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2-1
ISBN:9787544743587
作者:[美] J.D.塞林格
页数:278页

作者简介

★ 《时代》杂志推荐的百部文学经典之一
★ 曾经最具挑战性的禁书,如今全世界高校、中学的指定读物
★ 史上最畅销的图书之一,全球发行量超过6000万册,中文版销量逾120万册
《麦田里的守望者》一经问世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一时间,模仿霍尔顿的言行举止成为一种时尚,风衣和反戴的红色鸭舌帽成为美国的流行街景。小说出版后至今影响不衰,全球发行量超过六千万册,被无数中学和高等院校列为必读的课外读物,其主题也深受社会学者重视。
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出身于纽约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父母、老师要他好好读书以便将来出人头地,而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无心学习,因而老是挨罚。第四次被开除时,他没有回家,只身在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

内容概要

J. D. 塞林格(1919—2010)
出生于美国中产阶级家庭,自幼对学习兴趣不大,中学时就退过学。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应征入伍,1945年因精神问题住进医院,离开战场。他酷爱写作,从军时也带着打字机。
1948年,他的短篇小说《香蕉鱼的好日子》在《纽约客》上发表。此后,他基本只给这家杂志写稿,共发表过14篇作品。
1950年《麦田里的守望者》出版,引发轰动。
成名后,塞林格在乡间买了一块地,隐居在一座山顶小屋。四周都是树木,竖着高大的铁丝网,网上装着警报器,他似乎在践行霍尔顿的梦想,“用自己挣的钱盖个小屋,在里面度完余生”,不再“和任何人进行该死的愚蠢交谈”。他的余生成了传说。
塞林格从未放弃写作,据说他生前完成的作品数量非常可观,只是不肯公开。至今,除《麦田里的守望者》以外,他只出版过一个短篇集《九故事》和两个中篇集《弗兰妮与祖伊》、《抬高房梁,木匠们;西摩:小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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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1条)

  •     每到冬天,都有读长篇小说的习惯,那样我才能踏实、安逸。十二月新进的四本书里,除了一本聂鲁达的抒情诗选集,都是小说,有胡塞尼的《追风筝的人》、村上的《挪威的森林》,以及《麦田里的守望者》,其中篇幅最短的是《麦田里的守望者》,薄薄的一本。像我这种看书很慢的人,用了三个夜晚通篇阅读,时间还绰绰有余。早在高二时就借同学的书看过一次,但那时正处于荷尔蒙躁动期,除了霍尔顿退学回纽约宾馆招妓那段,我啥也没记住。如今重看,算是能一口气读完,不知是过了躁动期还是我被世俗世界污染了怎么的,竟觉得此书并没有好的像传说中的那样惊世骇俗,但也不差,总体还是很棒的,比一般的中文小说都棒。题目叫做《麦田里的守望者》,却讲了一个跟麦田没多大关系的故事,这就是意识流好的地方之一:跑题也跑的天马行空。今时不同往日,我们现在身处的时代与世界,虽然没有了那时的战后经济低迷与志气消沉,看似稳步向前,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与日俱增,物质信息大爆炸,其实质却是变得比塞林格笔下的时代与世界,更嘈杂更混乱更茫然。利欲熏心、追名逐利者渐甚;坚守善良、信仰纯真者日寡。而个人的内心世界也更加不被重视和关照,高楼大厦,“盛世荒唐”——颇有几分菲茨杰拉德笔下都市奢靡堕落之气,按理说我们比霍尔顿更应该愤世嫉俗,但是我们没有。涉世愈深,我越相信“传统”的力量是不可忽视的,也是矛盾的,像一堵高墙,横在那里,沿着它的指引自然能在固有的道路上顺风顺水,少些磕绊与跌撞,但同时也会阻碍发现许多新事物和道路的可能,因此中国再怎么牛,也只能出郑和,而出不了哥伦布,我并不是说郑和不伟大,在某些方面他比哥伦布还要伟大,比方说排场、仪仗,还有后来很丢脸,但当时还是世界最牛的火炮。