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通纳》书评

出版日期:2016-1
ISBN:9787208130507
作者:[美] 约翰·威廉斯
页数:336页

Stoner教会普通人的

起初选择读它,是由于它是本“三无”书: 无情节起伏,无浓烈情感,读起来无需费脑。这样的书最适睡前促眠,宁心静神。令我始料未及的,是短短数日便已读完,每日都是欲罢不能。前夜凌晨合上最后书页,居然老泪纵横。静静想着七十几年的人生,自己的?Stoner的?傻傻分不清。从一个乡野无觉少年,到一个因病辞世的老人,随着回忆闪现,觉得自己也与世长辞了一回。stoner这一生其实真的很苍白,苍白到没有任何可以大书特书的经历。生于农村,父母对于大学的不了解,反而阴差阳错促成了他的求学。又因为自己的半醒不醒、聪慧不足,志向非远,成就了他经历数次不远不近的战火,当挚友与爱徒女婿战死沙场时,依旧继续自己波澜不惊的一生。普通的故事无聊的人生却道出了四海皆通的感悟。稀里糊涂的大学,搞不清楚状况的课程,帮stoner选择了自己一辈子为之沉浸的文学事业。一页页读着仿佛亲身经历了他的一切。第一次踏进大学校门的茫然无措;第一次学习文学的不明就里,甚至连课程具体内容与目的都不理解;第一次在研习中自我意识的觉醒,让他仿佛在深夜开了天眼一般,宇宙星空都在向大脑输送清澈的灵感与能量;第一次见到心动女孩,莽撞的约会与求婚。感受到女孩的第一次的羞怯紧张与生硬;第一次在平凡的教学工作中发现自己激情所在;第一次意识到妻子的传统束缚与婚姻的彻底失败;第一次感受到女儿的成长体会到为人父的喜悦,体会到女儿逐渐的成熟与聪慧带给他的欣慰;but,再平凡的人生也还是会有but的,but妻子不允许这些,她要破坏。于是,人到中年,他体会到了妻子的偏执,无情,嫉妒,刻薄与不近人意。随后他的人生开始没有了第一次。开始每一件发生在身边的小事,都只能让他回忆起与之类似的经历。与象牙塔内的无事生非相比,外面的世界却是腥风血雨。这个简单的故事若能有什么大事值得说起,那么只有几次战争了。问题是,stoner作为一个典型“国家大事关我屁事”的小人物,战争对他的影响充其量就是学生们的些许紧张兴奋和身边鲜活生命的离去。第一次战争夺去了他认为最聪慧挚友的生命,那时的他作为一个胸无大志的半呆青年,还不能完全弄清楚战争意味着什么。心中只有对于挚友佩服喜爱与惋惜。也许聪明人总是事先了解许多,觉得自己有着聪明人应完成的远大使命,义无反顾地投入战争。而像stoner般的糊涂蛋们,无法理解这种满腔热血和传说中伟大生命应该经历的那些真谛与意义,只会埋首眼前的一亩三分地。然后,聪明的英勇就义,糊涂的行尸走肉,死了,活着。第一次战争,stoner不太明白那是怎么回事。战争再来时,他却又太清楚的认识到战争的真相,总是想起死去的挚友和恩师泪满沟壑的老脸,这让他更不愿去接近它,选择刻意地无动于衷。年轻人总是对战争跃跃欲试,却不考虑之后会留下什么,抑或是留不下什么。挚友、爱徒、女婿随着战争的相继离去。留下一潭死水一般的婚姻生活,一个被母亲从小逼迫而与自己疏离的女儿,一份有热情却被学术权谋笼罩的文学研究工作。老stoner日渐麻木之际爱上了自己的学生,枯木逢春,重燃对生活美好的期待。他认为自己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灵魂伴侣,焕发出年轻的活力。可是这美好的感情却成了视他为眼中钉的系主任弹阂他的筹码。年轻女孩无奈的离开,带走了他最后的春天。生活终沉入了一片死寂。直惊不动,让人窒息。如果说,他的生活中还能有什么能让他不被麻木所淹没,那应该只有他的学术研究了。每每生活欲夺去他的信心,他的研究工作总能将其一点一点地拽回来,使他获得片刻宁静、感受些许满足与专注。甚至昙花一现的父女情与婚外情,也是建立在学习研究与交流中。简单的故事,单调的人物关系,就这么贯穿了他的一生。女儿嫁人离家后,他的身体日渐不适,脾气开始发臭,开始不畏惧。却没想到这么无聊的一生,唯一的一次对系主任的意气顶撞,成就了学生们口中的传奇人物,甚至自己那一无是处的妻子都被连带传说成了为了爱情而放弃前途壮志未酬的艺术家。stoner于白发苍苍时注意到自己满脸的皱纹,却重新焕发出对文学最后的激情,觉得精神还年轻,老的只是自己的躯壳。可是,癌懒得理会他怎么想,又像是特意要惩罚他这种自以为是的想法一样,开始用疼痛、昏厥轮番折磨他,和他那直到他上大学后才觉醒的自我意识。最终,他们都消逝于一片片苍白的回忆片断中。合上书本,夜已黑透。孤灯、空调暖气、加湿器都在不服输地用光影雾声强调着自己的存在。下床,在洗手间的镜子前端详自己的脸,圆润饱满,与想象中的沟壑网布完全不同。真是年轻,感觉仿佛时光倒流了一般。上天垂怜,让我又重新年轻了一回。这一回,我决定要与上回不同。

平凡不庸俗的一生

这本书是因为众多书评的推荐又相信文景的质量才买的。买了一堆文景的托尔金和勒卡雷啊。这本书300多页,一直拖到8月11号才开始读。同时在读的是威廉•特雷弗的短篇《雨后》和契诃夫的剧本《伊凡诺夫》。这本契诃夫是焦菊隐译的,一共四个剧本,只读完这部就被震撼,没有勇气继续。至于《雨后》虽然是短篇,一天两天只能读一篇,实在余音绕梁,回味无穷。因为这两本书的珠玉在前,读这本书倒是毫不吃力,一天一章,到月底读完。平铺直叙,一个农家孩子读了大学,然后继续研究做老师,在大学里的一生。因为看了好多推介,很多人感叹失败者的一生,孤独啊什么的,但是我觉得如果是我这样,我很满意啊,一直有书读,有学生教。就像他在最后感谢大家的时候说的感谢大家能让我教书。家庭淡漠也没办法,哪有十全十美的一生,他还有个红颜知己呢,虽然上司打压,但他还可以躲进小楼成一统。只是不完美的人生。书写的不像推介的那么好,特别是有契诃夫和特雷弗的对比,那俩人的的笔力透纸背,回味无穷。这个时代突然走红,应该是宣传做得好,还有现在这个时候大家更能接受普通人的一生吧,以前都是英雄人物才是主流吧。斯通纳是平凡普通的一生,但不是庸俗的一生。

我们都曾梦想不平凡

“一种愉悦感油然而生,好像起于一丝夏季的微风。他模模糊糊回想着自己念念不忘的失败——好像它有多重要。此刻,在他看来,这些想法太平庸的,太不重要了,与他曾经度过的生活相比太没有价值了。” 年少轻狂时,我们都想过要成为一个怎样的人,无论希望从事的职业是什么,设想的总是非常成功的自己。渐渐长大,或许是十一岁时没有收到霍格沃兹的录取信,或许是发现自己缺少成为太宰治的天赋,或许是发现自己曾经壮志凌云的前辈走上了平凡之路,这时发现,啊,我们也是平凡人。事实上,我们的能力、背景等因素的限制下摆在我们面前的选择有限,慢慢的我们与周围人一样过上了大同小异的生活。回过头来看一看过去的自己,大概会摇摇头,还是太年轻了啊!所以我们看斯通纳,很感动,斯通纳足够平凡,每个人都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那平凡的生活中的种种问题不正是我们遇到的或可能会遇到的吗?只是,遗憾的是,大多数人没办法成为斯通纳。与我们大多数相比,斯通纳有自己热爱并为之奋斗了一生的事业,有自己的坚持,面对系主任的施压他从未放弃坚持,更艰难的是面对自己的挚友时的坚持。也曾经遇到过自己真正的爱人,实现了思想与肉体上真正的交融。在我看来,这两样真的太过理想。他是一个梦想家,而且我愿意相信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放下了自己的失败,他依旧是一个单纯的梦想家。而这个社会的大多数人早已忘却了梦想是什么了(包括我)。其实这是一个将“理想主义”色彩的人置身于现实社会之中的故事,在他身上的故事在我们的身上同样发生着,婚姻失败、事业停滞、备受指责,又负担着诸多社会责任无法逃避。无论如何,就像斯通纳一样,我们得继续走下去,一个人朝着星辰与大海,通向你的心灵深处。这是人类最大的幸福也是最大的悲剧。

新年第一本居然这么苦涩

16年的读书大计刚开始,就读了这本酸涩的小说。虽然没有很明显的高潮迭起,曲曲折折,但是就在一种平淡无奇的生活中,一点一点的渗透着stoner的痛苦。其实正如自己的生活,回忆当时都有这样或者那样的选择,也就有了这样或者那样的后悔和无奈。但好在没有主人公这么的悲催,作者拿捏的刚刚好,正如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Stoner的悲剧是一步一步走到了结局,年轻时一次又一次的妥协,虽然在他争取的时候,当时父母确实给了他鼓励和支持,但是他的性格就注定了整个悲剧,除非命运太好给了他天赐的完美妻子和娘家,可惜正如普罗大众的日子一样,不会那么轻易的暴富就走上康庄大道,所以Stoner和我这种大部分小屌丝一样咬牙坚持,但是不得不说在求学期间的Stoner虽然面临很多痛苦,但是他找到了自己喜欢的领域并且能够在那个世界里面去消耗自己的生命。但是换个角度讲,Stoner也许不仅仅只是对待文学,可能任何一个与种地没有关系的领域他都有可能有一番成就。个人觉得他会沉浸于文学,一部分是喜欢,但是更大一部分我更认为是逃避,在这个世界里他可以尽情的释放自己的思想,不受任何人的束缚。最初为了逃避对父母期待他务农期许的拒绝,之后又为了逃避妻子的步步紧逼,最后又为了逃避劳曼克斯的骚扰,各种逃避。所以我觉得他是一个逃避型人格的孤独患者。一步步妥协,一点点逃避,但是问题总归要来到他的面前,到了这里必须说Stoner是个蛮坚强或者说比较倔强的人,在面对妻子一次次紧逼,还能够顺从的回应对方,甚至答应各种无理的要求;在面对劳斯霍曼的各种骚扰下,他不但没有直接跳脚,却也就是听从课程安排,但是他调整了自己生活,虽然那不尽如人意的时间。他能够承受很多,宁可承受很多,却也不愿意去面对问题并且坚持自己的想法,这也是这种逃避型人格的表现吧。当然这里面我觉得命运还是给了他一次解脱的机会,只是这个机会来的太迟,那时的Stoner已经有妻儿,但是却遇到了知己,默契的沟通和完美的性爱使得这段关系成了整本书中Stoner最幸福的时光。当然,小说嘛,主人公已经high到这个点的时候,狠狠地坠落也是要随之而来了。(当时摸了摸书的厚度,果然看到了2/3的位置) 果然当他对这个社会的道德礼法妥协之后,从肉体和精神上,Stoner都走到了人生的整个低谷,行尸走肉般生存。但是亦如他一直以来的坚韧,他再次逃进那个文学世界里面去回避失去xxx(那个浪妹叫啥来着)的痛苦。此小说前面讲了他和亲人之间的问题,后面是和妻子之间,到了这是和爱人之间,后面可想而知要开始阐述下他的基情。可惜啊,战争让一切浪漫的,感性的,情感的东西都变得实实在在很多,可能是带有余温的鲜血,冰冷的子弹在人们心灵上留下的烙印。战争之后的兄弟,也已经没有了当年在酒馆中谈天说地的手足之情,为了实实在在的生活,就事论事吧。最后面对“这让我很为难”这种的托词,Stoner还是没有拒绝好友的各种要求,又把自己逼到了角落。其实这个时候的Stoner已经大限将至了,最后的晚年,所有人的议论纷纷,作者都描述的是一种正面的肯定,我想可能是对于Stoner的坚韧的肯定吧。“虽然我很讨厌,但是你们就是弄不死我”有种只要为了正义,终将获得赞誉的这种符合社会主义色彩和耶稣基督教义的思想。Stoner的在他人中的形象好像高大了起来。但是毕竟人之将死。最后的一幕,Stoner最后的日子,他对自己一生的反思倒是蛮深刻的。最后他依然觉得是自己对妻子还不够好才让她有那么多年是那样的一种状态,这种反思确实让人觉得真实。但是这里我要来一个负能量,我觉得任何人在这个时候,都会成为圣人,去宽恕很多人,也会去祝福很多人。当然被仇杀什么的不算啊。再尖酸刻薄的人,在这个时候都会一心向善,毕竟嘛,自己已经没什么盼头了,还计较什么呢,与其说是他们顿悟,更多的可能只是彻底放弃了。如果突然回光返照又活了好几年,估计还是那副德行,毕竟我们还是要相信发展心理学的强大和不可逆性。当然这里要肯定Stoner,他的性格一直如此,就是一个妥协和接受的人。总体来说,这本书是比较伤感,但是几年前看过一本更虐心的,当时具体的名字有些忘了,作者很贱的在最后一段文字中将这种虐顿时升华了几倍。下次一定要记读书笔记,不然都白看了,名字都忘了。下一本《反脆弱》

不再寻找静谧之处

处处遭遇失望,处处无能为力,以疲惫的姿态对抗生活的虚无 妄图找到一个静谧之地,躲避外面的世界,大学和家里都不能完全如他所愿,总有阻碍,其实想想,是不是他应该走出来一点,对系主任低头,对妻子更耐心,对女儿更关爱,对情人更执着?但是,这些都是不能的,他自己足够耐心和爱护,而且一低头那就失去了维护自己底线的力量。所以斯通纳是斯通纳。可是我是我,我不能躲避生活,不然怎么都不能所愿,我要努力出世。 我要先多尝试

生活的残忍,往往在于一瞬间之后的漫长

读《斯通纳》这本书之前,我粗略地看过相关介绍,包括稍微不那么花里胡哨的腰封,我感觉,这本书要么是写一个英雄的悲惨抗争,要么是一落魄之人的无力沉沦。然而,都不是。很抱歉的,也很丢脸的,我在看到第一页的时候,还是抱着一种卑鄙的心态。当我看到这本书开头斯通纳那似乎无趣又无用的结局时,我心中有过一丝窃喜——“哈,这一定是一个像我这般无用之人的故事,他不曾在这个世界夺取过什么,正如他不曾被这个世界夺取过什么。”这不就是我嘛,无用之人活下去的动力,无外乎三点——白日做梦、他人噩梦以及自我迷梦。我们幻想着不切实际的未来,从别人的悲惨中或流几滴眼泪或内心窃喜来得到一点可怜的自尊,然后在这个迷蒙的世界里苟且偷安。世界不会给我什么,就算我从它那里忐忑不安地偷到了一些东西,世界也不会生气,因为无视,仅此而已。当我怀着卑鄙的心态继续读下去之后,发现,根本不是我想象的那样。斯通纳能成为大学教授,其层次自然是相对来说比较高的,但作者也是借大学教授这样一个外壳,讲述了一个凡人与生活抗争的故事。这个故事精彩吗?当然精彩!感人吗?相当感人!能不能激励我们呢?我不知道你们的回答,但至少对于我来说,远远不够,当然,作者也未必有过这样的想法。是的,斯通纳是伟大的,他与生活抗争过,爆发过短暂的激情,忍受过长久的折磨。然而,这个伟大的人,最后不也还是失败了吗?你可以说我庸俗,可以说我功利,可以说我错误地定义了成功,但事实就是这样啊!我今年25岁,一个尴尬的年龄,很多事情已经成了定局,然而又似乎还可以继续努力,争取30岁之前人生发生些重大的变化。我看过无数的鸡汤,想要告诉自己还可以,但敌不过一句“你努力不努力,30岁那年不还是一个样?”不甘心又如何,拼命抗争又如何,到时候不还是一个样?当然,作为一个无能的悲观论者的话语,你大可以不必较真,我还能在这里写东西而不是去打游戏至少证明我还是有那么点斯通纳脾气的,我们来说点别的。斯通纳是个英雄吗?当然是,他不断地以自己的方式与命运进行抗争,这似乎也是很老套的故事。约翰·威廉斯将这个故事写得极为生动,其笔触之细腻至少让我深深为之折服,我很少看外国小说能看得这么入迷。然而,这不足以让我为之落泪。真正像利刃刺穿我灵魂的,不是里面的一个又一个阴冷的故事,而是故事与故事之间的连接。这本书重要的线索之一无疑是时间,或者说看起来是时间,从从1910年到1956年,46年的时间,我却不曾感受到一点点时间的流动。就好像,斯通纳将房间门一开一闭,十年就过去了;斯通纳在书房里一声叹息,皱纹已经深入灵魂了。我觉得作者在时间的处理上稍稍有那么些刻意,但这种刻意我是完全可以接受的,看的过程中我一直在等待着什么,虽然我也不知道我在等待着什么,但作者亮出他的兵器的那一刹那,我微笑着仰起头——来吧,这正是我想要的死法,你比我更清楚。生活,就是伤与痛,一瞬间的伤,一辈子的痛。然而,大多数的作家写作这一主题时,往往都是跪在那一道伤疤之后,用谄媚的语言对手起刀落后皮肤出现伤痕的那一瞬间进行反复的赞颂。是的,生活伤害我们的那一刻,是刻骨铭心的,带着一种诡异的华美。但,真正构成我们一生的,却是伤害之后,我们对刀疤的反复舔舐。《斯通纳》这本书最让我概叹的正是这一点,一开始我并没有觉察到,伊迪丝的父亲的死,真真切切地让我寒冷彻骨了一把。伊迪丝的父亲自杀了,埋葬了,伊迪丝难过了,一切就这么结束了。是的,看起来就这么结束了,就像寒风卷起了几片叶子,昏沉的街道不曾发生什么改变。忘记在哪里看到过,人无论经历怎么样的大喜大悲,两周之后心情都可以平复了。我倾向于相信这是真的,人毕竟要活下去,受伤的人哭过之后也是要寻求创可贴的。但生活最狰狞的一面在于,你骗过了自己,自以为淡忘了,其实那道伤痕已经成为你的一部分了,你已经不可逆转的走上一条不归路了。伊迪丝换了发型,烧了旧物,强颜欢笑的站在丈夫和女儿面前,伤口似乎已然结痂,当然只是似乎而已了……我是害怕受伤害的,但更害怕受伤之后的舔舐伤口时的绝望。在这绝望中,弥漫着寒冷彻骨的孤独,那些无论真心还是假意安慰你的人,早就离你而去,你也不可以再次试图寻求安慰,你的世界里,终究只有你自己了。孤独的人,你该如何战斗?斯通纳给了我们一个答案。生活的残忍,往往在于一瞬间,而那一瞬间,却是最容易一笑而过的。之后的我们,将沉浸在孤独的麻木之中。我走在街上,看着一张张冷漠的脸。或许,这些人之所以冷漠,是因为他们正在进行一场孤独而又漫长的战争。我或许成不了斯通纳,也成不了他们,竟有些绝望了。

回归生活的本质

用了几天零碎的时间看完了斯通纳,并没有太多的震撼,可能是因为早就明白生命就是机器般的重复,特别是孤独又不近世俗的人来说,就是这样,斯通纳后期默默死去也是情理之中的定数。斯通纳的一生就是一个没有太大脾气的人在默默完成自己工作,沉浸在自己的文学世界里,也不想改变世界,实现多大成就的人,倒是他每次突然鼓足勇气接近女生的那种冲击力吓到了我,感觉他应该是不会主动示爱的人,但追她妻子以及后来的婚后情人那种主动,毫无欲情故纵的直接,一有机会就扑上去的直接,没有给对方留下神秘感让我表示不解。我并不是想强调人要怎么怎么样,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世界不需要太多英雄拯救,需要的是每个岗位上的付出和尽责。最主要的还是要考虑怎么一个活法适合自己,能尽量地消除寂寞,如果选择入世(不管愿意不愿意,主动或被迫),就该让孤独的自己能不被这个世界抛弃得太远而没有存在感(即所谓的意义),所以需要职业(一名大学老师),所以需要陪伴保证(结婚生子),文中最刺中我的话也是有类似的意思,那间大学其实在保护一群弱者,而且不能让外面的东西进来打破平衡,其实就是需要一个圈子让自己活着不会无所事事,但毕竟也要考虑经济问题,所以才工作,但本质还是渴望人间冷暖,入世,又格格不入的矛盾。最后觉得斯通纳小时候就知道家里苦,父母幸苦送他读大学,他后来稳定了文中也没怎么提起他回报父母的事情,他父亲走了一切也是那么平静,但也要隐忍在其中,但终没有歇斯底里的爆发。他妻子是什么病没深入去了解和想象,也怕说错,是个心结。有心人可以跟我说说。

书摘

他已经到了年岁的这种时刻:经常会想到,而且日益强烈,想到一个如此简单的问题,简单得他都没有办法去面对。他发现自己有些迷茫,自己的生活是否值得过下去,是否有过生活。他认为,这是在某个时候所有人都会想的问题。他不知道,这个问题出现在他们心中时,是不是跟出现在自己心中时一样带着这种不具个人色彩的力量。这个问题随之会带来某种伤感,不过这是一种整体的伤感,他想跟自己或者他的特殊命运没有多大关系。他甚至都拿不准,这个问题蹦出来有着最显而易见的原因,是从他变化后的生活中蹦出来的。他相信,这个问题是这些年日积月累中来的,是从各种偶然事件和限制中来的,是他开始对这些东西的领悟中来的。他从这些可能性中获取一种阴郁和具有讽刺意味的快感,这种可能性就是,他努力获得的小小学问启发自己达到了这样一种认识:从长远看,各种东西,甚至让他领悟到这点的这份学问,都是徒劳和一场空,而且最终要消解成一片他们撼动不了的虚无。斯通纳发觉自己越来越频繁地重温这种虚幻不真实的状态。他好像可以随心所欲地把自己的意识从盛放它的躯体里移出来,他观察自己时,就像一个熟悉得有些古怪的陌生人在做着熟悉得有些古怪的事情,自己不得不做。这是一种他以前从未体验过的分裂。他知道,自己应该遭受其困扰,但他已经麻木,无法说服自己相信这事很重要。他已经四十二岁,往前,看不到任何自己渴望享受的东西,往后,看不到任何值得费心记住的事物。“我也许有些自私。我感觉除了让你尴尬,让我不愉快,不会有任何结果。你知道我的——处境。在我看来好像不可能,你会——对我产生任何感情,除了——”四十三岁那年,斯通纳学会了别人——比他年轻的人——在他之前早就学会的东西: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爱的那个人,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他们都很羞怯,对彼此的了解都缓慢而又带着试探的色彩。两个靠近了, 然后分开,接触了然后又缩回,也不想给对方身上添加更多可能受欢迎的东西。斯通纳还非常年轻的时候,认为爱情就是一种绝对的存在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如果一个人挺幸运的话,可能会找到入口的路径。成熟后,他又认为爱情是一种虚幻宗教的天堂,人们应该怀着有趣的怀疑态度凝视它,带着一种温柔、熟悉的轻蔑,一种难为情的怀旧感。如今,到了中年,他开始知道,爱情既不是一种优美状态,也非虚幻。他把爱情视为转化的人类行为,一种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一天接一天,被意志、才智和心灵发现、修改的状态。“大多数恋爱都是悲惨结束的。”两个人一时都沉闷不响了。他幻想过好多完美情景,幻想过他们可以永远在一起的很多世界,半信半疑地相信实现的可能性。“那些,”他说,“能够实现就好了。”然后继续构思某种可能性,不比他们生存的这个世界更有吸引力。这是他们两个人都不曾说出口的默契,即那些他们想象和构思的可能性都是爱的示意。这是祖辈给予的传承,而他们过着卑贱、辛苦、坚忍的生活,他们共同的道德信仰就是把自己的脸交给一个严苛不公的世界,而那一张张脸毫无表情,铁硬又荒凉。他意识到了把一个人的自我完全托付给这些毫无理性和黑暗的力量纯属徒劳和浪费,这些力量推动着这个世界走向不可知的终点。同样,像阿切尔斯隆不曾做过的那样,斯通纳缩回一点小小的距离来怜悯,来爱,所以,他没有被自己所观察到的那股洪流击着。想在其他危机和绝望的时刻一样,他再次把目光投向深植在大学这个机构里的审慎的信仰。他心想那虽然没有多少,但知道这是自己拥有的全部了。事实上,我们过去所接受的教育,在某种程度上又会成为我们的障碍,因为我们有关经验本质的思维习惯决定了我们的预期,如同中世纪人的习惯决定他的预期一样彻底。他的失落感,内心藏了很久的失落感,喷涌而出,彻底将他吞没,他任由这股洪流裹挟着,意志已失去控制。他不想搭救自己。接着他又亲切的笑了,好像是冲着某个记忆而笑。他忽然想到,他都快六十岁了,应该能够不受这种激情和这种爱的力量左右。可他还是难以超越,他知道,而且永远超越不了。在麻木、冷漠、孤绝的背后,这种力量还在,强烈而稳定,它永远都在那里。年轻的时候不假思索自由地释放这种力量,他曾经把这种力量投到阿切尔·斯隆展示给他的知识中——那是多少年前?在求爱和结婚后的最初那段盲目、愚蠢的日子里,他曾把这种力量投放给伊迪丝。他曾把这种力量投给凯瑟琳,好像以前从未投放过。他还以古怪的方式,而且在自己完全意识不到的时候,把这种力量投放到生活的某些关键时刻,也许投入的最充分。这是一种激情,既非心灵也不是肉体的激情,它就是一种综合了二者的力量,好像它们不过是爱情的材料,它的具体内容。对一个女人或者一首诗,它只是说:看哪!我活着。他们之间酝酿出新的平静,就像爱情刚刚萌芽时的那种安静。几乎无须思索,斯通纳就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份平静。他们已经原谅了曾经对彼此的伤害,他们一心一意想着对曾经一起生活的敬重。斯通纳现在看着她时几乎毫不后悔,在午后柔和的阳光中,她的脸似乎依然年轻、没有了皱纹。我要是更坚强些就好了,他想;我要是知道得更多些就好了;我要是早明白就好了。最后,他几乎无情地想:如果我爱她更多些就好了。他的手从盖在身上的被子上摸索着移过去,拿住她的手,好像那是一段不得不走的遥远的距离。他冷静、理智地沉思起自己这辈子看上去似乎难以回避的失败来。他曾经希望拥有友谊和友谊的亲密,这可能会让他在人类的竞争中支撑下去。他曾经有两个朋友,一个他知道时已经无谓地死去,另一个此刻远远地退缩生活的序列中,乃至……他曾想得到那种唯一性,以及婚姻平静、持续的激情。他也曾得到过,但不知道如何处理,然后已经死亡。他曾经想要爱,他拥有了爱,然后又放弃了,把它释放进混乱的生命潜能中。他想当一名教师,他成了教师。但他知道,他永远知道,人生的大部分时候他都是一个冷漠的人。他曾梦想过某种正直,某种绝对的纯洁。他寻找过妥协和无关紧要的攻击性消遣。他曾想象过智慧,在漫长岁月的尽头,他找到了无知。还有什么呢?他想,还有什么呢? 他还期望什么呢?他问自己。死亡是自私的,他想,它们像孩子那样,要的是属于自己的那个时刻。一种愉悦感油然而生,好像起于一丝夏季的微风。他模模糊糊回想着自己念念不忘的失败——好像它有多重要。此刻,在他看来,这些想法太平庸了,太不重要了,与他曾经读过的生活相比太没有价值了。一种柔软感缠在他身上,一种倦怠感爬上他的四肢。一种他自己的身份感忽然猛然袭来,他感觉到了这个东西的力量。他就是自己,他知道自己曾经是什么样的人。

他在逃避中度过一生,像很多人一样

绝望就像一场慢性病,腐蚀掉人们的神经,慢慢习惯于妥协和逃避,最终变成一个麻木不仁的人。有时候觉得自己就是斯通纳,被动着接受生活扔过来的一切。说好听了是随遇而安,归根结底是懦弱和逃避。不反抗是因为觉得反抗太麻烦,那对麻烦的抗拒甚至强过接受这糟糕的现实。于是缩在自己的壳里,不问将来。斯通纳正是这样。他渴望成为他的朋友戴夫自由信念无所拘束那样的人,但不知为何连尝试都没有试过,却一生都无法释怀……他明明知道自己的这段婚姻确认是失败的,但他就那么接受了,甚至都没有去探究过自己的妻子为什么这样,甚至在自己好像拥有爱情的时候也没有想去改变婚姻,就那么轻易地放弃了……他爱自己的女儿,跟女儿有过那么愉悦的时光,她本可以成长得更快乐更阳光。但当妻子跟他争夺教养权时,他又是什么都没做,以至于小姑娘终于长成了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为了离开家轻易怀孕轻易嫁人,也从不反抗自己的母亲……这难道不是继承自斯通纳本人吗?很难讲她心里怨恨母亲还是怨恨父亲多一点。还有斯通纳自己的工作,无意权利,只沉醉于自己的文学世界,因为一个分歧(当然他是对的),一辈子活在别人的挟制下,连自己喜欢的课都没办法上,还被逼迫退休。试想若是当初他接受费奇的提议做了系主任,情况会不会又大不一样。但他内心清高又孤傲,对权利甚至是蔑视的。他一边很清醒地对自己不断失望着,一边却放任自己不断妥协,最终什么也没有改变。直到老去。直到死去。一个完整而失败的人生。也是我们大部分人的一生。但斯通纳最难得的一点是,在他心中始终保留着一份天真,一份对所从事的事业的热爱。他近乎偏执地热爱着自己的事业,是因为在这里他找到了自己最安全的庇护所。正以为如此,才不容许有人滥竽充数,并不惜跟劳曼克思撕破脸。这是他的执念,是他心里仅存的净土。也只有这个,才是他留恋世间的理由。

从心而一

很开心 因为斯通纳这本书 我有了豆瓣叫FH很偶然 在一列火车上翻看到杂志上对于该书的评价 我买了他很想说点什么 在看完之后“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 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己我” 这是拿到书看到的第一句话 懵懵懂懂 但是却有我想要的东西在里面 ---怎么完整的自我生在土地长在土地的人也许从来没有想过离开过土地 可就是这么的偶然机遇 他离开了土地 仅仅是希望学成以后能更好的利用土地 然而 一切都变化了 一种因为爱 一种对于文学的爱 改变了他的一生 很想知道斯隆是怎么知道他的爱知道他适合做老师的--生命中这样一种人总是能看到你的潜力你内在的品质 然后引导你走向属于你的道路---生命中的贵人学生时代的沉默就预示着自己今后的选择 能在青春最应该澎湃张扬的时刻安静的在自己的世界里遨游---真的懂得自己喜欢什么(这就是斯隆知道的原因了 忽然懂了 )对于自己的选择---继续读书与面对父母的失望 在他做决定的时候真的为他揪了把心 还好没让我失望 有时候我们最不敢面对的就是父母的失望 宁愿违背自己的心去求得父母的心愿--但愿你开心在选择是否去参军时他依然坚定的选择留了下来继续读书 即使面对别人的冷眼旁观或者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这是一种代价--一种我读不出来的代价 ---(外面的世界是一种诱惑??面对诱惑他依然坚如磐石 )学成留教自然而然又顺理成章 他一直走在自己选择的路上……前半部分 在描述的同时 又给了自己更深的理解 有时候思想真的越分享越能迸发出新的花火 婚姻他的婚姻真的是不幸福的 在我看来 我不能理解那种在婚姻中一步又一步的退让 是一种失望还是沉默的反抗 “斯通纳还非常年轻的时候,认为爱情就是一种绝对的存在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如果有一个人听幸运的话,可能会找到入口的路径。成熟后,他又认为爱情是一种虚幻宗教的天堂,人们应该怀着有趣的怀疑态度凝视它,带着一种温柔、熟悉的轻蔑,一种难为情的怀旧感。如今,到了中年,他开始知道,爱情既不是一种优美状态,也非虚幻。他把爱情视为转化人类行为,一种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一天接一天,被意志、才智和心灵发现、修好的状态。”这种描述我非常喜欢 但我始终想是同一个人给予我的感觉。虽然他的这种感觉不是一个人给予的 但是最后当生命走到尽头的时候 他已经没有遗憾 对于婚姻而言 他是感恩的 ----这是最长久的陪伴换来的 ----即使你最爱的人没有陪你走到最后 那个陪伴你一生的人也是值得感恩的----但愿 陪你走一生的人是你最爱的人。是敌是友的克劳曼斯 虽然带把外面的世界带到所有人的避风港里 把一些丑陋的世界带到这个纯净的田园里 但也让斯通纳看到了世界真正的另一面 在那里他完全能够驾驭 不畏权势 不为金钱其实 他也真的没有什么期望了 这个世界 他真的可以满足了 可以微笑着面对死亡了

吊丝的生活残酷真相

这本书大概花了两天不到的时间读完。现在读完一本书总喜欢在微博、豆瓣上查一查别人对于同一本书、或者电影的评价。听说这本书出来以后很畅销,听说这本书消失50年以后又受到很多人的关注。如果此书改编成电影,我估计是部不知所云的文艺片,但是书有书的力量和力道。我想那么多人推崇这本书的原因,也许是因为主人公的别扭和倔劲好像让我们看见了生活里的残酷和不完美。斯通纳出生在农民家庭,他无意识地被投胎到这个家境里,无意识地被动选择了去大学读书,有意识地告诉自己念完农业专业回去继续承担家庭赋予自己的责任。他无意识地喜欢上了文学,又有意识地改变了专业。他的这种挣扎是每个人成人后的第一步挣扎。他在战争后的选择,婚姻的选择,职场上的选择,每一个都是他自己做出的不得已而性格为之的选择。每一步心理的纠结都让人读起来感觉这么个人生活得真不痛快。而这种不痛快好像反射到自己心里,觉得是另一个自己。作者聪明地将他唯一一次坦荡而又痛快的选择交给了爱情。但是,痛快的结局往往又不是那么美好的。这都是生活的真相啊。你的出生可能就是拖累你生活的第一步,你的专业可能是被动的选择,你在工作上可能不能做出自己的选择要受制于人,你的爱情开始的美好往往不能到最后。人人往往喜欢的就是能让人感同身受的。不知道为什么书的开始对于家庭残酷现实的描述总是让我想到马加爵,想到之前复旦大学投毒的那个学生,我总觉得人在遭遇别扭的人生,很多阴暗的一面只是一瞬间的事。当不能把控自己的人生,不能把控自己的心智,就会走向极端。这种人性阴暗,生活可悲的故事看多了,语言描述不算犀利和直抵人心,这方面文章,我更喜欢毛姆。

《斯通纳》读书笔记

书名:《斯通纳》作者:[美]约翰.威廉斯(John Williams)译者:杨向荣出版者:上海人民出版社版次:2016年1月第一版第一刷读书笔记(开始时间:20160329)1.是哪类书:小说2.主要内容:一位大学文学教授的一生。3.主要观点:略4.要问的问题:略5.书的结构:略6.重要的单字:略7.重要的句子:略8.作者的论述:一位美国的农村青年斯通纳被父母送到密苏里大学学习农业,想着学成后会农村经营父辈的农场。斯通纳在上了一节文学课后忽然对文学感兴趣,于是转到文学系。其父母对此也无可奈何。他毕业后在母校拿到助教职位,一直干到去世。在此期间他经历了同事战死(一战),追女孩子,结婚,并不幸福的婚姻,生子,与校长产生矛盾,婚外恋,女婿战死(二战),最后因为患癌症在退休前死去,结束了平淡的一生。①他是如何“泡”到妻子伊迪丝的?是在一个聚会上,一见钟情,请人介绍。“大多数客人都走了,斯通纳仍然滞留不走,伊迪丝的马车过来后,他跟着她走进门厅,拿着她的外套。到了外面,就在伊迪丝要启程时,她问伊迪丝能否明天晚上再来看她”,她同意了。聊天并没有戏,直到告辞时,伊迪丝突然对他说了很多童年的事,然后他就感觉自己爱上她了。随后两个星期,斯通纳几乎每天晚上去看她。一起听音乐会,一起散步,更多时候是在她家说话。最后就表白,见父母,结婚。好顺利啊。不过婚后的经历表面,太顺利了也许不是好事。②关于人生的一段描述(p214-p215):他已经到了年岁的这种时刻:经常会想到,而且日益强烈,想到一个如此简单的问题,简单得他都没有办法去面对。他发现自己有些迷茫,自己的生活是否值得过下去,是否有过生活。他认为,这是在某个时候所有人都会想的问题。他不知道,这个问题出现在他们心中时,是不是跟出现在自己心中时一样带着这种不具个人色彩的力量。这个问题随之会带来某种伤感,不过这是一种整体的伤感,他想跟自己或者他的特殊命运没有多大关系。他甚至都拿不准,这个问题蹦出来有着最显而易见的原因,是从他变化后的生活中蹦出来的。他相信,这个问题是这些年日积月累中来的,是从各种偶然事件和限制中来的,是从他开始对这些东西的领悟中来的。他从这种可能性中获取一种阴郁和具有讽刺意味的快感,这种可能性就是,他努力获得的小小学问启发自己达到了这样一种认识:从长远看,各种东西,甚至让他领悟到这点的这份学问,都是徒劳和一场空,而且最终要消解成一片他们撼动不了的虚无。P217. 他已经四十二岁,往前,看不到任何自己渴望享受的东西,往后,看不到任何值得费心记住的事物。(好悲观的人生态度啊,他的专业还是自己选的,父母也没有给他太多障碍,婚姻也蛮顺利,不像我......)③对感情和婚外恋(p232-p233):四十三岁那年,斯通纳学会了别人——比他年轻的人——在他之前早就学会的东西: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爱的那个人,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这么说失恋几次还是有必要的,所谓的找到“对”的那个人。)9.作者对问题的解答:略10.我对作者解答的评论:写得好平淡,就像小说主人公的人生那样,难怪本书一直默默无闻。不明白它为什么会突然火起来?这就是大多数人的人生吧,有很多精彩故事的只是少数。另外不明白在文中加入他为了不让一个他不欣赏的学生通过答辩跟大学校长发生矛盾导致进不了职称并被穿小鞋这一段,是何用意?不会再重读了。

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

我们几乎每年都会看到这样的新闻:美国伙同其他西方国家指责中国的人权状况,对中国“继续恶化的人权纪录感到担忧”,尤其是“逮捕和监禁人权活动人士、公民社会领袖和律师”。微博上经常会看到这样的评论:“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对中国人权最有发言权的是中国人民!”“你老美也不是什么好鸟!”等等……其实吧,不管是不是无中生有的指责(我们也可以指责他们呀[抠鼻]),中国有句老话说的好:“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我最怕的是那种“小粉红”言论,说什么:“如果中国人权有问题的话,那你现在是在干嘛呢?谁把你养那么大?没人权你能活到现在?”在我看来,“人权”跟“民主”是一对孪生兄弟,结合起来就是“人民主权”的意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序言里明文指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那么请问,丘吉尔所言的“我打仗就是为了捍卫民众把我赶下台的权利”的民主在中国实现了吗?当然没有。(至于台湾和香港的民主,你觉得能叫民主吗?囧

每个人都能在这本书里找到自己

“每个人都能在这本书里找到自己”。身披这样的评语,《斯通纳》一跃成为2015年的一本“现象级”书目。在斯通纳身上,我们能找到什么?如果做刻薄的评价,他的一生,显示的是一条平庸而失败的生活道路。就连这失败,丛表面看来,也是波澜不惊的。他是农民之子,因为偶然的机遇才上了大学,又因为选修了一门文学课,彻底改写了人生的方向。他在一所普通大学担着文学教授的终身教职,在学问中找到了极大的愉悦,但因为他的正直得罪当权者,学院生涯自此不顺,终生要顽抗不公。他曾以为寻到了甜美的爱情,足以从家庭求得依靠,但妻子的爱昙花一现,两人的差异造成他在亲密情感上终生的不幸。他和女儿安宁幸福的相处,因妻子嫉妒而被打破,他却不做过多争取,结果女儿在情感上距离自己越来越远,她也因为要逃离淡漠的原生家庭,作出了并不明智的人生选择。一个和他有着相同志趣的女人带给他真正的爱情,他们相爱,一起沉浸学问,但好景不长,学院里的陈年旧恨挥动着利刃,斩断了这段情缘……这就是《斯通纳》的故事,并没有太大的戏剧性。在我们的注视下,斯通纳的人生多次燃起光亮,复又熄灭,最后归于沉寂。而因为他的脾性,我们也始终看不到他的奋身一跃,奋力一击,甚至作一次激烈的反抗。和斯通纳一样,许多人也会在漫长的人生中发现有一片心向往之的光亮,却因为种种原因无法抵达。“第一眼故事 ,第二眼经典,第三眼生活,第四眼自己”,《斯通纳》的封面挂出了这样的广告语。在故事背后,我们明白,斯通纳的道路,是许多人生存的真相。但是斯通纳让人不能忘记,并不止于这些相似的或深或浅的困境,我想是他在困境中的顽抗。斯通纳的抵御是无声的,生活的洪流奔泻而来,他抱定了一颗顽石,不让自己随波而去。他的自留地是他的文学研究。尽管他在家里的“书房”,因为妻子的驱赶,越来越逼仄狭窄,他在学院的工作环境,也因为不怀好意的安排越来越恶劣,但只要沉浸到学问中去,斯通纳就能找到安宁和幸福。此书的作者曾在文中,对斯通纳的人生做过拷问 “他曾梦想过某种正直,某种绝对的纯洁。他寻找过妥协和无关紧要的攻击性消遣。他曾想象过智慧,在漫长岁月的尽头,他找到了无知,还有甚么呢?他还期望过什么呢?”怎么回答这个问题,读者自会从自己的生活中找到答案。斯通纳的人生是失败的吗?读者也会有自己的答案。

平凡人的自传

普世的价值观告诉我们,衡量一个人存在价值更多的是以他/她通过努力获得的权利、地位或者是财富为标准。图书馆或者是畅销书榜单中罗列的名人自传便是赤裸裸的现实!所有的书,所有的观点,及我们所受的教育告诉我们伟大的反义词是平凡,平凡的人生似乎是一个大家都想回避的评价!但,数千年以来,伟大的人又有多少,80%的地球人都过着平凡的生活,但多少人能把平凡的生活过得有价值?衣食无忧?安享晚年?无病无灾?工作顺利...是衡量生活价值的标准吗?我们得知道为生活而努力的意义何在,不一定是为了财富和地位的提升,或许这些行为的影响力并不那么广泛,但它的价值依旧存在!我所认定的平凡但有价值的人生是我们在漫长的人生中知道活着的意义,就像斯通纳,即使工作和婚姻不顺,但他知道自己作为一名教师的责任和义务?并在恶劣的条件下一直坚持。虽然他没有拥有完美的生活,但他一定不后悔自己的付出!

