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七日

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5-7
ISBN:9787540446857
作者:[美] 劳伦·奥利弗
页数:400页

作者简介

美丽开朗的十七岁女孩萨曼莎·金斯敦,以为生活中处处都是阳光和欢笑。她喜欢逗弄她胖嘟嘟的小妹妹,喜欢跟母亲拌嘴,喜欢跟好朋友一起去吃冰激凌还有中国菜,喜欢恶作剧,喜欢下课,喜欢收到别人送来的玫瑰,喜欢被大家关注和妒忌,喜欢这年轻美好的生活。
她在二月十二号丘比特日早晨醒来,等待一年中最浪漫的一天开始。闹钟刚响,晨曦美丽,亲人的喧哗温暖。萨蔓莎意兴风发地离家,却没想到,十几个小时后,她的生命会在一道白光中戛然而止。
然而,现实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美:讨厌萨曼莎的人也许比喜欢她的人还要多;还有一些简单而重要的事情要她去做;还有一些秘密要她去开启,有一些真相要她去发现;甚至,还有一段命运,只有她,才能够改变。
是的,只有到死后,萨曼莎才知晓这一切。
她如何甘心就这样死掉呢?
于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书籍目录

第一部
第二部
第三部
第四部
第五部
第六部
第七部
尾声

编辑推荐

  《忽然七日》是一本让全美年轻人集体沉静的书亚马逊书店2010年最佳青年读物,20世纪福克斯公司同名电影正在拍摄,不可思议的极限经历,痛并希望的七日轮回,她怎样面对率性缭乱的青春过往?我们平凡却可贵的人生,错了不会再重来。  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即使一切结束之后,它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  人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会在眼前闪现,你会冷静地思考着许多事,可是,这一切并没有发生在我身上。

内容概要

劳伦·奥利弗:毕业于芝加哥大学,曾任职于纽约一家出版机构,目前为专职作家,居住在纽约市布鲁克林。《忽然七日》是她的第一本长篇小说,2010年3月推出至今,已再版八次。该书以一个超现实的故事,讲述了死亡与重生、觉醒与救赎的主题,发人深省,受到媒体和读者的一致好评。美国图书馆协会向全美青少年热情推荐。其独特的故事和深刻的主题也使它获得了亚马逊编辑的一致好评,被选为亚马逊网站2010年年度最佳小说。

媒体关注与评论

  在这部紧张、抓人的小说里,奥利弗以真实可信的口吻,揭示了我们得以影响周围其他人的内心力量。一本非常有价值的书,绝对值得关注。  ——美国图书馆协会  这本书的结构非常奇妙。读者一定会随着主人公匪夷所思的经历明白一些人生的真谛,而这些真谛恰恰是我们许多人都忽视了的。  ——《青少年倡导者之声》

章节摘录

  第一部分 死亡到来的瞬间  滴——滴——,琳赛在外面叫我了。琳赛会在每天早上的6点55分在我家门外摁喇叭,这是她叫我的方式,不久之前,我妈妈还为此抱怨过她。  “来了!”我大声地回应着她,尽管她能看到我推开大门,一边穿衣服,一边把试卷往包里塞。  我刚要走的时候,我8岁的小妹妹,伊奇,拽住了我。  “怎么了?”我急忙转身说。我这个小妹妹总是能感知到我什么时候比较忙,或者是要迟到了,或者是在和我男朋友煲电话粥,并且专门挑这个时候来打搅我。  “你忘了戴手套了,”她说,不过,却说成了“你忘了带手臊了”。她不愿意去语言中心矫正口齿不清的毛病,尽管同年级的小朋友都嘲笑她,但她说她喜欢自己的说话方式。  我从她手中接过羊绒手套,她准是把花生酱弄到上面了。她总是爱在花生酱桶里搅和。  “我是怎么跟你说的,伊奇?”我戳着她的额头说, “不要乱动我的东西。”她只是傻笑,我不得不在关门之前把她塞到屋里去。如果由着她的性子来,她会像只小狗一样整天黏着我的。  当我从房门里走出来的时候,琳赛正斜倚在她的坦克车窗外。“坦克”是我们对她的汽车的别称,那是一辆庞大的银色路虎豪华轿车。(每次我们开车出去的时候,总会有人说: “这哪是小汽车啊,这简直就是一辆卡车!”这时琳赛就会说: “即便是和一辆十八轮卡车相撞,我的车也不会有一点刮伤。”)她和艾丽是我们当中真正拥有属于自己的车的两个人。艾丽的车是一辆小型的黑色捷达,我们称之为“小不点”。我有时候会借妈妈的本田雅阁开一下,可怜的艾拉迪只能凑合开一下她父亲那辆快要报废的黄褐色福特车。  没有风,但是天气非常寒冷。天空呈现出迷人的淡蓝色。初升的太阳看起来暗淡无光,好像是懒得洗脸就急忙涌出了地平线。看起来像是要下雨的样子,不过这谁说得准呢。  我钻进了汽车。琳赛已经开始抽烟了,她夹着香烟向我指了指为我准备好的唐恩都乐咖啡。  “咸面包呢?”我说。  “在后面。”  “芝麻的?”  “当然。”她在驶出车道的时候看了我一眼。 “很漂亮的裙子。”  “你的也不错。”  琳赛微微点头,认同了我对她的赞美。实际上,我们俩穿的是同样的裙子。琳赛,艾丽,艾拉迪和我在一年中仅有两天是故意打扮得一模一样的:一次是在搞怪周的睡衣节上,因为在去年圣诞节的时候我们都在“维多利亚的秘密”买到了很可爱的套装,还有就是情人节那天。我们在商场逛了三个小时,讨论是买粉色的还是红色的套装——琳赛不喜欢粉色;艾丽对粉色又很痴迷——最终,我们在诺德斯特龙百货的特卖花车里买了黑色迷你裙和镶有红色毛边的吊带衫。  ……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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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34条)

  •     手不释卷地读了整整6个小时才看完这本书。腰封上写着“令美国年轻人集体沉默”,说实话,整本书真的很像一部高中生存守则,披露真实到有些残忍的青春。1、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曾是个Bitch现在上着高中,这种感觉更强烈点。人为了觉得安全,为了得到周围人的认可,为了有朋友,为了不受排挤,为了不成为高中社会的最底层而跟风、从众、变得不会思考。没有人在乎流言的真实性,没有人在乎当事者的感受,没有人敢站出来抗议众人的意见,只在乎自己能不能推波助澜成为“知情者”,成为“受欢迎阶级”,成为“被模仿者”。这使得我们不敢再随意穿衣服,因为要关注时髦;不敢再随意结交朋友,生怕他是不受欢迎的怪人;不敢再推翻周遭的一切,生怕会失去。这就是我们的高中,我们的青春,所谓的成长,所谓的融入社会,不论国内国外都是如此。在劳伦的笔下,我看到了我正在经历的真实!生活中永远不缺乏花枝招展,搬弄是非的Bitch。但是,我们也许曾经都是。不知不觉间伤害了别人,也许会很快忘记,但有的会在人心里刻下一辈子痕迹。童年或青年时的阴影真的很难抹去,有的人为之荒废一生甚至葬送性命。在我们咒骂时,别忘了自己也是。2、不要为改变打上“成熟”的烙印,不要失去你的特质当我们不得不为周遭环境而改变时是悲哀的。而高中最悲哀是,你意识到这种改变是必须的,你意识到你只能向世界低头。为了活着,更好的活着。我之所以为我,只因有某些特质,无法复制。即使这些不够吸引人,但总会有人喜欢。3、你将来的人际属性会在高中确定你在高中时是时尚的领导者,绯闻的制造者,成功的缔造者,并且这些受到人们的一再认可和追捧,那么你可能一辈子都是。你在高中时是追随者,“哈巴狗”,无赖,那么你可能一辈子都是。4、永远不要不相信友情和爱情总会有个傻孩子坚守着你们之间的约定,总会有个傻孩子把你当做一辈子的挚爱,总会有个傻孩子对某些事到死也不会释怀。5、我们的人生有太多可能性,只是我们不断错过思考自己有没有活的价值,真的会珍惜很多。
  •     首先 我认为这本书 标题Before I die 翻译为忽然七日 还是比较狗血的,主人公 通过一个事故 然后发生神奇的事情 改变了自己的认知行为,出现认知失调等情况,最后通过一些逻辑上的归因 决定要凭借自己的力量改变 类似SEVEN DAYS 还是有一定的看点的。
  •     描述第一天的时候,就象看米国的校园青春片,无非是接吻了,想做爱了,泡妞啊,帅哥咧,觉得略有些无聊。耐着性子看下看.终于,品出些味道了.萨曼莎,虽然有着同年龄段孩子不可避免的那种浮躁,但是她没有丧失本性的善良,上帝给了她七天的机会,每一天里,一天比一天让她明白,她爱的人,她身边的人,她失去的东西,她应该得到的,最好的,最美丽的爱在哪里。丘比特日里的这个故事,是让她明白,她应该捡回的那粒珍珠。那束粉色的玫瑰,那个会画漫画的肯特,一直在她身边,是最值得她深爱的。我们就这样一天一天过日子,从来没有去考虑,如果重新来过,有多少故事值得挖掘。用中国的语言来讲:久不见莲花便觉得牡丹美。你的内心爱的是谁,只有上帝知道。你感动了上帝,他便会让你得到真爱。关键,你得有萨曼莎一样的善良,聪明,无所畏惧。我们可以走在生活在上面下面左边右边甚至斜对角,但是,我们必须得,不断地行走。

