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革命恐怖统治的降临(1792年6月—9月)

出版日期:2014-10
ISBN:9787308136590
作者:张弛
页数:415页

作者简介

本书分析法国革命时期,于六周时间(1792年8月10日-9月22日)内发生的体制和政治文化的转型。这一时期被称为“第一次恐怖统治”。本书依据原始材料和议会档案,并借鉴法哲学家阿冈本的“例外状态”概念,详尽分析宪政体制向恐怖统治的转变。

书籍目录

导论 解读革命恐怖
第一编 悬法
第一章 序曲:人民登台
第一节 两种秩序观念的角逐
第二节 祖国在危急中:人民的呼声
第三节 行动中的人民:汇聚巴黎的主权者
第四节 主权的申辩
第二章 主权与例外状态:理解“祖国在危急中”
第二编 例外状态与恐怖
第三章 8月10日革命
第四章 人民的复仇:恐怖的开始
第一节 让他们害怕
第二节 8月17日革命法庭
第三节 1792年7月—9月屠杀
第五章 恐怖统治
第一节 初步理解恐怖
第二节 未宣誓教士法令
第三节 流亡者法令
第四节 全面治安
第五节 特派员体制
第六节 第一次恐怖的去中心化特点
第六章 恐怖统治、暴力与homo sacer
第三编 新生
第七章 国民公会的选举
第一节 公民权的变化
第二节 国民公会选举中的宣传
第三节 国民公会的选举
第八章 君主制的废除与共和国的成立
第一节 6月下旬—8月10日法国的公共舆论
第二节 8月10日革命——国民公会召开前的舆论与行动
第三节 1792年9月21日国民公会会议
结语
参考文献
索引
致谢

内容概要

张弛,浙江湖州人,历史学博士,201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现任教于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研究方向为18世纪法国史。译作《法国革命的起源》、《牛津法国革命史》(合译)、《罗伯斯庇尔传》(合译),并在《世界历史》、《史学理论研究》、Annales historiques de la R4volution francaise等刊物上发表论文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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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2条)

  •     访谈︱张弛:法国大革命的恐怖统治是如何降临的?【编者按】张弛,1982年生,浙江湖州人,2012年博士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现任教于浙江大学,主攻17-18世纪法国史,译有威廉·多伊尔所著《法国大革命的起源》(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和《牛津法国革命史》(北京师范大学即出),热拉尔·瓦尔特《罗伯斯庇尔传》(商务印书馆)。不久前,他以博士论文为基础的专著《法国革命恐怖统治的降临(1792年6月—9月)》由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在这部书中,他将研究触角深入连外国学者都少有涉及的法国革命中的“第一次恐怖统治”,乃至有网友将其誉为“年度最佳的法国史著作”。张弛曾于2009年8月至2010年7月在哈佛访学,师从法国革命史专家伊格内教授和著名新文化史家罗伯特·达恩顿教授。在此期间,他有幸旁听了达恩顿在哈佛首次开设的书籍史课程。课堂上,达恩顿真实再现了过去书籍“诞生”的一系列环节,这深深影响了他,从此阅读史料之于他就是一种触摸历史、感知过去的体验。作为优秀的世界史青年学者,张弛对国内世界史的研究前景充满信心,他认为任何国家对别国史的研究都有一个渐进缓慢的发展过程,不能一蹴而就。他认为对于世界历史的研究不要紧盯着与国际对话,而是要发现历史研究中的乐趣。本访谈后还附有张弛推荐的2014年“年度史书”。张弛 澎湃新闻:您最新出版的《法国革命恐怖统治的降临(1792年6月—9月)》和法国史学大家勒费弗尔的名著《1789年》(Quatre-Vingt-Neuf: l’année de la Révolution,汉译本为《法国大革命的降临》)的书名有相似之处。请问如此命名是否意味着您在向这位前辈史学家致敬?张弛:敬意由来已久,但是致敬,却配不上。勒费弗尔是史学大师,法国革命这块研究领域,从来不乏大师级的人物。如勒之前的奥拉尔(Alphonse Aulard),同时代的马迪厄(Albert Mathiez),饶勒斯(Jean Jaurès),还有后来的孚雷(François Furet)。无论是在研究的开创性上,还是转折方面,这些人都起到过十分关键的作用。但与这些人相比,勒的特点很明显。他的研究要比奥拉尔更具厚度,又不像马迪厄和孚雷那样锋芒毕露,比起饶勒斯来,他对思想和观念的分析更见功力。我读他的书是一种享受,他能把叙述和分析,历史的断裂与延续、个人与时代,思想与现实,恰到好处地结合起来。在我看来,语境主义或历史主义这些现在比较时髦的方法论,说到底就是恰到好处。勒费弗尔靠自学成才。他的国家博士论文《法国革命期间诺尔省的农民》(Les Paysans du Nord pendant la Révolution française)有一千多页,数百页的统计表格。这是他利用高中教书的业余时间,跑遍了弗兰德斯数百个村庄,花了二十年完成的。