爵啊,他与末世苍雪相伴。他受着众多非议,还是坚持着自己的原则。小时代里的人物,是他的一个个投影。在现实中不能做的事情,在那个他自己掌管的时代里,终于可以实现了。旅游的时候,五分愉悦因着景,剩下的一半,则是靠着一同前去的人。3285是什么意思来着?抱着头认认真真的想了3分钟,还是百思不得其解> < 每个人都想把自己所喜爱的——无论人或物、生或死,都藏起来,仅仅是属于自己一个人的吧。也都曾幻想过,以后一直陪伴在自己身边,白头偕老的人是什么样的吧。两个人在一起,就不会感觉到孤单寒冷了吧。四爹是怀念从前的那个自己吧。年少时可以肆意展开的笑容,或者是令人感到温暖美好的拥抱。总会有人,是你最怕失去的,即使是他受苦,也想陪在左右一起忍受的人。那就是父母。喜欢巴黎。喜欢巴黎那种流淌在大街小巷的闲适的浪漫。希望有一天可以在熄灯后站在铁塔前,安静的深深的凝视一眼。回想起旧时光,应该是恬静温暖的罢。那是还不懂人心险恶世事叵测,只是会心甘情愿的喜欢的人好。残酷的规则、无奈与后悔这些与年少时掺不上边的。还只会憧憬着未来的美好。而真正抵达未来时,原来一切都是假的。原来一切都是真的。才怀念 旧时光。那年手挽手一起去压马路,那年手挽手一起去K歌,那年手挽手一起立下约定•••当年最好的我们啊,是不是早已散落天涯,音容笑貌,无可怀念。这一章节,当初都是看过的。但是当年会觉着语气间是诙谐幽默,现在读来,确实沉淀的闪光和怀念。Ⅱ THIS IS (NOT) SHANGHAI魔都、经济中心•••那个城市有很多的别称。高端奢华、贫寒粗俗•••在那个城市都能占有一席之地。那个城市是无数人的梦想,也有无数人在那个城市结束自己的梦。而在中国地图上,那个城市的名字叫 上海THIS IS(NUT) SHANGHAI 这一系列的散文起初是在2012的最上刊登的。初次看是,觉得很多地方理解的颇为吃力。现在连起来看,反而明朗易懂了许多。作为一个北京人,我对上海有着奇特的迷恋。也许是每年暑假都回去住个把礼拜的缘故。每次去,都会觉得不一样。头一年刚刚熟悉了的地方,第二年又会有新的改变。反而觉得很是有趣。四爹的散文中却是更细致的描写了上海。上海的有着法国梧桐做行道树的街道,上海弄堂里的居民,上海在外邦人眼中的模样,光鲜的上海,阴暗的上海•••种种作为过客未曾观察到的东西,细致的出现在他的笔下,淋漓的展开一个抹掉浮夸的上海。也能从中看出,四爹对于上海——被他称为第二故乡,他居住了十年的城市——的爱。Ⅲ NEVER ISLAND NEVER ME这应该是《岛》上的作品、很是喜欢。那会儿,他还会在文章中灌入自己真实的生活。觉得没有很多距离感。还有各种短篇的但是情节精彩的小说。那时候,他还是把头发张扬的染成金黄,眸中是倔强的不羁。就像迷藏里面一样。喜欢二重身。这样给未来/过去的自己写信交流是一中很奇妙的感觉。但是感情应无非是两种:憧憬未来或者怀念过去。无论是哪种,都觉得有些无谓。过去已经过去,再过于怀念,只是给自己徒增悲伤和无法自拔吧。而未来,决定权更是在现在的手中,哪里用得上憧憬。荒芜尽头与流金地域欲戴王冠 必成其重这句话用在他身上也格外合适。没有人能够真正明白他到底经历过什么挫折与心理斗争。他是在刀锋上华丽起舞的人。于是喜欢他的人更加喜欢他、厌恶的也依旧讨厌他。他却淡然着。从当年顶着阳光走过一排排香椿树,到现在坐着奔驰里从阴沉天空下驶过高楼大厦。荒芜。繁华。都是外物罢了。唯独在你心上的,迟迟寻不到踪迹。在一整个夜晚过去之后,你裹上被子准备睡觉时,天空被朝霞装扮,却没有一颗星星。只剩下电脑发出幽幽的白光。你在上面敲打出属于自己的星辰。Ⅳ SHALL WAY…在路上。觉得每一次的下一站,都是你来之不易的一个假期,可以稍稍放松自己。神奈川→伦敦→台北→济州岛→吉隆坡→法国南部。每次一个地方,都能引起你对人生不同的思考。愿你一路愉快,带着幸福归来。后记这篇书评,是我写的最纠结的一篇了。用了5个晚上前三次都是写好了第二天就删掉了。而现在这篇,依旧觉得不是很好。这只是我自己的一些闲言杂语罢了,并不能称得上是一篇书评。但是,我希望你可以读出了里面的真情实感。不忘初心 是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了。有时真的觉得很是骄傲,自己竟然可以这么坚定的喜欢一个人这么久。到现在,可以说他是我的信仰。感谢你,四带给了我十年积淀下的美好感慨。全评完、

