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天》书评

出版社:四川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6-20
ISBN:9787541136429
作者:[美]大卫·利维森
页数:376页

我感觉很好

马丁的早晨里,每一天他会变成一个不同的人,这里面,A每天在一个人身体里面,每一天的新生活,他试图遵循所在躯壳人物的原有性格,不去扰乱他们的生活,直到那一天,他遇到了她……

寄居回忆

寄居回忆偷爱警/文鬼上身,中国鬼片,惯用伎俩。利维森一定是受此启发,移花接木到这部书当中。不晓得利维森来没来过中国,真的看没看过中国鬼片。有一点,可以肯定,利维森的鬼上身,为写作途径开辟了一个新路子。都说鬼的传说是从中国诞生的,鬼的身份难以捉摸,让人浮想联翩,夺人眼球。鬼上身自然会引来众人追捧,尤其是好奇者,好奇的年轻人,对鬼片的痴迷,不亚于吸食毒品。西方将妖魔鬼怪划分的很细,不同于中国版的僵尸、灵魂、鬼怪。西方妖魔可以被上帝、耶稣、圣母感化,可以弃暗投明回头是岸。魔在西方更像是被驱赶的灵魂,即使附着罪恶,也会在临终前,得到宽恕和忏悔。寄居在他人身体里,潜入他人的意识,用第三人的隐眼,辨别对方的世界。A才16岁,却有别于常人,他没有肉体躯壳,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没有父母,没有亲人。他拥有的是寄居在他人的身体里,体验每一天的生活,或枯燥、或紧张、或残忍、或快乐,每一天对A来说,都是新鲜的,但这个新鲜是有代价的。他感受不到家的体贴,感受不到亲人的温暖,感受不到寒暄的问候,他是一个逃离者,每天都寄居在一个新的躯壳当中,周而复始。16岁在中国,还是没有独立能力的孩子,在美国,独立早已成为一种习惯。开车、泡妞、吸毒、做爱。父母眼中的孩子,俨然是一个独立的大人,只不过这个年龄稍显年轻,还在学习的阶段。中式家长,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过早接触社会,沾染恶习,而美国家长,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沾染社会的不良习气。躲是躲不掉的,逃是逃不开的。不如直接面对,孩子无论怎么教育,如何看管,他不是动物,不是独立思维的机器,他有生活的能力,需要自己去判断和消化,恶习的后果。说教无力,不如家长放手一搏,让孩子自己去探寻这个世界的善恶美丑,家长只需要一点提醒和警告足以。玩儿浪漫,无师自通,任何一个孩子都是如此,如果脑瓜还算灵光的话。没有老师去教学生如何玩儿浪漫,孩子都是通过电视剧、影片、师哥师姐的传教,知道浪漫很惬意,很有温馨暧昧的感觉。A也是如此,她爱上了一个有男朋友的女孩蕾安浓。贾斯汀的爱,忽远忽近,捉摸不透,一半是想爱,一半是守望爱。女孩不论大小,到任何年龄层,需要男人的关爱关心,需要时间来安慰,贾斯汀是个呆子,他不爱蕾安浓,贾斯汀只是想要自己的生活不单调,不让自己的学生时代,没有恋爱的色彩,选择蕾安浓。蕾安浓对贾斯汀也是云里雾里,朦胧的爱情,根本就是错误的,海市蜃楼再美,也会消失。A的出现,让蕾安浓看到一丝希望,看到爱的浓情蜜意,但A是虚拟的,是一个寄居者。蕾安浓无法面对,天天跟一个新的陌生人恋爱,不能天天面对新面孔旧故人。爱是真实的,而这个人,看着稍显悲哀。A不过是灵魂的猜想,不过是青春的梦幻。利维森写这部书的时候,一定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能琢磨出这么诡异的写作套路。第三人是寄居者,他可以是男生,也可以是女生,每天都是一个全新的人,他可以发电邮、开车、泡妞,拥有真实的爱情。第三人是不存在的灵魂,不会长大,没有亲人,但他却拥有记忆。利维森的小说角度新颖,视角别致。青春会成长,青春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所变化。青春的那颗心,始终不变,利维森想要留住灵魂的脚步,想让青春永驻。但爱情还是会流逝,它只是一段美好回忆。