但是想想,如果哥伦布没有发现新大陆,就不会有后来的美国,没有后来的美国,就没有好莱坞和爆米花电影,塞林格和《麦田里的守望者》、菲茨杰拉德、海明威自然也不会有,而日本的太平洋战争也会打的更加顺风顺水,中国的抗日道路也会因此变得更加漫长和艰巨,想想,我就不敢想了。我在这里并不是想谈历史或是文明演化问题,只是想反思一下“传统”,但话又说回来,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那就让他笑笑好了,毕竟爱笑的人运气都不会太差。中国传统的教育是保守的,中庸的,缺乏冒险精神的;中国人的传统性格是忍耐的,缄默的,是颂扬铁杵成针、水滴石穿式的人物的;传统儒教思维是务实忌虚的,是缺乏浪漫主义品格的,而到近现代的马克思唯物主义更甚,所谓“实干兴邦”,因此一千年才出一个屈原,两千年才有一个李白。当然,脚踏实地,安守本分,每个人兢兢业业,努力工作,追求美好的生活与幸福,这自然是好事,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石,但是当都市车水马龙、人潮汹涌的时候,当你为大把的利益和贪欲所驱使的时候,是否还能够静下心来,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看一朵阳光下盛开的无名野花?当你想要“潜规则”某人或要被某人“潜规则”的时候,是否还能够笃定信念去紧握身边那个人的手?《麦田里的守望者》,故事是简单的,人物也并不复杂,好像真的就是一个叫“霍尔顿”那样牢骚满腹、喋喋不休的中学生在讲他自己的故事,或许这就是它受美国中学生们喜欢的原因之一,正如塞林格在书里所言“一本真正的好书,就是那种你看完以后就马上想跟作者成为朋友,随时都可以给他打电话”。不知道别人怎么样,我看这本书,觉得“霍尔顿”就像我一个不常见面,但住在临近城市的小表弟,带着青春期的叛逆和任性,但很真挚,且有追求。霍尔顿讨厌成人世界“假模假样”的虚伪,因此他想成为一个悬崖边上的麦田守望者,去守护那些麦田里单纯真挚的孩子们。现实中的塞林格最后似乎也正如他书里的主人公那样生活,终日远离闹市,和情人以及恋人们隐居山林,一直活到90多岁,成为时代的传奇和很多年轻人的偶像。据说1980年用左轮手枪枪杀约翰·列侬的那个凶手被抓住后,警方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说你去看《麦田里的守望者》就知道了。凶手觉得列侬变了,从一个摇滚诗人、精神旗帜变成了杂志封面上的商业明星,让他无法接受。也许凶手的行为未免过于偏激和诗意,但他道出了很多老生常谈却亘古不变的话题——理想与现实之间、过去与现在与未来之间存在着诸多的矛盾,正是因为这些矛盾的存在,我们才继续并将永远的需要那些“麦田里的守望者”们。对于今日之中国,尤其如是。 ——周朝,2014.12.12,深圳福田
  •     “不管怎么样,我老是想象一大群小孩儿在一大块麦田里玩一种游戏,有几千人,旁边没人--我是说没有岁数大一点的--我是说只有我。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离谱,但这是唯一真正想当的,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离谱。”“好多人,特别是这儿一个搞精神分析的家伙,老是问我九月份上学后会不会用功,我看这话问得很蠢,我是说在还没做一件事情之前,又怎么会知道将来怎么做呢?我的回答是:不知道。我觉得我会,可是我又怎么能知道?我敢说,这话问得蠢。”麦田里的守望者,整本书没什么特别突出的东西。有时候在想,是不是就这样的故事,直到最后,霍尔顿.考尔菲尔德在和他妹妹聊天的时候,被问到最喜欢做的事情时,他坦言,只喜欢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恩,也许这就是这位少年主人公真正想做的,也是作者想要表达的。通书从菲尔德因5门功课4门不及格被学校开除开始,讲述了他遭遇的种种,去跟老师道别受尽噩梦般的训语;想起室友斯特阿雷德和阿克利的怪诞行为(书中俩人物性格刻画鲜明,是很难相处的室友,但却又是令人难忘的室友,当菲尔德夹杂着回忆起过去各种滑稽事情时,总会或多或少的带有他们的影子:骂脏话,对女人感兴趣等);去旅馆招妓遭讹;和女友萨丽去看戏和溜冰;准备离家时,“冒险”与妹妹道别。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孩,正值青春期的叛逆期,短短几天,菲尔德逃离学校经历了很多新鲜事情,无疑他内心是丰富的,对生活也充满了无限激情,但却又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现实,去夜总会寻找乐趣,言语中粗鄙不堪,完了继续,该打电话的还是会打电话,最后该道别了还是会回家。从被学校开除到去纽约游荡的这几天,少年的内心世界经历了许多,回忆起了很多曾经的美好。菲乐德是一个有理想的人,想作一个麦田守望者,看护儿童;想离家出走,远离尘嚣,过田园般的纯朴生活。但在现实生活中,他的理想却被一一击破。每个少年成长过程中都会遇到多多少少这样那样的问题,通过此书,我们也可以看到,一个人的内心世界是多么复杂,是故,青少年教育可谓是任重道远啊。