勒费弗尔说,这是他第一个蜜月。他平生还有两个蜜月:三十年代下乡做调查,是第二个蜜月,这成就了他那部 《1789年大恐慌》(La Grande Peur de 1789),能把谣言在一个个村庄间传播这件事写得那么有趣。到现在我都能记得自己当年读这本书时,甚至能体会到作者在翻检档案,有所发现时的那种兴奋愉悦。第三个蜜月是他80岁时,坐农民的板车,调查奥尔良地区的档案。勒费弗尔:《1789年的大恐慌》,2014年新版,比亚尔与勒韦尔作序。 勒费弗尔到老都喜欢坐公交,坐板车,从不坐头等舱。他始终觉得,学者应当是清贫的。所以他对牛津大学的奢华很不能理解,这么好的条件怎么能做研究?勒费弗尔自己的生活也带有点苦行僧的味道,守时、简单、朴素。一张破藤椅,白天读《人道报》,晚上读《世界报》。书桌上放着马克·布洛赫(Marc Bloch)和饶勒斯的照片,还有一尊罗伯斯庇尔的破胸像。他的生活就有点罗伯斯庇尔的味道,他觉得历史学家是不应该结婚的,结果那位既崇拜他,也怕他的索布尔(Albert Soboul),在结婚两个月后,才敢告诉他的老师。勒费弗尔的几部代表作,都有中译本。这里尤其要推荐顾良先生主译的《法国革命史》。这本书是我的入门读物,当时法语不好,对照着法文本、英译本,还有这本中译本看。这本译本不仅仅翻译得准确,我觉得甚至把勒费弗尔特有的那种精炼简洁都表现出来了。《泰晤士文学副刊》曾这样评论勒的著作:叙述毫无瑕疵,但不太生动。中译本体现得特别好。当然,首先要能读得进去。澎湃新闻:您的这本著作着眼于1792年6月到9月的法国大革命,而这段时间通常也被称为“第一次恐怖”,是雅各宾派恐怖统治的前奏和序曲。您能否简单介绍下您选择研究“第一次恐怖”的缘由?张弛:其实很偶然。勒费弗尔有套《索邦讲稿》(les Cours de Sorbonne)。从1789年革命一直讲到督政府,有六卷,大概是当年在索邦大学的讲课笔记,国内学界好像不太关注,或许是因为印数很少的缘故。我有一套,是油印本。乔治·勒费弗尔:《法国大革命:国民公会》,卷一(索邦讲稿),1946年。 《索邦讲稿》中有一册就是“第一次恐怖统治”,这是我第一次知道这个名词。据我所知,这也是国际学界对这个问题的唯一研究。当时我在哈佛,哈佛没有这套书,靠馆际互借,从伯克利借来。读了之后,觉得这一阶段的恐怖统治与1793年大为不同。于是就开始留意了。勒费弗尔的讲稿有一个特点,这是份不成型的研究,有些问题上是猜测,有些判断则比较大胆,所以能让你看到很多研究的空间。其实一旦留意,就有了问题,情况就不一样了,自然会对相关材料开始留心。而且,后来我又注意到了卡龙(Pierre Caron)编订的几册通信集,是第一次恐怖统治时期,由立法议会派到外省,执行紧急任务的特派员的信件。卡龙原来是法国国家档案馆的管理人员,写过《九月屠杀》(Les Massacres de Septembre),1792年9月初三天的事情,花了七百页,典型的法国人研究。大约从上世纪20年代开始,卡龙决定研究立法议会的特派员,不知道什么原因,他没有完成这个计划。在学界,关注这个题目的人很少,大约只有一个人做过专门研究。根据这些情况,我大约觉得第一次恐怖统治可做番研究。前几天,法国鲁昂大学的比亚尔教授(Michel Biard)来浙江大学访学。他是革命史权威伏维尔(Michel Vovelle)的学生,担任过《法国革命年鉴》主编。我送了两本给比亚尔。他说要给《法国革命年鉴》写个书评,另外还告诉我美国史家的塔克特(Timothy Tackett)明年要出一本与我同题的书,也是讲恐怖的诞生。这是个令人既兴奋,又有点忐忑的消息。我读过塔克特的所有论文和专著。在革命史学界,他的研究有“十年磨一剑”的美誉。塔克特:《法国革命恐怖的降临》,哈佛大学出版社,2015年2月。 澎湃新闻:1792年6月到9月,这段时间酝酿了法兰西第一共和国,同时法国持续近千年的君主制被废黜。我注意到书中提及这样一个现象:8月10日革命后,民众有着广泛的废黜君主制的呼声,却较少提及建立共和国。法国人为什么不用“共和国”这个词来描绘他们的新制度。张弛:这的确是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奥拉尔、勒费弗尔等法国史家都说过这个问题。奥拉尔遍查了所有材料,发现仅有罗贝尔(Robert)支持建立共和国。但是罗贝尔这个人的材料不太可信,我觉得他更像是借共和之名,为自己拉选票。我想,当时的法国人对他们过去的看法很明确,要废黜君主制,而他们对未来的看法也很明确,即要建立一种真正能体现人民主权的体制,用国民公会代表巴巴鲁(Barbaroux)的话说,这种主权不能因为被代表就沉默了。他们要的是一种永远活跃着的人民主权,能不断地对现有的体制实行监督,能发表舆论,能审核所有法案,对宪法实行公投,能撤回不合格的代表。这也就是索布尔说的无套裤汉的民主观念。1792年8月10日革命后,这样的观念正在成型。他们要建的新体制,是能体现这种民众观念的体制。而这样的一种体制,无法用共和制来概括。因为历史上所有的共和国都不符合他们的想法。换句话说,“共和”这个词属于过去,而他们是在创造一种全新的体制,无先例可循。所以,他们不提共和国,这表明,他们是在创造历史,而不是重复历史。就这个问题,我请教过比亚尔。比亚尔在浙大讲座,就是有关革命前后的共和思想。他很赞同我的看法。比亚尔新作:《不自由,毋宁死:1792-1795年代表之死》,2015年,封面是受刑前的丹东。 澎湃新闻:研究法国大革命,有一位人物从来不可能被忽略,他就是被称为“不可腐蚀者”(l’Incorruptible)的罗伯斯庇尔。您能否谈谈您眼中的罗伯斯庇尔?张弛:罗伯斯庇尔是个复杂的人物,从19世纪以来就如此。