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蔬小话》书评

出版日期:2014-5
ISBN:9787100103819
作者:阿蒙
页数:344页

蔬菜有灵且美

时至今日,我已经想不起当初是怀着怎样的心情标记了《时蔬小话》。可读完此书,当时的心情我已不想追究。能被一本田间野地里的蔬菜科普治愈,这才是本年度最值得记忆的浪漫的事。是的,《时蔬小话》是一本科普书,它循着人类学的追溯方法将蔬菜的历史起源娓娓道来,又按照植物学的分类法告知读者这些蔬菜的分类与结构,不时穿插些药用知识和栽培方法,信息量大而考究;但然而,《时蔬小话》的言辞之间,又时常透出汪曾祺的神韵。作者阿蒙虽不及汪先生那般仙然闲淡,却也着实将自己的生活与这些蔬菜瓜果联系起来。于是那些母亲腌菜的样子,父亲寻找能吃的杨树的背影,甚至作者吃到莼菜却不觉其美的俏皮困惑都随着文字流动开去。读完此书,本打算12点睡觉的自己一抬头才不禁发现已是凌晨2点,整个世界都好像在一片幽深中温柔起来。这是植物的力量,也是阿蒙文字的力量。阿蒙的笔力很强,他将蔬菜分门别类(不一定按照科来分类),每个类别成一篇文,可每篇文事实上都涉及多种蔬菜。蔬菜与蔬菜之间,他却总能找到无缝衔接点,一个故事、几句诗词、相似的产地或是相反的性状都能成为那个承前启后的节点。读书时若不带着脑子,一个不小心就发现自己已经滑到另一个蔬菜的介绍上;能够自由切换的还有科普知识与生活细节。谈蔬菜必然要谈吃,常常上一秒还是严肃正经的历史考据,下一秒就新东方大厨附。,譬如谈冬笋,上一段还在介绍冬笋春笋,教人如何通过笋芽来判断冬笋位置或是春笋的萌发过程,下一段甫一开头就以一句“笋以鲜见长,尤其是冬笋”开启了吃货属性,而一句“笋的味道,无需其味使出使入,但得其鲜,配以糖焦香,再以老抽裱其色”便深攫我心;既能深攫我心,阿蒙的笔力自然还反映在他的叙述方式上。书中反复提及一个叫作汪曾祺的老人家,此人能将吃写到出神入化的级别,隔着书页都仿佛能闻得其香,口感风味描写更是细致入微,教人口水直流却不忍下口(参见《人间草木》)——阿蒙的文笔自然达不到这个境界,可他写的也不是饮食散文,他将自己的质朴之风发挥得淋漓尽致,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他对各路资料的考究整合,以及对自然生活的观察与热爱,便也足够。我最喜欢的章节自然是《莲菱莼》,所以暂且可以用这节作为例子看看阿蒙写这本书朴实细致的文风。江南的九月,夏末初秋,热浪渐褪,凉意显浓,前两天我娘亲刚从菜市场一个老婆婆那里买回了两斤红菱,我和她整个下午都在家里一边聊着天一边掰着吃,想来这算是九月最正常的小食画面之一。按理说,两斤红菱下肚,那是相当过瘾的,谁曾想晚上读这本《时蔬小话》硬是又被勾起了食欲。“水红菱的颜色很艳,尤其是在清静的水里,仿佛一下子把水染尽了。”——这话一点不假,要不现在苏州街头随处可见一个个过去给小孩洗澡的大盆里盛满了水,装的尽是鲜嫩的红菱,水灵灵的,美妙极了。