愿风裁尽尘中砂 与君咫尺共天涯

今天在家给闺蜜写手札,我问她,“愿衣襟带花 愿岁月风平”,你看到这样的句子还会不会感动? 想来闺蜜的空间如今3篇日志有2篇都是小四的散文,放了至少有2、3年了吧。答案不言而喻。我不得不说,我在书店第一眼看到《愿风裁尘》封面上的短句时就被戳中了心脏,好像那些上课躲着老师偷偷看小说的日子又回来了一样,还是那样的时光,黑板上还是那样的倒计时,但是那样的小心思处心积虑的计算着与心上人的座位距离几排几行.我始终记得第一次看幻城的时候,我把喜欢的对白和短句用朝圣般的心情一笔一划的抄誊在初中二年级下学期的语文书的封皮上,当时懵懵懂懂却也沉沦在幻城磅礴大气的构架和小四一字一句中无法自拔。那是一次启蒙。小四的小说看得多散文倒是看得少,在45°角与非主流划上等号的那几年,小四的《左手倒影右手年华》在姐姐家的书柜中大致翻看过,也许是姐姐那个年代比较老的版本,封面看上去很旧被翻了很多次磨了页脚,不怎么讨喜,至今也就抱着敬而远之的态度没有打算重拾回来。直到最近小时代的电影出来,他被各种非议诽谤,物质、世俗、商人、名利… 听得多了,我也淡定的一笑置之,谁说的嫉妒批评又不是一种表扬?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大抵也是这个道理。曾经的那些心动的、刺痛的、明艳的、深刻的情感以及匆匆忙忙的少女时代都一直是被小四一路领着跑过来的,回想起来都感动得无以复加。直到在前些天和朋友在书店里看书时被高一的小学妹喊着“姐姐”。年少当及时,嗟跎日就老,我貌似也只能用这样的心态想当年。那些我可以肆无忌惮的喊别人姐姐的日子好像近在眼前一样。愿衣襟带花愿岁月风平祝你好。

见字十年

雾霾很严重的一天,两百多页的时候突然失去耐心走马观花看过,都是熟悉的片段。却在后面渐渐读到这个比同行年轻人大两个代沟的男人的内心。或许这也只是你想让我们了解到的样子,但无论如何,从初二到大五,我也认识你的文字十年了。和许多人一样。中学时我也写小说,一本手写的书在几个班级里来回传递,有人会写许多评语,一位朋友画了封面。组建工作室,只是偶尔接触到你的岛系列,那个时候正如你所说的,口袋里的零花钱永远不够买齐自己喜欢的小说,每一天黑板上来不及抄写的笔记都会被老师匆忙擦去然后又迅速用粉笔刷满一黑板。是的,刷满黑板的习题,刷满教科书的重点和刷满习题册的解题过程。和许多人一样。后来我和其他许多人一样,你的每一本书都会买,会在夜里写着想要投给最小说的文章,揉皱了很多张稿纸。但最后却没有寄出去,大概是非常怕出现在作文教室被你和落落羞辱。因为我和你一样自卑。和许多人一样。后来认识了一位笔友,比我大很多岁,常常写信给我,随信摘抄很多你的文章片段给我,前些日子回家,看到这些信,觉得自己的少年和青春许多片段都标记了关于你这个标签。 和许多人一样。 后来来到大学,参加活动,小城里走出来的小男孩要强,追求完美。也看到你的公司发展越来越好,我和一些人一样,忙碌于自己的生活,渐渐很少关注你的事情。有人说,你永远都在写那些中学小女生喜欢的东西,我不争辩,只是内心里觉得这个男人很了不起。有时朋友会告诉我关于你的消息,很多都是负面的,嘲笑你的身高。这个时候我总会想起拿破仑,但只是对他们说,我觉得你很了不起。你真的很了不起,我时常想知道这么多年来面对尖酸锋利的嘲讽非议,你是如何挺过来并且越发辉煌。我看到右侧的愿风裁尘的封面,恍惚间觉得这就是傅小司和宫洺的回忆录。是的,这么多年后再看到很久之前的文章,看到LV、PRADA充斥在文章里,物质得让人皱眉。 可是看到后面,当你写着某品牌某系列的时候,写着他们紫醉金迷的假期,第一次感觉到你的成熟,了不起的男孩终于成为了成功的男人。你拍电影,合作者惊叹你拿出了远超预期的海报和预告,数量和质量都严格要求,选角精准,每一个细节都不能放过。依旧许多人骂你,前辈客观指出问题,你谦虚回应,继而转身把控全局。电影还在继续拍,the next已经第三届了吧,公司里签约作家的作品都在大卖,而你仍不时发着微博掀起话题。我也即将大学毕业,不知道此后的自己会不会如许多人一样,找不到来时的路。对于那个工作到深夜,常常一个人突然在梦里醒来的男人,我内心所能祝愿的,大概是愿时间如风,愿数十年后人们终于看到了被风吹散雾霾的夜里,恒星的光芒。

