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滚红尘

出版社:哈尔滨
出版日期:2003.8
ISBN:9787806399262
作者:三毛
页数:188页

作者简介

本书是三毛的第一部中文电影原著剧本,以中国近代史上的动乱年代为背景,描绘一个全中国人悲欢离合的故事。实际上,它不经意流露出来的是一则凄怆无止的爱情故事,更是三毛自身灵魂的告白。 
人的第一部作品,往往不经意地流露出自身灵魂的告白。

书籍目录

1 人物介绍
2 楼高日尽
3 望断天涯路
4 来时陌上初熏
5 有情风万里卷潮来
6 推枕惘然不见
7 分携如昨到处萍漂泊
8 浩然相对今夕何年
9 谁道人生无再少
10 依旧梦魂中
11 但有旧欢新怨
12 人生底事往来如梭
13 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伤
14 禅心已失人间爱
15 又何曾梦觉
……

内容概要

三毛:台湾著名作家,1943年3月26日出生于重庆,浙江省定海县人。本名为陈惠平,1946年改名陈平,笔名“三毛”。1964年进入文化大学哲学系,肄业后曾留学欧洲,婚后定居西属撒哈拉沙漠加那利岛并以当地的生活为背景,写出一连串情感真挚的作品。1981年回到台湾,曾在文化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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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22条)

  •     那是个动荡的年代,硝烟四起,日军大举侵华,战火就这么烧啊烧到每个人身上来。韶华怎么会料到自己爱了这么个男人,只因为一只泥老虎。他从来只想到自己,他从不肯说一句爱她,他还把同她说过的情话讲给别的女人听,他说自己只是要吃饭,他还说我当不起你。他是这样一个自私的怯懦的男人。谷音劝过她,说:“你清清白白一个大小姐,不要去沾惹那样的人。”月凤也一脸惊恐和震怒地说他就是那个拿鞭子的人。可是,她还是爱了他。她只是爱他,这同他是不是汉奸又有什么关系?月凤也爱了,爱了一个救国却不救她的男人。她陪着他去大后方,陪着他在大街上演话剧,也陪着他去开反政府会议,她只道那是他的主意,她不懂救国,她只说没有爱情救什么国。韶华和月凤都是“爱情动物”,遇见心爱的男人于她们而言,比战争还要危险。这注定是一个劫,她们都渡不过去。月凤陪着小健死了,她说,他把心交给了他的梦,她把心交给了他,终于他们可以永远地在一起了。而韶华用自己保全了能才,她的爱奋不顾身轰轰烈烈。她把自己最美好的一切给了能才,却一个人负担了所有清冷的痛苦的时刻。能才呵,你用了几十年才真正懂了一些韶华,而一切都太迟了,伊人已不在。整个故事最让人难过的角色,我觉得当是余老板。他是战争中最底层的人物,他不懂政治不懂时局,他自己冒着险跑单做生意,赚了些钱。而偏偏这时候,他遇见了这个美丽高傲的女作家,他爱上她,近乎卑微的爱。幸好,他有钱,有她最需要的钱,他才得以一点点接近她,他还奢望和她一起逃难去异国做一对患难夫妻,这多么讽刺。可那是战乱的年代,没有什么道理可究。最后,他放弃了离开的机会,跑到她身边,说:“我不怕死——沈小姐——不哭——不哭——沈小姐——日本人的日子我们都过下来了,自己人的政府,难得活不下来吗——不哭——不哭——好了——好了——我在——我在——我在我在我在我在……”可惜他不懂,在他身边的只是韶华的人,心早就跟着能才走了。她的泪也只是为了能才流的。合上《滚滚红尘》的时候实在是恍惚的,这是三毛第一部剧本,也是最后的作品。电影拿下了金马奖八项大奖,林青霞讲了这么一句话:只要你执著理想,不断地追求,成功终究会属于你的。这句话大抵是讲给三毛听的吧。那个高挑的披着黑长发的四处行走的奇女子,一个月后在医院用玻璃丝袜绕颈自杀身亡。或许三毛早在《滚滚红尘》给我们暗示,能才送了韶华玻璃丝袜,韶华就此沦陷了,而她也以玻璃丝袜去天堂和荷西相逢了。在这本书里,三毛和张爱玲两个奇女子终于相会了。《滚滚红尘》是三毛献给张爱玲的。这个以张爱玲和胡汉成为原型的故事,结局虽然不甚美好,但终究能才是没有负了韶华的。她们生活的时代正是新旧交替的时候,时代的洪流滚滚而来,人就那么盲目地被推搡着往前走。这两个女子都那么执拗,非得活出点属于自己的传奇,最终都是在爱情里辗转,为情困了。她们都是“爱情动物”,这是两个才女的惺惺相惜。也许也正是她们悲剧性的传奇人生造就了她们,造就了滚滚红尘里两个奇女子。
  •     看三毛,是很多年前的事了,那时我最爱《闹学记》和《撒哈拉的故事》,觉得这女人哪来那么多稀奇古怪热热闹闹的念头,平凡小事也能让她弄得意趣盎然,无论如何该是个乐天开朗的人物,爱生活也爱自己。年纪大一些了再看,隐约觉得有点不对劲,故事依旧精彩,字里行间却让我感到一丝抽离疏远的淡漠,仿佛笑与泪不关她何事,尤其那些屈辱不屑好像不是加诸在她身上。可叹我做什么事都比别人慢半拍,懂事也比别人晚,那时候才看出她的故事原来也有悲有喜,并不是个个都无忧无虑,只是她不叹息也不抱怨,让童稚的我以为宇宙天地都是一片歌舞升平罢了。文字好,却不教人暖,岁岁年年,将一生浸凉。唯一见她由衷的幸福是在她提到她的大胡子荷西时,一反常态地有些娇嗔,腼腆又自豪像献宝一样把最爱的人介绍给众人,不怕被人笑话也不怕遭人嫉妒,那样毫无保留地全盘托出每一次感动和愉悦;我看着她大声炫耀,浑然不觉其后将会排山倒海而来的悲恸,命运在哭泣她却不知道,每每念及此处都为她心痛不已,陈平陈平,拥有这名字的人本该一生平顺平凡到老的。最后,她也随着爱人去了,意料之外意料之中,爱那么重已将今生的情缘压断。不知她有没有后悔过,如果爱浅一些,缘分会不会长一点,情深缘浅、情浅缘深,要怎么选你才能无怨无悔;用几世相伴换数年痴缠,这种爱情你要不要。我最想听到的回答已被几抔黄土掩埋,只能祝愿他们在来生里能寻到彼此再续前缘。红尘滚滚痴痴情深,你拿青春赌明天,我用真情换此生。
  •     余先生,全书竟没有一处有你的全名,至今依然只知道你姓余。这是人生的一大憾事。余先生,为什么要让你遇见沈韶华?上天太残忍!为什么要让你爱上沈韶华?上天太残忍!当你拿着跑单帮赚的血汗钱买的漂亮的布匹,想送给沈小姐时,你那怯怯的表情,让人心碎啊……当你听见那群人在沈小姐屋里大骂的时候,毫不犹豫就提了大刀冲进去,要救她,然而最后你只是陪她待在屋里。你的刀,“哐当”掉在地上,那些人已经被月凤赶跑了。你只是怔怔地看着沈小姐,脸上写满心疼。当你与沈小姐在餐厅吃饭,她却自顾自走掉了,毫不在意你内心的感受。她以为你的心不会痛吗?当你在船上,看见那失了魂一般挥着手的沈小姐时,又一次,又一次为了他毫不犹豫跳下船,跌进水里……当你终于又待在沈小姐身边时,你眼里的温柔,如丝般包裹了她,你用轻轻的语句安慰着那个说了许多“对不起”的女子。可是,她的心大概是铁石做的吧,她连一句“谢谢”,都没有。余先生,为什么你可以这样,一次又一次,为了沈小姐毫不犹豫?为什么你可以这样,勇敢地去爱而不计较回报?为什么你这样,燃着自己的生命去爱了,却换不回她一个真心的微笑?余先生,你把你的一切都给了那个女人,然而最终你在她心中,也只是一个小丑般的人物。她从来没有在意过你。她甚至从未尊重你。你在她看来,是值得嘲笑的,是滑稽的,是荒谬的。你为什么还那么喜欢她?明知道面前是深渊苦海,你还是会心甘情愿跳下去,只为博得红颜一笑吧。你怎么那么傻呢?余先生啊,当我看完全书,最后停在我心头让我忍不住抽泣的画面,是你最后抱着沈小姐,说:“等两三年局势稳定了,他再来接你,你再跟他走……那你呢?你怎么办?在沈小姐困难的时刻,明明都是你陪在她身边啊!今生,只愿我的生命中出现一个余先生一般的人,爱我,足矣。

