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儿

出版社:南海出版公司
出版日期:2006年
ISBN:9787227028147
作者:托妮.莫里森

作者简介

女黑奴塞丝怀着身孕只身从肯塔基的奴隶庄园逃到俄亥俄的辛辛那提,奴隶主循踪追至;为了使儿女不再重复自己做奴隶的悲惨命运,她毅然杀死了自己刚刚会爬的幼女宠儿……十八年后宠儿还魂重返人间,和塞丝、塞丝的女儿丹芙以及塞丝的情人保罗·D生活在同一幢房子里。她不但加倍地向母亲索取着爱,甚至纠缠和引诱保罗·D,不择手段地扰乱和摧毁母亲刚刚回暖的生活……全书充满苦涩的诗意和紧张的悬念。

内容概要

托妮·莫里森,美国当代最重要的女作家之一。1931年生于美国俄亥俄州,曾担任蓝登书屋编辑、资深编辑,1989年起任曾普林斯顿大学教授。主要代表作有《最蓝的眼睛》、《秀拉》、《所罗门之歌》、《宠儿》、《爵士乐》、《天堂》等,曾获美国普利策小说奖,美国图书评论协会奖等多项大奖。1993年获诺贝尔文学奖,是历史上获此殊荣的唯一黑人女作家。 《宠儿》是托妮·莫里森最震撼人心,最成熟的代表作,现已成为当代文学史上不朽的经典,也是美国文学史上最畅销的作品之一。小说完成于1987年,1988年获美国普利策小说奖。2006年,《纽约时报》召集美国125位知名作家、评论家、编辑及文坛泰斗等选出自己心目中“25年来最佳美国小说”,《宠儿》以最高得票名列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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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短评 (总计17条)

  •     “你的爱太浓了。。。你有两只脚,不是四只脚。”所以呢?就要让下一代也同样接受被禽兽不如的人虐待的命运吗? 豆瓣简介写得不好,没体现书的重点。到底作者是女性,不然也写不出这么细腻有诗意又深沉有力的文字
  •     英文名是不是叫The Beloved
  •     不懂
  •     98年被改编成了电影,我也很想看。。
  •       在读过《爵士乐》不久,我拿起《宠儿》,正如所预料的一样,托妮再一次向我展现了她文字的魅力,和诸多语言也无法诉说的强烈情感。
      
      “124号恶意充斥”,仅第一句,就令我感到一股沉重扑面而来。托妮说过,这是一本建立在真实事件上的小说,是一个有关母爱的无法重复的故事。
      我怀着种种疑问,开始了一次长久的阅读,看着塞丝一次次的错过重要的、难以诉说的情节,言及那些不堪回首地日子的某些部分。无疑,“甜蜜之家”在她的生命中刻下了严重的印记,直接影响了她以后的信念,也正是“甜蜜之家”,让她做了那样的决定。
      “你的爱太浓了!”保罗D这样说她,正是这浓烈的爱使得她做出那样的决定,和各种各样的决定。一位母亲要有多大的勇气才能对她的孩子痛下杀手,而这似乎也是一桩奴隶制的悲剧,为了那“想爱什么就爱什么”的自由。只是多年的奴隶生活,是不是早已将某种情感毁于一旦,或者变成了另外一种东西。我不知道。
      浓烈的爱是会让人发狂的吧,看到不顾一切冲向爱德华的塞丝时,我这样想到,也理所应当地承认了这个想法,这种事情,数不胜数,只是每一个都不尽相同。不是每一个都能让人难以理直气壮地说出“扭曲”这个词,而只能言之“伟大”。
      最后的结局让我叹了一口气,也松了一口气,宠儿回到了最初的模样,蜷缩成一团,等待下一个未知的时光,如果有来世,她是否想要一个彼此属于对方的人来摆脱那种与生俱来的孤独。
      丹芙的转变也许是好的,她摆脱了某些禁锢她的东西,不再是那个害怕孤独的小女孩,变得坚强起来,是啊,人人都要长大,不可能像宠儿一样,不可能永远在那座房子里,不迈出一步。
      塞丝那浓烈的燃烧的爱,是否还有剩余?也许这一次,该换别人以爱温暖她了。然而,伤害是难以避免的吧。
      这确实是一个无法重复的故事。
      
      托妮的书对我来说确实是晦涩难懂,但读起来又不是什么也不知道。也许正是这种似懂非懂的感觉,让我体会到了阅读她的书的乐趣,它驱使着我去试着读懂它,去融入进去,即便一直出现排斥反应。然而她书中所隐现的那种情感却最终将我迷住,并想一直继续下去,但却已到结局。就让这个故事消去,不再出现,不再重复。
      