你是人群向往的梦想。

这些年,可以说是看着他的文章年年岁岁走过来的。一直觉得,他的文字可以给每个阅读过的人一种对抗世界的力量,他教我们面对纷争杂乱以坦然面对的平常心,他回报社会的暴力以热忱不移。他的散文安静但掷地有声,他的文字从容不惊。他是很多人钟情的偶像,他是更多人向往的梦想。

郭敬明:我为什么拼命赚钱(转)

我其实在写这封信的时候,有料想过你收到信是什么反应。我也知道,这些年,我身上发生了很多很多的变化。可能当初一起念书的人里面,我的人生轨迹,看起来最不可思议吧。我从初中的时候,就吵着要当一个作家,没想到,这事儿还真让我弄成了。但是,我看起来却似乎有一点像是搞砸了。至少不纯粹,我是这么觉得的。我想你可能也是这么觉得的。我现在除了写书,还干很多事儿。而且我写的东西,也是很多人爱看,很多人不屑。我有时候也想,似乎是一件本来极其简单而纯粹的事情,被我弄得复杂而浑浊。但这能怪谁呢,似乎也不能怪我,你说是吧?那就怪这个操蛋的世界吧。我其实已经很久没有联系过你了,所以,你收到这封信一定大吃一惊。我们以前可是一直通信的,你记得吗?那会儿我刚上大学,当初我们几个玩得要好的朋友,呼啦啦地从四川自贡这个小地方,嗖地一声就飞向了中国的各个方向,我到了东边,最繁华的大上海。那个时候我穷得不可开交,在学校里,数着日子花钱。我经常在学校的食堂买午饭时,想顺便买一碗蒸蛋,但真的觉得太贵,不愿意花那个钱。可是学校的蒸蛋真的很好吃。我喜欢喝图书馆楼下的珍珠奶茶,那比我在四川喝过的奶茶好喝好多好多,可是,不能每天都喝,如果每天都喝的话,我就没钱买鞋子了。因为我只带了两双鞋子去上海,还都是夏天的鞋子,到了冬天,脚就冷得发痛。还要存钱买自行车。要花钱的地方真是太多了。特别是一进大学,老师就对我们提出了要求,每个人都要买一台照相机,一台DV,一台高配置的电脑。我拿着老师开给我们的单子,犹豫了一个星期,才给家里拨通了电话。我在电话里小声地跟妈妈要这些东西,妈妈在电话那头有点犹豫,她问了问我:“这些东西是学习要用的吗,老师说得买,是吧?”我说是的,声音很镇定,但眼泪已经掉出来了。妈妈说:“哦,好,学习方面可不能马虎。”过了足足一个月,妈妈才把那一笔钱寄给我。我一直到今天,都没问过我妈妈,那笔钱到底怎么来的。可后来一切都好了。我开始赚钱了。后来有一段时间,我疯狂地买各种奢侈品,带着一种快意的恨在买。我想也许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人体受损后的过量愈合。就像骨头如果断了,再愈合之后,接口处就会更加地粗壮。肌肉纤维在撕裂愈合之后,也会更加地结实有力。我在吉隆坡的双子塔,给妈妈买了一张丝巾。妈妈喜欢蝴蝶,那张丝巾上印满了各式各样的蝴蝶。那张丝巾大概要人民币一万块,我犹豫了一下,然后还是买了下来。我把自己选中的那个包放回了柜台。我记得我跟你说过这些事儿吧,我小时候,家里收入一般,但我爱乱发钱,买书、买衣服、买玩具、买游戏机,爸妈随着我花钱,非常纵容我。因此,他们自己几乎没买过什么东西。我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家里重新装修了一次房子,之前的老瓦房很破旧了,几乎不能住人了。爸爸和他的一个朋友,两个人,把屋子翻新得我几乎认不出来,爸爸一个工人都没请,自己钉完了所有的钉子,刷完了所有的油漆,也刷白了他的头发。妈妈呢,几乎没穿过什么漂亮的衣服,有一件红色的呢大衣,每到过年的时候,或者去亲戚家,妈妈都会拿出来穿上,我小时候觉得妈妈特别喜欢那件衣服,后来长大了,我懂了,妈妈只有那件衣服。所以我现在就老爱给他们买东西。我后来把我上海的那辆凯迪拉克轿车,也给爸爸拿去了。我最近在存钱,准备给他们在上海买一栋别墅,最好是带很大的花园的,因为爸爸说他想要种花。除了这些,我还得存钱,因为我怕他们老,怕他们生病,怕他们离我而去。我要赚很多的钱,多到能为他们换器官、换血、换命。多到能让他们陪着我,直到我们一起死去。爸妈如果走了,那我就变成孤儿了。我不要做孤儿。那太可怕了。这世界还有什么意思呢?我要让他们永远照顾我,我生病的时候,他们永远陪在我病床前面,我饿了的时候,他们永远能帮我端一碗烫饭过来,我莫名其妙地吃坏肚子的时候,他们总能告诉我一些民间偏方。

