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枷锁》书评

出版日期:2016-5
ISBN:9787210082905
作者:毛姆
页数:664页

自序 by 毛姆

自序这部小说洋洋洒洒数十万言,而我如此又要作序多加长度,说来真是惭愧。一部作品的作者怕是最不能恰当评论该作品的人。关于这点,著名的法国小说家罗杰·马丁·杜加尔曾讲过一件有关马塞尔·普鲁斯特的轶事。一次,普鲁斯特希望某家法国期刊刊登一篇关于其作品的文学评论,并且坚信他本人是撰写这篇评论的最佳人选。心意既定,便沉下心来挥笔而著,随后将此文以一位年轻的作家朋友署名,并请这位朋友拿去给期刊编辑审阅。这位青年作家按他的意思照做了,可几天后,编辑回复了一封信。“实在抱歉,我不得不打回您的文章,”信上写道,“若我将这么一篇潦草敷衍、辛言辣语的评论刊登出来,想必马塞尔·普鲁斯特是不会原谅我的。”虽说作者对自己的作品都异常敏感,且很难正视他人的批判,但事实上,他们也鲜少满意自己的文字。面对耗费大把时间和心血的作品,他们的关注点总是在其无法确切表意周全的瑕疵一面。一经细想,便更会深受烦扰,为作品的不完美扼腕叹息,而不能因可圈可点之处沾沾自喜。他们追求十全十美,但可惜的是,他们的心里清醒而苦涩:这个目标并未达到。四处碰壁后,我干脆将这份书稿束之高阁。后来又写了其他小说,陆陆续续都成书出版了,除此之外还创作了不少剧本。一来二去,我以剧作家的身份显扬声名,立志要投身戏剧创作。但体内总似憋着那么一股劲儿,做什么决定都不免被动摇。那段日子过得自在逍遥、乐不思蜀、忙忙碌碌,脑子里满是剧本创作的灵感,然而不知是因为事业的顺风顺水没能彻底地满足我,还是因为某种来自成功的自然反应,我在戏剧创作大获成功后,竟又开始执念于过往生活的点滴回忆。那些碎片不由分说,四面八方向我飞来,不管是睡着、醒着,还是有时在道上走,在戏剧排练时,或者外出聚会。回忆变成了负担,摆脱重担的唯一方式就是将这一点一滴全部倾泻在纸上。剧本的写作局促而紧张,这些年来,已经习惯如此节奏的我,正迫不及待地追求小说创作所带来的自在舒畅。我脑海里构思的故事定要占据一些篇幅,而我又渴求不受打扰,所以便干脆推掉了剧院经理迫切的合作要求,暂时与舞台告别。那年,我三十七岁。我决意将写作视为职业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专于学习写作计略,埋头苦练,试图鲜明自己的文字风格。但自从开始剧本创作后,这些功夫就暂时搁置了,再拾起来,竟是另有目标。过去为追求华丽的辞藻修饰、周密的行文结构,我没少浪费精力,最后不过竹篮打水;时至今日,我已然放弃了这些花哨东西,只求着力达到平实和简洁的境地。想说的太多,可用的篇章又有所限制,故只能保留那些言简意赅的表意词句,哪还有再雕文织采的余地。创作剧本的经验让我深知文笔简明的重要性。两年的时间里,我笔耕不辍,最终成文后却一时不知道该起个什么名字好。后来看到圣经中以赛亚的一句话,“美自灰烬生”,觉得大为贴合。无奈这个名字已经提前一步被当时的一本书使用了,便只好再次寻找。终于,在斯宾诺莎的《伦理学》中,我为这本小说找到了名字——“人性的枷锁”。再一次的,我觉得幸运,没有选用第一次挑中的名字。《人性的枷锁》不是一本“自传”,作为小说却有着自传的性质。现实与虚构融汇胶合,纵使所有情感都自我而生,但书中的诸多情节并非是我生活的重现,主人公的经历也不全是发生在我身上的,有好些灵感取材于我身边的挚友亲人。这本书,如所期待地那般安抚了我的心灵。待它与世人见面时(彼时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举世上下,生灵涂炭、民不聊生,很难为一部小说主人公的生活历程而挂肚牵肠),我才发现自己已经从长久以来的苦痛和折磨中挣扎出来。这本书得到了相当不错的反响。西奥多·德莱赛为《新共和》杂志撰写了长篇评论,文中妙语连珠、情感真挚,在其过往作品中首屈一指。尽管如此,这部书依然极有可能步入大多数小说的后尘,昙花一现,再销声匿迹。不过令我出乎意料的是,几年后,它又重新吸引了众多美国知名作家的注意,在各类书籍里,它的名字也屡见不鲜,直至其逐渐重回大众视野。《人性的枷锁》焕新的第二春,功劳都要记在这几位作家账上;而我也必须因为其逐年愈累的成就再次感谢这些人。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你受的苦,照亮你的路。

人性的枷锁,毛姆著。自《月亮与六便士》、《刀锋》,我已经成为毛姆的脑残粉。第一次听到本书,是来自友人的枕边夜话,那天有些晚了,听她说了好久好久,只记得结局是一个有趣的反转。前话补齐,简而概之,书里的主角不断的探求“人生的意义”,在这中间,他经历不少:最初渴望好好读书,考上牛津,然后回家乡当个牧师到去德国求学,后来又去伦敦当会计学徒、在巴黎学习艺术、回伦敦学医、做招待员……而在这一系列的中,他发现了问题的答案,“人生没有意义”,原来他并不想环游世界,不想成为大艺术家,也不想获得什么成就,他只想做个暖暖暖和和的普通人,老婆孩子热炕头。我絮叨一番,终于说到结局,大娘失望至极,“讲这么多,结局竟然如此”。看完之后,我足足抑郁一天,在微信上轰炸好友:人生没有意义,不如四大皆空。好友答曰:我觉得此书有趣,怎么让你这么悲观?我觉得他想表达的是,你的人生,是你独有的,对他人而言并无意义,你应当在有限的生涯中,创造独属于自己的人生体验。再看,发现此书的编辑为他附了一句话:人生既无意义,只求不负我心。说得也是,这浅薄的人生,不足以附之什么可简单概括的“意义”,我们的所求,或许不同,或许相同,在深深浅浅的折腾里,总有一天看通透。而你经历过的所有使你不快的事,它们最大的意义就是让你发觉它们使你不快,找到你真正兴趣所在。简直正能量。

“人生总是那么痛苦吗?还是只有小时候是这样... ” “一直都很痛苦。”

这天地之间有不可计数的人,对于他们来说生活只是无休无止的劳作,既谈不上美好,又称不得丑陋;春花秋月,夏蝉冬雪,四季更替似乎不过轮回一瞥;他们就是如此在生活中木然老去。人生是没有意义的,这让菲利普胸中怒火骤起。他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可自己的所见所想却偏偏让他不得不信。好在这怒火也是喜悦的。人生既已如此颠簸可怖,知道它没有意义,反而使人得以鼓足勇气,大胆面对。

直面惨淡的灵魂

读《人性的枷锁》,令我不止一次忆起我的高一语文老师。在漫长的学习生涯中,经历过的语文老师有很多。这位老师只教过我一年,却给我留下了特别深的印象。她说:“每个人心里都有肮脏的一面。”当时全班鸦雀无声,但我想大家都在默默思考这句话。我佩服她直面内心的勇气,更讶异于她将其宣之于口的胆量。大学时同学们老是争辩人性本善还是本恶的问题。不记得从何时开始,我了解到人性很难用“善良”与“邪恶”来区分。这两种品质总是同时存在于每个人身上,善恶存乎一心。有句话是这么说的:”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迹,论迹穷人无孝子;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天下无完人。“ 这世上有谁能够指天盟誓,自己的每一个想法都很完美,都合乎道德?法律仅仅能够约束行为,却无法管住人心。”邪恶“的想法就常常涌现在本书主人公菲利普的心中。比如他嫉妒擅于交际的同学,对待爱情虚荣自私,甚而至于希望伯伯早日死去,好让自己尽快继承遗产。小说中大段大段的心理描写想必会辣到一部分人的眼睛,我没想到毛姆会在自传体小说中将内心想法写得这么直白,但我相信,菲利普的独白可以映照每个读者的内心。我们是浑噩的人类,贫穷也好,富裕也罢,在非常时刻或是非常心情之下,难免有一些羞于启齿的想法。但只要能控制住自己的所作所为,总归是好的。菲利普的几段感情乏善可陈:威尔金森小姐矫揉造作;米尔德里德虚荣虚伪、懒惰自私;诺拉个性不错,可惜菲利普不爱她;唯有最后的萨莉,成熟美丽,让人觉得舒服自在。最终,菲利普为了萨莉,放弃了去西班牙旅行的梦想。与妻子、家庭相比,西班牙算什么?那些陈列在美术馆的优秀画作,亦或是叫人无比向往的浩瀚自然,在平凡而微小的幸福面前都黯然失色。”在这世上,最为珍贵是寻常。“他忽然原谅了朋友的背叛和情人的狠心,因为他了解到每个人都生来带有缺陷,他在接受人心之善的同时,也宽容了人性之恶。”宽恕他们吧,他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直面惨淡的人生有什么难?大部分人都做到了。可直面惨淡的灵魂,你敢不敢?

