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舞蹈志

出版社:学林出版社(上海学林图书发行部 )
出版日期:2000-12
ISBN:9787806169926
作者:中华舞蹈志编辑委员会 编
页数:311页

作者简介

舞蹈作为构成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悠久的历史,通过点点滴滴的积累最终才汇成了今天的汪洋大海。在漫长的时空历程中,她时而清波潋滟,也有急流回旋,但它始终奔腾不息,纵横恣肆于神州大地上,奔向前方,奔向未来。 舞蹈是我国古代所称"乐"的重要组成部分,古人认为:“所谓诗表述思想感情,歌唱出它的声音,舞蹈表现它的外在形象。三者都根源于人的内心,然后乐器随之演奏。”乐就包含着诗歌舞乐这些基素。这门古老的艺术在它诞生之初,原是浑然一体,混沌不可分的。今人所称之诗歌、音乐、舞蹈,只是在经历了相当长一段发展过程后,才逐步演化形成的。《中华舞蹈史安徽卷》作为中华舞蹈史系列丛书中其中之一,把安徽民间舞蹈的内容形式、风格流派、演变特色以及有关的各种风俗等详细的介绍给了大家。中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复杂多样的生态环境和文化传统,不平衡的历史发展进程,为我国乐舞文化渲染出一幅色彩斑斓、内容繁富的壮丽画卷。在本书中您定可领略安徽舞蹈的优美神韵,感受到中国舞蹈作为中华民族全体智慧和心灵结晶的伟大所在。

书籍目录

综述志略花鼓灯伞头小场抢手巾盘板凳四老爷观灯小圆房拾棉花双条鼓打对子花鼓大走场压花场兰花灯龙灯会南门村老龙灯卢村龙灯会手龙舞草龙草龙空心龙冬瓜龙绳索龙板龙狮子灯手狮舞狮子灯会青狮玩烛舞回文物史迹史料钩沉人物传记附录图表后记

