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礼仪守则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3
ISBN:9787020096589
作者:[美]埃默·托尔斯
页数:378页

作者简介

一九三八年的纽约,经济大萧条进入尾声,满腹诗书、冷静自持的二十五岁姑娘凯蒂•康腾行至她人生的分水岭。元旦前夜,凯蒂与她寄宿公寓的室友伊芙在纽约格林威治村一间二流的爵士乐吧共庆新年,结识了举止高贵、笑容闪亮的邻桌——长着湛蓝色眼睛的年轻银行家廷克 。这次邂逅以及其后突发的意外,将凯蒂拽离了原来的人生轨道。这个寂寂无名的华尔街众多女秘书中的一员忽然间发现自己一只脚踏进了纽约上流精英交际圈,而另一只则跨入声名显赫的康泰•纳仕出版集团。
跟刻板腼腆的百万富翁约会,和开朗自信的上东区富家子交往,与精明前卫的女巨贾对峙,被苛刻专横的上司施压……凯蒂泰然自若又出人意表地在各种命运的表相中摇曳前行。接踵而至的新鲜遭际让凯蒂体会到财富与地位所能予人的安全感与庇护。在对似已渐行渐远且无法言说之爱的无望期待中,她已然明了,指向光明前途的正确选择往往裹挟着失落之痛。
本书如同写得曼哈顿的一封情书,精致,优雅,幽默,清新。 《社交礼仪守则》是乔治•华盛顿少年时期用以律己的行为规范,也被廷克奉为圭臬。这套具备“贵族自修学校”功能的守则中有些条款在故事中反复再现,仿佛对崇尚高贵举止与自律意识的往昔岁月的招魂,亦如向在与欲望和机遇的纠葛中端正自持的人们致意。

书籍目录

前言
冬季
第一章
友谊地久天长
第二章
太阳、月亮和星星
第三章
敏捷的棕毛狐狸
第四章
解围
一月八日
春天
第五章
有的和没有的
第六章
最残酷的一个月
第七章
孤独的枝形吊灯
第八章
放弃一切希望
第九章
弯刀、筛子与木腿
第十章
城中最高楼
第十一章
美丽时代
六月二十七日
夏季
第十二章
二十英镑六便士
第十三章
烽烟
第十四章
蜜月桥牌
第十五章
追求完美
第十六章
战乱
第十七章
读懂一切
第十八章
此时此地
第十九章
通向肯特之路
九月三十日
秋天
第二十章
地狱没有烈火
第二十一章
你疲惫、你贫穷、你屡遭重创
第二十二章
梦幻岛
第二十三章
现在你看见了
第二十四章
王者归来
第二十五章
他生活的地方与他为何生活
第二十六章
圣诞夜的昔日幽灵
十二月三十日
尾声 中选甚少
附录 少年乔治•华盛顿的《社交及谈话礼仪守则》
鸣谢

内容概要

埃默•托尔斯,一九六四年出生于美国波士顿近郊,并在那儿长大。自耶鲁大学毕业后,他又从斯坦福大学取得了英语硕士学位。他与妻子和两个孩子生活在曼哈顿,是一家投资公司的负责人。本书为他的长篇小说处女作。
托尔斯先生是二十世纪初绘画,一九五○年代爵士乐,一九七○年代警匪片,黑胶唱片摇滚乐,宣言,早餐糕饼,意大利面,烈性酒,下雪天,托斯卡纳,普罗旺斯,迪斯尼乐园,好莱坞,电影《卡萨布兰卡》、“007系列”中的演员、柯克船长,鲍勃•迪伦(早期、中期与晚期),凌晨时分,纸牌游戏,咖啡以及祖母手做饼干的忠实拥趸。
本书由企鹅集团维京出版公司于二○一一年出版后,迅速登上《纽约时报》《波士顿环球报》《洛杉矶时报》畅销排行榜,当年被《华尔街日报》评选为年度十佳小说之一,法译本获得二○一二年菲茨杰拉德奖。
