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的組曲》书评

出版社:商周出版
出版日期:2006-12
ISBN:9789861244389
作者:土屋隆夫
页数:288頁页

离“大师”还有段距离~

这是个人看的第四本土屋隆夫,这个故事整体上还算不错,悬念、氛围什么的都有了,虽然核心诡计依然不算出彩(如果结合创作年份的话,那么这个诡计应该还算是可以的,甚至在如今仍然可以继续被借鉴与循环引用),但起码剧情的进展能够吸引人看下去,可惜在故事架构上有些失衡,前面铺陈是够了,但结尾部分却比较仓促,有些事情交待得不太清楚,让人感觉有些生硬,这是令人遗憾的地方。现在回过头来看这些老人们以前所写的小说,还真是要怀抱着一颗平常心,更多地是站在当年的那个角度,以欣赏的角度去发掘亮点的所在,否则多半是会失望。但即便是以此包容的心胸去看土屋塑造的人物,也就是“千草检察官系列”,还是让我与之前所抱持期望之间产生了不小的落差,因为“千草”这个人物实在是乏味之极,几乎没有什么人格魅力,此人整个就一纯刑警,到处取证、旅行和家访,列举一下“1、2、3、4…”,最后灵机一动,来一段“精彩”的推演,除此之外,就是跟同僚喝喝老酒,回到家中,说声“好累”,如此这般,想让人喜欢也难。看得出土屋想要让笔下的人物更加生动,但无奈他的文笔实在比较一般,人生的感悟亦是稀松平常,虽然一板一眼很勤奋,但我觉得老人家的写作天分实在是比较普通了。

色彩

继1964年发表了千草检察官系列首作《影子的告发》之后,于三年后,也就是1966年,土屋隆夫发表了千草检察官系列第二作《红的组曲》。千草检察官的旧友坂口来访,讲起自己妻子失踪的事情,拜托检察官介绍认识的警署署长认识。后来,坂口又在家中发现了沾了血的桌布上写有三个红色数字0。另一方面,长野(又是长野)某温泉旅店出现一位女性,留下一个装有红色衬衣的布包之后失踪。紧接着,又发现另一个相关人物的死亡,使得事件越来越复杂。千草检察官面临着新一轮的挑战。在这本书里,千草的角色继续着上一部中的性格。虽说是检察官,却比刑警还要忙。在遇到一团迷雾时,喜欢分条列项,反复推理。常常会在日常生活中偶然遇到推理的灵感,从而看破事件的真相。小说写的是古典的本格推理,选取的人物却是社会派中常见的人物。没有福尔摩斯般的神探人物,只有磨破鞋子到处调查的检察官和刑警们。一般来说,在社会派(或近社会派)中,常出现的推理方法有三种:一、 穷举法。就字面的意思,穷举各种可能性,在时刻表诡计中常常使用;二、 联想法。通过一件其他事情,发现某个相似性与案件联系在一起,从而推理出真相;三、 假设法。在某个思路行不通的时候,假设是另一种情况会如何呢?再依此推理。这本小说便运用了这些推理方法,使得整个推理过程显得既曲折又精彩。《红的组曲》中的诡计并不算特别复杂,但仍然运用了某种心理盲点,即“所见并非所得”。“挑战你的直觉和对人性的洞悉。只有跳脱自以为是的偏见,才能找到破案的关系。”(引自独步版内容简介)另外,我对于在凶手、谜底揭露前检察官进行的谁是受害者、谁是加害者、谁在欺骗谁、为什么作案的推理方面却是十分喜欢。文中出现了各种鲜艳(甚至有些恐怖)的 “红色”,红色的安全帽、红色数字0、红色的衬衣、红色日记、红色晚霞等等,而且红色也是血的颜色,并且小说也与亲子的血缘关系有关。将这些醒目的颜色,再以“组曲”、“乐章”的形式串联起来,组成全文的脉络。像这样以色彩与声音的组合形式呈现,可以让平面的文字起到多感叠加的效果,使得感观上更为强烈。土屋隆夫的小说属于写实的文学派本格推理,比起大多的推理作家们,小说更具有浓郁的文学性和写实性。通过精心布局、巧妙选材,使得小说阅读之后印象更加深刻。出现神探的推理小说,在阅读时我们往往是仰视的,膜拜的是高高在上遥遥不可及的英雄式人物。而写实类小说,在阅读过程中,我们却是一种平视。那书中所写的,都是身边近在咫尺触手可及的普通人物。正因为这样,才更让我们感同身受,才更易产生共鸣。尤其是阅毕此书,随着情节的发展,经历了一些人物的生与死之后,面对血红的晚霞,是否也会慨然长叹呢?