      但即便是痛饮一杯烈酒,也远远不够。
      
  •     听说哦普拉演的呢
  •     这小说让我读时很娘
  •     你沿着花开的方向走,哪里有花开就往哪里走。等走到花都开完的地方,自由的地方就到了。
  •        又是个巴别塔,是个不可延续的故事,那不是杜拉斯笔下安娜.戴巴莱斯特般得理智清醒能够有途可返,它是苦涩、残酷、有力没有退路的。
      “总有回家的人,总有离岸的船”,那些的漂泊的黑奴也许没有完美的最后的归依,但他们拥有了梦想,拥有了爱,拥有了尊严,拥有了自由,拥有了亲人,拥有了那些善良的朋友,总有人能看到被乌云亲吻过后的彩霞,总有人找到当年离家的踪迹,总有人在黑暗中看见光亮。人都是如此,不被岁月冲刷掉的,能伸能屈忍辱负重的,终究会得到什么,也许那些馈赠为时过晚,他们应该是不会在意的,他们已忍受地太多。
       “时光,在一棵树上重叠。” 在那棵数茂盛壮实的枝枝叶叶相互叠交处,我看到了在另一个陌生的时代,在另一个陌生的国度,在另一个陌生的肤色,那群鲜活的人们。
      
  •       2000年看的,居然十年过去了。
      这个书名却作为我的ID名近十年。
      非常喜欢。喜欢那残酷优美的文字,喜欢浓烈真诚的描述。虽然读的那会我才十八岁,却一口气读完了。我想我是那会才明白了什么叫做小说,那种口感,那种通感,那种最真的爱,和最彻底的恨,最残酷的歧视和最深的恐惧。
      记得宠儿回来后,有一句描写:她用眼睛咀嚼着她(母亲)的背影。
      多么不拖沓的文字,简洁得表达出宠儿对她母亲的渴望和爱。
      记得保罗从矿场离开(?不大确定),问路人:自由的地方在哪里?路人告诉他:你沿着花开的方向走,哪里有花开就往哪里走。等走到花都开完的地方,自由的地方就到了。
      这么多年这段话我记忆犹新。
      
  •     托妮·莫里森,美国当代最重要的女作家之一。1931年生于美国俄亥俄州,曾担任蓝登书屋编辑、资深编辑,1989年起任曾普林斯顿大学教授。主要代表作有《最蓝的眼睛》、《秀拉》、《所罗门之歌》、《宠儿》、《爵士乐》、《天堂》等,曾获美国普利策小说奖,美国图书评论协会奖等多项大奖。1993年获诺贝尔文学奖,是历史上获此殊荣的唯一黑人女作家。 《宠儿》是托妮·莫里森最震撼人心,最成熟的代表作,现已成为当代文学史上不朽的经典,也是美国文学史上最畅销的作品之一。小说完成于1987年,1988年获美国普利策小说奖。2006年,《纽约时报》召集美国125位知名作家、评论家、编辑及文坛泰斗等选出自己心目中“25年来最佳美国小说”,《宠儿》以最高得票名列第一名。
  •     哪里可以买到中文版的啊?
  •        拿到手的时候已经是旧书,原本白色的封面已经带黑了。中间还遗留了一个书签,估计上一个借阅的人没看完就还了。
       因为怕爱女落入奴隶主之手而将其杀死。数年后,爱女回魂。如此概括已让我决心读完此书。这期间坎坷啊。
       莫里森的语言,就是造成我阅读坎坷的原因。凌乱得很。读着读着,就忘记这是谁在说话。人物不多,都在用回忆勾勒故事情节。这个人叙述中的盲点被另外的人补充,相互交叠,拼接为一体。甜蜜之家,意外之变,逃亡之路,休憩之所,宠儿来去。不是说记忆并不可靠吗,它们每重温一次就会发生一次变化,情节和细节或增或减。根深蒂固的伤痛,是需要回避的。保罗在最后对赛斯说,我们已经有足够的昨天了,我们需要不一样的明天。丹芙也要担负起家里的担子。 大段独白的充斥着是短句,暗喻,隐语,有的没有标点,有的说的是黑奴被运输中所受的非人虐待。错综复杂的描述,忽然变化的人物,跳跃得让人有些无所适从。于我,仿佛已直接走进那些饱经苦难的人们的记忆,看到她难以愈合的创口,感觉钝痛。
       这样的语言自然非常的美,因为它强调了画面感。我尤其喜欢赛斯与黑尔在玉米地交合的一段。光是读者就可以感受到肆虐的情欲与飞扬的植物,甚至可以体会到两者交杂那种愉悦自由的味道,难怪剩下的几个男人要看得津津有味了。而贝比奶奶的仪式,则让我想到阿凡达中神树下众人请愿的恢宏与震撼。
      
