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布朗克斯到百老汇

出版社:华夏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1
ISBN:9787508079202
作者:莫斯·哈特
页数:452页

作者简介

《从布朗克斯到百老汇》是美国著名戏剧家莫斯•哈特的自传杰作。莫斯•哈特出身寒微,为了走上戏剧之路,先后做过仓库保管员、戏剧公司的勤杂工、戏剧演员、夏令营的戏剧导演,挨过坑、受过骗,最穷的时候家里一文不名,要靠赊账和借钱度日。在最困苦的时候他也产生过对戏剧梦想的怀疑,然而,对梦想的坚持和不屈的意志,最终使他战胜了各种挫折,取得了辉煌的成功。本书就是他对自己自幼年喜欢上戏剧时到《一生的一次》公演取得巨大成功为止的经历的回忆。全书语言诙谐幽默,人物刻画栩栩如生,对戏剧从业者的心理描写极其细腻,对戏剧创作、导演以及表演有很多深刻的独到之见。本书出版后,收到读者的热烈欢迎和戏剧界的高度评价,被誉为“影响了一代美国戏剧人的经典”和“我们这一代乃至所有时代里,由戏剧人所写的最好的回忆录之一”。

内容概要

莫斯•哈特(Moss Hart , 1904-1961):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开始,莫斯•哈特几乎就是美国戏剧的代名词。他在1904年10月出生于纽约布朗克斯区,因家境贫困,很早就踏入社会,17岁开始写作。1925年,他的舞台剧《持枪者》正式公演,此后,他本人以及同乔
治•S•考夫曼合作,相继写出了几部十分卖座的百老汇舞台剧。他还指导了欧文•柏林、科尔•波特、库尔特•威尔和埃拉•格什温的作品。他创作和执导的《黑暗中的女人》以及《窈窕淑女》,是闻名遐迩的百老汇戏剧;他与乔治•考夫曼合著的《浮生若梦》和《晚餐的约定》,至今仍是美国喜剧舞台上的两颗璀璨的明珠(前者曾获普利策戏剧奖)。
从1932年起,莫斯•哈特也开始为电影创作剧本,其中《百鸟朝凤》获得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原著故事提名。1947年,他的《君子协定》获金像奖最佳电影剧本提名。
莫斯•哈特曾任美国戏剧家协会主席和美国作家联盟主席,1961年12月20日,他因突发心脏病而不幸辞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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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7条)

  •     政治家的自传往往仍然谎话连篇,小说家的自传写着写着恐怕难免杂糅幻想,在这一点上戏剧作家可谓既忠实于自己的技艺又不作伪饰,他们只是将过往经历小心编织,安排出起承转合与低谷高潮。一代剧作明星莫斯·哈特的传记《从布朗克斯到百老汇》算得上这方面的典范,这不是一本戏剧作家的成功史。在他的笔下,童年的贫穷,亲人的离去,尽管悲苦,却总不是绝望,不停的挫折底下,愈勇的是戏剧之梦。就像如今每一个身处黑暗影厅观看好莱坞大片的观众一样,阅读此书时,你知道主人公必将带着他的理想迎来英雄式的胜利,这不是由于我们已经事先知道了他在百老汇的绚丽功业,而是缘于他的写作本身,这也正是戏剧的魅力所在。