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卷四·群鸦的盛宴(全两册)

出版社:重庆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09
ISBN:9787536699335
作者:(美)乔治·R·R·马丁
页数:681页

作者简介

在维斯特洛腐烂的尸身上
贪婪的乌鸦们展开盛大的宴会
少帅托孤,老少奔走天涯
群岛争王,亲属互不相让
云城裨阖,狡计分化四方
大漠孤烟,智者定夺天下
且看王都动乱、太后乱朝、宗教兴起、成亡败寇
继续抒写英雄史诗的篇章……
*      *      *      *      *      *      *      *
该作承接第三卷,中心舞台转向了君临城。自泰温公爵暴毙之后,实权终于落到了皇太后瑟曦手上。她独断专行,力排异己,一时间朝中上下奸佞当道,人人自危,甚至连和她最亲密的弟弟詹姆之间也渐生罅隙。另一方面,北境之王罗柏死后,奔流城也放弃负隅顽抗被纳入了铁王座的版图。
表面上看起来维斯特洛大陆大局已定,然则私底下却有新一轮的势力崛起——铁群岛选出新王;布拉佛斯的“无面者”黑影憧憧;蛰伏多年的多恩人暗里里磨刀霍霍;连神秘的学城势力逐渐也浮出水面。七大王国的未来愈发扑朔迷离,难以预测……
各路势力你方唱罢,我又登场——谁将会是最终的胜利者?

书籍目录

冰与火之歌(卷四:群鸦的盛宴)(上册) 冰与火之歌(卷四:群鸦的盛宴)(下册)

编辑推荐

  《冰与火之歌:卷4-群鸦的盛宴(套装上下册)》是乔治·马丁的一流作品,是一本引人入胜而且非常真实的书,本世纪最绚烂的奇幻经典残酷与浪漫的悲歌,雨果奖最佳长篇提名HBO+BBC联合打造,同名剧集即将开拍。  当代奇幻文学大师乔治.R.R.马丁奇幻史诗巨著  独家中文简体字版权  大陆、海外奇幻文学翻译名家联手打造  “乔治·马丁邀请我们参与了一场罕见的幻想盛会,将一个细腻逼真,兼具浪漫与写实的世界呈现在我们眼前。”  同名英文原版书火热销售中:A Feast for Crows: A Song of Ice and Fire

内容概要

乔治·雷蒙·理查·马丁(Geoger Raymond Richard Martin):1948年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的贝约恩。在1971年取得硕士学位以后,马丁陆续在重要的科幻杂志上,如《类比》杂志,发表了许多短篇作品,并很快以感伤怀旧的浪漫笔触,略带歌特气息的荒凉氛围,以及糅合恐怖小说元素的科幻作品,受到读者瞩目。这一时期他的代表作有中短篇小说《莱安娜之歌》(A Song For Lya),《沙王》(Sandkings),《十字架与龙》(The Way Of Cross And Dragon)等,长篇小说《光逝》(Dying Of The Light),《热夜之梦》(Fever Dream),《末日狂歌》(The Armageddon Rag)等。而在此后的十年中,马丁转向影剧界发展,担任了多部电视剧集的编剧工作。直到上世纪90年代,马丁受到《冰与火之歌》故事的感召,退出影剧界,转而投入这部著作的创作中。

章节摘录

