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众神》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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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6-12
ISBN:9787536459502
作者:[英] 尼尔·盖曼
页数:456页

我曰

在N.O上课那几天趁乱看了《美国众神》和《俺叫红》,年后来总结一下~虽然取样有限但是代表性还是有的,这两本书都从不同层面揭了点现今社会文化的性状。两本书参考坐标不同,一个是自称“熔炉”的美国、一个是被动担当“沙拉拼盘”的土耳其。但坐标不同并不影响函数性质,这两部小说都可以说是迂回在罗生门中的“奥德赛”,每个读者宾至如归的感觉嗒~(帕慕克的比较晦涩……)~这并不是说其皆鸿篇巨制,但她们确实都引发了一定范围内的“纸贵”问题哦~不同于以往的线性叙事和闪回穿插,现在小说越来越爱搞角色扮演,花拳绣腿的和真刀真枪耍太极的都来“忽悠”,不时旁敲侧击着读者的神经以求短暂的膝跳效应。尤其是排场的宏大和众多加盟人员的殷勤献技。《美国众神》就是现代版的奥德赛,主人公影子最后圆满了,但是他却没有回到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家”,可能这种飘忽动态的归宿才是作者对美国文化的理解吧。总的来说《美》脉络清晰,宏观把握精当娴熟,彩蛋随处可见。但是在微观的人物处理和情节搭建上面,尼尔的嫁接的旁枝多少有些碍眼,模糊了焦点甚至有些让人牙碜。出场的神虽然个人色彩和性格魅力是够引人,但也有凑热闹的嫌疑,有的还背负着壮士不返的“悲壮”,多少给人一点儿残缺感~当然也许这种支离破碎的意识形态冲突正是作者为了烘托主旨故意搭的戏台也说不定~总的来说作为以科幻小说标签的《美国众神》可读性还是很强的~从《达芬奇密码》以来,人们就越发关注起诸神的野史来了,呵呵,还是挺好玩的~~再来说《红》吧~小帕的确够强的说,不然也不会让瑞典皇家学院那群老人拜倒“裙下”把诺贝尔奖给他。小帕精于切切砍砍的庖丁手艺和缝缝补补的女红事项,看他小说就跟现场观看“腌制”木乃伊一样,那叫细致,而且成品绝对不朽。《红》里面每个章节由不同主客体叙事的脚本安排比较有新意(虽然有点精神分裂的嫌疑),再加上逻辑完美的无缝连接,《红》的“罗生门”在“固若金汤”的同时又“金碧辉煌”。不过小帕也不拘于此,毕竟蓄意安排的结构性构思和辞藻处理上的精描细绘在某种程度上都是可仿效的。小说里隐约婆娑的哲学思想则是同类专注于实证描述类的小说所没有的真正的底蕴所在。表征即是开篇伊始,主人公黑访问蝴蝶、橄榄和鹳鸟时问的那三个问题:关于时间、记忆和个性的……“欣赏图画不像是参与一场至今宫廷内依然风行的才华飨宴,而仿佛停驻于一个早已尘封在记忆中的甜美秘密”那种遮蔽在文字藩篱之下的淳朴的关于精神的追求,初看确实让人如堕烟海,但濒死时刻才会发现原来那是作者煞费苦心的剧本。虽然小说到了后来还是没脱嬉笑怒骂风风火火的窠臼,小帕作为女主角小儿子的客串还是能让不少人嫣然一笑~仿佛在说他玩过家家已尽兴了,大家可以谢幕散场了,但各位弄的杯盘狼籍他是概不买单的,“糟糠珍馐皆自品之吧~”~毕竟这个时代已经不再有市场给卢梭第一人称式的忏悔和毛主席语录式的重磅精神指南了…… finite VS infinite 胜负各有斑驳,但是就像时代周刊推选的06年度人物那样,You 是这个时代的主角了。虽然这个"你"是个单个的你还是个集体名词尚未可知,whatever~~我们还是可以在世界这个巨大的罗生门里做自己故事里的奥德修斯~报告完毕~~明天去约会喽 ~ yummy!~~2007.2.28 PS:那次约会很郁闷 后果很严重……唉……

美国众神的构架宏伟

作为一本获奖科幻巨作,美国众神确有过人之处.我读过的科幻书也不少了,我发现凡是经典巨作均是那种有宏伟背景的架构,这也是国内作家的硬伤.说从这看出国人创新水品也不为过吧.从小严格的教育制度下催生的作家怎么可能想象出那么宏伟细致的环境呢?沙丘我也读过,那更是一本绝对值得一读的好书,我觉得它是我读过的最为优秀的作品.至于国内的作品,我已经很长时间没读过了,有够优秀的作品吗?可是我没听说过,谁能推荐一下?

越看越没意思

看了封皮上的简介之后,再看书的内容,就像喝凉水,越看越没意思。故事太平了,一点都不悬疑。照达芬奇密码差远了,还科幻,:(唉,想不看吧,都看一半了,想继续看吧,实在没有吸引力。咋整捏?

关于信仰

很有意思的小说,关于信仰、神话的现代化。很多年前的美国,充斥着形形色色的移民,不过到今天也依然如是。每个人的信仰和外人的信仰融合,到底创造了什么?里面关于诈骗术的一些描写很有意思,其实被欺骗的,被剥夺的只是欲望罢了。欲求先与,然后你该如何,信仰呢?归与荣耀的门下,求的是什么?长生、安宁、快乐还是下一世的希望,每个人都不一样,每个人也同样的不确定。

其实这个故事是很孤独的

其实这个故事是很孤独的,影子就是影子,半神,所以也只是半人,游走在两个他不懂得规则的世界里。尤其是其中搀杂的小段,很有味道

读不下去尼尔.盖曼

警告:本日记无主题无思想纯属蛋疼随笔,切勿对号入座直到《美国众神》流行起来,我才知道尼尔.盖曼,然后又读了一些,例如《蜘蛛男孩》。我的读书顺序显然没按照他的出书顺序,最近读的一本是《好兆头》。这部摆在我床头一个月,读了一百页。相比而言,马丁老爷《群鸦的盛宴》73万字,一晚上喵完(我读第一本盖曼的书也有此神速),至于《巨龙的时代》之类快餐读物两小时一部。原本我以为《城堡》是俺读的最慢的书,但是《光荣与梦想》击败了那个记录,因为我存在iPhone里只在上厕所与坐公车时看——而现在《好兆头》则很有希望再创新高。橘子与我都认为盖曼同学是典型的天才创作,特点是咋一看光芒万丈,细细品味一片空白,积累不够是主要原因。不厚道的讲,犹如美式炸鸡、大汉堡,我们爱吃,我们要吃,我们饿了渴望吃,我们吃的畅快,但从不回味,懒得分辨微妙差别,而且吃饱了肯定反胃。说回盖曼。你瞧,他mix北欧神话与现代电器,然后摆弄基督教与美洲神话,从中汲取冷门的线索,佐以热门的元素,开创题材先锋。我不否认无论英文还是译本中文都很有文字魅力,即便稍有雷同。可我们知道才华流于辞藻之间并非好事。我们是贪婪的读者,胃口大且众口难调,我们听故事的欲望就像吃东西、睡觉、打球、做爱,纯粹的肉体与精神享受——你得承认躺在舒适的床上一边读书一边喝红酒本身也是一种物质享受。所以,小说的本质是讲故事。讲故事是一件为他人服务的单纯事儿,作者的存在感越淡越好。作家的回报除了金钱与荣耀之外主要是讲故事的欲望——相信我,这种欲望不比性欲冷淡。你可能15岁~50岁性欲旺盛,区区35年而已,然则讲故事的欲望可是从牙牙学语伴随到死呢。宣泄这种欲望,本身就够爽了,好的作家得到足够多的读者,自然更High~故此,服务读者实在是一件人畜无害左右都是利的好事儿。说回盖曼。嘿,你瞧,我不哈你,不当你偶像,你写的我爱读我就读,你让我爽,我便会付钱让你爽。我们的关系是赤裸裸的买卖关系。当然,你让我不爽我就喷你。起初我很喜欢读盖曼,很新颖,以汉堡来比喻,便是老北京鸡肉卷、鳕鱼堡、奥尔良鸡翅之流创新特色,你总要尝尝,乐此不彼一阵。但随着对新配方的新鲜感淡去,迟早回归巨无霸、上校鸡块的怀抱呀。所以经典是王道,吃无数遍,读若干遍,得经过许多年回首阅读依然喜悦不腻味。作为同一个时代受欢迎的魔幻作家,马丁老爷与盖曼叔叔的区别便是如此。分辩一个作者功力的好方法是寻找他的风格,如果你读的畅快又字里行间找不到显著的影子——那只有两种可能,最烂的作品或最好的之一。盖曼的小说通常逻辑漏洞严重,首先被丹.布朗狠狠的比下去。此外缺少架构与完整的体系,只为了出版一本而出版一本,逐渐令人觉得有种卖一本是一本卖完不管的商业快餐意味(虽然大家都吃商业饭,但你好歹要伪装的不那么快餐呀...)再者,盖曼塑造人物的能力局限很大,尤其是对配角的塑造,你看不到血肉,即便是不同作品的主角之间,也处处有雷同痕迹。有时你觉得只是蜘蛛男孩里的路人甲穿越到美国众神做路人乙。然则,最要命的不是这些~故事本身不够完整,难以自圆其说,虎头蛇尾才是盖曼迈向一流作家的天堑。这倒符合盖曼兼职美剧编剧的风格,你知道lost不用编出整部完整的剧本再开拍——他们只要一集一集随心所欲的忽悠,扔掉所有符合逻辑的细节,首先令你觉得编剧的构想妙到任何正常人的思维都无法窥视,但根本不试图解释也没有能力圆谎,最后逼的观众无法忍受智力上的歧视而匆忙收尾。我善意的期待盖曼十年后的作品。姜还是老的辣,每个时代每个国家都有那么多少年、中青年天才,能被历史记住的又有几个呢。 莫急~另一点与盖曼无关的问题是国内外书评人对此的腔调。作为一个从愤青时代走出的有志青年,我反感为作品披上任何“有意义”的外衣,说真的,上街捡垃圾一小时也很有意义,数数麦当劳的二楼与三楼台阶数目有啥区别更有意义。实际上,我们的生活除了政治课与CCTV节目以外处处有意义。你要是像我一样以辩证的态度回想琐事,肯定会觉得:——天哪,简直有意义的不得了!不要妄图一部感官作品能改变人生、启迪智慧——话说世界上倒是真有那么几本书做到了,比如圣经、古兰经、三字经……然则,少了当权者千百年来强行融入人民生活的物质力量,“意义”这玩意可不是那么容易通过文字赋予的。毕竟切身体会更重要——我用一万行文字描写痛苦,也不如干脆揍你一拳表达清晰,不是么。那些伟大的书们,几千年杀了几亿人才这么有意义,so,你我都甭想随便写几句话不流血就很有“意义”。最后,作为日记,我有权打岔,我未从事过电影、舞台剧工作,倒是耳濡目染,接受从百老汇到法国新浪潮的熏陶,结果却认为导演风格越被忽视越棒,当然这个观点俺可不敢跟从事该行业的朋友们直说……同时,这点在时尚圈亦然,你知道这已不是权威、主流、少数派的时代,vogue不能再武断的决定今年女人就该穿什么,无名小卒的博客、twitter一句话新闻、youtube自拍、各种complex与“控”处处挑战传统规则,他们才是今天世界的声音。一个创作者若想在今日功成名就,切忌陈词滥调过度宣扬个性,把个人印记摆得到处都是更是惹人恶心,臭名昭彰的大牌们向更臭名昭彰的H&M、ZARA们屈服同样是此理。群众接受你,只因为你让他们爽,与你的独到“意义”绝无关系。反之,我的荷包才是赋予你意义的存在呀。从前的大腕能一言九鼎,那是因为发言的门槛太高,以及听到声音的途径有限,诸位皆凡人,你或许智商比你的邻居高一点,切勿以为全人类的品味都不如阁下。既然今天我们都认识到不用统一全人类的品味,那么,强分“大众”“小众”,强调你是主流我是少数派,此般行径,本身不就是自扇耳光么?Just complex~

散落人间的天使

MIB即视感。众神半生不熟,只知道他们凄凄惨惨生活在大多数人都向往的天堂福地,完全没有GODS像,更不用说霸气,逍遥了。前大半部分基本没看懂,后半部才逐步把一段一段圆起来,越圆越感觉,其实众神里,只有“影子”才有真正的神像。神也有烦恼?神也担心被遗忘?神难道不是远离尘嚣,在极乐逍遥吗?难道不是救人于苦海,渡人到彼岸吗?难道不是众善奉行,诸恶莫作吗?美国的众神,执念太深,烦恼徒生,这样的GODS,不做也罢,不要也罢。

我只想知道:耶稣、耶和华、天使军团、释迦牟尼、梵天、湿婆、安拉……这些神跑哪去了。

整书看完,说实话,感觉很多地方莫名其妙的....过于神秘主义了。书评是幌子,我只想表达一点疑问:现实宗教的大神们,他们去哪了?貌似故事构造的是,神早就存在,受人崇拜才有力量、才不至于消亡,新的崇拜会产生新的神。 所以,老派被人遗忘的神,北欧诸神、埃及诸神、希腊的神,与甚至比较无厘头的媒体之神、铁路之神、毒品之神等等等等的因为新老冲突而大战。 而基督教的神在哪?佛教、伊斯兰教的呢? 拥有至高无上被崇拜地位的那些神呢?

又一位大师被糟糕的翻译给枪杀

虽然楼上的诸位写手们极力吹捧,但无奈糟糕的翻译还是让人无法看得下去. 词句之间的衔接十分生硬,相比之下,马饶所翻译的那个版本则显得更为流畅,起码我还能看的懂

为未删节版Orz一下

本来以为是像《芬尼根守夜人》那本书一样,结果被未删节版给震住了,很黄很强大,绝对赤果果的限制级。。。。。更要Orz的是那个audio book,朗读的那个人读到那些赤果果的段落时,绝对是AV音频版Orz。

混沌中寻找生死与信仰的意义

<DIV><P align=center>混沌中寻找生死与信仰的意义</P><P align=center>——《美国众神》</P><P>&nbsp;</P><P>扉页上作者尼尔.盖曼帅气和善的微笑,让我误以为《美国众神》是情节精彩的通俗小说,拿着书放不下来一直看到尾,才发现,盖曼具有的不仅是讲故事的好本事,对于生死与信仰的探索深度远远超越了同类题材。</P><P>影子,一个刚从牢中释放的倒霉蛋,妻子劳拉和好朋友偷情时遭遇车祸,不知情的他还是执着地要回家参加妻子的葬礼,更不知情的是他的生活不过是自己的父亲——战神、智慧之神和死亡之神奥丁的安排。在奥丁的安排下,这对父子都将成为一场众神之战的献祭。奥丁和狡诈之神洛奇分别率领新旧众神,挑唆他们互相争斗,目的只有一个,从死亡和战争中获取无穷能量。被蒙蔽的影子同意为化身为星期三的奥丁工作,他同情已经被大多数现代人遗忘的旧神,渐渐发现所谓神不过是由人们的意志形成的,一旦被遗忘,就只能沦为社会底层,过着凄惨生活。现代社会的神是电视、电脑这些新技术形成的,不具有鲜明的性格,甚至连外貌都不太鲜明。影子将精灵送他的金币投入妻子的坟墓,金币的魔力唤醒死去的劳拉,带着坟墓的腐败气息,她一路追随影子,担当他的保护神。在洛奇的挑唆下,新神开始宰杀旧神,他们带着现代科技的神速和残酷,逼得旧神们无法回避,无法维系原本已经困窘的生活。为这场大战,奥丁献上了自己,他代表旧神去与新神谈判,炸弹在他脸上爆开,突然的死亡在电视上直播,原本还有些犹豫的旧神们动怒了,决定对新神们宣战。影子成为第二个献祭,星期三最初开出的工作条件包括如果他故去,影子必需为他守灵,不知道守灵包括怎样的痛苦和磨砺的影子同意了。在被视为美国中心的偏僻小镇,影子取回星期三的尸体,将他带到生命之树,此时,守灵者需要全身赤裸被吊在树上,经历七天七夜的痛苦。劳拉曾经说过,影子虽然活着,却如同死去,因为他的心一片混沌。但在这七天七夜中数次濒临死亡边缘的影子在经历种种磨难后,逐渐认识到人与信仰与神的关系,逐渐明白自己的生命由来和父亲的诡计,死反而让他经历真正的生。看护影子的劳拉发现被洛奇派到生命之树取走可化身为战争长矛的树干的特工,跟随他来到新神的营地,为阻止洛奇,将长矛刺入自己身体,直穿透到紧贴身后的洛奇,但洛奇在死前仍将长矛掷出,宣布战争开始,并将这场名为战争、实为屠杀的死亡游戏献给奥丁。影子赶到双方交战的山谷,告诉他们这场死亡游戏的由来,终于劝阻了群情激昂的众神,大家各归各位,继续随着时代变迁或被遗忘,或找到新的位置。其实,一切之本源是土地,是化身为野牛头的人形,他非神亦非人,但人和神都从他身上吸取能量。</P>我看的是翻译版,有眼界开阔人士谴责翻译版抹杀了盖曼以流畅口语堆砌故事的魅力,所以,忍不住遐想,在原版里众神和众生都是怎样互相辩驳,怎样在迷茫和语言游戏中寻找自己的本源和未来。有人说,这是一个混乱的时代,因为人们失去了对神的敬畏,从盖曼的小说里,我们找到了现代科技削减神的崇高意义后信仰与人类的互动。</DIV>

相信一切

如果能够信仰自己,我也会成为自己的神……我有唯一的信徒,也许还不止一个……这场阴谋的失败让我很失望,影子被给予太多的偏爱。。。他是奥丁的儿子,那他的信徒又在哪里。。。好吧。。什么时候能有一部中国众神呢==!

中国众神缺席

全篇中提到中国的元素,除了“中国”字样以外,描述性的语言大概只有寥寥几行。身着下层公务员爱穿的套装,登记使用雕刻精美花纹的宝剑、棍棒和镜子之类的法器。连日本狐女的镜头都比这群人多……我们的神在哪里?盘古?女娲?伏羲?玉皇大帝?还是神勇兄弟并肩共战的《邪恶力量》中出镜的灶神?如果翻开《三才图会》,我们会看到各种奇异的人物形象,有些在日本流传为神怪。但是当我看到眩晕坂上京极堂吐出的长篇考据,发现自己对那些源自中土的传说是如此陌生。不曾拿自己生命中的时间去祭祀这些神祇,而这些神祇还有几位仍然活着呢?另外,当我昏昏沉沉地看到影子守灵,突然遇到了全书最让我爽快的一大段文字。可能和个人际遇有关,这本书在我看来,没有那么沉闷。

死亡是存在的证明

影子一直想用死亡来确认他的存在,作者或许有着和三岛由纪夫一样的美学理念:“存在的确证,只能通过存在被破坏的瞬间、死亡的瞬间来得到保障。” 尼尔·盖曼说不定那天就自了了,Amen。

美国众神与美国

《美国众神》这本书已经想看很久了,以前在ipad上看了1/3,这次终于借坐客车时间给看完了,确实非常非常好。我一直以为这本书是一本神灵斗争的奇幻小说,没想到主人公却是个平常人,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叫影子的人,进了监狱服刑三年,在出狱回家的当天,一直等候他的妻子出了车祸身亡,在葬礼上他又得知妻子和人私通,在没有事业、家庭、爱人和朋友的情况下,影子觉得失去了人生目标,整个人变得空虚而麻木,恰在此时,一个叫星期三的古怪老人雇佣他当保镖,于是他欣然答应。然而,随着伴随星期三的旅程,各种光怪陆离的事情发生在影子周围,星期三本人也愈发不寻常,终于在一次聚会中,影子得知他接触到的都是曾经的神灵,这些神灵都是真实存在的。神灵因人们的想象而生,依靠人类的崇拜和信仰壮大,最终又会反过来影响人类,吸收更多的信徒,而如果一个神灵失去了崇拜着,他就会越来越弱小,最终变得如同凡人,直至没有信仰者,神灵就“死”去了。而每到一个新的大陆,信徒们就会把他们的神带到这边大陆来,神灵借此遍布到世界各地。然而,美国是一个特殊国度,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聚集到这里,与各种人群、信仰混杂在一起,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文化,旧有的信仰被逐渐淡忘、遗忘,而这些神灵也逐渐变得无人理会、无家可归,神力也逐渐减弱,没有人需要他们,于是他们最后不得不靠自己来生存。影子所见到的诸多古怪人群,很多便是被遗忘的旧神,星期三是北欧的众神之父奥丁,如今依靠行骗为生;奥丁麾下的岑诺伯格收起了战锤,在工厂做一个砸牛头的工人;非洲的蜘蛛神安南在游乐场经营一个小店;埃及审判死亡的阿努比斯和人合伙开了殡仪馆,兼职做法医;而太阳神荷鲁斯疯了,变成鹰的形态不知道变回来;印第安的神灵在保留地开汽车维修店….更多的只有某一方面特长的神灵没有谋生手段,逐渐落入社会底层,成为酒鬼、瘾君子和妓女。而与之对应的,是新的崇拜对象的诞生:电视之神、信用卡之神、汽车之神等等,这些新神迅速壮大,充满了力量和光鲜,他们与旧神之间充满了敌意,相互剑拔弩张,这就是影子的旅行中所接触到的开始。虽说故事讲述的是美国众“神”,但其实作者要表现的,正是一个充满新旧冲突、充满包容和独特性质的美国文化,这些神灵代表着来自世界各地的习惯、信仰、生活方式,集中混杂在美国大陆上,有的延续下去,有的苟延残喘,有的被人遗忘。另一方面,各种新神代表着美国文化和科技的新兴力量,发展迅速而且充满了侵略性,不仅迅速的在人们心中取代了旧事物,更是将触角伸向了全世界,美国式的“神灵”侵略。影子本身也是代表了美国人的思想习惯,影子在旅行中经历了很多传说中的事物和不可思议的经历,但他并没有被震惊,而是很快就接受了一切,见怪不怪,这也是美国人的思维方式,并不拘泥于某一种信仰上,对新事物和创新总是能很快的接受。《美国众神》的故事里,以美国文化为北京线索,在这种线索中,神话传说与现实结合,旧事物与新事物碰撞,接影子和众人(神)之手足眼口,勾勒出了一个大萧条时代的美国的风景,加上一个扣人心弦的故事,实在是非常非常好看。