      
      最后问一句,这部片被改编成电影了吗?
  •     好吧..不怎么喜欢。不过,既然看了,就要看完。嗯。
  •     恩,是的。。
  •     总是嚼着很惊悚..
  •       1、
      “不为什么。我已经不再祷告了。我只是说话。”
      
      “那你说什么呢?”
      
      “你不会懂的,宝贝。”
      
      “不,我懂。”
      
      “我在说时间。对于我来说,时间太难以信任了。有些东西去了,一去不回头。有些东西却偏偏留下来。我曾经觉得那是我重现的记忆。你听着。有些东西你会忘记。有些东西你永远也忘不了。可是不然。地点,地点始终存在。如果一座房子烧毁,它就没了,但是那个地点———它的模样———留下来,不仅留在我重现的记忆里,而且就存在着,在这世界上。我的记忆是幅画,漂浮在我的脑海之外。我的意思是,即使我不去想它,即使我死了,关于我的所做、所知、所见的那幅画还存在。还在它原来发生的地点。”
      
      “别人看得见吗?”丹芙问。
      
      “噢,是的。噢,是的是的是的。哪天你走在路上,你会听到、看到一些事情。清楚极了。让你觉得是你自己编出来的。一幅想象的画。可是不然。那是你撞进了别人的重现的记忆。我来这儿之前待过的地方,那个地点是真的。它永远不会消失。哪怕整个农庄———它的一草一木———都死光,那幅画依然存在;更要命的是,如果你去了那里———你从来没去过———如果你去了那里,站在它存在过的地方,它还会重来一遍;它会为你在那里出现,等着你。所以,丹芙,你永远不能去那儿。永远不能。因为虽然一切都过去了———过去了,结束了———它还将永远在那里等着你。那就是为什么我必须把我的孩子们全都弄出来。千方百计。”
      
      2、
      危险,保罗·D想,太危险了。一个做过奴隶的女人,这样强烈地去爱什么都危险,尤其当她爱的是自己的孩子。最好的办法,他知道,是只爱一点点;对于一切,都只爱一点点,这样,当他们折断它的脊梁,或者将它胡乱塞进收尸袋的时候,那么,也许你还会有一点爱留给下一个。“为什么?”他问她,“为什么你觉得你得替她承担?替她道歉?她已经成熟了。”
      
      “我可不管她怎么样了。成熟对一个母亲来说啥都不算。孩子就是孩子。他们会变大、变老,可是变成熟?那是什么意思?在我心里那什么也不算。”
      
      “成熟意味着她必须对她的行为负责。你不能时时刻刻护着她。你死了以后怎么办?”
      
      “不怎么办!我活着的时候保护她,我不活的时候还保护她。”
      
      3、
      “他们干吗吊死你的太太?”丹芙问。这是她头一回听到有关她妈妈的妈妈的事。贝比·萨格斯是她知道的唯一的祖母。
      
      “我一直没搞明白。一共有好多人。”她说道,但当她把潮湿的衣物叠了又叠时,越来越清晰的,是那个拉着她的手、在她认出那个记号之前把她从尸首堆里拽出来的名叫楠的女人。楠是她最熟悉的人,整天都在附近,给婴儿喂奶,做饭,一只胳膊是好的,另一只只剩了半截。楠说的是另一种不同的话,塞丝当时懂得,而现在却想不起来、不能重复的话。她相信,肯定是因为这个,她对“甜蜜之家”以前的记忆才这么少,只剩了唱歌、跳舞和拥挤的人群。楠对她讲的话,连同讲话时使用的语音,她都已忘记了。那也是她的太太使用的语言,一去不返了。但是其中的含义———却始终存在。她把潮湿的白床单抱在胸前,从她不再懂得的密码中分辨着那些含义。夜间,楠用完好的那条胳膊抓住她,在空中挥动着另一截残肢。“告诉你,我来告诉你,小姑娘塞丝。”然后她这么做了。楠告诉塞丝,她妈妈和楠是一起从海上来的。两个人都有好多次被水手带走。“她把他们全扔了,只留下你。有个跟水手生的她丢在了岛上。其他许多跟白人生的她也都扔了。没起名字就给扔了。只有你,她给起了那个黑人的名字。她用胳膊抱了他。别的人她都没用胳膊去抱。从来没有。从来没有。告诉你,我在告诉你,小姑娘塞丝。”
      
