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时期的爱情》书评

出版社:南海出版公司
出版日期:2008
ISBN:9787544218597
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页数:309页

超然于公众的爱情

马尔克斯就是马尔克斯。一个普通的人物承担了大社会的爱情重负,更主要的是她和他的爱情观,有别于那些人其他公众的淫欲、情色、物欲、单调呆板。他们是一对爱情的典范,超然脱俗的多。超然在肉欲之上,不只是痴迷于形象更为其精神所吸引,往往感动人的就是这点,也正是这点成就了伟大与传奇的故事,,,,人们阅读爱情时,心底是干净的,不会用欲望搜寻色情的东西,

于是就这样来来回回

阿里萨和费尔米娜站在船头,身后的时光和堤岸在温暖的空气里慢慢解冻。公园长椅上写着情书等待心上人,打滚呕吐、绿色稀屎拉个不停,那个错误的春天。回去,世俗伦理难容;往前,老叶何处攀枝?于是就这样来来回回,在波谲云诡的奇迹河川上,在痛失勇气的地铁盒子里。船长问:要到几时才停,阿里萨的答案“在五十三年零十一个日日夜夜前“就准备好了,“永生永世!”本书告诫我们,谈一场搏命的爱情,身体是最大的本钱,还有,远离鹦鹉。

曾经的2009年的书评

书中没有什么是完美的,爱情也不例外。 一个执著守候爱情的男人。却不得不用一次次的堕落来为自己疗伤以此支撑着自己继续守候下去。甚至吃尽苦头,受尽磨难为自己赢得了身份和地位,只为离爱情更近一步。得到真爱怎会那么难?而他七十多岁高龄所得到的又是否是真爱? 女人仔细剖析其实也算不得一个有魅力的女人,她并不柔情似水,并不才华横溢,只是一个能吃苦的会持家的漂亮女人罢了。就连娶她的男人娶她也不是因为爱她,只是为了征服那份倔强,他们的婚姻就像大多数的家庭一样先结婚后产生的爱情。 培养出的爱情事实证明可以长久,幻想中的爱情在现实的女人这里无法长久,理想中的爱情在理想化的男人这里以尽乎残忍的方式做到了长久。 用中国传统的文化观来理解这个小说,容易让人歇斯底里。摘掉有色眼镜,抛开脑子中禁锢思想的那些孔夫子和伦理道德来看这本书更能让人保持平常心。

爱情

对爱情抱着一种好奇,对爱情有一丝的恐惧,想看看爱情在每个作家笔下是什么的形态。爱情不是像琼瑶笔下一样只是小家子气,它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人身上有不同的体现。我们还是太年轻,我们依然在大学这个象牙塔成长,站在爱情的门口,我们以为的爱是美好、单纯。但是世间有许多的无奈,在进入社会之后,我们的世界会变,爱情也会失去些许清高。