  •     看这本杀死列侬和里根的杀手身上都带着的书以前,想象中这是一本很有诗意,类似于《生活在别处》的小说,然后发现,这简直就是文字版的《GTA》,连发生故事的地点都是罪恶都市。这是一本适合在青春期阅读的书,不小心就错过了。青春期的启蒙书本,有些人是《人类的故事》、有人是《十万个为什么》,我的书本好像是一个365夜,或者是一本有着少年足球队到巴西去训练的一篇故事书。叛逆的青春期有很多现实的版本,罗永浩就有着和考而菲尔德一样的退学经历,然后通过自学,获得了更丰富的知识,当了老师、出了书、制造了手机。 和青春期相比,中年期是不断减少的过程,是一个创建不做的核对清单的过程。这个阶段,我们学会把门轻轻的关上。吴晓波用一句话总结:所有的青春都是为中年准备。确实,中年的平静,源于青春期的努力。比如青春期的友谊是一种情感的储蓄,会在多年以后,让你仍然对熟悉的朋友没有生疏的感觉。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看不懂....没体验过主角的离经叛道
  •     没有大时代的苍茫,也没有跨度几十年的辽阔,就是一个小男孩短短几天的经历和心情,他想守望孩子,而谁又在守望他这个孩子呢?或许十几岁,你我都有这样的冒险和奇想吧。
  •     以悲观之体验过悲观之生活……
  •     这个封皮的翻译到位。
  •     也许这本破书我晚读了十年吧:-D或许人生也还要保持叛逆
  •     由于大多数人的推荐,我看了这本《麦田里的守望者》。。。 可是这本书可能是我看过外国名著中最没意思的一本书。里面讲了一名少年的生活琐事。脏话“他妈的”几乎贯穿了全书。这本书并没有给我什么欲望看下去。
  •     借这本书是因为书名耳熟。开始读后,对它的第一印象是没隔几句就有粗话,读完后,感觉看书还是要结合时代背景,在不知道背景的情况下,用现在的眼光读不出很多东西。
  •     比较喜欢这本译本,之前看施咸荣的译本看了一章就看不下去了,可能是翻译时间过早的缘故,用词读起来不太愉快,特别是“他妈的”这三个字让我感觉很尴尬。感觉小说用词比较简单,下次可能可以直接看原文。 最后真的是到头了。
  •     他妈的~虽然短但看的很慢,有点难受啊,主题也不明朗,很难看进去,不过还算过得去,需语言太他妈幽默了,真的笑出声!少有啊!然而看完评论,我懂得了此书的内涵,其实虚伪我也讨厌,这种单纯的叛逆很好,我喜欢!又看了一篇评论,我真的错了。没读出主题真可惜,我和他一样纠缠在凡间的虚伪中。
  •     读此书并无感动,但看到了作者想呈现出来的东西,以及给予了我思考。
  •     他不喜欢几乎所有东西,他打架没有打赢过,他从始至终没有给自己爱的那个女孩打电话,但他讨厌虚伪,爱家人。他愤愤,但是他胆小地活着。《麦守》这本厌世的小说让我最近厌世心理消散很多。
  •     书是好书,人变了
  •     或许是我水平比较臭吧,完全看不懂作者想表达什么,垮掉的一代,美国第一个反英雄式主角,这本书标签很多,仍旧不好懂,或许看不懂才叫名著吧。
  •     我们总喜欢看那些跟自己有相似特质的人的故事,好像这样就能感到有同伴的存在而让自己少一点点孤单一样。
  •     不好看,无聊
  •     共鸣
  •     世界并非那么世俗,教育的目的就是让我们全面的了解这个世界,而并不是让你以一种高尚的姿态俯视这低俗的世界,就像书中所说的,教育是让你对自己的心性有个认识,认识到什么适合自己的心性,会明白自己的真是心性,并且相应吸收合适的想法,逐步走向成熟。
  •     “我把买给菲比丫头的唱片掉到地上了,摔成了有五十片。唱片装在一个大信封里,可还是摔碎了。我他妈差点儿哭起来,那让我感觉太难受了。我所做的,只是从信封里倒出碎片放进我的外套口袋。碎片根本没什么用,但我不想扔掉了事。”
  •     为什么不给简打电话,很想见一见 菲比
  •     一个小男孩的小忧伤
  •     所有的大人都曾是小孩,虽然,只有少数人记得
  •     挺喜欢的,也从中懂得道理。不知为什么,身边的朋友不太喜欢。
  •     偷偷告诉你,我会想念每一个人
  •     我只想做个守望者啊!