愿风带去我的祝福,岁月静好,而你还在

看梦里花落知多少时,还是一个青涩的年代。这是第一次知道郭敬明的名字。之后,便是无数的新闻。浮华过后,十年之后看愿风裁尘,窥见那个自卑的、瘦弱的身影,在灯光的照耀下突兀的站立成一个战士。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少年,却被生活打造成了一个标识。没有人能否认他的传奇,而在传奇之下,他也只是一个写者,用笔记录着他的茫然和恐惧,记录着他的自得和缺失。最大的幸福,不是赚多少钱,不是成为多有名的公众人物,而是有爱的人在身边,小四,愿风裁取每一粒微尘,愿灵魂抵达记忆的尽头,愿一切浩瀚都归于渺小,愿衣襟带花,愿岁月风平。我们都是宇宙中一粒小小的尘埃,可我仍然希望,你,不再孤单。而我,也会从此成双。

一个十年

读郭敬明是从初中开始,到如今大学毕业,十年一晃而过。当时年纪尚小,被他文字中平缓但是感情充沛所折服。一发不可收拾。《左手倒影,右手年华》《悲伤》《梦里》《夏至》《无极》《幻城》基本上出的每本书都追,总觉得那样华美的文字给人一种莫大的安慰感。学习之余,偷偷翻出他的散文,看一篇,心中安稳许多。我不明白,为何会有那么多人在诟骂甚至侮辱他。我也不明白,那些持不同文字立场的人,是以何样的心态去戏谑他。我只知道,只有努力的人,才够佩戴所有社会给予他所有的荣光。一篇作品好不好,不取决于个人,不取决于媒体,也不取决于某个权威。它能引起社会的反响,足以证明有它的可取之处。我很喜欢韩寒,我一样很喜欢张一一,我也喜欢张嘉佳,我也喜欢葛婉仪,因为之于我而言,他们都是优秀的人,都是能够写出好作品的人,我同样的,也喜欢郭敬明。这个小小的男生身体里暗藏着巨大的能量,他比很多人都努力,他比太多站在一旁笑的人都执着。抛开作品好坏不说,这种努力,积极的态度,就值得太多年轻人学习。你没必要去仇恨一个比你优秀的人,你该做的,仅仅只有低下头,一步一步的,去完成自己的梦想,去努力达到自己的高度,这才是你人生的价值和意义所在。说了太多无关紧要的东西,仅仅只是表达一下自己的看法,有人骂有人说,我都受了,权当是看了一场路人甲扮演的独角戏。从作品来看,我是不会给这本书打高分的。因为它太过随意跟散漫,说得好是记录生活,说得不好,是在记流水账。当初抱着它的时候,我寄予了很大的期望,但是看到最后却以巨大的失望结尾。没有主题,没有中心,连最起码的真挚情感都变得少之又少。我知道,这是作者在百忙之中为了圈住读者的作品,因为太忙,作品自然难以足质足量,但是为了让读者知道还在一直坚持写作,就把这本书出了出来。个人觉得,在郭敬明所有的书中,排名垫底。因为读不出内涵,所以写不出有分量的文字来。权当是一场无厘头的啰嗦。

As Time Went By。

這麼多年暸我還是習慣讀郭小四噠文章無論是散文還是隨筆還是小說。因為他文字中藴涵著眞實和刺骨。多少次隨著情節或者他噠段落而流淚。這次噠願風裁塵也是。這本書紀錄下暸最眞實噠郭敬明。他噠優點缺點他噠得意失意全部都在裡面。通讀本書妳會發現他不過是一個和妳一樣愛哭愛笑多愁善感噠凡人。讀者和他之間沒有距離。郭小四噠眼睛觀察事物之細簡直就像一個聚焦特寫噠電影鏡頭。所以那些看起來俗不可耐隨處可見噠小事在他筆卻變得浪漫而鮮活。正是這種細膩才會在不經意間讓讀者動容。

