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眠不醒

出版社:群众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2-1
ISBN:9787501426195
作者:雷蒙德·钱德勒
页数:265页

作者简介

马洛受雇于斯特恩乌德将军,查找屡次三番对他及他的小女儿卡门进行勒索的人。
好像马洛不该接手这宗调查似的,接二连三的凶杀案专候他的大驾光临。
让马洛奇怪的是,半痴半傻的美丽的卡门总是不早不晚地赶上了这些谋杀案。惊得马洛不得不全力保护她。
人们似乎都在怀疑,勒索及谋杀都是斯特恩乌德最为信任的,失踪了的大女婿雷甘所为。但事情的真情只有卡门最清楚,因为她才是整出戏的导演。只可惜她没能在杀死雷甘的地方将马洛如法炮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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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短评 (总计101条)

  •     作为女性读者我喜欢他的小说。
  •       長眠不醒,何其浪漫。錢德勒就是有這種本事為每部作品起一個滿有詩意的名字。
      
      或許每個人心裡都曾經有過這樣的念頭 - 蓋上雙眼,但願從此長睡不醒。可惜每次都事與願違,說到底還是放不下。
      
      世事百態,複雜如許,能看穿,能看破的又有幾人?
      
      從前征戰沙場的猛將,如今垂垂老矣,卧病在床,氣若游絲,臉色如死人一樣。他放得下家財,放得下兩個女兒,但他放不下失蹤的女婿。大家都以為他很喜歡也很信任這個人。大家都以為他希望這個人繼承他的事業。實際上他信任的,其實是自己相人的眼光,他不喜歡令自己失望。他放不下從前的自己。
      
      輕輕的風、油油的草與一坑佈滿油污的濁水對一個長睡不醒的人來說,本來就沒兩樣。活著也不過是短暫模糊的呢喃,何以到了最後,馬洛又想起了那個銀色頭髮的女人?
      
      說到這裡,復又想起將軍大宅門上花玻璃中那個彬彬有禮的騎士;到底他解開了那個捆著裸女的繩結沒有?
  •     阿城在《小说》有出演
  •     他的故事太有味道了
  •     只看过钱德勒的《湖底女人》,不错,很不错,非常不错,一定要找来这本马洛首次出场的书来看!
  •     回答:
    1、转引自姚锦清写的《小妹妹》前言(http://www.douban.com/subject/2299240/)。为什么?同你一样,凭印象。
    2、写这篇文章时,我只读了《长》和《小》,目前也不过多读了部《漫长的告别》。感谢补充说明。
    3、克里斯蒂对人性的洞察是否深刻,见仁见智,我觉得是深刻的。我提供的参考:《阳光下的罪恶》、《帷幕》。“波罗还是天下第一美男子呢”,艾琳·韦德也是仅有的一种金发美女。阿钱之间具体的证据没找到,凭借的我的看法。
    4、你引的话不是说我的,我不用回答。事实上,我赞同你关于马洛的多愁善感,我在文章也提到了。
    5、多谢补充。
  •       闲来无事,在卓越网购了些书。
      
      有一套是新星出版社引进的美国侦探小说大师钱德勒的书。
      
      从他的第一部获得成功之作《长眠不醒》到后来获得爱伦·坡大奖的扛鼎之作《漫长的告别》。
      
      还有《高窗》、《重播》、《小妹妹》、《再见,吾爱》、《湖底女人》和《简单的谋杀艺术》。
      
      此外,还购买了潘光旦翻译——霭理士的新版《性心理学》,印刷的很不错装帧很大气,内容也蛮有趣的。
      
      清人李伯元也就是《官场现形记》的作者写的《南亭四话》,是在报纸《作家文摘》上看到里面有记载和珅和嘉靖皇帝的轶事挺有意思的就买了。
      
      《柯尔律治诗集》,买他主要是因为想看看那首著名的恐怖长诗故事《老水手行》。
      
      注:英国诗人Samuel Taylor Coleridge的一首著名的叙事诗《THE RIME OF THE ANCIENT MARINER》(译为《老水手之歌》或《古舟子吟》)讲述了一个老水手带领同伴们出海,因为莽撞的射死了一只信天翁,给帆船带来了噩运,于是风停了世界好像静止一般,无法靠风力杨帆起航的船被困在大海中央。船员们因为极度饥渴而虚弱不堪,他们摘掉了老水手脖子上的十字架挂上了死鸟以示惩戒。此时远方驶来一艘荒芜的幽灵船,船上立着一位孤独的女妖,她象征着恶梦(The Night-Mare)和”活于死中“(LIFE-IN-DEATH was she)。上船后水手的同伴在女妖的诅咒下一个接一个倒地死亡,他们的尸体都睁着眼睛保持着临终的目光怨毒的盯着老水手,仿佛在谴责他的过失招致了一切灾难。而只有老水手无论如何也无法死去,他在船上度过了恐怖而痛苦的七天七夜最终翻然悔悟,开始为一切生灵祷告,这时他脖子上的信天翁自动脱落掉进了海中。圣母玛利亚显灵赐予老水手香甜的睡眠,并让死尸驾船将他送回了陆地。老水手生还了,但他注定一辈子孤独的活在自责和亡灵的怨恨中,他见人就重复讲述这个故事,劝诫人们要慎重自己的言行,不要践踏任何生灵哪怕它们看起来多么弱小。
      
      还有当年工厂当青工的时候读到的莫言的《十三步》新版,对里面那个有金色阴毛的女高级尸体整容师骑在人脑袋上撒尿的描述记忆深刻,吼吼!
      
      外研社出版的泰戈尔的《飞鸟集》是双语的,蓝色的小册子印刷精良装帧秀美。
      
      贵州人民出版社的《文白对照水经注》上下册,俺对地理河川倒是不特别感兴趣。
      
      初中的时候地理就不特别灵光,但很喜欢此书的文笔。
      
      冰心翻译的《吉檀迦利》也是泰戈尔的名篇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
      
      《幼学琼林》是古代儿童的启蒙读物,也是贵州人民出版的。
      
      说起来家里很多这套丛书的,从《花间集》、《文选》到《徐霞客游记》、《大唐西域记》等等。
      
      
      《长眠不醒》买的是典藏本,封皮是硬硬的。
      
      让人看的时候,姿势不能太随意。
      
      但阅读起来感觉非常舒畅,好像在咖啡吧里听音乐吃甜点似地一口气儿当天就看完了。
      
      很喜欢钱德勒笔下所传达的那个私人侦探菲利普·马洛生活的三四十年代的美国。
      
      也许真实的美国并非如此?
      
      管他呢!
      
      钱德勒的笔触让俺喜欢上了,这才是关键。
      
      看过电影《黑色大丽花》,虽然没看完但里面那个时代美国所透出浓烈的味道好像醇厚的不加糖的咖啡一样诱人。
      
      这种味道恰恰和钱德勒的《长眠不醒》字里行间散发出的如出一辙。
      
      是那个年代的美国更有活力么?
      
      不得而知,反正比今天这个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偶像层出不穷的美国让人感到多了一种让人无法形容的迷人气息。
      
      菲利普·马洛同学,机智幽默甚至有些贫了吧唧的。
      
      不善服从是他的拿手绝活儿……怎么好像和俺似地?吼吼
      
      他铁骨铮铮对任何人都不奴颜婢膝,谄媚圆滑。
      
      说话永远是那么硬邦邦的掷地有声!
      
      无论是面对心黑手辣的黑帮老大还是性感诱惑的金发美女……都是如此。
      
      连书中(《高窗》)都借一个娇小女秘书的话说别他硬汉的过火儿了,哈哈。
      
      但他依然我行我素。
      
      网上有网名小刀的人曾这样评论:
      
      他是个装修公司的经理,在给一家银行装修的时候那个银行的行长总在施工现场指手画脚让他不胜其烦。
      
      那时,他还没读过钱德勒的书。
      
      不知道马洛同学的硬脾气和说话习惯。
      
      他对那个经理说,这是他的工地!这里只需要一个经理!
      
      行长自然是老大不高兴,说很不喜欢他的态度。
      
      他就很冲的甩了一句“我只按照合同和图纸施工,没必要让你喜欢!”
      
      结果……他被那孙子行长整的很惨!
      
      后来,他也学会了圆滑和迎合,卑躬屈膝。
      
      多年后,当他看到马洛同学的傲骨英风的时才发现那其实才是另一个真实的自己。
      
      但毕竟他是万千俗人中的一个,要结婚要养家糊口无法和特立独行的马洛一样去抗争。
      
      而另外一个女性的博客里,却截然相反的讥讽了这部书。
      
      大篇幅的说此书是如何的难以下咽,以至于被冷落在卫生间断断续续的吃中药似地一个多月才读完。
      
      她大发牢骚说护封皮上那些大师推荐的话说明大师们都集体脑袋进水了。
      
      其实,在介绍《长眠不醒》的文字里已经说得很透彻了。
      
      ‘一位熟悉钱德勒作品的读者建议,此前没有读过钱德勒作品的读者,不必着急去阅读《漫长的告别》,而是先找出马洛系列的第一本作品《长眠不醒》认真地研读。“读完《长眠不醒》后,你就可以大致判断自己是否喜欢钱德勒的叙事风格,而且有助于了解马洛的个人背景。我想一旦你被马洛所吸引,一定会陷入钱德勒的作品而不可自拔。” ’
      
      所以,肯定不是大师们脑袋进水而这丫头根本就不适合阅读钱德勒的书。
      
      她拿钱德勒和西德尼比,真是让俺和看到她对此书啃药似地苦读一个多月一样忍不住咯咯发笑。
      
      两个人的书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还是不要把故事会一样的小说拿来和钱德勒的比的好。
      
      
      当俏丽妩媚卡门吮着大拇指,如一颗散发着润泽光芒的洁白珍珠般一丝不挂地在床上勾引马洛的时候。
      
      俺都忍不住有了堕落放纵的念头,但马洛很冷静地拒绝了。
      
      这让卡门恼羞成怒,更让她动了杀机。
      
      而马洛身上这份傲骨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真的是需要逆水行舟的大勇气。
      
      现在更多的文章和真实的故事里讲述的是男人们越来越哈巴狗儿似地“龟奴”精神。
      
      马洛怎么说来着?
      
      大意好像是,让这些高贵的小姐们知道她们的肉体并非是什么不可抗拒的诱惑!
      