好的戏剧从来不害怕透露结局,就如同人生终不过是一场死缓,但其中的悲欢离合,却总是引人投入,让人义无反顾。悲切总不过是悲切。我在纸上写下两个“悲切”,并不意味着我的情感就是写下一个“悲切”时的两倍,我用80分贝的声量来嚎哭,情感也不是40分贝时的两倍。当然,当我写下一万个“悲切”或者将嗓子喊哑了,你或许能体会到我情感的增强了。但这仍然应该看做是一种新的表达方式的成功,而不是原来方式的算术叠加。所以好的艺术从来不避讳表达人类最基本的情感,它无须走向任何神秘玄远的地方,反过来,恰恰是最基本的情感才能打动最多的人。艺术的意义在于构建一种表达方式,而不是要对所表达的内容动什么手术。戏剧作为人类最古老的的艺术之一,比起其他形式来,几千年来它的工具箱几乎毫无进展,但讲故事仍然是我们时代最重要的娱乐方式,或许说明了它根本不需要什么变化。是电影幕布需要故事,而不是故事需要电影幕布。所以,当莫斯·哈特在传记中写到他的剧作取得成功,全家在搬离那个可怜的小破公寓时,有一个情节是他特意一个人回去,把家中的窗户全部打开,让风雨从每个窗户灌进去,打湿地板和所有他们遗弃的家什。我想这就是感人的艺术表达方式,成功的喜悦不过是成功的喜悦,对贫苦旧生活的厌恶也并不少见,但唯有如此,读者才感受到了主人公身上那份强烈的情感,引人进入戏剧的高潮。但这个情节又不是戏剧,至少不仅仅是。莫斯·哈特确实把自己的传记当成了一部戏剧在写,但更重要的难道不是他自己先活成了一部戏?在人生开幕时没拿到一手好牌的人有的是,有一个神奇的亲友能为你打开一扇窗的也不在少数,能一路走下去的却是寥寥可数。当你读到那个凯特姨妈,因为在二十岁那年去了一次英国,从此患上不可治愈的浪漫症,蔑视一切形式的工作,只活在自己世界,但也是她带着小侄子去看戏剧,为他开启了一个世界。尽管他也写到,他童年最生动的记忆之一,就是“看到她拖曳着步子,带着她的嗅盐瓶和一本书或是星期天的报纸走进她的房间,并且听见‘咔嗒’一声将门锁紧的声音。她的行为保持不变,但我的母亲却不仅要为我们自己,还要为我们接纳的寄宿者——这可以帮助我们支付租金——下厨做饭、打扫卫生、洗涤和熨烫。这让我的父亲发狂,而这很可能是因为她从来不帮家里人干活,哪怕是擦净一个盘子这种小事。”但所有关于这个人物的笔触里,没有丝毫的厌恶,当然可以说这是因为她把主人公带进了戏剧世界,但整本书里也没有怜悯,如果非要用一个词,大概是疼惜。活成一部戏的关键,或许就是把所有人都当个人物吧。所以在莫斯·哈特的叙述里,每一个人不仅仅是生动完整,丰润饱满或是怎样,关键是他们每一个都是结结实实、硬邦邦的存在,在这个或操蛋或美好的世界里。外祖母瞒着独裁的外祖父,在拮据甚至入不敷出的生活中,攒了二十年钱,为了给家里凑够一趟英国的旅费,这笔钱代表着过去二十年种种或许可避免的困窘场面。每个人都为此震惊,外祖父甚至是以狂怒应对,但一家人终于体面地踏上了去英国的旅程。就在全家人返回美国不久,外祖母过世了,莫斯·哈特写道:“我可以想象,她如释重负地发出的那一声叹息,必然推动她走完了进入天堂的一半路程。”正是所有这些人物推起了莫斯·哈特的人生,这些在现实世界里或失败或默默无闻的小人物,在他笔下如钻石般坚硬并闪闪发光。《从布朗克斯到百老汇》事实上在双重意义上展现了戏剧之于与人生的魅力,首先是要将生活过成戏剧,这当然不是说要人成为忘了现实的戏迷,而是每个个体都是坚实的人物,他们各自运转,无从消解,不被征服;再者是表达,这是戏剧作家的技艺,如何将一个人生故事讲好,将情感喷薄之处展示给读者。这两点莫斯·哈特都做得很好。(转自《博览群书》,作者:大园)