“下手捞起一只,用牙咬开,剥去让牙齿带涩的皮,白嫩的菱肉就可以滑溜溜入嘴。什么季节都有应景的食物,水菱角的滋味是那样的清淡,舌尖上也只停留一丝的甜味,牙齿嚼久了,满口沁出说不出的香味,驱使着手继续去捞水中的红菱。”——如此细致的对滋味的描述,竟让我觉得一点不输当年看汪先生的《人间草木》,半夜读书读到这,馋得我整个人都在床上打滚,恨不能马上天亮,再跑去横街买上两斤。可就这还没算完,另起一段,阿蒙继续介绍说,“红菱吃尽有青菱,青菱吃尽还有从菱棵上落水的落水菱,落水菱和老菱一样,可以焐熟了吃,虽少了些鲜菱的水嫩意,却多了几分冬天时厚重的甘甜。”——坦白说,便是在苏州待了二十年,这青菱也只是看过而没吃过,落水菱更是第一次听说,连和我妈说起,她都大吃一惊地说道“青菱结束竟然还有?”看她这反应,我连忙撺掇和她一起又去买了红菱与青菱,并下定决心每天逛着菜场等青菱下架,买些落水菱回来尝尝。青菱没有棱角,长得很是滞笨,味道也不及红菱的甘甜灵气,只平添了几番厚重,要论青绿色带灵气的家伙,那还真非莼菜莫属。鲜嫩的莼菜胶质丰富,入口黏滑却不滞涩,自身几乎不带有任何味道,阿蒙写,“人们赞叹莼菜的美,美到无形,美到无味,美到你爱鸡汁它就是绿色的‘鸡汁’,你爱火腿它就是翠色的‘火腿’,你爱鲜鱼它就是碧色的‘鲜鱼’。它比大白菜更高一等,来者无形胜有形,它比冬瓜更胜一筹,入者无意胜有意吧。”这一句“美到无形,美到无味”的描述,让我在大半夜念起挚爱的银鱼莼菜羹,念而不得,还真颇有些恼。一个北方汉子,在查阅若干资料后,竟将这典型的江南美食写到让我怦然心动而郁郁不得,笔力之强可见一斑,更遑论他写起那些得心应手的家乡食材,边写边还融入些童年故事看得人心暖暖……这,简直是犯规嘛。当然不管怎么说,这书终究还是算作一本科普书,大到分类,小到栽培,各式各样的植物知识始终贯穿其间。只是我昨晚读完此书,过了一夜再回想起这本书时,只能没出息地想起些舌尖上的味道,那些见门纲目科属种正在慢慢消散,或是拧成一团浆糊。知识这个东西,毕竟与生活不同,它往往未必常用,也就容易遗忘些,有时知识多到满溢,时不时喷出来还怪煞风景的,倘若我去食堂想要份卷心菜,一开口便说“师傅,给我来一份结球甘蓝”,没准结局会变成师傅一个大勺抡我一脸不是?可是啊,知识这东西,多懂些,总还是能平添些情趣的。我妈问起我为什么开始自学植物学的时候,我说我就是想认出路边的植物,感觉像是解开了生活里好大一个谜团;这两天每天陪我妈去逛菜场,也是边看着那些菜边念叨着“荸荠属于泽泻科、慈姑则是莎草科”一类的话,我妈虽是不走心地听着,倒也觉得我这神神叨叨复习闲书的样子总好过抱着薯片看综艺,我俩还一起设立了寻找品尝雪莲果和北瓜的亲子任务。虽然只有我读了这本书,从中获得乐趣和知识的,却好像不止我一个来着。“将来你要是谈男朋友,别人情人节逛街看电影,你俩要是喜欢,就去逛公园认植物,其实也是很有情趣的二人活动。”回家一周被提了八百遍找男友,还真就这次最中听