精彩短评 (总计101条)

  •     女主角最后死了不开心
  •     这本书我从11月份开始拿起来看,中间看了第一部,也就是萨姆第一次死亡的时候,我停止看了,并且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重新拾起来,可能这跟我的拖延症有关系。年初,大部分的事情忙完,工作我也比较清闲,然后我重新拾起了这本书,找出来看了,并且三天之内看完,中间还看了一本性格解析。这本书,从头到尾在看的过程中,都没有完全的进入到我的思维里面来,换个概念,它没有进到我心里。不是我没有认真读,也不是作者写的不够好,我认为它就是一本第一人称的小说,而且情节也不够生动,它更贴近生活。也许,这本书比较适合中学生看,而在我这个年纪看这样一本书,没办法引起很大的共鸣。
  •     it's never too late to be a better man
  •     我想说我应该是太无聊了,又不想不敢去看小说,而且也没有找到什么好看的小说,所以我才想起来写读书笔记这个东西的。我不知道为什么译者要将before I fall译成忽然七日,大概是和书的内容有关系吧,但是这两个词面真心是没有任何联系的。忽然七日,是一个美国的女作家写的,写的是关于美国高中生的一下儿生活。丘比特节,2月12日,小姑娘萨曼莎和往常一样,坐着朋友的车去上学,她们这一群朋友一共有四个人,漂亮,个性,在学校里面是焦点,同时她们也很傲慢,看不起那些不受欢迎的人,甚至还会说出一会过分的话。这一天小萨同学要做的事情有很多,收玫瑰,收到的越多表明自己在学校中越受欢迎,会让自己很有面子。与一个老师玩暧昧,挑逗挑逗这个老师,因为她觉得这个老师有点味道,而且很刺激是不是,可以作为和朋友炫耀的话题。到点了的去逃课吃冰淇淋,路上无意中遇到了一个劈腿男什么的。今天她还要和自己的男朋友上床,完成自己的破处大事,毕竟,在高中阶段破处对他们来说很正常。同时她晚上还参加了一个本来不在预料中的party,这个party的主人其实还特别邀请她了,只是她从来都没有注意到这号人而已,在这个party上,她们又耻笑了一个不受欢迎的同学,最后party结束,她们在回家的路上发生车祸,坐在副驾的她明显的感知到自己死了。然后就跳到第二天早晨,前一天明明死掉的小萨,竟然又被闹铃声吵醒,又是一个丘比特日,然后事情运行的轨迹和前一天一模一样。当然最后小萨同学又在车祸中牺牲了。整本书只有一个时间段,那就是丘比特日,2月12日,小萨同学在这本书中一共度过了七次丘比特日,每一天她都在闹铃声中醒来,她很害怕很迷茫,觉得命运给自己设了一个圈套,她必须打破这个圈套,打破这个循环。于是她在努力的改变,认真的思考起自己的生活。她开始明白,无论受到多少只玫瑰,自己需要的只是那个默默地真心的爱着自己的那个人的玫瑰;她明白,自己急着破处并不是因为自己真的爱着她的男友,甚至她都有点讨厌他了;她明白,勾引老师并不是好事,而被勾引的老师根本就是个烂人而已,以前的那些都市来自于自己的想象;她开始明白家庭的意义,她过于着急成长,完全忘了自己还是爸爸妈妈的女儿,还是妹妹的姐姐,还是一个只有18岁的青年姑娘而已。她开始慎重的思考友谊,朋友在一起并不是为了一起出风头一起炫耀的,而是更应该关心他们的内心世界;她开始理解那些被他们欺负的人,她们的言语真的会伤害到人的,有可能是伤害人家的内心或者精神,也有可能伤害到人家的性命;当然重复的七天中,她也找到了自己的真爱,自己无意中成为了人家的守护人,所以一个男孩也默默地决定要当她的守护者,他默默地真心的爱着她,她明白这才是自己应该爱上的人,终于她感悟到了真正的人生,她开始懂得自己,开始懂得生活。小说的最后,小萨的第七天,她参加完了party,对所有她爱的人,和爱她的人表达了爱意,然后为了救那个一直被她们言语伤害的姑娘被车撞了。小说的结局比较开放性,没有办法断定小萨到底有没有死,我们也不知道,小萨会不会在这本小说外的第八天重复着醒过来。外国的文学作品,我看的不多我也不是太能看懂他们的思维模式,我能明白作者想告诉人们的意思,认真的思考人生的意义,告别那些愚蠢的肤浅的可以犯却不能再三犯的错误,这样才能成长,才能明白生活的真谛,找到什么才是我们值得珍惜的东西。纵然是很显而易见的道理,可是真正能被道理感悟,然后从新开始自己的生活,也是另外一回事吧。经常地,我也觉得自己过着很没有营养的生活,不求上进,虚度光阴,懒惰愚昧,真正变成了社会上那种不去危害也不去进步的人,那种感觉就是我存在,但是我的存在时没有意义的。我经常会觉得人生老去的太慢,时间走得太匆忙,可是一看年纪,我才25岁,我很害怕,我害怕自己会一直这样无所事事,不求上进,每天只知道看一些无聊的小说,每天在睡觉前幻想,这样,我一辈子都可能睡在现在的床上,住在现在的房间里,领着一样的包,只能坐公交车,然后干同样的工作。我在害怕的时候也在思考,我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过上更好的生活,努力的看书考证,努力的工作。我明白,只有付出努力就可以过上不需要害怕的生活,但是现实是,我不愿意努力看书考证什么的,我有些逃避式的沉溺于现在这种安逸的,安全的生活。为什么什么都知道什么都了解还不去做改变呢,我一直在思考,很矛盾,这个矛盾,我不知道应该怎么样去调解们甚至还觉得无解。我一直觉得自己是温水中被煮的活鱼,贪图享乐,不知道挣扎,我不晓得自己哪天会被谁烫死。有的时候看书是不想让自己闲的无聊会瞎想,可是有的书看了,然而更让我心烦,因为她会逼着你去思考,去反思。人生中总有一些的问题可能暂时以及短期类都是无解的吧,上帝会发笑,你们这些愚蠢的人类总是不知觉给自己下圈子,把自己困住,解救不了自己就只能放弃挣扎,期待着总有一天能遇到一位智者来解救你们。做梦吧,你们。难道真的不能出现一位可以为迷茫的人指引方向的智者吗?不敢再继续思考,会觉得肉疼,有些揪心裂肺的感觉;想不到什么好的结束语,就这样结束吧,毕竟真的生活还是得继续的。
  •     小说的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漂亮、拉风、张扬,受到众多男生追捧,主人公就是这群女生中的一员。她们是学校里的明星,在丘比特日总能收到大把的玫瑰花,她们在大冬天里只穿小吊带加机车皮外套,虽然冷得要死但还是努力保持光鲜。当然,她们也受到了许多人的羡慕、妒忌、恨。就在丘比特日的夜里,这群女生参加了一个热闹的派对,在派对上,有一个被她们平时称为“神经病”的女生当着大家的面责骂了她们。之后这群姑娘们在回家途中出了车祸,主人公在这场车祸里丧生。神奇的是,当她睁开眼睛,丘比特日又重新开始了,于是她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她身边的朋友都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只有她一个人在不断体验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同时,她也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一些。 归纳起来,这七日是这么个逻辑: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得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开始反省。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于是虽然最终主人公还是死了,但与第一次死亡相比,最后一次终于让她明白了生活的真谛。在重生的过程中,主人公终于知道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无知,她竭力想要挽回这一切,甚至在挽回的过程中,她还发现了自己年轻美好的爱,这是她此前一直忽略的。 小说结尾处的主人公,是带着欢乐和欣慰离开的。我也从一开始的旁观者角色,慢慢深入到她的内心,开始喜欢她、欣赏她、怀念她。小说中七日重生的经历让我们每个人重新审视生活中一个个平凡却重要的时刻,思考我们希望记住的事和希望人别人记住我们的事。虽然主人公死了,但那些时刻真实存在过,那些她为之付出努力的事,会永远留在她的家人、友人们的记忆中。 生命和脆弱,你根本不知道我们是否还有明天。有很多很多事情我们都没做,有很多人我们都还不懂得珍惜,有很多话我们还没有讲……有很多很多……。如果到死去的那一天我心怀着那么多遗憾离开,那么我会很不甘心。如果死去的那一天没有人为你流泪,没有人怀念你,那是何等悲哀啊。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应该时刻反省自己,不要令自己有任何机会留下遗憾。
  •     忽然七日-- 一本让全美年轻人集体沉静的书,年轻人多看看
  •     无厘头 也不好看
  •     在闲静的阳光明媚的下午读完整本小说、结构很精彩、内容也不错