  •     关于这本书的美誉与光环,都是在我看完这本书才了解到的。比如说1959年,美国有一本书在畅销书榜单上上榜41周,从纽约市到威奇托,人人都在读这本书;1963年,这本书又被改编成同名电影,大受欢迎——这本书就是《从布朗克斯到百老汇》。它被誉为“写美国戏剧界最好的书,也是最伟大的美国传记之一”,”有史以来写娱乐业最伟大的书”,“对娱乐业有兴趣的人的必读书”,“关于百老汇最好的书”;而在玛丽莲•梦露的藏书单里也有这本书……但当初我拿起来书来看时,我完全不知道这本书的作者莫斯•哈特是谁,只是当成一本普通的人物传记来看,一旦看进去,真是一场非常过瘾的阅读体验。它完全可以当成一本优秀的小说来读。一个戏剧家是如何养成的?这个问题问莫斯•哈特是非常合适的。他的家庭十分贫困,“我是在长期贫困的氛围中长大的,我的唇边总是带着鲁斯•戈登所描述的‘贫穷的的深褐色味道’,我的鼻尖永远都能嗅到真正意义上捉襟见肘的严峻气息”,但很幸运的是,他有两个热爱戏剧的亲人:他的外祖父和姨妈凯特。外祖父在全家陷入困顿的时候,依旧带着全家去看一次夜总会节目表演,这让“我情不自禁地想到,如果知道我写了一部剧本,那会给他带来多么大的快乐”;在外祖父去世后,姨妈凯特成了他“随后多年的青少年时期一个强大的决定性的影响因素”,现实中,姨妈看起来是个傻里傻气的女人,但是一旦到了剧院,立马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她会早早地来到剧院,充分感受那种动感十足的现场气氛,对于剧院的所有一切都是津津有味地品味。她在看戏的时候,就带着他,“相比于我生活的那个充满敌意的世界,戏剧世界对我来说具有了更多的现实性,而且突然之间,我的两个庇护所——我的姨妈和剧院——在我的脑海中占据了主导地位。”两位至亲对他的影响可以说一生的。他从小就立志于戏剧事业,而梦想的最终点就是百老汇。书名是《从布朗克斯到百老汇》,那布朗克斯是什么地方?——纽约的贫民窟。作者就是出生在那个地方,贫穷是他从出生就开始要面对的恶魔,手工业者父亲因为工业化时代的到来而失业,而“由于我们在通常光顾的杂货店和肉铺的欠账越来越多,我的母亲甚至害怕从他们门前经过,以免被他们看到”,在这种绝望的生活中,要想从这里走向百老汇,看起来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贫穷可以说给作者带来了深入骨髓的痛感,每天都要操心下一顿饭在哪里解决,那种无时无刻的绝望感和挫败感,如果没有戏剧这个梦想的支持,人恐怕要陷入崩溃。作者写道他在成名后,购置大量房产和奢侈品,为的就是祛除那种早年贫穷带来的阴影,由此可见其影响之深。书中在结束时,有一场特别戏剧化的场面,他和考夫曼合作的戏剧终于成功,而他回到家,要他的家人立马搬家,什么东西都不用带,他要带着家人彻彻底底离开贫穷的领地,来到剧场外面,人群在场外排起了长队,而他从售票员那里拿一大沓钞票,“我一言不发地炫耀性地数着钱,并且意识到我的周围那种充满敬畏的寂静气氛。”这是全书的高潮。我相信作者写到数钱那个场景,是无比地兴奋的,他肯定一遍又一遍地回味。而我们作为读者,也能受到感染。作为一个戏剧家,他懂得如何让一本传纪变得引人入胜。作者很善于将琐碎的生活描写成一幕连贯的戏剧,节奏感非常好,全书分上部和下部,各13章,每一章都写得扣人心弦,生动精彩。