精彩短评 (总计99条)

  •     时代烙印还是比较强的
  •     隔着茫茫人世和滚滚红尘,我已与你告别过了。
  •     她把张爱玲写的很真,真到了骨子里。
  •     喜欢只是见后只觉不似新书...
  •     还好啊~是剧本类型的~看着还可以。很小放在手里正好。
  •     确实我也觉得王艺洁唱这首歌很好听
  •     P1 当时还看到一张房间分布的小草图,觉得特别可爱
  •     :) 喜欢三毛的孩子
  •     看过剧本便知张爱玲为什么要郑重抗议,整个故事和她的经历实在是太如出一辙。“韶华,你没有披肩,我没有灵魂。”文青多半会喜欢这个注定流浪注定漂泊注定孤独的故事。
  •     〈1〉随波逐浪的人/是不会有好结果的/韶华/你没有披肩/我没有灵魂〈2〉我沈韶华,什么时候要人给蔽过雨了?〈3〉韶华,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故乡。||看到这里突然有种叹息潮怅涌上心头。因为爱情韶华不介意能才是汉奸,因为爱情,韶华多么倔强自尊的女子,依然难以逃脱世俗的束缚。爱情中的女人都是自私的,果真正如三毛说的如果你给我的和给别人的一样,那我就不要了。因为心上人汉奸的缘故,他逃离之后,给一个弱女子带来多少苦难,也因为爱,再次鼓起勇气只身一人来到他乡寻找能才找个归宿,不为别的,只是单纯因为爱一个人。或许爱情真的会分时间地点背景出场顺序,时过境迁之后,爱的只是当年的那个你,两个人若是要长久在一起,要保证进步速度相同,思想水平提升速度相同,可又远远不止这么简单,誓言这东西,只能证明彼此真诚过。
  •     当时有一种想把剧本改变成小说的冲动
  •       书中的沈韶华是张爱玲与三毛的结合体。张爱玲更冷决,更知道惜己,只有三毛才会那样爱。可能因为是剧本,给人留下的想象空间很大。当然,如今读来,这些空白已经被电影中的情景和人物填满了。无论剧本还是电影,罗大佑的词曲都是它的灵魂,写尽了滚滚红尘事。
      
      楼高日尽
      望断天涯路
      来时陌上初熏
      有情风万里卷潮来
      推枕惘然不见
      分携如昨 到处萍飘泊
      浩然相对 今夕何年
      谁道人生无再少
      依旧梦魂中
      但有旧欢新怨
      人生底事 往来如梭
      醉笑陪君三万场 不诉离伤
      禅心已失人间爱
      又何曾梦觉
      这些个 千生万生只在
      踏尽红尘 何处是吾乡
      ——三毛
  •     踏尽红尘何处是吾乡。
  •     王艺洁
  •     或许很多时候,恋人之间就只有四个字——一场误会。韶华的爱,越是深,越是让人觉得感伤。这本书纸张很好,印证了一句话:浓缩就是精华。它是小本的,秀珍型的。
  •     大学期间读过的书
  •       韶华身上的敏感不仅是三毛、张爱玲的影子也是世人的影子。有多少不是与生俱来就是敏感的啊。他们敏感而细腻,对于一件少少的事件都有自己的看法。开花而知春至,听雨而感时逝。天地万物在他们的眼里都是感情的,他们会因天清气朗而高兴,也会因黯然无星而感伤。敏感的人也会将一件件小事放大,你的好他们会铭记于心,但是你的一点小坏也会容易让他们内心沥血,即使他们口口声声地说:“没关系。”但是伤口已造成了。这一切一切不是他们气量小而只是他们在乎,在乎每一样人、事、物。敏感现在宛如世人的通病,多少人样子上不痛不痒,内心上却是宛如刀割。所以说韶华是我们内心的一个典型,她有着我们大多数人的影子。
      
      
  •     三毛的文字我都喜欢~
  •     底封的一张头像,特别阳光和温暖。
  •       偶尔看三毛的书,竟然还是这本被翻拍的经典。。。
      在搜索电影未果的情况下,只能小小地写一番书评。
      文字间恍惚是张爱玲的味道,或许才女的本质都是相近的。
      韶华与能才、月凤与小勇。。。
      一对缓缓如溪,另一对又过于江海波涛。。。
      人与人之间,缘分是太过于奇妙的东西,仅是因为那些文章,能才寻着韶华,幼时的老虎玩偶让韶华看出能才的苦心。。。
      那个年代,或许无需太多的物质铺垫,就能成就彼此的情感依赖。。。
      我似看见:木地板咚咚的声响,收音机里一遍遍播着战局的新闻,韶华转过头来,风吹着窗帘的抽纱,一点点散落的阳光,能才不在,韶华依稀记得旧家里那被她涂满黑墨水的墙壁,那是她无言的抗争。。。
      原来,从头到尾,无论何时,她沈韶华都不曾低头过。。。
  •       最爱作家三毛
      最后一本作品
      喜欢三毛自由不羁
      更喜爱她灵魂居无定所及情感无依无靠带来的那种悲伤情调
      
      特别喜欢民国时期的江南·上海
      忘不了杭州西湖边上一栋有钱人家别墅小姐闺房的窗子
      
      (章能才)他对待自己是真诚的。那么真诚以至于成了懦弱。
      一个连身体都被卖掉的人,她的前途已经不是她的关心了。
      神色透露出一份孤单中假装的坚强
      
      有时候昂贵的赏物只是因为身上贫困到只剩如此。教养没有教会她化整为零,只教会她付出应该有回报。
      女为悦己者容
      因着遇到了心向往之的那个人,即使在颓废的女子也会淡淡地面不改色而又急切地化着妆容。
      
      逼视
      韶华是个要强的人,不会在人前面流露出软弱。没有事情似的又恢复了没事的样子。(好似每个人都这样)
      一个新的自己再眼前展现(值得的人带来的心境)
      
      女人对于“美”这件事是无所不用其极的。
      
      你没有披肩,我没有灵魂
      我们这种“爱情动物”有了男人还会通消息呀。不过,我告诉你哦,你的照片可是一直放在这里。男人这种东西常常要换的嘛,不如只放你在我心底。
      
      在中国女生比男生自由在两个女生如此亲昵与两个男生如此亲昵相比,被怀疑同性恋的概率小很多。
      
      是我那个初恋的人正在走过,还带了一个太太一样的人,当年我还为他自杀呢。
      我们这种“爱情动物”即使要见的是爱人,也要紧张得起化学变化的。
      
      越精彩越惊心动魄的传说,主人公越痛苦。
      
      这只表——韶华,是请你,在以后的每一分每一秒里,记住现在的我们。(荷西也曾送过三毛一块做定情信物)
      
      三毛写这本书时,张爱玲在哪里?在干什么?
      他(章能才)看待韶华时,情感十分遥远——他很不明白韶华怎么不了解他这一年半来东奔西藏之后,人格上的变化。他忍耐着韶华,把她看成了一个没有长大,也没有经过风霜的女孩子,而不是女人了。(两个人的成长不同步)
      
      在男人失意时出现的跟着他奔波的女人,男人会爱上吗?
      