      马洛秉持着心中看似落伍的信念,
      
      有些贫嘴有些吊儿郎叼着烟卷儿戴着短沿儿礼帽孤独地当地闯荡在这个黑暗的世界。
      
      “他可以勾引一个公爵夫人上床,但绝不侵犯一个处女。”(钱德勒)
      
      无疑他的内心是寂寥的,他的生活也并不富裕很有些安贫乐道的意思。
      
      他凭自己的智慧和本领穿梭于邪恶世间毫不投机取巧、损人利己,对世俗里丑恶的那一套有着天生的免疫力。
      
      看到他不由使俺想起另一个俺非常喜欢的艺术形象……草雉素子。
      
      少佐的为人处世不也是这样傲骨难驯、特立独行么?
      
      比起充斥银屏里的那些英雄好汉和成功人士来,马洛这个虚构世界里的硬汉却显得更加血肉丰满和温暖亲切。
      
      最后,说说晚上看了两眼的电视连续剧《大明首辅张居正》。
      
      怎么看怎么不是味儿,导演肯定是个没什么文化底蕴的家伙。
      
      看他挑选的演员就知道。
      
      无论男女老少,老爷丫鬟,一动一静,举手投足间没有一个有点儿古韵的!
      
      从里往外的急不可待地透着辫子戏里那股子八旗子弟提笼架鸟儿的浮躁和油滑。
      
      也许,现在的戏子都这德行?
      
      演忠臣良将的人说话软绵绵的一点儿底气都没有。
      
      记得唐朝选拔人才的标准了除了书法之外还要看人的体貌是否丰伟,说话声音是否洪亮。
      
      声音的魅力是很大的,能传达一种画面无法完成的精神力量。
      
      李少红的《大明宫词》之所以成功,后期配音里声优的深厚功力功不可没!
      
      回头再看这这些家伙穿着明朝的服饰你来我往,真的有种沐猴而冠的感觉。
      
      看来,中国人不但无法向外输出真正的文化精神,自己身上那种文化积淀也在迅速的消退中。
      
  •     这个看起来挺专业的啊!
  •        我是不大看侦探书的,我怕看了会睡不着,就像不大看侦探电影。
      
       所以在看和不看之间停停走走了一个月,想着《漫长的告别》到底是何等的好书,让我们的村上村树看了有15遍之多,终于在一个无书可看的夜晚,我打开了《漫长的告别》,继而被钱德勒深深吸引。
      
       太好看了,不是一般的好看。从现在开始,钱德勒是我的第一偶像啦。
      
       《长眠不醒》是第二本,一如《漫长的告别》那样好看,应该说《漫长的告别》一如《长眠不醒》一样的好看。不过没有关系啦,作者的写作时间并不影响我的阅读顺序的。反正我对破案的东西都是看得似懂非懂,所有看过的限量的侦探电影全部都是似懂非懂,不过隐隐约约觉得很有趣,时不时笑出声来。 钱德勒的幽默感太强了。
      
       我对人物的理解向来很肤浅,不知道要怎样说说这个马洛。只知道他怎么就那样不怕死呢!太强了。
      
       这个马洛真的是个很有趣的侦探,老是心怀恻隐,做了很多工作之外,别人不但不领情,反而再三让自己陷入生死边缘的事情的笨蛋。
      
       马洛,是个笨蛋,大笨蛋——可爱的大笨蛋。
      
       但正是马洛的这一面,让人掩卷想要落泪。在生死背后,在凶残蛮横背后,在世态炎凉背后,一如晒散在院子里的初冬阳光,寂静无声,无限温暖。
  •     马洛,一个深柜(。封面太地摊了。
  •       将钱德勒的《大眠》与汉密特的《马耳他黑鹰》放在一起比较是很有趣的,凶手都差不多是最需柔弱最不可能杀人的人,偏偏又是将一大帮凶神恶煞玩弄于股掌的。那个时期很多作品的设计都是这样,女性不在是花瓶而成了最可怕的魔头。当然很难说这是不是推理小说文体先期摆脱性别歧视的象征(照唐诺的说法这反而是拒绝接受男女平,视平等化为洪水猛兽却又迫于趋势不得不以这样晦涩的方式隐喻一番)。
      就时代性而言,两位硬汉大师的作品差不多都有点保守。但在与传统解迷类的割裂上倒是并不拖泥带水。即便这样,我们还是可以看到早期的硬汉作品,无论汉米特、钱德勒或者罗斯.麦唐诺,总要比后来的像劳伦斯.卜洛克更注重事件的曲折性,也就是虽然逻辑上未必有解谜类推理小说来的严谨,但故事性与悬疑度并不缺,有的时候甚至有点匪夷所思爱怎么来就怎么来的神经质,这种神经质如果是一种没有退化干净的浪漫气质——当然也脱胎于古典解谜类作品——在后来越来越写实的关注到人性与社会疾症的冷硬与犯罪类小说中,慢慢蜕化干净了。
      侦探方面,似乎从一开始,达许.汉米特与雷蒙.钱德勒就预知到自己后来在硬汉型推理小说中一代宗师的地位。故此,汉密特笔下的山姆•斯佩德和钱德勒笔下的菲利普.马洛必须是虽南辕北辙——比如与女当事人的关系是否君子,比如在道德上的操守,比如如果要我选择演员的话也许会想到阿兰.狄龙和马龙.白兰度而绝非同一人,但至少,也许有一些说不出来但感觉得到的相似点,也就是为硬汉派的侦探设置了一个底线,这个最低限度的底线无论在早期的迹近浪漫的冷硬推理小说中还是在后期的充满痛苦挣扎的仰首问苍穹或反躬自问的冷硬推理小说中都是越不过去的——私家侦探比警探少一点法理上的羁绊,却多了一丝人性的考量。
      唐诺曾说汉密特与钱德勒作品的区别在于速度的感觉。我想这种速度感指的大概是书写的节奏感。很难定义哪一种更好,端看你彼时的心境而定。
      
  •     回头再看这篇东西,觉得自己立论时还是轻薄了些。写的时候尚未读《漫长的告别》,怕也是露了马脚。读得总归是太少。
    bruceyew, 忙似渣!兄一再强调钱德勒的硬朗与《黑色面具》背景,我倒是不以为然。过于文艺腔固然不好,但是一笔抹杀钱德勒本身的“文艺腔”似乎是矫枉过正了。忘了在哪看到的,说钱德勒晚年在英国,还挺感激英国人把他的东西当回事的,不知道是当成哪一回事。
    说他的目标读者并非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士,可否有根据?如果目标读者真的是市井大众的话,那么,在我看来钱德勒该省掉很多闲笔了。文中谈过几段不说。我随便举几个钱德勒小说中提到的文化名人:普鲁斯特(《长眠不醒》)、罗勃特·勃朗宁(《小妹妹》),《漫长的告别》第13章分析金发美女的一个种类时提到的《星期六评论》、爱略特、但丁、卡夫卡、克尔凯郭尔(好冷)。他们都成了马洛调侃工具,虽然大多时候都是用一种反智识的语调,但是如果读者本身没有一定的修养的话,如何来理解马洛的意思究竟是什么?
    《黑色面具》是钱德勒的发家阵地没错,可是钱德勒对以它为代表的那种风格看法如何呢?他1950年给英国出版商哈米什·汉米尔的信中说:“那本杂志虽然有其粗俗的地方,但是有些作品写得相当有力。”除了有些作品写得“相当有力”,钱德勒认为它是“粗俗”的。不知道成名后的钱德勒是否与《黑色面具》依旧关系密切,但是我认为钱德勒是尽量减少自己作品中的这种粗俗。以上这封信转引自姚锦清先生写的《小妹妹》前言,在同一篇文章中,他还说到,硬汉派发展到后面,越向色情文学靠近,钱德勒在这股趋势之中吗?
    读钱德勒的过程中我也想过他的读者会是什么样的人,我想他们或许就像钱德勒小说中的一些最次要的人物,他们往往只出场一面,却都富有幽默感,无论马洛开什么玩笑,马上能附和之。我觉得马洛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硬汉,而现实生活中的硬汉们会读钱德勒吗?抱歉,我觉得他们连连环画都是不看的。
  •       2005年有一部好莱坞电影《小贼、美女和妙探》,但它的英文名更棒Kiss, Kiss, Bang, Bang。算不得一流的悬疑片,可是这部片子对钱德勒的致敬让我印象深刻,最后一节的标题是The Simple Art Of Murder。忽然觉得Kiss, Kiss, Bang, Bang,Bang是个不错的标题,亲两口开两枪。
      
      Kiss, Kiss
      钱德勒是我最崇拜的作家没有之一,马洛是我最喜欢的侦探,当然也不能有之一。午夜文库系列基本上每个作家的看过一些,只有钱德勒和卜洛克的侦探系列看全了,恰好他们俩的作品有很多可比较的。马修是这个午夜文库在中国最出名的人物,怎么说这个现象呢?就好比文青中流行村上春树和米兰昆德拉一样。他们都是优秀的作家,但他们的流行与这一点无关。马洛和马修都是硬骨头的侦探,但他们的主题不同。马修是在救赎,他的每个故事都让我觉得沉重。马洛呢,用钱德勒自己的话说是“活在虚无的边缘”,对于马洛的身世背景提得极少。总是觉得一个人让人迷恋是因为他的缺点但前提是他得有令你崇拜的优点。马洛的玩世不恭、自负让我想亲他两口,尤其是他有时候还被两句诗的时候,当然不止我一个人那么想,书中无数的金发女郎都是那么想的。
      
      Bang, Bang,Bang
      每一个案件总有那么几个头会被爆,当然你可以看到马洛几次完美的出手制服那些大个子,但你也不该错过马洛被揍得分不清白天与黑夜。黑手党、赌徒、酒鬼、贩毒者总是不停地制造那些bangbang的声音,当然最多的是妖冶的女人。钱德勒的每次结尾的让人回味无穷,甚至每个小节的结尾都让我回味一节课。
      
      这不是什么书评,只是这小半年天天听马洛bangbangbang的以后,忍不住亲他两口来个告别,漫长的告别。
      
      (ps:如果有机会重拍钱德勒的作品,小罗伯特唐尼是我心中的马洛,恩,就是Kiss Kiss Bang Bang 里那个笨贼。)
  •     克里斯蒂的马普尔小姐系列当然是讲人性,事实上,除了让人震惊的洞察人性外,马普尔小姐还有什么别的技能呢。。。不要只看波洛嘛,年纪大一点的话还是看马普尔小姐比较合适。。。
  •     我大学时买的 也是看不下去 看了好几个月才看了一百多页··· 过了两年 拿出来重新看(因为不能忍受看了的书没看完) 发现真是很好看 因为要上班 花了三天看完 所以大概是跟看书的心境当时的环境有关吧
  •     电影把小说里面同性恋的情节去掉了,增加了大女儿的戏份
  •     我爱的爱的爱的爱的书!
  •     王朔挺逗的,丁天巨可爱
  •     对呀,还有王朔等其他作家
  •     推理里出名的硬汉文化修养都相当的高,比如《八百万种死法》里,艾略特、吉卜林、堂恩、济慈一一出场,大概也算是钱德勒的影响深远的证明吧。
  •     他向门口走。“你确定她想毒的是狗吗?”我在背后问。
    “当然确定。”他走到一半突然会意过来,猛地转身,“再说一遍,冒失鬼。”(新星版《漫长的告别》页159)
  •       钱德勒:“大师们的大师”
      卢德坤
      
