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城

出版社:南海出版社公司
出版日期:2003-11
ISBN:9787544225946
作者:菊开那夜
页数:246页

作者简介

《空城》内容简介:这个城市已经空了,失了最初的意义,如果没有了爱情,如果是这样,那么只能撒手离去,是这样吧!有的梦想,我们穷其一生只是捕风,或扑空;有的追求,生来就是镜花水月,徒然地看着它一点点灭;有些寻找,穿过了荆棘,却发现它从未存在过!1996年夏,她们四人被安排在一间十几平方的房间里,朝南,睡上下铺,清一色的蓝白被褥上刻着A大的名字。故事就这样开始。

内容概要

菊开那夜,真名吴苏媚,1979年生于苏州,水瓶座女子,自由撰稿,目前的生活昼伏夜出,喜欢那些故事从手指里流淌出来如同弹钢琴一样,写文字就像吃饭一样,已经潜入发肤,成为一种生活习惯。已出版小说集《隐忍的生活》杂文集《爱就如些》散文集《亲爱,别来无恙》。

章节摘录

第一节1996年夏,她们四人被安排在一间十几平方的房间里,朝南,睡上下铺,清一色的蓝白被褥上刻着a大的名字。斯憔还记得良久穿着长长的裙子趴在阳台上抽烟,给所有人一个背影,看起来寂廖孤傲。她们住在六楼,再上去便是天台了,每天早上都有脚步声啪啪地从耳边敲过,一长串的,越来越近,或者远。整幢女生楼只有天台的阳光最充沛,仅有的几根麻绳沉甸甸地挂满了衣物。天台的栏杆上则晒满了被褥,常有失窃事件发生。斯憔就曾丢了一床垫被,恼火得整夜失眠,次日中午回宿舍,竟发现垫被回来了,但明显比她原先的要新,良久朝她眨眨眼睛。斯憔有些惭愧地睡在不知来历的垫被上,做了一个梦,梦里女生宿舍接二连三有人丢失垫被,张三偷了李四的,李四则对王五下手,王五又使赵六遭了殃。周而复始,循环不止,不久后,斯憔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垫被,她自梦中笑醒。走廊里的灯还凄惶惶地亮着,从这端看那端,就像一个越来越模糊的隧道,风哗哗作响,空气里有桂花的香味。经年后,斯憔仍然会想起a大女生宿舍,想起四年中诸多往事,点点滴滴,细细碎碎,就像一地玻璃屑,有着微弱的疼。毕业后斯憔去了家杂志社,在城南一条不知名的小巷里。斯憔住在a城的老城区,巷口有个大爷特别酷爱阿柄的《二泉印月》,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早上七点准时开拉,斯憔总是被凄惨的呜咽声吵醒,睡梦沉酣,缓缓睁开眼,辛酸爬上心尖陡陡游走。但没有人会去找大爷的麻烦,他一穷二白,孤家寡人,最不惧的就是事非。他看上去如此寂寞,时刻盼望有人找他理论。大爷一张板凳,一只茶垢难除的杯子,嘶嘶地拉起二胡,四下乱走的音律划伤了听者的耳膜。特别是下雨的清晨,和着风雨声,犹为令人发狂。斯憔总是迅速起床,穿衣,冲出巷口,逃出《二泉映月》的劣质版,然后深吸一口气,找家点心店坐下。在a大时斯憔很少吃早饭,常常去校门外买蛋饼,一团面粉铺在平底锅上,撒葱花,鸡蛋,裹根油条,涂上甜辣酱,便是一顿香喷喷的早餐。很久没有吃那么可口的东西了,斯憔在点心店里胡乱挑起阳春面往嘴里送,抓紧时间,节约费用,打发了一宿的饥饿感。斯憔不喜欢现在的生活,也不喜欢所住的房子。房东老太太翻着一双死鱼眼,对门的小孩那般爱哭,她母亲总是把小孩的鼻涕随手一甩,有一次差点甩到斯憔身上,斯憔倒退三步,那小孩趴在母亲的肩上幸灾乐祸地笑。盛云集的男友在n城,三小时车程,学生证半价的次数用完了,云集就向别人借,结果全宿舍的学生证上都涂满了a—n的字样,记载了云集每一次的相聚与别离。