把植物记住

‘每一次季节的更迭,都会有被抹去的记忆,而我所做的只有用我手中的笔,记录下这些春天树的礼物:废墟中默默生长的葵,架下叶丛中的葫芦,故事里的马铃薯,雨后舌尖的滋味与瓦路上炖煮的白菜。在我们有限的视野和经历里,现在的,是我们活着的;过去的,是消逝不久的;而这些是我们依然可以看得到,听得着,摸得清,尝得出,想得明,记得住的。’“我们尝试去做自然的聆听着,用我们认为可以承载的方式去倾听自然的小话,从这纷繁言语中拼建出有趣的故事。这些故事,甚至是只言片语杂糅着人类与自然情感的小话,我们都可以记录下来,做成谁都可以读懂的自然笔记。”一尾一头,我想,就是阿蒙想借《时蔬小话》说的所有了。见字如见人,《时蔬小话》朴实、敦厚,颇有黄土高原西北汉子的风范。但它也是温润的,那种温润,仿佛云冈大佛嘴边的微笑——一眼千年的感动,是老祖宗留在我们血脉中对时序之美的执着,是味觉里的浓淡乡愁,更是庞大的时间里万种来由的交织层叠。遥远的故事在时间中沉淀,沉淀,最后才有了这没有来由的寻常之美,不需要背景知识即能看见的寻常之美。《时蔬小话》有味道,但也不止于有味。《山间青笋》里有这么一句话:“如今味精、鸡精当道的时代,菜肴的味道越来越相似,不是说我们把复杂的生活过简单了,而是我们对味觉的理解越来越简单了。” 现代人聪明的发紧,好投机取巧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罪过,不过玩弄聪明出来的“味道”就没有那么难忘了。《时蔬小话》并不是一本主打暖情牌的植物随笔,而是一本科普人文小品,带了“科”字的东西怎么说都要严谨的多。书读到最后是三页密密麻麻的参考资料和参考书籍,在我看来,这是作者的态度。关于植物和食物的记忆是上帝赐予每一个拥有乡村经验的作者的礼物,但《时蔬小话》并不是仅靠稀有经验堆积出来的随想录,它经得起推敲和考证,而这种考证并不是学者腔调的卖弄,而是为了呈现时间。凝聚在寻常植物之中的漫漫时间,是此刻渺小的我们和渺小的它们都无法理解和解释的东西,然而想要理解同为造物的我们与他们的生存关系,必须投入时间长河,去寻找证明存在的坐标。人类之伟大在我看来并不在于改造,而是在于记录。植物生长、死亡、演变都是造物主力量的流动,但貌似也只有人类学会了记录。记录的意义不仅在于确定时间的存在,而更多的在于“理解”和“明白”,以及从而学会的“尊重”。在阿蒙笔下,“人类”与“植物”并不是有绝对高下之分的竞争物种,植物的生存智慧与人类并无极大差异,甚至,植物中也同样有“无视”生存规则,不为其他条件所改变的(雕胡)“异类”。存于植物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阿蒙呈现中的重点,我没有想到阿蒙居然会用第一本书去写菜篮子里面这些寻常不起眼的植物,但想想好像明白了,这些被当做是“必然”的“非必然”的植物历史,本身所倚载的,又是人类故事的另外一个视角的版本。被当做食物的植物(动物)原来所受的尊重并不少,甚至在不少地方植物被上升为神(马铃薯神、玉米神)来膜拜,许多宗教中也有饭前谢恩、念祷词的仪式存在。在食物富足的年代,其“存在感”反而被完全的弱化,“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这个谚语现在怕是也要倒个个才符合国情了。对“不必然性”的绝对性忘却自然也导致了破坏规律下的无节制利用。“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吕氏春秋用这样的语句说服帝王从侧面也反映出在人与自然密切联系的时期里就算是帝王也颇有植物常识,而如今,“竭泽而渔,而明年无鱼”可能只是书本里的一句话而已。植物常识的缺乏不仅是因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也可能是“记得”的人抵不住时间的侵蚀撒手人寰。《时蔬小话》用心记下的故事定会给未来有志继承这些平凡记忆一些可寻的踪迹。《时蔬小话》是本简明易懂的植物志,其最可贵的地方就在于它并不排斥普通读者。植物学、博物学都是广博精专要静得下心、摒得住气才做得好的学问,但这两种学问的起源不过也是人类的好奇心和问“为什么”的本性,阿蒙撰写此书的起点也在于此。不过《时蔬小话》并不是完美的。在整体组稿之上还缺了一些格局,每一个部分虽然都是有内在联系的,但现在这个逻辑还不足以清晰呈现这些故事之中凝结的时序感。《时蔬小话》“时”居首位,不妨将“时”最为最高逻辑重新整理调整篇目,可能效果会更加惊人一些。懂植物的心不至于太硬,懂食物的人不至于太坏(也许只是我一厢情愿啦!)。食物是人寄托情感最直接的载体,无论是在过去还是现在。菜蔬在味觉上的朴素反而又成了人情极好的表达和载体:一锅熬白菜水汽里蒸腾的一个冬天的温暖、一颗葫芦里有限物质里的无限关爱、一个西瓜里凝聚的夏天的湛蓝明快的记忆、太湖盛夏里唱起采菱歌的快乐、山药与山药蛋傻傻分不清楚里比《海贼王》更有趣的航海大时代……一个一个朴素却智慧的人类故事跃然纸上,它不是《舌尖上的中国》点到为止的浮光掠影,或是将食物故事强沾了意识形态的目的性表达。阿蒙的故事是如植物那样有蔓长根基的,从泥土里生长出的苗无论怎样都要“落叶归根”,无论怎样都要“把根留住”。《时蔬小话》是难忘的,它呈现的生活方式也许迟早都要被忘记,但就像阿蒙说的那样:“在我们有限的视野和经历里,现在的,是我们活着的;过去的,是消逝不久的;而这些是我们依然可以看得到,听得着,摸得清,尝得出,想得明,记得住的。” 把植物记住,这一刻我们记住的,不仅是一个被安上的名字,更是一个朋友,或是关于我们家族、家庭、家人的一个小故事。