      暂且按下非“冷硬派”不表,在雷蒙德·钱德勒之前有詹姆斯•凯恩,同期的有达希尔·哈米特,身后还有很多徒子徒孙。可是只有雷蒙德·钱德勒的出版商在宣传时可以理直气壮地抬出爱略特、加缪、村上春树等人,颂其为“大师们的大师”。爱伦·坡没这么多当代拥趸,柯南道尔大概只沾到这荣耀的边,而克里斯蒂根本不登大雅之堂。为什么独独一个钱德勒征服了这么多人。
      钱德勒的七部长篇小说,译成中文都在二十万字上下,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了。小说的情节大多发生在四五天之内,我们看到侦探马洛往往刚送走一个人,电话就响起来来了;刚办完件事,颓唐地回到寓所,马上就要到另外一个地方去——当然,得先喝杯酒提提神——钱德勒的小说情节进展之快,就在杯酒之间。可是看完整部小说,很多人恐怕要失望了:钱德勒的侦探故事大多数时候不很惊险;经过推理小说这一文体百多年的演绎,他笔下的阴谋、格局设置只能算初级阶段,平平实实,无甚噱头。可为什么就吸引了这么多人呢?钱德勒给厄尔·斯坦利·加德纳的一封信中说:“一本书,任何种类的书,只要在艺术手法上达到一定高度,这就成了文学。这种艺术的高度可能表现为风格、场景、人物性格、感情基调、或者思想观点,诸如此类。它也可以表现为对故事进展的娴熟驾驭,类似于一个杰出的棒球投手对球的驾驭。”这里表现出来的钱德勒似乎只觉得自己“对故事进展的娴熟驾驭”的能力还不错,但是读过钱德勒任何一部长篇小说,你会发现“风格、场景、人物性格、感情基调、或者思想观点”样样不缺。在我看来,他就像一个有时间又有金钱的旅人,往往不轻易抵达目的地,常在四周流连徘徊,可相机里随便丢出来的都是美景。
      钱德勒《简单的谋杀艺术》开篇即说:“任何形式的小说都是想写成现实主义的。从现在的眼光来看,老式的小说装腔作势,矫揉造作,几乎到了滑稽可笑的程度。”他重点提到了菲尔丁、斯莫莱特(《蓝登传》的作者)等人。我们看到,在钱德勒的作家生涯中,1939年出版的《长眠不醒》开了一个不错的头。但以现在的眼光看,其中难道没有半点“装腔作势,矫揉造作”的成分吗?读这部小说,我的笔记本上记了十来处女人的笑的精心刻画,聊举二例:“她(薇维安·斯特恩乌德)朝我笑了笑,那是一种还没到眉梢就被嘴角忘记掉的笑。”“她(卡门·斯特恩乌德)拼命挂上一个媚人的笑容,可是她脸上的肌肉都非常疲劳,一点儿不听她使唤。她那勉强摆出的笑脸就像水流过沙地似的一点也留不住。”美则美矣,但通篇看下来,未免多了点,且有重复之嫌。之所以如此,跟钱德勒发家阵地《黑色假面》杂志脱不了干系,它强调的“技巧基础是场景比情节重要”。人物心理描写欠圆润,单靠漂亮话撑场,总不周全。钱德勒自己也提到过现实的掣肘:“我回头看自己的小说,如果我不希望它们更好,那是很荒谬的。但如果它们更符合我的标准,恐怕就无法出版。”可见大师也难以一步登天。
      如果说《长眠不醒》还是“戴着镣铐跳舞”,那么1949年出版,同样以一对姐妹为中心的《小妹妹》就完全在钱德勒的掌控之中了。两部小说相隔十年,变化的不仅是马洛的日薪(从25美元涨到40美元),还有钱德勒的手笔。“冷硬派”该有的东西还是有,女人的笑颜偶尔亦会一现。变化的主要有两点:
      一、文中大量出现似乎与结局无必然联系的“闲笔”。《小妹妹》整个第十三章都在描写马洛拜访一个女明星后的失落感。比利·怀尔德1975年说:“钱德勒比我更愤世嫉俗,因为他曾经比我更天真浪漫。”我觉得使钱德勒超越普通的“冷硬派”正是他情怀中的那一份“天真浪漫”。比如马洛感怀于未开发的洛山矶:“那个时候,这片地方是善良而安定的。现在所吹嘘的那种风气只在当时才有。那时候人们常常睡在门廊里。一帮自以为很有学识的人曾经把它叫作美国的雅典。它倒不见得是雅典,但也绝不是一个四处亮着霓虹灯的贫民窟。”钱德勒的感伤情调,在《漫长的告别》入选《现代小说佳作99种》时,安东尼·伯吉斯也提到过的。
      二、有这样的“闲笔”,主要是为了下面这个变化服务:对人性洞察的深入化。这一点,恐怕是他从非“冷硬派”如克里斯蒂身上学来的,对于各种人物的心理有了更圆满的描写,使情节不再受场景的绝对掣肘。他是这样写好莱坞电影中常见的“衣冠楚楚而面色阴沉”的探长的:“这种人很可怜,却总为他们自己那点权力沾沾自喜……他们外表冷硬而没有怨恨,残酷却不永远那么恶毒。你又能指望他们是什么样的人呢?文明对于他们是没有意义的。在他们的眼里,文明不过是衰败、下流、渣滓、变态和厌倦而已。”这样的沉思,怕是早超过了普通推理小说的畛域了吧。
      我相信抱消化文化快餐的态度读钱德勒一定是要失望的,现今社会已有了更多能替代钱德勒的娱乐手段。反过来说,我们是否要拿钱德勒太当回事?思索片刻后,我的答案是:我们要端正态度,不能因为一个人写推理小说步入文学殿堂,而失缺了敬颜。从《长眠不醒》到《小妹妹》再到《漫长的告别》,能成为这么多“大师”的偶像,千锤百炼的钱德勒名副其实,他与他们总有共通之处。
      
      《南方都市报·阅读周刊》2008.4.6
  •     这本书的书托还真是多
  •       因为“推理小说”这一(日本)词的普及,“推理小说”基本替代了“探侦小说”一词。
      尽管一般推理小说的主角仍要有个类似“侦探”的这么个人物...
      但是,“硬派侦探小说”作为专有名词仍是存在的,至今未被软化。
      
      当然这里不是想对于什么是硬派侦探小说,谈谈我的想法。
      我感兴趣的是,为什么这类小说普遍不受女友邻欢迎的这一事实。
      
      不过,要拿一般推理小说和硬派侦探小说做比较还是非常明显的。
      
      一般推理小说的主角可以是侦探,业余侦探,或者干脆是个大学物理老师,但,硬派侦探小说,无一例外,必须是个全职侦探。
      此外,硬派侦探小说必然会出现对主角奋斗的行业有所描写,说白了,即便是领了执照的侦探,那也不代表那是一份稳定的收入,硬派侦探小说或明或侧的强调这点。
      而一般推理小说,主角的职业有时是会被淡化或者是作为某种天赋属性的存在。
      
      一般推理小说和硬派侦探小说一样,总是会对杀人案感兴趣,尽管这世上还有其他各种丑恶的犯罪,但作者和读者趣味总是相一致的,即无人会对一件单纯的婚外情的调查感兴趣——即便这是现实中职业侦探最常接到的工作。
      但是,虽然两类小说都对谋杀案怀有强烈的兴趣,硬派侦探小说在杀人案件的布局上和一般推理小说是不能比拟的,一般推理小说重视杀人的华丽与神秘,重视布局和揭开谜底时的“见证奇迹”的魔幻时刻,而这恰恰是硬派侦探小说所不能提供的,在硬派侦探小说里,杀人案通常不做包装——也许是为了贴近现实中常见案例,连事后分尸都是罕见的手法...
      和一般推理小说不同,硬派侦探小说几乎不做推理描写,故事主轴为依照主角的行动事件步步推进,而,这正是一般推理小说的重头戏,如何推理,如何推翻一个又一个嫌疑对象。这是必须着力的重点,故事主轴为案情的进展。
      
      而,真正不能吸引女友邻青睐的原因是故事的主人公没有一份稳定的收入?
      还是女友邻比较嗜血,想要看更奢华的案件?
      还是女友邻觉得硬派侦探小说主人公的无刻不在的存在感,使得自己没法参与故事中案情的推理?
      或是感觉硬派侦探小说中的案情,过于一般,案件设计的简单,没有一般推理小说“原来真相是这样啊”的感受?
      