我去年翻译了本书,以前有节译本,《罗伯斯庇尔传》,要在商务印书馆出版。作者是法国人热拉尔(Gérard Walter),就19世纪人对罗的评价,写得很详细。关于这个人,我想谈一点。很多人都觉得,罗伯斯庇尔是抽象的理论家,好幻想,好原则,不切实际。我想,如果太把罗伯斯庇尔本人说的话当作历史本身,当作事实,那就会出现这样的看法。他的确有很多煽情的话,对社会的不平等,对财富的不平等,但是要放在具体的环境里看。我觉得罗伯斯庇尔恰恰是合格的政治家,审时度势,他很清楚,没有无套裤汉支持,救国委员会难以立足,更谈不上号令全国。他要做的就是拉拢无套裤汉。他的言论,以及当时救国委员会颁布的不少带有“社会民主”色彩的法令都是为了这个目的。但是,罗伯斯庇尔很清醒,依靠无套裤汉,绝不等于被他们牵着走。所以,当更激进的平民领袖挑战救国委员会的时候,他毫不手软,把包括丹东在内的一干人等送上断头台。这是所谓的风月芽月危机。学界通常认为,热月政变的本质是资产阶级重新巩固自己统治,是对共和二年的背弃。但实际上这个过程从风月芽月就开始了。而且启动这个过程的正是罗伯斯庇尔。不过,打压了平民,救国委员会看似权力更稳,实则不然,它很快在热月政变中落败。对此,罗伯斯庇尔也是早有预见。罗伯斯庇尔 澎湃新闻:您研究的是法国大革命中的“第一次恐怖”,而公众熟知则是1793年开始的雅各宾派恐怖。在您看来,“第一次恐怖”对雅各宾派恐怖有着什么样的影响?张弛:首先要澄清一点。第一次恐怖统治没有结束,只是缓和了。这两次恐怖统治严格来说只是革命恐怖统治的两个阶段。所以,我想更合适的问题,或许应该是第一次恐怖统治对此后的革命政治有何影响。我想可以说以下几点。首先,1793年恐怖的很多措施在这时期都已成型了,包括革命法庭、特派员、基本的恐怖法令,还有那种强调共和美德的激进的政治文化。只不过,第一次恐怖统治在广度和强度上比较有限。另外,诞生于第一次恐怖统治的共和国是分裂的,体现在方方面面,吉伦特派与山岳派的分裂,巴黎与外省的分裂等等。我们知道,大概从1789年来,外省基本上唯巴黎马首是瞻,但在1792年之后情况不同了。这些分裂对共和二年的政治有直接的影响。要注意的是,分裂不仅仅是政治上的,更重要的是,源自启蒙的那种乐观主义、浪漫主义和世界主义的情绪,受到了现实政治的强烈冲突。后期的很多政治分歧都与此有关。可以说,1792年是革命心态的转折点。我觉得,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平民登上了政治舞台,并且发挥了绝对性的作用。当然,革命一开始就有民众介入,比如攻占巴士底狱,但是在1792年之前,平民的力量从未对政府议会构成威胁。第一次恐怖统治却不同,民众不仅再度影响了革命的进程,而且他们构成一股革命的权力,与议会的正统权力并驾齐驱。这个情况不断激化,到了1793年5月底,革命的权力甚至威胁到了议会代表的人身安全,吉伦特派因此倒台。与平民的出现有关,第一次恐怖统治孕育了民主共和主义、社会主义和极权主义。这三种政治文化不仅体现在政治上,而且也体现在社会经济层面,它们之间的交织互动,是理解共和二年恐怖主义的很重要的线索。澎湃新闻:对于恐怖统治的研究,历来似乎有两派学者争论不休。一派认为恐怖统治是当时特殊的政治环境的结果,另一派则认为恐怖统治是政治理念的产物。您如何看待这样的“环境论”与“观念论”之争?张弛:环境论与观念论的论战由来已久,热月政变以后大概就开始了,一直持续到二十世纪。本书的导言里,我有过简单介绍。大体上,形势论强调客观作用,认为恐怖统治是应对危机的非常手段,观念论则认为不管有没有外因作用,恐怖终归要产生的,这是革命根本观念所致。我看,这两种观点都有问题。第一,尽管针锋相对,但是都把革命者看作是被动的,几乎完全忽视了人的主动性能动性。比如,观念论实际上就是一种宿命论,不管革命怎么发展,遇到什么情况,恐怖一定会来的,所以和谁当政,谁在其中,毫无关系。实际上,很多恐怖法令在危机到来之前就已经颁布了。这说明,恐怖不能简单看作是对外界危机做出的反应。现在不少新的研究,都在强调革命者的所作所为对恐怖诞生的影响。比如法国学者葛尼菲(Patrice Gueniffey)有本《恐怖的手腕》(La Politique de la Terreur),他的观点是恐怖在1791年4月就出现了,当时的一些政治家想要通过颁布更激进的法令,来为自己博得声望,是利用恐怖,以达成政治目的的做法。所以,他把恐怖看成是一种政治工具,是一种手腕。但葛尼菲的书有明显的缺陷,太狭隘。他说的恐怖统治,就是一种专断的权力。但实际上恐怖统治是有多层面的,多阶段的,每个层次的恐怖完全不同,不可能只归结到一个原因上。这是我要说的第二个问题。我觉得,至少有三个层面。首先,是因为出于对贵族阴谋的担心和恐惧,简单地说,是总担心贵族或其他反革命势力搞破坏,因此要先发制人,这种恐怖是预防性的。第二,法国革命时期的战争是全民战争,军队极其庞大,为满足军队的供给,救国委员会采取了经济统制,要把一切人力物力统一起来,为战争服务,所以就有了限价令、全面征兵等各种措施。在这个层面上,恐怖统治即是这种国家主义的一个有力保障,即靠着恐怖这种强制手段,强迫社会服从国家号令,比如私藏钱财,有武器而不愿上报,这些行为都成了恐怖惩罚的对象。第三个层面的恐怖统治是为了维护救国委员会统治,这体现共和二年芽月风月,把丹东、埃贝尔一干人等送上了断头台,随后颁布牧月法令,救国委员会凌驾于国民公会之上。恐怖统治进一步强化,但已不是为了应付危难。这三个层次,既是恐怖统治不同的发展阶段,也是三种不同性质的恐怖统治。第一种与心态有关,第二种与恢复国家权威有关,第三种则与专政统治有关。观念论的代表孚雷曾说,1793年3月是革命最困难的时候,但处死的人远没有1794年年初多,他由此得出结论,说恐怖和环境是没有关系的。