  •     很久之前看了,不过觉得外国的不一定符合我们胃口
  •     或许隔几年后看会有新的领悟吧 现在看觉得挺中二的……
  •     没怎么看明白 觉得主人公是在无病呻吟 谁的青春不迷茫啊 再迷茫也要懂得为家人考虑吧 不喜欢主人公的思维方式
  •     看的是中文版的,但是我真的震惊了!一页书至少都有3个“他妈的”,我都不知道一整本书下来到底有多少个了!是翻译的问题么??!!让我有决定后面准备去看英文老版本的了。由于是断断续续看的,而且我又一大把年纪了,实在有些不懂这种叛逆时期略带资本主义的故事,看过那么多书的,我觉得,可能这是我最看不懂的经典小说之一。
  •     共鸣很多。。
  •     0分……可能我的青春不放纵……产生不了共鸣
  •     别人送的,适合少年少女
  •     千万别跟人说事儿,说了你就会想念起每一个人
  •     高中就想读,没想到到研究生才读完:小帽终究遮挡不了社会的倾盆大雨
  •     看着莫名的爽,的确,自己也是和主角思想一样,但说句实话,和网络小说分别真不大
  •     也许是因为自己在纽约的缘故,说的那些地方多少都能想象得出来。作者为什么写了这么多脏话,我觉得已经超出了我能接受的范围了,读两句就看到一个他妈的觉得读的心好累,最后还是强迫着自己读完了。我并不是很喜欢这部作品,刚开始我看的十分开心,他在学校里的那些吐槽让我真的笑出了声,之后描述自己在纽约晃荡的时候,我并不是很喜欢看了。这座城市实在是太复杂,太多我们无法了解的事情了。叛逆少年的内心世界,还在一个认识自我的状态中,对世界还是了解的不透彻,但却时时刻刻自以为是地做出一些评价。有些时候我也会和他一样考虑鸭子冬天去哪里之类的有趣的小问题,让我觉得他还挺有意思。可能这也是他成年以后对这一切的回顾吧,我一直这么坚信,什么年龄就会做什么样的事,就算长辈说一万遍可能也不会听,必须要亲身经历了,才会真正的有体会。
  •     青春期的叛逆与羞涩,了解青春期孩子心理我觉得还可以
  •     为了看懂各种neta补一下,男主有点像懦弱极端时刻的青少年的合集,自暴自弃 随波逐流 自生自灭
  •     读得有些不知所云,但是有些片段至今记忆犹新,不过是一个孩子最天真的渴望。
  •     初中看的:这些的什么玩意,废柴的流水账日记。。。 现在:越看越直戳我心,不仅揭开我遮羞布,还抠我伤疤上的血痂
  •     再适合我不过
  •     我猜,他很爱菲比。
  •     过了青春期再看,挺中二的,好难共鸣。中断数次勉强读到结尾。外国小说要趁小开始读,有助于打开眼界和思维。越长大越挑剔啊。孙译版很好,像个正常年轻人说话的样子。孙老师RIP,再读不到新的孙译了,哎。
  •     怎么说呢 作者精神分裂 和我一样
  •     满眼睛都是他妈的。
  •     看不懂
  •     很久没有遇到这么喜欢的小说,男主真是太可爱了。青春真好。乖乖!
  •     笔者满文字的“他妈的”,乍看起来很没有水准,实质上作者笔下的主人翁叛逆、换了很多学校也不好好学习,对这个那个都不喜欢,主要是作者要表达对当时社会物质很丰富精神很贫瘠,人们生活都披着一层虚伪的外衣的批判,渴望活在一个孩子般纯真无邪的世界,同时也害怕孩子们长大后“融入”这个社会,所以自己想要成为他们的守望者,在他们掉下悬崖的那一刻拉住他们。
  •     好书还得看译者
  •     说实话,一般般。
  •     一边是想像主人公那样追求自己向往的麦田,一边又是安托利尼引用的为了某个理由谦恭地活下去,前者豪情,后者悲壮。可是矛盾的我,这两者皆体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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