《红的组曲》——盲人摸象的后续

突然想起盲人摸象的故事,四个盲人分别摸到大象的一部分,就以自己的判断来推测大象的实际形态。众说纷纭,各执一词。这则故事本意是告诫人们不要把自己看到的部分当成整体,以偏概全要不得。我在这里引用这个故事,当然不是说这本书不好,我只是用这则故事来开个头罢了。土屋的作品虽被称为文学派本格推理,但这本书文学的成分还是少了些,本格推理的味道倒是十分浓厚,光是靠这个诡计就足以值回票值。虽说是本格推理,但土屋并不想在这本书中与读者公平竞赛,反而采用了引导式的写法,让读者一步步随着刑侦人员的视线进入到案件中,最终揭开谜底。破案的过程却带有很浓郁的社会派风格:警察到处走访,不断询问证人……当然,新的情况也会不断出现,会使案件变得清晰,也会使案件变得更加波折。而为什么说这本书是本格推理小说呢?因为每一步侦查,都伴随着大量逻辑辨证的要素。推理小说并非只有一种模式可写,就算是本格推理小说,也绝不只有一种模式。黄金时代很多推理小说喜欢把所有线索都摆在读者面前,在解谜之前也让读者享受一下思考的乐趣,聪明的读者可以根据小说提供的线索自行得出解答。但也有这样的读者,阅读推理小说的目的并不是想与作者斗智(我就是这种懒人),而只是想享受一下思考的过程,了解故事中的侦探是如何推理出结果的。《红的组曲》就是这样的小说,线索是一步一步展开的,不到最后一刻,读者都不能完全自行解答出所有的前因后果,但我们要享受的,就是这样的过程。毋庸置疑,这本小说有一个优质的诡计,如果仅仅是用一般的写法来写这个诡计,小说也定能写成水准之作。但此时我终于明白土屋的可怕之处了,花费多年的心血才写成一部小说,当中要做的工作,绝不仅仅是构思诡计。构思诡计是写成推理小说的一个方面,但诡计该用怎样的方式展现在读者面前?这点似乎更难把握。一开始让读者看到的,是大象的腿好,还是大象的耳朵好?案件的开端,难道不就是盲人摸象吗?经过了不少的波折之后,视线才会渐渐清晰起来,才能看清楚大象的全貌。在诡计的展现方式上,这本小说无疑是很优秀的,故事情节可谓是一波三折。比起那种展现谜面后就直捣黄龙的短篇,长篇推理小说除了trick可供发挥,还有plot可以大做文章,所以我很怀疑土屋的大部分精力,不是放在trick上,而是放在plot上。阅读的过程,既是跟随侦探解开谜团的过程,也是享受作者精巧设计的过程,更是解构plot和trick关系的过程。而土屋的妙笔,不仅仅存在于阅读中,阅读完后反而有一种回味无穷的感觉,不强烈,但醇香。

也许太炽热,也许太冰冷

这本05,不知为何读起来让我觉得有些费力,是因为土屋先生的叙述风格有变化?还是我在变?这故事中每人都在反复,是被害者,也都是加害者。被骗的同时也在欺骗,被伤害了也要去伤害别人。也许是为了凸显这种不可抗的人性残忍,土屋先生用笔极富戏剧感,大量的场景、动作、对白,不辞细密的描写,如同画卷一般尽可以定格在读者眼前,掩卷后也不能轻忘。但各色人等同时也有了奇妙的违和感,我读时,在口齿间的句子似乎都有些虚伪,不晓得是入戏过深假当作了真,还是习惯了03、04里那些直白而不矫饰的文字,反而接受不了这有些文艺范儿的写法?但这绝不影响阅读的快感,土屋先生的布局依然完美,从开始就布下的本格派谜诡和延展全篇的社会派侦破照旧天衣无缝,如同楼上朋友所言,摸象的过程中是刺激的享受,识得大象的全貌后是醇厚的回味。而土屋先生看似随意实则严谨的带领着读者,对我这样一个懒于接受作者挑战的人来说,真是幸事。结尾的血红的夕阳,私以为可以不用强调的提出,倒映在绝望的人的眼中的,难道还会是温暖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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