你有想过杀人吗?

我知道你肯定想过,而且会说“有谁没想过杀人呢?”。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不是因为冲动,而是为了某种目的,思考杀人方式和善后工作,关键:目标可能是自己的亲人。你可能会沉默。而我在之前也会怀疑是不是只有我自己和极少数人动过这种念头。直到我看到了这本书。菲利普在自己穷困潦倒之际,频繁地出现了对叔叔下手谋财害命的想法。天啊,看到这里的时候,我特别惊讶于毛姆轻描淡写地将其竖立在我们面前。因为菲利普不是个穷凶极恶之人,甚至可以说是完全相反。这样的他竟然也会有如此邪恶的想法。那么我,几十年之后的我,看来并不是少数这么“坏”的人,只是我无法坦承自己有过如此骇人的念头。毛姆的毒辣笔触在书中比比皆是,不同时期菲利普的所想所遇,让人总有既视感,特别是一些看来不合常理、不合伦理的举动,你我羞于承认的想法,都在菲利普的身上看到了映射。菲利普是善的,但他有恶;他做了许多蠢事,但他是聪明的。聪明在他一直在思考,这是许多人难以做到的事情。思考的终点,看起来是解脱的,看起来他终于摆脱了周围环境加诸于自身的桎梏:宗教的约束、理想的虚幻、爱情的盲目;但实际上他仍旧被自身的人性上着枷锁(善于思考的他从未想过对自己本善抑或本恶下个决断,许多行动也无法找到可以说服自己的理由,这就是个人觉得最深处最混沌的人性)。即便是面向着新生活,他首先亦是被自我的牺牲感动,他未曾察觉这正是枷锁之一。兽性倾向于本能,神性倾向于理智,两者之间即为人。所以人的身上总有无法调和的冲突点。聪明的人想解释自身,就好比菲利普试图用不断地内省来找出地毯的意义,却发现地毯就是地毯,上面的花纹是它最表面也是最深刻的审美含义:人生/人性无法解释,它有自己的行动逻辑(或者说没有逻辑),所蕴即所现。人性的枷锁永在你我之身,谁叫你我生而为人。

