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伦敦短篇小说选

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4
ISBN:9787540413309
作者:杰克伦敦
页数:420页

作者简介

内含《雪野寂寂》,《火》,《生之恋》,《生活的法则》,《极光的女儿》,《黄金谷》,《飓风扫过环礁岛》,《在食人族的丛林里》,《叛逆》,《墨西哥人》,《一块牛排》,《战争》,《夜袭蚝帮》,《“狼之子”》,《“丢脸”》,《基希的传说》,《老头会》,《强者的秘密》,《“棕狼”》,《远离故土》,《为赶路的人干杯》,《出门人的规矩》,《隐身试验》,《北国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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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4条)

  •     [1]杰克•伦敦简介*生平和写作生涯杰克伦敦,加利福尼亚的梦之子,出生于1876年。他的妈妈半疯半傻,招魂降神,只对金钱有兴趣。他的生父是个游方星象家。杰克并没有见过自己的爸爸。在他出生前,妈妈就改嫁约翰•伦敦。杰克的童年就等于贫困加不断搬迁,得不到母亲的疼爱。他说:“我没有半点运气,从出生那刻起,我吸吮着不幸和黑人乳母的奶水长大。为了生存,必须靠拳头来开路。”到了杰克伦敦的青少年时期,美国正处于快乐的90年代,大资本家,大托拉斯时代。庞大的火车呼啸而过,这是洛克菲勒的时代。农业生产大规模化,美国足球开始盛行,就像一股神秘的力量,吸引着美国人动身圆梦,把每个个体抛得更高更远。但那也是危机四伏的时代,农民被赶出家园,破产的银行家四处可见,到处有人抢劫。那也是电气化能源时代,强势力量吞噬个体,让人贫困潦倒。杰克•伦敦14岁就必须找工作糊口,但在此之前,他已做过上千种临时工。在一家罐头厂,他有时候一连36小时工作。他明白自己必须逃离这种生活。再一次机遇的催使下,他和姑姑借了300美元买下一条帆船,开始偷牡蛎。这种冒险的生活很快使他有机会表现出强大的能力,他成为3个人的首领。在同样偷牡蛎的人中,有人当他是恶霸,有人当他是英雄。他日日畅饮,劲洒豪放,是个16岁的醉汉。但是,杰克•伦敦也有自己美丽的幻想,他渴望读书,凡是借的到的,他都拿来读。在牡蛎船又驶回旧金山湾时,他已经读完了福楼拜的名著《包法利夫人》和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1893年1月,杰克•伦敦作为见习水手到达日本沿岸,在严寒和狂风中捕猎海豹。一个冬天,他便成了一个屠夫,和自然界的大风巨浪力量较量。这种同自然界的抗争仿佛是在给他的未来带来某种暗示。他自信通过劳动,一切都可以变好。他拼命工作,知道有一天竟然发现自己经常在干两个人的活儿。他努力实现着自己的美国梦!他喜欢上流浪,进发。在尼亚加拉大瀑布,杰克•伦敦因为熬出流浪被关押30天。当时他认为,那个关押所是世界上最肮脏的地方,到处是灰味儿,有疯子,有病人,也有大群的癫痫患者。那是真正的人间地狱。离开关押所后,杰克跳上火车,开始演绎铁路流浪艺术。他决定不再靠体力拼命,要靠知识挣钱,回到旧金山把自己埋到书堆里去,上了奥克兰中学刻苦学习,开始大量阅读。通过书籍,他突然发现自己的经历有了意义。杰克开始揣摩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发现自己是个社会主义者,开始大量地参加集会,演讲,很快吸引了大家的目光。报纸称它是年轻的社会主义者。