    有时候我们都想走进了时间的怪圈。 有些时候我们用眼睛看到的并不是全部的事实,甚至不是真相。也许在别人的眼里,我也是像女主人公一样的存在。做事随心所欲,跟随着我们的“四人帮”的评判是非的眼光,无视和鄙夷那些不喜欢的人。 就这样。 只是也许别人眼里的世界不是这样的。
    做了那么多的错事。也许我是BITCH。也许还不够格。
    每个人都可以从女主人公的眼光里看到一些自己。
    别再做那个盲目的自己。 找寻到真正值得追随的人和事。
  •     特别喜欢主人公死之前讲的我喜欢她们的三个很细节的点。
  •     命运是无法改变的,但我们也许可以随时都让自己成为一个更好一些的人,即使依然没有明天。
  •     在肆虐的日子里,我们伤害了谁? 在重复又重复的日子里,她发现了珍爱 在死去的日子里,她找到了真谛 让一个人真正惊醒的难道只有死亡么? 她渐渐在那段日子中找到了方向,走向了灭亡
  •     一本让全美年轻人集体沉静的书。不可思议的极限经历,痛并希望的七日轮回,她怎样面对率性缭乱的青春过往?  我们平凡却可贵的人生,错了不会再重来。
  •     感觉国外的高中生活好可怕 mean girl是全校最受欢迎的人?这种氛围也很可怕
  •     很期待这本书的内容!一个关于死亡与重生、觉醒与救赎的故事
  •     这个是一个纯美式的青春故事,化妆,派对,名牌,汽车,甚至性和大麻,这些都是完全不可能出现在我们的高中生活里的。这让我想到一部美国的青春片《朱诺》,高中女生朱诺不小心怀孕,她和好友商量,决定把孩子生下来,然后交给一对善良的夫妻抚养。父母在得知此事后,不但没有责怪,反而一家人因为腹中的孩子团结起来,共商计策,为她分担怀孕的各种苦与乐。朱诺还是天天去上学,然后大大方方把孩子生下来,继续自己的生活和学业。反过来想一下,这样的事情又怎么可能发生在我们身边呢?如果发生了,也可想而知我们身边的父母和同学会有什么反应,这个社会又会用什么样的眼光来看待这个女孩。这些文化和认识上的差异,是根深蒂固在人心里的,不可能轻易就被改变。 这又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青春故事,它更是一次对生命和死亡的感悟和理解。这又让我想起一部日剧《人生伤停补时》,在人生的最后时刻,如果再多给你一点时间,你会用来做什么呢?这有点类似足球场上的伤停补时,有时候可能就因为这补时的几分钟,结局被完全改变。这个故事也如这部剧中的每个小故事一样,是一次对于生命的反省和珍视。 但是本书的主人公显然要更加幸运一些,因为她的人生补时,不是短短的几分钟或者几个小时,而是足足的七天。她一次次重复着那一天的生活,尝试着去拯救一个朋友,努力在离开后留给家人和朋友一个更好的自己。虽然最后还是无法改变结局,但是至少已经改变了过程,而这个过程,会是今后家人和朋友记忆中最重要的部分。这一段的人生补时,不仅对她自己,对她身边的人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只是这毕竟只是故事,我们的人生终究没有重新来过的机会,其实很多事情,正因为不可预知,才更加美好。我们永远不知道生活会从我们手里拿走什么,也永远不知道生活会给予我们什么,只有朝着一条路走下去,才能看到最后的结果,结局是好是坏,其实是这一路走过的一步步决定了的。 古罗马哲学家塞内加说:“人生是通往死亡的一次旅行。”死亡这个个结果,任何人都无法去改变,所以它对任何人都是公平的。对于人生来说,重要的在于这次旅行,这唯一的路程要怎么走,都由自己决定。不要期待真的会有人生补时,如果不想自己后悔,那就认真地走好现在的每一步。 生命的不同成长过程我们总是在各种各样的忙碌中不断地体验着相同或不同的特别或俗常的模糊某一时刻,体验着不同的时空变幻带给这个世界以及带给世间每一个生命个体的各种各样的惊喜。 更多的时候每一日每一小时每一分钟都匆匆而过,其实对于人生这一漫漫长旅来说,七日也许根本就不能构成一个像模像样的概念,我们可以说它是微不足道的沧海一粟,至于妄图让它能够成就什么也可以说那是痴人说梦甚至是偶然与奇迹……于是就这样怀着疑虑我开始了现在的阅读。 确切地说很大一部分内容都是我不喜欢的。青春的少男少女,惺惺作态的成熟,猥琐的行为举止……我甚至开始怀疑这样一个故事无法撑起“关于死亡与重生的,叫人觉醒与救赎的现代传奇”这样的媒体评论。直到我知悉了“年少时候的张扬与轻狂,往往会变成生命中的错与伤,我们平凡却可贵的人生,错了就不会再来”,直到我的内心忽然迷失在轮回的某一个时刻,我才相信了“上帝给我重生的机会,是让我重新发现生命的价值和意义。” 人们常说奇迹是可以创造的,在那个瞬间,我被《忽然七日》所创造的奇迹感动了。我惊喜地获得了这样一次出乎意外的阅读带给我的精神财富,因为这种感动已经远远超出了我的预设,在这个偶然又必然的生死七日里,它不仅已然改变了某些人的灵魂,更加悄悄地改变或警醒或救赎了一颗颗如我一样在喧嚣中还沉于在文字中踏寻的人们。 然后我想起一首叫做《轮回》的歌曲,就在音乐响起的时候我似乎也在时间的静止中一次次目睹了死亡与重生,于是: 越来越多无所从来的魔   越来越多从天而降的佛   越来越美姑娘的眼泪   你到底给了谁   负心的人儿不是魔不是佛   可能是个阿修罗   越来越黑像夜一样美   只怕人心是黑不是美   你不会飞铳饵不会应验   做人何必埋怨谁   六道的轮回大千的世界   只要你尽力而为   看见一道光一道光......   从天而降随孽而转   像夜一样黑一样黑...... 胡作非为就把你包围…… 我是不相信生死轮回的,但我却笃信文字的救赎与精神的救赎。我在文字中游走的时候,也恰恰是心灵得到救赎的时候。哦,“人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会在眼前闪现,你会冷静的思考许多事”,那么这一切会不会发生在我的身上? 有人说:“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知道自己哪天死。我认为,最好的死亡方式是:让死亡突然间来临,来不及思考,生命突然终止。” “我怕死亡突然来临时,还有许多想做的事没有做。不过,我也不想知道得太早,提前10天让我知道就行。” “你想用这10天做什么?”   “5天的时间给我的家人,好好陪他们;5天的时间给我自己,做我最喜欢做的事情。”   “和我爱的人在一起,开着车带她穿过大森林。” 很多时候我们都是用忙着满世界地飞,整天忙着谈判、签合同,一年难得回家几次。拖欠了很多亲情,业务一直在发展,亲情可以一拖再拖,最后直到有一天不能拖了   许多时候,我们总把最喜欢做的事情留在最后。可惜,死亡来临之前并不通知我们。尽管我们已经荣幸地迈入21世纪信息时代,信息高速公路已经架到我们家门口,却没有一家公司可以出售死亡的信息。所以绝大多数人留在最后、最喜欢做的事情,最后都带进坟墓里去了。 在我眼中,这些高中生没有错,比起成人,有着最无心的笑意、最不需要戴上面具的交谈,错在青春给予他们的奢侈无度,才有了那些粗口和荒诞。那些曾经的错事是他们放纵自己、沉溺年华的结果。当然,这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它很昂贵,后悔也没用,请珍惜韶华。当我们的世界变得灰暗,当我们悔不当初,请坚信上帝还会伸出一只手拯救我们的心灵,实际上就是自我救赎。一切要的只是我们的醒悟,用双手拯救自己。萨曼莎做到了,她完成了自己的清单,这些天,她过了这一生,感受到了冰冷天气的暖阳。用生命去换取另一个更值得珍惜的生命,她不虚此生,生命的意义随之升华。她没有坠落,而是永恒。 记得两周前,这本书拿到手后读了前三章,不免有些厌烦,反反复复的场景,那些高中生的放肆让我无语,加上连结局都在我的意料之中,便轻轻放置一边,弄自己的事去了。等忙完这些
  •     不是烂作,但读起来确实没有什么感觉,可能我老了
  •     这是一个超现实的故事,讲述了死亡与重生、觉醒与救赎的主题。一群个性叛逆、活得率性缭乱的美国高三学生,令我们有些想象困难。可是一场突如其来的死亡和随后重生的七日,却令人深省。如果把每一天都当末日来过,或许就能在死亡之前找到生的力量和心的安宁。死亡让我们更努力。说来也巧,因为心脏不适已卧床休息两天,今天抖擞精神去上班。没想到才步行到南图东门,看见变红变黄的樟树叶,忍不住拍起来。正拍着突然心往下一沉,心绞痛又发作了。很久没在路上发了,慢慢将相机放进包里,顺便拿出硝酸甘油含服。举目四望,走到最近的一个长椅前,让一个老者给我腾出一点地方坐下。痛了很久,等稍稍缓过劲来,便打电话给同事。然后慢慢坐车回家。。。