女文青不配拥有稳定的爱情?从费尔米纳和相关女性角色的“母性缺失”说起

《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里描述的爱情故事,也不能免俗地写到了三角恋。由乌尔比诺医生和费尔米纳这对夫妻,以及费尔米纳的初恋,后来被抛弃也因此患上了前女友什么都好综合症的阿里萨。阿里萨自第一次感受到自己对费尔米纳的感情波动之后,爱了她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而事实上,哪怕阿里萨最终依靠运气和健康熬死了情敌乌尔比诺医生,并最终牵手守寡的费尔米纳,他也没真正实现他的爱情幻想。阿里萨失败的原因很简单,费尔米纳最终也没有满足他停留在青春期的爱情幻想,她与他的最终结合也只是寡居生活后情感空虚的填补,这从费尔米纳对年老的阿里萨重温旧情的请求已经直白得不能够更直白的拒绝就可以看出来。一个女人,拒绝和你旧情复燃的同时还愿意和你在一起,理由只有两个,一,她现在很空虚,二,你是当下她为数不多选择。而《霍乱》中真正让我觉得让我觉得眼前一亮的是费尔米纳这个角色,她也是一切爱情悲剧和始作俑者,当然她本身就已经是一部拧巴的悲剧了。她是一个有趣的女人。阿里萨坚守五十多少年还挂零的爱情无法打动她,反而是阿里萨憋屈住满腔情欲后写给她的老年指南让她怦然心动。女人真的很奇怪,你可以说她的选择是建立在理性思考的基础上的。很多人都指责她选择高富帅乌尔比诺医生就是为了现实中的物质条件,就连马尔克斯本人也丝毫不掩饰对她择偶标准的质疑,要通过书中许多路人的毒舌来反复表述。当她面对两个都声称爱她,但她对两个都不怎么爱的男人时,她选择了物质条件和社会地位都甩开了苦逼诗人兼技术宅的阿里萨几条街的乌尔比诺,这已经说明了她的目的。但实际上,她恰恰是最不理性的角色。换句好理解的话说,她就是一个守不住爱情阵地的女文青。而女文青恰恰能经常与爱情的欢愉结缘,却无法享受爱情的稳定的安全感。女文青这个概念的合理解释,应该是具有自主思想和人格意识的独立女性。这样的女人最大的特点就是穷其一生质疑女性在爱情和生活中的被动地位。让我对比费尔米纳与我看的前几本小说中的女性角色来看,她们是具备一定的共同性的,比如《面纱》中的凯蒂、《寒夜》中的曾树生、《同学少年都不贱》中的赵珏,甚至是《一个已婚男人的自述》中的丈夫——凯瑟琳.曼斯菲尔特的这篇少见的以第一人称男性为主角的短篇小说,在我看来其实是一个幌子,文中的已婚男人从各个心理层面来看,其实是一个阴柔敏感的女人,这个主观的判断容我以后再详细解释。在以上的几个女性(娘娘腔?)角色中,客观条件与费尔米纳最相似的是凯蒂和曾树生,她们同为嫁给一个她们并不爱的丈夫,并且在婚姻的压榨中或隐蔽或奔放地追求婚外恋情。而张爱玲笔下的赵珏则是青春时期的费尔米纳的放大加强版,我们可以从赵珏的心理描写中找出可以填补马尔克斯没有正面描写的费尔米纳的内心斗争。至于“已婚男人”,这个性别模糊的角色就是成年版的费尔米纳心声的代言人。赵珏和已婚男人可以看作是辅助对比吧。独立女性,或者女文青,她们对社会强加给传统女性的定义和价值观是有着强烈的抵触情绪的。而她们最大的反抗就是拒绝成为循规蹈矩的女人,凯蒂拒绝像母亲一样为结婚而结婚导致自己成了大龄剩女;曾树生拒绝接受民国前的嫁鸡随鸡的妻子标准最终全盘接受了私欲的诱惑;赵珏虽然没有正面提及社会施加给她的压力,但从她对同性的百合之恋和其它略显性变态的情感意识也证明了她女文青的身份;至于“已婚男人”,他已经从根本上极端地放大了个人情绪进而取代了所有社会认定一个已婚男人应尽的责任。————————————————————————————许多怀揣着正义感的读者对以上的诸多女性(娘娘腔?)角色是坚决地站在批判她们的对立面的,自私,是最普遍的针对这几位女士的抨击。实际上在我们进行接下来的讨论之前,我要简单地为她们的自私找一个合理的解释,这个解释不是从道德层面为她们辩护(实际上她们的道德问题真的没啥值得辩护的)。她们要对抗的是整个社会、文化、历史和家庭等宏大命题的主流,她们很难找到精神世界的同盟,因此自我价值的最大化成了她们唯一可以抓牢的反主流信仰上的稻草。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她们与周边哪怕是最亲近的女性角色也如此格格不入,却又将个人得失计较到最大化的行为。在我们尽量抛开主观偏见之后,第一个要拿来做为例子分析她们的“反传统女性”的理念,就是母性的缺失。母性一直是一个被主观理解取代了客观现实的话题,它已经不可救药地被拿来和女性价值进行捆绑。我们常听说这样的故事,某母兽产后丧子以致它忘记了物种的界限收养了其它动物的幼崽,因此我们判定母性源自动物本能,是所有雌性动物所应具有的共同价值。这种动物本能论也延续到了人类女性身上。因此主流对女性的定义的最核心的部分就包括了繁衍、哺乳和教子,社会对于不合格母亲的攻击远远大于对于不合格父亲的攻击。可是,繁衍、哺乳和教子是母性定义的一部分,却不能拿来全权代表母性。从自然界的例子来看,母兽怀孕和生产期间受到惊吓,导致它们杀死甚至吃掉亲生的幼崽的范例比比皆是,它们对幼崽的守护和教育很大程度上源自对于族群繁衍的责任。因此人类所强调的母性就不应该与动物本能绑定,我们对母性的定义其实是文明的一个副产品。而文明本身就不存在所谓的“天生定义”,它是随着社会发展变迁所改变的一个不稳定定义。传统女性因为被赋予了母性价值,也因此被这个枷锁牢牢地拴住,以至于男人都忘了分娩时的苦楚和一切与孩子有关的问题。激进的女权主义者已经将男女平等上升到了生殖平等的高度,我们要讨论的费尔米纳在内的几位女主角不是激进的女权主义者,但是她们都或多或少地表达了推翻女性与母性绑定的反抗意识。首先是《霍乱》中的费尔米纳,马尔克斯如此描述她对待分娩后的婴儿的第一感受:“她...感觉到他(儿子)从自己的身体里出来的时候,她为摆脱某种不是自己的东西而感到轻松。但是当助产婆把赤条条的、浑身是粘液和血的肮里肮脏的脖子上缠着脐带的儿子抱给她看,她自己觉得对那个从自己肚子里生出来的小崽子一点也不喜欢时,竟把自己也吓坏了。”其次是《面纱》中的凯蒂,毛姆笔下怀孕期间的她是这样看待腹中胎儿的:“凯蒂的思绪转移到了她怀着的这个孩子身上,她既非满怀深情,也非出于母爱的天性,而仅仅是觉得好奇。”至于巴金的《寒夜》,曾树生更是直接将自己的母性缺失的责任推卸到了儿子身上:“‘他(儿子)好像对我并没有多大感情’...她注意看了看她这个儿子。贫血,老成。冷静,在他的身上似乎永远不曾有过青春。他还是一个十三岁的孩子,但是他已经衰老了!...‘他好像不是我的儿子...他对我一点也不亲热,好像我是他的后母一样。’”这三位分别处于怀孕、分娩以及教子三个不同的母亲生涯的阶段的女性,对于亲生的孩子的态度惊人的一致,孩子是一个谜题、累赘和脚镣。毛姆虽然直接但是含蓄地将凯蒂的母性缺失解释为好奇心过盛,但马尔克斯和巴金则没有这么讲情面。马尔克斯用夸张的反差写出了费尔米纳对待儿子两级的心态,她很快就对孩子倾注了全部感情,甚至已经到了过分恩宠的溺爱的程度,她的初衷竟然是在婚姻这座“孤寂的宫殿”中,把孩子当成了她的慰藉,也就是说,她对孩子的爱与母性本能无关,只是她压抑的情感的无底线延伸。至于巴金,他对曾树生为了抛弃婚姻而追求个人幸福的自私选择的批评更是毫不留情的,树生认为儿子对她的疏远全部来自她自己内心对自己贫瘠的母性的辩护,儿子像懦弱的父亲,儿子更爱与她作对的婆婆,等等理由都让她自我欺骗般回避她对儿子关爱的严重不足。有趣的是,以上三位母性缺失的妈妈兼红杏出墙的妻子,全部来自男性作家的作品。那么女性作家笔下的女性与母性的矛盾又是什么样呢?——————————————————————————————首先是张爱玲,这个标准的女文青通过带有自传色彩的赵珏,写出了她对孩子的反感:“他(友人的儿子)爬不动了,哭了起来。她姨妈在睡午觉,她(赵珏)怕吵醒了她,想起鸟笼上罩块黑布,鸟就安静下来不叫了,便摊开一张报纸,罩在他身上。他越发大哭起来,但是至少不爬了。”而堪称新西兰的张爱玲的曼斯菲尔德,也用几乎相似的态度写出了她心底对孩子的反感,或者,已经是厌恶和恐惧了:“...从这个角度看,他(儿子)那柔嫩的胳膊腿儿活动得酷似一只小螃蟹。奇怪的是我(已婚男人)不能把他和我老婆,以及我本人联系在一起——我从未把他当做我们自己的。每逢走进过厅并瞥见那辆婴儿车,我便发觉自己在思忖:‘哼,准是有人带个娃娃来了!’”在两位女作家的笔下,我们印象中可爱白嫩的婴儿似乎成了某种奇怪的小动物,丝毫读不出一丝主观定义的那种女性对孩子与生俱来的喜爱。哪个妈妈(爸爸?)会将自己的有着柔嫩四肢的孩子比作狰狞的螃蟹?又有哪个妈妈会像对对待鸟类一样去对待一个哭闹的孩子呢?赵珏就差没用枕头把孩子捂住了。在这两个角色的心中,孩子和家庭,家庭和自我价值都是不能划等号的。最后提及一下马严君玲写在《落叶归根》和《中国灰姑娘》这两本自传体小说中经典的后妈的形象,娘。一直以大反派形象出现在童话中的后母本身就是对女性与母性的盲目绑定的最大的否定。小君玲的这位后妈,除了苛刻对待她的继子们之外,对待自己的女儿也是极其自私的。在她与被孩子姑妈带大的亲生女儿团聚时,因为对自己感到陌生的女儿侵犯了她的自尊,她毫不留情地暴打了那个总角年纪的女孩,甚至为此付出了与女儿仇恨一生的代价。娘这个角色并不完全符合以上我挑选的角色的共同性,她不属于女文青,她不迷茫,相反在对物质的追求上她显示出了可怕的精明和理智。提到她的原因是因为她对待亲生女儿的残酷实在是太有讨论价值了。孩子的出生,对于娘来说,不是她衰老的开始,相反,孩子成了为母亲背负岁月摧残的牺牲品,而娘仿佛依靠压榨孩子的童年,竟在所有角色都老去时,收获了令人脊背发凉的第二春活力。洋洋洒洒一直在说母性和女性的冲突,好像忽略了“女文青不配获得爱情的稳定”的命题。但实际上,稳定的爱情,毋宁说是稳定的、波澜不惊的生活,恰恰赋予了那些贪求安逸,从不思考反抗,逆来顺受遵循传统女性定义的那些非文青女子。她们牺牲了青春的追求、幻想和自由,忍受了丈夫的蛮横、压制和背叛,最终熬出了个或者三代同堂或者父慈子孝的所谓稳定家庭。所以我们在简单粗暴地将女文青和爱情的不稳定划等号前,确实应该站在两种截然不同的女性的立场上去反思,婚姻制度所要求相爱者付出以自由和选择为基础的牺牲,是否是谋杀以纯个人利益定义的爱情的真凶?或者说,纯个人利益的爱情,本身就无法与强调自我牺牲的婚姻与家庭兼容?那么,到底什么是真爱?为什么总有人觉得他妈的已婚人士和他妈的小三的他妈的婚外恋才是真爱呢?如此说来,《霍乱时期的爱情》与其被称为爱情百科全书,倒不如被称为爱情问题百科全书,它就好像屈原的《天问》,一直在提问,永远没解答。