慢书

阿蒙的《时蔬小话》到手好多天了,可惜我一直忙。工作时间忙,业余时间把二百多集《老友记》看完,还抽空看了《X战警》和《变4》,端的好片!看着过瘾,实为避暑解乏之佳品也。看来我是把看书的时间用来看电影和电视剧了。然而我心里的诚实小人跳出来指责我虚伪,我还是实话实说罢。其实并不是没时间看书,看片之余我又看了《读库1402》半本、海伦.巴布斯《我的花园、我的城市和我》一本、张发财《历史就这七八样》大半本和理查德.道金斯《地球上最伟大的表演 进化的证据》四章,所以是我对不起阿蒙,没有讲实话。阿蒙的这本书到底有什么特质让人不能一气读完、要拖上好多日子呢?除了教科书之外这种书还真不多。第一,书里“硬货”多,不好消化。我一直佩服做考据的人,把一件事物的起源、发展、现状与未来都搞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这种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百度,没有几个人真正下手翻书。看他把把原产地、野生种、传播年代路径、外国吃法、中国吃法、民间传说、科学分类、相似种一一剖析清楚,不慢慢看都对不起这一片辛苦。而且说文解字,解决许多”为什么“。看到248页第二段简直让人觉得这厮有癖,考据癖,还注音......第二,家常口味,瓜果菜蔬。这样菜妈妈怎样做,那样瓜爸爸怎样剖,平常日子,细水长流,这样的书不适合一口气读完。本来高大上的话题,最后多落脚于日常饮食,过渡还很自然。研究它虽然应该,可吃了它更应该。有时我看他引用多了,就跳过去看他妈妈怎样做饭,第二天再回头看严正科学的那一段,这才发现这段其实也是讲人话的,还很好懂。第三,独立成篇,独立阅读。侦探小说让人忍不住要一气看完,是因为它抽丝剥茧从头到尾讲的是一件事,如果头绪太多偏离主题就不那么吸引人了。阿蒙却是瓜果菜蔬,一样一样道来,独立成篇,彼此之间没有联系,一个讲完了就是讲完了,所以读者也不必牵肠挂肚想着甘蓝到底把白菜怎样了?慈姑与葵有没有未来?想起来看一个,再想起来再看一个,书又很不薄,看得就慢起来了。第四,忙着抬杠。因为太过日常,有些菜蔬自认为认得太清,不过给他这么一追本溯源,不是那么一回事,于是就细细地看,要跟他抬一抬杠。比方我满心不乐意31页把大白菜和油菜画到一起,还说它们都是白菜——我们这里有比油菜更像大白菜的小白菜好么?看到这里我几乎要去菜店里拍来小白菜跟他抬杠。还有些话看得我不很懂,也要一一的找出来,这样还能看得快么?比方说:第162页中间“番薯还忍受得了炎热,以至于它开花都选择在太阳初升的时候,来防止烈日灼伤它艳丽的花朵。”我看了三遍,终于知道他的意思是番薯开花的季节很热。第177页倒数第5行“哈密瓜出产于中亚与新疆,是硬皮甜瓜中较早出现的类型。”我找了又找,这篇在这句话之前只出现了薄皮甜瓜与厚皮甜瓜,其中厚皮甜瓜又分网纹甜瓜和光皮甜瓜,不知道这个“硬皮甜瓜”是从哪里来的。第235页第三段正数第6行“劲量”应为“尽量”。抬杠先抬到这里,这本慢书我还要慢慢看下去。以前我看书多半三联,现在商务印书馆的书也多起来了。人是先得“臭味相投”才成朋友,也许我不够了解你,但并不妨碍我欣赏你。我喜爱自然,你描绘我所喜爱的自然,如此投我所好,人生何其幸运。老余这个编辑编了这本书,年高绘就家常而又温暖清新的封面,都是我喜欢的。朋友出书,我看书有所感就写出来,是为值得的人做值得的事,除了忧虑这世上值得的人太少,别的我倒还真不大关心。

我的读书笔记

十字花科芸薹属野生种:芸薹,栽培种:大白菜,小白菜,芜菁,菜心甘蓝:卷心菜,菜花,西兰花,芥兰芥菜:雪里蕻,榨菜(青菜头)十字花科萝卜属萝卜伞形科胡萝卜苋科苋属:苋菜,藜属:菠菜,,甜菜菊科莴苣属野生种:莴苣,栽培种:莴笋,生菜,油麦菜菊科菊苣属栽培种:苦菊葫芦科:西葫芦》南瓜黄瓜丝瓜甜瓜冬瓜西瓜茄科辣椒,土豆,茄子,西红柿旋花科番薯,空心菜薯蓣科山药,香芋(参薯)天南星科芋头,魔芋豆科豆芽,扁豆,豇豆

可爱的科普小书

小时候很迷的昆虫记有异曲同工之妙,闲情雅趣,带有对自然造物的一汪如水温柔。读的眼睛要笑的像猫一样眯起来,舌间也似乎泛出菜蔬的无穷滋味。不说了,放下书就奔菜市场去,晚餐桌上要有一碟青翠欲滴的芦笋炒肉,没办法,芦笋正当时令,我已经眼馋嘴馋了好久啦。

植物的历史

好久因为读完一本书感觉到不舍了。这是一本和走向成功无关的书,这是一本植物的历史学。为什么我们要去了解一些冷知识?我之前思考过这些问题,后来发现,同样的世界,因为我们是不同的人,而在人们眼中有了不同的色彩。什么意思呢?如果我没有读过《天龙八部》,到了大理不会有一种熟悉的感觉,不会有一种被触动的感觉。如果我没有读过李娟,地图上的阿勒泰对我来说是不存在的地方。我的世界就这么一点点扩开。如果我的人生是一滩水,那么书籍对我来说就是墨汁,一滴一滴滴在我的身上,于是我的世界变了样。每一点都让我的情绪升起,或者是感动,或者是一种原来如此的了然。奇怪的是,我们有的时候知道些什么,但是只有亲身去经历了,才知道原来的真的是这样。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自己感觉像回到了田野上,小时候生活过的地方,那时候我和植物们还很熟悉,我知道它们的小名,就像邻家的玩伴。等我长大了,才知道他们经历了什么,才成为今天的模样。现在的我很难用语言来表达我阅读这本书时的舒适感,我只有不断地写,让我的文字可以表达出我的心情。总之,作者是在介绍蔬菜们,但是不止于此,多少次我好像是跟着他坐在田坎上听他讲那些奇奇怪怪的知识,有的早已在我的记忆里,只是等待着作者唤醒。读书的这种滋味,真是妙不可言。