他提到乔治•考夫曼改动他的手稿:“我接过手稿,改动的效果让我非常惊讶。这个场景的内容保持不变,但主旨不再因重复而显得模糊,一切都表达得简洁而清晰,给了这场景一个新的张力。他改动的效果很神奇,让我不敢相信,自己的剧本原来那样累赘而冗长。”把这段话,用来形容他这本传记,是恰如其分的。他把从戏剧里学到的经验用到传记的写作中来,生动地刻画了外祖父、姨妈凯特、母亲、父亲、考夫曼……每个人物在他的笔下,寥寥几笔,栩栩如生;他摒弃了无关的细节,通过一个个充满戏剧性的场面,把人物放进去,把自己的情绪放进去,从而把我们也成功地带入了进去。这本书的英文书名是《Act one》,直译过来就是《第一幕》,全书最精华的部分,我觉得是作者如何从一个“菜鸟”成为“戏剧家”的过程。这个过程,实在是太艰难了。书中写到他当时十几岁,写了《亲爱的海盗》,遭遇惨败,此后为了生存和梦想,不得不从事让他痛苦的夏令营工作;后来他又写了一部《一生的一次》的喜剧,得到了戏剧演出商山姆•哈里斯的赏识,后者推荐他和知名剧作家、20世纪的百老汇“喜剧之王”乔治•考夫曼合作,对这部作品进一步修改和打磨。尽管两人努力工作,这部戏剧同样遭受到像《亲爱的海盗》一样的惨败。当连考夫曼都打算放弃这部戏时,他绝望走出剧院,走在木栈道上,“现在台阶上坐了另一些孩子,他们看上去和我过去认识的那些孩子仿佛难以区分,我羡慕地看着他们。不管他们长大后有很什么样的梦想,他们的梦想都会比我的梦想更加可靠。戏剧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诅咒。”在这里,“第一幕”既是他戏剧生涯的“第一幕”,也是他生活的隐喻:“因为如果他是一个尊重他的手艺的人,而不仅仅是一个戏剧产品推销商,他就会非常清楚,不管他的技术多么过硬或者取得多大的成功,只要他在一张空白纸上重新写下‘第一幕’这几个字,而且允许自己面对充分而残酷的事实,那么,他其实是第一次在创作一部戏剧。他的多年的经验和过去的成功毫无意义。倘若他对自己足够诚实,他就必须正视自己的不足和限度,并且与之达成妥协,因为在此期间,他从他的职业中几乎没有学到任何东西。”是的,戏剧就是如此迷人,又如此残酷:“剧作家在每个新的剧本中,都会面临他之前从未执行过的操作。相对于每一部新的戏剧,剧作家都是在未知海域中航行的哥伦布,他不会不安地预感到,哪怕他逃过了一场叛变,那些不友好的印第安部落——批评家和公众——也将汇聚在他的航程尽头的海岸上,等待着割掉他的头皮。难怪当他每次重新开始撰写‘第一幕’的时候,他都会浑身发抖,在公共出版物上大声呻吟,让他的那些有宽容心的同行或朋友听到他的抱怨。”(全书除开故事讲得好之外,作者多年浸淫于戏剧之中的这些见解和体会,也值得我们细细品味。)不过值得欣慰的是,虽然他屡受挫折,很快对于戏剧的热爱让他又一次振作起来,重新改稿,重新排练,终于反败为胜,也由此彻底扭转了自己的命运——如此艰辛,如此励志。最后,我必须说读这本书非常地愉快,因为虽然作者写到了很多不幸的遭遇,可是他写起来并不自哀自怜,反倒是幽默得不得了,读的时候我常常是忍俊不禁。读完这本书,我发了一条微博感慨:“读一本书,读到兴奋处,简直像是坐在钱堆里数钞票,越数越带劲,数累了歇一歇,在钱堆里走一走滚一滚再接着数,有时候故意放慢速度,拖着延着,一再细品那种满足感,可无论怎么拖都有看完之时,那简直像是是忽地一下钱全没有了!整个世界都空了!你还不愿意从这样梦里醒来——啊,曾经那么富有过呀!”