小说比电影好

先看的书,再去看的电影,小说比电影好多了。大概是演员的关系吧。感觉电影里的场景就没有那么唯美了,整部影片完全靠音乐托着的比较经典的一部作品。

写在看完《霍乱时期的爱情》之后

看完《霍乱时期的爱情》心里五味杂陈。想写,却又太琐碎。这本书中间停了一学期,所以现在才看完。无法为这本书定一个基调——除了生活。马尔克斯的文字总是这样不急不慢,当小说还有最后三页时,作者还在为一个细节去引申它的前世。这是马尔克斯惯用的笔法,在他的笔下,时空是像麻花一样交错在一起的。每个人都只看到了自己的那个侧面。所以每一行里都藏着一个额外的故事。而当小说还有最后三页时,高潮似乎还没有到来,生活还在继续。费尔米纳依然在追忆她的过去。直到最后,当他们挂上黄旗子,在内河航道上疯狂的欢乐时,节奏陡然加快了。多么欢快的时刻,多么欢快的时刻。船长和他的情妇,费尔米纳和阿里萨。这两对年龄之和有三百岁的情人,在船——这个隔绝的天地里,他们在他们的爱巢里欢愉着。为这一刻,阿里萨等了五十三年。五十三年前,阿里萨为费尔米纳写下了炽热的诗句,奏出了缠绵的琴曲。但是遭到门第的阻隔,他只能在代笔先生门洞里,为恋人们写下本该是写给费尔米纳的话语。他是那样的痴情,那样的沉默不语,以致他的母亲为他担心。但是一个私生子的道德生命力是不可估量的。他们生来便不属于道德的世界,所以他们更能做出大胆而浪漫的事。五十三年里,他一身不修边幅,只为他认为那些女人不必他用整齐的穿戴去迎接。所以当他在五十三年后,为费尔米纳换上整齐的礼服时,我不禁感到震撼——如果他等了五十三年的女人没有答应他的请求,他将以不名誉的身份死去。五十三年里,他换了各式各样的女人,她们大都是遗孀,都对爱有过刻骨铭心的感受,也都抱定了爱情是幻灭的。所以当他们在深夜里交欢,用身体和诗歌去抚慰孤寂,去寻找爱情的答案时,他们注定是失败的。在阿里萨的心里,爱情只有一个名字——费尔米纳,而在那些和阿里萨交合的女人心里,爱情只是那件随着丈夫一起冷去的衬衣罢了。但是这些女人里有一个除外,阿里萨的远房孙女。这个和他差了近半个世纪还没有尝过爱情的少女,在他的身上幻象着爱情。却承受不了他的背弃而自尽了。在五十三年情场游走的生涯里,阿里萨变得油滑和老道。当最终面对爱情时,也无法完全诚实。在这里我还想说的是,整本书里,我没有看到阿里萨过多的言语。他的话都是信里的情语,床上向着情妇吐露准备给费尔米纳的告白。而在社交场合,由于出生的羞赧和不名誉的生活,他也是一副寡言。然而他唯一一次跳到,出于真诚的,与另一方交流的对话,竟是对着他朝思暮想的爱情,介绍他的内河航运公司。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虽然日后他有所改观,但他半生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而这个世界只有一个中心——名叫费尔米纳的爱情。这本与《百年孤独》不同,那里面的人我个个都爱。而这本书里的人,我个个都不喜欢。因为他们都不浪漫,都向生活妥协,又做出一副蔑视的高傲姿态来。费尔米纳,那个阿里萨爱了半辈子的女人,还是无法扭过她的父亲。也没法扭过乌尔比诺家的富贵。她选择了与阿里萨断绝来往,试图用生活抹去对他的所有记忆。她甚至在阿里萨的母亲前去恳求她重新考虑时只是站在门厅里和那个老妇说话。然而婚后的生活不能说不好,但总不是她的爱情结出果实。她无法忍受婆婆的刁难,无法忍受丈夫的懦弱任性,甚至是家里的烧茄子都让她倒胃口。有时,她也会感到满足。新婚旅行中,她与乌尔比诺大夫夜夜笙歌。在巴黎,她购买喜爱的物件。她那时是快乐的吗?应该是的。她那时的幸福是真的吗?也应该是的。只是当一切都过去,生活的琐碎袭来时,一切都变得不能忍受而又不得不忍。当到了暮年时,她与医生已经难舍难分,她的另一半是她的医生丈夫,乌尔比诺大夫的另一半便是费尔米纳。这不是强烈爱情连和起的两个人,还是被生活连在了一起。他们可以猜到对方的心思与举动。费尔米纳也习惯了家里每顿都有的茄子。以致当她和阿里萨再度相爱,为阿里萨所做的拿手菜竟也是带有她亡夫印记的茄子。医生乌尔比诺,一个世代的望族,一个在所谓科学民主世界里呆过的人,回到家乡后的生活仍旧是就有的带有偏见和风俗的。他内心的懦弱与无力,与他的傲慢成反比。他愈是在家里跋扈,在社交上自若,他的内心就越是无助。他和所有男子一样都有过出轨。却出的那样窝囊。他年老之时,只能凭借牢骚和往昔的光荣,为自己的晚年增添势力。他虽然没有像所有加勒比地区男子一样以阴囊的硕大为趣,却在心底有着无法磨灭的鄙俗。但是他是世上的望族,他有他的体面。他的软弱是他的门第所不能允许的。他在妥协着,却也更加的无力。当书写到了最后,当费尔米纳和阿里萨在船上,用霍乱的幌子为他俩构建出一个小天地时,他们是否曾想到他们相遇的时节,那个不安分的青春期,也是在一个霍乱横行的年代。在最后船长粗鲁地问阿里萨他们能在船上呆多久时,阿里萨以一贯的浪漫说到:“永生永世。”然而这个本该是浪漫的结局,在经历了那么多之后,让人觉得不由得残酷了起来。

无可奈何的幕年

读百年孤独应该是十年前的事了吧,其后没有再看过加西亚的书。因为对百年孤独有着极深刻的印象,所以看到作者这本关于爱情的小说确实有些吃惊。关于年轻时飘渺的爱情,关于幕年时现实的温情。也许只是我因着自己当下的心绪做背景,难免有个结论说爱情让人痛苦,爱情不会永恒。

生活,就是这个样子

很好看的一本,爱情,与霍乱没什么太大关系,很有故事性的小说,可以让人一口气读完,就像是老人的回忆录,从一个切入点开始,一点点的展开,确实是一本好书,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与其说是爱情,不如说是老人对于生活的理解,不再是那么的理想化,很多就是活生生的现实中发生的一样。可能故事不同,但仍然是可以体会到,老头对于生活的理解。生活中的一切,可能都是源于爱情吧,围绕着爱情展开生活,回想生活中有那么多的不顺心,那么多的争吵,可是却仍然觉得幸福。这就是生活的一种境界吧。随着故事的开展,总是有出乎意料的情节,让在不停的猜测,预判下一步会发生什么的我,大失所望,总是与自己想像的不同,却又十分精彩。爱情就是这个样子,她和阿里萨的分开,与医生的结合,看似十分的正确,可是慢慢的,原来她们在一起也是有不合的,也有许多的不幸,和不满。以为他会一直单相思的暗恋着她,可想想这也太纯情了,这不可能是生活的样子吧,结果他却和许许多多的人开始混乱的生活,可是心中却还是坚守着那一份情感,也许那就是他生命中的动力,是可喜,还是可悲?anyway,生活中不只有爱情,生命的力量,不是精神的毅力可以拒绝的。最终,他还是所谓的达成了所谓的目的,可是却是另一番样子。爱情,生活,或许就是这个样子,虽然会和预想中的结果可能一样,但经过时间的洗礼,会变成另一番味道,已经和原来完完全全的不同,就像做的实验一样,按着文献做,结果虽然也是按着文献差不多,但和之前已经是两个实验,这就是生活吧,try to enjoy。原来我已经和老头差不多一样的想法了,如果说对生活的理解更为透彻,对于我这个年龄来说,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影响呢?是好,是坏?都说不清楚吧。故事并没有带来太多的震撼,只是觉得生活就是这个样子。