美国青少年生活现状百科全书

虽然这本书作为一个故事写得很有创意很好看,但我更愿意把它称为“美国青少年生活现状百科全书”,很全很真实。各种十六七岁的少年少女,各种肤色,各种性别,乖的不乖的,甚至还有流浪儿、吸毒者、橄榄球员、非法家政帮佣……

我们每一天都在积累幸福感

每一天首先,我喜欢这本书的封面,颜色很清新,但是画面却是一个扑入水中的人,分不清性别,然后在封面右下角漂浮着一个穿裙子的女孩,意味不明,但是很有感觉。第一页,第5994天,“我”在一个躯体里醒来,“我”需要从记忆里搜索“我”今天是谁。看到这里,我思维有些跟不上了,但是接着往下看,就能发现,“我”是个灵魂,没有实体,每一天都在不同的同龄人身体里醒来,根据这个人的身份过完这一天,从婴儿开始就是这样,而“我”没有具体的名字,“我”是A。A小时候以为每个人都是这样,每天醒来看到的都是不同的父母,不同的家庭环境,后来A发现只有自己是这样的,只有自己每天过得跟别人不一样,只有自己不能长久地拥有亲情友情和爱情。A起初会抗拒,不愿睡觉,可是总也反抗不了,A就顺从了命运的安排,循规蹈矩地寄居在别人的身体里,尽量使宿主按原有的生活过完这一天。但是就在第5994天,A开始改变自己以往的做法,想按自己的方式过完这一天。这天A的身份是贾斯汀,而贾斯汀有个女朋友叫蕾安浓,A从看见蕾安浓之后就拒绝按贾斯汀漫不经心的态度来对待蕾安浓。是的,A爱上了蕾安浓,他(因其爱上了一个女生,暂且称为“他”吧)开车带着蕾安浓去看海,他们在海边互诉心声,他们拥抱、亲吻,愉快地享受两人时光。对A来说,这是改变他之后生活的转折点。因为从这天起,他开始想念蕾安浓,他想见她,尽管他每天都是别人的身体里,但是他的灵魂告诉他,他是如此地想念蕾安浓,他忘不了她。于是有一天,当A变成一个名叫内森的男生时,他决定开车去见蕾安浓。对了,每天醒来A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计算自己所在的地址离蕾安浓家又多远,开车要多久能到。而在成为内森这一天,A与蕾安浓相谈甚欢,甚至还在一起跳了舞,尽管蕾安浓不知道与她跳舞的是A,但是A对蕾安浓的迷恋越来越深。当晚,A没有如时赶回家中,所以内森的身体倒在了离家一小时车程的车里,而这也为之后的故事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因为自此之后,内森就开始寻找曾在他身体里待过一天的魔鬼,而这个魔鬼,就故事来说,是A。而A在忍受不了相思之苦的情况下,向蕾安浓表明了自己的身份。蕾安浓本不相信,但是在之后的每一天,A都以不同身份出现后,蕾安浓相信了A,但是她不确定自己是否喜欢A。只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A很爱蕾安浓。故事至此,主要人物都已出场,A对蕾安浓的爱难以自拔,蕾安浓对男友贾斯汀存有爱恋但同时对A也有好感,内森锲而不舍地追寻A,那么结局是怎样呢?这些都在书中写明了,这里就不剧透了。看这本书另一个想法就是,每个人都在过着不一样的生活,或幸福或坎坷,即使换了另一种人生,也改变不了自己的本性。A以过客的身份体验过了不同同龄人的生活,同时也在不断地成长,即使努力想要袖手旁观尽量不去干扰宿主的生活,但他还是在悄悄改变着。就像有一天寄住在一个准备自杀的女孩儿身上,他就想办法在这一天让女孩儿父亲在之后的日子里阻止女儿自杀。人的本性不会改变,这就意味着在不同环境下,你能做出的选择其实是随心的。我们总希望每一天都是崭新的一天,可是对A来说,全新的一天意味着他不能跟家人享受长久的天伦之乐,他不能陪伴一只小狗慢慢长大,他也不能以固定的身份去亲吻他最爱的女孩儿。所以说,有时候,重复的生活节奏,也是一种幸福,你在重复的生活场景中感受亲情的发酵,享受与宠物一起成长的快乐,培养与爱人的默契,这样一点点积累每天的幸福感,那我们的心也变得充盈起来了,不是吗?相比于A,我们每一天都在积累幸福感,所以好好珍惜每一天吧。