前言

  21世纪的世界是高科技的世界,亦是平民文化的世界,即是传统意义上所指的高雅文化,当跨入21世纪后也将融汇社会而不断向平民靠拢。  人类创造的以人体运动构成的艺术——舞蹈,可说是各种艺术品种中最平民化的艺术样式之一。它将人类的社会生存状态和感情累积投射于举手投足之间,反映出人类社会的文化深度和广度;而中国舞蹈是中国传统的民族民间舞蹈,更是体现了舞蹈的这一特殊功能。这不仅仅是人类有了社会活动便有了舞蹈这门艺术这一基本命题,更主要的是,它构成了人类另一层面最活生生的、充满生机的文化体系和思想体系。长期以来,孔孟儒家一直被认为是中华传统艾明的代名词。自西汉以来,中国传统的思想体系址以儒家为主流,道家、墨家、法家等诸子百家为支流的统一物。但却一直忽视了中国民间存在的另一思想体系,即以历代劳动人民创作和活动其间的大量诗歌、小说、戏曲,包括舞蹈所形成的思想体系,这种民间思想体系较之于儒家思想更富于创造精神和生命活力。所以,我们说,中国老百姓的宇宙观、人生观、生死观、道德观、幸福观等主要是得益于民间广泛流传的包括《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在内的这些口授身传的民间文艺作品,而在民间最为广泛流传的中国民间舞蹈则更是成为老百姓喜怒哀乐、是非评判的主要载体之一。换句话说,它以人体活动的角度折射出了整个民族的心理流程,标示了这一流程发展的轨迹。  然而,与其他文学艺术门类不同的是,中国的民间舞蹈由于它自身的艺术特点和活动形式具有民俗的特性——杂糅于婚丧喜庆的民间百事中,形式灵活,随意性强,歌舞说唱并重而不拘一格,衣着装扮的简陋和活动场所的流动性大,等等,不仅如此,由于历史的原因,宗教迷信的色彩有常常杂糅其间,凡此种种,都使得数千年来的文人学士对这种“雕虫小技”不屑一顾,因而既上不了所谓的正史,就连野史杂记也少有记载。这种状态的存在当然是历史累积的结果。  新中国建立后,这种状况有了根本性的改变。改革开放带来的文化事业的繁荣,使我们有了为中国的宝贵文化遗产——中国民族民间舞蹈“立志”的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不仅如此,中国民族民间舞蹈作为一种人类活动行为,由于社会文化的原因,在今天,如以往那样在民间中自由繁殖又迅速在民间扩散和传播并深深地融入百姓的一切民俗百事中的情况,基本上是被舞蹈的专业和非专业的创作所替代而中止了。因此,通过立志的方式,详尽地整理和归纳出中国民族民间舞蹈全部的生存、发展和活动情况,对于了解一种文化形态与社会的关系,并在科学的总结上开辟今天的舞蹈发展途径和与老百姓水乳交融的通道,都会产生非常积极的意义。  本书分为综述、志略、文物史迹、人物传记、图表几大部分,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分卷出版,以实际调查的第一手资料为基础。系统记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民族民间舞蹈的历史、现状、内容形式、风格流派、衍变特色以及有关的节令风俗、信仰礼仪。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舞蹈收录不考虑相互之间的交叉和重叠问题,以期资料的翔实和地方特色的保存。  本书集中了全国的人力、物力编写而成,参加编写工作的有方方面面的专家学者和舞蹈工作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的领导下,得到了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化厅、局的大力支持,作为承办单位,上海市文广局付出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学林出版社在本书的出版上也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在此我们一并谨致衷心的谢意。                  《中华舞蹈志》编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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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世纪的世界是高科技的世界,亦是平民文化的世界,即是传统意义上所指的高雅文化,当跨入21世纪后也将融汇社会而不断向平民靠拢。  人类创造的以人体运动构成的艺术——舞蹈,可说是各种艺术品种中最平民化的艺术样式之一。它将人类的社会生存状态和感情累积投射于举手投足之间,反映出人类社会的文化深度和广度;而中国舞蹈是中国传统的民族民间舞蹈,更是体现了舞蹈的这一特殊功能。这不仅仅是人类有了社会活动便有了舞蹈这门艺术这一基本命题,更主要的是,它构成了人类另一层面最活生生的、充满生机的文化体系和思想体系。长期以来,孔孟儒家一直被认为是中华传统艾明的代名词。自西汉以来,中国传统的思想体系址以儒家为主流,道家、墨家、法家等诸子百家为支流的统一物。但却一直忽视了中国民间存在的另一思想体系,即以历代劳动人民创作和活动其间的大量诗歌、小说、戏曲,包括舞蹈所形成的思想体系,这种民间思想体系较之于儒家思想更富于创造精神和生命活力。所以,我们说,中国老百姓的宇宙观、人生观、生死观、道德观、幸福观等主要是得益于民间广泛流传的包括《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在内的这些口授身传的民间文艺作品,而在民间最为广泛流传的中国民间舞蹈则更是成为老百姓喜怒哀乐、是非评判的主要载体之一。换句话说,它以人体活动的角度折射出了整个民族的心理流程,标示了这一流程发展的轨迹。  然而,与其他文学艺术门类不同的是,中国的民间舞蹈由于它自身的艺术特点和活动形式具有民俗的特性——杂糅于婚丧喜庆的民间百事中,形式灵活,随意性强,歌舞说唱并重而不拘一格,衣着装扮的简陋和活动场所的流动性大,等等,不仅如此,由于历史的原因,宗教迷信的色彩有常常杂糅其间,凡此种种,都使得数千年来的文人学士对这种“雕虫小技”不屑一顾,因而既上不了所谓的正史,就连野史杂记也少有记载。这种状态的存在当然是历史累积的结果。  新中国建立后,这种状况有了根本性的改变。改革开放带来的文化事业的繁荣,使我们有了为中国的宝贵文化遗产——中国民族民间舞蹈“立志”的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不仅如此,中国民族民间舞蹈作为一种人类活动行为,由于社会文化的原因,在今天,如以往那样在民间中自由繁殖又迅速在民间扩散和传播并深深地融入百姓的一切民俗百事中的情况,基本上是被舞蹈的专业和非专业的创作所替代而中止了。因此,通过立志的方式,详尽地整理和归纳出中国民族民间舞蹈全部的生存、发展和活动情况,对于了解一种文化形态与社会的关系,并在科学的总结上开辟今天的舞蹈发展途径和与老百姓水乳交融的通道,都会产生非常积极的意义。  本书分为综述、志略、文物史迹、人物传记、图表几大部分,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分卷出版,以实际调查的第一手资料为基础。系统记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民族民间舞蹈的历史、现状、内容形式、风格流派、衍变特色以及有关的节令风俗、信仰礼仪。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舞蹈收录不考虑相互之间的交叉和重叠问题,以期资料的翔实和地方特色的保存。  本书集中了全国的人力、物力编写而成,参加编写工作的有方方面面的专家学者和舞蹈工作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的领导下,得到了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化厅、局的大力支持,作为承办单位,上海市文广局付出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学林出版社在本书的出版上也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在此我们一并谨致衷心的谢意。                  《中华舞蹈志》编辑委员会