我们最终属于这是世界

去年亚马逊上的推荐,在豆瓣上看了相关评论,觉得可以一读。而关于人生的传记,你多少可以读到自己。故事一般,读到主角中年的时候,才有一些感悟。而这些,足矣触动内心。“从长远看,各种东西都是徒劳和一场空,而且最终要消解成一片他们撼动不了的虚无”中年最大的危机应该是一种虚无感,你追求的物质,精神,都可以在内心轻易否定,那生活的意义在哪里。你觉得最终的追求和放弃从内心来讲都是一样的,但现实是,你还是属于这个世界。主角在婚外情被发现后,原本打算彼此私奔。但他们觉得,他们的相互了解,只是基于现实这个世界,他们知道自己是怎样的人,如果脱离现实,他们也许会自我毁灭。“我们最终还是属于这个世界的。”“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了解另一个人。”而“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爱的那个人”所以,如果脱离的现实,一切都是会消失至少不真实的。私奔的困难不是自己的妻子,女儿,最大的困难,是自己。主角只能平淡。而他的那些朋友呢?“好人都落入缓慢,绝望的衰落中,当他们对体面生活的憧憬崩溃时,人也随之崩溃”多少的我们又会在将来的某个时刻崩溃呢。如果追求的物质精神他并无意义。虽然最开始,我们“梦想过某种正直,某种绝对的纯洁。”也“想象过智慧,在漫长岁月的尽头。”“寻找过妥协和无关紧要的攻击性消遣。”最终“却找到了无知”

一个平凡美国人的哀歌

一个平凡美国人的哀歌林俊頴2015年07月04日 星期六 新京报http://epaper.bjnews.com.cn/html/2015-07/04/content_585526.htm?div=0  编者按:每周日出刊的《纽约时报》杂志,在去年的五月初刊登一篇文章,标题是老学究的训诫口 吻,“现在你得认真地阅读《斯通纳》”,作者努力为这本初版于1965年的美国小说翻身。然而事实是,沉寂了半个世纪,从书名到内容皆难以令人一眼惊艳的 《斯通纳》,虽在美国书市曾经两度断版,命运却有如倒吃甘蔗,跨国到欧洲成为畅销书;出口转内销成功,连影星汤姆·汉克斯也为其迟来的经典地位背书。  《斯通纳》(台译《史托纳》)被重新认识,终于让它也有机会被翻译成中文。它的繁体版去年底在台湾出版,而简体版也将于9月推出。今年,是这本书出版50周年,在重新被世界发现后,总算华语世界读者也可以有机会与之拥抱。  斯通纳以不作为摆出存在的姿态   书名《斯通纳》STONER,主人翁的姓氏,是STONE+ER的组合,相当显明的隐喻,石头般的人。以木石形容人,在中英文的语意,都是讥贬。作者约 翰·威廉斯(1922-1994)确实是为一块顽石般的寻常人物威廉·斯通纳立传,小说一开始寥寥数行交代了他味同嚼蜡的一生事迹,最后一章则写他癌症死 前的顿悟。这样一个生于1891年,卒于1956年的虚构人物,固然如同千万人中的一个取样,却具备了诸多作为美国人的典型元素——出身稼穑艰辛的农家, “少也贱故多能鄙事”,十九岁有幸进大学,二十岁必修英国文学概论,一开始有如鸭子听雷,然而他坚如岩石的意志与倔强,再因为莎士比亚的一首诗被猛烈撞击 出火花,从此彻底改变了一生。  某种程度,乍看这也是个白手起家的美国梦,斯通纳以半工半读、自给自足的苦读获致学位,穷人翻身,证明知识就是力量,他不但借之改造自己成为厕身学院的知识分子,更顺利地打造了他的婚姻、家庭,获得一定的社会地位。这样的人生,很难说他不成功,或不具起码的励志意义。   但,诚如昆德拉所言,小说是复杂的精神,事情远比我们想像的更复杂。《斯通纳》远不是一本单纯的美国梦小说,篇幅三分之一之后,我们眼睁睁看着斯通纳一 步步戴上自制的桎梏,走进自己的囚笼,心中不断浮起问号。疑惑在于,同理,任教于美国中西部密苏里州的某一大学城,在那二战结束后貌似和平的时代,即便彼 时方兴未艾的反战、黑人民权运动、嬉皮风潮也都一如远方的雷声,一个已有妻女与房子且收入稳定的斯通纳能有什么惊涛骇浪的人生戏剧呢?或者,反过来说,他 有什么能耐炮制令人瞠目结舌的悲剧呢?我相信绝大多数读者无从释疑的是,既不是心智未开、也不是中产阶级的边缘人或畸零人,面对所有来自婚姻、职场的横 逆、欺压、侵凌甚至掠夺,他为什么始终束手不反抗、不试图化解?当一生中唯有的一次真爱降临,即便是婚外情,他饱尝其甜美且珍爱之,又为什么还是束手不护 卫、不争取?很难说他怯懦,我们自始至终感受的是刀枪不入、火不能烧的顽石一块,在人伦与人际的罗网中,他以不辩解、不抵抗、逆来顺受般的不作为摆出存在 的姿态。他确实像神话里的美杜莎,眼光触及的皆化为石头。  美国梦  唯有小说家肩起探究与质疑  翁贝托·埃科依据“书的未来”那一场演讲修改而成的文章,如此写道:“我们阅读伟大的悲剧杰作时心中油然而生一种掺杂苦痛的讶异,那是因为里面的主角,本来可以逃避厄运的主角,却由于盲目或者软弱,完全弄不清楚自己何去何从,只是一直走向自己亲手挖掘的无底深渊。”   我们不得不接下这一道难题,《斯通纳》是否是伟大的悲剧?不论答案为何,无疑的,这是一个平凡人的普通一生的琐碎悲剧,完全与厄普代克笔下力必多 (libido)含量与其身高成正比的“兔子”背道而驰,“去”英雄,“去”美国梦。现在回看,在复杂深沉的福克纳之后,二战之后,冷战年代为主场域,地 理上集中在中西部与南方,美国小说是有一小支“去”英雄也“去”美国梦的系谱,包括《斯通纳》的作者约翰·威廉斯,《心是孤独的猎手》的作者卡森·麦卡勒 斯,《好人难寻》的作者弗兰纳里·奥康纳,《思家饭店的晚餐》的作者安妮·泰勒虽是生于1941年也可囊括进来。雷蒙德·卡佛则在气息上相互呼应。   这一支小说系谱所呈现的美国人心灵图像,读来令人恍惚愁闷甚至哀伤,福克纳在1950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致答谢词,无疑是其最高的精神指导。这篇精简的讲 词,从写作到小说的无用之用,福克纳提供了智慧结晶般的箴言——纵然这一份夫子自道是如此正大光明:“(写作)这份工作是把人的一生,耗费在人类心灵的困 顿和劳苦之中,既不为浮名,也不因虚利,而是以人的心灵作为原料,试图创造出某些未曾有过的事物来。”人类心灵的自我矛盾冲突、“才是美好作品的可能出 处,因为只有矛盾冲突的心灵才真正值得一写,值得我们为之呕心,为之沥血。”“我相信的是,人类不仅仅能忍耐而已,他也必将得胜;人的不朽,不来自他是万 物中唯一有着永不停息的声音,而是因为他有灵魂,有着能同情、能牺牲、能忍耐的灵魂。诗人和作家的责任就是书写这个,诗人和作家的恩赐,在于提升人的心 灵,在于重新唤醒人的勇气、荣誉、希望、尊严、同情、悲悯和牺牲这些人类昔日一度拥有的荣光,以帮助人成为不朽。”  大哉言。不过二百年 的时间,从建国到强权帝国的确立,美国顺利达阵。这块新大陆以其富裕、现代化、美式民主睥睨全球,而所谓的美国梦几乎成了眩人的普世梦想。免于饥饿、恐惧 与迫害的自由,则是基本价值而非附带红利。好莱坞始终在颂扬这个神话,偶有拆解,也是为了再加强化巩固。唯有小说家肩起深入底层探究与质疑的工作。  威廉斯  福克纳文学信念的踵继者   不像《约翰·克利斯朵夫》一开始,“江声浩荡,自屋后上升”的恢宏气象,那毕竟是小说大有可为的黄金时代,约翰·威廉斯以淡定敛静的语调与节奏,抑制自 己不干扰,平平地叙述顽石人斯通纳无糖衣也无彩虹的一生,人生一途,他未曾堕落,也没有所谓的净化与升华,他充分拥有免于基督、上帝或者信神的自由,爱其 所爱,憎其所憎,但他所受的苦难老实说也没有任何的神圣光环可言,孤独的个人,既然背向上帝,更没必要侈言救赎,一切作为与选择,唯自己承担后果。与同代 小说家相比,约翰·威廉斯没有《伙计》的伯纳德·马拉默德那样明白的悲悯之情,似乎也对存在是怎样的本质无兴趣去着墨。美国中西部的广阔大地,我们足以想 像小说在旧大陆经过冒险、狂欢、革命、梦幻时刻的分分秒秒诸多阶段的伟大旅程,而今(即便那是半个世纪前了)来到一人踽踽独行的场景,以《斯通纳》为单一 个案,作者拒绝与他身处时代的大美国主义同行。  我们很容易判定斯通纳的消极不作为,是陷自己于不义之深渊的罪,他必得自作自受。汉娜·阿伦特的洞见,“平庸之恶”,《斯通纳》透露的可是平庸的罪?美式民主,一人一票,票票等值。美国人,人人平等,庸众一块。   此书第35页,年轻的斯通纳才取得教职时,他一生怀念、壮年死于战场的聪明好友如同智者是这样为他下注脚:“你是什么样的人?一个单纯的土地的孩子,像 你对自己假装的那样?喔,不是。你也在弱者之列——你是个梦想家,一个更疯狂世界的疯子,我们中西部本土的堂吉诃德,但没有自己的乔桑,在蓝天下欢跳。” “在这个世界上,你很快就会明白。你同样因为失败而与世隔绝;你不会跟这个世界拼搏。你会任由这个世界吃掉你,再把你吐出来。”我们也许要皱眉作者在此不 小心失手,太早露馅,但这或者才是斯通纳苦涩生命最准确的墓志铭吧。  我宁愿相信这是小说家灵台清明必须发出的警语,这隐隐然是福克纳文 学信念的踵继者,斯通纳这凡夫俗子的挫败,“在于重新唤醒人的勇气、荣誉、希望、尊严、同情、悲悯和牺牲这些人类昔日一度拥有的荣光”,最后一章他的死 亡,毕竟是徐缓且庄严的,生命彻底燃烧之后并非烟消云散,这位一生浸淫拉丁文的石头人有他微若晨星的觉悟,斯通纳当然知道阿波罗神殿的德尔菲神谕,“认识 你自己”的真义,小说至此也是最后一行,意在文字之外,尽在灰烬上浮现。

我与Stoner在街角相遇

当一五年快要结尾的时候,我遇见了Stoner。寒冷的冬日,他仍然拖着沉重的步伐向前走着,胳膊肘用力夹着快要滑落的三两本书。像是老朋友一样,寒暄之后,他平静的讲述了这些年的种种。他提到了与凯瑟琳初见时那清澈的眼神,以及迫不得已分别的无奈;他告诉我他尽量避免与妻子伊迪斯见面,以及父亲与孩子之间虽交流匮乏却内心有着无限的近似隐匿的丝带;他也抱怨着那唯一一场在学院的战争,以及记恨他至今的劳曼克斯,想必,若是重新选择他依然不会让那些社会的风气流入大学这个避难所;他又告诉我他无法忘却年轻时的那些至交,即使有些已先他而去;他似乎已经无法记起在家乡时帮助父母做农活的场景,但至始至终他一直坚持着那份真实。他不曾有过任何表情,因为这就是他所拥有的一生,即使最后是绝望告终,他多次提到了人的冷漠,就连他自己也不例外。说完这一切,他便离开了。“他看到,好人都落入缓慢,绝望的衰落中,当他们对体面生活的憧憬崩溃时,人也随之崩溃。他看着他们漫无边际的在大街上行走,眼睛像破碎的玻璃片般空洞;他看到他们走向后门,带着走向刑场的人才有的那种苦涩的自豪,讨要能让他们继续乞讨所需要的面包。他见识过好多人,他们曾经昂首阔步,很有身份感,因为自己作为再某种意义上不会倒闭的某个机构的终身雇员享有的那点可怜的安全,他们怀着嫉妒和痛恨兼有的感情看着他。对于这些觉悟,他从不声张,可是对这种在很多方面打动他、改变了他、深藏在大众视野之外的共同痛苦的洞悉,以及对这种共同困境好不声张的伤心,永远不会离他生活的任何时刻太远。”我虽然感伤,但是面对这些事情和这一生的叙述,我不知道这是悲剧还是喜剧。因为他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也同时牺牲着自己的意愿活下去。

你不是孤独的一个人,但你要一个人孤独的战斗

这是一次并不怎么愉快的阅读体验,甚至,有点儿难堪。但是,这并没有真正影响我的阅读速度。2016年夏天的一个下午,我读完了《斯通纳》。《斯通纳》讲述的是一个大学老师的故事,或者说一生。可是,这是怎样的一生啊,对于体验过大学教师生活的人来说,这样的一生平凡无奇,缺少波澜。套用武侠小说家古龙常用的一句话,“他来过,活过,爱过”,仅此而已。于是,作者约翰.威廉斯的功力立马显现出来了。在各种主义、流派流行过后,恐怕最能够衡量一位写作者水准的还是讲故事的能力。约翰.威廉斯(1922-1994)在美国小说界算不得显赫,毕竟有海明威、福克纳这样的大家如一座座不可逾越的山峰,让后来者几乎喘不过气来,以致塞林格、菲茨杰拉德等剑走偏锋,方逞一时之雄。可是约翰.威廉斯有什么呢?论作品数量,算不得多,一生只写了四部小说;谈叙事手法,至少没什么突破性的创新,甚至——是的,有点儿四平八稳。那么,是不是要说什么主题深刻,对社会、人生有着某种洞察?或许吧,或许。坦白说,即便读完了《斯通纳》,我也不敢很确定,它真的有什么深刻的主题。而且,非常有可能与我有同样感受的读者并不在少数,所以《斯通纳》出版五十年以后才走红。但是,它毕竟红了!在《斯通纳》中文版的腰封上有这么一句话,“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以我惯常的不喜欢腰封的套路,我居然保留了这个腰封,因为在我看来这句话堪堪可作为主人公斯通纳的一生写照。斯通纳出生于一个贫困的农村家庭,机缘巧合在19岁那年进入州立密苏里大学深造,从而改写了他一生的命运。大学毕业后斯通纳就留校,成为一名大学老师,并且至死未曾离开。他的婚姻、他的家庭、他的爱情,乃至他的全部有意义的人生(小说对他在农场生活的青少年时光着墨极少),都在大学所在的小城展开。我这里故意将婚姻和爱情这两个词的排序做了颠倒,而这是符合小说情节的,如果我们不要勉强将斯通纳横亘一生的婚姻归之于他那个夜晚对妻子展开的追求,尤其不要将之命名为“爱情”的话。婚姻先于爱情来到,对斯通纳来说,毋宁是晦暗人生中仅有的一抹亮色,毕竟在斯通纳仅有的一次婚姻里,他是彻头彻尾的“撸瑟”(loser),婚姻从他们的蜜月开始就失败了,并且深邃而不可救药地影响到他们的女儿、他们的家庭(包括房屋)。在这场婚姻里,我们看到斯通纳是不断地忍让、退却,以至于让读者都觉得他有点儿窝囊。只是,对斯通纳的窝囊,读者或许更多的是同情,而不是讥嘲,毕竟谁还愿意如此去责怪一个失败者呢?事实上,当读到斯通纳终于品尝到爱情的真正滋味时,很多人或许会有那么点不屑(道德层面),又会有那么点高兴(情感层面),仿佛萧索的人生之旅终于驶入了一片绿意盎然的原野。但是,婚姻先于爱情来到,恰也是悲剧所在。于是乎,理所当然地,这段爱情被扼杀,或者说,被彼此放弃。可能有理想主义者读到此处,悲悯之余会暗自埋怨:斯通纳,你为什么不争取呀,你为什么不争取和你的真爱在一起呀?可是,对于这段婚外情,如果斯通纳争取了,又如何呢?在我看来,有一点非常明确:如果争取了,斯通纳就不是斯通纳了,不是stone-er了。斯通纳的英文是stone和er的组合,意为石头一般的人,按我的理解,这个命名包含了两层寓意:一是指像石头一样坚硬的人,无论经历了多大的风浪,都还在坚忍地活着,这就使得小说具有了强烈的“去美国梦”色彩;一是指像石头一样平常乃至平庸的人,平庸就意味着斯通纳不可能有什么能量去对抗苍茫人世,一个在家庭里连书房都被妻子野蛮占用的大学老师,你能指望他脱离大学体制成为自由浪漫的“纽漂”(化用中国的“北漂”)?我很好奇斯通纳的情人凯瑟琳.德里斯科尔在离开密苏里大学之后的生活,依照惯常的想象,那应该是非常艰辛的吧。不过,小说中再也没有出现她和斯通纳之间的任何关联,唯一的一处例外是斯通纳多年以后在她出版的一本书上发现了这样的题献:献给w.s。(即威廉.斯通纳)在我看来,这是全书最震撼人心的段落之一。小说这样写已经垂暮的斯通纳,“忽然,她好像就在隔壁房间,他把她的样子定了好一会儿才消失。他双手刺痒,好像刚刚触摸过她。他的失落感,内心藏了很久的失落感,喷涌而出,彻底将他吞没,他任由这股洪流裹挟着,意志已经失去控制。他不想打救自己。”毫无疑问,在那一刻,斯通纳是绝望的。因为绝望,世界已经不能刺激到他,他的人生也迅速走到了尽头。即使命运戏剧性地给他安排了一点点(事实上用“一丢丢”更好)胜利,也已经无济于事。斯通纳得了绝症。故事于是回到了原点,这应该是大多数平庸之辈的原点:“对年纪稍长的同事来说,他的名字意味着让人想起等待大家的那个最后结局;在年纪更轻的听来,这个名字不过是勾起毫无意义的过去的某种声音而已……”而这世界众生,大抵都是如此吧。据说,《斯通纳》小说重新走红以后,不少人拿着英文版的封面与自己的头像重合进行拍摄,作为一种行为艺术,这无疑在提醒着,每个人都可能有着与斯通纳相通的命运。或者说,斯通纳永远活在我们中间!

用失败来形容斯通纳是多么苍白

STONER,斯通纳。直译过来,就是指像块石头的人。小说中,斯通纳的好友费奇在暮年之时曾向斯通纳说:“你已经成顽固不化的老混账了,难道不是吗?”斯通纳说:“我想是吧。”书写到这里时已经进入尾声,斯通纳因为癌症,死亡已经近在咫尺,后面就剩下薄薄的几页承载着斯通纳最后的生命。书的内文是用轻型纸做的,所以显得厚实但又无比轻盈。我没有特别为斯通纳感到悲哀。《斯通纳》讲了一个像石头的男人一生的失败:婚姻、爱情、事业,直到癌症为他所有的失败划上句点,让死亡都并不安详。斯通纳是爱过伊迪丝的,可是结婚不出一个月,斯通纳就知道自己的婚姻失败了。不到一年,他连想改善的愿望也没有。他学会了沉默,不再固执地去爱。小说中伊迪丝这个人物是病态的、神经质的,她对任何人都不曾报以真正的情感:她抗拒着丈夫斯通纳,对他忽冷忽热,做爱的姿势僵硬得如同被侵犯。当女儿格蕾丝还是婴儿的时候,她对她毫不在意,“好像孩子是别的什么陌生人的”。而当她稍稍大了一点,表现出对斯通纳的一点亲密时,伊迪丝就想要全面地控制她,隔断她与斯通纳之间的联系。在整个家庭中,斯通纳犹如一座孤岛,女儿曾是他唯一的慰藉,然而伊迪丝却无情地将两人隔离开来。到头来,她甚至还向外人说:斯通纳因为工作太忙没有花太多时间在女儿身上,好像一切都是斯通纳的错。伊迪丝侵占了他的书房,把他赶到了沙发上入睡;即便是这样,她还不满足,借口毁掉斯通纳的工作室,逼得斯通纳终日待在办公室中。伊迪丝和斯通纳,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却因为当初斯通纳偶然迸发的爱意错误地结合在了一起。斯通纳真正的爱情来得很晚,他已人到中年,却爱上了比自己小十几岁的学生凯瑟琳。这时的斯通纳对爱情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观,爱情既不是一种状态,也不是一种虚幻,而是一种人类的行为。相较于伊迪丝,她其实更能理解斯通纳,理解他对于事业、文学的态度和想法。凯瑟琳第一次出场是在论文答辩中,后来她又成为沃尔克针对斯通纳的靶子,那时我差不多已经知道,凯瑟琳在后文之后肯定会和斯通纳来一场师生恋。但这爱情毕竟是生不逢时的,斯通纳没有在最好的年华遇见凯瑟琳。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斯通纳有妻有女,除了好友费奇,几乎所有人都抱着看好戏的心态看待这场绯闻。而伊迪丝,明明很早就知道了凯瑟琳的存在,却始终假装不知道,故意叫错凯瑟琳的名字。为了不影响斯通纳的事业,凯瑟琳一个人偷偷离开了哥伦比亚。那一晚,他们紧紧地拥抱,忘我地做爱,谁都知道自己终将要失去彼此。多年以后,斯通纳偶然在一本图书订单上看到了凯瑟琳的著作,他赶紧买了一本,看到扉页上的献辞——献给“威·斯”(威廉·斯通纳)。看到这里,斯通纳的双眼模糊了。我的双眼也模糊了——斯通纳的爱情失败了,可是,我并没有为他感到多么的悲哀。再就是事业——斯通纳为文学奉献了一生,可这个大学却没有给予他应得的一切。小说的开头就写,后来的学生中,没有多少人能够记得斯通纳的这个人的存在,他终究也堙没在了历史当中。正是怀着对文学的敬畏、对教师的敬畏,斯通纳没有让沃尔克这个懒惰、投机的学生通过他的论文答辩,决不允许这个无知的学生日后去成为他人的教师,去教授连他自己根本都没有掌握的知识。但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惹怒了可能跟沃尔克有某种关系的劳曼克斯。在论文答辩上,劳曼克斯明显偏袒沃尔克,一切都被斯通纳看在眼里。彼时劳曼克斯位高权重,但斯通纳偏偏要扯开这一幕丑陋的双簧,让劳曼克斯恼羞成怒。再后来,斯通纳的课程全部被安排在了大一,再也没有可以深入交流的课程。可即便是这样,斯通纳也兢兢业业,不会对任何一位学生马虎。这就是这个像石头的男人——斯通纳的一生。他的一生,可以用失败来形容。对于一个男人来说,爱情、婚姻、事业可以足够定义他的全部,但他统统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然而,他的固执却为自己赢得了内心的充足,他热爱文学、热爱教师这个行业,不允许任何人可以亵渎,为了爱人,他也可以放弃一切。这些都是他内心的净土。人若心中有这样一方净土,那这一生就是值得的,哪怕没有人记得他,也无需有人来为他默哀。书中最后一个镜头,是斯通纳离世的瞬间。他周围没有一个人,去得很安详。那时,他手里正翻阅着一本自己写的书,那是他的作品,这让他心满意足。这一世,尽管失败,但仍旧不枉走过一回。(PS. 本书的翻译特别地道,简直就像是中国人用母语书写的作品,没有让我感到任何不适。除了某几处,例如:245页,书中写到:偶尔,某条树枝上雪块悄然移动,扑通一声落在地上,反而强化了四周的寂静,就像一只孤独的鸟儿叽叽喳喳的鸣叫反而突出了他们散步的地方的幽深孤独。这句子其实特别有古典风情,王籍就写过: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简洁明朗。但译作中“强化”这个词就挺出戏的。)

何为为自己而活

地铁里每日上下班的读物。讲真,很少有会读着忘记了时间的书,而《斯》具有很容易将读者带入,完全投入而听不到任何外界声音导致多次错过站的魔力。这是一本传记式的小说,记录着斯通纳璀璨的一生,它的压抑,平静,紧凑的叙事风格,让人不听的唏嘘不已却又不忍放弃。因为他的一生是那么的真实平淡如同我们的每一天的生活!一个“loser”,家庭、婚姻生活不幸福,婚外情,女儿未婚先孕,被其他教师排挤,被学生算计,临终才被评为教授。。。世俗看来的一切判断标准都是不达标的。然而斯通纳是令人羡慕的,他的一生有很明白的活着,做自己喜欢的事,拥有过一段灵肉契合的爱情,短暂却恒久,尽管他与这个社会格格不入,但是他有坚持着为自己而活着,他有坚守的原则,冷漠与抗争是他内心的超脱与挣扎,而每一次对生活的屈服与妥协,斯通纳就会朝死亡迈向一步,但依然不得不承认他的人生是丰满的。很多人会说,要为自己而活,而有时面对生活中处处可见的潜意识的接纳与妥协,我们常常会将曾经宣誓般喊出的信条扔在脚下肆意碾压,看不透,想不清,易被影响从而遗忘。这样的人生偶尔会纠结,却也是快乐的,因为不会时常觉的委屈了自己,因为灵魂生来趋利避害。又偶尔会超脱般看透诸多人生的本质,却最终还要面对一日三餐,维持生计,计划未来。这样的人生也是幸福的,因为会欣然接受普世价值观,收获相对积极的生活成果。但当我们年迈老矣,是否会不留遗憾的对自己的人生贴上一个满意的标签,我想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个答案。读完一个下午脑海中都会想到电影《超脱》里阿德里安饰演的老师,觉得神似心中的斯通纳。

平平淡淡才是真

每个人都希望在老去的时候拥有一段值得回忆和炫耀的人生,可惜的是绝大多数人都不能如愿,本书的主人公也不例外。他的一生似乎伴随的都是不如意:不幸福的婚姻和家庭生活;因为与顶头上司的矛盾而不太成功的教师生涯;唯一值得留恋的婚外情也悄无声息地嘎然而止,甚至没有掀起多少涟漪;他没有太多的朋友-一个早早地战死,一个也因为相互之间性格和地位的原因导致无法深交。总之,直到最后生癌症病死,他的一生中没有一件所谓成功的事件,他也只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然而,你不得不承认,这就是普通人的生活,连忧愁和烦恼也是普通的,没有惊心动魄的经历可以拿来和别人分享或是炫耀。现代人总喜欢量化,甚至认为人生的成功与否也可以用量的多寡来衡量,可是真正的人生不是一串串冷冰冰的数字可以说得清道得明的,是需要每个人用一生来细细品味其中的酸甜苦辣。也只有到了最后的弥留之际,你才能真正明白你的人生是否如意,正所谓“一切尽在不言中”。所以我们其实不需要太过功利地去生活,而只是应该尽量地去享受人生的点滴美好,哪怕你的人生是平淡的,也会有让你陶醉和留恋的一刻。感谢作者给我们带来这样一部描写平凡人(甚至可以说略略失败)的一生,也许这才是我们真正需要去从中领悟和感受的。

活的“自我”

发现自我的喜悦,不管这自我有多么的渺小。接纳自我的勇气,不管这自我有多么的平凡。发现平凡生活中的美并享受,接纳生活的不完美与无奈,做一个平凡之人能做的事并偶尔有所突破(又会有退让),是生活的智慧也是生活的勇气。无论如何,是你在过完自己的一生。

庆幸他还拥有着,且仅拥有着的,文学

其实这是一个很亲切、很温暖而又有点让人说不出话来的故事,特别对于像我这样的,曾经也对学术抱有美好期望的人来说。斯通纳并不是一个什么天才,他踏入学术殿堂的契机,可能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莎士比亚先生穿越三百年在跟你讲话,斯通纳先生,你听到了吗?”就是斯隆的几句话,或许也不只这些话,让斯通纳的自我,那个原来深埋在深深处的东西,忽然明亮起来。作者并没有对这些时刻的由来或剖析有多少着墨,像是那些宗教圣徒在某一刻顿悟,与某种更大的精神力量有了一次神秘而直接的交流。在经历了这种犹如电击般的感觉后,斯通纳的世界就逐渐与那个现实世界区别开来。他好像可以跳出来,看到自己,认识自己,并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文学。文学。他拒绝了回家的打算,放弃了父母的期望,不再想着念着那个曾滋养他又无穷尽地榨取过他的土地。他选择追随自己的内心想法,选择一个对于现实世界来说毫无用处的学科和职业。这个选择并非毫无代价,父母与自己疏远了,来自伊迪丝的银行家父亲的羞辱,捉襟见肘的生活,甚至最后连伊迪丝都憎恨他、憎恨起这种人生来(那趟承诺过而永不曾实现的欧洲之旅)。但是斯通纳从来没有后悔过,从来没有哪一个艰难的时刻,他曾懊恼自己当初不该这样选择,或者想当初是不是会有更好的出路。因为这份真诚,如土地般淳朴的真诚之心,他选择了文学,或许更像是文学选择了他。不过,生活不会应为你的一片赤诚之心就会为你大开方便之门。现实世界从来不会给一个真诚的好人保证一个幸福的结尾。斯通纳该遇上的困难还是遇上了,甚至碰上的要比平常人要多。婚姻的失败,女儿的疏远和不幸福,与真正所爱的人分开,上司的憎恶和打压,同事的冷漠和嘲笑。为什么?他正直,待人以诚,总是心存善意,忠于自己的内心,不愿与世俗同流,和光同尘。也许这些在我们这些读者看来美好得不得了的品德,在现实世界中却变成了硬得不能再硬的棱角。在一场不曾共谋而默契的慢性谋杀里,我们是否也曾在其中扮演过类似的角色?他只有文学了,当且仅有的,也就文学了。但庆幸的是,他还有文学。他当初的选择为他创造了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一个让他在有需要时可以远离现实的安全港,让自己的灵魂从冰冷的海水中上岸,稍做休息。因此,即使生活再艰难,再没有“意义”和值得留念,他还有一个他不曾背叛过的净土,留下过真实的文字。当他临终前抚摸着自己的第一本书(也是最后一本),那些被时光褪尽的模糊的印刷文字,磨掉了颜色的封面,他知道这些都是他的一部分。也许在整个学术海洋里,他和他的书都不过是一滴海水。再大一点,对于整个世界,或在人类长河之中,斯通纳存在与否好像也无关紧要。那么,终其一生,他所奋斗的,坚持的,似乎也在诺大的时空中消解了。我想大部分人在某个时刻都有过这种焦虑,斯通纳也一样。斯通纳用文学的世界来抵抗这种虚无感,他从来没想过要做多大的事业,他只想忠于自己,在最大程度上的追求完整的自我。而我们呢,有些人把所有的事情手段化,不停歇地追逐着模糊的未来,有些人则干脆放弃了抵抗,以一副超然者的姿态嘲笑这个世界,嘲笑那些真正在努力的人。斯通纳过的不是最好的人生,却是真正的属于自己的人生。也许,学术的意义不必放得那么大,对于个人来说,它能成为一片小小的净土,安放一些害羞的、无措的不知该如何与这个世界妥协的灵魂。合上这本书,扭头看向窗外,不觉黑夜已悄悄吞噬了白茫茫的雪。嗯,我也该再好好想想。

小小感触

也许很平凡,但也不仅仅是平凡。斯通纳的一生也许不出彩,但他活出了他该有的一生。有过爱,有过不理解,甚至还有出轨,但这背后蕴藏着的是爱,对生活,对生命的爱。本书最大的高潮在我看来恰恰在于感知莎士比亚那段,点出了文学与我们产生共鸣时的微妙感触。当穿越未知时间,能与一个人产生共鸣,这该是多么幸运阿

人生已经如此艰难

看的过程中总觉得斯通纳太悲惨了,艰辛的童年,惨败的婚姻和家庭,直到死去都一直被上司不道德压迫的职业生涯,终于遇上却又最终无奈放手的soul mate,然而回头再看才意识到,即使在这些难挨的日子,他依旧能找到文学这个永远不会背叛的精神寄托,并为之付出所有的热情,这难道不是一种幸福吗?

我希望,我有这样的一生

斯通纳的伟大在于他证明了所有人最终的平凡。这种平凡与伟大形成了彼此的应证。正是由于甘于平凡本身的稀缺,让简单的本分变得更为体面。很多人因为他是一个在自我与世俗世界边缘挣扎而将他认定为一个loser,并且在旁观这种挣扎中找到了自我映射的慰籍与共鸣,这也是这部小说50年来令人念念不忘的原因。其实,我跟作者威廉姆斯看法一致,斯通纳并非loser,他很体面,他努力做着自己想做又能做的事,拥有一个中产应有的良好和体面意义上的工作。代表他一生价值最大的工作,赋予了他最大的存在感,这是他世界里的最高价值。如若这也算是loser,我觉得我们身边这样的loser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他发自内心地悲观,他甘愿被世俗世界吞噬,又甘愿被其抛。他并未因此抱怨世俗嬗变,他并不对世俗抱有半点过分的幻想,而他只是努力活着,得到什么便是什么。因为所有的期待本来虚无,你努力去享受你选择的快乐,这便是对你而言,可能是最好的人生。他就如同一块滚石,无时无刻不在展现冰冷的底色与现实的疏离,然而他又无时无刻不在用滚烫的热情去为自我实现努力。永远悲观,永远热情,永远卑微,永不抱怨……在人群中低低地硬硬地生存着,用这样的态度来赢得内心的自由与生命的尊严,永远敬畏,永远怀疑,永远自省……这难道不是我们最普通的人应该拥有的人生吗?它既孤单,又美好。我希望,我有这样的一生。

失意者的斯多葛式生命赞歌:读《斯通纳》

一个月前在书店偶然遇见《斯通纳》时,我便知道,这是一本不同寻常的书。设计异常简洁;没有书封,没有夸张的推荐语,甚至连必要的内容简介都没有。由于缺乏线索,我拿起它,翻了几页,就放下了。直到几周前在豆瓣推送看到一篇评论,关于这本书的记忆才重新在我脑中醒过来。读完了豆瓣阅读放出的试读部分后,我立刻掏出手机,以购物狂的惯性买下了全篇,然后用两个小时读完了它。这是一本奇怪而出色的书,对我而言。不仅是因为这种古典、节制、优雅的笔法与它带来的流畅的阅读体验看似格格不入,还有它在人们充满对功成名就的焦虑感的今日所“宣扬”的主题:一个失意者的故事。既不现代,也不美国,甚至也不具备典型学院派的自黑式幽默,如《小世界》和《围城》(尽管开头看到戴夫同学一鸣惊人的嘴炮时,我错误地以为它是一部黑色幽默小说,并期待着更多的嘴炮;不料这位同学很快就死了)。在现实主义小说的群像中,它更多让我想起库切的《耻》,耶茨的《革命之路》,阿特伍德的《可以吃的女人》;是苦涩冷静的自嘲,是背后流淌的焦虑和对自我身份失去控制的恐慌感,这种焦虑并不限于时代,也不限于知识分子的身份,读后却有着徘徊不去的副热带高压的憋屈感。然而不同于卢里、菲利普、方鸿渐等一系列憋屈之典范,《斯通纳》里的斯通纳,一个憋屈程度不相上下的人,却对自身生活中最具讽刺意味的悲剧保持着相对超然的冷静。他的生活比起中产阶级出身的以上各位可谓悲惨:一个因一首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而偶然爱上文学的农家子弟,拿到文学博士之后,命运似乎也没有因为他的努力而“有所回报”:他娶了银行家的女儿,却在一个月内意识到了妻子的歇斯底里和婚姻的失败;因为过度坚持原则,答辩时不照应系主任门生的面子,之后一辈子在系里被穿小鞋,到死都是助理教授的位置;有过一场和女助教短暂热烈的婚外情,终于也毁在混蛋系主任的手里;唯一的女儿也因为病态的家庭关系而早早怀孕嫁人,逃离家庭。然而这一切他似乎都平静地忍了下来;没有离婚,没有离开那座大学,没有跟助教私奔,没有发疯,没有自杀,在系主任威逼退休的战争中坚持到最后一刻,直到检出癌症为止。临死前身边除了老友和怨偶般的妻子,就是自己书房里的书。很难说这样的人生不是一场失败——恐怕所有人都会同意的,包括作者和斯通纳本人。毕竟,对于我们人类中的绝大多数而言,努力进取是为了获得世俗(不论精神的还是物质的)某种肯定;否则,就干脆不要进取好了(吾辈的选择)!而斯通纳显然并不是一个出世者。在遭到冷遇之前,他乐于当一个受欢迎的好教师;勇于顶着系主任的压力为学术纯洁性辩护;甚至在和情人凯瑟琳的最后一次谈话中,他也提到自己实际上还是“属于这个世界的”(多明显的现充心态啊):“‘因为从长远看,’斯通纳说,‘不是因为伊迪丝,甚至不是因为格蕾斯,或者注定要失去格蕾斯,让我继续留在这里。不是因为对你或者我来说,这是个丑闻或者伤害,不是因为这是我们非要克服的磨难,甚至不是因为我们可能要面对爱的痛失,只是因为害怕我们自我的毁灭,以及我们现在所做一切的毁灭。’‘我知道。’凯瑟琳说。‘所以,我们最终还是属于这个世界,我们应该早知道这点。我相信我们是知道的,但我们得退出来一点儿,假装一点儿,这样才能——’”(《斯通纳》,第13章)许多人读到这里(包括我自己)就陷入匪夷所思的困惑:如果斯通纳真的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现充,那么就不该有这场婚外情,也不该有一开始与系主任的任何冲突,这才能让他愉快地在学术现充的阳光大道上顺利走下去。亦或是,如果他一开始就想要一个叛逆者,体制的挑战者,就应该离职、离婚或者搞《失乐园》模式的情死好了。然而无论是他还是凯瑟琳,都没有真正放弃“服从于现实”的意愿,最终以牺牲爱情(牺牲反抗)的方式作了妥协。这是相当令人误解的一个片段。或许有许多人会就此认为斯通纳先生是个不思抗争的老实人、逃避的失败主义者(defeatist),不过是又一个方鸿渐,怒而把书扔到一边。然而奇怪的是,我并不这么觉得。这位主人公并不迟钝,也并不缺乏自尊、愤怒或羞耻的感情;只是他对于现实的原则只是牢牢护住底线,对底线之外的事冷漠自持,甚至逆来顺受。这固然不是多么男子气概的褒义词,但充满了古典的斯多葛气质。而且斯通纳先生认为(他的情人也这样认为),如果离开了必要的对现实的忍受,只能更深的堕入虚无之中。换言之:如果西西弗斯停止了推石头,他也无处可去。这固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勇敢。不是隐身于市井复仇的基督山伯爵的勇敢,也不是《源泉》里的洛克以一挑战整体的勇敢。使斯通纳毕竟不同于方鸿渐的是,他还有着对于文学的纯洁的爱;然而,文学乃至学术整体除了提供“美”的慰藉之外,对于提供生活的其它答案也无能为力。在精神的尽头他看到的是一样的虚无。临死之前他想着他曾经追寻过的东西:“他冷静、理智地沉思起自己这辈子看上去似乎难以回避的失败来。他曾经希望拥有友谊和友谊的亲密,这可能会让他在人类的竞争中支撑下去。他曾有两个朋友,一个他知道时已经无谓地死去,另一个此刻远远地退缩进生活的序列中,乃至……他曾想得到那种唯一性,以及婚姻平静、持续的激情。他也曾得到过,但不知道如何处理,然后已然死亡。他曾经想要爱。他拥有了爱,然后又放弃了,把它释放进混乱的生命潜能中。凯瑟琳,他想。“凯瑟琳。”他想当一名教师,他成了教师。但他知道,他永远知道,人生的大部分时候他都是一个冷漠的人。他曾梦想过某种正直,某种绝对的纯洁。他寻找过妥协和无关紧要的攻击性消遣。他曾想象过智慧,在漫长岁月的尽头,他找到了无知。还有什么呢?他想,还有什么呢?他还期望什么呢?他问自己。”(第17章)尽管令人悲伤,这个自知平凡的灵魂却是清醒的。他看清了生命必然的缺陷和遗憾,从而不再有遗憾。这种“无我”的境界(不同于道家全然出世的无我)是个人主义的英雄们百思不得其解的奥秘;却更近于忽视自我、追求秩序的斯多葛精神。斯通纳自己也谈到过所阅读的罗马抒情诗人面对死亡时令人惊异的“坦然而优雅”的态度,与下面这段论述不无异曲同工之妙:“…只有从斯多葛主义的视角中,这种表面上的矛盾才可能真正得以消解:自我主义者的行为模式是一致而容易理解的,他们追求个人自由,在享受自由所带来的任何乐趣的时候也不会有患得患失的负疚感;但斯多葛主义忽视自我、追求使命和责任的本质诉求使得斯多葛主义者的个人幸福的终极实现无法简单地通过自我需要的满足来达致,而必须借助于某种外在秩序和价值体系的认同。”([1] Silence:《论德意志斯多葛主义》)这并不是说所有的斯多葛主义者都不重视结果。只是与结果相比,他们更以对现实的“忍辱负重”为荣。小说中没有明确提到这一含义,但斯通纳在与他性情相近却日益疏远的女儿身上,多少看到了一点同类人的共性:“斯通纳知道——而且很早就知道,他认为——女儿属于那种极其稀有而且永远那么漂亮可爱的人类中的一员,这种人的道德质地是那么娇柔,必须认真养护和关心,这样它才能称心如意。由于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它只好生存在一个不可能是自己家园的地方。渴望温柔和安静,它只好以冷漠、麻木和喧闹为食粮。这种天性,即使在陌生和充满敌意、不得已要生存的地方,也没有蛮力击退反对它的残暴势力,只有退缩到一个静谧之地,那里荒凉、狭小而柔静。”(第15章)这种passiveaggressive的反抗——被勇敢者不屑,被随波逐流者嘲笑,却奇异地以一块石头般冷漠的形式在读者的心中扎下根来。或许,和五六年前我所热爱的《源泉》相比,作为一个普通人的史诗的《斯通纳》,值得被更多人关注。在这个失败者身上,我们或许能看到(未来的)自己,或许能看到一种历经失败而了无遗憾的生之可能,或许能看到另一首莎士比亚先生的诗(并未见于本书):The valiant nevertaste of death but onceOf all the wonder I yet have heardIt seems to me most strange that men would fearSeeing that death, a necessary endWill come when it will come.—WilliamShakespeare, Julius Caesar, Act II更切合本书主题的,是另一位德国人赫尔曼·黑塞先生的诗《朝圣者》:“繁华世界就此别过,我曾爱之弥深,即使我无所获,我仍感不虚此行。”卢然/Lachesis2016.4.6[1]Silence: 《论德意志斯多葛主义》。原载于百度德国吧。http://tieba.baidu.com/p/545672168----此文首发于公众号《宇宙尘埃与玫瑰庭园》(Lachesisdeneige)。全部版权归作者所有。欢迎来接受调戏。不经许可的转载是不礼貌、不受欢迎、不懂人情世故、损伤RP和颜值的行为。你觉得呢?

再过十年,可能读懂的更多

陆陆续续看完斯通纳在结婚之前的部分,今天一口气读完余下的内容,便一下子陷在压抑和感伤里。可能因为斯通纳的生活基本都在大学里,也可能因为自己开始体会到坚持自我的不易,读起来总有一些挥之不去的代入感,仿佛是预知了自己人生的某种结局。可我应该还是会比较幸福吧。毕竟,我对自我追求没有斯通纳纯粹。可还是感到恐慌。现在的我,还没有办法理解为什么追求自我就要冷静到冷漠,超然到像看待别人一样对待自己。可能现在感受到的孤独和隐隐约约觉察到的代价,还微不足道。我没办法判定是否能够向斯通纳一样可以将自我释放在学习和研究中,也不确定是否能够在更多的人生境遇下还能够坚守住自己。只希望,我在加入生活的序列中时,没有不甘心。

过于热烈的生活只将是片段

都是讲生活,读这本书的时候时常会让我把它同《月亮姑娘之歌》与《革命之路》拿来比较。《斯通纳》说特点,在于它着笔太过平淡而不热烈。没有《月》里那种近乎病态的情感,也没有《革》里深深地绝望。啊,我还想到了当时玩《去月球》被深深感动,后来查电驴评论时看到有这么一条中评说“为了达到感动人的目的,把如此多强烈的事件凝结在一个几小时的游戏里,不符合生活本身的规律。懂得生活本质的人不容易被其感动。”不含贬义地说,我不知道这位评论者在读完《斯通纳》之后是不是会有更多一些感触。其实构建起我们生活的多彩,基本就在于那些片段的记忆。无论好的坏的,一个人,即使再平凡的人也会有一些美好,愤怒,悲伤的记忆。即使这都是一些平凡的事件,比如斯通纳在女儿还小时与她相处的快乐时光,与另一位教授的敌对,还有失败的婚姻。我又想起来《美国丽人》里最后男主黑白色的回忆。或许将死者善,好的记忆都是会在弥留之际才重新出现在自己眼中吧。或许很多时候,我都混吃等死,甘于堕落。我们之所以会努力,也是为了给以后留下那些记忆。博士三年级(2016)阅于布里斯班。

Almost Happiness

Almost Happiness |Stoner2016-02-16 姜小姜 在微博上看到洛之秋和阿花的伊萨卡岛推荐斯通纳。去年年底开始读,到昨天才把中英文版本看完。这大概是我最近看过最悲伤的小说。主人公斯通纳的不幸,不是那种因为所处的时代或者个人某次重要的抉择失误造成的。而是在人生的每一个阶段,他所做的都是当下最有利的选择。他躲过了战争与金融危机,却仍旧躲不过命运的洪流。婚姻的不幸,工作的怀才不遇,可他从来没有放弃过自我的追求,认真的做研究,踏实地上课,虽然因为得罪系主任到死都是一个助教。这样的不幸让人唏嘘,因为你找不到一个点来反思,来让自己避免这样的人生。命运像一个巨大的网一样把人困在里面。而我觉得主人公最大的不幸在于他婚姻。和妻子缺乏共同的语言和情感交流,妻子把孩子当砝码,他们的婚姻压抑得让他的女儿宁愿早早选择结婚来离开这个牢笼。而这样的不幸和他人生的其他失败一样,完全没有办法改进。「他经常给她买些礼物,她会冷淡地接受下来,有时漫不经心地聊一聊他们的开支;他带她去散步,到哥伦比亚周边树木葱郁的乡下去野餐,但她很快就厌倦了,有时还会生病;他会像求婚期间那样谈谈自己的工作,可是她的兴趣又慢慢变得敷衍和任性。斯通纳没法告诉伊迪丝不幸的根源在哪里。每当他尝试指出,她就把他说的那些话当成对她的不当和私心的回敬,开始病态的疏远他。」「不出一个月,斯通纳就知道自己的婚姻失败了。不到一年,他已经不抱改善的希望。他学会了沉默,不再固执地去爱。」而在故事的开始不是这样的。斯通纳在欢迎会上见第一次见到他妻子,被她的美丽所吸引,勇敢地去追寻,第一次恋爱,然后在一起一辈子,虽然并不幸福。这是我最感兴趣的,就借斯通纳的爱情和婚姻来谈下自己恋爱观念的变迁,虽然觉得现在说这个有点早,但就算以后会觉得现在的看法幼稚,还是决定留点文字的纪念。首先作为斯通纳的妻子的伊迪丝是怎样一个人呢?她会弹钢琴,会绣花,会画画,美丽、优雅、高贵,没有生活必需的知识,接受的道德教育是抑制欲念,父母之间交流很客气,因此她也不懂如何进行情感交流,生活在没有变化之中,没有一天独处过。「她所受的那种教育背后有这样一种假定:无论生命中有什么艰难险阻,都会有人保护她,她唯一的责任就是在社会中做一种优雅的装饰物。」虽然伊迪丝生活在20世纪初,但这样的女孩是不是很熟悉。像是现在中国的一些言情小说,霸道总裁文里,甚至主流的价值观里都有这样的女主角。这不奇怪,我们一直接受的关于亲密关系的教育都是非常单一的,在一夫一妻一辈子的文化的背景下,连青春期关于真爱的幻想都是,和一个异性谈甜蜜的恋爱,然后去政府登记,之后天长地久。我们就像斯通纳还非常年轻的时候那样,认为爱情就是一种绝对的存在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如果一个人挺幸运的话,可能会找到入口的路径。因此我们都在寻找。而在这样的状态里女孩更愿意把自己放在一个被照顾的位置,像qq空间里流传的那种金句,「妾本丝萝愿托乔木」,「免我惊,免我苦,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我一生渴望被人收藏好,妥善安放,细心保存」.........年轻时我也从来没有怀疑过这种爱情观,但是梦总会醒的。醒悟于大三,我们有一门课叫外国电影赏析,李院长给我们上的课,经常看一些奇奇怪怪的电影。有一次他放的是fatal attraction (致命诱惑),讲的是一个男的在她妻子回娘家的时候有一夜情的故事。看完,他问了一些问题,其中一个是:你认为在婚姻中最重要的品质是什么? 我当时的回答是忠诚,抵制诱惑之类的,还给他讲了一个很知音的故事--外遇是从一杯咖啡开始的,他听完笑着说了两个词,shallow (肤浅) naive(天真) ,当时自命清高的我,觉得很不开心。他当时推荐了两本书,一本是《男人是野生动物,女人是筑巢动物》,还有一本是恩格斯的《家庭 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我已经忘记了当时我看完这两本书有多震惊,也是我第一次思考那种被照顾被爱护的感情观。还有就是一直到现在都保持的习惯,停止幻想。也诧异于自己的天真,怎么能够幻想出一幅美好的图画,就等一个人出现呢,又不是演戏。这种渴望从别人身上获得被关怀与宠爱的爱情观是很危险也很容易破灭的,因为幻想对方按照你的意愿生活,除非你会下降头,否则我们是没办法左右别人的,也不能决定他人对我们的方式,能够发展的就只有自己。后来记得期末交作业时候,对于那个问题,我的答是independence(独立)。这算是感情独立意识觉醒的第一步吧,此后就是漫长的成长期。解决掉的问题诸如 做自己想做的还是被别人称赞的?对自我的要求和对他人要求的不对等?对他人有控制欲?对自我的认识不到位? 能否承认和接受自己身上所具有的一切良好或者不良好的品质?是否能不指责他人?形式上的独立与内心的依赖?如何发自内的尊重每人个人人性的表达方式……到今天形成怎样的感情观呢?我不知道,但最想要的是什么呢,肯定不是无限的被照顾。是自由,各种维度的自由,是尊重,对不完美的尊重,是欣赏,对一切真实的欣赏。我试图一点点地剔除社会赋予我的看待问题的态度和标准。我觉得在私人领域,只要不违背法律和伤害他人,你做什么都是对的,因为付出代价的是你,不是别人。比起被照顾被宠爱被无条件的纵容,我更愿意去了解人性的普通。我们都是寻常人,会有喜怒哀乐,会虚荣,会固执,会软弱,会豪情万丈也会万念俱灰,会兴奋的手舞足蹈也会生气得一言不发,而这些都是真实的我们,我们的鲜活性不应该被一种评判标准界定,也不能因为不完美而被批判,被贴标签,被禁锢在规矩的框架里。于我们自身而言,渴望完美本身一种酷刑。所以我更爱真实有缺陷的人们,也希望自己能保留一些不被理解的执念和一些于人无害于己无用的缺点,不改。是四十三岁那年,斯通纳学会了别人——比他年轻的人——在他之前早就学会的东西: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爱的那个人,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我也是用了很多年才明白,爱是,你来,我们一起开心,你不来,我自己开心。斯通纳第二个让我思索的地方是文学。斯通纳宁愿得罪系主任也不让不合格的学生进入教师的队伍。他觉得大学是一个避难所,他不愿意让不合格的人进入,破坏他认为的纯粹的存在。他对文学的爱让他的平淡又不幸的一生有了一种一直坚持自我的光芒。我认为文学是一种保护也是一种拯救。在自己喜欢的事物里为自己布置一个小小的气场,在这个气场里当家作主,保护自己不受伤害,而与书籍交流的过程,也是积攒爱与热情的过程。文学因此成了一种救赎,成为隔开俗世保留自我的途径。斯通纳的一生总是快要接近幸福又破灭。怎样过好这一生,这个问题有答案吗?我不知道,反正到生命的尽头,被做出什么样的评价都已不重要。-------------------个人公众号-----------

life sucks

当我读到书第17部分的时候,接到了我爷爷的来电。我几乎第一时间就知道他会说什么:通知我关于他病情的最新消息。通常,不是好消息。我已经习惯了这种模式。从那一年起,当我的父母都去世了,忽然我跟爷爷重新亲近起来。小时候我最依赖爷爷,他有能耐有智慧又宠我,他带我坐车到处玩耍,给我买儿童自行车等种种不菲玩具。后来,因为复杂的家庭情况,而我又离家外出求学,几乎一年只能在春节期间回老家看看他和他的老伴我奶奶。关系也就那么疏远了。我父母去世后的第二年,因为奶奶病重,爷爷给我的来电频繁起来:告诉我她病了,告诉我她病情恶化,告诉我时刻准备回老家见她最后一面,告诉我她去世了......从那时起,爷爷已经不是那个在我幼年时期对我宠爱关怀有加的、像我头顶一片天的爷爷,他已经变成我不得不成长的理由,他代表着我不得不面对的成人世界。那年我二十岁。也是从那时起,远在老家的爷爷给我的来电几乎没有好消息,几乎都是通知我他生病了住院了身体又不好了,如此种种。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害怕家里的任何来电,于我而言,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但是我爱我的爷爷。我憎恨自己的不够成长和没有出息,无法给予他应有的照顾和依靠。他今年八十二岁,我想他再活十年,或许我就能对他尽孝道了。我跟他商量:再活十年嘛,活到九十二嘛。好像这件事是可以商量似的。但是他打来电话,他说心脑血管硬化,老年病,医不好不想医了。他说"我今年八十二了,没有什么了"。他说"我不怕,我不怕"。他说"越老越造孽,我看到过那些老人,遭罪"。他说,"活得那么老,自己折磨自己"......本来我读《斯通纳》,仅仅是被斯通纳对待人生的种种态度和反应触动。但是书的最后写到死亡,像一条大河流向再也无法看见的远方那样自然,那般理所当然,那般波澜不惊。仿佛痛苦是不必要的,悲伤是不必要的。一切都是虚无的。"你还期望什么呢"?"还有什么呢"?我无法克制想到我的爷爷。人到了那个年龄了——我们只能徒劳地重复这一句话,好像打算原谅这种人生,只能承认这样的结局。而我觉得不公。过去的成就和幸福,中年丧子之痛,老来无枝可依......不由分说,毫无道理。

其实每个人的生活都没有那么精彩

这是一个没有故事的教师的一生,这也是绝大多数人的一生。精彩刺激冒险的人生或许有,但绝不是大多数人的。作者用流水帐式的方式记录了斯通纳的一生,可正是这种方式才是真正的生活,平凡,安稳,面对生活的妥协。文章没有华丽的辞藻,也没有波澜壮阔的剧情—平淡朴素,正是在其中我们可以看到我们自己,追求过,挣扎过,妥协过,但从没有放弃过,用书中的一句话就是: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

神经质的世界

临时起意看的书,一看就停不下来,鉴于是周末,就熬夜看完了它。说实话,看到完都看不懂作者要表达什么,看只是觉得吸引人,就不停地看了下去。或者该说这个年纪还看不懂吗?对于斯通纳的一生,只能用悲催去形容,各种各样的不幸,不过好在他能遇到个好老师,好朋友,灵感突发……因此尽管有各种各样的阻碍,上帝还是为他打开了另一扇窗的。这本书有一点挺好的,就是作者完全以一种上帝的视角在描述,不带自己的观点。这种冷静的讲故事的方式非常喜欢。这是一个内心有火焰的人,可是却一直被各类人事打压,但他也是一个保持热情的人,这件事情行不通就换到了另一个,不管如何,他都在积极地寻找出路,应该说,斯通纳是一个对生活充满希望的人。一开始的时候,在他坚持要取妻时,认为他是一个执着的人,而且认为以后总有一天,他会和夫人幸福美满地生活。可是事实又一次打破了我的幻想,至死,这一点都没有做到。这本书总让我觉得男主和他夫人有神经质,或许里面所有的人都有神经质,经常不能理解他们做事儿的理由。当然,在这么一个家庭里长大的孩子也不大会正常。让人觉得奇怪的是,一开始女儿和斯通纳接触比较多的时候,女儿还是既安静又活泼的,但后来女儿和妻子长时间待着导致不大正常的时候,他虽然试图阻止这一趋势,但并没有坚持。从后文的发展来看,他很少有坚持的时候,基本只有在最后教学方面才坚持了自己的观点和方法。但反过来想想,现实生活中,大部分人不也这样吗?这是一个有想法的人,和妻子的结合应该说是悲剧的开始。这是那个时代女性的缩影吗?不了解也不清楚,在后来和女学生的交往中,他似乎获得了新生。很多事情无法从道德角度去考虑,这大概是他一生中难得的发自内心愉快的时候吧。不得不说,这是一本我无法理解的书,一直以来就不喜欢这类故事背后有深刻隐喻的书。但还是要说,挺好看的——一个充满了神经质的世界。

不明白真的没关系

这本书,不好说,好像明白了,好像又没明白,似懂非懂。但是我保证,这是一本好书,我判断是否好的标准只有一个,是不是让我想一口气去读完,是就是好的,从开头到结束,丝毫没有想停,五个小时无间断畅快淋漓读完,眼睛生疼,然后似懂非懂,嘴上情不自禁挂上自嘲的笑。主人公看似逆来顺受,却又固执异常。看似坚强,又妥协的那么果断。好像无欲无求,却固守着执念。看似不幸,好像又没什么特别在意的,至少主人公好像没怎么在意。很多人还觉得他很幸福,没有故事的一生,就是最幸福的一生。幸福总是对比的,对比起他迷茫的女儿,他确实好像是幸福的,至少他守护了看似虚无的自我。然而我这样的平凡女人,想要感慨的依旧是爱情。我不明白斯纳桶的妻子伊迪丝,为何选择嫁给他,明明不爱他,明明还有其他的选择。明明可以相敬如宾,为何激烈的攻击与伤害。明明可以很自由,为何自己画地为牢。然后将这种不幸感遗传给了自己唯一的孩子。后来有一点想通了,他们跟我们一样,或许当下都是迷茫的。顺带插一句,吓得我又退缩了想尝试有个孩子的念头,毕竟父母对孩子的影响是说不准的。我最感动于凯瑟琳对斯通纳的深情,毫无保留的深情,飞蛾扑火一般的热情,为保全情人选择自己玉碎的刚烈,甚至用自己的一生去缅怀这一刹那的美好。像童话里的人,却又好像感觉就在身边。可能自己做不到,所以无比敬佩,我却只想选择爱自己的,小心翼翼的保护自己不够坚强的小心脏。是了,我或许在期待像凯瑟琳小姐那样的爱人吧,勇敢又无私,全心全意。爱情是什么,人生是怎么回事,我的人生会是怎样的,我想各种小说存在的理由,无非告诉我们人生的多样,这么复杂,不懂不明白还有什么关系呢。平凡是可贵的,可以很简单就维护住自己的善良。看完这本书又踏实不少,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过程,所有的胡思乱想都是过程,反正都过程,我不急,说好的台风被魔界又反弹了,猫儿在叫着要罐头,真好。

为什么失败的人生仍是值得期许的人生?