      这里没有贬低任何人的意思,阅读犯罪相关小说的乐趣的一部分就是来自犯罪本身。没有这个共识,我也不会来打这篇文字。
      
      而为何偏偏那么多女友邻不爱读硬派侦探小说呢?
      这里发表我的大胆推理,既是女性读者往往不被硬派侦探小说中的“性暗示”所触动。
      硬派侦探小说的主人公可以没有稳定收入,小说主人公行事可以荒诞,或是有个什么嗜好,可以不为我们准备什么离奇杀人案,可以刻意淡化推理,尽量留白,但是,你不能想象这个故事里没有个把女人。
      尽管这世上的硬派侦探小说,我没有读尽,但我敢断言,你不会读到一本没有重要女性角色出场的硬派侦探小说。
      而对于一般推理小说而言,它是大可以这么干的,因为这不是故事的重点,在一般推理小说,女性角色的出场与描写也不会让你感到那么多的性暗示。
      而硬派侦探小说本就讲究以人物为先,女性角色的好坏,恐怕会直接影响小说的销量和口碑。小说中,重要女性角色一般非疯即癫,行为荒唐,必须有风尘味。当然,有时她们真的有病,有时她们没有。(她们的品性越差越是衬托主人公的高尚)
      对于一般推理小说来讲,光有个卖相好点的死就够了,而对于硬派侦探小说来讲还要有性。
      性和死才是硬派侦探小说的最大卖点。
      
      当然,对于优秀硬派侦探小说家来讲,故事的主人公同样是重中之重,吸引我们的不光有裸女,还有主人公马洛不为之所动的心。雷蒙德·钱德勒不光贩卖性和死亡,他还尊重它们。他让你读到尊严。
      小说《长眠不醒》读完,顿时也觉得自己体面了点,帅了点。
      
      
      
      
      
      
      
      “好,你把他耍了,哈里,”我大声说,听着自己的声音都觉得有些奇怪,“你对他说的是假话,而且还像一个绅士一样把氰化物喝了下去。你死的像个中了毒的老鼠,哈里,可是在我看来,你却绝不是一只老鼠。”P.200
      
      
  •     钱德勒是我的梦中情人啦!
  •     喜欢傅先生的《长眠不醒》,我在八十年代出版的惊险小说文集看到的。
  •     看侦探小说的人都要看一看钱德勒的书,但是在看过他的两本小说后,对之前抱有的期望失望了;马洛没有福尔摩斯和保罗精准的推理,也没有将情节处理得过于紧张......总之,个人是不喜欢他的侦探小说,估计以后也不会再看了!
  •     不好意思,我引的是傅惟慈和李燕乔的合译本。
    宋译的《漫长的告别》我看了,不知道是小说本身的缘故,还是译笔的缘故,感觉是不太“硬”。
    另,我文中引的《小妹妹》是姚锦清和李燕乔合译本。两位都是傅先生的高足吧。感觉很不错。当然,不知与原文比照如何。bruceyew, 忙似渣!兄如果有兴趣有时间,原闻其详!
  •     我总觉腰封上的文字夸大其词了。
    爱略特,加缪,奥尼尔,奥登,钱钟书,可能确实会提到钱德勒,但说到崇拜谈不上吧,“大师中的大师”里面的水份好像很多。
    另外,上面还说他是电影史上最伟大的编剧之一,是好莱坞黑色电影的缔造者,这个也不知从何说起。我看过《双重赔偿》的评论音轨,印象中,电影中的对话之所以精彩当然少不了钱德勒的份,但他似乎跟当时很多在好莱坞混的作家一样,并不懂得编剧。
  •     感谢magasa,所言甚是,受教。
  •     卤煮不要这样想.......身为女纸对雷蒙德·钱德勒还是挺有感的(事实上他是我除艾勒里奎因外最喜欢的侦探小说家,至少收放自如,文风对味)但同派的达希尔·哈梅特贫道就不很待见= =
  •       前些日子,去九寨沟之前,买了几本雷蒙·钱德勒的侦探小说。带了一本《美丽的卡门》,准备在路上和旅馆的房间看。结果白白地带它旅游了一圈,基本没有时间读它。
      
      回来后,倒是看完了。让我找到了一点渊源。譬如,古龙小说里,有大量擅长脱衣服,喜欢把手指伸到嘴里,会吃吃的笑的女孩子,在《美丽的卡门》里头可以找到原型。
      
      这种硬汉派的侦探小说,情节的缜密程度无法与阿加莎·克里斯蒂老太太相提并论——顺便说一下,老太太最缜密的小说是《无人生还》,虽然名头没有《尼罗河上的惨案》大,却是精巧好看许多——但有一种怪让人喜欢的调调儿。
      
      譬如说,菲利普·马洛被一个坏警察陷害痛扁了一顿,又和这个坏警察合作,去追查案子。坏警察问他:“你是不是恨我恨我恨得要命?”马洛说:“嗯,我恨起一个人来总是恨得要命,但是,我恨他们的时间有限。”
      
      我很欣赏这种态度。换个词儿,“我爱上一个人总是爱得要命,但是,我爱她们的时间有限。”似乎也不坏。
      
      因此,身为硬汉,必须条件之一,会说一些很酷的话,否则,就是粗汉了。
      
      
  •        我不懂什么是推理,我不懂什么是硬汉派,我不知道私家侦探到底什么样子,我不知道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利坚什么状况。
       我不懂的很多,所以我觉得很幸福,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解读作者,或者,紧紧跟随作者的意愿,这样很好,我不用考虑很多其他的,作者就是作者,小说就是小说,人物就是人物,情节就是情节。
       钱德勒,你犯得着这么文学吗?阅读的过程让我完全忘记我参与的侦探小说。
      
       我一直在琢磨马洛应该是个什么样的人物,他怎么这么有魅力?
       无论他的头脑还是习惯。我怎么这么容易就喜欢上他?
       我甚至不知道应该如何开始写、如果继续写、如何结尾,我觉得这样也好,对于懒到我这个水平的人来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才是真正的真理,我也用我的行为来证明这是一个八字真理。
       可是我没有办法继续拿起别的书装作我根本没看过一样,本征服这件事本身是非常可耻的,可是,我却必须得承认,让我无奈的是,我并不觉得可耻,仿佛,拜倒在菲尔马洛的酒杯之下是我的荣幸一般,买糕的,我真他妈不要脸。我这天生批判的眼睛怎么几乎变成了桃型?
       我觉得这样不好,我应该振作起来,一个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人而已。
       所以我决定挑毛拣刺吹毛求疵。
       马洛你真的很差,你不应该只是喝那么一点酒;你不应该面对想和你上床的女人却弃他们于不顾;你不应该视一万五千美元如不见;你不应该开枪杀死一个人,这一点我真鄙视你。
       马洛,我要批评你,你不应该不照顾自己的身体。
      
      
  •     我爱马洛
  •     人物关系总结得到位!
  •     想不到第一个故事就这么吸引人,马洛是挺有意思的
  •     我只想说:这本书是雷蒙德·钱德勒写的啊啊啊!!!劳伦斯·布洛克是要闹哪般!!!虽然你说的大概也可以用在布洛克的斯卡德系列上……
  •     BY老大,来挑战下你贴出的两句原文的翻译?特别是后一句。
  •     "She tried to keep a cute little smile on her face but her face was too tired to be bothered. It kept going blank on her. The smile would wash off like water off sand and her pale skin had a harsh granular texture under the stunned and stupid blankness of her eyes."
    试译:她想挤出一个媚笑,脸皮却懒得动弹,继续事不关己地耷拉着。那笑容马上就像水过沙粒般漏光了,疙疙瘩瘩的惨白脸皮上,只剩下一对惊愕却空洞无神的眼睛。
    几个问题:
    1,“钱德勒给厄尔·斯坦利·加德纳的一封信中说:‘一本书,任何种类的书,只要在艺术手法上达到一定高度,这就成了文学。这种艺术的高度可能表现为风格、场景、人物性格、感情基调、或者思想观点,诸如此类。它也可以表现为对故事进展的娴熟驾驭,类似于一个杰出的棒球投手对球的驾驭。’这里表现出来的钱德勒似乎只觉得自己‘对故事进展的娴熟驾驭’的能力还不错”
    这封信的出处为何?为什么你会认为钱德勒在此强调的是后者?在我的印象中,对于自己编排情节的能力,就是钱德勒自己也并不那么自信。
    2,关于《长眠不醒》“人物心理描写”的问题,大家应该知道,钱德勒的前三部长篇《大眠》、《再见吾爱》和《湖底女人》是由他先前创作的几个短篇拼起来的。这些长篇对原本短篇的照抄程度令人震惊,有的场景几乎是原句照搬,大家自己可以去找那部短篇集来求证(http://www.douban.com/subject/1021886/)。这可能是为什么钱德勒生前一直禁止重新发表那几个短篇的原因之一。他最早的几部长篇,尤其是《大眠》、《再见吾爱》中那种结构上的脱节(《大眠》就是明显一个案子结束另一个才继续)、个别场景的突兀于全书节奏之外(比如《再见吾爱》中马洛独闯赌轮一场)、人物个性的突转(《再见吾爱》中女主角第一次出场时完全和结尾是判若两人)等等毛病都和这个有关。
    3,“有这样的‘闲笔’,主要是为了下面这个变化服务:对人性洞察的深入化。这一点,恐怕是他从非‘冷硬派’如克里斯蒂身上学来的”
    克里斯蒂的小说对人性洞察深入?拜托,波罗还是天下第一美男子呢。
    4,“实际上冷硬派的侦探——马洛、大陆无名探、米高哈默、萨姆斯派德、查理帕克、马修斯卡德,个个都只把冷硬当面具戴在外面,内心都纤细了得,而且很有股子“恶即斩”的味道,用尽手段也要让真正的坏人付出代价”
    老大,萨姆斯派德 可是搭档死了马上就睡人家老婆的主(当然之前也不是一定没睡过),查理帕克 则是动不动用拳头解决问题、一见漂亮女人就发春的超级大男子主义者,米高哈默 更是出了名的大杀四方的煞星。就算你一定要说他们都“内心纤细”,也请高抬贵手,把他们和咱们一向多愁善感,孤影自恋(怜,抱歉),对异性故作清高到惹上同志嫌疑,而且自从《大眠》后就没开过杀戒,对坏蛋得饶人处且饶人,只管蒙头怜香惜玉、救贫济弱(记得《高窗》、《小妹》是怎么结尾的?)的菲利普·马洛 区别开好不好?
    5,关于“闲笔”
    钱德勒的天才从来就不在于编织情节,而在于氛围、环境、意蕴的创造,在于他独树一帜的文笔风格。别的侦探小说家写一个下等旅馆,就是一个下等旅馆,有时甚至连这个都做不到,给你看的只是一张标着“线索在此”、“下一步去某某地”的三维指示图,你可以在其中穿墙而行;但当钱德勒写一个下等旅馆,他会用自己那令人欲仙欲死的散文,仔细勾画这个地方的细枝末节,直到你能看到、听到、闻到、触到,甚至能住在里面。钱德勒是在创造一个世界,一个真人能生活在其中而且也愿意活在其中的世界。这才是他最大的“现实主义”,是他最大的“闲笔”。
  •       达希尔·哈米特还算可以比肩吧……
      