      作为小姑娘塞丝,她并没有什么感觉。作为成年女子塞丝,她感到愤怒,却说不清楚为了什么。贝比·萨格斯的强烈愿望仿佛海浪冲击着她。浪过之后的寂静中,塞丝看着坐在炉边的两个姑娘:她的有病的、思想肤浅的寄宿者,她的烦躁、孤独的女儿。她们看起来又小又远。
      
      4、
      保罗·D才刚刚开始,他告诉她的只不过是个开头,可她把手指放上他的膝盖,柔软而抚慰,让他就此打住。也好。也好。再多说可能会把他们两个都推上绝境,再也回不来。他将把其余的留在它们原该待的地方:在他胸口埋藏的烟草罐里;那胸口,曾经有一颗鲜红的心跳动。罐子的盖子已经锈死了。现在他不会在这个甜蜜而坚强的女人面前把它撬开,如果让她闻见里面的东西,他会无地自容的。而知道他的胸膛里并没有一颗像“先生”的鸡冠一样鲜红的心在跳荡,也会使她受到伤害。
      
      5、
      “是棵树,露。一棵苦樱桃树。看哪,这是树干———通红通红的,朝外翻开,尽是汁儿。从这儿分杈。你有好多好多的树枝。好像还有树叶,还有这些,要不是花才怪呢。小小的樱桃花,真白。你背上有一整棵树。正开花呢。我纳闷上帝是怎么想的。我也挨过鞭子,可从来没有过这种样子。巴迪先生的手也特别黑。你瞪他一眼就会挨鞭子。肯定会。我有一回瞪了他,他就大叫大嚷,还朝我扔火钳子。我猜大概他知道我在想什么。”
      
      6、
      塞丝低头看着自己的肚子,摸了摸。孩子死了。她没死在夜里,可孩子死了。如果真是那样,现在就更不能停下来了。就是游过去,她也得把奶水带给她的小女儿。
      
      “你不饿吗?”爱弥问她。
      
      “我只想赶路,小姐。”
      
      7、
      “在这里,”她说,“在这个地方,是我们的肉体;哭泣、欢笑的肉体;在草地上赤脚跳舞的肉体。热爱它。强烈地热爱它。在那边,他们不爱你的肉体,他们蔑视它。他们不爱你的眼睛,他们会一下子把它们挖出来。他们也不爱你背上的皮肤,在那边他们会将它剥去。噢我的子民,他们不爱你的双手。他们只将它们奴役、捆绑、砍断,让它们一无所获。爱你的手吧!热爱它们。举起它们,亲吻它们。用它们去抚摸别人,让它们相互拍打,让它们拍打你的脸,因为他们不爱你的脸。你得去爱它,你!不,他们也不爱你的嘴。那边,远在那边,他们看见它流血还要在伤口上再戳一刀。他们不关心你嘴里说出些什么。他们听不见你嘴里尖叫的声音。他们会夺去你吃进嘴里滋养身体的东西而代之以渣滓。不,他们不爱你的嘴。你得去爱它。我在这里谈的是肉体。需要人爱的肉体。需要休息和跳舞的脚;需要支撑的后背;需要臂膊的肩膀,我说的是结实的臂膊。噢我的子民,远在那边,听我说,他们不爱你不带绞索的挺直的脖子,所以爱你的脖子吧;把一只手放上去,给它增色,拍打它,把它扶正。还有你所有的内脏,他们会一股脑扔给猪吃,你得去爱它们。深色的、深色的肝———爱它,爱它,还有怦怦跳动的心,也爱它。比眼睛比脚更热爱。比呼吸自由空气的肺更热爱。比你保存生命的子宫和你创造生命的*更热爱。现在听我说,爱你的心。因为这才是价值所在。”然后,她不再多说一句,站起身,用扭动的臀部舞出她的心想说的其他部位,大家张开嘴为她伴奏。悠长的曲调持续着,直到四部和声完美得足以同他们深爱的肉体相匹配。
      
      8、
      在“林间空地”上,塞丝找到了从前贝比训众的那块石头,记起了阳光中蒸腾的树叶的气味、雷鸣般的脚步声,以及把荚果扯下七叶树枝的呐喊。在贝比·萨格斯的心灵的率领下,人们尽情发泄。
      