标注导出+读后感

不知不觉,菲利普养成了这世上最能给人带来快乐的习惯——阅读。他没有意识到在自己心中已经搭起了一个避难所,一个能够远离生活中种种悲戚之事的地方。比这阵疼痛还要来得猛烈的,是菲利普内心的震惊不解。他想不通为什么威宁会踹他,也完全没有意识要反击一拳。威宁比自己小。他从《男童报》上读过,对比自己小的人拳脚相加是一种卑鄙无耻的行为。菲利普发现有这份“加餐”的男孩能得到格外的关注,所以他决定下次给路易莎伯母写信时也要求来一份。菲利普被眼前的一幕吓得大惊失色。他不能理解为什么这些人要嘲笑自己。他从来没有这样害怕过,心怦怦乱跳,气都喘不匀,只能愣愣地站在那,眼睁睁地看着男孩们大笑着,绕着他跑,模仿自己一瘸一拐。他们朝他使劲嚷嚷,让他过去抓他们,但菲利普再也不想让别人看到自己跑起来的样子了。他手足无措地呆站在原地,咬着牙不让自己放声大哭。他不是因为辛格把自己弄疼了才哭,也不是因为刚才别人看到自己的跛足而蒙受的屈辱;他止不住的抽泣是因为生自己的气,气自己怎么就乖乖地屈服,把脚伸出去了。这一刻,菲利普好像品尝到了生命的苦涩。他幼小的心灵模糊地意识到这种不幸与痛苦可能会和自己相伴终生。时间一长,男孩们对菲利普的跛脚渐渐失去了兴趣。他就跟长着一头红发或者特别胖的男孩没什么两样,看久了就见怪不怪。但菲利普却因为这段时间的经历变得出奇的敏感。他还总是处处留意别人是不是在谈论自己。利普变得自我意识感强烈。刚出生的婴儿没有身体意识,他们总是把自己的小手小脚和周围的物什混淆在一起,玩弄起自己的脚趾跟摇响小拨浪鼓没有两样。只有等逐渐感受到由躯体所传递来的疼痛,婴儿才能一点一点地认识到自己的身体。其实这和我们发展自我意识的过程非常相似,唯一不同的是,尽管每个人都能同样地意识到自己的身体是一个独立而完整的有机体,但绝非人人都能拥有独立而完整的人格。进入青春期后,一种与他人的隔阂感会随之产生,只是这种离群索居的感觉往往不足以让人察觉到自己和周围的人是不同的。自我意识感不足的人就像生活在蜂巢里的蜜蜂。其实他们才是生活中的幸运儿,有什么事总是能一呼百应,而幸福感也来之甚易——首先需要泯然众矣,随后就能无师自通,自得其乐因为自己的跛脚,菲利普受尽嘲笑,这也让他早早地摆脱懵懂,开始清醒而苦涩地认识自我。但他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一个编造出来的故事会给自己带来切肤之痛。菲利普一向骚动不安的内心总是对新事物充满兴趣,他在这股热潮中变得异常虔诚。皇家公学的老师偶尔会从《泰晤士报》或者《卫报》上读到一些关于现代教育的文章。他们才没有耐心去研究这些,只是强烈希望学校能够固守传统。随后,大家认识到一个骇人之至的真相,即这位新校长对所谓的“普遍常识”有种近乎疯狂的执念。他质疑考试,觉得死记硬背地学习应试科目意义不大。他想让学生接受课本外的“普遍常识”的教育。可是因为这位沃特斯先生只是区区一个酿酒工,大家对他的同情也大打折扣。“如果你对自己的处境总是心存不满,企图反抗,那只会给你带来更深的羞耻。你的悲惨遭遇只是上帝让你背上的十字架,而之所以选择由你来负担,是因为你的肩膀比其他人都更强壮。这是上帝的好意,你应该乐在其中,不能把它视作悲伤的源头。”菲利普养成了一种奇怪的幽默感,特别会挖苦人,哪壶不开专提哪壶。他觉得自己说的话很好笑,可完全意识不到这让听话的人心里不是滋味。起先,菲利普觉得能和罗斯一起玩儿就足够幸运了,从没想要求他什么。他特别懂得随遇而安的人生哲学。但现在,罗斯走到哪都被众星捧月,一呼百应的本事让菲利普开始隐隐地嫉恨起来。他觉得自己有权要求一份专一的友谊——罗斯是属于他一人的!为了装作若无其事,菲利普还破罐破摔,和自己最讨厌、最看不上的人交了朋友。他讲课的时候既全神贯注,又心不在焉。这样做究竟是对是错,他无从得知,只是一想到自己现在的处境就满腹惆怅,闷闷不乐,只好自问:是不是每次当你得到了梦寐以求的东西后,都会后悔不迭?之前别人告诉他,美国人大都没有规矩、粗野无礼。菲利普对女孩一直摆着一副轻蔑鄙视的嘴脸,但实际上是为了隐藏心里对异性的恐惧。他还太年轻,没能意识到比起受惠者,施惠之人反而会有更强的图报心。菲利普对伙食没什么意见,其实他每餐都胃口很好,能津津有味地吃上很多,但他不想让人觉得自己好赖不分:别人难以下咽的自己却视作佳肴。菲利普觉得很了不起的、毕恭毕敬对待的东西在他眼里都不值一文,这样的人让菲利普既崇拜又畏怯。他瞧不起别人对运动的热情,认为投身体育事业的利普听到海沃德辱骂有意同他亲近的维克斯时,只在一旁沾沾自喜;但是反过来维克斯对海沃德指指点点却让菲利普不禁火冒三丈。利普为这番言论所触动,他不知道有多少无能之辈正是抓住这种小错误聊以自慰。话一出口,他陡然意识到自己已然不再相信上帝。他惊骇得差点闭过气去,就像一个猛子扎进冰水里,瞪大眼睛看着维克斯,感到惊恐万分。奇怪的是每个品尝过这种幻灭之苦的人,都受到内心某种强大于自身意志的力量驱使,反又不自觉地助长了幻想。海沃德从来不会用自己的眼睛审视世界,总是戴着一副“书生”眼镜打探万事万物。而他又善于自欺,对自己的一套理论毫不质疑,所以这绝对是号危险人物。他打心眼儿里觉得自己的纵欲好色是种浪漫的情感,游移不定的性格是艺术家的独特脾性;而游手好闲的态度则是富有哲思的坦然无为。怂恿菲利普来意大利,因为留在海德堡纯粹是浪费时间。德国佬蛮横乖戾,在德国生活更是百无聊赖。在那种呆板的环境下,灵魂的自我发现又如何能够实现?看到威尔金森把自己当成花花公子,菲利普竟然挺高兴。他开始转换话题,好让她更加相信自己是在故意隐瞒过去的风流韵事。另一面,他又生起了自己的气,当初怎么就不在海德堡利普打心底里讨厌沃森,但又愿意不惜一切代价和他交换身份。以前在学校的那种熟悉的感觉又回来了,他再一次地想成为别人,想和沃森互换灵魂。要是自己变成沃森,那该是种什么感觉呢?“好不容易发现了自己的平庸,但却为时已晚,这才是最残忍的事啊。”菲利普认为想要了解一个人必须通过三种不同联系:他与其所生存世界的联系,他与身边人的联系,以及他与自己的联系。理智的唯一作用就是为灵魂指明道路:要想实现内心的渴望,究竟该怎么做。只要你的梦想能让你不拘于时间和空间的束缚,现在过得糟糕一点又能怎么样呢?”真正让他不安的是这条刚刚结束的生命在世上活过一遭,却没有留下丝毫价值。人类的特性就是不知满足,他们把孜孜不倦的活力化作对某种无可言喻的实体的追求。他似乎认识到,人不能拿生活碰运气,自身的意志非常强大。他似乎认识到自我控制是一种同屈服于激情一样热烈积极的行为;他似乎认识到和那些征服疆土、发现大陆的人的生活相比,内在的精神生活也一样多种多样、体验丰富。一直以来,他所做的都是自认为最正确的事,可最终却适得其反,没有一件行得通。他有种奇怪的感觉,似乎在一次次地接受屈辱,甚至大胆地直面屈辱的过程中,他正逼迫着命运之神向自己低头。他不断告诉自己,自杀是最愚蠢的行为。不管遇上什么事,很快就都会有所转机。害怕给别人添麻烦,所以下意识地一口回绝。每次接受他人的好意时,他都显得格外害羞。菲利普看着眼前尽兴狂欢的人群,一种似曾相识的绝望感劈头盖脸袭来。他觉得好孤独,又害怕表现得太孤傲,所以不敢先行离开,只好和身边的姑娘强颜欢笑,心里却苦涩得紧。织毯子的人在编织花纹时也许仅仅凭借着一种审美的感觉,并不是出于什么“目的”。人生在世也是如此。或者说,如果一个人不得不相信自己的行为是不由自主的,那么他就可以这样看待生活,视生命为编织地毯上的花纹,既无意义,也无用处,只图一乐罢了。人们以生命中的一举一动、所感所想作为灵感,也许能设计出或规律、或精致、或复杂、或美丽的图案。尽管最终这只是一场幻觉,是妄想自己在这天地之间竟能拥有选择的权利;尽管这只是一出障眼戏法,是现实与幻想交织而成的迷梦,但这些都无关紧要了。起码看上去并不重要,或对菲利普而言并不重要。当你的手里握着生命厚重的经纱时(就像一条不知从何而起,也不知流往何处的大河),一旦清楚这世上本无意义可言,就能颇为自足地选择几根纬纱,编成想要的图案。有一种图案最为醒目、完整、美丽,它描绘了一从降生到成人,从婚恋到育子,为了一口果腹的干粮疲于奔命,最终在床榻上与世长辞。除此之外,生命还呈现出一些别的格局,错综复杂而精彩纷呈,只是其中寻不到幸福和成功的踪迹。相反,你能在这些图案里找到令人困扰和忧虑的雅致。尽管他的生活千篇一律,无聊透顶,还时常遭受病痛的折磨,不吃止痛药就睡不踏实,可他活下去的欲望还是如此强烈,不可撼动。菲利普没有勇气,他怕受到悔恨的追责。他为刚刚的想法感到惊恐,那可是要取一条人命啊!不知道其他人是否也有这样阴暗的想法,还是只有他如此邪恶扭曲?古怪的是,他以为自己已经对商场里的人恨之入骨,可真到了离别之际心里竟有些遗憾,从哈灵顿街的宿舍里搬走时也没有预想的那般兴高采烈。他本以为自己会欣喜若狂,到头来却发现心里空落落的,什么感觉都没有。他一副没事人的样子,就像只是出去度几天假。“我的个性糟透了,”他自言自语道,“之前那么期盼的东西,等真的得到了又总觉得失望透顶。”他清楚在现在这样的情况下,找份工作无异于大海捞针,而这种无依无靠的荒凉感觉甚至比饥饿更难忍受。所幸他早已放弃了宗教信仰,因为若是现在还相信上帝的话,就更无法容忍这样的生活了。一个人之所以还能在世上苟活,只是因为生活本身毫无意义罢了。怜悯是没有意义的。菲利普觉得这些人并不需要他人的怜悯之情。他们甚至都不会怜悯自己。他们坦然接受命运的安排,深谙“天行有常”之道。再者说,如果不这样坦然接受……老天啊!如果不能坦然接受的话,他们也许就成群成群地扎进河里,跑到对岸那些高楼大厦里面纵火抢劫了。若是一个人口袋空空,就会变得斤斤计较、吝啬小气、贪得无厌。贫穷会扭曲人的心理,让他不得不以一种恶俗的视角来看待世界。他们脑子里那点儿学问只局限在书本上,可自信心倒是来得无边无际。可他预感在行走的过程中,他能学到新的知识,找到解开生命之谜的线索,从而走向更多未知。即使最后一无所获,起码也平息了那抓心挠肝的欲望。这些尚未体验过的经历会带来些什么他还无从知晓,但他觉得一定能在其中获取力量、找到目标,从而向更遥远、更陌生的目的地前进,去迎接、去参悟这世上的种种神奇。人生在世,如白驹过隙,知道这个道理的人原本不多,菲利普却是其中之一。他知道在短促的一生中及时行乐是多么重要。唯一合理的做法只有接受人心之善,宽容人性之恶。他发现原来自己一直都在自欺,驱使他和萨莉结婚的念头绝不是自我牺牲,他只是想要一个妻子、一个家庭,只是想得到一份爱情罢了。可现在,这一切都将悄然从指尖溜走,他不禁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他对这一切的渴望超过了世上的所有。西班牙算得了什么?因为月亮与六便士而被吸引来看人性的枷锁。菲利普的种种心理活动锁导致的对其行为的限制都不失为人性的枷锁:自尊、贫穷、找份工作的成就感等等。从小孩到青春的反思展现出了当时的不可一世和不甘平庸,而到了而立之年反而追求安稳平静的生活,放弃了自己梦寐以求的远方旅行。刚开始看一度看不下去,菲利普青少年时期的自卑达到了极端的地步,不能理解。而随着菲利普年岁和阅历的增长,青少年时期的困惑都一一解开,我也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愈发想要看到结局。