斯通纳是农家之子,性格木讷,甚至有点怯懦。本来父母给他安排的未来是到大学读完农业后回家打理农庄。但是,一门英语选修课彻底改变了他。在课堂上,他听到了莎士比亚隔着三百年对他的召唤。于是,他改变了专业,背弃了父母的规划,并在几年后成为了一名大学英语教师。但是,这个经历却不能说明他是一个勇敢、自觉的人。与其说他选择了文学,不如他被文学选中,就如同被天启一般,在这个过程中,他实际是被选择的那一个。书中最惊心动魄的一段,院长在学生沃尔克的论文答辩中作弊,面对压力,他回想起战争中死去的好友:“大学就像一座避难所,一个远离世界的庇护所……我们不能让他(沃尔克)进来。因为我们这样做了,我们就变得像这个世界了,就像不真实的,就像……我们唯一的希望就是把他阻止在外。”为了不让自己变得像这个世界,他坚持不让沃尔克通过答辩,并因此长期被院长的排挤,事业从此一蹶不振。然而,即便如此,他的力量也并非来自勇敢,而是来自对信念的坚持,这种坚持,多少带上了他那种木讷倔强的气质。于是,在这种信念之光照射不到的地方,他更多表现出他原本的木讷甚至怯懦。例如,当她面对妻子对女儿的争夺时,他放弃了争取,眼睁睁地看着原本活泼的女儿在妻子的影响下逐渐变成了一个没有自我、没有灵魂的姑娘,并最终走向和她母亲一样的婚姻悲剧。也是这种怯懦,在他的婚外情被发现之后,他选择了不辞职,而让一生唯一爱的人离开了自己。斯通纳的一生并不成功,婚姻失败,事业也碌碌无为。然而婚姻失败是他本性怯懦的结果,事业无为却是因为他坚持了原则。以结果来论断人生成败是浅薄的,它会让我们错失一些更重要的东西,例如原则,例如理想。同样失败的,还有梵高的人生。梵高一生潦倒,所做之事不管是卖艺术品、做牧师还是画画,全都失败至极,卖艺术品被炒鱿鱼,做牧师没通过考试,画画时间最长,却只卖出一幅创作,最后得了精神病,以自杀收场。我想,任何人,即使是梵高本人,如果预先有知,也不愿意选择这样的人生吧。如果我们告诉梵高,在他死后三十年内,他会成为世界最出名的画家,在他死后一百年,他的一幅画会卖出数千万美元的天价。这时候,他会选择这个人生吗?恐怕也不会。身后的荣光看不见摸不着,而此生的痛苦却是实实在在,每分每秒都在啃噬自己,有谁愿意做这样的交换呢?更艰难的问题是,如果你现在正在过着和梵高同样困苦的人生,并且恰巧你也是一个画家,然后我走过来告诉你:你将会如同梵高一样在潦倒中死去,但你的作品是否能够得到世界的承认,嘿嘿,这个就无法保证了。这时候,你如何面对?一千个人有一千个答案。我想起了一个犹太人的故事。他在1942年被纳粹关进奥斯威辛集中营,后来辗转囚禁在其他集中营,在他服苦役的期间,妻子和父母也都被杀害。集中营的生活异常艰辛,更痛苦的是几乎看不到希望。他身边有许多比他强壮或者比他乐观的难友,在几年间都一个个在绝望中去世了。但是,他最后却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他是怎样做到的?他经历过一个特殊的时刻。那一天,在冰天雪地中,他空着肚子,穿着漏水的破鞋,满脚冻疮,被狱头打着骂着,走向筑铁路的工地。他满脑子的怨念:今晚的“晚餐”会不会多几颗豆子,等会儿会不会被拨去另一个陌生残忍的管工手下,脚下这双 “鞋”还能支撑多久……这是每个人在这种情景下都会有的反应,很多人就在这样的怨念下面丧失了希望,进而被厄运击倒。而他,却在那一刻突然醒悟到这些想法是如此琐碎卑微,对自己的生存状态毫无裨益,于是,灵光一闪,他开始尝试游离于当前环境,在心里跟挚爱的妻子对话,让爱充满胸臆。那种时候,妻子还在不在人世,已经没有分别。他发现,即使在极端恶劣的条件下,一个人被剥夺到只剩自己的身体和心灵,他仍然有自由选择用怎样的态度面对环境。依靠这样的信念和游离的“技能”,他最终活着离开了集中营。他原本是精神科医生,集中营的经历让他开创一个新的精神治疗法:意义疗法,疗法的核心是协助人找出他生命中的意义。每个人的生命意义都不同,每个阶段的生命意义也不同,必须由此人自己去寻找,一旦找到,他就有希望摆脱因生命空虚而产生的焦虑与绝望。他把这段经历、思考和开创的疗法,都写到了一本书里,这本书叫《追寻生命的意义》。以意义来观人生,斯通纳并非完全失败。他找到了自己的天命:当一名老师,并且终其一生。他坚持了自己的原则:把不合格的人阻挡在大学之外,尽管因此受到了上级的排挤。他最终也找到了自己真爱,虽然只有短暂的一年光景。以意义来观人生,梵高更可说是成就非凡。在人生的最后十年,他寄给弟弟的画就达到了2000幅之多,其中最后一年半创作了超过300幅油画,里面就包括著名的《星空》和《向日葵》。《斯通纳》最后的话,很美,我忍不住把它引用到这里:“他想当一名教师,他成了教师。但他知道,他永远知道,人生的大部分时候他都是一个冷漠的人。他曾梦想过某种正直,某种绝对的纯洁。他寻找过妥协和无关紧要的攻击性消遣。他曾想象过智慧,在漫长岁月的尽头,他找到了无知。”这也是我们大部分平凡人的人生。我们梦想过,寻找过,向往智慧,最后找到了无知。然而,这也是梵高的人生。以及千千万万个虽然在受苦却依然在爱、在创造的人的人生。为什么失败的人生仍是值得期许的人生?因为人生不是以成败论断其价值的。—— 后记 ——我是在圣诞前的周三晚看完《斯通纳》的。记得那几天感冒了,周三最严重的一天。傍晚提前下班回家睡了一觉,醒来已经是晚上九点。浑身乏力,却又无法再睡着。于是上亚马逊网站闲逛,买了电子版的《斯通纳》,接着跑下楼,在路边的面馆点了一碗鲜虾净云吞,一边吃一边看起来。书很长,原没打算看完的,但开了头就停不下来。回到家后打开房间的灯,坐在躺椅上继续看,中间哭了两回,看完时,已经是凌晨两点。说不清楚为什么会哭。可能是一个晚上经历一个人的一生,太重太快,不禁悲从心来,如此而已。一周后,我在沙溪旅行,等到了《梵高传》Kindle版的发布。之前看过欧文·斯通版的《梵高传》,很赞,这个是史蒂文·奈菲和格雷戈里·怀特·史密斯合著的,很长,九十万字(纸书有九百多页),正适合慢慢看。这一两年的阅读,小说和传记越来越成为重点。生命的道理,大概在三十岁前都接触了不少,不管是来自哲学的、宗教的、或者心理成长方面的,但三十岁后,人生面临的问题不再是“知道与否”,而是“能否践行”,是否可以整合进生命,成为选择的基石。以自己为例,十五岁第一次看《金刚经》,当晚梦境便有无数异象,之后时常看,自以为理解了。可即便到了三十多岁,还是会为了小小的问题和同事或朋友争执,至此方知此事知易行难。我知道自己根器有限,无法纯靠经书到达开悟,因为内心的疑惑深入骨髓,超越思维之上,唯有面对真实的人生,才能渐次解脱。而小说和传记给了我照见自己的机会。并不是说一本小说或者传记可以教会我如何过好人生,它没有这样的功能,也无意于此。小说和传记的最大价值是把别人的人生呈现在你面前。此生有涯,我无法亲身经历多个人生,通过阅读他人的人生,我仿佛也浅浅地经历了一遍,于是,我的人生似乎也变得丰盈了一些。我才知道,原来这世界上有如此之多不同的人性,就如同这世界有如此之多不同的树叶、飞鸟和语言。而一旦看到了人性的无垠大海,就不会太执着自家池塘中的点点风波。这时候,丰富超越了正确。于是,你开始原谅,开始和解,开始有所放弃,也开始有所追求。关于那个“如果我过的是梵高的生活,我如何面对?”的问题,其实不是一个单纯的思想实验,它也是设计出来拷问自己的问题。年岁渐长,开始尝试去面对一种必然失败的人生,至少是接纳这种可能性。思考的结果是,一来看清了年少时对“成功”的想象是多么虚妄和狭隘,二来自己对生活的理解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就像我前段时间写的:之前期望变得“有用”:学习技能,增长声望,做些“改变世界”的大事。现在却更希望变得“无用”,因为发现快乐大多来自于此:看些无用的书,例如小说和传记;交些无用的人,例如一些平凡的或不可能成功的人;做些无用的事,例如去一个不知名的地方消失几天。慢慢相信人生不是为了某种成就,而是为了解开某个谜题,那个与生俱来的胎记,那个一直骑在背上却无法抓住的猴子。这谜题是保守而非激进的,是关于“我是谁”、“我为何而来”,而非“我能成为什么”或“我能获得多少”。它往往伴随着沮丧、失望和羞辱,就如同烈日炙烤着瞎子,他受苦,却无法用“看不见”作为理由而否认它的存在。然而这种炙烤背后,却有真正的快乐和自由。

无故事的一生

库布里克在谈论他的电影《巴里•林登》的原著小说时说,在这部“没有英雄的小说”里,巴里•林登是一个很真实的角色,他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英雄,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反角……在我看来,这段评语放在斯通纳身上也是贴切的。斯通纳的一生是平淡无奇的,学业、工作和婚姻都有可圈可点之处,但又无一例外地蒙上了一层的失败的阴影。即使是在那些最具有戏剧性的时刻,似乎也并没有太多浪漫主义的色彩,也无法带给我们现实主义的启迪。而作者约翰•威廉斯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不动声色地将一个平庸的人生讲得惊心动魄,在读到斯通纳与妻子冷战、与同事争执的那两个部分时,我甚至都能感到自己心跳加快了。小说以一种压抑但并不乏味的氛围持续地撩拨着读者,而且可贵的是,作者叙述的语调一直很平静、从容,这是一种罕见的感受。因为很多作家在描写故事转折或高潮之处时,总会不由自主地透露出在别的章节里所没有的激情,择词和节奏上都会有所不同,但在这本书里,一切都完成得很巧妙。书里有一些很动人的比喻,但是合上书后并不能清晰地想起来,它们就像雨水一样均衡地点缀在泥土之上。在读到婚外情的部分时,我有些失望,因为我觉得作者把这段感情写得太美了,尤其是那段在度假村里独处的时光,甚至带有肥皂剧式的庸俗桥段(比如,藏起戒指以表达纪念之情的细节)。但看完全书之后,我打消了这个疑虑。如果把一个人的一生浓缩成一本书或一部电影,里面总会有一些片段看起来像是经过刻意加工过的,像是对戏剧表演的粗糙模拟。但是艺术和生活其实一直是互动的,艺术在模仿生活,生活里的人也一直在模仿艺术。试图全面避免“庸俗桥段”的做法也许恰恰是一种不自然的呈现。从这个角度讲,《斯通纳》是一本真实得可怕的书——透过纸张,我仿佛可以看见一张长满细小汗毛、络腮胡子和青筋毕露的脸。正是这种真实使得《斯通纳》不完全是一本关于失败的书,因为真实的人生不可能在任何时刻都是一败涂地的。严格来讲,斯通纳的人生是成功的,出身卑微的他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名大学教师,妻子也是自己一见钟情的对象,甚至在结婚之后,他还能拥有一份爱情。只是作者冷静而精准地剖析了这份看似光鲜的履历表背后真实的心理历程,读者才会坠入一片情感的荒原,感受不到饱满的温情——那种温情往往是靠通俗文学、电影或商业广告堆砌出来的。斯通纳是成功的,更因为他从来没有真正妥协过。尽管很早的时候,他就从好友戴夫•马斯特思那里意识到了人生的虚无(这个人物的魂灵也时不时跳出来让他反省自己的人生)——正是这种虚无使他对命运持有一种冷漠的态度,对所有的不公都选择全盘接受——但他从未放弃过对意义的追寻,并且始终带着一丝高傲的尊严。一个人在与这个世界搏斗的过程中,并不能创造出更多的东西,但他至少能够留下一丝搏斗过的痕迹。所以,当作者在结尾处将那本斯通纳生前唯一写过的早已被人们遗忘的书再次郑重提及时,也就显得不那么突兀和费解了。这种个体的尊严也通过斯通纳对战争的态度体现出来,两次世界大战以一种极其模糊的面目作为小说的背景出现,但对于理解人物的内心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描写斯通纳女儿的婚礼时,作者写道:“结婚前五天,日本轰炸了珍珠港。斯通纳怀着以前从未有过的五味杂陈的心情看着婚礼……他觉得这(战争)是一种公共悲剧的力量,一种恐怖,一种如此无所不在的仇恨,连私人悲剧和个体不幸都被转移成另一种生存状态……”但是紧接着,作者笔锋一转:“他怀着一种几乎毫无个人感情色彩的怜悯,看着这场伤感的小小的结婚仪式,而且奇怪地被女儿脸上那消极、漠然的美,被这个年轻人脸上闷闷不乐的绝望打动了。”这段描述让我想起卡夫卡的一则日记:“8月2日,德国向俄国宣战,下午游泳。”两者的共同之处在于,在看似虚无和无奈的情绪背后,隐藏着个体在面对命运时的挣扎与抗争,他们并不是手足无措或束手就擒的,而是有意识地将视线转移到日常生活之中,紧紧抓住细节之上悠忽而过的诗意,通过日复一日的生活和工作来确认生存的意义。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作者约翰•威廉斯在一篇采访里表达了与我相似的感受:“很多读过这本小说的人都觉得斯通纳的人生太可怜和不幸了。我却觉得他的人生过得很好。显然,他的生活比大多数人要好。他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情,他对自己所做的事情也充满感情,他觉得自己的工作意义重大……在这部小说中,我觉得最关键的是斯通纳对一份工作的感觉……一份这个词语所体现的良好和体面意义上的工作。工作给他某种特别的身份感,成就了他的自我。”因此,当我合上书之后忽然想起哈金的一首名为《错过》的诗,似乎也不能算作是毫无意义的联想了:再也没有什么比无故事的一生更幸福的了……我走后,让他们去说失去了一个快乐的人吧,尽管谁也说不出我是怎样快乐。当然,这是一种深沉的、黯淡的,甚至是绝望的快乐,是一种代价,而不是回报。参考资料:库布里克谈《巴里林登》(米歇尔西蒙)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27736485/朱利安•巴恩斯《迟到的经典:我们为什么要读<斯通纳>》http://book.douban.com/review/7649757/

一本平凡人的自传

看完这本书已近深夜十二点,脑海里反反复复回荡着斯通纳死前对人生的总结。无可否认,这是烟花三月里读到的最为打动我的一本书,它用优美的文笔和精彩的架构将老斯通纳的一生娓娓道来。这本书关于爱、关于认同、关于友情、关于志业、关于死亡,关于时代洪流下小人物生活的点点滴滴,你甚至可以轻易地在书中找到某一个自己。是的,我们都有可能在某一个时刻成为斯通纳,斯通纳也有可能描写的是我们中的大多数,像他一样,我们究其一生去寻找存在的意义与价值,到头来却只认识到自己的无知和生命的虚无。年轻时候的斯通纳几乎让人觉得楚楚可怜,离开父母的偏远农场,进入密苏里大学学农,最后命运转折却成为了一名文学老师。在大学的社交场合遇见了伊迪斯,那位名副其实的白富美,意外顺利的组建了家庭。到这里为止他的人生还算得上顺顺当当,简直可算得上是凤凰男成长典型案例了。那么问题来了,婚后的斯通纳意识到妻子的神经质与性冷淡,事业上因为偏执与不妥协得罪了系主任被穿小鞋,与女儿的关系因为妻子的介入而每况愈下。在一系列的人性的冲突当中,斯通纳选择了一再的退缩,这或许是他性格中的弱点,也是他自认为失败的根源。他当然可以选择不一样的人生,就如他在晚年垂死的病床上想的那样:我要是更坚强些就好了;我要是知道的更多些就好了,我要是早明白就好了。最后,他几乎无情地想:如果我爱他更多些就好了。我很难想象如果他年轻时真的改变了性格,是否会有不一样的人生,但不管怎样那就不是老斯通纳了。他性格中的隐忍与倔强是在他离开那个养育他的农场时就早已注定了的,正如书中所描述的:在他内心深处,在他记忆深处,是对困苦、饥饿、忍耐和痛苦的知悉。虽然他很少想起早年在布恩维尔农场的经历,但是他的意识边缘却经常会想到自己的血缘传承。这是祖辈給予的传承,而他们过着卑贱、辛苦、坚忍的生活,他们共同的道德信仰就是把自己的脸交给一个严苛不公的世界,而那一张张脸毫无表情,铁硬又荒凉。这样的描述在书中出现了数次,我理解为这是原生家庭对一个人的影响,就像一枚烙印永久的烙在每个人的身上,他决定了你的性格、你的每一个选择,以及你全部的人生。斯通纳的内心深处期望像那个死在战争中的朋友戴夫•马斯特斯那样目空一切,像个勇者一样的活着,但他始终无法做到。戴夫•马斯特斯如同幽灵一般附在他的身上,时不时的冒出来,这无疑是斯通纳对另一种人生的向往。他的一生中唯一让人觉得不那么无力的就是面对学生沃尔克答辩时的坚持,这时戴夫•马斯特斯的幽灵又出现了,这简直可以称得上书中最为惊心动魄的一个片段了。他把沃尔克理解成大学这座“庇护所”强行闯入者,坚持不让他通过答辩,为此要受到系主任的排挤也在所不惜。在大学这座“庇护所”里,斯通纳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日本偷袭珍珠港等一系列历史事件,始终蜷缩在他自己的世界里做着自己的学问、过着自己的日子。“他没有被自己所观察到的那股洪流击着,像在其他危机和绝望时刻一样,他再次把目光投向深植在大学这个机构里的审慎的信仰。他心想那虽然没有多少,但知道这是自己拥有的全部了。”离开农场后,斯通纳再也回不去了,在精神上成为了一个无家可归的人,大学便是他唯一的精神家园。从这一点上说,斯通纳是幸运的,他有自己的精神寄托并很容易在其中得到满足,我想这也是斯通纳一再退缩而没有精神崩溃的原因所在吧,他如同一只蜗牛,坚忍而木纳,随时准备退回到他的蜗牛壳中。凯瑟琳的出现是全书的一个亮点,简直可以称得上是斯通纳平淡窝囊的生活中唯一的闪光点,唯一他真实拥有的可以称作爱的东西。但在现实面前,斯通纳选择了放弃,再次退回到自己的蜗牛壳里,去拥抱那些虚无的信仰。甚至于凯瑟琳对爱的处理方式都比斯通纳要勇敢坚强,看到这里,我只能说“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同样的是他对于女儿的爱,在经历与妻子失败的婚姻后,女儿是他唯一施予爱的宣泄口,他与女儿的情感只有在妻子不在时才得以正常交流,妻子一介入,斯通纳照样选择了退缩让步,任由那个带着严肃的欢乐表情看着他的小女孩在他心中慢慢死去。女儿的未婚先孕、酗酒,以及后来一系列的不幸都只是因为想要逃离这个家庭。无论是对于婚姻、家庭、爱,斯通纳表现出的无力感是如此强大,以至于无法超越。就像书中说的:“在麻木、冷漠、孤绝的背后,这种力量还在,强烈而稳定,它永远都在那里”。这种力量是根治在斯通纳血液中的东西,是养育他的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东西,他永远无法摆脱。到了最后时刻,老斯通纳还在模模糊糊回想着自己念念不忘的失败——好像它有多重要。此刻在他看来,这些想法太平庸了,太不重要了,与他曾经度过的生活相比太没有价值了。斯通纳活过,然后死去,正如我们每一个人,失败与成功都是旁观者强加的定义,对于生活的真实体验才是个体生命的最大价值。

《斯通纳》和它的主人公一样缺乏勇气。

个人观点,欢迎不同意见。▎小说的开头小说的开头很重要,不仅要担当吸引读者的重任,还要确立一种覆盖整本小说的叙事口吻。《斯通纳》开头很好的完成了这一任务, 它是这样开始的:“威廉·斯通纳是1910年进的密苏里大学,那年他十九岁。求学八个春秋后,正当第一次世界大战拼杀犹酣的时候,他获得了哲学博士学位,拿到母校的助教职位,此后就在这所大学教书,直到1956年死去。他的职称始终没有升到助理教授以上的级别。修完他的课后记忆犹新的学生寥寥无几。他死后,几位同事向学校图书馆捐赠了一部中世纪的文献手稿,权当对他的纪念。”也许你已经发现了,这本书的开头很奇特,几句话之内就把主人公的一生给概括了。我们从这一段话里知道,主人公叫做斯通纳,他一直在大学里教书,但是并没有取得什么非凡的成就。这引出了一个问题:既然斯通纳的人生这么平凡,还有什么好说的呢?按照我们阅读小说的经验,主人公总要干出一点什么事情来吧?这是作者的埋伏,读者跟着这个问题就上钩了。在看似贬抑的总结之中,隐含着一种相反的声音,叙事者是在刻意提醒读者,即使斯通纳如此平凡,但我还是要写一本关于他的书,他抛出了一个悬念:斯通纳的人生里肯定还有别的什么东西,等着我们去发现。从整个小说的第一段,我们已经可以看出叙事者的态度,虽然很多人会把这本小说概括为一个失败者的一生,但是失败只是表象,作者实在是要肯定斯通纳的。▎斯通纳的一生斯通纳有什么可肯定的呢?斯通纳出身农村,十九岁进入大学,学的是农学。父母本期望他在毕业后回到家里帮助农地经营。但是他在一堂文学课上获得了一种志向,并着迷于此,渐渐与过去的自己决裂。毕业之后,非但没有回家,还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然后再读博士,最后留校任教。当故事发展到这一步,斯通纳开始进入到人生的两大主题:一个是工作(个人成就),一个是婚姻(或爱情)。在小说里,这是两条线索异常清晰,并且分别拥有一个小高潮。在工作上,他开始做得不错,但是遭遇了一场斗争而终生没有升职;在爱情上,他先是迅速的爱上了一个姑娘伊迪丝并和她结婚,然后在漫长的人生中发现婚姻是一个坟墓,他在中年时还有过一次激情的师生恋,但最后也以失败告终。最后,在60多岁的年纪,他患上癌症,死去。从这样的复述中,我们也许会觉得斯通纳有点可悲,但看不出有什么可肯定的。然而读完小说的读者会发现,自己被斯通纳的一生打动了(我们正是在这一基础上开始肯定斯通纳),他的人生是那么普通,出身平凡(很多读者也一样),但是他找到了自己愿意奉献终生的事业,他努力在这一事业上建立成就,虽然最后没有成功,但是他努力过了。难道努力完成自己的梦想不值得肯定吗?而且他还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受到小人使袢。在感情上,他也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至少小说是这么暗示的),从一开始,伊迪丝就不爱他,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个问题很值得研究)竟然答应了斯通纳的求婚。糟糕的是,伊迪丝在婚后冷淡对待斯通纳,甚至通过各种冷暴力对斯通纳进行报复。中年时,斯通纳和自己的学生有了一场真正的爱情,但却因为现实的压力,不得不分手。在常规的走向人生幸福的两条道路上,斯通纳可以说都失败了。这样的人生值得肯定吗?在这本小说里,作者的态度是:值得。为什么?因为,我们的人生中,常常也有和斯通纳一样懦弱,一样遭遇不如意,但是斯通纳从来没有走向堕落,他甚至以一种有尊严(或者说冷淡)的姿态面对着生活给他的一切,他接受一切,并继续活下去。这一点就值得肯定。我们大多数人的生活,都不过如此。肯定斯通纳,就是肯定自己。但是,小说为完成这一任务,牺牲了太多其他东西,以至于它离一本杰作越来越远。▎自怜意识首先牺牲的是其他人物。在以斯通纳为主人公的故事里,其他人都沦为了完成斯通纳失败但值得肯定的人生的道具。伊迪丝是第一个,虽然叙事者对她的童年有过短暂的描述,但从未真正走进过她的内心,在她和斯通纳的婚姻里,她扮演着不讲理、实施冷暴力的一方。这暗示:斯通纳不幸的婚姻完全是伊迪丝的过错,她从一开始就骗了他,她把他逼到了角落,但是他仍然默默忍受。如果伊迪丝看了这个本小说,一定会说:这不公平。当然,对于小说来说,公不公平从来不重要,重要的是让一切自洽,但把伊迪丝作为斯通纳不幸婚姻的道具,实在有点偷懒。这么做的唯一目的,就是给斯通纳免责权,让斯通纳在读者的心中建立一种受害者的形象,以获取同情。作为工作那条线索里的对立面,沃尔克和劳曼克斯也同样是工具,他们似乎就是为了给斯通纳使绊才出现在故事里的。沃尔克傲慢、无礼,劳曼克斯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们咄咄逼人,甚至无理取闹。但是,斯通纳是怎么做的呢?斯通纳承受了这一切。经过学校里的斗争和婚姻的失败,斯通纳的受难者形象终于确立,在悲剧里,受难者最后的归宿是牺牲。小说里,作者也安排了斯通纳的死,这一死亡和之前的外遇一样,是为了完成戏剧化,完成斯通纳的受难者形象而刻意安排的。在斯通纳去世之前,他宽恕了劳曼克斯和伊迪丝,或者说,和他们达成了和解(宽宏大量的)。然后,他可以完满的结束自己的一生了。当我们合上书本,免不了感叹:人生就是这样啊。这么多的失败,这么千疮百孔,这么多的不如意,但是还是要有尊严的活下去。然而,回头一想,你会发现,斯通纳这个人物太虚假了,他一点都不生动,是叙事者一路推着他前进,在各种矛盾的中央,都是别人发难,他默默接受,他承受一切的同时也是一种巧妙的逃避:逃避一切责任。他在对待家庭和工作中的矛盾时,都缺乏主动性,他几乎是带着一种自觉的悲剧意识,想要让自己成为受难者。这使得小说想要传达的平凡但值得肯定的一生沦为一场虚假的刻意作秀。小说里,叙述者和斯通纳贴得太紧了,小说四处弥漫着一种“自怜意识”,斯通纳的一生就是在这种意识中完成的,而这也可能是小说受到追捧的原因——我们都不想为自己的人生负责,并充满自怜。斯通纳缺少真正动人的悲剧力量,因为这本来就不是悲剧,而是一个“木偶剧”(没有真正有活力的人物),一切似乎都是为了讨好读者而做出的程式化设计。《斯通纳》和它的主人公一样缺乏勇气。

唯一的英雄主义,是甘愿投入生活的精神

<a href="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MzYzNjMyMA==&amp;mid=401930664&amp;idx=1&amp;sn=049bcc5cf0c770ca712f9590bab592de&amp;scene=1&amp;srcid=0210JT5HrHo01whcY4R2aM8u#rd">原文</a>现在开始,你应该认真阅读《斯通纳》作者 | 史蒂夫·阿尔蒙德15 年前的一天,我参加一个书呆子研究生聚会,跟我一起排在队伍尾巴上的一个朋友把我扯到一边,硬塞给我一本小说,封面上写着“斯通纳”。那个年纪的我正醉心于各路“垮掉”的作家,于是自然认为这本《斯通纳》(原文 STONER ,英语中有“瘾君子”之义)是个讲灵魂堕落的故事。作为一个不够聪明的读者,如何说明自己喜欢哪一类型的书呢,我决定直接呈上下面这段描写婚外情的简短内容来说明我喜欢的类型。主角斯通纳以这段婚外情来躲避自己乏味的婚姻:“斯通纳还非常年轻的时候,认为爱情就是一种绝对的存在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如果一个人挺幸运的话,可能会找到入口的路径。成熟后,他又认为爱情是一种虚幻宗教的天堂,人们应该怀着有趣的怀疑态度凝视它,带着一种温柔、熟悉的轻蔑,一种难为情的怀旧感。如今,到了中年,他开始知道,爱情既不是一种优美状态,也非虚幻。他把爱情视为转化的人类行为,一种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一天接一天,被意志、才智和心灵发现、修改的状态。”我觉得这些文字足够了。1965 年出版之后,《斯通纳》曾经两次绝版,原因是俗常的日常生活情节和克制的风格令这本书的销售难有起色——同时一件值得玩味的事发生在图书库存变化上。多年以来它逐渐在名人雅士中累积了一批忠实拥趸——其中不乏名作家,它成为了一份“小众阅读”的选择,相比当年第一版在美国只卖了不到 2000 册,如今《斯通纳》已经横扫欧洲的畅销榜单,持续引爆了关于美国文学正典的讨论。总体上讲,这场文学复活故事印证了我们这样一个判断:细水长流无关乎出版趋势与营销预算。《白鲸记》是赫尔曼·梅维尔的代表作,当这本书开始突然流行时梅维尔感到非常意外,《了不起的盖茨比》有很多年都被认为是不值一提的作品,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奥威尔曾说过,时间才是真正能评价文学的唯一标准。但与上述几例事例相比,《斯通纳》重生的原因截然不同的颠覆性差异。这么讲可能显得我是个喜欢夸大其词的狂热分子,但这场事件确认让我燃起了一份希望:资本主义能量牢牢控制着我们的注意力,屏蔽了人类对心灵世界痛苦的必要关注,在这样一个时代,《斯通纳》告诉我们最终衡量人类的,是人直面那个隐秘的自我、而非展现在公众前的自我的能力。换句话说,这本书对社会文化提出了一针见血的谴责——而恰巧的是,这本书居然写于五十年前。最近我正在主持一个不错的读书小组,读的正是《斯通纳》。有一次一个上了年纪的绅士起身发言。他脸色涨得通红,显然有一肚子火:“为什么非要我读个 Loser 的故事?”他继续说,“他不愿意为国效命(斯通纳在战争爆发时没有志愿参军),他的婚姻简直是场噩梦,工作上只有受气的份儿。总的说起来他简直一事无成。”他说完之后屋子里沉默了,第二个站起来说话打破了沉默,说话轻轻地,几乎不带任何感情,他说自己读这本书时觉得在读自己的生活, William Stoner 可能就是他本人。我觉得这两个人说的都没错。在很多方面, William Stoner 都是一个犹豫暧昧的主角,保守,被动,甚至无法保护女儿免受妻子心血来潮时种种任性妄为。他生活的主旋律不是进取与成功的整饬有序,而是一种近似于我们自己生活的样子——一种杂糅了欲望、压抑与妥协的混乱状态。对有些读者来说——比如那个老绅士,这会让他们难以接受,尤其是他读到斯通纳也曾勇敢做过决定。一个充满责任心的、来自穷困农家的孩子,在大学里遇见了文学的力量,选择追寻自己的使命,他献身于教育并倾力而为,也曾放纵自己沉湎于一场明知不可避免沦为一地鸡毛的婚外情。这些片段的发生背景不是历史的宏大舞台,而是斯通纳工作、生活的斗室。《斯通纳》教给我们的最深刻的道理是:生活中唯一的英雄主义,只在于人甘愿投入生活的精神的品质。今天读这本书让我们认识到我们对英雄主义的认知到底有多浅薄。美国式的崇拜,目标向来是伟大的运动员,巨富商贾,电影明星——他们手中闪耀炫目的成果在我们眼中直接关联着人生价值与快乐。电视荧幕上播放的故事为野心家大唱赞歌——而如果我们唯一愿意欣赏关于一位性情温和的高中老师的电视剧,一定是因为他后来堕落成一个手段很辣的大毒枭。连文学回忆录都得标榜记录了“一场比生活更重大的生命”,来赢取读者注意。William Stoner 是个什么角色呢?文学史上典型的庸众,一个能力指数排名第十的普通人:一个内向的中世纪研究专家,一辈子与古代文献为伍。他怀着虔诚的坚毅仰望大学,认为依旧相信信念的力量的人能在这里找得到庇护。虽然还没退休,但依旧是校园里的古董。如果放在今天,比较合适的类比对象应该是化石。今天的世界和斯通纳间的差异,不光是我们手握智能机器能够无所不知,更是我们在智识和情感上的新陈代谢能力快到惊人:我们追逐耸动,又容易自我满足;满足行为,止步于思考。最重要的是,内心塞满希望世界记住自己的野心,却丝毫没有探寻自我、了解自我的欲望。美国人并非一向如此。据历史学家沃伦·萨斯曼( Warren Susman )的观察——苏珊·凯恩( Susan Cain ,著有《安静:内向性格的竞争力》)在自己论述内向性格的著作《安静》中也有引述—— 20 世纪正经历着社会文化价值观从“品格文化”转变为“个性文化”,前者注重个体私人行为的重要性,后者则强调社会角色就是扮演者的角色。当窄小荒僻的社区发展到繁华的大城市,人们不得不在竞争激励的职场和社交中争得一席之地,日积月累的修养品德不及第一印象重要,大肆推崇广告式文化的迫切感又增强了美国式舞台存在感,因此需要源源不断地精美服装与道具。如果说古典式的理想生活是过一种被检视的生活,那么现今的目标是过一种被展示的生活。文化价值观转变带来的效果已经十分显著:想想我们每晚黄金时间播出的选秀,煽动力十足的所谓纪录片,看秀的商人、典当行老板和无所事事的家庭主妇们假装能重设自己的生活。这就是我们将面临的情况。如果你想成为焦点,不必天生我材,也不必系出名门,你要做的仅仅是造出些动静——随便发点你的笑话、段子、脏话或者恶作剧到网上吧。作为一个虚构的英雄,斯通纳只能淹没在默默无闻的生活中。但这也是我们共同的命运。我们有过的最善或最恶,英雄主义或卑鄙无耻,也只能被最亲近我们的知晓,终究免不了被遗忘,何况大多数情况下我们最深的感情都封藏于自己的内心。我们憧憬名望的动机多源自缺乏直面以上事实的勇气,我们向很多人忏悔,仿佛通过这些自我曝光人就能避免直面隐秘自我时的恐慌。《斯通纳》之所以能成为一部小说艺术的杰作,因为约翰·威廉斯笔下这场直面隐秘自我的故事没有变成一场悲剧,而为我们的自我救赎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勇气。同时,这种救赎并不非以宗教的形式得以实现,反而是以文学为契机。正是因为这个故事向艺术献上了虔诚的诚服,它所展示的典雅是一种艺术式的典雅(这也解释为何作家无法抗拒这本小说)。这本书开头的部分,斯通纳的启蒙老师朗诵了莎士比亚的一首十四行诗:目睹这些,你的爱会更加坚定,因为他转瞬要辞你溘然长往。他望向斯通纳——一个专业农学只想着在这堂课上修学分的学生——要求阐释这些诗的意思。斯通纳不知道怎么回答,他唯一能感觉到的是这首诗好像开启了内心某些陌生的东西。在这么多年的麻木不仁之后,他仿佛好像突然奇迹般地有了意识,连树木和天空都承受着不能承受之重,他能感觉到血液在无形地穿过纤细的血管和动脉流淌,周围的同学放佛都被照亮了,“他好奇地看着他们,好像以前没见过这些同学,好像自己离他们很远又很近”。这一刻,是斯通纳意识到自己灵魂的一刻。或者更准确地说,他开始对自己的生命投以精神。很快,命运开始了对他的戏弄。婚姻变成了一场家庭噩梦,女儿陷入了绝望,一个麻木不仁的宿敌毁灭他的事业。对于在这世上的境况,他已经不抱期待,他意识到在别人眼中自己的怪异,自己投入事业进取的智识与能力也不过尔尔。这种周而复始的境遇中,斯通纳一次次被逼面对自己的软弱,挑战自己身为一个儿子、父亲、丈夫和学者的底线——但他从未逃避面对。在斯通纳弥留之际,作者这样写道:“一种柔软感缠在他身上,一种倦怠感爬上他的四肢。一种他自己的身份感忽然猛然袭来,他感觉到了这个东西的力量。他就是自己,他知道自己曾经是什么样的人。”“他就是自己,他知道自己曾经是什么样的人”。试问,我们中有多少人做到了这一点?

人生可以平淡,但不能没有...

这是一本读完之后,耐人寻味的书。——题记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斯通纳》目睹这些,你的爱会更加坚定,因为他转瞬要辞你溘然长往。——莎士比亚诗集第一次看这本书时,其实是看到很多人的介绍,心中一开始并没有抱着多大的兴趣,也许是不甘于落后他人,怕错过这本被称之为2016年最受期待的书,于是我决定在网上买来看,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从初看的淡味无奇,到中间的产生共鸣,到最后的深深感触,也终于理解封面那句“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所蕴含的意味,这句话是对这本书写斯通纳一生的书最好的注解。出生在密苏里中部布恩维尔村附近的一家小农场,从小唯一与他打交道的便是天地之母——土地。如果哥伦比亚没有设立农学院,如果没有父亲的坚持,也许斯通纳的一生就像大多数人一样,一辈子都生活在那片属于他的小小土地里,结婚、生子,安静的度过一生。所以,哥伦比亚大学——斯通纳人生的转折点。“年轻时他不假思索自由地释放这种力量,他曾经把这种力量投到阿切尔·斯隆展示给他的知识中——那是多少年前?在求爱和婚后的最初那段盲目、愚蠢的日子里,他曾把这种力量投放给伊迪丝。他曾把这种力量投给凯瑟琳,好像从未投放过。他还以古怪的方式,而且在自己完全意识不到的时候,把这种力量投到生活的某些关键时刻,也许投入得最充分。”这段话是在斯通纳收到曾经深爱过却不能在一起的爱人凯瑟琳所写的书时,骨子里发出的一种感慨,那时的斯通纳已经进入老年,58岁的年纪,但他在收到这本书之后,过往的激情和力量再次回到自己的身上,这种力量正如书里描述的,既非心灵也非肉体,而是两者合一。在我看来,这段话是对开头带斯通纳进入全新世界的莎士比亚诗集的对应,这段话可以说是概况了他的一生,也让我会到:人生可以平淡,但不能没有热情和爱。1989年出生,19岁进入哥伦比亚的农学院,大学一年的时间除了完成大学功课外,依旧干着像在农场的生活,生活谈不上愉快也不痛苦,但他看不到自己的未来,这时他遇到了人生第一件让他投入充分热情和爱的事情——斯隆展示给他的知识,于是,大学剩下的几年,他陶醉在文学的世界里;1918年,当他还沉浸在朋友马斯特思死亡的悲伤之时,伊迪丝的出现,他再次遵从自己的内心,勇敢的追寻自己的爱,并在婚后的一段时间里,享受着这种甜蜜;婚后的生活,直到女儿格蕾丝的出生,斯通纳才意识到生活不如他婚前期待的那样,伊迪丝与他的战争已经进入严重的状态,但他们都知道,双方不可能离婚,好在这时他还有格蕾丝的陪伴,还有他付诸热情的文学研究,生活过的也还可以;但是,当伊迪丝对斯通纳的抗战越来越偏执,进而转向格蕾丝时,斯通纳对这个家更加的失望,就在这时,他遇到了一生中的知己、爱人——凯瑟琳,即使那时的他已经四十几岁,但他依旧将热情全身心投入这份极具诱惑又充满危险的爱中,直到这份爱的逝去......斯通纳的一生中,有过太多的失望,甚至绝望。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遇上两次世界大战,朋友极少,而仅有的一个知己却在他刚刚意识到时,就已经死去,命运对他如此不公,但却又如此的眷顾,因为在他最好的年纪,他找到了他的人生目标——教书,而且在他不能满足于自己的教书事业时,生活又出现了令他惊喜的,令他投入热情和爱的东西,例如伊迪丝、格蕾丝、凯瑟琳等等。书中很多时刻都在描述着生活带给斯通纳的绝望,但每一次的绝望时,斯通纳又会觉得生活其实过的可以,甚至还充满着一点欢愉,而给他带来欢愉的就是这些能让他投入热情和爱的对象。随着纸页的翻篇,我好像进入斯通纳生活的世界,短短七天的时间,却跟随着斯通纳生活了一生,有悲伤、有惊讶,也有思考。相比那些名人录,或者成功励志书的主人公,斯通纳这本书更像我们每个人的真实写照,因为并不是每个人的人生都能如此闪耀,他们成功的人生并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复制的,而斯通纳的一生,平淡无奇,顺其自然又有选择的过着一个普通人的生活,试问,大部分人的生活不都是平平淡淡的吗?虽然斯通纳就像是我们其中一员,或者身边的任何一个人,但是他又与我们有点不同,那就是他总能找到让他投入热情和爱的对象,即使在一次次绝望时,这种热情和爱的力量依然存在他心里的某个角落,而这也是支撑他走完一生不可或缺的力量。回到我们的生活,其实也是如此,我们可以容忍生活过的平淡,但绝不能没有热情和爱的力量,无论你是把这种力量放在追星、学习、工作等等上面,只要是内心还有这股力量,那么生活就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书的结尾,当斯通纳趟在床上,呼吸着最后一口气的时候,他回想着他的一生:在漫长的岁月尽头,他到底寻找了什么?其实,在他的一生中,他差点就能够完美的一切,与马斯特思的友谊,与凯瑟琳的爱情,在挚爱的教书生涯中获得永远的荣誉...但这一切都被现实阻挡着,但人生似乎需要点残缺美,所以直到最后斯通纳对自己说:”你还期望什么呢?“至此,斯通纳的一生以“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结束,享年六十五岁。合上书本,全书到此结束,再次回味,这时我才恍然醒悟,开篇莎士比亚那首诗的含义:  在我身上你或许会看见每年的这个季节,  黄叶或尽脱,或只剩三三两两,  挂在冷得瑟瑟抖颤的枯枝上,  荒废的歌坛,甜美的鸟儿曾在那里欢唱。  在我身上你或许会看见这种时日的暮光,  日落后渐渐消失在西方;  黑夜,死的化身,慢慢把它赶开,  在安息中笼住万物。  在我身上你或许会看见那火光的闪耀,  在他青春的灰烬中奄奄一息,  在惨淡灵床上早晚要断魂,  被滋养过它的烈焰销毁。  目睹这些,你的爱会更加坚定,  因为他转瞬要辞你溘然长往。初看书时,朦朦胧胧,似知非知莎士比亚这首诗集所蕴含的意义。直到读完书,才真正的恍然知道这首诗的含义:时光易逝,所有的美好都在一点点消失,当我们意识到这些时,我们才会更加用力的去爱,因为再美好的,都只是瞬间的,始终会离我们而去。也许,斯通纳在第一次从阿切尔·斯隆那里听到这首诗时,就意识到这层含义吧,所以一生才会一直努力的去爱吧。无论你现在是否还年轻,只要还生存在这个世界,就努力的去爱,努力的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因为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现在所拥有的就要永远离去......(补:书里写斯通纳与父母的片段并不多,但却深深触动我的心,读大学后长年在外的我颇有感触,父母永远都是背后的依靠。另外从伊迪丝的父母到她,再到她的女儿格蕾丝,他们的家庭教育方式令人同情又心寒,其实也是现在很多家庭存在的一个问题,值得深深讨论,这里我就不做评论了。)

既痛且爱

晚春或初夏,天宇暗黑深沉,薄薄月辉破云而出,是斯通纳弥留的时刻。读这本书的间隙,看了伯格曼的电影,那些对死亡的描写,曾断断续续地纠缠、恐吓着我。但威廉斯笔下的人之将死,没有了如此强烈的对死亡的恐惧,除了偶有的刺痛,更多的是夏夜晚风里那种凉丝丝的孤单声。“死亡是自私的,他想,它们像孩子那样,要的是属于自己的那个时刻。”人生里难以避免的失败,在柔弱的斯通纳的性格中,似乎是注定的命运。斯通纳活过,斯通纳死去了,跟所有人的命运一样,但他的道德质地,向外持久地散发着光泽。斯通纳的人生故事,也是作者的人生故事,系挂了诸多关键情节的那门针对英语系低年级学生开设的中世纪英语课程,不也是作者威廉斯曾经出版过的学术著作《文艺复兴时期的英语诗歌》的一个影子。教授英语的威廉斯,生前在学界默默无闻、小说数次被退稿,在50年后畅销,“是献给被亏欠的艺术一次迟来的正名。”书中最难以捉摸的角色,斯通纳的妻子伊迪丝,在与斯通纳不断的战役、冷漠、隔阂中相守一生。小说里,好像并没有什么对此生理上的交代,就像是“校园传奇”里那样,成了一个谜。但不是说,女人是男人的人生导师,只有在与女人的战役中,男人才可以真正走向成熟。最初爱的人不是最终爱的人,爱是了解,爱是不断的接近和远离。凯瑟琳是斯通纳拥有过的爱,然后又放弃了,“把它释放进混乱的生命潜能中”。既痛且爱。

爱情与婚姻、事业与人生、朋友与克星

爱情与婚姻本书中我最无法理解的人物是伊迪丝,我最想了解的人物也是她。她足够美丽动人,斯通纳认为她是他见多的最美丽的女人。她的身家显赫,父亲是银行董事会成员。她为什么会选择斯通纳,一个一穷二白的人呢?伊迪丝的成长之路是受到保护,她所处的环境是免受生活中粗俗事件,她的生活全部是除了学会气质优雅顺从的附属这种保护,没有其他义务,她属于当时的那样的社会阶层。她受到的教育都是保守的,要抑制欲念的。我想因为她忽视了自己的身边功能,她在生活总没有一天曾经独处过,没有注意那个自我,即使她有某种艺术天赋,可仍旧被物质所摧毁。伊迪丝是一个可怜的女人,很难想象这样的女人可以得到幸福。或许,我们或多或少有点她身上的影子。受到父母、教育的限制,我们没有关注那个内在的自我,只是我们病的程度要轻一点儿。斯通纳虽然与伊迪丝一见钟情,并且结婚生子,但是后来斯通纳在他四十多岁时遇到了与他志同道合的女助理教师,凯瑟琳,开始了美好的全新的恋情,身体和心理都得到了满足。他们的爱情是纯洁真挚的。关于爱情,让人去思考。爱情与婚姻,这真是糊涂的乱七八糟毫无头绪的事。斯通纳曾经是多么的仰慕者伊迪丝,而婚后的伊迪丝又是多么的难以让人忍受,即使如此,破坏他们婚姻的不只是只有伊迪丝一个人,斯通纳也有责任,他只是还不足够爱伊迪丝。人生阶段,或许我们会相爱很多次。每次相爱不是目的,是过程,让我们了解一个人。是的,相爱,是了解一个人。从爱情升华的婚姻、从婚姻的初始升华到婚姻的白头偕老,我想,升华的过程应该是了解对方,而不仅仅是了解自己。斯通纳最后也没有试着去了解伊迪丝。对于凯瑟琳,斯通纳最后也没有选择勇敢的去跟随。这也导致了他生活每日据下。很多人说,这本书中的斯通纳就是芸芸众生中的每一个人。关于爱情与婚姻,是迷一样的存在。幸福的是少数,不幸福的是多数。即使回想到过去的一年,充满了焦虑,就如同伊迪丝一样,面色苍白,眼眸空洞,又是哭泣,又是怨恨,又是急躁。我似乎有明白了一些事情。我想,我内心似乎放下了一些东西。因为,有的幸福和快乐,就如同凯瑟琳和斯通纳,我想在爱情和婚姻里,我们应该保有一颗童心、善心,爱情和婚姻,是一个童话,是你自己构建的童话。即使白发苍苍,你仍旧是公主,对方仍旧是你的青蛙王子或者是你的野兽。事业与人生斯通纳本来是学习农学,后来转而学习英文文学。大学就是一个庇护所,收留了他。在退休的典礼上,当时他也得知自己已患癌症。他感谢让他成为了老师,这四十多年里,他因为这份工作,而获得了乐趣与支撑。多少人从事的事业并不能够给自己带来快乐。虽然斯通纳在他的领域并没有获得多么大的成就,但是他本来可以获得更多成就的,只因生活吹散了他的斗志与毅力。从他的人生轨迹中,我知道,只要自己坚持、喜欢,从19岁感到64岁,定会有自己的收获。碌碌而无为,并非如此;留不下让人铭记的东西也无所谓;陪伴你一生的事业,却是你人生的最大组成部分。说实话,我是愧不如他。他读书之努力、用功,四年,自己一边在亲戚家打工赚钱,一边熬夜读书,每门成绩都不错,除了大二第一次学习英文文学的时候。我佩服他,一年就学会了拉丁文、希腊语,也佩服他继续读了硕士、博士,一个家庭不富裕的孩子。在某些方面,斯通纳远远比我强的太多、太多。而我的能生又会如何呢?我想做人做事还是要慢慢做、细心做。虽然真的很难,但是新年伊始,保有这个心愿,终究会向此而靠近,鼓励着自己。就如习大大鼓励的,付出终于偶收获,只要坚持,梦想总会实现。朋友与克星斯通纳朋友只有两个,一个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逝世,另一个是一生挚友。但说道低,他终极一生都是孤独的。而劳曼克思则是他工作中处处设障碍的人。如何斯通纳向劳曼克斯妥协会如何?如果那次他让那个学生通过来博士答辩会如何?可以说,斯通纳又是一个勇敢的人,他忍气吞声的过来几个学期,直至,他反抗了,在英文概论课上交了他的拿手课。读起来,有那么一点振奋人心。生活对你打压的话,需要勇敢的反抗。我想起我老师对我说的话:做人要低调、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坚持、要有礼貌。我们在这个世界上,能够与之打交道的人少之又少。正如书中最后写道的一样:正直 是一种美德,也是斯通纳所追求的。总结:阅读此说,让我心痛、心疼,长叹一口气之后,又是对主人公的敬佩。虽有遗憾,人生的遗憾是难免的。但足以告诫后人,珍重婚姻、珍重自我、保持正直。

我为什么要读一个Loser的故事?