  •     美丽开朗的十七岁女主人公,以为生活中处处都是阳光和欢笑。她喜欢逗弄她胖嘟嘟的小妹妹,喜欢跟母亲拌嘴,喜欢跟好朋友一起去吃冰激凌还有中国菜,喜欢恶作剧,喜欢下课,喜欢收到别人送来的玫瑰,喜欢被大家关注和妒忌,喜欢这年轻美好的生活。现实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美:讨厌她的人也许比喜欢她的人还要多;还有一些简单而重要的事情要她去做;还有一些秘密要她去开启,有一些真相要她去发现;甚至,还有一段命运,只有她,才能够改变。
      但是她在二月十二号丘比特日早晨醒来,等待一年中最浪漫的一天开始。闹钟刚响,晨曦美丽,亲人的喧哗温暖。她意兴风发地离家,却没想到,十几个小时后,她的生命会在一道白光中戛然而止。只有到死后,萨曼莎才知晓这一切。“第二天”醒来要重新经历一切,同样的事件,她采取了不同的态度,结局会是如何呢?重生的七天又会怎样呢?
    小说想通过生与死来探讨一些人生问题,可能近期的《非诚勿扰2》里面要讨论的话题类似,可惜后者表达的能力有限,我不认为它能触动太多神经细胞。相反这部书,倒是让人觉得是该好好思考一下这个问题。
    有人说:“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知道自己哪天死。我认为,最好的死亡方式是:让死亡突然间来临,来不及思考,生命突然终止。”
    “我怕死亡突然来临时,还有许多想做的事没有做。不过,我也不想知道得太早,提前10天让我知道就行。” “你想用这10天做什么?”
      “5天的时间给我的家人,好好陪他们;5天的时间给我自己,做我最喜欢做的事情。”
      “和我爱的人在一起,开着车带她穿过大森林。”
    很多时候我们都是用忙着满世界地飞,整天忙着谈判、签合同,一年难得回家几次。拖欠了很多亲情,业务一直在发展,亲情可以一拖再拖,最后直到有一天不能拖了
      许多时候,我们总把最喜欢做的事情留在最后。可惜,死亡来临之前并不通知我们。尽管我们已经荣幸地迈入21世纪信息时代,信息高速公路已经架到我们家门口,却没有一家公司可以出售死亡的信息。所以绝大多数人留在最后、最喜欢做的事情,最后都带进坟墓里去了。
  •     把每一天都当最后一天来活
  •     如果看过电影《偷天情缘》就会对这本书的写作模式有大概了解了。
    萨姆是这个故事的女主角,和大多数人一样率性,有着和大多数人一样的世界观。这一切都在突如其来的那场车祸里有了改变。也许时间停止在某一空间里,所以那一天不断地循环往复——“忽然七日”。也许有一些事等着她发现,等着她改变,有一个人等着她拯救。而同时,那个人或许可以带她逃离这奇怪的时间圈。
    时间倒流了,她从混乱到试图抗拒,接着是挥霍,直到第五日,那个真正爱她的人让她开始想要改变什么,包括纠正以前的错误。到最后,她终于用自己的生命去救赎了另一个人。我无法去设想结局,我仍旧希望一切可以重新开始。她不该就这样死去,在她才真正开始认真生活的时候。
    “我们平凡却珍贵的人生,错了不会再重来。”所以,用心去看,用心去做,别让大众的一些错误的观点影响你的行动。
  •     “我一直在努力寻找答案,虽然我也不相信自己会重生,但我要证明自己是个好人,我也不得不证明自己值得让生活继续。”
    “我终于明白,上帝给我重生的机会,是让我重新去发现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我很庆幸自己有机会重拾人生的美好,去改变我曾经做错的事情。”
    “他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都会在眼前闪现,但是,这并没有发生在我身上。我只看到了自己人生最精彩的时刻,那些我希望记住的事情,还有我希望人们借以记住我的事情。”
    上面的三段话,很喜欢。
    本书仿佛在看电影一般的,随着主人公过着不同的同一天,最后安静的离去。没有说教,没有轰轰烈烈,仿佛主人公的七天,象征着我们不同的生活层面,仿佛可以触及到,最后直达心底........
  •     爱与救赎,永恒的主题。但是切入这个情景(美国高中混乱的生活),却无比真实。
  •     很久没这个样子了,但拿到第一本书看完第一part,就想接着看下一part,然后用了一个晚上就把它给看完了。 每次醒来都是重复的周五,事情的发展也在重复着,但是萨姆都会做些稍微些许的改动,事情的结局变了模样。 每天的开始我就想着萨姆今天发生什么事情,然后期待她的明天会更好。“年少时候的张扬与轻狂,往往会变成生命中的错与伤。我们平凡却可贵的人生,错了不会再重来。”因为年少,所以总以为有太多的时间可以挥霍,小学时以为中学离自己很远,等上了中学又以为大学还远在天边,终于上了大学了,转眼间却又发现毕业在即。人生活着太长又太短,很多事情都会把我们杀个措手不及。因为年轻,所以看不清一直在你身边的人,看不清这个美好的世界。因为看不清,所以错过了太多太多你知道不知道的事情。错了不再重来,这世上很多事情是无法预测与控制的,珍惜珍惜且珍惜。
  •     “在电影里,你总会看出人们是否真心在一起,因为会响起背景音乐——虽然这样挺傻,但挺真实。”“我们面对面微笑着,他的眼神变得异常柔软。…我的心冲上了云霄。…音乐,他让我觉得像音乐。”电影上映了,我的好萨曼莎,现在我们可以听见你和肯特接吻时响起的音乐了,:P。
  •     每个人都会死,都会度过一辈子。之前听一个同学说,要是她死了,一定要挑在最美的十七岁,那么在别人心中就好像自己永远不会老一样。我看完这本书的感觉很不一样。年少时候的张扬与轻狂,往往会变成生命中的错与伤。我们平凡却可贵的人生,错了不再会重来。 年少轻狂。 这四个字可以概括很多人的一辈子,成为那段弥乱的青春中心,有时候,我们把它当成了一个借口——怪就怪在,年少轻狂。 试问年少何为轻狂? 也许萨曼莎是幸运的,她可以在死后仍保留记忆地重新再经历那一天的种种,再经历一次死亡?还是发现自己的妹妹伊奇其实很可爱,自己的妈妈和爸爸其实很好,其实,自己拥有着那么多美好的、被自己抛弃的东西呢?还好,她有七天的时间,她可以一点点地发现,一点点地体验,一点点地改变。七次的同一天,无法改变的结局,在沉沉地睡过去后,一切都回到了原点。闹钟响了,伊奇打开门扑过来,琳赛待会开车来接她,丘比特日,肯特晚上要开派对,朱丽叶自杀………她怎么甘心就这么消失,她还有那么多的事情没有做,她还有那么多的话还没有说,她还要,改变一个人的命运。 如果你想什么都没有改变,就抬头向上看。 最后,萨曼莎拯救了朱丽叶,不对,应该是朱丽叶拯救了萨曼莎。 一辈子就这么结束了。 我们谁也不知道死亡是在哪一分哪一秒到来,似乎是这一刻你还在谈笑风生,下一秒,就永远合上了眼。人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会像放影片一样快速地在脑海中闪过, 然后你会想起自己最美好的一刻,最想做的一件事,自己最喜欢的人和物。死而无憾是件很幸福的事情,在死的时候,如果脑海里都是幸福,那么死亡的恐惧也会随着那些片段,被深深地埋在灵魂深处吧?然后就会发现自己的一生其实很圆满,在这个时候结束也就刚刚好了…… 如果现在死亡找上了我,我不甘心。 我还没有过十六岁的生日,我的日记还没有写完两本,我还没有看到我可以照顾爸爸妈妈的那一天, 我还没有看到姐姐考大学的那一天,我有那么多的事情没有做,我现在死了会不甘心。 时间是一列单程火车,我们乘着火车路过很多地方,有过很多回忆,仿佛,这列车永远没有尽头。 不对哦,其实,这列火车终点站就在不远的前面,也许是你开心的时候,伤心的时候,绝望的时候,感动的时候,列车戈然而止,到站了。 所以,没有时间谈年少了,没有时间轻狂了,没有时间弥补那些你伤过的人、破坏过的食物了,乘客请注意,单程列车,永不回头,永不重开第二次。 谈何轻狂?
  •     忽然七日,一个关于死亡与重生、觉醒与救赎的故事。
  •     适合高中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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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孩们为何而生。