在这段时间,杰克•伦敦考上加州伯克利大学,但他没钱支付学分,也不喜欢那种学生环境,于是选择了退学,再一次陷入绝境。1897年,一艘船在旧金山停泊。带着沉甸甸的金矿。这件事在几个小时内传遍美国,大家都向往着立刻开始淘金之旅。杰克•伦敦作为第一批到阿拉斯加的淘金者之一,开始了他的冒险生涯。寒冷的北方,无情的雪野,淘金的路上,充满着痛苦,恐惧,英雄主义。藏金地在等待他们,那时人们都饥寒交迫,败血症盛行,却都还只为那可怜的一点儿收获奋斗着。在那个北方的疯狂的城市,金块在赌博中转来转去。杰克没有淘到金矿,便在一家注册经营权的小酒店日夜喝酒划拳,在那个烟雾缭绕的地方,他听到了讲不完的北方故事,这些故事成了他宝贵的素材,也是他后来故事的雏形。回到旧金山,杰克明白了自己要干的事。在他的小屋,人们找到了他刻的字,“杰克伦敦:勘探者,作家”。在回去的路上,他便开始写作投稿,把自己的大衣,手表等东西都拿到当铺换钱用来买邮票,但没有人要他的稿子。杰克没有气馁,他天生就具有不服输的野性气质。后来最终发表了一篇,两篇… 他说:“有一天我会完成,直到我死了。如果我是女人,我会采取其他方法,也一定要成功。见鬼去吧,让那些另人疲惫的做作,那些世纪末的做作的所谓艺术家们见鬼去吧!”他以真实,全新的笔触从文坛脱颖而出,他当时可能还没有意识到,自己正是人们需要的人!在春天,杰克•伦敦的第一篇长篇小说《狼之子》出版,获得广泛的赞誉。人们称他为“冰冷的吉卜林”。一时的冲动,杰克娶了自己的一个朋友。他们住在宽敞的房子,过上正常的生活。他开始和知识阶层紧密接触,还加入吉普赛人俱乐部,和诗人乔治•斯特林交往甚密。他的地位有所提高,但并没有改变恶习。他酷爱拳击,欣赏自己的身体。相信身体崇拜,胜者为王!他逐渐变成一个矛盾的,模糊的,让人担忧的集合体。1902年,杰克定居伦敦,开始进行城市调查。他广泛接触失业者,社会渣滓,并且乔装打扮,和他们混在一起共同生活。当时的法律不许人随便睡在外面,他们只能一直走,还面临随时被捕的危险。3个月回去之后,他出版了一本书,作品毫不掩饰,内容充实,揭露了资本主义的黑暗和人民的痛苦,叫做《深渊中的人们》。人们都说杰克是个社会主义者,但他是个奇怪的社会主义者。他对此摇摆不定,有时厌恶,有时着迷。他曾说,社会主义者像动物,野兽。在回到旧金山后,杰克开始努力写作。他出版了一本野兽的故事,名字是《野性的呼唤》。这简直就像一场爆炸,从他自己身上开始的爆炸,这就是杰克•伦敦自己的故事。书中体现的原始的欲望,绝对的自由是他对自己真实的想法。他不能安然入睡,被野性的力量召唤,被世界召唤。这是一种嘶吼,是另一次崭新生命的开始。完成这本书后杰克心力憔悴,加上家庭生活的负担,他感觉身心劳累。这时,他爱上了另一个人,买了小艇,开始逃避家庭,到海上去冒险。这期间他完成了《海狼》的创作,这本书同样是在刻画他自己的内心:狼的信念和社会主义信仰。*杰克•伦敦之死从1900年起,杰克•伦敦就发表了一连串的短篇小说,生动有力地描写了北方淘金的人们和太平洋上水手的生活,人和无情的大自然的斗争,印第安人悲惨的命运和英勇不屈的精神,资本主义社会的弱肉强食,以及白人殖民者的掠夺。万年杰克•伦敦受酗酒和财务问题的困扰。1916年,他在精神极度空虚的悲观失望中自杀。名人自杀对于我们来说似乎已经是见怪不怪的事情。尤其是作家。作家们在创作的过程中更加关注自己生活的世界。他们对自身也好,对他人也罢,都饱含着理想和追问,也对周围的事物更加敏感和苛刻。名诗人海子写下“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然后自杀,也许因为他天生和他的文字一样充满了憧憬,而这种憧憬在似真似幻时最为迷人,所以,死亡的华丽感远远超过了生命的真实。对于弗吉尼亚•伍尔夫来说,自小见多了亲人的离去,自己的精神也多次崩溃,她对人生的思考早已超过对于生活的关注,她已经倾尽全力解读世界,感受到了来自丈夫的关爱。