  “龙。”莫兰德边说,边从地上抓起一只干瘪的苹果,在双手之间丢来丢去。  “扔啊。”外号“斯芬克斯”的拉蕾萨催促。他从箭囊里抽出一支箭,搭上弓弦。  “我想看龙。”鲁尼在他们当中年纪最小,又矮又胖,尚有两岁才成年。“哪怕一眼都好。”  我想萝希搂着我睡觉,佩特心想。他坐在板凳上不安地挪动。到明天早上,女孩就是他的人了。我要带她远离旧镇,穿越狭海,去自由贸易城邦。那里没有学士,没有人会抓他。  艾玛的笑声从头顶的窄窗中传出,夹杂着恩客低沉的嗓门——她乃“羽笔酒樽,,最年长的女招待,年过四十,却是体态丰盈,风韵犹存。萝希是她女儿,芳龄十五,刚刚有了月事。艾玛早已宣布,萝希的初夜需花费一枚金龙。佩特费尽心机,才存下九枚银鹿,外加一罐铜星币和零散的铜板,但要叫他存满一枚金币,恐怕比孵出一条真龙更难。  “你生得太迟,看不到龙了,小子。”助理学士阿曼告诉鲁尼。阿曼脖子上挂着一根皮绳,串有白锱、锡、铅和铜的链条,跟大多数助理学士一样,他似乎也认为学徒们肩膀上长的是芜菁,不是脑袋。“最后一头龙在伊耿三世的朝代就死了。”  “那是维斯特洛的最后一头龙。”莫兰德强调。  “快扔苹果。”拉蕾萨再度催促。这小子生得标致,人称“斯芬克斯”,深得女招待们的喜爱,连萝希也会偶尔在端酒时趁机碰他胳膊一把,佩特只好咬咬牙,假装没看见。  “维斯特洛的最后一头龙就是全世界的最后一头龙,”阿曼固执地说,“大家都知道。”  “苹果,”拉蕾萨说,“除非你想吃了它。”  “来了。”莫兰德拖着畸形的脚轻跳一步,转了一圈,胳膊甩出,将苹果抛向蜜酒河上的雾气之中。若非那只脚,他或许能像父亲一样当骑士。他有粗壮的胳膊和宽阔的肩膀,不缺力量,只见苹果飞得又远又急……  却不如后面呼啸而来的那支箭,一码长的金木箭杆上镶着鲜红羽饰。佩特没看到箭射中苹果,但听到了声音。一声轻微的闷响在河面上回荡,紧接着是落水声。  莫兰德打个呼哨。“正中靶子。宝贝儿。”  萝希是我的宝贝儿。佩特爱她淡褐色的眼睛,蓓蕾初绽的乳房,还有她每次见到他时微笑的模样。他爱她脸颊上的酒窝。她时而会光着脚,以感受脚下的草地,这点他也很喜欢。他爱她清新的气味,爱她的秀发鬈曲在耳后的样子,甚至爱她的脚趾头。某天晚上,她把脚伸给他摩挲玩弄,于是他替每个脚趾头都编了一个好玩的故事,逗得她咯咯笑个不停。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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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57条)

  •     借助平板,我在很短的时间里把四部全部刷掉了,错过京东当当大打折,等下次再来把纸质书买齐。这是本有趣的书,因为电视剧的缘故才知道了原著,看完原著就不想看电视剧了,倒不是电视剧进展太慢的缘故,而是文字的魅力实在强过影像, 加上小说本身就高度剧本化, 脑子里还原的场景够生动,完全不必电视剧画蛇添足。要我说整体印象,前三卷一气呵成,第四卷有点游离。这书成也美剧,憾(不是败)也美剧,具有美剧的一切优点,却也有美剧惯有缺憾。有时间会陆续敲点随感。【一】珊莎太奇怪了,我第一个要写的居然是珊莎。看完第一卷的时候,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小恶魔提利昂。我为什么喜欢他呢,书中的架空世界是以欧洲中世纪为蓝本的,野蛮和血腥是世界的主要规则。要看书,就得默认这个世界观,但作为现代人,却没法接受这个世界观。