閒書誤讀記:「如深夜般黑 如罪惡般甜」 / 尼爾蓋曼(Neil Gaiman)的「美國眾神(American Gods)」

有人說這是一本奇幻小說;有人說是偵探推理小說;有人說是驚悚小說;也有人說是史詩小說;還有人說是公路之旅小說;以上都對,而且,在我看來,它還很像是武俠小說、、、尤其像古龍的武俠小說。雖說乍看來,這本小說因為博採各種類型小說的元素,什麼都有,反而變成了「四不像」,但是,讀這本小說的策略之一正是要先放下「類型」、「門派」的成見。讀者先不要預期眼前這本小說是奇幻乎?推理乎?文學乎?大眾乎?嚴肅乎?譁眾乎?如果有預期、有成見,您就只能盯著尼爾蓋曼要您盯著的那隻手,而完全看不到偷偷捏著硬幣的另一隻手(註:硬幣魔術是本書主角「影子」的拿手戲法)。讀此書之前,我沒讀過尼爾蓋曼任何一本作品,也不識其人。因為聽幾位科幻界前輩提過這本書,遂以為這是一本科幻小說,待全書恭讀完畢,才確認,果然不是我所認知的那種科幻小說阿、、、雖然它曾在2002年贏得科幻文學界最有名的雨果獎與星雲獎。我認為這本小說,十足是一本彰顯美國本土意識的小說。讀者要把眼光放大,把刻板印象掃除,從縱橫上下萬餘年的人類史宏觀角度來看待這本小說及小說中的美國。如同「台灣」與「中國」在歷史文化上的「對比」與「流動」,一般世人總認為美國歷史不過兩百多年而已,美國文化大抵是速食的、膚淺的、銅臭的,美國本身幾乎沒有什麼了不起的傳統文化與藝術,就算有也是從歐洲傳來的。今天的歐洲人雖然沒辦法以「同文同種」、「你們過的某某節日就是從我們這邊傳過去的」、「你們拜的某某神就是我們這邊傳過去的」或者乾脆「我是你爸爸」等理由把美國併吞掉,雖然對於來自美國的可口可樂、麥當勞、好萊塢無法招架,但是歐洲人歧視、嫌惡美國人及其所代表的現代文明的心態是很明顯的。美國文化真的這麼不堪聞問嗎?美國歷史乏善可陳嗎?作者尼爾蓋曼用魔幻神話的角度來處理美國歷史與文明這個課題,更精確一點說,他講的是「地理上的美國(美洲)」這塊土地上發生的故事 / 神話。在他筆下,不但歐洲、非洲、亞洲等古老大陸有各種神明及神話,現代的美國也存在著這些神。神話中各種神明是人類創造出來的,或者可反過來說是神明要求人類把祂們創造出來的(其中並無差別!)。神明們接受人類的崇拜、供品及犧牲,壯大的神明庇護人類,或者作好神明該掌管的職務,例如保證戰爭勝利、收成豐盛、牲畜平安、男婚女嫁、讓你文思泉湧、接收你的靈魂等等。在遠古時代,人類與神明是共存的。因為開闢新大陸,接納來自世界各地的移民,於是歐亞非各洲的大小神明也隨著人們來到美國這塊土地。尼爾蓋曼筆下的角色說:哥倫布並非發現新大陸的第一人,早從史前時代起,就有各式各樣的民族,從新石器時代的老祖宗到古埃及人等等,老早就經由陸路或海路來到美國安身立命。每一個移民都帶來他心中的神。有人的地方就有神。故眾神也跟著來到美國。但是隨著時代進步,人們逐漸不再崇拜這些舊神,遺忘這些神,使得神明們被美國人「遺棄」了。眾神們不管當初來自哪一個大洲,不管法力多高多強,不管位階是高是低,「大仙」「小仙」、「正神」「邪神」,如今已無處可去,幾乎都留在美國。眾神紛紛化成人形,以人類的姿態在現實殘酷的美國社會討生活。大部分混得不怎麼樣,有當遊民的、開計程車的、開小雜貨店的、靠偷搶騙維生的、甚至還有當妓女的。還有更勁爆的,就因為有人的地方就有神,於是新的人類製造出新的科技產品,崇拜這些科技產品且獻上供品(人類自己的時間或生命),遂製造出更新的眾神。例如電視神、電影神、手機神、汽車神、媒體神、城市神等都應運而生!「外來的」舊神看不慣光鮮亮麗的新神,「本土的」新神看不慣灰頭土臉的舊神,雙方敵意日漸升高,時有衝突,終於,即將引發一場眾神大戰!這就是尼爾蓋曼的故事設定:魔幻、大膽、華麗、卻也非常寫實。把這個設定套到台灣當今複雜的族群衝突對立問題上,雖不至於完全合拍,卻也不得不令人喟歎世間事有如此巧妙的相似度,不同時空背景的議題在某些面向上可以互通。新舊神起衝突時,美洲大地之神--牛頭人(代表人、神所共存的這塊土地)卻總是默默無語,只用「夢」來啟發主角「影子」。牛頭人的寓意不言而喻。而書中某位角色xxxx了解出身之謎(相當於當今政治世家的權貴子弟)後,看透了神明所謂的「神性」,不嚮往高高在上的神仙生活,反而甘於當個踏實慢活的平凡人,想不到這種小說中的人物在現實世界中也有呢。有趣的是,尼爾蓋曼本人是土生土長的英國人,目前在美國定居,他自己就類似一尊他筆下自歐洲遷移到新大陸美國的「神」。他的行文與故事中安排的細節倒是很能夠掌握到美國本土那種鄉土味道。書中樂觀、幽默、開朗的氣質如同美國人。但是另外寒冷、陰鬱、悲傷的那部分卻又回到英國人的氣質。至於為何說這小說看起來像古龍的武俠小說,是因為書中眾神就藏身於凡間,如同深藏不露的武林高手俠隱於紅塵,經由主角「影子」及「星期三」的巡迴探訪,才一個個現身,並且常常出手施展各種神奇武功(法力)。旅行途中(、、、以及夢中,但本書的「夢」與「現實」並沒有區分的必要)還不時會遇到多種神禽魔獸!從主角到配角,每個人都有一個意想不到的身分。有殺手、有高手;有懸疑、有解謎。全書最重要的事件是一場眾神大會戰,山雨欲來之勢如同蜀山劍俠的峨嵋鬥劍。最主要的是所有故事之間還暗藏一樁曲折離奇的陰謀等著主角去破解。人物、故事設定與推展過程真的非常「古龍」。主角「影子」是個假釋的罪犯,並非全書法力最強的人,只是一個普通人,根本沒有任何神力。但他能夠在諸神高來高去、凶險萬狀的「江湖」闖蕩,主要憑的是正直、誠懇、友善、守信。這些處世原則大概也能給身處混沌「亂世」的我們一些啟示吧。喜歡「美國眾神」的朋友們要記得再去找作者另一本小說「蜘蛛男孩 / 安納西男孩們(Anansi Boys)」來看。此書相當於「美國眾神」的外傳,它講的是蜘蛛神安納西(南西先生,就是第5章上場的那位舞蹈達人、卡拉OK大王)的雙胞胎兒子的故事,一個兒子當神去,另一個兒子胖查理卻只是凡人(南西對影子說,他有個兒子也是又笨又直,就是講他),而且從不知道雙胞胎兄弟存在,直到父親死後,神仙兄弟才現身相認,從此凡人胖查理的人生開始變成黑白,但是他的痛苦就是我們讀者的樂趣!很好玩的一本親情倫理悲(?)喜(?)劇!希望出版社也能夠把這本版權談下來阿。

第一遍通读后的唠叨

1,番外和小段子比正文萌,尤其是以ooxx接受献祭的妓女和搅基的神怪出租车司机。正文一度让我睡过去了。2,翻译我觉得没有那么差(除了一会儿木先生一会儿伍德先生以外),比起《黑暗塔》的翻译,我很知足。3,沙僧的出场成功地让我喷饭了,结果后面还有八戒和悟空……4,影子前半部分成功让我体会到了一闷骚大叔的形象,后半部分这个人身上过多的神学寓意把他本人的性格(或者说他本人没性格)冲淡了,不过如果他就是光明神巴德尔,那么黑暗神霍德尔是谁?被洛奇兼任了?5,在高潮过后转一笔写到湖畔镇的家神谋杀事件,令结尾有点拖。6,喜欢劳拉和星期三。7,有人说尼尔盖曼浪费了这个牛叉无比的创意,但我宁愿相信这是一本现实主义小说。

神之战

在读这本书之前,你是抱着享受猎奇或者刺激惊险的小说体验来读这本书的话,那么在你在开始读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你错了,至少我是冲着这本书的简介来读的,新神与旧神之战,缤纷反复的魔法,斗智斗勇,气势恢宏磅礴的战场,等等都没有。这只是一部披着奇幻外表的未知类别小说。我花了将近一个多月的时间将它给读完了,期间反反复复的想放弃,最终想起自己已经花出去的金子的面上,将它读完了。不可否认,其实这是一部好的小说,比尔盖曼说过,你能投入多少时间读这部小说,你就能收获多少。但问题的关键是你是不是还有第二遍兴趣来重读这部小说或者来思索这部小说。在我读了将近三四十页的时候却还是不知所云,类似蒙太奇跳跃的信息制约了这本书的阅读快感,这让一个只想享受阅读乐趣的人很容易放弃。如果在这方面改进,我不吝给它四颗星。前期一直在行走,路过数不清的旧神的邸所,由于中文读者的一些习惯以及对一些典型美国“印记”的不习惯,让一开始就产生了疏离感,再加上一些不清不楚地外国神邸以及他们拗口的名字(我只记得住埃及的几个神),让人更加加深这一印象。不过还好在最后太结局的时候给了一个出人意料的答案,在结束前随之而来的是太多的隐晦的比喻,象征,图腾。让人有些品不透,我想我会在我的有生之年重读一遍来重新理顺这些东西。所以建议想读情节的童鞋们可以略读。这是一部适合阅读的好小说,前提是你不是个像我一样是一个只追求阅读快感喜欢《三个火枪手》而不喜欢《复活》的俗人。对于我们这种俗人,还是去读江南的缥缈录吧。

<东邪西毒>里的武士

我想起了王家卫<东邪西毒>里的那个武士(梁朝伟饰),他的妻子喜欢上了黄药师."我发现她爱上了另一个人"他选择了逃避,"我告诉自己,再遇到他是会杀了他"劳拉也与影子的朋友好上了!虽然是她死后才知道的,他与他一样难受!文化不同,如果劳拉不死,作者又会怎么安排了.如果武士不盲,当看到黄药师,导演又是怎么安排?可以想象!毫无疑问,他们心中有一种真挚的爱!

美国的神,中国的人

米国众神我看一遍译文后觉的甚爽,于是又啃了遍原版尼尔盖曼作为一位英伦绅士,他的笔触确不失公路小说的韵味,同“在路上”类的主人公自由不羁或者孤寂不同,影子与星期三在公路上的穿行充满了使命感与沉重,同时,公路也作为一种象征把分散在美国各地的老神给串在了一起。本书的最大看点之一就是尼尔很成功的颠覆神给人们一贯高大充满力量的形象,把很多老神因为缺少人的崇拜与供奉而变成猥琐的、在社会底层挣扎的“边缘神”,比如到了美国后搞屠宰的琴诺伯格,开出租车的阿拉伯风暴之神、做妓女的古埃及的性与魔法女神Isis,在小镇搞殡仪馆的古埃及鸟神Ibis和猫神巴斯特一家,就是可怜如他们,还要受到新时代出现的神的排挤与清除,有个场景是新神“高科技小子”把Isis用加长凯迪拉克狠狠碾死,多少有些荷马史诗“伊利亚特”的味道,神有了更多的人性,因此这部小说也变的很迷人。 所谓新老神的交战,体现的就是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冲突,美国作为一个大熔炉大铁胃汇聚全世界各地的人和文化,但是怎么说他的历史也仅仅只有200年,用我国伟大的砖家学者们的话来说就是“缺乏深厚的历史沉淀”,对于神话这种需要有传统文化土壤孕育的东西,它们还没在美国生根发芽就被二次工业革命的隆隆洪流与金元帝国的拜金主义给摧残了,但是冲突不仅仅尼尔想表达的一点,随情节的发展,我们知道所谓的“战争”和“风暴”其实是星期三老头和他的老搭档北欧骗术之神洛奇的骗局,又名“提琴局”。影子揭开了骗局,神们最后还是选择放弃争斗,包容彼此,南希先生在美国中心的时候对新神有句话点了题:“今天的我们,就是明天的你们。” 就是因为包容和冲突的存在,这个国家文化充满了活力。 这个故事我觉的更适合放在中国,甚至说没有比在中国更合适的地儿。我们中国人做了两千多年的无神论者,一直都缺乏一个坚定的信仰,不管是佛教天主教,他们都不能像在自己发源地那样影响到这个国家的文化,就是本土的儒教道教也好,离精神支柱相离甚远。 1920到1950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教貌似十分的成功,但是十年文革又把一切信仰甚至道德给破坏的七零八落,结果1980后我们就有了一个这样的群体,犬儒、贪婪、自私、拜金、拜物 ... 用一句话来说,为了自己的目的,神挡杀神,魔挡杀魔,相信也只有在这片神奇的土地才会这种特产。 我们可以“宰相肚里能撑船”又可以“无毒不丈夫”,做人提倡“不卑不亢”必要的时候却又“能屈能伸” 无论你做好事还是干坏事,都可以找到一套理论来为自己的行为正名。 太多自相矛盾的原则,就等于没有原则。学者在讨论一代人的信仰缺失,其实我们几何时又有过信仰呢? 有位来自大漠的好友向我讲述过东突分子是怎么受到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影响的,他们从小 就被灌输极端的宗教思想,所以在信仰面前生与死都不重要,这样的敌人是多么的可怕。 信仰就是一片精神国土,所谓神的国度大概也就是如此,君不见真主大战上帝,佛主暴力反抗机器。 书中的影子就是进入了这样的一个后台,看到了神们,干涉了神们。 我们总在强调的物质领土的完整,那精神国土呢? Tips: 尼尔在书中送出了几个小故事,有几个比正文更有意思,比如Isis接客那里描写的香艳非常, 非洲双胞胎的故事则悲壮非常,俨然美国和海地的黑奴斗争史。 一本好书,值得把玩。

故事发生在冬天

他说亡灵也有灵魂。我问他那种事情怎么可能——亡灵本身不就是灵魂吗?他一语点破我的困惑:难道你从来没有想过,亡灵为什么总因为一些原因重回人间?是啊,他说得对,亡灵总因为某些原因重回人间。——罗伯特•弗罗斯特《两个女巫》难道要我相信昨天来寝室推销招行信用卡的哥们是个神?尼尔盖曼就是这么扯:神们被信徒带到这片土地,然后被遗忘,结果只能苟活于世。于是为了过活,他们只得混杂在人群中做个出卖体力的工人,或者看人说话的算命师傅,甚至红灯区站街的streetwalker。因为他们需要绿色的钞票好买超市里的面包和牛奶。混得不好的神老是抱怨经济的不景气,抱怨政府的福利政策不够完善,烦的你要用拳头揍他。谁叫这是些被遗忘的神呢,他们以信仰为食,可惜早已失去了旧日的法力。爱默生说英雄冀求“迟缓的公正”,可他没料到要是被忘了,就是得到了公正又有什么意思。昔日的神们痛恨这片土地:最早的移民带着信仰而来,而又将他们抛弃。他们苟活于世,又看到不断有新神被创造出来接着再被抛弃,几百年,几千年,长久的岁月压垮了理智,任何想法都遭到了扭曲。如今的神,是公路之神,电视机女神,高科技之神。。。旧神渴望昔日的荣耀,于是打响了与新神的战争。半月前大毛扔过来的《美国众神》大概就是这么个前提。作者是个一脸贵族气派的英国人,故事却是发生在彼岸的美国。笔触冷得让人发颤,所到之处一片冰渣。这本书其实不适合冬天读,因为冷得要命。最吸引人的还是那些穿插在剧情里的小故事:主动让狱吏奸污好怀孕以躲避死刑的年轻女骗子,被分开贩卖到不同地方仍然心灵相通的黑奴兄妹,还有为了换取“身份”而为同性恋服务的出租车司机。所有人都对无可奈何的命运惟命是从,还把该死的信仰带到了这片没有信仰的土地。美国的小镇是个容易发生恐怖事件的地方,史蒂芬金就老是把故事安排在一派祥和的小镇里。以至于我现在一瞅到小镇就毛骨悚然:平时大大咧咧喜欢大笑的约翰大叔说不定就是个嗜血成性的枪支狂,或者隔壁的威利斯可能就在家豢养了一个黑奴当狗用,美国的邻里,远没有咱中国“隔壁村狗日的王二麻子”来的让人有安全感。同样在书里,主角过的舒舒服服的小镇其实每年都要献祭一名女童——每个冬天把挑中的女孩捆在卡车里冻死再沉入来年春天的湖中。真是越说越恐怖。总的说来,《美国众神》集合了所有现代元素——妓女,暴力,同性恋,凶杀以及阴谋,适合打发时间。如今上网六小时就是精神病了,一夜之间副楼的五个寝室忽然成了精神病房,我觉得非常有必要批发一箱子来人手一本来打发发病的时光。以上。

神之子 神之死

一本讲述美国众神的书是由一个英国人写的,这本身就是一件意味深长的事情。我同意这样的观点,神之所以成为神,是因为有人信仰并且供奉,当人们不再信仰他们的时候,他们的神性就会消散,需要依靠一些古老的职业养活自己,比如妓女、掘墓人、骗子、巫师,等等。我觉得影子是一个隐性的神,一个不知道自己是神的神,却没料到他就是神之子——转念一想,这几乎是必然的。不过,就一个小说而言,长达四百多页的铺陈也足够长了。美国是一块适宜人类居住的土地,但是不适合神灵。而我们,向来是实利主义的,神挡杀神,佛挡弑佛。大概没有几个人记得《山海经》里的传说,现在流行的是,不相信星座的同志不是好同志。星座背后代表的众神?!对不起,那些不重要,你只要告诉我每周运势就好了。《美国众神》最吸引我的是“真实”和“丰富”,其实尼尔•盖曼讲的不是神,而是人,是人性。很多微妙的细节,在阅读时会突如其来地打动我心。摘录几句:“如果你所有的朋友都从山崖上跳下去自杀,你会不会也跟着跳下去?”.“也许在一个地方住一段时间之后,这里便成了你的家;也许,家是一个你终究会找到的地方,只要你走得够久、期待得够久,盼望得够久。”“人就是这样,他们不能没有信仰,但却不会为他们的信仰承担责任。。。。他们用幽灵、神明、电子和传说填塞他们无法把握的黑暗。他们想象出某种东西,然后相信它的存在,这就是信仰,最赤裸裸的信仰。一切都是这么开始的。”知道人们向赌场献祭的是什么吗,不是金钱,而是时间。

美国众神 ,非奇幻 难以入局

其实这是一本 二流书 与介绍没多大关系,是 讲的的 一个蹩脚的骗局 冒险故事,逻辑混乱 漏洞较多 如达芬奇的密码,我读了一次就在 也看不下了

只是有一点不明白

旧神和新神决战时提到死伤了一点人数,我不明白他们是如何杀死对方的,旧神即使能让新神在肉体上消亡,但他们夺不走人们的信仰,新神岂不是会复生

自我献祭

最近在《三国志》中看到一个类似的故事,“昔殷汤克夏桀而天下大旱,三年不收,汤乃以身祷於桑林曰:“余一人罪,无及万方,万方有罪,在余一人,无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毁伤民之大命。”汤於是剪其发,攦其爪,自以为牺牲,用祈福于上帝。民乃甚悦。雨乃大至。” 想到奥丁也曾经受倒吊之苦,看来无论古今中外,大神们自我献祭的效果都非常好!

记忆回甘

第一次读的时候我出于叛逆心将它狠很批驳,时间过去了我才知道了它的好。那些图景慢慢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雪天里的骗术,黑暗道路中的月亮,硬币,宁静的冰湖,那些遥远的、古老的、残忍的故事……它甚至让我爱上了美国的气质,即使我这是从未想过的。它是一种缓慢的、宁静的、略带忧伤的氛围,如同在我们的远山里看到的漫天大雪,一片一片缓慢地飘落下来,淹没了这个古老的世界。我不得不承认美国众神还是写得很好的。尼尔·盖曼也不是浪得虚名,他少有地向我表露了他的诗意。

名字挺吸引人

看过一些介绍,就读了这本书。说实话这书初读很难上手,最近得着时间能读了,读完了。这书就像吃一包子。头一口是面,不好吃,后一口试肉,不错,再吃又是面了。就是读到中间时不错,各条线拉出来了,布了一个大局,觉得很有看头,但是最后十分之一结尾就没意思了,没到高潮就写了气。

最好的尼尔盖曼,最差的美国众神?

甚是喜欢尼尔的书,但说来不怕你笑话,我仅仅只看过这本,现在想看他其他的书,可怎么都买不齐。顺便说一句:这本书我感觉蛮好看的,结果评分却是几本里最低的。我想我更是期待其他基本了。

外行看热闹:《美国众神》

花了一个下午快速浏览完中文版,感觉翻译的很烂。一群来自五湖四海移民到美国的神仙,混得不好,苟且偷生的活着。后来被北欧的奥丁大神(IQ高于其他神仙)所忽悠,为了恢复国际旧秩序,团结在一起,和美国本土产生出来的媒体、电脑、汽车等新一代高科技神仙,展开了一场低烈度战争……奥丁大神的美国版化身带着他的杂种儿子(他和雌性白人的产物)周游美国。老爸很黑很狡猾,挨盘游说其他的神仙加入他的计划,实现其“不可告神的目的”。儿子很傻很天真,发现了老爸的目的之后,及时阻止了神仙间的战争,顺便还侦破了一个小神仙犯下的谋杀罪。没看懂的是,神仙为什么可以被别的神仙杀死。按书里的说法,只有信仰这个神仙的凡人都挂了,这个神仙才会死掉。如果真是这样,就算神仙被子弹爆头、汽车碾压的不成神形,只要依然有人信仰他们,他们还是可以拍拍身上的灰尘,振作疲惫的精神,从头再来的。以上是一个无神论者的胡说八道。其实我根本没看懂。

神是自私的,是会忽悠人的

神也是会忽悠你的,如果对它有利的话。。。。。基本上这书读着不算如何有趣,不知道是翻译的没有到信达雅的境界,还是美国人本身喜欢这种冷幽默。。。。。。也许不同的文化背景,演绎出了不同的幽默感觉。。。。。。虽然我也了解书中的各种神灵。。。。。。但是依旧无法让我动容。。。。。。原因只有一个,我不是美国人。。。。。。。

用谈恋爱来类比这本书

书我就不介绍了。这本书就像人给介绍姑娘,很多人多说好。那就见吧,见了后感觉一般嘛,或者都没感觉。不行好多人都说姑娘好,姑娘他爸还是个大人物。那就谈吧。谈一段时间下来感觉还是一般,姑娘说的什么社会上的大人物,新的老的,咱都不懂。再后来渐入佳境了,开始调情了。这一段真不错,大战双方互相接触互相积蓄热情,拉人造势都用上了。最后进入实战,一分钟结束了。这本书最好的地方在于它大战前造势这一段,故事从开始一直是老神这方面怎么准备的,到这,讲述双方力量,大战一触即发。然后就结束了,当然了这种结局作者安排的也巧妙,不然落入俗套了。

我们是无神论者

来山东之前朋友帮我把这本书打印出来了那个字小得跟在作弊一样,最后还是在电脑上看的终于在电脑上看了第一本小说,于是就有了第二本,第三本……随着人们来到美国这片大陆,他们的神也被带来了。而这些北欧之神,印度之神,埃及之神,世界各地的神……在这个物质的世界里,逐渐被人们遗忘,他们的信仰者越来越少了,他们被人们遗忘了,也许人们还在重复着一些古老的传统,可你问一问他们,他们对这些传统究竟知道多少呢,那些需要人歌颂的神的故事,有几个人还讲的出来呢?再没有那么多鲜血的献祭了,众神开始生活窘迫,不得不自己谋划生活,当妓女,开租车司,给人算命,开殡仪馆……取代这些旧神的是电话之神,铁路之神,电视之神,高科技之神,信用卡之神……于是濒临灭亡的旧神们企图组织起来,与新神开战首先我声明,我是无神论者那些神不是应该庇护人们的么,但是却要人们用生命来献祭以换取这种庇护,说白了,他庇护你,还不是想你再拿许多人命去喂饱他,有什么值得尊敬的果然……这场战争也是一个阴谋主线故事还是可以,不过我更喜欢里面穿插的那些小故事,比如一个妓女要求她的客人崇拜她,赞美她……最后嫖客从阴道被吸进了她的体内(太震惊了~!)还有一对黑人双胞胎小姐弟被卖到不同的地方当奴隶,弟弟被卖在海底,在奴隶战争中失去了一只手臂,从那天起,他的遥远的姐姐的那只手臂也莫名地萎缩了,后来有他信仰的某神附体在他身上,他带领黑奴打了10多年战争,直到死去,姐姐虽然还活着,但是她的生命也在弟弟倒下的那一刻枯竭了还有某女,因为偷盗被流放到美国,后来逃了回来,当小偷,做妓女,又被流放,做奶妈,嫁给庄园主人,把生意做大……可她从来没有忘记夜里在窗台上放一碗牛奶给她信奉的神,绿精灵还有黎明、傍晚、深夜三姐妹,那个可以把月亮摘下来的,白天只管睡觉,掌管夜晚的仙女姐姐好美,像月光一样我也喜欢劳拉,可是她最后还是没有活过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出轨过,影子无法跟她好好生活了我有信仰么?信那些乱七八糟不存在的东西做什么上次陪黑人去教堂,她们很不理解中国人怎么就那么多人没有宗教信仰呢我也不能理解她们信的上帝,都是知识分子,怎么就能相信那些神戳戳的事一个毛里求斯的女人还特有使命感地说她是上帝派来的,把我拉到上帝麾下从此过上happylife的angel- -她给我讲她小时候生病都要死了,然后她接受了上帝,于是病就好了他弟弟,也是脑子有病,治不好了,然后她让她信上帝,于是病就好了(跟那个法啥子功有区别么)她还说爱情,你不用自己去找,上帝会把那个人带到你身边她的上帝还真够38的,啥事情都管上帝靠得住呢,他自己就是一个小心眼的人,动不动就灭族,能指望他什么许多神也是,一高兴了就下凡来找几个凡人女子玩一下,生一堆儿女,又不用负责有什么值得尊敬的我觉得佛教还好一点,首先,佛本身是无欲无求的,他们普度众生,就算不能,起码与人为善,他们慈悲,而且宽容,比较有神的样子不过我仍然是一个无神论者

我们哪来的信仰?