没有辜负好设定的故事就是好故事

知道大卫•利维森,是因为《情人词典》,当时是楚尘出这本书,我发现大卫•利维森这个人写小说不好好写,习惯搞歪门邪道,喜欢从奇怪的角度,用奇怪的方式演绎故事。不过,介于这种奇怪的角度和方式我并不反感,所以也就原谅他了。(表鄙视,傲娇就傲娇了吧……)后来看到《每一天》,看到我们的利维森同学在开篇就祭出“我醒了。我要立刻弄清楚一个问题——我是谁”的句式,才知道这回利维森又使怪招了,不过,这次不只不反感,反而深觉惊喜。很多故事都被设定所累,仿佛最大的看点是设定的新奇而非故事本身的意义,而这次利维森不仅编织了让人惊艳的设定,更充分发挥了设定的好处,让故事增色不少。也算看过一些穿越文(往事不堪回首),却没看过主人公必须每天都穿越、每天都寄居在不同身体里的……而这样的主人公却爱上了一个正常的、普通的姑娘蕾安浓。我们谁也无法要求一个普通的姑娘真的只在乎一个人的内在。试想,面对你深爱的人,你刚刚知道了他今天的长相、职业、住所等等,到午夜十二点他又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眼前他曾寄居的身体又变成了一个完全的陌生人,你会不会觉得你爱得好绝望?人家灰姑娘虽说也在午夜十二点离开,好歹第二天还能认出她来,我们主人公的待遇真是连灰姑娘都不如……难怪他说自己像漂流瓶一样自由,却也像漂流瓶一样孤独。他总是时刻准备着离开。饱尝离别之苦的他早已不敢再有奢望,身体都是别人的,更何况父母兄弟、朋友恋人?在这样的特殊角色生命中,偏偏蕾安浓让他心心念念、万般不舍。怪只怪他初遇蕾安浓的那一天,寄居的身体的主人是蕾安浓的男友。于是在一个朝云吐露的上午,他遇见了纯真美丽的她,当天下午,又和她一起逃离日常的生活圈,在人迹罕至的海边,静静迎接爱情来临的瞬间。当然,对悲催的他来说,他也只有这一天的时间,还不能暴漏自己的身份。(他以前也尝试过跟周围的人解释,结果不是不被信任,就是将一切便得更糟糕。)这下好了,蕾安浓大喜过望以为是自己的男友突然之间转了性子,变得温柔体贴,哪知第二天对方又回复本性,于是她百思不得其解。他决定为她停留,他得想个法子,但是短时间内,依靠他存活了十六年,折合5995天的智慧,还不足以解开目前的死局。所以,他只能用最笨的法子,开始试探,靠近,努力,纠结……但正如之前说的,如果利维森同学仅仅把这个巧妙的设定和天马行空的想象用来让他的主人公谈恋爱,未免有些浪费。这个创意完全有更多的用处,比如,让桀骜不驯的十六七岁的孩纸们懂得换位思考,懂得体谅,懂得信任,给他们提供了一次拥有另一种人生的机会。纵观主人公寄居过的形形色色的同龄骚年,有男有女,有胖有瘦,有美有丑,有贫穷有富有,有孤独的抑郁症患者,有乐观向上的“四有青年”,有白皮肤有黑皮肤,有乖乖女有吸毒少年,还有橄榄球白痴和学习型选手。总之,几乎所有类别的美国青少年类型都可以在《每一天》里找到。也难怪美国图书馆协会呀等等与青少年图书相关组织和团体对此书十分看好,亚马逊、书单、科克斯评论神马的就更不说了。对于这些被寄居者,主人公会获得他们的记忆,但一般不会过于干扰他们的生活。很多时候,因为知道,所以慈悲。主人公看过很多人的生活方式,知道他们为什么会变成如今的模样,知道他们为何悲伤,为何孤独,所以,非到必要的时候,他从来都会让寄居者保持原样。相信读过这个故事的孩纸肯定会得到不少有用的(注意是有用的!!!)启发。故事里还有个很有意思的角色名叫内森,这个孩纸比较悲剧,也是主人公寄居过的骚年之一。虽然不好剧透他和主人公之间发生的事,但还是十分耐人寻味。他是个意外,却是个必然的意外。没有这一段,故事恐怕就不会如此出彩。于是我最近在想,这书要是有第二部就好了,至少可以解开很多未解的谜……