返璞归真为大美——关于《时蔬小话》的阅读推荐

作者:冯若燕在一个午后,我邂逅了阿蒙的这本《时蔬小话》,立刻被里面一篇关于大白菜的文章所吸引,一头扎进、粗粗读过,又放了下来,但过后,自己的心似乎总是萦绕其上,真是奇怪啊,粗读时仅仅觉得是关于某种蔬菜的来源考证而已,但是呢,当我餐饭时看到大白菜、小青菜时总会想到,“啊,原来它们是一家呀”,然后充满了一种莫名的愉悦感;翻翻《诗经》看到“采葑采菲,无疑下体”的诗句,又会想到阿蒙书中的“大白菜”……终于,又一个午后,在明媚的阳光下,泡上一壶生嫩甘甜的绿茶,舒适安然的坐在阳台沙发里,心无杂念、思想澄明,仅仅以“看”的心态来再次翻开《时蔬小话》,这下可是一发而不可收拾了!一气读过毫无阻碍,欲罢不能,感觉心灵似乎被洗了个澡,充满了勃勃生机。作者阿蒙,本名方杰,生长于山西太原的城市中,是一个与我同龄的80后,和我以及所有同代人一样,都有着小时候物质匮乏,与父母一起艰辛生活的回忆,长大后得益于祖国改革开放,在快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中,过上了物资丰富的安静生活。正如作者所说,那些消失的静止的风物,那些值得留存的记忆,都是时间与空间的写照,它们都是我们幼时或是上一代父母辈的回忆,所以读来让人感觉非常亲切并且充满了情感上的共鸣。全书有五个部分“百菜之主、蔬菜之味、异域之实、疆场有瓜、时园杂蔬”,阿蒙笔下的这些日常植物们似乎都具有自己独特的个性让人读来觉得既活泼又有趣,这得益于作者非凡的文字功底和对它们的真心热爱,他旁征博引、引经据典、如数家珍的向大家介绍和描述着这些瓜果蔬菜们。有时作者是个精通美食的老饕,如在“蔬菜之味”部分中,作者详细的描绘了沙拉制作,“一份传统而美味的凯撒沙拉……首先准备一些新鲜的生菜,从市场上买来后,洗干净用冰水微微镇过最好。选择叶子要薄脆一些的,撕成小块,垫放在盘子里。拿两片土司面包,在平底锅里放少许的蒜油把两边煎成金黄,再切成小块……”这勾起了读者对沙拉成员各种“苣菜”味道的向往,然后随着作者对整个莴苣家族的历史变迁娓娓道来,让人明白了为何人们对沙拉的疯狂热爱——苣类蔬菜清爽略苦,而人们对苦味尤其敏感,那么沙拉就是人们按照自己的味觉赋予这些食材属性的最好方式了。有时作者是位挑剔的美食评论家。“做莼菜的配料极为丰富,味醇的鸡汤、香气四溢的火腿,鲜味十足的笋丝,再者便是鲜嫩的鱼肉……而碧绿鲜滑的莼菜只是作为入眼的主角,在入口之后,它便倚靠滑溜溜的胶质完全消失在齿舌之间……”,这是在“时园杂蔬”部分中关于莼菜的描述,只看的让人食指大动,干咽口水,在作者笔下,藜草之羹、水中茭白、慈姑荸荠、青笋苋菜等等这些充满了人文情致和浑厚历史感的植物们在此舞台纷纷登场,“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谁能想到在元代《农书》中被尊为“百菜之主”的葵菜竟然慢慢的退出了我们的餐桌,以至于人们早已忘记了它的模样?一时,作者化身为专业的地理、历史学家。“异域之实”和“疆场有瓜”这两个部分可谓全书的精彩之处。在作者幽默的笔锋下,我了解到原来全世界的人们都爱辣椒,辣椒家族随着人类征服世界的脚步征服了人们的味蕾,它现在已经是全世界种植面积最广的作物之一,也了解到外一辣到让人不能忍受,冰镇过的酸奶才是克服它的武器;茄类家族中的番茄曾经吓坏过德国人,他们甚至以为吃了它会变身成狼人,曾一度给它取名为“狼桃”; 经历曲折的马铃薯,一开始就在欧洲有着不公平的待遇,虽然它是英国统治下爱尔兰底层人民心中艰难岁月里的救命粮,但由于生长在地下,人们为它加戴了各种邪恶的名号。在荷兰反抗西班牙统治的独立起义中,马铃薯和洋葱、胡萝卜一起成为了起义军的主粮,从此这三种蔬菜被定为“国菜”,荷兰接受了马铃薯之后,随着马铃薯耐寒、易种高产的优点被发现,终于推广到了德国、法国和俄国,最后古老而傲慢的英国最终也以国菜“炸鱼与炸薯条”的方式接受了马铃薯。 