单程是她高中时的学长,总是将过去的考卷借给她,一大叠,都是高分,他那样的优秀,考上了著名的n大。他在信上说,希望一年后可以重逢。她填了n大,但差了两分,落到了a大,哭了整整三天,迟迟不肯去注册。他说,米兰昆德拉有句名言,间或相见,恋情才持久。她信了,信他们的感情不会因为时空而稀释,不会因为无法朝朝暮暮而心生他念。总会售完即止,总会清空,总会是这样,当一方还捂在心口,另一方已弃如敝履,即使是将遇良才,棋逢对手,亦有输赢之别,鲜见皆大欢喜不偏不倚的和局。他们曾经热烈相爱,电话诉衷肠,说不尽道不完的甜言蜜语,像一切恋爱那样,有天荒有地老,有山盟有海誓,可歌可泣,生死相许。她坐火车去看他,他早早地便等了,只嫌时间过得太慢。他们紧紧拥抱,荡气回肠,在公车上,手握在一起,看n城夜灯初上。他为着她的缘故,在校外租了房子,因为没有足够经济能力,所以做了三份家教。那是他们第一个家,最后一个。简陋的,狭小的,幸福却四溢。她拿着烹饪书,做他爱吃的菜,他从背后搂着她,下巴抵在她的脖子里,暖融融,是暖的,他的唇。窗外是某个小学的操场,红色的土,跑道用白色粉末铺就。小孩的声音就像麻雀一样,夹杂着体育老师清亮的哨声。他们是要一个小孩的,之前,当然会结婚,一毕业她就会来n城。关于未来便这样设计。她从来没有想过,有朝一日,他会背弃她,有朝一日,他们曾经的恩爱如书页翻过,成一桩悲伤往事。n城在若干年前有一场屠杀,城市有一种苍茫的底色。曾碧樱是四人中最早结婚的一个,毕业两个月后就与赵平喜结良缘了。是斯憔做的伴娘,婚礼很盛大,碧樱穿着低领的白色婚纱,满足地笑了。是她喜欢赵平,她的喜欢出于现实的考虑。碧樱在恋爱前就将赵平的一切探明,他是a城本地人,独子,家里有两套房子,碧樱暗想,既然是两套房子,便无须与长辈同住。赵平父母都有工作,以后退休也有养老金,不会成为小辈的负担。大二时,赵平生日,邀请一帮同学去家里吃长寿面。良久穿着黑色紧身衣,太阳镜架在前额,嘴涂成了紫色,趿着拖鞋,露出艳红的脚趾。斜躺在客厅的沙发上,一边吃薯条,一边按着遥控器不停换台。在一干人中,赵母惟独记住了她。因为良久打碎了一套水晶玻璃杯中的一个,使之不复完整。更可气的是,她并没有做出歉意的表示,皱着眉头走开了两步,赵平急忙去拿簸箕收拾残局。碧樱在次年赵平生日时,送的礼物便是一套同样款式的水晶玻璃杯,并且将旧的那套装进盒子里,封了口。良久没有父亲,张静文只提起过一次,淡淡地说,死了。何时何地,何种方式,都没有交待。良久也没有问,知与不知没有区别。在千灯镇,张静文是周胜年情人这一事实众所皆知,连周胜年的妻子都默认了张静文的存在。逢年过节都会买一些东西叫周胜年带过来,这样温和的局面,叫张静文发作不得,道谢,收下,回礼。他存心要将她固定在这个位置,安份,死心,习惯。张静文酗酒,喝得多了又哭又笑,摇醒良久,给她看自己当年的照片,一次又一次,一年又一年,良久在睡意模糊间,觉得自己渐渐走向了照片上的容颜。一样细长的眼,倔犟的唇。张静文在粮管所工作,负责给人开票,小小的良久喜欢在宽敞的粮管所里奔跑,米太多了,仓库里堆不下,所以在露天搭起了高高的帐篷,里面堆着一麻袋一麻袋的米,鼓鼓的,厚重的,散发着特殊的清香。良久有时和别的小孩偷偷溜进去,爬到最高处,再一级级爬下来,周而复始,一张小脸兴奋得发出红光。每个年龄都有属于自己的快乐。粮管所边上还有一家食品加工厂,是朵拉先发现的,那里面的人忙碌得很,不知道为什么,把成箱的芝麻糖从里边的房间搬到门口,竟然没有人看管。朵拉摊开手心,给良久看一块象牙色的糖,上面镶着星星点点的黑芝麻。他们五个小孩就躲在加工厂门口,轮番溜过去偷糖。