    不是为了某个人,直到某一天你才发现自己变成彩色的;不是为了赞美和荣耀,漂亮的衣服和鞋子也绝不是追寻的所有意义。

    我们听音乐,唱歌,疯疯癫癫的跟朋友谈天说地,向往着跟学校里最帅气的男生有什么关系,开车,尝试点酒精,从Sally家的花园里穿梭到第五大道的“冰王”,分食一杯酸奶,购买新口味的口香糖,为喜欢的人送上一束花,也为不喜欢的人送上一束,精力充沛的恶作剧,享受着“受欢迎”的种种优待,大声的嘲笑或者谩骂,登陆FaceBook互相留言揭短,互相编造些无伤大雅的绯闻,周末结伴一起进城里游玩,打手机,回信息与男孩们调情,挑选各种风格的配饰,然后在某一天毕业了。

    空虚吗。

    幸而你有重新来过的七日光阴。

    应该如何缅怀,旁观着以上。

    会后悔吗。





    我会。
  •     反正这本书没激励我 那时候我还活得兴兴头头
  •     故事一开始偏无趣,故事的紧张高潮在后面,如同一场梦般凶残而美好,让人感觉余温不断,前后深深呼应,让人细思人生本身。
  •     看完后突然开始怀疑自己的文学品位 迷一般的美式高中,迷一般的美式教育观 我不认同这本书里所传递的“永远都不会太晚”的价值观 道理大家都懂,但是你死之后才幡然醒悟,传播真善美,是把自己当小天使,让爱的光辉普照大地吗? 这书只适合正处于叛逆中二期的熊孩子们看,或许拍成电影会好点
  •     无病呻吟、看得让人很尴尬、宣传过多的一本书......
  •     忽然七日,日日重复的七日,却有着许多的可能性。过着重复的日子,让萨姆开始认真生活起来,只有认真的生活才能看到更多是事情。
  •     很温暖,突然让我觉得如果去死,那我会失去多少美好的东西。 但是生命不能重来,我无法纠正过去的那些错误,我甚至不会知道该如何纠正。 朱丽叶让人心酸又心痛,校园欺凌大概就是这样子,毫无理由的欺负一个小孩,散播各种关于他的不切实际的谣言。 萨姆说:“即使你撕下所有的伪装,我们依然会爱你”真的吗,万一你们不爱我了,那我会更加难过。 如果就这样死去,我一定会非常后悔,我还有这么多没有尝试的事情,我甚至都没有好好的和你们告别。
  •     之前觉得差了点什么,后来发现果然看得不是完整版。书写得很有意思,环环相扣,看得时候也会警醒要珍惜明天。只是最后朱丽叶的故事依然没有处理得很好。
  •     美国劳伦·奥利弗的《忽然七日》是一本很好的书,虽然是外国译本有些啰嗦与繁杂,但是总体内容读起来可以感受到,作者笔下的主人公,从开始的不羁到最后死亡七日后的时间轮回中不断成长的故事,主人公到最后才发现最爱自己的人和自己应该最爱的人,对自己所爱的亲人说“I Love You”,发现肯特的“you are my hreo”对于她来说的意义。一部可以带给你微微震撼的小说,带你看看死亡七日后真正地成长。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即使一切结束之后,它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带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所不在。它们就是意义。
  •     故事情节吸引人,一个关于死亡与重生、觉醒与救赎的故事。虽然女主后来死了,但总的算不错
  •     每一个人的人生,都是在时间和空间这纵横的两条轴线上行进着的小小坐标,空间可以变化,而时间却是不可改变的客观规律。时间犹如一条只朝着一个方向永恒、匀速流动的河,我们每个人都在借助着河水的力量、用自己的速度前进。至于这段旅程的终极目的,我们似乎不急于寻找定论,因为在这条河里,“明天”似乎是河中任意一点,许许多多若干个点,所以我们认为有的是时间可以思考、可以尝试、可以犯错、可以改变。“明天”如同储蓄罐中的硬币,取之不尽,足以挥霍。然而有些人就没有那么幸运,她们只有今天,所以她们必须找到答案。《忽然七日》这本书就是将这样一个假设摆在我们面前,让我们跟随主角萨曼莎在悬疑电影中经常出现的时间抽循环中得到真正的救赎,找到人生的终极目的。当萨曼莎在七个重复的一天中做出了不同的选择之后,她终于顿悟出,死亡并不是不能承受的苦难,而能在苦难降临之前找到生的力量和心的安宁才是最重要的,也就是可以坦然的说:这世界我曾经来过,来的时候我一无所有,走的时候我问心无愧。 时间轴循环的故事并不稀奇,尤其是在欧美悬疑惊悚电影中更是屡见不鲜,其中不乏《蝴蝶效应》、《恐怖游轮》这些令人拍案叫绝的精品,所以《忽然七日》在这一类型故事中想要出彩,就必须有所创新,而作者没有让我们失望。时间轴循环的灵感来自于希腊神话中的西西弗斯,西西弗斯触犯了众神,诸神为了惩罚西西弗斯,便要求他把一块巨石推上山顶,而由于那巨石太重了,每每未上山顶就又滚下山去,前功尽弃,于是他就不断重复、永无止境地做这件事——诸神认为再也没有比进行这种无效无望的劳动更为严厉的惩罚了。也就是说这个故事最大的悲剧性在于没有希望,这也是《蝴蝶效应》、《恐怖游轮》这些电影极力发挥的,尤其是后者,更是将这种绝望发挥到极致,而《忽然七日》这个故事却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不幸的萨曼莎却也十分幸运的能够一次次的在最后一天改写自己,平静下来接受不公平的命运并领悟出生命的真谛,向周围的人示爱和道歉,用她的话说就是上帝给她的重复时间就是让她对伤害过的人说对不起,给许久不曾拥抱的父母一个大大的熊抱、与被当成小孩子忽视的小妹妹聊上半天、让真心爱自己却打算抛弃的男友知道自己还是爱他的,让死党赛琳等人知道自己很在乎这份友谊、向无心而为却深深伤害的朱丽叶真诚道歉甚至舍命相救……这些亲情、友情、爱情是每个人身边不可或缺的,但同时也是我们经常忽视的,就像“明天”一样,在忽然失去之时往往成为人们生命中无法弥补的缺憾,所以《忽然七日》这个时间轴循环的故事最大的意义就是让我们看到了人类的终极所想,并用七次来论证,萨曼莎平日疯狂追逐的金钱、名利、身份在这一天都成为虚无的浮云,不屑一顾,而平日隐藏很深的真情与真诚却是迫不及待要向大家表达的,这些都合情合理,寓意深刻,发人深省。 尽管萨曼莎所作的努力没有留住自己的生命,但她的生命却在七个最后一天里得到了升华,在生命即将结束时,她看到的都是自己最精彩的时刻——“那些我希望记住的事情,还有我希望人们借以记住我的事情”,能让她这样忽然坦然平静的,是因为她永远不用再对别人说对不起。来自: 不夜影城
  •     还是希望有个好结局
  •     一分给书名。
  •     看怎么定位了,要论多么发人深省文学性多么强,大概只值3分,但有反转有泪点,有友情冲突,有不错的感情线,在同类书中,语言也是能排前面的...作为青春校园小说,作为消遣读物,还是蛮不错的,可以打个七八分
  •     忽然七日-- 一本让全美年轻人集体沉静的书,亚马逊2010年最佳青年读物。一个关于死亡与重生、觉醒与救赎的故事。雄踞《纽约时... 忽然七日-- 一本让全美年轻人集体沉静的书,亚马逊2010年最佳青年读物
  •     是看到题目才买的它,一个关于死亡与重生,觉醒与救赎的故事。
  •     本来只是想在当当里逛下的,点开小说一栏,看着看着就看到了它,被封面吸引,也被书名吸引,《忽然七日》,很有诗意。喜欢这种感觉。慢慢看吧,最近很喜欢看书。前一段时间买了《岛》和《三杯茶》,看完后,觉得自己不只是读到了东西,更是感受到了一些东西,道不明,但却改变着我。
  •     喜欢这本的封面。
    似乎水中的一切都那么美好。
    忽然七日。