译者刘玉红,广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教授,博士。译著包括《我的妹妹,我的爱》、《世界文化象征辞典》、《爱默生随笔》、《穷理查年鉴》(英汉对照)、《肉体伤害》等十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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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8条)

  •     “引号内为译文”就是有些很出色的写小说的人,他们的故事情节平淡无他,其中的细节却值得读完又读。开篇是马太福音二十二章中的七个小节,乍看看不出在讲啥,就是觉得很厉害的样子。读毕,很明显的,廷克就是那个靠一套礼服就被选上的人。在一九三八年,康腾像一个旁观者,她好像参与在故事里面,却又好像被抛弃在外。对三十年后的她来说,廷克就只是一个展览里面的一个影像,她分析着他的变化,就像在分析着历史的更迭。故事发生的时间过去得太久,久得像是这是别人的故事。闪回的部分,姑且当成别人的故事,留下的余地,足以把每个细节的深意都体悟一遍。三十年前的康腾,就一文艺女青年,“如果把她读过的书都堆起来,可以爬到银河去”。也可能是作者本人爱神先生就是一文艺青年,整本小说基本上应该是爱神先生对他所喜爱的作家的轮番致敬,Agatha Christie以及她的侦探小说,Henry David Thoreau以及他的瓦尔登湖,查尔斯·狄更斯以及他的远大前程……文学看似康腾的日常消遣,实际却是支撑她一直走的力量,这些使得我觉得康腾就是爱神先生,沉着,敏感,有时候还有点诙谐。就像雷蒙德·卡佛说的那种感觉,你不是你笔下的人物,但你笔下的人物是你。故事的开端是在一九三七年的最后一晚,康腾和伊芙在一个酒吧看四人乐队的表演,她们在这里遇见了廷克。可以把伊芙归为一类女子,同一个时代的泽尔达·菲茨杰拉德那类,她愿意屈从于任何东西,却不能受制于人。她可以一秒锁定廷克以及他的山羊绒大衣,康腾看得出来伊芙在最后一秒就算要把一杯杜松子酒晒在他腿上,也要和他搭上话。廷克出现在酒吧里显得出类拔萃,“他神态间流露出某种自信,对周围环境出于礼貌的兴趣和友好中带着克制的专横”,好像包着一层闪闪发光的礼物纸,他是怎么样的,全凭她们猜想。很多时候第一次埋堆的场合,就知道谁爱谁了,但是谁和谁能一起走上一段,却不尽然。伊芙恨不得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讲完自己一辈子的趣事。康腾却像一个手脚一动不动的傻瓜,但是呢,傻瓜能得到廷克的好奇啊,尽管她没评选返校节女王的经历。廷克选择哪个女子,我们都清楚知道,敏捷的棕毛狐狸,在百老汇和交易大厅的拐角处,康腾在吃一块三明治同时看着路上的行人乱想一通,这是纽约专有的朝圣之路,这些人是芸芸众生中的朝圣者。在他们之中有多少的人隐藏在他们的真实人生之下,有多少又暴露了?这时候,她还没有想这么多,她也不知道,廷克跟踪在她后面还在下一秒假装偶遇她。“他的耳垂红得跟小精灵似的,他咧嘴笑着,像是逮了我一个现场。他在玻璃后面激动地说着什么——我听不到,便挥手让他进来。”关于埃米莉·波斯特、三明治、打火机、马克吐温、圣三一教堂的谈话,可以看作他们某种默契的开端,“一朝与某人邂逅,擦出些许火花,你便觉得与对方相识了一辈子,这样的感觉有什么根据吗?几个小时的谈话后,你就真的相信你们之间的关系如此不凡,超越了时间和惯例?果真如此,此人岂非拥有颠倒乾坤的能力,使你往后的时光变得完美?”