自打来到香港,我便知道变态老板重现江湖了。在上海的时候,总是收到临晨三点四点发出的邮件,我老爹还很白目地安慰我说,肯定是老板半夜起来上厕所啦。 (乌鸦飞过- - - -)估计我们家是家传的阿Q种。 每日莫名其妙地加班,明明是工作安排没规律,没效率,偏要天天弄到很晚不罢休,我旁敲侧击地在午饭时说,做咨询的人都太无聊了,没时间培养兴趣爱好啊,老板居然不知真傻还是装傻地说,我不boring啊,我有很多hobby滴。真的真的?我真应该假装天真地问一句,请问你是3天上一次大号的hobby啊,还是半夜3点起床数星星的hobby啊。好在我是不会被逼疯的人,除了每日定时去看豆瓣和柏邦妮,跟很多人唧唧歪歪地在MSN上聊天,欺负老板看不懂中文,偶尔还开个中文小说看看- - - - 每天晚上回去,把窗帘拉开,高楼包围中似豆腐块大小的天空中,偶尔可以看到月亮的一角,我给自己倒杯小老酒,翻开书看看,感觉倦意慢慢袭来。有时候,是很恨这种莫名其妙的加班,没有成就感的工作的。但有时候我也明白,貌似只有这种单调枯燥和繁忙,才能衬出悠闲的可贵来。紧张,才能放松。以前K君引用“人生太闲,则别念窃生,太忙,则真性不见,故君子不可不抱身心之忧,亦不可不耽风月之趣”,这个话,是很有道理的。《美国众神》是一本很有趣的小说,当视作一部现实小说大过奇幻小说,更可贵的是他并不板起脸来说故事,我近来很怕太过严肃认真的人,生活已经这么辛苦,还要心心念念奋发向上,别说我没出息,如果有人休息是为了继续上路,那我休息大概就为了更好的休息。 在《美国众神》里,从前随着第一代移民来到美国的各路神仙,因为人们的信仰已经不在,濒临灭亡,于是旧神选取一个名叫“影子”的凡人,同新一代神仙如高速公路神,信用卡神,互联网神奋斗。看了一半,除了主线索,倒更喜欢穿插的一些小故事,某某是 一个小女孩的时候,偷窃被流放到美国,逃回去,继续作奸犯科,通奸,卖身,在故国异乡度过一生,但她总不忘记在窗台上留一碗牛奶给她信奉的绿妖精。还有一对从非洲来的双胞胎,弟弟被卖到海地做奴隶,悲惨得失去了一条胳膊,终于有一天,他所信奉的神附体在他身上,带着硬邦邦的那玩意儿,他领导奴隶战争,打了十几年。他说,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只是他所信奉的神要他这么做- - - - 早上洗澡的时候,我在想,我的信仰是什么呢?我们是红旗下长大的蛋,我们既不信神,也不信鬼,我们不相信外国人,更把自己人当傻瓜。无论是有聊无聊的神仙,还是有用无用的信用卡互联网,对我们都只是工具而已。有个朋友在国外,生重病,便在病床上许诺,如果痊愈,就信奉上帝- - - - -结果痊愈了。我看着他脖子上的十字架,我知道他其实什么也不信,他和他的神,只是一个交易。神佛鬼妖,只要有利可图,中国人大概一个也不会放过- - - - -我们既不相信爱情,也不相信理想,共产主义,只是纸面的童话。虽然金钱至上,但我们也不相信金钱,若金钱神要我们全心供奉它,让它做我们唯一的神,放弃所有其它的享受,我们恐怕也不会答应。我们既要金砖铺地,也要夜夜勃起,既要歌舞升平,也要紧张刺激- - - ,我们什么都要,还有什么是值得相信的?从酒店步行到公司只要3分钟,自动扶梯上排列整齐的西装男套裙女,仿佛站在屠宰场的流水线上一样平静,大楼的玻璃门如同兽口,每隔2秒吞噬一个人,半夜时分,再把压榨干的这个人吐出来。我们没有信仰- - - -我们遇神杀神,见佛屠佛。

信仰与力量

前一些日子,和别人聊天时,说笑中那人对我说,你其实可以建立一个“圣光”教派了,反正也没有宣传什么反动的东西,不算邪教……笑了笑,就忘记了。直到今天看《美国众神》,又不由自主地想起这句话来了。信仰,可以成为一种力量;如果足够强大,那么它能成为一切。不得不说我是一个所谓的“唯心主义者”,我相信自己的内心,也相信这种力量。达肯说,如果你“知道”自己,那么你就知道了一切。“知道”不仅仅只是知道,还有相信。所以我只是在某种程度上信仰上帝,但并不是真的相信那个从黑暗中造出世界,把自己独生儿子送到凡间来替众人赎罪的那个上帝。或许是爱因斯坦的那个吧……最近也在看北欧神话,希腊罗马神话已经看了很多遍,上世界上古史的时候也顺便看了埃及神话……古老的神明未尝不曾存在过,矮妖精也好,小仙子也罢,其实只要相信,奇迹总会出现,而痛苦也会削弱。往你的内心去深入,你可以看见你的“世界树”的根基;往外面的世界去张望,你能够瞥见你的“世界树”的枝叶。而你,正是这繁盛的现在。过去的神,还有人们记得他们,但过去的祭祀仪式已经不复存在。新起的神,也许很快又会被另外的神取代,被人们遗忘。但重要的,不是神,而是那颗相信冥冥中还会有天助的心。有信仰,就有力量。

一句

盖曼挺有深度的,读这书得看美国历史。我觉得他的书一直是严肃和娱乐文学最佳结合其实还特别实用。他把别人眼里支离破碎的感觉变成一部小说。委实很牛。抛开内容的说,这本书写作的动机很纯。不过是有话要说。思路也很盖曼。作为他的铁杆粉丝这本小说不是他最考究的作品。但是事实上这部小说是盖曼功底的一个表现。你可以感觉到他永远不会忘了他在写什么。他的文字蓄谋已久。真实和奇幻的度把持的特别到位。

一本不调和的书

神争夺人,人选择神,旧神在奋进,新神正上升。作者构建的背景框架十分宏大,宏大到不可能用一本书的故事填满这个框架。作者如果能写一个系列,其中每一本都深深地挖掘某一方面的话,也许会更精彩。

李宇春!!

如果人信就存在 中国众神里 你以为有谁?翻译真的有点拧 不过这在国外属于起点文学类的吧?

大乱斗,,,

我想打的是在还行和推荐之间的分数,,,可能偏推荐多些买这书的时候非常非常犹豫,拿起很多次,又放下很多次。我仔细看了封面,看了推荐语,读了一点前言,读了一点正文,,,结果还是一头雾水,,,我想搞清楚这究竟是本流行言情暴力小说呢,还是一本科幻神话之类的书,,,前者我也不是不喜欢,但36块就太贵了,,,最后因为封面的确设计得够另类,加上手里钱还满多的,,就买了,,,现在看完,,感觉当初自己的推断的确没有成功的可能性,,,因为这书超级杂乱。并没有推荐说得那么好,但也说不上垃圾。有点悬念,但悬念意思不大。因为所谓悬念是要作者先把自己捆起来才算数的。比如一个密室杀人事件,每个人都有不在场证据,侦探要找出犯人的确扣人心弦,但如果这个故事里孙悟空,观音菩萨之类的经常出场,那这个悬念就没有什么意思了,,,,所以虽然这书的悬念颇多,也说得上巧妙,但给我留下的印象倒不是很深刻。接着说这个书最大的特点,,,就是,,超人总动员,,,有点贺岁片的意思,众多大腕客串演出。什么国家的神都在书里出现了。其中我认识的仅限于几个主角加印度的湿婆,,加上所谓的新神,例如电视机神,,再加上美国本土的土地爷,,大家一场大乱斗,,,非常热闹。其中最后决战的场合,中国的沙僧也出现了,,,,恩,但是遗憾的是作者对众神的刻画除了主角奥丁比较有意思,其他基本都流于表面。很多时候仅仅有个外表描写。所以多归多,真的打起来却一笔带过了,,,所以最后结论下,,这本貌似大杂烩的书,,归根结底还是一本美国传统的色情暴力流行小说,不过是满不错的色情暴力流行小说

大千世界 无奇不有

看了这本书,我的第感觉就这一句话:“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不同地域、不同社会里的人,意识形态也是千差万别的。这本书其实也从一定角度描述了美国社会的形成与融合。

不正统史诗奇幻

记得《一个》上有人说过:了解一本书最好的办法就是阅读她,了解一个女孩最好的办法就是和她谈场恋爱。同理,刻骨铭心的爱情在结束时都需要凭吊一番,精彩绝伦的故事在结束时也总让你有不吐不快的冲动。《美国众神》就是这么一本书。即是不吐不快,我就得先吐槽两句。《美国众神》开头清新淡雅的文风有种娓娓道来的感觉,循循善诱地将你引入作者构建的幻想世界,但中间的部分则稀松平常、寡淡如水,特别是写主人公影子被雪藏在湖畔镇的那段,简直就是“嘴里要淡出个鸟来”,以至于我竟然开始又看辅导讲义了——所以你可以想象到是有多无趣。但看到劳拉为了影子牺牲自己,为了赎罪放弃复活时,我瞬间被感动了,旋即产生了写书评的想法。在经历了分离、背叛、原谅、悔恨、赎罪与和解之后,影子和劳拉之间再一次只剩下对彼此的爱。——可是为什么尼尔盖曼明明写得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的,我复述出来就这么索然无味“淡出鸟来”呢?——所以还是先不介绍剧情了,而且好的书评是不应该有剧透的,我还是讲个别的故事吧。《夏目友人帐》里有一话是这样的:乡下的田野里住着一个小神,小到只有一个神龛供奉他。有一天,一个美丽的农家少女在拜神时偶然目睹了他的真身,当时少女感觉仿佛头顶有樱花落下。从此少女总会不定期地来这个小神龛祭拜这个小神。恋爱、结婚、生子、失去亲人,只有一个神龛的小神看着少女慢慢长大,慢慢老去,而自己也慢慢变小——因为神的力量来自于信奉他的人,随着工业文明的进步,越来越多的村民遗忘了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小神,时至今日,他已经只有一个巴掌那么大了,成了名符其实的“小”神。最近少女已经好几个月没来祭拜小小的神了,他知道自己即将随着人们的遗忘而消失,所以他想找回自己的名字,恢复法力,再去见少女一面。但等小小的神见到已成老妪的少女时,发现她已经卧病在床,行将就木。小小的神用最后的法力变回全盛时期的模样,老妪仿佛回到如梦似幻的那一天,她再次感觉仿佛头顶有樱花落下,她变回了那个爱上小小的神的少女。老妪呼出最后一丝满足的鼻息,小小的神也随着最后一个信仰他的人一起消失了。其实《美国众神》就是个美式加长版限制级暗黑风格的小小神与少女的故事,或者也可以说这个故事就是日式短小版健康绿色小清新风格的《美国众神》。《美国众神》就是一个关于各种奴隶、战士、海盗伴随着他们从故土带来的信仰,生长、消亡、被遗忘,而他们带到美国土地上的旧神也随着信仰的消逝被遗忘,新神被建立的故事。我发现许多人和我一样都更喜欢里面穿插的关于最初的移民带着自己的信仰在美国艰苦挣扎、努力生长的小故事。这些故事的风格和主线的基调一样——起初清新淡雅,带着一点淡淡的忧伤,就像老人回忆青春岁月一样,但随着故事的深入,悲伤与唏嘘在一点一点增加名为史诗的砝码,当最后的逆转到来,谜底揭开,你将感受到一份隐藏在浮冰下暗潮汹涌的沉重与悲凉。这种悲凉像历史本身一样不可消解,你只能选择在其中自我解脱。最后的两个大boss都或被动或主动地选择了不同形式的自我解脱,那种面对历史死结的如释重负会让你觉得这才是最现实的圆满。我记得有个同学说过句话,爱情中的诺言,重点不在于能否实现,而是在于是否相信,若是爱你,自会相信,便是诺言,若是不爱,自会怀疑,便是谎言——因为本质上天长地久的誓言永远不可能实现——你活得还没有一只王八长呢你天长地久个毛啊。而信仰就像爱情,你若相信,神就存在于你身边,保护你,庇佑你,你若遗忘,就算是神本身,失去了信徒他的力量也会慢慢消逝——如果所有的基督徒遗忘了耶稣,那罗马教宗还能号令天下么?在《美国众神》的世界里,人们自己创造了神,用牛、羊、甚至人的献祭赋予了他们力量,随着命运颠簸又将信仰带到美国这块土地,连他们的神也随之而来,因为哪里有信仰哪里就有神。但随着时代变迁,人们遗忘了自己本初的信仰,开始信奉新时代的电视之神,高科技之神,汽车之神时,旧神的力量也随之消散。书中对于献祭的解释很有意思,它说我们向电视献祭时间,在车祸中献祭生命,在股票里献祭欲望。我们相信他们,并且向他们奉献自己的一部分以求快乐,庇佑和回报,所以他们就成了神。其实想想也是,古代所有的图腾崇拜不也是圏里的牛,山顶的鹰,窝里的狗么?什么是信仰?我记得那次考试出来看见三个留学生面西而跪,朝着麦加的方向礼拜,周围人流穿梭,他们却仿佛置身世外。这就是信仰。那些三跪九叩一路朝圣到西藏的一贫如洗的信徒身上带着的是信仰。所以宗教的确与科学无关,牛顿也可以是基督徒。信仰讲的就是内心的坚定,说起来可能有点唯心主义,但我们都知道,真正强大的人都有一颗无比强大的心。而信仰不就意味着你坚定地相信么?所以信仰是伟大的,能够待价而沽讨价还价的信奉都是一种交易。你若宝我考上名校,我便临时抱佛脚;你如不能让我做了亏心事也不怕鬼敲门,我便对你嗤之以鼻。而中国千百年来的信奉方式也恰恰是这种有本来奏,无事退朝式的实用主义。万物皆有灵,各路神仙就像各路局长一样,平时每个都要拜一拜,都不相信,也都不得罪,有事的时候才能“与神方便”,与己方便。所以你看庙里的讹诈为什么都能成功?你捐的香油钱越多,家人受到的保佑也就越多。假和尚推行这样的逻辑,善男信女也接受这样的逻辑,说到底是大家都把信仰看成是一种交易。捎带着把菩萨也摸黑成嫌贫爱富的收油官儿了。其实尼尔盖曼就是用一种很曲线荒诞的方式深沉严肃地告诉我们信仰是什么——即是无条件的相信,以及无怨悔的献祭。现在靠行骗、看门、算命甚至卖淫生活的旧神们,都在往昔的那些荣光岁月里,在那些穿插在主线中的小故事里,被历经磨难又努力生存,朴素生活,甚至绽放光芒,谱写传奇的信徒简单而坚定的信仰着。而现在这些旧神在新世界里纷纷以各种形式挣扎、消亡。那种夹杂着悲伤与欣慰的震撼和感动就像非洲草原上落日下万物的生生不息。所以谁特么说这不是史诗奇幻来着,难道史诗非得是年代记表加斯丟皮德五六七八世么?在艺术上,所有拘泥于形式的都是“反动派”。诚然,《美国众神》相较《魔戒》、《冰与火之歌》这样的“正统”史诗奇幻的确更充满现实主义,更接近纯文学。而且正统奇幻粉丝们也可以说你有粉木耳,我有黑木耳,审美情趣不同而已。但是“史诗”二字永远不是以里面皇帝、英雄、战争的多少而定。记得之前跟网友讨论小说的事,她说她觉得有一点奇幻味道的纯文学故事是最好的。《哈姆雷特》里没有鬼魂说话么?《红楼》里不是有仙有道么?《我的名字叫红》不也是死人追查谋杀自己的凶手,就连莫言的《蛙》不也是魔幻的么?所以当广大正统史诗奇幻粉丝们将自己推崇的作品往传统文学经典上靠近时,他们却在拒绝其它形式的奇幻作品往自己这边靠拢。这就好像香港人在歧视所有大陆人,而上海人则在歧视其他大陆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啊。所以是否是史诗的唯一标杆在于他是否展现了人物在历史潮流下沉浮的沉重与悲凉。而我觉得《美国众神》里关于围绕着信仰的众神与信徒的刻画,足以满足以上标准。这怎么不算史诗?其实讨论文学什么的最无聊了,所以下次我还是谈谈爱情吧。

在寻找中迷失

我发现这个作家是因为《蜘蛛男孩》,看着特别过瘾,后来看了《好兆头》也很过瘾,但有些空虚。。最后看了《美国众神》,我决定这才是他最好的一本书。。不在于生活在哪里,我们这一代失去了信仰。。他相信过妈妈,但发现妈妈终被时间抛弃了。。。。他相信过爱情和友情,但发现它们也会背叛。。。当他什么也不想相信的时候,神引领他走上了一条有选择却没有终点的路。。。这本书会让我会思索。。会反思。。会又另一种心情看眼前的世界。。传统的东西被慢慢现代替代,世界变化得那么快,来不及思考。。我想要的到底是什么?空虚是从何而来?坚持的一定是正确吗?可能这些问题从来就不可能有答案。。但我还是会去寻找。。然后迷失,然后再寻找。。。这就是人生吧。。

别被《美国众神》骗了

买这本书要从很久以前说起。当时偶然看到了一句话,是反驳“美国没有文化”之说,曰:美国有全世界的移民,自然也有全世界的文化。当时我非常触动,深以为然。这句话颠覆了我的某些观念,所以一直记着。   然后好几年前开始我就知道了《美国众神》,抄一段书拦腰后面的介绍: ”他们是神灵。他们的就是美国的历史,他们造就了美国。”“北欧人、埃及人、阿拉伯人、中国人、爱尔兰人、非洲人......数万年间,从最初的涓涓细流到移民大潮,全世界各地的人在美国聚集。他们带来了故乡的神话与传说,带来了故乡的神祗。这些神灵享受着他们的献祭,庇护着他们,让他们在美国得以生存,发展。““随着时代的发展,新一代的神灵逐渐成长起来。他们是高科技之神、电视之神、互联网之神。人们膜拜他们,他们支配着今日美国的生活。信仰旧时代神灵的人日渐稀少,旧神灵们也因此丧失了过去的神力,落入社会底层,沦为妓女、骗子。“”旧神灵不甘失败,星期三(主要角色之一)漫游全国,将散布在美国的旧神集合起来准备决战新时代的神祗“”风暴将近,一场新旧神灵之间的大战即将爆发。“  初看到这些介绍的时候我真是荡气回肠,头脑一热用本可以买《时间足够你爱》的钱买了这本长达四百多页的大部头小说。需要讲明的是我看差不多同样篇幅的《黑暗森林》时只用了一个下午,但这本让尼尔.盖曼享誉世界的惊世之作我却非常痛苦地看了一个月。整。   老实说前三百页我一直在后悔我的大把钞票无偿地捐给那个英国帅哥作者了,前三分之二情节冗长、沉闷、乏味、繁杂。起码与我的阅读习惯格格不入——我习惯于用逻辑串起人物关系,如果别人要我复述情节,我多半会根据印象自己推演出来——作者描写任何事情。你看不出什么是他想让你留意的。也许这正是作者的用意?   真的看内容之前我曾猜想这是一部什么样的小说,新神与旧神之战,新时代与旧时代之占,听上去非常激动人心,科技有科技的看点,传统有传统的看点。但真的接触到内容后你会发现你想的那些作者只是只言片语有提到,给出一些设定(设定部分在我看来还不错,如果交给更老道的编剧,可能又一套惊奇小说就可以诞生了!)但尼尔.盖曼显然没有把握这一切素材的能力,他把故事限于无聊的旅行和日常小事的反复描写上,也许有些锋芒,但早给盖住了。   到最后一百页,作者开始把前面的大量看似无关的伏笔串起来,也许这才是本书受人称道的所在。但如果他把篇幅减少一半,无关人物不取名字,无关小事不再关注,收尾部分集中火力在二十页以内,可能讲这是一部中等靠上的推理惊险小说也可以。   一部书好,你会不由自主地找他的缺点;而一部书差,你就会不由自主地去发现闪光点了。《美国众神》也是如此,挺好的题材写得这么肤浅,真可惜。   总的来说作者并没有回答读者都想看的新旧时代如何争斗,以及新旧时代的代表之争如何影响凡人的生活这个引人兴趣的核心问题。这可能是看完本书之后最大的遗憾吧。   要提一句的是,作者写的是美国风土,文中涉及大量其他民族的神话传说,隐喻暗指处处可见,我们汉语阅读环境里的读者能见识这些多靠了了不起的译者,如果读者本身有美国的多元文化背景,也许这种阅读也是一种趣味。   但令人失望的是文中少见来自亚洲或中国的神。尽管美国的中国移民应该不少。而且带有一些本土都可能不再流传的文化。全书暗示到中国神话的好像是一个形象“带着人头骨项链,手拿新月形的刀——或是杖“,译者在脚注里不无调侃地说,这个应该是沙和尚,我看也像。   不过讲起来如果要中国的神派一个代表去参加这万神集会还真有些伤脑筋:谁该代表中国呢?玉皇大帝?好像我们并不拜他;财神?他应该过得前所未有地好啊!嘻嘻   还讲到旧时代众神冲锋时,一个日本女人给狙击手射中。   她是什么神?文中没有提。   歌舞伎之神?   呵呵,有可能。

关于<<美国众神>>

本来雄心壮志一堆要看的书,只看了这本<<美国众神>>,每天凌晨1点--2点之间,挂在半梦半醒之间.欲扬先抑一下~先说它比较白痴的地方.这本书的背面写着这样四行字:既是一部悬疑小说和侦探小说 也是一部惊悚小说和恐怖小说既是一部爱情小说和历史小说 也是一部奇幻小说和科幻小说 如果是为了装帧设计而挤出这样四句话,那还是失败了.不如写:悬疑 侦探 惊悚 恐怖爱情 历史 奇幻 科幻这样还来得言简意赅.但其实这样写还是白痴.没有悬疑那还叫侦探小说吗?惊悚和恐怖难道不是同义词吗?爱情不都是发生在历史中的吗?奇幻和科幻不就是专属名词的区别吗?也许是通俗小说现在都流行走这样的路线了吧,还是说读者有买一送一的赚便宜心理,觉得悬疑侦探惊悚恐怖爱情历史奇幻科幻放在一个锅里煮就可以吃到最美味的东西?不过这不是作者的错,只是这四句话出了点问题罢了.好了,抑完了就开始扬.看到"众神"时我想,哇又是关于信仰的书;看到"美国"时我想,啊又是关于民族归属感的书;看到前言介绍的时候我想,喔是关于传统和现代矛盾与斗争的书;看到结局的时候我说哦原来是这样的书.引言总有误导读者的倾向,那么在我这里它实现了目的.这不就是悬疑小说一直想要做到的么,读者总是在心里揣摩一个结果,然后随着迷宫地图的慢慢展开,与自己心里描绘的蓝图一一对应.如果猜到了会说"切~这么简单",如果猜不到心里暗自佩服一下,然后再说"啾~这种东西都是在最后关头大佬才出来透露一个惊天秘密的啦".不过这本书倒不是这样呢.41页之前我都处在压抑自己要有耐心的状态中,想着这些琐碎的铺垫其实是为了更好的展现,到了41页高科技之神出现了,我想,哎对了,然后就开始有点精神,想着情节的发展会不会和我心中的蓝图进一步贴近呢. 第41页到倒数41页之间,故事的发展虽说并不是和我所想的一样,但是也没有到令我大跌眼镜的地步,作者的历史知识的确很丰富,每个国家的神都了解的一清二楚.在每一章的开篇是引用,在每一章的结尾是穿插的小故事,是什么样的小故事呢,这里才牵扯到我自以为是的民族归属感以及信仰的问题,就~就~就是这样的小故事了.中间的过程,除了有一些有点恶心得让我起鸡皮疙瘩的描写,其他的都还好.所以说在看完最后一页之前,都不能太快下结论呢.恍然大悟之后就把先前建立的空中楼阁给推翻了.最后一块拼图才能揭示真相,像是游戏中迷宫的机关,打开了才能重组混乱的线索. 原来真相总在隐喻之间,本来以为只是为了拖延时间没话找话的硬币戏法和小提琴骗局,原来就是整个故事的隐喻,而每一章开篇的引用,则是故事里的人对故事的评价,每一章结尾的小故事,是背景之外的底色.本来刹车失灵一路狂奔的情节,居然能在悬崖之前的50米转弯.我本来幸灾乐祸地想看作者怎样为传统与现代的战争收场,看他怎样以一人之力收拾一个时代的困惑,结果他成功地完成了硬币戏法,让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放在了以为有硬币的那只手上,然后再悄悄地把硬币变走.留下一个既恍然大悟又继续困惑的我.

作者是个标题党……

《美国众神》是在豆瓣上与《我的名字叫红》同期被推荐给我的书。书名和剧情简介都相当吸引人,这也是我选择先看完它的原因之一。不过看完之后我只给了三星的评价——不能说写得不好,但实际上它应该也可以写得比现在更好。我以为这个题材是绝妙的。描写生活在现在美国的各个古代神灵,他们的文化和信仰怎样和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成为主流的美国文化碰撞和交融。不妨想象一下,北欧的奥丁、奥林匹斯的宙斯(或者朱庇特)、苏美尔的马尔杜克、埃及的拉、印度湿婆或者毗湿奴,这些各种各样的大神,统御着各种各样的小神,运用着各种各样的神力,在美国这块最最现代化的土地上汇合在一起,这是怎样的一种大乱炖啊。神与神之间将如何互动与冲突?各种领域的规则将如何碰撞?神话与现代科技将如何交融与辉映?想想都觉得太过华丽。然而正是这样,这对于这本书,以及书的作者尼尔•盖曼来说,大概就成为了不能承受之华丽了。纵使盖曼拥有许多诸如“天才”或者“才华横溢的作家”之类的头衔,他依然不具备驾驭上述局面的能力或者知识储备。所以我们看到的《美国众神》,只涉及了那些脍炙人口的神明中的一小部分:北欧与埃及系统的众神出现了一小部分,印度系统没有值得一提的大神登场,而希腊罗马系统则压根没有涉及。而另外登场的是一部分例如非洲的蜘蛛神安纳西、斯拉夫的黑夜三女神等,奇怪的并不为大多数人所知的神灵。至于书本身,更让人觉得很单薄——和它那宏大的名字相比。首先篇幅就很小,作者的目的其实仅仅满足于讲一个有些古怪的故事——而不是一系列宏大的事件。大概也因为这个原因,出场的人物不多,刻画也不深入。基本上是单线的情节,围绕着主角影子的一连串遭遇展开。笔墨始终没有从对个人的经历和遭遇的描写扩展到其他更为广阔的层面。从实际内容上看,将这本书称作《美国奇遇记》或者《一个假释犯的神奇经历》会更加切题一些。总而言之,原以为将看到一部宏大的史诗,结果发现只是个不太复杂的悬疑故事。当然,如果单只作为悬疑故事来看还不错就是了。

不错啦

全部看完之后我又把这本书看了两遍,只能说阅读感受真的很棒,我是说,第一遍有点糊里糊涂,但第二边看就开始找书里的线索,作者埋下了很多伏笔——而且基本显而易见,感觉像在玩一个解密游戏,而且不怎么烧脑……虽然没有那种灵魂震撼,浑身发冷的爽感,但有一种看完优质爆米花电影后自觉智商提高的愉悦吧

名字大的很~内容也没让我失望~

一部不错的小说,但是我也没有打算为它写很多字。这构思拿到好莱坞,就是一部相当不错的电影,两条线索作者组织的也都说得过去,是属于看完心里很舒服,但是也没有想要拿起来再看一遍的意思。

不错的小说

这本小说,读的时候状态不是很好,所以感觉内容有点飘飘忽忽。整体感觉还行,故事情节本身衔接比较好,有起有落,有收有放。比较推荐了

我们无处安放的安全感啊

影子是一个没有存在感的人,他的安全感全部寄托在了他的妻子身上,当他妻子离去,他就成了影子。奥丁曾经给影子以安全感,这种安全感来自于神秘主义,来自于自说自话的优雅和狂放,来自于一切尽在掌握的自信。所以,就算影子知道奥丁不是个好人,仍然不可否认的,他喜欢奥丁。其他把安全感寄托在奥丁身上的还有很多人,厄,很多神,他们视奥丁为领导,为神王,他们惧怕奥丁,又离不开奥丁。但是奥丁的所有表现都因为,他也没有安全感啊,就算作为神明,他的安全感早以因为信徒的缺失而消失殆尽。奥丁并没有把安全感寄托在某人身上,相反,他选择了疯狂,用完全的狂热来掩盖安全干的缺失。当我们所有人都失去安全感的时候,有些人会把安全感寄托在别人身上,有些人会疯狂。可悲的是,那些希望寄托自己安全感的人,会发现,他们所寄托的人并非很有安全感,而是因为一样没有安全感而变的疯狂的人。