章节摘录

  书摘  龙舞 舞龙遍及全省,形式之多,居民间舞蹈之冠。春节、春会、喜庆吉日都要舞龙以助兴。龙体内点燃烛火,在灯会上夜晚演出,所以常称为龙灯。龙舞的品种就制作材料划分,有纸龙、布龙、草龙、板龙、灯龙。就形式上分,有各节不相连的断龙,有多人共舞的巨龙,也有单人表演的手龙。长的龙长到数十节乃至百节,可以说是以长为贵。休宁县有一种板龙,习惯上是“一丁一龙”,即村子里有一个十五岁以上的男子就叫做一丁,每一丁自制一节龙身,表演时龙头在前,经过各家门口,各家的“丁”就将自备的龙身接上去,于是越接越长,直到最后一丁接完,再接龙尾,遍村游舞。这里的风俗,村子大、人口多是值得炫耀的光荣。因而丁越多,龙就越长,不看舞的技巧和花样,只看它的气势。还有的龙舞是以巨为美。歙县义成村的龙头有九尺高,身长数丈,晚间在江边表演,被龙体内烛火照得透明的巨龙,倒影映在江水里,像是岸上、水里两条明如水晶的长龙,结伴漫游。人们站在村口、山颠,远远望去,别有一番情趣。有的龙则又以小见长。绩溪县有一种手龙,由一人两手持之表演,有时三四人各持一龙,另有人手持绣球,共同表演。手龙小巧灵活,表演者可以运用翻、腾、扑、跳等武术技巧,同时两手把龙绕在身上,盘旋飞舞,龙虽小则活力强。在农村手龙挨家挨户表演,表演者一面舞龙,一面根据各家的实际和愿望,喊着吉祥词,观众随声齐和,为每家祝福。淮河以北,也有这种手龙表演。  皖南山区有一种草龙,可称是独具一格。“中秋,农人束稿为龙,燃香遍插龙体,鸣钲代鼓,游月光下:”(民国二十六年《歙县志》)“八月望为中秋节,是日,小儿早起,呼朋唤友,取田中稻草,扎成龙形,糊以色纸,夜间插烛于龙身,游行街市。草龙大小不等,大者十余  人共舞,小者一人独舞,锣鼓声喧,爆竹满地,极奔走之热闹。”(《中华全国风俗志·安徽黟县之中秋节》)舞草龙是习俗性舞蹈,只有中秋节游舞,其他时间不舞。这种舞蹈可算是就地取材,中秋节新稻收完,场上稻草随地皆是。草龙的式样、名目繁多,用一条极粗的草绳连接头尾,叫做“绳索龙”;把龙身扎成一节节冬瓜形,再连接头尾,叫做“冬瓜龙”。扎好的草龙上插满细竹管,竹管里再插香火,所以草龙也叫“香火龙”。草龙的形象更具写意性,似龙非龙。有的草龙前面还有两人举着竹竿和稻草制成的“香火串”,导引草龙游舞,像是古代队舞前面的“竹竿子”。  龙舞听用的各种草龙、灯龙、板龙、断龙……的道具,是人们在龙的形象的基础上想象出来的更为变形而且可供舞蹈的龙的形象。龙舞能够表现中国人民龙腾虎跃的精神,能够满足人们健身的、舞蹈的、绘画的、竞技的和吉庆喜悦等多方位的生理和心理的需求,千百年来,代代相传,为人民所喜爱。  狮子舞 狮子舞遍及全省城乡,名目繁多,形制各异。概括起来可分为三类:一类是把狮子视为神物,以舞狮来祓除不祥;一类是把狮子作为吉祥物,舞狮子一方面供人欣赏取乐,一方面给人带来吉祥和幸福;还有一类是专为娱乐,人们遇有大喜大庆的喜事和重大节日,跳起狮子舞以示快乐和欢庆。  把狮子神化的以泾县过去的舞狮子最为典型。“泾县东乡对于狮子菩萨之信仰,尤高出于牛王大帝之上。其神非偶像,乃形似的。凿木块为狮首,缀以黄布为狮身,二人顶而舞之。