  •     《从布朗克斯到百老汇》原书名 act one,是百老汇戏剧家莫斯·哈特的自传,被誉为写美国戏剧界最好的书,在美国出了不下4个版本。这本书描绘了作者经历种种挫折,终于从社会底层的仓库管理员,成长为百老汇的当红剧作家的经历。从我的这段描绘来看,这本书似乎是一本励志书。不过,要是作为励志书来看,它实在写得过于好了。这本书刻画的人物之鲜活,是我读过的书中少有的,其中的热爱戏剧乃至把生活都戏剧化的凯特姨妈,可以说是我读到的最精彩的人物之一。另外,幽默的语言、对戏剧人心理的深刻的洞察、对人生和戏剧的独到之见,让读者既享受到读书之乐,又会多有启发。不过,我读完这本书之后却产生了一个疑问:失败者有资格写回忆录吗?因为这本书里面有几处写失败者的地方,实在给我的印象太深了。第一处发生在作者看到一个英俊的老演员由于演技差而被导演奚落的时候。“他有英俊的外表和迷人的气质,假使他在很早以前就作出选择的话,他可能很容易在其他领域做得非常好。他为什么没有那样做呢?” “他当初做出的是不是一种轻率而愚蠢的选择呢?在下午遭遇的背后,是事业失败和虚度一生的缩影。几乎可以肯定的是,他必然早就知道,他充其量就是个二流演员,而戏剧为二流演员提供的廉价的回报,并不足以补偿他遭受的耻辱。” “在某些领域,仅仅有愿望和兴趣,并不能给你带来渴望中的回报,不管你如何努力,到头来很可能是黄粱一梦。”第二处则发生在他和百老汇著名导演考夫曼共同修改他的剧本碰到困难,考夫曼宣布要放弃修改,作者感到绝望时。他坐在海滩边的长椅上,看到身边一对对情侣甜蜜的走来走去,“我盯着那些在我面前经过的陌生人,在其充分发酵之前我一直不曾感觉到的所有的绝望,瞬间变成了一种让人感觉发痛的愤怒。我带着一种妒忌心产生的强烈刺痛感意识到,我从来不曾和一个姑娘像模像样地拍拖过——因为我知道,我既没有时间,也没有为此所必需的金钱。我储存起来的有限的空余时间,都用在了工作上;我能够节省下来的钱,都用在必须观看和钻研的戏剧上。” “我觉察到,这辈子痴迷于戏剧的结果,很可能就是一种不了了之和无利可图的浪费。”在生活中,我们是不是为了某种事业,可以不计成功与否,只是奋斗就可以了呢?《西游记》中的唐僧师徒,如果最后取不到经,哪之前经历的种种磨难还有意义吗?

精彩短评 (总计21条)

  •     给莫斯哈特比哈特。能把生活中的小事写出妙趣横生的感觉,相比进军百老汇的下部我更喜欢上部作者为生活挣扎奋斗的故事,喜剧的核心是悲剧,作者把自己的苦难用戏剧的技巧写出来好几个段落都让我叹为观止,同时那种生活的辛酸也能让人从文章的回味中体会出来。最后部分的成功一方面结局的悬念已经消失,一方面这个成功注入了过多作者的感情色彩反而不如上部精彩。
  •     via 维舟
  •     叙述方式不错,有意思,有兴趣不断往下读。
  •     想到那个年代的美国就已经发展到这个程度了,不说年代还真以为就是现在。戏剧人的成功仿佛也只是在那个年代的美国才可以。“没有虚荣心,一个作家就很难对于他的工作产生多大的动力,他既要把虚荣心看成是他的职业生活的一种危害,同时也必须把它作为他的个人资产的一部分。”“将一流作家和三流作家区分开来的是第二幕。”
  •     整整一天,一口气读完了这本精彩的自传...一位出身贫苦的剧作家童年到成名的人生经历,美国梦的一个样板。文字形象生动,代入感很强,四处散落着笑点。但总觉得作者在自卑与自负的天平上没找到平衡点,薄躬自而厚责于人。
  •     我的天太好看了。作者有没接着写过“Act two”或“three”呢。
  •     非常精彩的传记,作者对戏剧理解的深度绝非一般导演所能比。