愿风裁尘——给最爱的你和你们

昨天晚上到的两本书,愿风裁尘和下一站法国南部。先看的下一站,然后在酝酿好情绪的下午和晚上翻开了愿风裁尘。愿风裁尘我期待了很久,郭敬明的十年散文集,而你一定知道郭敬明对于我的意义。我一直以为,我一定会以一种极其平静的心态看完这本散文集,所以当那么大一滴眼泪掉出来的时候,真的把我吓了一跳。看哭我的那篇文章是《最好的我们》,如果再追溯的久一点,而我的记忆没有出现差错的话,那篇散文最早应该是发表在2010年12月份最小说新年特刊上面的。那时候只要看见郭敬明出现在最小说上,就会莫名的激动,而那时候的我,一定不会想到,三年后的我再看见这篇文章时,会哭出来。我和所有的人都说过,不管是极其严肃认真,还是平时的玩笑,我不止一次的强调过,郭敬明是我这辈子最爱的男人,没有之一。但是郭敬明对于我的意义,我最近才真正的想明白。在看完这篇《最好的我们》之后,变得愈发清晰起来。我想,郭敬明,这三个字,就意味着我的整个青春吧。之所以会哭出来,并不是因为这篇文章写的有多感人,而是自然而然的就想起来高中有你们陪过我的岁月.你们一定都还记得上课的时候偷偷摸摸的看小说,收书这种事一定不止发生过一次吧。我们一起交流那些小说的角色和最后那不清不楚的结局,一起摘抄那些我们喜欢的句子。我记得那时候的语文早自习,我每天背郭敬明写过的那些散文,以至于现在在看散文集的时候,好多文章我以前都背过,有一种很温暖的熟悉感。喜欢郭敬明,从初三到大二,刚好是我人生的三分之一,毫不怀疑,这份喜欢会一直延续到未来。就算我现在没有再买最小说,就算我以后可能不会再把那些小说一本一本往家里搬,可是,这么多年对他的喜欢早已根深蒂固,渐渐的,他之于我,早已是信仰一般的存在。我就是他的脑残粉那又怎样,我就是喜欢他喜欢的东西,就是会去看他推荐的每一本书,就是想去听他听过的歌,就算他拍出来的电影口碑极差我也一样会买电影票去看,我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见他一面,我就是这样盲目而又热切的喜欢他,那又怎样。我想,只要我还爱着郭敬明一天,我的青春就不会死。而我,永远爱他。

【转】《愿风裁尘》——相比小说,我为什么更喜欢郭敬明的散文(文/张明慧)

愿风裁尘,愿你衣襟带花,愿你岁月风平。十年前,我在上中学,那时候的课堂上永远是惨白灯光下声嘶力竭的读书声,还有充斥其间的仿佛没有尽头的不耐烦;那时候,我们人生的所有安慰就是那两本今天已经绝版的《爱与痛的边缘》和《左手倒影,右手年华》。在说散文之前,我必须得先说你那些精彩到让每一个看故事的人沉溺其中无法自拔的小说,它们是真的好看,真的让我们以为那些故事中的人就在这个世界的某人角落安静地生活着,或许就在一条下过雨的街道上和我们擦肩而过过。而对于你的那些散文,我们是怀抱着截然相反的另一种心情来阅读的。你在散文中给我们展示美好,也给我们描述残酷,你把自己的心事一字一句地讲给我们听,你同我们分享喜悦,你也对我们诉说失落。在这些词语中,我们隔着千山万水的距离却也能倾盖如故,连朝语不息。但是在《爱与痛的边缘》和《左手倒影,右手年华》之后,你的小说一本接一本地出,散文集却再也没有出现在我们面前过。你一步一步地走向万众瞩目的光芒中心,却再也没有对我们讲述过这其中的辛酸和惆怅。你说小说写多了就不愿意再写散文;你说小说是讲述别人的故事,散文却必须把自己内心最隐秘的感情呈现在众人面前;你害怕别人把你的真诚视为矫情,转化成攻击你的利器,不分缘由地刺入你的心脏;你越来越会保护自己,越来越像一位刀枪不入的大明星;所有的读者都越来越爱你,却也越来越走不进你的心。你用别人的故事把自己装裱进风雪不侵的高墙,安全却也孤独地兀自璀璨着。这一别,就是十年之久。在你没有不再出散文集的这些年,我们买回一本本的《最小说》,买回一本本的时尚杂志和报纸,因为里面有和你相关的一切,有你生活的点点滴滴。你不再书写内心,但还是有朋友们在见证着你的生活;你不对我们袒露心迹,却还有媒体偶尔能窥探到一些我们这些读者见不到的过往。这样做的自己不知道会不会被人当做偷窥狂之类的,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那个慢慢了解你的自己,那个跋涉着一步一步接近你的自己,那个一边把你奉为无法企及的偶像一边在内心重复着终有一天能够走进你视线的自己,是真的在这十年里渐渐地把自己打磨得越来越适合在这个荒凉的世间生存,你给的力量虽无形,却掷地有声。这些都是你文字的魅力。而今,你终于要出版新的散文集《愿风裁尘》了。在经过了十年光阴的漫长等待,你应该做好了准备将那些藏在心里的话一五一十地拿出来和我们分享。在曾经的那些散文中,你不是所有读者膜拜的光芒万丈的偶像作家,你是对朋友依赖、对父母孝顺、对读者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小四,你把真实的喜怒哀乐告诉给每一位看到你文字的人。现在,在这本新的散文集《愿风裁尘》中,你抛开十年生活淬炼给你的成功荣耀,你从高高的金字塔尖走下来,走到我们身边,还原给所有人一个峥嵘风云之后的真实郭敬明。此次你满怀怜悯和仁慈把“愿风裁尘”的梦想倾诉给我们,你用最诚挚的文字让一直喜欢你的人更加爱你,让曾经不喜欢你的人也不得不承认你的成功,你让岁月无恙,让人世更美。而我,我们,会一如既往,等在最初的地方,等待和你相见,等待与《愿风裁尘》相逢。愿我心知君心,风同赏月共吟,裁满十载光阴,尘世携手共品。