情流感——《霍乱时代的爱情》读后感

情流感——《霍乱时代的爱情》读后感  每天要望着山顶常年不化的积雪打发日子。  这是阿里萨的叔叔莱昂十二退休之后经常做的一件事情;细想起,关于爱情的一切,并非我等想像中那般美好,个中的枯寂比起目光中的愉悦还是太过强大。同样,看到阿里萨对着性情船长说出来:“永生永世”时,我也发觉脑中的失落大于对两人美满的喜悦。这种失落我多次于生活中体验。最早时是由于混合着对美好转眼便逝的悲痛,往后加进去了对前路困顿的恐惧,看完了《霍》我也不能确切肯定出到底是代入感使我醉心于所看到的各色长卷中编绣的爱情偷情奸情私情妄情友情…还是由于看完书这件事本身所带给我的异样的冲击。  总观,并不觉得前言中极尽所能夸大吹捧其是爱情大观的论点站得住脚;实际总结起来,叫“一个深藏于荒淫中的甜美爱情的留存史”或“为爱的童身失去史”更为贴切一点。有些荒唐的那句“我为你保留着童身”慢慢体味之后竟然有了启示般的含义:也许我们时常都做着类似的事情,可是向这般,充满着底气和真诚说出来还不带丝毫不妥的气概,实在让人叹为观止。马尔克斯当年捧得诺奖,不出两年所写的这本《霍》,似乎让人在纷扰中无法忽视其实作者已经老了这件事。两边夹中间的叙事模式颇像一块夹心饼干:两头的饼干负责传递出硬质的本意,中间的夹心奶油让人觉得其实饼干这种做了多少遍的东西还是挺美味的。但是当你吃完了奶油夹心,再去体会饼干的粗粝感,那一切就又是一番不同的光景了。一股怀古念旧的悲伤将会充满你的脑海,直到最后的事情变成彻底的另一件事,这种以爱情的名义讨论生活再用生活去否定之否定爱情可能是对情感批判的最高境界。马尔克斯做到了这一切。无数个类似爱情的故事所宣泄的是他深切的不安和浪漫。用足够长久的时间证明和证伪一件事是最不讨巧却最能见效的方法,但是爱,这个概念于在《霍》中却是不断在漂移,甚至阿里萨最后也无法说明他的那些感情到底是何种令人恐惧的怪物——一个嬗变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夜的超级情感同它最原始的出发点其实一点联系都不存在了——很能配一句话:汹涌的时间只是在自己身上不知停歇的流逝了,换作情感,也是同样。  大尺度的形容就是如此,因为所有杂陈眼前的情节实质都是为阿里萨和菲尔米娜两人跨越半个世界的爱情大灾难专门添加的注脚:忠诚的、荒唐的、长久的、短暂的、不值一提的、浓墨重彩的、光怪陆离的……这些感情于途中你前我后的提枪上马,妄图攻陷阿里萨的马其诺,却在乌尔比诺的丧钟鸣透城郭的时候全部化作云烟,最后亚美利加的死亡,仿佛是一件送给残酷丘比特的祭品,浓烈的爱情最是让少年们付出代价,年轻如亚美利加更是如此。从爱情迈向死亡,这样容易,只是一个花了五十多年,另一个花了一个下午。完美的爱需要牺牲,无论牺牲是大是小,牺牲时的痛苦,从古至今都未能改变。  事上值得诸君奋斗之物何止千万,谁人又能将爱情一事像阿里萨一样化为终身的奋斗目标;从最开始去海底打捞宝藏算起,到他坐上内河航运公司董事长,菲尔米娜始终是他永远第一顺位的照顾目标。事实上,菲尔米娜已经成为了一个人化的符号,一种标志并印刻在阿里萨心间的灵言。并非说乌尔比诺的爱比不过阿里萨,爱情并无大小强弱,只是两者为爱的出发点和因爱崔生的动力大小不一样罢了。因为傲慢可以产生爱,嫉妒可以产生爱,好胜心可以产生爱,甚至恨,也能刺激出同等的爱。以一种动力存在的爱,无处不在。书言:“把爱情想象成美好的事情,而不是达成某种目的的手段,而爱情本身就应该有始有终。”  再说书中的三个主要人物,菲尔米娜是天空,乌尔比诺是软弱的云,阿里萨是冷静的月光:云无法铺满天空,但是月光却能沾染整个苍穹。很奇怪,他们三个都没有被爱情的大舌舔遍全身般的疯狂和失常以至于最后做出可怖的行为。几个人的爱意像基拉韦厄火山(kilauea volcano)的岩浆,滚滚不息的汹涌了天荒地老。菲尔米娜的自尊让她因为一句话,失去了,也可以说是抹去了阿里萨在自己心中的一切;她那时还没有学会回头和妥协,当多年以后面对乌尔比诺的出轨,她用两年完成了追悔,也并非是菲尔米娜改变,她只是屈服了而已。而乌尔比诺则从头至尾没有改变过,他体面的软弱造就了他的成功,同时也使他一辈子很快乐,没有瑕疵,没有特点,没有重心,但有一辈子。他占有了阿里萨的“戴王冠的仙女”,没有也没法有愧疚,甚至不知道他的感情的来源,却还是在死亡的见证下对菲尔米娜说出了经过一辈子生活所悟到的一句话:“只有上帝才知道我多么爱你”,他有平淡的一生,很幸福,但未必。由此反观阿里萨,从来都是在角落中静静地看着期盼着等待着,同时快乐的度过他的一生,但是他活着或者活着的目标却是因为菲尔米娜,他的所作所为,是带着唯一高尚的目的:菲尔米娜的爱情。  而这一切,都是在历史里面存在的吊诡。

这不见得是爱

我现在已经很难相信一见钟情似的爱情故事。如何在对对方完全不了解的情况下“爱”上对方呢?第一眼的美丽,傲人的气质,然后被深深吸引是很可能的,但是这种吸引不是爱,只是自己对美好的欲望而已。在欲望的驱使下,长久的等待,尽管很感伤很苦情,但是这全部都是因为自己有一股强大的执念而已吧。所以才会说越得不到越想要。如果阿里萨真的和费尔米娜顺利结婚了呢?我很难相信他们两人之间的感情会维持得比乌尔比诺与费尔米娜更久。阿里萨有一种极端活在自己想象里的自恋情结,他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减轻自己的痛苦和得到费尔米娜。当费尔米娜从一封接一封的情书里面跳出来看清了现实之后,突然震惊了,震惊于自己居然会长期如此迷恋这个瘦弱而阴霾的男人。这个情节,是我觉得这本书最好的一个。读到这里,我才发现前面所有的篇幅不过是作者给我们营造的假象,而无情地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现实。要说书里面有没有真爱呢?其实我是相信最后费尔米娜对阿里萨的情感是真的爱。五十年之后,阿里萨才明白,要得到费尔米娜要做的并不单是热情洋溢的诗歌或者情书,而是帮助费尔米娜摆脱对乌尔比诺医生死后的困苦境地。于是他的信从一封封充满幻觉的情书摇身一变成了一个暮年的智者的建议和开导。试想一下,如果没有这个变化,费尔米娜最后会在70岁上下的年龄还勇敢赤裸裸地投入阿里萨的怀抱吗?那份坦诚和相信,正是建立在对阿里萨最后的成熟和勇于担当上面的吧。我看见很多人被阿里萨的执着所感动,认为马尔克斯写出了最伟大的爱情。但我记得在书中出现了一句话,大意是这样说的——也许阿里萨永远也不知道自己这辈子唯一真正爱过的女子是他的女秘书(对不起,我不记得名字了= =|||)。关于阿里萨和他的女秘书之间的事,马尔克斯着墨并不多,但可以知道的是,他们长期相处了很长一段时间,但从没有做爱。女秘书一直在帮助阿里萨处理很多事业上的事情,最后阿里萨会成为航运公司的董事长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由于有女秘书的帮助。而他的女秘书尽管能力卓越,却从未想要从阿里萨那里夺取分毫,只是想尽自己最大努力去帮助他而已。难道这不正是爱吗?也许你会说难道爱就只是相互扶持而没有欲望的吗?其实并不是在这样的,阿里萨不管是起初刚结识女秘书,还是后来女秘书已经成为他的左膀右臂,阿里萨都是有想要和女秘书做爱的。只是由于他们之间的相处太和谐了,谁也不能也不敢再往前跨越一步,因为害怕会失去现在两人之间建立的深厚的“友谊”。而正是这种燃起了欲望,却又超出了欲望之上的感情,我才感觉是爱。最后,到了垂暮之年的阿里萨,看见费尔米娜却仍然想要得到她的身体,摆脱不了对她的情欲。我觉得阿里萨至始至终也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大男孩,而费尔米娜却永远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马尔克斯差一点就把我骗了。我以为我看见了爱,最后却只是看见我们永生都只是在自己的欲望里沉沦翻滚罢了。我并不是说爱情是没有欲望的,我是说爱情除了欲望之外,还包括很多别的可以让我们更加完善的东西。而欲望本身并不是爱情。爱情也不能用时间来衡量。虽然书里面出现的情书里的叶子、每日的白玫瑰,我都觉得非常浪漫。关于翻译,我觉得非常好。字句都非常顺,一点也不拗口。除了我永远记不住外国人的名字外——这也不能怪译者,对吧——读起来,没有丝毫的不顺。而马尔克斯营造的浓烈的夹杂一点汗渍味的焦糖味,也和百年孤独一样,让我心驰荡漾。百年孤独我看的是黄锦炎翻译的版本。之前小小对比了一下范晔的版本,觉得范晔翻译得很拗口,感觉好像故意营造一种与读者的疏离感而显示自己的才华,而且文字的味道很干涩(不知道是不是由于纸张太白太亮了= =|||),所以我不是很喜欢。我看见评论里说这是马尔克斯自己最满意的一本小说,但我还是更钟情于百年孤独一点。因为在百年孤独里,我看见的是一个世界,而在这本书里我看见的只是无数个交错的人。我还是喜欢看世界一些~还有一句题外话,这本书好盗版啊!不知道为什么会从一个正规出版社出版发行,在各大书店也都有卖。里面错别字太多了,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一手拿书一手握笔,遇见别字和错误的标点符号,就在自己修正。而差不多每次读到30-50页左右,书页便会脱落下来,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书页已经完全散架了。天知道我是多么爱惜书本的一个人,第一次掉页的时候,我简直气得想把书撕了。可以由于我非常喜欢马尔克斯,而这又是我的费尔米娜送给我的书,所以还是坚持读完了。

爱情究竟是个什么玩意?