  •     一部让人眩晕的作品。很难分辨书中呈现的戏剧性,是来源于生活本身的一种模样,还是讲故事人的高超技巧。还有作者对自己摆脱贫穷欲望的坦然,是源于对读者的诚实,还是暴发户式的自负?可是真好看啊,狼吞虎咽的吃进肚里。
  •     2015年第三本——从布朗克斯到百老汇。很少看小说和叙事的书,这是一位剧作家从贫民窟到百老汇一夜成名的自传。不愧是戏剧大师,故事主线特清晰,情节跌宕抓人,人物形象鲜明,还有很多特生动让人忍俊不禁的细节和比喻。 有时候会看得特激动,想说说腰封上的这个词——梦想。 提前知道了剧情大概,看的时候就一直着急,要开始写剧本了吗?没有。要有伯乐发现他了吧?没有。演出该大受欢迎了吧?没有。该一夜成名了吧?还没有!但是,没有没有还没有,每一次跟着的都是他没有没有还没有放弃! 老在说要坚持梦想,可谁又说得出自己到底有没有梦想?或者说得清梦想到底是什么呢?在这个人的故事中我发现,他对梦想和目标的热爱、坚持与追求,就是一个溺水的人想要活下来想要抓住一根绳索一样的强烈,那样强烈和用力。
  •     戏剧家自传(奋斗史)。依靠当前理解力赋予过往经历以合理性,解说判定改变自己人生轨迹的“时刻”。理性丰富,不具小说式想象空间。可有趣的是,行走中的我们难道不都是在迷雾中前行的?#頁码索引# 欲望聪明劳作机遇…
  •     非常生动的自传。果真是“人生如戏,戏如人生”,身为剧作家,对此也体会最深吧。原书名Act One(第一幕)更贴切,因为对作者来说,人生这最初的26年,大概也就像是自己漫长的第一幕,他就是自己的演员
  •     俗。读着确实有种快感,这种感觉类似于上世纪初拍照用的单次闪光泡,亮得刺眼,同时碎得满地渣子,它的闪光和它的速朽都带来某种类似于一掷千金的爽快感觉,尤其是听它的尸体在脚下崩碎。可以确定的是,这人写的戏只能是一坨屎。
  •     书里,戏剧总是能给人带来无尽的财富。但是现实是,戏剧只能给人带来像书里一样多的失眠。。。
  •     极其能够感同身受那种拼命想要挤进某个领域的渴望和把遍地小事都看成预兆的信仰
  •     这的确是我听过的,最美妙最让人激动的美国梦。
  •     典型的美国梦——贫民区的小孩心怀梦想努力获得成功。在已知作者成功的职业生涯后,读作者之前种种失败的经历,总有种微妙的“剧透”感,以及“痛说革命家史”的意思。影响最深刻的是作者讲的“剧本写作,就像是在印度乞讨一样,是一种既正当但又卑贱的职业。”也许可以延伸到整个演艺界~~
  •     出乎意料的好看,Moss Hart太会说故事了。
  •     这是我读过的一本最有深度的剧作家传记。莫斯·哈特在戏剧界的影响力是无与伦比的,这本书也是他的呕心沥血之作,真实而生动地展示了剧作家兼导演的主人公令人印象深刻的奋斗历程。
  •     经典百老汇与好莱坞时期的成功总关乎一种精神意念的胜利,以及,总要与毫无美感的食欲紧密结合。看到最后还是会为剧场的辉煌感动。btw就算是一个穷小子奋斗成功的美国梦也不用把书包装成这么low好嘛
  •     那天才看到格里高利派克的传记 接着就看到《君子协定》的编剧自传了 作者果然是剧作家出身啊 说故事很精彩 让你不禁很想一口气读完 作者也非常真诚 特别是关于贫穷饥饿的描述和见解 非常认同 令人记忆深刻的人物也很多 比如凯特姨妈 考夫曼 精彩的笔墨 性格特色就跃然纸上 白手起家真才子 d
  •     这本书是我最近三年读过的最好的两部传记之一,另一部是《维特根斯坦传:天才之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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