 2014年,美国,一场《斯通纳》的读书会上,一位老绅士起身发言,他满脸通红,看起来火冒三丈,“为什么非要我读一个Loser(失败者)的故事?”他继续说,“斯通纳不愿意为国效命,他的婚姻是场噩梦,工作上只有受气的份儿。他简直一事无成。”他说完以后,屋子里陷入沉默。  斯通纳是否真的这样一事无成?作者威廉斯在小说的开头是这样介绍他的:“威廉·斯通纳1910年进入密苏里大学成为一名大一新生,那年他19岁。8年后,第一次世界大战激战正酣的时候,他获得了博士学位,接受了母校的教职,他一直在那里教书到1956年去世为止。他没有从助理教授的职位上再升一步,也没有几个学生在上过他的课之后能清楚地记得他。他去世以后他的同事们捐了一份中世纪手稿给学校图书馆以为纪念。这份手稿现在还能在特藏书室找到,上面的题词写的是:‘赠予密苏里大学图书馆,纪念英语系的威廉·斯通纳。他的同事们敬献。’”  可见,在波涛汹涌的20世纪里,几乎所有的大事件都只是斯通纳生活中一个遥远的背景,他穿过历史却仿佛永远只是历史事件的旁观者。大学校园占据了他的全部时光,而他存在的唯一痕迹也只是图书馆里一卷小小的手稿。对于那个被“美国梦”充斥的时代来说,斯通纳的人生不仅平凡简直是失败。给小说一个这样的开头,我仿佛看见威廉姆斯在得意地耸着肩:对,就是这样庸常的人生,你爱看不看。  果然,这本初版于上个世纪60年代的书,第一版只卖掉了2000册,第二版也反响平平。到1994年,威廉姆斯去世的时候,这本书一共只卖了不到一万册。然而50年间,这本书以一种奇妙姿态存活在地下文学圈———它在学者团体或者二手书店内经年传看,大约每隔10年,都会有重新发现它的人发起重印,同样差不多每隔10年,都会有几个热爱他的人为它发声 。就这样,2011年,它突然在法国畅销起来。2012年年底,英国兰登书屋再版《斯通纳》,一年之内售出近17万册。同年,《斯通纳》在荷兰出版,平装版一年之内销售近20万册,并登荷兰畅销榜榜首数周之久。去年年底,英美三家电影制作公司,在法国戛纳电影节联合宣布启动改变这本小说的计划,这三家公司是:出品奥斯卡获奖电影《爆裂鼓手》的布鲁姆制片公司,出品《007:幽灵党》的科恩传媒,还有戛纳电影节封后之作《卡罗尔》的制片方。虽然是迟来的正名,但至少说明这名这是本有分量的小说。  介绍《斯通纳》要先从它的中译本封面说起,这版封面将六部英国文学著作《解放的普罗米修斯》(Prometheus Unbound)、《坎特伯雷故事集》(The CanterburyStories)、《贝奥武普》(Beowulf)、《李尔王》(Kinglear)、《十四行诗》(Stonnets)、《文艺复兴英语诗集》(EnglishRenaissancePoetry)从上到下排列,抽取其中的某个字母组成了这位英语文学教授的名字———Stoner。当你读完《斯通纳》后,会发现,以上几本书里每本都代表一种斯通纳隐匿的人格。Stoner有沉迷,毒瘾的意思,而Stone又是一块顽石,所以,如此“失败”并不简单。文学:给予艺术的尊严  众人所谓斯通纳的“失败”,实际上指他人生中的四次重大选择。第一个选择是关于文学。斯通纳是农民的儿子,进入大学是个意外,学的也是父母看重的农学,但他需要选修一门英语文学课。在这门课上,学生们要读两部莎士比亚戏剧,然后读《十四行诗》,其中就有第73首。当教授要求斯通纳解释这首诗的含义时,他张口结舌,尴尬不已,除了说“意思是……意思……是”外几乎不会说别的话了。然而那时斯通纳的内心却有某种东西跃然而出,他发现莎士比亚在穿过三百年和他对话,他意识到自己能感觉到血液在无形地穿过纤细的血管和动脉流淌着,从指尖到整个身体微弱又随意地颤动。在这种颤动下,他的人文意识开始觉醒,也正是从那一瞬间开始,他的生活彻底发生改变:他放弃了能让全家安身立命的农学,成了一名教师。  斯通纳的朋友曾说,对那些贫困者、瘸子们来说,大学就像一座避难所,文学仿佛成了愚傻又不掌握生存技能之人所不得不做出的最后选择。但对斯通纳而言,他的书就是真,就是给予了他艺术的尊严,与他作为一个人的蠢傻、不足或者不够格没有多大关系。也许在别人看来斯通纳在弱者之列,但不妨碍我把他看成是一个梦想家,一个更疯狂世界里不那么疯狂的疯子,一个永不会苏醒的堂吉诃德。他不是在躲避,而是在对内的探索中为自己建设出一座雄伟的文学大厦。战争:一种公共悲剧的力量  第二个选择是拒绝参战。在斯通纳短短六十年的人生中不巧遇到了两次世界大战,包括他挚友在内的所有身边人几乎都陷入了对战争盲目的热情中。  斯通纳觉得战争是一种公共悲剧的力量,“他发现自己内心还有一片巨大、冷漠的保留地,他憎恨战争对大学强行制造的撕裂”,所以哪怕是代表着正义一方,他也同样保持对战争疏远的距离。他把追求智识当做对抗无意义的战争的武器,拒绝与外部世界作廉价的妥协。他知道,把一个人的自我完全托付给毫无理性的黑暗力量中纯属徒劳,如果战争不是让无辜的人们发现其空虚和残酷,不能唤醒人们对生命和和平的珍贵记忆,渐渐的,它将化为孔飞力在《叫魂》里所说的那种充斥于整个社会中的戾气。《贝奥武普》里的主人公是北欧世界众口相传的英雄,在相继斩杀了三大怪兽后,获得了北欧英雄的不朽荣耀。对斯通纳来说,杀敌并不是他的价值所在,而对战争的拒绝态度也保有了他身为个体的尊严。冲锋陷阵的是英雄,坚守自己、审慎信仰的在我看来同样也是英雄。“并不是每一种牺牲都有一曲壮歌,也不是每一个牺牲者都能被封为烈士。”王安忆说。爱情:不爱也有不爱的责任  第三个选择是放弃爱情。斯通纳失败的婚姻起源于没见过世面的穷小子第一次见到城里漂亮的淑女后自以为是的爱情,新婚以后妻子变态的人格就彻底显露,斯通纳只能把心思放在女儿身上。好景不长,妻子来抢夺对女儿的绝对控制权,天真浪漫的女儿终于也成长为另一个压抑的淑女。婚姻已名存实亡,斯通纳只能孤零零地等着时间发馊。直到一场婚外情的出现,正如《牡丹亭》里那句“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斯通纳爱上了能陪她一起看书的年轻姑娘凯瑟琳,“有时他们会从书本上抬起眼睛,朝对方笑笑,然后接着读书。”凯瑟琳说,他们同时拥有了情欲和学问,斯通纳也认为完全就是这样。至此,自制、克己的斯通纳好像突然有了温度,小说看到这里我甚至以为他的生活也许真的能改变色调,作者不打算让他毫无调味地笔直老去。然而,斯通纳在心里早就把婚姻和爱情画出了一道清楚的界限,他告诉凯瑟琳,他不能给予婚姻。所以,当婚外情遭遇群众围堵时,他很干脆决定结束这段他一生中唯一的温情。我想可能无关他人的指责,或者舆论压力。就像《李尔王》一样,李尔王是人世间感情最丰富,最渴求爱的一个,但这部著名的悲剧却同时提醒我们,人必须承认自身的不自由性,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对斯通纳来说,爱有爱的责任,不爱有不爱的责任,就好比交通肇事,逃离现场和坚守是不一样的,哪怕已经不能改变伤害本身。而那位凯瑟琳小姐呢,面对爱情的尴尬局面,她一声不响地,打碎了牙和血吞,拍拍衣服后自动庄严退场。真的,我不想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对于这两个人,我没什么好说的,只想起立鼓掌。对抗:以维护纯粹性  第四个选择是和上司的对抗。为了维护学术研究的纯粹,斯通纳让顶头上司劳曼克斯的学生沃尔克在研究生答辩中暴露作假的丑态,即使面对劳曼克斯一次又一次的说情,斯通纳仍像一块顽石不为所动。后来,说情变成了故意刁难,刁难又升级为报复,这就是斯通纳一生都没有从助理教授的职位上再升一步的原因。  《普罗米修斯》中的那位泰坦巨人和斯通纳何其相似,他是人类的教师,凡是对人有用的他都想教给他们,但天神宙斯却要求人类侍奉他,普罗米修斯作为人类的辩护师触犯了宙斯,被带到高加索山,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忍受无以描述的痛苦和折磨。斯通纳所坚持的,无非是维护大学的纯洁性,为此就连自己的职称、授课利益也不能通融。也许斯通纳到死都只是个凡人,但这个凡人用自己的傲骨向人们证明,即使是凡人也可以像一个勇者般生活。注定失败的坚持有没有意义  曾经看过一本乌兰诺娃的传记,有一张照片是她肃立在漫天大雪的窗户外的背影。书里面说,这个女人有股子安静的力量,她从不与任何人发生情绪上的对抗,受到羞辱的时候,也只是默默地转过身去,等她再转过脸来的时候,表情如旧,你一个情绪的闸门都看不到。的确,有些人的愤怒如擂鼓震天,而有些人是能用沉默来表达愤怒的。我想我可以回答上面老绅士的那个问题了,我为什么要读一个loser的故事?  记得书中有一句话让人印象深刻:“他已经43岁,往前,看不到任何渴望享受的东西,往后,看不到任何值得费心记住的事物。”读罢,会让人忍不住去联想,斯通纳究竟是身边的小李,隔壁的老王,还是就你自己。如斯通纳一般,如你我一般的人无论如何也摆脱不了平凡的命运、来自外界的伤害以及一次次不能简单分出对错的选择。斯通纳选择投身文学,拥抱诗歌,我们也同样有自己的那份坚守。软弱不懦弱,沉默不顺从,即便没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自我的完整。  在斯通纳弥留时光,他也不可避免冷静、理智地沉思起他这辈子看上去似乎难以回避的失败来,他曾经希望拥有友谊,因为友谊能让他在人类的竞争中支撑下去,但他的两个朋友,一个无谓地在战争中死去,一个已退缩进时间的序列中。他曾想得到那种唯一性,以及婚姻的平静,但已然死亡。他曾想要爱,他拥有了,然后放弃。他想成为一名教师,他成了教师,但他知道,他永远知道,人生大部分的时候,他是个冷漠的人。他曾经梦想过某种正直,某种绝对的纯洁,他寻找过妥协和无关紧要的攻击性的消退,他曾想过智慧,在漫长的岁月尽头,他却找到了无知,还有什么呢?他耗尽一生都在想他到底期待着什么。也许他经常会问自己,“充满无力感的平庸生活值得经历吗?”“注定失败的坚持到底有没有意义?”  直到临终那天,他忽然从浑噩中清醒过来,他又开始呼吸了,他感觉到体内有些不同,具体是什么说不上来。他感觉自己在等待什么,等待某种顿悟。突然,他听到远远传来的笑声,原来窗外三对儿青年从他家草坪穿过。他们走得很匆忙,很快就消失了,但却没留下任何痕迹。一阵夏风吹过,一种愉悦感油然而生,他曾念念不忘的失败,仿佛突然太平庸了,太不重要了,与他曾经度过的生活相比这“失败”太没价值了,一种身份感忽然向他袭来———他就是自己。带着这样的想法,斯通纳离开了人世。  如果那时他还能开口说话的话,我猜他可能会说,“如果我的能力只能让我失败,那这失败,就是我的价值。”

默默无闻的《斯通纳》

文/夏丽柠关于斯通纳是谁?美国小说家约翰•威廉斯在《斯通纳》里,用开头很简短的一段话就说完了。斯通纳是一个生于19世纪末密苏里中部的农村男孩。19岁时到密苏里大学求学,后留母校任助教。在学校里呆了几十年,到60多岁去世也没被升迁。他的学生几乎没人记住他是谁。他在人世不长不短的时间,总结下来只有四个字:默默无闻。其实,在斯通纳的身上,多少可以捕捉到一部分作者威廉斯的影子。只不过,威廉斯比斯通纳幸运。这本五十年来无人问津的小说,忽然在2013年“爆款”了。用《纽约客》的话来说:“出版五十年后的畅销,是献给被亏欠的艺术一次迟来的证明。”相比1965年首版只卖了2000册就绝版的惨状,再版第一年便引来英法荷等国销售几十万册的盛况,出版商和读者不禁高呼:这到底是本讲什么的书啊?《斯通纳》,即包罗万象又欲言又止,字里行间隐藏着一种深邃而神秘的东西。要说它讲些什么?它所讲述的就是生活本身,而承载浩瀚生活的恰恰是斯通纳这个人。他外表沉闷,内心笃定。我们读到的是他用弱小的身躯如何与强悍的生活进行搏斗的。所以,当我们翻看这本书的时候,就像在阅读自己,每个读者都能旁若无人地对号入座。在生活里的某个特定阶段,我们都曾经是斯通纳。这种阅读的感同身受,不得不算是文学史上的一个小小奇迹!倘若有人问我们:人生最重要的是什么?如按当下最流行的语境,当答“做自己”!正像林语堂所说:“人生不过如此,且行且珍惜。自己是自己的主角,不要总在别人的戏剧里充当配角。” 如果说斯通纳在父母、妻子、女儿、同事、学生或情人眼中是生活的配角,那么,威廉斯不吝笔墨地告诉我们:斯通纳为做自己的主角奋斗过!就像威廉斯也为自己的小说坚持过一样。当年经纪人提醒威廉斯,对这本书的期望值不要太高。他平淡地回信说:我相信它是一部好小说,时间会证明它的份量。果不其然。时间是值得尊敬的。为了证明自己是主角,斯通纳颇费力气地与命运较量了几次。在大学里,斯通纳不仅从一个农家孩子蜕变成了一位知识分子,还从最初农业专业改为自己热爱的英国文学,并在大学里当了一辈子的英语教师。可是,他付出的代价是与父母的生活意愿背道而驰。他彻底丢失了原乡生活。斯通纳不后悔自己的选择,“他感觉自己的爱因为损失反而强烈了”。面对抉择,我们都为自己的决定而坚强过吧!斯通纳想在专业上有所建树,遂听从斯隆教授的劝告,放弃参加一战。第一次,他对自己的价值有了认知。他懂了,活着要遵从内心,而不是随波逐流。可是,坚持自己也会犯错,比如斯通纳娶了富家美女伊迪丝。伊迪丝的神经质和两人的地位悬殊,令他们的婚后生活苦不堪言。眼见小女儿与自己渐行渐远,他的心连痛也感觉不到了。人本来就是背着重重的躯壳活着,看着斯通纳一点点缩回到壳里。我们终于也懂了:孤独,是人生的必修课。婚姻怎么选都是错,斯通纳先生就将错就错吧!可当年轻的凯瑟琳出现时,斯通纳的爱火被点燃了。在道德法则里,那是错上加错!内向、淡然、不善于交际的斯通纳最终因婚外恋丑闻,被遗弃在职业生涯的角落,尽管他那么热爱工作。你觉得斯通纳的人生失败吗?他从未向外界索取过快乐。他在自己营造的小世界里活着,悲喜交加。在弥留之际,他自嘲说:“死亡是自私的,它们像孩子那样,要的是属于自己的那个时刻。”他终于可以堂而皇之地孤独了。别忘了,他也曾在沃尔克的毕业资格是否通过的问题上,与系主任据理力争,活出自己的精彩一刻!他赢了。多年后,当我们再次阅读本书时发现,我们在斯通纳近百年前走过的心路历程上又走了一遍。时代变了,世界变了,可我们普通人的人生如日月星辰,千百遍地循环上演。在威廉斯的笔下,我们惊喜地看到,默默无闻的人生背后隐藏的是波澜壮阔。我们都似斯通纳,所以,我们都爱读这本书。转载请豆邮联系

斯通纳的一生。

2016以《斯通纳》开篇是个完美的选择。《1984》之后,还没有一部小说让我如此欲罢不能却又生怕读完。一个普通的大学教授,孤独而又敏感的一生竟如此吸引我。斯通纳的人生贯穿两次世界大战,应该有那个独特时代的烙印或特质,并没有。他的一生全部耗在象牙塔内,他除了教书,还能做什么呢?面对人生该有的选择时,他既毅然决然又迷茫彷徨,在被一股股无形之力推到东推到西的,在妥协之下也有固执。伊迪丝无法不让我联想到《百年孤独》中的瑞贝卡,诡异又神经质的性格使他们的婚姻谈不上幸福,但可能正是斯通纳迷恋的,虽然他的生命中还出现过凯瑟琳,仍然无法将他从她身边带走。伊迪丝习惯了斯通纳的存在,害怕他的离去。他们的女儿,在他们俩的情感对抗中犹豫地成长起来。斯通纳是给予女儿自由的,与格蕾丝平时的,是一般西方家庭常见的教育方式。而伊迪丝因为家庭原因,希望女儿是被管束的,可塑的。然而格蕾丝明显是不开心的,一直是在压力下长大,以至于想尽早逃离。最后,一个家庭又各自孤独地面对着各自的人生。

人生须快意,无奈难峥嵘!

《斯通纳》看完了,但一个佝偻着身子,头发灰白的老教授,一直在我眼前缓慢地晃动。斯通纳教授的一生是平静没有波澜的,无论在务农,还是上学、教书、乃至于故去。即便是恋爱,病痛这样的大事,对常人而言,应该会掀起波澜的大事件,在斯通纳的身上也一样平静。斯通纳的性格是孤僻的,总是在默默承受。他上学,留校,是否参战,都是听从了别人的意见;恋爱结婚、婚外情的发展,也是处于被动的角色;女儿的教育,也受制于人;仅升职、手术,自己拿了主意,一个葬送了前景,一个了结了生命。我觉得斯通纳的一生是平淡的一生。虽然经历了大的历史事件,但对他这么一个普通人而言,一切都显得那么沉闷而压抑,没有丝毫的影响。斯通纳的一生,又是执拗的一生。他大学毕业后没有回去种地,他有一个好的升职机会也坚决放弃,对学生的答辩问题又是毫不懂得通融。这样的性格,难道是他孤傲一生的根源?我们阅读斯通纳的一生,应当思考的应该有很多。“往前,看不到任何自己渴望享受的东西,往后,看不到任何值得费心记住的事物。”这不是一种积极的生活态度。但这种生活态度,并不是他的追求。他的生活中,其实还是有许多可以改变的机缘,诸如参军、婚姻、升职,但他都没有为之尽力,所以,我也并不赞同封面上的这句:“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我觉得这个完整,不能是用寿终正寝的人生归宿去解读。“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写到此处,我突然在想:如果我是斯通纳,能做到吗?于是,这位老迈的教授,又在我的脑海里踽踽而行,他的背影让我心痛,他的一生让我感同身受:我们的一生,又有几人能摆脱“失败者”的命运!愿斯通纳安息!

宿命

怎么都想起一句话:“这是一个认真的人、努力的人,不流于低级趣味的人。”恩,不过结局怎么会这样,斯通纳每个人生坎上,选择的都很慎重,尽管选择是无奈,是向现实低头,我们能说的,就只有一声叹息罢了。斯通纳生存的环境就是单色的灰色,其实每个人生存的环境,如果去除那些浮光掠影、叽叽喳喳的热闹,都差不多的。在这种环境中,费尽心思,绞尽脑汁,轰轰烈烈,得到的往往就是那么一种“脆弱”的保障,而一旦犯错,即使是小错,却无法弥。其实已经折射出我们自己,人生本质平淡,只是这个社会太热闹,耐不住的,觉得不整出点什么白过了似得。这个社会,从大干快上,已经在慢下来了,很多发生的故事都发生了。至于未来的美好,凡夫俗子不要当真,未来还会发生什么,也许什么都不会发生了。掩卷后,不觉明历,为斯通纳叹息?其实小说是一面镜子,看到后的感受,其实就是你自己。

你还期望什么呢?

在地铁上跌跌撞撞读完最后一个字,本打算开始悲伤,人流中突闻吵架声。两个抢座位的女人不依不饶,四周乘客继续板着面孔做自己的事,有人看考试用书,有人给女朋友打着电话,更多人专注地捧着手机。我看着窗户上自己的倒影,想起那个让斯通纳着迷的雪夜,突然觉得悲伤的气息从身体边缘游走了。书最后最令人动容的是斯通纳弥留之际经过他窗边的鲜活的少年,看着这几个他几乎没有被理解过的人生中最后的过客,他竟然像感受到夏天的微风般愉悦起来。有人说斯通纳的一生很悲哀,其实他的不争和看似屈服恰恰证明他的通透,这个人纯粹到透明。你还期望什么呢?或许是一个碌碌之人慢慢走向无聊的死亡,这场景太稀松平常以至于联想到自己,但这个家伙实在幸运得让人嫉妒。孤独的斯通纳无意中遇见文学,这相遇成为他毕生的力量,让一个无望的农家小子一步步走向大学教授。他歇斯底里的婚姻像一条长长的隧道,所幸有那些与女儿之间灵魂相通的下午,得以成为隧道中昏黄的路灯。事业从未一鸣惊人,却暗自喜爱着,执拗地坚持原则。全心全意爱上过一个人,也收获了同样完整的心。你还期望什么呢?在生命的最后,这个顽固的老头子好像又有了力量,从钝痛中苏醒过来,用尽力量拿起自己的书,他觉得自己有的是时间。

冷漠如石头,深情若细流

斯通纳的一生是冷漠的一生,也是深情的一生。他本是农家子弟,却背弃了父母的期望,选择当文学老师;一战爆发,青年人纷纷参战,他两耳不闻窗外事,继续留校念书教课;他有幸碰上心灵伴侣,但离开爱人后依然没有一丝悔意。斯通纳,STONER,名如其人。他的心似乎对很多事情都冰冷如石。但也坚若磐石。他始终没有背弃过自己。在大二的英国文学概论课上,他被莎士比亚的一首十四行诗击中,至此,一个懵懵懂懂的青年的心灵仿佛开悟,他找到了光,找到了自己的意义。生命中的每个关键选择,他都有没有违背过自己的心。他坚决不让不学无术的学生混进学术的队伍,即使为此得罪了自己的领导,遭到无尽的打击报复;他娶了让自己第一眼就心动的女孩,即使女孩一直没有爱过他,他也不曾后悔。他也是深情的,始终有一颗温柔的心。面对着并不爱自己的神经质妻子,他始终体贴,关心照顾略显神经质的妻子,尽力呵护自己的女儿。他和情人之间的感情,也是极其真挚。读时觉得平淡,回味才觉深情。1965年,这本书首版,属上乘之作,但并不畅销。50多年后的今天,世界变得越来越小,周围的人,包括我,都迫切的刷手机,不想错过发生的任何事情。闲聊之间也都是别人怎样怎样。各种书籍视频教材,也都告诉我们,了解别人,懂得沟通,外向乐观。似乎,随时随地和外界保持连接,已经是人的基本属性了。不知道关注自己内心并且如一遵循的人还有几个?即使被斯通纳的冷漠和深情打动,我还是忍不住会猜。猜,如果他对妻子更加的了解,婚姻生活会不会好过一点,这样他会不会幸福一些?猜,如果他和上司保持好关系,事业会不会发展的顺利一些,这样他会不会在研究上走的更远?猜,如果他和妻子离婚,和soulmate在一起,会不会发生更别致的故事?猜,如果他的女儿走出小世界,会不会走出一条稍微新颖的路?不知道呢,50年前的斯通纳的故事已经结束。时代的局限给每个人都上了一把锁,身处其中的人永远解不开。我们都不会是斯通纳,而只能是自己。遇到这本书,非常的偶然。我曾经非常喜欢的一个书影节目:小凤直播室。我一度以为她已经停播了,有一天突然想到搜下微信公众号,竟然还在更新,而且节目质量一如既往地高。小凤直播室的2016年上半年虚构类读书榜单上就是这本《斯通纳》。书封的推荐语: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

我是一只芦苇,也是一块石头

1891年,斯通纳出生在密苏里中部布恩维尔村附近的农场。头十八年的生命里唯一的颜色,就是漫无天际的黄土。他熟悉所有的农活,也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会离开这里。18岁,密苏里大学新设了个农学院。斯通纳的父亲想让他学些技术,好回来干农活。他没反抗。成了一名穿着古板、行为怪异的农学院学生。20岁,在文学院的教授阿切尔·斯隆的启迪之下,斯通纳的自我意识开始苏醒。他感到时间不是他习惯的那样正常流逝,而是断断续续地流逝。而他自己,从时间中被移了出来,成了旁观者,而非先前简单的经受者。此后,他转入文学系。23岁,他拿到文学学士学位。战争席卷整个欧洲。他结识了一生最重要的两位朋友:马斯特思和戈登·费奇。马斯特思后来应征入伍,死在蒂耶里堡。他入伍前在酒吧间的一番话一直敲打着斯通纳:“你也在弱者之列——你是个梦想家,一个更疯狂世界的疯子,我们中西部本土的堂吉诃德,但没有自己的桑乔,在蓝天下欢跳……你同样因为失败而与世隔绝;你不会跟这个世界拼搏。你会任由这个世界吃掉你,再把你吐出来,你还躺在这里纳闷,到底做错了什么。”在战后的一场复员老职工的欢迎会上,他结识了伊迪丝——一位容貌姣好但冷若冰霜的女孩。这位中规中矩、受过严苛的家庭教育的女孩,在和斯通纳若即若离了一段时日之后,面对斯通纳笃定的求婚,只淡淡说了句“我会努力做个你的好妻子”。他们接着就结婚了。斯通纳近乎机械地完成了婚礼上他的那部分戏码,接着才意识到自己有了一个妻子。伊迪丝履行她作为妻子的诺言,不过仅仅是整理房间、做饭和日复一日的琐事。他们之间没有交流,无论是身体还是灵魂,都是空荡荡的摆设。29岁,斯通纳如愿成为一名教师。他打算在自己论文的基础上出一本书。他雄心勃勃、自信满满,希望能通过这本书,确立自己的学术地位。30岁,伊迪丝突然告诉他,她决定要个孩子。在长达两个月的史无前例的慌乱的交配之后,伊迪丝终于怀上了孩子。32岁,他有了一个女儿——格蕾斯。他暗淡的生命终于因为她而变得有些色彩,他期待着她能长大成人,并无比享受两人共处的时日。他和伊迪丝,就像两个关系尴尬、相处艰难的室友,共享空间,却不屑于同彼此交谈。他一心扑在研究和写作上,像一匹被逼急了的饿狼。36岁,他的父母相继去世。他知道他们希望在曾经生活的地方死去,那片无边无垠的黄土地。除此之外,他仿佛对他们一无所知。也没有因此掉一滴眼泪。就在斯通纳的教学事业刚刚起步,双亲离开之后,伊迪丝以最为冷漠的方式向他宣战。她先是改变了自己的装束,接着禁止女儿和父亲交流,最后她将斯通纳书房里全部的书稿和文献都挪走。40岁,他为了不违背内心的学术标准,没有让沃尔克通过论文答辩。尽管院长劳曼克思再三警告,斯通纳还是没有改变主意,执意不通过。与沃尔克交好的劳曼克思便以此作为权力的角逐,与斯通纳结下梁子。41岁,教了十几年书、精于古典学、受学生欢迎的斯通纳,因为与劳曼克思的矛盾,被安排去教新生写作课。他在这场权力的争斗中,失败了。不惑之年,他依旧在那所他稔熟的学校,教一些用不上他才华的书。他与他的妻子,虽没有什么大争吵,却也没有任何情感上的联络。因为母亲的阻挠,他和他曾经的宝贝女儿,也只有短得可怜的见面机会。43岁,他开始消瘦下去。锋芒散尽。44岁,他重新认识了他教过的一名女学生凯瑟琳。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聊起了他已经多年没碰过的古典学,聊那些在人类辉煌文明中一晃而过却璀璨夺目的诗,聊他曾经无比熟悉之后渐渐无视了的动人的思想。他们克制、友好、彬彬有礼。直到因为怜爱两个人抱在一起。他们不知疲倦地聊天、做爱,渴望夏天的到来。斯通纳觉得自己活了过来,就像一支重新燃烧的烛火。他终于领悟,自己最初爱的那个人,不必要是最终爱的那个人,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斯通纳不再像年轻时那样,把爱情看做一种绝对的存在状态,他视它作一种“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被意志、才智和心灵发现、修改的状态”。在经历这么多次心灰意冷之后,斯通纳终于找到了幸福的感觉——两个人在语声哗然、熙来熙往的人群中创造一个安静的世界的感觉。而这种感觉,却因为外界的介入而不得不戛然而止。因为学校方面的警告和劳曼克思的干涉,他不得不与凯瑟琳分开。他转身之后,感觉周遭都是地狱。那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从此,斯通纳以倔强的、近乎疯狂的状态投入到教学当中,虽然仅仅是初级的写作课。关于他的故事,经过各种版本的传说,已经被神化。只是他深知,自己的血液里,依旧流着早年在布恩维尔农场里传承下来的卑贱、辛苦、坚忍。他的信仰,就是把自己毫无表情、铁硬荒凉的脸,交给严苛不公的世界。45岁,德国纳粹将整个文明拖入蛮荒。纵使绝望,斯通纳还是将自己投入到大学这个机构——他心目中的审慎的信仰——以此来避免将个体托付给毫无理性的黑暗的力量。50岁,他的女儿格蕾斯怀了孕。他知道,那是她同这个冰冷家庭最后的决裂。是她牺牲自己的幸福,故意为之的最终结局。54岁,二战结束。斯通纳开始无法遏止地衰老。他知道自己的衰老不是假装的。“在这场大战后的几年里,他看到这个世界和国家已病入膏肓。他看到憎恨和怀疑变成一种疯狂,像急速传播的瘟疫般横扫大地。他看到年轻人再次上了战场,好像在一场噩梦的回荡中,充满渴望地奔向毫无意义的毁灭。他所感觉的同情、悲伤是如此老迈,是他衰老不可分割的部分,乃至在他本人看来,自己似乎还没有被碰过。”64岁,他在一生疲惫的挣扎中,被诊断为癌症。65岁,在一场退休的欢送会之后,斯通纳死了。“他想当一名教师,他成了教师。但他知道,他永远知道,人生的大部分时候他都是一个冷漠的人。他曾梦想过某种正直,某种绝对的纯洁。他寻找过妥协和无关紧要的攻击性消遣。他曾想象过智慧,在漫长岁月的尽头,他找到了无知。”有些事情就是这么吊诡。斯通纳既不懒惰,也不邪恶,他甚至算是勤奋,算是胸怀大志。但是他时时感到生命的无力——在整个世界黑暗的战争裹挟之下,他无处躲藏,也不打算屈从;原本以为知识的丰盈会替他解决困惑,却没想到恰恰是这种丰盈,造成了他始终无法逾越的虚无的鸿沟;原本以为教师是他的宿命,是他自身智慧的象征,却没想到,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顿悟:生命的尽头不是智慧,而是无知。斯通纳不坏,他也从未甘于平庸。只是他最终变成了自己世界里最为平庸的一员。而唯一让他感到欣慰的是,在他的生命结束的前一秒,他看透了一件事——“一种愉悦感油然而生,好像起于一丝夏季的微风。他模模糊糊回想着自己念念不忘的失败——好像它有多重要。此刻,在他看来,这些想法太平庸的,太不重要了,与他曾经度过的生活相比太没有价值了。”斯通纳的一生,是一只芦苇,在整个世界战争与和平交替的风雨飘摇中,震颤、张望、思索。斯通纳的一生,也是一块石头,他把最冷漠的臭脸,丢给那些为个人得失蝇营狗苟的人,丢给那个不相信一块石头可以激起任何涟漪的时代。

《斯通纳》|是金子,迟早都会发光的!

《斯通纳》仿佛埋藏在历史迷雾中的一块璞玉,经过岁月的打磨抛光,逐渐散发出迷人的光晕,沉静,润泽,温暖。这部现象级畅销书得到诸多大师的称赞和推荐,受到当代人的热烈追捧,并不是简简单单地人云亦云,人们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抬起头,闪烁着浑浊的眼光,看到了《斯通纳》所表达的那股清凉和平凡,在人人追求成就和进步的时代,甘于平庸多么令人沮丧,《斯通纳》无疑就是一只细腻、轻柔的安抚之手,慰藉浮躁的心,让你慢下来,再慢下来,尝试更有意义的生活。对约翰·威廉斯来说,这是不公平的,50年前写下《斯通纳》,呕心沥血,寄予厚望,却不被所处的时代认可,可怜的销量和不咸不淡的评语使威廉斯痛心。在后现代主义文学大行其事的年代,象《斯通纳》这样的学院小说自然流于小众,是逆潮流而上的乖僻,怪不得读者的不认账。威廉斯也因此郁郁寡欢,终生只创作三部小说,便封笔沉寂下去。作品就如同作者自己的孩子,付出的那些艰辛和时间自不必说,关键是寄予其中的自我意志,始终得不到呼应,不能在时代的洪流中大放异彩,心中是痛彻心扉的失落。威廉斯在《斯通纳》出版之前曾充满自信的预言,这本书定会畅销,然而,他只猜对了结局,却算错了时间。50年后的畅销,已经无法抚慰威廉斯的殷殷期盼,这张迟到的成绩单向我们谕示:是金子,迟早都会发光的!威廉斯正像他在《斯通纳》里塑造的角色一样,有理想,有自己喜欢的领域,有为之献身的事业,追求过爱情,也收获过真爱,不畏强权却又无奈地屈服,有可以成为知己的朋友,却又若即若离。威廉斯恐怕是通过斯通纳的精心演绎,诉说有关自己的故事,那些平凡的让人窒息的生活。斯通纳出身农家,那是怎样的一个家庭啊,死气沉沉,没有未来,孤独,单调,辛劳,虚弱,了无生趣。“这是一个孤单的家庭,家里只有他一个孩子,全家被逃不掉的辛劳紧紧地束缚在一块儿。黄昏的时候,一家三口坐在那间小厨房里,亮着唯一的那盏油灯,凝视着昏黄的灯焰。经常在这个时候或者晚饭和上床睡觉之间的工夫,唯一能听到的声音就是靠背椅里某个身躯单调的活动声,以及在那幢年迈的老房子下面某个木器发出的微弱而柔和的吱呀声。”优渥的生活是岁月的润滑剂,滋润着成长的每个瞬间,有阳光,有鲜花,有大麦粥,有五颜六色的折纸。漫长岁月的记忆里,充满了干净整洁的片段,是一幅幅画风优美的展品,人们则叼着烟斗神态自然地欣赏。与之相反的是令人不堪的日子,粗糙的犹如崖壁上的顽石,绝望的忍耐,模糊的琐事,苍白而无趣的皱纹。少年斯通纳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出现了什么问题,长久的沉闷孕育出老实、刻板的性格,斯通纳的木讷、迟钝和被无聊的日子打磨掉的棱角,使他根本就不知道未来是什么,甚至压根就从未考虑过。缺乏理想,没有未来蓝图的日子自然枯燥异常,然而,生来如此,未受开化,也就不觉得那种压抑、无法呼吸的困顿感。“母亲对自己的生活还能够耐心对待,好像那不过是她必须要忍受的一段稍微漫长的瞬间。她双眼透着苍白的淡色,模模糊糊,眼睛周围的皱纹,在贴着头顶梳起、后面挽了个的稀薄灰发的衬托下,显得更加耀眼。”父母只是普通的农民,世世代代精心侍弄那块土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拮据,一辈子被绑附在赖以生存的土地上苟延残喘。生养斯通纳的那片土地,常年耕耘、索取,不可避免地日益贫瘠。为了挽救这种不可遏制的颓势,延续古老的传统,希望土地重新焕发生机,父亲鼓起勇气筹集一笔学费,送斯通纳去哥伦比亚读大学,主攻农业。在大学里,斯通纳依旧平庸,常常独来独往,沉默寡言。一个表情,一件衣服,一样的语调,从未改变,校园里慢慢适应了他空气一般的存在。然而在第二学期,斯通纳意外地做出一个惊人之举,私自改变了自己的专业,从农业转为文学,从实用性的谋生技能转为虚幻的理想主义,不得不令人敬佩,一般人也没有勇气做出这违拗、背叛的决定,看似平庸的斯通纳却做到了。毕业后,斯通纳拒绝随父母回到那片看不到任何未来的土地,接受导师斯隆的建议,留校做一名普通的英文老师。斯通纳已经无法适应家乡土地上的那股没落气象,只是想把事情做好,而不是追求功名利禄,名利于他,只不过是办公室墙上的壁画,远远地观赏,从未期望深入其中、据为己有。然而,斯通纳依然是孤独的。孤独的心坚守着属于自己的一方天地,在这里他可以随心所欲,和另一个自我对话,互相戏谑对方,将关于自己的过去从历史迷雾里拖出来,挑挑捡捡,留下有意思的仔细把玩。还可以和未知的影子玩捉迷藏,在灰暗灯光下,追逐忽隐忽现的黑白光影是最大的乐趣。没有朋友,没有爱和恨,孤独是一泓平静无波的湖。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斯通纳发现周围的人情绪激昂,人人跃跃欲试,积极报名参军,希望深入欧洲战场,守护那虚无缥缈的所谓正义,并不惜献出年轻的生命。斯通纳仅有的两位好友都离开校园,怀揣着一腔热血进入战场,一个战死,再也没有回来,一个重返校园后一直陪伴在斯通纳左右。而斯通纳却不为所动,当两位好友不厌其烦地拉他一起参军时,斯通纳犹豫不决,内心是拒绝的,可又担心那些轰轰烈烈的民意,本就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倘若在这件刺激到全民G点的事件上表现过于冷漠,会不会造成更加不利的影响?斯通纳专程请教导师斯隆,斯隆说:“你必须记着自己是什么人,你选择要成为什么人,记住你正在从事的东西的重要意义。有很多人类的战争、失败和胜利,很多并非军事之争,历史著作中也没有记载。要记住这个,当你试图决定要做什么的时候。”斯通纳选择留在学校继续做自己的本职工作。他热爱温馨的校园,热爱讲台,热爱那些朝气蓬勃的学生,热爱文学,这是他的生命,是他选择的人生,是他存在的意义所在。这是斯通纳的第二次背叛。成为斯通纳妻子的伊迪丝,同样孤独、冷寂、神经质,斯通纳看到她的第一眼,便爱上了她。以斯通纳的性格,原本是缺乏激情的,然而出乎意料地是,斯通纳积极地、勇敢地、不拖泥带水地追求自己的幸福,主动向伊迪丝表白,提出下次约会的希望,表达对伊迪丝的爱,并最终结婚生女。婚后的生活并非像斯通纳设想的那么美好,甚至有些无奈,更多的是失望。伊迪丝过于敏感,冷淡,执着,说话声音尖利,经常歇斯底里。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会精心设计,步步为营,从斯通纳身边夺走女儿的依恋,逐渐占领家里的空间,把斯通纳逼到一个狭窄的角落。斯通纳节节败退,不断放弃自己的利益,以求获取片刻宁静,而伊迪丝始终不知足,时而热情如火,时而冰冷似铁,原本应该温暖和谐的家庭一片死寂。女儿以故意怀孕为由,利用一个青涩小伙,终于逃离出这个令人窒息的环境,再也没有回来。“最初的几天,房子的空荡让人有种奇怪和出其不意的焦虑。但是很快他就习惯了这种空荡,开始很享受了。不到一个星期,他就知道自己会像这些年一样愉快,当他想到伊迪丝必然还要回来,反而感到非常难过,这点没有必要再对自己掩饰了。”这是妻子离开一周之后斯通纳的真实感觉,可见婚姻已走到尽头,双方只是为了体面维持着貌合神离的家庭。凯瑟琳是斯通纳讨论课时的一名旁听生,为斯通纳在文学上的造诣折服,双方隐忍着这份畸形的感情,可终究还是逃不脱爱情的诱惑,两个人在凯瑟琳的小公寓幽会,聊天、谈论文、做爱,做爱、谈论文、聊天,仿佛这就是生活的全部。在伊迪丝那里失去的激情,全部在凯瑟琳身上展现,这是真正的爱情,有欲望,有呵护,有表达,有需求,有斯通纳麻木感觉里的愉悦。这是斯通纳的第三次背叛。遗憾的是,纯真的爱情不能长久,斯通纳爱凯瑟琳,更爱他们各自的事业。面对死对头的含沙射影,斯通纳想到过和凯瑟琳一起逃离,躲避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重新开始,然而对文学的热爱,对学校的眷恋,对老师这个职业的敬重,最终左右了斯通纳的决定,两人悲情地分开,凯瑟琳甚至没有告诉斯通纳辞职的决定,斯通纳也庆幸凯瑟琳没有告诉他。这是斯通纳的第四次背叛。在与死对头的常年冷战中,斯通纳完全有能力奋起反击的,可是斯通纳却无意于此,他感觉到沮丧、疲惫,似乎不愿在除了文学这个领域之外的任何事情上劳神费心。兢兢业业20多年,也没能混到助理教授的职级,斯通纳知道是作为系主任的死对手的打压,所以在退休问题上,斯通纳决定不再忍辱负重,做好了与老对手鱼死网破的准备。然而,世事弄人,斯通纳查出患了严重的癌症,没有多少时间了,最后无奈地放弃抗争,安静地死去。斯通纳的一生,平凡,无波无澜,正是千千万万普通人的生活。短暂憧憬过未来,1次人生最关键的转变,2名要好的朋友,4次背叛,没有经历过大风大浪,没有惊天动地的业绩。斯通纳的平凡之处又彰显伟大,他那种与世无争的沉静,专心做学问的执着,追求爱情的果断,抗争命运的悲壮,始终是人们汲取的营养。《斯通纳》出版之初的那个年代,最流行的文学思潮是后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主张否定社会秩序,变现支离破碎的世界,创造新奇的文字魔术,而象《斯通纳》这样的传统现代主义风格,描述的又是循规蹈矩、与世无争、平淡无奇的故事,注定不会收获多少回响。英国名小说家朱利安·巴恩斯在《卫报》写道:“《斯通纳》是一本绝佳的学院小说——当我评论‘绝佳’,我的意思是它们已经超越了各自类型范围的评价标准”。《斯通纳》是一卷素颜的卷轴,缓缓打开,没有任何修饰,也是一面镜子,照映出最普通的人生得失。“失败”是《斯通纳》的底色,但这纯白的世俗失败映照出他金色的精神坚守。《斯通纳》写得精准、克制,描写细致、感人,将无尽之意留在小说之外,让斯通纳成为一个沉默的英雄。

即使生活總會重佔上風,我們仍然逃離——讀《斯通納》

三點四十八分,醒來就再也睡不著,在黑暗中迫切地想要寫字。空調大概是太舊了,一直發出吱吱的聲響,聽得煩躁。突然樓上傳來一陣混亂,孩子的哭喊,大人的責罵,這個時間除空調之外的聲音,讓我有點興奮,但一陣就歸於平靜了,我又陷入煩躁地翻來覆去。想起斯通納,讀完好幾天了,他還是一直在我念頭里揮之不去。無論生活如何做到每一次都重佔上風,他還是逃離進精神的方寸小屋,沉浸於書籍和片刻的安寧。當生活又一次佔領高地,更穩、更狠,他還是逃離。慶幸年輕的自己,擁有逃離的心和力氣。每一次逃離的快樂越大,現實的耳光就越響亮,但我還是,想不顧一切了。要找一本書,與“我”相關,是不容易的,多年前我找到過一本,他叫西決,讀時我感到平靜下內心的震動,一些日子後我發覺仍然珍視和難以忘懷他的原因是,我看到了自己。近來讀了石川啄木,我是有共鳴的,僅僅是悲觀的那一面。而斯通納,我才活到他幾十頁而已,但不害怕妄下定論地認為,我又一次看到了自己。現在的狀態,和未來的影子,字句清晰地被記錄在案的感覺,很奇妙,卻也不怎麼好。要說斯通納有勇氣,真正地活過,我不是那麽認同。他只是做了一個正常人的在那個情況下會做的事,很多時候是無奈的。他年輕時也是有過熱情的期盼的,對於伊迪絲,有過純正的愛,他盡力了,但得到冷淡、病態、怪異,他的希望被澆熄了,只能轉向去尋求生活中別的些什麼。格蕾絲長大到一定程度時,跟她媽媽變得一模一樣,讓我覺得斯通納有點可憐。好在他在情人那兒感受過愛情的存在,真實、誠懇,也來之不易的體會:”你最終愛的那個人並不是你最終愛的那個人,愛不是最終目標而是一個過程,藉助這個過程,一個人想去了解另一個人。“我很喜歡這句話,十分中肯。斯通納不掩飾懦弱,這是真實的他。斯通納也不曾妥協,也是真實的他的樣子。斯通納沒有被美化或者醜化,那就是現實中,一些人的真實的樣子。不想細數他年復一年經歷了什麼,回顧人生總是無力的,帶著即將終結的遺憾感。作者用不着痕迹得語言真實、誠懇的,跟隨斯通納度過了他的一生。”你也在弱者之列——你是個夢想家,一個更瘋狂世界的瘋子,我們中西部本土的唐吉坷德,但沒有自己的桑喬,在藍天下歡跳。你足夠聰明——只是比我們共同的朋友聰明一點。但是你有這個瑕疵,那個頑疾。你覺得這裡有某種東西,有某種東西值得尋找。其實,在這個世界上,你很快就會明白。你同樣因為失敗而與世隔絕;你不會跟這個世界拼搏。你會任由這個世界吃掉你,再把你吐出來,你還躺在這裡納悶,到底做錯了什麼。因為你總是對這個世界有所期待,而它沒有那個東西,它也不希望如此。棉花裡的象蟲,豆莢里的蠕蟲,玉米里的穿孔蟲。你無法面對它們,你又不會與它們搏鬥;因為你太弱了,你又太固執了。你在這個世界沒有安身之地。“斯通納這位早早就因戰爭離世的朋友說的這段話,是全本書里我最喜歡的一段,它有點絕對,有點悲觀,但是斯通納,還有我,都被他說中了。