我译《人性的枷锁》

作者:hifate链接:https://zhuanlan.zhihu.com/p/21264115来源:知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想说的太多,思维太乱,胸中还是激动难抑。一定要先说声谢谢,给肯定、帮助过我的所有人。起初要译这本书前,我犹豫了很久,怯于自己太年轻,还那么浮躁。甚至不能理解这标题Of Human Bondage的含义。喜欢毛姆倒是很久的事情了,他和王尔德都是天才,极会玩弄故事与文字。两人的书,我百看不厌。从试译开始,渐渐发现我能从毛姆的文字里感受到很多,也自信可以领会他的内涵。最后决定翻译这本书,全是因为这样一句话:She said:“I wanted the boy to have something to remember me by when he grows up. ”——Of Human Bondage Chapter 5这句话看似很简单,实际我却绞尽了脑汁。首先,这是菲利普作为一个还不懂事的孩子,在母亲死后回忆起来她曾说过的一句话。后文有写到,菲利普的牧师伯伯听到这句话从一个孩子嘴里说出来,吓了一大跳。所以,这句话译成中文要给人一种怎样的感觉呢?它要非常温柔,因为这是母亲对自己骨肉的怜爱;它要非常悲伤,因为之后不久,天人永隔,再不相见;它要非常幸福,因为这是一个母亲最后的小心思,她想要被永远地思念。我的第一次尝试,不甚满意。她说:“我要给这个孩子留下点东西,这样等他长大了,还能记住我。”语气是够寻常,但少了一些感情在里头。修改之后,顺眼了很多。她说:“等孩子长大了,要给他留下点能记住我的东西。”更像一个母亲的独白,但却还不够完美。到底需要一种什么感觉呢?我想起一个故事,一个病榻上的母亲,举着小小的DV,给自己的女儿录像。没过多久,女儿外出求学,她也许独个人,一遍又一遍地看这段录像。这录像对她来说,不是一件“东西”,而是心的一方。我做了最后一次修改。她说:“等孩子长大了,我要给他留个念想。”……我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价值。在翻译这个领域,我曾膜拜过太多的天才。他们的作品有温度有情怀,更有学贯中西,满腹诗书的强大气场。而我,我是一个共情能力非常之强的人。即使笔头笨拙,脑袋也称不上太灵光,但我愿意为了一句话,去活一遍别人的生活。这也是痛苦的所在。作为一个翻译,去窥视别人,撕碎自己,重塑、打破,循环往复。陪着主人公走过一个阶段,筋疲力竭的反倒是自己。周克希在《译边草》中说,本质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只有用心才能感受。深以为然,翻译的过程中,越是功利,越是拘泥。只有用心,才能走出泥潭。把握主旨耗费心力,而处理细节则是脑力和体力活。《人性的枷锁》中,出现了大量带有时代和地域(此处专指故事背景,即二十世纪初的英国)特征的事物名称、语言习俗。外行看来,作为名著新译,好似这些任务都有前人的辛苦铺垫,只用“拿来主义”便好。但我却偏要固执,每一例都自己查询,反复取证。书本网络里找不到的,刚好借身处北京大学这个中国最多做学问的人的宝地,四处找老师问询。在处理几个细节的时候,我也深刻学习到了翻译的精妙。书中第94章,出现了hop这个单词:He took his whole family to a hop-field in Kent, not far from Mrs. Athelny's home, and they spent three weeks hopping. 之前的译本将此单词处理为词典上的解释:蛇麻子。准确性上没有任何问题,我在最初也是这样处理的。后来有幸得到澳大利亚文学翻译家李尧老师的提点。李老师的翻译经验朴实而智慧,他认为翻译小说一定不能读起来像篇科普读物,既然事物有平实的说法,那么我们也该选用老百姓日常用的话,不要轻易使用学名。我将hop改译为“啤酒花”,hopping改为“采啤酒花”,读起来果然平实顺畅了很多。在“异化”和“归化”之争中,我更倾向后者。但阅读本身也是沟通的渠道,是了解异国文化的最简单途径。所以翻译过程中,很多带有英国特色风味的词语我全部直译保留下来,并加之注解,希望读者能够阅读到的是一部原汁原味的英国小说。例如:育儿茶(第3章)、幸运骨(第14章)、杂耍剧院(第37章)等等。关于原语言的风格,也是让我思考最多的问题。毛姆首先是一个男人,他的语言里必定有男性的荷尔蒙气息。除此之外,毛姆的性向特点(这里没有权威的资料证实他是同性恋者,但在他的传记《毛姆传》等一些资料中,我们得以知道他曾与男人有过浪漫关系这个事实)和性格特点也使其文字比其他现实主义男作家更加细腻、温柔。其次,他是一个生活在二十世纪的英国人,便是我再怎么追求归化,也不能让这个故事读起来好像发生在北京的某条胡同儿里。为了追求风格的统一,我在翻译的同时也在不断地阅读。许多与《人性的枷锁》同时期创造的英国小说,都有非常优秀的大家译本。而从那些译本中,太多闪光点和灵感值得取纳和学习。经典名著的重译本绝不应该是过往译本的重复和模仿,而应该是超越、再生,是具备新的时代魅力的结晶。全文第23章中,讲到菲利普的老师在脏兮兮的房间里给他上课。每次都要等菲利普人到了门口,才从床上一跃而起。老师穿的拖鞋叫“felt slippers”,felt在英文中意思是毛毡布,felt slipper在字典和网页上可查的翻译有:毛毡拖鞋、毛毡袜套、毡布拖鞋等。不是不可以,但放在原文处就是有种格格不入的跳脱感,仿佛在一个乱七八糟的小卧室里出来一个莫名其妙的高级货。这个问题迟迟没有解决,怪我所知太少,也没有什么生活。直到某天我重读傅惟慈先生的书,在书里看到了这样一个说法:毡子拖鞋。一字之差,那种大咧咧、脏兮兮的感觉跃然纸上。诸如这样的例子还有太多。我一边翻译一边笔记,全书做下来竟然有数百条值得反复斟酌的细节,而语言风格之细微精妙,全在几个字的差池中。译文完成那天记得是十一月三十日。北京已经很冷了。我没有预想那般的欢呼雀跃,反而觉得心里少了一块似的。书桌上堆着词典、笔记本、便条贴、各种颜色的笔,即使电脑再便利,我也喜欢把笔头的工作回归到笔头上,固执地坚持最原始的模式。我跟着菲利普一起长大,他不是英雄,只能归到“Loser”这一类。但我却觉得我是他,恐怕人人都是他。爱与恨与快乐与痛苦,充斥了我们的人生。从无到有,Of Human Bondage的概念在我心里渐渐清晰起来:Of Human Bondage, or the Strength of the Emotions. 凡是受制于情感的人,就都要背负人性的枷锁。