朵拉最后一个,一边往口袋里塞,一边抓着吃,终于有人发现了,大喝一声,哪里来的小孩?朵拉拔腿就跑,芝麻糖洒了一地。他们逃啊逃,根本没有人追,还在努力地跑。舌尖上那种贪婪的甜一直存活着。关于朵拉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曾经,良久和朵拉是最好的朋友。朵拉有一个幸福的家,她父亲和张静文是同事,良久和朵拉、费烈一起长大。费烈是千灯镇的骄傲,他的成绩从来都是鹤立鸡群,一骑绝尘。无论参加何种科目的竞赛,都是千灯中学的代表,并且从不空手而归。他注定是一个人物,骄傲地成长,从小到大都有许多女生暗恋,身后总是跟随着爱慕的凝望。费烈的初恋,也许是和朵拉。朵拉本来就很一般的成绩,因为分心,急剧下滑。费烈每天帮她补课,甚至帮她解题,但完全没有用,朵拉只觉得自己越来越像个傻瓜。费烈的优秀只能使她更自卑,她担心自己的笨拙会让费烈看不起,越担心越手足无措,一到考试双手发抖。她知道自己这样下去不行,费烈就像一种无形的压力,他试图拉她,她却退得更快,一直退,退至灰暗处。她每天都注意自己的头发,衣服,裤子,鞋子,甚至牙齿。她想变得漂亮些,但这一切很快就会被摧毁。回答不出老师提问时的窘迫,朗读英文时发音错误的尴尬,课间去上厕所无人结伴的孤独,害怕被费烈一一目睹。她更害怕的是别的男生对自己不屑一顾,没有人追求她,她急急地想要向费烈证明些什么,故意和别的男生一同说话,笑,借书,制造些小小的暧昧。她想要费烈从中得到微妙的满足感,那么多人喜欢她,而她惟独喜欢他,多么幸福啊。这始终是她的想像,除了费烈的温柔,再没有别的男生了,甚至有人笑她的眼白太多,也有人笑她走路姿势古怪。她骂他们神经病,骂完后就坐在椅子上整理书包,显得很忙,显得无所谓,其实那些话都一字字打在她的心上,她知道费烈在不远处听到了,她背上热辣辣的,咬紧了牙齿。谁也不知道她和费烈的关系,除了良久。良久有一次闯进她的房间,看到他们坐在一起,良久倚着门,脸上露出那种不允许他们否认,洞悉一切的微笑。他们什么关系呢,好像并没有什么,只是她父母不在家时,费烈从三楼跑到二楼来,两人一起说话,也没有什么过份的话,最多就是费烈握握她的手。她的手不好看,五根手指粗粗笨笨,一到冬天还长满了冻疮,生红斑,腐烂。手掌上的皮肤因为每一年气候的摧残,变得粗糙而丑陋,她多么希望自己能像良久那样,有一双十指纤纤的手。事实上他们在冬天来临前就结束了,她有时站在阳台上不无侥幸地想,这样也好,这样的话,就不会让费烈发现自己有一双如此丑陋的手。次年她开始生青春痘,她不无侥幸地想,这样也好,这些讨厌的痘痘就不必担心给费烈看到。还好,他们已经结束,不然怎么向费烈交待呢。她觉得自己忽然生了那么多莫明其妙的痘痘,是会连累费烈的,而现在不会了。她一下子轻松了,不再惧怕自己丢脸时会因为费烈在场而难堪。她也没有哭,费烈并没有提分手,他只是,只是和良久在一起了。朵拉觉得良久比自己漂亮,费烈本来就应该和良久在一起,而自己,不过是电影开场前的节目预告,像一个铺垫。她揪着衣角,低下头去。她后来很早就嫁了,是相亲结的婚,年轻的朵拉,哭泣的朵拉,痴心不悔的朵拉。她的丈夫是千灯镇自来水厂的职工。恋爱不会影响费烈的功课,他依然是千灯的骄傲,而良久,与他就像过目不忘的宝玉和一目十行的黛玉,良久的成绩也名列前茅,他们一起时,做的最多的是打俄罗斯方块,争着要破对方创下的记录,甚至上课时也忍不住双手放在桌子底下,快速地左右按动,他们之间的亲密很快众人皆知,但没有人来反对这两个优等生。连朵拉都不,朵拉只是再也不能独自面对费烈了。良久回想起与费烈的那一年,最先记起的是他的白衬衫,干净,朴素,却有一种清高的意味。