神灵的价值 ——《美国众神》杂谈

神灵的价值 ——〈美国众神〉杂谈 好了,如你所见,我现在写的是一部书评.英国作家尼尔-盖曼(Neil Gaiman)的<美国众神>,一本集合了科幻,奇幻,悬疑,惊竦等元素的小说.如果你对这些没有兴趣,那么就此打住,就当我在放屁.我不喜欢看自己不感兴趣的东西,相信你也一样. 那么这个计划,给这本书写点东西的计划,在我心里存在很久了.从看完它的那天起.这本书我是整整一天呆坐在尘土飞扬钢筋水泥土纵横交错的建筑工地上读完的.当时工人们很不了解,以为我爸养了个傻儿子,书呆子儿子(其实我本人也这样认为).但是显然我爸以我这种刻苦学习的精神自豪,他觉得喜欢看书不是件坏事,至少我不会像别的青春期反叛少年一样干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我X其实我也很想干,但是实在是没有条件,他管的太严,而我的心智已经发展成熟,再干这些也对不起我这张老脸.所以我还要持之以恒的继续装乖儿子.我对一本好书的认识是这样的:能让我看完之后,还有兴趣再看,或者是翻到某一个地方,可以一头扎进去看下去的书,就是好书.这纯粹是我的个人观点,不代表党和国家对好书的界定,你同样可以当我在扯淡.我印象最深刻的好书是王小波的<2010>,当然王大师更显为人知的书是<黄金时代>,<红拂夜奔>等等.这些都是好书,非常好的书.但是<2010>给我留下的印象最为深刻,因为这是我读到的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为什么这本他后期写的书会是我读到的第一本?这个问题很简单,因为我买这本书的时候是高三毕业酒会,喝大了之后路过书店想买本他的书,随手抽了本.我靠,这剧情也太不靠谱了.在这本书里边,我发现一个有趣的事实:阐述严肃的问题可以用极端荒诞幽默的方式表达出来.这对当时的我来说,无异于劈头盖脸一耳光打下来,比95年我9岁的时候逃学被抓住那次打的还惨.也许你能理解这种从小看正经课本然后看到这样一本书所受到的冲击,你能吗?你真的能吗?你不能吧?不过话说回来,你能不能理解关我鸟事.从此以后,我年年回到老家,总会看一遍<2010>,就算我对每个字都烂熟于心,对每个情节都了然于胸,仍然看的开心不已.并且每看一次,心得体会就加深一层.当然,这种感觉适用于我的理论中所有的好书,<2010>只是我为了阐述我的这种观点举的一个例子.你可能会说你丫废话一大堆,还没有扯上正题.OK,那么我要说的是,<美国众神>是我今年九月份以前读到的最好的书.但是,十月份我读到了更好的!(广告:海绵宝宝万岁!,虽然海绵宝宝不是书,当时我觉得他是他就是.你骂我傻X也无所谓,老子就是喜欢海绵宝宝). 那么我们要谈到的<美国众神>是一部严肃文学作品.你可能又觉得我在扯淡了,一本神怪悬乎的小说怎么能说是严肃文学作品?需要指出的是,在中国的严肃文学作品只指定的是一些主流的现实主义文学,这些作品偏重于哲理,意义,批判,思考.而诸如科幻,武侠,等等小说都归入了不入流的地方.我们从小就被告知,这些玩意儿是闲书.而中国人定义的严肃小说面临的尴尬处境是:曲高和寡.这样的大部头除了狂热的文学爱好者和专业人士,一般的普通大众能完全看完消化的并不多.大家喜欢看的,还是故事性强的小说.那么有没有故事性强,能让普通大众喜闻乐见,而认真阅读思考又能发现作者在故事背后严肃的哲理思考呢?很明显,当然有.如果我举个金庸的例子,你就能豁然开朗.<笑傲江湖>的政治隐喻性现在已经是大家的共识了.你以前能想象东方不败这个人妖之王暗喻了权利对人性的扭曲摧残吗?......这就是大师和一般人的区别,他写的是古时候江湖上的腥风血雨,快意恩仇,但是在这些表层的文字后边,他还狠狠扇了现实一耳光,一针见血地摆了人性的丑恶一道.你不服他不行,年轻人要懂的一个道理:不要不如人又不服人.回过头来说,<美国众神>达到了这个高度了吗?在西方文学界,科幻小说因为其对未来的忧虑思考和对现实的拷问,一直都是主流文学界的一个主要派别.大师比比皆是.很多科学家,宇航员,教师,都是科幻作家.著名科幻作家雷-布雷德伯里(Ray Bradbury)是美国宇航局的高级顾问,他有一本叫做<华式451”>的书,被洛杉矶市规定为市民必读篇目.这本小说描叙了一个未来世界的恐怖乌托邦,在那个时候,物质生活水平极高,书籍无用,未来漆黑一片,只有燃烧书籍的火光熊熊燃烧,然而勇敢的人们对于自由思想的渴求永远不会停止,新的希望在暗夜里悄悄萌发,光明的种子依稀可见.你能说这样的书是闲书吗???噢卖糕的!中国这帮白痴垃圾官僚机构,他们让我们的孩子们都看些什么……你们真的以为那些十几岁的孩子会坐下来把<战争与和平>一个字一个字的看完吗?脑瘫症患者还在继续泛滥.那么,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我认为<美国众神>达到了这样一个高度,它是一本严肃的科幻文学作品,它值得我推荐给所有喜欢看科幻文学的人,虽然这样的人很他妈的少……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叫”影子”的男人,刚刚从监狱里刑满释放回家.他的理想很简单:回家,重新开始以前的工作和生活.然而,他的妻子却在他出狱的时候意外死亡.他对旧日生活的幻想化为了泡影.这时候,一个叫”星期三”的陌生人找上了影子,他对影子的一切了如指掌,他给了走投无路的影子,当他的保镖,陪他游历美国.在游历的过程中,影子陪星期三见识了种种奇异的人物,同时他也渐渐发现,星期三带他游历的美国,与现实中的美国并不完全相同,他似乎深入到了现实背后,进入了支配美国的”后台”.原来星期三带他见的这些人,全是美国建立以来,世界各地移民来的人,从他们自己家乡带来的远古神灵.他们的历史就是美国的历史,他们造就了美国.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新一代的神灵逐渐成长起来,慢慢取代了旧神以前的位置.他们是高科技之神,电脑之神,电视之神.人们摈弃了旧神,转而对新神们顶礼膜拜.旧神们缺少了信仰,失去了过去的神力,沦入了社会低层.但是旧神们并不甘心失败.星期三带着影子漫游全国,将散布在美国各地的旧神集合起来,准备决战新时代的神灵.风暴将至,神灵们的决战就要爆发.而影子,也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发现了自己真正的身份和使命……这就是故事简述,大部分来自小说的简介,说的挺好,我没必要再在里边扯淡加料,因为书具体讲了什么故事,还要你自己看. 我们谈到的是一本关于远古神灵的小说.尼尔-盖曼在这本书里描写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地区崇拜的神.北欧,南非,印度,俄罗斯,埃及,爱尔兰等等.当这些传说中的神灵一个接一个露面的时候,像我一样对神神怪怪的东西特别感兴趣的人立马会激动不已.本书的第一个看点就在这里:它向你展示了一副世界诸神的各种面貌.在世界各国的神话谱系中,北欧系,埃及系,印度系,希腊-罗马系,中国系,斯拉夫人系,占据着主要的位置.然而,盖曼在书中刻意躲避了基督教的神灵系统,也就是说,希腊-罗马系这个庞大的神系被他忽略了.我同时注意到,另外一个影响深远的系统—中国系也只有寥寥数笔.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篇幅不够吗?还是他不够了解?这样的解释很显然是缺乏立足点的.要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还要从小说的整体思想中寻找.本书一个重要的观点就是”神灵也是人”.在书中,让埃及人恐惧不已的冥界之神阿努比斯,现在开了一家殡仪馆糊口;爱尔兰的精灵,变成了一个酒鬼;可怜的北欧主神之一的战神托尔,则干脆早就挂了……神灵被赋予了人格,这也拉近了普通人与神灵之间的距离.书中的主角是北欧的神灵,北欧系的神是传说中最接近本书观点的神灵.北欧人崇拜的神,也会死.瓦格纳的不朽歌剧<尼伯龙根的指环>中的著名篇章”诸神的黄昏”就是描述的北欧诸神被毁灭的一幕.由此可见,基督系和中国系的缺失是作者刻意为之.这两个系统里边的神都太猛了,万能完美,没有什么缺点,这样的玩意儿只能存在于幻想里.而盖曼需要的是有缺点有血有肉并且一不小心就会挂掉的神.从这一点上来说,我认为盖曼做的很成功.他让我们从另一个角度认识了在普通人心目中高高在上的神仙们,他让幻想进入了现实. 一开始,我就谈到了本书的多元素复杂性.关于远古神灵存在于我们社会中的情节属于奇幻元素,新时代的科学技术产生的神灵是科幻元素,而小镇谋杀案是明显的悬疑侦探路子,埃及女神芭丝忒以妓女身份吞噬嫖客的片段又带着恐怖惊竦的味道,影子和他死去的妻子缠绵不断的爱情贯穿全书,旧神灵们讲述他们的来历又让我们依稀窥视到了美国历史的变迁……多元素的交织,可能让一本书显的头绪众多难以理清,过于庞杂繁芜.而盖曼的处理手法显然对得起他”十大后现代作家之一”的称号.整部书像是一部公路旅行,影子跟着星期三从一个地方辗转到另一个地方.旧神们次第现身,新神们蠢蠢欲动,劳拉步步追随,各种元素好象是一条大公路上的小岔路,一条一条的汇集过来,最终形成了一部庞大纷繁又脉络清晰的著作.写作技法上盖曼的另一个特点是悬念的设置.我们每个人都不喜欢看一部平平实实的书,那种书就算写的再好也很容易看睡着.盖曼设置的悬念和线索都很隐蔽,就像他自己说的,初看你并没有在意,而当他揭开谜底,你才会大吃一惊.例如小说开始不久,星期三带影子来到酒吧,疯子斯威尼,一位来自爱尔兰的精灵.执意要跟影子赌斗,并且输给了他一枚硬币.之后影子在劳拉下葬以后把那枚硬币丢进了墓穴里.后来肉体死亡但是神智没死的劳拉回来了,吓了大家一跳.后边盖曼才揭开谜底,原来是那枚硬币的作用,那硬币居然是一个太阳……把太阳随便赌出去,这爱尔兰神仙也太随便了,所以疯子斯威尼因为这个错误最终凄惨的死去.类似这样的线索盖曼设置了很多,发现的乐趣,大于听人讲述的乐趣,去看书吧,同志们. 隐藏在奇幻诡异的神灵争斗,花样翻新的写作手法的背后,是<美国众神>向世人展示的一幅长长的画卷.这副画卷涵盖了历史和地理,它是一幅美国诞生和形成以至今日的繁荣和繁荣背后的腐朽残破的风情画.旧神们讲述了他们的历史,同样在叙述着美国的历史,人们来了,不同的肤色,不同的语言,不同的种族的人们带来了不同的神,不同的信仰,不同的文化.这许多股迥然不同的激流在北美大陆碰撞融合,不断的进步.最终形成了现在强大昌盛的美国.影子跟着星期三在全国的游历,则从地理上展示了今日美国的容貌.繁华背后,我们看到了一个又一个破落的小镇,无数的人在无趣枯燥的生活中碌碌奔波.从某种层度上来说,旧神的没落象征了在新神们光辉笼罩下的美国浮华背后的破败,旧神们在社会底层的挣扎象征了美国底层阶级人们的痛苦生活,生存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管你是人,还是神.这个三百多年的国家里的人已经逐渐开始丢失他们先祖虔诚守护的信仰,信仰的流失意味着文化传统的流失.兼容并蓄是美国形成发展的立国之本,没有信仰,也就没有了对信仰的包容和同化,这个国家的衰败已经可以预见了.盖曼给了现代美国一记响亮的耳光,也同样也打在了其他的因为飞速发展而逐渐抛下了传统的国家们.比如:现代中国.多年以后,我们在全自动的家里,盯着电视墙上那些低俗的脑残的垃圾节目时,信仰的迷失,挫败感,感情壁垒,冷漠的心灵,最终会让我们进入<华氏451>的困境,那些燃烧古代书籍的火光能让我们死去的心跳动,而越烧,我们的心也会离彻底死去更近一步.死去的神灵,死去的感情,死去的信仰,死去的传统,死去的生活,最终会让这个种族走向不可避免的灭亡.我认为<美国众神>是一部严肃小说的原因就在这里,它揭示了一个可能存在的未来,一个走向死气沉沉的未来. 这本书留给我的遗憾不少,一是不能读到英文原版.盖曼的小说素来以诗歌般优美的文字著称,读译作,至少丧失了一半的阅读乐趣.二是结尾盖曼揭开的哪个惊天大阴谋之后,新旧神灵们的战斗并没有真正的展开.对于我这样惟恐天下不乱的混帐来说,看这些神仙们大打出手实在是太有意思了!第三,这本小说太短了…… 关于这本书,我想说的就是这么些.你看也好,不看也罢,不关我事.但是我还是要诚恳的跟你推荐这部幻想文学作品--<美国众神>.据说版权已被好莱坞片商买走了,电影版如果能请到盖曼来亲自改编成剧本,那么绝对值得期待. 2007年9月20日 凌晨

迷恋镜子的“米开朗琪罗”

西闪/文种种现实告诉我们,在准备享用一只鸡蛋的时候,最好还是去拜望一下那只母鸡。同理,读者们在选择阅读《美国众神》(American Gods)前,最好了解一下尼尔·盖曼(Neil Gaiman)这个人。可是关于他的生平事迹,狗哥能告诉我们的是那么千篇一律。我们只知道,这个人总是被“奇才”、“大师”、“才华横溢”、“故事之王”等字眼所定义,惟一比较世俗化的内容是,他和他的妻子、三个孩子以及七只猫住在明尼苏达州某地的一幢老房子里。我认为,国内的读者要想快捷的了解尼尔·盖曼,就请先看看他担纲编剧的一部电影,名字叫《镜子面具》(Mirror Mask)。在这部2005年由哥伦比亚公司出品的电影中,尼尔·盖曼的想像被图案化和风格化。可以看出,那是一种妖冶诡异的迷幻风格,界于比亚兹莱与宫崎骏之间。当然,通过电影去了解作家的风格多少是令一个忠诚于文字的读者内心惭愧的。因为,再好的影音画面也无法体现文字奇妙之一二。好在这种不安会随着小说《美国众神》的引进而得以消弭。我不想在这里过多披露《美国众神》中的详情。对如此一部宏大的、雄心勃勃的后现代主义史诗给出一段几百字的内容简介,不仅是对尼尔·盖曼本人的冒犯,更是对人类想像力的污辱。我只想说,小说描写了一场在现代美国爆发的众神大战。更确切地说,这是一场由众多神祗作为战争代理人,在人类的欲望、希翼、情感以及信仰之间爆发的大战。在阅读这部小说的头两页时,我就彻底被作者俘虏了。尼尔·盖曼的文字简洁有力,情节推进不动声色,其叙事节奏有如黑夜中的闪电。在这方面,可能只有斯蒂芬·金稍具这种才能。但是,后者显然不具备尼尔·盖曼的大气,因而其才华只能局限于中短篇小说。《肖申克的救赎》即是一例。相反,在《美国众神》这部长篇小说中,尼尔·盖曼构筑世界的能力、营织事件冲突的能力、控制全局平衡的能力都是斯蒂芬·金无法比拟的。将《美国众神》评价为一本奇幻小说是相当省心的,但也可能完全错误。是的,我们可以把它和《哈里·波特》放在同一个书架上,鉴于它们所获得的荣誉和同样惊人的市场号召力,它们彼此都不会觉得尴尬。然而《美国众神》也可以放在另外的书架上,那上面可能还放着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和奥威尔的《1984》。这并不奇怪,在对人类未来前景的预测上,尼尔·盖曼的构想不见得比他的两位前辈逊色,《美国众神》也自有不同于一般奇幻小说的文学价值。事实上,尽管尼尔·盖曼生活在美国,骨子里他仍然和赫胥黎、奥威尔一样是英国作家。包括《美国众神》在内,他的大多数作品都有着地道的英式风格。在一次谈话中,尼尔·盖曼形容作家金·纽曼(Kim Newman)像一个住在文化垃圾山上的老人,不断从中发现令人惊奇的东西。其实,这话同样可以形容他自己。他正是在我们身处的这座巨大的文化垃圾山上翻找出了各种我们从未意识到的,或被我们遗失的珍贵之物,然后以奇特的方式将它们熔化,变成一种冷调子的幽默、莎士比亚式的疯狂与貌似玩世不恭的责任感的混合物。最终,他用这种类似冷却中的火山岩浆的半固态混合物制造出一片片镜子。除了《镜子面具》,尼尔·盖曼还著有短篇小说集《烟与镜》(Smoke and Mirrors)。看来,他是相当钟情于“镜子”这种隐喻物的。《美国众神》可以说是他制造的较大的一面镜子。不同层次的读者在其中可能读到的是全然不同的影像投射,他非凡的才能恰在于此。有人预言,2007年将成为中国的“尼尔·盖曼年”。不知道此说是不是出自奇幻小说家之口。而我个人在读完《美国众神》后更乐意把尼尔·盖曼比作奇幻小说界的米开朗琪罗。在《美国众神》中他所做的,就像在美国大地之上描绘了一幅穹顶画。在这画面中,演绎着众神交战的恢弘故事。在他的画作之下,人们的生活从此有了重量,不再轻浮。

只是一片孤独的土地,只是一个孤独的行者,只是一本孤独的书

认识尼尔盖曼还要从《好兆头》说起。大学时代,陪伴我的杂志只有寥寥几种,科幻世界译文版就是其中之一,然后,我看到了《好兆头》,也就认识了尼尔盖曼。断不能说《好兆头》是多么经典完美的一本书,但是它至少给了我和我女友很多很多欢乐。所以很期待美国众神,非常希望这又是一本可以让我百看不厌的书,可以带来无限欢乐的书。我猜中前一句,没有猜中后一句。美国众神是一本孤独的安静的书。美国是一个简单的国度。它曾经是印第安人的土地,后来被盎格鲁撒克逊们占为己有。它的故事大约就是这样。神呢,是一个信仰,是一个观念。“你可以杀死一个人,但你杀不死一个观念”,是不是有点耳熟?对,盗梦空间也有类似的阐述。然而,观念也是可以被杀死的,以为有那些观念的人是可以被杀死的。影子的美国之旅其实是一次观念之旅,他所经历的,是美国无数信仰无数观念的冲击碰撞。死去的众神们在地下默默的沉睡,有些甚至已经被忘却了名字,而新的众神们行走于光鲜的云端。这不是一个阴谋,这也不是一个神话,这只是一个普通美国人的美国之旅。尼尔盖曼用记录者的语气讲述现代美国人的来历。他们是海盗、小偷、骗子、异教徒、荡妇、清教徒。他平静地讲故事,如同叙述另外一个世界的事情。美国人不认识这片土地,就连印第安人们都不认识它。他们都是后来者。在久远的过去,这里只是狼和狐狸的世界。影子并不是奥丁的儿子,更不是他的影子。影子是这片土地的影子。土地需要诉说,需要改变。这片土地不属于任何人,只属于自己。地面上的人和神,一切的龌龊和欺骗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这片土地需要这些寄宿者们知道,没有人有那个权力。什么权力?我也说不清,也许关于掠夺,也许关于破坏,也许关于生或死。这片土地不关心这个权利到底是什么,它只是想说明:你们没这个权力。影子复生之前,的确是奥丁之子。复生之后,他是美国之子。记起来什么了么?疯子斯维尼说,那个金币属于美国之王。最后也的确属于他。因为他和这片土地的交流和理解,他所继承的土地的意愿,他是真实的影子,真实地活着。东拉西扯一大片,反正写给自己看的。我喜欢这书,好看。其他随意

自我崇拜解决不了现实问题

科学技术的发展造就了今天在自然面前几乎所向披靡的人类,从原始社会流传的信仰与崇拜随着人类在自然面前地位的改变而改变,人类更加崇拜自身的力量,信仰科、知识,可是科技产生另外的弊端,而技术的发展革新仍然无法解决困扰人类内心的问题,精神上的归属感,以及对无常的恐惧,这些是科学技术无法解决的。很喜欢胖子出场台词:语言是病毒,信仰是操作系统,祈祷是垃圾邮件。

美国人自己的神话故事

当年托尔金创造出英国神话《魔戒》,成为一代经典。而今尼尔•盖曼创造出美国神话《美国众神》,再次迷倒众生。电视机之神、互联网之神、公路之神,也只有尼尔•盖曼那充满故事的脑袋才能想象出这么奇思妙想的故事!太棒了!

请无视

为什么我读完这本书,强烈的感觉作者是个Homo呢?证据:1 阿拉伯司机2 守灵3 第二女主角不知道还有没有别人有这样的感觉。。否则,就是我个人的恶趣味,请无视基本上,还是一本有趣的好书。会让没有信仰的人感到恐慌。最后汗一下,中国神的代表居然是沙僧。。。观音姐姐在哪里?

美国众神与美国

《美国众神》这本书已经想看很久了,以前在ipad上看了1/3,这次终于借坐客车时间给看完了,确实非常非常好。我一直以为这本书是一本神灵斗争的奇幻小说,没想到主人公却是个平常人,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叫影子的人,进了监狱服刑三年,在出狱回家的当天,一直等候他的妻子出了车祸身亡,在葬礼上他又得知妻子和人私通,在没有事业、家庭、爱人和朋友的情况下,影子觉得失去了人生目标,整个人变得空虚而麻木,恰在此时,一个叫星期三的古怪老人雇佣他当保镖,于是他欣然答应。然而,随着伴随星期三的旅程,各种光怪陆离的事情发生在影子周围,星期三本人也愈发不寻常,终于在一次聚会中,影子得知他接触到的都是曾经的神灵,这些神灵都是真实存在的。神灵因人们的想象而生,依靠人类的崇拜和信仰壮大,最终又会反过来影响人类,吸收更多的信徒,而如果一个神灵失去了崇拜着,他就会越来越弱小,最终变得如同凡人,直至没有信仰者,神灵就“死”去了。而每到一个新的大陆,信徒们就会把他们的神带到这边大陆来,神灵借此遍布到世界各地。然而,美国是一个特殊国度,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聚集到这里,与各种人群、信仰混杂在一起,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文化,旧有的信仰被逐渐淡忘、遗忘,而这些神灵也逐渐变得无人理会、无家可归,神力也逐渐减弱,没有人需要他们,于是他们最后不得不靠自己来生存。影子所见到的诸多古怪人群,很多便是被遗忘的旧神,星期三是北欧的众神之父奥丁,如今依靠行骗为生;奥丁麾下的岑诺伯格收起了战锤,在工厂做一个砸牛头的工人;非洲的蜘蛛神安南在游乐场经营一个小店;埃及审判死亡的阿努比斯和人合伙开了殡仪馆,兼职做法医;而太阳神荷鲁斯疯了,变成鹰的形态不知道变回来;印第安的神灵在保留地开汽车维修店….更多的只有某一方面特长的神灵没有谋生手段,逐渐落入社会底层,成为酒鬼、瘾君子和妓女。而与之对应的,是新的崇拜对象的诞生:电视之神、信用卡之神、汽车之神等等,这些新神迅速壮大,充满了力量和光鲜,他们与旧神之间充满了敌意,相互剑拔弩张,这就是影子的旅行中所接触到的开始。虽说故事讲述的是美国众“神”,但其实作者要表现的,正是一个充满新旧冲突、充满包容和独特性质的美国文化,这些神灵代表着来自世界各地的习惯、信仰、生活方式,集中混杂在美国大陆上,有的延续下去,有的苟延残喘,有的被人遗忘。另一方面,各种新神代表着美国文化和科技的新兴力量,发展迅速而且充满了侵略性,不仅迅速的在人们心中取代了旧事物,更是将触角伸向了全世界,美国式的“神灵”侵略。影子本身也是代表了美国人的思想习惯,影子在旅行中经历了很多传说中的事物和不可思议的经历,但他并没有被震惊,而是很快就接受了一切,见怪不怪,这也是美国人的思维方式,并不拘泥于某一种信仰上,对新事物和创新总是能很快的接受。《美国众神》的故事里,以美国文化为北京线索,在这种线索中,神话传说与现实结合,旧事物与新事物碰撞,接影子和众人(神)之手足眼口,勾勒出了一个大萧条时代的美国的风景,加上一个扣人心弦的故事,实在是非常非常好看。此外,其中的一些小故事以及转述的神灵故事,也非常好看,比如那个家神,在大萧条时代保佑了一个镇子的繁荣,但他的来历却很悲惨,从小在黑暗中成长到五岁,第一次见光时候就被二把剑刺穿,尸骨送到林中风化,被人拜祭,这才成形,他保佑着人们安居,可是谁还记着那个孤独死去的可怜男孩呢;艾希一生都没忘记把牛奶放在门外让精灵来喝的习惯,所以她最终得以有一方田园,终老在家中,然而纵观其一生,又十分凄惨,幼时被人骗走,当过小偷、乞丐,在妓院度过多年,为了存活不得不牺牲色相,甚至为了躲避绞刑,在对自己的痛恨中勾引了监狱看守怀上了孩子,之后被流放美国,与主人结婚,又接连丧夫丧子,每一个美国移民者可能都有着这种人生;黑人兄妹十二岁就被当奴隶卖到美洲,从此终身没有见面,哥哥终生没有忘记自己的信仰,终于他的神灵附身于他,他领导了起义,最终取得了海地的独立,人们称他为独臂巨人,这是海地的传说,最终他在妹妹临终时接走了她,兄妹得以团聚——在这传说之后,是多少黑人骨肉拆散、生离死别的血泪悲剧呢。这些穿插在其中的小故事很多,就像基石一样描绘出了创建时期的美国,美国,美国。

世界之树的一片叶子如何知晓世界本身?