车祸当然改变了一切,特别的,当廷克一直是一个以少年乔治·华盛顿的《社交礼仪守则》作为行事准则的人的时候。一个因为他被撞得几乎瘫痪的女子,理所当然就得到了所有他的以礼相待,可以参照《守则》最后一条,努力让胸中那称为良知的小小圣火长明不熄(康腾觉得他并没有做到的这条,他对她当然没有做到)。他为了做好守则的每一条变得神经质,不惜与真实自己抗衡,他向伊芙求婚被拒绝,“他便把哥儿们的快艇直接撞到岸上,他变得六神无主,在船舱里进进出出肯定有上百次,要找信号枪。他调整风帆,爬上桅杆,甚至跑出去推船。”实际上,在他们相互敷衍的日子里,是伊芙首先投降的,她和廷克是刚好相反的,她是真实暴露人生的一类人,她永远不受制于人,不按什么鬼规则生活,她逃跑去荷里活,兴许当了个明星。华莱士第一次出现是在孤独的枝形吊灯,不得不说华莱士是廷克和伊芙有良心的setup把戏,以至于他在烽烟中再次出现的时候,我都觉得康腾差点错过了什么。我真的好喜欢归类,我要把康腾和华莱士归为一类,他们都尽可能在自己能做的选择上追求完美。“生活不像是旅行,倒更像打蜜月桥牌。二十岁时,我们的日子还很长,你尽可以有一百次犹豫不决,一百次异想天开,一百次重新选择——我们拿起一张牌,当时就得决定是保留这一张丢掉另一张,还是丢掉第一张保留第二张。还没等我们弄清楚,牌已经打完,而我们刚才所做的决定将影响到我们未来几十年的生活。”康腾决定辞去的工作,忘记的人,华莱士决定抛下他生命中所有理性、熟悉和安全的层面无非都是他们觉得正确的选择。尽管华莱士丢了生命,但至少在做选择的时候理直气壮,他的确拥有很多,但他选了理想主义。因为华莱士和葛兰庭夫人,康腾正式开始知道更多的廷克。“从华莱士告诉我的这些片断信息来看,廷克有些东西我本该早知道的,那就是当我和廷克成年时,我们没有站在门槛的两边,而会肩并肩地站在一起。”他和葛兰庭夫人的关系暴露扯了他的保护色,我和他一样舍不得那个他一直小心翼翼乔装打扮的他,他站在繁华以外的街道上,落选的孤独,使人心疼到胃痛。康腾说,人在情绪激动的时刻——不管这激动是由愤怒还是嫉妒、羞辱或怨恨引起的——如果你将要说出口的话会让你感到舒服一点,那么这话很可能是错的。她倒数第二次对廷克说出的话,几近刻薄,但说出来她心里应该好受很多。他生活的地方与他为何生活是每读一次都难过的段落,康腾和廷克最后的见面,廷克仍然恪守着华盛顿的《礼仪守则》,尽管康腾曾觉得那是廷克表演的剧本此刻应不尽然了,“本能地,他向前一步,却又停下来,制止了自己——仿佛在怀疑他有没有权利来个友好的拥抱。在某种意义上,他有。他的微笑一方面表示心照不宣的忏悔,另一方面又暗示他已准备接受甚至欢迎又一轮斥责。”后来,他只留下一封信。她以为她更想相信他去了某个人迹罕至以前一直没有机会和理由去的地方,但其实他只是在纽约甚至曼哈顿某个她不知道的地方,为了生计,不得不一天乘坐两次地铁,因而暴露在沃克·埃文思的镜头中。我并不认为,故事在说真相使爱幻灭,这样想太极端,康腾也并没有这样想。“生活未必一定要为你提供什么选择,生活从一开始就轻而易举地划定你的行程,通过各种既粗野又细腻的技巧把你限制在既定的轨道上。如果有一年你可以有选择,从而改变你的境遇、你的品性、你的人生轨迹——那也不过是上帝的恩典。你不可能不为之付出代价。”康腾相信此刻是她正确的选择,而生活也的确也让她有所失去,但其实所有的选择都是各自既定的路程而已。