既然已经赤裸裸了,也就没有什么不能失去的了,包括生命。至于杰克•伦敦,一位写出《热爱生命》的探险家、一位行者,他毫不吝惜地在自己的一部部作品中赋予各种各样的主人公顽强的个性和生存的机会,自己却选择了自杀。想来想去,有一种解读也许可以让人信服,大概是杰克•伦敦在写作时把自己和主人公融为一体,却在作品完成时亲身演绎着主人公剩下的人生。那些自然斗士们战斗着,衰弱着,却成功着。成功之后呢?就像《热爱生命》中他笔下被同伴比尔抛弃的男子,在极度饥饿和受伤严重的情况下,“他内在的生命却逼着他前进”,前进到活命的边缘。“他非常疲倦,然而他的生命却不愿死去”。他在看到一堆仍未褪尽生命粉红色的尸骨时说:“生命就是这样吗,呃?真是一种空虚的,转瞬即逝的东西。只有活着才感到痛苦。死并没有什么难过。死就等于睡觉。它意味着结束,休息。”在战胜了死神,重新得到生存机遇时,主人公却在长期的折磨中疯掉了。他没有开始享受食物,享受舒适,却在时刻担心着失去,担心着危机会到来,此时的“成功”该如何定义呢?在杰克•伦敦的这个有名的短篇小说中,主人公的名字始终没有出现,那么,他是谁?是一个普通的抗争者?还是作者本人?亦或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化身?在“热爱生命”的呼吁声中,生命本身其实需要我们新的思考。*杰克•伦敦的作品分类杰克•伦敦的作品从内容上大体可分为:北方的故事,太平洋短篇和社会问题小说。他的社会问题小说针砭时弊,揭露了当时社会上的种种不公和资本主义的剥削、虚伪。这些作品中如《疑犯从宽》,还可以看出作者少有的美式幽默,他一次调侃和批判美国司法制度的腐败,带有十分辛辣的气味。其中有几部小说情节紧凑,非常吸引人,如短篇小说:《一块牛排》。杰克•伦敦的这个短篇小说足以让读者看的目不转睛。简单的一个故事,被善于描写细节的作家讲的无比生动和传情。跟着作家的笔触,我们从主人公汤姆•金贫穷的家里出发,一路跟随他到残酷却火热的拳击场上,跟着主人公一起等待着希望的一次次升华和破灭。家里的妻子没有吃饭,孩子在饥饿中睡去,一家之主在勉强用餐后忐忑地出门了。故事以一块牛排为线索,串联了一个一位老拳击手汤姆•金在体力和事业的低谷去参加拳击比赛,对抗一个正值青壮年的年轻选手,希望赢钱来养活家人,却惨败而归,不知该怎样面对妻子的悲剧。在他看来,想起妻子正坐着等他,等着听拳赛的结果,听到后又马上会失望的神情,比任何致命的拳头都沉重,简直无法承受。与“北方的故事”不同的是,杰克•伦敦阐述社会问题的系列小说中不再重点描写自然的力量,生命的顽强和人性的刚烈。相反,作者通过故事展现在我们面前的一幅幅场景满目疮痍,唤起读者的心酸和无奈。[2] 杰克•伦敦——美国自然主义小说作家自然主义产生于19世纪,它排斥浪漫主义的想象、夸张等主观因素,自认为比现实主义更真实地描写客观生活。实际上是以实证主义哲学和生物进化论来分析人,把人视为动物,认为人的品性与命运只由两种自然力量即遗传和环境决定。 自然主义小说是上个世纪前30年代美国文学对世界文学做出的最大贡献。美国的自然主义文学以达尔文的宿命论为基调,放弃超验的浪漫主义,超过一般的社会批判现实主义,在宿命论和马克思的社会学上形成社会经济宿命论。他们认为人的发展过程就是生物的发展过程,从而强调人的动物本性。因此,自然主义者着重刻画暴力,把人置于庞大的社会或自然背景中,从而显示其渺小、脆弱和无可奈何。在《美国自然主义小说》中看到一种对于杰克伦敦的定论:社会主义倾向自然主义小说家。不管是北方的故事中的淘金之旅还是反应社会问题的小说,杰克经常是身体力行,走进自然界,挖掘真相。[3]杰克•伦敦北方的故事代表作*《毒日头》毒日头,Burning Sunlight。这本书是我第一次接触到的杰克•伦敦的作品。