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雀花王朝》书评

出版日期:2015-8-1
ISBN:9787509768128
作者:(英) 丹·琼斯
页数:663页

罗辑思维的罗胖对本书的介绍

http://shop246191.koudaitong.com/v2/showcase/goods?alias=h3qzkzgt&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redirect_count=1视频:http://v.youku.com/v_show/id_XOTEwMzM3Nzg4.html先得说句老实话,推荐这部《金雀花王朝——缔造英格兰的武士国王与王后们》,其实我心里不大有底。书不好吗?这本书2012年一问世,就在英美市场大卖,拿下了《泰晤士报》和《观察家报》的年度好书,上了《纽约时报》畅销书榜。作者丹·琼斯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历史学者,凭借此书一炮而红,跻身畅销书作家之列。那么我的疑虑从何而来呢?陌生。我不知道中国有多少人听说过金雀花王朝——这个中世纪的英国王朝。即使我这个历史控,很长时间也只是有几个模糊的概念,侠盗罗宾汉、大宪章、狮心王……当然,还有那部史诗级的奇幻小说《冰与火之歌》是以这个王朝为背景写就。仅此而已。这是一段中国人极其陌生的历史。但有时价值却恰恰埋藏在陌生之中。1.英国从这里启程这部书记载的是1120年到1399年的英国。在这个被后人命名为金雀花王朝的一代代国王统治下,今天的英国拥有了基本的雏形。英格兰的疆界基本确定,伦敦成长为重要的国际贸易中心,英语成为主流语言,吸纳平民参与的议会制度确立下来,保障人权的《大宪章》签署并得到王室反复确认……这里是现代英国起航的地方。2. 我为什么青睐英国史?了解这些知识当然有益,但这并不是我看重英国史的原因。随着我年龄的增长,价值观的成熟,我越来越认为理解英国史是理解现代社会的基石。在中国人的历史中,精英们为搭建一个“大同社会”而进行着一次次的理想试验。我们的民族有一柄道德的指南针,一直指引我们寻找一个终极的美好社会。但在《金雀花王朝》中,你能读到的只有一大堆乱糟糟的国王和诸侯对权力、疆土、财富、荣誉和女人持续280年赤裸裸的争夺。没有道德上的理想,当然也没有理想引导下对“大同社会”的追求。厮杀贯穿历史,舞台上所有角色的使命似乎只有练好肌肉,出去打劫。但就是在这样野蛮的时代中,今天充满巨大道德魅力的英美宪政发出了最初的根芽。几百年之后,生长出了灿烂的宪政文明。我一直认为,我们的民族越往现代化深处走,越需要补英国史这一课,只有回到现代文明生发的土壤上,才能理解它的DNA。第一,相信人类社会自发的力量。即使在最蛮荒的时代,一群残暴之徒,出于完全自私的动机反复博弈,但假以时间,无需救世主,也会生长出文明的制度。第二,相信时间的力量。一个微小创新,如果给它足够的时间和耐心,让它一点点去生长,它会变成一个稳固的传统,成为社会的共识。现代化不是公知热爱的那些概念,也不是伟人挥手间的除旧布新。现代化就是一大群人,一点一滴拼搏着改善自己的生存处境,通过时间的累积形成的一种习惯、共识和传统。也许你和大多数中国人一样,能听懂“创造”,但却无法理解“生长”,那你就无法真的理解现代化。我建议你读一读英国史,只是不知道你是否有耐心读完这样一部陌生的《金雀花王朝》,穿行在陌生的文明中追溯宪政社会的起点。感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和其旗下甲骨文团队,选择罗辑思维独家首发这部红透英美图书市场的力作。独家首发期两个月。两个月后,我们能否继续拥有它,就看大家是否喜爱这部《金雀花王朝》啦。作 者:丹·琼斯出版发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册 数:二册字 数:51万成品规格:147㎜﹡210㎜版 次:2015年3月第1版书 号:ISBN 978-7-5097-7113-6装 订:裸背锁线《金雀花王朝》的装订采用羌背工艺,也就是线装书工艺,更性感的叫法是:裸脊锁线、锁线胶订。这种全手工的图书装订工艺,好处在于能让书完全摊平,不再有胶订图书6㎜的翻不开的夹缝,呈现最舒适的平坦状态,解放双手,带给你最好的阅读体验。

英国金雀花王朝的历史完美再现

书非借不能读也,这本书借自单位图书馆,经过2周努力终于读完,总体感觉超值。首先,关于书的翻译。作为一本外来译注,直接影响可读性的无疑是书的翻译水准。客观来说,这本书的翻译难度是相当大的,因为作者丹·琼斯在书中所描写的时代距今已近千年,其文化背景和风俗习惯无疑与当今英国已有很大不同,尤其是书中很多专有名词的对于英语为母语的读者尚且难以把握,对中文译者来说就更具挑战。不过令人满意的是,译者陆大鹏很好地把握了这些问题。以信达雅的标准来说,至少做到了信和达。其次,关于书的内容。本书布局谋篇严谨,行文流畅,故事讲述引人入胜。作为中古时代英国历史最精彩的篇章,本书的作者以时间和人物为线索,深入浅出地讲述了金雀花王朝的兴衰荣辱以及王室和贵族之间的恩怨情仇,在宏达的叙事背景下,不乏对人性深刻的剖析与阐释。对于我这样一位对这段历史不甚明了的读者来说,真的有一种酣畅淋漓的快感。尤其是书中介绍了许多至今仍在影响着英国的一些传奇人物、历史遗迹和文化传统,比如狮心理查、大宪章、嘉德勋位、黑死病、威尔士的诸多城堡等等。不仅如此,书前有多幅历史地图、王室谱系,书后有人名译名表,都方便读者查阅和理解。书的最后还有参考书籍,指导有进一步兴趣的读者深入研究。三、关于书的形制和装帧。甲骨文系列丛书中,这本书的纸张算是对得起88元的定价,装帧用料也还讲究,值得收藏。四、关于本书的一些个人联想。阅读这本书,让我联想到在英国生活和工作的岁月,约克、切斯特、爱丁堡、北威尔士、伦敦、坎特伯雷等地都留下过自己在青葱岁月时的足迹。从前特别爱玩的一款游戏名叫《帝国时代2》,这款游戏中英格兰民族的部分内容应该就是取材于金雀花王朝时代,爱德华三世麾下的英国长弓兵天下无敌。游戏中资料片里不少故事情节,如狮心理查的丰功伟绩以及与萨拉丁的传奇对决都得以在本书中系统再现,让我欣喜不已。