      最早看的是《小妹妹》,感觉就像被那银色的小刀没入了胸口一样。
      Stephen King谈到他身后的文学评价的那段,好像几个八卦男女在餐桌边上拿扇子捂着嘴巴切切私语的那段,也好笑死了。
       (大意)你知道伐,他是写通俗小说的诶……现在看起来也挺人样的哦……三十年代给那种下等杂志写稿咧……真的哦。啧啧。(哈哈,笑翻)
  •     硬汉小说里女性经常是被物化的,被物化的女人和硬汉就是一个硬币的两面。
    钱德勒的小说里经常写金发女郎,妓女,都是例子。这些女人都带有值得男人欣赏的属性,但没什么内心戏,纯粹是作为道具而不是人物存在的。
    -----
    赞成。我不喜欢钱德勒的一个原因就是这个,我比较喜欢那种有着心理描写的推理小说。另外,我比较喜欢的是劳伦斯笔下的马修,他的《父之罪》真的写的很棒,体现到人性的善与恶。而钱德勒笔下的马洛,简单说来就是一个靠破点案子苟且活在这城市里的人罢了。
  •     单鞭转型期!
  •       剧情一段一段的。。。
      感觉作者就是在剧情进行的时候再即时添加的新角色,而且剧情很复杂,所以再真相之前很容易造成N个不明白
      
      
      整个小说分为4个部分:
      1.marlow从 general那里接到调查任务
      2.geiger死亡真相揭开
      3.eddie mar 勒索 vivnd那段
      4.marlow寻找regan那段(这里会把前面3个事件的真相和动机全部揭开)
      但到了最后的真相会是最精彩的部分
      
  •     XI兄好玩,所以俺加了个双引号,希望文章中有一点章学诚所谓“详人之所略,异人之所同”的东西。钱德勒可以谈的东西还有很多,所以我觉得“书腰”要密也无所谓,不过不要那种XI兄说的水分多的“密”。
      
    编剧一项,再引一段文字:“钱德勒比我更愤世嫉俗,因为他曾经比我更天真浪漫。他坚持自己那些奇怪的想法,并以为好莱坞只是个虚伪者的大本营。我并不认为他完全错了,但他从来没有懂得过什么才是电影,也不了解电影到底是怎样运作的。他无法不懂得怎样安排一部电影的结构。他也不知道怎样改编那些小说。还有他写的对话。那真是一堆垃圾,我可是受够了。在和他相处几星期之后,在我们一起抽了几支大烟之后,我自己想出了几段可以的对话。在拍摄过程中,我们让他待在现场,和他讨论对话的变化。”(怀尔德与Robert Porfiro的对谈,全文见http://www.douban.com/review/1297038/)
    换个角度,看看“作家在好莱坞”的故事:乔纳森《映画书志学17
    从赫利孔到好莱坞:http://johnathan.blogcn.com/diary,3574395.shtml
  •     耶~~纤细,我觉得是浪漫。
    外表上是很实际的很保守的很刻薄的,实际上扒了八九十层皮后却是有一点点浪漫的,理想主义的家伙。
    这些家伙虽然没有上过战场,我看的时候实际上是归入海明威那一堆里面去的。我觉得他们这些人看世界的方式是一路的,他们的执念其他人没有。
  •     话说,在福克纳、海明威这些文学大师面前,钱德勒连个屁都不是
    反过来,在奎因和卡尔这些侦探小说大师面前,钱德勒同样连个屁也不是
    更可悲的是,与爱伦坡、切斯特顿这些既可称作文学大师,又是侦探小说大师的人比起来,钱德勒就是一把阴毛
    钱德勒就像一个追着象棋冠军下围棋,追着围棋冠军下象棋,结果还是被两个冠军羞辱一番的人
  •     迈克尔•凯恩?James M. Cain?
  •       除了大师,还是大师。我不明白,这些大师脑子里是不是进水了?如此郑重的推荐这样一本娱乐小说。
      我看完之后想明白了:大师也是人,他们并不是每天都严肃的对这个世界摇头叹息。私底下,这些大师也要拉屎放屁找乐子打豆豆。钱德勒的书,被打了。
      也许大师们还看过好多娱乐书刊,只是这本被说了出来。谁也不知道大师们是怎么推荐的,腰封上寥寥数语,要多模糊有多模糊。甚至按照现在出版人的夸张规律,大师们是否真的按照通常理解的方式正式使用过“推荐”二字,都未可知。
      又或者,有些人虽然是大师,但是他“推荐”的时候并不是大师。或者人云亦云,或者刚刚睡醒,谁能确定他处于哪个状态呢?
      反正看完这本书之后,我对所谓大师推荐已经彻底困惑。也许推荐人是谁并不重要,因为越是“大人物”,可能在推荐书的时候越会装逼。总要拿出些架势,却不论自己心里究竟怎么想,自己究竟看没看过……当然,我不排除有些人被忽悠,以至于在没有看过的情况下,为了证明自己的确“渊博”,而高声呐喊:好书啊好书!
      我不是大师,但是我的确看完这本书了。要不是被大师们忽悠,从第三页我就放弃它了。好在有大师们的鼓励,让我硬生生的放在厕所里,花了一个月才勉强读完,一直到最后一页的最后一个字,我毫不惭愧的说,真是一字一句的读完了!
      作为一本侦探小说,情节自然是第一位的。可是如果你想看到西德尼那种抓人的感觉,或者东野圭吾那种揪心的体会,那是做梦。整本书里,所有的情节懒懒散散的铺在那里。因为大家都知道主角是不会死的,所以作者设定的那些危险场面,一个个缀满了花哨形容词的动词铺张起来还不如干巴巴一个“跑”字来的利索。反正主角不死,跑是肯定的,关键是跑后面跟着什么?
      马洛跑了之后都会回到原地,等着坏蛋再次落网,如果时间允许,他会去喝杯酒。或许有人欣赏这种懒散和悠闲,但是我更愿意在言情小说里看到男主如此充满情调。侦探小说里,至少他如此充满情调的时候能够让我依然紧张,就像西德尼那样。可是,钱德勒的这本,的确让人失望。
      这本书并非无可取。景物描写和人物外貌描写多的一塌糊涂,明明前面已经描写过这个人,到了后面又从另一个角度再描写一遍,弄得你不明白跟前面的那个人有什么关联!而景物,的确很棒。可惜,我看侦探小说,对景物的关注仅限于一两句话,如果是一两段……除了跳过追情节,还能做什么?
      对话充满了那个年代的夸张,让人想起童自荣的配音和格里高利的表演。有些冠冕堂皇的正义之言,让我不得不去注意他杀人时的毫无愧疚。刚好想起昨天看完的一本书《审判的历史》。上面说提到人类对正义的追求背后隐藏着一个深深的冲动,就是惩罚罪恶。为此,总是不惜残忍、卑劣、和藐视弱小与无辜。马洛杀了很多人,就像爱迪一样,只是前者有正义的理由,后者动机十分卑劣。但是,我不能接受,他杀个人像碾死只蚂蚁一样的轻松耸肩。喝杯酒,再说一段煽动人心的堂皇的话,把死者贬斥一顿,好像那不是人,而是垃圾!
      尽管日本的一些推理小说,让我觉得恶心。但是,我并没有看到如此炫耀道德优势的心态。杀人者和被杀者,都是站在同一道德高度的,没有谁可以鄙视谁,没有谁可以无辜。
      我不明白大师们如何去探索这本书的含义。如果语文老师要我“深挖”这本书的“伟大意义”,我只能挖出这些泥巴。
      但是,我很怀疑自己是不是挖的太深了。因为这只是一本娱乐小说,还不如天涯上某些帖子来的高明。挖这么深,是不是有点多余?
      奉君一笑,到此为止。
      
      ---------评钱德勒《长眠不醒》
  •       【同人脑补无责任警告】
      
      
      长眠不醒 [The Big Sleep, 1939]
      
      
      我,是名硬汉。
      
      这句话时至今日就像“我是名无赖”一样充满了喜感,但在海明威盛行的上世纪三四十年代里它算是金枪不倒,被激怒的男子跳出来嘶吼,“你们全他妈都是软蛋”,他便是雷蒙德·钱德勒。然后那年代的男星,从亨弗莱·鲍嘉到加利·格兰特(坦白从宽,花痴从严)无一不惹上了桩官司:嬉笑怒骂皆是帅,风流倜傥禁欲狂——菲利普·马洛的黑手可谓扫过了半个美国。
      
      当然,出于个人心结,对雷蒙德·钱德勒鄙夷海明威一事暂且不予置评;无论如何,先来后到的妄想被强暴症还是会左右半个只会花痴的大脑,更别说海明威叔叔当年有多英俊的前提了(废话,雷蒙德更年轻英俊呀那时候)。总而言之,清高自傲的雷蒙德决心把海明威的新闻体小说碾在足下,热血握拳状誓要写出糅合经典与流行的泛类型小说,然而,《长眠不醒》虽一出即大卖,可它也仅仅是试验品的先行。
      
      开场太过哈代,让我很哈欠。可这正是为了衬托帅哥菲利普·马洛的Dog House打滚不要脸的无赖需要。那么好吧,身为一名侦探,尤其是硬汉侦探,到底需要的是什么?
      
      
      【“我显得又干净又利落,脸刮得干干净净,一点儿也没有[粗体]]醉意[/粗体];至于有谁能知道这一点,那不关我的事。”】
      
      
      这句开场白很能说明问题。后辈生马修·斯卡德撞撞跌跌陡然间向前辈马洛致敬(你们好歹同性又同姓,这是个伪中国冷笑话),戒酒不是大问题,重要的是醉意这虚幻飘渺的玩物该怎么化作刺破杀机的智慧诗意,所以马洛说了,不关我的事,事事无关不亦乐乎,黑屋暗爽不亦苦哉。
      
      到这里,我更没有耐心来解说马洛的形象。他是神,他是神之子,这种狗屁烂话不如送还给他的菊花。
      
      《长眠不醒》有个明显的剧情分水岭,这在后来钱德勒的作品里屡见不鲜。马洛像颗颇有自觉的棋子撞进了黑白残局,入境,东奔西走干了些男人该干的事后,出境;从此时开始,身为一名硬汉的自省才真正萌发、迸涌,真是按捺有功。
      
      不过,这并不关“推理”或者说“破案”什么事,但为什么要有关系?
      
      好比——
      
      
      【“这关你什么事,当兵的?”
      
      “我可以把它当做我的事。”
      
      他紧闭着嘴狰狞地一笑,把帽子往后脑勺一掀。“我也可以把你的事当做我的事。”】
      
      
      于是所谓侦探便是将天下万物秒秒兮难求的实虚联系迎风拿下,顺而吻下小姑娘的一句赞美“你真帅”,至于躲在门后偷窥奸淫跳进的士追踪抢掠完全可以略过不提,更可无视的是那模模糊糊坠向了黑暗——嗤,这哪里像个侦探该干的事儿?!
      