      韶华那么孤单,那么孤单,那么孤单,而能才不给人这种感觉。
      月凤吃力地拖着韶华,即使跌跌撞撞的也绝对不放手,把她的好朋友向楼梯上,有着光线照射的门外,尽力拖上去。
      在细雨中,月凤和韶华的黄包车,被雨布半掩住了,正由跨在墙上,给人搜身的能才背影边,慢慢错过而不觉。
      我们女人碰到心爱的男人就有很大危险。
      可是我们女人不把心逃出来,就不能活啊。
      
      略微有点像王安忆的《长恨歌》
  •     颇具才情的女子,演绎出女性眼中的爱的形态。
  •        喜欢三毛,顶喜欢。
       还有她跟荷西。
       她的不死鸟中也讲了他们的爱情。她说如果一定要有生离死别,让她最后一个死,让她自己去承受那无边无际的痛苦,她不要她亲爱的爸爸妈妈还有荷西去受那份罪。
  •     这本书看了不下十遍。
  •     一直以为这是三毛的一篇小说然后改编的,没想到一开始就是剧本,三毛的其他作品这几年反复看了不下十次了,可能是自己的文学修养还差太多,对剧本始终不感兴趣,逝者已逝,出于对三毛的极度喜爱和尊重,我看完了此书,希望在以后反复阅读后能增加对此书的喜爱。
  •       一个起初不经意,一个少年不经世,在纷扰的乱世,成就的是无法圆满的爱情。别后的多年里,梦里百转千回的,全是恋人的影子吧,然而却是千山万水,不能再相见,如歌曲《滚滚红尘》中所唱的:来易来去难去,数十载的人世游,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
  •     你还是好好写你的散文吧……一星送给那一声岳母大人
  •       起初不经意的你
      和少年不经事的我
      红尘中的情缘
      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
      
      
      
      从一首歌,到一部电影,再到一本书,最后到一段传说。看完之后才发觉自己完全是反着看了一遍。一遍比一遍深刻,不少思索,他人眼里或许太繁琐。
      
      不知道是床头的白光,还是微微泛着纸张那种特有的微黄,让我很享受睡前的那片刻。只是不知道读太多这种书是不是我总做噩梦的原因,连着三个晚上。
      
      一个沈韶华一样的人。除了她才华横溢,家世显赫却身世悲凉,还有她像美梦中走来的面庞,或许现实中她那样的并不少——“出于对爱的‘从来没有得到过’,而产生的更大的‘爱情执著’。韶华将爱情与生活混为一体。”她即使是在爱情中沉醉,也时时没有安定感。她要的不多,却不简单,安定与依靠。她燃烧着灵魂,她渴求被保护,但却不表示她不能承担起人生的担当,也并不意味着她没有面对人生的勇气。她理想的写着故事的发展,又因为她清楚并痛苦着,所以她给白玉兰一个冰冷又真实的现实。我想三毛也是一样。她明白滚滚红尘中,自己渴望得到与最终得到的。所以,她给了沈韶华那样的结局——为所爱的男人奉献了一切,青春,生命,完完全全的一颗心。待灵魂燃尽,走向永恒,一个人。三毛,不也是这样走完了一生,留下她的故事给后人唏嘘。
      
      一个章能才一样的人。时局?命运?时代?还是一颗摇摆不定的心?我也说不清。也许此刻我给了这个答案,我的答案,下一秒,我就能找一万个理由去选择另一个。他没说过“我爱你”,直到即将分离,也只是无言的唇语。我能确定的是,他痛苦着,一直,永远。做了一个被唾骂的人,做了一个连自己都瞧不起的人,虽然他自信的称“不是一桩罪恶的事”,做了一个随波逐流的人,最后是一个不断逃避的逃犯。他爱着他爱的女人,爱的那么刻骨铭心,但是“生命感伤”“无力感”还有生活与精神的割裂。等他懂得一切的时候,却是再一次被心爱的女人用某种意义上舍弃了生命的代价,送了单程票。
      
      一个月凤一样的人。她的男人把心给了祖国,她把她的给了他。陪他定格在政府机枪下。无怨无悔。一个小勇一样的人。其实他并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什么叫做祖国?如何救她?他不知道,我们也不知道。我觉得,她还有着内伤。看看这些书,想想好多写书的人,听别人道听途说的野史,睁眼看看周围的一切,好的,孬的,反正我觉得伤口还在隐隐作痛。
      
      一个余老板,我不愿意说他真的很悲催。我觉得他也映射了太多的人。他付出的不比韶华少。甚至更多。毕竟韶华爱的人爱她。而韶华却从来没爱过他,最多只是不尽的感激与歉意。但他不需要别人的同情与怜悯,更不需要评头论足。我知道的是,他一定得到了他要的——那种为了爱的人,不惜一切,改变一切,不因爱的人爱与不爱,他自己。
      
      
      
      于是不愿走的你
      要告别已不见的我
      至今世间仍有隐约的耳语
      跟随我俩的传说
      
  •       吾心安处是故乡,在此,我所理解的故乡,是一种静心安然,带有强烈回忆味道的词语。而书中一句关于故乡的台词,作为女性,我确有被深深打动到,原句是这样的“你——韶华,从今以后,就是我的故乡”。
      
      一个男人,在他名利双收的时候,他可以坐拥天下美人,可以出入高级场所,可以为了一个喜欢的女人买很多昂贵的礼物,可以恣意消费各种所谓的高档产品,尤其是世道普遍处于比较贫困的档口,自己属于靠近金字塔顶端的那部分人,优越感油然而生。但是我们不能忽视的是,能才所拥有的名利财富来自于世人所不齿的“汉奸”身份,极具有风险。
      
      沈韶华,作为一个有见识,会写书的城市闺秀,不可能没有意识到把自己的身家性命押在这样一个男人身上的风险系数有多高。如果韶华能看清这个事实,拒绝与能才接触,拒绝能才那总是带着哀伤的眼神,或许,在她老了以后,还可以把这个插曲作为一个励志故事讲给儿孙听,“想当年,我拒绝了一个汉奸,真真叫大快人心呀……”但是,世上哪有那么多的如果,沈韶华没有拒绝章能才,接受了属于“沈小姐的五彩披肩”,也接受了注定要被连带受累的生活。
      
      月凤回来找韶华,把韶华吓了好大一跳,两个重逢的好友挤在韶华家里各种唠嗑。韶华问月凤,女人到底是心跟着身体走,还是身体跟着心走?月凤心知肚明,韶华一定是有了男人。而月凤自己本身就是那么轰轰烈烈的一个人,也爱的轰轰烈烈,小勇把救国放在第一位,她不干了就一个人回来找韶华,嘴巴上说自己不在乎,但月凤和韶华都知道,其实心里还是舍不得的,就像最后在小勇的鼓动下,去参加校园演说,最后被打死在演说现场,世道动荡,率真善良如月凤,也注定是悲剧收场。
      
      转回来说说章能才,彼时的他仍旧是翩翩佳公子,美人在怀,但时局动荡,风云变化,转瞬之间,此时的能才不过是靠着吃软饭,与房东搞暧昧来躲避时局的懦弱男人,沈韶华还是那个会写书的沈韶华,带着为数不多的行李千山万水来找他,不提自己被打了,也不说自己吃了多少苦,见到却是这样一个说着“韶华,你知道我现在什么也没有,我配不上你,我和房东没什么关系”急于撇清自己的人,并没有想到一个女人为了他经历了哪些苦难,也从不曾去关心过这个问题。
      
      章能才是爱过沈韶华,从知道韶华因为他被打后,急于要见到韶华可以看出,但是更爱他自己的命,而且打着爱沈韶华的旗号来逃命,在韶华的空荡荡的出租屋里就是这般。而后来他俩再遇见,还是在那个高级的西餐厅,不同的坐里面的是余老板和沈韶华,章能才是在往里面张望的那个人,带着羡艳的神情,说着一堆酸溜溜的话。
      