《金雀花王朝》译者陆大鹏采访作者丹·琼斯

把历史写得无聊,应当算刑事犯罪——采访英国史学家丹•琼斯丹•琼斯(1981—)是当今英美最红的中世纪史学家之一,曾获多项大奖。他是伦敦《标准晚报》的长期专栏作家。他毕业于剑桥大学,是史学大师大卫•斯塔基(David Starkey)的得意门生。琼斯曾为BBC的“不列颠手工艺术”系列节目制作纪录片,还作为嘉宾参加了流行的历史题材电视节目“时代小组”。他的著作《夏日之血》(Summer Blood)记述了1381年的英格兰农民起义,被《独立报》选为年度好书。他在2014年的新作《大宪章》业已出版,赢得学术界和读者的广泛好评。琼斯常为报刊撰写文章,目前和妻子及两个女儿生活在伦敦。他的著作《金雀花王朝》长期盘踞《纽约时报》畅销书榜,被《华尔街日报》誉为“真实版的《权力的游戏》”。《金雀花王朝》中文版由社科文献出版社于2015年推出。其续集《空王冠:玫瑰战争》也将由该出版社推出。2015年4月,《金雀花王朝》的中译者陆大鹏在伦敦采访了丹•琼斯,请他分享关于英国历史、历史学、写作和读书的感悟。一、名字和语言:“杰弗里”还是“若弗鲁瓦”陆:中国人有句古话,名不正言不顺,首先请教您一个关于名字的问题。在金雀花王朝时期,很多人有双重身份,既是英格兰人,也是法兰西人。如何正确地称呼这些人,在英语当中可能问题不大,但音译到中文就会有问题。例如,亨利二世的父亲Geoffrey Plantagenet,您把他看作英格兰人还是法兰西人?您按照英语读法,称他为“杰弗里”,还是按照法语,读作“若弗鲁瓦”?琼:如果要非常准确的话,当然应当按照法语读音,那就是若弗鲁瓦。但英国人还是习惯于将很多法语名字做一个英语化。这是一个传统,不过没有固定的制度。我写作的这种书覆盖很长的历史时期,涉及很多不同人物,而且人们的名字和头衔会发生变化。对读者来说最简单的办法,当然是给出一个名字,然后一直坚持用同一个名字,否则就太让人头晕目眩了。陆:的确会让人糊涂。名字太多了,重名也太多了。比如叫亨利的人就太多了。琼:对,亨利太多了。您说的很对,这的确很棘手。这也是我写作遇到的挑战之一,就是让人物不要乱套。您在中文版中如何处理呢?陆:我会努力做到名从主人。比如,我会研究这个人究竟自称杰弗里还是若弗鲁瓦。所以我把亨利二世的父亲的名字音译为若弗鲁瓦,但亨利二世有一个儿子也叫Geoffrey,他更为英格兰化,于是我叫他杰弗里。琼:对啊。这的确很难。金雀花王朝时期的一个有意思的地方是,英格兰文化和法兰西文化还没有分隔开,还是融为一体的。到亨利三世和百年战争时期,两种文化才开始真正地分道扬镳。您说得对,在本时期的开端,如果是贵族和王族的话,的确是更偏向法兰西的文化。陆:的确是这样。那么大约在何时,英格兰朝廷开始使用英语,即民间的本土语言呢?琼:大约在14世纪中期,1362年的《申辩条例》(Statute of Pleading)将法庭和议会的工作语言从法语改为英语。这一定表明,英语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普及了,但14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和90年代的整个时期,杰弗里•乔叟创作《坎特伯雷故事集》的时候,那才是英语真正成为诗歌与宫廷语言的时候。二、中央集权:英格兰的中央集权化比欧洲大陆许多国家要早陆:在金雀花王朝时期,法兰西王室在非常努力地施行中央集权化,获得越来越多的领土,镇压地方豪强诸侯。而英格兰王室似乎早已经能够在国内号令天下。您是否同意,这一时期的英格兰王权比法兰西更为中央集权化?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情况?琼:这就是英格兰与法兰西王权的一个非常重要、关键性的差别。在两个国家,君主与贵族的权力、资源和财富的相对关系是不同的。陆:法兰西国王似乎很穷,是不是这样?琼:的确如此,这对法兰西国王来说是一个严重问题,因为在本时期的很大一部分时段,法兰西国王始终没有足够的资源去压服他的贵族,没有办法真正树立自己的权威。我正在写一本关于约翰国王的书《大宪章》,约翰是一位非常糟糕的国王了,但即便是他与诸侯武力对抗的时候,他的力量也大大胜过诸侯,比如诸侯企图攻打一座城市的时候,完全没有办法,因为他们没有攻城武器,没有投石机。国王却什么都有。在法兰西就未必如此了,法兰西国王的势力相当小,所以这一时期的法兰西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国王们持续不断地在和自己的臣民互相厮杀,这在英格兰是比较少见的。陆:与法兰西、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相比,英格兰的中央集权化要早一些。这是为什么呢?琼:您说得对。英格兰的中央集权化的确比欧洲大陆的许多国家要早。这大约是地理的缘故,毕竟英格兰在一个岛上。这肯定不是全部原因,因为在1066年到1204年,英格兰是一个大国的一部分,这个大国还包括诺曼底。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之前讲到的,英格兰王室比法兰西王室更强势也更富裕。在英格兰,即便是最富裕的臣子的势力与国王相比还是相去甚远。而在法兰西,最强的臣子已经可以和国王平起平坐,甚至超过国王。这种现象倾向于延续下去,于是英格兰国王相当于其臣民越来越富裕,越来越强。陆:在法兰西,南方和北方之间的差异极大,这是不是法兰西王室较弱、中央集权化较晚的原因之一?就连语言都不同,北方的奥依语(Langues d'oïl)与南方的的奥克语(Occitan)。琼:对,南北方在文化和社会上的确有很大差异。法兰西王室最后成功地将两个部分统一起来。当然这比英格兰王室成功主宰整个英格兰要晚得多。陆:在您看来,英法两国中央集权化速度的差异,对两国历史后来的发展有何影响?琼:比方说,在15世纪,对英法两国来说,同一场危机有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在百年战争中,亨利五世成功地征服了法兰西北部,这对法兰西来说是生死存亡的重大危机,英格兰人竟然渡过了海峡,占领了法兰西国土的一半!英格兰遇到的最大危机是在1215、1216和1217年前后,约翰国王遭到北方诸侯反叛的时候。于是法兰西王子路易受到英格兰反叛诸侯的邀请,入侵了英格兰。陆:如果他成功了,英格兰就有一位路易一世国王了。琼:很难说如果他成功了,后来会发生什么事情。英格兰人会接受英格兰与法兰西的双重王室,就像奥匈帝国那样吗?也许吧。那也不会让人吃惊的。不过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部分是由于大宪章带来的和解,部分是由于运气好,英格兰得以继续走下去,渡过了这样一个全国性的大危机。而在15世纪的法兰西,在文化和社会组织上却如同约翰国王的英格兰那样脆弱,因此亨利五世的入侵能够成功。陆:中国人感到很难理解的一点是,比如,中国皇帝开疆拓土的时候,将新征服的土地化为中国的一部分,所以中国的版图在历史上不断扩张。那么英格兰国王为什么不把诺曼底变成英格兰王国的一部分?他们把诺曼底当作国王的私产,与英格兰王国没有直接关系,这造成了很多问题。英格兰诸侯不愿意出兵出钱,为了保卫国王的私产而打仗。这是英格兰历史的一个难题。琼:原因大概是,英格兰人非常执着地抱着旧时的封建结构,这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思维方式。英格兰大概很难让法兰西南部,比如阿基坦的诸侯相信,他们应当忠于英格兰国王,而不是法兰西国王。如果要像您说的那样巩固对这些海外领土的控制,就需要做一番大洗牌,铲除非常古老的封建结构。所以您说得对,如果英格兰国王不管封建制的这种乌七八糟的东西,一定会更轻松些。在读这一时期的历史时,我们不要忘记,当时的人们对这些体制、结构、传统和封建义务是非常非常重视的,尽管这些东西渐渐地失去了实际意义。别说中国人很难理解这一点,其实很多英国人也很难理解。三、国王们:如果您生活在金雀花时代,您愿意当哪一位国王的臣民?陆:约翰国王是个非常有意思的人物。根据传统,他被描绘为一个践踏人民权利的暴君,但他非常认真地主持法庭,关心平民疾苦,在一些军事行动中也表现得不错。琼:他的一位同时代人说过,约翰是一位伟大的国王,但肯定不是一位幸福的国王。他受到很多困扰。不过我觉得现在有些学者给约翰的翻案有些过分了,他其实是非常残暴的。陆:但其实那个时期的所有国王都是非常残暴的,对不对?琼:对,那个时期每一位国王都很残暴。但我觉得,约翰的问题在于,他没有多少优秀的品质可以弥补他的罪过,尤其是他在国外的战争当中失败了。他和教会的斗争,虽然没有亨利二世与教会的斗争那样激烈(托马斯•贝克特因此被杀),但也非常糟糕了。他选择了一个错误的对手。对约翰来说不幸的是,英诺森三世是中世纪一位非常强悍的教皇。不过环境和机缘也起到了很大作用。总的来讲,约翰不讨人喜欢,他不能和人民和睦相处,与当时的所有人几乎都处理不好关系。所有史料都说他疑心非常重,是个偏执狂,绝对不是我们今天所说的绅士。大家不认为他是个高尚的人。这些方面都是很重要的。陆:但从《金雀花王朝》一书里看,我觉得您似乎对约翰还是相当同情?琼:环境和机缘很重要。我们设想,假如狮心王理查多活15年,一直活到1215年或1216年,他完全可能像约翰在1215年那样,遭到诸侯反对,被迫签下大宪章。当然,这都是历史的假设了。不过我的确对约翰有些同情。然而,随着我对他的研究越多,这种同情也越来越烟消云散。陆:那么,在金雀花王朝历代君主中,您最喜欢哪一位?琼:我很喜欢亨利二世。他拥有一种强有力的人格力量,如此精力充沛,非常让人肃然起敬。陆:而且是一位大旅行家。琼:对的,大旅行家。他在位的初期,吸引和招揽了许多法学家来开展他的司法改革,这对英国发展成今天的样子,以及今天的政府机制,都具有关键意义。我也喜欢14世纪,喜欢爱德华三世和理查二世。尤其是理查二世是个非常有趣的案例——一位非常有意思的国王走上了歧途。陆:您觉得理查二世和亨利六世之间有相似点吗?他们都很笃信宗教。教会奉他们为圣人,但很多人认为他们是白痴。他们的虔诚往往妨碍了王权的行使和治国治民。您同意吗?琼:在一定程度上,二者有些相似,但在某些方面,他们是不同的案例。两人在表面上的确有相似处,不过从人物形象上来看,我觉得理查二世更是一位经典的暴君,他对权力的理解就是,他的靴子要踩到别人喉咙上。亨利六世一般来讲似乎的确迷失在他的虔诚信教的世界里,做着宗教的幻梦。虽然理查二世也有点这样,但理查二世非常关心和参与政治,尽管他对王权的理解从根本上是错误的。而亨利六世则有点像被妈妈宠坏的小宝宝。若要精确地描绘他的形象,是很有意思的问题。尤其是他的统治出的种种纰漏,没有人说得清他究竟哪里不对劲。事实上,他根本就没有在统治国家。在中世纪,要对付理查二世那样的暴君,是比较容易的,因为人们有种种理论,反对暴君是一件正义的事情。如果国王用武力镇压民众,还可以通过战争反对他。但亨利六世并没有用武力镇压民众,所以民众不知道怎么对付他。所以15世纪的英格兰非常缓慢地垮了下来。没有人能够解释亨利六世究竟在干什么。他其实什么都没有做。这对老百姓来说,是很难应付的。在金雀花诸王当中,亨利六世是一个非常孤独的特例,亨利三世可能也有点像他。总言之,亨利六世是一个非常怪异的人。陆:如果您生活在那个时代,您愿意当哪一位国王的臣民?琼:天哪!一个都不要!陆:选最不坏的那一个吧。琼:我觉得,生活在亨利五世时期一定很有意思。陆:是因为他的骑士风度和英雄主义吗?琼:不是由于英雄主义,而是从务实的角度看。亨利五世时期,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即使就在前不久,还发生过严重的篡位,所以这尤其难得。理查二世已经被废。亨利四世时期国内也很动荡。亨利五世对国民横征暴敛,当时的税率可能是历史上最高的记录,不过现在有研究表明,根据薪金和物价来衡量,当时的税率不算最高的。然而,就在这样苛捐杂税的情况下,亨利五世仍然成功地团结了国民。他让全体英格兰人聚集在自己周围,开展了一场非同寻常的战役。所以,亨利五世时期是一个国家统一、民族性发展的重要时期。在百年战争期间,亨利五世是第一个用英语,而不是法语或拉丁语写信的英格兰国王。这真是激动人心!现在我们还能比较顺畅地阅读亨利五世的信。阅读的时候,您仿佛能听得见亨利五世的嗓音。与他相比,将军们的回信则显得文风僵硬、矫揉造作,是一种非常丑陋的散文。读了亨利五世的信之后,您就会理解,为什么莎士比亚选择了他,赋予他那种伟大的、庄严雄浑的声音。陆:“可要是渴求荣誉也算是一种罪恶,那我就是人们中最罪大恶极的一个了。”(But if it be a sin to covet honour,I am the most offending soul alive.)的确是千古名句。您对莎士比亚的《亨利五世》怎么看,尤其是人物刻画。琼:莎士比亚的人物刻画有点……陆:不合史实吗?琼:莎士比亚的历史剧大多是不合史实的。我觉得《理查二世》算比较忠实于历史的了,但理查二世是个非常棘手的角色。我的朋友汤姆•希德勒斯顿(“抖森”)曾扮演亨利五世。我和他是大学同学。他是一位了不起的演员,我和他少年时代就熟识了。我看了他主演的莎剧《亨利五世》,您一定也看过,就是BBC的改编版《空王冠》系列。他的人物刻画很棒,我指的是成年的亨利五世,而不是哈尔王子。他把人物刻画得非常刚强坚毅。我觉得,关于莎士比亚的历史剧,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要想忘掉和绕开他刻画的那些人物形象,是多么困难。事实上,在审视15世纪英格兰历史时,要想绕开莎士比亚,是非常非常困难的。我的第二部书《空王冠》就是以这段历史为主题,也是努力揭开莎士比亚播种下的神话的真面目。不仅仅是关于人物,而是关于整个15世纪的政治。有人认为15世纪就是兰开斯特家族和约克家族之间的战争,这肯定是错误的。但莎士比亚的历史剧似乎就是这样设定的,这是非常非常不精确的,对我们的帮助很小。如果您从这个角度看15世纪,就没办法真正理解这段历史。两到三周后,我们要开始拍摄一部新的电视连续剧,叫做《玫瑰战争》,是对我的书《空王冠》的改编。我们在努力让大家,包括制片人、导演和编剧们真正理解,如果您把15世纪英格兰历史看作一场足球赛,红队和白队,那么就没办法解释政治。陆:对,很多人与两大阵营都有联系,政治关系错综复杂。琼:我们可以把这段历史分割成若干阶段,有较短的阶段,也有长的阶段,如兰开斯特王朝和约克王朝。还有约克王朝内斗的时期,您知道是沃里克伯爵和北方诸侯的对抗,兰开斯特家族和它没有关系。陆:我很期待看这部电视剧,是在BBC播出吗?琼:电视剧是在英国第五台(Channel 5)。陆:您的两部书《金雀花王朝》和《空王冠》之间有一个时间上的空档,也就是兰开斯特王朝,您为什么没有写亨利四世和亨利五世的故事?琼:对,有一个20年的空档。陆:这20年里发生了很多有意思的故事,您为什么没有写呢?琼:是啊,的确有很多好玩的故事。我写完《金雀花王朝》之后,对这本书非常骄傲,因为它非常畅销和受欢迎,并且我自己写的时候也特别愉快。我现在还很乐意回忆那个过程。我的第二部书《空王冠》和《金雀花王朝》有关联,讲的基本上是《金雀花王朝》之后的故事,我在书的结构上有很多想法。《空王冠》的结构与《金雀花王朝》是非常不同的,它的架构差异很大。我非常坚定地相信,我的编辑也同意这一点,即开始《空王冠》的最佳时机是亨利五世迎娶瓦卢瓦的凯瑟琳。这是亨利五世的一个巅峰期,从这之后就开始渐渐走下坡路。从这个时间点,可以把所有不同的故事编织起来,比如玫瑰战争、都铎王朝崛起、兰开斯特王朝灭亡、一直困扰英格兰到16世纪的法兰西问题,这些故事都可以从亨利五世结婚的这个时间点开始阐发。从这开始,我必须做一个选择。我要接着按照时间顺序,写一部类似编年史的作品,还是选择更像小说的结构?我觉得,玫瑰战争已经非常复杂了,如果按照编年史的样式来写,会非常沉闷。我在《空王冠》里想尝试不一样的方法。有意思的是,有的读者对《空王冠》和《金雀花王朝》都很喜欢,有的读者更喜欢其中一部。我自己很难抉择。我之所以留下了二十年的空档,把这二十年的故事作为简短的闪回和背景来处理,主要是由于《空王冠》的内部结构,以便从1420年一直写到1541年。我的美国编辑说,一定要写这空档的20年。我不同意。不过,我将来一定会回去,在第三部书里好好写写这20年。那将是另外一个故事,一个从亨利五世的视角来看的伟大故事,也是莎剧《亨利五世》背后真正故事的发展。陆:大家好像众口一词地赞誉亨利五世,对他一句坏话也没有。您能不能批评批评他?琼:我说不准,因为我刚刚开始非常认真地思考亨利五世的故事。今年夏末我会做一个关于这方面的重要演讲。我还会为一家美国期刊写一篇长文来探讨亨利五世。现在还很难说。陆:这有些奇怪。因为对其他的伟大国王,人们仍然能抓住一些负面的东西来批评。亨利五世却似乎是个完美的人。琼:好吧,我觉得可以这样批评亨利五世,不过这有点玩世不恭:他太成功了,反而对他不好。他死的时机非常幸运:在1420年《特鲁瓦条约》的辉煌成功之后,他很快就去世了。可以说,他赢得了所有的荣耀,却无需处理所有的难题。因为在1420年的《特鲁瓦条约》之后,英格兰议会的态度是:很好,您征服了法兰西,这很了不起,但我们再也不会给您钱去打仗了。因为英格兰的经济已经难以承担常年战争的负担。另外,他也无需面对国内政治的分裂。