写于1910年,同年出版的还有他的自传体作品《马丁伊登》。在一个介绍杰克的书中看到过这样一种说法:“《毒日头》代表着杰克•伦敦的写作生涯由光辉走向衰落;《马丁伊登》虽然在艺术上没有特别的价值,却是公认的杰克•伦敦最棒的长篇小说。”对于这两句有点相悖的话,我没有资格批评,却有自己的看法。杰克•伦敦虽然没有跻身作家中的大家之列,却有着自己鲜明的特点,也因此极具口碑。我自己对此的理解正是来源于我读的第一本杰克•伦敦小说《毒日头》,这部小说是我了解他的敲门砖,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况且,对于阿拉斯加的喜爱也让我读小说的时候充满了激情。在小说中,大家都称呼主人公为“Burning Sunlight”,按照《北京俚曲》的《打新春》中的说法:“……,六月里,属三伏,天长夜短日头毒。”所以译者裘柱常便将小说的译名按照“毒日头”确定了下来。小说可以分成两部分,也就是毒日头在阿拉斯加的克朗代克和加利福尼亚的旧金山的两种生活。在旧金山,杰克•伦敦着重描述了毒日头的强壮和坚韧。作为来自南边的白人,他的表现令人惊异。他可以靠着很少的食物和睡眠在零下50度的阿拉斯加荒原上不停地前进。自然的残酷在北极附近显得格外显著:多年不化的积雪一层负压一层,变成一座座棱角分明的冰山,有些地方表面的浮雪高及膝盖,用自然的威严阻挡试图前进的赶路人;在山谷里,狂风时刻都在呼啸,太阳都不敢露脸,只放出微弱的灰色光芒,勉强照亮半边天空;在荒野中,满目的白色格外刺眼。在《寂静的雪野》中,杰克•伦敦写到:“寂静的雪野上,有一种森严可怕的气氛,迫使沉默的旅人都战战兢兢地只顾干活。大自然有很多办法使人类相信人生有限——例如,川流不息的浪潮,猛烈的风暴,地震引起的震动,隆隆不息的雷鸣——不过,最可怕最让人失魂落魄的,还是这冷漠无情的寂静雪野。什么动静也没有。天气晴朗,天色却像黄铜一样;只要微微有一点声息,就想亵渎了神明;人变得非常胆怯,连听到自己的声音也会害怕。”然后,这一切对毒日头来说,只需要日复一日的战胜自己,勇敢地赌一把而已。生命就是前进,就是闯荡,就是磨砺。在那荒蛮的雪野里,他是钢铁,是岩石,是人类最顽强意志的化身。这让我想起在《Into the Wild》中看到的Estwick Evans的一句话:“…to find...the more correct views of human nature and of the true interests of man. The season of the snows was preferred, that I might experience the pleasure of suffering, and the novelty of danger”。在毒日头看来,“上帝就是叫做‘幸运’的幻想的,空虚的,疯狂的东西。至于人为什么偶尔坐在世上——不管是傻瓜或是强盗——就是赌博的开始。‘幸运’发下牌来,孩子们就拿起分到的一手牌。抗议也不中用。这是他们的牌,他们就得玩那一手牌,不管他愿不愿意,弯腰屈背或者挺胸凸肚,不管他四肢残疾或手脚健全,不管他精神昏聩或者头脑清醒。没有公道可言,多数人的牌要他们做傻瓜,少数人的牌使他们做了强盗。玩牌就是生活,一群玩牌的人就是社会。大地就是赌台。”在荒野中,他已经拿自己下了赌注,而且注定是赢家。在转战旧金山后,毒日头做好了由“荒蛮”到“文明”转变的准备,他天真的以为:“生命事都不能使他畏缩,他对周围的景象、文明、权利也无动于衷。这是另一种寂寞的荒野,如此而已。”然而,这个发展好了的文明世界并不仅仅是荒野。这里的人太聪明,太复杂,让毒日头开始摸不清头脑,但又受其影响。他开始渐渐习惯和熟悉周围的一切,虽然对他来说,活在闻名世界也是在赌博,但其实他已经开始丧失自己了。