      不得不说余老板,为他人作嫁衣裳,却是全心全意爱着沈韶华,好像总是绕不开“爱着你的你不爱,不爱你的你却死死抓着不放”这个死循环,书中对余老板描述不多,但他总是在关键时候给韶华以新的希望,可女人一旦痴情起某个人来,那对其他人绝情起来是一点不手软,最后的救命船票便是最好的例子。给了章能才船票的沈韶华,已经决定自己一个人去死,却想不到余老板会为了她宁愿放弃自己的命。
      
      韶华书中被老爷玩坏的玉兰,遇见了心疼她的春望,春望---春天的希望,多么好的名字,也是多么好的一个人,对玉兰很好,不离不弃,但却死在了战场,玉兰为此跳河自杀,却被一个小伙子救起,最后和他一起过日子。这里的春望,应该是韶华理想中的另一半的形象,包容、正义,但是遇到章能才之后知道这已经不可能实现,单凭正义救国这一点就被否决了,那既然无法实现,那就毁灭好了,也许注定了春望的英勇就义,而玉兰最后的归宿,也许是韶华知道自己无法勉强自己和余老板在一起,所以在书中给玉兰一个好的交待,也不算辜负余老板的救命之恩,人总是要有希望才能继续活下去。
      
      张能才说沈韶华是她的故乡,是他心安处的地方,可是呢,最后远走他乡的也是他,再次证明了他爱自己更甚,至于最后回国寻找沈韶华小姐,愧疚也好,得不到也好,如果历史重来,我想他一定会再次做这样的决定,眼睁睁看着船驶离港口,好像所有的事情都已远去,所有的苦难和离别都淹没在一片茫茫水色中,随着滚滚江水一去不复返。
  •       早上睁开眼,实在睡不下去,还是去图书馆赴约。我的生活可以没有了BEC,但不应该没有了图书馆。不想吃早餐,但很想喝酸奶,卡士只有草莓味,原味的燕塘太酸,我在冰箱的玻璃门里伫立良久,还是伸手取下了一瓶燕塘,喝了一口,依旧自然自语地说了一句:“好酸。”
      
      之前天天捧着BEC的时候,觉得图书馆好温暖也很残忍,一本一本喜欢的书都只能搁浅在书架子上。不用看BEC的时候,觉得图书馆很冷清也很空泛,最后看的依旧是三毛。那浓烈的三毛比较适合这样的日子,不是吗?可是三毛,我有一件事很想问你,为什么我总是怎么也翻不完那本《滚滚红尘》呢?为什么呢?
      
      
      
      
      今天特意去了解了一下你的葬礼,如是说:
      
      “三毛的骨灰被葬在了台北阳明山第一公墓,而她的遗物则被葬在了敦煌鸣沙山.
      
       登琨艳为长眠的著名女作家三毛设计的葬礼奇异而美丽,无可比拟——
      在民间乐人的歌声中,在七十二台电子花车的护送下,铺满白色玫瑰花瓣的玻璃棺缓缓地走过,三毛静静地躺在里面,身穿着她最喜欢的缀有黄玫瑰的衣服,旁边放着她最喜欢看的《红楼梦》,送葬的人们手拿蜡烛和圆仔花,默默祈祷.....
      
       而被葬在鸣沙山的遗物有---三毛生前一直戴着的一顶太阳帽,一条发带,红色的,极有弹性;一件水手裙;一包三毛十多年来一直喜欢用的西班牙产的餐纸,一瓶在沙漠上护肤的香水,一包美国香烟,淡味型的,硬纸盒里仅剩五支,明显地已经霉了。
      
       三毛在生前曾说过,死后她希望一半葬在台北,一半就留到浙江乡下的油菜田边,但自她那年十月回大陆时到过了西北,主意改变,希望能葬在敦煌前的鸣沙山上..... ”
      
      为什么,你不是睡在拉芭玛岛呢?我知道你在敦煌看到了自己,我也知道你对于故乡与台北的感情,但我依旧执拗地认为,你应该是在拉芭玛岛和荷西一起的。而你的葬礼,除了西班牙的餐纸,香烟和红楼梦,是不是还少了很多?你为什么不为自己设计好葬礼再离去呢?你最想穿着离去的,并不是缀有黄玫瑰的衣服,而是林妹妹那条桃红色的裙子,是吗?你不会让荷西的坟墓如此孤请,你不会愿意把他自己一个撂在拉芭玛岛,是吗?
      
      今天对你我有很多问题,如果你再一次报梦跟我聊天,我希望一个个地慢慢问你,这次我绝对不会再害怕你了,一定。
      
      http://xaxaeiei.blog.sohu.com/57250190.html
      
      荷西你好。
      
      我也会去拉芭玛岛看你的。
      
      
  •     当年不懂,现在才懂。
  •     怎么对这种凄美不太有感了
  •     每一个故事,我们都在期待它的最后能有一个至少是美满的结局,然而人生就是那样平淡而又无情,只剩物是人非
  •     好久不看三毛,又开始想念。这本书美的哀哀,伤的也哀哀。
  •     三毛的剧本感觉不怎么好
  •     永远怀恋三毛。三毛全集就这样看完了。
  •     永远记得那经典剧情, 要见自己心上人时, 她划过一根火柴, 用火柴杆上的黑炭涂抹眉毛.
  •        章能才与沈韶华的爱情超乎现实情理却又感人至深,爱一个人,可以厮守一生,可以不要回报,可以用生命抵偿。或许柏拉图式的爱情我们只能从剧本、小说、电视剧里看到,但人们相信真爱,渴望柏拉图永恒的爱情不置可否。是有一个那样的时代,爱,是尊重生命的担当,是唯一的信条,是有些人过目不忘的一辈子的理想。
  •       书,歌,电影都很精彩。又是在图书馆看的一本书。我静静坐在chinese literature的角落,早已哭得不成样。《滚滚红尘》里有她平时游记中所没有的那份戏剧性。对爱情,对社会,对等待甚至离别三毛执著的幻想了一次。虽说她自己的人生没有滚滚红尘般爱得死去活来,但到头来,女主人公所经历的等待却也有三毛在撒哈拉时日夜等待荷西的投影。
      
      有一个这样值得你去等待和相恋一辈子的人,生便没有了遗憾。
      
      三毛,这位在自己文学中成长的女人,对自己感性的那一面熟知的人,用笔歪歪斜斜写下的不仅是精彩的故事,有的更是她的全部人生和生命舒展开去的每个枝丫。
      
      她的书是唯一能让我在拥挤地铁里被捎带上,神游开去,独自微笑,独自叹气,处在再狭小的空间也不会感到窒息的文学作品。
      
      
  •       为什么沈韶华会爱上章能才?因为章能才欣赏她,使她获得自我实现,因为章能才在她被家庭赶出来的空窗期潜入了她的生活,让沈韶华有了情感归依。再后来,因为章能才是沈韶华的第一个男人,她为他不惜被骂、被打,甚至在误会过后,只要章能才终于说出那句“我爱你”,沈韶华就再也无法抗拒自己对章能才的爱。直到故事的最后,将余先生给她逃命的船票也给了能才。在沈韶华的潜意识里,实在出于对爱的“从来没有得到过”而产生更大的“爱情执着”。她将爱情与生活混为一体了。用爱燃烧着自己的灵魂。
        
      
  •     因为一首歌,找到了这部电影,然后又找到了这本书,很爱。听说是三毛唯一的一本剧本
  •     大致浏览一遍。
  •     起初不经意的你
  •       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伤
      