陆:英格兰历史的一个重大的推进因素就是,国王努力筹措军费去打仗。琼:绝对是这样的。亨利五世就留下了这样一个头疼的问题。他不仅给国内留下了棘手的摊子,还留下了一个娃娃继承他的王位。陆:如果他活得更久一些,他还是会遇到同样的问题,对吧?琼:也许吧,但他必须要活得很久。他的确会遇到同样的问题。但我敢打赌,他一定有办法解决这些问题。您看,英格兰人在法兰西的统治其实延续了相当长时间,亨利五世的弟弟,贝德福德公爵约翰,以及另外一个弟弟格洛斯特公爵汉弗莱,都主持朝政相当长时间。当然格洛斯特公爵在英格兰的理政没有贝德福德公爵那么成功。贝德福德公爵主持大局差不多15年之久。他是个非常精明强干的人,但他还是没有亨利五世那么英明。所以,我们可以设想,如果亨利五世多活15年,应当可以干得很好,说不定能征服法兰西的更多土地。当然,这都是假设了。四、亚瑟王与威尔士:梅林的古老预言陆:关于英格兰征服威尔士。亚瑟王原本是凯尔特人的英雄。但英格兰的历代君王,包括诺曼人和盎格鲁—撒克逊人,把亚瑟王变成了他们的英雄。这是如何发生的呢?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琼:部分原因是,蒙茅斯的杰弗里的《不列颠诸王史》实际上“发明”了亚瑟王传奇,我们对历史上的亚瑟王其实差不多一无所知。我们不知道是否曾经真实存在过一个亚瑟王,以及他是不是今天我们理解的意义上的国王。所以亚瑟王传奇基本上是蒙茅斯的杰弗里创造的,他的那些故事非常受欢迎,不仅在英格兰与不列颠如此,还在12和13世纪传播到欧洲大陆。另外一方面,爱德华一世做了件相当玩世不恭的事情。他打算征服威尔士的时候,一面开展了宏大的军事行动,在威尔士北部杀出一条路,大兴土木地建造城邦,另一方面又开展了文化侵略,撕裂了威尔士的心脏,把亚瑟王传奇夺走,吸纳成英格兰的传奇。您知道,他的儿子爱德华出生在卡那封城邦,后来被封为威尔士亲王,这是一种象征意义的举动,目的是将威尔士彻底吞并和吸纳,把威尔士的特质融入英格兰王权。这样的事情在几百年后又上演了一次,那是亨利七世的时代。他原本完全可以将自己打扮为一位法兰西王子,但他没有这么做,而是根据自己的威尔士身份,将自己打扮为威尔士人,高举着威尔士的龙旗前进,就好像他在实现梅林的古老预言一样。这很有意思。所以英格兰国王在非常认真地将威尔士特质吸收到自己身上。今天还有很多威尔士人对此很怨恨。陆:但到亨利五世时代,威尔士人已经大体上效忠于英格兰王室了,在军中为亨利五世效劳。琼:有些威尔士人是这样的。但不要忘记,在亨利四世时代的诸侯叛乱之后,英格兰王室在威尔士颁布了惩罚性的法律,英格兰人民享有的很多权益,威尔士人基本上都没有。亨利七世的祖父欧文•都铎娶了亨利五世的遗孀,但这是为了根据议会的一道法令,成为一位独立领主。英格兰军队里的确有很多威尔士弓箭手和雇佣兵在服役,但英格兰与威尔士的关系仍然是紧张的。五、历史学家理应擅长写作,不要“知识的虚荣”陆:我不是想剽窃您的研究方法,但能否介绍一下,您如何做研究,如何写作呢?比如,您想到某个主题之后,如何操作呢?琼:我如何操作?在《金雀花王朝》和《空王冠》这两本书上,我在本科时代就对相关主题做了研究,所以我阅读这方面材料已经有15或16年了。对于《大宪章》这本书也是这样。所以我已经有了长期的研究背景,不是完全盲目的。我是一个非常注重结构的作家,非常重视情节的设计与安排,以及动手写作之前的架构。很多作家不是这样工作的。我要对故事,至少对我感兴趣的那部分故事,进行事先筹划,以便把它写成叙述史。然后我就开始做调查研究的活计,大量阅读。我在大英博物馆、伦敦图书馆、国家档案馆都待了很长时间。如今研究者的工作轻松了一点,因为很多第一手文献已经被电子化了,比如很多已经没有版权保护的书被扫描分享。而在过去,您必须得跑到大英博物馆去读手稿。我在为《空王冠》做研究的时候,还用到了很多美国大学电子化的手稿。现在可以读到解析度非常高的电子化手稿,以前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如何使用手稿受到很大限制。如今,很多研究工作是在网上进行了。不过我还是喜欢亲自跑到国家档案馆,尤其是为《空王冠》做研究的时候经常去,特别是关于都铎王朝早期的史料。我也喜欢去实地参观我写到的历史事件发生的地点。现在为了拍电视剧,作了很多实地考察。比如,如果您要写关于多佛城堡的文章,去参观一下是很有必要的,这样您就可以了解到地形地貌,对您很有帮助。陆:您写的故事,关于金雀花王朝和玫瑰战争的故事,都已经不是新鲜故事了,因为很多代人已经传颂过这些古树,而且有很多不同版本。但您的版本有着高度戏剧性,非常扣人心弦。我特别喜欢您的开篇,比如《金雀花王朝》开篇的白船海难。同样的故事由不同人来讲,差别很大,这取决于作家的天赋,是吗?琼:在写作上,天赋应当的确有很大作用。陆:您是怎样把故事讲得这么精彩的呢?琼:我读过很多关于剧本创作的书。我对剧本创作和剧本结构非常感兴趣,并且对书的结构有很多思考。您知道伟大的编剧威廉•戈德曼(William Goldman)在80年代写的关于他在好莱坞创作剧本的那本书《剧本行业的冒险》(Adventures in the Screen Trade),非常棒的一本书。我记得,他说,剧本的结构是重中之重。我的确相信这一点。我觉得,好的叙述是根据表面之下暗含的好的结构来发展的。我在结构上非常努力,因为我觉得很多历史学家在这方面做得不够。我认为,如果您的写作水平不够,即便您是伟大的历史学家,也不能吸引人们去读您的书,那么学术研究就变成了一种知识的虚荣了。我要写的书,也是我自己会感兴趣去读的书,也是我太太会愿意读的书,是读历史书不多的人们愿意读的书,是主要读历史小说的人愿意读的,喜欢看《权力的游戏》的人愿意读的。这有商业方面的考虑,为了卖书;但也有艺术上的考虑。我自己在读历史书和做研究的时候常常问自己:这书为什么这么沉闷无聊?作者真的在努力把书写好吗?作者希望我读这本书吗?作者是希望我看得睡着吗?我真的曾经在图书馆读书时睡着,脑袋埋在书里,或者书掉落到我大腿上。您知道,我的导师是大卫•斯塔基。他是一位了不起的作家,非常厉害,他的文字典雅、干脆利落、铿锵有力。15年前,我在他指导下读书时,他除了教我历史,每周也教我散文写作。学习如何写作。在我中学和大学时代,除了他没有人这样教过我。在他之前,没有人告诉我,应当学习写作;想当作家,就应当学会写作。我的工作毕竟不是编剧,虽然我现在也写一些剧本,但我在书里不是那样做的。所以,如何将历史与故事叙述融合起来,这是我面临的智力挑战。故事必须是好故事。我不知道中国的情况是怎么样,但在英国,很多人觉得历史很无聊。如果您问大街上的人,“你们上学的时候喜欢历史吗?”大多数会回答,不。昨晚,我和我的司机聊天。我们聊到了巴特锡(Battersea,伦敦南部一个区域,位于泰晤士河南岸)的历史,我现在就住在那儿,而这位司机是50年代出生于巴特锡。我跟他讲到了那个地区的历史,我对那个地区了解的东西。他说,这是他曾经有过的最好玩的一次关于历史的谈话,让他想到了他上学的时代。他说,当时的历史课是这样的:老师摊开课本,照本宣科。陆:中国大体也是这样。琼:我觉得这种现象是非常诡异的。历史怎么可能是无聊的呢?历史是人类成功与失败的总和。历史是最伟大的材料,有些人却把它搞得很枯燥乏味。要想把历史弄得无聊,真得非常努力才行。我觉得,把历史书写得无聊,应当算是刑事犯罪。所以我才会写作,写那些人们愿意读的书。陆:通俗历史书在英国很流行。有很多优秀作者,包括您本人。这些通俗历史书的学术性不是那么强,更像是小说,更有戏剧性。您觉得这种体裁的作品能够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历史吗?琼:百分之百正确。如果您看看19世纪的历史书是怎么写成的,您就会得到一种印象:一百年前的英国人对英国历史的了解程度超过了今天。当时的历史书写得非常好,这种伟大的传统上溯到爱德华•吉本,还有好多优秀的历史学家,如休谟、麦考莱等。他们像狄更斯一样。现在看来,他们的文风有些太华丽和做作了,但他们的写作功夫是第一流的。后来英国出现了这样一种奇怪的思潮,认为擅长写作的历史学家和擅长研究的历史学家是迥然不同的两大类,不应当有交集。陆:正如您所说,学院派有些“知识的虚荣”。琼:我那么说可能有点傻。因为历史学显然是一门重要的学术科目,学者们应当有一种技术化的语言。但我觉得,往往发生的是,这种学术上的要求掩盖了一些根本懒得认真写作的人。很多人觉得自己写的是学术著作,所以没有必要或不应当文采很好、让大众能够读得下去。这是绝对错误的。比如,在我研究的领域,尼古拉斯•文森特(Nicholas Vincent)和大卫•卡朋特(David Carpenter)都写过关于大宪章的书。他们的文笔都很棒!非常美!大卫•斯塔基的书也教会了我同样的东西。学术著作完全可以写得很有趣,可读性很强。而有些人偏偏不这么做。陆:您能为中国的学生和年轻读者提一些关于阅读的建议吗?关于阅读历史书或其他任何书。琼:我上中学的时候拥有一位非常伟大的历史老师,可以说我非常幸运。我的老师不是那种照本宣科的人。他给了我很好的建议。我记得,当时的课程挺无聊的,只有亨利八世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两个主题,所有人都必须学这些。但这位老师始终说,要坚持始终在读书。读什么,并不重要,但始终要确保自己手头有书在读。他让我们读历史书。我觉得,多读读自己关注领域之外的书,也是很重要的。比如我努力阅读与中世纪无关的书。我最近读的一本小说是什么来着?是一部叫做《儿子》(The Son)的历史小说,作者是菲利普•迈尔(Philipp Meyer),这是一部历史史诗,关于19世纪30和40年代。但对青少年,我的建议只有:多读书。喜欢什么,就读什么。我有两个女儿,其中一个六岁,正在开始学习阅读。她想读关于芭比娃娃的书,那就读好了。今天她想读一本关于鲨鱼的书。今天早上我和她玩了一个小时,她告诉我许多关于鲨鱼的事情,一个接一个。她在读书,这是最重要的。阅读理应是愉快的事情。陆:但现在垃圾书也很多。读这样的书也有帮助吗?比如低质量的言情小说?琼:为了娱乐,当然可以。不是所有人都愿意读厚重的历史书。如果您想读《五十度灰》或者《消失的爱人》(Gone Girl),那就读好了。我认识的很多学者都喜欢读垃圾侦探小说,当然我不会说出是谁的。(笑)我还知道,剑桥大学有很多学者,有各种奇怪的癖好,从看电视剧《吸血鬼猎人巴菲》(Buffy the Vampire Slayer),到阅读最最垃圾的侦探小说。以《五十度灰》为例,它在全球卖了多少册了?3000万?我不认为它是一部令人肃然起敬的、超越时代的不朽名著,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读令人肃然起敬的、超越时代的不朽名著。它卖得比《尤利西斯》好多了。陆:您的下一部书是什么题材?琼:今年我在写一部关于大宪章的书。下一部出版的书应当是在美国问世的那一本。美国版比较短。我把美国版的3万字增加到7万字,是关于大宪章的背景,但它的核心章节是要努力在体裁上做一些创新。陆:体裁上做一些创新,具体指的是什么?琼:我在写一部以某一年为主题的社会史。就是带着读者返回过去,但同时也是那一年的英国的社会史。所以每一章会有接连不断的叙述线,所以讲述某地的六周时间,然后是另外一个地方。全书是一个方向,但每一章的主题不同,比如,某一章关于宗教生活。另一章关于某位男爵的生平。某一章关于骑士的生活,另一章讲的是在大城市生活是怎么样子。陆:这有点像彼得•阿克罗伊德(Peter Ackroyd)的《伦敦传》(London: The Biography)。琼:嗯,我想是有些相似的元素,但我在努力把各方面都编织起来,这是我开始写作以来最繁杂的一次研究,包括研读政府的日常档案,了解国王的日常言行等等。这也是我写过的最为接近社会学的书,而且它有一个至始至终的连贯的叙述,而没有分解成纯粹的主题史。这本书很短,但我觉得应当行得通。写起来也很好玩。这对写作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也是个了不起的故事,而且也很有现实意义,因为2015年是大宪章签署八百周年。这就是我的下一部书,应当是秋季在美国出版。另外,我已经跟您说过,我们在制作电视剧《玫瑰战争》,应当是几周后推出。陆:我很期待您的新作。您最喜爱的历史作家或历史学家是哪一位?或者说,对您的教益最大的一位。琼:当然有大卫•斯塔基。海伦•卡斯特(Helen Castor)也是一位伟大的历史学家,也曾是我的老师。她是我在剑桥大学的第一位指导老师。还有克里斯汀•卡朋特(Christine Carpenter),她之前是剑桥大学的中世纪史教授,今年退休了。卡斯特和卡朋特是中世纪史方面影响非常大的学者。这三位,斯塔基、卡斯特和卡朋特给我的影响很大。但还有许多其他历史学家,与我做的工作类似,目前在英国写作。有安东尼娅•弗雷泽(Antonia Fraser),非常棒的历史学家,已经有几十年的辉煌。她是一个很好的榜样,那种非常认真的研究者,还写了许多在全世界畅销的大作。她的作品很多。还有杰西•恰尔兹(Jessie Childs),她写了关于都铎王朝的书,但都是那些普通人不太了解的故事。她写了沃克斯家族的故事,伊丽莎白一世时期被迫害的天主教贵族。恰尔兹非常了不得,是一位非常伟大的,严肃的研究者,她的文笔非常优美。今天的优秀历史学家很多。其中不少就生活在伦敦,虽然我们已经不在大学里了,但还感到一种大学般的气氛。还有一位是安德鲁•罗伯茨(Andrew Roberts)。陆:研究和写作都是很辛苦的工作。您的闲暇时间做什么,如果还有闲暇时间的话。琼:现在真是没有多少闲暇。陆:您会读侦探小说作为消遣吗?琼:不读那些太垃圾的。我喜欢读什么样的书?或者说我近期在读什么?我刚读完詹姆斯•艾尔罗伊(James Ellroy)的新书。你们中国应当出版他的书。我超爱他。我正在读理查德•普赖斯(Richard Price)的《Clockers》,应当是90年代出的书吧。我还特别喜欢看电视。我说的不是体育比赛或者厨艺节目之类的东西,但我喜欢美国的电视节目。美国有很多非常棒的电视节目,比如《权力的游戏》。陆:我听说有些美国评论家将您的《金雀花王朝》与《权力的游戏》相提并论。琼:这很有意思。不过《空王冠》更像《权力的游戏》。我刚刚谈过这一点。《权力的游戏》上映之后,我在一个电视节目上谈到这一点。我热爱乔治•R.R.马丁的一点是,他的作品不仅仅是取材自玫瑰战争,还有埃及、日本、罗马、希腊、法国、苏格兰历史的元素。各种元素堆积起来,混合起来。我喜欢这一点。《权力的游戏》对历史也有好处,让大家更习惯和更容易接受中世纪历史题材。我想,人们看了《权力的游戏》之后会更愿意去了解中世纪历史,尽管维斯特洛大陆是虚构的。人们会说:“也许我会愿意读一读给了《权力的游戏》灵感的真实历史。”我也觉得乔治•R.R.马丁对历史、对更广泛意义上的历史有着非常复杂和深刻的理解。陆:以及对人类天性的理解。琼:是这样。历史从来不是正义与邪恶的斗争;一般来讲,战争不是善恶的斗争,不是那样黑白分明的。马丁成长的阶段,正是美国和越南的战争。我记得他曾说,这让他认识到,战争中,一方并不比另一方更好。绝大多数战争其实就是这样的,毫无意义,没有明确的道德确定性。所以我才是《权力的游戏》的铁杆粉。我最近刚开始读《冰与火之歌》的书。我之前没有看书,是为了避免毁掉看剧的乐趣。但我现在也开始看书了。陆:我也是《冰与火之歌》的铁杆粉。这书在中国也很畅销。但和J.R.R.托尔金不同的是,马丁非常强调普通人的命运。他写了很多普通人的命运和疾苦。琼:这就是他那种伟大的洞察力。马丁原本计划写三部曲,但情节已经超出了原计划。几周前我看到Harper Collins公司的推特上贴出了马丁最初为三部曲设计的三页纸的提纲。提纲里结尾部分被修改了,但解释了大体的情节。他的设想原本是三部曲,现在已经蔓延到可能要八部书了。这是一个怪物般的庞大设想。但非常精彩,完整,上至帝王将相,下至贩夫走卒。陆:除了马丁之外,您还会读哪些虚构作家?琼:刚才我说到了詹姆斯•艾尔罗伊,我是他的大粉丝。陆:您的工作和消遣都是阅读。您如何平衡这二者?您的消遣阅读会影响工作吗?琼:不会的。我从孩提时代就特别酷爱读书。我母亲说,我小的时候,吃早饭的时候总是在读麦片包装盒上的文字。阅读给我极大的乐趣。我觉得从消遣和工作之间的切换并不特别困难。我写作也很多。我不停地写啊,写啊。我还做很多新闻工作。我在报刊上有一个每周一篇的专栏。杂志上的文章,学术期刊上的文章,我估计我每年的写作量有25万字。有的时候,从写作里停下来,也是很好的感觉。有的时候,停下来休息,把笔记本电脑丢在家里,是很好的感觉。我目前非常热爱工作,我每天早上醒来的时候不会哀叹:“唉,又要工作一天!”我喜欢坐在写字台前的感觉。我知道,这种情况不可能永远持续下去。我目前还有这么努力工作的精力。我会锻炼身体,保持很好的状态,所以我每天能工作很长时间。我还有两个孩子,年纪都还很小。一个六岁,一个三岁。我总是在家工作。我不工作的时候,喜欢旅行。我在英国和美国之间来回奔波。我喜欢在美国待一段时间。我在洛杉矶有很多朋友。陆:您的纹身有什么故事吗?琼:没有什么故事,只是一种可怕的上瘾。比如这个祭坛图案,是我在维多利亚和阿尔伯特博物馆(Victoria and Albert Museum)看到过的。我在洛杉矶有个朋友,帮我纹身。不过现在这只是一种闲暇的消遣爱好了。现在我的纹身还没有完成,因为每次我需要拍摄片子的时候,就得停下。将来是要完成整个纹身图案的,不过现在我没有时间。