所以需要有一个平衡点来调和。奈德大人一下子进化得太高级,很快就成了牺牲品。小恶魔虽然叫小恶魔,倒是最有人味的一个,他一出生就是个倒霉孩子,却利用自己的家世和头脑混得如鱼得水。他进化得恰到好处,邪恶得足够保护自己和受他保护的人,又不多溢出一分。但从他被莫名栽赃入狱到一怒干掉自己老爸之后我就觉得没意思了。因为这个微妙的临界点一打破,他就会变得和其他人一样没有底线,不择手段,不管他们的借口(正义、复仇、爱情、救赎……)有多堂皇。我当然体谅作者非这样写不可,曹操一样的泰温大人不死,小恶魔不跑,狮子家就不会没了主心骨,瑟曦太后也就没机会胡闹,鹿家王朝就不会迅速衰败下去,龙家和其余野心家就没有大展手脚的机会。泰温大人不体面的死法也叫我笑了一阵子,但是从那以后我对小恶魔的感觉就迅速淡化了。此外还有龙家公主。她获得爱情和失去爱人,最后从烈火中孕育了三条龙的故事太叫人击节了。但从那以后,她干的事情就变得随心所欲莫名其妙。我喜欢丰富,却不喜欢混乱。美剧人物大抵不会是简单的“好人”“坏人”,求丰富不难,但这种丰富有时会忽然就滑向混乱,这本书也一样。你要说“人本来就是矛盾的结合体”,这当然对,但生活里一个疯子的行为是无须解释的,文学作品中的人物的行为却必须遵循合理逻辑。她一会儿聪明残忍,一会儿任性天真,一会儿母性大发,转换突兀,我原来的共情全都被搅乱了。看完四卷,我最喜欢的人物居然变成了一开始顶讨厌的珊莎。真是妙。珊莎刚出场就是艾莉亚的反面。艾莉亚这个类型的小姑娘是美剧的宠儿(也是作者的宠儿):不像姑娘的姑娘,捣蛋鬼,活泼,好奇,一股执拗的狠劲。那时的珊莎比起艾莉亚,又弱智,又花痴,又胆小,又虚伪。她的冰原狼Lady一开始就被宰掉了,虽然非她所愿,也预兆着她最早在精神上脱离史塔克家族。除了对苦难非凡的忍耐力,珊莎和她的父母与兄弟姐妹完全不同。史塔克家信仰旧神,骨子里都有一股原始的野性,珊莎自觉接受的是母亲家的七神信仰(旧神有点像北欧原始崇拜或者凯尔特人的神祗,七神是高度人格化的希腊罗马诸神的变形),又以淑女礼仪来武装自己,她母亲说“从三岁起,珊莎便是个小淑女,随时随地都有礼貌,讨人欢心”,完全融化到骨子里了,她的母亲比她还更像史塔克。如果奈德大人没有那么高的忠诚和荣誉感,珊莎就该顺顺当当以公爵和首相大小姐身份,嫁给她爱慕的王子,“从此幸福美满地生活下去”,母仪天下,生一堆小孩,世世代代统治七大王国……可惜大家都知道了,她的打击接连不断,父母兄弟惨绝人寰的死讯一桩桩传来,让她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还得强颜欢笑,在宫廷里被一伙又一伙人欺侮和凌虐,眼下她又被小指头大人弄到峡谷以私生女身份等着嫁人了。看她好像还是很傻很天真,一点没有进化的迹象呢。所以很多人不喜欢她。在破家之后,作者有意让珊莎和艾莉亚分别走了“上层路线”和“下层路线”,借珊莎的眼睛来看宫廷的纷争,权利的游戏,借艾莉亚的眼睛来看庶民的苦难,社会的图卷。按照道理说,艾莉亚的苦儿流浪记更有吸引力才对。可珊莎的部分我每每看得仔细,艾莉亚的部分我的眼睛时常找不到焦点。起先我也纳闷,后来就想明白了,还是太美剧了,艾莉亚的故事就是美剧习惯的钝刀子割人的虐观众法,倒霉叠加倒霉,残忍叠加残忍,恶心叠加恶心,问题在于割的次数太多了,干脆就麻木了。艾莉亚走了好多地方,遇到好多人,我看起来区别都不大。打个比方,剧集里主角不断挪地方,一会儿大马士革一会儿巴黎的闪回,观众却明白都是在好莱坞一间影棚里拍出来,加了几个外景镜头而已。