用生命的状态去生存

生活并不总是按照我们所想或者所喜欢的样子延续与发展,就连小说也一样。
《斯通纳》读后感
小说的情景走向各有不同,有些是立于生活之外,用笔墨情节呈现一个乌托邦,从而使这些永远无法永恒生活在乌托邦里的人类短暂感知一番它的魅力;另一些则是立于生活之中可能甚至还不如真实的生活曲折精彩,可你知道,它就是真正生活的模样,它会告诉你,任你幻想得再多,生活除了如此别无可能。《斯通纳》属于后者。
《斯通纳》是以单个人的成长与生活走向为脉络展开的,若单从情节看,这无疑可能是一本失败的书,一个学生成为了老师,结了婚生了孩子,出了轨暴露了,与情人被迫分离,继续教书直至死去。期间穿插着大篇幅关于哲学和文学的探讨,连带着点有关战争的背景与思考。看似毫无新意甚至有些乏味晦涩。但这一切又无一不是本书真正的魅力所在。那种灰色的背景色调里,像极了人生所到之处的柴米油盐,偶然绽开那么点鲜红的激情和白晃晃金灿灿的耀眼光亮,仿佛有某个神灵在天堂的一角定睛看着行走在路上的这个人,这俯瞰自我人生的角度,一切都是那么平静却让人着迷。
唯爱与梦想不可辜负
斯通纳本是农民的儿子,从未有上学读书的念头,直到父亲以学习更好的知识可以提高田间产率为由,硬是将其送入城里大学的农学院接受学习。在一次文学课中,斯通纳偶然感受到文学的魅力,从此他似乎变得有生命起来,梦想与热爱就是他生命的状态,在文学与书籍之中,他第一次感受到什么是真正地活着,并终其一生都在这个方向上固执地活着。
若以世俗的眼光来看,斯通纳也许不算是个好人,他远离家乡,未能为父母分劳,给父亲送终;在战争期间他没有拿起枪杆子去为国家浴血奋战,而是以“逃避”的姿态,躲在他的研究之后;他爱上了一个女人并娶她为妻,却不能一直爱她,给她想要的生活与应有的理解,当他们之间出现矛盾问题甚至殃及他与女儿的关系时,他选择了日复一日待在他的办公室里,充耳不闻;他不是一个好丈夫,他爱上了一个与他在文学研究上有诸多共鸣的女研究生,并与之维持了很久的关系,他仅解释为“我终于能够理解他们所说的,你最初爱上和最终爱上的往往不是同一个人”;他也不是一个好情人,当他们的关系曝光被迫做出选择时,他选择了放弃,他说“只是因为我们害怕自我的毁灭,以及现有的一切的毁灭”;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他的女儿怀了孕结了婚嫁给了她所不爱的人并很快成了寡妇与单身妈妈,她说“我知道一切本可避免,只要我想,而我不愿意避免。因为我想逃离。”
斯通纳似乎没有做成过一件像样的事情,他如此热爱他的文学却终身只是个助理教授的级别,他没有任何一本被世人称道的著作,没有任何学生及老师在他死后提起他时还会留下眼泪。斯通纳似乎终身都在逃避,逃避种种生活的难题,每当逃避时他都会投身于他的文学之中,将他的文学热爱当做生活的避风港。他一事无成,甚至某种程度上对于他的父母妻子情人女儿的生活的破灭负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可是我一样爱他,像他的父母一样爱他,像他的妻子一样爱他,像他的情人一样爱他,像他的女儿一样爱他。像他曾真切地爱过他们每一个人一样。因为他选择了他所爱的东西,拥抱过他所爱的东西,并最终知道了那些他爱的东西的真正模样。而我亦如此,在那万千种生活姿态之中,我只爱这一种。与喜欢的东西过一辈子,哪怕因为它备受折磨,那都是一种幸福的活法。
现实生活中的事实是,有许多人并非像斯通纳一样幸运,能够有机会认识到自己的方向所在,也或者说许多人有机会但却停留在了入学前的斯通纳,用自己的无知将机会挡在了门外,而我们甚至不知自己是何时放走了它。所以,当发现自己毫无方向又毫无头绪的时候,不如去尝试,试着接触,试着喜爱,然后便会发现其实所谓的喜欢与讨厌并非是绝对的。问自己你讨厌的真的是所讨厌的吗?是由于它触碰了你的哪些禁忌,还是源于一种不了解或者未知的偏见,又或者只是因为它的出现对你造成了某种阻碍?还是单纯的就是我讨厌它,像我曾经对待面条那样?也许只有真正尝试过,对于讨厌与喜欢这两个词才有发言权吧。只是很可惜,我所尝试的往往太少,所以不如为自己去设定一个目标或者梦想,只要觉得它是值得去做的,也许在做的过程中我会爱它或者发现自己所爱的东西。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告诉了我什么是有生命的生活状态,一辈子向着所爱的东西或者所想要的方向拼尽全力,那种用浑身的力量去争取,去捍卫,去搏斗的状态,唯有死亡才能让这力量松懈。我不祈求平静的人生,至少现在不,我还没到该平静或者可以平静的年纪,我要的是争取,是捍卫,是搏斗,是尝试并发现那些值得我如此去做的事情。找不到虽憾不悔,找到了便是一生所幸。
你如何去爱你的爱情
爱情可能是一种绝对的存在,或者一种虚幻的宗教,四十岁时他终于懂了,“爱情并非优美的状态,也非虚幻,而是转化的人类行为,一种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一天接一天,被意志、才智和心灵,发现、修改的状态。”当他遇见并爱上凯瑟琳的时候。而妻子只是说“哦,男人一过了四十都会这样。”一句看似稀松平常的慨世之句,却像是道破了天机。四十岁左右,当已经结婚并育有儿女,他好像突然才明白了爱真正的含义,好像突然才遇到了那个迟来的教予他爱的人。
我们时常懵懂时便许下一生,有些可能到后来会恍然发现那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一生,因此成了背信弃义之人,在道德观念之中遭人指指点点;而有些则更为不幸,他们为了信守无知的承诺,放弃了真正认识爱的权利,终其一生活在道德与悲哀的夹缝中。谁能说这是错呢?谁又能说谁错谁对?而我们的爱情,是任其自流,任其在成长过程中把我们变成那个负心的人;还是牢牢锁在那颗不敢声张的心脏中,日复一日忍耐着道义的蚕食,直至枯死。心若不死,又该以何维系这分裂的生活?不得不说,这是《斯通纳》留给我的重要的疑问,《斯通纳》选择了爱并放弃,当他拿起凯瑟琳的新书,看见一句“献给威.斯”,忍不住流泪时,很难说这选择对他究竟是好是坏。而我更不知,如何能让爱情在流于世俗之中仍保有一丝纯真与热忱,一丝拨弄心弦的魅惑。如何去爱我的爱情,才能让它免于世俗的刁难。
你如何捍卫你的梦想,当你的生活为此一塌糊涂
正直与纯洁都是斯通纳曾梦想过的东西,所以当沃尔克,一个瘸腿的无才华的偏激的无知识的年轻人想从他的研讨课中得到一个合格的分数,为了能继续留在系里学习乃至工作时,斯通纳展示了他“老顽固”的一面。“对他来说,要是当上教师,那将是一场——灾难。”为此,他得罪了劳曼克思——他未来的新系主任,这个瘸腿的男人对那个瘸腿学生的偏爱,就如同对他自己的瘸腿的偏爱一样不可触犯,任何触犯的人都要为此付出代价。斯通纳的代价是,他被剥夺了他最喜欢教的课程,他用来写书钻研和陪伴家人的时间被零散的课表割得细碎不堪,教书与情人成了不可共存的两个选项,所以他放弃了情人,而却从未得到过符合其能力的应得的嘉奖与晋升。
随后的斯通纳终于迎来了人生的低谷,凯瑟琳消失之后,他像是被打败了,继续忍受着暴戾的妻子,忍受她用她扭曲的人生观与教育方式歪曲他的女儿的生活,他漠然地看着这一切,他时常对着窗外的雪出神,对着闯入他的课堂的会务人员大发脾气,他变得冷漠而具攻击性,世界在他脑中成了一幅抽象作品,他不再是那个还活着的人。
可以说斯通纳活着是因为他的梦想,而死亡也是由于他的梦想,他惧怕毁灭,所以放弃爱情,而当爱情消失,当他捍卫的纯洁正直成了世界阻挠他继续生活的武器,他的精神开始濒于死亡。我以为这将是他生命的终结,却不成想这个年迈的老头子,仍抱着自己残碎不堪的生活在做最后一搏。他的精神并未真正死亡,他始终保有教书与从事文学研究的欲望,在延迟两年退休的这个问题上,让他妥协的并非是劳曼克思,剥夺了他的人生的最终力量不来源于外界,而来源于死亡,只来源于死亡。看这个老头子,多么值得去爱,即使他在自己的方向上一无所成并为此几乎完全毁了自己的生活,可他就是不放弃。那是一种说不出的,让人由衷敬佩的力量。他这一生看似什么都没有,却什么都有了。
在生命终结之前,一切似乎都释然了,斯通纳似乎又找回了那个活过的自己:“他想当一名教师,他成了教师。但他知道,他永远知道,人生的大部分时候他都是个冷漠的人。他曾梦想过某种正直,某种绝对的纯洁。他寻找过妥协和无关紧要的攻击性消遣。它曾想象过智慧,在漫长的岁月尽头,他找到了无知。还有什么呢?他想,还有什么呢?他还期望什么呢?”
那么我呢?我还期望什么呢?而你,又期望什么呢?
我不敢想一生不曾全力以赴,一生无所热爱无所追求。也许生活更多时候是灰色的,可我更喜爱那一点红和一点光,并愿意为此勇敢前行,凭借除了死亡没什么可以打败的力量。如此便是生活的可能性。
斯通纳说“我不知道,如果不做一名老师我还能做什么。”那么你我,除了什么不知道还能做什么?找到这个答案便是幸福的开始。
“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最后一句与君共勉。

部分书摘

长篇的书评很不错。就我个人认为,这本书有点枯燥,甚至无聊,你看斯通纳的一生很普通,根本称不上是一个成功人士,我们为什么还要看呢?好像根本不能让我们学习到什么。但是,斯通纳最让我们羡慕的是,他活出了自己。很多人也许会从字里行间看到了自己,其实让我们老老实实满足自己,就足够了。1.摆在斯通纳面前的未来既光明又确定,而且不会改变。他眼中的未来,不是事件、变化和潜在可能的涌流,而是犹如前方的一块领地,等着他去探索。他把未来看作那座宏伟的大学图书馆,可能还会新建侧翼建筑,还会添加新的图书,然后又清退掉旧书,但是其本性仍然基本不会改变。他能看到在这所机构中的未来,他将置身其中,而自己对这个机构还不完全理解;他想象自己在那个未来中还会有变化,可是他把未来本身看作改变的工具而不是它的目标。 2.他早就料到自己会被解雇,在某种意义上他倒乐意如此;但是这事真的到来后,他却有种恐慌的刺痛感。好像自己和原来生活之间最后的那条纽带被割断了 .3.虽然大家处得相当不错,可并没有成为亲密朋友;他们并不吐露心声,也很少在每周的聚会之外见到对方。 4.斯通纳把大学当作一幢巨大的仓库,像座图书馆或者货栈,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地进出挑选能够成全自己的东西,大家在里面共同工作,犹如一间公共蜂巢里的小蜜蜂。代表着真、善、美。人们总是想绕过角落,去下一条走廊;他们就想看到下一本书,你没有读过的书,或者走到下一排书架旁边,你还不曾到过的书架。但有一天你终究会抵达。等你到了——等你到了—— 5.费奇,你有什么想法?你会声称自己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可你想过。在直率与热诚的背后,活跃着一颗单纯的心。对你来说,大学就是上的工具——当然,总体上对这个世界而言也是如此。你把它当作一种精神的硫磺和蜜糖,每年秋天你都会给他们服用,让那些小混蛋度过下一个动机。你是个仁慈的老医生,善意地怕怕他们的脑袋,把他们的钱装进自己的口袋。6.大学就像一个庇护所。他们现在怎么称呼来着?——是给那些体弱、年迈、不满以及失去竞争力的人提供的休养所 。7.别想逃掉,我的朋友。真的别想。你是什么样的人?一个单纯的土地的孩子,像你对自己假装的那样?噢,不是。你也在弱者之列——你是个梦想家,一个更疯狂世界的疯子,我们中西部本土的堂吉诃德,但没有自己的桑乔,在蓝天下欢跳。你足够聪明——只是比我们共同的朋友聪明一点。但是你有这个瑕疵,那个顽疾。你觉得这里有某种东西,有某种东西值得去寻找。其实,在这个世界上,你很快就会明白。你同样因为失败而与世隔绝;你不会跟这个世界拼搏。你会任由这个世界吃掉你,再把你吐出来,你还躺在这里纳闷,到底做错了什么。因为你总是对这个世界有所期待,而它没有那个东西,它也不希望如此。棉花里的象虫,豆荚里的蠕虫,玉米里的穿孔虫。你无法面对它们,你又不会与它们搏斗;因为你太弱了,你又太固执了。你在这个世界没有安身之地。 8.我是你们中的一员。事实上,还要更糟。对这个世界而言,我太聪明了,我总是无法闭上嘴不去评论这个世界,这是一种疾病,无药可治。所以我只好被封存起来,在哪里我能够不负责任有很安全,我可以不伤害任何东西。9.上天,或者社会,或者命运,或者不管你想给它取什么名字,给我们创造了这间小茅屋。可以从暴风雨中走进去。这所大学就是为我们而存在,为这个世界的弃儿而存在;不是为那些学生而存在,也不是为了无私地追求知识而存在,不是为你听到的任何理由而存在。我们释放出各种理由,我们让个别普通人进来,那些将在这个世界上有所作为的人;但那不过是保护色。就像那座中世纪的教堂,它才不在乎俗众,甚至上帝呢,为了活下去,我们有自己的理由。我们应该活下去——因为我们不得不活下去 。10.他发现自己内心还有一片巨大、冷漠的保留地。他憎恨战争对大学强行制造的撕裂;可是他又发现自己内心并没有特别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而且也无法促使自己去恨德国人。10.不过你要是想去的话,看在极度的份上,别说是为了上帝、国家一级亲爱的老美人民而去,要为自己而去。11.一场战争不仅仅屠杀掉几千或者几万年轻人。它还屠戮掉一个民族心中的某种东西,这种东西永远不会失而复得。如果一个民族经历了太多的战争,很快,剩下的就全都是残暴者了,动物,那些我们——你和我以及其他像我们这样的人——在这种污秽中培养出的动物。 12.你必须记着自己是什么人,你选择要成为什么人,记住你正在从事的东西的重要意义。有很多人类的战争、失败和胜利,很多并非军事之争,历史著作中也没有记载。要记住这个,当你试图决定要做什么的时候 。13.那些罗马抒情诗人接受死亡时坦然、优雅的态度,好像他们面对的那个虚无不过是自己曾经享受过的绚丽岁月的一种应有属性;拉丁传统的后期基督徒诗人看待死亡时表现出的痛苦、恐惧以及勉强掩饰的憎恶令他惊奇,死亡承诺,无论多么模糊,会有一种华丽、愉悦的永恒人生,好像死亡和承诺不过是一种嘲弄,会让他们活着的光阴发馊。 14.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爱的那个人,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15.非常年轻的时候,认为爱情就是一种绝对的存在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如果一个人挺幸运的话,可能会找到入口的路径。成熟后,他又认为爱情是一种虚幻宗教的天堂,人们应该怀着有趣的怀疑态度凝视它,带着一种温柔、熟悉的轻蔑,一种难为情的怀旧感。如今,到了中年,他开始知道,爱情既不是一种优美状态,也非虚幻。他把爱情视为转化的人类行为,一种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一天接一天,被意志、才智和心灵发现、修改的状态。16.从长远看,”斯通纳说,"不是因为伊迪丝,甚至不是因为格蕾斯,或者注定要失去格蕾斯,让我继续留在这里。不是因为对你或者我来说,这是个丑闻或者伤害,不是因为这是我们非要克服的磨难,甚至不是因为我们可能要面对爱的痛失,只是因为害怕我们自我的毁灭,以及我们现在所做一切的毁灭17.他意识到了把一个人的自我完全托付给这些毫无理性和黑暗的力量纯属徒劳和浪费,这些力量推动着这个世界走向不知的终点。18.柔软感缠在他身上,一种倦怠感爬上他的四肢。一种他自己的身份感忽然猛然袭来,他感觉到了这个东西的力量。他就是自己,他知道自己曾经是什么样的人。

简单书评

知道《斯通纳》这本书是因为豆瓣里的男神推荐。陆续看了一些短评,评价都很高。买来用两个半天的时间看完,不算快,不舍得快。因为正如我所期望的那样,它完全是我的菜。斯隆和斯通纳谈话的那个片段就让我看得头皮一炸。仿佛斯隆不是在对斯通纳谈话而是对我。沃尔克的论文答辩场面我看得既热血沸腾又羞愧难当,一开始我嘲讽地认为沃尔克很像我们身边的一些大学老师,只会扯皮,你问他一个问题,他扯一堆出来把你说得云里雾里,回头一想,才知道原来他自己也不懂,只能讲一堆虚话。而越看到后来越觉得沃尔克身上的懒惰狂妄和虚无简直就是中文系学生(包括我)的通病。我们总说文学虚无缥缈,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对于专业学者而言,一些基础东西要知道,尤其是作为一名老师,真的应该要一针见血地回答学生的问题,至少不能答非所问。斯通纳和凯瑟琳分手前夜的谈话也是印象深刻的片段,一段成熟人之间的分手前言,没有人能活在俗世之外。别人说这是失败者的自白书。我却觉得他的精神世界很充实。有过真切地爱情,一生追求知识。幸福不是结果,而是过程、经历。如果我也能拥有这两样,我一定是幸福的。

到底好在哪儿

故事的叙说前一小半部分略显枯燥,但越读下去越流畅,从斯通纳结婚后开始阅读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讲的无非就是一个普通人平凡的一生,经历过职业困顿,婚姻的挫败,生育过小孩,仿佛碰到过火花般炽热的爱情,最后承受了病痛之苦。如果说好在它把一个平凡人的一生描述了出来,让我们看到生活的面目,那么它跟其他许多类似题材的书的区别性似乎不是很大,但除此以外,我就真的没再看到它好的地方了,也为它这几年来的被追捧感到非常困惑。

最可爱为斯通纳

真心的喜欢老斯通纳。说实在的,我其实是对农民出身有偏见的,总把他们跟无知和小市民气息联系起来。而斯通纳这个农民的孩子却是那么的可爱。他爱上了文学的艺术,这个和他的出身很脱离的东西。但同时他又是那么的朴实自然。在他身上我看不到虚浮、浮夸的东西。他诚实勤恳,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认真面对自己的爱。即使生活给予他不满,他也有源自土地的那份厚朴接受。当他遇见爱的时候,他就去靠近,他的妻子,文学,和后来的恋人。当他爱着的时候,他就付出。他对女儿的那些照顾,极其温暖人心。他此生没有波澜壮阔的刺激和骄傲,也没有歇斯底里的绝望和崩溃。就那么缓缓地踏实地流过。却远胜于任何所谓精彩的人生。好的人生不在于它是多么的精彩纷呈,而是它能永恒的忠于自己,忠于内心。所以说,首先打动我的是他对于工作的认真态度。因为他的工作就是他所爱的东西本身。很可能其中包含的一些工作也并不是他愿意做的,但是他都很好地完成了他的职责。他被文学打动,并转了专业,人生就这样转入了他所爱的领域。这样的事情对于我这种兜兜转转还没有步入正轨的人来说,实在是太求之不得了。其次引发我共鸣的是他的婚姻。我惊讶于可以有这样草率的婚姻。 我甚至都不知道他的妻子准备要嫁给他了,而且他妻子的家庭也同意把女儿嫁给他。然后他们就这样结婚了。这一切的都太不可思议了。斯通纳肯定是爱他妻子的,一开始。可是我看不到他妻子对他的爱。我不明白,如果他妻子并不爱他的话为什么要和他结婚。尤其是在结婚之后他妻子表现的出的,对于他的抵触以及对于肉体接触的厌恶,都让人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建立起这样的婚姻。之后,斯通纳和他妻子的那种隔阂,让我觉得非常熟悉。我很不想重复这样的悲剧。我不想和老公在无谓的挣扎和抗拒之中消耗彼此的年华和生命。我真的觉得与其那样尴尬的呆着真的不如分道扬镳,各自超生。现在的我也很痛苦。我仿佛在等待一个决定。还有斯通纳的女儿。他和父亲之间那种温暖的连接。她有一个歇斯底里神经质的母亲。当他我父亲在一种温暖和谐的氛围之下的时候突然被母亲愤怒地闯入的那种情境,在我,幼年的成长过程中也是经常发生的。 我不明白夫妻两个人为什么终究成了敌人?对方的不爽竟成了我痛快的根源。对方到底对我的人生做了什么才能让我如此加恨于他呢。是毁了她的对于人生的憧憬和希望吧!源于她对于自身生活的不满吧!虽然我是在那种奇怪扭曲不开心的情境下长大的,但是我真的不希望我的儿子也和我一样倒霉。我希望起码我是快乐的,不要对儿子歇斯底里的疯狂控制。所以我也在竭尽全力的找让我自己能够痛快的方式。我尽量不再勉强自己,把自己累坏。可是到了今天的傍晚我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心情了。其实我是有默默的期盼老公今天也许回来的。我的某处有些坚持不住了。我需要安慰。看到斯通纳和那个女研究生好了,我真的很欣慰。我希望自己甚至任何人能遇上这样的感情,最好在结婚前。我也一样,结果太早了,留下了太多遗憾。在我还不了解自己的时候,在我还没有找到所爱的时候,在我还没有成为自己的时候。我羡慕斯通纳的一生。他没有卑微,违心,趋炎。他守住了完整的自己和自性的尊严直到最后。他这一生活出了自己。不为别人,也没有那么多的外部影响。他成为了他自己。也不对人生加以过多的期望和干涉。他任由生活在他身上流浪,没有痛苦和挣扎。他接纳发生在他身上的。度过了拥有自我的一生。

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

一本书讲述了斯通纳平淡的一生:求学、教书、求爱、退休、疾病、死亡。他出身农民,曾以为自己读大学只为了更好的种地,而一节文学课却影响了他的一生——使他不断求学,最后成为一名大学教师。在一次聚会上,他遇到了她,追求,结婚,生子。可是,婚后生活并不如意。妻子的神经质使得斯通纳越来越想要远离家庭,而更加潜心学术。后来他遇到了精神伴侣,虽然最后被现实所打败。他所追求的学术是不受外部世界纷扰的,因此当被要求同意一名他认为不够格的学生继续深造时,他毫不犹豫地拒绝,而从此与系主任结下梁子,被系主任各种假公济私地报复,他也不以为意。在生命的最后,他问自己:“你还期望什么呢?”平淡如水的日子,各有各的不幸,又各有各的幸运。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有欢笑,亦有泪水,才是活着。

考试答案出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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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的书

很多方面来看,斯通纳教授都是一个冷漠的人。大学期间的他悖离了父母学习农学继承牧场的嘱托,执拗而狂热的献身于一生钟爱的文学教育事业。农场日渐荒芜,父母孤独终老,他前来送终,默默无言。一战期间他逆着周遭参军的大潮,回绝了好友的邀请与劝诫选择了不参军,醉心在古典文学绚烂的措辞与古人温柔的梦乡。周遭的同事战死或高升,他依然平平如故。他的婚姻始于一时冲动。热情褪去后,无力去经营或挽救这场灾难的他选择了逃避,逃避到连让女儿沦为报复工具这件事情他都失去反应。他爱情的发生背离了婚姻忠诚的原则,而他内心的折磨却是源于外界的骚扰。爱情如同他一生在漆黑长夜里一簇耀目的光,但仍无法抛弃事业选择她。而即使他为之奉献一切得文学教育事业,也饱受打压与讥讽。他硬着一身才气与骨气和曲意逢迎长袖善舞者较量一生终落下风。退休了临死前才草草落得正教授的职称。这不是一本成功者的传记,这是一个平凡人的一生。这一切发生的如此真实,以至于我很花了一些力气才跳出自己而站在某客观角度去审度。可斯通纳教授的感人之处从不在于高风亮节或过人的胆识,而是对他的感同身受。他是我们每一个人,挣扎在世间变幻的洪流里努力把握着自己的方向,有着小小的懦弱与隐忍的冷漠,克制的期待与无法直面的自私。作者描写的日常信手拈来,如同身临其境。使我们即使在阅读途中内心为斯通纳的小小成功而雀跃,却同样在他面对选择时难以作出与之相左的决定。文章的写法也跳出了大众意义上人物传记的套路。简单的平铺直叙,手法上没有刻意炫技或标新立异。内心描写上主要只针对主人公斯通纳,并且在篇幅与角度上都极不露痕迹的随人物的性格与心态变化而变化。完全而又有保留的向读者展示了作为斯通纳,以及通过他的眼睛经历这一切的读者们主人公所拥有的一生。能够将主人公展示得足够完全是作者的基本功,而又在这其中有所保留,则是作者别具的用心——几个人又能真真正正能直面自己呢。所以作者既向我们展示了斯通纳思维中的坦诚,也没有深究这其中的逃避。而这同我们自己的思维也是一致的。作为一个平凡的有才华有追求的主人公形象,作者并没有赏斯通纳一个杰克伦敦式有志者事竟成的发展模式,也没有试图把他树立成什么影射社会的工具,即使斯通纳是一很有一身傲骨的形象。作者事无巨细的展示这一个平凡人琐碎的优点与缺点,没有试图站在宏观方向或上帝视角,这样单纯而执着的刻画着一个人物,与主人公斯通纳一生单纯而执着的坚持文学研究与教育的身影不禁重合。所以结局对于斯通纳弥留时期过多的描写未免稍嫌累赘。本文单从写法出发,至于对斯通纳此人的剖析与评说,我想,还是留待阅读的过程中自行感触吧。毕竟人生哪有多少得意。这是一本普通人的书,而我们都是普通人。

爱情与自我

斯通纳我就看了一遍,思虑再三,很冒昧地写下这篇读后感,感触最深的是书的最后,斯通纳在得了癌症之后,很平静的笔调,没有太大的波澜和遗憾。作者并没有想刻意的突出什么,隐瞒什么。斯通纳就是斯通纳,平凡的一生,平凡的故事,平凡的结局。每个人都会从这个有些单调的故事里找到属于自己的答案。想抓住那一刻内心悸动,遗憾的是有酒味的书需要有懂酒的人才能尝出来,我只能干闻着酒香,流离在《斯通纳》要表述的终极之外。他在得知自己患癌症的时候,想的不是自己,而是自己二十多年对头的劳曼克思——毁了自己前途和爱情的人,他担忧劳曼克思要找个替手恐怕会有些困难,这也许只有小说里的人能这样吧,闯过爱情,工作对自我的泯灭。现实之中,又有几个? 在生命的最后,斯通纳反复询问自己“你还期望什么呢?”第一次的询问,是他曾经的情人凯瑟琳,是爱情。第二次,是妻子伊迪丝,是爱情。第三次,他看到了生命,认识到了死亡的自私。第四次,他终于得到了自己追求一生的东西——他找到了自我,超脱了自我,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斯通纳经历了两个爱的极端,与凯瑟琳爱到极致之时,麻木和习惯让他们两个处在了自我泯灭的边缘,所以为了自我,他们放弃了爱。与伊迪丝之间,他的妻子病态地维护着自我,逃避爱与被爱,她陷入了自我的漩涡,将爱情和家庭引向了悲剧。但爱与自我又该是怎样的关系?书读的太少,阅历年龄也不够,惶惶然不敢下笔。整本书都在写自我,那么自我究竟是什么呢?我想可以引用书中的一段话来回答:“一种他自己的身份感猛然袭来,他感觉到了这东西的力量。他就是自己,他知道自己曾经是什么样的人。”不得不为作者的文笔感叹,无愧于“绝佳”的称号在平淡的语绪中点出了自我的真谛。美中不足的是译者有些不给力,有些地方翻译的云里雾里。

他是不幸的。他是幸运的。

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作者:进取宝宝(来自豆瓣)来源:https://www.douban.com/note/603503963/斯通纳先生的一生像一首悠长的诗,一个朴素的谜;表面波澜不惊,乏善可陈,实则暗潮涌动,回味无穷。 斯通纳先生是不幸的吗?是的,他很不幸:他出生贫寒,职业平淡,婚姻不幸,晚年孤单;他的死亡与他的出生一样黯然。斯通纳先生是幸运的吗?是的,他很幸运:他有如神召般从贫瘠的土地进入大学课堂;他曾在一个瞬间有如神启般被文学的美和光芒点亮,从此一生得其滋养;他曾和他深爱也深爱他的女人灵肉相融,积攒下足以抚慰余生的温暖;他也用滋养着他的文学之光照耀他的学生,让他的故事在他死去之后依然在学生中流传。 小说在我现在的阅读中只占很小很小的比例,与《斯通纳》的偶遇是一个巨大的惊喜。回望2016年的书单,回想这一年的阅读体验,斯通纳先生的故事超越其他技术、商业、历史、人物传记类的杰作,清晰地浮现出来,成为我2016年匆忙生活节奏中一个巨大的问号和休止符,让我悄声自问:那么,我的生活呢?我是不幸的吗?我是幸运的吗?...... 我问另一位也喜欢这部小说的朋友:hey,你说斯通纳这么普通的人这么平淡的一生,为什么如此打动人心?他答:大概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在他的一生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吧。 有空不妨读读看,斯通纳先生的故事里,有没有你生活的影子。

爱不可及

一部特别出色的小说。思辨性强是它的主要特点,但是一点也不枯燥。作者的机智耐心地流淌在字里行间。我头一次耐心地看完了小说里的每一句,包括以前不以为然的景物描写。斯通纳的一生,可怜的老斯通纳,一个多余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他爱过、悔恨过、绝望过、冷漠过,最终一切都走向和解和释然。斯通纳可谓软弱无力,他的力量太单薄、个性太软趴趴泞乎乎,他无法解救自己脱离困境,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心爱的女儿一点点被生活吞没。他唯一做过的帅气的事情就是和凯特琳轰轰烈烈地爱过,这两个人彼此真心相爱,没有猜疑、没有套路,幸福的时光就是一人一本书读着,然后相拥而眠。哪怕在一起十天、两天也值得。我不喜欢斯通纳,我只是喜欢他的诚实,他所有的心理感受,哪怕踏上光滑的石阶,哪怕干燥雪地发出的脆响。他是一个没什么用的、善良正直的人,我反感他的懦弱,一如我讨厌自己的软弱,我喜欢他对学术和教学的执着,正如我对投身人文科学的渴望。我喜欢作者语言的明晰,偏爱“性冷淡风”格的语言,不华丽、叙述过程是在逻辑清楚地思辨问题(实际上我的逻辑很差,只是喜爱罢了),正如文中谈到“这本书跟他想象的一样好。文字优美,激情掩藏在某种冷静和智性的明晰背后”。其中提及学术的部分也给正在写论文的我带来小小启发。

斯通纳之后

这是一部普通人的生活传记。在斯通纳平凡的一生中,我们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故事的背景发生在美国20世纪初最开始几十年,淡淡的乡村风格,平静而缓慢的生活节奏,和我们出生在八九十年代中国的农村何其的相似。中间还夹杂着一战二战,让故事背景显得更加宏大,一战二战是西方小说中,最为常见的故事背景,就如同我们的流行小说中,经常添加文革这一背景。因为战争更能把人性和死亡展示得更为真实。故事的一开始,小斯通纳生活在父母的农场中,他目睹了父母作为农民的辛苦,每日不停的劳作,换来一年的微薄收入。但更令他苦闷的是农场里狭小空间的孤独感。父亲有一天告诉小斯通纳,县里分配一个可以去哥伦比亚农学院读书的机会。于是,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逃离的机会。想想也是,自己小时候离开家乡到县城上学的欣喜感:我终于可以逃离这里了。对于斯通纳的这次逃离我想他不过是又到了一个更大的小小空间罢了,因为他从此以后再也没有离开哥伦比亚农学院这个地方,一直到死。由于要交付昂贵的学费,他便寄居在姨妈家中,但是需要以辛苦的劳作作为兑换。但是,此刻的他似乎找到了人生的真谛,并不在乎每日辛苦的劳作。在学习和劳作之外,斯通纳还能抽出时间来研读一些文学之类的书籍。在此间,他还结交了一生的朋友——戴夫和费奇。前者个性洒脱,后者性格沉稳。他们经常在上完课之后在酒吧里喝酒聊天,直到天明。四年的读书生涯在斯通纳看来,结束的很快,他平平淡淡的度过了四年,后来他又用了两年,取得了博士的学位。紧接着便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当时的学校炸开了锅,很多热血的学生和青年讲师,纷纷报名参军。他的两位朋友也来怂恿他去参军。斯通纳没有去。因为此事还受到了学生和其他老师的当众嘲讽,认为他胆小,不爱国。他都付之一笑,默默的接受了。因为大部分教师去参军了,导致教师空缺,斯通纳便借此机会被学校聘为讲师,后来一直在教师的岗位上40年,直到死去。后来戴夫在法国战死。费奇在战后,回到了学校,做一个领导的岗位。戴夫的死是斯通纳一生的记忆。戴夫的性格也影响了斯通纳的一生。在一次职工聚会上,斯通纳遇到了他未来的妻子——伊迪丝。她是那种出生富贵之家,不经世事,宛若温室里的一朵花朵。于是,斯通纳便展开了追求。伊迪丝后来也就欣然接受了。我始终不明白,伊迪丝怎么就同意了斯通纳的追求。印象中那个时代的美国门第观念是很高的。后来,有人说,这是伊迪丝的逃离,就和斯通纳一样,她也是逃离父母的庇护。事实是这是一段不幸的婚姻。由于婚姻上的不幸。斯通纳便沉溺于自己的书籍和学术。但是他固执的性格使得他也结交了一个一生之敌——他的直属上司。整个教学生涯受其百般刁难。教课的过程中,斯通纳偶遇了一位年轻的研究生,产生了一段意外的婚外恋情。这段恋情对斯通纳后来一直耿耿于怀。斯通纳和伊迪丝婚后育有一女。女儿承受着父母失败的婚姻所带来的恶果。女儿的一次意外怀孕便彻底地割断了他们父女的连线。女儿被迫嫁人选择远走他乡,就像斯通纳当初逃离自己的父母一样,女儿直到斯通纳去世的时候也没有再见过一次面。在斯通纳生命的最后几年,他依然奉献着自己的学识,直到生命的最后查出癌症。他的一生之敌也在最后和好,给他弄个光荣退休。斯通纳的一生太像我们每个人了,有那么一两个好友,也有那么一两个敌人,坚持自己所固执的,摒弃自己所不屑的,虽然婚姻生活没有带给他幸福,但是他却在自己的工作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精神家园,他默默地承受着生活所带来的不便,试图用自己的微小做着改变世界的梦。

你没有办法体验别人的人生

书评|《斯通纳》:你没有办法体验别人的人生斯通纳想当一名教师,他成了教师,但他知道,他永远知道,人生的大部分时间他都是一个冷漠的人。他曾梦想过某种正直,某种绝对的纯洁。他寻找过妥协和无关紧要的攻击性消遣。他曾想象过智慧,在漫长岁月的尽头,他找到了无知。还有什么呢?他想,还有什么呢?他还期望什么呢?他问自己。斯通纳到底是一本怎么样的书呢?我安静下来持续思考了八个长久的深呼吸,但(不好意思的脸红了一瞬间,而褪去这层红大概花费了12软妹秒)仍没有找到合适的词汇。不过为了一丝基于诚实和友谊和所谓写作的诚意的考虑,在这样的时刻我感到很有必要做个声明好好地描述我感到的这种令人不舒服的无力和被操纵的感觉,很有必要,因为为了写出几句这样简单的描述性话语我竟毫无头绪,而可以说几乎是竭尽全力了。我的头脑并未提供我哪怕一个关键性的灵感词语,而这就非常尴尬了:我仿佛必须回到汉语还未定型的上个世纪转换时空安静头脑以便全力思索发明一个新的词语,却无奈发现自己失败的事实。于是到了最后我只能悻悻然回归更基本的解释层面,在小学生的水平试图用分离的句子从数个不同的角度简单说明我的看法(fuck human language),那么我的描述大概如下:《斯通纳》应该被称作是一本杰作,是作者的天才作品。但出乎意料的是,当你听见这样的推荐语时会理所应当地去想象的作者理应拥有的奇诡满溢的想象力,或是独孤求败式酣畅淋漓的优雅长句与华丽修辞,抑或是让人欲罢不能的奇妙结构结构,都统统不存在。具有正常智力的读者也许只需要读上10页就会明白这一点。相反,你唯一可以发现的只不过是朴素的语言,没有雕琢的段落和堪称简略甚至简陋的人物描写。但是和以往的文学教育所告知的那类朴素不同,那样的朴素似乎总是和知足常乐看淡红尘联系在一起,那样的东西不过是概念模糊词语的初步堆叠,而这本书——我可以毫无犹豫的断言——不一样。在这样的朴素里暗藏着一点点不一样的东西,不多,也仅仅是堪堪能被人察觉到而已。100页之前,这样的感受大概只可以说是隐隐约约,可一旦进入了状态,就像汪洋大海。不同开始愈发显著,读者会绝望并羞愧地发现自己之前的轻看,到最后不得不果敢承认:这是一本迷人的作品。但话又说回来了,斯通纳到底是一本怎么样的书呢?鉴于对于文学的品鉴出来不能脱离文本,而我的语句又难以表现描摹其文本独特的个性,那我就只好——退而求其次——再使用一些侧面的手段来增添我这篇意图侧面表现这部小说的优秀的书评的魅力了(不小心陷入了递归)。那么这个侧面之侧面大概可以由四个方面组成:1.从社会交际的方面来说,有很大几率发生的情况是这样的:几乎周围所有的朋友都在看这本书,或者已经看过,或尽管没有看过但也表现出“oh I love it!But seriously what is … that thing?”,总之,错过这本书有一种让你在这个年纪提前obsolete的可能,故本着年轻的心态客观冷静地说,这也是一本应该借阅,哪怕只读上开头几页的作品(当然了看上头几页这样的程度对于任何场合也都足够了! )2.所有的朋友——无论到底看没看过,喜爱或是不爱,爱得深或浅——概都会在谈话提及这本书的时候说“对的 对的,真的是一本好书”以及诸如此类的话语。尽管原因不得而知。而且显而易见的是中文版本的封面确实设计得非常好看(上海人民出版社的版本),而欣赏封面恰好是不需要灵感或门槛的,一个都不需要。3.如果不出意外,总会出现有一位友善的可爱的朋友,他会微笑得如此宽宏以致会爽快答应你借阅的请求。因为他应该已经买了一本。而且他会自然地认为说尽管买书的确并不值得作为一种可供炫耀的资料,明确地提出来也是一种没有教养的自夸行为,但借阅给别人阅读却是另外一件事,哪怕是主动提出的“欸我刚好三四个月前买了一本看过你要不要看啊”也绝对是低调无形而同样达到目的的行为。(你看这里有几个点需要明显的注意,比方说“三四个月”这里需要一个不太明显但又意味深长的重音,而“买”字又完全需要清晰的发音并确保能准确地传递至目标对象的耳蜗(一定要确保这一点哟!)以便真正完成“世外高人就是我,眼前所见皆too young”的预期效果。总之话又说回来要借总是可以借到的,而且你看书外观又长的这么好看是吧,买一本讲道理也毫不过分的呢!耶!4.最后的一点肥肠重要所以我就用感叹号写了哈!这最后的优点就在于这本书毫无鸡汤感啊!这一点肥肠重要好嘛!你知道要把鸡汤写的毫无烟火味是多么的有难度么!但这本书做到了更加极致的更佳境界!明明那么的烟火气的主题!却写得清新脱俗!(无贬义)而且仍然保持着这么高的可读性!买一本也绝对不过分!Hooray!okay安利的环节已过我们还是要回到严肃的讨论中来(咳咳咳)。对于一本这样畅销的出版物来说,一个抱怀“读书为汲取营养,获得力量”的读者应该会明显的失望,因为这一整部小说并没有这种让人心心念念的营养存在,也完全没有提供失意者坦荡不躲闪面对人生的能量(那么显而易见的就失去了励志这一功用);而对于一本年份这么久可以被当作经典的读物来说,它描写的时代的风格和人类的特性却好像一点也没有过去:对于斯通纳的见闻和全部的面对事物变化的应激反应,如我这样匮乏经验阅历的三流学校大学生也可以毫不忸怩却又略带羞愧的发言说:“这几乎就是我自己了!”。所以说尽管这部小说什么问题也都没有提出(当然了没有任何问题被提出这件事本身就证明这部小说提出的问题就是“那个问题”),而且尽管不能说找到了答案和解决问题的途径,这本书还是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故事:一整段威廉 斯通纳的人生。这是一段无可厚非的人生,我有理由相信这个定语下得非常之精准:他的人生也许没有那么fancy的特征,也没有跌宕起伏的反转,没有心灵内部扭曲的黑暗角落,但但说到底,约翰威廉斯在创作这样的作品时也从未有意向读者许诺一个这样的合大众口味的商业小说,他最后写出的这么300多页的文字,归根结底不过是写了一个故事罢了。这本书提交给我们的故事,甚至在故事的第一页就已经完完整整明明白白地写完,接下来引述的段落便出自小说的开头(完完整整的):威廉·斯通纳是1910年进的密苏里大学,那年他十九岁。求学八个春秋后,正当第一次世界大战拼杀正酣的时候,他获得了博士学位,拿到母校的助教职位,此后就在这所学校教书,直到1956年死去。他的职称始终没有升到助理教授以上的级别。修完他的课后记忆犹新的学生寥寥无几。他死后,几位同事向学校图书馆捐赠了一部中世纪的文献手稿,权当对他的纪念,这部书稿后续还能从珍稀古籍典藏库中找到,书上写了段题记:“敬赠密苏里大学图书馆,以缅怀英文系的威廉·斯通纳。诸位同仁谨记。”如果偶尔有学生碰巧看到这个名字,也许会纳闷威廉·斯通纳是谁,但促使他探究的好奇心顶多止于提个漫不经心的问题。斯通纳活着的时候同事对他并不怎么尊崇,现在几乎绝口不提了。对年纪稍长的同事来说,他的名字意味着让人想起等待大家的哪个最后结局;在年纪更轻的听来,这个名字不过是勾起毫无意义的过去的某种声音而已,而且没有什么共性可以跟他们本人或自己的职业联系起来当然,一个文学教授的身份设置,本就极端的显现了作者稳妥的趣味,而这样的趣味(和对文学的崇敬)又明白地投射到斯通纳的身上,当这样的段落出现的时候我想任何一个仍保持着对小说的基本热爱和欢喜的读者都已经可以感受到那种难以忘怀的眩晕感了。以下的这个段落是全书的第一个精彩时刻,或者说我愿意援引古希腊的说法来描述这一页的阅读感受:神迹。因为诚如柏拉图所言,一个诗人若能写出震撼人心的美妙句子抑或悲伤乐曲,不可能出于别的原因——自身的经历,痛苦的打磨,突然的灵感等等——而只可能是因为,在这一刻他的身躯遭到了神灵的附体,是神灵停留在了他的身体里,是奥林匹斯圣山上的某位神灵,因为同情这位创作者难以忍受的巨大痛苦而决定在这一刻将自己的圣灵降落在他的身上(以便他完成他所渴求的创作并舒缓他的痛苦)。而这样的文本片段,只要你粗略浏览过一遍,就会承认其出现只可能是由于这样的原因。我总是喜欢设想这样的一个美妙镜头:20世纪60年代的一个昏暗的傍晚,神灵终于决定在约翰·威廉斯的身体上停留,并打算在今后的几年继续如此。他疾笔写下这一段斯通纳在大二英文课上因为斯隆老师而第一次“领悟”的场景。那门课读了两部莎士比亚的戏剧,最后以学习十四行诗结束了那周的课程。学生们既紧张又迷茫,而且对他们和这位从斜面讲桌后注视着大家的无精打采的人物之间日益紧张的氛围有些害怕。斯隆向他们大声朗读了第七十三首诗;他的眼睛在教室里游移着嘴唇紧闭,带着一丝毫无幽默感的微笑。“这首诗是什么意思?”他忽然发问,然后稍事停顿,眼睛带着某种无情而几乎是快乐的绝望感扫视着教室。“威尔伯先生?”没有听到回答。“施密特先生?”有人咳嗽了声。斯隆把那双黑亮的眼睛转向斯通纳。“斯通纳先生,这首十四行诗讲的什么意思?”斯通纳咕哝了声,试图张开嘴巴。“这是一首商籁体诗歌,斯通纳先生。”斯隆干巴巴地说,“一首由十四行句子构成的诗歌,具有确定的格式,我相信你已经背过了。是用英语写成,我想,英语你已经讲了好多年了。作者是威廉·莎士比亚,一位早就死了的诗人但这位诗人在若干人的心中占据着某种重要地位。他又多盯了斯通纳片刻,这时那双眼睛熟视无睹地掠过全班时变得茫然起来。他没有看自己的书本,又讲起这首诗来;他的声音变的更加低沉,柔和,好像吐出的词语,声音和节奏顷刻间变成了他本人:在我身上你或许会看见每年的这个季节,黄叶或尽脱,或只剩三三两两,挂在冷得瑟瑟抖颤的枯枝上,荒废的歌坛,甜美的鸟儿曾在那里欢唱。在我身上你或许会看见这种时日的暮光,日落后渐渐消失在西方;黑夜,死的化身,慢慢把它赶开,在安息中笼住万物。在我身上你或许会看见那火光的闪耀,在他青春的灰烬中奄奄一息,在惨淡灵床上早晚要断魂,被滋养过它的烈焰销毁。目睹这些,你的爱会更加坚定,因为他转瞬要辞你溘然长往。趁着沉默的片刻,有人清了清喉咙。斯隆又重读了那两行,声音变的平板起来,又恢复了自己本来的音质。目睹这些,你的爱会更加坚定,因为他转瞬要辞你溘然长往斯隆的眼睛又回到威廉·斯通纳身上,他干巴巴地说,“莎士比亚先生穿越三百年在跟你讲话,斯通纳先生,你听到了吗?”有那么几个时刻,威廉·斯通纳意识到自己在使劲屏住呼吸。他把气息轻轻地舒吐出来,刹那间发觉自己的呼吸从肺里排放出来时,衣服随着身体在起伏。他把目光从斯隆身上移开,打量着教室。阳光从窗户里斜照进来,落在同学们的脸上,所以感觉光明好像是从他们自身散发出来,迎着一片黑暗释放出去;一个同学眨巴着眼睛,一道浅浅的暗影落在脸颊的一侧,上面的毫毛被阳光照得清清楚楚。斯通纳开始感觉放在桌上紧紧攥住的手指松开了。他在自己的凝视下掉转过手来,很惊奇它们都是黄褐色,很惊奇指甲已妥帖地嵌进粗壮的指端那种复杂的结构;他想,自己肯定能感受到血液在无形地穿越纤细的血管和动脉流淌着,从指尖到整个身体微弱又随意地颤动着。我就像被一颗闪光弹砸中 。我是在今年4月份读的威廉-詹姆斯的《斯通纳》,后来出了点小差错借给朋友阅读,归还到我信箱后我却找不到书了,当时也是非常奇异但又不好意思,所以就当自己丢了再买了一本,这样便又顺带读了一遍。托克维尔说想要好好评价一段历史,过上五十年后再反过去叙述,是比较适宜的。那么要评价一本书,过上五个月后再反过去叙述,应该也算是会稍微靠谱一点。“第一眼故事,第二眼经典,第三眼生活,第四眼自己“,腰封上的推荐语是这么写的, 那我便权当信了这样的言语,再读一遍试试看能不能读出点“经典”“生活”“人生”来。当然了你已经猜到我要说什么,我”当然“有了全新的体会,就如同每一个重新阅读了某段文字的人都会宣称的那样——当然就算没有什么体验,出于要对自己行为寻找原因以自我证明的原始本能,任何人都会同样这样宣称。所以我的感受大概虽然没有什么必然的强大的合理性,但有一点我们总还有理由注意,那便是小说中的麦高芬(如果对于小说而不是电影也可以说麦高芬的话)。在这部小说里,便是斯通纳刚入职时候的好友戴夫•马斯特思和喝酒喝开心的时候对斯通纳的评论,其实本质上,我更愿意相信此刻戴夫•马斯特思就是约翰·威廉斯这个作者的理性化身,对斯通纳做出评价。终于也就是在这里,我们终于开始进入斯通纳的人生。有一次,夜已很深,他们坐在黑暗的沙龙里一张后排桌边,斯通纳和马斯特思谈着各自的教学和学习,用那种拙劣的诙谐口吻谈论着极端严肃的事情。马斯特思从店里提供的免费餐里高高举起一只煮得有些过老的鸡蛋,好像举着一只晶体球,他说:“诸位先生可曾考虑过这所大学的真正本质吗?斯通纳先生?费奇先生?”他们笑着摇摇头。“我敢说你们没有。我想象,斯通纳把大学当作一幢巨大的仓库,像座图书馆或者货栈,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地进出挑选能够成全自己的东西,大家在里面共同工作,犹如一间公共蜂巢里的小蜜蜂。代表着真、善、美。人们总是想绕过角落,去下一条走廊;他们就想看到下一本书,你没有读过的书,或者走到下一排书架旁边,你还不曾到过的书架。但有一天你终究会抵达。等你到了——等你到了——”他又看了看那只鸡蛋,然后大大地咬了一口,又转向斯通纳,下颏颚在动着咀嚼着,漆黑的眼睛闪闪发亮。斯通纳别扭地微笑着,费奇纵声大笑,不断拍打着桌子。“他听懂你的意思了,比尔。他非常懂你的意思。”马斯特思又嚼了会儿,然后吞咽下去,接着又转过来盯着费奇。“还有你,费奇。你有什么想法?”他举起自己的手。“你会声称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可你想过。在直率和热诚的外表背后,活跃着一颗单纯的心。对你来说,大学就是善的工具——当然,总体上对这个世界而言,而且顺便对你自己而言是如此。你把它当作一种精神的硫黄和糖蜜,每年秋天你都给他们服用,让那些小混蛋渡过下一个冬季。你是个仁慈的老医生,善意地拍拍他们的脑袋,把他们的钱装进自己的口袋。”费奇又是一阵放声大笑,不停地摇头。“我发誓,戴夫,等你准备——”马斯特思把剩下的鸡蛋放进嘴里,津津有味地嚼了会儿,又美美地喝了口啤酒。“可是你们两个都错了,”他说,“大学就像一个庇护所或者——他们现在怎么称呼来着? ——是给那些体弱、年迈、不满以及失去竞争力的人提供的休养所。看看我们三个——我们就是这个大学。陌生人不知道,我们有这么多共同点,可是我们明白,不是吗?我们非常清楚。”费奇仍然笑个不停。“是什么,戴夫?”看到别人对自己要讲的很感兴趣,马斯特思就专注地从桌子对面倾过身来。“先说你吧,费奇。我尽量说好点,我想说你是低能儿。你自己也知道,其实你并不很聪明——虽然这不影响任何东西。”“接着说。”费奇还在笑着。“可是你也够聪明——但只是够聪明——意识到在这个世界上自己会怎么样。你因为失败而与世隔绝,你知道这个。虽然你有能力当个混账家伙,可是你不够无情到坚持不懈地当下去。虽然你不完全是我认识的最诚实的人,你也没有那种异常的不真诚。一方面,你有工作能力,可是你又太懒,工作不够勤勉,达不到这个世界要你达到的程度。另一方面,你又并不那么懒惰,你又给世人一种印象,一种你很重要的感觉。你并不走运——真的不走运。从你的身上看不到升起的光环,你总是带着副迷茫的表情。在这个世界上,你总是处于成功的边缘,你会被自己的缺点毁掉。所以,你被选中,被挑出来;天意,它的幽默感经常让我觉得很有意思,老天已经把你从这个世界的大嘴里抓出来,安全地放在这儿,放在你的兄弟中间。”他仍然面带微笑,带着恶毒的冷嘲热讽的表情,转向斯通纳。“你也别想逃掉,我的朋友。真的别想。你是什么样的人?一个单纯的土地的孩子,像你对自己假装的那样?噢,不是。你也在弱者之列——你是个梦想家,一个更疯狂世界的疯子,我们中西部本土的堂吉诃德,但没有自己的桑乔,在蓝天下欢跳。你足够聪明—只是比我们共同的朋友聪明一点。但是你有这个瑕疵,那个顽疾。你觉得这里有某种东西,有某种东西值得去寻找。其实,在这个世界上,你很快就会明白。你同样因为失败而与世隔绝;你不会跟这个世界拼搏。你会任由这个世界吃掉你,再把你吐出来,你还躺在这里纳闷,到底做错了什么。因为你总是对这个世界有所期待,而它没有那个东西,它也不希望如此。棉花里的象虫,豆荚里的蠕虫,玉米里的穿孔虫。你无法面对它们,你又不会与它们搏斗;因为你太弱了,你又太固执了。你在这个世界没有安身之地。”“你呢?”费奇问道。“你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呢?”“噢,”马斯特思说着往后靠过去,“我是你们中的一员。事实上,还要更糟。对这个世界而言,我太聪明了,我总是无法闭上嘴不去评论这个世界,这是一种疾病,无药可治。所以我只好被封存起来,在那里我能够不负责任又很安全,我可以不伤害任何东西。”他又向前倾过来,对着他们微笑。“我们都是可怜的汤姆,而且是冰冷的汤姆。”“李尔王。”斯通纳严肃地说。“第三场,第四幕,”马斯特思说,“所以,上天,或者社会,或者命运,或者不管什么你想给它取的名字,给我们创造了这间小茅屋,这样我们就可以从暴风雨中走进去。这所大学就是为我们而存在,为这个世界的遗弃者而存在;不是为那些学生而存在,也不是为了无私地追求知识而存在,不是为你听到的任何理由而存在。我们释放出各种理由,我们让个别普通人进来,那些将在这个世界上有所作为的人;但那不过是保护色。就像那座中世纪的教堂,它才不在乎俗众,甚至上帝呢,为了活下去,我们有自己的理由。我们应该活下去—因为我们不得不活下去。”费奇钦佩地摇着脑袋。“你真是搞得我们听上去很不堪,戴夫。”“我可能是这样,”马斯特思说,“可即便像我们这样不堪,也比外面那些人强,满身污秽,比那些外面世界的混蛋强。我们不做坏事,我们心口一致,我们为此得到报偿,这是一种天然美德的胜利,或者快他妈的接近了吧。”马斯特思从桌边往后靠过去,无动于衷,不再关心自己说的话了。戈登•费奇清了清喉咙。“那好吧,”他热情地说,“你说的也许有些道理,戴夫。可是我觉得你走得太远。我真这么认为。”斯通纳和马斯特思冲着对方笑了笑,晚上的那个话题,他们没有再多说。但是几年后,在某些离奇的时刻,斯通纳经常想起马斯特思的话;虽然那些话并没有让他对自己置身其中的大学产生幻想,那些话还是向他揭示了自己跟那两个人关系的某种东西,而且让他有机会瞥一眼青春那有害却不曾被破坏的苦涩。我相信在阅读的过程中终会对戴夫•马斯特思的话拥有更深的体会,正如我一位豆瓣网友(名字叫做I-just-don’t-care-who-said-this)曾经的评论:说到底,小说电影的最高境界,也就是让你能够完全忘记所有的情节人物后,开始思考一点可悲的自己的人生罢了。我们的确没有法子体验斯通纳的人生, 只不过如流水过了一遍罢了,而悲剧就在于,我们既不能进入别人的人生,也没有途径逃离自己的,有的只不过是亦步亦趋小心翼翼,在所有事情发生前都毫无头绪地游荡,发生之后又只能勉强应对。我们能做的不过是合上书本,望一望凌晨五点带着悲伤日光的蓝白色墙壁,稍微花上那么几秒钟,考虑一下自己可怜的全部人生。说到底这也就只关于一个简简单单的故事,这个故事关于一个叫做威廉斯通纳的大学(助理)教授的整个人生,不多也不少。