神权 君权 继承权——《金雀花王朝》

一本600多页的书,写了接近300年的历史,总体感觉有点浮光掠影。比起同类型的《罗马人的故事》、《明朝那些事儿》来看,内容要单薄很多,趣味性也欠缺一些。不过作为一个零基础的,仅仅想了解一下金雀花王朝这段历史的人,我觉得这本书也是蛮不错的。通篇看下来,感觉金雀花君主们都还是蛮悲催的(可能整个欧洲的君主都一样),特别是比起中国古代的君主来说。说君权神授,结果君权上真的有神权,君主不管怎么牛,都过去不教会这道坎,而教会除了代表神权,本身是没有什么实力的,教会要想保持地位,就要极力的保持欧洲均衡的分裂状态,所以君主要想强大或者扩张,基本上都会被教会压制。我想这可能就是几百年后欧洲宗教革命的原因吧。君权对外有教会,对内还有一大堆封建领主,国王本身其实也只是国内最大的领主而已。国王虽然享有国内土地的最高宗主权,但除了自己的直属领地外,对领主们的领地没有直接的管辖权,类似于中国先秦时期的分封制。国王想干个什么事情,领主们各有各的利益考虑,说不干就不干,国王也没辙,结果国家也就在这种内耗中慢慢的被耗干。继承制度也是一个大坑。有继承权的人一大堆,什么姑家的姨家的都有继承权,结果老国王一死,就会接着一片混战,哪怕是新王继位后,其他人也可以仗着他的继承权来挑战。所以继承制度也就从表面上的世袭变成了实际上的凭实力说话,这就导致了王国不能保持持久的稳定状态,不稳定,当然就谈不上发展壮大了。

金雀花王朝:现代宪政的起源演进史

《金雀花王朝》以一个王朝的历史讲述现代宪政的起源,王权在与贵族权利的博弈中,如何通过国王利益交换与妥协让渡,导致王权一步步被蚕食,金雀花王朝的末代国王查理二世最后走向集权顶峰,但因背叛宪政,导致了金雀花王朝的终结。一部高潮迭起英国断代史本书主要的叙述还是讲述金雀花王朝的起、兴、衰的史实,青年历史学家,丹·琼斯文笔极佳,陆大鹏的翻译也很是流畅,阅读起来很享受,战争、权谋、斗争精彩纷呈。英国历史从征服者威廉直到今日虽然经历了很多王朝,但是始终都是威廉的血脉,而血脉未断的原因在于封建制(分封建制,国王与贵族共治)孕育宪政,进而过渡到君主立宪。从秦晖《走出帝制》的观点,封建制可以过渡到虚君立宪(国王没有实权),集权权制即使改革或革命,没有封建制对王权限制的积累也很难直接过渡到君主立宪。宪政的起源与演进的博弈过程英法的布汶战役的失败,导致贵族和人民对准备战争军费所做的横征暴敛的不满,进而与国王谈判,颁布的《大宪章》算是现代宪政的起源,大宪章其实在后来的历史多次被忽视又多次被重新颁布,所起的实质意义并不大,但这是贵族意识要通过法律条纹限制王权的开始,同时清晰载明了人的自由权和财产权不可侵犯。后来,爱德华一世又通过招募军队和让贵族以钱代军队消弱贵族军队加强军权、通过司法改革加强立法、司法权,通过修建各地城堡来加强行政管理权,最终实现王权的加强。但是亨利三世为了收复失地发动战争,开始成立议会,获得征税权筹措军费,后来又被《牛津条例》和《刘易斯协定》进一步蚕食王权,为了英法百年战争和十字军东征战争筹集军费,王权一步一步又遭到削弱,最后,查理二世通过报复走向集权巅峰,但因违背宪政而以垮台告终。欧洲为什么没有集权制度?封建制是贵族统治封地,所以国王并没有直接的统治国家,“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说明国王没有形成强大的中央集权,封建是统治者与贵族共治天下,所以彼此有所约束,国王需要贵族来统治国家,贵族需要国王来维持政府权威和秩序。没有形成中央集权的原因据我猜测是:1、军权:国王没有独立的大规模军队(打仗主要靠雇佣军和贵族军队)。2、财权:其次国王没有向人民直接征税的权利(贵族负责领地的税收)。3、国王没有高效率的官僚行政体制。(中国废分封,行郡县,三省六部)4、在巡回法庭成立之前,国王没有司法权。5、宗教神权对王权的限制。矛盾推动宪政发展金雀花王朝统治期间面临着多重矛盾,其实这些矛盾客观上推动王权让渡,促进宪政发展。1、英法矛盾,正因为亨利二世开疆拓土,但软剑王约翰又丢掉的欧洲大陆领地,被法国占用,导致后来几代国王试图收复,每次发动战争都需要军费,每次通过征税筹集军费都要让渡王权,换取征税作为军费。2、王权与神权的矛盾,中世纪欧洲都处于基督神权的统治下,所以很多时候为了利益,王权常常和神权产生冲突,亨利二世和贝克特的冲突就是集中体现,最后王权为了现实利益不得不妥协,而十字架东征又是为了保护神权,一样筹借军费时需要向贵族让渡王权。3、国王与地方贵族的矛盾,地方贵族和领地经常叛乱,书中太多篇幅在镇压叛乱,一方面叛乱需要钱,另一方面叛乱之后双方要达成妥协。4、国王与人民的矛盾,因为战争征税或残暴统治,国王常常和人民发生冲突(起义),要么贵族帮忙镇压,国王要回馈贵族,要么国外直接向人民妥协。战争促进的英国的形成早起英国的国民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国家意识(后来诺曼难以收回应该有这个原因),没有真正的认同做一个想象共同体的国家,但是战争是最好的助推剂,通过对敌人仇恨加强内部的团队和认同,一方面通过英法的战争,加强了对国家的认同,尤其百年战争的几次大胜利,后来甚至英语成了官方语言。另一方面,国王逐渐通过行政或司法开始直接与人民接触,加强了对政府统治的认同而不是贵族统治。金雀花王朝的历史除了英法百年战争,应该远没有后面的历史精彩(光荣革命、宗教改革、海外殖民扩张、日不落帝国、工业革命、世界大战等),但是正因为宪政起源于此,所以这段王朝便有了特殊的意义。交流微信号:xpweekly

笔记:金雀花王朝

这本书是去年向图书馆推荐购入的,是由专门推广世界史阅读的甲骨文出版的丛书之一。于是迫不及待地借来浏览了一遍,相当好看,像是一部的长篇历史演义小说,算是给自己补充了一点儿英国史。众所周知,罗马帝国分裂、灭亡后,欧洲进入了部族——列国状态,现在的欧洲各国就是在这个基础上逐渐建立起来的。按照英国的历史分期,大概先后有十个王朝:西萨克森王朝(829-1016年)诺曼王朝(1066年-1154年)金雀花王朝(1154-1399年)兰开斯特王朝(1399-1464年)约克王朝(1461-1485年)都铎王朝(1485-1603年)斯图亚特王朝(1603年-1714年)汉诺威王朝(1714年-1901年)萨克森-科堡-哥达王朝(1901-1917年)温莎王朝(1917-至今)这本书所写的金雀花王朝,是一个很关键的王朝,前后一共经历了八位君王,统治英格兰达200多年,这一时期大致相当于中国的南宋、元、明初。它直接塑造了英国的疆域、制度等,而这后来又间接地影响到了整个世界的历史进程。说到金雀花王朝的起源,还要从诺曼王朝的第三位国王亨利一世说起。按照惯例,亨利一世的唯一合法继承人是威廉·艾特林王子,但不幸的是这哥们在一起海难中葬身大海。于是亨利一世在临终之际不得不将王位传给他的女儿玛蒂尔达,但最后王位被玛蒂尔达的表兄也即亨利一世的外甥斯蒂芬这位投机者所窃取,由此引发了20年的内战。玛蒂尔达和安茹伯爵若弗鲁瓦成婚,并生了一个男孩,也就是后来的亨利二世,他在斯蒂芬死后因得到贵族们的拥戴而加冕称王,成为金雀花王朝的第一代国王。之所以命名为金雀花王朝,是因为亨利一世的父亲若弗鲁瓦喜欢在帽子上戴一朵金雀花。在金雀花王朝时代属于中世纪后期,期间所发生的重大事件主要有骑士精神、十字军东征、《大宪章》的诞生、英国议会的奠基、英语崛起、黑死病、英法百年战争等。这些事件,对后来的世界秩序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一些感性认识:1,欧洲的王室和贵族特别看重血统的纯洁性与正统性,通婚联姻往往只是在王室之间展开,所以才会发生此国的伯爵忽儿做了彼国国王,而彼国的某贵族忽儿又做了此国国王。在欧洲许多国家,这种贵族传统一直延续至今;而在我们中国,这种贵族模式则过早地消亡了。2,欧洲在中世纪、封建时代的战争,其实很多都属于贵族之间战争,甚至是一个家族之间的内部战争,有点儿类似于中国春秋时期的战争。打仗时一般比较“遵纪守法”,有骑士派头,打着打着可能就谈判不打了,而且参战人数比较少,有时可能就几百人,像上万人的已经算是属于大规模战争了。3,国王的权力时刻面临着贵族势力、教会势力、地方领主的掣肘、干预和限制,这和中国皇帝的大权独揽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且西方的君权总体是不断呈下降趋势,而中国的皇权则是步步强化,集权专制程度不断上升。4,中国过早地进入到一套完整的政治建制中,也即秦汉所建立的大一统体系,两千多年都是这样一路下来的,至今尚未打破、逃脱并超越这套体系。这直接造成了我们的整个文化的早熟状态,以至于陷入僵化、停滞和封闭之中。哎呀,不知道怎么写了,打住吧!总之,是一本很耐看的历史书。2016.9

宮廷鬥爭劇愛好者不可錯過啊

最早對金雀花王朝有印象,是透過光榮的成吉思汗系列(這間公司荼毒太深),特別是四代,那個戰鬥力冠絕一時獅心王理查一世,後期劇本的黑太子父子,最近幾年還在家機上也出了款百年戰爭的SLG;其實跟Tudor王朝比,這段歷史也是很有趣的故事,本書作者(Dan Jones)也指出了,歐美現在也開始把目光放回來。而華文界關於金雀花王朝的資料真的不多,筆者對於英國史整體是興趣缺缺的,所以當有這本專書問世時,就立刻買一本回家啃完了。不過這本《金雀花王朝》是一本標準的“王朝傳記”,它純粹的就講述皇室的興亡盛衰,對於英國甚至歐洲跟整個時代,就只是略略帶過,這要讀者自己具備常識。當然,其實當你讀到著名的“失地王”約翰跟大憲章時,還是有些感觸。其實不只他,愛德華二世、理查二世跟諸侯的鬥爭,都是值得關注的,眾所周知,英國憲政的形成,基本上這些都是經驗的累積。內廷跟外廷的對抗古今皆然,在中國跟英國的走向跟結果不同,仔細思考可得到不少的心得。Dan Jones的文筆流暢,他把這段歷史梳理的很清楚,而譯者陸大鵬水平出色,之前《地中海三部曲》就已經累積了信心,這次也沒讓人失望。只是他的用詞比較口語化,可能有些人會不太接受吧。這本書,宣傳詞說冰與火之歌的作者是參考的素材,我相信應該是有,像這種宮廷鬥爭,本來就是作家的靈感泉源。而喜歡看這部美劇的朋友,當然也是大力推薦本書。如果你有玩過Paradox那經典長銷的“十字軍之王2”(CK2),那,這本更是非讀不可啦!