《人性的枷锁》-灰飞烟灭后,原来我们也只是要过平凡的生活而已

《人性的枷锁》是毛姆的半自传体代表作,也是一部成长小说。一世纪过去,读来仍觉得震撼。书中对人性的剖析和拷问,放在当今,依然显得深刻而有力。这,就是经典的力量。读过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那是文青们追捧的,关于一个天才的人生选择,像烟火般绚烂而短暂。也读过他的《面纱》,那细腻的描写和悬念的设置令人拜服。而《人性的枷锁》,却是毛姆的故事。细细去读,时不时会感觉到一个尖酸刻薄的老头叼着烟斗冷冷地看着你,像是要看穿你,还随时准备要讽刺你的庸俗和无趣。这是一本关于对人生的思考,是毛姆花了“三十多年才能写出的一部”,是一个介于天才和你我等普通人之间的那些人的故事。书中的主线是菲利普对自我的认识以及对事业的追逐。天生跛脚、父母双亡的菲利普,从小不得不投靠伯父一家。他因身体缺陷和自卑,经历了多年的校园霸凌。伯父伯母对其未来的设定是好好学习、考取奖学金去读牛津大学,毕业后当牧师,做个体面人。第一个点拨了他的贵人铂金斯先生,也对他有较高的期待。然而,看穿了牧师生活的本质、想清楚自己不愿意成为牧师后,他冲破重重阻碍,坚持去德国海德堡游学。尽管未来是未知的,他还是想挣脱出去,去外面的世界长长见识。这是他挣脱的第一道枷锁—“活在他人的期待中”。为了自己而活,不为家人、不为学校,也不为爱他或讨厌他的人,他只想走自己想走的路。游学过程中,他进一步的认识到宗教信仰的相互矛盾之处。离开浓厚宗教氛围的伯父家和学校,他得以认识了很多心地善良、洁身自好的异教徒。善良真诚的唯克斯在他重病时给他无私的帮助,使他更加坚定了异教徒也同样有好人这一信念。相对的,他从小也见识过很多自私贪婪的宗教徒。在痛苦地挣扎和思考后,他明确地放弃了他的宗教信仰。从而,“他成了自己的主人。”这对从小在浓厚宗教氛围中长大的菲利普,是个令他非常惶恐的转变,但是,他的确真的“发自内心不再相信上帝了。”这是他挣脱的第二道枷锁。他认识到,对美德的认同和遵从比简单信教却又无法遵守美德来得更加有意义。游学结束回到英国后,他被安排去会计事务所当学徒,以希望能获得一份谋生的金饭碗。但在忍受了一段枯燥的办公室工作后,他意外地发现了自己对艺术的兴趣,并不惜与伯父闹翻而执意去巴黎学画画。巴黎的生活对他的一生影响非常大。在那里,他感觉到自由,也开始接触三教九流的人。学画期间,同样自卑的范宁爱上了菲利普,但最终却因为自尊和穷困而饿死。范宁如此刻苦而虔诚,也全心全意地相信着自己的能力,然而她在艺术方面完全没有天赋。范宁的惨死,让菲利普开始剖析自我,去思考自己的艺术天赋。克朗肖是菲利普的第二个贵人,他肯定了菲利普对自己的怀疑:终其一生,他只能成为一个二流的画家。在巴黎的生活,不仅让菲利普对死亡有了深刻的感受,让他对自己的天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因不愿成为二流画家,菲利普决定放弃艺术家的生涯,转为学医。幸运的是,他发现了自己在医学方面的天份,也真心喜欢成为一名救助他人的医生。学医的过程也并非一帆风顺,中途因为投机股票破产,不得不辍学,以做苦力活来谋生。几经浮沉,借着伯父的遗产,他最终完成学业,成为了一名医师。除了对自我的认知以及对事业的追求,书中还花了很多笔墨描述菲利普的感情生活以及对爱的认识。菲利普是在德国时,受到西西里小姐的感染,开始对爱情和性开始有所期待的。结束了游学生活后,菲利普与前来小住的威尔金森小姐有了一段莫名其妙的关系。菲利普对威尔金森小姐是没有爱的,但她却算是菲利普在性爱方面的启蒙,也激发了他对巴黎生活的向往。然而,这一段不伦不类的关系,最终却没成为一段美好的回忆。菲利普在获得情欲方面的体验后,突然间便失去了对她的兴趣,唯恐避之不及。他自己也无法解释情欲的来去无踪。最刻骨铭心的爱情,是与米尔德里德的纠缠。米尔德里德是一个虚荣、自私、浮夸、见利忘义、毫无道德底线的女人,但菲利普就是疯狂地爱上了他。在遭遇背叛、利用,再背叛、再利用后,菲利普依然无法摆脱对她的痴迷。她无数次将他打到地狱,而他却依然痴迷。爱情就是这样不可理喻,跟善良无关、与道德无关,莫名其妙、无法解释。这段多年的痴迷带给菲利普的,是毁灭性的破坏。在最终摆脱了对爱欲的痴迷后,菲利普变得更加强大。以至于后来想要继续诱惑他的米尔德里德也对他无计可施。尽管这个女人几乎毁了他,但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宽恕和原谅。由此,他挣脱了最大的一个枷锁,即对情欲的贪欲。在能理性而冷静地处理与米尔德里德的感情后,他变得前所未有地强大而自信。对生活和人生依然感恩的态度,最终给他带来了好的结果。在学医的那几年,他遇上了普通人家的好姑娘莎莉。莎莉是那么美丽而美好,像个大地之母一般地包容而慈爱。她让菲利普感觉到了安定。在最穷困潦倒的时候,菲利普曾质问过生命的意义。虽然他最终悟到生命本无意义,但依然平静地接受了生老病死乃人间所常。在小说最后,他放弃对所谓“梦想”的追逐,选择了好姑娘莎莉为妻,去为贫困的人民行医,过平实的生活。他对幸福孜孜不倦地追求,最终让他获得了安定而幸福的生活。从而,他挣脱了最后一道枷锁,他不再害怕死亡,也平静地接受了人生而无意义的现实。菲利普每一个对未来生活的决定,都代表着对某一枷锁的挣脱。每一次挣脱,他都变得更加成熟而自信。他一一挣脱了一系列阻碍精神自由的枷锁。每一次对枷锁的挣脱,都让他更加成熟、坚定而自信从容。除了对理想和爱情的追求,书中还有关于亲情、友情等的思考。这是一本深刻地涵盖了人生方方面面的书。纵观全书,菲利普的成长,离不开他童年的痛苦经历、对贫苦人民生活的同情、自小对阅读的热爱、对人性的观察以及自省的习惯。这是一本成长小说,却充满了哲学意味。这本书,值得每一个仍在寻找自我的人去细细研读。这本书,若能结合作者毛姆的生平来一起看,会更加有趣。毛姆是个矮小而略微发福的男人,还带点口吃,映射了书中跛脚的缺陷。因为这些小缺陷,他小时候没少受到校园霸凌。他出生于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但却有着一个不幸的童年。他八岁丧母,十岁丧父,后来被送到英国叔叔家抚养。他到英国后一系列曲折的生活经历为后期的写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先是前往德国海德堡大学学习,后来进入圣托马斯医院学医。中产的背景带给了他骄傲,但自幼开始的寄养生活以及后来的波折,让他对生活很敏感,也更能体会社会底层人民的酸甜苦辣。《人性的枷锁》,即是毛姆对人生的种种体味和思考。有趣的是,这本书在最初写成时,被多家出版社拒绝。十四年后,这本书让毛姆坐立不安,如鲠在喉,不吐不快。“回忆变成了负担,摆脱重担的唯一方式就是将这一点一滴全部倾泻在纸上。” 于是,三十七岁时,他放弃如日中天的剧作家事业,埋头重写。写完后,“这本书,如所期待地哪般安抚了我地心灵。待它与世人见面时,我才发现自己已经从长久的苦痛和这么重挣扎出来。”这本书,令人出乎意料的,大获成功。当人们问起“你为什么不再写一部《人性的枷锁》这样的小说呢?”毛姆回答到:“因为我的生命只有一次。搜集这个故事的材料花了我三十年。”这是一本用生命来写的小说,原名「史蒂芬·凯利的艺术人生」,首次出版于1915年;曾被数次改编为电影和话剧。这本书与毛姆的其它三部作品一起,奠定了他“故事圣手”的基础以及在文学史的独特地位。尽管是狄更斯之后最畅销的作家,但评价起自己,他也同样刻薄:我只是一个“杰出的二流作家。” 在散文集《作家笔记》里,他对自己有着冷静的剖析:“我绝对算不得天赋异禀,但胜在个性鲜明,好歹弥补了其他方面的不足。大多数人什么都看不见,我起码能把眼前的东西看个清楚。一流作家可以看透砖墙,可我还远没有那么犀利。”虽然不是天才,但毫无疑问,毛姆的故事非常好看,他是个很会讲故事的人。他的好看不在于他的“好”,而更多的来自他的“坏”。他的“坏”,来自于一双敏锐的眼睛、一支洞穿人性的笔和嘲讽起来毫不留情的嘴。嘲讽和冷眼观察间,灰飞烟灭。什么是成长?什么是人性?答案带着笑和泪,在风中飘荡。尽管曾经热血沸腾,终其一生,原来我们要过的,只是平凡人的生活而已。不同的是,挣脱了枷锁、获得了精神自由的人生,离幸福原本的面貌,要更加接近得多。原文链接

生而为人的枷锁

今天凌晨翻完这本书,长长叹一口气,心里有一种类似放松、欣喜的情绪在慢慢酝酿,因为菲利普的选择,因为他和萨莉之间的纽带终于形成,也因为,这样的结局多少给了我一些安慰,让我知道其实看似最平凡的路,决定走上去,也要花很大的勇气,也需要牺牲,需要妥协。书的英文名字是 Of Human Bondage,很多译本都翻译成 人性的枷锁 ,读完书之后,我似乎觉得 人的枷锁 更加合适,当然了这样不好听。菲利普的前半生,不仅仅是在人性的枷锁下成长起来的,而是在一直寻求人的意义,人为什么活着而成长起来的。窥探并理解人性,只是他善于观察他人、剖析自己的一部分。菲利普后来明白,人生是无意义的,但人还活着,就会感受到生活的苦。区别在于,有些人受着苦,但不思考,或者说已经麻木,比如米尔德里德,另外一些人会追问,直至明白,比如菲利普,比如克朗肖,还有一些人,处在二者之间,求索不得,放弃不能,不如海沃德。菲利普又和克朗肖不同,后者明白生命本就虚无,于是放弃挣扎,任由生活的污水漫无目的地冲着他漂流,直到死去。菲利普呢,他看明白了,但仍然眷恋人世平凡的温暖,选择放弃自己的梦想,和萨莉组建家庭。我甚至觉得,菲利普真的非常幸运,或者说他自省的习惯、早年的宗教教育、良好的品位救了他,让他经受住了和米尔德里德之间火一样的情欲的折磨,经受住了贫穷的打击,保持着自己做人的底线,甚至有能力给他人提供一些温暖。某种程度上说,天生跛脚的菲利普,其实是一个幸存者。看故事的时候,会不自觉地把自己代入,但是作为一个半吊子文学研究生,又一直在命令自己阅读的时候要抽离,所以往往产生一种奇妙的效果。放在这本书上也一样,我有时候觉得自己就是菲利普,有时候觉得自己和米尔德里德要命地相似,抽离开来看,就不得不由衷地赞叹毛姆对人的刻画太厉害,细致入微的同时入木三分。米尔德里德虚荣、自命不凡、贪慕虚荣的同时又求体面,她虚张声势的自尊下面是一颗脆弱自卑的心,每次看到她和菲利普之间的角力,看到她自尊受到挑战时跳起来自卫的时候,我都在想,不知道多少人会有偷偷的共鸣,至少我有吧。。。还有范宁·普里斯,刚开始她出现的时候,就好像我是在看真人秀,她的人设被设定为“没有才华但坚信自己是天才、孤傲不合群”(我已经想到了好几个真人秀了。。。) 越看到后面,越替她难过,然而我又清楚地知道,我的难过里包含着居高临下的姿态,同情本身就是居高临下的感情。还是福瓦内说得好,“好不容易发现了自己的平庸,但却为时已晚,这才是最残忍的事啊。” 毛姆多么犀利,多么不留情面。 看完书后,我觉得译者张乐完成得很好(我会说是因为她我才买这本书?。。。) 一读就知道这是个北方姑娘翻译的,里面有些词作为南方人我不太熟,读到的时候觉得非常可爱哈哈哈。读的时候可以清楚地感觉到,张乐对这个故事有着非常清楚的理解,或者说非常深入的把握。读不太满意的翻译作品时,会有一种“这个译者和我对书的理解完全不一样,他到底懂不懂人家在写什么”的感觉,但是读张乐的翻译,很顺畅,她一定花了很多时间去理解原文,才能让译文这么明确。从注释也能看出来,她花了多少工夫去查资料,这么一本六百多页的书,让有那么一点翻译经验的我,简直不能更加佩服她了。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张乐一定很喜欢这个故事,一定倾注了自己的感情在故事里,但又能看出来,作为译者她有克制,为了保持原文的味道,不让自己的感情过多地流露在译文里。真是个有原则有技巧又有心的译者啊总之,书真的很棒!译得也很棒!