StarKnight 发表于 2008-03-28 23:39:13今天刚刚读完。尼尔·盖曼说,为这本书感到自豪。——这的确是一本值得自豪的书。神的历史和人的历史无边无际地铺陈开来,共同构筑了美国的历史和土地。读完之后,我很难将之称为一本“奇幻小说”,或者别的什么类型小说(侦探·悬疑·历史...etc.)。里面涵盖的内容太广,巨大的时间跨度和巨大的空间的跨度呼啸着交叉激荡,人与神在其中战栗和吼叫。关于世界之树的描述令我着迷。那棵大树让人想到一切事物运转的规律,来路,现状和去处。在缺乏实质内容的时候,形式很重要。而拥有满溢的内容之后——比如本书——,形式倒在其次了。不是所有人都习惯于作者的讲述方式,而且由于翻译的问题,所以也有人说这本书很闷,读不下去之类。摘录一些句子吧:都是引我遐思的地方。当然,有些大段的陈述也充满了神妙的世界观和哲思,但我懒得打了……1.如果你所有的朋友都从山崖上跳下去自杀,你会不会也跟着跳下去?2.他希望自己能从守灵仪式中幸存下来,但如果只有死去才能证明他曾经真正活着,他愿意死。3.媒体女神:信仰自由意味着你有权拥有错误的信仰。同样的,言论自由也给予你保持沉默的权利。4.在这个令人遗憾的世界里,……,象征物可以代表事物本身。5.人就是这样,他们不能没有信仰,但却不会为他们的信仰承担责任。……。他们用幽灵、神明、电子和传说填塞他们无法把握的黑暗。他们想象出某种东西,然后相信它的存在,这就是信仰,最赤裸裸的信仰。一切都是这么开始的。6.一张地图,它越是精准,就越近似于真实的领土。也就是说,一切地图中,最精确的地图是这块领土本身,这样一张地图百分之百地精确,也百分之百地没有用处。7.“吃下一顿丰盛的早餐,你会觉得自己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 “我倒宁愿还是同一个人,只要换一个脑袋就好。”8.她们紧紧地手拉手。仿佛只要手拉手就可以屏蔽周围世界的骚扰。9.“有些事情是会改变的,可是人……人还是同样的人,不会改变。”10.它们可能会分享某些特定的文化象征,比如钞票,联邦政府,娱乐节目等等。毕竟,它们在同一块土地上,但仅此而已。有一些幌子表明它们属于同一个国家,比如美钞、夜间脱口秀和麦当劳。11.没有人是一座孤岛,多恩这样说过。但是他错了。12.生活就像豆荚中的豆子(你有没有见过豆荚中的豆子?我是说真正仔细地观察它们?近距离观察一分钟之后,你绝对不会把一颗豆子混同于另外一颗豆子),看似相同,但每一个都是独一无二的。13.也许在一个地方住一段时间之后,这里便成了你的家;也许,家是一个你终究会找到的地方,只要你走得够久、期待得够久,盼望得够久。——————《美国众神》456页,42万字,花费7天读毕。平均每天六七十页的样子。但实际上24号一天就读了接近200页。值得再读一遍。——据说,这本2006出版的中文版是“洁本”,被删除了某些段落?日后找来英文原版,对比阅读看看。http://starknight.ycool.com/post.2836391.html

如果神有实体

如果神有实体,还能被信众带到不同大陆,以凡人身份生活;如果神力有限,拥有某种神力却依然只能依靠信众奉献生活,依然要为生计奔忙;如果信众日渐稀少,神力渐次消磨,逐步被信众抛弃……神会不会也无奈和悲哀?会不会起身反抗,为了昔日的荣光?却原来,他们也成了普通人,除了漫长得让人厌烦的生命,和随着信徒稀少而逐渐消失的神力。痛苦的是,对他们,死并不容易。

向一个野心发起努力

在新一期《电影世界》上,看见有人用博尔赫斯的话来评价《南京南京》,这段话是这样的:“我宁取词语贫乏,而不要词汇太丰富。一部作品如果有明显的道德缺陷,往往是虚荣。当满页都是新的形容词和隐喻,往往表明有一种震撼读者的欲望。读者不必感到作家很有技巧。作家必须有技巧,而其技巧应该是不唐突的。写得极出色的作品,会令人觉得必须如此,而且很容易。如果令人感到作家的努力,那就意味着作家的失败。一部作品完成后,看上去应像是不事雕琢,尽管事实上可能耗费心机。”最近我看到两部这种“向一个野心发起努力”的作品,一部是《南京南京》,一部是《美国众神》。陆川的几乎每部作品,都有这种野心勃勃的努力,使得旁观他拍一部电影,感觉好像一场劫难。作为一个写东西的人,又正好写一些剧本,不知算不算同行,我很欣赏陆川发起的努力。同时我也知道,在国内的体制下,他所能走出的道路,已经是最远。换另外一个人来驾驭这个题材,不一定能做得更好:起码我自己不能。已经过了一个过过嘴瘾骂骂导演的年纪了,慢慢会懂得尊敬一个人的努力:虽然也许作品本身,我并不那么推崇。尼尔盖曼的《美国众神》有一个宏大的野心和构架,他设想了众多移民带来他们的众神,在美国上空,飘荡着全部的神灵。如今他们被新的神灵所取代,比如互联网,电视,媒体和高科技,新旧的众神必须决一死战。他试图写每一个神灵是怎么来到美国,怎么随着先锋者在陌生的土地驻扎下来,他们的命运与共,写神灵们如何被取代,消亡,被遗忘。这个创意本身牛逼无比,但是作家本身,缺乏驾驭如此宏大题材的能力。小说中途湖畔镇那一段停顿下来,动力消耗掉了,故事本身浩浩荡荡的叙事动力开始渐渐萎缩。就像一条湍急的河流,不断的被沿途的分支消耗掉,被泥沙吞噬掉,最终消失。我更喜欢《星尘》,那是一个看似兴致所至的作品,作者从容,宁静,轻巧的写出了一个他的梦,那也是整个世界的梦。同时,我欣赏《美国众神》,欣赏一个壮大的梦想的残骸,一颗心毫不满足的发起一次也许早知会失败的努力。

旅情奇幻与最后三分钟的逆转———一个推理迷眼中的《美国众神》

旅情奇幻与最后三分钟的逆转———一个推理迷眼中的《美国众神》文/ 河狸看了标题,很多读者可能会觉得奇怪,一本奇幻小说,为什么要用推理小说的角度去看呢?其实这本书并非是一本单纯的奇幻小说,而是一本包含了诸多推理要素的奇幻小说。‘旅情奇幻’是本人生造的词,是从推理小说中的‘旅情推理’这个词套用过来的,之所以斗胆造了这个词,是觉得用‘旅情奇幻’来形容《美国众神》实在是太贴切了。‘旅情推理’是日本诸多推理流派中的一种。从80年代开始,随着日本生活水准大幅提升,国内铁路建设完备、交通网络串连,人们在节假日经常搭火车旅行观光。因此,讲述发生在旅途中的案件,并兼述各地名胜游览情报以及描绘旅途中各种异地风光的‘旅情推理’就应运而生,并且一直到现在都很受日本读者的欢迎。《美国众神》的故事也带有强烈的‘旅情’要素。主人公影子无论是从出狱后返乡还是后来为星期五工作后开车四处寻朋访友,甚至到最后故事的结尾,都是一直处于一种‘旅行’的状态中。作者在给我们缓缓叙述故事发展的同时,也让我们领略到了美国的乡村风光,以及那种只有‘自驾游’才能体会到的独特乐趣。并且在小说的中段,还描绘出了一个让无数读者为之向往的宛如乌托邦国度般的隐居之地。这些都是在阅读其它奇幻小说时所不曾体会到的。‘最后三分钟的逆转’也可以说是推理小说中的一个常用名词。一般是指读者在通读了差不多整本小说之时,作者在故事最后结尾时对之前的世界或则某一事物进行彻底的颠覆,从而让读者感觉到极大的意外和震撼,用句流行词就是‘雷’。在最后的逆转方面,《美国众神》比起那些靠最后的逆转‘雷’人吃饭的推理和悬疑作品可谓不遑多让,在作者的精彩叙述之下,剧情紧张的进行到了尾声,结果却突然一举推翻之前的故事设定,让读者看到了一个意向不到的真相,这种震撼的感觉只有当你实际看完这本书时才能深刻的体会到。除了以上两点之外,这本小说与推理联系最紧密的地方,就是在剧情中按插了一起案件——多年来孩子连续失踪的事件,而关于这起案件最后真相的披露,可以说是非常的合乎逻辑,用推理小说里的话来说就是很‘本格’。在写这篇评论之前,曾经在网上查阅过一些读者对于此书的评价。可以说是两极分化非常严重,有的读者喜欢的要命,也有的读者觉得写得很烂。我想,这就是一个角度的问题,站在正方的读者可能就是一般的读书之人,对他们来说,只要故事曲折、好看、结局意外,就是本好书。而站在反方的可能多是奇幻小说的爱好者,在他们的眼里,《美国众神》可能实在不是一本好看的奇幻小说。确实,同《龙枪编年史》、《被遗忘的国度系列》、《冰与火之歌》甚至是《哈里波特》这些正统的奇幻小说比起来,《美国众神》实在显得太另类了。但也正是因为如此,这本书才受到了更多奇幻小说爱好者之外的读者的关注和喜爱,从而奠定了它畅销书和经典的地位。就如同《鹿鼎记》这本并没有多少精彩打斗以及高深功夫描写的武侠小说一样,《美国众神》也是一本‘奇幻’味道很淡的奇幻小说。但不管如何,只要故事好看,这就足够了。End

精神病患者的意淫

难道就没有人觉得这本书看后非常可笑么?一群贪婪的掠夺者毁灭了原住民的生活,在他们生活无忧之后,开始意淫自己过往的举动是神明的旨意。然而在面对新的生活方式的时候,又虚伪的开始怀恋那些狗屁神明。那么,那些被他们毁灭的原住民的神明们呢?虚伪的民族,自私的民族,是不是觉得自己的神明其实是拯救了原著民,带给了他们先进的生活?弱智的民族,神经质的民族,在自己大力推行了工业化和全球化以致自然环境极大受损之后,开始觉得要回归简单,却忘了正在要他们的邻居们替他打扫残局。纵然文字再优美,骨子里的病态却如毒水四溢。知道什么人才会那么着力于细节的描写么?自闭症的、思想空虚的、虚伪的指东打西的……我想好了另外一个结局:主角终于醒来,醒来于一家酒吧。看看表,原来自己睡了半个小时。突然,一群医生护士破门而入,把他架走了。医生不好意思的向周围的食客抱歉。食客们一个个目光呆滞,手里面拿着杯子,医生走后,继续看着电视里的关于伊拉克战争的报道。

《美国众神》,结束前的感悟

最近《美国众神》的英文版终于被我看到尾声。本来打算看完结局再写,但是这种冲动无法忍到以后了。《美国众神》(American Gods)是个奇幻小说,讲述在美国存在的各种神的挣扎。这些神主要分为旧神和新神。旧神是由移民最初来到美洲大陆时的信仰所创造,随着这批移民的扎根,北欧神话中的神、印度的神等也在美洲大陆过起了繁荣的日子。新神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变化的产物,主要有科技小子、媒体女神之类。旧神们逐渐被时代所抛弃,相信他们的人越来越少,使他们也只能苟延残喘地混着。而新神虽然正领风骚,可是他们被替代的速度将不比他们成名的速度慢。在这两种神都面对生存的危机时,有一个旧神决定挑起一场战争。这个旧神就是来自北欧的“全能的父”——奥丁。故事就围绕他如何策划这场骗局,骗局如何见效,如何被识破,战争如何收尾而展开。故事梗概我在此不想多说,感兴趣者可以自己去查阅此书。好的小说就是这样,关键点不在于情节,而是整个行文字里行间的意味。今天读到比较靠近结尾的部分,被深深吸引,也找到两段很有意思的文字:Shadow shook his head. "You know," he said, "I think I would rather be a man than a god. We don't need anyone to believe in us. We just keep going anyhow. It's what we do."神是宗教的产物,是人的信仰的产物。所以离开了人们的信仰。神什么也不是,神无法生存。而人,人的本性与生存是不受这种限制的。"Are you happy?"asked Mr. Nancy. ..."Not really,"said Shadow. "But I'm not dead yet.""Huh?"“"Call no man happy until he is dead.' Herodotus."Mr Nancy raised a white eyebrow, and he said, " I'm not dead yet, and, mostly because I'm not dead yet, I'm happy as a clamboy.""The Herodotus thing. It doesn't mean that the dead are happy," said Shadow. "It means that you can't judge the shape of someone's life until it's over and done."我看到希罗多德的那句话时,也觉得这不是说死人幸福了。但我的想法是,只要人活着,就是在向着幸福挣扎。然而小说的解释让我觉得更成熟,更不那么愤世、消极。是种很平静的口吻和理解角度。不想给这本小说贴标签,戴帽子。只是自己看着看着会时不时发现一些很有感触的语句。它提供了一个不同于课本、百科全书、学者论文的角度,让你去了解美国的历史文化以及人文环境。里面涉及不少传说,会吸引你去查询去了解。阅读《美国众神》确实是个很有意思的体验。

递归故事

今天终于把它看完了!这故事讲述的手法不错,里面多少掺杂了些,哲理碎片 !答案其实在第一次递归开始告诉你了,就看你有没有发现了!我觉得不错的,情节我不多说,那就没意思了!好像明白了,为什么会有善恶# ----------------------------------善:让善良之人有所信仰……恶:用邪恶玷污这世界……夹在中间的是无知的,卑微的凡人!

诸神的黄昏

北欧神话中有“诸神的黄昏”一节,预言了许多重要神祇的死亡。其中就有奥丁和洛基。在这本书里,我们提前看到了。很多人都说,节奏在湖畔镇之后就慢了下来。确实如此,不知是不是尼尔喜欢这种美国乡村小镇的生活啊。影子在此驻足,谈话,交朋友。和前半截亡命生涯--从一个地方奔波到另一个地方,笼络那些老去的神们,避开那些新的神们--截然相反,湖畔镇成了影子生活的中心,也成了故事的中心。尼尔善长细腻感情的描写,曲折情节的描写,特色风景的描写,就是不擅长宏大叙事和政治阴谋的描写。最后影子指出这是个骗局的那段以及阻止战争的那段,显的格局太小。两个老骗子就这么把那么多高高在上的神灵给欺骗了,而影子的几句话就阻止了积怨已久的两方,情何以堪啊。我不禁想,如果让阿西莫夫来编制这个阴谋,让罗杰·泽拉兹尼来描写这最后的诸神之战,会是怎样的惊心动魄,百啭千回。说了这么多不满意的地方,对于书中主线穿插支线小故事的写法,我觉得非常棒。随着主线的深入,随着一个个小故事的叙述,一幅诸神随着他们崇拜者来到美国拓荒的情景展现在你的眼前。移民者的生活,信仰,他们的美国梦一一呈现。注意到,书中有北欧诸神,印度和埃及的神祇,非洲和印第安土著的神,但却没有耶和华和希腊罗马的神们(调侃的语气提到了一下耶稣,但是对情节没有任何作用)。呵呵,尼尔也是挑软柿子捏啊。诸神的黄昏中,神死去,世界也死去。在美国众神里面,世界没有灭亡,而神们却死去了,成为一个普通人,在美国。看来美国梦的吸引力连神都无法抗拒啊。

沙僧出没注意

本以为是本文献式的作品,看之前还稍微做了些功课,不过展了一眼之后就一口气读下来了,节奏很合适,小故事虽然有些突兀但还是挺有趣,只不过主线情节如果把神祇们的神格神力之类的噱头去掉换成人们的勾心斗角,就立马成为书里作者调侃的二流惊险电影了。前一段也不哪里看到,关于黑人的种族主义笑话虽然很多,但万变不离其宗主要就是懒,犯罪和爱吃鸡三类,本书虽然没调侃黑人,不过还是顺带挤兑了一下匈牙利人,说匈牙利神的坏话来着,作为唯一不属于印欧民族的欧洲人群体,匈人经常在各种作品里躺着中枪,比如那流传得很广的很多人用的笑话:“如果有个匈牙利人做朋友,那你就不需要敌人了。”以及匈牙利人懒和爱贪小便宜的笑话比比皆是。齐泽克演讲时候讲的那个阿塞拜疆人插大地等地震的笑话好像也被安在匈牙利人身上过,但我忘了在哪里看的了,记忆错乱休怪。这本书把世界各民族的神祇们杂烩出场,这阵势其实有点像楞严阁主的《神魔列国志》,神魔里头主要是反封神榜的情节特别解气,也把人类的勾心斗角厚黑穿插到了神们身上,可算是一本奇书。但《美国众神》里头唯一着力描写了的中国神祇居然是西游四人组里最讲政治的金身罗汉沙和尚,这个实在有点接受不了,但脖子上挂一串骷髅,武器上一个月牙,这应该很难是别人了。也许盖叔是哪里看到西游记的剧照也说不定。不过考虑到号称800万神的日本出场的也只是女狐狸精也就算了,反而印度戏份较多,虽然没有三主神抢镜,毕竟加里女神算是个重要配角,还出现了象头神健尼撒,这个神虽然没有什么太大的名望,不过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还是他在《三只眼》里的客串,作为鬼眼王的无,尽显弱智本色。也许是日常生活中接触正装人士比较少,虽然看过一些北欧神话以及根据北欧神话编的故事歌剧之类,但对于穿着西装的神秘老头,奥丁大神的常人形象在我脑中的图案居然是藏青色西装的山德士上校,这也算僭越了。一个人如果绰号叫影子,那么大概是个说不上有趣的人,到了书后半,神子血脉暴露的时候,我不禁想起来史诗般的游戏作品博得之门,那就是一个关于行走在地上的强精神祇留下小到狗头人大到火巨人的大批神子自相残杀的故事,相比之下奥丁该去xx不孕不育医院治治就绝对能成功了,博得虽然也不能说是个在剧情非常有创意的游戏,但配合那个集众人之力渐臻完美的d&d规则,使得它确实成为了最伟大的游戏作品之一。扯远了,影子并不是个正人君子,喝多也吐,银行也抢,前半部分在试图救赎在车上给他好友口活导致双双身亡的媳妇,后半部分略有俗套的进入自我寻根。并以若有若无的神力以及拍脑门式的推理扮演了大侦探,挥别拉拉新女友走上新的生活之路。虽然故事稍显老套,但确实是一本很好看的书。

美国雷神

首先要说的是这本书真的雷到我啦。我的雷点不低,通常不会被主流文学雷到。这本书其实是主流文学。第一次被雷的地方是影子和奥丁的乌鸦对话,乌鸦突然冒了一句:“日你妈。”这个翻译太妙了,我笑到龋齿……接下来的第二个雷电点是伊夫利特神怪。这丫竟然是个基佬,一把就把小受推倒……好雷啊,于是我决定在一天之内读完这本雷书。这本书的确是公路小说。一部披着众神外皮、以北欧神话“诸神的黄昏”为蓝本的公路小说(没有性格的影子其实是那个被槲寄生刺死的巴尔度……)。开头很穿越,结尾非常雷^-^。《美国众神》的情节用两三句话就可以讲清楚,无非是一个没有性格的大块头男人开着频繁更换的汽车通过各条国道穿越美国的几个州。在穿越的过程中,他遇到了一些旧时代的神神怪怪,那些家伙要和新时代的神神怪怪打仗,于是这个大块头就夹在他们中间继续开车……当然最后顺便他还要拯救世界并且侦破一件谋杀案……这本书真的是主流文学。文中透漏出来的深意值得读者仔细琢磨。正如盖曼叔叔本人所说的那样,你付出越多,越能从这本书中得到回报。至于神灵交战的涵义,我作为一介小白,没有资格评论,其他书评都写得很清楚哈……最后说一句:《美国众神》是一本只看书名就一点儿不能猜到里面究竟写了什么的书。我挺喜欢。

美国·历史·跨界阅读

这是一种运气:在读这本《美国众神》的同时,恰好也在读《贸易打造的世界》。http://www.douban.com/subject/3128794/好吧,一本重要的科幻小说和一本不太重要的经济散文集,两者之间的交集是什么?答案是,关于美国,这个全世界最受关注的国家,那短短的历史,一些并不广为人知的内容。有一个──很可能是我编造的──笑话:一个美国人问一个中国人对西藏问题有什么看法,后者反问:How about California? It had been a part of Mexico, until gold was found there in 1848.有时神秘的荒诞的愚昧的轶传的调侃的一厢情愿的经不住考证的传说故事比教科书上的历史似乎更值得相信。这是对历史的讽刺么?

说说《美国众神》 by 李克勤 (转)

说说《美国众神》李克勤 前段时间看了本杂书,讲太极拳的。作者采访了一位太极名家,名家的一段话讲得很有意思。他说,有些人学太极拳,上来就是讲打讲杀。太极拳当然也能打能杀,但它远远不止这些。 “太极拳是个高级东西。”这些话用来形容《美国众神》 ,是再合适没有了。 《美国众神》也是个“高级东西”。习惯了一般奇幻作品套路的读者,拿起这本书,总期待着主人公突然间爆发神力,一挥手扫平世界。这就是学太极拳的希望一年苦练之后能打出几百磅的拳头,成为又一个泰森或者霍利菲尔德。这里的主人公却像杯温吞水似的,不凉不热。说他不行吧,偶尔也能使点让别人迷糊过去的小把戏;说他行吧,到最后他也没有披挂上阵,杀个血肉横飞。这是因为作者志不在此。死几个人,在现实生活中是天大的事,但写小说的动动笔就能干掉一大批,实在是小菜一碟。一般说来,只有刚入门的才一心杀人。作为一个小说作者,这种做法相当没有追求。哪怕是杀人数量比一般作品高出一个数量级的武侠小说也不例外,杀得多的几乎全是二流以下,不信看看陈青云。再看人家金庸,厚厚几大本下来,主要人物几乎全部健在。连欧阳锋都是有出路的,可以改造的。(这里奉劝网络写手一句:多做好事,少杀人。 )尼尔:盖曼当然不屑于此道,此人的志向远大得很。推出这本书时,我们有一句宣传词,说得非常透彻:透过众神的眼睛看美国。 (可惜这句妙语不是我这个责编想出来的,它的版权属于市场推广部门的一个矮子。 )表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形成,从千万年前写到现在,整个历史浓缩在一本四十万字的书里。那么多内容,安排穿插,井井有条。最难得的是作者一点也不慌张,叙述过程稳稳当当。还是用打拳那个比方:泰森一场拳打下来,脖子脑门上全是青筋,杨露蝉打人却汗都不见一滴。这才叫“高级东西”呢。具体内容就不说了。看过的人不用说,没看过的怕剧透。只谈谈网上批评得比较多的两个问题。一、不够刺激。同志,您是毛片看多了。这又是个比方(没办法,不具体谈内容,只能靠打比方,绕来绕去地说)。男男女女的事大家都爱看。琼瑶阿姨磨磨矾矾的,几十集连续剧下来,湿吻都没有一个。你说男的女的不就是那么回事吗?让我们看毛片。那个多直接啊,招呼都不打一个,直接肉搏,上来就是真刀真枪。但是,这种东西看多了,对您谈恋爱恐怕有妨碍。而尼尔-盖曼呢,他是慢慢积攒,四面八方设下伏兵,突然来那么一下子。嗡的一下,全上来了。这才叫过 。但这家伙又不让你一次过足 头。才有那么点意思,马上一笔荡开,安排下一次去了。用高雅的比方,那就是林 玉的话,别一次太尽兴了,留点想头。用我们的毛片比方呢,这就叫做足前戏。有的读者也许会说,我就是个直性子,就喜欢毛的,怎么办?也许您应该再看点毛片。这不是讽刺。毛片这东西,跟许多网络小说似的,乍看新鲜,再看喜欢,三看就烦了。到那时,您就会觉得高级东西真是高级啊。至于这个阶段,没办法,不喜欢我不能硬逼着您喜欢呀。二、翻译太差。这个问题不用比方(比到现在我也烦了),可以直接说。有些网友觉得尼尔-盖曼的文风硬朗,译文太软了。这种批评是错误的。盖曼的文风不是硬朗,当然也不是娘娘腔。他追求的是一种比较高的境界,中国人所谓“绚烂之极归于平淡”,只是还没“化”到那一步。写文章有几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写不出,这是小学生和比较差劲的中学生层次。 “今天早上看见一位老大爷,推车推不动。我帮他推一把,做了好事,好高兴好高兴唤。”就是这一层次的代表作。二是废话多。脱离第一层次后,心里高兴,口水哗哗哗的,造就了网上一大批水王。第三层次是华丽,症状是乱加形容词。其中水平较低者常与第二层次相结合。如本人就是这种情况。水平较高者是《现代汉语词典》一级的,词典里那么多词,个个都好,我要全用上。水平更高的就进入普通网络写手层次了, 《现代汉语词典》不够使,还用上了《古汉语词典》以及汉大赋、唐传奇之类奇门兵器。脱离这三个层次以后,这就是作家了。顶尖的作家,一般下笔都是洗去铅华的白话,比如从司马迁到李杜曹雪芹(屈原是个怪鸟,例外,淹死活该)。这个级别,就是尼尔-盖曼的追求目标了。用简单的句式、平常的词汇,表现丰富,深刻的内容。咱们总不能说,形容词用得多的就是抒情,用白描的就是硬朗。网友们还有个理论:你看这本书里头好些f**,这还不硬朗吗?其实英语里的f和汉语里“妈的”一样,很多时候只是个语气助词,程度并不猛烈。另外,F也不等于风格。 《水浒》里面大量F(曹雪芹笔下XX也不少。要说活龙活现的程度,比《水浒》里单纯的“直娘贼”厉害得多,那是深入描述级别的。总不能说这二位风格一致,双双硬朗吧。我对译文的看法是:译者有疏漏之处,责编也有马虎的地方,但在小说基调的把握上,应该还算没有出大的问题。一家之言,欢迎读者们批评指正。(注:本文作者为《科幻世界》副主编、《美国众神》一书的责任编辑。 )

真的看不下去啊

真不明白为什么美国众神是盖曼最火的一本书 科幻世界炒作的么……架构真大 人设真好 可是讲故事讲的糟糕 从此以后我知道 无论多无聊的小说 我都可以看 大叔你还是好好写短篇吧!顺便 为什么一提到信仰 全世界的人都好像打了鸡血一样!