随着人类史上一场马铃薯瘟疫席卷了整个欧洲,那些以马铃薯为口粮的国家损失惨重,最严重的爱尔兰成为了人间地狱,尸横遍野,疫病肆虐,大批的爱尔兰人背井离乡到达了美国,甚至永远地改变了整个美国的人口组成,就这样小小的马铃薯撬动了整个欧洲乃至美洲的历史,同时人们也在马铃薯疫病中开始意识到了植物多样性的重要性,这也成为现代农业技术发展的萌芽。读者在阿蒙耐心的科学普及之下,了解到番薯、山药、参薯等等薯类的不同,只因它们有的是根块发育,有的是茎块发育,人们对它们的称呼虽类同但种类并不同,种种复杂的植物科属只能让人感叹,大自然给予人们的馈赠是如此丰富。而日常所食的东西南北瓜们则是自古以来我们民族接纳性的体现,我们古老的民族没有欧洲大陆的保守,而是将异域而来的各种瓜类统统按传播方向称呼了冬瓜、西瓜、南瓜、北瓜,以至于现在好多人也都分不清那些瓜类家族的具体成员了吧。当然,作者也是一位严密的考证学者,在“百菜之主”部分介绍了我们日常的蔬菜发展历史,作者以大白菜作为开篇第一章,引经据典,告诉我们大白菜是如何从古代的“菘”演变而来的,而“菘”又是“葑”在东汉时期,南方地区的品种演化,追溯到“葑”的历史可是太悠久了,《诗经》中也记载过“采葑采菲”的诗句,只是当时“葑”味苦,只能让那些贫困而饥饿的人们填饱肚子而已,从变化出“菘”这种没有苦味的品种开始,人们开始有意识的进行了蔬菜栽培,在隋唐时期,南北统一后,人们反复尝试南北引种。原始的“菘”更接近于南方人讲的青菜,经过人们在北方的培育之后开始发展出一个新的蔬菜品种“白菘”,到了宋朝,随着园艺技术的成熟,人们对蔬菜口感的挑剔,采用了不见光的黄化培育“白菘”,形成了质地柔软,口感鲜嫩的“黄芽菜”,这才真正的影响了大白菜的品质,在元代“黄芽菜”尚是富人所食,但随着劳动人民一代一代的培育和简化,终于在明清时期快速发展出了我们现在常吃的大白菜,北方也在清中期逐渐成为大白菜的主要产地,然后作者一股作气的介绍了小白菜、油菜,甘蓝家族、芥菜家族、萝卜家族的历史发展。但为何以白菜为本书开篇?作者书中写道只因为白菜“无味”,正是这个特点,诠释了中国人对味道的极致追求,有形的味道可以让人迅速识别和感受食材,而无形的味道则成了可以包容一切口味的东西,谁都找不出讨厌它的理由,“大道无形”这个具有中国哲学意味的词似乎可以解释这个道理。而我则更倾向于认为作者也许是难以忘怀对儿时味道的回忆吧,每个人小时候都有“挑嘴”的成长阶段,那时对各种蔬菜怪异口感的好恶也许保留于我们的潜意识中,或者是上一代再上一代原始人的潜意识中,正因为如此,自古先秦以来就已经记载了各种将蔬菜发酵腌制的方法,用来调和人们不能忍受的味道、改善更加美味的味道,而白菜正是以“无味”的特性,得到了大家的青睐,它彰显的是我们最初始的味道,也是每个人历经了极端的酸甜苦辣咸后所能向往回归的那个最终的味道吧,自古以来的中国人不遗余力的培育白菜,中国人的菜桌上也离不开白菜。白菜,它早已潜藏进了每个人的意识形态中,形成了整个民族海纳包容的性格特征。正如作者将“白菜”作为开篇,也表明了这是一本让人阅读之后能够安宁静心的书籍,书中所绘一菜一叶、一粥一饭都是那么的平凡而普通,却充满了生活的气息,让人读来觉得温暖安心,阅读它可以让我们停下纷乱竞争的思想,使精神之根回归到自然,也会想着春日野外踏青,夏日荷塘遐想,秋日瓜田拾趣,冬日灶台旨蓄。书中主题“那些关于灶头吃食的记忆,以及那些关于野菜时蔬的故事:是我们现在依然可以看得到、听得见、摸得着、尝的出、想得明、记得住的笔记小话”,这何尝不是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社会发展见证者们的“笔记小话”:口口相传给我们的下一代,给未来的人们,给那些想知道曾经存在过的人,还原出存在的旧时风貌。我们既是聆听者,我们也是承载者,一代一代的人,这样熟悉而细碎的生活着,不管城市的发展如何快速,人们的生活依然离不开自然,每一个乡土风物,树木瓜果都在影响着我们,只因我们也是自然的一部分,热爱生活的人们也必定热爱自然。