艾莉亚那条线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珊莎长时间没挪窝,反而细致入微地把舞台上的表演都带出来了。以为艾莉亚在苦难中成熟,而珊莎成长太慢,那就错了。因为珊莎自己都不太明了她到底有怎样的力量。珊莎的武器,第一是美貌,非凡美貌。故事开始时,她还是孩子,瑟曦皇后的美是张扬的,她的美却是一点一点绽放的。随着年龄的增长,她的美貌也与日俱增。她美到让小恶魔对着她自惭形秽,痛恨蔑视她的小乔也没法掩饰对她的欲望,自幼毁容仇恨美的猎狗都被她的美貌震慑,被剥夺了骑士身份的老酒鬼也为她倾倒。至于小指头大人,对她混合了奇特的占有欲和保护欲。可以想象当她有机会恢复自己身份的时候,也就是她美貌完全绽放的时候。在野蛮人中周旋,美貌是原罪,也是最原始的武器。第二是柔弱和“无害”。国破家亡,虎狼群伺,没有“缝衣针”,没有父兄和骑士保护,她孓然一身在最险恶的宫廷里活了下来,因为大家都把她当无害的小女娃。瑟曦多疑、善妒、暴虐,玛格丽特装得很甜美,瑟曦还是一下子就认准了她是危险的敌人,而珊莎在她身边呆了那么久,虽饱受轻蔑嘲弄,却并未引发致命敌意。小乔是魔鬼投胎,以虐人为乐,却也没产生真杀了她的念头。在詹姆被释放、罗柏惨死之后,她已经没有利用价值,可珊莎的仇家,所有本该警惕珊莎的仇家,最后都无视(或者叫默许)了她的存在。她的天真反而成了她的保护色。如果是艾莉亚,不用一天就被直接干掉了(当然珊莎去流浪也是不出一天就被干掉了)。非但如此,她的柔弱还容易唤醒他人爱怜,不由在她面前扮演英雄和保护者。猎狗杀人不眨眼,却管她叫“小小鸟”,一直暗中保护她。小恶魔和小指头也是。看到第四卷我才恍然,书中一堆人物到现在,似乎只有一个人双手没沾过鲜血,那就是珊莎。(幼年泄密害死父亲是无知,而且她不泄密奈德也非死不可的)。但她所有的仇家都倒了霉或者将来必然要倒霉的。因为所有脏活,都有人主动替她干了。玛格丽特皇后家族干掉了凌虐她最烈的乔弗里;亲姨妈要把她推下月门的时候,小指头干脆地把莱莎推了下去。她是这场惨剧直接诱因,最后还是很纯洁很无辜。第三是珊莎一直说的:礼仪是淑女的盔甲。她待人接物极有分寸,从不叫人失望。这是她不外露的聪明和意志的一部分。包裹在这层铠甲里,瑟曦明知道她没忘记家族仇恨,却也抵不过她一遍遍回答父兄是叛逆的谎言。她斯文乖巧一句话就让小恶魔大人僵住。小指头叫她扮演私生女,她马上把自己变成私生女,从衣着打扮到言行举止都不露破绽。小指头大人的把戏,她领悟得很快,因为她熟知贵族的谱系和继承法。第四条,她还非常善良。在本书里,善良可不是一个好词语,等同于随时莫名其妙赔掉性命。但只有在珊莎那里,善良和美貌、无害、温柔一起构成保护色。玛格丽特皇后本来是她的“情敌”,对她根本也没安好心,但是她却替人家发愁嫁给乔弗里那个魔鬼,后果就是坚定了玫瑰家干掉他换托曼的决心。鹰家小公爵劳勃·艾林,假如不是身体太弱分明是小乔翻版,只有珊莎能哄着他听话。《红楼梦》里谁最人情练达?肯定不是王熙凤啊,因为王熙凤的“会做人”是明眼人一眼就看穿“她会做人”的,而且她不善良,让人警惕。宝钗的“会做人”却是让人忘记“她会做人”的,她多善良啊,总是实心实意替湘云、黛玉、邢岫烟……这些姐妹考虑,也就收服了她们的心。如果兼有宝琴的美貌、黛玉的楚楚可怜和宝钗的人情练达会怎样呢?珊莎看似简单,却很丰富,而且她的行为和心理,和她的性格、出身、所受教育和她的遭际是高度一致的,可以完美诠释的。所以迄今为止,我觉得珊莎最有趣,以她“混沌的聪明”和忍耐力,将来还大有可为吧。希望马丁保持这个缓慢渐进的作风,不要再突然来个大逆转,把丰富又变成混乱了。