没有共鸣

美国离我们太遥远了。如果说哪里在发放绿卡,肯定会挤死成吨的人;但是了解美国的历史与文化?太难了,没兴趣。对于北欧的神、埃及的神、古斯拉夫神我一点也不知道,失去了享受在众神显示出身份那的一刹的震撼感。另外里面也没有提到中国的神,更增加了疏离感。影子就象一个抽象的概念,除了他对妻子的思念,没有什么是我所熟悉的。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很难打动我。里面的一切都非常美国化,美国人读着亲切,我读着生硬。所以它是一本好的小说,但是不一定能给我们带来阅读的快感。另外还有许多不解的地方,比如那个赌场里没有名字的神,我肯定不知道他是谁,他不是我的熟人,我从来没有认识过他,也就不会认出他。不过如果能坚持住看完,故事本身不会让人失望。想象着情节就这么一路发展,风暴,战斗,胜利或失败,大结局,可是在一本书快翻完的时候突然峰回路转,一个大转弯,让我长出一口气:原来如此,花了那么大耐心看完这本书,值了!

逝去的湖畔镇

在《美国众神》这部书中,除了第二部分之外,基本上影子都在美国的各个地方跑来跑去(在各个州之间不断穿梭的过程简直把我弄晕了,相信美国外的读者应该都会有这种感受吧,除非照着地图)在第二部中,影子待的那个湖畔镇倒真是成了一个世外桃源一般的地方,给我的印象好极了,没想到最后到结尾还是揭露出背后有这样可怕的东西。那个赫因泽曼恩嘴里的故事让我感觉那么熟悉呢,原来查了一下,是德国毕尔格曾经写过的《吹牛男爵历险记》里的,我国曾经引进过画成连环画,所以我小时候看过。尽管赫因泽曼恩是如此的可怕,但是湖畔镇的一大部分魅力都在他的身上,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赫因泽曼恩出现的时候就是一个类似部落长老的形象出现的。盖曼用了很多的笔墨,在湖畔镇的很多人身上都花了很多笔墨,而用在赫因泽曼恩身上的笔墨是书中几个最多的之一了。赫因泽曼恩同时又是湖畔镇的家神,于是他一死,湖畔镇也就逝去了,再也不是从前的镇子了。成了和其他镇子一样的普通镇子。说回来这个家神可能是全美国最最可怜的一个神了,这个家神,原本是一个部落里被杀死的孩子,而且竟然要通过小孩的献祭才能获得自己的力量(也就是说即使他不想做,他也不得不做这样丧尽天良的事来保存自己),他失去道德的力量,尽管他对影子助人为乐的表现显示他似乎很希望有这种力量。最后连他想离开这个镇子,都必须命令别人把他杀掉才行。在故事的结尾,作为一个人,我对赫因泽曼恩失望了,但是作为一个神,我又要对他表示深深的同情和遗憾。

我与神

你要知道,在古代,神与人的界限并不明显。人们诉说路上遇到一个神就好象遇到张三一样平淡,而且在那个时代,世上没有妖魔鬼怪。一切超自然或古代人无法理解的行为、事物、人,都被归结于“神”。无论哪个文明的初代神都与凡人一样饱受七情六欲,有懒得遵守的使命感、会犯错、会繁衍会死亡,总而言之,除了一个特别名字一段特别经历带来的广泛知名度,神并不比张三神奇。大多数人不知道史料记载最早的那些神,例如人类发源的两河流域,古埃及的初代神并不具有神格,只是比常人智慧一点,神教育人灌溉与医疗、狩猎与组建家庭,当然还有酿酒。然后神会离开,旅行去下一个部落传授知识。虽然我进行了足够的学习与考证,仍然不清楚史上第一个负面形象的鬼怪从何时开始。但是我明白魔物被人类想象出来的起因——部落迁徙、文化融和,新的神被崇拜,旧的神成为传奇或精怪。每一个神从被人类想象出来到被遗忘、改良、转化为负面恶魔,都要度过漫长的历史。因为赞同这点,我非常喜欢将媒体、互联网、高科技、金融等比喻为21世纪新神的说法,太妙了。噢,大半夜,说这些,真无聊。几小时前一口气读完《美国众神》,情不自禁的想,如果早生一万年或六七千年,在古印度或苏美尔,也许我的名字也会被记住,成为一个神什么来着……如果我能对部落做点贡献的话,例如发明鱼骨牙签或把土豆埋在篝火里烤的更香 @_@然后经过时间的演化,我的名字出现越来越多歧义,具有各种负面正面形象。在细密画家的画布、作家的鹅毛笔尖,经农夫、奴隶与学者的口中传颂加工,最终被遗忘。读完书,到最近的小镇喝了点酒,吃了些热腾腾的烧烤,决定继续步行20公里回城里的家。

C'est la vie

是被扉页上这段话吸引了:——“这是一本讲谋杀案的小说。”——“什么?不是奇幻小说?”她问。我想了想,说:“如果你愿意那么看的话,它也是本奇幻小说。”——“惊悚小说呢?”她又问。我说:“我当然希望它够惊悚。”——她接着问:“能不能说这是一部恐怖小说?”我告诉她:“对,而且,它还是一本主流文学作品。”之前接触过神以信仰为食的理念,故一瞥没有惊鸿;描述的场景确实很恢弘,各种从北欧、希腊、罗马、非洲到中国的各种神祗在美国的世界中心汇聚,可以看出作者学识渊博,也确实做了很多功课;很喜欢其中穿插的各种小故事,不错的甜点;整个设的局很像“谋杀案小说”,比较正点;但看完之后,没有再翻一下的冲动——了无生趣,没有留恋,不想再看。它仅仅是一个故事而已,披上了华丽的外衣。将谋杀案、奇幻、惊悚、恐怖元素一层一层的剥离,整本书成了空的,没有精神、没有主旨、没有信仰。从小说最后,新、旧神之间没有发生战争,大家一哄而散,回归各自生活。落魄的继续衰落、新兴的继续辉煌,历史的高潮没有被演奏就已经落幕。但那些消失的信仰该何去何从?是物竞天择,被历史的洪水所淹没,还是力挽狂澜,一起守候最后的精神净土?作者很偷懒,没有回答。最后的最后,影子开始了他的新生活,环球旅行。很圆满、很童话。影子潇洒地抛弃了美国的一切,去揭开diversity世界的面纱。可是就如同格林童话最后王子和公主过着幸福而美满的生活。旅行过后、生活仍在继续。影子将如何生活?影子只是揭开了一个小trick,而没有触碰阴谋后的缘由。被大家遗忘的神祗、信仰,我们该如何供奉?问问自己、问问周遭,问问“我”为何活着?最现实的就是为了有个好的生活,好身体,好工作,好家庭而努力着。许是中华文化太博大,让我们的信仰太朦胧。情愿将丰富的感情付给廉价的泡沫剧,也不愿花费两集还猪格格的时间与家人过中秋。想起1894年《纽约时报》记者史密斯这样说过:中国人表面上很有勇气,其实是一群戏剧化的人。有勇气在BBS上叫板棒子端午申遗,却将中秋节变成了月饼节,吃块月饼都就是过节,以孔夫子为代表的伪善文化将笑傲全球。其实,作者做了完美的回答: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都随它去吧。享受自己的生活才最为重要。已经忘记了的传统,已没有必要纪念;已经忘记了的信仰,也没有必要想起。这个无痛无梦、自私自足的时代不需要守候。C'est la vie,一切由它去吧~

神也要讨生活

这个有些色情又带着点疯狂与悲伤的故事……但毫无疑问,是个好作品。那么来说说这本书的故事:男主角刚刚出狱,遇上了个自称星期三的老头,星期三雇佣了他,嗯,到这为止很正常,接下来,男主角发觉星期三居然是从北欧来到美国的众神之王奥丁,然后开始了一连串关于那些来到美国这片贫瘠土地的众神们的故事。这故事包括了例如做妓女的小精灵、基佬出租车司机的伊夫里特以及其他各种完全不像是神该有的样子的神,另外还掺杂一些令人悲伤的人生短剧,最后还有些关于现实的讽刺、人们的冷漠与信仰的遗失。这个故事看起来有些繁杂,什么元素都有一些:关于基佬、关于百合、关于凶杀案、关于死亡、关于未来、关于幻想,但贯穿全文的主题咱感觉应该是这个:信仰,或者具体点,现实社会的信仰。这故事说的是什么?在美国这个混杂各色人种的国家中,移民者带来了属于他们故乡的神,但显然这块地方并不适合旧时代的神明居住——没有信仰,没有献祭,甚至连每天晚餐放在厨房里的牛奶都没有,众神们不得不为了活下去而做各式各样的事情,老骗子奥丁、比奇丝婊子、殡葬馆塞特,你们能看到他们像个普通人一样在世间生活,唯一不同的是他们似乎没有多余的同情心与神明该有的善意,对于人类很冷酷,对于同类也没有多大关心。而在美国又有一部分神很自在,他们是新生的神:汽车、飞机、媒体、电子,他们似乎对旧神很看不顺眼,于是一场战斗就要开始了。在这个背景下,身为旧神一派的男主角一边打打酱油一边跟绝对领域芭丝特、纯情妹子伊斯特、万年爱困波鲁诺什娜亚、红杏出墙僵尸妻子、百合女大学生之类的发生这样那样的故事。显然对于神明来说人们的信仰是个大问题,不过咱对这部分不是那么感兴趣所以就略过不提,咱最受触动的是关于双胞胎的故事——被舅舅卖给奴隶船的乌图图与阿加苏,两个出生在部落的十二岁双胞胎。在故事的开头有这么一段话:虚构的小说允许我们进入他们的大脑,通过他们的眼睛观看外面的世界。在故事中,我们会在作为主角的我们死亡之前停止阅读,或者体验毫无痛苦的“代理死亡”,然后跳出这个故事,在真实的世界中轻轻翻过新的一页,或者合上书,继续属于我们自己的生活。这段话很直白,不是么?但这也正是导致人们信仰丢失的原因,太多东西麻痹了人们的思维,想想在看到非洲孩子们的照片时你是怎么想的,“哦,他们太可怜了。”在合上书后,你会这么想,“今天晚餐吃猪蹄吧!”这件事最可怕的并不是人们思想上的冷漠,而是几乎没有谁能够去指责这件事,就像是你没法指责别人不给乞丐施舍,没法指责一个克苏鲁神话爱好者没有将活人献祭给邪神,你会哀伤的看完这段文字,然后继续吃手里的鸡腿。这看上去不是什么悲伤的事情,但正是这种现代人性共通的冷漠让众神们与他们的神话一起遗失在历史之中,成为一个个适合在晚上睡觉前讲给孩子听的故事,而孩子在长大后就再也不相信圣诞老人与小精灵,这是科学的冷漠,没有丝毫浪漫的现实。放在中国说,那就是当你某个不太熟悉的亲戚死去后,家里人请来道士或者和尚做法事,然后你就会一边在心底里嘲笑这种傻事一边无可奈何的在蒲团上跪个几小时。然后是时代所趋的,你会开始相信人类真的上了月球,相信电脑里真的能跟地球另外一端的人说话,相信依靠汽车能在几小时内抵达隔壁镇。当然,在现代社会这些事就跟不给乞丐钱一样没什么特别的,不如说这才属于正常,因此尼尔·盖曼在书中也并未写出现代神与旧神战争的胜负,而男主角最后也厌烦了关于神明之间的事情,很简单:跟咱们没啥大关系,这是自然的选择,文明发展的必经道路。因此这本书所说的,是关于旧时代信仰的浪漫,或者干脆只是让读者看看男主角泡妹子而已。总的而言,尼尔·盖曼在本书中不缺文笔、浪漫、感情戏、恐怖、OOXX、讽刺以及搞笑,虽然没有普拉切特老爷子那般喜悦,但同样是一本让人目不暇接的好作品。

死亡才是众生与众神的导演?

当旧时神祗和旧大陆共同沉沦的时候,电视神、互联网神、全球化神崛起了。想想看,旧神和新神有什么差别呢?是不是在于在于崇拜者的所求——即时的满足和对痛苦的趋避,是新神们能给予我们的。(艺术大概对此最为敏感吧——古典艺术更多的在寻求美与宁静,而现代艺术的注意力在“审丑”)那时人们为什么崇拜古老神祗?在崇拜中我们获得力量,力量让我们忍耐,于是可以面对不可对抗的;在崇拜中我们得以依附,于是消解内心的不安。如今在新神祗的庇佑下,我们不再需要忍耐,不安全感也被周到的抚平——“在人类从事商业活动的绝大多数领域中,全国性的统一大品牌都是极受重视的。这是因为人们喜欢提前知道他们能买到什么、享受到什么样的服务。麦当劳、沃尔玛、伍尔沃斯连锁店……这些品牌连锁店就是这样。它们遍布全国,随处可见。不管你到哪儿去,除了些许地区特色之外,你买到的总是几乎完全相同的东西。”因此我们丧失了什么呢?或者说,我们哪些和神祗一样古老的基因,因为不再需要忍耐,或者在“确定性的幻影”中,反而无法适应了呢?btw,尼尔.盖曼为什么这样设计故事?死亡才是众生众神的导演,而欺骗是这一切的后台?

值得收藏的黑暗系列

反复无常,铁石心肠的才是神,书中出现的神的战争显得悲怆和绝望,神一样不会永恒,会沦为时间的弃儿,呵呵,我一开始看的是盗版,很惭愧,但是这本书太好了,后来我又去补买了正版。

《美国众神》——我们在向谁献祭?

这本书买了好久了,大约是三四年前买的。当时很喜欢尼尔•盖曼的作品,他是一个英国人,写的小说偏黑暗一些,但是又有英式特殊的幽默。他的《好兆头》、《坟场之书》、《乌有乡》等作品,虽然和现在动辄上中下或者几部曲的大块头奇幻小说不同,多是以中短篇为主,但是他在文中细腻而又柔情的笔触,也给了人一些温暖。尤其是《车道尽头的海洋》这本书,我看完之后忍不住想找原书来看,可惜一直未果,待到有空吧。《美国众神》这部书可以说是尼尔•盖曼的代表作,但是庞大的出场神明们,让我对这本书望而却步。终于在16年,重拾此书,配合audiobook一起看完了。(说是看完,其实也有些偷懒,最后约四分之一的内容是看的中文版)。书的主人公shadow本是一个极为普通的人,前半生不仅普通过的还比较凄惨,单身家庭、抢劫入狱、出狱后得知妻子车祸身亡而且出轨自己的好友。如此悲惨的命运却意外遇到了一位自称“星期三”的神明。Wednesday是源于北欧神话里的主神woden奥丁。而他确实也是这位主神,随着开发新大陆的人来到了美洲大陆。同他一样,诸多来自各个国度的神明,非洲大陆的、印度的、爱尔兰的。。。。。。都曾经拥有过自己的辉煌历史,然而终究敌不过时代潮流的发展,逐渐逐渐退化为一般的人,混迹于社会的各个底层,靠着一点点微博的神力存活。这本书的结局却是大反转,一切和开头都不一样。举着鲜明旗帜的伟大神明向新神明宣战,然而在这一切的背后,隐藏的是奥丁和他的兄弟深深的私利。他们要以神明的战争为献祭,为自己献祭。在一切堂而皇之的理由之下,只不过是两个狡猾老神明的骗局。然而这本书带给我的震撼,不是这些古老神明的牵强度日,而是那些新兴神明:互联网之神、高速路之神、信用卡之神。。。。。。这些看似虚无的神明,却在书中以实体的形态向我们表明了他们的存在。那么是谁在向他们献祭呢?靠什么来献祭呢?电视之神在电视中告诉shadow:所有人都在用他们的时间向我们献祭。是呀,现代神明更加文明和隐蔽,不需要信徒们的生命和身体,然而另一方面,信徒们却在用生命的另一种形式——时间来献祭。你、我、他们,都在用自己的时间来向所有的新神明们献祭,用我们卑微的生命和时间。很压抑的一本书,看完之后长吁一口:神明,不过是高阶的人类;人类,永远离不开神明。

神就是人们的思想

思想是纯粹的力量。它是有形之物的灵魂。是人们的选择。总的来说,这书流水账很严重啊。所展现的意识形态也没有乌有乡、好兆头的深刻清晰。

《美国众神》读后

目前,适用于我的读书理论就是,一本书拿到手,如果三个小时之内还没有读,那么三个月之内也就不会读完。本着这样的想法,我拿到尼尔·盖曼《美国众神》之后立刻就开始了。但是还是被不知道哪里钻出来的事情阴险地拖了有一个星期之久。很多时候都是在深夜床头灯下看到睡意慢慢袭来,然后怀疑是不是有一个睡神一直呆在我家里。《美国众神》的写作理念完全契合美国的熔炉文化。打个比方,就像那个把金庸先生小说人物一锅端的游戏《金庸群侠传》。这个比方还不够恰当,金庸小说中的人物是可以跨出书本互相呼应关联的(比如《射雕》三部,以及《碧血剑》、《鹿鼎记》),而尼尔·盖曼则把各个国家、各种文化和各个不同谱系中的神灵放在一块,说实在的,这道杂烩的味道还不错。这里面有北欧的奥丁,有印度的迦梨,有埃及的透特,甚至还有中国的沙僧……至于基督嘛,只是一掠而过稍稍提及。这让我怀疑尼尔·盖曼是不是也如丹布朗、罗琳那样,是新时代运动的忠实拥趸。当然了,北欧神话中,是奥丁主导的战争迎来了诸神黄昏。本书故事的主线与之遥相呼应,只是把具体的背景放在了美国,而且,以前的众神已经垂垂老矣,为了争夺信仰、祭祀或者牺牲,他们和新一代的神灵诸如电话之神、互联网之神等等即将开战。随着故事的慢慢推进,背后隐藏的大阴谋也渐渐暴露,这其间还夹杂了美国大陆的发展史,宗教观念(神灵)变革史和一个谋杀案的支线小阴谋。在尼尔·盖曼看来,神灵来到这块新大陆,是因为信神的人由脑中的意识(信奉)将他们带来,神灵是它们信徒的宿主。而随着观念的变化,一些旧的神灵的失意在所难免。我喜欢这本书的庞杂、博大却又有条不紊。尼尔盖曼无疑是讲故事的一把好手,同时也是满腹经纶的读书人(能同时做到这两点并不容易,村上春树在《海边的卡夫卡》里的表现就让人觉得他的说故事能力有待提高)。我更喜欢他大胆地整合了不同谱系的神,并且,如同从希腊神话那里就开始的传统,他把各种神灵赋予充足的人性。如果说后者是每个有正常水准的通俗作家必备的素质,那么前者就无疑给我带来了从未体验过的阅读欣喜。一本书好还是不好,除了故事、内涵之外,还在于它能否诱发其他领域的阅读。丹布朗的故事好,内涵深刻,但是没有诱发我对密码学或者符号学的进一步兴趣(这不怪丹布朗,只是我自己的数学头脑欠缺,与书本阐发的领域失之交臂);而《美国众神》则让我开始想读其他的书,关于北欧神话的,关于美国大陆发展史的,还有希罗多德的《历史》,以及那本“六十年代美国嬉皮士的圣经,海因莱因的《异乡异客》”。《美国众神》中用小小的一笔,向海因莱因的这本书致敬。其他领域的阅读无疑延展了这本书自身的存在价值或曰寿命,用尼尔盖曼自己的话来说,观念植根于脑海中。文章引用自:本人的博客

这世界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

尼尔盖曼的书读起来总有一股失重的速度感,他的写作手法基本上是抛出一个核心概念,然后讲一个故事,娓娓道来的姿态和幽默精灵的语言让人总能一气呵成的读下去,小启发也是有的,就像一块大披萨,海鲜、培根、奶酪都摆在你能看见的地方,与之相比,我更喜欢何夕的故事,一枚枚水饺长的基本一样,只有吃下去才知道是什么馅,进而细细回味~~当然了,比起总爱占据《科幻世界》首版位的猥琐王老先生来,盖曼的故事还是让人这么的津津有味,适当的性调侃也是光明正大,落落大方,总体来说,在火车或者飞机上读一下这样子的书,确实可以放松身心,感觉愉快的。很喜欢里面的一些小故事,带着点暗示性和启发性的,这些就有点像包子了(个人爱好问题,觉得包子比较粗糙,饺子精致一点),让你揣测那一个个旧神到底是谁,来自何方,而且每个人都很有故事,让人读起来觉得那么活灵活现,那些被淘汰的旧神的悲哀欺凌,那些新神的张牙舞爪和内心的虚弱担心,就在对这个形似“万里任禅游”的故事里与影子的主线连为一体。新的淘汰旧的,年轻的淘汰老的,神灵的世界也和人们的办公室、**(敏感字符?)、历史……毫无区别,新来的跃跃欲试又略有迟疑,年迈的用权威打压又因为知道时代将要把他们抛弃而愤愤难耐,就像婆婆和媳妇的关系,前生今世,你们不过在此轮回,应了那句,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话而已。喜欢此书的一个概念,就是神,是由人造出来的。因为众多人的意识和信仰,缔造出一个超物质甚至超意识的伟大神灵,而在信仰被稀释后,神灵也将覆灭。这与众多的神造人类的传说大相径庭。之前接触到一个全息的概念,如果世界真有上帝或者称为宇宙之灵的高端智慧体存在(道德经说这就是道),那么地球或者宇宙间的一切,就是上帝的一部分,只是以不同形态来显现,却有着相同的DNA,相同的属性(质子?原子),而当这些人或者动物,运用集体意识来投射一个世界时,就出现了上帝?天堂?或者其他什么~对北欧神话不是很了解,而且还有个坏毛病,就是记不住外国人的名字(从小说到电影到现实生活,那种毫无关联的字放在一起就产生了盲点……),好歹这个主角叫影子,他爸爸是奥丁,其他的全部忘记名字。印象深刻一点的是旧神的三个女神,尤其是给影子银币的姑娘,那个月光下的情景很有画面感。其次是新神的传媒女神,记得在哪里看过,贵国如果举行全民公决选总统,QQ的老总一定当选,因为他可以用QQ弹出窗口,投一票送20Q币,然后因为用户基数最大而当选~ 以及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对传媒力量的运用也是很到位的,这代表着互联网这种相对低层次的信息平台,正在成为时代和社会的主流。最后是那位沦落成街妓的女神,这个小片段里的画面感华丽而诡异,以一种极有暗喻意味的文笔展现性**爱、子宫、男女博弈的能量流动。这是一个阴谋和决战的故事,还好影子不算是英雄,他只是一个可怜的人,被命运推动,被神灵设计,一步步让他抵达一个他根本不想去的战场。战场最终停止了,而新神最终会代替旧神,然后被更新的神灵所替代,有的选择顺应这个潮流,有的企图靠某种力量来阻止改变,还有的用力量打造一个堡垒企图将过往的荣华封藏,然而这一切都会过去,就像诺亚经历的那场大水,覆盖一切,不留下任何痕迹。因为这世界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

众神的葬礼

我没想到盖曼为了他的小说把这么多神都给扯进来了,虽然没有看到释伽佛祖,没有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不过全世界的神就为了这么点小破事而打在一起,还是挺有意思的。还有,影子的戏法到底怎么变的?