      插科打诨油嘴滑舌这种小伎俩,人家马洛可是运用到了极致。但甫一出场,还是要懂得收敛,是不。所以面对无知者无畏无衣者无味花季少女的再三挑逗,马洛保住了出场处男身,君子风范升级至“帮你把内衣裤穿好”的入密林而不绿高水准。
      
      当然问及“为什么要禁欲”这种高级话,势必要考虑小说的立场与角色的立足:
      
      我说,为什么要禁欲?
      
      你说,因为这是侦探小说,因为他是名硬汉。
      
      借口,你全家都贩卖借口!菲利普·马洛年方二十八(猜的),高大英俊,喜欢挖苦人,但更喜欢抱女孩,男性火山在胯下蠢蠢欲动,这才是你应表现的呀!
      
      可是两颗球(其一热血,其二友谊)擦过裤裆,差点就掉在地上——
      
      
      【他想打架,他像用弹射器射出去的飞机一样向我扑过来,弯着腰扑向我的两腿。我身子往旁边一侧,紧紧卡住他的脖子。他的两腿拼命蹬着地,终于挣扎起来,腾起两手,狠命往我身上娇嫩的地方打。我把他的身子扭过去,把他托举起一点儿来。我用左手握住自己的右腕用右面的胯骨顶住他;有那么一会儿,我们俩谁也没有能搬动谁。在雾气茫茫的月光下,我们两人好像雕塑在那里,气喘吁吁,四只脚紧抠着地面,像两个奇形怪状的动物。】
      
      
      来呀,来往我、娇、嫩、的、地、方,打!
      
      在雾气茫茫的月光下,没有一个暗处是好的庇护所,这等于说,你再有武装也等于赤身裸体呈在敌人面前。第一人称硬汉推理小说的好处在于,俺们侦探也是有血有肉的,不是冷冰冰僵硬硬的机器,更别说是神化的正义使者。
      
      男人!这才是雷蒙德·钱德勒力图表现的主题。
      
      强与弱的两面一体,被打倒,再站起来又是好汉一条,有思考,有莫名的感伤,以及偏离正情的絮絮叨叨,捏紧拳头松开后是风度,偶尔小醉一场,从不把孤独解药寄托在女人身上,不轻易拥抱,只亲吻。
      
      浑小子们会大咧咧地骂句“操你妈”,就差没杀人越货加强奸十八罗汉了。
      
      沉默能把它顶回去?
      
      马洛说“骂人不是为了有意思”其实是说“骂人是一种机械化的自慰”。
      
      再论及杀人,什么深层的心理探究在苍白无奈结果面前都显得毫无必要。不会再醒了,那么知不知道也就不那么重要了。经典的台词放在经典的场合就又塑造了一位典型人物,“一切都是浮云!”
      
      他喃喃自语,不管她十发九中的强力抱怨。
      
      “我喜欢吻你。”
      
      “我喜欢吻你。”
      
      这个时候的马洛像个神经病,像个路过男孩那般的可爱。
      
      
      ——献给Raymond.
      
      07/21/2008
  •     也许是因为看得不够仔细,外国小说里的名字总是让我糊里糊涂的
  •     拘泥就不好玩了。当初写这篇东西时,最初计划的题目叫《分成两半的钱德勒》,后来想到奥斯丁借爱玛之口说的“一半人的乐趣”是否真那么绝对?没准还真这么绝对。
  •     马洛这个角色给人相当不真实的感觉,看这书使“装逼犯”这个词在我脑中挥之不去。侦探中有那种喜欢寻章摘句和聚集起所有人搞像表演一样的个人推理show的文装逼犯;马洛算是武装逼犯,混有1/8文装逼犯的血统。
  •       完全不同以往的侦探小说,喜欢字里行间流露的不屑、冷漠与潇洒。  一旦你死去了,躺在哪里又有什么关系呢?是躺在龌龊的水坑里,还是躺在高高伫立在山峰上的大理石宝塔里?  你已经死了,你再也不会醒来。这些事你就再也不去计较了。对你说来,是充满油垢的污水,还是轻风习习的空气,完全没有什么两样。你只顾安安稳稳睡你的大觉,再也不去思索你是怎样死的、死在何处这类龌龊的事情。
  •     马洛,是个笨蛋,大笨蛋——可爱的大笨蛋。
      
       但正是马洛的这一面,让人掩卷想要落泪。
  •       一个侦探,一个委托人,委托人的两个女儿,大女儿的老公,小女儿的爱慕者和敲诈犯,敲诈犯的同伙,同伙的相好,相好的相好,敲诈犯的基友,敲诈犯的房东,房东的打手和老婆,外加一群靠纳税人领工资的公务人员。。。如此繁杂的人物关系我居然能缕出个头绪出来,完全拜作者清晰的思路和如行云流水的文笔,以及塑造得鲜活具体的人物形象所赐。好的故事给三星,好的主角给四星,连小喽啰都讨人喜欢那就非得给五星不可了。
      
      与那些似乎从来不用为生计犯愁的优雅高端的侦探们不同,马洛一直“惦记”着自己一天25块钱的收入和报销。这让我觉得他是个活生生的人,一个有血有肉充满侠义气质的硬汉,但是也要吃饭喝酒抽烟解闷。
      
      里边的姑娘们我也都喜欢,不管是怎样不堪的描写或者如何下作的表现,我就是讨厌不起她们来,也许因为她们都很漂亮。。。也许因为透过马洛眼中表达出的作者的情感中对她们没有恨意。。。
      
      最后,老将军对自己女婿的念想是最让我动容的部分。一个本应无忧无虑的人,或者说一个已经疲于忧虑的人还在挂念着某个人,不免让人感慨他究竟对自己的家人是有多么遗憾和绝望了。
      
  •     “在雷蒙德·钱德勒之前有迈克尔•凯恩,同期的有达希尔·哈米特”
    这种表述似乎不太符合hardboiled派小说的历史,最早无疑有20年代中期的Carroll John Daly,然后在30年前后由Dashiell Hammett发扬光大,Jame M. Cain可算与Hammett同期的一拨人,而Chandler则是30年代中后期才闯出来的,相对较晚,但一般认为是成就最高者。
  •     最讨厌的一种赞美方式是:把同领域的其他人说成不登大雅之堂。
  •     哎呀,我也是这种感觉,看了几页就受不了,但是看评价那么好,说马洛这个人那么让人爱慕,我就努力的看,真的很不容易,经常走神,看着看着眼里就只有字没有内容了,一下午看这个书可以昏睡过去五六趟,实在还是没有发现好在哪里啊。
  •     偶像,呵呵
  •     第一部,钱德勒的侦探小说味道必须阅读两遍以上
  •       因为“推理小说”这一(日本)词的普及,“推理小说”基本替代了“探侦小说”一词。
      尽管一般推理小说的主角仍要有个类似“侦探”的这么个人物...
      但是,“硬派侦探小说”作为专有名词仍是存在的,至今未被软化。
      
      当然这里不是想对于什么是硬派侦探小说,谈谈我的想法。
      我感兴趣的是,为什么这类小说普遍不受女友邻欢迎的这一事实。
      
      不过,要拿一般推理小说和硬派侦探小说做比较还是非常明显的。
      
      一般推理小说的主角可以是侦探,业余侦探,或者干脆是个大学物理老师,但,硬派侦探小说,无一例外,必须是个全职侦探。
      此外,硬派侦探小说必然会出现对主角奋斗的行业有所描写,说白了,即便是领了执照的侦探,那也不代表那是一份稳定的收入,硬派侦探小说或明或侧的强调这点。
      而一般推理小说,主角的职业有时是会被淡化或者是作为某种天赋属性的存在。
      
      一般推理小说和硬派侦探小说一样,总是会对杀人案感兴趣,尽管这世上还有其他各种丑恶的犯罪,但作者和读者趣味总是相一致的,即无人会对一件单纯的婚外情的调查感兴趣——即便这是现实中职业侦探最常接到的工作。
      但是,虽然两类小说都对谋杀案怀有强烈的兴趣,硬派侦探小说在杀人案件的布局上和一般推理小说是不能比拟的,一般推理小说重视杀人的华丽与神秘,重视布局和揭开谜底时的“见证奇迹”的魔幻时刻,而这恰恰是硬派侦探小说所不能提供的,在硬派侦探小说里,杀人案通常不做包装——也许是为了贴近现实中常见案例,连事后分尸都是罕见的手法...
      和一般推理小说不同,硬派侦探小说几乎不做推理描写,故事主轴为依照主角的行动事件步步推进,而,这正是一般推理小说的重头戏,如何推理,如何推翻一个又一个嫌疑对象。这是必须着力的重点,故事主轴为案情的进展。
      
      而,真正不能吸引女友邻青睐的原因是故事的主人公没有一份稳定的收入?
      还是女友邻比较嗜血,想要看更奢华的案件?
      还是女友邻觉得硬派侦探小说主人公的无刻不在的存在感,使得自己没法参与故事中案情的推理?
      或是感觉硬派侦探小说中的案情,过于一般,案件设计的简单,没有一般推理小说“原来真相是这样啊”的感受?
      
      这里没有贬低任何人的意思,阅读犯罪相关小说的乐趣的一部分就是来自犯罪本身。没有这个共识,我也不会来打这篇文字。
      
      而为何偏偏那么多女友邻不爱读硬派侦探小说呢?
      这里发表我的大胆推理,既是女性读者往往不被硬派侦探小说中的“性暗示”所触动。
      硬派侦探小说的主人公可以没有稳定收入,小说主人公行事可以荒诞,或是有个什么嗜好,可以不为我们准备什么离奇杀人案,可以刻意淡化推理,尽量留白,但是,你不能想象这个故事里没有个把女人。
      尽管这世上的硬派侦探小说,我没有读尽,但我敢断言,你不会读到一本没有重要女性角色出场的硬派侦探小说。
      而对于一般推理小说而言,它是大可以这么干的,因为这不是故事的重点,在一般推理小说,女性角色的出场与描写也不会让你感到那么多的性暗示。
      而硬派侦探小说本就讲究以人物为先,女性角色的好坏,恐怕会直接影响小说的销量和口碑。小说中,重要女性角色一般非疯即癫,行为荒唐,必须有风尘味。当然,有时她们真的有病,有时她们没有。(她们的品性越差越是衬托主人公的高尚)
      对于一般推理小说来讲,光有个卖相好点的死就够了,而对于硬派侦探小说来讲还要有性。
      性和死才是硬派侦探小说的最大卖点。
      
      当然,对于优秀硬派侦探小说家来讲,故事的主人公同样是重中之重,吸引我们的不光有裸女,还有主人公马洛不为之所动的心。雷蒙德·钱德勒不光贩卖性和死亡,他更懂得尊重它们。他让你读到尊严。
      小说读完,顿时也觉得自己体面了点,好看了点。
      