他们十五岁,坐在良久房间的沙发上,一起看漫画,她故意看得极快,刷刷地翻过去,他笑着按住她的手,然后轻轻抚摸她光滑的肌肤,两人都觉出了异样,紧张地紧张地靠近。额头抵在一起,向往地向往地触碰着唇,那些细细干干的纹路逐渐柔软,来回地来回地依恋。这是初吻,彼此都是。她只得这么一个纯洁干净的吻。后来的后来,都是舌头的缠绵,潮湿,热烈,充满情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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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14条)

  •     几年前我就看了菊开那夜的《空城》,不得不说,这本书影响了我之后几年的大学生活,让我变得悲观,消极,空虚而乏味。也许因为年龄越来越大的关系,大学毕业几年后,我慢慢的变得回归现实,回归生活。记得很清楚的《空城》中的一句话“你是失去的痛,而我却从未得到,我是得不到的悲”淡淡的无奈与伤悲,让每个人看得都那么揪心。这本书讲的是四个女孩的爱情故事,从大学她们相识,回忆小时候,到大学毕业,坎坷的经历让我感觉老天爷真的很会折磨人,为何我要用“凡事太尽,缘分势必早尽”这句来当题目,就是源于这本书里讲述的故事,女主之一陈良久,从小在一个恶劣的环境下长大,没有父爱,母亲不但不给她应有的母爱,却因为有她这么一个女儿而视之累赘和绊脚石,天天骂她又打她,给她造成了严重的心理障碍,这样是便造成了为什么在之后遇到薄生这个男人之后她为什么会变得如此的极端。因薄生是有妇之夫,因为薄生为了自己的将来而亲手扼杀了他与良久的骨肉,良久绝望的选择了毁灭,毁灭他且毁灭自己。凡事太尽,缘分势必早尽,我想不用我再解释了。第二个女主是傅斯樵,她的命运更加的让人惋惜,爱上一个不爱他的男人,她无穷的追逐在他的身后,最后得到的结局便是自己灰飞烟灭——在寻找那个男人的途中,命丧于坠毁的飞机上。“你是失去的痛,而我却从未得到,我是得不到的悲”这句话便是傅斯樵对陈良久说的话。陈良久至少得到过,傅斯樵却从未得到,要谁比谁更惨,想必该从新考量了。第三个女主是盛云集,一个多才多艺的女孩,爱情里的她最终选择了消失于人海,第四个女主是曾碧樱,四个女生里看似最圆满的一个,嫁给了市区里的小康家庭中的赵平,家里有房子,还是独生子女,而结局却更加惨淡——赵平爱的本不是她,因为赵平父母的疏忽,让曾碧樱失去了女儿,最终曾碧樱选择了与赵平离婚,自己独守一座空房。四个女人的命运看似绝望却又因为什么?所有的事情都是自己的选择,自己的选择势必要对自己负责,但是为何要苦苦的追逐,苦苦的为难自己,环境很能改变一个人,这是事实,如果陈良久不是从小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她拥有家庭的关心,有母爱的关照,我想她的结果不会是毁灭自己,如果傅斯樵的性格中有那么一点叛逆亦或豁达,我想她不会久久纠缠在许致贞一个人身上,如果曾碧樱不要怀着那种自卑的心理看待赵平一家人,我想她也不会失去婚姻失去女儿,有些时候,想得太过火,做的太过火,那唯一的结局便是尽早的结束,终结。这正应了我的题目“凡事太尽,缘分势必早尽”。看待事情,还要一分为二,或者一分为多,这才给自己留了余地,也许我想得太多,所以势必活的累,但是,权衡利弊貌似也成了我病态症状,这样的我不知道何时才到头,或许换个姿态,换个态度,会有意想不到的结果或者答案。