一翻开书傻眼了,原来是科幻。

非常好莱坞的情景设置:无名之辈,成为了众神之战的调停人,文中夹杂的富有历史感的故事让人印象深刻。新神和旧神的编排很有意思,小胖子抱怨到处没有wifi网络,让我想到我对数码产品的信仰,我对iPod系列无法控制的毒瘾欲望,如果说iPod的Classic,Shuffle,Nano,Touch都是一个个神的话,那就真的太符合本书的构建了——众神之间的屠杀都是牺牲,成就了最大的神的夙愿。我没能好好读懂这本书,或者我没有必要读懂。我在书中的每一页都感受到了浓厚的美国气息,虽然这些众神来自全世界各地不同的时期。其实这正是美国精神、文化的重要基石——自成体系的最丰富多彩的新大陆之涂鸦板。

快速有效的丰胸办法

导读:你还在为你的小平胸而烦恼吗?现实生活中很多女人的胸部都不是很理想,所以丰胸就成了女人一生追求的目标,想丰胸却害怕反弹,甚至是怕伤害身体健康,所以很多女人都愿意通过食物来丰胸。谈到用什么办法丰胸最快今天就来分享一下我的经历来帮助增添女人魅力。自然丰胸就选【摩-亭】,60天从A到C,全国Tel:4OO-O9O-1685快速有效的丰胸办法? 我今年25岁了,毕业两年多了。出来工作的时间虽然两年了,但是我和我的好友仍然好玩活波,我的工作对形象的要求比较高,工作装穿到我身上实在衬托不出气质。饮食丰胸的最快方法?以前考虑过丰胸,想想自己还年轻,但是始终没把丰胸这件事放在心上。好友每次路过公司来看我,总劝我说『摩-亭』丰胸在网上卖得很火,说我次数多了,把我惹急了,我就网上把『摩-亭』整了回来。然而,我没想到的是,我用“『摩-亭』”一共3周.期就成功了,饮食丰胸的最快方法?说起丰胸的感觉,还真是挺令人回味无穷的呢。一周.期用完的时候,胸部变大的感觉就越加的强烈了,胸部胀胀的,感觉这内衣都在不断的变紧。能有C罩杯,我想还是因为『摩-亭』有着它独特的功效。『摩-亭』独特之处在于它是全面激活 自然发育的丰胸原理,通过补充胸部的营养来促进胸部发育,让胸部自然增大来达到丰胸效果的,而且『摩-亭』一向秉承的原则就是遵循人体生理规律,健康自然丰胸,所以可以完全的放心。而我亲身感受了『摩-亭』丰胸效果,所以毫不怀疑『摩-亭』能够真真正正能够帮我们丰胸。饮食丰胸的最快方法?用『摩-亭』丰胸后,我也总想夸赞一下真的丰胸效果很好,胸部大到C杯已经一年多的时间了,一点没反弹的迹象,同事都惊叹我的变化,而且我更成了好友逗笑的对象,有事没事总拿我的胸说事。但心里还是美美的,我的胸部能有今天,还真的要谢谢『摩-亭』呢。电脑里,一首《小小》反复的单曲循环着,忧伤的曲调,淡淡的弥漫在我的脑海里:回忆像个说书的人,用充满乡音的口吻。跳过水坑,绕过小村,等相遇的缘分。你用泥巴捏一座城,说将来要娶我进门,转多少身,过几次门,虚掷光阴。小小的誓言还不稳,小小的泪水还在撑,稚嫩的唇,再说离分。我的心里从此住了一个人,曾经模样小小的我们……   

盖曼大叔不是情节派

我有个坏习惯,总喜欢根据一本书的名字来猜测它的内容,并且带着第一感觉进入阅读状态。于是,看到《美国众神》这样时髦而又深邃、充满神秘的书名,就难免不意淫出一部情节巨作、动作大片来了。这也难怪,谁叫盖曼大叔生得一副英俊面庞,穿着皮夹克留着长发,活脱脱就一美国飞车党啊。我这极大的一见错觉是肯定会给我带来失望的。开篇平易的叙事、不愠不火的情节推动、外加一些美式幽默都不能算是我的喜好,看得我昏昏欲睡。不过盖曼顶着奇幻作家的名头,总会在适当的地方编制适当的故事,用适当的语言带给读者阅读乐趣。莫名其妙一些看似毫无根据的故事出现了。似曾相识的人名,怪异的梦境,恐怖的性爱描写,惊悚的解剖场景,原始粗犷的臆想,宁静美丽的湖畔镇,当然还少不了幽默和笑话。我方才发现这才是盖曼的高处所在,你完全不能将他的小说禁锢在某一类型之中。它有死尸从坟墓中爬出来的惊悚;充满迷幻色彩与现实相关又隐喻未来的梦;而在湖畔镇的一段生活又像极了主流文学,让人向往。关于全书的神异和魔幻,有一句中国新诗似乎很恰当: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呵呵,其实是搞不懂一些人到底是死了还是活着。没办法,连“脖子上串着一串骷髅头”的沙僧都可以出现在众神之战中,还得到一个特写,你是应该做好心理准备的。各种现实的幻想的,看不清有无关系的,或明显或隐喻的情节,在盖曼史诗般的文字下交织在一起。以至于我反而不愿去忍受主干情节的平淡推进,却更喜欢这些庞大的背景和侧面描写,虽然这些背景和侧面实际上是完全服从于主干情节的。于是,《美国众神》所讲述的故事虽然很清晰单纯,但是展现的场景却非常的庞杂,可恰有盖曼的生花妙笔将它们、将“众神”,将这个故事驾驭得如诗如歌。看来盖曼大叔真的不是情节派,不是露在外面的武打动作,但他其实是将情节埋在如诗一般的语言下,在最后才显出玄机来。在盖曼的世界里,无论是旧神还是新神,其之所以为神,是因为人们对他们的崇拜,人们相信他们并且给他们献祭。只有拥有信徒得到献祭的神才拥有法力并得以永生,而一旦人们将他忘记他就真正的死去的。而待到结尾终极解密了才发现,做为主干情节的众神之战其实也是个骗局,是为两位主神的献祭,奥丁需要战争,洛奇需要混乱。没有了献祭,神就会真正死去。而此时,这虚构的众神世界仿佛又明显地隐喻了不少现实。书里写得最少的就是“人们”了,他们是众神的信徒,像交保护费一样为众神献祭以获取庇佑,好像很渺小。其实“人们”才是真正的主角,他们可以创造也可以遗忘(毁灭)神,这全取决于“人们”这个整体。而众神所以发动战争夺取献祭,不也就是为了争取“人们”吗。这个发送在美国,一块本身没有原始信仰的大陆,隐喻的是政治,还是什么。我想起了几年前听盖曼的演讲时给我印象最深的话,有人问他为什么会选择写小说,他说:“我喜欢向人们讲述故事,当我们老去从这个世界上消失的时候,这些故事还会流传下来,还会有人去阅读它们,在其中享受到乐趣和快感,一代又一代。”尼尔•盖曼是真正的故事高手,别忘了《美国众神》可是畅销书……

这是一部很不错的现代神话故事

在旧时代,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移居到了美国,他们来到美国的同时,也将各自信仰的神灵来到了美国,可是人们逐渐的淡却甚至是遗忘了这些神灵,不再向神灵们献祭。旧时代的神灵们游离在新时代的夹缝中,艰难的生存着,而同时由于科技的发展所产生出来的一批新时代的神灵(媒体之神,高速公路之神等等)取代了他们的位置。新旧时代的神灵之间的矛盾不断的激化,甚至于走到了战争的边缘。奥丁作为旧时代神灵的代表,在与新时代神灵交涉的过程中而惨遭杀害。新旧时代的神灵之间的战争爆发。影子作为一名凡人,由于某种原因而卷入了诸神之间的纷争。他本是监狱里面服刑的犯人,由于狱中表现良好,即将提前获释而获得新的人生,外面有一直等待他的妻子以及朋友给他提供的工作。可是在他获释的前一天,他的妻子在车祸中丧生,同时丧生的还有他的好朋友,更让他绝望的是在他服刑期间一直等待他的妻子居然与自己的朋友发生了不应该有的关系。此时他遇到一个古怪的老人奥丁,并作为奥丁的助手陪其到处奔波,认识了很多奇怪的人,他渐渐的意识到这些人都是旧时代的神灵,他自己已经卷入到新旧时代的神灵的纷争之中。在奥丁被新时代的神灵杀害之后,他主动的要求作为对奥丁的献祭而被挂在树上九天九夜。在濒临死亡的时候,他逐渐的发现了事情的真相。原来他是奥丁的儿子,而这场诸神之间的战争只不过是奥丁的阴谋,奥丁企图让诸神成为自己的献祭。苏醒过来的影子及时地制止了这场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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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众神》看了三边,最后一边跨越了昨晚的凌晨,从21点到4点。终于又开始划句子了抄下来,当作是练打字了1没有绞刑架带来的恐惧,就没有绞刑架带来的公正(我的第一反映是国家二字,显而易见,如今的死亡掌握在国家暴力中,正如同过去的宗教。死亡本身就是代表着未知的神秘,故而,拥有这种权利这本身也会沾染着神秘主义,甚至阴谋主义)2这一切都会过去的(书中不乏如此成词滥调,或者叫做金玉良言如今只能承认,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于书籍的态度是抵触的,虽然我依旧看了很多,但得到的很少。1最初是自大;2然后初级反省时渐渐发现自己的相对无知和作者的相对有知,却采取保持虚荣以逃避这一现实的态度,并紧抓着1时的知识不放;在外人看来我符合了他们的标准,理论上的教条越积越多,但事实上没有一个在我生活中出现,此时的我是被选择的时期;3如今我打算回归童年,真正的回归,重新接受一次弗洛伊德的精神动力说的洗礼,让自己归于无知的心态,重新调整,这也是为什么曾经的陈词滥调又让我如此兴奋,且惊喜了)3在监狱,你只管好自己的事,别人的事不要乱掺和(恩,我打算记着,无条件接受)4影子检查了自个儿的良心5在他脑子里,一个声音在悄悄说话,说他们会给他增加一年刑期,要把他关进禁闭室,要切掉他的双手,割调他的脑袋。(我想起那次王裕敬的事)6车窗上湿漉漉的雨水把外面的城市模糊成一片红黄相间的霓虹色块(就是觉得写的很好,事实上,任何一个近视眼脱下眼镜,就能获得那种影片上煞费苦心作出的朦胧效果,尤其在灯光下,街灯最好,阳光次之。)7但愿你此生的最打担心不过是迟到而已(好像有点不对劲,说不上来啊,跟11一样)8人体一共有206块骨头9有一次,他觉得他的心脏隐隐作痛。(算了,与高考有关,与她有关。这声‘算了’是说给自己听的,妈的,你当心得心脏病哦。)10神祗也会死亡。当他们真正死去时,没有人会真正哀悼、纪念他们。观念比人类更难杀死,但说到底,观念也是能够杀死的。11虽然很多事情我生前我不知道,而现在都知道了,但我却无法用语言表达出来。(“无法用语言表达”?对于活着的人,语言就是阻隔孤岛的河流,事实上,没有确切的标准,也不可能有,字典只是参考,即使有也无法让人实行;何况这个时代连周星驰都成节构主义大师了,语言被解构得分崩离析也很正常了。中国人尤其付出代价,因为汉文字的高可变性使得这块土地成了现代哲学的墓地。当维特根斯坦惊喜得发觉文字可以被解构时,中国人早就靠解释论语形成体系了。如果说为什么世界还存在,没有因为‘误读’而倾灭的原因,也许只能说还未质量交换)12你们明白吗?他创造了世界,这块土地同样是他创造的。在这里,只要我们象男子汉一般死去,同样会被他的殿堂所接受。(对来世的许诺自然是各大宗教的那根“驴子嘴前的萝卜”。说到底,信仰需要从诞生那一刻就被灌进大脑,所以,convinced的确意味着重生,可以理解巴乔的不易。)13奥丁,全能的父,他把自己当成祭品,呈现给自己。(这就是所谓神话的暗喻:能够超越自我就能够被称作神。但这一切毫无意义,这是个模糊的、没有真理的世界,神全住在隔壁,不能搬家。)14窗外雾气弥漫的世界象一幅铅笔素描画,由几十种不同深浅的灰黑色组成。不时有些模糊的红色或纯白色灯光,仿佛弄污画面的斑点(同6)15前面的路上空无一人,只有沥青路面上的小冰渣,在上午阳光的照射下如钻石般闪烁着。(同6)16美国殖民地是一块逃犯投奔的土地,同时也是倾倒社会渣滓的所在,是一块被遗忘的土地。(美国殖民地是一块逃犯投奔的土地,逃犯带来了丛林法则也就是社会达尔文主义,同时也是倾倒社会渣滓的所在,都是渣滓所以没有阶级矛盾易于同情与团结,是一块被遗忘的土地,的确,他被保守党遗忘了。)17有宿怨的老朋友(多读两遍,难道你还没笑么?苦笑还是嘲笑?)18我们就象风,几代来好运,也带来坏运气。(写这句话的人不是圣人,就是个二流的骗子。没有good luck,也没有bad luck,only changes)19只有最下流、最冷血的人才会到处乱扔。(说得是避孕套。有一句冷笑话:不是爸爸不要你们。)20追逐甜美的肉体,完全没有意识到那不过是白骨红颜的皮囊,是蛆虫的食物。没有冒犯的意思,但你晚上干的只是一堆蛆虫的食物而已。()21雪。影子坐在助手席上,一边啜饮热巧克力,一边在脑海中想象着。大片大片的雪花,令人眼花缭乱,从天空纷纷飘下,在灰色的天幕下显得如此纯洁雪白。舌尖轻舔,似乎可以从雪花冰冷的触感中品尝出冬天的味道。雪花轻柔地亲吻你的脸颊,却拥有冻死人的力量。十二英寸棉花糖一样的积雪,可以把整个世界装点成一个童话般的王国,让一切变得如此美丽...雪。影子继续想着,在高高的大气层中,围绕一粒微小的尘埃,凝结成完美的小小水结晶,每一道花边都是不规则的六边形,雪结晶组合在一起,形成雪花,从高空落下。无数白色的细小雪花,覆盖了整个芝加哥,地上地积雪一寸一寸价厚。。。22影子发现自己开始慢慢熟悉起他扮演的这个人物来,他甚至真的感受到他变成了安迪。海多克:他在烟灰缸里卡灭廉价香烟,虽说是星期六的下午,可还是有一堆文件等着处理;他的家在肖姆博格镇,还在湖畔的小公寓里养着一个情妇。23希望你的女人值得你等待24每一次结束都是新的开始.(如今面对失败了才翻然自解,大学可以是个结束,但对于我来说更多的是一个开始。只是个较差的开局罢了,)25鲁宾。戈德堡26香烟让我们回忆起他们为我们焚烧的祭品。27“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就把你的话当作恭维来听了”影子客气的说(我以后要多说这句话)28“当作工委,是因为你拿我跟你家里人相比”29分辨不出性别的胸部(很多年前就好像在哪看到过,天使无性别)30胡因和穆因,意思是思想和记忆。(前天去看奶奶,她对于自己的记性变差几乎要哭了,我终于较切身的感到恐惧)31我们寄居在他们的精神意识里,和他们一起旅行,来到这里,在这里生根定居。32给大家分发脑子那天,你干吗去了?33他冻得全身麻木:心脏麻木、思想麻木、连灵魂也麻木了。34“哦,顺便说一声,潘想让你为他建一座神庙”懂吗,说起神的事一点儿也不大惊小怪。35“在过去的年代里,人们经常会跟神祗打照面。”36“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奉献出自己的时间”露西说(时间对于个人就是不完整的生命)37真正的事实却被他们看成完全不可能发生的事。(我不知道多少人会真的有这样的勇气去坚信这句话)38回溯到我的那个年代,我们全都有灵魂。(重要的不是标准的对错,重要的是有着么个标准存在,并且坚信这个标准。)39主教体位40艾比斯先生擦擦他的金丝边眼镜,摇晃着手指解释说,他是个艺术家,他的故事不是逐字逐句复述事实,而是想象力对事实的加工和再创造,比事实本身更加真实。(最近在看关于萨特和波伏瓦的《第三性》,里面写道:“对于普卢来说,书上的东西比实际物体更真实,而自然界反倒成了书本的摹本”,我不是太明白,至少现在还不愿相信。)41真正的战争,向来发生在双方都确信自己才是正义化身的两者之间;真正危险得人,恰恰是坚信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确的人(一切主义都是极端主义,只坚信一个主义的人都是极端分子,任何极端分子都相对是恐怖分子。万幸,这不存在)42和所有诈骗手法一样,他也是针对人性的贪婪设计的。43他们都是需要两个人合作的诈骗圈套,各有一个人扮演互相对立的不同角色。(这种骗局需要三个人)44这就是泰茜(可爱的哦,不过也蛮恐怖的~~要是给家里的床啊、被子啊、杯子啊、马桶啊、浴缸啊、键盘啊、手机啊..都取上名字,除非这人象杯牛奶,要不就像杯清咖)45“那你建议我们先从那里开始?”(我要多用这句话)46“指针”“定位器”(凹凸,两座山一座山..)47振振有词,流利的象一条蛇48话刚出口的一瞬间,他便对迈克。安塞尔这个人了如指掌。49红眼航班50人们赌博是为了输钱赌客们会吹嘘他们赢钱那一晚得奇迹,吹嘘他们从赌场赚到钱的传奇故事,但他们却失去了另一样财宝,秘密的财宝,那就是——时间。这是一种献祭,无数献祭中的一种。(同36)51加拿大。比尔叹一口气,无所谓地耸耸肩。‘我知道,可这是这里唯一的游戏呀’(比尔。琼斯)52我们以信仰为食,以祈祷为食,以爱为食。(58)未完待续http://amerciangods.spaces.live.com

神灵随处可见,但传奇不是

近来看的书少了。毕竟现在学习紧张,当然明年这个时候更是什么书都没得看了。但是我现在如此生活空虚的原因绝不是简单的看得少。作为一个看到一个好的短篇就能心情好三天的容易满足的家伙(应该算吧),心情空虚只能说明我最近看的东西质量实在不敢恭维。于是又怀念起上个月让我激动了一个星期的《美国众神》。尼尔·盖曼自然不是个普通角色。对于别的作者我没法如此肯定,但尼尔·盖曼他绝对配得上一句“才华横溢”。而《美国众神》更把他的才华展现得淋漓尽致。《美国众神》对“信仰”的诠释绝对的恰到好处,就像和冷笑话专家特里合作的《好兆头》一样(那又是另一部让我兴奋不已的精彩作品),盖曼在正义和人性间找到了一个平衡——当然,这两者本来就可以融合在一起。或者我喜欢他的作品的一大原因就是:他和我的想法太接近了。这本小说的另一大亮点就是宗教和科技的结合。媒体之神、高科技之神、电视之神……我非常喜欢这个创意,虽然高科技之神为了表现美国青少年的特色变成了个外强中干、喜欢麦当劳和电子游戏但还不至于禽兽不如的混小子——难道高科技就是这样的人掌管的么?!以上是个人喜好,现在从客观方面分析下:1、情节方面,非常扣人心弦和符合市场喜好,又有不少令人很舒服或者感动的温情画面,后面的侦探小说镜头也非常有水准。盖曼不愧是能从童话写到惊悚的全能作者。2、主题,这个最说不清了……但感觉上就是和我的想法一样。也不是三言两语说得清的。3、内涵,非常好,盖曼的文化底蕴非常强,对各民族的神话都有不少了解。4、语言&翻译,盖曼的风格是口语化的干净利落的短句,不过翻译过来却带上了文艺腔,这点受到很多人的批评,但是我觉得翻译上要保持那种风格很难,特别是后面涉及了大量的传说,不文艺腔真是很难做到。那些批评的人可以自己试一下,刚开始可能可以保持掷地有声的语气,但到后面就很难了。不过,尽管情有可原,翻译上确实是繁琐了一点。到最后主角shadow(影子)在北欧见到了另一个奥丁,美国的奥丁处心积虑地险些完成了一场阴谋(这也是故事的主线,最后影子和他的妻子在最后关头破坏了他的洛奇的计划),但是北欧的奥丁虽然和美国的奥丁有一样的性格,却显得恬淡甚至安详(虽然只是“显得”)。我想这就是信仰的力量吧。一个神吸收的是怎样的信仰,他就是怎样的神。或许这也可以解释高科技小子的问题——盲目崇拜高科技的有很多都是那样的人吧?PS.《美国众神》的人物性格也很有意思。个人觉得表现得最好的角色是劳拉。不过做人物分析就难了。毕竟我只是个高二的小鬼。希望这样能让我显得比较有自知之明^^有不对的地方请指教。http://blog.cfan.com.cn/index.php/198960/action_viewspace_itemid_96301

构思精巧,技巧一流,但是缺少打动人心的力量

一部非常学院派的小说。也许要多读几遍去领会书中无所不在的隐喻、和文化的冲突。穿插的神话很有意思,是精彩的地方,觉得比主线写得更好。缺点是似乎还缺少些东西,特别是那种质朴的打动人心的东西。

摘錄

人們有信仰,影子想,人就是這樣,他們不可能沒有信仰,但卻不會為他們的信仰承擔責任。他們用自己的信念造出神靈,卻不信任自己的造物。他們用幽靈、神明、電子和傳說填塞他們無法把握的黑暗。他們想像出某種東西,然後相信他們的存在,這就是信仰,赤裸裸的信仰影子早就發現,如果有哪部連續劇你沒看過,你只會一連很多年反反復複碰上其中的同一集。他覺得這肯定是某種神秘的宇宙法則。人們賭博是爲了輸錢。他們來到賭場,因為在這裡他們可以感到自己活著,他們在輪盤賭和撲克牌中迷失自己,在籌碼和投幣口中迷失自己。賭客們會吹噓他們贏錢那一晚的奇跡,吹噓他們從賭場賺到錢的傳奇故事,但他們卻失去了另一樣財寶,秘密的財寶,那就是——時間。這是一種獻祭,無數獻祭中的一種。肯德基的雞是基因突變的異種,像一只沒有頭的大蜈蚣,身上只有一段一段的雞腿、雞胸和雞翅。那種怪物是通過營養管進食的。“告訴你吧,只要停止吊死煩人,這個國家就離完蛋不遠了。沒有絞刑架帶來的恐懼,就沒有絞刑架帶來的公正。”看著別人在電視里做愛,卻沒有他的份兒,他覺得也不是什麽開心的事。

美国众神VS中国众人

萨缪尔森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经济是经济计量的时代。于是我说,六一儿童节以后的安排将是计量经济学复习的时代。每天都在下课后试图对着回归方程挨到10点的日子看起来不是那么好过,于是我只好在天色欲暗未暗的时候就在学校门口的书店像寻找猎物的狼狗一样不停晃。于是最终结论是我的六一过后的时代变做了一个美国诸神纠结的时代。好吧,或许很久以后我会对朋友说:"让我想想,那么我可能最初的时候是从《美国众神》接触西式奇幻的。那个时候,有些人总是说比起西式奇幻,中国的奇幻总是少了些什么。于是我不能接受自己一直浸淫于有些人所谓的文化垃圾中不能自拔的事实,决定从能找到的书开始挑战一下未知领域。”虽然这也许在资深幻想爱好者看来是个很不专业的开端。但是对比一直把视角瞄准中国古代故纸堆,一直把半个身子陷在所谓的中式奇幻中的我来说,的确是个不小的超越行动。事实证明,虽然和老外语言文化沟通的同步率不高,但是凭借一些耐心和猎奇精神,囫囵理解起来倒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452页的文字总体来说只是构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阴谋,作者把现实和超现实的世界摞起来,场景像一个兔子一样在二者之间跳来跳去,然后放进去表面上看起来貌似是一黑一白的两派人物,对男主角和读者们说:“嘿,伙计,东西全了,现在我们开始上演吧。”然后游戏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悄悄把游戏结果以故事的形式告诉我们,然后窃笑地想想着这些傻兔子在知道最后结局的时候唏嘘不已的可笑表情。其实我还算是冷静,只是在倒数大概第二十页的时候点了点头,叹了一句原来又是诸神的黄昏啊。然后带着一丝失落迅速浏览了后面的内容。回顾全书,那些看起来处境有些令人同情的众神们的形象还是挺可爱的。那些蓝眼睛的外国人看起来对自己很自信——他们习惯于把神描写成人的形象。光是那些传说中翻云覆雨的家伙为了生计在自己身边开出租车,经营殡仪馆,诈骗,甚至卖淫……他们就能在睡觉的时候笑出声来。这的确时间有意思的事情。我也很想让二郎神西王母之类的为自己开一次十几块钱的TAXI,然后甩给他们一张整钞潇洒的当作小费。这种愉悦是一种有益于身心的美好事情。与此同时,中式奇幻写手和他们的老祖先一样,总是习惯把某几个人赋予神格,然后让周围的大众人民虔诚膜拜。比如步非烟的华音流韶系列——或许给老美看我们可以试图翻译成《印度众神在中国》,一个梵天、湿婆在中国觉醒的故事。透漏着中国人在内心里总是长期不满自己被压抑的处境的心态,他们总是试图幻想着有一天,一觉醒来,发现脱离了熟悉的天花板和床铺的自己来到一个神秘的宫殿,有个苍老的声音告诉你他:“谢天谢地,你总算醒来了啊,时间已经快来不及了,其实你是神,你是神啊,你拥有着改变自己改变世界让众生膜拜的强大力量,前提是你首先要接受残酷的命运考验……不……不要退缩,接受现实吧,这是你的宿命……”于是他彻底改变了强大了以各种形象在故事里面改变世界。一点玩笑话而已,像偶这般小白人物自然没指望能从作品中对于那些令人头疼的意象中理解出有深度的东西。对着天空思索文学意象的感觉和拟合回归方程一样总是是糟透了。不过从此以后大家出门的时候最好对身边那些站且落魄的朋友们怀有一丝畏惧和尊重吧,或许在某个醉意阑珊的酒馆里,你突然会发现他左眸其实有那么一点深深浅浅的红色,然后他拍着肩膀接着醉意对你说,“伙计你知道我额头上这块伤疤是怎么来的么?那些说这是吃霸王餐被乱棍打伤的家伙们简直是没有智商。来,我今天就告诉你,其实在很早以前的时候,当然那时的我就和你一样年轻,不知道什么事情——大概是一个叫颛顼的人把我惹毛了吧,然后我便一时气不过撞在一座山上。这事情闹的不小,有些早就死掉的新闻青年还专门替我报道了一下,印象中那片不错的新闻搞好想叫共工头触不周山崩……:(”好吧,于是我终于写了一篇评论……

众神的碰撞

故事不错,怎么就和科幻扯上关系了呢,完全是一个侦探故事啊,不过里边应该有不少隐喻、象征,很多都没看懂,有时间找点资料了解了解。这部小说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呢?