  •     两个穷姑娘在新年前夕邂逅了一位绅士,他衣着优雅举止得体,十足的世家公子华尔街精英。仨开车兜风出了车祸,一个姑娘残疾了,绅士只好把她接到自己家里照顾,虽然他心里记挂的也许是另一个她。这就是故事的开始,梦想的开始,每个人都在不知不觉追逐心中的幻影。女主人公因为这起意外事件,就像不小心堕入兔子洞的爱丽丝一样,进入了奇幻疯狂的世界。在这里,曼哈顿是中心,是拉格泰姆2/4拍节奏,是一条河流,人们像树上的叶子,纷纷落在水上,在漩涡里打转,飘走,或者沉下去腐烂。在这里,她是狄更斯的皮普,跟形形色色的名流打交道,还耍了一套小把戏成功求职,慢慢熟悉上流社会的交际规范和魅惑的舞步。在这里,有人隐藏过去,有人误读明天,青春的喧嚣总伴随迷惘和失落,逐梦的尽头难免梦醒人散。男人问:你呢?姑娘回答:我基本表里如一。真是叫人百感交集。“我作孩子的时候,话语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丢弃了。”谁能对浮华之诱惑面不改色,始终保持赤子心。生活的负担越来越重,从来不是因为需要的变得更多,而是不需要的不断增加。可见保持孩童之心,像个小孩子一样去实现梦想,真诚待人殊为不易,那是必须付出努力和决心的。社交礼仪也从来不是为了所有时代所有人准备的,它只是往昔时光的一面镜子,它召唤的是端正自持的生活,还有为了胸中那小小的良知之火长明不熄。男主人公最后融进茫茫人海中,不再当个假模假样的绅士,倒成了毛姆笔下的理想青年,他干粗重的活计,忍饥挨饿,却充满活力,于是当有人用镜头捕捉到他乘坐地铁时那一瞬间的表情,女主人公赫然发现生活的全部奥秘。这封“写给曼哈顿的情书”仿佛苏格兰诗人的那曲抒情歌,优雅地重现了往昔的时光,寄寓对当下的期盼:对生活的严肃思考与真诚选择,永远都不算迟。曼哈顿的1938年,从春天到夏天到秋天到冬天,季节上或许是经由蓬勃走向衰落贫瘠,可未尝不是一部艰难的心灵跋涉史,死亡然后重生,被剔尽了虚荣的血肉剩下一具骨,憔悴的裘德,幻灭的盖茨比,远离人群的梭罗,他们告别残忍的充满腐朽气味的都市四月天,走向更纯净更稀薄的空气,更自由更可托付无限可能的生活。因此,不管身在何方,姑娘小伙总要问一问自己的心,看一看北极星,好好享受简单的快乐,在呼唤某个名字中开始一天,以清白之心度过清白的时光。
  •     这本书的书名很容易让人误会,以为这是一本讲条条框框规矩的教条之书。但它其实是一本小说,讲了一个发生在1938年的纽约的故事,讲了一个女孩是如何在机缘巧合以及不懈努力下闯入曼哈顿的上流社会中。它是一封写给曼哈顿的情书。尽管如此,它并不是一本野心勃勃高喊人往高处走口号的书,它是一个优雅动人又哀而不伤的故事。大萧条之后二战之前的曼哈顿——古董老爷车、老式打字机、爵士音乐、金发女郎,它们光彩,逐梦,魅惑。我觉得这个故事的核心,比起打拼进入上流社会而言,更多的是关于那个女孩的成长,她爱上什么人,做出什么选择,耍点什么小心机。对我来说,评价一个故事是好是坏,有时标准简单到只看这个故事是否可以让人一直沉浸地读下去。这意味着行文流畅,意味着不会对突兀的转折疑惑,不会为做作的字句皱眉。这本书就是这样的,它写得如丝绸一样顺滑。这本书写得很温柔。这是我从头看到尾最大的感受。它甚至鲜少有心理描写,用大量的对话和叙事代替了内心活动,但你还是会感受到人物心里细微的感情起伏。这一点真的很厉害。这个故事里既没有灰姑娘和王子的轰动爱情,也不教你如何在上层职场打滚。它不像《穿Prada的女魔头》,主人公被严苛上司刷新世界观,摒弃旧我离开旧爱获得新生;它也不像《小时代》,爆炸点频频,疯狂地向年轻人兜售大城市的梦想;它也不像《孤独的赢家》,对上流社会细致入微地描述,又奇异地嘲讽。