平凡人的不平凡

最近因为很多事,静不下心来好好品读任何书籍,原打算过年期间把《斯通纳》看完,可是出乎意料的,拿起就放不下。读此书时的无奈让我心碎,斯通纳在此文中以一名教师的身份出现。现实婚姻与不曾浮现在脑海中的理想婚姻之间的差异,自己对待专业的认真,对教室职业的尊崇,让他与同事(以后的上司)结下梁子。与同事的地下恋情让他体会到一生不曾体会过的幸福,可是终究还是这个社会的人,逃不出这世界,两人的分手带给斯通纳是毁灭性的伤害,虽然这结局是两人共同的选择。一辈子能称得上朋友的,一个战死在国外,一个在同个学校工作却来往得不那么热情。一辈子爱的两个女人,一个成为他的妻子,却形同陌路。一个爱到骨子里,最后却不得不分开。这样竟然被称作平凡的一生?不,一点也不平凡:对爱情,敢去爱,也愿意为爱付出所有。对事业,全身心投入。对孩子,深入骨子的爱怜。

我来过

读了斯通纳的一生,有一种淡淡的惆怅和深深的激动淌过心间,这就是一个人在世上的一生了吧,是你的一生,我的一生,所有的意义都藏在那短短的几十年里。在全书的开头,就讲到斯通纳是一个大学教授,死后可能没有人会记得,会没有人保存任何一点关于他的记忆,像飞鸟飞过天空,不留一丝痕迹。给人一种宏大的虚无。如果可以把一个人的人生分作几个部分并且用分数来打量,那么,斯通纳是一个差等生。出生在贫穷的农场,到密苏里大学读书,之后一辈子做一个小小的助理老师,波澜不惊,甚至连给他写传记的必要,都没有。如今这个商品化的时代里,个人价值被无限放大,从小人们就被灌输你要超过别人才能拥有成功和辉煌的人生。可事实上,在这种物质被不断强调的现实里,精神价值变得狭窄和可怜。我们拼尽了全力想要超过别人,做了我们能做的一切,可幸福总是天边的云一般的遥远。斯通纳的人生是失败的,没有什么惊天地的名头,可他却有那股精神价值,在这个时代里,像一抹明亮的光。当沃尔特连最基本的文学常识都回答不上来的时候,斯通纳不顾自己可能要被新的系主任报复的威胁,坚持不予通过。事实上我们知道,沃尔特最后还是趾高气昂的进入了这所大学,看起来斯通纳的坚持没有什么意义。可是,正是这种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带点神圣色彩的坚持,让整个斯通纳变得有了价值。不被世俗所裹挟而改变自己的初衷,实在是难得的好品质。可是斯通纳就完全是一个斗争者了么?也不尽然,他在与情妇离别是说,“我们终究要回到这个世界。”放弃与情妇心灵交合的惬意,最终不能辞职而与一生都在敌对和别扭的妻子继续生活,这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对现实的妥协。他不是生活在理想世界里,像《月亮与六便士》里的斯特里克兰一样的放弃一切责任,去追求艺术上的明光,斯通纳仅仅是放开了情妇的手。理想与现实,精神与物质的对立,从来都不是一个时代的专有问题,斯通纳就像我们身边的一个人,甚至就是我们自己,在理想与现实的冲突和选择中活出了自己。斯通纳最后在离开的时候,显得很平静,很安和,这是一种很难得很珍贵很幸福的心理状态。他说,他知道自己,是自己。这就是斯通纳的一生了,此前没有过这样一个斯通纳,此后也再不会有。这本书就像某个冬日下午悄悄溜进室内的阳关,冷冷的,又暖暖的。我最想说的其实就是,我们都是一个普通人,甚至是一个失败者,但我们不是一无是处,那些友情,爱,坚持甚至是妥协,都有一种不知名的意义在里面,我们认真的过好自己平凡的普通的一生,就是在广大的虚无里的一点色彩,虽然只有一点点,虽然死后没有多少人会记得,可我们清楚的知道我们心里曾经有一个无比纯洁的世界。飞鸟划过天空,没有留下痕迹,但他知道,他来过。

这就是……一生

在快离开大学时,最期望的就是在大学过上一辈子。恰恰《斯通纳》讲的就是这样的故事,浓浓书生气却也没什么特点的斯通纳一辈子在大学里,追求学术,绝望的婚姻,出轨却纯粹的爱,与同事相斗,一个好老师……并没有“崇高”,也没有“意义”,或许正如真正的生活一样,有起有落,有绝望也有希望,终于平凡,为人所忘……整个感觉很像《岛上书店》get不到点的美国文学,既没俄罗斯的颠沛深厚,也没日本的细致哀柔,起起伏伏终不过是凡人之事,或许正是这样能打动人,让人看到自己。斯通纳最终自己先熬死了而结束了与劳曼克斯半辈子的争斗,感觉真像《霍乱时期的爱情》男主最终熬死原配得到女主角的剧情……

我并不悲哀我平凡的一生。

斯通纳是我们每一个人,因为平凡,因为真实。可以有这么一本书,叫做《尹迪丝》,叫做《戈登.费奇》,叫做《劳曼克斯》,这本书选取的斯通纳的一生,换个角度每个人的一生都可以写成一本书,不需要惊心动魄丰富多彩的人生经历,平平凡凡有苦有乐有血有肉的一生也是一本吸引人的书。一个晚上加一个早上,花了6个小时看完这本小说。我甚至有些不解,一个笨拙的教师的故事何以这么吸引我?我想象着如果斯通纳是我的同学,那一定是不被大家注意的那类人。比起那些活跃的、一言一行都吸引大家注意力的,比起那些家庭优越的,斯通纳太普通了。但是有一种品质,却闪闪发光,他的隐忍他的意志力,一年四季不变的黑色平绒套装,不卑不亢;寄人篱下做低下的农活同时坚持完成作业,隐忍执着,都让我想起士兵突击里的许三多。好像没有什么喜好,也没有什么可以激起他的情绪他的情感他的愤怒,该学习时学习,该干活时干活,没有其他杂念。我很难想象,自己会有这么一种品质,但对于有些人来说,这就是他们的天性。我很难想象,在悸动的学生时代,会有女生倾慕于这样的男生。斯通纳在之后的人生里,不止一次地想到阿切尔.斯通,领进他走进英国文学大门的老师,让他的人生发生扭转的贵人;他也不止一次地想到在战时牺牲的马斯特思,他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在他的临终时,陪伴他的除了妻子尹迪丝还有朋友戈登.费奇。在某种意义上,斯通纳是幸运的被眷顾的,有贵人有忠诚的朋友。如果没有走进这部小说,我看到的是一个普通的大学教师,看到的是他上课下课兢兢业业工作;如果没有走进这部小说,我不曾知道一个普通人的一生也是这般这般吸引人,我甚至不想承认这是一部小说,因为它太过真实,比传记还真实的小说是伟大的。我想去听听你的故事,每一个阶层的故事,或是老师,或是医生,或是工人,或是白领等等等等,因为每一个人的故事都不止十万字。

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管别人怎么说

《斯通纳》这本书在度假前一天读完,不可言喻。刚读的时候,觉得斯通纳的生活太可怜了。一个孤独又固执的文学老师的一生,老婆不爱她,最好的朋友在战争中死了,女儿本来和他很要好,却被老婆搅黄了,深陷院系的斗争又不去争取什么。太惨了。书中唯一的亮点,就是读到斯通纳和那个女老师的外遇,像一片乌云滚滚的阴天中,突然透出了一点阳光。然而这一切也终结了。之后最打动我的一个细节,后来女教师离开了他生活的地方,再后来,她出了一本书。斯通纳拿到这本书,扉页上写的是,献给斯通纳。简直要泪奔。读完之后,看了一则评论。中间这么写的:作者在一次罕见的访谈中论及自己的那位主人公:“我觉得他是个名符其实的英雄。很多读过这本小说的人都觉得斯通纳的人生太可怜和不幸了。我却觉得他的人生过得很好。显然,他的生活比大多数人要好。他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情,他对自己所做的事情也充满感情,他觉得自己的工作意义重大……在这部小说中,我觉得最关键的是斯通纳对一份工作的感觉……一份这个词语所体现的良好和体面意义上的工作。工作给他某种特别的身份感,成就了他的自我。”读到作者说,“他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情,他对自己所做的事情也充满感情”的时候,突然一下豁然开朗。乌云消散了。————————另外就是,这一次,中文版真的封面真的设计的很好。在挪威也看到了《Stoner》的封面设计,没有这么好。封面上是几篇文学著作。Prometheus Unbound,解放的普罗米修斯The Canterbury Tales,坎特伯雷故事集Beowulf,贝尔武甫King Lear,李尔王Sonnets,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English Renaissance Poetry,文艺复兴诗歌这些标题中的几个字母分别被镶金了,组成了Stoner的拼写。值得一提的是,这几本著作,要么主人公是英雄,要么就是浪漫主义的经典。读的时候,感觉斯通纳生活很糟糕,但是无疑斯通纳是英雄般的,并且,坚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是充满着浪漫主义色彩的。

一个美国Loser平凡的一生

早先前,在Kindle的公众号上得知有一本书叫《斯通纳》,初看上去,名字非常普通,没什么特别之处。细看介绍,才发现这本书确有不凡之处,出版四十年,销量不到一万册,被许多出版社拒绝,在当时人们眼中,应属于烂书一类。可是如今,却风靡各国,这是一次大大的转折,也许是斯通纳这个角色,更适合当代人吧?你我无从得知。那么,不要等待了,翻开书页,一同认识下这位如今风靡各国的斯通纳吧。家境贫穷的斯通纳,年幼时期一直陪同父母在乡下种田,磕磕碰碰地完成了学业。被生计折磨的父母在得知儿子可以上大学学习种田知识,立马决定要送儿子上大学,即使这样家里会缺少一个劳动力,给夫妻二人原本就沉重的肩膀,在重重地压上一座“大山”。就这样,一个贫苦的乡村小子,来到了哥伦比亚大学,开始了一段崭新的生活。沙滩上,有沙子,也有贝壳。有些人是贝壳,光彩夺目,人们一眼望上去,立马就可以发现;而有些人,则是沙子堆中的一颗沙子,即使再闪再亮,也不会被人们发现。你可能会以为斯通纳就是贝壳,故事在这里会发生大逆转,错了。他是沙子中最不耀眼的沙子。斯通纳的学习非常吃力,本学农业的他,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了文学才是他的挚爱,毅然放弃了农学。可想而知,这对他父母的打击有多么大。有些人所谓的“找到自己喜爱做的事”,不过是一时冲动,丧失了理智,选择了一条本不属于自己的路。斯通纳是否如此呢?谁也不知道。就这样,完成学业之后,斯通纳当上了文学系讲师。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碰到了他自认为是完美伴侣的伊迪丝。这又是一次自认为正确的冲动。两人社交圈小,所见识到人少,初看上去,好似万般般配,其实不然,这当中危机重重。就如同福楼拜先生的《包法利夫人》中的爱玛,他们都选择了错误的道路,而这条道路,在当时他们所看来,是正确的。我们生活也是如此,有许多时候,冲动战胜了理智,从而踏上了一条他们自认为正确其实是错误的道路,而恰恰,这是一条不归路。从一定程度上讲,斯通纳是个好父亲,好老师,好丈夫。就如同《包法利夫人》中的夏尔一般,对爱玛万般关爱。但在生活中,伊迪丝处处和斯通纳做对,甚至不惜用女儿作为筹码。这是多么可悲的结果。而这时候,斯通纳和伊迪丝却共同沉默,任由这些东西慢慢积累。斯通纳有了外遇,伊迪丝强迫女儿做许多她自认为正确的事情,不幸正在悄悄酝酿,而当中的人,却一无所知。斯通纳是个loser吗?是的,他软弱,无能,冲动,平凡,他的结局,有很大的程度是自己造成的。在遇上伊迪丝的时候,欲望占据了他,从而选择了这条不归路。当女儿被伊迪丝当作对付他的工具时,他没有出面阻止,导致了女儿重复伊迪丝的悲剧;他没有选择与劳曼克斯抗争,从而使自己陷入忙碌的工作当中。。。。。。一切的一切,斯通纳的性格决定了他的命运,这样的结局,也就不足为奇了。但是斯通纳真的是一无是处吗?不是的,他对工作的万般热爱,对学生的负责,无不透露着他的事业的热爱,一直到临近生命的终点,他都在为学生们,为他所热爱的专业所奋斗。在这一方面,他绝对值得敬佩。他对女儿的爱,那么深沉,那么自由,如果不是伊迪丝从中做对,他会是一个超级好的父亲,他会把格蕾丝照顾得很好很好。可惜,真的可惜。我很喜爱斯通纳,他不是一个小说人物,他是我们身边的人。他是多么的平凡,多么的无能,以至于我在看书的时候,不禁暗暗痛骂他,你为什么不去反抗,你为什么这么不思进取。而同时,我又在他身上,看到了些许人性的闪光点,以至于我心疼他,感到惋惜。斯通纳这个名字英文为STONER,是石头的意思。是的,斯通纳就是一颗平凡无奇的石头,在生活的大浪中,翻滚着,打磨着。感谢作者Williams,给了我们这么一本精彩绝伦的书,这是一本不凡的书,希望大家在闲余时间,可以阅读这本书,跟斯通纳交交朋友。我在这里也只能写写我看完这本书之后的丁点见解,希望看完这本书的童鞋们,可以一同交流。

斯通纳

书的前五分之四部分是硬着头皮读完的,冗长的似乎流水账一样记录着一个普通大学教授的一生,谁会关心这种人这种事嘛,无聊。 直到合上书的最后一刻,幡然醒悟,这寻常的人生啊,不正是几乎每个人的一生吗,一辈子,波澜不惊,少有大喜,没经过大悲,令人恐惧的便是这所谓的普通吧,普通寻常的令人无处躲闪。 四十年的教学生涯,以及同一地点的求学之路,半个世纪在同一个地方呆下去的人生被轻描淡写完成了,连凯瑟琳的出现也不过是短暂的从原有生活中抽离,在她离开后又是一如既往的平静如水,斯通纳的名字在不管年轻还是同龄一辈中,不过都是令人想起等待大家的那个最终结局罢了。可如此无话可说的一生,斯通纳在最后时刻依然微笑着满足了: 他还期望着什么呢,他问自己 他寻找过妥协和无关紧要的攻击性消遣,他曾梦想过某种正直,某种绝对的纯洁, 还有什么呢?他想,他还期望着什么呢?他想当一名教师,他成了教师他被一个女孩吸引,他娶了她他拥有了爱,他们度过了短暂却美好的时光,哪怕不过只有一周是属于他们的。那,他还期望什么呢? 一下子,不仅是斯通纳自己,连刚才还批判他人生荒芜的我们也不知道了答案,确信人生不只是如此,但说不出缺了什么。 这便是我讨厌这本书的原因吧,抛出这么一个残酷的问题,却不给一点解出的思路,看完后,很颓废,很无所适从。

如果你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失落的经典被重新发现,从销量仅千本到几十万册的现象级畅销书,《斯通纳》在五十年后成为评论家津津乐道的一则传奇,名人纷纷撰文推荐,带着点悲壮,也有些解气,既遗憾彼时读者的眼光,又欣慰21世纪的读者终于读懂了约翰·威廉斯写在字里行间的心灵自白。翻开美国文学史,可以看到二十世纪中期的美国最流行的文学思潮的是后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主张否定社会秩序,表现支离破碎的世界,创造新奇的文字魔术。在那个年代,少数族群成为文学更青睐的标签,美国黑人文学、犹太文学、南方文学、反战文学和女权主义文学竞相发展。出版于1965年的《斯通纳》写的是美国中西部大学里的“老白男”,手法又是最传统的现实主义,注定不会收获多少回响。即使威廉斯凭借《奥古斯都》于1972年荣获美国国家图书奖,但那一年的共同获奖者、后现代主义文学大师约翰·巴思的《喀迈拉》无疑风头更劲。怎能读不懂呢?我们每个人都是斯通纳啊。我们需要一些纯白的小说,描绘和我们境遇相似的人,让他们的感受定定切入我们内心的困苦和孤独,因为共感是最好的慰藉。《斯通纳》和威廉斯的故事很像:同样是农家出身,获得英语文学博士成为大学教授,某种程度上,这是威廉斯的心灵自传。当斯通纳第一次接触文学时,他就知道自己这一生要的是什么了:“过去从它停留的那片黑暗中出来聚集在一起,死者自动站起来在他眼前复活了;过去和死者流进当下,走进活人中间”。《斯通纳》的开篇仿佛将导向又一个美国梦,洋溢着乐观和奋进的乐曲。但这部小说的基调并非乐观,而是沉默和悲悯,沉默于掩蔽自己的不谐,这从斯通纳要违背父母心愿,从实用的农学转向务虚的文学就开始了。《斯通纳》的氛围很安静,安静到有些压抑,因为文字带着一点点“隐蔽”的欲语还休。斯通纳即使面对读者,也不会吐露全部的内心。斯通纳一个人行走,有点笨拙地在人际间掩起他和周遭的不适应,伪装起自己的不擅长,努力将自己的颜色消释到透明,怯怯地维护自己珍爱的事业。被动,苍白,无力,他在生命的任何一个缺口,本可以奋力一击成为一个传奇,但他会在最后一刻缩回来,为着更加现实的考量。斯通纳的一生像石头一样活得很单纯,他外表冷淡,但这只是人际的不善经营,他有一个虚荣的妻子,还无法维护好和女儿的关系,更不用说他只有两个朋友,工作了四十年依然当不上助理教授,还写了一部没什么名气的专著。斯通纳包裹着我们每个人都经历的失败感,他和我们一样感到人际的无措,在屡屡的失败中变得无足轻重,感到深深的无力,好像重量被抽空,价值被磨蚀,存在感被消解,斯通纳的外表是我们每个人深处的自我写照。而他的精神肖像,又是我们都想成为的淳朴素人。这种庸碌的伪装是维护真理的勇气。斯通纳是一个中产阶级的精神探索者,他有自己最珍视的价值,知道自己爱什么,并坚持自己的爱。要维护这个内心的园地并非易事,彼时正是历史的交接点,一战二战方酣,校园里到处弥漫着希望上疆场的热涌氛围,斯通纳却不觉得这有什么必要,显得迂阔不合时宜。“他发现自己内心还有一片巨大、冷漠的保留地,他憎恨战争对大学强行制造的撕裂;可是他又发现自己内心并没有特别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而且也无法促使自己去恨德国人”。为了维护文学的纯洁,他让英文系主任劳曼克斯的学生沃尔克在研究生答辩中暴露出作假的丑态。他和女同事发生了婚外情,因为凯瑟琳正是能和他讨论文学的最好知音,精神的契合带来身体的和谐。他愿意为这个园地付出自己能够付出的全部拼搏,但人性的懦弱和恐惧随后会将他吞没,让他一辈子痛苦遗憾。他发现,如果他走得太远,就会失去这个园地。斯通纳太善良了,觉得自己的退守就能换来小小园地的和谐。他努力想与劳曼克斯寻求和解,即使劳曼克斯故意刁难他;他在婚外情发生后不敢辞职,即使妻子嘲讽他;他本来想坚持不退休,但当发现身体患癌症后还是退休了。世界是险恶的,会将他的精神碾碎。就像他的挚友马斯特思评价的“你觉得这里有某种东西值得去寻找,其实,在这个世界上,你很快就会明白。你同样因为失败而与世隔绝;你不会跟这个世界拼搏。你会任由这个世界吃掉你,再把你吐出来,你还躺在这里纳闷,到底做错了什么。因为你总是对这个世界有所期待,而它没有那个东西,它也不希望如此。你无法面对它们,你又不会与它们搏斗;因为你太弱了,你又太固执了,你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安身之地”。可斯通纳的内心多么强大啊,为了保护这片园地,他可以忍受一切屈辱。他退回来了,但他的坚持不变。斯通纳的勇气是内化的,是一直在燃烧的,自始至终贯穿在他的坚持中。只有维护好这片园地的安全,生活才能带给他善意和满足。他在接触文学的第一天,就明白自己生命的价值维系在什么地方,并愿意毕生都维护这片园地的价值。他在临终时终于认识到他曾担心的一切是多么无意义,只有他珍视的那个园地才是永久的,他将自己的一部分永远留在了书里,这是他最精心写就的,是对这个园地的全部告慰和礼赞。他在这里真的快乐过,和外部世界里涌满无助的他完全不同。“他冷静、理智地沉思起自己这辈子看上去似乎难以回避的失败来。他曾经希望拥有友谊和友谊的亲密,这可能会让他在人类的竞争中支持下去,他曾有两个朋友,一个他知道时已经无谓地死去,另一个此刻远远地退缩进生活的序列中,他曾想得到那种唯一性,以及婚姻平静、持续的激情。他也曾经得到过,但不知如何处理,然后已然死亡。他曾经想要爱。他拥有了爱,然后又放弃了,把它释放进混乱的生命潜能...一种愉悦感油然而生,好像起于一丝夏季的微风。他模模糊糊回想着自己念念不忘的失败——好像它有多重要。此刻,在他看来,这些想法太平庸了,太不重要了,与他曾经度过的生活相比太没有价值了...这本书被遗忘和没有派上用场,他觉得这也没什么关系。任何时候,它的价值问题都几乎微不足道。他没有过那样的幻觉,以为会从中找到自我,在那已然褪色的印刷文字中。而且,他知道,自己的一小部分,他无法否认在其中,而且将永远在其中。”世俗的价值无法掩埋照亮他生命的洞彻,死亡是自私的,洞悉生命的真相也是。此刻,他悄悄地成为了哲人,那些“远远地退缩进生活的序列”中的人们,不会理解这洞彻的重要价值。洞彻生命的真相,让自己的一生突然明亮起来,明白这一生籍籍追求的是什么,斯通纳忽然活明白了,他坚守了他爱的,这份爱也带给他永久的充实,这让斯通纳最终战胜了命运的虚无。他赢了。就像简体版《斯通纳》的封面画的那样,他的全部侧身于那些伟大的文学经典之中。《斯通纳》属于学院小说,英国名小说家朱利安·巴恩斯在《卫报》写道:“《斯通纳》是一本绝佳的学院小说——当我评论‘绝佳’,我的意思是它们已经超越了各自类型范围的评价标准”。同是学院教授写的学院小说,钱钟书的《围城》和戴维·洛奇的《小世界》注目于调戏教授们的丑态和私心,叙述者永远比人物聪明一层,所以能发现他们的滑稽。《斯通纳》就现实得多,不再是旁观者的逗趣,而是亲历者永远赶不上趟,永远比别人晚一步的无助,所以就更显坦诚。回顾一生,斯通纳似乎什么也没有获得,时代大潮对他毫无影响,但他知道自己愿意为着什么奉献自己的信念,愿意尊重哪些值得尊重的人。《斯通纳》是一卷素颜的卷轴,缓缓打开,没有任何修饰,也是一面镜子,照映出最普通的人生得失。“失败”是《斯通纳》的底色,但这纯白的世俗失败映照出他金色的精神坚守。 斯通纳真的明白自己需要什么,并且有勇气坚持维护它的价值。它给他带来了四十多年生命的充实,给他带来了对抗强权的勇气,给他带来了契合心灵的爱情,最终让他彻悟原来这就是自己奋斗一生的目的。是的,他的一生看似在世俗上是失败的,婚姻冷淡,和女儿关系紧张,感情退缩,在事业上也并没有风生水起,但他的一生始终在坚持保有文学的价值,坚持守卫着它的纯洁,并不因怯懦、虚荣、迷茫而有过一丝一毫的放弃和随波逐流,这正是他的英雄之处。梵高给弟弟提奥的信中说“我的内心从未改变...对于我所坚持、信仰和热爱的,我依然一味地坚持、信仰和热爱。获得安宁与抚慰依然是终极目的,追求真理还是终极途径,伤痛也依然是获得救赎的终极情感”。这是艺术家的品格和素养,他们知道自己所追寻的,哪怕粉身碎骨,哪怕在外表上只是庸碌之人,可庸碌是他们的保护色,是他们维护艺术生命的屏障。在一场“失败”的人生之下,充满着对艺术不竭渴求的心灵。普鲁斯特在《追忆似水年华》中用多棱镜的方式描绘了一群艺术家,他们在外表上碌碌无为,平庸虚荣,但他们保留着最精准的艺术鉴赏力,成为艺术的发掘者和保护人。斯通纳就是这样一个真正的艺术家,普鲁斯特在《追忆似水年华》里的小说家贝戈特去世时评价道,“所有这些在现时生活中没有得到认可的义务似乎属于一个不同的,建筑在仁慈、认真、奉献之上的世界,一个与当今世界截然不同的世界,我们这个不同的世界出来再出生在当今的世界,也许在回到那个世界之前,还会在那些陌生的律法影响下生活,我们服从那些律法,因为我们的心还受着它们的熏陶,但并不知道谁创立了这些律法——深刻的智力活动使人接近这些律法,而只有——说不定还不止呢——愚蠢的人才看不到它们”。只有他们才能听懂艺术的金石之声,他们的去世是回到那个“建筑在仁慈、认真、奉献之上的世界”,而在生活中,即使他们不知道,他们也依然会“在陌生的律法影响下生活”,这律法就是艺术的坚忍和自律,至臻完美的境界。《斯通纳》写得精准、克制,将无尽之意留在小说之外,让斯通纳成为一个沉默的英雄。

浮光掠影,道尽一生浮沉

P29 他辛苦地追求平静,当意识到自己生活中的时间那么少,而要读的书那么多,要知道的事那么多,这份宁静开始破碎了。P43 你必须知道自己是什么人,你选择成为什么样的人,记住你正在从事的东西的重要意义。要记住这个,当你试图决定做什么的时候。P47 以前,他想到死亡,无非把死亡当作一个文学事件或时间对不完美的肉体施加的缓慢、默默的损耗。P96 他在田地里帮父亲和那个雇来的黑人干了一两天的活,可是脚下那温暖湿润的泥土和鼻孔里闻到的新翻泥地味道难以在他心中唤起过去或者熟悉的味道。P118 他站着看了好长时间,心里激起淡淡的同情,勉强的友谊和敬重感。他又感觉到一丝疲惫的伤感,因为他知道,她的样子再也不会引起自己熟悉的那种情欲的痛苦,而且,他再也不会被感动了,像从前她地存在让自己感动地那样。这种伤感淡化了很多。他轻轻地给她盖上被子,关了灯,上了床在她旁边躺下。P128 现在他们都在给予自己的生命的土地里安息了,慢慢地,年复一年 土地将接纳他们。慢慢地,潮湿和腐烂将侵扰那副承放他们尸体的棺材,慢慢地,这些将碰到他们的肉体,最后将蚀掉他们最后的物质的痕迹。他们将变成执拗的土地里无意义的组成部分,而在很久以前,他们就把自己献给了土地了。P232 他们的手犹犹豫豫,笨拙地向对方伸出去,用了个拙劣,压抑的拥抱姿势紧紧地搂在一起。两人一动不动,挨着坐了好长时间,好像稍稍动一动就会放走他们之间通过单纯抓抱所保持的那种陌生有可怕的东西。P232-233 四十三岁那年,斯通纳学会了别人-比他年轻的人-在他之前早就学会的东西:你最初在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爱的那个人,爱不是终极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P294 斯通纳看着他们驱车离开家,仍然觉得女儿是一个曾经在某个已然遥远的房间,坐在自己身边的小女孩,带着严肃的欢乐表情看着他,仍然觉得是一个早就死去的可爱小女孩。P320 他看到各种颜色和模模糊糊的形状在眼前活动,好像在一个框子里,一刻不停地构筑出边界的流动的新花样。这是一幅赏心悦目的景象,如果他特意把注意力再次集中在这幅景象上,就感觉不到疼痛。P335 这本书被遗忘和没被派上用场,他觉得这也没什么关系。任何时候,它的价值都微不足道,他没有过那样的幻觉,以为会从中找到自我,在那已然褪色的印刷文字中。而且他知道,自己的一小部分,他无法否认在其中,而且将永远在其中。精彩绝伦的语言表达,作者的文笔有很魔力,作为读者我为不能像斯通纳一样耿直而愧疚,为他的遭遇感到愤愤不平,可是,仔细一想,他触碰过前辈的泥土,遇上一见钟情却不属于他的人,他身前始终没能得到教授名誉,他为了避免一无所有与真正爱的人分离,他的女儿也未能如愿以偿脱离家庭的催害,他虽然没有让这一切朝着另一个方向走,可是他知道泥土的味道,初见的美好,教学不曾懈怠,拥抱学问与爱情,也曾和女儿对视而笑,他努力去改变,无所谓遗憾与否,这就是命运。

心里还有淡淡的哀伤…

用了一天的时间看完了斯通纳,这本近年来才倍受赞誉的小说据说在刚出版的时候并没有受到关注!正是这个说明了,好的文学一定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文中大部分都是素描,浅浅白白,能让人物丰满树立起来的是作者对心理得描写,细致入微,能让人真真切切地站在主人公的心里去看事物。从一开始读,就放不下来!我原以为他会是辉极一时,荣耀满身的Mr Big,结果斯通纳的生活,爱情,事业,终究平淡平凡,离位极人臣甚远甚远!他的生活,映照在每一个人身上,都有或多或少的类似和重叠,有人说:人人都是斯通纳!他用一生热爱着他最初选择的文学,用余生在和他不愿意屈服的对手抗争!多少人不都是这样,想要骄傲的活着,却不得不在屋檐下低头!人人都喜欢看名人传记,喜欢看其他人浴血奋战的得意人生,最终自己的生活抵不过一个斯通纳!一个人的人生,只有那薄薄的一本!也许有的人的人生,只剩只有满纸的省略号…

它讲了关于生命最重要的部分:爱、认同、怜悯、工作、傲骨、信任与死亡

《斯通纳》用平淡节制语调讲述了一个普通人的一生。你会看到一个灵魂如何逐渐从昏睡中苏醒,带着唯诺怯意找寻自我。但千万不要把这本书当成一个励志故事来读,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和世人眼中的成功相去甚远。不论是事业还是感情,他都有诸多求而不得,你甚至可以说他就是一个失败者。那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爱这本书呢?有人说,它「以不带一丝一毫悲喜的冷静洞察了生活本质的全部」;有人说:「它讲了关于生命最重要的部分:爱、认同、怜悯、工作、傲骨、信任与死亡。」更多人的回答很简单:「因为我看到了自己。」对了,虽然这本书很畅销,但是我得说,它的本质不娱乐也不大众,它让你看到生而为人的局限和不能,让你对自己、对他人乃至对生命本身多一份理解。私心来说,我觉得最适合读它的是内心安静谦卑的读者。摘录了书中一些话:「四十三岁那年,斯通纳学会了别人——比他年轻的人——在他之前早就学会的东西: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爱的那个人,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你是什么样的人?一个单纯的土地的孩子,像你对自己假装的那样?噢,不是。你也在弱者之列——你是个梦想家,一个更疯狂世界的疯子,我们中西部本土的堂吉诃德,但没有自己的桑乔,在蓝天下欢跳。你足够聪明——只是比我们共同的朋友聪明一点。但是你有这个瑕疵,那个顽疾。你觉得这里有某种东西,有某种东西值得去寻找。其实,在这个世界上,你很快就会明白。你同样因为失败而与世隔绝;你不会跟这个世界拼搏。你会任由这个世界吃掉你,再把你吐出来,你还躺在这里纳闷,到底做错了什么。因为你总是对这个世界有所期待,而它没有那个东西,它也不希望如此。棉花里的象虫,豆荚里的蠕虫,玉米里的穿孔虫。你无法面对它们,你又不会与它们搏斗;因为你太弱了,你又太固执了。你在这个世界没有安身之地。斯通纳还非常年轻的时候,认为爱情就是一种绝对的存在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如果一个人挺幸运的话,可能会找到入口的途径。成熟后,他又认为爱情是一种虚幻宗教的天堂,人们应该怀着有趣的怀疑态度凝视它,带着一种温柔、熟悉的轻蔑,一种难为情的怀旧感。如今,到了中年,他开始知道,爱情既不是一种优美的状态,也非虚幻。他把爱情视为转化的人类行为,一种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一天接一天,被意志、才智和心灵发现、修改的状态。他还会想起父母,他们差不多跟自己养的这个孩子一样陌生了;感觉对他们有种复杂的同情和遥远的爱意。他冷静、理智地沉思起自己这辈子看上去似乎难以回避的失败来。他曾经希望拥有友谊和友谊的亲密,这可能会让他在人类的竞争中支撑下去。他曾有两个朋友,一个他知道时已经无谓地死去,另一个此刻远远地退缩进生活的序列中,乃至……他曾想得到那种唯一性,以及婚姻平静、持续的激情。他也曾得到过,但不知道如何处理,然后已然死亡。他曾经想要爱。他拥有了爱,然后又放弃了,把它释放进混乱的生命潜能中。他想当一名教师,他成了教师。但他知道,他永远知道,人生的大部分时候他都是一个冷漠的人。他曾梦想过某种正直,某种绝对的纯洁。他寻找过妥协和无关紧要的攻击性消遣。他曾想象过智慧,在漫长岁月的尽头,他找到了无知。」——我的微信公号「雅君的好用分享」(yakishare)分享阅读、写作、电影、音乐、APP以及吃喝玩乐总之就是会分享能提升生活幸福感的一切了啦

即使在坟墓里,他的生命力还在爆发

刚打开《斯通纳》,读那起初的两个段落,你就能感到一种如坐针毡的残酷。你自己都觉得惊异,不是由于文字的凛冽,而仅仅是靠罗列出一个普通人最普通的生平——他活在一个大时代,却似乎看不出与时代的勾连和印记;他死后寂寂无闻,和他生前一样未受到多少尊崇。这样一位英语系终身助理教授的名字,写在一部同事们为他捐赠的中世纪文献手稿的献词题记里,藏在校图书馆珍稀古籍典藏库,即使有学生翻阅也显然只会一扫而过。据说人类繁衍至今先后已有1000亿人生生死死,绝大多数都湮没在历史中无名无姓。或许今天的我们在社交媒体上留下了更多“存在”的碎片,但对自己所掌控的生命走向的恐慌,没有比在他人身上照见自己的“平庸”,能泛起更大波澜。没有哪个时代像今天这样密集地制造着“明星”和“红人”,财富的泡沫越吹越大;害怕被遗忘,害怕碌碌无为,就连孤独在这个时代的表现方式也是众声喧哗。我们急着张口寻找同类,吞吐鸡汤以求安抚。像《斯通纳》这本书,能在50年后重新被发现,被追捧,因此也并不叫人意外。如同它的主人公一样,生在一个渴求英雄的年代,击中的却是后现代人的困境。但这些全然不是斯通纳所考虑的。他本该延续父辈的使命,成为农民,却因为新成立的农学院进入大学,又意外在大二英国文学概论课上,感受到一个新世界的召唤。土地的儿子,登上了知识的天梯,从此以文学研究为业。谁说他不是幸运的呢?或许没有人比他更懂得活过的滋味。莎士比亚的一首十四行诗,让他第一次感受到真实的生命,温热的阳光和滚烫的血脉,即使是用一种笨拙的无法言语的方式。他就像被上天选中的那个人,去做出他第一次自主的选择,并将用他兢兢业业的一生,去证明无悔。仅此一点,他已经胜过了我们大多数人。斯隆和马科斯特的幽灵,无数次闪现在斯通纳的生命里,他们似乎用死亡完成了殉道,也为斯通纳作出了见证。大学作为“失败者”的“庇护所”,或许不是阶梯攀升的图书馆,也至少该是隔绝浊世的原则底线。马科斯特酒局上的断语,堪称预言。但他没有想到,斯通纳的刚强和他的软弱一样有力。从父亲的葬礼上,斯通纳收获的养料是土地的忍受力。我越来越能体会,斯通纳渴望的那种安宁。婚姻可以没有爱情,只要没有无声的战争;事业可以没有回报,只要还能保有一点自由与激情。他从来不是一个英雄主义者。他不好战,苦苦守护自己的领地,有时面对他人的侵犯也不置一词。谁会知道,他曾奋力为自我而战,即使结局仍是徒劳,即使搭上真爱的陨落。“至少我们有过一个星期。”这个催泪句式还可以有很多种演绎,“至少我没放那家伙过关”。最重要的,他知道自己是谁,他热烈地爱过,追求过,抵抗过。“即便像我们这样不堪,也比外面那些人强,满身污秽,比那些外面的浑蛋强。我们不做坏事,我们心口一致,我们为此得到报偿,这是一种天然美德的胜利,或者快他妈的接近了吧。”这又是马科斯特的预言。如果我们终将被遗忘,就像从来没有来过,这一刻,你会不会感到恐慌?斯通纳告诉我们:死亡是件自然而然的事,在你真正找到并接纳了自我以后——像季节流转,像暮时日落。今天,恰好是陆老神仙去世的日子,补完这篇意气用事的读后感,兼作怀念这样一位纯粹的英语系教授。正如他曾引用普鲁斯特的话,即使在坟墓里,他的生命力也还在爆发。

《斯通纳》就是我们的一生

在看了很多评论后,怀着崇敬的心情开始了阅读,却发现,这是一本平静的书,带你缓缓进入一个普通人的生活,你看着 斯通纳 一步步的成长,读书,工作,恋爱,婚姻。。。这是这种平凡人的生活,让你感觉他就在你身边,你和他一起成长,一起在人生的磕磕绊绊中前行,随着深入,往往会感觉你就是斯通纳,就是你在生活中的一次次无力抗争,一次次的被击败,最终,走到了生命的最后,读到此处,除了唏嘘你所陪伴一生的斯通纳的悲哀,就是那泪流满面的自己。。。

我叫斯通纳,斯通纳是我的一生

我这一生啊,就这么过去了。我是个农民,我农民父母供我上了大学,我没有钱,所以我在一个亲戚家打工,我并不觉得他们刻薄,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在这里,我只知道完成学业要回去帮爸妈种地。种地是我的一生。我本无意义的人生被一个激情打破了。阿切尔斯隆,我不能理解他的淡漠,却被他带入了文学的激情中。我知道我的生命力要燃烧在哪里了。我不回去种田。我爱上了一个女孩子。她瘦削又精致,她淡淡地对我叙述着她平淡的一生。平淡的和我一样没有什么可说,她信任我,她给了我激情的幻想,我知道我爱上她了。我没有钱,我却娶了她。我有两个朋友,其中一个满怀对人类的憎恶和自己全部的热情,他义愤填膺地投入了一场战争,如愿而偿地死了。另一个我都把他淡忘了,他好像是比我成功,于是貌似做了我的上司吧,关于他的,那么近的记忆,我全忘了。我的妻子她厌恶我。我对她没有感觉,奇怪,不厌恶。我这一辈子的对头可能就只有一个算的上了。他那么有才华,有光环,却怎么和我作对了一辈子,我是这么无趣的人。我讨厌他,可是无所谓,貌似和他作对我找到了一点报复的快感。可是累啊。我在四十岁之后遇上了我的灵魂伴侣。她那么瘦,她聪明又温柔,这都不重要了,她的一切都是我的。她爱我,这比一切都重要。我可以为她放弃我不能对妻子放弃的一切。可是她最终离我而去,不给我一个能让她想着我一辈子好,领她觉得亏欠我的机会。这女人。我又是一个没有人思念的无趣之人了。我的女儿,我亏欠她,可我毫无办法,我不想把时间浪费到无意义的她妈妈身上,我一点都不想和她吵架,因为无意义。所以我把女儿的赡养权丢了。我得了癌症。临死前我很平静,小时的女儿,初见的伊迪斯,从前的阿切尔教授,还有幽灵伴我一生的戴夫,他们都回来了。好像我的一身只有这些值得回忆,没有年老之后的事让我留恋,即使是凯瑟琳,她的脸是一本翻过的书。不如在年轻时死去了。没有以后的神经质的伊迪斯,没有孤独一生的格蕾丝,没有终生亏欠的凯瑟琳,更没有一个无意义的对头劳曼克斯。不如在年轻时死去。

有谁是这样的一种“残疾”:小说《斯通纳》

Mr.Stoner,去掉主人公姓氏的最后一个字母”r”:Stone, 就像他的家族父辈们,石头一般坚硬,生涩,不似滚石,没有攻击掠夺性,只是农场里的一块石头,随天意造化。“他有过一份憧憬,一直锁在内心某个地方的憧憬,就像一个见不得人的秘密,这个憧憬表面上是一个地方,其实就是他自己。”为何去阅读这样的一本小说,评论者也诚实地己诉:完全是因为“好奇”,“好奇心”本就是人类根深蒂固的优良品质,除在此刻此地,也在任何一个场景中,比如为这样一部小说写点什么,在心底的某个幽暗的角落里跑出一个偶尔想恶作剧的好奇宝宝。对这部迟到五十年之后方才畅销的小说,在今天的语境中引发一些关注。这里的某个读者并没有带着纯然自诩的怀疑精神,仅凭一份直觉就让这一类型的读者产生了激烈的情绪——这种主观,发乎内心的情绪有时淹没了对这部小说一些冷静的观察。于是,去寻找一些“共读者”,书封上印刷着:即使不曾拥有过完美地人生,所幸曾追求过完整的自我。”Mr.Stoner, 斯通纳究竟是谁?他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从故纸堆里走出,核桃木色的书架,冬季里白雪覆盖的枯枝被他踩在脚下,在密苏里大学当了一辈子的老师,他出身农场,父母都是农民,从他年轻的时候起,他就清楚地有着一种意识:他是极其普通的,他就是从土地里走出,终归要回到土地里去的一个人。他带着这种对自己深刻的认同感进入大学,顺利拿到学位,留校任教,结婚生女,直到死去。这期间发生了什么吗?发生的一切都不能被称作“故事”,他没有任何的传奇性,与二战之后的主流状态完全格格不入,那时的人们充满了浪漫主义式的存在精神,呼唤“抗争”“主体对他者世界的反抗”。而他在惰性,有名无实的婚姻中存活,期间发生过一次真正的婚外爱情(这也许是斯通纳最出彩的时候),当然无疾而终,他唯一的抗争就是捍卫“文学”的权利,在自己专业的领域里保持最纯粹的自我。他,反而像活在当今这个时代的任何一个人,又不似任何一个人,卡住了某种共通的命脉:残疾,或者说残缺于自身的纯粹,不谙丛林法则,稍稍允许自己做出能力范围许可的反抗。他的反抗绝不是存在主义式的,反而是当下的,共同的虚无,同质化生活中人们的某种缩影。文笔的力量“当他在打造书房的时候,他打算定义的是他自己。当他为做书架打磨这些旧木板的时候,当他看着表面粗糙的消失,灰色的风雨侵蚀消失,露出基本的本质,最终露出花纹和质地华丽的纯粹时,他逐渐打造成形的是他自己,他要置于某种有序状态的是他自己,他想创造某种可能性的是他自己。”我觉得没有过多必要用“冷静”“自持”这些词来修饰这部小说的文风,作为读者,自己去体会这些遣词造句即可,或者当你读到类似上面这样的句子时,你也许能感受到那只正在书写的“笔”,它写“他”的一切活动,身体的以及思维的。这种书写本身首先已经愉悦了作者自己,(书写构成了一种检验的试金石,通过披露思想的冲动,它驱逐了布满敌人阴谋的黑暗。——福柯)其次,才是我们这些读者,再普通的大众读者也能成为一个优秀的创造者,从纯然欣赏的角度来看文字,句子的描述,小说中有大量风景的描述,都是以第三人称“他”的角度来观察这些风景,观察他自己和周围的人。这个虚构的人物,茕茕孑立于众人之中,甚至有时把自己也丢弃了,他是怎样才能做到的呢?这个问题,他在临终时所思,我们不得而知,它抛向给所有的人,或感动,或厌倦,或放弃,或坚持,或是残缺着追寻一份完整。

种种遗弃我的力量让我成为了我自己

看完斯通纳这本书的感觉并不好受。一个平凡的人,同时有一颗爱智慧的头颅、耿直的心,却在情境并不那么复杂的生活中步步败退。文学的象牙塔庇护不了他,爱情的象牙塔也譬如朝露。最后是疲倦地迎接几乎每个人必然的命运:衰老,走向死亡。虽然这是个悲剧,但是斯通纳“配得上自己所受的苦难”,他脱胎于黄土,又归于黄土,最终成为了他自己。

重新“发掘”的经典

这本被埋没近五十年的小说,重新被“挖掘”出来,具有重要意义。新年伊始,这本小说最值得一读。小说讲述了一个叫“斯通纳”的男人的一生,几乎白描式缕析分明地叙述了他从出生到死亡的困顿人生。就像加缪笔下那位著名的“局外人”,斯通纳几乎有一种感知障碍,当读者越是深入挖掘他的内心世界,结果显示出来的是一片越来越完整的荒漠。约翰·威廉斯的写作方式与那个年代(50’)的美国作家迥异,如同打磨石块一般,精心使用文字,以令其焕发出光彩来;有些部分如同福楼拜般写得完美。这种深沉、细致的笔法,使小说的节奏往往缓滞,甚至逡巡不前(正好对应着人物感知的迟钝与茫然),直到教员间的一场内斗开始,斯通纳才被唤起某种可以获致其存在意义的反抗意识。此后,小说开始变得好读起来。这位对世事无甚触动的教员反抗权力压迫,结识新的爱情,虽然两者最后均以失败告终,但这些选择与行为确定了他存在意义。因而,小说带有非常浓烈的“存在主义”色彩。

不要在死亡之时才懂得回顾人生

这是一部半自传小说,喜欢它的主要原因,就这样将斯通纳的一生娓娓道来,没有太多的矫情的语言,怎么说,斯通纳的人物塑造整体就具有共性,他不是伟人就是一个平凡的人,正是因为这种平凡才让我产生了共鸣,他的一生有纠结之处,有爱过,有被爱过,他在事业上有奋斗过。他在快要死亡的时候,才真正的开始反思他的婚姻,他的事业,还有他的女儿,他说如果当初多爱他老婆一点,多理解,或许生活又不一样,可是已经快接近死亡了,一切都晚了,有时我在想,如果人生每个阶段都对前一段时光的进行回顾,珍惜身边应该珍惜的人,有矛盾,尽力的去沟通,珍惜每次机会,努力做好,不后悔,不抱怨,那么这样人到了快要死亡的时候才不会感叹当初没有珍惜,人生没有后悔药,每一个脚步都是自己走了,走错了,就停下想想,不要着急前进,或许有人,有机会一直在等着你。