换一个视角看神灵

断断续续用了一周时间,把《美国众神》看完。是本不错的书,不过可能要看原版的才好,中文版很“古怪”。对其中的几点印象深刻:环境,房子,房间的细节描写很多很细,感觉很像福尔摩斯小说;因为会很多描绘抽象的梦境等,所以会感觉很怪诞;如果不了解西方的神怪,会有磕磕碰碰的感觉。#美国众神#继续说,里头有个片段,竟然提到了沙僧,虽然没有正面写,但脖子上骷髅串成的项链,拿着月牙一样刀刃的武器。哈哈。#美国众神#继续,整个小说的出发点,如果可以说是出发点的话,把神格平民化,然后透过神之间的战争,来说美国社会的变化,说信仰的变化,说美国的移民,角度很特别。整体来说这本书不错,推荐大家看。(其实里头,还有一条悬疑情节线)#美国众神#

呃,起名字真讨厌

说实话一开始是冲着作者来看这本书的,因为尼尔大仙他就是考据癖们的神啊!这本书很大一部分乐趣在于猜测那些“名字”后面的人究竟是谁,但是不得不承认下面的小字注释抹煞了很大一部分乐趣,但是即便如此,这本书仍然很精彩,因为它还有希区柯克式的悬疑,还有公路上的北美风俗志,还有影子对他的妻子的爱,以及等等等等。本书贯穿着一个很有意思的隐喻——我认为,像冰与火之歌中流星的隐喻一样——诸神之战的背后所想说的是文化传统的失落与回归,在现今世界中物质上升为神,而精神上的信仰却已经距离我们越来越远,然而与马丁叔叔不同,盖曼大婶在这本书里的观点多少有些悲观色彩,正是因为这样,这本书读起来并不像蜘蛛男孩那样轻松,有的时候不得不放下来喘口气或者干脆跳过一些你不喜欢的情节。。。

美国众神——风情画般的轮回与救赎

在科幻世界的宣传攻势下,我买了《美国众神》,打算观看的是一个冲突激烈,打打杀杀,畅快淋漓的小说。无疑《美国众神》让我失望了。但当它的书卷如酒后余香般缓缓展开时,我已经被其中梦想与现实的风情画所吸引而不能自拔。虽然没有摩天大楼、没有航空母舰、甚至没有华盛顿纽约这些大城市,但它仍然是一幅美国派的风情画。它书写的是生活在这个国家的人和神,并且顽固地企图书写着这个国家的灵魂。我这样说,并不是说它不是一个好故事。它行文九曲回肠,时而在幽暗的林中穿梭,时而在高速公路上急行。那林中并无风景,但它却走的缓慢之极,几乎让读者失去信心;而在高速公路两旁,那或朝阳初升、或晚霞来至的美景让读者留恋,而它却风驰电掣,不留余地。事后你会发现,那原本幽隐之处,有隐藏的财宝等待挖掘;而所谓的美景不过是眼前的浮云罢了。尼尔·盖曼是个奇才。我读了《Snow, glass, apples》后,便知道了他会化腐朽为神奇,让你从平淡中体会那种邪而不恶的笑。《美国众神》的故事发生在美国,那些昔日里人们想象的神灵生活在人间的每个角落,他们过得并不体面和舒服,而新一代的科技力量也滋生了一个个新的神明,对抗不可避免。这便是通篇的背景要义了。如果想知道作者在这里面究竟鼓捣了什么名堂,还是有空儿看看原作吧。

一个人的成神之路——简评《美国众神》

今年算是我的疯狂购书年,其中就有尼尔·盖曼的《美国众神》。大部头的书,我现在的生活状态和精神状态已不允许我一口气读完,我只能如蚂蚁搬家一样,今天啃一点儿,明天啃一点儿。所以,这里是阅读手记,看到哪里,想到什么,记叙下来,仅供娱乐而已。盖曼印象:了解作者,是理解作品的办法之一。盖曼的作品看得不多:《卡罗兰》获奖作品,小女孩战胜恶魔的少年奇幻,说实话,也许是因为看过《千与千寻》的缘故,不喜欢,除了那句:童话不是告诉我们有恶魔,而是告诉我们恶魔可以战胜;《绿字的研究》,把福尔摩斯与古神的故事巧妙地结合在一起,毫无生涩之感;《捕梦》,一个美国人编的日本聊斋故事,却是那样惟妙惟肖,据说日本人看了,吃惊地问:“我怎么不知道这个故事?”《好兆头》,与普罗切特合作的长篇,不过通篇都是老头子喋喋不休的冷幽默,几乎感觉不到盖曼的存在。最后是科幻大会后,译文版上对盖曼的介绍,还有韩松对《美国众神》的评价。《美国众神》是我所知道的唯一遭实体书盗版的幻想类书。逛淘宝的时候,我看到有的《美国众神》低至10元,离谱了,询问店主,明确地答复:盗版是也。这也许能说明《美国众神》在中国的受欢迎程度,也许什么都不能说明。一个小技巧盖曼的写作技巧无疑是相当纯熟的。仅以劳拉的故事为例。开篇,作者就努力把劳拉塑造成影子的精神支柱,然后在影子即将出狱的关键时候,让劳拉死去。于是影子在获得自由的同时,失去了精神支柱,令人感慨良多。劳拉之死的过程又是分4次叙述完成的。第一次,影子从监狱长嘴理知道劳拉死于车祸——震惊,抽走了影子最大的那根精神支柱第二次,影子从星期三带来的报纸上得知劳拉与好友罗比死于同一场车祸——抽走了影子又一条精神支柱。第三次,在殡仪馆,影子从罗比老婆那里得知劳拉是咬着罗比的阴茎死于车祸的——影子的精神支柱完全坍塌了第四次,是劳拉自己讲述偷情与车祸的经过——这个时候影子已经麻木了。这种逐步透露真相的写作技巧很能吸引读者。神仙也下岗如果是中国人来写,我猜故事一定会很荒:荒唐、荒诞、荒废、荒芜、荒凉……犹如棉花糖一般,看上去有东西,轻轻一舔,就什么都没了,甚至连回味都没有。但在盖曼笔下,神仙下岗这事是那样真实可信。通过对几个俄罗斯神、埃及神、非洲神等生活细节的描写,竟使得这些原本高高在上虚幻无比的神,如同我们的邻居一般真实可信。细节是魔鬼,国内作者,不管是奇幻还是科幻,都缺乏这种真实性。所以,写同样的事,我们这叫YY,别人叫经典。《潘神之笛》是译文版刊登过的一个短篇,写的是潘被人们遗忘,失去神力,不得不艰难求生的故事。不知道两者间有没有联系。星期三或者奥丁这个角色让我想起《魔鬼代言人》中那个口若悬河、滔滔不绝而又颇具魅力的魔鬼撒旦,老牌著名影星阿尔·帕西诺饰演,穿着漂亮精致得体的西装,带着满脸的笑意,去诱惑年轻的渴望飞黄腾达的律师基努·里维斯。一个个陷阱,一场场诱惑,当你以为已经成功逃离,其实,那不过是又一个陷阱,又一场场诱惑。这些话,既是评价撒旦的,也是评价奥丁的。其他旧神对他的评价就三个字:老骗子。这几乎就是本小说最好的注解。影子有读者说,影子这个人毫无个性。确实如此。这也正是作者给他取名影子的原因,也是翻译者不把他音译为夏度的原因。其实,我一直没有看明白——也许是作者故意没有交代——影子到底是他的真名还是他的外号。我倾向于是外号。当复活节女神伊斯特问他为什么叫影子时,他说他喜欢跟着大人而又什么都不说。而小说,影子确实是这样做的。影子是星期三的儿子,但更像是星期三的“影子”。他的生活是完全由星期三安排和控制,从一开始就是这样。他尽职尽责地完成星期三安排的任务,没有怀疑和犹豫,即使有些许的不满,也很快淹没在星期三的花言巧语里。在湖畔镇,作为迈克·安塞尔,他获得了普通人的身份认定和快乐。但那毕竟是虚构来的。他还是只是影子。直到星期三死去,他作为守灵人悬挂在世界之树9天9夜之后,经过埃及诸神最终审判,死去又活来,他才真正认识自己,了解了事情的真相,明白自己的责任与义务,于是,他独立了,解放了,不再是谁的影子。这个,从小说分为影子、自我、风暴时刻以及尾声死者为何而来4部组成也可以看出来。众旧神有一点很奇怪,我一直以为《美国众神》会以希腊神话或者基督教神话为主,谁知道主角居然是北欧神话里的主神奥丁,辅以非洲神话、埃及神话和俄罗斯神话,以及其他国度的神话来跑跑龙套。涉及耶稣大哥的就一句话——有人看见他在阿富汗搭便车。涉及中国神话的有两处:一处是一组7个神(现实工作是高尔夫球管理员,哪个中国神仙有这方面的特长?);另一处是一个貌视沙和尚的神(还是在流沙河里当妖怪的时候的造型,脖子上挂着骷髅项链,够酷)众新神盖曼居然没有费心为新神取名字,奇怪。唯一印象深刻的就是高科技小子,他就像90后,如果是在中国,他会是这个样子:蹲坐网吧里,一边在QQ上与幼齿老婆聊得激情四射,同时玩着《征途》,高喊老子天下第一谁来我灭谁,一边吞云吐雾,同时吩咐身边的朋友等会儿你TMD请客吃麦当劳。插曲1比奇丝中国有精尽人亡的说法,没想到老外也有。而且是如此的彻底——连骨头渣子都没有剩下,献祭得真够彻底。有一个女孩,她的舅舅卖掉了她这是全书最令我嘘唏的章节。尽管学生时代就知道黑奴的血泪史,但看到具体的一个黑人的遭遇时,我依然感慨,以至于无话可说。前面属于娱乐下面开始正是评述。其实《美国众神》讲的是美国的发展史。有一个笑话,美国人嘲笑法国人,说你们往上数数到你爷爷那辈就乱了,这是笑法国人风流成性。法国人回笑美国人,说你们往上数数到你爷爷那辈就没了。这是笑美国人历史短暂。表面上看,《美国众神》讲的是神的经历,其实是借神的经历,展现美国短暂的发展史,告诉现在的美国人,你们是原居此地的印第安人、流放来的爱尔兰人以及其他欧洲人、贩卖来的非洲黑人、漂洋过海来淘金的亚洲人……共同的后代!是他们,共同营造了今日之美国,营造了今日美国之精神!然而今天的美国人已经忘了这一切,就如同书中忘了那些古老的神祗一样。新旧众神之战不过是个骗局。这个骗局之所以成功,得益于美国人那强烈的征战意识。我仿佛听见高科技小子说:谈判顶个屁用,用B-2去教训他们吧。星期三唯一算掉的事情就是矮树精给影子的金币,那金币使得劳拉成为守护影子的“关键女士”。于是故事得以按照作者预设的方向转变。

对于喂养这个世界的神仙……(删节版)

诗人写下:年幼的我站在葵花下仰视,清风拂面,花盘中漫溢的阳光压低了一片金色花瓣倾泻而下,冲洒在我白色的连衣裙领口即便这幸福不能得以保存,对于喂养这个世界的神仙,我仍心存感激。很早以前,在现已经停刊的某杂志上看到一篇《奇诺之旅》的同人。故事本身是很奇诺的,这两句诗给我的印象尤为深刻。很美。“我的世界离我很远又很近,如果身为旅行者的你路经那里,请替我看着院子里的葵花已长起了多高。我记忆力中唯一的,所有的葵花。”——《记忆之国》(奇诺之旅同人)那是一个美丽、富饶而和平的国度,人们流传了太多的传统,承载了太多的记忆……然后,在各种新奇诱惑面前,大家选择遗忘。非常喜欢那个撒着金色粉末,孤独地、然而依然微笑着喂养世界的,神仙们的梦境。“因为人们已经不再相信神仙了,大家都觉得很孤独,所以就搬来一起住。”“就算看到了,人们也只是知道有神仙,而不会相信神仙的。”我相信啊。尽管圣诞老人今年又忘记给我礼物,不过我想那是因为他还没有找到我家烟囱的原因。这些帐我都记着呢。费尔巴哈说,宗教,其实就是人跟自己本质的分裂:他放一个上帝在自己的对面,当作自己相对立的存在者。每个人都曾经是半神,神之子。“只不过大家都逐渐忘记了。”悲观的布克哈特(注:见《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提醒着。但丁说,没关系,我还记着呢,贝雅特丽思的微笑令人永生难忘。“应该说这是一本能带给你回报的书,你下的功夫越大,你的回报越多。”(尼尔·盖曼)就像“影子”这个名字一样,你希望从这本书里看到什么,你就能看到一本怎样的书。它是一面镜子,也是称量心事的天平。威廉·詹姆斯(注:见《宗教体验之种种》)说,所谓宗教,其实感情上和审美上的因缘,恐怕比哲学上的要重得多。所以这一次,我想抛开所有的理性分析,单纯的从感性上来体会一把,神们自己走过的路。“他们说那里是一个适合人类生活的好地方,但不适合神。没有自己的神明陪伴,人类觉得很……孤独。”(奥丁)人,不管信仰什么也好,天上的苍鹰,地上的白狼,缥缈的基督与先知——或者是互联网络、大众传媒、量子力学……总要有一种东西让我们来相信,来倚靠,来敬畏,来感恩。报纸上在争论:该不该出动警力救助掉在深井里的2只小猫。官员们在签署“禁狗令”,于是电视上天天在放映眼泪汪汪的主人们与狗狗生离死别的惨剧。妈妈在看到那些挣扎着被活埋的一地鸡毛时,皱着眉头说,好可怜,……这些都是无辜的生命啊。这个没有信仰的时代,我们失掉了什么?人们在焦躁些什么?学者们在叫嚣:我们的文化被侵蚀了!异族的神灵,现代主义的产物在吞噬着孩子们的心!我却只想笑,历史上,新旧神灵之间的战争还少了么?从埃及-伊斯兰,到希腊(克里特)-罗马-希伯莱,还有殷商-周礼(南方传统-北方传统)……世界之树总在成长,时间之泉永流不息。“好地方多得是,关键在于你怎么看。听着,当神被人们遗忘的时候,他们就会死亡。人类也一样。但是,这片土地依然会在。这里既是美好的地方,也是糟糕的地方。这片土地哪里都不会去。我也一样。”(威士忌·杰克)人类学家和宗教学者早就达成共识不论是原始图腾、万物有灵,还是创世诸神谱系,亦或是皈依上帝与佛陀——莫不源自人心。关键不在于哪一拨或哪一处的神灵,而在于你相不相信?你还有信仰么?你还有没有,对山川、对河流、对大地与天空的敬畏?你真的觉得除了人类以外,路边的、宠物商店里的猫咪与狗狗,都是无足轻重的、可以用金钱来标示价值的“东西”么?你真的觉得没有必要在吃饭前,为餐桌上牺牲的猪、牛、羊、青菜、胡萝卜、玉米、小麦、稻谷……们祈祷了么?没有感激天父恩赐的心了?觉得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了?“我觉得,我宁可做一个普通人,也不愿做一位神灵。我不需要让别人来信仰我们,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这就是我们应该做的事。”(影子)斯宾格勒说,比起硬邦邦的“文明”时期,还是傻头傻脑的“文化”时代比较可爱。因为他们虔诚。因为他们谦卑。“他们当初之所以来到这里,还有那些崇拜他们的凡人之所以来到这里,都是因为他们在这里对我们有好处。当然,我们也是可以改变主意的。也许有一天,我们会改变主意的。”(大地)很敬佩中国人的文化传统,从殷商文明到清军入关,不论哪位神仙当朝,有两件事情是永远不会放松的:一个,是对祖先与历史的怀恋;一个,是对大地的感恩与祭拜。“菊次郎是你父亲的名字吗?——是的。生前好象和他没有说过话的记忆。可是现在回想起来,他真的有点寂寞。这一次的电影主题有点像扫墓孝亲的感觉,这也算是供养。(《菊次郎之夏》北野武)”全文见:http://lainblog.yculblog.com/post.4076533350.html另:《美国众神》的英文版,去年就从某大叔那里拿到,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耐心看完但光凭介绍,我就已经觉得这会是一本会注定喜欢上的书。对它的评价,要忽悠个万把字引经据典一番很简单:1、(新旧神灵的战争,宗教信仰的变迁)原始神话崇拜——> 多神教 ——> 一神教 ——> 科学主义(信仰的危机)2、(文化反思)古典主义——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3、(美国历史寻根)文明的冲突与文明的共存4、(文学原型类比)神曲(贝雅特丽思)、浮士德(靡菲斯特)、奥德修记(奥得修斯)、西游记(神话原型分析)…………诸如此类也许越是喜欢的东西,越是难以客观评价吧,所以干脆放弃了写正式评论的想法。

余味

经过n天,艰辛读完之后,基本能知道发生了啥事,不过期待的没有出现,另外我看的版本看起来还是蛮吃力,作为我读过的不多的书来说,这本书还是ok的,遗憾的是看到作者对神的颠覆 但是这恰恰是作者的主要手法 本来还想看大场面的,有点不够尽兴....哈哈写得不错

设定很成功,情节很无聊

此书所有的成功都源于众神的设定和新旧移民文化的冲突。情节方面不得不说,是在是比较无聊。我不喜欢作者沾沾自喜的所谓最后从杯子里面倒出来的诡计。前面故弄玄虚和铺垫挺长,最后的男主角出来说了一番不痛不痒的废话,就化干戈为玉帛,各位大神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我读完此书的感觉是这样的:就好像你身为一个高大勇猛,报国无门的四有青年.某天吃饱了午饭出去溜达的时候,发现烽火台上狼烟滚滚,竟是外地入侵,天子急招入京勤王.向来热血的你马上披挂起来,头戴不锈钢高压锅,手擎精钢饭铲,背后插着两个黑沉沉平底锅做暗器,全身一水儿的苏泊尔,打马就往京城而来.一路上,保家卫国的神圣的使命感在你的心中熊熊燃烧,历史舞台已经缓缓向你打开大幕.你就是这个国家的救世主!你会成为这个时代的启明星!恐惧同时也如影随形地折磨着你,敌人会是武装到牙齿的黑骑士,还是力大无穷的野蛮人,是奥特曼还是小怪兽?你心跳加速,冷汗暗流。沉甸甸的装备和紧张感压得你喘不过气来。终于到了!你飞身下马,一个箭步踢开宫门,闯将进去,拍好POS,大喊一声:"老大别怕!克赛前来拜访,谁敢与我决一死战?"结果四无人声,声在树间。房间里面别说怪兽,连只蟑螂也没有。天子正像一只胖牛蛙似地坐在椅子上,怀里搂着一个漂亮姑娘。两个人看着你,笑的像捡到了吃剩的骨头的土狗一样。然后你收到的解释是,这只是一个骗局和玩笑。现在游戏结束了,大家可以自己买点夜宵一路吃着回去了。假若这个时候我采访你,问你的心情如何,你不会觉得这个游戏无聊么?总之,我还是比较喜欢看设定严谨,有严肃信仰的正统西方奇幻,像博得之门这类的。欢迎大家推荐。

贯性美式风格

有点对世界观,对人性,对与错,男女关系什么的想法,有点小色情,小搞笑。

关于一本书...的无题

如同作者介绍的一样,这本书关于好多我们所熟知的题材,它是一本非常庞杂的书,有公路旅行,有小镇谋杀,有众神之战,有密谋骗局,你开心的话,你还能读出那么一点自我救赎的味道。如果偏要把这本书的主旨说出来的话,那就是关于一个没有自我之人,一个没有自我之人的骗子父亲和一个死而复生的女人的故事。是影子的父亲为了获得力量而引发的众神之战,甚至不惜把自己作为牺牲。而又是影子结束了这场战争,并且,因为某些啰里八嗦的原因,比如说那个死而复生的女人(也就是他的妻子)的影响,而走上并完成了“让自己先死去后又真正复活的道路”。主线似乎就是这两条了,一条是关于影子和他的父亲奥丁,一条是关于影子和他自己的灵魂。而小镇谋杀案这条支线,我认为,只是关于一个神杀死小孩来献祭自己实在是没什么意思。不过现在想想,作者应该是在影射某些地方不愿面对新社会的现实吧。要是这么想的话,似乎又有一股主流文学的味道了。因为在真相大白之后,影子对小镇警察说过:这个镇子即将改变,这里会变成和其它地方一样的镇子,这里会出现很多的问题 ,而你需要去解决吧啦吧啦的,应该就是在说这个问题。上面是说书的主旨主线,下面讲书的主要矛盾。一个矛盾是很外在的,新神和旧神的矛盾。即使抛开了奥丁和洛奇的阴谋,这个矛盾还是显然存在的。新一代的电视机之神、互联网之神......和老一代的,甚至早在一万四千年前就被移民带到这块大陆上来的神,各种古神话体系里的神。他们的矛盾是明显的,现在的人喜欢互联网、电视,而已经把他们祖先带来的那些神灵遗忘得干干净净。当然,这不是说人们信仰那些新神,至少不是真正的信仰。书中写的钢铁之神的没落就是很好的例子。这其实是一场信仰和无信仰之间的冲突。两边的神都只是可怜人,只不过旧神是已经被忘记,而新神是将要被忘记罢了。或许就如作者所说,这不是一块适合神祇生存的土地,从来不是。还有一处矛盾是通过故事的发展反应出来的,这就是影子和他自己灵魂的矛盾。我们可以相信,影子的精神世界或者说“自我”,是在他出狱的那一刻听见劳拉(妻子)的死讯后崩塌的。书中描写的“面无表情”这个词可见一二。对于影子来说,他活着但好像已经死了,他开始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影子,很容易就把自己变成另外一个人,而且变得很好。但是,他却永远找不到自己,直到他在树上被绑了九天九夜并且死而复生之后。影子就是那种人,他不知道生活还能给予她什么,他随时随地都能够把自己的生命当成赌注,这不是死而复生之后的那种淡薄,而是迷茫与无奈。其实劳拉也是一样,她死而复生却不知道除了接受丈夫的召唤以及还有什么意义。她一开始追求着活,真正的活,但到了结尾处,她却要求影子“使用和让我活下去相反的方法。”,这不是什么讽刺,而是又一个灵魂的拯救。全书看完,你会有一种凄凉,因为传说的死亡;你会有一种无奈,因为命运的安排;你会有一种庆幸,因为你不是美国的众神......

给我最大惊喜的一本小说

只有超凡的文字节奏掌控能力,才能驾驭拥有这种信息深度的故事,每个session之间穿插的与本篇看似无关却又在尾声的部分能够良好契合的小故事 or 引用其他文献 的引子,是我最喜欢的部分。 那个把矮妖精带到美洲大陆的英国女孩的故事,海地黑奴的故事...和50年前一样,西方孩子们的枕边书中应该还能读到过类似的故事吧,他们真是幸运呢,对于一本探讨传统与发展的冲突的主题的书来说,这样的幸运尤其发人深省。

旅情奇幻与最后三分钟的逆转———一个推理迷眼中的《美国众神》

看了标题,很多读者可能会觉得奇怪,一本奇幻小说,为什么要用推理小说的角度去看呢?其实这本书并非是一本单纯的奇幻小说,而是一本包含了诸多推理要素的奇幻小说。‘旅情奇幻’是本人生造的词,是从推理小说中的‘旅情推理’这个词套用过来的,之所以斗胆造了这个词,是觉得用‘旅情奇幻’来形容《美国众神》实在是太贴切了。‘旅情推理’是日本诸多推理流派中的一种。从80年代开始,随着日本生活水准大幅提升,国内铁路建设完备、交通网络串连,人们在节假日经常搭火车旅行观光。因此,讲述发生在旅途中的案件,并兼述各地名胜游览情报以及描绘旅途中各种异地风光的‘旅情推理’就应运而生,并且一直到现在都很受日本读者的欢迎。《美国众神》的故事也带有强烈的‘旅情’要素。主人公影子无论是从出狱后返乡还是后来为星期五工作后开车四处寻朋访友,甚至到最后故事的结尾,都是一直处于一种‘旅行’的状态中。作者在给我们缓缓叙述故事发展的同时,也让我们领略到了美国的乡村风光,以及那种只有‘自驾游’才能体会到的独特乐趣。并且在小说的中段,还描绘出了一个让无数读者为之向往的宛如乌托邦国度般的隐居之地。这些都是在阅读其它奇幻小说时所不曾体会到的。‘最后三分钟的逆转’也可以说是推理小说中的一个常用名词。一般是指读者在通读了差不多整本小说之时,作者在故事最后结尾时对之前的世界或则某一事物进行彻底的颠覆,从而让读者感觉到极大的意外和震撼,用句流行词就是‘雷’。在最后的逆转方面,《美国众神》比起那些靠最后的逆转‘雷’人吃饭的推理和悬疑作品可谓不遑多让,在作者的精彩叙述之下,剧情紧张的进行到了尾声,结果却突然一举推翻之前的故事设定,让读者看到了一个意向不到的真相,这种震撼的感觉只有当你实际看完这本书时才能深刻的体会到。除了以上两点之外,这本小说与推理联系最紧密的地方,就是在剧情中按插了一起案件——多年来孩子连续失踪的事件,而关于这起案件最后真相的披露,可以说是非常的合乎逻辑,用推理小说里的话来说就是很‘本格’。在写这篇评论之前,曾经在网上查阅过一些读者对于此书的评价。可以说是两极分化非常严重,有的读者喜欢的要命,也有的读者觉得写得很烂。我想,这就是一个角度的问题,站在正方的读者可能就是一般的读书之人,对他们来说,只要故事曲折、好看、结局意外,就是本好书。而站在反方的可能多是奇幻小说的爱好者,在他们的眼里,《美国众神》可能实在不是一本好看的奇幻小说。确实,同《龙枪编年史》、《被遗忘的国度系列》、《冰与火之歌》甚至是《哈里波特》这些正统的奇幻小说比起来,《美国众神》实在显得太另类了。但也正是因为如此,这本书才受到了更多奇幻小说爱好者之外的读者的关注和喜爱,从而奠定了它畅销书和经典的地位。就如同《鹿鼎记》这本并没有多少精彩打斗以及高深功夫描写的武侠小说一样,《美国众神》也是一本‘奇幻’味道很淡的奇幻小说。但不管如何,只要故事好看,这就足够了。End

调侃也需要想象力。

太好了,又认识了一位以诙谐的角度来讲故事的作家,我这种对冷笑话没抵抗力的人,此书完全是百分之百戳中了我的ST36。英国那地方看来还真是出这种作家,包括写《Disco world》,哦不,是《Disc world》的作家,当然,他们合作的作品也看过了,回头再写两句。其实,本书的创意绝对先锋和大胆,当然,我敢说,有类似想法的人,大街上一抓一大把,只不过,尼尔把这个想法写成了小说而已。而且,本书好像故意不打算为影视界服务一般,一些应该会宏大的描写,变得轻描淡写,使得改编成影视剧充满了难度,尤其是主人公顿悟成神的那一段,写得实在是有点儿含糊,当然,毕竟这种“转变”过程,作者不知道,所以精益求精的作者写起来就很为难。现代的神和古代的神,神所需要的食粮,神之间的互动和比拼,这些东西都可以做成很大气的画面,不过本书写得好像就很简单,除了骑旋转木马飞天之外,其他的还真没啥大场面。记得看本书的时候,一直在想谁适合扮演主人公,凯奇大叔其实挺适合,然后,《越狱》里的林肯,其实很符合本书主人公的人物形象,但是他做主角感觉气质欠缺。

神灵叙事的Déjà-vu

这本书是我近四年来花费最长时间的一本,并不是因为有艰深的内容或者对于厚重的畏惧,消耗时间的更主要的是它的前两部分都不具有传统意义上有着强烈吸引我继续阅读的线索。星期三这个人物出现伊始就迷雾重重,他本身是个谜,与他相关的人物都是谜,对话的主人公本身描述虽然不是谜,但也隐约透着奇怪的氛围——一般来说,这种不通透的写法是为了悬疑而悬疑的,所以不禁就孕育了厌烦的阅读感。于是一放就是两年。期间断断续续的翻阅,终于到了第三部分,影子来到镇子上用迈克的名字开始新生活后,故事的线索也开始收紧,他的使命,过去和本身通过神话演变,自省和插曲如剥洋葱一样展现出来:这个未见过父亲的男人,他的存在是战争的火引子,他的恋人在生死夹缝间徘徊,最终也假借自己的意志步入了阴谋的角落。本来以为会有一场神灵大战,哪想到两页不是那么激动人心的演讲化解了仇恨和欲望。这种有些违和的阅读体验,给我一种史书般的既视感。很显然,盖曼写了一本什么都不是却什么都是的书,想想看,也就是史书或者拟史书的作品能有这样的风味。他们大多都是用尽量客观和冷静的笔吻记录,起承转合看起来那么显而易见,你却总能在对话和注脚中看出入世的畅快和出世的醍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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