《愿风裁尘》——郭敬明

这是郭敬明自传式的散文集。集子中不乏美丽的句子,但是也有成长的痛苦。1.人们都顶着一张冷漠的面孔,在街上匆忙地赶路,把孤单的影子留给大地,留给梧桐落下的枯叶,留给深夜里贴近地面浮动的白雾。只有空旷街头的红绿灯,在没有车辆和行人的路口,频繁地跳换着颜色。2.一个男人,三十岁以前,一定要看《追忆似水年华》,二三十岁之后,绝对不要再看普鲁斯特。3.翅影在岁月里擦过。留下诗篇。我们在过去的岁月里留下的脚印,他们在未来的时光里,变成了发光的星。4.面具的力量,在于让你不用扮演自己。5.爱是琥珀。琥珀是最美的尸体。6.时间最终会和你和解,你的所有偏执、邪念、不甘,你的嬉笑怒骂怨,你的爱恨嗔痴狂,终会被它软软地握在手里。7.生活的意义是困的时候可以睡觉,肚子饿的时候可以吃饭。想念你的时候可以给你打电话,没有想你的时候你会打来电话让我突然想起你。

致四爷

我好羡慕落落,好羡慕痕痕。甚至羡慕小呆,羡慕陪在你身边的每一个人,现在的我,也在学习写一写小小的文字,,,你一直是我们的追求你不知道,会有多少人为你的故事流泪,我想说,其实我们都不配喜欢你,在你,,忙到胃出血时,在你身陷抄袭门时,,我都没有陪着你,可我一直把你当做最爱的偶像,不管是高中时就会发书的你,还是在岛时那个并不成熟的你,亦或是现在这个高高在上的你,,我们都一直一直喜欢你,,,

小四也曾年轻过

从《梦里花落知多少》到《悲伤逆流成河》再到《小时代》,80后的我跟着小四一起成长。当年的小四从一个孩子,到现在有自己的公司,拍自己的电影,闯在时尚的前沿,是靠他自己努力得来的,一本书不可能所有人都喜欢,能让一些人懂得欣赏就足够了,所以小四是成功的。那些饱受争议的事件,只是名气大惹火上身罢了。《愿风裁尘》展现了一个真实的小四,一个从小到大,从家庭到社会,从贫穷到富有,从无名到知名的蜕变。如今的小四,成熟了,成功了,个人的努力得到回报了。人一出名,受到的关注就多,对社会的影响也更大,抛去非议,做真实的小四。虽说现在小四身兼数职,其实个人心里还是认同那个作家郭敬明,兼职再多也是从作者这个身份延伸出去的。踏实本份,安心做一个写好书畅销书的作者才是王道。

妥协是成长的第一步

郭敬明三个字在我的年少时代占据了太重的分量,以至于我即便成年后,仍然对当年那种感觉念念不忘,总想着找回年少的感动。郭敬明似乎一直是伴着非议而过,我以前也为他的变化叹息、哀悼,可是现在我明白了,之所以他会饱受争议却活得越来越潇洒,因为他比任何同龄人更早地学会了妥协。我的日记里以前经常出现“忍耐过这段时间,以后便再不受这样的屈辱”等等,25岁了,我终于发现这样的语言多么苍白多么无力,幼稚。因为一个人永远不可能完全摆脱一种制衡只活自己,学会妥协会让你活得更舒服些。这本书里郭敬明还是在追溯年少的努力时光和饱受的歧视,那仿佛是他散文永远的主题,只有这个内容是鲜活的,人生剩下的部分都空洞起来。但是我能理解他的心思,必定是非常切肤的痛,痛到哭不出声音,痛到心都搅在一起,痛到觉得人生无望,这样的痛过之后,倘若能站起来,就会成为生活永远的强者。唯一的遗憾是,这样的人会活成一个过于孤独的灵魂,不再相信不再流露感情,唯一的慰藉就是文字。上周因为一些接连的打击,我生病躺倒在床,蜷缩在被子里,我内心的声音是不断质疑,我到底做错了什么?我健康向上,积极努力,什么苦都肯吃,为何事已至此?后来冷静下来,我明白了,是因为不会妥协,这种逆着风被呛到满眼通红也还是忍着不掉泪的倔强个性,让我失去了很多。即便我因此也收获了想要的,但是如果继续坚持,恐怕我会被社会淘汰。这个恐怖的想法像是爬山虎一样盘根错节地生在我的心脏上,我日日夜夜品读《圣经》,领会上帝的话,“尽是虚空,皆是捕风”,这句经文真是奇巧地和这部散文互相贴切,“你听见风的声音,却不晓得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3:9)。的确如此,唯有风可带着尘土上升下降,随着风而摆动,倘若非要逆风,最后就会变成一片飘飘摇摇的叶子。郭敬明的魔力仍在发挥效力。