对Fermine来讲,爱情是个幻觉;对Ariza来讲,爱情是漫长一生的追求与等待;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中,有白头偕老柴米油盐的爱情,同样也有浪漫无比风花雪月的爱情,各种爱情各自散发的迷人的芬芳,在这个在我看来没什么魅力并不值得一爱的女人身上各自绽放着。不得不说,她很幸运。爱情究竟能成为何物,恐怕只有当事者个人能够掌控。

因为爱情

我没有流眼泪。看完这本有关爱情的书,我这样想。多年前我看到这个书名的时候,还以为是中国人写的一本借着无聊的时代的烘托,演绎的普普通通的和其他电视剧一样的闹剧,如非典时期的生活云云。在我看完后才发现,这竟然是一本我寻找了n年的此生最为感兴趣的书之一。我一直在思索人生的意义,但是一直都没有步入过哲学的殿堂。我恐惧地让自己一再拖延看那些大部头的时间,固执地让自己以为我的世界观已经不会有太大的变化了。毫不做作地说,我内心的恐惧,来源于我一直到现在还认为,我生存,最大的意义就是“爱情”,而我不想让自己亲手终结掉这一看似肤浅的观点。而《霍乱》无疑给我这肤浅的观点,打入了一剂强心针。至少我得到了这样一个信息,即使是老马,也对“爱情”二字,报以着最崇高的敬仰。因为他甚至为其著书立传,让其在他的世界不朽。所以,无论人的一生是如何度过的,都没有丝毫权利来对这二字进行丝毫的藐视或者亵渎。如果有上帝,那么上帝也不具备这样的一种权利。而自认为有这么一种权利的人,无疑是这世上最为可怜之人。而我早已断言,怜悯这种感情绝逼是世界上最多余的感情之一。所有形式的爱情,霍乱都包括了。任何现实社会的原型,哪怕是我自己以及我的那些花儿,也无疑都包括在里面。边读边回忆往事也是不错的事情。对号入座后的惊奇,和看到老马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竟然屡次触碰到自己内心深处最软的那块,不禁为之战栗,这该是一个多么有洞察力的人。剩下的部分,此生也许也不能全部体验,但是也未必是一件憾事。且让我慢慢活着。爱情是神圣的东西,即使她和霍乱一样。

离时间越远,却离爱情越近

高中的时候看的书,今天翻到夹在书里的小书摘,上面随手写了些阅读的感受,就贴上来了。费尔米纳和阿里萨最终越过无数自己和外界设置的樊篱,走向了真正的爱情。他们的生活历程像是纺锤,从孩子到成人,又从成人回归孩童。他们花了五十年确定爱情的存在。五十年的摸索沉淀出岁月带来的平静,这种平静支撑着他们坚定地走向死亡,走向更为宽广的生命。在最后费尔米纳带着初霜的睫毛上,在阿拉萨坚定的“永生永世”中,费尔米纳终于重拾了在迷惘和徘徊中几乎丢失的爱情信仰。他们最后的选择带着近乎悲壮的激情,那是一种褪去了青年时代的躁郁而显得平和理智的激情。瞭望台上过了五十年才在黑暗中握住的冰冷而汗津津的手,过道里穿越时空的相遇,好像应该感慨一切来得太晚的时候,故事却结束得正是时候。 就像马尔克斯说的“让时光流逝,才会看到时光带给我们的东西。”离时间越远,却离爱情越近。

再不相爱就老了

昨天晚上在床上一边竖腿一边捧着看,估计十二点之后才看完。呼一口气,终于看完了,从暑假在家看到学校宿舍看,这断断续续看了快一个月。其实刚看第一章前面阿莫乌尔去世以及乌尔米诺医生各种,真是困死我了。不过仍然是马尔克斯,越往后看越欲罢不能。雨林小说总是这样充斥着眼花缭乱的热带风景:繁盛的植物、奇异的动物、荒凉的海滩、湿热的天气、造型诡异的建筑。。。因此,就跟《百年孤独》一样,全书腾腾地蒸发出热带地区浓烈的气味,难道是苦扁桃的气味?(没闻过,不知道 = =)今天下午去图书馆借书,偶尔瞥到一本《再不相爱就老了》,忽然灵机一动,这不正好适合做这篇书评的标题吗?遂有之。“二十岁时那种年轻人的狂热行为是十分高尚而美好的,但不是爱情”。其实我一直认为,费尔米娜年轻时是没有真正爱过阿里萨的。即使通信两年,即使在旅途中受尽折磨,支持她抚慰她的也只不过是她想象中的阿里萨,那个被想象虚化过美化过的阿里萨。所以我特别能理解,当费尔米娜在代笔先生门洞一转身看见如此破败颓丧的阿里萨,那种“Oh no,what the fuck”的心情。多么不堪一击的现实。其实想想,哪个女孩子在情窦初开的年纪,不曾把现实与虚幻混为一谈呢?那些傻傻暗恋的时光,那些余味无穷的暧昧不明,那些热烈却短暂的爱情。不都是因为太过虚幻而神秘又美丽吗?当然消失得也快。姑娘早已在虚幻中醒来,而可怜的阿里萨却在虚幻中过了一生。阿里萨把费尔米娜比作戴花冠的仙女,记得米兰昆德拉说过,爱情源于暗喻。在阿里萨心中,费尔米娜是无可侵犯的女神,是集所有优点于一身无可替代的仙女。要命的是,他也坚信,除了他无人可给她幸福。所以他等了她半个世纪。有人会觉得,阿里萨既然深爱费尔米娜,那么就不该乱来,寻花问柳夜夜笙歌。我却不以为然,男人将性与爱分得极为明晰——哪些人属于上半身,哪些人属于下半身。呵呵。 半个世纪后,老年的阿里萨与费尔米娜终于第一次裸身躺在同一张床上,阿里萨向费撒谎道:“我一直为你守着童子身。”至于吗? 至于。阿里萨将一个童话甚至一个奇迹完完整整地献给了费尔米娜。这样,他的女神还是那个女神,那个纯真不惹一丝尘埃的女神。老年后的阿里萨给孀居的费尔米娜写信,不再是那些华丽激昂的辞藻,而是经过人生起伏之后的哲思。与年老的费尔米娜那些道不明说不清的思想不谋而合。她重新爱上了阿里萨,与过去无丝毫联系。他们在船上牵手、接吻。然而,口腔呼出的已是发酸的气味了,人老了,身体都开始发酵了。垂垂老矣的费尔米娜那干瘪枯朽的身体也是如此不忍直视了,曾经如花瓣般美好的青春的肉体就这样被风干老化到如此地步。不得不叹岁月易逝,时光无情。风烛残年的阿里萨与费尔米娜在如此姗姗来迟的爱情里,已然力不从心。可是,在内河航行的船却会一直开下去,“永生永世”。在书的背后封面上,写着“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后,我的心灵终于找到了归宿,我很高兴地发现真正宽广无限的是生命,而不是死亡。”真正宽广无限的是生命,而不是死亡。然而,何至于等到鸡皮鹤发再相爱?趁年轻去爱吧,趁奔腾的精神,趁青春的肉体。再不相爱就老了。

于是就这样来来回回

阿里萨和费尔米娜站在船头,身后的时光和堤岸在温暖的空气里慢慢解冻。公园长椅上写着情书等待心上人,打滚呕吐、绿色稀屎拉个不停,那个错误的春天。回去,世俗伦理难容;往前,老叶何处攀枝? 于是就这样来来回回,在波谲云诡的奇迹河川上,在痛失勇气的地铁盒子里。 船长问:这样要到几时才停,阿里萨的答案“在五十三年零十一个日日夜夜前“就准备好了,“永生永世!”   本书告诫我们,谈一场搏命的爱情,身体是最大的本钱,还有,远离鹦鹉。