      
      
      
      
      
      
      “好,你把他耍了,哈里,”我大声说,听着自己的声音都觉得有些奇怪,“你对他说的是假话,而且还像一个绅士一样把氰化物喝了下去。你死的像个中了毒的老鼠,哈里,可是在我看来,你却绝不是一只老鼠。”P.200
      
      
  •     好强的评论阿,看得我比小说艰辛多了
  •     的确,这些皮囊怎么都掩盖不了钱德勒文学的内涵
  •     同时我社也推出了《湖底女人》《高窗》《漫长的告别》
  •     新星的广告:“这是雷蒙德•钱德勒第一部长篇小说,他把迈克尔•凯恩开创的黑色小说和达谢尔•哈米特开创的硬汉小说结合在了一起,从此将自己的名字铸在侦探小说的门楣上,并铺下了通往今日的苏•格拉夫顿、以及CSI等犯罪电视之路的第一块砖。”
    上面说自己立论轻薄,此例一也。迈克尔•凯恩的小说我没读过,改编的电影,也只看过《双重赔偿》。不知道在形式上够不够“冷”、“硬”?还要请教方家。
  •     更正:关于 查理帕克,我弄错了。应该是John Connolly笔下的人物,我把他错混成Robert B. Parker笔下的Spenser了。
  •     你写的?不像你的风格啊?
  •     你傻逼。
  •     哈哈,模仿一下:tough guys don't(遁)。
  •     好看就是好看,没有去想过这个背后还有其它什么东西。
    我昨晚才看了《长眠不醒》,还在美好的回忆当中,今天就看了些不大好听的声音。心里很不舒服呢。
    不过,今晚我要接着看《再见吾爱》。把那些不好听的声音沉到湖底去,让他们长眠不醒。嘿嘿
  •     “我爱上一个人总是爱得要命,但是,我爱他们的时间有限。”
    这句话,符合我。嘿嘿
  •       看过柯南道尔 看过东野圭吾 雷蒙德钱德勒 你的硬汉侦探我真心不懂
      
      主人公马洛主要在 喝酒 打架 追踪 被追踪 被女的爱上
      
      无悬疑 无推理 也根本无法猜凶手是谁 
      
      人人都爱雷蒙德 except 我
      
  •     我彻底被你诱惑,你站在这里,我将毫不犹豫向你献媚!
  •       嚎头在腰封上显的很有吸引力,而翻译过来的书名很文艺,就跟马洛一样很优雅。看整本书的流程我都在瞌睡,直到翻完最后一页,醒了。
      
      在一个脏的世界里,爱藏的很深,自己藏的很深。
  •     tough guys don't dance...(遁)
  •     我的第一本钱德勒《高窗》没坚持看完……
  •     补记
  •       文/云也退
      
      小时候有一度,我经常在公共汽车上随便选一个路人跟踪。我远远地望着他(她)的背影,想象着这是一个秘密团伙的成员,对外从事着再正常不过的职业,一转身就能眼冒凶光,一抬胳膊就会露出外衣下的手枪套。我在不断的想象中瞄准我的猎物,努力使自己保持精力集中,准备应付一切可能出现的情况。我像大多数男孩子一样,在某一个年龄段上进入自我英雄主义及频繁树立假想敌的时期。
      那时雷蒙德•钱德勒的小说已经开始有译本了,当然做得很粗劣。我一本都没读,甚至连狄公案之类的电视剧都没看过。钱德勒笔下的私人侦探菲利普•马洛经常跟踪人,也经常被人跟踪;可是他很强大,跟踪人的情况下从没被当场戳穿过,被跟踪的时候照样若无其事地开车,实在不耐烦了干脆总是迎上去。《长眠不醒》里的一个情节着实让我大吃一惊:一辆灰色普利茅斯汽车跟了他几天,最后这天马洛被下雨弄得心烦,在停车场停下车以后径直回到普利茅斯车那里,“从人行道那边猛地拽开车门”,只见“一个矮小的、眼睛亮晶晶的人坐在方向盘后面,身子紧紧贴在角落里。……他的两只眼睛在一团缭绕的香烟后面眯缝着。他的双手不安地拍打着窄边儿的方向盘。”
      平常人很难想象这种光天化日下的大胆,仿佛马洛未卜先知,晓得这位跟踪者并非来者不善,而是在有意试探自己似的。但这种惊人之举却是偶像派侦探的家常便饭。评论家把马洛称为一名“纯侦探”,他没有出身,没有妻儿老小、三朋四友,没有情人,甚至似乎也没有银行账户。他英武俊朗,但不近女色,他的出场就是为了接受委托人交给的任务,他的行动完全为委托人服务。由于不属于警察系统里的,他似乎也没有义务把整个案情弄得一清二楚,哪怕是最后亲口揭破了真相,他也常常没有把案犯绳之以法的欲望。一句话,菲利普•马洛是一名“原型级”的私人侦探。
      雷蒙德•钱德勒的写法是奔放型的,线索呈马尾式发散,跟着第一人称马洛的主观走,断了的线索是马洛主动舍弃的,这是创作年代较早的钱德勒不同于后来欧美其他罪案推理小说作家的一个地方。钱氏的创作高产期是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美国西部仍有着林肯时代草莽绿林的缕缕遗风,在加州好莱坞,“灰道”人物——不黑不白、亦黑亦白的赌棍、卖淫女、私酒贩子、酒馆打手、古玩商人、职业掮客……——散居各处,一栋破落的大楼里集中了三百六十行,看门人拿了好处就为来访者随意打开房客的大门。马洛自己也住在这样的宅子里。在《高窗》中,马洛在“反跟踪”行动中搭识了一名同行:“秘密调查员”乔治•安森•菲利普斯,可笑的是,这位置一身行头、在报纸上登登广告就开业的家伙,居然三两句话过后就主动把自己房门的钥匙交给了马洛。那个社会上有多少像乔治这样混一天算一天、不知道自己还有几天可活的“侦探”呢?他给马洛的名片上写着“庭院街一二八号”的住址,一个著名的社会渣滓云集的地方:“他点了点头,脸唰的一下红了。‘住处不太理想’……”这段描写能叫人笑出声来。
      在这个原型级的私人侦探身上,我们很难读出一种明确的人生观,也几乎看不到他对司法、对正义的态度——哪怕是嘲弄性的。他发现了尸体也不忙着报案,跟警察周旋就和跟黑社会头子一样保持着同样水平的玩世不恭。这种结合了机智与冷漠于一体的思维和谈吐方式每每帮助他克制男性对手的气焰,同时招来女人的好感——这样智勇双全而又云淡风轻的酷哥,真可谓百年不遇。《长眠不醒》中,马洛主动敲开凶杀嫌疑人布罗迪的大门,主动被他拿枪顶在鼻子上,命在须臾,马洛居然还有闲心想:“他用的是电影里硬汉子惯用的那种故意装得十分随便的语气。电影把他们这些人都塑造成一个类型了。”谁说马洛自己就不是电影塑造的那个类型呢?最起码也是小说塑造的吧?
      
  •     本格迷真BH呀= =|||
    2008-04-07 13:50:39 magasa  迈克尔•凯恩?James M. Cain?
    ==========================
    应该是詹姆斯凯恩之误。译林的谋杀俱乐部系列?里有他的《邮差总按两次铃》。现在看来即不硬也不离经叛道,这个世界变化快。
  •       这部小说是听的,非常喜欢李野默的播音,没有故弄玄虚(如艾宝良),娓娓道来,舒适而安宁。  这部小说再现了美国十九世纪30、40年代的乱世,原来美国还有这段历史(历史盲的我又有新发现),小说的硬汉形象,似乎没有外貌描写,但是看小说的人也会凭空想象出一个帅侦探的。一个看似弱智的人去杀人,原来那些恶人岂是都不是什么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呀。不要被幻想迷惑,小说还有些意思,至少我是到后两集才猜测出可能的凶手。
  •     比《漫长的告别》好看~~译者有点像马洛吧
  •     第一次读这类——散文系侦探小说
  •     硬汉小说里女性经常是被物化的,被物化的女人和硬汉就是一个硬币的两面。
    钱德勒的小说里经常写金发女郎,妓女,都是例子。这些女人都带有值得男人欣赏的属性,但没什么内心戏,纯粹是作为道具而不是人物存在的。
    女人很难喜欢上这种。克里斯蒂就正好相反,从头到尾都是几个女人在那儿絮絮叨叨的,头都要爆炸了。
  •       转载自: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d6ed710100914g.html
      
      蛮喜欢这个书评的风格
      
      ------我是华丽的分割线……-------
      
      
        我希望终有一天,我会成功地将雷蒙德.钱德勒忘却,再也不叫他的悬念牵着走了,不过,这需要有一个重要的前提,那就是把他的全部作品都读遍,读懂,读透了.
        从八十年代初的某一天,我第一次读到他的<长眠不醒>之后,雷蒙德.钱德勒这个名字,就跟希区柯克的名字一样,深深地镌刻在我的记忆里.
        <长眠不醒>是侦探马洛系列的首部作品,在三十年代末期推出的时候,还只是一本通俗的硬汉侦探小说,而现在,在西方,它竟已经成为了文学经典,而钱德勒也成为美国文学史上一个伟大的大师级人物,新星出版社午夜文丛系统地把他介绍给我们,其中还包括我所喜欢的<漫长的告别>和<再见,我的爱>,无疑是一件大大的好事.
        如果我们细细地读过这本<长眠不醒>,你就会发现,他娘的它太文学了,甚至比欧文.肖和沃克都要艺术得多,远没有一般的内容简介所介绍的那么简单,比如说:一个叫马洛的私家侦探,接受一位病入膏肓的富商的委托,去调查他失踪女婿的去向,这位富商有两位神秘而近乎疯癫的女儿...等等等等,这些其实都不过是这个故事的皮毛而已,它的内涵远比它的外壳精致而深邃得多.如果有人让我选择五本带进棺材去的推理小说的话,我将毫不犹豫地选择<长眠不醒>.
      