十年·我一直都在

前段时间,看到郭小四暌违多年的散文集《愿风裁尘》即将上市,我当时平静地@了章小球,心里已经打算去买。像是完成了十年一刻的一段守候和成长,轻轻吐出了一口气。这漫长的2004年——2013年啊。  【郭小四】我让自己登基,做风的君王。  十年的时间,郭小四已经从当初那个新概念获奖,穿着简单白衬衫,在聚光灯面前会拘谨会紧张的羞涩少年成长为,如今这个,出现在《快乐大本营》、《康熙来了》,导演了《小时代》,排在中国作家富豪榜的成功人士了。在南京幽暗的电影院,当我看见荧幕上编剧、导演、剧本一排赫赫显示的都是郭敬明时,我还是震惊到了。时光已经将这个少年打造成他世界里的王了。  8月份在苏打绿的演唱会上,因为演唱了《小时代》的插曲《我好想你》,郭小四带着他的“新欢”陈学冬出现在了现场,摄像机将镜头对准了郭小四。是的,我还是少女的心激动了一把,死命拽着小球的手臂,想要大声尖叫,却发现眼眶将要湿润。当时,我和郭小四的距离应该不过几百米吧。2011年的五月份,郭小四受移动公司邀请到我的大学里开了读者见面会,小球幸运地得到了一张入场卷。而我因为之前答应别人要去带个一日游的团队,最后连站在场外看他一眼的机会也没有了。  今年夏天伴随着《小时代》的热映,郭小四出现在了各大门户网站的首页,虽然褒贬不一,可是我知道郭小四无疑是成功了,心里还是为他高兴了一把。选了我一直不感冒的杨幂做女主,在电影里面矫情到死的演技,让我在电影院里差点破口大骂,所幸郭采洁和HOLD住姐是让人欢喜的,电影最后的彩蛋算是一个surprise。朋友们说还不错还不错,但是我依旧无法掩饰内心的失落和怅然。那散落的不连贯的剧情,那大段主角们精致脸盘的特写,那杨幂让人不舒服的毫无起伏的画外音。最终,第二部我直接在快播里解决了,最喜欢的是郭采洁入场时候的《小小姑娘》。【凹凸曼】时间是个好东西,一切还有圆满的余地。  十年的时间,我从一个少年的手上收到了郭小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是他帮我开启了这道神奇的大门。稍显稚嫩的笔迹写在书的扉页:如果你是林岚,我就是顾小北.......最后这本书在班里同学的传阅中遗失了。是啊,生活本来就是一个巨大的隐喻。你看,林岚最后不是和一个踏实的工程师走入了婚姻的殿堂。《幻城》里梨落半跪着对卡索说:王,请跟我回家。这是十年来一直铭刻在我心头的场景。  《夏至未至》应该算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了,长满香樟树的校园,穿着白衬衫的青涩少年。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些女孩教会我去爱。一直到现在,香樟树和夏天依旧是我的最爱。去参加比赛的傅小司分了一个耳机给立夏,哐当哐当响的列车成了这辈子最好的旅行。那时候写喜欢45度角仰望天空啊;青春是道明媚的忧伤啊;未来是叮在玻璃上的苍蝇,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没有的。上次回家整理以前的旧物品,翻开自己落满灰尘的笔记本,对曾经的自己感到一阵恶寒。还有那个闷热的夏季午后,一场暴雨即将袭来,我蜷缩在床角,《悲伤逆流成河》被丢在一边,眼泪哗啦啦止不住往外流。想想,真是矫情啊。可是,又有点怀念,因为那时候我只要是看郭小四的文章,就会有自己也去写的冲动的。  透过岁月的光门,我看见了那个梳着马尾辫的清瘦少女,她揉了揉惺忪的眼睛,被物理课上的笔记弄得云里雾里。趁着下课的十分钟,迅速从抽屉里拿出一本《最小说》看起来。窗外的阳光炙热,那个长得好看的数学课代表从她身边走过,带来了一阵香樟的气息。她对这个世界有蓬勃的源源不断的野心,她的生活有着诸多烦恼,她正在想着如何去肆意挥霍这一去不再回头的青春岁月,哪怕头破血流。  【假如青春不死】  进入大学后,我就几乎终止了购买郭小四的书籍。小时代也看得散散落落,只记得一些零星。至于爵迹神马的,都没有开头。此时对落落的《文艺风象》比较钟情,这个173的女子和郭小四私交甚好,章球球在南京参加过她的签售会,回来激动地说,头发很长,很瘦,很有气质。几个月前,网上无意中看见了最世文化公司的招聘信息,立马让章球球去试试,结果他们果然打来电话,终究因为一些原因无法去面试。常常和章球球讨论,很多喜欢过的歌手以及作家在时光的流逝中都渐渐散落了,可是独独对郭小四不一样。  听到别人议论他的身高,抨击他的炫富,指责他的抄袭,甚至厌恶他,我们大都笑笑就过去了。没有愤怒,没有想去辩解,这一切根本就无法动摇他对于我们成长的意义。曾经喜欢的七堇年离开了郭小四的团队,连苏小懒也发表申明投奔他家了。时光再温柔,也还是一把杀猪刀,改变的岂止是这些?我正在阅读汪曾祺,也对大冰和张嘉佳有兴趣,还有一些专业书,打算入手的简嫃和张悦然。  《愿风裁尘》肯定是会去买的,感觉像是完成了这场长达十年漫长爱恋的最后一步,我知道到了该说再见的ending time了。内心却是平静,相反有种喜悦像是初夏新生的嫩荷探出了怯生生的小头。世间予我千万种喜悦,沿途花枝怒放,全部遗漏都不要紧,得你一朵佩我胸襟就好。小四,前路坎坷,且行且珍惜啊。   2013年11月30日于上海    