      沈韶华和张爱玲一样都爱上了汉奸。
      不同的是,沈韶华是三毛笔下的女子,而张爱玲是真实生活在民国的才女。
      更不同的是,章能才未必负了沈韶华,而胡兰成是真的负了张爱玲的。
      可同样,相同的是,岁月静好、现世安稳,都是谎言。
      也许,不该拿沈韶华和张爱玲最对比,可是三毛像是有意而为之,她们很相似。
      汉奸,曾经有一段时间都不知这个词是如何被定义的。又是怎样的人应该被如此称呼。
      汪精卫伪政府是光明正大的替日本人做事的,被称之为汉奸。而在他手下做事的人也被称之为汉奸。胡兰成如是,章能才亦如是。还有就是一些暗地里和日本人串通做事的人,以出卖国家利益来换取生存的人,称之为汉奸。
      民国的一幕幕都是生离死别。在那个大动乱的年代里,真心算什么,活下去最重要吧。谁有资格去指责那些为了生计不择手段的人呢。而汪伪政府的文员们又做了多少伤天害理的事值得人神共愤呢。
      章能才无奈的说:你杀了我一个汉奸就能救中国吗?
      每一颗真心都值得用真心去对待。沈韶华爱上了一个汉奸,所以她就有错吗?
      汉奸有错吗?还是从一开始错的就是那些从众的大多数,那些看客,那些奴性使然的中国人,亦或是这个时代,这个世界,一切都是错的。
      三毛有一段美好的爱情,他们用六年的时间等待重逢,八年的时间相爱相守,最终用一辈子的时间去怀念珍惜。
      一个西班牙的大胡子男孩,拥有了三毛的所有爱恨情仇。
      三毛从来没有想过荷西会先她一步离开这个世界,所以她从未想过自己会怎样的痛苦,一遍又一遍的替荷西的墓上漆“你的妻子思念你”。
      所以,从此之后,西班牙对我来说又多了一份含义,是荷西的祖国,是荷西和三毛相爱的证据。西班牙是一个不允许离婚的国家,西班牙是上帝的语言。
      在三毛的书中,《滚滚红尘》,沈韶华先章能才一步离开了。他们的故事和众多言情故事一样,都是以悲剧收场。也许知道这些就足够了,可是我还是想说他们的故事,他们的爱情。
      沈韶华是一个才华出众的女子,章能才在一篇杂志上看到了韶华的文章,便登门拜访。而这时沈韶华父母双亡,一个人在外,于是,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的在一起,甚至连“我爱你”说得那么令人心醉,因为在一起就注定了要分离。
      没有人会对汉奸视而不见,于是韶华楼下的那一对夫妻,令人厌恶的一次次要至能才于死地。
      日本投降,逃亡。国共内战,逃亡。新中国成立,逃亡。
      章能才绝望的说:我生下来,就注定是要逃亡的。
      这些情节真他妈的类似,几乎就成了张爱玲和胡兰成的翻版。
      可是,小说注定了小说的结局。
      能才跟容生嫂嫂,哪怕真的有那么些许暧昧,可他爱的一直是韶华。
      渡江战役后,解放军占领南京,向上海进军,没有人知道他们的结局,逃亡。人群拥挤在上海的港口,为了逃亡这个多灾多难,满目疮痍的城市,为了活下去,为了让爱人活下去。韶华把自己的船票给了能才,之后,故事终结。
      能才活了下去,而韶华成全了爱人,死于文化大革命。
      这是一部悲喜剧,是三毛的绝笔之作。
      也许她一直都在想,她应该先荷西一步走的,所以故事中的女主人公是先男主人公一步走的,生死由命,富贵在天,人永远无法掌握命运。
      老天从来不会怜悯你的苦苦哀求,因为神都是无情的。
      如果可以的话,愿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伤。
      韶华如是,爱玲如是,三毛亦如是。
  •     不知道為甚麼書裡面印的是羅大佑填詞,真是失誤
  •        那是个动荡的年代,硝烟四起,日军大举侵华,战火就这么烧啊烧到每个人身上来。
       韶华怎么会料到自己爱了这么个男人,只因为一只泥老虎。他从来只想到自己,他从不肯说一句爱她,他还把同她说过的情话讲给别的女人听,他说自己只是要吃饭,他还说我当不起你。他是这样一个自私的怯懦的男人。谷音劝过她,说:“你清清白白一个大小姐,不要去沾惹那样的人。”月凤也一脸惊恐和震怒地说他就是那个拿鞭子的人。可是,她还是爱了他。她只是爱他,这同他是不是汉奸又有什么关系?
       月凤也爱了,爱了一个救国却不救她的男人。她陪着他去大后方,陪着他在大街上演话剧,也陪着他去开反政府会议,她只道那是他的主意,她不懂救国,她只说没有爱情救什么国。
       韶华和月凤都是“爱情动物”,遇见心爱的男人于她们而言,比战争还要危险。这注定是一个劫,她们都渡不过去。月凤陪着小健死了,她说,他把心交给了他的梦,她把心交给了他,终于他们可以永远地在一起了。而韶华用自己保全了能才,她的爱奋不顾身轰轰烈烈。她把自己最美好的一切给了能才,却一个人负担了所有清冷的痛苦的时刻。能才呵,你用了几十年才真正懂了一些韶华,而一切都太迟了,伊人已不在。
       整个故事最让人难过的角色,我觉得当是余老板。他是战争中最底层的人物,他不懂政治不懂时局,他自己冒着险跑单做生意,赚了些钱。而偏偏这时候,他遇见了这个美丽高傲的女作家,他爱上她,近乎卑微的爱。幸好,他有钱,有她最需要的钱,他才得以一点点接近她,他还奢望和她一起逃难去异国做一对患难夫妻,这多么讽刺。可那是战乱的年代,没有什么道理可究。最后,他放弃了离开的机会,跑到她身边,说:“我不怕死——沈小姐——不哭——不哭——沈小姐——日本人的日子我们都过下来了,自己人的政府,难得活不下来吗——不哭——不哭——好了——好了——我在——我在——我在我在我在我在……”可惜他不懂,在他身边的只是韶华的人,心早就跟着能才走了。她的泪也只是为了能才流的。
       合上《滚滚红尘》的时候实在是恍惚的,这是三毛第一部剧本,也是最后的作品。电影拿下了金马奖八项大奖,林青霞讲了这么一句话:只要你执著理想,不断地追求,成功终究会属于你的。这句话大抵是讲给三毛听的吧。那个高挑的披着黑长发的四处行走的奇女子,一个月后在医院用玻璃丝袜绕颈自杀身亡。或许三毛早在《滚滚红尘》给我们暗示,能才送了韶华玻璃丝袜,韶华就此沦陷了,而她也以玻璃丝袜去天堂和荷西相逢了。
       在这本书里,三毛和张爱玲两个奇女子终于相会了。《滚滚红尘》是三毛献给张爱玲的。这个以张爱玲和胡汉成为原型的故事,结局虽然不甚美好,但终究能才是没有负了韶华的。她们生活的时代正是新旧交替的时候,时代的洪流滚滚而来,人就那么盲目地被推搡着往前走。这两个女子都那么执拗,非得活出点属于自己的传奇,最终都是在爱情里辗转,为情困了。她们都是“爱情动物”,这是两个才女的惺惺相惜。也许也正是她们悲剧性的传奇人生造就了她们,造就了滚滚红尘里两个奇女子。
  •       张爱玲的倾城成全了范柳原和白流苏几乎没有爱的恋情。
        在《滚滚红尘》中章能才和沈韶华爱得深沉,到头来却仍是因时代被拆分,大环境下摆脱不掉的无力感,在那样的乱世,何止章是讨饭吃的人,在我看来,甚至连韶华也是如此。身份什么的,多么卑微。
        最后,真的很不忍看最后,我心疼他们。
        
        三毛的文章看得不算多,从朋友口中听得最多的还是她和荷西的爱情,何其幸运幸福的一个女人。印象中的三毛时不时会有小淘气,在看剧本的时候也会感觉到。诸如“不行,这段太冗长,请导演下剪刀”之类的小插曲,常常在我看到小伤感的时候让我忍俊不禁。
        