  •     我还以为剩下10几章,没想到突然就结束了。没任何心理准备啊。。。这部中瑟曦的疯狂是亮点。詹姆的姑妈是新出的我喜欢的角色。石心夫人依旧是个蠢货。小指头究竟是想干嘛?提利昂和瓦里斯躲哪去了?还有。最担心的布蕾妮和波德瑞克,不要死啊…………
  •     乔治RR马丁的魔幻史诗冰与火之歌从作者开始著书到现在已经有20个年头了。 正所谓十年磨一剑, 这部作品是马丁数十年写作生涯集大成的心血之作,自然和一般的快餐式作品不可同日而语。 我本人也是忠实读者,因此关于小说如何优秀我就不加赘述了。 我想谈的是关于“虐心”这部分。相信读者在读这部小说时都会有一个强烈的不同于读其他作品的感受: 没有一个角色是真正安全的。 在这部作品中没有绝对的开了主角光环的人物, 每个人在历史的洪流中能做到的就是挣扎求生而已。 真正做到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又有几个? 卷一中所有人都认为的绝对主角奈德史塔克被作为叛徒处死,应该是第一个讯号吧。 后面就能一次次听到作者磨刀霍霍的声音了。 于是,当读者们看到许多鲜活丰满,深受大家喜爱的角色一个个的倒在了作者的屠刀下, “便当派送者”“杀人不眨眼”等等帽子也就扣到了马丁老爷子的头上。也有许多人对小说冠以“虐心”的评价。 我个人对这个评价深表赞同,但是原因并不是这些人物的死去。“凡人皆有一死”, 但若能死得其所,岂不也是一件快事。 因此人物的死去并非我认为这部小说虐心的原因。 鲁迅先生说过 悲剧就是把美丽的东西展现在你面前然后打碎。 个人深以为然。 这部小说虐心的深层原因,我认为就是马丁运用自己深厚的写作功力,把书里的任务塑造的如此鲜活,跃然纸上,通过对人物深刻到灵魂的挖掘,让读者认识到了人物烙印在灵魂上最珍视的东西,使它成为人物的一种标签。 然后作者用最残忍,最意想不到,最讽刺的手法将这一切被他们珍视的东西打的粉碎。 我认为这才是小说真正的虐心之处。“凛冬将至”艾德 史塔克临冬城公爵,北镜守护,艾德 史塔克公爵,仿佛是接近完美高尚人格的体现。 荣誉,责任,忠诚,史塔克家族统治北境数千年,臣属和人民对他们发自内心的忠诚是其他家族无法比拟的。 即便是后来家族人才凋零,波顿家族反叛,但无论是泰温还是波顿都清楚,要想统治北境,一定要一个史塔克,方能收拾人心。 唯有史塔克家族传承下来的伟大人格方能让北方的领主和臣民心悦诚服的效忠。 而这伟大人格也就成了史塔克家族的标签,成了奈德 史塔克的标签,是这个家族每个人最珍视的东西。 然而结果呢? 奈德史塔克从始至终保持着对自己的国王,对王国的律法,对自己最好的朋友的忠诚, 最后以叛徒的身份被当众处死,他死前围绕他的不是骑士的赞歌,不是光荣的战鼓,而是暴民对他的唾骂与鄙视。 很难想象奈德在黑牢中是如何的痛心疾首。 一边是两个掌上明珠般的女儿的性命,一边是家族一脉传承的荣誉与忠诚。 奈德选择了后者,宁愿作为一个窃国者,被俘一世骂名,也不愿自己心爱的女儿白白送命。 当然更让他和读者们想不到的是他连披上黑衣的机会都不可得,而是立刻被处死。 但我相信, 在那个时候死对他来说已经不算什么。 毕竟女儿的性命得以保全,而自己一生珍视的荣誉已经被打碎, 死亡又何尝不是一种解脱。