他的问题就在于没有注意到恐怖统治的多样性。左:葛尼菲《恐怖的手腕》,2003年。右:比亚尔主编论文集《1793-1794年恐怖统治的诸种政治》,2008年。 澎湃新闻:我注意到您在研究恐怖统治和革命政府时,有不少与法国学者商榷、对话的内容。那么您的研究同以往学界对法国革命的认识有何不同?张弛:要说有对话,那还够不上格。只能说在某些小问题上,略有些心得体会罢了。我们以前常认为危机之下,往往会出现一个集权的革命政府,比如1793年的山岳派专政。1792年夏天的情况也很糟糕,内有贵族作乱,外有普军逼近,8月10日革命前国王还连连否决议会法案。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并没有出现任何集权的迹象。相反,立法议会采取的措施是,越是危机,下放的权力越大,市镇享有的自由也越多。第一次恐怖时期,没有类似后来救国委员会这样的集权政府,这是一个最明显的区分。另外,我们都知道,托克维尔曾说,中央集权不是大革命的发明,而是旧制度的成就,换言之,中央集权的发展跨越了革命的断裂,从路易十四一直延续到拿破仑帝国。但是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我注意到,1789-1792年实际上是国家力量被削弱了,政府也没有那么大的权威,中央对地方的监管也不太有力。在本书中,我对这个现象做过分析。实际上,如果我们细读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以及他的遗作《革命与帝国》(la Révolution et l'empire),会发现他的看法也不是那么简单的。澎湃新闻:听法国史研究者评价,您是国内世界史学者中少数史料、理论功底俱佳的一位。而似乎您硕士期间还醉心于理论,对史料还不够重视。据说您穷尽史料,最初是因为知名新文化史家达恩顿教授的一节课。能否细说下具体的情形?张弛:这个问题觉得有些突然,我想需要澄清一下。首先,功底俱佳是过誉了,决不敢当,我只不过对两者都有浓厚的兴趣 。读史料的感觉令人难忘。史料好像是有魔力的,你打开它,马上就能听到两百多年前的人说的话,他们就像电影里人一样,突然活了,你似乎就到了国民公会的会场。一旦把史料合上,就恢复平静了,好像都没发生过。这种使死人复活带来的冲动,应当是极其强烈的。所以我很能理解法国史家罗什(Daniel Roche)为什么会认为自己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发现了梅尼特拉的日记。罗什主编《梅尼特拉日记》,罗伯特·达恩顿作序,1998年。 当然,理论的魅力也是难以抗拒。我说的“理论”应当做宽泛的理解,不只是某类成型了的解释框架,而是一切能道出我从未能意识到的东西。在一次访谈中,史家金兹伯格说,“我们在说的语言,并不是由我们这一代人发明的。那是一种有着若干层次的语言,嵌着一些非常古老的词汇。”这也是理论,它让我突然觉得,这些习以为常的东西,突然陌生了,原来天天用的东西竟然有这样的厚度。说到达恩顿教授的课,那是他在哈佛大学第一次开书籍史,我有幸旁听。你知道,他的书籍史有个特点,即是研究与书相关的那些人的历史,比如卖书的,买书的,运书的,读书的,痴迷于书的。他在第一堂课上,就亲身扮演了一个游走乡间的,收购破书的人,当然,是没有道具的,他也还穿着他那身笔挺的西装,接着他又表演了包括打浆、晾晒等环节在内的书的“诞生”过程。历史几乎就活了。历史不再只是那种被“环境论”,或者“观念论”说来说去的历史了,历史就成了它自己了。左:美国著名书籍史家罗伯特·达恩顿。右:达恩顿的新书《工作中的书报检查官》,2014年9月。 其实,另一位哈佛的老师,对我影响也很深,他叫伊格内(Patrice Higonnet),他的课是关于18世纪法国史,包括大革命这段。一样的生动,不管是他对巴黎街头生活的描述,还是对罗伯斯庇尔的再现。他把罗伯斯庇尔每天的穿衣打扮,讲得清清楚楚。这些经历,让我觉得,观点只是观点,历史还是历史,了解再多的研究趋势、研究转向、研究动态,也不代表对历史本身有了解。最后我想说一句,我们从事的是知识领域的工作,不要简单地用学科的框架或是研究时段来框定自己的阅读与思考,兴趣是最好的导师。和那些史学大家有过接触,无论是达恩顿,还是比亚尔,或是英国的多伊尔,给我印象最深的,不仅仅是他们的学识,更是他们的那种好奇心,那种童心未泯的性格。要知道,八十岁的勒费弗尔依旧像个六岁的小孩一样,对历史和过去充满了好奇。附:张弛2014年读过的最佳历史书1,Arlette Jouanna, Le pouvoir absolu : naissance de l'imaginaire politique de la royauté, 2013 ; Le Prince Absolu: apogée et déclin de l’imaginaire monarchique, 2014.【简评】Juanna两部新作,回答了她导师Roland Mousnier的问题:为何17世纪的法国人想要一部宪法?她的答案比以往大多数人的回答更令人信服。2,Henri Fréville, L’intendance de Bretagne, 1689-1790 :essai sur l’histoire d'une intendance en Pays d'Etats au XVIII siècle, 1953, 3卷:Armand Rebillon, Les Etats de Bretagne de 1661 à 1789, leur organisation, l’évolution de leurs pouvoirs, leur administration financière, 1932.