他健壮的身材开始发胖,棱角分明的刚毅的面孔开始长肉,行动开始变得迟缓,一切都像一个城里人,少了在野外时的冲劲。值得高兴的是,毒日头爱上了自己的秘书,并且大胆的追求她,说:“对她的想念就想鸡尾酒一样”。那种想念容易上瘾,容易让人迷幻。在毒日头追求心爱之人的时候,他们发生了争执,开始讨论人生,讨论对方。毒日头在心爱之人的怀疑和追问下也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他不断想起自己漫步田间的时候曾经碰到过的一位老人。书中写道:“他向着引向山谷那边的小路走下去。半路上,他遇见一个老头儿背着夕阳走上来,手里提着一桶气泡沫的牛奶。他不戴帽子,藏在白头发和白胡子之中的面孔闪着红光和一天生活的快乐。毒日头认为这是他生平所遇见的第一个知足的人物”。碰到心爱的女人,重新审视了自己的生活,毒日头开始明白自己内心真正的渴求,他终于鼓起勇气做出了取舍。那是金钱和真心间的取舍,名利和淡泊间的取舍。[4]杰克•伦敦北方情结的归属——阿拉斯加,最后的边疆Alaska,这个很酷的名字,代表一块最后的边疆。对于热爱大自然纯净之美的人而言,阿拉斯加是世界上最令人心驰神往的地方之一。《Into the Wild》中,作者说到:“Alaska has long been a magnet for dreamers and misfits, people who think the unsullied enormity of the Last Frontier will patch all the holes in their lives. The bush is an unforgiving place, however, that cares nothing for hope or longing.” 对于选择到阿拉斯加的人,除了看一下就走的游客们,其他的人我猜想有的是想逃避社会寻找内心的寂静;有的是纯粹想接触大自然,通过阿拉斯加探寻地球发展的历史;还有的也许是天性狂野,希望追寻极中坚持奋斗而寒带来的喜悦。对于第一类人,不得不谈到我很喜欢的一部小说和其改编的电影《荒野生存》。译名不对劲,因为主人公最后还是死在荒野,“生”已经不知从何谈起了。但也许这样的译名是有一定隐含意味的,就像《Lie to Me》被翻成《别对我说谎》,译者有意反着表达,有一定的强调作用。在电影《Into the wild》拍摄之前,导演西恩•潘专门联系了埃米尔•赫斯基,探查他是否能够胜任这个角色,是否能够胜任在野外连续拍摄的工作。小说和电影都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几个行者在阿拉斯加荒原的一辆破公车上发现了一个名叫克里斯的大学毕业生的尸体。克里斯一路向北,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去阿拉斯加,靠自己的能力生存,而不是和社会上的一些人建立利益关系。他给自己起了一个新名字:亚历山大•超级流浪者。这条新闻最早发行在杂志《户外》上,立即震惊了社会,人们对此褒贬不一。支持他的人说他内心坚强纯洁,用于追寻内心的真实想法;反对他的人觉得他简直不可理喻,不肯肩负责任。克里斯选择放弃一切和当下生活有关的东西而开始一段新的旅程,其实和家庭有很大的关系。他的父母对他造成了无形的伤害。虽然他和路上认识的朋友喝酒之后的交谈也对社会充满了愤恨,埋怨现在人人都很冷漠,到处是虚伪,但他最在乎的还是父母和家庭。如果是彻头彻尾的愤青,也许他会排斥人类,但是,他却在一路上交到很多朋友,并以自己真诚的性格影响和吸引着许多人。他的朋友说道:“There was something arresting about the youngster’s eyes. Dark and emotive…”。实际上,从电影的角度来看,我觉得导演还是有点赞同后一类人的看法。