封建骑士与议会制的形成

金雀花这个朝代不仅名字好听,更是英格兰从中世纪迈入近代的重要一环。穿过冰与火之歌般的中世纪描写,这本书我最关注的是英格兰议会制的形成。中国人读欧洲史,一定会对王权的弱小感到震惊。我们的皇帝在权力上跟他们所谓的国王真是天壤之别,忤逆圣意对贵族来说如同家常便饭,国王加税难上加难,不是起个“调控”之名目便可日进斗金。受限的君权原因,也就是近代君主立宪制的基础,在这本书中可以找到部分答案。问题来了,为什么英格兰领世界之先,为什么中国没有自行孕育出分权制呢?议会最初就是贵族聚集在一起商量限制皇权的一个东东,注意是限制而不是另立新君。必须认识到议会本质上是一种妥协,君主与臣民之间的一种妥协,这种妥协的基础是谁都无法轻易干掉另外一方。一个拿枪的人和一个手无寸铁的人是不可能协商任何事情的。当时英格兰以及欧洲普遍采用的封建制和神权政治给出了这种可能性。第一,封建制度导致了地方力量的强大,领主手中有兵,爵位可以继承,世代经营让家族力量根深蒂固,国王想干掉一个领主比干掉一个地方官不知道要难多少倍。第二,君权神授导致想篡位非常困难,欧洲政治中一直有中国未闻的教皇,国王需要教皇加冕,宗教在中世纪蒙昧生活中举足轻重,从诺曼王朝开始的几个朝代,其实新朝都是旧朝亲戚,直接篡位几乎不可能。第三,地理因素,其国家规模决定国王作为军阀的佼佼者相对于其它军阀,优势也就那么回事,英格兰孤悬海外又为抵抗大陆强势君主提供了天然屏障。每次打仗都要争执很久的国家,无疑会降低战争机器的运作效率。如果英格兰挨着奥斯曼土耳其,恐怕早就被揍得爹都不认识了。然而,种种因素加在一起,英国议会制的形成仍然是漫长且痛苦,谈判桌都是流血之后才搬上来的。牛逼闪闪的《大宪章》不过是一个失败的文件罢了,英国人民(其实是贵族)反抗君权的道路可谓路漫漫其修远。由此再联系到以前看的《美国宪政历程》,更是觉得民主与自由从来不都不是被轻松被赠与的,“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没有神仙皇帝…… ”。现代世界也许民主制并不难得,对于无抗争传统的各民族,公民精神支撑的良政民主恐怕任重道远。

简介:从长腿爱德华开始

1270年,英格兰太子爱德华参加第九次十字军东征,敌人是埃及马穆鲁克王朝的拜巴尔苏丹,盟友是法王路易九世及其弟查理,然而路易死于瘟疫,其子腓力三世和弟查理撤军。英军抵达阿卡,与蒙古领袖阿八哈汗联手,攻击拜巴尔,失败。爱德华遇刺,险些死亡。这时传来消息,他父亲亨利三世驾崩了。熟悉伦敦的朋友一定知道查令十字。英王爱德华一世与妻埃莉诺非常恩爱,相伴36年,生了16个儿女。爱德华说“我的爱永无停息之日”。在埃莉诺遗体运往威斯敏斯特的沿途,爱德华建造了12座精美的石制十字架,以纪念亡妻,即所谓Eleanor cross。伦敦的查令十字就是埃莉诺十字架之一。我们熟悉英格兰入侵苏格兰的战争,如电影《勇敢的心》。而英格兰征服威尔士(可算英帝国主义的最初霸业?)也很精彩,威尔士人的反抗同样可歌可泣。征服者威廉的目标只是英格兰,原无攻打威尔士的意思,但威尔士人援助撒克逊人,于是威廉开始入侵威尔士。双方互有胜负,厮杀非常惨烈。威尔士人的军事系统比起诺曼朝的英格兰军队更接近黑暗时代的军队。步兵为主,长矛+长弓。但是民风凶悍,擅长游记,让英军一时难以彻底获胜。英国人最后的办法就是建造一系列城堡要塞,用海运弥补后勤困难,锁死威尔士的主要地区,堪称城堡时代的经典征服案例欧文,Owain Gwynedd,1100-70,格温内斯(威尔士北部)之王,第一个用“威尔士亲王”称号。与英格兰和威尔士诸侯的战争中表现精彩。1157年,他在尤洛(Ewloe)森林伏击英王亨利二世,后者险些丧命。1165年,亨利二世再次入侵威尔士,因暴雨失败,大怒之下残害人质,包括欧文的儿子。布拉班特(Brabant)地区在今比利时与荷兰,与英格兰颇有渊源。英王亨利二世使用了大量布拉班特雇佣兵,他们军饷昂贵,但军事素养极高,机动性强,而且非常凶悍残忍,备受亨利二世信赖,是他军事成功的重要支柱。后爱德华一世的女儿嫁给布拉班特公爵,两国在英法百年战争期间也是盟友。罗埃林大王,Llywelyn the Great,约1172-1240,格温内斯之王欧文的孙子,称霸威尔士四十年。他与英王约翰关系不错,娶了约翰的女儿。但约翰入侵威尔士并击败罗埃林。罗埃林与反叛的英格兰诸侯合作,迫使约翰签署大宪章。亨利三世期间,罗埃林与英格兰诸侯和国王时有冲突,但最后缔结和约。罗埃林大王有两个儿子,私生子格鲁菲兹、次子大卫(其母琼是罗埃林的合法妻子、英王约翰的女儿)。罗埃林安排让大卫继位,但大卫有一半英格兰血统,且英王亨利三世支持大卫,迫使其臣服英格兰,所以许多威尔士人支持格鲁菲兹。格鲁菲兹长期被英格兰囚禁,从伦敦塔越狱时身死。末代罗埃林,1223-82,威尔士最后一位独立君主。他与西蒙•德•孟福尔联手,反对弱势的英王亨利三世,迫使其签订《蒙哥马利条约》,对威尔士人来说这是最伟大的胜利之一:英王承认罗埃林是独立的威尔士君主,他直接控制格温内斯,并对威尔士的其他所有诸侯拥有封建宗主权。征服威尔士之后,爱德华一世为牢牢控制威尔士并殖民,修建大量城堡。他之前的历代英王大多曾征伐威尔士,但都未能站稳脚跟。他决心永远阻止威尔士人作为一个独立民族兴风作浪,让他们一抬头就看见这些城堡,提醒他们自己是英格兰的臣民。最有名的城堡包括康维、卡那封、博马里斯。1348年,英王爱德华三世设立嘉德勋位(Order of the Garter),这是英国最高的骑士勋位。关于这个名字的来源,传说一次舞会上,索尔兹伯里伯爵夫人不慎将自己的袜带(戴在大腿上的一种饰物)脱落,爱德华三世将其捡起,说道:“心怀邪念者蒙羞。”(Honi soit qui mal y pense),这句话于是成为嘉德勋位的箴言。这个名字的真正来源可能是兰开斯特伯爵(格罗斯蒙特的亨利,图1),他是战争英雄,年轻时是个风流倜傥的花花公子,曾佩戴袜带作为装饰,当时袜带还是骑士的穿戴饰物,后来才变成女性服饰。