【简评】18世纪的外省三级会议是否像托克维尔说的那样已无实权?这两部提供了有益的反思。3,Matthieu Lecoutre : Ivresse et ivrognerie dans la France moderne, 2011.【简评】这或许是近期有关旧制度研究中视角最独特的。4,M. S. Dupont-Bouchat, Willem Frijhoff, Robert Muchembled, Prophètes et sorciers dans les Pays-Bas XVIe-XVIIIe siècle, 1978.【简评】除了《共和六书》外,博丹曾写过《巫术的魔凭狂》。猎巫与绝对王权的确立之间确有联系。5,Pierre Mesnard. L'essor de la philosophie politique au XVIe siècle, 1969.【简评】斯金纳推崇的经典之作,百科全书式的汇总。6,Jeremy Adelman, Worldly Philosopher: The Odyssey of Albert O. Hirschman, 2013.【简评】2014年度美国经济史协会斯彭格勒奖得主。7,[美]埃德蒙•威尔逊:《到芬兰车站:历史写作及行动研究》,刘森尧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简评】本年度读过的最好的中译本,爱不释手。8,王汎森:《权力的毛细管作用:清代的思想、学术与心态》,联经,2013年。【简评】在史学研究泛娱乐化、泛文化史化的大潮下,这类严肃之作少之又少。9,刘节:《刘节日记》,大象出版社,2009年。【简评】不管什么时候,先生都在读书。10,赵翼:《陔馀丛考》,中华书局,2006年。【简评】“百年史学推瓯北”11,余英时:《陈寅恪晚年诗文释证》,东大,2011年第二版。【简评】陈寅恪先生曾复此书:作者知我
  •     谈及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恐怖,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发生于1793年的雅各宾派的恐怖统治,而对于1792年6月至9月的“第一次恐怖”却鲜有研究。第一次恐怖是法国大革命从温和走向激进的重要阶段:人民群众以主权者的姿态走向前台,延续近千年的君主制被废除,法兰西第一共和国诞生。在第一恐怖时期实行的革命法庭、全面治安法令、特派员制度以及处理流亡者资产和未宣誓教士法令等措施为日后雅各宾派实行全面恐怖统治奠定了基本的范式。本书在充分挖掘史料的基础上,结合阿冈本的“例外状态”理论,对法国革命恐怖统治的起源、性质和影响提出了独到的见解。一、对于恐怖统治的三类解释为什么最初主张“自由、平等、博爱”的法国大革命会走向恐怖统治。如何解释这个问题,左派和右派史家产生了严重分歧。在右派史家看来,法国大革命之所以会产生恐怖是因为大革命本身就是一种“原罪”。左派史家在此问题上分为两派:一派主张环境论,认为恐怖政策是为了应对内忧外患、保护革命成果而采取的必要和迫切的应对措施;另一派则倾向于从恐怖统治之前的历史中寻找潜在的“恐怖因素”,寻找恐怖统治发生的必然性。第一类解释以法国耶稣会士巴吕埃尔、英国政治思想家爱德蒙•伯克和法国历史学家伊波利特•泰纳为代表。巴吕埃尔以宗教神学的角度出发,对革命者在大革命时期对教士群体的迫害尤为痛心,认为大革命所依照的启蒙思想使得道德败坏,进而引发了大革命时期的种种灾难,这些都是上帝对道德沦丧的惩罚。伯克倾向于英国式的渐进改革,反对法国式的激进革命。由此论点出发,伯克认为法国大革命中发生的诸如立法机构的改组、行政权力的混乱、发行纸券等措施将法国长久以来积累的优良传统彻底抛弃,代之以一种以个体自高自大的理性为基础的人为制度设计。最高权力的混乱和真空激发了每个人对于权力的欲望,由此引发的欺骗、屠杀在所难免。柏克对法国大革命期间对于贵族、教士的屠杀表示愤慨,他们被杀并不是因为本人作恶,而是在群体暴力下被当作其他作恶的贵族、教士的组成部分被杀。他们被称作特权等级,被认为拥有潜在的对人民作恶的能力,因此就被群众不分青红皂白地杀害了。在伯克眼中,恐怖统治实际上等同于野蛮的暴力屠杀。伊波利特•泰纳进一步发展了巴吕埃尔和伯克的观点,用生动的笔触描述了大革命中的暴行,在他看来暴力和恐怖是大革命必然的产物。主张环境论的历史学家以承认法国大革命的历史进步性这个前提出发,认为资产阶级的兴起、封建王朝的衰落以及后者必将被前者取代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趋势。代表人物有第三共和国时期梯也尔、米涅,后来的奥拉尔和马迪厄和勒费弗尔。他们大多对大革命抱有崇敬的态度,为了维护大革命的合理性,需要为恐怖统治辩护。在他们看来,革命最重要的成果就是建立了革命政府、制定宪法、废除封建特权。为了保护革命成果,在1792年面临外敌入侵、经济危机和国内潜在叛乱的非常时期,实行恐怖政策是必须而且是合理的。尽管恐怖统治带来了意料之外的暴行,但根据能否保护了革命成果这个目的为衡量标准,恐怖政策是革命者为了保护革命成果而采取的不得已的措施。环境论的主张受到了以孚雷、基斯•贝克为代表的修正派的挑战。孚雷首先反对将法国大革命看作是一场由资产阶级主导的革命,在他看来大革命是由一个由封建贵族和有产者组成的精英集团领导的,恐怖统治源于革命政治上的失误,导致了1789年的自由改革“侧滑”到了1793年的极端和恐怖主义。