“家庭,荣誉,责任”凯特琳 史塔克想象一下,对于一位年近中年,但风韵犹存,有荣誉心,个性坚强的女子, 什么是幸福?丈夫是雄霸一方,受人爱戴的领主,家族富足,和谐。 夫妻二人相敬相爱,至死不渝。 拥有五个孩子,和丈夫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长子, 美丽温柔的长女, 调皮捣蛋的次女, 以及可爱的幼子们…. 一个普通女人所追求的幸福最多不过如此了吧? 唯一的缺憾可能就是丈夫出征归来带回来的私生子, 琼恩 雪诺。 当然这小小的缺憾影响不了这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这一切在凯特琳心中是最珍贵的,值的用生命去守护的。再想象一下,当这一切,在这个女人面前一步一步崩溃,最终灰飞烟灭。书中命运对这个女人的残忍让人不忍卒读。可爱的幼子从高塔跌落,终身残废。 身在鹰巢城,得到丈夫被囚禁,女儿们被软禁的消息。 行军途中,晴天霹雳, 丈夫的噩耗传来,小女儿生死不明,大女儿身陷敌手。 看着刚刚成年的长子不得不扛起本不应他承担的责任,几乎被压垮。 心中对长子的骄傲和喜悦很快又被一个有一个的噩耗掩盖。 无辜的两个幼子被残忍地杀害。 小女儿依然下落不明。 大女儿被迫嫁给了无耻的侏儒。 儿子的事业接连遭受打击,前途未卜。 这一连串的打击对一个出身贵族的千金小姐来讲几乎会让她崩溃。 但是凯特琳为了自己仅存的长子, 强迫自己坚强。直到她目睹长子被杀。当自己珍爱的一切被夺走,当自己最后的孩子被杀害,她疯了。 她尖叫,她大笑,她歇斯底里,她自毁容貌…更加残忍的是,最终她也没有能和心爱的丈夫和孩子们团聚,而是变成了她曾经一切的对立面,不死不活的怪物,仇恨的化身。 当过往的一切烟消云散,她的眼中只有冷冷的恨意。“我失去了右手,失去了父亲,失去了儿子,失去了姐姐,失去了爱情,不久连弟弟也要失去。可他们居然告诉我,兰尼斯特家族嬴得了战争。” “弑君者”詹姆 兰尼斯特詹姆的这一番自白其实概括了他珍视的一切。 对父亲和弟弟的亲情, 对姐姐的爱, 作为一个骑士荣誉, 对战斗的渴望。 詹姆 兰尼斯特从来对权利不感兴趣。 因此他可以轻易地为了对姐姐的爱而放弃凯岩城的继承权。 他对权力斗争从来都是嗤之以鼻的,虽然在父亲的影响下具备权力斗争的头脑,却宁愿用剑解决问题。 他渴望成为童话里顶天立地的骑士,锄强扶弱,替天行道。 他渴望与自己最爱的姐姐白头偕老。 面对家族的利益和世俗的眼光,詹姆不得不屈服,披上白袍,可谓是达成了他心中的这两个心愿: 可以和七国上下最伟大的骑士们并肩,保卫国王,立下不世功勋,又能和瑟曦时时相聚。 对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来说,一切都如童话故事中那么美好。这一切大概是从国王的烧烤开始一点点破碎的吧。作为一个骑士,发下了神圣的誓言,用生命保护国王。而他的国王却是一个戴着皇冠的禽兽,最后背负弑君者的骂名。 作为一个男人,真心的爱着自己的姐姐,从不背叛,他的姐姐却是个谎话连篇的婊子,最后被残忍地玩弄。作为一个儿子,努力地维护家族的荣誉,他的父亲却是一个不顾他感受的暴君,最后被父亲抛弃。作为一个武士,希望在战斗中找到自己,却失去了用剑的右手。 当曾经珍视的一切都不复存在,有人告诉他,兰尼斯特赢得了战争。这个时候,除了苦笑,又能如何呢?好在,詹姆最后找到了救赎之道。 是一个叫做布蕾妮的女人为他指明了道路从今以后,他的人生,由他自己书写。