试读:序言

金雀花家族是些什么人?其实,本书中的任何人物都不曾用这个名号称呼自己,只有一个例外:安茹伯爵若弗鲁瓦。这个英俊而好斗的红发少年出生于1113年,他在自己的帽子上佩戴了一小枝黄色金雀花,盾牌上则饰有狮子纹章。金雀花家族的名字(Plantagenet)源自金雀花的拉丁文名字(Planta genista),而举右前足向前行进、面部正对观看者的狮子则成了英格兰王室的纹章标志。从寒风萧瑟的苏格兰低地到尘土飞扬的中东平原,英格兰的大军都在这样的徽记引领下徐徐前进。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若弗鲁瓦本人从未到过英格兰,对这个国家几乎没有任何直接的兴趣,而且,他去世于1151年,三年之后,他的长子才继承了英格兰王位。不管怎么说,“金雀花”是个霸气十足的威名。若弗鲁瓦的后裔统治英格兰超过两个世纪,其中第一位国王是亨利二世,他于1154年继承王位;最后一位国王是理查二世,他在1399年被自己的堂弟博林布罗克的亨利废黜。金雀花王朝是英格兰历史上延续时间最久的一个朝代,在其统治时期,我们今天所知的英格兰的一些最基本元素得以奠定。王国的边界被确定下来,与邻国——主要是苏格兰、威尔士、法兰西,但也有低地国家、罗马教廷和最终演变为西班牙的伊比利亚半岛诸国——的关系也建立起来。传承至今的法律准则和政府机构的核心模式是在金雀花王朝时期出现的,其中有些是国王们自行缔造的,有的纯属偶然,有的则是国王们被迫建立的。民族历史与传奇的丰富神话被创造出来,对两位民族圣徒——忏悔者爱德华和圣乔治的崇拜也问世了。英语原先是一种低俗落后、相当粗野的地方方言,在这时期演化为议会辩论和诗歌创作的语言。伟大的城堡、宫殿、大教堂和纪念碑拔地而起;其中很多屹立至今,见证了构思、建造和保卫它们的那些人的天才。英雄们呱呱坠地,死得其所,身后留下传奇。还有一些恶棍的名字在历史的书卷中回响,其中一些恶棍还戴着王冠。欧洲历史上最著名和富有戏剧性的一些战役是在这个时期爆发的:布汶战役和班诺克本战役、斯勒伊斯战役和温奇尔西战役、克雷西战役和普瓦捷战役。从诺曼时代到15世纪初期,军事策略发生了革命性转变。在诺曼时代,战争的主体是攻城战;在15世纪初,两军对垒的正面交锋已经变得司空见惯,英格兰军队拥有勇猛无畏的武士和致命的乘骑弓箭手,因此能够横扫欧洲。到金雀花王朝末期,英格兰人已经开始探索在开阔海域厮杀的艺术。海战战术的发展落后于陆战,但到了14世纪中叶,英格兰海军已经初具雏形,足以保卫海岸和袭击敌船。无可争议的是,在金雀花王朝的年代,发生了许多野蛮、暴虐、残酷和愚蠢的事情,但到本书结尾的1399年,这个于1066年被诺曼底的私生子威廉征服的寒冷岛国已经演变为基督教世界中最成熟、最重要的王国之一。它的核心便是王室的权力和威仪。这就是本书描述的历史进程。但本书也致力于娱悦读者。这是一部叙述历史,讲述了英格兰的一些最伟大故事,包括斯蒂芬和玛蒂尔达对抗的内战;亨利二世的骑士们谋杀托马斯•贝克特;1173—1174年的大叛乱;理查一世在第三次十字军东征期间针对萨拉丁的战争;诸侯反对约翰国王的战争和《大宪章》的签署;倒霉的亨利三世努力对付诸侯的挑战,其中包括他的妹夫和死敌西蒙•德•孟福尔;爱德华一世在威尔士和苏格兰的南征北战;爱德华二世与皮尔斯•加韦斯顿的奇特恋情和他在1327年的悲惨退位;爱德华三世挑起百年战争,在这场战争中与他的儿子黑太子并肩作战,俘虏了法兰西国王,后来又设立嘉德勋位,以庆祝英格兰新的军事主宰地位;黑死病的肆虐;1381年农民起义中理查二世勇敢地直面瓦特•泰勒的起义军,随后是理查二世的暴政和最终垮台。这些故事本身令人血脉贲张,但也是历史正典的一部分。即便是在21世纪的文化紊乱中,这些故事仍然能够为作为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的英格兰下定义。金雀花王朝的历代君王不仅将英格兰缔造为一个政治、行政和军事实体,还发明了“英格兰”的概念,这个概念在今天和在过去一样重要。这是一本很长的书,原本或许还可以写得更长。为了方便阅读,我将全书分为七部。第一部“灾祸的年代”讲述的是诺曼王朝末年英格兰的悲惨状况。诺曼王朝从征服者威廉开始,然后是他的两个儿子威廉•鲁弗斯 和亨利一世的统治。亨利一世死后,一场残酷恶毒的内战席卷了英格兰和诺曼底,令其陷入瘫痪状态。争夺王位的双方是征服者威廉的外孙斯蒂芬国王和威廉的孙女玛蒂尔达皇后。在近二十年的血腥厮杀之后,问题才终于得到解决,玛蒂尔达一派得胜。在这个时期,英格兰有两个宫廷、两个政府分庭抗礼,公共权力被分割,乡村化为黑烟滚滚的废墟,到处有雇佣兵为非作歹。直到玛蒂尔达与若弗鲁瓦•金雀花的长子亨利•菲茨安普莱斯登基,英格兰才得以统一,恢复良好秩序。亨利•菲茨安普莱斯外表邋遢、脾气火爆,但是非常聪明。他就是后来的亨利二世。借助好运气、充沛的精力、优异的军事才华和沉稳执着的个性,亨利二世确立了自己以及英格兰王室对从苏格兰边境到比利牛斯山麓的一系列领土的主宰权。第二部“帝国的年代”的主题就是亨利二世统治他的辽阔疆土的故事。他的领地逐渐凝聚为一个帝国,尽管这并非出于他自己的意愿。“帝国的年代”介绍了亨利二世令人惊异的军事征服,他与昔日好友托马斯•贝克特的灾难性争吵,以及他与不孝之子们和惊世骇俗的妻子阿基坦的埃莉诺之间的斗争。有人认为,他受到自己妻儿的摧残和困扰,是上帝为了贝克特之死而对他作的惩罚。 “帝国的年代”还探讨了亨利二世对英格兰的法律、司法和官僚系统的革命性改革,这些改革给了英格兰延续数百年的司法程序和政府原则。亨利二世虽然功勋卓越、成绩斐然,但他还是金雀花王朝名气较小的一位国王。他的第三子——狮心王理查一世才是真正的威名远播。他于1189年继承了金雀花帝国,当时欧洲正处于最为激情洋溢的十字军东征的白热化时期。理查一世尽管在英格兰度过的时间非常少,但他死后几十年内就成为传奇式英雄。他一生致力于保卫和扩张金雀花王朝的权力视野。他的征服兵锋远至西西里和塞浦路斯,在第三次十字军东征期间甚至抵达耶路撒冷王国。随后他在德意志被俘,花费巨额赎金才重获自由,回国后与法兰西国王腓力二世•“奥古斯都”殊死搏斗、争夺遗产。“帝国的年代”于1204年落幕,在这一年,理查一世的弟弟约翰国王被腓力二世打得落花流水,丢失了诺曼底公国,辱没了家族的军事传统。他的统治将影响随后近150年内的英法关系。第三部“对抗的年代”探讨了约翰的军事失败造成的影响。丧失诺曼底之后,英格兰国王被迫永久性地居住在英格兰,这个局面导致约翰和他的诸侯、教士和凯尔特邻居们不断发生冲突。“对抗的年代”始于约翰治下的黑暗日子。当时,英格兰讨伐威尔士、苏格兰和爱尔兰连连得胜,但约翰国王有着人格缺陷,他异乎寻常的残忍玷污了这胜利的光荣。约翰对父王留下的复杂的政府机制的使用和滥用引发了英格兰历史上最严重的宪法危机之一。1215年,英格兰陷入一场漫长的内战,内战的核心问题是:一个王国应当如何管束一位暴君?为了努力寻求这个问题的答案,英格兰人缔结了一项被称为《大宪章》的和约,但无济于事。《大宪章》表达了英格兰政府的一些重要原则。后来,在约翰的儿子亨利三世统治时期,以及约翰的孙子爱德华一世统治的早期,王权的反对派就将《大宪章》当作自己的战斗口号。在13世纪的余下时间里,所有反对王室的人在危机时刻都会援引《大宪章》,作为自己的武器。其中一个主要的反对派人士叫做西蒙•德•孟福尔。“对抗的年代”以亨利三世和爱德华一世反对德•孟福尔的战争为结尾。第四部“亚瑟王的年代”开始于1260年,金雀花国王和诸侯之间断断续续的长期内战快要结束了。这个时代的王室英雄是爱德华一世,他魁梧雄壮、冷酷无情、极其凶悍,据说曾把一个人活活吓死。在好斗成性的爱德华一世统治下,英格兰人终于停止内战,将注意力转向他们的邻居:苏格兰和威尔士。爱德华一世不满足于当英格兰的主人,还打算通过残暴的手段去征服整个不列颠岛,这就是“亚瑟王的年代”的主题。随着英格兰王政的一个新神话被创造出来,亚瑟王传说和搜寻亚瑟王遗迹的活动也越来越受欢迎。爱德华一世将自己打扮为亚瑟王(他原本是传说中的一位威尔士国王)的继承者,力图统一不列颠群岛,开启王政的一个新的辉煌时代。尽管诸侯掀起了一些风波,开始利用一种新生的政治团体(议会)来组织政治上的反对派,但爱德华一世几乎达成了自己的目标,而他对英格兰与苏格兰和威尔士关系的影响始终没有彻底消失。爱德华一世尽管不是很受人爱戴,但无疑是金雀花王朝最伟大的君主之一。然而,从各方面看,他的儿子爱德华二世都是金雀花王朝最糟糕的国王。本书的第五部“暴力的年代”叙述的就是这位国王的疯狂故事。他完全不能理解王权的最基本责任;他的统治蜕化为一场恐怖的闹剧,外交政策一败涂地,当权者众叛亲离,还爆发了极其残酷的内战。爱德华二世与他的宠臣皮尔斯•加韦斯顿和小休•德斯潘塞的关系给英格兰政治造成了严重破坏。爱德华二世的表兄兰开斯特伯爵托马斯的野蛮行径也造成了很大灾难,他毫不妥协地与国王针锋相对,直到自己于1322年被处决。由于兰开斯特伯爵的好战和爱德华二世的昏庸无能,王权遭到践踏和贬抑,最终遭到臣民的群起而攻之。1307年至1330年的英格兰历史书卷沾满鲜血。本书第五部的目标是解释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以及暴力流血最终是如何结束的。金雀花王朝最伟大的国王是爱德华三世,他还在少年时便登基为王,但不得不作为母亲及其情夫罗杰•莫蒂默的傀儡。他很快摆脱了他们的影响,随后三十年的光荣伟大的统治被记录在第六部“光荣的年代”中。百年战争初期,在爱德华三世、他的儿子黑太子和他的表兄格罗斯蒙特的亨利的英明领导下,英格兰扬眉吐气,大败法兰西、苏格兰和其他敌人(包括卡斯蒂利亚)。哈立顿山战役(1333年)、克雷西战役(1346年)、加来战役(1347年)、普瓦捷战役(1356年)和纳赫拉战役(1367年)这些陆地战役确立了英格兰战争机器(以长弓的致命威力为核心)在欧洲首屈一指的地位。斯勒伊斯(1340年)和温奇尔西(1350年)的海战胜利给了金雀花王朝信心,去涉足海战这个充满不确定性的竞技场。爱德华三世和他的儿子们刻意培植一种民族神话,将亚瑟王传说、对圣乔治的新崇拜和骑士精神的复苏(嘉德勋位得到创建)紧密交织起来。他们创造了一种文化,将英格兰贵族团结一心,在战争中勇往直前。到1360年,金雀花王朝的王权达到了巅峰,在内国泰民安,在外雄霸天下。一个新的伟大时代在招手。英格兰的强盛兴隆来得突然,去的也突然。第七部描述了命运之轮(这是中世纪常用的一个比喻,指的是人生的跌宕沉浮)翻转得是多么快。1360年之后,爱德华三世的统治开始衰败,到1377年他的孙子理查二世登基时,统治的危机已经浮出水面。理查二世继承了许多非常严重的问题。从14世纪中叶开始,一波波的黑死病在欧洲肆虐,将英格兰的经济秩序彻底摧毁。老国王爱德华三世的儿子们之间的纷争导致英格兰的外交政策发生分裂,而法兰西在查理五世和查理六世治下恢复了元气,又一次开始将英格兰人往海峡方向逼退。理查二世摸到的牌固然糟糕,他的牌技更是奇臭无比。金雀花王朝的王室和宫廷引入了辉煌灿烂的外部装饰;中世纪英格兰的第一批伟大作家——杰弗里•乔叟、约翰•高尔和威廉•郎兰开始他们妙笔生花的文学生涯。但理查二世疑心极重、贪得无厌、凶残暴虐而且满腹恶意,疏远了他的王国里的一些最了不起的人物。到1399年,全国对他都厌倦了,他最终被堂弟博林布罗克的亨利废黜。本书就此落幕。理论上,这个故事完全可以继续讲下去。爱德华三世的直系后裔统治英格兰一直到1485年,那一年,在博斯沃思,亨利•都铎从理查三世手中夺取了王权。事实上,“金雀花”这个名字最早是在玫瑰战争期间被王室使用的,1460年,议会档案记载道:“理查•金雀花,一般被称为约克公爵”,自命为英格兰国王。后来,爱德华四世和理查三世将这个姓氏赐给他们的一些私生子女,宣示他们是正统王族之外具有王室血统的人,这表明他们与古老而极富传奇性的王室血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将英格兰的金雀花时代划定为1254年至1400年,原因有三。首先,这是中世纪英格兰绝无仅有的一个时期,王位能够相对稳妥、顺当地从一代人传到下一代人,而不至于发生严重的继承纠纷或争夺王位的战争。除了布列塔尼的阿尔蒂尔和法兰西的路易王子分别在约翰国王暴虐统治的初期和末期对英格兰王权提出了虽然有希望、但最终无果的主张之外,在这些年中,英格兰王室没有受到任何竞争者的挑战。诺曼时期(斯蒂芬国王是末代君主)和理查二世被废黜之后的年代就不是这样了。理查二世之后,金雀花王室分裂为两个次级支系:兰开斯特家族和约克家族。其次,我选择描写1254年至1399年这个时期,仅仅是因为,在我看来,这是中世纪最激动人心、精彩刺激的时期之一,英格兰历史的许多最伟大事件就发生在这个时间段。第三,我将本书局限于这个时期,也是出于实际操作的考虑。这是一部鸿篇巨著,还可以写得更长,达到目前篇幅的好几倍。我也很希望把金雀花王朝的故事一直讲下去,一直讲到该王朝在亨利•都铎登基时悲惨灭亡,但那样的话,卷帙就过于浩繁,不是一册能够在床上轻松阅读的书了。讲完这个故事需要第二本书。

金雀花王朝:荣光不会被历史湮没

Dan Jones这本书,663页写超过200年的英国历史。普及类书籍就是有这么个好处,大部头写大历史。虽然平均一年只有六页,但也足够惊心动魄。《金雀花王朝》是在六月读完的,书里是按历史顺序写发生过的事情。看似繁复,实质上都是历史轮回,金雀花王朝要解决的历史主题大概有三种。第一,继承权。这是开篇的白船之难明眼点出的问题。英格兰国王和诺曼底公爵亨利一世与苏格兰的玛蒂尔达生下的唯一合法子嗣威廉·艾特林,从诺曼底回英格兰的航程中遇难,于是引发后来的种种政治灾难不在话下了。除了王国继承权,书中也有不少为巩固地位计的联姻。最重要的联姻应该是英格兰与阿基坦公国了。阿基坦女公爵埃丽诺和法兰西国王路易七世离婚后,嫁给了英格兰国王和诺曼底公爵亨利二世。作为法兰西王室势力范围中的关键部分(中世纪法兰西的四分之一)的阿基坦公国也就被带入英格兰王国领域,甚至让后来的英格兰国王成为足以影响欧洲大陆进程、挑战法兰西王权的大封臣。封建时代权力的核心无疑是土地继承权。国王理应是最大的地主。当国王的土地继承权受到挑战时,王权也就岌岌可危了。这是我认为的第二个历史主题:王权。《金雀花王朝》通篇下来,英格兰国王和他的贵族们始终在以王权为核心展开争斗。亨利二世在时,还主导了一系列法律,司法和官僚系统的改革,让服务于王权的大小官吏取代贵族的部分话事权,为群众解决事端。狮心王理查一世继承了父亲亨利二世的王国,甚至致力于保卫和扩张金雀花王朝的权力视野,数次参与十字军东征,甚至抵达耶路撒冷。后来又与法兰西国王腓力二世殊死搏斗争夺遗产。在这个时期,国内贵族无疑是支持王室的,还为了狮心王筹措赎金把他带回英格兰。但到了理查一世的弟弟约翰当上国王后,情况就不一样了。约翰国王在与法兰西国王的对战中落败,弄丢了诺曼底公国,从此只能蜗居英格兰。无法发挥的王权扩张欲望都落在了与国内贵族争权夺利上,也就在这个内战时期,我们熟悉的限制王权的《大宪章》文本得以缔结,而且在后世成为了一个诸侯反对王室的重要道德武器。爱德华一世上位后,英格兰终于停止了内战。但他不满足于蜗居英格兰,他还打算征服苏格兰和爱尔兰,成为不列颠岛上的国王。也是在这个时期,威尔士人自己的传说人物“亚瑟王”被爱德华一世取为继承对象,把自己包装为更受欢迎的伟人形象(敲黑板划重点啊这可是活生生的个人形象营销啊同学们),对威尔士和苏格兰的影响至今未消。爱德华二世不能理解王权原则,溺爱内宠,把大片土地划给宠臣,导致贵族不满统治混乱。后来和表兄兰开斯特伯爵开仗,也让王国再次陷入内战暴力。爱德华三世是纵观整个王朝堪称最伟大的国王。母亲被爱德华二世忽视,后来和情夫把持朝政。爱德华三世很快就不再是傀儡,成长为真正的国王。安定国内民心之后,非常硬气地和法兰西、苏格兰还有其他敌人狠狠干架,初涉海战就能胜出,让英格兰的战争力雄霸天下。建立嘉德骑士团,恢复骑士精神。可惜后来身体败破,就连战功累累的黑太子爱德华也无力回天。金雀花王室最后的荣光缓缓落幕,留下这个隐患重重的王国,由征加赋税备受指责的理查二世承担结束的命运。王权的起伏自有命运。后来的玫瑰战争之后,真正拥有英格兰王国继承权的谱系被冲淡,而都铎王朝虽然闪亮,其实并不是传统意义的正途。这是后话了。隐藏在字里行间的第三个主题:贵族议事权,或者说议会议事制度,也是在金雀花时代形成基础的。与王权互为补充,国王大地主说一不二的传统权力受到挑战,贵族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土地利益,也有更多实力和国王争斗。假如国王一意孤行,诸侯贵族也有可能“揭竿而起”——但不同于我们熟悉的中国历史王朝更替成王败寇,英格兰的王朝迭代更遵循继承权和血统。举个简单的例子,《冰与火之歌》劳勃·拜拉席恩,发动“篡夺者战争”推翻坦格利安王朝,而他的坦格利安血统无疑是把他推上铁王座的一个助力。回到正题。历史时期,国王征战需要士兵,需要粮草,就要想着法子向大贵族甚至全国人民征税征兵。贵族们利益受损反弹,与国王针锋相对也是常有的事。国王不能由着自己任性,需要与贵族们商定重要决策——《大宪章》的签订让这条之前只是道德惯例的规矩转化为可用的规则,国王需要聆听贵族的意见,不能无视王权的限制。后来都铎王朝能够成功确定议会制度,也是从金雀花王朝继承下来的思想基础,潜移默化中改变了权力的把控。隐约之间其实还有第四个历史主题:教会权力与世俗权力的竞争。当狮心王理查一世参与十字军东征的时候,是响应教皇的号召,成为基督教世界里的英雄。但是当亨利三世向教会过多时,又会引起国内贵族的诸多不满。信仰和权力进行了多轮对抗,直到都铎王朝时让人熟悉的英国国教出现。宗教与权力对抗,精彩程度其实不下于世俗之间的战争。看大麻雀带领穷人之子对抗君临王室就知道了。这就是金雀花王朝,和每一个王朝一样,都有血雨腥风,都有起伏跌宕。为了提前了解《冰与火之歌》走向才开始看的这本书,到最后也被震撼了。这是第一次看,如果有时间,估计会重温,还有许多时代主题值得挖掘。