    我们平凡的却可贵的人生、错了不会再重来。
  •       人生最大的希望,就是知道自己还有那么多的事等着我们去做   很多遗憾的事,是因为我们不知道这是最后一次   但这是好事,如果知道的话,几乎不可能心甘情愿的放手的
  •     时间永远不会重来
  •     看完深思 你有多少已经错过再也改变不了的事实
  •     我喜欢阅读哲理的小说
    看到忽然七日的简介我就下单了
    不是说它有多畅销
    而是喜欢它带给我的思考
    只是那么轻轻的
    我们平凡却可贵的人生
    错了不会再重来...
  •     美丽开朗的十七岁女孩萨曼莎*金斯顿,以为生活中处处都是阳光和欢笑。她喜欢逗弄她胖嘟嘟的小妹妹,喜欢跟母亲拌嘴,喜欢跟好朋友一起去吃冰激凌还有中国菜,喜欢恶作剧,喜欢下课,喜欢收到别人送来的玫瑰,喜欢被大家关注和妒忌,喜欢这年轻美好的生活。
    她在二月十二号丘比特日早晨醒来,等待一年中最浪漫的一天开始。闹钟刚响,晨曦美丽,亲人的喧哗温暖。萨曼莎意兴风发地离家*却没想到,十几个小时后,她的生命会在一道白光中戛然而止。
    然而,现实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美:讨厌萨曼莎的人也许比喜欢她的人还要多;还有一些简单而重要的事情要她去做;还有一些秘密要她去开启,有一些真相要她去发现;甚至,还有一段命运,必须要靠她去改变。
    是的,只有到死后,萨曼莎才知晓这一切。
    她如何甘心就这样死掉呢?
  •     不是很喜欢这种风格的书。不过从死后回看自己的路,感悟什么的。我觉得这类青春少年小说不太符合我的口味
  •     一本让全美年轻人集体沉静的书,亚马逊书店2010年最佳青年读物,20世纪福克斯公司同名电影正在拍摄。
      不可思议的极限经历,痛并希望的七日轮回,她怎样面对率性缭乱的青春过往?
      我们平凡却可贵的人生,错了不会再重来。
  •     翻译糟糕得感觉被浪费了时间
  •     不久前看了一部电影,《斯托克》,放下它的高端变态上档次不说,片中炮灰女二给我印象最深的大意是这么一段话,为什么我们要有孩子呢?当我们把生活过的一团糟的时候,会想要一个新的生命重新来过。太长了记不清了,不过想把生活读档重来这种事,是大多数人梦寐以求的,现实实现不了,只能寄托给孩子,当然,还可以寄托给故事。《忽然七日》这本书的作者在书里成功的回去了,回到过去,修正,然后死去。让一个个看客的灵魂可以不必这么一次次的死就可以得到这些活着的时候怎么也看清的事。故事的结局不是什么Happy ending,也许昭示着生命不会等人成长之后,给人机会修正过往。作为一个内向性格的人,略微与世隔绝的渡过了我的学生时期,看完这本书的时候只能喟叹不能早点遇到它,这本书不能早点写出来。本应愉快的和小伙伴开心、难过、胡闹的时间段,却什么都没有做,现在想想,真是遗憾。但是若果是那时的我捧读这本书,得到的启示,又该是怎么样的呢?
  •     青春的躁动,是青春羁绊的不定性,改变灌注了这部书。书的定位挺准确。青春读物的推荐范本,还是有一定道理的。伴有少年的冲动和傲慢,伴有社会淘洗下的任性呼吸。女孩醒来的时刻,过错中,没有对错之分,只能说年少无知的稚嫩和忽然间的诧异。霎时间发现,青春只是摆动在社会进程中的一段路。萨曼莎难追求青春的美好,让这段带有一丝残忍的情感,变为成长旅程中的一个符号
  •     在别的地方看到的
    美丽开朗的十七岁女孩萨曼莎·艾米丽·金斯敦,以为生活中处处都是阳光和欢笑。她喜欢逗弄她胖嘟嘟的小妹妹,喜欢跟母亲拌嘴,喜欢跟好朋友一起去吃冰激凌还有中国菜,喜欢恶作剧,喜欢下课,喜欢收到别人送来的玫瑰,喜欢被大家关注和妒忌,喜欢这年轻美好的生活。   她在二月十二号丘比特日早晨醒来,等待一年中最浪漫的一天开始。闹钟刚响,晨曦美丽,亲人的喧哗温暖。萨蔓莎意兴风发地离家,却没想到,十几个小时后,她的生命会在一道白光中戛然而止。   然而,现实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美:讨厌萨曼莎的人也许比喜欢她的人还要多;还有一些简单而重要的事情要她去做;还有一些秘密要她去开启,有一些真相要她去发现;甚至,还有一段命运,只有她,才能够改变。   是的,只有到死后,萨曼莎才知晓这一切。   她如何甘心就这样死掉呢?   于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关于死亡与重生、觉醒与救赎的故事.读这本书时让我忘记了城市的喧嚣,抛弃了烦恼,摆脱浮躁的心态,让自己更加平和,重新,从新的角度审视这个世界,审视自身,所以从这个角度看这是本有深度有广度的好书.
  •     读得太快了
  •     其实类似的桥段在很多小说里面都出现过。主角因为各种原因不断地重复自己人生的某一天,并且从中获得感悟,最后得到救赎的故事。这部小说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把视线聚焦到了美国青少年身上,更努力的挖掘了美国青少年的校园暴力和青春期的种种迷茫。然而,里子已经老套了,面子也没能开出花来,最后只能是不尴不尬的一部小说。
  •     一个关于死亡与重生、觉醒与救赎的故事。
  •     忽然七日-- 一本让全美年轻人集体沉静的书,亚马逊2010年最佳青年读物。一个关于死亡与重生、觉醒与救赎的故事。雄踞《纽约时报》小说畅销榜22周。
  •     这本书刚开始看的时候,确实是硬着头皮看下去的,开始讲述了典型的美国中学生的生活。青春期,叛逆,自以为是,觉得长大成人,用酗酒、吸烟、嘲笑他人、无视一切,用这些手段开张扬个性,显得自己与众不同。在参加一次聚会回家的路上,醉酒驾驶,出了车祸,死掉了。但是第二天闹钟响起的时候,她再次醒来,她分不清到底是不是做梦,一切都是那么的真实。随后,她发现她知道即将发生的事情。于是有了一次又一次的重新来过的机会,这是人梦寐以求的事情吧,觉得不好,觉得有遗憾,就擦掉痕迹,重新来过。第一次醒来时,她害怕;再一次醒来时,她为所欲为,因为她知道这一切在第二天都会消失;然后,她想补救,她想改变,她想做一些好的事情,她想当人们想起她的时候,是因为她的好。在每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里,女孩都在蜕变,开始逐渐认识到生命里最重要的事,最重要的人,学会珍惜,学会爱,学会用心去看,去感受。最好一次,她觉得她知道一次次的重生的目的,用自己的命拯救那个想要放弃自己生命的女孩。不知道还有没有第八天,有没有再次活一次的机会。