“在权力的游戏之中,你不当赢家,就只有死路一条,没有中间地带。” 瑟曦 兰尼斯特瑟曦 兰尼斯额,泰温公爵的长女,七国的王太后,凯岩城的继承人。相信她所珍视的没有争议的那就是权利。和詹姆的不屑一顾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瑟曦太后超强的权利欲。我相信她真心爱着自己的孩子,但是除此之外只怕没有了。父亲是模仿超越的对象,詹姆是镜中的影子,而她是七国唯一的王后。历史上大凡弄权的女人,往往都有几个共同点。 首先上是亲情与爱情的缺失,比如武则天,慈禧老佛爷, 都是二十几岁守寡。 然后就是美艳无双,绝顶聪明,这一点瑟曦绝对称得上。 再有就是心狠手辣。 说瑟曦狠辣,其实比起则天大帝掐死亲女,还真不够格。她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在权利的游戏中取得其他人得不到的优势。 提利昂就深受其苦, 但毕竟处于对詹姆,或者更确切的说对镜中“自己”的爱, 还是给别人留下了乱伦的口实。 她很聪明,懂得游戏规则,因此才能够将艾德下狱,但欠缺冷静,刚愎自用,往往因此吃亏。因此可以看到,瑟曦具备了所有独掌大权的女政治家具备的素质,但偏偏每一项都差了一些,而差的这一些是致命的,也造成了她日后的悲剧。那就是永远得不到一丝权利。因为她在各方面的种种欠缺,她失败了。以一种一个女人能承受的最耻辱的方式---赤身裸体游街。 七国的王太后,剥去了丝衣,摘下了后冠,也脱去了人们对他的一切尊敬和畏惧。当她去除了她权利的一切来源, 她只不过是一个女人。 一个生过三个孩子,已经有了妊娠纹,乳房已经下垂的女人。 这时她可能才意识到,她的一切资本来自于凯岩城的威仪,来自位高权重的父亲,来自华丽的裙服和善良的后冠。这些都是如此脆弱,当它们一个个灰飞烟灭后,自己最享受的权利的游戏也就把她永远的踢出局了。 凡此种种还与许多。 懒得一一列举了。 但可以看出,真正的惨,真正的虐心,不一定是要你死, 而是让你失去了生命中一切珍视的东西,让生命没有意义,这才是最虐的。 作者这方面确实做到令人拍案叫绝,当然也连连呼痛。

精彩短评 (总计57条)

  •     瑟曦把自己作死了,黑鱼投降了,美人还在遵守的她的誓言。
  •     再更新吧
  •     了
  •     真不容易,抢到一套
  •     snow抗击僵尸越来越有意思了
  •     这部有点像承上启下的一个过渡篇章。少了提利昂的章节,少了一颗星。
  •     为什么过渡时期也要单独出一卷。。勉强凑够了长度结果就是太拖沓了,席恩小剥皮小恶魔龙妈失踪太久,多恩线铺垫太长,詹美绕了太多弯路(但很甜就是了),而铁民真的好无聊啊简直想快进,充当瑟曦作死的背景板不行吗??
  •     从来没看过一部作品即可以把主角描绘的惟妙惟肖,还可以把那些仅仅有几句话的小人物甚至没出场的人也表现的那么丰满,这部里面描写了很多饱受战争灾害的普通人和他们的生活,真实又好看。
  •     有点审美疲劳,但还是欲罢不能
  •     近年欧美奇幻作品的大成之作
  •     越来越有意思了,期待卷五的小恶魔
  •     第五部啥时候会上市啊?
  •     原来越喜欢其中的詹姆,小恶魔和托曼了。
  •     书比电视剧更复杂,铺得更开,人物更杂,剧中石心夫人这么重要的角色为啥迟迟没有登场呢?