他看起来过得挺好

Don't judge 是西方人看待他人时的一种普遍态度,翻译成中文最接近的应该是"汝非鱼,安知鱼之乐也"。在不影响社会和伤害他人的前提下,一个人选择怎样生活其实完全可以并且也应该不受别人评价和判断,这大概算是西方典型的个人主义的表现。《斯通纳》描述了主人公斯通纳从青年到老年直至逝世的一生,简单概括起来就是:一个农村少年上了大学后努力学习,转身成为了一个具有终身教职的受人尊敬的教授,并且娶了一见钟情的妻子,不久诞下了可爱的女儿。曾经有过一段婚外情,不过没有过多影响到生活。退休后因为癌症最终在家中安祥去世。从上面这个角度看起来,斯通纳的一生过得挺好。但是我在阅读过程中几乎并没有感到有情绪起伏较大的章节,作者始终以一种平和甚至有些冷漠的语调在叙述这个故事,典型的部分便是写到当时世界大战爆发的背景时,作者轻描淡写一句,"弗朗茨斐迪南大公在萨拉热窝青年被暗杀,秋天未到,战争席卷了整个欧洲",仅此而已。描写斯通纳的部分更是如此,从未见过有任何大悲大喜,甚至是父母去世时候。如此基调下描写的斯通纳似乎就是一个鲜有情绪波动的人,像是被生活麻木了。这不禁让我联想起来,以前听说过,治疗抑郁症患者的药物的主要作用就是削弱患者的情绪,使其处于一种昏昏沉沉的状态,没有喜怒哀乐,从而隔绝外界事物的刺激,防止患者胡思乱想。作者在叙述斯通纳的每一个人生阶段的成就时,大部分是悲观面。结婚后不久就发现婚姻名存实亡,生下女儿却渐渐疏远,在学院里和上级的矛盾持续了一辈子等等,这些不幸长期存在于斯通纳看起来过得不错的生活之下。这也许就是斯通纳后半生始终把全部热情投入他热爱的教学研究事业的部分原因吧,短暂的婚外情使斯通纳感受到难得的生活,可惜转瞬即逝,成了余生的一个浅淡念想。小说的结尾,斯通纳躺在家中,迷迷糊糊地在脑中浮现出曾经的种种画面,就像跑马灯一样,感到了一种愉悦感,显然在这更加无法判断斯通纳的一生过得如何。"手指开始松软,捏着的那本书慢慢滑动,然后快速越过他不动的身体,跌进房间的寂静中。"

生存,生活,理想

生存之上为生活,生活之外为理想。读完《斯通纳》有压抑悲怆苍凉交错的感觉。斯通纳出生在贫瘠的小农场,父母为了生计劳碌,那是彻底为了生存的生活。父母决定让斯通纳去农学院读书,这让平淡无奇的生活出现了涟漪。斯通纳努力学习,似乎是一种因劳苦生活而传承到的努力,成绩却平平。在文学概论课上,老师阿切尔的提问,让他若有所思,一种埋藏在生存之下的渴望被悄然唤醒了。他为文学而着迷,将学习方向转换到了英国文学,带着热情与求知欲出色地完成学业,成为一名讲师。他开始恋爱,结婚,繁衍,踏入到普通人一生的必修课。幸运的是他从事着自己喜欢的工作,不幸的是婚姻的失败。在妻子去外地度假的时间,他有了难得的闲暇。束缚着他的枷锁似乎解开,他对讲课充满了激情。更令他意外的是,重新开始了爱情。他把自己置身于世界之外,尽兴地做着热爱的事业,爱着所爱之人。这种状态,称得上生活之上的超然状态。不久,他的风韵秘密被众人议论,为了生活不得不与爱人卡罗琳诀别。斯通纳开始以一种可怕的速度迅速衰老,妻子对女儿的严加看管,让他成了家庭中的孤立者。他心痛女儿成了和妻子一样失去理想的人,却无可奈何。斯通纳的晚年,如他所说是一个出言不逊的倔老头,世界嘲笑着他,他也嘲讽着世界。他想到自己还有做研究教书的理想,却因罹患重症再也没有了资本。他死了,大家认为他确实该死了。斯通纳这一生,庆幸于遇到了热爱的文学,悲哀于对理想的不坚定或者是太坚定。大学于他,是庇护所,不受外界纷扰又能维持生存。文学于他,是天堂,尽情发挥着激情与热爱。可他还是很悲哀,在于放不下成见,害怕自己有陷入到为生存劳碌的底层状态。不敢和妻子争夺女儿,不敢和卡罗琳私奔,不敢和学科主任斗争。所有的恐惧与不作为造就了他平庸的一生。但他还是相当幸运和勇敢,读大学,换专业,拒绝参军,婚外情。他走出了试探性的一步,却在本应迈出下一步时选择了不作为。斯通纳代表了无数为生存生活奔波劳碌的普罗大众,他们有理想有信念有毅力够努力有知识,却终究过不好这一生。究其原因,对成见的执着以及对未知的恐慌。理想于生活之上,却时刻恐慌跌入生存之下。

坚如磐石

作为一个普通读者,我可能无法完全理解书中的文学和哲理,但仅仅从一部人物传记形式的小说来看,我个人觉得斯通纳一生的经历和体会已经足够引人入胜。在读完第一章后,我便感觉心里某些东西被触动,无法停下。正如小说一开始所揭示,在世俗的评判中,斯通纳一生算不上成功,或者说是默默无闻。然而,他的人格却善良、正直、执着得近乎不真实。他似乎来自于作者内心中最善良、正直、执着的一部分。正是这一部分人格,带领我去经历一个时代,经历这个时代中关于生活的种种: 劳作,求学,研究,教学,交友,婚姻,恋爱,死亡……正如他的名字一样,斯通纳就是人心中应当坚如磐石的一部分,他是那么珍贵,又是那么容易被侵蚀、打击,他需要一直被守护,直到生命的最后一秒。

“愿这永恒的痛苦常常来到我们心中”

这本书真是激起了我众多的恶感乃至愤怒。但是也慢慢由此明白,我对很多“严肃文学”的恶感与此类似,我一直非常害怕读大段描写人类的怯懦、无力感或者是鸡贼的作品,每到这个时候就想逃走。比如《更多的人死于心碎》就让我非常困扰。我经常觉得好多事情并非完全不可抗力,与其伤春悲秋,关键是并不美,不如坐下来冷静分析利弊。分析利弊与诗意是完全可以并存的,诗意可以用来消化不可抗力带来的悲剧,而在明明还可以抢救的局势下任凭洪水滔天也不管只顾一屁股坐下来开始消化自己的诗意这样和人渣有什么区别。我想起王小波的一句话:“一切痛苦本质上都是对自己的无能的愤怒。”愤怒,这是斯通纳没有的感觉。或许有过一点固执,有点顽固,但是愤怒是没有的。促使我写这篇书评的感情正来自于此。他并不愤怒,他只是沉浸在自己的无力感里头而无所作为。他对自己的痛苦,自己的不作为给他人带来的痛苦,包括自己的亲女儿和情人带来的痛苦,毫无歉意,更无愤怒。既然如此也就没有必要有什么作为吧。安然地接受着一切,甚至在终于得了癌症以后感到了安详和平静,或许是因为自己在这个时期终于彻底不需要有什么作为了吧。人都是自私的,为了自保可以做出很多事情,这是选择问题。但是因为自己的行为给他人招致了长久的痛苦而不感到抱歉,这是态度问题,对我来说是不可原谅的。当然他的女儿的原谅他都不在乎,我的原谅更是不算什么。不在乎他人的人,就是没法让我觉得可爱。他是深爱他的情人,但是是爱对方给他带来的好处,而不曾为此付出过任何努力,也没有为给对方带来的伤害表达过歉意,最后还是靠对方来成全自己。就连对最爱的人,也不过是消费对方带来的好处而已。真是可悲呢。不过我倒是因为看了这本书产生了一个新的想法:我很高兴自己曾经有那么多那么多的痛苦,那表示我确实想有所作为。不为建功立业,只是为了尽自己所能,使自己的良心感到平静。我中二的时期觉得痛苦才是深刻的,抑郁时期觉得痛苦太多无处躲藏过度渲染痛苦的价值是害人,现在我觉得能够感到痛苦本身就是有所作为的动力,是好事。能够产生痛苦的这个功能给我带来过那么多的折磨,但是今天我第一次产生了真正的感激的念头。因为我绝对不想成为像是主角那样的人。可以说终于跟这么多年的痛苦和解了。虽然这绝不意味着跟带给我不必要的痛苦的人和他们的错误行为和解。我的痛苦当然是有意义的,是我所赋予的意义,是我对自己的无能的不满,是我想成为更好的人,我想给我爱的人带去欢乐,我想创造更加丰富和诗意的欢乐。一个人所能够承受和产生的痛苦和欢乐的强度,应该是成正比的。李银河在给王小波的信里写:“生命力,张力,苦闷,促使采取行动的痛苦,这是物质所固有的。人是物质,所以有这种痛苦,对吗?愿我们的生命力永远旺盛,愿这永恒的痛苦常常来到我们心中,永远燃烧我们,刺痛我们。”真好啊,能够活着,能够感受到痛苦,真好啊。中二时期对痛苦的相信并不是真的相信,只是期待自己是特别的人,痛苦本身只是特别的标签。现在对痛苦的接受应该是真心的,因为至此终于明白了痛苦的意义,这是我自己所认同和想要成为的人。并不会刻意追求痛苦,但是在痛苦来临的时候,知道这只是自己的宇宙对世界产生的反馈,知道这意味着自己想要成为更好的人,想要保护和成全自己爱的人,就能够在脆弱面前逐渐找到坚定和勇敢的心情。

黑暗处的痛苦

“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合上书的那一刹那,我仿佛看到了斯通纳的一生:在追求完整中的自我而后进入痛苦不堪的婚姻中度过了的一生。书腰上写的是“第一眼故事,第二眼经典,第三眼生活,第四眼自己。”而我觉得“第一眼朋友,第二眼生活,第三眼虚幻,第四眼内心。”他于我是一个朋友,我看到了他的经历,从年轻走向死亡的过程;他于我是生活,生活不过就是如此,在一场平凡而努力上进的人生里选择前进,试图走近生活内核最后无果放之任之;他于我是虚幻,看似平静如水的表面其实暗流涌动,仿佛触手可及,伸出手去,其实是一场空;他于我是内心,我看到了失望,看到了挣扎,看到了不知所措,看到了生活本质透出来的层层影响,原生家庭留下的深深烙印,直击灵魂深处。仓央嘉措有句诗:一个人需要隐藏多少秘密,才能巧妙地度过此生?如果有些事情改变不了,解决不了,隐藏着就能好好的度过此生吗?我想应该不会吧,至少内心是沉重和疲惫的。我们被表面的琐事捆绑,忘记了自己的心,就算停下片刻,又被懒惰的天性忽略,或者赶紧跟上时间的脚步,跑起来的时候,始终没有问过自己:我为什么要这样做?斯通纳出生在一个孤单的家庭,长年累月的辛苦劳作让原本年轻的父母看上去就像那片贫瘠的土地,日复一日充满绝望的看着这片毫无生机的泥土。他们很容易失望,带有贫穷的天生的失望。而自己也在很小的时候开始分担起家庭的劳作,在学校,功课也像家务活儿,只不过要轻松很多。读完了高中迎来人生中一个重要的转折,那就是成为哥伦比亚大学农学院的一名学生,从未见过如此壮观的建筑,花园般的路径,红色的砖墙,感觉走进这样的殿堂是一种奢侈。象牙塔相对应的就是现实的生活,他寄住在亲戚的农场里,功课和农活,他都兢兢业业,全心全意,即谈不上愉快也没有很多痛苦。也许,就是这样一种麻木单调的生活造就了后来的他,对女人这种变幻莫测的动物突然滋生的好奇,对婚姻中存在的问题深感痛苦后只有一步一步退缩。终于,留校任教走上老师这条道路,在文学的领域里找到自己的栖息地,想象自己在在未来中还会有变化,哪怕是对前路一无所知。他开始花更多的时间在在书本中,完成论文,在课堂上找到满足感。也认识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三个朋友。也是这三个朋友在他的人生中产生了很重要的影响。“斯通纳还非常年轻的时候,认为爱情就是一种绝对的存在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一个人如果挺幸运的话,可能会找到入口的路径 。”荷尔蒙在一个正直壮年的年轻男子身上开始分泌,斯通纳遇到了心动的女子伊迪丝,她有修长、五官柔美的脸,看一眼就会陷进去的双眸,会弹钢琴,有些艺术爱好,满足了斯通纳对女性所有美好的想象。他开始那么用力的想要认识她,用自己笨拙而又直接的表达告诉心爱的人他的心意。爱情让人冲动,不顾一切。并无太多曲折,他们举行了简单的婚礼,结为夫妇,和天底下任何一对平凡的夫妇一样,好像这就是幸福美满生活的开始,然而不是的。伊迪丝属于的社会和经济阶层,使她免于生活可能投向她的粗俗事件,如同温室里的花朵,时刻被保护得很好。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家庭,她所受的品德训练,都是保守的,要抑制欲念,而且抑制的几乎全都跟性有关。情欲是不被认可的。规矩的童年,孤单就是人生最初的状态。从未关注自己的身体功能,也未曾停下来独处稍微关心下那个自我。一成不变的生活,没有出现任何逾越的事情,父母相敬如宾,从来没有见过他们生气或者大声嬉笑。就是在这个家庭中成长的伊迪丝,在对人生一无所知的情下况顺理成章的走进婚礼的殿堂。“我会努力做个你的好妻子”伊迪丝很认真的说。在蜜月的旅途中,伊迪丝在床第间的反抗和对性的恐惧和逃避,让行程提前结束,然而,谁也不曾料到,这不是初次的尴尬与害羞,而是以后生活中的定时炸弹。她的变幻无常,对生活的歇斯底里,以及莫名的不可理喻,让斯通纳毫无办法。当他试图去触碰并走进这个女人的时候,被她的冷漠和反感瞬间浇灭了心中的火把,一次又一次。他已经变成了一个没有感情色彩的动物,按照生理的本能和反应去索取,换来的是疏远和阴郁的眼神。斯通以为是自己的笨拙,他也曾试图指出伊迪丝不幸的根源。每当他尝试指出,她就把这些话当成对她的不当和私心的回敬,病态的疏远变得更加明显。斯通纳不再说出那些觉得会伤到她的话,心中渐渐酝酿出来的安静、冷静的态度。到最后变成了远离。“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爱的哪个人,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外一个人。”我想,幸福的模样大都雷同,不幸的家庭有千万种。生活平静如水,始终击不起一点涟漪。如果会有波纹晃动,那也是定时炸弹会不定时响起。毫无感觉,却又以一种奇怪的方式去折磨彼此,没有语言,没有情感,没有表示,就这样活在牢笼中。从前的欣赏与心动到此刻荡然无存。这也许就是生活的无奈吧!人是一个情感复杂的动物,在某个时刻缺失的东西它又会以另外一种方式浮出水面,去慢慢靠近你。故事的最后,在第三者凯瑟琳介入之前,其实婚姻早就名存实亡,但这并不是他们婚姻失败的根本原因。包括最后自己的女儿通过未婚先孕的方式只是为了离开家庭,后来沉醉于酒精,在对父亲袒露了自己的想法后,你就知道一个家庭背后的故事所带来的影响有多么深远了。婚姻是生活中两个人相处的一种状态,扩大了点的就是两个家庭的交涉,该是需要怎样的一种磨合才会换来和谐与融洽?然而,原生家庭的种种影响已是根深蒂固,除非,你有清醒的认知,并且也愿意去为这些内在矛盾做一些思考,然后沟通改正。换做是我,我会理性的去回避这样的一个婚姻,因为我无法承受婚后的千疮百孔以及时时刻刻的担忧与补救。假如我是真的爱上了这样的一个灵魂,我会尽我所能去走进他的世界,找到让他不安的原因,用自己的耐心去给他安全感,带他慢慢走进有阳光雨露的地带,有微笑,有温暖,有很多美好的东西。“如今,到了中年,他开始知道,爱情既不是一种优美状态,也非虚幻。他把爱情视为转化的人类行为,一种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一天接一天,被意志、才智和心灵发现、修改的状态。”

这是一个平庸的故事,但,是一次不平庸的阅读。

这书里有大多数人的影子,有少数人的灵魂。没有锋芒却刺穿骨髓。很难拒绝作者的陈述。缓慢,阴郁,灰冷。但却坚强 文字不松不紧的拉着你的手,没有刺激,夺目,但却让你无力甩掉这只手。牵着你也逼着你接近,接近过程和生命。这是一本在情节上随时都可以结束的平淡无奇。但却给了你一种一探究竟的愿望。人物很少,浮在思考上面,只要你试图拨开,便有大块的时间让你的思绪游弋往返。时间越静,思绪越远。人的生命都在经历考验,不是为了荣誉,信仰,财富和所谓的成功,很多时候仅仅是在测试你的无知。校墙隔开了世界,校门却打通同一个世界。一进一出,一个交给灵魂(假若你真的注意到了灵魂),一个交给生存。眼睛象破碎的镜片,杂乱的折射着生活的细节。读它的时候没有希望,读完它的时候没有绝望。

Stoner教会普通人的

起初选择读它,是由于它是本“三无”书: 无情节起伏,无浓烈情感,读起来无需费脑。这样的书最适睡前促眠,宁心静神。令我始料未及的,是短短数日便已读完,每日都是欲罢不能。前夜凌晨合上最后书页,居然老泪纵横。静静想着七十几年的人生,自己的?Stoner的?傻傻分不清。从一个乡野无觉少年,到一个因病辞世的老人,随着回忆闪现,觉得自己也与世长辞了一回。stoner这一生其实真的很苍白,苍白到没有任何可以大书特书的经历。生于农村,父母对于大学的不了解,反而阴差阳错促成了他的求学。又因为自己的办行不行聪慧不足,志向飞远,成就了他的经历数次不远不近的战火,当挚友与爱徒女婿战死沙场时,依旧继续自己波澜不惊的一生。普通的故事无聊的人生却道出了四海皆通的感悟。稀里糊涂的大学,搞不清楚状况的课程,帮stoner选择了自己一辈子为之沉浸的文学事业。一页页读着仿佛亲身经历了他的一切。第一次踏进大学校门的茫然无措;第一次学习文学的不明就里,甚至连课程具体内容与目的都不理解;第一次在研习中自我意识的觉醒,让他仿佛在深夜开了天眼一般,宇宙星空都在向大脑输送清澈的灵感与能量;第一次见到心动女孩,莽撞的约会与求婚。感受到女孩的第一次的羞怯紧张与生硬;第一次在平凡的教学工作中发现自己激情所在;第一次意识到妻子的传统束缚与婚姻的彻底失败;第一次感受到女儿的成长体会到为人父的喜悦,体会到女儿逐渐的成熟与聪慧带给他的欣慰;but,再平凡的人生也还是会有but的,but妻子不允许这些,她要破坏。于是,人到中年,他体会到了妻子的偏执,无情,嫉妒,刻薄与不近人意。随后他的人生开始没有了第一次。开始每一件发生在身边的小事,都只能让他回忆起与之类似的经历。与象牙塔内的无事生非相比,外面的世界却是腥风血雨。这个简单的故事若能有什么大事值得说起,那么只有几次战争了。问题是,stoner作为一个典型“国家大事关我屁事”的小人物,战争对他的影响充其量就是学生们的些许紧张兴奋和身边鲜活生命的离去。第一次战争夺去了他认为最聪慧挚友的生命,那时的他作为一个胸无大志的半呆青年,还不能完全弄清楚战争意味着什么。心中只有对于挚友佩服喜爱与惋惜。也许聪明人总是事先了解许多,觉得自己有着聪明人应完成的远大使命,义无反顾地投入战争。而像stoner般的糊涂蛋们,无法理解这种满腔热血和传说中伟大生命应该经历的那些真谛与意义,只会埋首眼前的一亩三分地。然后,聪明的英勇就义,糊涂的行尸走肉,死了,活着。第一次战争,stoner不太明白那是怎么回事。战争再来时,他却又太清楚的认识到战争的真相,总是想起死去的挚友和恩师泪满沟壑的老脸,这让他更不愿去接近它,选择刻意地无动于衷。年轻人总是对战争跃跃欲试,却不考虑之后会留下什么,抑或是留不下什么。挚友、爱徒、女婿随着战争的相继离去。留下一潭死水一般的婚姻生活,一个被母亲从小逼迫而与自己疏离的女儿,一份有热情却被学术权谋笼罩的文学研究工作。老stoner日渐麻木之际爱上了自己的学生,枯木逢春,重燃对生活美好的期待。他认为自己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灵魂伴侣,焕发出年轻的活力。可是这美好的感情却成了视他为眼中钉的系主任弹阂他的筹码。年轻女孩无奈的离开,带走了他最后的春天。生活终沉入了一片死寂。直惊不动,让人窒息。如果说,他的生活中还能有什么能让他不被麻木所淹没,那应该只有他的学术研究了。每每生活欲夺去他的信心,他的研究工作总能将其一点一点地拽回来,使他获得片刻宁静、感受些许满足与专注。甚至昙花一现的父女情与婚外情,也是建立在学习研究与交流中。简单的故事,单调的人物关系,就这么贯穿了他的一生。女儿嫁人离家后,他的身体日渐不适,脾气开始发臭,开始不畏惧。却没想到这么无聊的一生,唯一的一次对系主任的意气顶撞,成就了学生们口中的传奇人物,甚至自己那一无是处的妻子都被连带传说成了为了爱情而放弃前途壮志未酬的艺术家。stoner于白发苍苍时注意到自己满脸的皱纹,却重新焕发出对文学最后的激情,觉得精神还年轻,老的只是自己的躯壳。可是,癌懒得理会他怎么想,又像是特意要惩罚他这种自以为是的想法一样,开始用疼痛、昏厥轮番折磨他,和他那直到他上大学后才觉醒的自我意识。最终,他们都消逝于一片片苍白的回忆片断中。合上书本,夜已黑透。孤灯、空调暖气、加湿器都在不服输地用光影雾声强调着自己的存在。下床,在洗手间的镜子前端详自己的脸,圆润饱满,与想象中的沟壑网布完全不同。真是年轻,感觉仿佛时光倒流了一般。上天垂怜,让我又重新年轻了一回。这一回,我决定要与上回不同。

勇敢的普通人

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普通人的一生,其中有梦想、追求和奋斗;有坚守、也有彷徨;有真挚的友情、爱情,还有家庭的种种难断…… 有人说斯通纳是个失败者,也有人说他是个勇敢的普通人,《斯通纳》告诉我们即使不能春风得意一日看尽长安花,也要追求完整的自我。 失去,不放弃;失败,不失意;艰难,也坚守;且行且止且珍惜。

像流水一样温和地包围刺向你的利刃

中午读完全书百感交集,捋了捋思路回来写了在豆瓣的第一篇长评。第一次听说这本书是在今年4月18日的单向街日历上,我首先是被美版Stoner的封面所吸引。而后是单向街公众号在介绍这本书的时候引用到的文段:“斯通纳感觉对她的爱意紧紧卡在喉咙上。他伸手搂住她,两人在起居室的窗前站着,向下望去。汽车、行人、马车在下面狭窄的大街上爬行着,他们好像完全沉浸在自我中,超然地从人类狗苟蝇营的追逐中超脱出来。从这个距离望过去,可以看见那些红砖和石头的建筑,密西西比河在早晨的太阳中蜿蜒而过,河流呈蓝褐色。河船和驳船像玩具,僵硬的绑结上下溜着,可是上面的烟道放出大量灰蒙蒙的烟雾,排向冬天的空气中。镇定感从心中油然而生,他用胳膊搂着妻子,紧紧抓着她,两人同时俯视着一个似乎充满前程又有相当风险的世界。”看着这段话我觉得我可能可以看见典型的学院派描写手法下的美好爱情,想与《霍乱时期的爱情》作个对比,于是我特意从图书馆借来看了。看的过程中最初并没有太多惊喜,第一次让我感到些许精彩的描写是斯通纳在莎士比亚戏剧课上接受了他的人生导师斯隆的启蒙:“ ‘莎士比亚先生穿越三百年在跟你讲话,斯通纳先生,你听到了吗?’有那么几个时刻,威廉斯通纳意识到自己在使劲屏住呼吸……他在自己的凝视下掉转过手来,很惊奇它们都是黄褐色的,很惊奇指甲已经妥帖地嵌进粗壮的指端那种复杂的结构……”老师和学生的互动在这里很隐晦,但是斯通纳在听到老师念诗之后第一次开始以农民之外的眼光看待世界,无法回答问题的窘迫让他第一次认识到自己的粗鄙。毫不让人意外,他选择了文学。我惊讶于一个务农的人有如此大的勇气,回想起当时自己选专业的时候的优柔寡断,十分生气。再次惊讶的时候是他与Edith的婚姻失败的如此之快。从对Edith及其母亲的描述我大致能想到这是悲剧从上一代到下一代的延续,但是Edith的歇斯底里让我有点回想起自己的母亲。想起去年这个时候父母亲闹离婚,我和父亲的谈话,父母之间的裂纹是如何越扯越大,我惊叹于现实和书本竟然能达到如此相似的地步。母亲让我对父亲的梳理,用我来作为向父亲控诉自己不满的武器,而父亲因为惧怕这种歇斯底里而愈发的想要逃离,离的越远矛盾反而越缓和,恶性循环,裂缝自我拉扯。一下子我觉得自己似乎开始理解父亲对于母亲的那种已经失去了敬重和爱,只剩下怜悯和忍让的感觉,斯通纳甚至在和助教小姐婚外恋的时候,也不曾想要离开Edith,因为如果这样Edith将无处可去。也突然理解了父亲当时的决绝,在自己的心里达成了与父亲的和解。斯通纳的一生本来就那么平凡,在一个象牙塔里做老师,维护象牙塔的纯洁;在家扮演一个好丈夫,忍让妻子伪装成爱的尖酸刻薄的报复,努力做一个好父亲,守护他这一生中最珍爱的女儿;和凯瑟琳努力维持他们的婚外恋,享受两个人的世外桃源。可是这些他都失败了,与戏主任的斗争让他教书生涯多出许多坎坷,甚至迫使凯瑟琳离开,自己提前退休,女儿由于母亲的管教越来越疏离自己,变得淡漠,最后甚至不惜用未婚先孕来作为离开家这个监狱的手段。最后的最后他自己还得了癌症,这一系列情节听起来都很无趣,但是通过个人传的形式以及熟练的文字技巧,斯通纳那种似乎从自己的人生中抽离出来的淡然、冷静、坚韧,对待敌视自己的系主任与妻子让我感受到了向水流一样看似破碎温柔但是强大的力量。这大概就是为什么这么多人读完都觉得斯通纳是自己的英雄,输给了别人赢了自己,这大概也是对韧若蒲围坚如磐石的另一种诠释吧。这就是我从书里找到的自己,用文学拒绝世俗,像流水一样温和地包围刺向你的利刃。最后回顾一段大约是公认的、也是我认为的全书精髓:“这本书被遗忘和没有派上用场,他觉得这也没有什么关系。任何时候,它的价值问题都几乎微不足道。他没有过那样的幻觉,以为会从中找到自我,在那已然退色的印刷文字中。而且,他知道,自己的一小部分,他无法否认在其中,而且将永远在其中。

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

很多人不喜欢《斯通纳》这样一部小说:现实主义手法,情节平淡得堪称寡味,叙述平静得就像入定的老僧,整部书散发着浓郁的负能量的味道。但也有很多人喜欢这部小说:它初版于1965年,很快湮没无闻,但时隔五十年后的今天,它被口耳相传,成为一部现象级的畅销书。我喜欢这部小说,喜欢的程度和某一年对《里斯本夜车》的喜欢有一拼。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没有轰轰烈烈的情感,但叙述平静,小说退回到人物内心的最深处,并在不同读者的心上投照以莫可名状的情绪。斯通纳,是小说主人公的名字。他是一个贫苦农民的儿子,一个偶然的机会进了大学,本来读的是农学,后因为偶然的原因,改修文学,博士毕业后留校当了老师,直至离世。其间经历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美国禁酒期、1929年经济危机、第二次世界大战等重大事件,但无论外面的世界发生了什么,他始终留在大学校园里。世界嚣嚣惶惶,都可以被他的内心世界所包容。他的人生一塌糊涂:婚姻失败,家庭失败,对女儿的爱失败,婚外情失败,事业失败,捍卫原则失败,与人争斗失败。中年的某一天,他开始寻思,“往前,看不到任何自己渴望享受的东西,往后,看不到任何值得费心记住的事物。”按现在的话说,他就是个loser。可是作者当年这样评论这个loser:“我觉得他是个名符其实的英雄。很多读过这本小说的人都觉得斯通纳的人生太可怜和不幸了。我却觉得他的人生过得很好。显然,他的生活比大多数人要好。他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情,他对自己所做的事情也充满感情。”也许正如小说封面的那句话所说的那样: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我不想过多安利这部小说,这样的书也不会有太多人来读。阅读是很私人的事情,但有的书观照内心,余味绵长。当你掩卷的时候,会轻轻一叹,觉得距离人生的某种内核又靠近了一些。

没有个性的工作狂的一生

在家庭生活上,贫贱农场少年斯通纳成为大学老师后,娶了一见钟情的女人,却在婚后一个月发现婚姻是场错误,妻子不但性冷淡而且分分钟歇斯底里症发作,于是日渐疏远,他躲在书房的一方陋室,一头扎进书本和自己的教育事业。不惑之年遇到了身灵合一的出轨对象,却最终因怕丢掉工作,做出了最平庸的选择,分手大吉。在强迫症型人格的妻子所人为制造出的跟他之间的壁垒夹缝中,他疼爱的女儿也彻底混为炮灰。他伤心,却无力。看到婚后的女儿开始喝酒度日时,他的感觉是庆幸,“还好,她还可以喝酒。”在事业上,半工半读地念了大学,在文学课上被莎士比亚启蒙,从农业系转去文学系,按部就班地通过考试,完成学业,最后做了大学老师。有两位性情相投的同事,在一战爆发后,一个受崇高爱国精神的支配、一个受自由浪漫主义驱使共赴战场,前者归来,后者战死。作为中坚力量象征的斯通纳哪也没去,在周围人的鄙视下,一直勤勤恳恳地工作。唯有工作,这一件事情成为他一生中唯一紧要的事情,而整个故事里唯一的主动抗争的时刻也都是为了维护自己工作的权利。一个天才型学生的出现,彻底挑战了斯通纳的底线,他拒绝让这个不按常理出牌、在常规考试中玩弄小聪明的学生通过。莎士比亚是可以教出来的吗,教育的本质到底是什么?身为老师的作者约翰·威廉姆斯一定无数次反思过的问题,但在他笔下的斯通纳那里,答案却显得坚定而丧失弹性。对于这种被激情支配玩弄个性的学生,老斯通纳是鄙视的。因为他懂得教育惠及的是千千万万更需要这座象牙塔的大部分人。所以他说:“他属于外面的世界。”如作者所言,对于深藏在大众视野外的共同痛苦的洞悉、以及对这种共同困境毫不声张的伤心,永远不会离他生活的任何时刻太远。终于,老斯通纳化作穆齐尔笔下那个没有个性的人。洞悉本质,并永远择善而栖。

斯通纳年表

威廉·斯通纳(1891-1956)1891年,出生于密苏里州布恩维尔村一户农家,当时父亲25岁,母亲20岁。1910年秋,进入密苏里大学农学院就读。1912年,在教授阿切尔·斯隆的建议下,斯通纳转入文学院。1914年1月,获得文学学士学位。(根据第二章费迪南大公遭到刺杀的时间判断,斯通纳获得学位是在当年的6月)1915年,获得文学硕士学位,同年开始攻读博士学位,并担任文学院代课教师,负责本科生两个班的基础语法和作文课。结识戴夫·马斯特思和戈登·费奇。1918年6月,获得文学博士学位。获得全职讲师职位。同年,戈登·费奇在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获得博士学位。1918年11月 ,戈登·费奇获得文理学院院长行政助理职位。12月,在文理学院院长家举办的复员老职工欢迎会上,斯通纳与伊迪斯·伊莱恩·博斯特威克(1899年生)相识。1919年2月,威廉·斯通纳与伊迪斯·博斯特威克举行婚礼。1923年,斯通纳的第一个也是唯一的孩子出生,被命名为格蕾丝。1924年夏,阿切尔·斯隆死在自己的办公室。斯通纳升为助理教授,被授予终身教职。在妻子的逼迫下,斯通纳向岳父借债6000美元,买下了一座两层楼房。1927年春,斯通纳的父亲去世。11月,母亲去世。1928年-1929年,斯通纳出售了布恩维尔村自己的农场。1929年10月,斯通纳的岳父因经济危机破产自杀。1931年,查尔斯·沃尔克强行假如斯通纳的研讨班。同年斯通纳与29岁的凯瑟琳·德里斯科尔相识。1932年,沃尔克的报告未能通过。斯通纳拒绝了费奇提出的英文系主任的职位。3月,沃尔克未能通过论文预答辩。劳曼克斯上任英文系主任。1935年,斯通纳与凯瑟琳婚外恋,几个月后被妻子识破。斯通纳与凯瑟琳在奥扎克湖共度圣诞。1936年,劳曼克斯以婚外恋威胁斯通纳,4月,凯瑟琳离开密苏里大学。1941年12月12日,格蕾丝因意外怀孕与爱德华·弗莱结婚。1942年1月,弗莱思入伍,6月死于太平洋战争,儿子出生,以爱德华命名。1947年,斯通纳买了一本凯瑟琳写的书,书上有给他的献词。1954年,劳曼克斯逼迫斯通纳退休。斯通纳坚持不退。1955年5月,斯通纳被诊断出直肠癌,退休晚宴后入院手术。1956年,斯通纳死去。(按照作者的叙述,斯通纳似乎是在1955年死的。)

斯通纳:他和这个世界打个平手。

在读这本书的时间里,我眼前老是浮现出一幅画面:无边的幽暗,滞重的长夜,一人坐在橘黄的灯光前,与时光作无声的对谈。这画面不萧瑟,不孤独,我从中咀嚼得一种宁谧,和对各种人生际遇的孤敢与坦然。如果将各人的人生都抽象成一场电影,我们总能从中截取出一幅最具象征性的剧照。于斯通纳,这幅剧照我想是在伊迪斯将斯通纳的书房占用后,斯通纳蜷在寒冷的地下室里借着微弱的光阅读写作的场景。这场景包含着斯通纳整段人生的隐喻——幽微晦暗而又顽强。然而诸位也应该发现了,这幅剧照,和上段里的我脑海中的画面近乎一样。确实,只是我个人太爱这个画面,而又贫于表达描写技巧,也就只好,换个法子再说一遍。回到书具体内容。聚会时,马斯特斯说:“看看我们三个——我们就是这个大学。”马斯特斯是最聪明的,洞穿了所谓大学与人类社会的实质,因为太聪明而虚无而悲观,并不在这个世界上奢求意义,却去参加战争寻找那么一点点与慢性死亡不一样的有趣。“活的疯癫的,得去死了才好”,于是作者安排他死在了战争里。费奇是那种希求获得世俗意义上成功的人,可是却在内里有些软弱,并不能够完全做到在资本世界需要的虚伪和不择手段,有那么一些圆滑,却不够,不够在外面那个世俗世界里获得某种成功。于是他躲进了大学,同是参军,马斯特斯战死,他却能在参军同时完成博士学位,也能凭借从军经历获得大学里一个不错的行政职务。他不够诚实,所以在前面几次斯通纳与劳曼克斯的矛盾中,他几乎都没有站在他最好朋友的一边。然而他也不够那种能在世俗世界获取成功的冷酷,所以在最后两次斯通纳和劳曼克斯的较量中,笑着嘲讽了劳曼克斯。你看这个人呐,他什么都有,却只是不够。斯通纳也不够,不够聪明,不够冷酷,但他的勇气和诚恳却是足够。马斯特斯说像斯通纳这样的梦想家在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安身之地,预言他会因为失败而与世隔绝。某种程度上马斯特斯是对的,斯通纳的的确确是个失败者:教学失败,表达出来的东西与想要的东西永远隔着什么,“写的论文鲜有让自己满意的、从不泄露自己体会最深刻的东西”、婚姻失败,那个他曾经倾心爱慕过的影子将他的爱消耗殆尽、事业失败,与系主任有着持久强烈的冲突,受排挤,终其一生只是一个助理教授、爱情失败,四十多岁发现的真爱在短暂的欢聚后被迫分离,永不相见、下一代失败,珍贵的女儿最终重复了母亲的悲剧。在斯通纳所重视热爱的每件事上,他都经历了完完全全的失败,一个多么完美的失败者呀。但是斯通纳却并没有如马斯特斯所说因失败而与世隔绝。诚然,在生活中,斯通纳慢慢发现这个世界上的确没有他所期待的东西,可是他却一直没有投降,一直努力在生活中寻找什么。有一日,他发现妻子的恶意,却并没有因此去反击妻子,只是转过身去;再一日,他发现自己最在意的大学并不能阻止沃尔克那样的外部世界进入时,面对强大的、不可改变的外界压力,他做了他所能做的最大抵抗;再有一日,他发现他最珍惜的教职工作因为私仇而变得糟糕和可恶时,他通过智力与顽皮获取了他与劳曼克斯的争斗中,似乎唯一有过的胜利。第十四章里,作者写斯通纳“他看到,好人都落入缓慢、绝望的衰落中,当他们对体面生活的憧憬崩溃时,人也随之崩溃”。是的,我们在年轻的时候都是好人,好人有自己的价值观,好人有自己的道德,好人面对无情的生活和体制,好人都落入缓慢、绝望的衰落中。好人崩溃了,为着讨要那些“能让他们继续乞讨所需要的面包”。好人怀有嫉妒和痛恨兼有的感情看着斯通纳,因为面对生活,斯通纳从未妥协,他从未交出自己的价值观,他宁愿作为世俗存在的肉体被践踏也不愿价值观被践踏出卖。在面临人生所有的抉择时,斯通纳都坦然诚恳,他未被世俗打败,他未被结果打败,他未被必将承受的失败打败。我时常想,在这个无意义的世界上,人怎样才能活的有意义,加缪的《反抗者》给出了一种答案,而斯通纳的整个人生,似乎可以作为反抗者的一个现实佐证。另外,关于书中的爱情。早年我常常以为爱情应该不顾一切,如果两人相爱遇到世俗的阻力,大可以抛弃俗名,私奔到另一理想之地相濡以沫。除去对方,还有什么在你的生命中更重要呢?但是这本书改变了我的看法。在必须离开凯瑟琳时,斯通纳说:『 “因为从长远看,”斯通纳说,“不是因为伊迪丝,甚至不是因为格蕾斯,或者注定要失去格蕾斯,让我继续留在这里。不是因为对你或者我来说,这是个丑闻或者伤害,不是因为这是我们非要克服的磨难,甚至不是因为我们可能要面对爱的痛失,只是因为害怕我们自我的毁灭,以及我们现在所做一切的毁灭。”』在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无条件的爱。或者说恰恰相反,爱之所以珍贵,是因为选择。我们选择了这个人,而不是那个人,是因为我们认可他(她),认可他(她)此前的人生,认可他(她)在此前人生做出的种种选择。这个人,正是因为他(她)此前做出的种种选择,而走到了现今的位置,而如果抛弃现今的一切,也相当于抛却了曾经的那些选择,抛却了他之所以成其为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他的原因。我们怎能因自己的爱去毁灭那些令我们心动的本质呢?朋友秋实在日志里写,『 “人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愿我尽全力打个平手。』斯通纳里写“他们不是天生要被这个他们害怕的世界折磨的。”我想斯通纳与这个世界打了个平手,却取得了一场艰辛的胜利。是为题目。

这本书让我读的害怕,一是我看不出他的一生有任何意义与快乐。二是会控制不住地想这是不是最近世界想让我明白的那种属于大多数人、甚至是每个人的生活。以前也没少看过这样的故事,从来没害怕过,通常只是想想我不要变成那样罢了。我感觉自己正站在这样一个路口:我的生活失败了,眼前越来越宽的那条路名叫平庸,不握紧自己就会滑落。那种著名的句式——“我绝不要变成那样的大人”这件事就在眼前。年轻的时候,这种感觉叫做丧,带着丧尸一往无前的酷势。那时候荷尔蒙发光,身旁即使有一万人死掉,也根本不觉得自己会死,也绝不会老。能出书拍电影的传奇故事闪光日子就是现实。跟年龄有关,跟挫折有关,跟经历有关,跟比较有关,我就像是被打通了一样体会到了人的脆弱和弥漫着的平庸。从而也懂得了一般人的、大众的幸福。举个近来的例子,就是懂了杰尼斯对偶像的定义是“贩卖爱与梦想”,懂了光生看过地下偶像团体现场演出后满脸幸福地喃喃“真好啊,被治愈了”。如果我更擅长认识自己,不回避生活,或许会在三年前我说出自己的愿望是去宇宙看看时就意识到自己并不喜欢平凡(并非成功学意义上的平凡)。虽然我走到今天这一步,感到不平凡没意思,平凡也没意思。所以现在我应该能解决之前那个“感到去了哪儿都跟没去过一样”的问题了。只有被这样的感受纠缠过,才能理解上路,才能理解自由。以前的我直接跳到了在路上和自由的背后,首先对批判理论感到兴趣。三观虽然混乱地溶解着变化着,没想到,我粉身碎骨的勇气反而增加了。那些说出口或做出来会使别人的小世界崩解的事,在我这儿就变成开山的炸药好了。

“我所做之事意义重大”

一、“ 成功只有一种:按照自己的方式度过人生"。这句话来自《明朝那些事》,虽然我并不十分准确的理解这句话的含义,但我内心认为它是对的。二、从这个意义上说,斯通纳是成功的。结尾,斯通纳躺在病床上,感受到一种漫无边际的”柔软“,”那是他自己,他知道自己曾经是怎样的人“。出身小农场,幼年羞怯、顺从,大学时期自我意识逐渐觉醒,他想成为教师,于是成了教师,他的婚姻糟透了,他无法阻止女儿的逐渐失去,他的工作简直就是受气包,他没钱,自从降生以来,他就学会了逆来顺受,他一辈子都是副教授,以”我们“的眼光看,斯通纳的人生不仅谈不上成功,反而相当的失败。三、作者约翰-威廉斯在一次罕见的访谈中论及自己的那位主人公:“我觉得他是个名符其实的英雄。很多读过这本小说的人都觉得斯通纳的人生太可怜和不幸了。我却觉得他的人生过得很好。显然,他的生活比大多数人要好。他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情,他对自己所做的事情也充满感情,他觉得自己的工作意义重大……在这部小说中,我觉得最关键的是斯通纳对一份工作的感觉……一份这个词语所体现的良好和体面意义上的工作。工作给他某种特别的身份感,成就了他的自我。四、纵览全书,俗气的生活琐事,我仿佛看见那是我自己的生活,斯通纳就是我。我们总的绝大多数,或者说,我们人生的绝大多数时间,都生活在欲望、妥协、挣扎、纠结的混杂之中,没有自我价值的标准,没有值得精神灌注的价值基础,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相反,大多数时候,是在看别人做了什么,进而羡慕、嫉妒、模仿,生活在别人的世界里。五、因此,斯通纳是生活的勇者,他对所做之事充满感情。没有了感情,人就成了行尸走肉,成了牲口。这真是令人羡慕的一件事。认真的活着。像许三多。六、鉴于本书,乃是尘封五十余年后,才被世界认同,并且是首次引进大陆。翻译水平一般,原版对斯通纳心理的精准阐释大打折扣,有些段落甚至拗口、匪夷所思。这不是一本适合多数人看的小说,毕竟,时过境迁,文化氛围和时代风貌已然变换。总而言之,这本书,适合对生活还抱有一丝希望和热情的人,适合对自我认知尚存一丝兴趣的人。

我崇敬的大师,约翰•威廉斯

我想,在全部的时代,约翰•爱德华•威廉斯都称得上是大师。在全部的时代,约翰•威廉斯的这种冷静而朴素的叙述笔调都不会过时。当上个世纪各种文学流派开始树立旗帜声讨传统之时,约翰•威廉斯仿佛毫不在意、与世隔绝,他最优秀的两部作品《屠夫十字镇》《斯通纳》都以一种钟表匠般的冷静而精确的叙述,还原了最传统的阅读感受。他的这两部作品,据说都是“某种类型的小说”。比如“西部小说”、“学院小说”。但在我看来,他不论写哪种类型的小说,都绝不会与庸俗和虚浮沾边。“斯通纳”的英文是“Stoner”,字面上就是“石头人”。但正如“斯通纳”这个人物所表现的,约翰•威廉斯的叙述把最深沉最热烈的情感隐藏在朴素的叙述之中。斯通纳麻木而坚忍的外表下,是一颗被遮掩了的炽热的心。光焰掩藏在平淡之中。这就是约翰•威廉斯小说的最大的特色。所有读过约翰•威廉斯的小说,尤其是《斯通纳》的人都会惊叹,竟然会有这么完美无缺的小说?《屠夫十字镇》当然也是一部接近完美的小说,但是目前可以看到的李广荣的中文版有一个不好的地方,就是:他对屠夫十字镇当地人的语言的翻译过于书面化。虽然我没仔细研读过《屠夫十字镇》的英文版,但我也知道一个识字量仅够写自己名字的人,说不出那么多富有哲理而毫无语病的话。我想,有《屠夫十字镇》和《斯通纳》这两部小说,约翰•威廉斯已经足以在群星闪烁的二十世纪的文坛占有一席之地了,更何况他还有一部《奥古斯都》。读《屠夫十字镇》,我感受最深的是那广袤的原野中蕴含的澎湃的自然力量与坚忍不拔的人类灵魂力量的碰撞中爆发出的强烈的冲击。还有出行前几天,安德鲁斯对那个美丽的妓女的拒绝,至今仍让我玩味无穷。读《斯通纳》,读完之后我潸然泪下。那时我还在教室里上晚自习,周围一片安静,同学们都在认真的写作业。然而悲哀,一阵又一阵地涌上我的心头。我真想大声哭出来,但我不能。那一瞬间我完全理解了斯通纳的处境。人在很多情况下,是不能表达出自己的感情的。是环境,是人类作为一种群居动物所天然存在的同类间的悲哀的复杂关系,是冥冥之中仿佛已经注定了一种流在血脉中的天性,所有的这些构成了一道道枷锁,感情只能在这些枷锁之中爆炸,却完全波及不到外界。第二遍读《斯通纳》,我作为一个文学爱好者,试图去解析《斯通纳》的结构和叙述方式,但越深入研究,我感到的震撼就越大。约翰•威廉斯原来是一个伟大的诗人啊。在他的所谓“朴素”的叙述之中,我看到了意识流,看到了黑色幽默,看到了富有诗意的景观,我真是不明白,他是怎么将这些痕迹抹得一干二净的?这不叫神作是什么?我更不明白的是,这样完美的作品,怎么会沉寂了五十年之久!正如《纽约客》的书评所说:“……《斯通纳》迟到五十年后畅销,是献给被亏欠的艺术一次迟来的正名。”全世界都欠约翰•威廉斯一个致敬。而我,如果有一天我能来到他的墓前,我想下跪。这是我个人的行为。约翰•威廉斯和斯通纳一样,是一名教授文学的大学教授,简而言之,他是一名老师。虽然他没有教过我,但我把他当作我的恩师。《屠夫十字镇》虽然也是一部杰作,但和《斯通纳》这部神作比起来,有先天上的差距。但这两部作品的示范已经很明显了。这个世界上,文学流派很多,约翰•威廉斯,他以他特有的文学素养傲然独立于所有现代文学流派之外。但正与所有伟大的艺术一样,伟大的文学一定是灌注了创作者心血的作品。可现在呢?人们把玩弄文字、玩弄思想当作艺术了。殊不知这只不过是一种无聊而败坏人类道德的游戏。惭愧,我自己也常常玩这种游戏。还好,约翰•威廉斯用最明白了当的方式及时给了我重重一击,让我幡然醒悟——什么才是真正的叙述艺术?你看看吧!