时间把云煮成了雨

大概每个人都会这样吧,长两幅面孔,一个欢快一个淋漓。字是最真实的,这大概就是把所有面孔都摘掉只剩一颗心和一副皮囊的小四了,喜欢这个样子,被自己剖析被自己评价然后自我去感受。喜欢他说笛安温婉的笑、落落拘谨的样子和自己爱泡澡的私密,这就是了,最想告诉别人自己的自己。

[愿风裁尘读后感/郭敬明散文集第一卷]衣襟带花,不知故人何时归(待)

[愿风裁尘读后感/郭敬明散文集第一卷]衣襟带花,不知故人何时归要说起对你的喜欢,大概也不是几个词或是几句话就能够完全概括的,甚至喜欢这个单纯的概念已经显得模糊不清了。我看着十年前的那个少年,身上桀骜不驯的棱角一点一点被岁月风平,那颗躁动不安的心也随着时间一点一点变得沉寂和冷静。我说不出什么,我不知道是应该为这样成熟的改变而高兴还是为再也回不去的年少而伤心。作者介绍页上你的照片还是那张,唯一不变的好像只有在我们看来你始终精致的脸,更多人看不到的是光鲜亮丽包装下疲惫的身影。我们也一样看不到,但我们从你一篇一篇的散文里可以感受得到。小说是心,这颗心里装着天马行空的世界。散文是心,这颗心里只有世界投影出的一个渺小的身影我最喜欢你说的那句话小说写一部多一部,散文写一篇少一篇。每一篇散文,都是从生命布匹上裁下的几寸,放到画框中,供人评论。在文字里实现本“愿”,在生命的布匹上“裁”下真实的心情,每个人都是孤独微“尘”,等待被“风”拥抱风起,芦苇裁,浩瀚荒野,流彩肆意展,孤独无处流放封面芦苇的凛冽却又被流彩点缀,绘图与设计相得益彰,厚厚的一大本就好像沉淀的光阴,只是翻了几页就夹杂了很多感情,找回了很多不复的从前。书页里那个随着年份愈渐成长的你,青涩的年少到成熟的青年,惶恐不安的忧郁到坚定不移的依靠,历历在目却又感觉已经过去很久。我知道,愈行渐远是一个人成长的过程。不管你还是不是我们熟悉的那个人,只要有一天你转身去看,我们一直都在我以前有说过写字的人最怕的就是本心不在,我甚至也担心有一天他会遗忘最初,不再是我们熟悉的那个专注于文字的他,可这样的一本散文集就是他这些年时光里纯粹写作的最好证明,时间可以带走一切,唯有在文字面前,时间停步了。和很多人一样,我从未为你做过什么疯狂的事情,但是一直都把你放在了心里的某个角落,那个角落不会被岁月风平,不会因为时间而改变了最初的模样,一直都闪闪地发着光衣襟带花,不知故人何时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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