爱是肉体与灵魂的结合

本来只是在图书馆随便翻翻 结果就放不下了,前面看得比较快,结尾我看了好几遍没明白。A是去找寻自己的身体了,并不是通过谋杀别人生命的方式。不可思议雷安诺和A的爱情,为什么会那么快,为什么A没爱上别的女人。虽然作者后来极力让这爱情看起来来的不是那么突然,但还是觉得不可思议,

愛,很簡單?

By 亂美國作家大衛•利維森被稱為青春小說作家中最多產的一個,迄今他已經創作了多部關於青少年的作品。不過,他的小說《每一天》,是通過一種最異乎尋常的方式來呈現“青春”“愛情”的主題,而這也讓它在同類小說中脫穎而出。在《每一天》裏,利維森對什麽是真正持久的愛情進行了探討:愛情僅僅是肉體的相互吸引,還是內在心靈的深刻關聯,或者是二者兼而有之?這些正是小說的主角A與蕾安濃必須正視的問題。某一天,當A醒來時,發現自己附著在一個名叫賈斯汀的不良少年身上。因緣際會,A愛上了賈斯汀的女友蕾安濃。在與她相處一天過後,A又不可避免地附著到其他人身上,他想盡辦法,再次與蕾安濃相見。由於A無法控制自己的“附著”,於是他一次次在不同的身體裏,以不同的身份,在蕾安濃面前出現。最終,經過幾次深談後,A將自己的秘密和盤托出,讓蕾安濃明白自己是誰,以怎樣的方式生活,有過怎樣的經歷。隨著接觸次數的增加,兩人的信任也慢慢建立起來,一種非同尋常的情感經歷也由此開始。作者利維森是猶太人,但同時他又是個同志,這與猶太教義格格不入。因此,似乎他從踏入作家門檻的那一天開始,就打算通過自己的小說,顛覆社會上的固有偏見。他的第一部小說《男孩遇見男孩》,一改以往小說裏十幾歲同志少年痛苦、離經叛道、總在不友善的環境中倍受冷落的刻板印象。將其寫成了浪漫輕喜劇。在《每一天》中,A因為沒有固定的身體,所以沒有固定的性別、種族、性傾向、個頭和能力,沒有固定的父母、宗教、朋友和家庭。A只是一個完全的自我。作者通過小說發問,這些先天性的要素,在愛情中能夠起到多大作用,社會賦予了這些要素多大作用?如果自己是一個沒有身體的純粹的自我,愛情能成為可能嗎?如果你不去顧慮性別、種族或者性傾向,你將會找到怎樣的愛人?當然,執著於這樣的問題,會讓人感到擰巴。但是,一旦深入進去之後,讀者就會明白,自己與各種外在的、先天的要素的聯系,是有多麽的緊密。我們無法掙脫它。越是讀到小說的最後,我們就越會感覺到,雖然A極為孤獨,但同時又讓人心生嫉妒。他超離了世俗的羈絆,擁有常人無法企及的生命的靈活性。他以一種我們無法企及的方式,觀察各種各樣無法掙脫先天要素的人們。小說裏,深愛著A的蕾安濃,必須接受A每天以不同的外表、性別、種族、傾向與她見面的事實。在最初的階段,蕾安濃也像大多數人一樣,很難將自己對A的感情,轉嫁到一個胖子、女孩甚至同志身上……不過,對於A而言,這一切都不是且不應該是問題,因為他與蕾安濃是超脫了一切外在符號、要素的純粹的相愛。在小說的最後,作者選擇了開放式的結局,不去討論像A與蕾安濃一樣戀情,會不會在現實社會中存在。或者,作者覺得,愛,原本就很簡單。【媒體約稿、轉載,還請告知在下】