后来,孚雷转向话语分析,从旧制度的政治文化以及卢梭主义中寻找可能导致恐怖的思想因素。他们认为环境论的根本缺陷在于认为实行恐怖统治是迫于外部压力的结果,进而得出恐怖政策是合理甚至是合法的结论。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后世史家根据个人对大革命的喜好进行建构的结果。这种纪念史学违背了历史的客观性,是人为建构的结果,因而也就缺乏可信度。上述学者的研究中都提及两个内涵相互之间有交集、外延有相近之处两个概念:暴力和恐怖。帕特里斯•格尼菲将法国大革命中的暴力行为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以野蛮为特征的暴力,表现为集团暴力行为和大屠杀,本身没有具体诉求和可识别的计划;第二类是有计划、有目的的恐怖主义,这种暴力的程度与其追求的政治目的相匹配,暴力不再是目的,而是手段;第三类是前面二者 的综合,特点是由权力引发的针对特定群体的纯粹、直接的灭绝。 对于恐怖统治的三种解释都有缺陷和不足。右派史家带着敌视大革命的偏见去看待恐怖统治,恐怖统治中包含的野蛮的暴力和恐怖主义无疑加深了他们对大革命的仇视。主张环境论的学者也同样带着偏见去看待大革命,与右派相反,他们大多数都有革命崇拜的情节,尽管恐怖统治中野蛮的暴力和恐怖主义行为在道义上并不可取,但是恐怖统治作为一种非正当但却十分有效地保护了革命成果的特殊措施,在维护革命成果至上的目的论的标准下却有其逻辑合理性,进而可以推导出其合法性。大革命修正派学者反对先入为主地敌视或崇拜革命,主张从革命思想本身及其源泉中寻找恐怖统治发生的根源,借助话语分析、解构思想等方式,实际上瓦解了上述两种以对革命敌视或崇拜为预设出发看待恐怖统治的偏见。但修正派学者却陷入了目的论的陷阱,恐怖统治在大革命时期的发生是一种客观存在,革命思想的“恐怖因素”是否一定会导致恐怖统治的发生恐怕还值得进一步商榷。本书重新关注了上述学者长期以来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革命者的能动性。所谓能动性,“是指在承认现实条件的限制作用的前提下,强调人能有策略地利用现实条件,以达到为其所用的目的”。 恐怖统治既受革命者头脑中所秉承的革命观念的影响,也受到面临具体问题而采取的相应对策的具体行为的推动。将长期以来被割裂的两种恐怖统治的推动力结合起来,重视其中革命者的能动性,是本书的核心所在。二、从例外状态解读恐怖统治的降临根据1789年的《人权宣言》制订的1791年宪法规定,人民是最高主权者,立法议会享有立法权,政府享有行政权,国王拥有否决权。制度设计的初衷是分权制衡,限制某个机构大权独揽。但是在实际实行的过程中,不同的权力却各执一词,相互龃龉,这种矛盾在国家面临危机时表现的更加明显。自1791年国王出逃事件以来,越来越多的军官背叛革命,逃往国外,与此同时,留在国内的贵族和未宣誓教士也蠢蠢欲动。1791年8月发生的旺代叛乱激化了革命者与保皇党之间的矛盾,局势进一步紧张。于此同时,受气候因素的影响,农产品大幅欠收;大量伪造指券的出现使得农民不愿出售谷物,经济危机日益凸显。1792年2月至3月,多地因粮食短缺引发民众骚乱。在中央,当时主政的内政部长德拉萨尔基于重农学派的理念,认为市场会自动调节供需矛盾,政府无需干涉。而在地方,一些地方政府开始驱逐未宣誓教士、惩治叛乱分子来应对危机,但这些行为未得到中央授权,对未宣誓教士的驱逐本身也有悖宪法中对人身权的规定。为了应对内忧外患,立法议会于1792年3月9日成立了特别委员会,负责起草草案,恢复国家秩序。这一举措实际上是立法权对行政权的干预,也是长期以来革命者对行政权缺乏信任的结果。建立特别委员会的深层原因在于对“秩序”的两种不同的解读。一种观念认为,之所以会出现动乱,是因为地方政府无视宪法规定擅自行动,默许违宪行为的结果。要恢复秩序,就必须严格遵守宪法的规定,重新树立宪法的权威。另一种观念认为,既然现在已经处于非常时期,就必须变通现有规定来渡过这段非常时期,从而保存宪法。如果固守法律条文,只能自取毁灭。那些地方政府实行的违宪行为是应对危机的必要举措。在这两种观念的争锋中,特别委员会更加倾向于后一种“事急不顾法”。特别委员会于5月颁布了巴黎治安法,加强对人员流动的监管。随后在5月27日向国王提出了未宣誓教士法令,规定经过本省20名公民检举的未宣誓教士一律流放。这个法令被路易十六否决,国王的否决权与立法权、行政权的内在冲突逐渐凸显。制宪议会设置否决权的初衷是避免集权的出现,因为否决权最终裁决的性质可以使行政权和立法权失效。在实际运作中动用否决权,尤其是对那些意在解决危机的措施进行否定,虽然合乎宪政的精神,但是有违民意,很容易被自认为代表着人民的立法议会解读为横亘于人民追求幸福路上的障碍、阻碍革命行动的枷锁。在宪政状态下,代表着立法权的立法议会不可能废止国王的否决权,因为二者的权利本质上是平衡的,国王的否决权某种程度上可以干预立法。要限制否决权,就要求助于国家权力的最高来源——人民。西耶斯区分了制宪权和宪制权,人民享有制宪权,而由人民选举出来的代表构成的立法议会享有宪制权。 本质上宪制权来源于制宪权,因为掌握宪制权的立法议会自身权力的来源就是掌握制宪权的人民的代表,必须要反映民意,履行“宪政的承诺”。享有制宪权的人民在选举出享有宪制权的立法议会后并没有消失,而是处于一种“潜能状态”。阿冈本认为,“潜能状态”既有保有实现的能力,也有保有不去实现的能力。主权或制宪权蛰伏在现有体制中,保持一种蓄势待发的状态,阿冈本称之为“绝对潜能”。 要使潜伏的主权重新走向前台,需要一剂催化剂唤醒主权者。这个催化剂就是人民的抵抗权,抵抗权的存在说明宪政秩序无法完全吸纳或是耗尽制宪权的全部活力。 