真实的爱情

这本书不会在国内发行正版真是让人愤恨,如果人生中没有这部爱情法典做指引的话,那么谁知道爱情之舟会驶向何方呢?爱情是什么,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痛苦的探索,但总会最终把自己折磨的身心俱疲。对于那时候的我来说,爱情是轰然而至的,是互相爱慕,互相依赖,互相取悦,互相伤害,是甜的、酸的、苦的、辣的。在爱情面前人人都是勇往直前,战无不胜的,但爱情的保质期又是那么短暂。它像是转瞬即逝的流星,像是曾经绚丽过的烟火,或深或浅的在我脑中留下那惊艳的一瞬,然后就在繁烦琐碎的日常生活中彻底的消失干净。我以为那就是爱情,永远无法长期拥有的美妙感觉。但看完这本书我才明白,那时候所理解的爱情的何等的肤浅。马尔克斯就像是用上帝的手采摘了人间爱情的标本,精心地把它们收集在一个册子里展示给我们看。青涩的、忠贞的、等待的、浪漫的、粗暴的、淫荡的、花心的、无望的、年老的。他把爱情能在人身上所产生的化学作用刻画的入木三分,每个人都能在本书中找到自己现在或者曾经的影子。热恋中的情人最常做的事情莫过于无望的等待,那种一分钟像过去一百年的煎熬是没有热恋过的人无法理解的。他们无法理解深沉隐忍的爱情为何总会像是经年累月的风湿痛一样,时不时的冒出来折磨他们的同胞。看最后那部分的时候,我一度为费尔米纳最终晚节不保的跟阿里萨握紧干枯的手指而感到不值,为那个秃头的猥琐男人?他们一起旅行,是她经历丈夫死后最荒谬的,也是最失气节的可恶旅行。我像她那个软弱的儿子一样无可奈何的目送她跟他开展这次万劫不复的旅行,甚至预感到她必将失去她的名誉、爱她的乌尔比诺医生,跟她与他的那一双儿女。我是多么的痛心,看到他们赤裸着干瘪的失去弹性和光泽的身体躺在一起,一时间像她那快要发疯的女儿一样想要去阻止她。但现在回想起那种激愤来真是觉得好笑,费尔米纳失去乌尔比诺的时候就已经死了,这时候的她仅仅是想要在身体进入坟墓之前体会一下那种她过去拒绝过的那份感情。那是人人都会有的死亡前弥补生命缺憾的愿望,让她去快乐,让她去疯,让她回归少女时的青涩,让她去尝大人的情感。那种成熟的果实,甜中发苦的爱情果实,因时间的淬炼而变的如此可口而易于消化。他们在五十年的光阴中各自找到了自己的爱情之路,结果出人意料的殊途同归。现在他们行将就木,而我们这些所谓道德的卫道士,却急于拆毁他为她精心构建的爱情宫殿。并带着上帝般悲天悯人的目光意图将她关入寡妇服那无穷无尽的牢笼中,这是不对的。爱情这个词从进入中世纪以来就带着不道德的影子,游荡在恋人之间。它从人的原始需要中来,到人与人交往的最高境界去,没有一个人能完整描述爱情是什么,因为它已经由一个整体裂成无数个碎片 ,每一片都是爱情,但它们都不是爱情的全部,一个人的一生不足以诠释这个上帝创造的伟大词汇。生命像是行进在马格达来纳河面上的新忠诚号,总会有不同的人因为短暂的目的相同登上那条船。它往来于上行和下行之间,经历着参天雨林的消失、吃蝴蝶的鳄鱼被捕杀殆尽、给小孩喂奶的海牛的灭绝。体会着从肮脏发臭的下等甲板到装有空调的上等总统仓之间的变化。但爱情总是如那个亘古不变的太阳一样,照耀着恋人们甜蜜的脸庞,即使他们头发白了、牙齿掉了、皮肤松了、屁股瘪了、腰弯了、腿瘸了,被这样或那样的老年病困扰着,但他们对爱情的坚定不移的信念依然支持着他们老树盘根的手十指紧握。

最初的爱,最后的爱

“爱她,是我做过的最好的事。”记得初次读这本马尔克斯的长篇小说已经是近两年前的事了。彼时感叹于文字运用的游刃有余,宛若细水长流一般,然而对故事的思索却是浅显的,甚至与其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进行对比,仿佛一切心理活动都无非一个痴心无望等待的故事,诉说着岁月的流逝、人事的变迁,以及记忆里不变的爱恋。那时始终在思考着这么一个幼稚的问题,倘若乌尔比诺医生尚未亡故,而是费尔米纳先走一步,会是怎样一番光景呢?感觉故事的结局近乎安慰,而对于阿里萨的悲剧性等待,也不曾做过真正的思索。然而历经不长的光阴流逝,在反复回味这部作品与又一次亲身阅读以后,在细腻而敏感地体会了更多心理之后,也便渐渐有了进一步的思索,并在回味文字的过程中,不断地进行思维转换,在试着感觉主人公心理的变与不变之间,逐步整理出些许体会,试着弄明白自己为何感动于那些字里行间内所抒发的情绪。一开始读阿里萨与费尔米纳的初恋情节,在那些青涩岁月里的用文字替代言语的沟通交流过程里,品味到的是如同中世纪田园诗般的诗意。近乎神秘与虚幻,尽管最终他们依然讨论到结婚等事项,依然是镜花水月般的痴心与执着。阿里萨燃烧着他独特的青春热情,以一个青涩少年所有的痴情去爱着费尔米纳;而费尔米纳则由此开启了自我意识,渐渐培养出作为一个人的独立思想,冲出束缚,倔强地追寻内心所想。可惜初恋是脆弱了,恰恰也就是因为一点点小细节,内心所建构的镜花水月便在瞬间坍塌。依着费尔米纳倔强的性子而采取了决绝的态度,带给了阿里萨无可挽回的伤害。不成功的初恋往往影响一个人终身,而之于阿里萨这样以爱情为生的人,则更是如此。许多人因深感爱之难、深感自尊心受挫的打击之深而从此不相信爱情,转化为逢场作戏、玩世不恭;也有人在纠结挣扎以后步入生活之流,放下所有,如同普通人一般平淡地活着,不做梦,更不追梦。但阿里萨没能选择这些路,甚至在得知费尔米纳结婚生子,将他从生活中一笔抹去以后,顽强地持续等待。那是最笨拙、也是最原始的方式——以不变应万变,又时刻准备着的等待。隐隐约约感觉,阿里萨的等待之所以造就了悲剧性的伟大,前提既是对方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里倔强地不爱他。而爱情之所以变得纯洁深情,不含杂质,还因为他出现的时间不是太年轻,就是太苍老,而这两段时光都是一生中较为纯澈的岁月,心如明镜台,就算带有些含混与暧昧的游移,总体而言也只是细小的尘埃罢了。生命的本来面目未被蒙蔽,人们凭着本能去生活,去思索,去爱,而非其他。年轻时阿里萨的执着等待也许是许多同年龄段的敏感孩子都曾体验过的,为爱疯狂,巡查心上人生活中的蛛丝马迹,以自己的方式爱着每一个细节,并且为了勇敢无畏的爱而完善、提升自我,在他人眼里或许是积极进取,而真正的原因却只能三缄其口,内心暗暗窃喜而又从不明了。但小说未将笔触仅仅停留于此,在这份爱情因生活的纷繁而近乎凋谢,转化成单方面的倾倒而得不到接纳与祝福以后,坚持就显得举步维艰了。遗憾、痛楚、自我厌恶、嫉妒~~那些可能产生的负面情绪几乎能够以强大的力量将热烈的爱情转化为热烈的仇恨。感受都是相似的,而默默承受,恒久忍耐,仍是阿里萨不变的坚持。坚持并不难,如果没有重重近乎道德与社会责任的压力,等待与执着,不断地走向一个原始的梦幻,是件多么美好的事。内心深处实际上是羡慕阿里萨的,并未有父母,甚至叔父勒令他迅速地成家立业,并以家族滔滔不绝的观念进行劝解,说什么一个人不仅仅因为自己而存在,与至亲血脉是联系在一起的。若是少了这层束缚人会孤独,孤独地承受悲伤,也孤独地成为自己。当然也有佩服阿里萨的地方,比如在费尔米纳结婚以后与丈夫出游,他也能够做到秘密地跟随,只为一眼瞥见那个半个世纪以来魂牵梦绕的身影。而事实上那样的经历亲身体验一番就会倍感痛苦,看到自己深爱的人在别人身边过得如此幸福,那个世界里不曾真正有过自己的位置,而情敌又如此强大(阿里萨曾不止一次地在与乌尔比诺的相处中自惭形秽),相信很难有人能够亲临此境而还能保持正常的理性和淡定。而阿里萨却在承受和背负的岁月里战胜心魔,直面最初的冲击,实属不易。况且,阿里萨并未只是被动地等待,在那漫长得几乎要让人疯狂的岁月里,他努力地发展真正的事业,使自己变得不仅仅只是福音公园中那个神情忧郁的哨兵,而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他与女子们交欢而不只是游戏感情,只渴望探究女子,尤其是寡妇的爱情心理,以便以最好的姿态,最好的方式,在某一天出现于费尔米纳身旁~~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以后,阿里萨终于等来了他期望已久的处境。此时无论结局如何,他即使心怀不安,暗想他在内心深处必定保持着那么一份纯澈的信心。毕竟这么多年过去,该做的都已经做了,那不可战胜的自制力和勇敢无畏的爱象征着无限的生命,难道还有什么事物,是能够击败他的么?孤注一掷,执着地成为自己并不算什么,难得的却是一辈子都这么坚持着,无怨无悔,哪怕整个世界都无法为这样的选择作证。在阿里萨坚持的分分秒秒,任何一个时间内的放弃都有可能,并且都将会前功尽弃,太过纤弱的心根本无法抵御这一切。好在执着于爱情的人,终究是真正坚强的。并无需看起来有多强大,时间会证明一切。“让时光流逝,当会看到时光带给我们的东西。”后来,在阅读穆旦的那首《春天与蜜蜂》时,感觉也像是诠释着关于时间的爱恋:  春天是人间的保姆,   带领一切到秋天成熟,   劝服你用温暖的阳光,   用风和雨,使土地重复,   林间的群鸟于是欢叫,   村外的小河也开始忙碌。   我们知道它向东流,   那扎根水稻已经青青,   红色的花朵开出墙外,   因此燃着了路人的心,   春天的邀请,万物都答应,   说不得的只有我的爱情。   那是一片嗡营的树荫,   我的好姑娘居住在其中,   你过河找她并不容易,   因为她家有一窠蜜蜂,   你和她讲话,也许枉然,   因为她听着它们的嗡营。   好啦,你只有帮她喂养   那叮人的,有翅的小虫,   直到丁香和紫荆开花,   我的日子就这样断送:   我的话还一句没有出口,   蜜蜂的好梦却每天不同。   我的埋怨还没有说完,   秋风来了把一切变更,   春天的花朵你再也看不见,   乳和蜜降临,一切都安静,   只有我的说不得的爱情,   还在园里不断的嗡营。   直到好姑娘她忽然叹息,   那缓慢的蜗牛才又爬行,   既然一切由上帝安排,   你只有高兴,你只有等,   冬天已在我们的头发上,   是那时我得到她的应允。 再也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了。众所周知的无非在学术研究与发展事业上的执着可以创造奇迹,而执着于爱情却的确是件危险的事。的确,追求爱情很容易到头来成了追讨爱情,享受爱情极易转化为背负爱情。因此就衍生了大抵两种学说,一是“爱不存在”之说,心理学家与生理学家们以身体反应、化学元素等等解构爱,试图让人们看清爱实际上只是某种身体成分的分泌,宛若吃饭睡觉一般习以为常,并非某种特定的玄幻之物;另一为“爱情缘分”说,神学家、哲学家们以宿命论或劈开两半的学说来证明爱的命中注定与唯一性,目的在于阐释得到爱情无需辛勤的耕耘,仿佛上天会安排好一切,只要虔诚。当然,还有福柯等人的不同学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都对,可又都不对。任何一种说法,一种信仰都可能成真,而是否愿意相信,愿意抛下一些去付出,会烙下哪些后遗症得到那些硕果,才是需要详细探讨的。阿里萨的一生无非持续了一种源自本能的信仰,并身体力行,虔诚地相信着,执着地耕耘着,最终,他发现真正广阔的是生命,而不是死亡。在爱情长跑之中他完善了自我,独立而又与爱依存,屹立不倒。最初的爱与最后的爱,同样纯洁深情,像是一场霍乱,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而作为读者,也好似酣饮了一杯千古香茗,细细回味,味觉所发散的特有的暗香,缓缓袭来。那气味弥漫了空气,净化了所有不堪入目的思维气氛,宛若青空,胜似海洋。“你是不同的,惟一的,柔软的,干净的,天空一样的, 你是我温暖的手套,冰冷的啤酒, 带着阳光味道的衬衫,日复一日的梦想. 你是纯洁的,天真的,玻璃一样的, 你是纯洁的,天真的,什么也污染不了, 你是纯洁的,天真的,什么也改变不了, 阳光穿过你,却改变了自己的方向。”