一天一生活

“每一天”这本书是关于A的故事。“他”每天都在另一个人的身体里醒来。当他遇见一个名叫蕾安浓的女孩并且和她坠入爱河时,A打破了他“流浪般”的生活方式,并且尝试着和这个女孩建立一段稳定的恋人关系。这本书非常引人入胜。我喜欢故事的开头,以及这个没有性别、没有自己的身体,每天在别人的身体里醒来的主角。这是一个浪漫的故事,一条主线是讲述A和蕾安浓从相识到相爱的经过。尽管A的外在身体不断变化,他们还是努力维护这段感情。与此同时,有一天当A在一个叫Nathan的男孩的身体里时,他查收完自己的电子邮件后,忘记清除浏览器的历史记录。Nathan于是认定自己被魔鬼俯身,于是将整个事情公之于众,并且开始给A写电子邮件,询问事情的真相。由此发展成了故事的另外一条线。这两条故事线我都很喜欢。关于浪漫的那条线,虽然爱情突然降临在A的面前,但是能感觉到两个人之间关系的发展是真实的。A对蕾安浓是一见钟情的,但是对于蕾安浓来说,她则花了更多的时间去了解A,到最后接纳A。考虑到蕾安浓首先必须接受A不断变化的身体,所以这样发展是合情合理的。无论如何,她还是爱着A,即使A在不同的身体里变来变去,她还是觉得他们之间有种不可名状的微妙连接。关于Nathan那条线的发展也很有意思,因为Nathan坚信他自己是被类似于魔鬼的邪恶东西俯了身。他吓坏了,他想要知道真相。Nathan是一个陷入迷惘的可怜鬼,他担心他会再次被那个魔鬼俯身。但是告诉Nathan真相将会危及到一切有关于A和蕾安浓的故事。这本书的结构很有意思,每天是一个章节,带动着读者一同随着A度过他流浪般的每一天。故事开始于A的第5994天,之后的40天里,我们一起跟着A 从一个身体到另一个身体,只过一天的生活,然后离开,再也不会回来。我们也不能知道那些人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情,遇到了什么困难,接下来的生活遇到何种不便,以及他们是怎样解决的。我们永远不会知道,因为A也不会知道。 A之后不能再跟踪每一个他曾经住过的身体。读者也和A一同随波逐流,过着别人一天短暂的生活。最后,当读到故事的结局时有些不舍,因为想要继续读下去,想要知道接下来应该怎么发展,明天将会怎么样。A从这里要到哪里去?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等等。不过从另一个角度说这也算是个完美的结局了。不知道作者还有没有打算写续集的计划。总体而言,这是一本令人读着愉快而且有趣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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