  •     菊开那夜,本名吴苏媚,只一暼,忽地生出一个江南女子,她着青衫,身姿摇曳,悠悠走来。生于1979年,与我趟过同样的流年,长成。她是苏州人,江南灵秀看不尽,生出个疏眉淡眼,笔下生花的小倩。水瓶座,又是个极其理想,还可以极致理性的宿命。她的样子很江南,细而软的自然长发,犹抱琵琶半遮面,将迷离表情隐藏起来。流淌出来的故事亦似江南园林,有精雕细琢的亭台轩榭,小桥流水融通一气。我只说,她的字比故事美丽。我几乎是狼吞虎咽地咀嚼她的书,几十万字一个周末。不得不承认,读多了便觉其雷同,一样的张爱玲语,一样的郎情妾意,一样的缠绵缱绻。却会上瘾,一本接一本。《空城》、《一直到厌倦》、《声声叹》、《丽江无恋事》,还有《七宗爱》。是从2003年的《一周》认识她的,一个自小被唤作苏媚的女子,她写菊开那夜专栏,翻来覆去不过男女那点事,一度追着读。后来就急于知道生蛋的主人,上网去查,除却榕树下的百篇小文,于是有了上面第一段,别无他物。我微微笑,何必热衷窥探,字好心里欢喜默念知己足矣。再后来,从那些琐碎的字里行间拼凑出她的轮廓。小学即被发觉文字天赋,有资本的不务正业,读遍爱读的书,走艺术院校路线,一手粗略画技等毕业,顺理成章为自由撰稿人,昼伏夜出,忙着睡觉、写字、看碟、读书,偶尔去丽江之类的地方旅行。这女子分明已实现我的理想。尽管我知道,她是那样不快乐,比我还不快乐。《声声叹》里,她含蓄地诉说做撰稿人一年六万块的收入,靠这些来维持小资生活并非易事。《丽江无恋事》里,体制外的生活尽管自由自在,可是没有社保也无医保,来不带去走任由己,她也不是一笔带过。是个情绪化的小女人。自私挑剔刻薄做作,一样都不少。在她线索纷乱,情节浓烈的小说里面,清醒、消极、固执、理想化,暴露无遗。冷眼旁观女主角困顿、惆怅、进而忧伤、歇斯底里,她只推波助澜,不带同情的任茫然弥漫悲伤扩大。好像洞察情事痛彻心扉才更接近审美。如她所言,“所有的人,所有的事,总是要厌倦的,总会有一个尽头。到了那个尽头,两手空空,倦意终现,但仍要这样下去,仍要走一遭,哪怕预知了结局,预知了所有的爱都会过去,所有一切,都会厌倦”。在前言或后记里,她不止一次地写,她的小说没有意义,只描写了她所想所梦,我觉得更合适的词是意淫。爱写字的人都是超级自恋多情种,一触即发的细微末节,在眼前显现哪怕一秒钟,他们都不舍得丢却。于是,道生一,一生三,三生万物,就有了若干情事,其实旅行,本无艳遇,日常生活,哪能惊心动魄。每一段字都暗合了内心影子,自然、细节化的犀利,字字入心,成了一片一片永远没有结果但蓬勃发展的感情。意义不是重要的事,文字才是第一。若令我用四个字给她一个名声,想来想去,文字精灵。她的字,看上五分钟,会上瘾,作品,必定比作者本人高明,连她自己都迷恋的味道。用细腻委婉,精致优美,干净清朗,还不够。她的字,一看便知是菊开,不是安妮的,不是别的什么人的。短促的句读,缠绵成纠结漫长的冷情;从不用引号来勾勒对话;她时而迸出的古词句,耳熟能详但恰到好处的;还有她敢于大段大段只有叙述貌似平静的句子,情节就自然流淌出来了,哦,还有那些勾引我的细节。她极喜欢自言自语,这种文字癖好把握不当,便晕头转向,于她却一派自得其乐游刃有余的写意。真的不屑于用倒叙、插叙、内心独白,滚动式前进诸如此类学术名词给她评论,因为她的故事根本不靠情节推进人物发展,搭积木式的细节构架让男人女人们富有动感,才是菊开。我亦不愿拿她和其他人比,也不给好或者很好的词语,可理解的不用白费口舌,不可说的不用诉说,一如这样一个洞悉男女那些破事,出了一本书用悦、贪、慢、痴、惑、灭、赏,分析起来头头是道的人,做起来也难脱窠臼,就像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名著,摇身一变成为《白痴》。目前阶段,我是欣赏她的。因她说,人生梦想,是,尽可能的自由,衰老的脚步慢些,她的最爱也是张爱玲,哈哈,小资奶奶。女人有的俗气她一个不缺,比如喜欢漂亮男人漂亮衣衫漂亮首饰,但应该具有的美德却欠奉,比如不会做饭不会打点生活不会照顾别人。只听得,我,长啸一声,却道江南女子尤媚好,怎将情怯复还来。哦,有看到网友留言,她已婚。怪不得,可以,为赋新词强说愁。写在2007。