  •     Kiss Kiss Bang Bang 亲两口开两枪~~~
  •     我爱上一个人总是爱得要命,但是,我爱她们的时间有限。”
    ^^^^^^^^^^^^^^^^^^^^^^甚合朕意
  •     卜洛克 的 书店老板贼系列 就是解密类的,睡不着觉的贼系列是007类的,还有80%的小说是火车站地摊软色情文学。所以举例不当,或者说不够严谨。该说与卜洛克的酗酒私探相比如何如何……。
  •     看完原著想说:编剧给我死出来!!本来一条线侦探故事咋改成古代神级烧脑巨制!!还有小女儿戏份被剧组删到火星了吗?!还有封面设计好廉价,像上世纪B级小说(虽然确实是)。
  •       这是我看的第三本马洛系列。
      这本书说实话,还处于马洛系列最早期,因此很多地方不够精彩。说它不够精彩,实在是因为《漫长的告别》过于完美。
      看完之后,心里的起伏还未曾停下,脑海里却出现了另一个人,楚留香。
      很多人看到这个估计要痛骂我一顿。
      两个完全别说国籍了,简直天上地下那么遥远的人,非要放在一起比。
      而是偏偏这个想法在我心里扎了根。
      记得在看楚留香的时候,他在书里说,楚留香是一个那么爱管闲事的人,还是一个那么仁义的君子,以至于只要看到了不平的事情,他都要管一管。
      马洛,一个私人侦探,接手的都是私人委托,可是他一样管上了闲事。甚至带着一腔正气。
      两个人对于朋友,对于女人,对于酒,竟然有着惊人的相似度。
      马洛睡觉前几乎都要喝一顿,楚留香就不说了,有一个酒鬼一样的朋友,他喝酒就像喝水一样。
      女人,随缘分,不强求,就算是相互爱上了,也是随时放手,爱过即散。
      朋友,如果马洛没有在停车场伸出手,没有在被警察拷打的时候咬牙不说,他或许不配叫马洛了。
      楚留香,几次遇险,都是为了朋友。
      唯一不同的是,楚留香是一个浪漫主义者,他能轻易原谅“朋友”。
      而马洛,不行。
      这不是马洛的错。
      
      再看看这两个作者,活着的时候就备受瞩目,死后光芒依旧。
      每次去地坛书市,卖的最火的不是《金瓶梅》就是《古龙全集》。
      我相信在美国,钱德勒的书也一定是名列前茅。
      
      钱德勒的书据说是变成公版了。
      那就恳求出版方了,行行好,把这些经典拿出来再卖一次吧。
      与其开发那些不知所谓的文章,我更倾向于将经典的光芒洒向大地。就算是可怜我们这些需要养分的人吧。
      
      写东西跑题是我的强项。
  •     好像徐星也在里面~
  •     哇,几乎不了楼上门的对话
    决定研究下
  •     这方面bruceyew, 忙似渣!兄还可以多说说。钱德勒的中国读者,一类像我外语不太好,一类外语好,可能又没时间:)
    另,我倒没说钱德勒写的不是侦探小说,也没将他拉出冷硬派,只是说,他之所以受这么人推崇,本身有超出这两者之外的东西。
  •       关于评论推崇的“硬汉”一特点,我的眼前貌似没有什么形象。
       马洛是个近乎完美的侦探。书中的一切都说明了。他的英俊潇洒,做事简单直接,从不需要对读者说明。不像其它的推理小说,书中没有马洛对事件的推理,只是单纯的叙述他的行为。写到了这儿,我仿佛认识到了什么是“硬汉”风格——我自己的理解,“只需果断的行动”。
       读这本书我不知不觉的好像在观看好莱坞的黑白默片。也许黑白的影像更能投射出眼神的冷峻,还有紧抿的嘴。声音需不需要呢,可能是他的台词太过于酷了,也许以字幕的形式可以让我们回味的久一些。
       “你的腿很漂亮,我有缘结识真是三生有幸。”
      
       我不知觉联想起了邦德和伯恩。也许我更喜欢普通人型的人。
  •     散文?小说? 翻译奇怪
  •     身为硬汉,必须条件之一,会说一些很酷的话,否则,就是粗汉了
    以前别人说我不刮胡子像一个屠夫.
    后来近视了,带上了眼镜.
    他们说我像个受过教育的屠夫.
    所以我个人觉得气质这个东西不是几句酷话或者一副眼镜可以改变的.
  •     玛德傻逼编辑在封底的内容简介里把底儿全泄出来了!剧透得一点儿也没剩啊混蛋!!!并且豆瓣上的内容简介也一字不落地敲上来了!!
  •       阿城是我喜欢的国产作家之一,只是著述有限,不过几册而已,如今的精力也不太放在写作这一边。这两年读他的文字,大多是为他人作序,中外都有,男女不限,出镜率不低,但优劣各半,钱德勒这系列的通序就属于劣的一部分了,我觉得应该是钱收得不多,所以才没好好写的缘故,把序言写成了个人简历。
      
      唯一的好处是让我明白了一点,任何一个作者的作品都是瑕瑜互见,没有谁可以一直牛逼。包括钱德勒,这位大师的大师,也一样。
      
      最早接触钱德勒是他那部《漫长的告别》,看完有些惊讶,想象不出这种类型小说竟然可以拥有如此好的文学性。就像有些人更希望《盗梦空间》这样的电影出自欧洲而非好莱坞一样,因为一个商业帝国里法则的作品,令终身为艺术追求并时刻准备献身的“文艺腕儿们”汗颜是件很尴尬的事。钱德勒虽说在另一个领域,但同样是一个可以让严肃作家重新审视自己的作者。
      
      《漫长的告别》里,从起初对瓦伦蒂诺的印象,到最后瓦伦蒂诺可以称得上奇迹的峰回路转,都具有种种出人意料与处处费尽心机的悬疑气氛,而对整个故事的节奏,钱德勒也自始自终控制得异常老道,甚至称得上完美,对于一个通俗小说爱好者来说,对这样作品的挑剔无异于吹毛求疵。作为钱德勒的名篇,《漫长的告别》无愧于它得到的殊荣,钱德勒的大师职称也是实至名归。然而,这些属于《漫长的告别》而非《长眠不醒》。
      
      《长眠不醒》是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其主要作用与其说是将侦探小说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不如说是为马洛这个形象完成了初步的定型,当然这个定型是非常成功的。序言里说:钱德勒曾写信给朋友,说他想寻找“一种雅俗共赏的手法,既有一般人可以思考的程度,又能写出只有艺术小说才能产生的那种力量”,他做到了,也成功了,小说一出,得到了广泛的赞誉,但当时的读者与如今的读者是有区别的,他们的阅读可以伴随着钱德勒的写作一起进行,惊艳设置与预计感叹在同步完成,钱德勒一步步完善着马洛的形象,当时的读者也依循着清晰的轨迹一次次得到能满足自己的认同感与阅读期待。伴随着马洛的日渐丰盈,读者也有共同成长的美妙感觉,对这部小说的高评价可能是介于这个原因。然而作为可以选择逆创作顺序的后来人,当看到其早期作品的时候,难免与其巅峰之作相比较,这就是我觉得它并不像说的那么好的原因。
      
      语言,马洛的语言,是这个形象的招牌之一,无论什么情势下,他的语言都能让马洛这个形象保持很好的风度和幽默感,这种幽默感与耍嘴皮子是两个概念,尽管得到的效果类似,都会让人莞尔一笑,然而马洛在钱德勒笔下,兼具了美式的轻松与英式的智慧,甚至可以说,马洛这个形象的成功主要取决于他语言,同时这件华丽的外衣也冲淡了读者对犯罪案件本事的追问。钱德勒有酗酒的恶习,一品脱也是他小说中常出现的道具,不知道酒精在他的创作中起到了怎样的作用,总之我觉得他在酒精作用下沉迷于某种完美形象的错觉。这部小说里,精心设下的犯罪事件并不具有很高的技术含量,能把案件了结谜底揭开取决于钱德勒自圆其说的超级能力,整个案件似乎从一开始就按照马洛的思路进行,如果起初还算是巧合的话,那么后来各个人物的命运变化都与其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就显得自作多情了,尤其这联系又多是凭空产生,诱因是其对案件本身一厢情愿的猜测,他固然可以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但是智者千虑也难免一失,而马洛却可以始终顺风顺水,除了被拷上一次以外没有什么其他的挫折。即使被拷上这一次还跟银发大美妞调了会情,并因此获放。薇薇安和卡门无论是多么歹毒多么精神病都对其玉体横陈,他的不为所动一半出于职业需要一半出自形象需要,这对情欲的节制就像对语言的节制一样,点到为止,恰到好处,得了便宜顺道还能卖乖,即验证了马洛的个人魅力又使其形象不落入凡俗之界。不得不佩服作者的处心积虑,只不过同时又有被忽略智商的感觉。
      
      我想钱德勒在这部小说里对故事的设置远远小于对读者反应的设置。也许惊讶于马洛的神勇,男读者崇拜之女读者爱慕之才是钱德勒最想得到的反馈。如果报以这个创作初衷的话,那么很难不陷入自我感觉良好里去,所以当我读完这部小说,总觉得钱德勒有点自以为是。
      
  •     傅老先生的译文加钱德勒的小说是一种享受。。。。。
  •     我同意你说的,你是在求同,我是在存异。冷硬派侦探间当然有很多共通的东西,比如独特的道德感、敏感性、同情心等等,但个人也有个人的特色,马洛 属于其中比较个方面标准都比较高,比较浪漫,比较完美的一个,这正是我要强调的,钱德勒独出一格的特色。哈梅特 的侦探为了执行正义,可以冷酷的设计让恶人们自相残杀,在 哈梅特 的世界里,暴力是实现正义必不可少的方式;马修斯卡德 则会在狂怒中毫不留情的打断偷袭自己小混混的手骨,并把他洗劫一空,在 斯卡德 的更现实的罪恶世界里,侦探不可能像 钱德勒 想象的那么行事骑士。这些侦探的受害者的确也是罪有应得,但你难以想象 马洛 会这样行事,他们的行事风格、道德标准和个性差别太大了。
  •     最后一句话,甚合我意:)
  •       如果你停止思考,你就输了----雷蒙德钱德勒
      
      好像他是说过这么句话。
      
      街道的样子,房子的样子,管家的样子,主人的样子,他的动作,他的心思,很容可以在脑海里形成一个画面(参照老的好莱坞电影和男女影星),卡门口中发出的嘶嘶声,那个男人嗡嗡的声音,好像就在耳边回荡。书一页一个翻过,画面也一桢一桢翻过。
      
      马洛很幽默,他的幽默带有那么一点点游离。仿佛事情与己无关,一切都可以调侃。你可以开枪打我,但我打赌我不会让你这么做的, 不过就算我被打到了也没什么关系。
      
      007较真又好色。马洛云淡风轻且吻到为止。不过007是特工,马洛是侦探,私人侦探,办事手段和道德观总归不一样对吧。
      
      (实习空挡随便写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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