整部作品以克里斯的妈妈从噩梦中醒来开始,他梦到了自己的儿子在荒野向她呼救。同样,影片的最后,克里斯也说到“只有分享才是真正的快乐”。从小说的角度来看,抛弃影视作品需要的艺术感,书本的记录显得更为真实。在这里要提到的是,克里斯很大程度上收到了杰克•伦敦的影响。他曾说:“Jack London Is King”。可能他对阿拉斯加的最初了解也是来自杰克。四十多年前,一位叫约翰•缪尔的探险家在给一位朋友的信中写道:“我是一个不可救药的山地人,并且彻头彻尾始终都是一个山地人… 对文明的向往以及由此而来的高度兴奋,所有鞭策我登攀的近乎疯狂的理念,并没有模糊我冰河般冷静的双眼。我只不过不愿意这样度过人生,那就是唤醒人们去领略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这位名满天下的探险家无论是在清醒十分还是在睡梦之际,都没有停止过探索的脚步,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能把他从自然中赶走。他写成了《漫游阿拉斯加》这套游记丛书。他就是第二类人的最佳代言吧,他热爱自然,追求真理。阿拉斯加充满着野性之美,位于地球的最北端,这个地方距北极只有1448公里,是了解地球历史的好地方。通过研究阿拉斯加的现状,我们可以预知未来。还有一些北极探险家深深迷恋这片土地,比如美国的肖华格上尉,曾经花一整年时间探询过阿拉斯加的育空河领域,为大家了解阿拉斯加这片神秘的土地做出了贡献。对于杰克•伦敦,想必他属于第三类人了。他在北方仅仅度过很短的时间,却道尽了阿拉斯加的迷人故事。他是向往寒冷,追求野性的。杰克明知道阿拉斯加严冬的威力,仍然选择去体验“the pleasure of suffering, and the novelty of danger”,正体现了这一点。他说:“世界的原始力量神秘,恐怖,而又总是充满危险。自然界没有感情,没有仁慈,没有怜悯。我们不过是些没有眼睛的傀儡,被这种强大的,没有理性的力量所操纵,所控制。我希望自己是一颗绝美的流星,而不是一颗沉睡的行星。我的每一个原子都能绽放出神奇的火花。人的使命是活着,而不是存在着。我不会花时间整天去想如何延年益寿,我要每天都在燃烧。”
  •     杰克伦敦的这本书很棒,他的故事曾经在语文书上读过,一个垂死的男人和一匹老得透顶的狼。这一次经过漫长的一周,终于将他这本精华短篇小说选看完。杰克伦敦的短篇,不像欧亨利,结尾才开始有逆转。杰克伦敦的小说从一开始就充满了感官性的刺激,这刺激一直带着读者到结尾。而最让我觉得奇特的是,杰克伦敦的文常常一开始就将人物特点介绍完毕,这点在我零星可数的看书过程中十分罕见。如村上春树,马尔克斯等小说大师,通常都是通过一件事或者一些事来间接介绍一个人的特点和特征。而杰克伦敦则是直接扔出了这个设定。语文课本里收录杰克伦敦的那篇淘金人故事的短篇小说,在他整个短篇小说生涯里真的算不上是上乘之作。杰克伦敦的小说,画面感极强,通篇都会让人有感官刺激,而结尾部分则会经常出现新的转折,就像是一个人以为过山车快结束了本来已经放下了心却在瞬间被带上了几十米的高处。痛快,刺激。我最喜欢《拳击手》那篇短文,当年过四十吃不上饭的拳击手金在迎接年轻拳击手的挑战时,他回想起自己年轻时候看见被击败的年老拳击手在更衣室里哭泣的场景。杰克不断在文中重复这个场景,而这个如同电影片段一般的场景也一直在我脑海里浮现。金第一次看见老拳击手哭泣,他心中骂他懦夫。当他第二次想起时,他也是个老拳击手了,他开始理解。当他第三次回想起时,他正被如同当年自己那样强壮并且不知世事的年轻拳击手痛殴时,他感到了痛苦。最后一次回想时,金已经落败,他知道自己要饿肚子了,再次回想起那个场景,他真心的忏悔了。我忍不住还要评论忏悔这件事。每次看电视或电影,坏人总是很快会忏悔。而现实生活中,就算落到悲惨的地步,如果没有切实的体会这种给与别人过的痛苦,是根本谈不上所谓忏悔的。忏悔的前提,是痛苦。不是一般的痛苦,是切肤之痛,是日夜折磨却割舍不掉的痛。我跑题了,所以还是简短的说一下吧。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值得再读几次。