金雀花王朝:现代英国的曙光

文/严杰夫对于我们为什么阅读历史,恐怕不同的人会给出不同的答案,但有一个原因却是毫无疑问,那就是历史往往给了某种线索,让我们能窥测到部分未来。正如温斯顿·丘吉尔所说,“你越能回溯历史,便越有可能展望未来”。正如,中华文明早在2000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就已开始生出 “五官”和“四肢”,作为现代文明的范本之一,资本主义时代的第一个帝国,大不列颠帝国同样是有源可循——那就是金雀花王朝。好比明清史之于中国历史,对金雀花王朝的研究在英美等国,毫无疑问算得上是历史学领域的“显学”。不过,对于英美国家的学者来说,金雀花王朝之所以受到关注,还是由于这一时期的英格兰,密集涌现出了“狮心王”理查一世、爱德华一世、“黑太子”爱德华等诸多军功显赫的明王虎将,帮助英格兰在军事上第一次对比法兰西占据了巨大优势。然而,对于世界来说,金雀花王朝的历史意义显然不止于此。就如古希腊对西方文明,正是在金雀花王朝时期,现代英国的雏形已经开始孕育生发,因此也可以说,金雀花王朝孕育出了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制度模板和普世观念。英国史学家丹·琼斯的作品《金雀花王朝》可谓是撰述这一时代的历史作品中的佼佼者。之所以称是佼佼者,主要在于琼斯的作品注重于史实和细节,并通过刻画那个时代的历史人物及其之间的微妙关系,来为我们展开那个时代的历史画卷。当然,琼斯的作品更为注重的是,提供给读者一个容易进入的入口,因此他的努力方向在于,如何将历史更精彩地展现在读者面前,而并没有刻意地去分析或者关注,那些让“英格兰成为英格兰”的因素。作者在序言中对于这一点也直言不讳:“本书也致力于娱悦读者。这是一部叙述历史的是,讲述了英格兰的一些最伟大的故事”。但即便如此,我们依然能够在琼斯的那些“伟大故事”中寻找到现代的“线索”。首先,大不列颠的地理疆域正是在金雀花王朝时期初步形成的。有关这一点,我们需要厘清一点。尽管今天的人们谈起英格兰历史,总会追溯到亚瑟王。然而,不得不懊恼地承认,今天我们很难讲清楚,这个人物究竟是虚构还是真实。更重要的是,正是在金雀花王朝时期,爱德华一世为了给自己的征服战争寻找历史的楷模,才从威尔士传说中,将亚瑟王的故事挖掘出来广为传播。爱德华一世不仅不遗余力地搜寻亚瑟王的遗迹与故事,还将自己装扮成亚瑟王的继承者。正是靠着历史的榜样,爱德华一世尽管征服手段残暴,却成功地先后平定了爱尔兰和苏格兰,为今天的大不列颠国疆域奠定了基础。除此以外,我们也可以看到从金雀花王朝到今天的英国,大不列颠国统治疆域的变迁。事实上,金雀花王朝的英格兰,最初是法兰西的从属国。金雀花家族最早可以追溯到安茹伯爵若弗鲁瓦。有意思的是,若弗鲁瓦本人从未到过英格兰本土,对这个国家也没有任何兴趣,若弗鲁瓦就是彻彻底底的法国人。不过,若弗鲁瓦的后辈却成为此后两百多年里英格兰的统治者。到“狮心王”理查二世时代,英格兰的武功事迹已经超越了它的宗主国法兰西。在第三次十字军东征时,理查二世与伊斯兰世界当时的领袖萨拉丁进行了“武力对话”,一跃成为基督教世界的军事领袖;而到了金雀花王朝中后期,英格兰发起了和法兰西之间的百年战争,这也标志着英格兰彻底否认自己的从属地位。尽管百年战争中英格兰先胜后败,却最终令其成为西方世界里一支独立而强大的力量,此后英格兰的王权集中更是远远领先于欧陆其他国家,这一切都使其在18世纪的发展一骑绝尘,最终崛起成“日不落帝国”。第二,资本主义制度最核心的机构——议会,也正是在金雀花王朝时期孕育并成型的。议会的产生与金雀花王朝的国王热衷于维护“海外领地”有着密切关系。在维护祖先的欧洲大陆领土,平定威尔士、苏格兰等岛内其它区域的过程中,英格兰国王为筹措战争资金,不得不为了交换得到征税权,而一次次与诸侯在政治上进行妥协。到13世纪40年代,英格兰的权贵们已经认为“他们与国王的会议是合法且符合惯例的用于批评政府政策的场所”。这样的会议就是现代议会的雏形,它代表着王权与司法权开始分离。自此以后,国王与贵族的关系逐渐从原来的等级制,变成了合作伙伴,王权最终“被纳入到英格兰政府的结构”中。可以说,正是金雀花王朝企图修复海外领地的努力,令国王与诸侯之间形成了一种挟制,并最终形成了议会,以及王权与司法权的分离。这种模式直到今天仍然在英国完好无缺地运行,并成为盎格鲁-撒克逊的法治基础。除去现代英国的疆域逐渐成型、议会制度的脱胎而出,英语也在金雀花王朝后期取代法语,成为英格兰上层社会的正式语言;而乔叟等英语文学大师的出世,也标志着英语文学开始走向成熟;另外,金雀花王朝的国王们屡次与教廷发生纷争,也预示英格兰未来势必会摆脱教廷的控制,走上宗教独立的道路。所以,丹·琼斯或许是讲述了一个现实版的“冰与火之歌”,却也间接地在历史细节中勾勒出了后世英格兰的影子。尽管,金雀花王朝最终无法摆脱历史王朝的兴衰规律,却是努力为我们拨开了历史的迷雾:一个资本主义君主立宪国就这样向我们走来,它标示的不仅是一个帝国的崛起,也同时指出了人类文明即将迈向的方向。

《金雀花王朝》作者,英国史学家丹·琼斯给中国读者的序言

中文版序一千多年来,英格兰一直是个君主国。今天的英格兰君主大体上是象征意义的,没有政治实权。但英格兰君主曾经是非常强大的。如果要考量英格兰或者联合王国的历史,就必须承认君主的重要性 。除了17世纪的11年(1649—1660年,当时国王被废黜,英格兰是一个共和国)之外,君主始终是将英格兰的过去与现今联系起来的单一而恒定的机构。当我们思考英格兰和英国历史的不同时期时,仍然倾向于用当时在位的王族或君主来给历史时期贴上标签。所以我们将16世纪称为“都铎王朝时代”;将1714—1830年称为“乔治时代”,因为当时连续四位国王都叫乔治。“维多利亚时代”指的是19世纪末,即大英帝国的时代,当时在位的是维多利亚女王。尽管今天的英国君主的权力相对来讲较弱,但未来的历史学家在回顾第二次世界大战到21世纪前几十年时,很可能仍然会将其称为“伊丽莎白时代”,因为当前在位的是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她于1952年登基)。另外,我们不仅用国王和女王的名字来定义和划分英格兰与英国的共同历史,还用那些国王和女王的故事来构建我们民族历史的叙述。历史学家们会争论,这样研究历史的方式是不是现代的,是不是恰当的。但事实是,我们就是这么做的。本书及其续集《空王冠:玫瑰战争和都铎王朝的崛起》是关于金雀花王朝的英格兰的,也就是说,12世纪至15世纪末的英格兰,这个时期也被称为“中世纪晚期”。同时期的中国处于金朝、元朝和明朝初年 :这是伟大的科学和艺术创新的时代,也是战争、侵略和瘟疫的岁月。在欧洲,这是伟大的王国和城邦的年代,各国统治者始终互相征伐,各国间的边界也始终在变化。叛乱和内战肆虐横行。和中国一样,欧洲各国也遭到了14世纪中叶大瘟疫的毁灭性打击,这可能是近两千年来最严重的人口灾难。天主教会是欧洲的最高思想权威,而拉丁语——教会的语言——是知识阶层的通用语,西方所有国家受过教育的人都可以用拉丁语来交谈和通信。艺术和建筑被哥特风格所主宰,这种风格在英格兰与欧洲大陆的那些大教堂仍可见到。社会等级森严,并且本质上仍然是封建社会。这是一个凶暴而酷爱打官司的社会。技术进步相对迟缓,但在欧洲那些新建的大学,比如巴黎、博洛尼亚、牛津和剑桥的大学,学术已经非常发达。贸易很繁荣。西方商人与世界各地的商人,包括中国商人,都有着定期的接触,但或许该时期最重要的文化交流活动发生在地中海东部,欧洲的军队在那里与穆斯林世界的军队展开了一系列漫长的战争,这些战争被统称为“十字军东征”。在这个时期的英格兰,金雀花王朝的十四位国王统治着一个经历了巨大动荡和变化的国家。我在本书的“序言”中解释了这个时期对英格兰历史(以及英国历史)为何非常重要,以及金雀花王朝为何如此不同寻常。但我在考量这两本书的时候,觉得有必要重复一下,这是一个极其激动人心、具有无与伦比的历史意义的时期,它产生的影响时至今日仍然清晰可辨。2009年我开始写这部关于金雀花王朝的史书时,大多数人对这个时期知之甚少。英国和美国的学校大体上已经不开中世纪历史这门课了。或许就是出于这个原因,流行文化——电视、电影和历史小说——都聚焦于其他领域:都铎王朝的宫廷、两次世界大战、美国独立战争或19世纪和20世纪初英国贵族的生活。值得庆幸的是,这一切在发生变化。HBO的《权力的游戏》(它受到了金雀花王朝晚期历史的启发)这样的电视剧帮助全世界的大众了解中世纪。威廉•莎士比亚的“历史剧”(也是以金雀花王朝的历史为基础的)经历了一场复兴,常常在舞台和荧幕上演。2012年,金雀花王朝末代国王理查三世失落的骨骸在英格兰的一个停车场地下被发现,并得到了DNA测试的证实。这个故事在全球媒体引起了轰动。所以,很幸运的是,现如今是写金雀花王朝历史的大好时机。你正在读的这本书是《纽约时报》(美国)和《星期日时报》(英国)强力推荐的畅销书。它在英国已被改编为一部大型电视连续剧。它已经被翻译成多种语言,受到全世界数十万读者的喜爱。所以,我非常高兴地向大家推荐本书的中文版。丹•琼斯于伦敦,巴特锡2014年12月