导读 by 译者

导读关于毛姆毛姆是个太有趣的人。如果为他画像,几个元素必不可少:矮小而略微发福的身材、西装革履打扮入时,过深的法令纹拉得嘴角下垂,眼睛疲惫但眼神犀利,以及,手边放着的几本书。他成熟于一个天才的时代。在同时代几乎每位一流作家都独有建树的背景下,这位“杰出的二流作家”只暗暗打量世界,淡淡写下几笔。“杰出的二流作家”不是别人对毛姆的批评,甚至也不是他本人的自谦,而是在他本人在自己的散文集中非常客观的自我评价。美国作家杰弗里·迈耶斯在其为毛姆撰写的传记中讲到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1954年,查尔斯·戈伦请毛姆为新书作序,毛姆则提出条件,要和他赛一局桥牌。最后,赢了25块钱的毛姆得意洋洋地下结论:我这个人嘛,打桥牌的水平和写作水平都一样,都是二流选手里最厉害的那种!在散文集《作家笔记》里,毛姆也有对自己冷静的剖析:我绝算不得天赋异禀,但胜在个性鲜明,好歹弥补了其他方面的不足。大多数人什么都看不见,我起码能把眼前的东西看个清楚。一流作家可以看透砖墙,可我还远没有那么犀利。将作家分为三六九等是评论家的任务,作为读者而言,毫无疑问,毛姆的故事很好看。这是为何?因为“好”的作家实在太多,但很少有人像毛姆一样“坏”。当给一个尖酸刻薄、虚荣浮夸的人配上一双敏锐的眼睛和一支流畅的笔时,世界上最令人生畏的恐怖武器便诞生了。很多阴险的小心思甚至连读者自己都不愿承认,却会在阅读毛姆作品时,从字里行间偶然读到,心里一惊。世人有多少病毒疮口都因恐惧被遮掩,而毛姆偏偏要执一把锋利的手术刀,剖开给你看。冷酷与刻薄,来自于他切身体会过的悲凉。曾经有人说过,如果能将毛姆的生活经历记录下来,那将会比他撰写的任何作品都更加出色。关于成长小说与《人性的枷锁》成长小说起源于德国十八世纪后半期的狂飙突进运动。1819年,哲学家卡尔·摩根斯坦在其课堂上将这种小说类型命名为 “成长小说”,后经威廉·狄尔泰认同,最终在十八世纪初期得到广泛使用。成长小说,顾名思义,即讲述了书中主人公的成长历程,在社会历练中增加阅历,或通过某些重大事件收获人生的感悟。这类小说的结尾通常是主人公经历重重曲折,赢得成功或走向释然。歌德的《威廉·曼斯特的漫游时代》通常被认为是成长小说的雏形。《人性的枷锁》是毛姆的半自传体小说,主人公菲利普的身上处处映射出毛姆的影子。作者又似乎很善于在细节处做些精妙狡猾的处理。例如菲利普的天生跛脚是毛姆后天口吃毛病的映射。毛姆有三个哥哥,菲利普则是独子;毛姆的父亲是一位律师,菲利普的父亲则是小有名气的医生;毛姆少年读书的地方,坎特伯雷,在书中也刻意更改为一个虚构的地名:特坎伯雷。这些细节的改变和情节的戏剧化处理似乎体现出作者有意让菲利普活成一个鲜活而独立的人物,但他们的故事又息息相关,宛若双生儿。这部作品的诞生非常曲折。毛姆在自序中讲到,最初这本书被命名为“史蒂芬·凯利的艺术人生”,但在写成之后,遭到多家出版社拒绝,迟迟难以出版。十四年后,这本书依然如同哽在喉头的刺,卡在心头的结,让毛姆坐立难安。他干脆放弃如日中天的剧作家事业,埋头重写。最终以斯宾诺莎《伦理学》中出现的“Of Human Bondage”重新命名,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出版。阅读成长小说时,有一则方法可以取用,即试图将自己代入情景,随文中的主人公一同成长,在他生命的每个重要转折点都感其所感,才能更好地体会整个故事所传递的精魂。而在阅读《人性的枷锁》时,不妨思索以下两个问题:枷锁到底是什么?菲利普又是在什么情况下,如何摆脱了枷锁?成长本来就是一条不可逆的道路,更恐怖的是,它往往还是一条孤独的单行车道。只愿我们能在别人的故事中,切身体味或已逝去,或未到来的岁月。译 者

枷锁,是用来挣脱的吗?

书名为人性的枷锁,我也看到它的另一个翻译叫人生的枷锁,在我看来,人性的枷锁这个翻译似乎有点不妥,纵观全书,我就一直在思考,这个枷锁到底是什么?故事近半我才察觉到,人性没有枷锁,因为人性才是真正的那个枷锁!人性,即人的本性,是数万年来慢慢形成的,进化论告诉我们,现代人的一个最主要的任务便是克服根植在人类基因里的思维方式,生活习惯,现代思维就需要我们和人的本能作斗争。作者以菲利普的视角为我们解锁了一个又一个在人的各个阶段所遇到的人,面临的任务。孩提时代,菲利普因为残疾,父母双亡,受到旁人异样的目光,无数的嘲讽,从此他渐渐变得内敛,或许我们中的大多数人若是遇到这样的童年,或许就会自暴自弃到老,继而在这个世界了此残生,索性菲利普看到了新世界的大门,爱上了阅读,让他觉得生活并没有那么糟糕,之前自己的内心世界是有所依托的!这或许是挣脱枷锁的第一步。虽然在校成绩优异,毅然决然放弃当牧师,前往德国学习,即便不知道前方会有多少艰难险阻。我年轻,我的人生还很长,我有的是试错的资本!这便是挣脱枷锁的第二步。在德国,遇到了有一颗文艺青年的心,却无人生大志向的海沃德,让年幼的他认识到外面的斑斓世界,本就不安分的内心,变得更加狂野。回到英国,有认识到了大自己好多岁的女人,并与之发生关系,恩恩怨怨纠缠甚久,让初尝禁果的他渐渐期盼一场刻骨铭心的恋爱!巴黎学艺术,遇到了穷困潦倒的女同学,后来因为生计问题,无奈选择了自尽,让他意识到追求理想当然可以,但是少了物质基础一切免谈!年轻的时候,不要想着安逸,出去闯闯,出去看看这个大千世界,渐渐的让自己的三观丰满起来。这是挣脱枷锁的第三步。当老师跟他说,自己并不是学艺术的料,天赋有限,再怎么努力也只能到达大众水准,想要成为一代宗师,难比登天!深受打击的菲利普决定放弃学画回家,菲利普放弃学会计、学画画,最终改道学医的经历便是给年轻人最好的一堂课!成长便是要总结过去,放眼放下,不断的认识自己,不停的去试错,总能看到自己的长处,或许你不是这方面的天才,那也能成为这方面相对优势的人!这便是挣脱枷锁的第四步。学医时候在饭店认识了一个美女店员,突然就死心塌地的爱上了她,无法自拔,即便为她破财无数,为她放弃了疼爱自己、理解自己的诺拉即便明知她根本不爱自己,爱的只是自己的钱,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好友将她夺走,纵使到后来已经对她没有爱意,却依然愿意养这个落魄的女人!直到发现她不自爱,去做妓女才真正与她告别!有喜欢的人就去勇敢的追求,失败又怎样?真爱难道会主动来追你?第五步。曾经浅尝炒股甜头的他,为了让自己过的更加潇洒,再次去炒股,结果把所有的财产赔空,从此无奈从医学院休学,去外面打工,因为饥饿,有过想死的冲动,再次受到曾经的歧视,索性因为自己的艺术生经历和曾经真心结交的朋友的帮助,让自己度过了最艰难的那几天,终于坚持到了伯伯的病逝,继承了遗产,再次踏上了医学之路!发现自己对于做医生更加得心应手!起起落落本就是人生的一部分,让你对世界有了更加深刻的洞察,让你对最底层人民有了更加深切的同情!你所经历过的事,你所读过的书,你所认识的人都是你最宝贵的财富,要学会好好使用!最重要的是学会总结,最终,善良的菲利普对于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宽恕他们吧,他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克服本性与任由本性的结局)!第六步。放弃条件优越的工作,选择去看看那个色彩斑斓的大千世界,却发现爱情观成熟以后的他,已经离不开身边这个可爱的小姑娘,终于找到了对的人!决定让自己的余生都想去和她一起度过,再次选择他曾经放弃了的工作!这不是第七步。菲利普终其半生都在挣脱枷锁,寻求自由,却发现最后这道枷锁他怎么也不想解开,人生的意义或许就是寻找自己最想要的那把锁,锁住最想要的人和事!特别特别喜欢最终成熟以后的菲利普,他的成长轨迹我总能隐隐找到自己的影子,更重要的,我也是医学生呢,油然而生的亲切感,最终的菲利普也是我现阶段所想要成为的那个人!他很好的阐述了罗素那句话:你要有对爱情的追求你要有对知识的向往你要有对人类苦难不了遏制的同情