        剧本中有一处让我不能接受,就是沈被解放军救起后的那段【沈小姐眼睛一张开, 看见解放军军帽上的五角星,就说:「幸亏我没有死,要不然就看不到 这新中国了」。】
        沈当是个对政治极不敏感之人,否则她也不会完全不顾忌章的身份(我不相信仅仅是因为爱)。这样的片段展现得不像沈了。或者这段只是那个解放军自个儿加上的。
      
  •     前些章完全不能理解为什么这是三毛的倾心之作,可能是剧本的局限性,读起来只觉得文笔和架构不如小说一半,但是后三章情节发展太精彩,提亮整本书。下星期闲下来去补一下电影。
  •     第一次读三毛的作品 还是剧本 开始的人物简介写得极其细腻 区别于一般的剧本 中间不断联想到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中曹七巧和大少爷 感觉章能才像极了他 从一定程度上 是有些懦弱 有些不负担当的 沈韶音的独立个性像云之凡 却又有曹七巧的多情 是大时代的悲剧和个人的性格缺陷抹杀了他们的感情 不够勇敢又不够坚持 里面印象最深的是月凤一出场 总是在吃糖炒栗子 第三十场有一段描写她:月凤和韶华一左一右的坐在能才两边,他们都坐在后座。月凤当然在吃个不停——她永恒的糖炒栗子。”
  •     第一次看剧本,三毛的备注很认真,有时候还有自己画的草图帮助理解。 爱情没有错,生不逢时罢了吧。
  •       秋来了,在昨天一上午的时间里就看完了三毛的《滚滚红尘》。之前总是听说三毛是一个怎样有故事的人,但是一直没有时间拜读她的作品,这本书是我读的第一本三毛的作品。
      也许这也是命中注定,第一部书就是三毛享负盛名的《滚滚红尘》。这是一部剧本,故事情节或许很老套,一个女人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男人,为这个男生而付出了自己的一生。但是读完整部书总是有那么一些唏嘘的情感。就像章能才在晚年回到大陆,没有了当初的韶华,只有一部《白玉兰》这种遗恨是只有亲身经历过得人才懂。
      暂且不论韶华和章能才的爱情纠葛,只是说把这个故事放在当时那样一个特定的历史背景中,一切的一切,就像一个小小的浮萍,在历史滚滚的浪潮中无力的抗争最终隐没。
      虽然没有机会看这部电影,但是据我得知,这是一部好的电影,成就了林青霞 张曼玉这样的电影皇后。
      里面最动人的是,你读完整部书以后,去听听三毛填词,罗大佑作曲的主题曲《滚滚红尘》,一股悲怆的感觉迎面而来。本来是陈淑桦唱的 ,但是我觉得最近一位叫王艺洁的歌手把这首歌表现的更好,慢慢的,有力无力的唱腔,那种挣扎,那种面对历史洪流的无力感,一一展现在我们面前,所以,人都是抵不过命运的。不管当初这么爱的轰轰烈烈到头来总是人散情难留,所以,在翻滚的不仅是红尘 还有我们这些不知爱走向何处的人们。。。
  •     太经典了,那背地寻找爱情的朋友们要多看
  •     带入感太强,原谅我满脑子都是秦汉的萎靡样
  •     书小小的,放在床头还很合适的,内容嘛,本人一直觉得三毛是好的,所以当然觉得不错咯!
  •     剧本写的随性~
  •       对于胡兰成和张爱玲的爱情我一直充满好奇。在好奇之外,我想知道真实的张胡恋情,但是真实是不可寻的,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看法。在知道了三毛曾经以他们俩为原型创作了电影剧本《滚滚红尘》后,我有了看看三毛笔下怎样的纠葛的想法。    如果是懂得张爱玲和胡兰成的,必然懂得韶华和能才。     然而在《滚滚红尘》中,韶华,风月,我不禁想问一句,女性在所谓的爱的名义下依附于男性,似乎只有女性的无条件牺牲才能来成全彼此的爱情。这样的爱情是甜蜜的吗?    把可能生存的希望留给别人,把死得可能变成了现实。    这样的爱情真的是甜蜜的吗?在爱的名义下,女性就应该牺牲?韶华与能才的种种纠葛,终于还是让我理解了张爱玲的那句“自从见到了他,就觉得自己低到了尘埃里”。没有平等,只有一方对另一方没有理由的爱慕和追随。无论对方心里是不是首先想到自己,也甘愿为他舍弃一切。     正如胡兰成之于张爱玲,无论怎样的境遇下,胡依旧可以自信满满,而不会对张爱玲有丝毫感到抱歉,只会讲张爱玲亦是好的。    借着描写韶华在战乱年代里悲欢离合、欲仙欲死的爱情历程,让人感受到三毛那份真挚的爱。才华如三毛,性情如三毛,才可以真正意义上懂得张爱吧。一样的对爱痴迷的女人,一样的独立,个性。她们到底都经历了一场内心真正渴望的爱恋,无论结果如何。我想,无论张爱还是三毛都无怨无悔。只是可怜二人终究竟然都是寂寞离去,生命至爱,得之,又失去,在轮回里也打了几个滚,终究还是羽化成仙去。     红尘滚滚,痴心的永远都是女人。
  •       去省图书馆借了《滚滚红尘》,也找到了她的全部19部作品,每一本都仔细的看了序言。和十月文艺的比起来,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收藏就一定要选它了。因为每一本书都有她的身影在,或是相片,或是笔迹。当然,这些实物和编辑风格所使人产生的感受是无限的。而且还总是穿插在合适的地方。这些真实的她的东西。确实很容易使人陷入对她的怀恋。如果真的喜欢她,如果真的是要收藏,是收藏仅仅的作品集,还是一同收藏对她的怀恋?答案很明显。封面之下首先就是她本人真实的影像还没有看书中的文字,就已经使读者陷入对她的想念。每次打开都有这样的感觉。收藏再合适不过。我拿到手的《滚滚红尘》是她唯一的剧本作品。
  •     是先看电影后看这本书的。结局真是令人唏嘘。
  •     惭愧的掩面跑开。。。话说我还没看过~
  •     读三毛的第二本书,想到了张爱玲…凄美的爱情故事,我的故乡是你
  •     书和电影都同样精彩!
  •     re 小冷
    看看吧,还蛮好的。
  •     剧本形式,读起来不顺畅.
  •        余先生,全书竟没有一处有你的全名,至今依然只知道你姓余。这是人生的一大憾事。
       余先生,为什么要让你遇见沈韶华?上天太残忍!为什么要让你爱上沈韶华?上天太残忍!
       当你拿着跑单帮赚的血汗钱买的漂亮的布匹,想送给沈小姐时,你那怯怯的表情,让人心碎啊……
       当你听见那群人在沈小姐屋里大骂的时候,毫不犹豫就提了大刀冲进去,要救她,然而最后你只是陪她待在屋里。你的刀,“哐当”掉在地上,那些人已经被月凤赶跑了。你只是怔怔地看着沈小姐,脸上写满心疼。
       当你与沈小姐在餐厅吃饭,她却自顾自走掉了,毫不在意你内心的感受。她以为你的心不会痛吗?
       当你在船上,看见那失了魂一般挥着手的沈小姐时,又一次,又一次为了他毫不犹豫跳下船,跌进水里……
       当你终于又待在沈小姐身边时,你眼里的温柔,如丝般包裹了她,你用轻轻的语句安慰着那个说了许多“对不起”的女子。可是,她的心大概是铁石做的吧,她连一句“谢谢”,都没有。
       余先生,为什么你可以这样,一次又一次,为了沈小姐毫不犹豫?为什么你可以这样,勇敢地去爱而不计较回报?为什么你这样,燃着自己的生命去爱了,却换不回她一个真心的微笑?
       余先生,你把你的一切都给了那个女人,然而最终你在她心中,也只是一个小丑般的人物。
       她从来没有在意过你。
       她甚至从未尊重你。
       你在她看来,是值得嘲笑的,是滑稽的,是荒谬的。
       你为什么还那么喜欢她?
       明知道面前是深渊苦海,你还是会心甘情愿跳下去,只为博得红颜一笑吧。
       你怎么那么傻呢?
       余先生啊,当我看完全书,最后停在我心头让我忍不住抽泣的画面,是你最后抱着沈小姐,说:“等两三年局势稳定了,他再来接你,你再跟他走……
       那你呢?你怎么办?
       在沈小姐困难的时刻,明明都是你陪在她身边啊!
       今生,只愿我的生命中出现一个余先生一般的人,爱我,足矣。
      