写在看完《霍乱时期的爱情》之后

看完《霍乱时期的爱情》心里五味杂陈。想写,却又太琐碎。这本书中间停了一学期,所以现在才看完。无法为这本书定一个基调——除了生活。马尔克斯的文字总是这样不急不慢,当小说还有最后三页时,作者还在为一个细节去引申它的前世。这是马尔克斯惯用的笔法,在他的笔下,时空是像麻花一样交错在一起的。每个人都只看到了自己的那个侧面。所以每一行里都藏着一个额外的故事。而当小说还有最后三页时,高潮似乎还没有到来,生活还在继续。费尔米纳依然在追忆她的过去。直到最后,当他们挂上黄旗子,在内河航道上疯狂的欢乐时,节奏陡然加快了。多么欢快的时刻,多么欢快的时刻。船长和他的情妇,费尔米纳和阿里萨。这两对年龄之和有三百岁的情人,在船——这个隔绝的天地里,他们在他们的爱巢里欢愉着。为这一刻,阿里萨等了五十三年。五十三年前,阿里萨为费尔米纳写下了炽热的诗句,奏出了缠绵的琴曲。但是遭到门第的阻隔,他只能在代笔先生门洞里,为恋人们写下本该是写给费尔米纳的话语。他是那样的痴情,那样的沉默不语,以致他的母亲为他担心。但是一个私生子的道德生命力是不可估量的。他们生来便不属于道德的世界,所以他们更能做出大胆而浪漫的事。五十三年里,他一身不修边幅,只为他认为那些女人不必他用整齐的穿戴去迎接。所以当他在五十三年后,为费尔米纳换上整齐的礼服时,我不禁感到震撼——如果他等了五十三年的女人没有答应他的请求,他将以不名誉的身份死去。五十三年里,他换了各式各样的女人,她们大都是遗孀,都对爱有过刻骨铭心的感受,也都抱定了爱情是幻灭的。所以当他们在深夜里交欢,用身体和诗歌去抚慰孤寂,去寻找爱情的答案时,他们注定是失败的。在阿里萨的心里,爱情只有一个名字——费尔米纳,而在那些和阿里萨交合的女人心里,爱情只是那件随着丈夫一起冷去的衬衣罢了。但是这些女人里有一个除外,阿里萨的远房孙女。这个和他差了近半个世纪还没有尝过爱情的少女,在他的身上幻象着爱情。却承受不了他的背弃而自尽了。在五十三年情场游走的生涯里,阿里萨变得油滑和老道。当最终面对爱情时,也无法完全诚实。在这里我还想说的是,整本书里,我没有看到阿里萨过多的言语。他的话都是信里的情语,床上向着情妇吐露准备给费尔米纳的告白。而在社交场合,由于出生的羞赧和不名誉的生活,他也是一副寡言。然而他唯一一次跳到,出于真诚的,与另一方交流的对话,竟是对着他朝思暮想的爱情,介绍他的内河航运公司。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虽然日后他有所改观,但他半生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而这个世界只有一个中心——名叫费尔米纳的爱情。这本与《百年孤独》不同,那里面的人我个个都爱。而这本书里的人,我个个都不喜欢。因为他们都不浪漫,都向生活妥协,又做出一副蔑视的高傲姿态来。费尔米纳,那个阿里萨爱了半辈子的女人,还是无法扭过她的父亲。也没法扭过乌尔比诺家的富贵。她选择了与阿里萨断绝来往,试图用生活抹去对他的所有记忆。她甚至在阿里萨的母亲前去恳求她重新考虑时只是站在门厅里和那个老妇说话。然而婚后的生活不能说不好,但总不是她的爱情结出果实。她无法忍受婆婆的刁难,无法忍受丈夫的懦弱任性,甚至是家里的烧茄子都让她倒胃口。有时,她也会感到满足。新婚旅行中,她与乌尔比诺大夫夜夜笙歌。在巴黎,她购买喜爱的物件。她那时是快乐的吗?应该是的。她那时的幸福是真的吗?也应该是的。只是当一切都过去,生活的琐碎袭来时,一切都变得不能忍受而又不得不忍。当到了暮年时,她与医生已经难舍难分,她的另一半是她的医生丈夫,乌尔比诺大夫的另一半便是费尔米纳。这不是强烈爱情连和起的两个人,还是被生活连在了一起。他们可以猜到对方的心思与举动。费尔米纳也习惯了家里每顿都有的茄子。以致当她和阿里萨再度相爱,为阿里萨所做的拿手菜竟也是带有她亡夫印记的茄子。医生乌尔比诺,一个世代的望族,一个在所谓科学民主世界里呆过的人,回到家乡后的生活仍旧是就有的带有偏见和风俗的。他内心的懦弱与无力,与他的傲慢成反比。他愈是在家里跋扈,在社交上自若,他的内心就越是无助。他和所有男子一样都有过出轨。却出的那样窝囊。他年老之时,只能凭借牢骚和往昔的光荣,为自己的晚年增添势力。他虽然没有像所有加勒比地区男子一样以阴囊的硕大为趣,却在心底有着无法磨灭的鄙俗。但是他是世上的望族,他有他的体面。他的软弱是他的门第所不能允许的。他在妥协着,却也更加的无力。当书写到了最后,当费尔米纳和阿里萨在船上,用霍乱的幌子为他俩构建出一个小天地时,他们是否曾想到他们相遇的时节,那个不安分的青春期,也是在一个霍乱横行的年代。在最后船长粗鲁地问阿里萨他们能在船上呆多久时,阿里萨以一贯的浪漫说到:“永生永世。”然而这个本该是浪漫的结局,在经历了那么多之后,让人觉得不由得残酷了起来。