佐以红海公、白海公、判官、娘娘诸神,悉以戴假面具为之。红海公、白海公,系弄狮子者,一红面,一白面,均满身红衣,作种种不伦不类之怪剧以引观众之发笑,间作恶剧以窘儿童。娘娘白面,亦红衣,骑狮子身上而舞。判官黑面绿袍,执笔木立不动。设有病人者,必迎狮子至病人室中,周巡一遍,以祓除不祥。初生小儿,将渠含至狮子口中,谓容易长大云云。其期自元旦始,至三月初三日止,各村轮次而舞。或全堂(一日),或半堂(半日),皆有定例。迎狮子者必斋戒茹素,格诚格敬,无敢稍怠。舞狮子之人,率本地祠丁,平时被役于人,独此月俨然尊大,一若渠即狮子神也。”(《中华全国风俗志·泾县东乡佞神记》)这样的狮子舞,在全省罕见。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讲到舞狮的人,平日是被役于人的祠丁,社会地位很低,但在表演舞蹈时受到像对神一样的尊重。神化了的狮子还有绩溪县的《舞回》。“回”是当地人民想象出来的最凶猛而又最善良的野兽,它可以吃掉一切危害人类和家畜安全的野兽,所以人们每逢春节必舞“回”。  安徽狮子舞的形式多种多样,它所表现的狮子的性格也是千差万别。毫州市双沟镇的狮子灯会,通过“竖顶珠”、“天鹅下蛋”、“翻身”、“打滚”、“螺丝转”、“高吊毛”、“白马驮经”等高难度技巧,表现狮子的勇猛、狂躁,使人望而生畏。芜湖县的《青狮玩烛》是描写狮子见到烛火由惧怕到嬉弄,把狮子表现得温驯可爱,情趣横溢。滁县的《九狮一吼》表现狮子的群际关系。临淮关的《狮子舞》表现狮子产崽,由生产到抚爱;舞的是狮子,表现的是人的情感。全椒县的《手狮》是一人舞一狮,四只狮子形成一组,技巧难度高,结构严谨。从“狮子舞”派生出来的凤台县的《火老虎》是将扎成虎形的特制道具,遍插火捻,点着火后由人披着表演,演员用窜、跳、剪、扑的技巧,使虎形全身的火捻溅飞出火星,活脱脱一只着了火的老虎被烧得狂奔乱跑,甚为壮观。表演这个节目是在正月初一到十五,正是严寒季节,演出结束时,表演者要跳进水里将全身的火捻淹灭,这就要求表演者不怕烟熏火烫,又要耐生寒冷,没有坚强的毅力和勇敢的精神是不能表演这个节目的。东至县的《六兽灯》是由每人双手举着篾扎、纸糊、彩绘的狮子、麒麟、独角兽、象、鹿、獐的彩灯进行表演,六兽的头、颈、腰、尾内部均点烛火,表演者运用马步、弓步、大翻身等动作,让六兽做出揖拜行礼的姿态,向观众祝福。  休宁县流行的《吊狮》,像是表演木偶:一木架,底部装滚轮,架上一木框围以彩色布幔,木架内伸出一长杆,装有绳索、滑轮,木框布幔内藏一狮形与绳索相连,一人推动并扶稳木架,一人操纵绳索,使狮形沿长杆舞动。常在广场和队列行进中表演。  [小圆房] 花鼓灯节目之一,以花鼓歌对唱为主的表演形式。旧时童养媳和丈夫结婚称做“圆房”。在洞房花烛的晚上,一对青年男女沉浸在新婚的幸福之中,回忆过去童养媳的痛楚,两人朝夕相见,互相又不能说话,不能交流感情,如隔天涯的复杂心情。鼓架子扮丈夫,兰花扮童养媳。原来是花鼓灯小场《偷进房》,经艺人王考千和风台县文化干部加工整理,成为一个情节合理,结构完整,唱词、曲调安排得体,能充分表现人物内心活动的小型花鼓灯歌舞剧。1957年参加安徽省第一届民间音乐舞蹈会演,获优秀节目奖,王考千获特等表演奖。