    时间总是向前走的,对每一个人来说都一样,也许这是和死亡一样,都是最公平的事情了。过好每一天,把时间都花在值得爱的人身上,值得做的事上。生命就是由每一个片段组成的,这些生命的痕迹就形成了我们的人生。好好生活,天天向上。
  •     这本书的介绍是‘让全美年轻人集体沉静的书’,开始时我还并不理解,在读到主人公发生意外又重新活过来反复活在同一天时,我还觉得这就是一本作者凭空幻想的简单小说。直到主人公第五次回到发生意外的那一天,我才明白了本书真正的含义。而当第七天开始,我才跟随着主人公一起幡然醒悟,原来真正得到救赎不是因为你去帮助他人,而是你拥有了一颗善良的心。就像书中最后所说: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
  •     女主虽然不停的活在丘比特日,不过每次都有新的爆料,新的故事,很喜欢,一天一日地读下去,刚好七日,真心觉得买值了!
  •     每个今天都会变为未来的昨天,这其中夹杂着遗憾,只有死亡能终止。在生命逝去后却得到了七次机会去扭转那最后一天,她做了改变。
  •     美丽开朗的十七岁女孩萨曼莎.金斯顿,以为生活中处处都是阳光和欢笑。她喜欢逗弄她胖嘟嘟的小妹妹,喜欢跟母亲拌嘴,喜欢跟好朋友一起去吃冰激凌还有中国菜,喜欢恶作剧,喜欢下课,喜欢收到别人送来的玫瑰,喜欢被大家关注和妒忌,喜欢这年轻美好的生活。
    她在二月十二号丘比特日早晨醒来,等待一年中最浪漫的一天开始。闹钟刚响,晨曦美丽,亲人的喧哗温暖。萨曼莎意兴风发地离家,却没想到,十几个小时?,她的生命会在一道白光中戛然而止。
    然而,现实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美:讨厌萨曼莎的人也许比喜欢她的人还要多;还有一些简单而重要的事情要她去做;还有一些秘密要她去开启,有一些真相要她去发现;甚至,还有一段命运,必须要靠她去改变。
    是的,只有到死后,萨曼莎才知晓这一切。
    她如何甘心就这样死掉呢?
    于是,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了……
  •     每个人都会死,都会度过一辈子。之前听一个同学说,要是她死了,一定要挑在最美的十七岁,那么在别人心中就好像自己永远不会老一样。我看完这本书的感觉很不一样。年少时候的张扬与轻狂,往往会变成生命中的错与伤。我们平凡却可贵的人生,错了不再会重来。 年少轻狂。 这四个字可以概括很多人的一辈子,成为那段弥乱的青春中心,有时候,我们把它当成了一个借口——怪就怪在,年少轻狂。 试问年少何为轻狂? 也许萨曼莎是幸运的,她可以在死后仍保留记忆地重新再经历那一天的种种,再经历一次死亡?还是发现自己的妹妹伊奇其实很可爱,自己的妈妈和爸爸其实很好,其实,自己拥有着那么多美好的、被自己抛弃的东西呢?还好,她有七天的时间,她可以一点点地发现,一点点地体验,一点点地改变。七次的同一天,无法改变的结局,在沉沉地睡过去后...
  •     其实,忽然七日的生活并不贴近我~七日,前两日让我觉得厌倦,甚至想要放弃阅读; 但第三日开始,似乎又让我看到希望...因为,事情有所改变。
    突然间发现,重生就是一种强迫的面对,逃避不了的面对。平日里不想面对,平日里想逃避的事情,我们或许会信誓旦旦地说“我不后悔”,那是因为知道自己可以逃避; 当真要面对,必须要面对的时候,一次、两次、三次,不停面对的时候,还能坚持“我不后悔”么?
    也许,只要有心,每天都可以有一万种可能。
  •     像是《蝴蝶效应》,又像《源代码》,死后不断重生,但又不仅仅是重生,而是要在死前那仅有的一段时间内寻找一个关键,或者说一个KEY,找到就能解开重生之谜。故事结尾可以算是出人意料,但确实是在情理之中,当你翻来覆去寻找的钥匙放在你面前的时候,你自然就会去拾起它,因为它就是救赎你灵魂的最终武器,重要过所有的一切了。典型的畅销书,具备所有优秀的流行元素。
  •     今天突然刷到它被翻拍电影,也快七年回头评这本书,觉得神奇… 少女从震惊到害怕到暴躁,最后被抚慰,自省改变,一次次的死亡和改变,弥补年少无知的错。——当然少不了男主,Kent,“看上去像一位精神错乱的以及可爱的英语老师。”家居马克杯、热巧克力加棉花糖、软软的大白毛巾…啊美好~心疼~
  •     读来读去有些重复,但是每天都有新的感受出现,无论你在当时如何改变 结局都是一样的。
  •     无太大深意的,透露恶意与善意的书。
  •     很喜欢这本书,而且现在想去看看原版的书。
    书里讲述的是萨曼进过一场车祸后,奇幻般活了“七天”,每一天都是出车祸的那天。
    七天里从最初的控诉为什么死的是自己,没有做出什么能够判上死亡的罪名。到结尾,感觉到最后一个明天是那么美好,上千只蝴蝶包围这我,有甜美的味道,我在飞翔。看着书中的人物,仿佛我也在跟着成长。亲情--妈妈常常会问,萨曼要不要一起吃早餐,尽管知道萨曼总是喜欢一个人呆着。还有可爱的妹妹伊奇,每天都会粘着我。想想从前在门口划出的红线,把我跟家庭从此分成两部分,我也讨厌伊奇口齿不清且穿着乱系八糟不搭调的衣服。可我却从未意识到,这就是我一直遗失的幸福。 友情--琳赛的与朱丽叶不为人知的故事,尿黄黄朱丽叶原来是这样好的一个人,可就是因为我们,这些刽子手,把她推向绝望的边缘。可是,不管琳赛做过什么,她还有那几个疯女人,还是我得朋友,直到死亡,就算连死亡也无法把我们分开。 爱情--罗布是个恶心的人,我却喜欢他这么多年,忽略了藏在我身边的,有青草一样眼睛的男孩……太多太多可是。庆幸我能在死后再次经历。但事实还是事实,也许这一切都是死亡前的遐想。我还是那个讨厌鬼,那个贱人。
    before i fall----年轻时候的张扬与轻狂,往往会变成生命中的错与伤。我们平凡却可贵的人生,错过了不再重来。在我们的现实生活里,只要你用去环抱明天,感受生命里的点点滴滴,普通人也能成为平凡生活里的精彩英雄!
  •     十七岁女孩萨曼莎和死党艾拉迪、琳赛还有艾丽恣意挥霍青春,她们年轻靓丽,言行无忌,爱搞恶作剧,过着放纵的生活。她们以为太阳每天落下后还会升起,浪费时光无所谓;她们一直以自我为中心,年少轻狂,无知而无畏;她们甚至从未思考过,什么才是生命的真谛,什么样的生活才更适合自己,直到发生车祸的那一刻起,一切还没来得及悔改,就已经结束。

    二月十二号丘比特日是一年中最浪漫的一天,萨曼莎在晨曦中醒来,打扮漂亮,意兴风发地离开家门,在学校她收到了很多代表受欢迎程度的玫瑰,和狐朋狗友没心没肺的混过一天,却没想到此刻她的生命已经开始倒计时。

    萨曼莎的生命本该从发生车祸那天结束,却出现了奇迹,突然延长了七天时间。七天中不断重复死亡当天的事件,一天回顾一遍,如此循环七天,每一天,萨曼莎都有不的感受,虽朝闻夕死,却如醍醐灌顶,启迪、顿悟、直至最后灵魂得到救赎——原来“上帝给我重生的机会,是让我重新发现生命的价值和意义。”

    如果没有这多出来的“忽然七日”,也许终其一生,萨曼莎都不会领悟关于友情爱情生命生活的意义。如果有来生,萨曼莎一定会珍惜生命,认真生活,诚心待人,保持自我。她的生命虽然在这七日之后结束,但是能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领悟生命的真谛,死而无憾。这个故事给了读者警省,如何珍惜我们有限的生命?

    看完本书,有很多感慨。想到自己也曾有过的叛逆,也曾犯过的错,想到不同年龄对“朋友”的理解,不同阶段对生活的追求,感到庆幸,多亏没有狗胆包天,没做过太离谱的事情,虽有遗憾,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活着真好,只有活着才有机会纠正错误,但是最好不要等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才想到悔改,好好活着,不怕做事慢,只要活得长。反过来思考,在有限的生命中,尤其是生命开始倒计时的时候,应该怎么过?如果每一天都当做最后的时刻来过,会有怎样的收获?也许我最应该做的是少看些闲书,省下时间多陪陪孩子!

    现实中,生命之于人只有一次,我们平凡却可贵的人生,错了不会再重来,更要珍惜莫虚度。
  •     人生最大的希望,就是知道自己还有那么多的事等着我们去做 很多遗憾的事,是因为我们不知道这是最后一次 但这是好事,如果知道的话,几乎不可能心甘情愿的放手
  •     毫无波澜
  •     不可思议的极限经历,痛并希望的七日轮回,她怎样面对率性缭乱的青春过往?
  •     个人不是太喜欢这种小说。说是给大人读的吧,总感觉少了点什么。要说给孩子读吧,这样不会误导小孩吗?
  •     开始觉得有点吓人
  •     读了1/5
  •     很可惜是be阿 真的很希望女主能在轮回里得到救赎
  •     原来成长中总会有一场巨大的劫难,不然不会蜕变成如此华丽的自己。
  •     之前一直看是网上热销的书,好像很多地方都看到过,就拿来看看。完全没有惊喜感,不太好看。关于死亡的。有点无聊。
  •     第一次看到书的封面觉得不错,然后看了简介发现很赞的样子,主人公萨曼莎和我们的年龄相仿,心境也差不多,读起来很有共鸣,随着故事发展,我会透过她的眼睛发现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     一切都是从“丘比特日”的清晨开始,萨曼莎•金斯顿从床上爬起来,准备度过这个代表“浪漫”的一天,却没想到这却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天,哦,不,是最后“七天”。

    《忽然七日》以新鲜的视角,给读者讲述了一个关于“反思”的故事,高三女生萨曼莎在一次聚会后的车祸中奇异的陷入了生死轮回之中,不断地重复着出事当天的生活,在重复的生活中,她从迷惑不解,到尝试摸索,再到幡然顿悟,这七天是她不断反思的过程,也是不断重塑自我的过程。七天中,她做了以前从不会去做的事情,好事也有坏事,她用了一天的时间肆意妄为:勾引数学老师、吸食大麻、逃课,当她完成了所有以前奢望过却不敢完成的事情后,并没有感到欣喜和轻松。而当她幡然悔悟,了解到该去珍惜什么,该去回馈什么的时候,她彻彻底底的改变了。她不再把可爱的小妹妹拒之门外,而是带着她出去游玩;她不再顶撞父母,而是小声的说出了:“妈妈,我爱你”;她不再为了面子去迎合学校受欢迎的男生,而是正视自己的内心,对那个一直默默挨着她的老实男孩肯特表达了爱意。于是,她得到了幸福的回馈。

    以己度人,如果我知道这一天将是我活在世上的最后一天,我会去做些什么?如果再给我一次重新活过的机会,我又会改变什么呢?每天忙忙碌碌的生活,把自己陷入到看似很重要的生活琐事当中,从来没有或者很少去反思自己曾经做过的事情,就像萨曼莎,如果没有这“忽然七日”,也许她还深深沉浸在与好朋友一起飞扬跋扈、挥洒青春,也许她还沾沾自喜于狂蜂浪蝶的追求,也许她还厌恶不屑那些普普通通的平凡女生。萨曼莎通过反思,站在多个角度来审视自己,才能明白原来在别人眼里,自己是个“贱人”,不经思考的举动给别人带来的,也许是人格的侮辱,感谢这迷幻的“七日”,让萨曼莎找回了自己,最后一次的死亡才会无怨无悔。“死亡的时刻,充满了声音、温暖和光明,那么多的光线注入我的身体,吸走我的灵魂;一条光的隧道通向远方,一直向上、向上、向上,如果歌唱是一种感觉,那么,就是这种感觉,就是这道光,这种升腾,宛如微笑……”