读 毛姆《人生的枷锁》(人是生而自由的,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人是生而自由的,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版本图片毛姆的大名早就听说过,只是今年才开始阅读他。在阅读《月亮和六便士》时候,了解到毛姆还写过这本书。为名字所吸引便把他列入书单。当读塞林格《麦田守望者》的时候,在书中再次提到这本书的时候,才知道原来这本经典的老书这么有名气,所以在找到这本书的时候,忍不住提前阅读了他。关于这本书的内容,在导读的时候有介绍是毛姆带有自传性的一部作品。阅读完看百度简介,对这种说法得的进一步的确认。书里面的男主角菲利普和毛姆一样身世坎坷,父母早亡,由伯父伯母带大。主角也有从医的情节和毛姆的真实经历相对应,不过还是有好多和真实的改动,比如导读说毛姆的口吃的缺点转换成主角的坡脚,父亲做律师书中写做医生等等,所以这本书由虚构和自传的结合而成的一部作品。书的开始蛮悲伤的,开始的时候便是毛姆父母去世,情节慢慢展开,经历由伯父伯母抚养,但是相处有问题,再到上学,更可怜,坡脚被人嘲笑!...都是压抑的成分,直到写爱情,写遇到不同的四个女人,第一个是不成熟的爱之初体验,得到后便开始逃开。第二个,完全是对方对菲有好感,最后她因贫困自杀成为菲的噩梦。遇到第三个女人的时候也是爱的最深,痛的最深的时候,所谓的枷锁。这段爱情了就是枷锁最重的部分,对方完全不爱菲。但是菲却无法逃脱爱情,两次深深的陷入泥沼!痛不欲生,比贫困带来的痛苦更绝望!幸运的是最终挣脱了,遇到第四个女孩爱情的时候,也是书快要结尾的部分,这部分描写的最恬淡,有舒适的田园生活和完美的爱情!非常让人向往,以至于我看到时候有强烈的代入感,仿佛那幸运的就是我,让阅读的我也开心的不得了!毛姆的毒舌在看月亮的时候就看到有人这样说,那时候感触不深,阅读这篇体会才更深刻。在这部也更能了解到毛姆的阅读量肯定惊人,书中的人物句子信手拈来,多的不得了。对绘画艺术一定也非常着迷,不然在写月亮那个主角的时候看到主角是个画家,还在人生这本作品里面写到菲也曾执着于绘画,提到那么多的艺术家和绘画作品。比如我着这样不懂美术艺术的,听说过的就有莫奈雷阿让,没听说的更多。其中艺术作品多次有提到大宫女,其他不知道的更是多的不得了。这本书注脚多次出现原文为法文,可以猜测可能,毛姆本人可能去过法国,熟悉法语。关于这本书想说的蛮多的,但是总觉得无法入毛姆那样深刻!他对贫困或者爱情的描摹真的有共鸣的部分。比如爱情的不可抗拒,贫困的无奈和折磨。等等等等!所以关于这本书的内容,草草的写道这吧书中有一小段话特别喜欢,摘录如下:“我觉得人就像一朵花苞,读的书,做的事大都对你没有一点影响。可某些特定的东西会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你会因为这些东西一瓣一瓣绽放,直到完全盛开。”这句真的写道心里去了,这个大概也是我喜欢阅读的原因吧!然后,书中另有一段也很有趣,“春花秋月,夏蝉冬雪,四季更替似乎不过轮回一瞥。”这段和前段时间一直单曲循环许嵩写的《千古》开头“夏蝉冬雪,不过轮回一瞥”不谋而合,如果翻译或者许嵩没有化用对方句子的话,似乎觉冥冥之中似乎有一种巧合一,很奇妙!书缘:这本书提到很多书,我记录下来的就有十本,有三本我最感兴趣,第一本是《罗马帝国衰亡史》在前一段时间读的《巨人的陨落》书中也提到过!然后要慢慢去阅读它。第二本是《波西米亚人的生活》书中不止一次提到这本书,书的名字也很吸引我,可惜找不到这本书,电子版也找不到,实体书淘宝也没找到!很可惜!第三本《堂吉柯德》经典的不能再经典的书,一直要读,之情读一小部分,这次看到,提醒我尽快看完这本!

编辑手记:kind of a life story

这个题目是抄电影的,一部美国青春片,中文名叫做“说来有点可笑”(kind of a funny story),艾玛罗伯森非常漂亮。我制作了这部《人性的枷锁》。缘起:很多年后,我还是会想起北京那个阴郁的下午,在北京大学文史楼的三层,老旧的教室里我上着“英文文体风格鉴赏”这门必修课。老师是个优雅而有趣的中年男子,总有着奇谈怪论。那天我们上到毛姆这个部分,打开来第一句话就是。“The day broke gray and dull. The clouds hung heavily, and there was a rawness in the air that suggested snow.” 毛姆的小说,《人性的枷锁》。现在,我的译者把这句翻译成”黎明破晓,天色却依然昏沉阴暗。乌云重重,空气寒冷潮湿,好像要下雪了“。每次看到,都像回去那个下午,天色昏沉阴暗,乌云重重,好像要下雪了。于是在去年,春夏之交的时候,我选择了这个选题。职业生涯的第五本书。翻译:选好翻译太难了。我的译者没有让我失望。当时我给老板三份译稿,匿名打分。另外两篇都是七八十分的水准(我不会告诉你其中有一篇是我写的),这一份“九十分以上”。然后就见到了译者。一米八的大美女你觉得算不算少见啊?在知乎上,这姑娘自称“翻译界腿长担当”。我是服气的。设计:我请到了我司最优秀的设计师(也许要加“之一”?)Mirro,写了份文档给他,两千字介绍下这本书和毛姆这个人。之前和他也有合作,做“易中天中华史”,每次排版史料和表格,我俩都一起感叹,“做人好难!”哦,《人性的枷锁》讲的就是这件事了。痛苦:毁掉你对一部小说的好感,有一个办法:做它的编辑。太长了,真的有很多痛苦。别人手头的书两三百页,三天时间足以查完一遍。《人性的枷锁》664页。毛姆:说老实话我不是毛姆的小粉丝。他那种为人称道的“刻薄”在我看来也没有那么有趣。反而让我隐约地感到他的可怜。内心得有多缺爱,才要时时防备,做一个冒出来的“聪明人”,到处嘲讽啊。可怜的瓶男。我也是其中一个。