当主权或制宪权苏醒后,现有宪政秩序被主权悬停,例外状态来临,主权是例外状态下唯一的权威。7月11日立法议会宣布“祖国在危急中”,各行政机构进入永久休会期,随后向各省招募联盟军保卫巴黎。这些举动都可以通过“例外状态”得到合理的解释,“祖国在危急中”实际上宣布了“例外状态”的来临,招募联盟军事实上将享有主权的人民请出来压制享有否决权的国王。在例外状态下,现有法律和宪法被主权悬停,人民的意愿就是最大的合法性。三、例外状态与恐怖统治各地联盟军陆续到达巴黎后,他们所代表的是在场的主权者,是抽象意义上享有最高权力的人民的代表。人民自己代表自己,无需立法议会来代表,因为后者无法履行“宪政的承诺”。正因为人民这个概念带有很强的模糊性,所以很容易被某个群体借用,在具体的行动中成为最高主宰而废除现有权力机构。8月10日革命就是人民行使最高主权的体现:停止了国王的行政权,通过普选组建国民公会,起草新宪法。8月10日革命标志着革命从温和走向激进,人民从之前以悲悯、请愿等方式来博得宪政状态下最高主权者的同情转化为以革命、暴力等手段来惩戒那些成为“人民的敌人”。8月17日的革命法庭就是为了满足人民复仇渴望和惩戒决心而设立的机构。“立法议会之所以成立革命法庭,既是为了避免民众私刑的泛滥,也是要安抚民众。” 立法议会十分清楚,如果政府无所作为,民众便会擅自行动,野蛮的暴力行为无法控制,结果也是一发不可收拾。主权者被唤醒后,国王的否决权已经被废除,而立法议会的立法权也同样受到了冲击。立法议会很清楚,如果不能满足人民的需求,他们的权力同样也会被悬置、接管。人民出于自卫本能,往往会针对潜在的威胁采取宁可错杀、妄杀,不可漏杀的态度。血腥的九月屠杀就是民众这种出于自卫本能和惩戒决心的心理的具体行动体现。为了避免民众无意识、野蛮的暴力,不如将施行暴力的权力收归国有,这样一来不但可以运用恐怖来达到特定的政治目的,还可以预见恐怖的结果,将恐怖和暴力控制在一定限度之内。因此,立法议会顺应了人民复仇的渴望和自卫的本能,实行了一系列恐怖统治。有别于暴力,恐怖统治是一种精打细算的行为,根据目的需要,切实调整手段,是有节制的使用暴力,而不是滥用。 未宣誓教士法令与流亡者法令都不是以肉体上消灭某个潜在威胁的个人为目的,而是针对某些具有潜在威胁的群体进行威吓,使其恐惧,从而无法进行危害革命的举动。恐怖统治既是排斥异类的过程也是吸纳同类的过程,二者同时进行。恐怖统治的目的不仅仅是局限于惩治未宣誓教士、流亡者这些潜在的威胁,其最终目的是让那些蠢蠢欲动的反革命者因恐惧而不敢造次,让那些摇摆不定的中间团体倒向革命阵营,让那些意志不坚定的革命者坚定信念,让那些为救国而牺牲的革命者得到告慰,让那些坚定的革命者相信政府是他们真正的代表、履行了“宪政的承诺”。恐怖统治是针对纯粹生命而创造出来的全新的实践范畴。 被恐怖统治所惩戒的对象——未宣誓教士和流亡者——实际上被剥夺所有现存法律、秩序、规则的保护。在阿冈本的看来,恐怖统治实际上是一个homo sacer的生成与归置的过程。“Homo sacer 产生于罗马的献祭刑,兼有神圣性和被诅咒的两重相悖的含义。被判了这种罪的人便处于神法和人法双重排除的状态。在例外状态下,依靠主权的决断,恐怖统治将生命从一切秩序中抽离出来,从而创造只属于主权决断涵盖下的生命,这就是阿冈本所谓的‘裸命’。创造并最终支配裸命,这就是例外状态下,恐怖统治裁决的本质。” 8月10日革命后,被圈禁在唐普勒堡的路易十六就是一个homo sacer。尽管他在自然状态下的生命还活着,在政治状态下已经被宣告死亡。国王已经沦为可以按照人民意愿任意处置的对象,没有任何现存法律来保护他。后来成立的国民公会为了表示与君主制彻底决裂,将路易十六看作是君主制的外在象征,为了共和国这个花朵的绽放,必须用路易十六的鲜血来浇灌。路易十六被处决的命运并不是在审判时决定的,而是在他成为例外状态下的“裸命”之时就已经注定。“恐怖实践的本质不是简单的‘杀’,而是一种‘弃之’。‘弃之’是对社会政治体的拆散和重整,是扬弃与融合并接的过程,具有断裂与开启的双重意义。” 8月10日革命后,君主制被废除标志着旧秩序的解体,如何建立共和国成为主题。恐怖统治和例外状态为“共和国”的构建注入了新的元素和活力。四、例外变为常态:例外状态与共和国的建立在例外状态中,潜能状态下的主权者——人民——成为在场的主权者。共和国的合法性之一就是维护人民作为主权者的统治地位,任何先前对人民选举权的限制,阻碍人民发挥作用的措施都要被废除。其中,1791年关于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的区分就是妨碍人民行使主权的桎梏。根据规定,积极公民的纳税额应在十里弗之上,经过初选议会选举成为选举人,议会代表的选举保证金高达一马克白银,必须拥有地产。凡纳税额不足三天工资的公民或充当仆役的公民不但没有选举权,也无权参加国民卫队。8月10日革命后,扩大选举权、消除积极公民与消极公民的限制成为人民最迫切的诉求。涌至议会的请愿书、爱国言论与爱国捐助共同营造了一种新的共同体身份:祖国的儿女。 爱国者的身份消除了积极公民与消极公民的差异,促成了8月11日废除积极公民与消极公民区分的法令的出台。但之前关于如何界定选民达成共识并没有收到太大挑战:财产独立是政治独立的保障,定居的公民比流浪者更值得信赖。强调爱国者乃至后来的自由事业的追随者应参与选举,只是降低了上述要求,并没有完全否定,但由此带来的选民意识形态上的同质化、普世化,形成了一种与过去决裂、非此即彼的极端化思维方式,这种缺乏包容、理解、均质化的思维模式延续到了后来的雅各宾派专政。共和一词的古典含义往往与叛乱、无秩序相连。