  •     北方荒原的狼被驯化成南方温柔慈爱的狗,南方自在骄傲的狗在北方冰天雪地中历练成一匹可怕的狼。还有一个人,历经磨难没有被病狼生吞活剥,终于得救,在船上开始了私藏面包的大买卖。“死亡就是运动的停止,就是活力从活物体内的走出,就是无声无息的躯体。”那么行尸走肉就是思想从躯体里走出,认知从跳动的心脏内停止,是每时每刻的懒惰与麻木。这与僵尸是不一样的,虽然都是行走的没有思想的空壳。僵尸是死的,人是活的,但即便如此我还是想到那些伸着手一蹦一跳走过的尸体,再仔细一想,就能感受到僵尸的可爱了。不要毛骨悚然,为什么说僵尸可爱呢,它虽然是死的,只能蹦蹦跳跳,但是为了吓到你它努力地瞪着斗鸡眼装扮成青面獠牙的模样,它为此目的付出努力,而不仅仅止步于蹦和跳,怎会不可爱。“主人的咒骂都是对它爱的话语,而桑顿也知道,巴克假装的咬也是一种爱的表示。”这大概是爱这个字最高级的表达,它让你知道“打是亲骂是爱”是什么样的,也让你知道打是亲骂是爱不仅限于人和人之间。有时候,甚至大多数日子里,人和人之间并没有这样的亲密,人和不是人的那一类却有。“它的世界很小,洞穴的墙壁就是界限。然而,既然对于外面的大世界一无所知,他也就不曾因为非常狭窄的生活环境感到压抑了。”这是一匹初寻自在的狼,我想到小学学过的蛙。井底之蛙在被告知天其实很大之前并没有关于“天真有那么大吗?”、“我怎么可能会错?”、“天绝对只有这么大!”诸如此类想法而生出的复杂情绪,估计它也没心思想这许多,它是一只蛙,只要好好困在井里开开心心游泳就行了,甚至它也不觉得这是“困”,它应该是十分自在万份惬意的。就像电影里的杰克,他躺在卡车上偷窥天空的时候一定很惊讶吧,天居然那么大!小杰克走了出去,白牙跑了出去,而蛙仍是蛙,因为它不是人也不是狼,它就坐在井里悲叹它的命运了。“营地对她的控制,比木棒有形的束缚更强有力。这些神的权力,看不见然而玄妙地抓着她,不让她走。”杰茜可走不了,无法带她的儿子回到荒原,回去陪伴儿子度过一个为所欲为绝对自由必须荒诞的青春期,她是狼和狗的化身,在她狼的意识里有狗的忠诚。我想到什么,我想,对于人可以分两层理解。首先,这一定得是一个非常服从命令的人,譬如军令如山,军人的意识与“必须这样做”的习惯要求他必须呆在这儿,这样看杰茜简直就是一个女军人,是那种站在边疆保家卫国的军人。习惯可真是个罪恶的东西啊,这看似好的习惯也暗中摧毁了事物自我思考自我认知的天性。这种天性也是一种习惯,人习惯思考,狼习惯想着如何寻找食物,而这种“遵纪遵纪绝对遵纪”的习惯凌驾于天性之上,后天的习惯摧毁先天的习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焉知福非。其次,如果把这匹母狼想成一个人,他为什么不愿意离开被束缚着的木桩呢?也许是这里的人控制住了他的情感,让他一离开这里就怅然若失魂不守舍,他将情感付诸于此,走到哪里都非本意,他只能留在这里了。这就好比我们听过的鬼压床的老故事了。努力睁开眼醒来,但是无法清醒,眼睛在睁开与久不睁开之间做着最大的抗争,感到那么无力甚至有点儿难过,因为有一种无形的力量控制住你无法睁眼,它想将你醒来的意识慢慢唤回,它是鬼,是心魔。我有,你有。

精彩短评 (总计35条)

  •     一条狗的回归。
  •     我很喜欢的
  •     其中的“野性的呼唤”非常的经典 是兽性,也是人性
  •     忘了看的是哪一版了,为什么没有毒日头???