我说过的,它是一封写给曼哈顿的情书,它精致优雅又引人入胜,它写那些你我触不可及的纽约精英阶层,但它的核心是成长。  这本书的简介里有一句,“在对似已渐行渐远且无法言说之爱的无望期待中”。是的,这个故事的另一个核心,是无望之爱。迪克说,在你知道所有这些情况之前,你爱上了这个家伙。她说,是的。迪克说,你是不是还爱着他。她说,是的。我很喜欢这个女主角凯蒂,她坚强又自由,她爱那个家伙而始终内敛沉默。她看着他和自己的朋友出双入对哪怕她知道他心里爱的是她;他带着美眷去周游欧洲,她扔掉他们寄给她的信,但又把它夹进书里一遍一遍地看;她发现他们回来,从舞会上慌张跑掉;他求婚失败,她半夜接到他的电话,坐火车赶到他所在的遥远的地方和他共度周末袒露心迹;最后她发现了他的秘密愤然离去,但在她和富家子迪克交往好几月之后,迪克问她是否还爱他,她说,是的。你没有拖泥带水地单恋,你从不打听他,你从不谈到他,你同样和其他人交往,但你被身边人问是否还爱他的时候,你说是的。傻姑娘说,是的。我总是会被这样无望而内敛的爱给打动。总是。这世上炽烈的死生契阔那么多,我却总是热爱这类沉默的守望。假如我在心里构想故事,我最偏爱的也是这样的守望。也许这证明我的确是一个矫情的人。但我从头到尾都没有特别喜欢男主角,他优雅,绅士,年轻,有钱,这些都不足以构成我喜欢这个角色的理由,书里出现的所有男性角色中我最喜欢的是迪克,开朗自信,活得风生水起,浑身上下散发着少年般青春逼人的荷尔蒙味道。这种男生在年轻女生中几乎是通杀的,我早就意识到我的肤浅,因为我独独钟爱这一款。  我用了三天看完这本书,周三周四周五。周三晚上寝室开着空调,我看了前面几章,觉得从身到心都很舒服,仿佛你喝了一点甜酒,敷了一个牛奶面膜,清凉醇香,尤其是室外热炸天寝室里还很凉快(…)。周四傍晚我跟寝室长两个人在寝室里,她在做数据库,我在看书,我泡着果茶,书里那种哀而不伤的感觉弥漫出来,台灯的光也是暖黄色的,我偶尔抬头和寝室长说说话,觉得这是多么美妙惬意的reading time。那天晚上我看完了这本书的一半,女主角沉默而似有似无的坚守把我的心神拉得恍惚,我给寝室长讲了前半本书的情节,她沉默了一会,然后说,你快往下看。我睡前磨磨蹭蹭,她一直说,你倒是快往下看啊,你快看书啦,快去看,快看啦。(…)周五的中午天气很凉快,还是我跟寝室长两个人,她还是在做数据库,我还是在看书,我看完了后半本,心里恍惚得没法说,然后上床去睡午觉。那个结局不算完美,可你确实想不到比它更好的结局。这本书不走友谊万岁金钱万岁的路线,最后的结局里,和女主角一起度过1938年的人没有一个最后在她身边。但它也不宣扬成功即孤独这酸溜溜的口号,书中有人最后放弃了上流社会放弃了乔治华盛顿那一百多条社交礼仪守则,去追寻心里真正想要的东西,也有人成功踏入上流精英圈,获得光明与财富的庇佑,获得同样美满的人生。  你可以把这本书比作一杯红酒。昨天晚上我在洗澡回来的路上突然这样想。它没有什么大的劲爆点,但绝对是一个美不胜收的故事。A love letter to Manhattan.

精彩短评 (总计49条)

  •     光怪陆离
  •     三十年代的曼哈顿
  •     越深入越有味道
  •     努力让胸中那称为良知的小小圣火长明不熄
  •     从不卖弄 只是流露,书中主人公影响到了我做人处事的方式 学会不骄不躁 学会读书培养内涵 学会不向人屈服。
  •     维尔是瓦伦丁,华莱士赠给凯特的请柬所属的派对上出现,以纽约之秋为证@Diable R.