    相比在中国,《忽然七日》应该更能在美国读者心中激起涟漪,记得看过的美剧《GOSSIP GIRL》中,高中女生也是等级分明,高台阶,低年级女生绝对不能坐在高年级女生上面,也许了解了更多美国年轻人的生活,才会对这本书产生更多的共鸣吧。
  •     我们平凡却可贵的人生,错了不会再重来。一个关于死亡与重生的好故事,一部教人觉醒与救赎的现代传奇。“一切都不会太晚”Before I fall.
  •     只是对结局有点遗憾,毕竟看萨姆和肯特这段感情描写看得挺爽的,像自己在谈恋爱一样
  •     先放下吧,留着下次看,或许再也不看,后几页看了,以后再也别看疗伤全美全欧全法之类的广告的妖言惑众,好像那些国家都是傻子一样,引进图书的人也别一次次突破底线,国人的脑子不能这么被祸害了
  •     萨姆会回去吻肯特吗?还会再循环七日吗?这是个开始还是个结束呢?看完这本书,反而疑问更多了,但不算是坏事,因为有一本书,会让你思考,对于现今来讲是可贵的,我有多久没有思考了,这个思考不是简单的思考,而是一种探索,一种感悟。我是一个跟风的读者,有人说这样不好,往往噱头越大,越华而不实,可至今我还未尝到华而不实的滋味,也不希望品尝,一直都是跟风买的,总得来说还是受益的。说说这本书吧,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呢?就跟书名一样,忽然七日,我应该是断断续续的用了七日的时间读完的它,上班的时候,晚上睡觉的时候,要说读的最多的一天,当属第一天和最后一天,中间的几天也就几段,几页而已,要么怎么说,有的书,你需要一点一点的读,有的书,你需要一口气的读,而这本书,总结了一下,应该要一口气读完才过瘾。小说的主人公萨姆,在我一点一点了解她后,发现她就是我,我就是她,我不了解她,同样的有时我也不了解自己。问这世上有多少人是我们了解的,又有多少人是我们以为了解,但其实并不了解的呢,如同萨姆,不能说她是个坏女孩,也不能说她是个好女孩,只能说她在正常的过一个女孩应该过的生活。我们了解朋友吗,了解朋友不喜欢的人吗,有没有因为朋友的一句话,而讨厌某一个人吗?我想都会有吧,还蛮武断的,可是年轻的时候谁又没武断过呢?人死的时候,会想看电影一样,看自己,审视着自己,而我们的主人公,你是说她幸运呢?还是不幸呢?因为她没有像看电影一样看自己,而是像是一遍一遍的重演着自己,不,这么说有点不准确,因为我们的主人公,七日七个样,从恐惧,不安,害怕,慌张,极端,感悟,到最后的觉醒,这不就是我们所要经历的吗?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小我,一个让我们恐惧,看不清自己的小我,在这七日,幸运的是,萨姆终于看到了自己,与其放弃,改变,不如珍惜,做好,最后才是真正的救赎。还有想说的,一肚子的感慨,但想了想,说是没有用的,想也是没有用的,有用的是去做,就像萨姆前几日,她明白,可是却不敢面对,选择的是逃避,放弃,极端的叛逆,所以导致又回到原点,但是最后她明白了,与其这样,不如面对他,不论是开始还是结束,我做了我应该做的事情,不需要给任何人承诺,因为不去做,任何的承诺都没有意义。我不会再承诺自己什么了,或者现在的我就如同萨姆在七日轮回一样,直到找到真正的自己后,才是真正的结束与开始,剩下的,由我们自己创造。
  •     看完这本书,突然发觉生命真是一种奇妙的东西,它日日在你身旁的时候吗,你熟视无睹,等到真正它真正面临威胁的时候,你才突然发觉它的伟大,但它的奇妙也正在这里,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面临危险,你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才会真正平下心来去关注它。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可爱的骨头》这部电影,估计不少人也都看过,讲述了一个女孩死后在世间看到和经历的一切的故事,不过里面的女孩是被害死的,所以它有点恐怖。虽然同时讲死亡,但这本书丝毫不会让人觉得恐怖,不只是因为它是一本书的缘故,只因为它讲述了生命、爱和救赎的故事,我们每个人每天都会面临的事情。这本书读起来或许会觉得平淡无奇,没什么新意,叙述上就更没什么出彩的地方。但是这不正恰合了生命的平淡无奇却也伟大奇妙吗?
    经常听人说生命只有一次,但却不以为然,总觉得那离自己很远,其实我们都把最熟悉的东西忽略了,等到有有一天,它以一种你不可预知的方式和毫无防备的心理出现时,你才发现原来它是那么的陌生。也有人说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其实真正的风景恰恰都在我们熟悉的地方,不要以为一切都理所当然,一切都无所谓。其实一切都不是平白无故出现的,一切都不是意外。中国的宿命论者或许还会说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其实这只纯粹说明了自然状态或客观状态下的历史沿革,但加入了人的作用后,就不再是了。无论这样的作用是好的,或者坏的,无形之中我们做的事说的话,都在做着质变前量变的一次次积累。
    萨姆的朋友琳赛之类在书中无疑扮演者“坏人”的角色,但萨姆也是她们中的一分子,她的出身一定程度上注定了她的生活轨迹。但人就是那么神奇,如果我们无法改变出身,能改变的就只有自己。所以萨姆在有有一天突然面临死亡的威胁时,才知道自己尚需时日来拯救自己,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救赎自己。她注意到了家庭的日常琐碎带来的幸福,这幸福的快速让她想拉长时间的轴线,但是没能成功,因为它是一点一点生成的,而且已默默流逝了十几年,只是她没有发觉,但这并不能否认那幸福一直存在她身边,只是她忽视了。她注意到了朱丽叶,她需要太多的倾听、了解和倾诉,才能得到真正的友情。或者才能真正救赎自己的心。但是她错失在自己的出身上,她以为只要身边人都说是,那便是了,其实她有一点自卑的心理,她害怕被孤立,所以学会人云亦云和火上浇油。她不知道朱丽叶同样正在经受了被孤立和不断羞辱的折磨。所以这个救赎的代价很大,大到只有用生命去拯救才能量出它的分量。她要关注肯特,爱情并不是火热的,或者并不是一直都很激情的,真正的爱情是自始至终的喜欢,是默默地关注、关心和关怀,不是喝醉酒后的卿卿我我,更不是互相猜忌。但是一个生命只能完成一次机会救赎,所以塞姆即使拥有了七天的救赎期,但依然难以救赎更多。故事简单,但道理深刻。塞姆的七天都难以完成救赎,更何况我们本没有那多出的七天?忽然七日,这个书名绝不是突然想出来的。非常喜欢书中的一些句子,不要在喝醉酒以后谈恋爱。一个人最孤独的时候是躺在坟墓里的时候。一个人整夜坐着不睡的时候,今天就成了明天。一个人如果从不喝醉酒,那就不需要再喝了,再喝就是一种浪费。这是多么具有哲理的话语!生命不是靠道理能说的通的,是靠经历来证明的!
  •     关于亲情,友情,爱情的一本书,如果给你重新来过的机会,你会怎么做
  •     格局。。。
  •     让人思考关于死亡与重生、觉醒与救赎关系
  •     在學校圖書館逛的時候剛好看到,因為曾經看過余華的第七天,所以好奇這本書的故事,但看完感覺唯一的感覺就是國外的高中和我現在的高中真的是完全不同的生活,和其它青春文學一樣,看著還蠻有意思的,但不適合買回家屯。情節看完有點思考,不過不值得花時間深思吧╮(╯_╰)╭
  •     感觉文章还可以再深入 不禁想起自己。他们的17岁 我的23岁 每天醉生梦死。很多错事 伤害爱自己的人喜欢不真心的人 与闺蜜把酒言欢彻夜疯闹还是藏着最深处的秘密。 不要因为自己利益去伤害她 因为她是你闺蜜 她在乎你就等于是在伤口上撒盐 生活表面风光实则腐烂 却没发现宁静之处的变化和悄悄爬上父母额间的皱纹。 把握现在 珍惜眼前 不要等失去才后悔
  •     一个关于死亡与重生、觉醒与救赎的故事。同学们也都说好看
  •     这本书非常好看,非常满意 一个关于死亡与重生、觉醒与救赎的故事。
  •     曾经年轻的岁月,当一切关于死亡,重生,觉醒,救赎,,适合现在的年青人看。。很好的书
  •     亮点不多,有点缺少逻辑,没有想一直看下去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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