      塞丝度过了二十八天———整整一轮月缺月圆———的非奴隶生活。从小女孩滴在她脸上的纯净透明的口水,到她的油腻的血,一共是二十八天,是痊愈、轻松和真心交谈的日子,是交朋会友的日子:她知道了四五十个其他黑人的名字,了解他们的看法、习惯,他们待过的地方、干过的事;体验他们的甘苦,聊以抚慰自己的创痛。一个人教了她字母表;另一个教她做针线。大家一起教她体会黎明时醒来并决定这一天干些什么的滋味。这样,她熬过了等待黑尔的时光。一点一点地,在124号和“林间空地”上,同大家在一起,她赢得了自我。解放自我是一回事;赢得那个解放了的自我的所有权却是另一回事。
      
      此刻,她坐在贝比·萨格斯的石头上,丹芙和宠儿从树林里望着她。再不会有那一天了,她想,黑尔永远不会来敲门了。不知道的时候很苦;知道了更苦。
      
      9、
      那真可爱。不是被盯视,也不是仅仅被看见,而是被另一个人兴致勃勃、不加评点的眼睛拉进视野。把她的头发当做她自身的一部分,而不是当做一种材料或者一种样式,加以审视。让她的嘴唇、鼻子、下巴得到爱抚,就仿佛她是一朵让园丁流连不已的毛萼洋蔷薇。丹芙的皮肤在她的注视下溶解,变得像搂住她妈妈腰身的那件莱尔裙一般柔软、光艳。她在自己的躯体之外漂游,感到恍惚,同时也觉得紧张。别无他求。听之任之。
      
      10、
      其实也无所谓,因为悲哀就在她的中心,那丧失自我的自我栖居的荒凉的中心。那悲哀,就好比她不知道自己的孩子们埋在哪里,或者即便活着也不知是什么模样。事实上,她比了解自己更了解他们,因为从来没有过一丝线索,帮助她发现自己是个什么样子。
      
      11、
      在两件棘手的事情中———是一直站着,直到倒下;还是离开她最后的、恐怕也是唯一活着的孩子———她选择了让他高兴的那件难事,从来没问他那个常常令她自己困惑的问题:为什么?一个混到六十岁、走起路来像三条腿的狗似的女奴要自由干什么?当她双脚踏上自由的土地时,她不能相信黑尔比自己知道得更多;不能相信从没呼吸过一口自由空气的黑尔,居然懂得自由在世界上无可比拟。她被吓着了。
      
      出了点问题。出了什么问题?出了什么问题?她问自己。她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模样,也不好奇。可是突然间她看见了自己的双手,同时,头脑中清晰的思绪既简单又炫目:“这双手属于我。这是我的手。”紧接着,她感到胸口一声捶击,发现了另一样新东西:她自己的心跳。它一直存在吗?这个怦然乱撞的东西?她觉得自己像个傻瓜,就放声大笑起来。加纳先生扭过头,睁大棕色的眼睛看着她,也不禁笑了。“有什么好笑的,珍妮?”
      
      她仍然笑个不停。“我的心在跳。”她说。
      
      而这是真的。
      
      12、
      “太浓了?”她回道,又想起了“林间空地”,贝比·萨格斯的号令在那里震落了七叶树的荚果。“要么是爱,要么不是。淡的爱根本就不是爱。”
      
      13、
      我成功了。我把大家都弄了出来。而且没靠黑尔。到那时为止,那是唯一一件我自己干成的事。铁了心的。然后事情很顺利,跟设想的一样。我们到了这里。我的每一个宝贝,还有我自己。我生了他们,还把他们弄了出来,那可不是撞大运。是我干的。我有帮手,当然了,好多呢,可还是我干的;是我说的,走吧,我说的,快点。是我得多加小心。是我用了自己的头脑。而且还不止那些。那是一种自私自利,我从前根本不知道。感觉起来很好。很好,而且正确。我很大,保罗·D,又深又宽,一伸开胳膊就能把我所有的孩子都揽进怀里。我是那么宽。看来我到了这儿以后更爱他们。也许是因为我在肯塔基不能正当地爱他们,他们不是让我爱的。可是等我到了这里,等我从那辆大车上跳下来———只要我愿意,世界上没有谁我不能爱。你明白我的意思么?
      
      14、
      他准确地理解了她的意思:到一个你想爱什么就爱什么的地方去———欲望无须得到批准———总而言之,那就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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