吃货和草木爱好者的好选择

封面很素雅,内文的用纸也非常好,平滑挺括,应该是纯质纸。里面有不少张彩色插图,大多数是手绘的,而且,居然有阿蒙的亲笔手绘图,哈哈哈。阿蒙是个很有趣的人,我觉得。他在豆瓣上的表现很多时候其实很犀利,但这本书里的文字质朴实在,比较有嚼劲。内容上其实是以普及知识为主,大家想象中的小品故事并不多。基本上是每种蔬菜的发展演化史和基本特征,再加一点吃法。比较适合吃货尤其是草木爱好者来读,而且也不完全是休闲读物,真想读完的话还是需要静下心来专门留出点时间的。

春宜食绿韭,秋宜烹白菘。

春宜食绿韭,秋宜烹白菘。春天万物复苏,各种野菜你争我抢的冒出头,出门采一点,便是回家的一顿美餐。小的时候,还住在工厂的大厂区里。那个时候老妈工作的地方有个小后院,可以种些时蔬,最初对于蔬菜(长在地里的)记忆就是这样培养起来的。记得以前春天种的是前一年收好的四季豆种子、出芽的土豆、还有一种现在好多年没见过的叫“洋姜”的东西。春天时候往往会碰到很多野菜,比如苦苦菜、马兰头、荠菜等。小时候常吃的是苦苦菜,这种菜如果吃之前不泡水,真的很是清苦,还带着“草”一样的味道。所以吃之前老爸会泡泡冷水,换个两三次后,再下锅焯水,最后淋上麻油、香醋、蒜泥,这样在一点清苦中才有春天的味道。都说春天是吃韭菜的好时间,父母喜欢在春天用头茬的韭菜做饺子,虾皮、鸡蛋、酱油生姜等调馅,皮擀的薄薄的,包成元宝的样子,煮在锅里,白玉般的皮包裹着翠绿的馅,碧莹莹在水花中上下翻滚。小时候,吃了一冬天的白菜土豆萝卜,这开春的第一口,真是鲜到骨头里,韭菜和虾皮的鲜味,满满的铺满味蕾。只可惜我是个不能吃韭菜的人,所以春天这第一口“鲜”也就只是尝尝而已。夏天,后院的苹果树会结青青的果子,想想好多年都没有碰见过这么酸的苹果了,不过还是喜欢青苹果的酸甜,吃的多了,牙齿都有点软了。青苹果的果肉是淡黄色的,如果放久了就会氧化成为褐色,看着就不受待见。苹果树只有两颗,往往到秋天真正黄了熟了的时候,剩下的不过只有一小麻袋,这是留给冬天的水果。说到秋宜烹白菘,白菘其实就是白菜,白菜属于“菘”一类,之前看了《时蔬小话》,是本很有趣的书。一个个我们身边的蔬菜的老祖宗是谁,谁和谁又是亲戚,白菜和荠菜、菜薹和油菜、萝卜、山药、冬瓜西瓜南瓜,一篇篇小品,才发现这些常见的蔬菜,已经伴随我们的历史好多好多年,逐渐摒弃了味道不好的,变成了我们食前方寸间的鲜美佳肴。秋天比较喜欢娃娃菜,鲜甜的味道,融化在汤汁间,入口即化。都说“百菜不如白菜”,白菜不仅仅是秋天好,冬天也是最适合的佳肴,摘了书里的一段话在下面:“北方人的冬天离不开大白菜。在滴水成冰的天气,只有叶片肥厚的大白菜和壮实的萝卜、芜菁才能经得住漫长寒冷的洗礼。大白菜的储存方法比较简单:有菜窖是最好的,一棵棵大白菜扒去烂页后码在里面,将吃时还能看到黄嫩的叶子上挂着水珠;如果没有菜窖也不怕,带皮的菜可以码在向阳的窗户下,盖上草帘子或者费棉花套子,虽然吃的时候已经冻出冰壳子,但是包裹在里面的菜心依然是鲜嫩欲滴。大白菜很是可口,不过一个冬日下来也难免对它有些腻嘴;母亲虽然能力有限,但她也会尽可能想些新做法来让一家人的饭桌上有些变化。在母亲看来,一颗大白菜可以做成很多菜肴,菜球部分肥厚的叶片可以醋溜、炖菜,而里面脆嫩的菜心则可以炒食或者凉拌。上学的时候,每逢周末回家,母亲就会高兴地买些肉馅,细细地剁上半颗大白菜,包上一顿烫嘴的饺子。”小时候喜欢摸一摸种在地里的植物,觉得新奇好玩,体会的是一种“活”着的蔬菜的感觉。后来喜欢把爱吃的蔬菜放在合适的菜肴里,让它们发挥自己本来的味道,才是一种“物尽其用”。现在更多想了解柚子橘子柠檬大家族的衍生,从美味珍馐的“白菘”到走进千家万户的“白菜”的演变,找找这些看得到,听的着,摸的清,尝的出的蔬菜背后的故事。