  •     有些描写确实啰嗦,耐住性子才会发现精彩。就是人物实在众多,要记住要好好想想。虽说是部轻魔幻小说,但又有写实部分,比如詹姆断了右手,左手会显得那么无力,连拿剑都困难。所以带入感比较好。
  •     这部又开始了漫长的铺垫啊。而且感觉很沉重。
  •     经典
  •     比较疲劳的一卷,看完后不打算再跟了
  •     第一次读了前三卷,这次买了全五卷来,暑假开始重温,后两乱着实看得有些累,拖沓地在这个泥潭里逗留了太长时间,迫不及待要跳出这个泥潭啦!
  •     詹姆也太man了
  •     铁种怎么那么多描述,实力也不是那么强。瑟后的泪水,山姆的新世界
  •     哇啦 抹孤里斯
  •     嘤嘤嘤··· 终于又看完一本了···
  •     很好
  •     看了都4年了,忘得差不多了,卷六不知到什么时候
  •     2017看完的第一本书
  •     道朗马泰尔,培提尔贝里席,都在布自己的棋局,而马尔温学士,鸦眼攸伦等人他们所得到的信息与谋划让人猜不透,以及凯冯兰尼斯特,自泰温死后这个角色似乎要替代之前的老狮子成为兰尼斯特家族真正的掌舵者。当然第四卷最让人感到有趣的是瑟曦的自命不凡,自以为是,愚蠢以及她将所有人都推向了她的对立面,生动的诠释了如何作死好毁坏一个王朝
  •     孪生兄妹的事情连续而冗长,布雷妮空头廿三地找珊莎找了那么多节。不过首尾旧镇的故事神秘感太吸引人。消失的三个线也更提升神秘感。
  •     继续看继续磕
  •     抢到手了
  •     龙女呢??
  •     读过最佳,没有之一
  •     不错的魔幻书~~~不愧为大师之作
  •     一個軀體里住進一顆靈魂,跳一曲奇怪的舞蹈。
  •     能说这一卷都是配角戏吗,一个又一个坑,反正如果事情会转变的话,那就一定会变得更坏,大胡子蜀黍第六卷还没写完,我是该继续看卷五吗
  •     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善恶终有报应。一个旧时代的覆灭,一个新时代的崛起。
  •     最好的奇幻
  •     人物越来越多,只能记得主角和主要配角。本书最大的硬伤还是翻译
  •     人要认清楚自己的位置
  •     差点睡着了……
  •     还没看到4呢!
  •     瑟曦不清楚自己的位置,话说最后瑟曦会不会是死在詹姆手里?在这里,教廷能发展起来吗?多恩亲王的谋划,冥冥中自有天意,艾莉亚去了布拉佛斯,学士去找龙女,维克塔利昂会投靠龙女吗?还是阿莎呢?提利昂才是泰温的儿子,也要去找龙女了,猎狗应该没死吧,那个大个子会不会是?布蕾妮如何不死?小指头可以让瑟曦提前出局。真正的危险是别人玩权力的游戏时,你做老百姓。要考虑如何过冬了。
  •     不好意思,这本书我烂尾了~
  •     在第三卷大爆发之后,迎来了群鸦盛宴。故事重新开始铺陈,转向铁岛的剧情,原本主要人物有一半没出场,要等到第五卷才能知道分晓。感觉马老爷故事与剧情在逛七大王国,每一个地点都要去过才过瘾。
  •     三傻渐渐成熟中……
  •     这一部书与剧集的差别非常明显。读书后对于泰温、凯冯和狮家的好感蹭蹭地增加。对于雷加却没有那么喜欢了。
  •     看完了也
  •     没有卷3的高潮迭起,第一遍相当无聊,但细细阅读暗线众多,而且文笔很美
  •     没得说
  •     经典不必多说。
  •     跪舔
  •     电视剧跳过3到了4。
  •     这个世界让我无法自拔
  •     追!
  •     五王之战后短暂的和平被打破,泰温的死牵一发而动全身,瑟曦的愚蠢进一步推波助澜,维斯特洛大陆,风暴将至。
  •     不错
  •     经过了第三卷的高潮,这一卷的内容相当平缓。目测下一卷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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