在讨论废除君主制后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政体时,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建立一个是君主制对立面的政体。共和国与君主制相对立,但如果单纯宣称建立纯粹的共和制难免会让人联想到共和制的一系列弊端,这不符合当时决意改变现状、与过去决裂的政治气氛。所以当时的代表提出“不仅要废黜国王,而且要抹平一切东西,所谓民众政府,是不允许存在任何高人一等的东西,这种民主是一种彻底抹平一切的民主。” 由人民选举出来的国民公会的一切决议必须通过人民的公决,才具有合法性。如此看来,国民公会所代表的宪制权也被人民的制宪权侵蚀了。代议制民主让位于直接民主。主权过分限制行政权和司法权不但会导致政府效率低下、缺乏威信,而且会导致秩序混乱,无益于解决最紧迫的危机。最终解决这个困境的还是例外状态的理论。温和派以事实为依据,避开了激进派提出的代议制民主与直接民主的困境。他们承认人民主权的权威性,废除君主制不是一项立法行为,而是一种主权者的决断。“例外状态下主权的决断,其所具有的合法性,并非开始与其被认可之时,而是当其发生的时候,便是合法的,从那一刻起,秩序依然重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法兰西第一共和国应当始于8月10日,而非9月21日。” 五、反思例外状态例外状态的开启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1792年的内忧外患催生了改革的诉求,地方政府驱逐未宣誓教士、治安法令等措施在没有中央授权的情况下先行一步,在宪政体制下是违背宪法精神、需要处罚的行为。但是紧迫的形势使得立法议会中的大多数代表更加倾向于“事急不顾法”,将因解决危机而违宪的行为当作一个非常措施。实行非常措施的目的是维护宪法,渡过这个非常时期后还要回到宪政秩序。特变委员会的成立就是这一观念的产物。特别委员会的认可了之前地方政府应对危机而采取的违宪行为,试图将这些措施集中化、规范化,以中央命令的方式推广到全国。但是当初制度设计时保留国王的否决权却成了最大阻碍,设立否决权的初衷是权力间相互制衡,现在却导致了权力间的相互冲突。在宪政体制下,代表立法权的议会和无法与国王的否决权进行抗衡。为此,立法议会宣布“祖国在危急中”,召唤最高权威——人民来抗衡国王的行政权和否决权。制宪权高于宪制权,主权者拥有制宪权,由主权者选出的代表具有宪制权。主权者的代表要反映主权者的诉求,也就是“宪政的承诺”。但是在危急关头,代表们固守宪法规定不愿违反规定便宜行事,解决危机,在主权者看来就是没有履行“宪政的承诺”。面对这种情况,主权者要么就选择那些主张推行“事急不顾法”的代表,要么就自己走出潜伏的状态,自己代表自己。事情的发展也是如此,立法议会宣布“祖国在危急中”后召集各地联盟军进驻首都,本意是借助人民的力量迫使国王收回成命。但自诩为真正人民代表的联盟军却发动了8月10日革命,越过了立法议会,圈禁了国王。现有宪法的合法性被在场的主权者悬停,立法议会默认了这一事实,并实行恐怖政策满足民众复仇渴望和自卫本能,以此来继续获得合法性的授权。恐怖政策尽管包含着暴力,但却限制了肆意的暴行,将暴力当作一种政策来使用,有目的、有组织、有限度地打击某些对国家安全有潜在威胁的群体。现有宪法的悬停标志着例外状态的到来,也标志合法性权威的缺失。要解决危机,必须要有一个合乎众望的合法的权威。由此开启了国民公会的选举和共和国的建立。虽然9月21日国民公会宣布废除君主制,但早在8月10日革命后,悬法状态降临和路易十六成为“裸命”之后,君主制事实上已经被终结。共和国的建立只是承认了这一既定的事实。法兰西第一共和国的建立来源于直接代表人民主权的原则,“共和国要延续,既要容纳其诞生的革命权力,也必须让那股直接民主的动力永葆活力。” 共和国成立后,危机有所缓解,作为主权者的人民也重新回归潜能状态,但随时都有可能重新冲破限制,重新登台。但地方政府的强大和例外状态下人民行动的不可控性使得共和国的缔造者意识到,必须要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加强中央集权、加强行政权。罗伯斯庇尔用不断激进的革命话语刺激并满足人民的需求,在革命话语权的争夺中,今日的革命者明日就成了被革命的对象,最终罗伯斯庇尔本身也难逃断头台的命运。最终,拿破仑建立了第一帝国,用威权重新驯服了人民。现有的执政者在面临危机时开启例外状态来采取非常措施来解决危机,但例外状态一旦开启,就很难结束,因为例外状态意味着对现有合法性原则的否定,主权者对其代表的否定,直接民主对代议制民主的否定。即使危机得到解决后,主权者退场的过程也十分缓慢。因为在例外状态下,主权者的诉求马上就能成为国家意志,这种行政的高效性是代议制民主无法相比的,也是人民群众尤为迷恋的。因此,需要重新制定一部新宪法来确定新的合法性,并在此基础上重塑宪政秩序。

精彩短评 (总计3条)

  •     人民主权—>例外状态—>恐怖统治
  •     作者将恐怖统治与例外状态的等号(起码是约等号)得不到任何理论支撑。恐怖或暴行是道德评价,例外状态下没有法律也不可能为恐怖张目。实际上,例外状态可以是和平的,有理论家是这种假设。
  •     盛装之下瘦骨如柴。史料水平无疑已达国际水准甚或顶级水准,政治哲学的分析却风月露水,点到为止。精确的材料明明体现了破法的步步紧逼,谈何悬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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