  •       张爱玲的倾城成全了范柳原和白流苏几乎没有爱的恋情。
      在《滚滚红尘》中章能才和沈韶华爱得深沉,到头来却仍是因时代被拆分,大环境下摆脱不掉的无力感,在那样的乱世,何止章是讨饭吃的人,在我看来,甚至连韶华也是如此。身份什么的,多么卑微。
      最后,真的很不忍看最后,我心疼他们。
      
      三毛的文章看得不算多,从朋友口中听得最多的还是她和荷西的爱情,何其幸运幸福的一个女人。印象中的三毛时不时会有小淘气,在看剧本的时候也会感觉到。诸如“不行,这段太冗长,请导演下剪刀”之类的小插曲,常常在我看到小伤感的时候让我忍俊不禁。
      
      剧本中有一处让我不能接受,就是沈被解放军救起后的那段【沈小姐眼睛一张开, 看见解放军军帽上的五角星,就说:「幸亏我没有死,要不然就看不到 这新中国了」。】
      沈当是个对政治极不敏感之人,否则她也不会完全不顾忌章的身份(我不相信仅仅是因为爱)。这样的片段展现得不像沈了。或者这段只是那个解放军自个儿加上的。
      
      
  •     哈哈 我觉得她唱的比陈淑桦好
  •     章节题目很有意思,诗词功底很深呢~故事跟张爱玲的差不多,但是情感还是不一样的,沈韶华更热血一些吧~
  •     很久以前就喜欢三毛,她的剧本作品一定要拜读啦。还不错,但是不是想象当中的文学版本,是一幕幕的剧!
  •       没有人不愿意和一个能温暖自己灵魂的人紧紧相拥,没有人能抗拒,没有人不愿意。
      
      这两日重读三毛最后的作品,滚滚红尘。上一次读是在很多年前,年纪还是十字打头。 过了这么些年,情节脉络是记得的,不过有很多从前未曾怎样注意的细节,让我感叹,这该是得多敏感细腻的神经才写得出这样丝丝入扣恰到好处的情节。
      
      初见面时,韶华用火柴烧尽的黑头画眉;情意明了,两人裹了披肩在阳台跳舞亲吻;时局不稳,在帮日本人做事的能才,东躲西藏,在乡间集市没有钱给韶华买布做衣,却是韶华懂得护着自己男人的面子,喊叫着我只要顶针红头绳;韶华搬了一家一档来到乡间与能才同住,却不想他的能才并没有打算让她久留,反倒是见到它日两人亲昵时的昵称被用在别的女人身上。能才说,其实——我不过是一个要吃饭的人——。韶华,我当不起你。言下之意,你根本不懂得我这样身份的人混口饭吃有多不易,我不像你,只为了些虚幻的东西活着,所以我跟房东太太的暧昧不明也只是为了有个栖身之所,讨口饭吃。后来,世事变幻,韶华跟了别的男人,生活富足。却仍然选择护着能才,偶然重逢,大街上有人喊抓人,这样短的一瞬间,其实都不算是选择,是本能,韶华完全是凭着本能挺身而出。所以当看到她把唯一的生的希望,仅有的一张船票留给能才,还骗他说两人能够一起走,也就不会意外了。生死相许,以命换命,真的扎进心里的那个人,不在乎有没有一起,不在乎对方是什么身份,总是毫不犹豫的倾其所有。
      
      我记得我以前读的时候,我觉得爱情是高贵的,是不容亵渎的,不明白,这样一个用一句,“我不过是一个要吃饭的人”打发为他生为他死的韶华的男人,怎么配得起这样的爱情? 这一次再读,忽然明了。每个人都愿意拿任何东西跟你交换,只要你有他想要的。韶华什么都有,出身高贵,不缺物质,不缺才情,唯一少的就是一份关心,宠爱,温暖的家的感觉,哪怕只是一只玩具老虎;能才也有才华,极爱读书,虽然是在汪伪政府做事,人前人后亦是很有派头的,少的是一份尊重,抛开身份、立场、时局的一份尊重,把他当成一个简简单单的读书人而不是因了那个混饭吃的饭碗就另眼相待。这是一种交换吗?是也不是。说是,不免把爱情形容的太势力,若说不是,却又牵强,哪个人的爱情没有所图,最简单的一样,难道不图对方爱你吗?当然,还有好多其他的词汇来代替 交换, 比如互相给予之类的。
      
      能才扎进了韶华心里,因为他给了她一份安然,一丝家的感觉,虽然他们从来都没有过一个家,哪怕他一再抛下她;韶华扎进了能才心里,因为当所有人都指着他的鼻子说这是个汉奸的时候,唯有韶华一身正气,毫不犹豫地说这是我的男人。
      
      乱世也好,治世也罢,没有人不愿意和一个能温暖自己灵魂的人紧紧相拥,没有人能抗拒,没有人不愿意。
  •     其实看过 但不太懂 看了你的评论 有了更深的理解
  •     韶华,你没有披肩,我没有灵魂。
  •     不是很喜欢这种题材的书。。。
  •     你是什么人,你也配送泥老虎。
  •        考试复习没状态?于是去偷2黑的书来看。买了人家3毛全集,买完人就打折了,哦呵呵。挑了本拍过电影了《滚滚红尘》。
       女人总是越陷越深,付出了身体就恨不得把所有都交付于你,尽管你身份及其特殊,在经历了家庭的阴霾和惨痛的初恋后,对待之后的爱情就愈发小心翼翼,却又飞蛾扑火,摆动着的是你不停地脚步,舞动着的是你美丽的流苏,甘愿做烈焰的俘虏。如此一往情深,却又在动荡中破碎在摇摆着的爱情里。女人要的仅有的平淡生活,特殊身份的男人却给不起,耳鬓厮磨融化在青苔碧瓦堆里,但又义无反顾在历经沧桑后的一句我爱你中,却仍不能地老天荒。
       作品没有写得多高明,多深刻,但还算能触动内心,但事实上电影拍得一般,基本按照小说的套路在走,没有小说传达出的情愫浓厚。只不过林青霞和张曼玉算是加了分。
       你不经意,我不经事,情缘于红尘中,都胶着在不语的匆匆。或许你早就该拒绝我,不该放任我的追求。但若如此,怎有刹那间在交会时互方的光亮,然后转瞬消灭了踪影。
      