一个非学者的非专业一般性感想

我看历史书最大的问题就是会感同身受,忍不住站在主角的角度去审视世界。每每看到法兰西好不容易出一个明主,内心都会激荡澎湃,恨不得把他掐死,好让英格兰继续占领上风。建议有和我一样问题的人,拿一本法国同时期历史书籍一起品读,保持自己的立场中立,以一个正确的眼光看待那时候发生的一切。很多的传奇的开始都是充满巧合和机遇的,金雀花王朝也是如此,每一个人究竟怎样才能成为一个“圣明之君”,似乎每一个成长的要素都非常关键。从第一代君王亨利二世来说,他的母亲是亨利一世的唯一存活的婚生子女,神圣罗马帝国的前皇后。注意,是皇后,而不是王后,这中间有很大差距的。(据百度上的资料:神圣罗马帝国版图以德意志地区为核心,大致相当于今日的德国、奥地利、荷兰、比利时、瑞士、卢森堡和列支敦士登全境,丹麦、捷克、斯洛伐克和匈牙利大部,法国东部、波兰西部和意大利北部。横跨阿尔卑斯山南北,是中世纪欧洲唯一拥有帝号的大国。 )马蒂尔德在十岁的时候就被接到神圣罗马接受皇后训练,成婚之后更是在丈夫争战时,代为处理朝政。在二十三岁守寡之后,又被父亲作为继承人接回国内。实际上她在君王的素养很可能远高于她的竞争对手,但是她有个很大的毛病,傲慢。而她父亲给她找来的第二任丈夫。来自法国安茹地区“美男子”金雀花,有一头姜黄色的头发,善战,好战,暴烈,比马蒂尔德小十一岁。金花雀王朝所有的男性都遗传到了他的几样特征和母亲的傲慢。就连爱德华一世都是好战的,只可惜作战天赋不高。 亨利二世本来应该是名正言顺的王储,但是的父母遇到了一个一直困扰欧洲王室继承权的问题,究竟是直系的女性更有资格继承王位,还是旁系的男性更有资格。虽然在马蒂尔德之前有女王的先例,但在争战频繁的中世纪,臣民还是更信服一个男性继承人的,即使他们在亨利一世面前发过誓。所以这就造成了英格兰内战的必然,亨利二世在战争中成长,并且通过战争夺得了名正言顺的继承权。开始了金雀花王朝的统治。他可以说拥有整个金雀花王朝最强大的军队,是战斗力最强的帝王,统治期间,即使神圣罗马的皇帝在他面前也黯然失色,不过恶人自有恶人磨,他的劫数就是他的妻子儿女。他的妻子带给了他丰厚的嫁妆,让这个羽翼未丰的少年国王一跃成为可以和法国一决雌雄的霸主。他对于儿女有着很深的感情,不让他们治理国家,各种溺爱,但是却忘记了他的儿女同他一样深爱拥有权力的感觉。他在晚年一直致力于镇压儿女的叛乱,而且之后还有给予更多的土地和财富去哄他们,爱他们。就算这样他居然也养出了狮心王查理,这真是一个奇迹。从狮心王开始,骑士道之风开始盛行,并且影响了接下去的英格兰国王们,即使他没有留下后代。每个小男孩都有心目中的英雄,虽然爱德华一世心目中的英雄明显和他家族中的其他人不太统一。他们不仅仅选择历史上的英雄,而且会很具有创意的将他们改编,再创作。比如将亚瑟王从威尔士人变成英格兰人。以自己的意愿解读骑士精神。不过如同大部分能征善战的君主一样,这些国王和王后都不善于理财。为了达成自己的理想,他们只能从威尼斯的银行里贷款,然后从百姓身上榨取税收。短时间能够致富的人,都是靠罢免别的贵族,或者发明了一种能让百姓恨不得自杀的税收方式。这种生活方式势必导致人民的强烈反抗,为了缓解和人民之间水火不容的事态,君主们只能放弃自己原本的一部分权利。也许他们以为这只是权宜之计,就如同他们为了获得法国部分领土的统治权,假装对法国君王宣誓效忠一样。但是他们却无法再糊弄已经活不下去的人民。他们的权利、荣耀和行动其实就是在依靠这些普通百姓们支撑。即使金雀花的国王们从没有亲民过,但是他们却实打实的成为了英格兰人民的骄傲,如今我们在电影里看到的那些正义骑士们大多金发碧眼,高大强壮,正义一方的标志往往是狮子(《纳尼亚传奇》《哈利波特》等等),这些原型在书中处处可见,而且一步步具现化,越来越接近我们熟悉的影视剧中正义之士的原型,可见他们在人民的心目中的形象何等高大。

英格兰宪政的起源

今年是《大宪章》(Magna Carta)诞生八百周年,英国政府为此组织了全球巡展,其中一站在北京。我躬逢盛事,在英国大使馆不到十几平方米的小房间里,排队看到了这份1217年的抄本:棕黄色的羊皮纸上,用教士体密密麻麻地写着拉丁文,包括序言及正文的63条条款。1215年6月15日,在约翰王被迫签订了协议后,贵族们在随后几年内故意将文本广泛传抄,送到各个城镇、村庄,似乎要以这种“全民公证”的方式,确保其法律效力。从年初开始,中国学界纪念《大宪章》的活动便持续升温,但其中最活跃的,多是原本治法学、政治学及近现代史的学者,以及一些公共知识分子,原本应该唱主角的世界史学者,尤其是英国史学者对于这次大规模的纪念,反而显得不太热衷。从这反常的一热一冷中可以看出,对《大宪章》的纪念可谓醉翁之意不在酒——其中的现实关怀,远远超过了历史趣味。上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学者对于“宪政”的重视,渐渐与五四新文化运动高倡的“德先生”相颉颃。这是因为在半个多世纪的政权轮替和群众运动过后,不少知识分子意识到,民主虽然“是个好东西”,可惜徒善不足以自行,因为经常会出现少数人自称代表人民,借助国家机器操纵甚至伪造民意的情况。如何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建立起宪政共识,转而成为知识界最为关注的话题。大规模地纪念被认为是英格兰宪政基石的《大宪章》,背后就隐含着这一诉求。且不说这种认识是否正确,但1215年真实的《大宪章》,其实“只不过是一份失败了的和平协议,约翰王不可能知道,与他谈判、协商宪章条款的诸侯也不可能知道,他的名字,以及在兰尼美德签订的这份文件的神话,将永远与英格兰历史密不可分。”英国年轻历史学家丹·琼斯(Dan Jones)的《金雀花王朝:缔造英格兰的武士国王与王后们》告诉我们,这份法律文件多少有些被神化了,实际上不是《大宪章》本身,而是之后几百年围绕它的阐释、拉锯和角力,才是英格兰宪政的真正起源。大宪章诞生的土壤:贵族尚武英国的金雀花王朝,起于1254年,终于1400年。其第一任国王亨利二世上台之际,正值中国的南宋末年。当时中国已经建立起了以科举考试为基础的严密文官制度,礼制完善,皇位继承有序。但在亨利二世的时代,中央政府尚且凌乱且私人化:以国王为中心,大量仆役、文书、官员围绕着他,组成松散而复杂的行政体系。王权也缺乏神圣性,时人记载,出生于法国、不怎么懂英语的亨利二世出门时:“总会被人拦住,被推来搡去;人们对他大呼小叫,推推拉拉;但他耐心地聆听所有人说话,没有动怒的意思;直到被烦扰到无法忍受,他才一言不发地退到安静的地方。”虽然亨利二世凭其雄才伟略,巩固了金雀花王朝在今天法国诺曼底、布列塔尼、安茹等地的领土,但整个西欧盛行的王权、教权二元体系,却大大束缚着他的手脚。最让亨利二世难以忍受的,就是教士独享的司法豁免权。所以在巩固了政权以后,他便开启了艰难的司法改革,以保证国王的法律凌驾于一切司法权之上,为此甚至不惜杀死坎特伯雷大主教贝克特,在经历了一番血腥的镇压后,“王权如今稳固地在英格兰土地上生根发芽了。”正是这一保障,使其子“狮心王”理查一世能够放心地将权力托管给心腹大臣,自己则率领十字军远征耶路撒冷。1189年他加冕后不久,便准备物资,与法王腓力二世携手起兵东征。理查一世与穆斯林领袖萨拉丁的较量已经成为传奇,两人势均力敌且惺惺相惜,理查患病时,后者还送来冰块助其退烧。1192年无力再战的双方签订停战条约,理查一世在备尝艰辛后于1194年3月回到英格兰,但当年5月便再度披挂前往诺曼底,直至肩部中箭,意外死于伤口感染。这位“上帝之锤”在位11年,但真正待在英格兰的时间,其实总共加起来连一年都不到。在中国,通常只有开国之君需要御驾亲征,后来的皇帝不要说驰骋沙场,连出宫都很困难——比如酷爱军事,经常溜出宫并自封“大将军”的明武宗,就曾弄得全国上下鸡犬不宁。但金雀花王朝时的欧罗巴,却是战乱频仍,贵族阶级普遍尚勇,视执干戈以卫社稷为荣耀;国王自己带兵打仗,乃至被俘或弃沟壑,皆为寻常之事。又由于交战各方军中都有勋贵华胄,所以大多受礼自制,一般不做无谓杀俘、株连亲族之事。这种“高贵的野蛮人”风气,清末翻译家林纾曾评价道:“外国不知孔孟,然崇仁、仗义、矢信、尚智、守礼,未尝悖也,而又济之以勇。”所以在中古时代,盎格鲁-萨克逊民族与汉民族的最大区别在于:中国很早就形成了偏重文德、崇尚官僚士大夫的风气,但其弊端在于权谋之术过分发达,权力运作不透明,政治斗争就是结朋党、使欺诈、用心计,胜者大小通吃,败者一无所有;而英国人除了文雅的绅士传统外,尚武的骑士精神也被代代传承,骑士的直来直去固然有几分憨痴,但却倾向于把所有筹码和要求都明摆在台面谈,坦坦荡荡,更易于形成各方普遍认同的游戏规则。金雀花王朝固然有不少残酷血腥之事,但正是在这种贵族阶级皆尚勇、政治斗争简单粗暴的氛围下,《大宪章》才得以诞生。“狮心王”之子约翰王被人称为“软剑王”,他1199年即位时为了换取法王腓力二世的支持,骇然牺牲金雀花王朝在大陆领地的很多权利,已惹人反感。但后来又出尔反尔,向大贵族征收重税,试图发动战争,重新确认法国领地的统治权。他大肆扩张王权,并介入司法,很多贵族难以适应这种强势统治;他还得罪了教会,导致教皇英诺森三世于1208年作出了对整个英格兰停止圣事的严厉惩罚。终于到了1215年5月12日,内战爆发了。布朗指出,叛军的动机其实并不单纯:“起兵造反的贵族中的许多人,事实上几乎是所有人,之所以反对约翰,都是出于自私自利的原因…但这些反叛者的心中也有一种思想的萌芽,他们感到政府需要一次根本性的变革。”除了针对所有动产征重税严重侵犯了他们的利益外,更为致命的是政府高官中竟没有一个出身于大贵族,约翰王更喜欢起用身份卑微、但有一技之长的寒人或外国人。但对于很多自由民来说,他们却乐见于约翰治下的政府的专业化和司法的平等化。内战前夕的英格兰,上层贵族与下层民众对于约翰王的观感是颇为两极化的。宪政与自由是权力斗争的副产品《大宪章》的诞生,与其说是正义压倒黑暗,公理战胜强权,毋宁说是独裁之恶与寡头之恶间的较量与妥协。宪政与自由,都只不过是双方权力斗争中意外的副产品罢了。“在任何时代,自由的真正朋友都是稀寥的,而其胜利永远只属于少数人”,阿克顿勋爵(Lord Acton)的这句话,今天听来仍是震聋发聩。更何况从今天的法学观念看来,《大宪章》的条款多是“因人设法”,违背宪政精神,它对约翰的权力进行了多方限制,明显有利于大贵族。但正是那少数几条划定政府权力界限、保证国民权利的条文,让它划过八百年的时空,直到今天仍维持生命力。“以下之各项自由,皆赋予王国内一切自由民,直到永远”,正文开篇即如是说,之后详细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国王能向人民征税、招募军队、介入司法。第39条规定,自由人在未经审判之前,“皆不得被逮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法律保护权、流放,或加以任何损害。”这条后来衍生为著名的“人身保护法”(Habeas Corpus)。最后,结尾的保障性条款规定,成立一个由25名贵族组成的议事会,监督其实行,若国王违反宪章,即有权开战。由于条件太过苛刻,《大宪章》虽然目的是和平,却引发了新的战争。据历史记载,很多人看到抄本后,当场揭竿而起。条约仅仅维持了三个月,就被约翰王撕毁,若非他1216年年底驾崩,还不知道英格兰历史将如何演进。尽管如此,“自由”一旦被放出了潘多拉的魔盒后,就再难以收回,在约翰王死后,《大宪章》被一再重新颁布,“13和14世纪每一场宪法斗争的核心,都是如何阐释这份限制王权的复杂文件。”但为什么后世的国王,甘愿重新颁布对自己不利的宪章?这是金雀花王朝的领土构成所决定的。1066年,诺曼底公爵威廉渡海征服英国,建立诺曼底王朝,后来被尊称为“征服者”。对于诺曼底王朝来说,英格兰不过是殖民地,法国西海岸才是“本土”。金雀花王朝虽然已经基本英国化,但多少继承了这种老思路,没有一个国王愿意在他任内丢失对岸的领土;但法国卡佩王朝那边,却又对这一富庶地区虎视眈眈。跨越英吉利海峡抵抗法军需要大量的军费,国王不得不仰仗贵族,每当要加税之际,《大宪章》就成了重要筹码。1225年,在一次教会和贵族云集的大会上,国王亨利三世(约翰王的继任者)宣布将重新颁布《大宪章》,作为政治交换,诸侯同意国王向英格兰全部动产加征十五分之一赋税。布朗认为,1225年的再版比10年前的初版更为重要,因为前者真正“建立起了以政治上的妥协交换税权的原则。”在整个13世纪,《大宪章》不断被重新颁布,其文本几乎钉在每座教堂门口。正是在这个过程中,王权存在界限的观念渐渐深入人心,某种新契约的基础固定下来,“英格兰的权贵们已经开始认为,他们与国王的会议是合法且符合惯例的用于批评政府政策的场所”,这种会议,后来被称为“议会”。制约权力肆虐的是反抗金雀花王朝后来的历史,基本就在这个轨辙中前行。无论是脾气暴躁的“长脚王”爱德华一世,任人唯亲、可能有断袖之癖、后来被废黜的爱德华二世,还是中兴之君爱德华三世,都无法扭转这一趋势。最明目张胆违反《大宪章》的是理查二世,他迫使臣民签署文书,承诺将自己的生命和财产无条件奉献国王,对于反对者,他声称:“我将永远奴役你们,让你们做牛做马!”结果他在1399年被起义军推翻,自己也在几个月后被活活饿死。至此金雀花王朝的国祚,也快走到了尽头。在后人眼中光辉璀璨的《大宪章》,当时只是一卷窄窄的羊皮纸而已,指望靠它本身一劳永逸地建立宪政,不啻于用纸笼子关大老虎。英格兰宪政得以建立,首先在于这是一个尚勇、有血性的国度,每当权力跳出笼子四处噬人之际,总是有人——可能是罗伯特·菲茨沃尔特这样的大贵族,也可能是瓦特·泰勒这样的农民领袖——敢于起来反抗。另外,这还与英国的历史传统、社会结构、地理特征等偶然因素有关。正是在多方力量的共同作用下,15世纪初的英格兰才从“政体松散、脆弱、容易分裂的国家,转变成了当时最强大、最进步的国度之一。“尹敏志/文(已发表于第747期《经济观察报》,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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