  •     总不知为什么像菊开那夜这样灵秀的女子为什么会写出如此悲惨的故事.看过之后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希望它只是故事,否则,这样的人间真的很可悲.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阿部定跑这儿来了。
  •     故事都不记得了,只记得初中时自己假装能看懂的小样儿~
  •     菊开是我很喜欢的一个作者。
  •     女人若是爱上了,飞蛾扑火是再平常不过的事。 理智如傅斯憔,疯狂如陈良久,爱你就输给你。
  •     错过,一再的错过!很喜欢里面的一段话,。 人生的意义不能深究,因为从来没有正确答案,我们这一生到底在寻找什么,那么辛苦地争取、谋求、拼搏,最后什么也带不走。我们那么用力地生活,或者热爱着生命,却常常暗流汹涌、杀机突现,以至于呼吸骤停,我们积极或者颓废,聪明或者愚笨,都一样在生老病死这四个字里行走。 有些梦想,我们穷其一生只是捕风,或扑空;有些追求,生来就是镜花水月,徒然地看着它一点点灭;有些寻找,穿过了荆棘,却发现它从未存在过,一切的一切,只是海市蜃楼般的幻觉。愚笨如我们,失掉聪,失掉明,一颗心枉自左盼右盼。
  •      很好看
  •     盛云集一直以为自己会嫁给单程,单程曾经也这么以为。在相恋多年后,这个曾经共同的期待成了误会,单程的感情就像蚂蚁搬家那样,不经意间就成了一座空城。 不再写信,不再电话,慢慢蒸发干净,就像衣柜里的一颗樟脑丸,从前饱满圆润,悄无声息地在空气中瘦削了,不可避免地一点点损耗,直至消失。 他对着盛云集一种不耐,如此明显,明显得使他有些害怕。他到底要率先离场,做一个负心人。 变了,已经不再爱她,对她的到来不再满怀期待,对她的离去却备感轻快,对她的面容已经厌倦,对她的笑,哭,声音,姿势,一切的一切,通通不再有感觉,甚至她的身体也激不起他由衷的爱怜。 她就像路人般无足轻重。如果说还有区别,那就是他自知欠了她。曾经是花园,如今成废墟,这段感情只是见证了珍珠怎样在平淡岁月的侵蚀下,渐渐变为鱼目。 他们曾经在对方的教室前伫足观望,只为了能够看一眼心爱的人,他们曾经写情书,托身边的人代转,收到情书且惊且喜,回味每一句,不舍睡去。他们的第一次拥抱,第一次接吻,第一次爱抚,第一次初尝身体的愉悦与激情,第一次懂得爱情的荡气回肠与两心相许的甜蜜。他们一生中的许多第一次都互通,一起褪却青涩,逐渐成长,彼此身上都有着对方的气息。----所有这些,原来都会消失。
  •     疼痛青春X3
  •     读的时候14岁。至今对最后割JJ的画面难以忘怀。
  •     初中的那个夜晚 我一口气读完 似懂非懂 现在只记住了“菊开那夜”这四个字
  •     3.5星 看过后觉得文笔还不错本身不具有多少意义的言情向爱情故事
  •     这作者的风格是有阵子我挺喜欢的那种。但这故事乱。不成形。版丑。
  •     因为喜欢这个名字 听了有声读物 写法一般 情感细腻 很有心思 但不独特