这是什么样的人生和故事

这本书让我有太多的话要说,大年初一晚上当我读到菲利普对米尔德里得那个窝囊废样,我真心受不了,写短评先打一星解解气,毛姆你咋这么气人,整这种国产电视剧狗血桥段。先附短评如下:“大过年的我为什么要读这本小说,我好气,忍不住要在豆瓣上发牢骚。菲利普啊,你为什么是这样的人,他所行的事,竟是与我的价值观如此相呗,他简直毫无感恩之心,唉,还是我太受束缚了,他对疼爱他的伯母,又做出过什么,他的伯母可怜,他却也没主动给她快乐。那个校长,其实是个很好的人,觉得他是个人才,在他受到别的老师辱骂时还安慰他,而他呢,只想逃离。去德国所谓的学习,学到了什么,而后跟比自己大的威尔金森,风流之后又对她厌恶。去的法国,也是想一出是一出,一事无成的回来了。学医,好歹认真学吧,迷恋一个根本不值得的侍女,样子简直令人尴尬!认识了诺拉,好的时候觉得他多幸福!可是那个侍女一回来他又!这尼玛就是所谓渣男?但是让我绝望的是,书中有好多道理感想类的话又深得我心!这人性的枷锁,是套在我身上的吧?!”以下是看到一半多写的书评。我快要疯了,看到格里菲斯和菲利普喜欢的那个女侍从眉来眼去,他居然还要为格里菲斯和那个女的去巴黎付钱????因为那女的不喜欢他,但是他还有点钱。我仿佛看到了一部特别狗血的电视剧,就算是再荒诞的电视剧,都没有这么演,这是多么鲜亮的一顶绿帽,菲利普还奢望女侍从从巴黎回来后就会重新回到他身边,我的天啊,我真是鄙视他了,我不知道我是怎么看这部小说,因为我喜欢毛姆的这种无法无天,不顾世俗道德,刀锋,月亮和六便士,主人公做的事情都带着荒诞,但多少有那种出世的感觉,我有点欣赏,但菲利普,说真的,你算怎么回事。这个女人的嘴脸,简直是最可笑最令人恶心的。菲利普,我同情你。也许别人看到我写的会发笑,也许我已经被人性的枷锁说束缚。这是一本长河小说,但是一点正能量也没有,我怀念大卫科波菲尔,那是多么纯粹,多么美的小说。此时这本书只看了一半,我不知道后面是怎么发展的。先按下不表。只说我现在心里所想,一吐为快。这本书读的非常痛苦,我很生气,却又忍不住不读下去,是不是这本书也像这个女侍从,毛姆啊!我有很多感慨,从一开始读,我读到很多写到心坎儿的东西,菲利普初入读书的美妙世界,个体与世界的隔阂感,自以为是的聪明对别人毫不遮掩的讽刺,失去与得到,这些道理和感想,撞击了我的灵魂。读完了这本书,我心情舒畅了,看到菲利普苦尽甘来,终于得到了幸福,为他感到高兴。他卸下了人生的枷锁,参透了人生的意义,这是好多人纠其一生也思考不通,甚至不会去想的人。我认识的朋友中,已经很少有读书的了,更何况读这种大块头的书。我很喜欢毛姆的这本书,因为书里好多段落都写到了我的心坎儿里,读书并不是为了获得什么,即使菲利普卸下了枷锁,对我并没有任何获益,但是我读了一本有趣的小说,这就足够了。正如毛姆借书中人物所说,读书像一个习惯,有人喜欢抽烟,有人喜欢读书呢,并不奢求从书中习的任何道理,甚至都不能记住其中的内容,但是总有一天,从书中看到的,会与你的生命,人生,感悟和经历融为一体,成为你自己独特的东西。大概是思考方式,风俗传统不同,我对菲利普有很多不认可的地方,老实讲,他不是个负责任的人,不是个感恩的人,也许是因为太轻浮,也极有可能是因为他的残疾。他对伯母和伯父的态度,对威尔金森,对普里斯等人,我多少有点反感。伯母对他很好,虽然自己过的不好,但是当菲利普需要用钱的时候,还是取出了自己的私房钱,她是多么的爱他,而菲利普也多么知道伯母的不幸,我多么希望菲利普能多给伯母一点爱,可是他并没有。毛姆的字真是一把锋利的手术刀啊,剖析人性的丑恶。对威尔金森,如果是我,绝对不会招惹她。也许这是中外伦理的不同吧。对于普里斯,真的很难说,毛姆写出了世态和人生的残酷,一个如何都学不好画画的人,不管去做多大的努力,都是无法成功的,并不是你足够努力就一定能获得回报,比起努力的程度,努力的方向更为重要。天地不仁 以万物为刍狗,似乎用来评价书中的事情也非常合适,因为人生本无意义,人们都是卑微苦难的活着罢了。普里斯本身让人讨厌,但是她的死又让人唏嘘,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如果她不去不切实际的追求自己并不擅长的绘画事业,她也许过的也比这样轻松,可是有些人宁愿为了理想吃苦,也不愿意庸碌的的苟活,到底哪种更好?给菲利普造成最大折磨的是米尔德里得,这是一个无耻堕落轻薄卑鄙的女人,可是菲利普就是被冥冥之中说不清的情愫,深深的被这个女的所吸引,他痛恨自己,但是却无法拒绝这个女的,米尔德里得找过他多少次,他就像个备胎,还是卑微下贱的帮助她,我气的不得了,写的那些短评之类。米尔德里得可能就是菲利普的孽缘,是上天派来折磨他的,好在折磨结束了,菲利普在伯父死后继承了遗产,拿到了行医执照,和萨利在一起了,全文结束,这里都是比较轻松的,看到菲利普得到了幸福,我终于舒心啦,全然不顾之前他多么让人生气。每个人都是残缺的,有心理的残疾,也有生理的残疾,写的多好。

读书的枷锁

看到卢思浩(该叫先生还是?)写的书,是一贯的卢氏鸡汤。大抵的写作思路很卢氏,都是讲明一个道理,然后自己的朋友如何如何,最后传播正能量。当初听到他的大名,是作为粉丝的。因为他来到北航作讲演,没有听到他的现场,但是看到了他的讲演稿,看完信心大增,对,这就是我需要的那碗鸡汤。我想起追韩寒的日子。公民韩寒是我向往的对象,每本他写的书都要读一遍,也会跟着韩少去抨击小四,见到喜欢小四的人也会嗤之以鼻,“你竟然喜欢他!”可是,当时还不太清楚,无论是韩少,还是小四,或是卢思浩,他们都是凭着自己有所成就的人,而自己只是一旁的看客。再往前几年,可能会义愤填膺,这样的书竟然都能卖的好?可是,卖的好是事实,自有他的道理。自己不好这一口,总有好这一口的人。但是对于每个人而言,我认为,书总会有好坏,你的好和别人的好其实不太一样。而大众认为的好,固然是佳作,但是恐怕也会为了大众的喜好牺牲了文字真正的力量,有如卢,韩和郭。后来买书,总是会上豆瓣,高分书目有哪些,一定要拿来读一读,不读自己喜欢的,只读大家认可的。可是,瓶颈在于有些书真的不适合,比如一些女性作家的书目,写的很好,文笔很细腻,但是单纯的我不喜欢。当然更多的时候,是自己看不懂,比如科技的书,哲学的书。其实那段年月蛮稚气的,以为自己多么的高尚的爱好,读书。其实陷入了书的窘境,被所谓的读书吞噬了。在图书馆做义工,总会遇到很多读者,青年读者偏多。一些小姑娘,总是会在言情小说的架子上一直翻看封面很花哨的书籍,而一些小男孩,总是会在盗墓笔记,鬼吹灯这些书籍附近徘徊。借名著的,大多都是家长,说要借阅名著回家给孩子读。其实,我蛮赞同一点,因为真正有这样的体会,我们年轻人不是无书可读,而是会被书籍吞噬,会被“坏书”吞噬,更可怕的是被“好书”吞噬。值班的任阿姨已经退休了,过来打零工,她跟我说,现在的人对于书的爱好,拔得太高了,以致于变了味道。大家都喜欢买书,借书,把书放在家里堆起来,就是不看。书不是读给自己看的,而是摆给自己和别人看的。很多人说,我今天在图书馆呢?来图书馆干嘛?找个位子睡大觉。搞虚荣主义也还好,毕竟人都需要“面子”来伪装“里子”。如果只是带一个“面子”,所谓的读书对自己的吞噬还只是流于表面。真正可怕的是吞噬掉人的心。也就是看了书,学到了知识。我看过多少多少书,我读过多少多少名著,其实自己已经被读书吞噬了。一味的抬高书籍的力量,知识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是书籍只是承载知识的工具,获取知识和读多少书好像并没有什么关系。伟大的神父一辈子研究《圣经》一本就已经足够,毕竟“我所知道的就是我不知道。”看看一年前写的东西,不巧,和卢思浩先生一样,总是写鸡汤,而且没有人家写的那么振奋人心。结果写着写着,成了孟婆汤。劝导别人相信自己的道理也许就是为了安慰自己吧。也许,形式主义也罢,真正的融汇贯通也罢,没有那么清楚的界限,只不过是戴上了读书这个帽子,喝了读书这碗鸡汤。《人性的枷锁》是自传性的大部头,看完了才知道毛姆的故事。毛姆对自己有两个评价,“二流作家的顶级”和“四分之三的同性恋,四分之一的异性恋。”毛姆曾经做过外科医生,所以笔锋相当的辛辣,不会给写鸡汤,只会写人性中的恶和无奈,本以为的鸡汤都成了孟婆汤。也许吧,硬币的两面,有对错吗?如果没有,那么道上的兄弟,来,干了这碗孟婆汤。

摘掉人性的枷锁,把握美好的人生。

洋洋洒洒的四十多万字,我看了近一个月,每天都读上那么几章,感受菲利普的生活。天生跛足给他套上了一层自卑的枷锁;出身中产阶级给他套上了孤傲的枷锁;追求理想给他套上了自私,甚至执拗的枷锁;但是最终在理想与爱情的面前他还是选择了安逸的生活,他摆脱了身上的枷锁。读完小说似乎是与菲利普一起成长,从年轻到成熟,与他见识过人性的险恶,亲人的冷漠,朋友的背叛,爱人的欺骗。也怨恨过菲利普的懦弱,他性格的扭曲,也看到了菲利普内心的善良。最终他与萨利一起安稳的生活也让我感到开心。如今的社会,人们都追求名利。人们都身负重重的枷锁,为了车,为了房,努力工作。辛辛苦苦一辈子,只为了房子。可到最后又能享受几天的福分呢?我知道未来的自己也会为了生计发愁,也会为了买房买车而辛劳,只希望以后能看到生活的乐趣,学会去享受生活,真正的活明白生活的意义-快乐,幸福就是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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