  •     "生活未必一定要为你提供什么选择,生活从一开始就轻而易举的划定你的行程,通过各种既粗野又细腻的技巧把你限制在既定的轨道上。如果有一年你可以有选择,从而改变你的境遇、你的品行、你的人生轨迹——那也不过是上帝的恩典,你不可能不为之付出代价。"
  •     读社礼则读了不下三遍。第一遍匆匆看剧情,第二遍看人物性格,第三遍试图揣摩每一句话。 真的很喜欢华莱士,觉得比起廷克的优美,华莱士更多的是一种高贵的沉淀。他温和体贴,受过良好的教育。虽然看到他动身去西班牙的时候就知道他再也回不来了,但是得知他的死讯的时候,我还是会很难过。 而安妮·格兰汀,和很多人不一样,我很喜欢她。聪明美貌集于一身,她是典型的曼哈顿人。 写的很细腻,在他的雕刻下,我确实能够看到纽约繁杂的码头和地铁站。阅读的时候有种偷窥曼哈顿生活的感觉,听得见汽笛声,看得见清晨的跑马场,安妮的软糖般的耳钉,以及慵懒的伊芙。 只是,或许我还是没有读懂吧
  •     同感很深,这是这部小说吸引我得最大原因,买到手三四年了都没看完… 根据我现在的状态,我想我应该走出来了 20160730
  •     我没看下去。词汇太雍容华贵了。一叹三调。他只学到菲兹杰拉德的表面。
  •     言情
  •     看完发现作者是个男的,可以冲淡部分惆怅之情。
  •     地铁那段感受很深,上班时间仔细观察一下车厢里的乘客,确实能看见很多微妙的表情~
  •     以为是一本技术方面的书,看后才发现是小说。。。女主自以为是,不太讨喜。神神叨叨可能跟翻译有关,断断续续看完。结尾处的豁达优雅很动人
  •     捧着书在公交车上读的时候,不想让人看到书名。这真的不是伪装社会上层人的教科书。相反,书中的我有思想,阅书无数,同时最后也阅人不少,她还坚信自己会住上没有门铃声的房子,知道自己的梦想一定会实现。
  •     读完之后有一种沁人心脾的感觉。夜深和清晨听凯蒂小姐讲述她的故事,如缓缓的流水流经我的内心、充盈着我…喜欢凯蒂的骄傲和优雅,喜欢作者细致描述的每一个动作。终章,即便是失去了,那种念起某些人时心中还能涌起的难以忘怀旧友之感,实在美得很。
  •     开年以来看过的最棒的一本小说,没有之一
  •     对作家新作A Gentleman in Moscow感兴趣,先把这本旧作补完。不要被书名骗了这是小说…文笔优美但有俩毛病:一是女主没写好(考虑作家是个男的……),二是总忍不住想露一手,结果各种堆砌名著名作家(考虑这是作家处女作……),但这个故事还是挺动人的。尤其最后,勇气十足的人没入大千世界,留下闪闪发光的背影。然而相依度过重要时光的伙伴,竟终生不曾再见,太伤感了。喜欢凯特拉过安妮,将钥匙放入她口袋的时候,也喜欢她用华莱士的遗赠射下市长那颗星星的时候。「尽管寒风刺骨,但从这里看曼哈顿,它是如此非凡、如此奇妙、如此明确地充满希望——你只想用尽余生朝它走去,却永不抵达。」这一句难道不会想到盖茨比那著名的结尾吗?(廷克后期我脑补的是《云图》里的小本,华莱士完全就是《天才雷普利》的Peter啊!)
  •     是啊,现代的有钱人就是吃吃喝喝,附庸风雅,还好意思把名著放进去装13,加上结尾简直是绝配
  •     从未想到1938年的纽约也会有这样的故事。
  •     还挺好看的,尤其发现竟然是个男人写的!有些句子真不错呀,怪不得会得菲茨杰拉德奖!但女主角就是那种通俗小说里一贯的女主角形象,玛丽苏,道德正确,有点烦人。
  •     爱最美好的地方是毅然决然地不辞而别,心碎是最值得享受的感受
  •     一本弥漫着特殊风味的小说,由于文化背景不足,我相信我一定遗失了大量的信息。讲了一个很好的故事,角色形象饱满,故事也出人意料。
  •     2015年度最爱!