  •     不求甚解
  •     一直在空洞中,行走,相逢,消失。
  •     很好的一本书,很喜欢吴苏媚的文字,觉察出一种爱情轻轻的疼痛感。。。。。
  •     还记得初一看过,看了很多遍。
  •     当初看花溪,还很喜欢她的,偶然发现了这么个淫荡的名字,竟然就是她,很有喜感。文字没有太多的变化,只是茶余饭后无趣时看看别人的辛酸经历,慰安眠罢了。还是更喜欢亦舒的。。
  •     补标注中。
  •     p
  •     狐狸精,你写的挺好的
  •     吴苏媚 水瓶座女子 文章 也像水瓶女子一样偏激 决绝 不回头
  •     看了不下五遍~~~~
  •     第一次接触她的书,也是最爱的一本。说过,第一次阅读,有种窒息的感觉
  •     青春是什么,爱上不对的人。
  •     大学的图书馆读过这边书
  •     当初读的时候很喜欢,四个女子的故事
  •     那时候觉得女主角非常凛冽,最终在结局割下了挚爱的生殖器。那本书第一次让我觉得非爱即恨的畅快。
  •     越看越觉得欢欣 其中的爱情 人性 仿佛是自己
  •     印象挺深的。
  •     以前认为悲剧意味着没有结局,但突然发现或许悲剧才是最好的结局吧!因为喜剧之后还会有很多故事,而悲剧意味着什么都不会再发生了,我们就这样就这样结束了吧!不再沉浸在痛苦里,不再有悲伤了!
  •     早先好喜欢你的书。
  •     安妮宝贝似得风格,但是算是当年青春小说里略有诚意的作品
  •     好似回到多年前第一次看的时候。后来每次再看都有不一样的感受。
  •     這本書一直都留著,也許是因為像那個傢伙的許致貞。傅斯憔見許致貞第一面和最後一面的情景都覺得好荒涼。
  •     千篇一律的故事,我能不能请求作者不要这样自我意淫了?
  •     傅斯憔的名字可是一直都记着,这是我高二的时候看的,当时一通宵解决了,第二天,在课堂上趴了一整天,唉,不过,看了之后,很是心疼,里面的女子都很苦啊
  •     我的脑残青春
  •     由心底生出无声的呐喊....高三,菊开那夜,便一发不可收拾
  •     于我而言很特别~~~
  •     无可奈何
  •     买了这本书,觉得很现实,所以非常喜欢。
  •     最后真的是空城了。
  •     大学读的
  •     这个城市已经空了,失了最初的意义,如果没有了爱情,如果是这样,那么只能撒手离去,是这样吧……
  •     这本书还挺好看的~
  •     良久,还有许致贞
  •     我喜欢她的文字。
  •     明显是钟爱张爱玲和亦舒的女作家,虽说不上有多好,甚至用力不均、一些地方煽情或隐忍过了度以至于做作,但已算诸多膜拜张氏苍凉笔法之中比较自成一格的一支了,甚至有些句子写得让人惊艳:“再冰雪聪明的女人,在感情上还是会一笔烂账,惟有感情,说不清道不明,撞得头破血流,还会摸一摸头上的血,赞道,颜色好艳丽。” | BTW,她是当年小姑娘读物《花溪》/《新蕾》的专供作家?
  •     初中时读过的书 至今能记起其中些许情节 一个又一个决绝的故事 我还真是年轻轻就怪口味
 

农业基础科学,时尚,美术/书法,绘画,软件工程/开发项目管理,研究生/本专科,爱情/情感,动漫学堂PDF下载,。 PDF下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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