  •     适合在寒冷绝望的冬夜来阅读!
  •     萌到飞起
  •     人性中的丑恶暴露无遗。
  •     一只野性的狗来到人类生活中,哇晒,满街都是旋转寿司。
  •     还是最喜欢他的《公牛》,可惜这本里面没有
  •     在部队读的,还可以。挺有野味
  •     他感到浑身衰弱,疼痛,他被打碎的指关节的疼痛警告他,即使他能找到一份临时工作,他也要等一个星期才能握住镐把或铁锹。心口间火烧火燎的饥饿感令人感到恶心。他的可怜境况压倒了他,他眼睛里难得地湿润起来。他用双手捂住胜,一面哭,一面想起了斯托舍·比尔,以及他在很久以前的那天夜里是如何对付他的。可怜的老斯托舍·比尔!现在他才明白比尔为什么在更衣室里哭泣。
  •     个人喜好~大爱~
  •     很冷
  •     初中把杰克伦敦当神一样看 现在想想就没有5分了...
  •     墨西哥人 ,一块牛排,叛逆,意外,马普希的房子,北方的奥德赛
  •     看到封面,就再也HOLD不住了!——小时候的启蒙读物。
  •     那时候也为人性的极致感叹
  •     译登堡计划只有九篇。用这个替代一下。
  •     不错的讲故事的人
  •     我中学时候读的就是这一版,同一套的还读了左拉诸人的,但都忘记了,只有杰克伦敦深深印在我心里,是我没有受任何人影响自己天然选择喜欢的第一位作家
  •     永远生气勃勃,热血沸腾的家伙!
  •     一直觉得这才是最好的短篇,充满了力度与故事,没有矫揉造作而是一直向前
  •     酣畅淋漓!!!
  •     我现在手中少有的初中时代的书,自己在外面生活学习,身边的东西都是些新的,只有这本书一直带着,往往得意忘形的时候就拿出来翻翻,体会一下生命的脆弱,找对自己的位置
  •     喜欢 热爱生命 野性的呼唤
  •     初中读的印象深刻,当初最喜欢的故事是叛逆。
  •     非常硬漢的小說,情節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結尾非常出乎意料
  •     喜欢这人
  •     很杰克伦敦的风格,浓郁粗犷的美国西部生活气息扑面而来~~oh,我喜欢听其中印第安人的故事
  •     看冒险的书,永远比不上真的去冒险。。体验很难传达,所以不推荐他的书
  •     很好……
  •     他默默地想着他们的生活方式,他们的法律,这是一种永远不会睡觉的法律,不论好年头,坏年头,闹水灾还是闹饥荒,或者在人们遭受到苦难、恐怖同死亡的时候,这种法律总是不停地发挥着力量,他觉得,它好像要永远发挥着这种力量,直到时间的尽头。
  •     挣扎的心理描写让人读起来很难受……
  •     热爱生命
  •     最极致的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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