  •     氛围很不错。 还有,那个,维尔究竟是谁。。。。。
  •     太屌太屌,意外的有趣
  •     还好吧 我以为是工具书 没想到是小说 然后在图书馆不期而遇~~ 顺便读了
  •     想读
  •     当初挑这本书因为当当满赠优惠,又由于出于实用的目的仅仅把它当做工具书购买下来(没错,我就是被书名误导的幸运儿。) 在看的过程中心里无数次吐槽为啥这么好的一本书就给这样的书名埋没了——直到盖上最后一页,才明白 这个名字起的不能再合适。廷克用它攀爬进上流社会,但正义堂皇的律令何尝又不是一条枷锁,束缚自己的自由和幸福。 无论是封面设计,人物设定还是曲折剧情,都像凯蒂在流离众人之间品尝过的不同的酒,每一杯都有它独特的余味。描写的每一个剧情转折既出人意料之外。又不会或许唐突。精致,优雅,恰到好处,没有过度的情绪,大概就是这本书最大的特点了吧。 希望更多的人能发现这本书的美,
  •     满满的5星啊,昨晚看到凌晨3点,今天看完。作者为男性,如何写女性视角的?女主非常机智,聪明,有才华且幸运。我们这些普通打工仔可能穷其一生也无法过几天那样的生活。如果说年轻点,我们对一切充满了希望欲望,年纪大了,就会伴随着痛苦的失落,伴随着渐渐消逝的体力,我们感觉无能为力与衰老。人生如此短暂,我想用好我的五官,好好感受这存在的世界。
  •     看到后半,每章都让人掩卷惆怅。陪她度过一九三八年的每个人最后都不在她身边,每个人都和她渐行渐远,纽约这么小,在她卷入的那个世界里人与人纠缠成复杂细密的网,纽约又这么大,他和她告别之后,真的再也没有见过。
  •     假如我们只爱上那些完美无瑕的人,爱就不会那么令人痛彻心扉了。
  •     地铁里如花朵的人们。
  •     想起书名了,我并没有失忆
  •     描写美国大萧条末期一个平凡女子与几个人的故事,爱情主线,同时蕴含对人生的诸多感悟,下半段的发展有点出乎意料,也许回头看第二遍会感悟更多。
  •     是没想到一部三十年代的言情杜拉拉,竟然看到有些留恋。大概还是因为纽约。
  •     最终还是没和Tinker一起。
  •     人生的准则
  •     遵守守则 守土有则
  •     “你只想用尽余生朝它走去,却永不抵达。”
  •     挺好看的一本书,描写的很细腻。你看到的只是人们显现出来的冰山一角,永远不知道水下隐藏的是什么。
  •     有人根据我喜欢《了不起的盖茨比》推荐的。看的时候,就一直在想这一本有没有拍成电影。故事还行,就是感觉翻译过来不是很流畅?要是有张廷克的照片看看就好了。喜欢对凯特房里藏书的描述。作为还没看过《瓦尔登湖》的人来说,我这次总算想一探究竟了!
  •     “在纽约,你很容易以为这个城市最迷人的女人都是从巴黎或米兰来的,其实那只是少数,最多的美女来自意志坚定的州,它们都以字母“I”开头:爱荷华州(Iowa)、印第安纳州(Indiana)和伊利诺伊州(Illinois)。在恰如其分的新鲜空气、嬉闹打斗和懵懂无知的滋养下,这些浑然天成的金发美女从玉米田里冒出来,有如边缘闪光的星星。早春的每个早晨,她们拿着玻璃纸包着的三明治,飞奔过门廊,随时招手爬上一趟开往曼哈顿的灰狗长途汽车。这个城市欢迎并掂量所有漂亮的东西,即便不是马上接受,也至少可以试试尺码。” 很迷人的小说,就像那个时代的纽约。
  •     非常好看
  •     二十多岁时,我们的日子还很长,你尽可以有一百次犹豫不决,一百次异想天开,一百次重新选择——我们拿起一张牌,当时就得决定时保留这张丢掉另一张,还是丢掉第一张保留第二张。还没等我们弄清楚,牌已经打完了,而我们刚才所做的决定将影响到我们未来几十年的生活。
  •     用男性的思维打造的雌雄同体的魅力女主,虽然有些细微处让人略觉唐突,但却是惊艳的小说,值得多次阅读。
  •     轻小说?或许不是,像是在看黄金时代的类型电影,怀旧,优雅,克制,以及主旋律、道德正确。白莲花女主在主角光环的荡涤下忸怩作态异常让人厌恶,怕这也是作者的姿态吧。第一次写读书笔记,不错的开始。
  •     好爱华莱士和迪奇,以后应该会再看一遍
  •     翻译后有些句子不怎么明白。基本有些话觉得好细细多读一两遍!这是一种社会观、生活姿态、人生态度、爱情、友情。读书在于你读其中一本书,还想再增加几本书来完整它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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