真爱永存

早就听说了这本书大致的故事情节,当在街边的小书店看到了南海的这本伪正版时,我也恰巧陷入了类似于阿里萨那样的情感纠葛中,所以便毫不犹豫的买下了。提到爱情故事,不管是小说中还是真实生活中,似乎总是女性占据了那令人心碎心生怜悯的一方。无论是一直追求爱情的郝思嘉,还是果敢冲动的伊丽莎白;无论是亦舒中追求爱情却又不得不向现实妥协的女主角们,还是安妮宝贝那总是带有铜臭味的爱恋,女性在爱情中总是博得同情与眼泪的那一方。好似天底下,分为男与女的两队人马,只有女性才以爱情为生,而对男性来讲,那却只不过是调味品,毕竟“事业”才是男人该安家立命之所在。倘若事实真是如此,又怎会有金岳霖的终身不娶逐林而居,又怎会有无数人群掏出票子贡献了史上第一票房的沉船爱情记: Jack的为爱献身怕也是众多事业有成的男人们心中的爱情所向吧?时年已近花甲的马尔克斯写下了阿里萨对费尔米娜近乎纯净与永恒的爱,如果一辈子都不能算永恒,那什么才算?更何况在这其中没有于连那般的百般算计,没有希斯克里夫那样的复仇自私,更没有流行小说那样的物欲横流。这样的爱,也恰是我理想中的原型,比起女性的醉生梦死,男性的爱更是深沉流长,更能体现爱的“永恒”属性。09年之初,CNN的一条报道称,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的科学家已经证实了可以持续一生的真爱的存在。也许只有心中烂漫不退的科学家才会想到开设这个项目:他们在已经相处了20余年的夫妻中进行了脑扫描,发现其中百分之十的夫妇当看到伴侣的照片时,产生了与处于热恋之中的情侣同样的化学反应。而通常,15个月后这样的反应就会消退,而10年后,就会彻底消失了。这进一步坚实了我的爱情观,可我心中恋着的姑娘似乎已经受到了世俗的压力,心中并无此憧憬,当然也极有可能只是在我身上没有这种憧憬罢了。时下受快餐文化浸染的女生们,感情无不与金钱相连,绝大部分时间耗在了穿衣打扮,那些天资靓丽的幸运儿更是利用优势好好炫耀一番,孰不知今日她们是朵花儿,十年之后,却就是花肥了。她却不同,时至今日,我已抓不住,实在遗憾。可我却又觉得较阿里萨幸运许多,毕竟我不像他那样只是将感情寄托于虚无缥缈的信函往来之上。学校里,青春相伴的男生女生绝大部分都错把“激情”当作了“爱情”。爱情是永恒的,激情是短暂的;爱情是深思熟虑的结果,激情是冲动的产物;爱情是信念,是责任,激情是多巴胺的分泌…如果一个女孩儿丧失了对纯真爱情的向往,那么她最动人的一部分也就随之死去了。所以,真切的希望天下的姑娘永远保持少女的期待,要记住,白马王子是真实存在,并且终将会出现的。

你说得对,浴室里有肥皂——霍乱时期的爱情

于是,她打开灯,没好气地在床上翻来覆去,为这一天的初战告捷而洋洋得意。实际上,那是双方的一种神秘而恶劣的游戏,但却使她感到惬意,因为它是夫妇之间既冒险而又轻松的事情之一。可是,正是由于这种轻俘的游戏,他们在开始共同生活了三十年之后,险些为某一天浴室里有没有肥皂的事儿闹得各奔东西。   事情是由一件不值一提的日常小事引起的。当时,乌尔比诺还能够独立洗澡。他回到卧室,开始摸着黑穿衣服。她跟往常一样,到这时还象婴儿似的甜甜地躺在那儿,闭着眼睛,微微地呼吸,把那只女舞踏家的手臂庄严地放在头顶上。但是,她也象往常一样,似睡非睡,这他知道。浆过的亚麻衫在黑暗中沙沙响了一阵之后,乌尔比诺医生自言自语道:   "差不多有一个星期我洗澡没找到肥皂了。"他说。   她终于醒过来了,想起了那件事,气鼓鼓地翻了个身,因为她准是忘记在浴室里搁肥皂了。三天之前,她就发现没有肥皂了,但当时已站在喷头下,她打算以后再去拿。然而第二天,她把这件事忘了。第三天又忘了,实际上不是如他说的那样一个星期没有肥皂,他那样说是为了夸大她的过失,但是三天没有肥皂,却是事实,这是推倭不了的。被别人抓住了过失,她心中很不是滋味,终于恼羞成怒。象往常一样,她以攻为守了,说:   "这些日子我天天洗澡,"她怒气冲冲地叫道,"每次都有肥皂。"   尽管他很熟悉她的争辨方法,这一次却忍不住了。他随便找了个工作上的借口,搬到慈善医院里的住院处去住,只是在黄昏外出巡诊之前才回家换件衣服。他一回家,她就躲到厨房去,装着干这干那,直到听见他乘马车走了才出来。在以后的三个月中,他们也曾几次想解决纠纷,结果火却越投越旺。在她不承认浴室没有肥皂之前,他不准备回家。而她呢,在他不承认自己故意说谎话折磨她前,也不想让他回来。   自然,这次冲突又使他们想起了其它的冲突,想起了在许许多多灰暗的黎明发生过的数不清的小纠纷。一些恼怒引起了另一些恼怒,老伤疤被重新揭开变成了新伤疤。他们痛苦地看到,多年的争吵仅仅培养了夫妇间的仇视,这一点使他们不寒而栗。他甚至提出如果需要的话,他们可以一同去找大主教做公开忏悔,以便由上帝来裁决,浴室的肥皂盒里到底有没有肥皂。她本来就十分恼怒,这一下更是火上加油,骇人地嚷道:   "让大主教先生吃屎去吧!"   这句话震动了全城,引起的后果难以消除,最后,人们甚至编成流行的小调来打诨:"让大主教先生吃屎去吧"。她意识到把话说过了头,便抢在丈夫前做出了反应。她威胁丈夫说,她要一个人搬到她父亲从前的房子里去住,那房子尽管租给了政府部门的办事结构,但仍然归她所有。这并不是虚张声势,她真的要搬走,对社会舆论满不在乎。她丈夫及时注意到了这个动向。他没有勇气向她的固执挑战,只好让步。他的让步并不意味着他承认浴室里有肥皂——设若如此,那是对真理的侮辱——而是为了两个人必须在这个家里继续住下去,但是他们要分室而居,而且互不说话。他们坐在一起吃饭,并且巧妙地绕开那种僵局,让孩子们从餐桌的一边往另一边传话,而孩子们竟然没有察觉他们互不理睬。   由于书房里没有浴室,乌尔比诺医生不得不改变他的生活程序,这倒解决了他们清晨吵吵闹闹的矛盾,他把进浴室的时间安排在备课之后,而且轻手轻脚,千方百计地不吵醒妻子。他们在睡前多次凑巧遇在一起,于是就轮流刷牙。四个月之后的某一天,在她从浴室出来之前,他象平时那样躺在双人床上看书,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她从浴室回来后,没好气地躺在他身边,以便让他醒来主动撤退。他半睡半醒,非但没有起来走开,反而吹灭蜡烛,拉拉枕头,舒舒服服地睡了。她推他的肩膀,提醒他应该到书房去睡觉,但是他又一次感到躺在祖传的软床上是如此舒适,于是干脆以妥协的口气商量说:   "让我睡在这儿吧。"他说,"你说得对,浴室里有肥皂。"

女人的红玫瑰与白玫瑰

如果说男人心目中都有白玫瑰和红玫瑰,多半女人也一样吧。红玫瑰热情如火,即便最后被爱情燃烧得只剩个影子,却也是个到老也挥之不去的影子;白玫瑰给你安稳实在的生活,而且有一天也会爱上他,相濡以沫,年纪大了还能带着点爱情的渣给他涂肥皂。我想费尔米纳最终又与阿里萨旧情复燃,多半不是出于对年少时光的怀恋,而是对于她的白玫瑰离世后无以排遣的寂寥,以及她当年的红玫瑰,终于不再会用爱情和幻想烧毁现实,而她可以在爱情里度过一生的每一天。最终对于这一对老年人来说,仿佛船就是他们爱情的理想国。"想让它航行多久呢?""永生永世。"这正呼应了开头的那句"死所带来的唯一的恐惧,是不能为爱情而死。"拉美式的浪漫还真像它们的气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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