  •     我应该是所谓的90后的.这本书看过感悟多多哦.
  •     “韶华,你没有披肩,我没有灵魂。”最感动于能才初见韶华时送她的小老虎,乱世无常,时不我待。
  •     最哀伤的三毛
  •       滚滚红尘,三毛的最后一部作品.......又是一个无奈,却有爱的时代
      旧欢新怨,可曾记得当年你我........能才说:“买个欢喜给你”之时,他看到的韶华,已经不是怀着当年的情绪,他忍耐着她,把她看成了一个没有长大,也没有经过风霜的女孩子,而不是女人了.....
      好不公平,韶华没有在意能才的落魄,他却将她的身份重新翻了出来——一个家境上等的大小姐,这难道是心生嫌隙的原因么?以前,他们的相识:她是感性而又哀愁的作家,是能让他将情感交出去的有品位的女人,她的身世,文字,偶尔的童真,对爱摒弃了世俗的执着,还有她淡淡的清贫,在他眼中,既打开了一道泄出苦闷和爱慕的闸门,也是让他投入怜悯和疼惜的牵引。至少,从外面看来,男人尽管隐藏着对抗命运的无力感,却也是可以给予“女人”以庇佑的港湾。然而,今天又是另外一种境地,无常的人世,是那么明显的再能才的容颜上留下了烙印,没有了经济上的支持,他的无力感,从隐藏的内心深处,浮现了出来。韶华的嗔怪:能才竟没有问问,自己的日子是怎么过来的。是啊,男人,总是在风光的时候大包大揽,在不得志的时候,那么的以自我为中心,能才以为,遭遇苦痛的只有自己,被时代的巨浪卷起来,搅成碎片的也只有自己,东躲西藏,穷困潦倒,历史的裁决,还有未了的情的牵绊....这一切就够他受的了。韶华的一切,不过还是原来的样子....
      然而他错了,他那曾经对于女人的情绪敏感和体贴,此刻也全然化为乌有。韶华来了,是带着她的命书,带着她的后半生来的。那样的欢喜,除了怀有见到他的欣喜,更是深深遮盖着她为他所受的屈辱,她要忘记那些不开心的,回到相识的那一刻。她不是没有经历风霜,恰恰相反,认识了他带来了她生命中最猛烈的风雨交加,她是女人,而且,是一个难能可贵的好女人.........
  •     写尽乱世的悲凉。
  •     (2016/11/16)
  •     小说与电影相得益彰,最爱电影结尾那一片白茫茫的大地。
  •     直抵人心
  •     可喜欢结尾的安排了~~~
  •     剧本真心不是三毛的长项啊
  •     哈尔滨出版社的这套三毛集这么脏了,还发货,这样做实在是太过分了。
  •     因为有三毛,青春期的日子好过了不少
  •     这个剧本写得好文艺,我不是很懂欣赏,我觉得男女主角都太悲情,也不太现实,三星半
  •     Echo,你在天堂还好么?曾几何时,只是浅浅的知道你,便向往能如你般漫步喜欢的土地上。在追梦的岁月中,只是浅浅的读你,便已不可自拔的仰望着你。今后的日子,要再去读你,再去读你读过的书籍,只希望能离你更近些,因为总觉得与你有相似的烦恼,总期望也能得到答案。
  •       《滚滚红尘》是三毛的第一部剧本,也是她人生中的最后一部作品。在她经历过人生的大风大浪后,对人生的感悟更加明彻,这样的作品总是更容易打动人。《滚滚红尘》,我已读过多次,早就想写书评,却一直不知如何下笔,当最近再次想到的时候,虽不完美,却也忍不住写下它所带给我的感动。
      由书中人物分析当时大众的思想
       故事的背景设置在汪伪政权成立后到解放战争胜利新中国成立。故事中的男主人公章能才是替汪伪政权做事的文化官员,也就是俗称的汉奸,他走这条路并非刻意,只因他的姑丈是日本人,他也就顺其自然的走上这条路。他并不认为替日本人做事是“一件罪恶的事”,可他也为“汉奸”的罪名而痛苦,在他与韶华的对话中表达过。“最厉害的汉奸都是不杀人的,最没用的汉奸也是不杀人的”;“随波逐流的人,是不会有好结果的”;“我没有灵魂”。他明白自己所干的事是没有好下场的,作为一个文人,他厌恶自己的工作,可他却继续这份工作。原因是他觉得自己并无力改变这个现状,在这个你永远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的社会,他选择了及时行乐,这应该也是当时大众的主流思想。与章能才相比,月凤的男朋友小勇绝对是一个激进到盲目的革命分子,甚至最后为自己的理想献出了自己和女朋友的生命。可就是这样一件让他付出生命代价的事,他似乎并不知道本质所在,只是一味的相信领导的话,盲目的救国,再以爱情的名义,让自己的女朋友付出生命的代价,而这样的青年在那个时代还会少吗?当然,那个时代更多的人是同老古一般,怕惹事,一心闷在家里看书,看书并不是为了提升自我,纯粹是为了消磨时间。出了不问世事的老古,还有大发战争财的余老板,他们一个个都是那个时代的典型代表。
      由书中的爱情悲剧看女性的爱情观
       《滚滚红尘》的主线是爱情,可这些爱情都是悲剧,无论是韶华与能才,还是月凤和他男朋友小勇,还是戏中戏的玉兰与春望,爱情都以悲剧收尾。她们的悲剧,虽说是时代造成的,可也少不了男性的直接或间接作用。韶华和月凤都为自己的爱情做出了牺牲,韶华丢掉了逃命的机会,月凤献出了自己的性命,月凤曾嗔怪韶华为一个男人丢了三魂七魄,可她又何尝不是,在陪她男朋友去开会前,她说:“女人如果逃得过男人的魔掌,就在快乐天堂了。”这是对的,就算在今天,我们常常听到人们批判女性越来越少有纯粹追求爱情的,都被钱蒙蔽了眼睛。可是今天的男性又有多少是为了爱情而结婚的,恐怕大部分是年龄到了就找个人过日子吧。从古至今,女性在男女关系中都处于弱者地位,总是更容易付出真情,迷失自我,为爱情不顾一切,就如同月凤所说:“他把他的心给了他的梦,我把我的新心给了他。”
      由韶华、能才看文人的精神世界
       三毛在写《滚滚红尘》时曾讲过:“人的第一步作品,往往不经意的流露出自身灵魂的告白。”文中的男女主人公皆为文人,也就多多少少有三毛的影子,他们在感情中追求灵魂知己,要的是可以完全理解自己的朋友或爱人,无关名分,要的只是一颗真心。他们比较纵容自己的想法,想到什么就做什么,就像在阳台上跳舞那一段,他们只想抓住这个机会,对灵魂的价值要求极高过度敏感的他们,比常人更缺乏安全感,更需要外在的东西来麻痹自己,带来暂时的的宁静,因为对感情的高要求,他们更容易完全的付出,不求回报。
       对于《滚滚红尘》,要讲的很多,但表述不清楚,无法真正讲出自己所想的东西,对那个时代而言,滚滚红尘,起起落落,已是最好的概括。
  •       起初不经意的你
      和少年不经事的我
      红尘中的情缘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
      想是人世间的错
      或前世流传的因果
      终生的所有
      也不惜换取刹那阴阳的交流
      来易来去难去
      数十载的人世游
      分易分聚难聚
      爱与恨的千古愁……
      
      翻滚的红尘,是你我离别的背景;在动荡不安的大时代,你我的爱情终将是时代的牺牲品。用上海的沦陷成全了白流苏和范柳原,但是内战却没能成全沈韶华和章能才。
      
      他们的爱情让人理解却又费解。也许因为韶华炙热的爱,和能才的无力感吧。“我是一个要吃饭的人”能才如是说。
      
      女人傻,月凤如实,韶华亦如是。可悲,可叹。男人将心交给他的抱负,他的国家,女人将心交给男人。爱情在男女之间永远都是不等式。
      
      朋友会笑你傻,但是同样的事情落到自己身上,她又何尝不是傻的哪一个。
      
      最后的最后因为一句“我是在爱你”韶华为能才做了一件她能做也是唯一能做的事情——让他走。
      
      男人的一句“我爱你”可能并非肺腑之言。但是却足以让女人倾其所有!
  •     这是三毛的第一本剧本 也是我看过完完整整的第一本剧本 三毛对剧本考虑的也是事无巨细 还亲手画了插图示意
  •     初中时看的,现在依稀还记得
  •     男人多自私
  •     韶华 你没有披肩 我没有灵魂
  •     戏中戏,剧中剧。戏里失爱,剧外失魂。
  •     最爱三毛 不过关于她的葬礼的相关情况 还是第一次看到 原来是登昆艳设计的 如果之前知道上次他来讲座就要好好的问他 你有相关的资料吗 很想看一下
    你写的很感人 每个三毛迷的感动
  •     其实 我觉得整本书的精华部分在于这首歌
  •     呵呵 是的.......
  •     三毛写的剧本,别有一番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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