同年三月参加全国第二届民间音乐舞蹈会演。  [兰花灯] 原名《花鼓灯》,又名《扭兰花》。流行于定远县境内。每年春节,全县各地都有跳兰花灯的习惯,借以欢庆丰收,喜度佳节。  角色有兰花四至六人,“鞑子”一人,“岔伞”一人乙兰花为女角,鞑子、岔伞为男角。兰花梳长辫子,头顶红彩球,两边飘带拖于胸前,用红绸带将球花在头上扎紧,两鬓插花,两手各持粉红色丝绢。鞑子头戴草帽圈、戴鼻卡,上穿淡黄色或白色大襟褂,袖口镶红边,外罩翻毛皮袄,袒右臂。咖啡色长裤,腰系粉绿色腰带,脚穿黑色长统马靴,右手拿芭蕉扇。岔伞,右手持岔伞(竹子做骨架,外罩红绸缎伞衣;‘再加黄绳网子)。兰花动作有“小颠步”、“小摆手”、“小推手”岔伞动作有“捻伞”、“后吸腿跳”、“蝻子步”、“伞花”;鞑子动作有“平脚颤步”、“碎跑步”等。舞蹈载歌载舞,按音乐节奏,变化“大花场”、“小花场”、“大穿花”、“小穿花”等队形。有唱词,有问答,有念臼、数板,风趣活泼,热烈奔放。  音乐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锣鼓牌子,乐器有堂鼓、大锣、小锣、小钹,用于舞蹈伴奏;另一部分是民歌小调,表演时演唱,无伴奏,中间夹有数板,有领唱;对唱,唱词内容较为丰富,大都是庆丰收,颂吉祥,唱古人;猜花谜等,每唱一段,奏一段锣鼓过门。  根据定远县仓镇乡大武村老艺人武昌之(1919年生)和贾成龙等人介绍,兰花灯迄今已有七百多年历史。相传元朝时,定远县境内就有兰花灯班子,不过那时只有兰花和岔伞,是一种群舞,人数可多可少。兰花由青年男子扮演。当地传说,元朝统治者为了统治人民,向每村派驻一名武士,名曰“村首”,负责清查户口,征收赋税。为了防止百姓反抗,村中每十家或八家合用一把菜刀,用后由村首收回保管,至今全县境内还习惯称菜刀为“十刀”或“八刀”。村首强令兰花改由青年女性扮演,供自己玩弄,并在舞蹈中增加一名统治者的角色,舞蹈时左拥右抱任意调戏兰花,开心取乐。这个角色百姓们称做“鞑子”。元末,定远县的郭子兴在濠州(今凤阳)起义,反抗元朝统治,将鞑子改称小二哥哥。元亡后,已迁居江淮地区的契丹族、女真族、蒙古族,因同汉族长期杂居相处(今定远县境内有完颜姓氏),并互通婚姻,兰花灯中又恢复鞑子称谓。但此时,鞑子已是民族友好的象征,不再有调戏女性动作,兰花又改为男性扮演。  抗日战争期间,定远藕塘革命根据地,逢年过节或开庆功大会,都有兰花灯演出,人民群众、政府干部、新四军指战员都参加扭跳,新编唱词,宣传抗日,歌颂军民团结,“鞑子哥哥”被称为“同志哥哥”。1949年以后,兰花改由女性扮演。节日期间,都有几班、十几班兰花灯争相献艺。仓镇、三和、藕塘、池河等地灯班,先后在全县民间歌舞会演中得奖。  兰花灯不知何时被安徽地方戏庐剧吸收在传统剧目《白灯记》中作插人性表演舞蹈,动作和套路和民间的表演极为相似,只是表演时间较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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