【读书笔记1】比舌尖上的中国好得多

写大白菜这部分印象尤其深刻。文字并没有特别明晰的故事导引,但是从字里行间依然可以读到那种从城市到乡野,秋日寒气扑面而来的感觉,母亲用大白菜做食材夹杂很多日常吃食炖一锅乱炖,就像很多归家游子进门的第一宴,家人用朴素的美食除去你跋涉而来的寒气。接着写大白菜的科属,和古代文化中的白菜进化史,也即中国人对大白菜的植配和训育,一棵白菜的前世今生就写出来了,从“葑”到“菘”,再到“白菘”到包心菜,你看到的简单的白菜原来这样不简单。无知带来神秘和想象,有知带来审美和力量。于是在感叹大自然神奇造化的同时,你对人类对美食的改造也叹为观止,在一个较长的时间跨度上你甚至可以感受到自然界人与植物的较量与厮磨,在此消彼长间,万物生生灭灭。经过这样的了解,你对食物有了另外一种深刻的看法,普通的蔬菜的信息内涵不一样了,就像妈妈做的菜和饭店做的菜的不同,食物中有感情的力量,亦有不可名状的信息的力量,有些事情一旦你知道更多,便产生更多的敬畏,于是对那句“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更加体会深刻了。这样的文字,有厚度,接地气,这才是真正的舌尖上的中国。是素食者舌尖上的中国博物版,兼有科普和人文气。信息密集,阅读体验非常好!

长葫芦 圆葫芦

有了阿蒙的《时蔬小话》,我对日常习见的蔬菜有了一些新的认识,比方葫芦。葫芦做瓢,葫芦籽冬天炒来喷香好吃,葫芦花儿适合夏天的晚上掐下来,举着它念咒语“葫芦花儿开啦,葫芦蜂儿来啦!”一会儿就有长须状口器的大蛾子飞来采蜜,待它把口器伸进花筒深处,手一捏住它就飞不了啦!——这是以前我对葫芦的全部认识。姥姥家有好多瓢,最大的盛得下一只大西瓜,最小的用来挖炒荞麦面儿,比汤勺儿大一点。大瓢是用圆肚子有短柄的葫芦锯的,小瓢是用上下大中间有细腰的“亚腰”葫芦锯的,按阿蒙的说法,前一种叫“壶”,后一种叫“葫芦”。瓢既然是用来舀水挖面,是坚硬的东西,不大好跟“能吃”联系起来。我后来见到市场上有人卖一种长长的绿瓜,儿臂粗细,半米多长,外皮的光泽与质感跟葫芦一模一样,连脐部的形状也跟葫芦一般无二,我不认得它,听卖它的人说它好吃,却从来没买过。这一种阿蒙的书上也有,叫“瓠子”。上次婆婆过生日我们回去,包饺子的时候婆婆说我们今天吃“瓠子”馅儿的,我一下来了兴致,自告奋勇把几条瓠子擦成丝。这东西不脆,也不面,擦起来有一点劲道。籽几乎没有,皮也不用去,里面是纯白的绵一样的瓤儿。我一会儿工夫擦了一大盆,婆婆又要我擦上一个洋葱,说瓠子喜洋葱。然后她把新鲜五花肉切成小丁,拌馅儿。包出来后用柴草,烧大锅,下了两锅,捞在两个高粱秸儿编的盖垫上,堆得跟小山似的。吃饺子的有十个人,每人一只碗,拣一碗,吃一碗,再拣一碗,再吃一碗,就蒜泥,我真没有吃过那么鲜美的饺子!本来饺子就是热闹的食物,人越多越好吃,吃的是个心情,是个气氛。两个人吃饺子就提不起精神,冷清得很,一个人包顿饺子一个人吃,简直是在跟荒凉叫板,向孤独宣战。吃过了这种长葫芦,我在市场上见到嫩嫩的“壶”的时候,就起了尝鲜的心思。这“壶”比足球略小,表面有一点绒毛。去了皮儿,对剖开,里面的籽儿白白的,还没有长成。全掏出去,就成了两只嫩“瓢”,白玉似的,很好看。锅里放油,爆葱花,放少量水烧开,放切成薄片的“壶”,待水再开,放入洗净的花蛤,盖上锅盖。待花蛤全部开口,起锅上桌——这是连盐也无须放的,纯用的是花蛤本身的汁液来调味。蛤的鲜与葫芦的清气一起,醒目适口,清鲜宜人。喜欢植物,看一看颜色,闻一闻气味,摸一摸手感,量一量长短,都是在认识它。我觉得最深的认识是吃掉它,尝一尝它的味道,让它参与到自己的生命中来——这是最初也是最终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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