斯通纳的英雄主义

这本书让我想到了很久以前看过的《该隐和亚伯》、《大冒险家》这类的美国小说。斯通纳的人生是不幸的,他向往的生活和社会氛围不符。他只能生活在自己教学和科研的小天地里,全书都有一种浓浓的无力感。这又有一些像《百年孤独》。罗曼罗兰说过,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认识到生活的真像后仍然勇敢的面对它。

《斯通纳》--朴实而不廉价的沉重

经常会把这本书与《百年孤独》联系到一起。同样是传记一样的文字,同样包含着战争与情爱,同样用了某种预言式的写法,有一种仪式感。《斯通纳》的前期情节更为冗长,在情节的骨感上没有太多文字与修辞的血肉,中后期则开始好转。从与凯瑟琳的爱情开始,斯通纳的形象更加丰盈,不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忍受者。而作者的笔触从此开始大胆展现个人风格,呈现充满哲理而又细腻的画面感。与《百年孤独》的历史厚重感不同,《斯通纳》更注重表现一个在世界大战中沉默寡言者的一生。斯通纳,Stoner,石头人。斯通纳有妻子,有情人,有朋友,有敌人,然而在作品手收束之时,陪伴斯通纳死去的只有他的书籍。由农学专业转为文学,由乡下人变为大学教授,在结婚后拥有了另一份真正的爱,在战争时消极避世,在与同事的较量中败给了健康,在女儿结婚之时沉默寡言。斯通纳的经理诠释了一个沉默固执甚至有些偏执的人在战争中的一生。故事情节也许平淡无奇,但情节又合情合理。斯通纳在女儿结婚和酗酒时并没有阻挠,甚至庆幸女儿还可以饮酒;伊迪斯对斯通纳的外遇态度冷淡,渴望女儿变得受欢迎而在女儿怀孕时称之与父亲的血液一样肮脏......这是作者情节设计的精妙之处。在作品后半段作者铺陈的大段哲理与心理描写同样出彩。或者说,作者铺陈的情节骨架是为了上面生出华美的语言和哲理所服务的。在做了前期复杂的情节准备之后再和盘托出,令人大呼过瘾。与《百年孤独》的家族甚至民族使命不同,《斯通纳》虽然少了些庄严的仪式感,它的个人主义更令人动容。这是一个普通人普通的故事,这是一种平凡的沉重。一个来自乡村的男孩面对友情亲情爱情,面对生活与死亡所展示的赤裸裸的真情实感是作者想展示给我们的启迪课程,也是最廉价而受用的礼物。

与主人公一起颤抖和窒息

不得不说有几个片段让我与主人公一起颤抖和窒息。一个是Stoner终于鼓起勇气告诉父母自己不回去种地了,要继续读书,他知道父母不会理解,他知道自己背叛了父母的初衷,他要抓住书本把自己身上背负着的土地丢掉,那生他养他的土地。父母不理解,朴实地说不出什么,沉默良久告诉他,随便吧。(沉默是这本书里的常态,Stoner最亲近,或者说最近的人都是那么沉默。父母那么沉默,沉默的就像那片土地一样,之后Edith和Grace也是那么让人窒息的沉默)Stoner实在是勇敢的,一个地里长出的孩子在大学里对这个世界再认识,表面上还是朴实无华,其实内心已经否定了之前的人生和父母的生活方式,他要反叛,以背叛换取自由。他迈出了那一步,他成功了。二是Stoner到Edith家里见她的父母和Stoner的父母见Edith,都是尴尬的让人窒息,美国本也是个比较保守的社会,也讲求门当户对,Edith的父母高高在上,对一个无房无车的穷小子横眉冷对;而Stoner的父母朴实的就说了一句beautiful little thing。这段婚姻注定是个悲剧。两个人在一起本该相互激励,相互扶持,主人公夫妇内耗一生,枕边的冷战,同处一室的敌人,想想就让人不寒而栗,难受到窒息。但是我还是佩服Stoner的,至少他是勇敢的,非常地勇敢,他敢于追求Edith,一个白富美,而自己尚且一文不名。只不过他阅历不足,某种程度上我总以为他只是Edith逃出那个家的一个借口,就像他女儿随便找个人怀孕逃出他那个家一样。他因为执拗的追求把自己陷入失败婚姻的漩涡,他认为这是愚蠢,这只不过是青春会犯的错误而已,碰到这么个对象只能自认点背。更加勇敢的是他将这段婚姻坚持到底,家里没有温暖,内心不够坚强早就崩溃了。三是主人公人生最后的一段,他与宿敌和解,与妻子和解,与女儿敞开心扉,在死亡面前一切都是无关紧要的,自己的一生失败么,就算失败也无关紧要了,活着,拥有过,死去,什么也没有了,你还期待着什么呢,都无关紧要。在死亡面前倔强、自尊、原则等等都无关紧要,那些都是现世的存在,在一个人即将告别的时候都成了包袱,最后的时刻注定是得丢下这所有包袱,轻飘飘地离地而去。就像最后一段主人公的精神状态,灵与肉已经是藕断丝连,肉体倔强地存在着,精神已经像风筝一样,飞到不知哪里了。作者非常残忍地将主人公最后的时光描写地那么细致,那么有代入感。但是作者只在主人公思想状态上下了重墨,对他与妻子、朋友、女儿告别的场景艺术地淡淡带过,没有很俗气很狗血的剧情来破坏整个平稳沉重的节奏,但是这稳稳的沉重一直坠着读者的心,让人轻松不起来,感受着生命最后阶段的那份沉重、那份平和、那份通透、那份肉体的疼痛、那份精神的迷离。一个对世界充满幻想,对前途充满野心的人可能看到这本书会感到乏味。应该有一些阅历的人会感到沉重,大部分人都是像主人公这样的普通人,再叱咤风云的人生命中也总有沉寂、失落、执着,最后也将面临大限的到来。作者在描述一个普通人的同时融入了满满的人生智慧和体悟,让读者看来唏嘘不已。性格决定命运,他的一生注定忙碌平庸,但总的来说,我认为主人公是成功的,他从面朝黄土背朝天一跃成为拥有终身教职的教授,中文版里说他只是助理教授我认为值得商榷,一个助理教授能拿到tenure么。他娶到白富美的富二代,当然他的婚姻是失败的。他拥有过真爱,他的朋友对他一直忠诚。What could you expect more?

《斯通纳》:人生横流里的一块石头

斯通纳的英文是"Stoner",明显含有石头般的人的隐喻在里面。把原文翻了几遍,确实能窥见这种寓意。斯通纳像一块儿顽石生长着,当人生中的各个事件犹如流水一般或急或缓的打来,他坚韧又孤独地存在那里。作者是上帝视角,用不尽悲喜的文字逐渐完善斯通纳。斯通纳生于一个农业区,贫苦和劳动磨砺了他如石头般的性格。他是独生子,生来便有孤独感。由于常年劳作,他父亲三十岁就显出了四十岁的疲惫。这是斯通纳看在眼里的。一次机会,上完高中的他被推荐到密苏里大学农学院学习理学。后来在英国文学概论课上,被莎士比亚的一首诗击中,逐渐走上文学的道路。毕业后因为他的勤奋和优益的文学成绩被斯隆留校做了老师,他询问原因,得到的回答是因为爱。小说从这里展开写到了他得癌症死亡。文本不以各种花样取胜,他就是传统的写作。几乎完全一条线的第三人称叙事把斯通纳的从生到死铺陈开去。他的用词准确,描摹也是恰到好处。他有严肃文学经典的那种诚恳,他写照的是一个一个实在生活的人,正如封面上的一句话说的一样:第一眼故事,第二眼经典,第三眼生活,第四眼自己。每个人都能从中找到自己的影子,照见自己的孤独和追求,以至于思索存在的意义。生活中的矛盾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仿佛也找不到源头。就像风一直吹,水一直流,阳光一直照,斯通纳这个石头免不了被击打镂刻出一道道皱纹。作者很高明,他明白。在看淡技巧性后,内容选择也是趋于平淡琐事。他没有把幸福和痛苦做过多的艺术加工,而是"看山不是山"后的"看山是山"。这是种可贵。在这本书里有人看到了孤独,有人看到了失败,有人觉得斯通纳是真正的英雄,又有人或许看到迷茫和无意义……而我觉得里面充满了人性的爱。在自然永在的人生横流里,斯通纳是作者照见的万千石头中的一块,一旦关怀便有了爱。爱是支撑人一生的东西,在小说最后,作者叙写斯通纳的"遗言",说他追寻过很多东西,却在漫长岁月中找到了无知。到最后他还在问自己:还有什么呢?还期望什么呢?我认为他有的是爱。面对失败的婚姻,波折的友谊和工作,他总能在痛苦之外找到安慰。他看过老死,经历陪伴,这些给他未来的岁月的人,给予最多的还是爱啊。生活给人痛苦之外还有爱,只要你足够坚韧。

很有共鸣。

我很感激我的父母,和斯通纳的父母一样,在我下定决心的时候,不曾干预我。我厌恶财会专业,不打算工作而打算跨专业考研时,她们支持我。我有所思在远道,决定辞去国税局公务员的工作,去北漂吃土的时候,他们不阻拦我。我也很感激我自己,会为了想要过的生活而努力,我爸妈说他们不阻止我,是因为知道我的性子,“你决定了的事谁也拦不住‘’。我想,斯通纳自己或许也不知道,也许他的父母比他认为的更了解自己,也许是知道儿子决定的事拦不住,他们才不阻拦他做任何事。第一次与人相爱的时候,斯通纳和他的夫人都决心作好的伴侣,经营好幸福的婚姻,他们很快结为连理。我也很有共鸣。在漫长的失望、痛苦、误解和被伤害的亲密关系中,他对她的深切爱意终究被一点点耗尽,最终两人连同处一室都在互相折磨。我也很有共鸣。还有移情别恋的事、坚持原则不肯放水的事、醉心在精神世界里不管外界的事、和恋人分手的事、关于友谊的事、对一些事非常冷漠而对另一些事非常热情的事、与无法沟通的偏执的人对抗的事……无一不共鸣。不得不说,本书有两个显而易见的优点:一是感情丰沛细腻,二是文字功底了得,能将平凡的人生描述得引人入胜。加上爱读这类书的人恐怕不少是感性的有文艺的精神小世界的普通人,对这样一个男主角共鸣多很寻常,这些共鸣会让人觉得这本书真是好啊。你和一个人相爱,但未必适合和他相守,若不幸真的不合适相守,长久的磨合会逐渐将最初的爱磨灭。所以,不要闪婚。所以,看一个人,不要只看他好的时候有多好,还要看他坏的时候有多坏。是否很不甘心先被撇下?换你是我你忍得了吗。

吊丝的生活残酷真相

这本书大概花了两天不到的时间读完。现在读完一本书总喜欢在微博、豆瓣上查一查别人对于同一本书、或者电影的评价。听说这本书出来以后很畅销,听说这本书消失50年以后又受到很多人的关注。如果此书改编成电影,我估计是部不知所云的文艺片,但是书有书的力量和力道。我想那么多人推崇这本书的原因,也许是因为主人公的别扭和倔劲好像让我们看见了生活里的残酷和不完美。斯通纳出生在农民家庭,他无意识地被投胎到这个家境里,无意识地被动选择了去大学读书,有意识地告诉自己念完农业专业回去继续承担家庭赋予自己的责任。他无意识地喜欢上了文学,又有意识地改变了专业。他的这种挣扎是每个人成人后的第一步挣扎。他在战争后的选择,婚姻的选择,职场上的选择,每一个都是他自己做出的不得已而性格为之的选择。每一步心理的纠结都让人读起来感觉这么个人生活得真不痛快。而这种不痛快好像反射到自己心里,觉得是另一个自己。作者聪明地将他唯一一次坦荡而又痛快的选择交给了爱情。但是,痛快的结局往往又不是那么美好的。这都是生活的真相啊。你的出生可能就是拖累你生活的第一步,你的专业可能是被动的选择,你在工作上可能不能做出自己的选择要受制于人,你的爱情开始的美好往往不能到最后。人人往往喜欢的就是能让人感同身受的。不知道为什么书的开始对于家庭残酷现实的描述总是让我想到马加爵,想到之前复旦大学投毒的那个学生,我总觉得人在遭遇别扭的人生,很多阴暗的一面只是一瞬间的事。当不能把控自己的人生,不能把控自己的心智,就会走向极端。这种人性阴暗,生活可悲的故事看多了,语言描述不算犀利和直抵人心,这方面文章,我更喜欢毛姆。

这是一个短评。

花了很久才看完,所以一开始的期待和感动都消弭在茫茫的文字之间。威廉斯淡然地叙述着,习惯了读快节奏小说的我也只能乖乖的跟着他,语言粘度不强,但又不忍弃之。好吧,我承认斯通纳仿佛是众多好死赖活的文学青年一生写照,在我最荒废的那一阵子也是有这个更倒霉的loser陪着撑过来,以后还会在读一遍,希望我只是看看,不是来找归属感的。。。

冷静叙述者威廉斯

随时间流逝,阅读趣味逐渐发生改变,客观理性的陈述类书籍越来越对胃口。《斯通纳》是一部小说,封面设计不明所以。因了文景的缘由,买来翻读,没想几乎一下子读完,中间只跨了一晚的睡眠。斯通纳是不起眼儿的平静温和的男人。一生鲜少为了功名利禄挣扎进取。一辈子的基调因为某个神秘时刻对文学美的体悟,幸运地得到老教授的指点,找到了他喜欢并擅长的职业。在大学当教师,教授文学。人能找到喜爱,并以之为职业,一生精进,确为幸运。此后的种种际遇,失败的婚姻,美妙的爱情,同事间的龃龉,老去,病死,皆因他幸运地有这份喜欢事情可做或享受,或抵抗,或忍耐,而一生平静。斯通纳年老病死前,对妻子心生的怜悯令人唏嘘。人人皆有苦,伊迪斯无法爱他也是苦。温良男子一生的忍耐至少还因尝过爱情的况味得到些补偿。他死前,觉得应该多爱她一点,哪怕仍然无法获得共通,那至少是对自己的交待。所以,到最后,一切向外都是面向内心的。爱与不爱,真的都只和自己有关。有评论说这是一个平凡人平凡的一生。在我看来,对潮流环境做出抵抗,选择拒绝,坚持正直纯粹,哪怕只有一点点都跳脱出平凡了。我想斯通纳总体的基调是单纯和干净的。这正是作者冷静叙述的基调。一点点对生活的钝感,实在也是智慧的。所以我一直想像着作者约翰.威廉斯冷静观察斯通纳的样子,旁观,陈述,不被情绪左右,我越来越觉得这其中有不能言说的力量。2015.12.11

我们活过的刹那,前后皆是黑暗

听说,坏女孩走四方,好女孩,上天堂。所以《斯通纳》一口气看完后,心里会忍不住为它的销路担心。都懂的,今天能和正经文学争“一口气看完”的,是《琅琊榜》是《冰与火之歌》,和朋友圈那样让人欲仙欲死的社交网络。我安慰自己,《斯通纳》是足够动人的小说,而不是足够“高级”(这些年,受到的训练告诉我们,自我投射的感动不高级,聂隐娘太美也不高级,所有不能让人成为更好的人的冲动都不高级)的小说,或许,因此还是有希望多卖卖。动人的小说,靠具体的设定抓人:《死亡诗社》那种对博雅教育的爱,游坦之那种简直让人嫌弃的坚持,塞林格那种“成熟男人为相信的东西屈辱的苟活着”的妥协,和一点点介于盖茨比跟段誉之间的天真——都在《斯通纳》里拼贴起来,成为一个自足于繁华之外的世界,恐怕,所有曾经的“文科生”都很难拒绝这剧情。《斯通纳》里有一段副教授斯通纳和好友的对话:“斯通纳望着房间对面,从窗户看出去,使劲回想着往事。‘我们三个在一起的时候,他说——对那些贫困者、瘸子们来说,大学就像一座避难所,一个远离世界的庇护所,但他不是指沃尔克。戴夫会认为沃尔克就是——就是外面那个世界。我们不能让他进来。因为我们这样做了,我们就变得像这个世界了,就像不真实的,就像……我们唯一的希望就是把他阻止在外。’”——其实读这本小说的时候,我从来没担心过主人公斯通纳是否会变得像外面那个世界。这不重要。好像,他的故事无论在哪里戛然而止,都算得其所。自始至终,作者都向我们展示了极大善意,唯一爱过的人在被伤害后对斯通纳的善意也好,一生只爱过彼此五分钟的斯通纳夫妇与彼此和解的善意也好,在漫长的流动里,主人公从来没停止去理解世界和自己。尽管理解的方法,柔软而无力,像大部分普通人一样。是的,大部分普通人,大部分生活在广袤的中间地带的普通人。想起巴黎恐怖袭击之后,有一篇兼谈“恐伊斯兰”的文章说,“中国的穆斯林远远不是铁板一块,内部差别、分歧及其巨大,几乎无法求同存异”,这里不妨拿希望“不统不独”的台湾做类比,中间地带这些人,你往前推,推不成基督教徒,往后推,也推不成恐怖分子。但,能不推吗?能。用时间。灾难过后,冷静下来,自然就不推了。时间,也是一块中间地带。中间地带的普通人从来没有停止过为生活付出自己卑微的努力。谁都知道《战争与和平》好,但能让大部分人看通宵的是《明朝那些事》;年初《查理周刊》事件后伊斯兰书单传遍网络,我们收的时候是真诚的,像年底依然一本没读一样真诚;谁没依依不舍地爱过谁,谁和谁又能有缘有份地走到底?于是,最后,有人潦草有人工整,但所有人一样地:用那些我们想做而没能做好、甚至没能做到的事,定义了我们是谁。不过,我们做好“我们”,也挺好,世界需要广阔的中间地带,需要呈现它的丰富性的——“文科生”。好吧,《斯通纳》看到倒数第二页,我觉得,它还是有点儿高级的:“这本书被遗忘和没有派上用场,他觉得这也没什么关系。任何时候,它的价值和问题都几乎微不足道。他没有过那样的幻觉,以为会从中找到自我,在那已然褪色的印刷文字中。”——大学会毕业,小说会读完,谁也不能一辈子做“文科生”。但,“我们活过的刹那,前后皆是黑暗”。

满眼望去,尽是寻常人家

整本书看完,我看到了《平凡的世界》这本书的影子,全书描述之语平淡、描述之事普通,却恍若有一种魔力,吸人眼睛,让人深深的的沉入书中。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我很喜欢封面上的这句话,第一眼看到,内心的湖面上便起阵阵涟漪。我想,斯通纳这个人,应该是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的原型吧。渴望新生,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宿命中解脱出来,进入到农学院中学习;思考感性,因为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转而进入到文学领域;害怕死亡,在热血青年主动参与到世界大战中去的浪潮中,反复抉择仍留在校园中延续教书与研究;憧憬爱情,一次院长克莱蒙特的晚会,便令他坠入与伊迪丝的爱河;享受亲情,即便蜗居于狭小的地下室,与女儿格蕾斯相伴的点滴日常,也倍显温暖,能忘记与妻子的隔阂不解;处事正直,身为教师,在院长的压力下仍不妥协徒有虚名的沃尔克通过论文;寻求理解,德里斯科尔女士的出现,让他度过了生命中最幸福的一段时光,尽管背尽苛责,纵使违背伦理道德;妥协生命,千不般万不愿,最终还是得接受生命尽头的到来。还有最突出的一点,我想也是作者最想传递的一点就是,接受平庸,这不是堕落也不是自暴自弃。接受平庸,接受自己性格中的儒弱胆怯,接受婚姻当中的煎熬度日,接受工作中同事的打压欺凌,接受自己无法改变的妻子对女儿的压迫,接受女儿受家庭压迫下的早婚早孕,接受自己身患绝症提前离场的现实。但绝不放弃,平庸的生活不代表生命未曾有过,娶了银行家的女儿,获得学校的工作,生下宝贝女儿,中年时开始了一段婚外情,也曾与同事的打压相抗争,更是潜心耕耘科研在书本中找到真我。斯通纳的平庸,在很多人看来一定是不能忍受,但是现实生活中绝大部分人逃不脱这种宿命。尚且年轻的我们,不愿过上斯通纳的人生。我们拥有梦想,建功立业叱咤风云;我们追求幸福,小桥流水人家,老婆孩子热炕头;我们渴望成功,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我们热血澎湃,战争来临定当我以我血荐轩辕;我们渴求圆满,悄悄地走正如悄悄的来世;这些都太过美好,我们直面的是万分之一的人才能实现完美的人生。如果成功只属于万分之一的完美,那么何不追求我们自己百分之百的人生。纵使平庸,纵使雁过无痕。 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

对于人生,你还期望什么呢?

  《斯通纳》在手边放了两个星期,有别于那些情节跌宕起伏、你恨不得一口气读完的小说,整个阅读是一个很缓慢的过程。读的时候,人不知不觉被带入一种境地,是一种很轻、很柔、很静的感觉,像雪花无声的飘落,像微雨打湿了地面,同时有一种悲伤慢慢地渗透进你的内心,有时候你会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读完后,回过头来想,这本写了一个人一生的小说,没有故事,平淡无奇,充满失意的人生,到底有什么力量让人放不下,丢不开手的呢?大约是读冷静节制的文字背后,你总会轻易地产生共鸣,时时会停下来反观自己的人生,你的人生如何呢?对于人生,你还期望什么呢?  比如第一次与父母、与以往的生活的断裂,让人感同身受,这种断裂的是必然的,可是又让人觉得心酸。19岁的斯通纳,一个来自偏远的农村的农家子弟,进入密苏里大学,一开始读的是与土地相关的、最实用的农学院,父母最初的想法很简单,希望他在大学里学到点什么,回到家里可以帮上忙,来为那片贫瘠土地带来着的贫瘠的一生注入一点生机,带来一丝改变。  第一年的学习,他用是的在家做农活一样的方法,勤勉、用功,成绩不错。可是第二年,他遇到了一个大难题,必修的英国文学概论,让他措手不及,他花了很多精力和时间,却依然理解不了那些莎士比亚的戏剧和十四行诗。这悄然改变了他的一生。大二的时候,他放弃了农学院的课程,转而投入哲学和英国文学到里面。从实用的学科转向精神世界的探索,却对父母只字未提。他的自我意识开始苏醒,平生第一次对自己的处境、自我身份产生了不满,有那么的东西他不懂,有那么的东西等着他去发现和探索,原来那点从校园里面寻觅到的安全和静谧也被打破。平生第一次感到了孤独。  父母来参加自己的毕业典礼,要返回家中的最后时刻,斯通纳才把自己的想法和选择说出来。父母自然不理解,父亲痛苦,母亲痛哭。他想到漫漫的时间征途,父母盼望了四年等着他回去,最后却落了空。他感觉到对他们“有种复杂的同情和遥远的爱意”。把原来的生活之间的纽带割断,这种痛快里又带着一点恐慌,是我所熟悉的。让人想起自我意识苏醒作的选择和决定。父母的痛苦,也是我所熟悉的。“他听着自己的词语落下来,好像都发自别人之嘴。他望着父亲的脸,这张脸接受这些词语,就像一块石头接受一口拳头的反复击打。”他发现自己跟父母无话可说,互相之间逐渐经变成了陌生人。这种跟原来生活必然断裂带着的疼痛感让人不由的觉得悲伤。  自我选择后,他继续学习,获得了博士的学位,留校任教。他努力教书,却发现,“他对学生讲话,仿佛是站在自我之外,观察一个陌生人给一群不情愿地聚集在一块儿的人发表讲话,他听着自己平板的声音在背诵着准备过的材料,从背诵中体会不到丝毫属于自己的兴奋。”,同时还陷入职场的斗争和纷扰。他追求爱情,获得了婚姻,可是蜜月还没度完,他就不得不承认自己婚姻的失败。他一生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可是始终保持着对战争的漠然。他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可是却无力保护她的纯真,没有把她从妻子让人窒息的家庭教育里解救出来,大学未毕业,女儿就奉子成婚,为的是逃离那个地狱一样的家。  一生中最好的时光,大约是那段与女儿在书房里静对的时光,那时女儿还小,两人在书房里面,他备课、改作业、写书,女儿则写作业、看书,当然还有在他四十三岁遇到的爱情,让他懂得了:“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爱的那个人,爱不是最终的目的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他怀着从未有过的亲密、信任和温暖去了解一个人。当然还有那些他努力教书,用心带学生获得的短暂的快乐。  虽然渴望温柔和安静,由于天性里的懦弱,他也没有用力反抗。对于妻子的歇斯底里般的神经质,对于已经支离破碎的婚姻,对于大学体制里的争斗,他都没有用力挣脱,只是以麻木和冷漠包裹自己,退到一个荒凉、狭小的角落。他曾经拥有亲密的友谊,平静的婚姻、可爱的女儿甚至水乳交融的爱情,可是到最后又全部失去。他想当一名老师,他成了老师,可是大多时候,他只是一个冷漠的人,他憧憬过智慧,却只找到了无知。在人生的最后时刻,他想,要是他坚强点就好了,要是他早明白就好了,甚至想要是他能爱他的妻子多一些就好了。  从他的人生里照见自己,那些短暂的快乐瞬间,那些安全的宁静,那些空茫的虚无,那些割裂的疼痛以及无奈和麻木。对于人生,你还期待什么呢?我也问了自己一句。

偷窥人生

竟是用了半天时间就看完了#斯通纳[图书]# ,怎么说,很不错的一本书,好似跟着他走过了他人生的旅程一般,有感动,有可惜,有愤怒,最后只剩下了沉默,你知道,当你觉得他走的路还算不错的时候,突然脚下就多了一块绊脚石的感觉实在是糟透了,尤其是那段匪夷所思的婚姻,一见钟情并不意味着一生相爱,谈恋爱一定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后再考虑结婚,庆幸的行尸走肉的他竟遇到了一个知心人,他成了我们口中唾弃的出轨男,但是为何我却感到很欣慰,可能是因为那一刻他才拥有了灵魂。对于他的死亡,我一掠而过,对于死亡,就如同他最初的研究一样,充满了神圣和畏惧,而我确实畏惧它,看着他一步步走进坟墓,却也等待着他静静的解脱。斯通纳,偷窥你的人生,无意间看到了平凡的人生也能开出绚烂的花,当然更多的时候看到是绿叶枯萎时的凋零。

工作和工作带来的意义[非严格意义书评]

一个勇者有过的“失败不失意”的人生。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读完的那一刻,并不会觉得斯通纳是一个英雄。那些还留在脑子里回旋的细枝末节,也并非彰显着他的英雄属性光环。更多的是他的忍让,坚守,以及在大学教书这件事上的躬耕不辍。一场并不和谐的婚姻,原本一见钟情的女人,成为妻子后神经质的发起的一场又一场的战争。为了坚守自己原则,得罪同僚。而在这场斗争之后,对手成为上司,教书余年,接踵而来各种形式的打压。婚姻之外,好不容易遇见了太过美好的爱情,却又被太过残酷的拆散。心爱的女儿,为了远离家庭,甚至选择故意让自己怀上了某个并不相爱的男人的孩子,又染上了酗酒的问题。人生的最后结局,不是安享晚年,而是罹患了癌症。。。。。。无论如何你都不可能把他归类到“成功”的人群中去。只能说,他最大的价值体现在他的婚姻和名利之外——工作。一如其作者威廉斯说: 我觉得他的人生过得很好。显然,他的生活比大多数人要好。他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情,他对自己所做的事情也充满感情,他觉得自己的工作意义重大……在这部小说中,我觉得最关键的是斯通纳对一份工作的感觉……一份这个词语所体现的良好和体面意义上的工作。工作给他某种特别的身份感,成就了他的自我。”他是幸运的。 一首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点亮了他去窥探文字之美的欲念。让他找到了自己可以充满热情去对待的工作。书中有若干次描写到他 有那种带着愉悦的疲倦感,无论是去读一篇学生的论文也好,或者是给自己备课研究也好。他尊重自己的工作。小说的某一部分,已经确实说道他预见了自己的坚持一旦战败,带来的后果就是日后上司喋喋不休的打压。但是为了不让一个他眼中并不够格的人,成为大学教师,他依然坚守自己的原则,给了不通过的论文答辩结果。无论上司设计的重重困难有多大,他还是会想方设法的从中找到尽可能多的快乐和让自己有施展的余地。在地铁上,我给了10个朋友发了微信,问他们“你说,工作的意义是什么?”有9个回复了我,其中7个人回答提到了是钱,而“钱”是6个人的第一答案。如果别人有问我,工作的意义是什么?作为一个不可救药的浪漫主义兼理想主义者,我想钱绝对不是我的第一答案,诚然我承认它很重要。但是我没有意识到的是,或者这本书让我意识到了的——在父母那场事故之后,现在,钱,就是我这份工作的第一意义。而钱的意义,就在于能让我供养自己的家庭,让已经不能工作的父亲母亲能尽可能的舒适的生活。是的,工作,于我的第一意义,在于足够的经济回报以便能带来供养父母的经济保障。 想明白了这件事后,问题也就好办多了。奇葩的客户,微妙的领导和同事关系,复杂的项目,也就不显得是多麽重要而解决不了的问题了。我提醒自己,处理问题也不要带太多的个人感情色彩。说到底,一切不过是,看在钱的面子上罢了。龙应台曾说,当你的工作在你心中有意义,你就有成就感。当你的工作给你时间,不剥夺你的生活,你就有尊严。成就感和尊严,给你快乐。瑜问我,我觉得工作的意义是什么?我告诉他,觉得首先有意义的工作能想到2种,第一种是能够影响他人的,比如教师,比如医生;第二种,是工作能够留存成果的,比如建筑师、音乐家、设计师等。那么,现在还有一种或者说另一个维度上的意义,就是工作换回来的生活保障。说到底,无论什么职业什么样的工作不都得拿工资吃饭么。对大多数人来讲,个人的生活和庞大的历史之间无限接近的时刻只有在回望时才会显得尤其醒目,在每一个当下,生活只是生活而已。回到斯通纳的故事里,虽然纵览那些留在脑海的片段来看,他在自己心里仍然算不上英雄,他也不具有世俗意义上的成功, 但是以一生来看,我承认他是一个勇士,一个有着强大力量的勇士。尽管他的力量,并不是爆发的 ,而是隐忍的 ,甚至是带着克制和理想主意色彩的。如书中所言——“在麻木、冷漠、孤绝的背后,这种力量还在,强烈而稳定,它永远都在那里。”至于成功什么的,如尼尔·唐纳德·沃尔什所言——别嫉妒成功,别怜悯失败,因为你不知道在灵魂的权衡中,什么算成功,什么算失败。

《斯通纳》重生杂想

这本六十年代首次出版的书为什么如今又火了起来呢?这是个很值得玩味的问题。提到美国的六十年代,你能想到什么?猫王、反战运动、性解放、女性平权运动,黑人民权运动。那是一个反叛的年代。而《斯通纳》写了一个怎样的的故事呢?一个老实巴交的大学教授平淡无奇的一生。作者威廉斯的笔法也是老老实实、隐忍克制。在那个群情激昂的时代,在那个充斥着金斯堡的嚎叫的年代,这样一本书的不受欢迎一点不奇怪。而如今它的大火又迎合了哪种时代心理呢?如今,大家都很疲惫。为了名,为了利,每个人牟足了力气往上爬。富二代、官二代的存在还没有打消大家认为凭借个人努力就能过上好日子的雄心。最初的赤字之心在与生活的对抗中慢慢剥落、瓦解。就这样,斯通纳这个农家出生的大学教授成了我们的安慰。他努力奋斗,坚持理想,尽管屡屡受挫,爱情事业都不如意,但是他初心不改,默默忍耐生活的苦难。他的单纯,他的忍让,他的慈悲救赎了我们犯下的罪。每一滴为他流的泪都润滑我们日渐干涸的心田。当我们读《斯通纳》的时候,我们读出了曾经的自己。“你还期待什么呢?”斯通纳死前反复问自己。然而生命行将终结,这辈子的期待只能带往来生。那你还期待什么呢?活着的人,去实现吧。

爸熊熊一个,妈熊熊一窝。

看完这本书之前,正好遇见了一个朋友闹离婚。女方找了初中暗恋的男神出轨,浑然不顾7年的夫妻情分,和一个已经3岁的孩子,千方百计逼着男方先提离婚,这样她才能多分些家产。男方呢,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哭着说,他不相信七年之痒,他觉得女方的心还是会回来,浑然不顾女方姘头已经嚣张到日日早接晚送,天天在男方的眼皮子底下秀苦情戏。连我们这些吃瓜群众都看不下去了,男方还在说,要给爱多一些信任,不能轻易怀疑爱人……简直愚蠢又懦弱。这是我当时的内心独白。当然最后还是离了,妻离子散,人生绕了一圈,回到一个更尴尬的原点。离了以后男方感悟是,自己其实一直没有办法给女方想要的生活,才有了这样的结局。由于这个故事,今天我不说斯通纳,我想说说斯通纳的老婆——伊迪丝。和现在的某些女性一样,伊迪丝不是一个知道自己要什么的女人。小时候恪守家规,按照父母的期望生活,通过结婚,她以为离开了家的牢笼奔向自由,但没想到,却走进了另一个无法摆脱的囹圄。伊迪丝不懂爱,也不懂接受爱。她像一张白纸,一辈子憧憬纸上能画上一幅美妙的图案,所以她学艺术、办聚会、结婚、生孩子……做各种那些看上去能使别人光鲜亮丽的事,用一笔笔靓丽的色彩,装点自己的人生。但因为没有规划,也因为不懂自己到底要什么,伊迪丝所挥舞的那些色彩,一笔又一笔、毫无章法、乱涂乱画,由她自己,落在白纸上变成了一团乌糟糟的颜色,并且再也洗不白了。谁让人生不可逆转呢。而这种不可逆转,让伊迪丝变成了一个熊妈。如果说斯通纳的人生在四十多岁的时候重回春天的话,伊迪丝的人生则一直在冬天。她没有爱,她的冷酷毁灭了丈夫的爱,她想使孩子活在一个爱的世界里,却制造了一个“充满虚伪之爱的地狱”,于是她的女儿,为了逃避这个牢笼,再次走了母亲的老路,在还不明白自己要什么的情况下,匆匆决定自己的人生:怀孕、结婚,离家远嫁。但女儿的悲剧在于,她知道这一切都是错的,而她只能选择错误。现代社会的女性,比伊迪丝运气好太多,但不见得比伊迪丝清醒。人家有房有车,我也要有房车,人家小孩学钢琴学舞蹈,我小孩至少也要学毛笔学跆拳道,你问她们幸福吗?她们睁着一双迷茫而又无辜的大眼睛看着你:应该是幸福吧,大家不都那么过嘛。你问她们这是想要的生活嘛?有什么关系,如果错了,那就毁掉再来好了。如果再来还是不好呢?那就再毁灭,再重来。人生好像怎么选都是错的。不过还是希望,广大女性都能找到自我,都能选择真爱,做一个有能力爱,有能力带着全家走向幸福的人。而不是做一个熊妈——毁老公、毁儿女、毁自我、一直毁灭全世界。

复杂性:斯通纳与人间失格

既无子嗣,也无作品的失败的一生,读起来却异常真实。之前看推荐是由于复杂性这话题,往往我们这个年纪是缺少复杂性的,一路顺利读到研究生,没有体会过太多的波折,身上自然没有复杂性,而复杂性是迷人的,是真实的。当我不再憧憬未来一片大好,毕业就可以大展宏图的时候,就开始慢慢接受复杂而平凡的人生。无疑,斯通纳是复杂而平凡的,这个人不是英雄、婚姻失败、没有学术成就,但似乎每个举动都是有缘由的。年轻的小伙伴两个去参战一个战后功勋卓著,一个战死疆场,只有斯通纳没有去参战,也注定了平凡的一生;娶了个“玩够了就找个老实人嫁了” 的漂亮姑娘,无爱痛苦的婚姻,女儿是别人的,四十岁时有了美好而短暂的师生恋,之后心如死灰,女儿未婚先孕,大学匆匆完婚;学术上受到学生的挑战,异常愤怒给学生记了不及格,后被学生投诉,没有作品没有成就的教学与研究。写到这儿,突然想起《人间失格》,人间失格的意思是失去了做人的资格,讲了一个人是怎样一步步走向堕落,直到外界及自我的认知降到最低,最后失去做人的资格的过程,但同样,看这部电影的时候你会体会,这一步步都是有理由的,甚至为这个内心极单纯的男孩产生深深的怜爱和惋惜,但会产生极度生无可恋的感觉,慎看。最后,这是斯通纳这本书的结尾段,文字看起来很舒服,一点点将人生的复杂性渗透给你,直到最后也不会像人间失格那样有一种致郁感。“他打开那本书,这样打开的时候,这本书好像不是自己的了。他让手指轻轻地快速翻了一遍书页,感觉一股刺痛袭来,好像这些书页是活的。刺痛穿过手指,迅速流过肌肉和骨骼。他时刻感觉到刺痛在那里,他等着刺痛弥漫全身,等着那种古老的兴奋,像恐怖般的兴奋把他定在躺着的地方。从窗户上掠过的阳光照在书页上,他看不见自己在上面写了什么。”人生也许真的不会像你想象的一样美好!

斯通纳

《斯通纳》是一本不同的人读来感受会不同的小说,因为处处映照出读者的内心。看老师发的评论,讲的是“教师是一种传授知识的管道,而教师本人的平庸与精彩与与否并没有太大的影响。”这位老师是从本科一路专业第一保送到博士,之后毕业留校的类型,将来的生涯也应该和大学紧密联系,她的感受应该和我的不一样吧。在回上海的高铁上一口气读完的这本书,恰逢站在未来选择的十字路口,看斯通纳的和大学捆绑在一起的一生,也是百感交集。不知道怎么来评价他的一生,幸运与不幸兼存,平淡与激情交替出现,最终在六十多岁的时候熬成了校园传说。封面设计很巧妙,书中提到了文学经典各抽出一个字母,拼成了斯通纳。这是和这些经典捆绑的一生,对文学和教学的热情和不胜其累的感觉对他的一生反复施加影响。

你的手中,有没有一块坚实的石头

刚读完地铁门几乎同步地开了,愣了一下,差点被列车拉进下一段隧道。斯通纳的一生就是一条漫长的隧道,你觉得他似乎活在一种黑黢黢命中注定的路线中,而他却仅仅拽着方向盘,执拗地对各种分轨或并线说不,试图把列车开向自己也不知何方,藏在心中深处的某个终点。这书贵在用极其安静的笔调生动刻画了斯通纳生活所及每个个体对生活的态度,一些描写会把你从安静的氛围中突然拉扯出来(比如前几天朋友圈分享的那一段夫妻矛盾),但是斯通纳又会冷漠地——让人心疼又气愤——把你推回到更加压抑的安静之中,这种奇妙的阅读体验重点体现在夫妻矛盾和学术矛盾两个故事高潮之中。斯通纳是个失败的成功者,似乎是我们肃然起敬却极不想成为的那个人,他身上有太多我们坚持时傲娇的姿态,也有太多我们现代人自省时羞于面对的自己的影子。也许这也是该书沉默几十年才获得关注的原因吧。stoner字面意思是“投石头的人”,他握着一块坚硬的石头,坚定,镇静,却在自信的羞怯中迟迟投不出去,于是攥着石头走着,不紧不慢地,直到石头风化,手指松软,了此一生。他自己也何尝不是一块石头,外表冰冷,内里坚实,但始终又只是一块石头,被浑搅在更加冰冷的水泥柱中,支撑起这个冷漠又光彩的世界。有个评论说“也许斯通纳的一生将会是我的一生,也许更糟糕”,但是下此结论之前不妨问问自己另一个问题:我的手中,有没有一块坚实的石头?

斯通纳,平淡生活的勇者

夜晚,繁星满天,万家灯火,每一盏灯后,都有一段或数段足以构成长篇小说的人生经历。《斯通纳》便是这样一个,不小心推开一户房门,看到的那个“灯后的人生故事”。作为“个人史”,《斯通纳》的故事谈不上曲折,叙述极具“安静气质”,不缓不慢淡定平和地讲述了威廉•斯通纳的一生:农家子弟;博士;在大学任教;娶了第一个爱上的女子为妻,可惜她性情古怪,令他如生活在地狱中;原本关系亲密的女儿,因为妻子作梗,逐渐疏远;因为跟同事间的龃龉,终身止步于助理教授,并在工作中备受压抑;有一段外遇,堪称灵与肉的完美结合,迫于压力分手,与她再不相见……作为平民视角叙述的个人史,我们每个人大概或多或少都能在斯通纳身上看到一点自己的影子,或许我们也像他一样,有着波澜不惊的生活,有着外表看起来堪称完美的家庭,也会有人到中年的危机感,也会在暮年时回顾一生,无限唏嘘。但《斯通纳》这本出版后沉寂五十年,方才再一次引起销售盛况的书,绝不仅仅在于能让许多人跨越时间和空间看到自己,还在于美国小说家约翰•威廉斯在这本书中成功塑造了一个“现实生活的英雄”形象。从世俗角度看,斯通纳谈不上是什么英雄,没有功成名就,也没有妻妾成群,唯一的女儿跟他不够亲密,没有视父亲为偶像。但是,这些所谓的“成功”,对于一个人来说,真的重要么?书的最后,斯通纳要退休,他那通常意义上成功的朋友——文学院院长,以及跟他作了二十年死对头的对手英文系主任也要退休,作者虽然没有写出来,但最后的结果是,他们都会衰老、死亡——今夕吾躯归故土,他朝君体也相同。之所以说在人生的历程中,斯通纳是个英雄,在于他找到了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并且能够不记后果义无反顾地去做。作为农家子弟,父母让他上农学院,是为了让他能更好地接手农场。可是在英国文学课上,斯通纳在老师的“莎士比亚先生穿越三百年在跟你讲话,斯通纳先生,你听到了吗?”追问中,神思飘飞——“他想,自己肯定能感觉到血液在无形地穿过纤细的血管和动脉流淌着,从指尖到整个身体微弱又随意地颤动着。”他找到了能打动他,并愿意奉献一生的事业。、于是,他义无反顾地转系转专业,去追求心中认定的理想。相比于做农场主,作文学系教授肯定面对更多艰难,甚至说,是一份从开始就可以看到尽头的职业,不过是一辈子的教书匠。可无论这看起来有多么没前途,在斯通纳看来,这也是一份充满了乐趣的工作,一份他真正喜爱的工作。他甚至不视其为一份工作,而是可以一生坚守的事业。所以他可以为了这份坚守,得罪同事、后来的顶头上司,受到排挤也毫不在意。同样,他对这份事业的投入到了痴迷的程度,连校长要开会也可以不予理会。斯通纳那些看起来得不偿失的小胜利,失意的家庭生活,爱挫的爱情只是人生的插曲,在喜欢戏剧性情节和夸张人物的读者看来,可能过于可怜可叹——为什么没有当上CEO、迎娶白富美(当然斯通纳的妻子绝对称得上白富美,但你们看看他的生活),走上人生巅峰呢?但联想到我们的生活,大概也会明白,约翰•威廉斯所说,“斯通纳的生活比大多数人要好”,是什么意思。试问,有多少人能真正找到自己愿意为之付出一生的事业,不计结果,义无反顾呢?这本书的价值,不仅在于能“照见自己”,也在于有“斯通纳”这样一个充满质感的人物。

失败的一生?

我可能没看懂这本小说。因为我只看到灰暗的那一面。失败的婚姻。感觉这是悲剧的起点。不知道怎么描述伊迪丝这个角色,反正感觉有点神经质。虽然后来她给他生了一个漂亮的女儿格蕾丝,前期父女相处好,似乎也健康成长了,不过伊迪丝后来干预,结果女儿也变的内向,长大了甚至可以描述“堕落”的形式逃离家庭。工作上:由于坚持不给那个混的学生过,得罪了主任劳曼克斯(那位学生的导师),然后就一直被整的感觉情感:曾经有过一段很投入的恋爱,和他凯瑟琳,不过毕竟不是光明正大的然后被劳曼克斯威胁结果破碎了。唯一的寄托似乎是在研究文学上,和教学。我怎么感觉这一生很失败呢?。。。他会怎么评价这一生,如果再有一次机会他怎么选择

这是一本真实的小说

一个无奈的人的无奈的一生,在看到仅有的一段快乐的日子被破坏的那几页时候,不禁潸然泪下。生活就是逆来顺受,这才是生活的真谛,不要轻易给人下结论,你应该如何如何,有时候就像命中的绳子牵着,无法改变。总的来说这是一本悲哀的书,沉闷压抑,但是似曾相识,你我也曾多少次灵魂出窍,看着一个陌生的自己在做着各式各样不得不做的应酬和事情。自己的无奈有有谁能够理解?又能够向谁倾诉?斯通纳是一个真正孤独的人,不仅是生活上,而且也是精神上。造成这一切的不是他自己,我们不应该过分苛求一个人,说一些激愤的话总是一件容易事,但做一些激愤的事儿就会得到想要的结果吗?这本书的作者,约翰·威廉斯,在写完本书后据说被七家出版社退稿,最终出版后销量只有两千册,虽然现在宣传号称本书在地下文学圈疯传,但是用大脑的逻辑思考一下,这显然不太靠谱。但是无论如何这本书经过50年的尘封,终于开始畅销了。这必然有一定的原因和道理,我很肯定这本书有作者的一定程度的影子,虽然作者在前言中写到,这本书纯属虚构,与事实无一相符,但这种说法的可信度几乎为零。书里的主角斯通纳是一个农民家庭的孩子,自小吃苦耐劳,一个偶然的机会被父亲送入了大学,本来要他学的是农学好毕业以后继续种地,但他中途受到诱惑,改了一个不实用的专业,然后拒绝参军,留校任教。经过一次冲动的求婚,跟一个性冷淡、精神分裂的女人结了婚,然后顺从内心的声音拒绝了系主任的要求,被穿了一辈子小鞋。中途爱上了一个女研究生凯瑟琳,但被系主任活活拆散,心爱的女儿被老婆夺走,自此心灰意冷,罹患癌症终此一生。但是灰暗的基调上也有几缕温暖的阳光,斯通纳的一个朋友成为了院长,虽然屈服于生活,屈服于社会,但是总是能迸发出人性中的一点点光辉,给人一点点的温暖。尤其是压制系主任控诉斯通纳的威胁,以及在他临终时每天都来看望他,真的是令人感动。哪怕是再屈服于生活的人,再适应官僚生活的人的心中也总有一些善意,一些人性的光辉。正直和善良会被压弯收缩,但是生命力还是顽强的。本书的前半部分一直很令人压抑,但是在中段发生了转折,有了一次高潮,在读到这一部分时,真是令人如沐春风,仿佛枯枝败叶又有了生命,但是好景总是不长,凯瑟琳被迫离开了斯通纳,至死再未见面,读到这里,眼泪真的是忍不住的掉了下来。为何命运总是如此无情,后文中斯通纳读到凯瑟琳的著作时,前言写到:先给威廉斯通纳,内心的感受真是难以描述,这一刻才是本书真正意义上的高潮。临终时,只有一段话写到了凯瑟琳,斯通纳找到了爱,但是又被迫放弃了爱,与此并列的是前几句写到他的两个朋友,一个朋友参军战死,另外一个朋友就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也是书中为数不多让人欣慰的一个人,他的院长。将这两个最重要的人物放在一起的这段话,也许是斯通纳这一生最无奈的总结,“他曾经希望拥有友谊和友谊的亲密,这可能会让他在人类的竞争中支撑下去。他曾有两个朋友,一个他知道时已经无谓的死去,另一个此刻远远地退缩进生活的序列中,乃至……他曾想得到那种唯一性,以及婚姻、持续平静的激情。他也曾得到过,但不知道如何处理,然后已然死亡。他曾经想要爱,然后又放弃了,把它释放进混乱的生命潜能中。凯瑟琳,他想。“凯瑟琳。”“这是一部关于人的基本性的小说,它似乎在讲述一个与我们毫无干系,又略显冷酷的故事,但是细细想来,又似乎是在讲述我们自己,它包含家庭、友谊、爱、事业这些基本要素,也包含善良、正直、无助、无奈、邪恶、人性的扭曲、精神的错乱,正是这些,构成了我们的真实而平凡的生活。

尊重他的选择

《斯通纳》虽然被淹没了半个世纪之后才“火”了起来,但是它有一直流传,堪称经典。有人说,“第一眼阅读《斯通纳》,你也许看到的是故事,第二眼阅读《斯通纳》,你也许感受到的是经典,第三眼你看到了生活,第四眼你会发觉,你看到的不是他者,正是自己。”作者约翰•威廉斯,他所著的《奥古斯都》曾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而本书却多次被退稿,并销量不济,但是它依然疯狂流传于二手书店与地下文学圈。可见,它拥有在读者心中很重要的位置。《斯通纳》讲述着出生在密苏里州的农民,敢于逃出自己的命运,勇敢地选择了自己的未来,经历着平凡的人生,爱情、事业、死亡、信仰等等。在教育事业上,他一直坚定着自己的原则,守护着自我的信仰,从不妥协,所以贡献了一生,成为一名最优秀的老师,却只是一名助理教授;在生活中,他忍耐着,默默地接受婚姻带给他的不幸。斯通纳的故事之所以经久不衰,主要是因为人们总是在斯通纳的身上能看到生活中的影子。如,斯通纳从农村到哥伦比亚上大学,文学课上的种种不适表现,同时也影射着现代人对待不同阶级人的有色眼光;斯通纳对婚姻不幸的忍耐,也正是很多家庭的现状,爱已经不在,却要一直僵硬着维持。斯通纳是一个矛盾的人,他有勇敢,同时他有懦弱。对于勇敢,他体现在面对未来的选择上,他敢于逃出父母给他的设想,成为一位农民,当第一次被诗歌震撼,他为自己勇敢的改变了专业,再也不能回到农村。他敢于追求着自己的热爱,从不后悔。再者,在沃尔克事件中,他敢于坚守自己的原则哪怕与上级劳曼克思闹翻,搭上他一生的职称。但是在生活中的斯通纳却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没有毛姆笔下思特夫克兰德那样的执着地追求,他向生活妥协,婚姻之外终于等来了真爱的凯瑟琳,却因为他不能放弃所有而离开,他内心的痛苦让人感到悲伤,如果他是思特夫克兰德,也许会有新的希望,可是他这样的选择,只能把他内心的渴望埋葬。联想现代人们的婚姻,是不是也和他一样的纠结,明明没有了爱情,却因为种种的环境不能追求心中所爱,不能追求自由,不能完全地去做自己。人生是自己的,当看完斯通纳的一生,我不仅思考自己的人生,要敢于面对自己,懂得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才能为之努力,追求属于自己的自由!

我不坚强,我很软弱。

之前,我曾说阅读小说的目的之一,在于体验自己的人生中所无法拥有的经历。然而有时候,当我们阅读完毕,轻轻合上手上的最后一页,然后将某本书束之高阁,那是因为看到了自己。阅读,有时候,能够让我们概览自己的一生,或平淡无奇,或高潮迭起。只是,生活还在继续,为何要倘佯在文本之中呢?《斯通纳》无疑是一本让众人代入感很强的作品,尽管它的主人公是一个学院里的老师,因为我们大多数人都有着自己的软弱,很多时候只是想找回某种被遗忘了的爱的一生。尽管很不想承认,但是我得说,这是一个好看的故事。虽然在开篇你就知道这个人一生的模糊印象:「威廉·斯通纳是1910年进的密苏里大学,那年他十九岁。求学八个春秋后,正当第一次世界大战拼杀犹酣的时候,他获得了哲学博士学位,拿到母校的助教职位,此后就在这所大学教书,直到1956年死去。他的职称始终没有升到助理教授以上的级别。修完他的课后记忆犹新的学生寥寥无几。」显而易见,这一回的故事主人公不是什么英雄,也不是什么天才,更不是什么拥有波澜壮阔一生的人。这个可怜的普通人,跟每个人一样,不必任何人更伟大,也并不比任何人渺小。他不必任何人更坚强,也并不比任何人更软弱。他曾有过一念之间将自己欺骗而妄下错误决断,也曾有出乎意料地美好时光。当一个人在回忆曩昔之时,美好时光总是被当做是特别加工的对象——杂质都被剔除地一干二净。斯通纳那一个月后就知道已然失败的婚姻之外,他遭遇了婚外情。然而没有羞耻与野蛮,斯通纳遇到人生当中一段快活日子。「四十三岁那年,斯通纳学会了别人——比他年轻的人——在他之前早就学会的东西: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爱的那个人,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与他结婚时一见钟情时的描绘不同,这一回是恋爱的叙述。如果将他的妻子和女儿放在一起对比,你会发现有些奇妙的重合。这就跟《一一》里面的那对父女所展开的故事一样。母亲的婚姻,女儿的婚姻;斯通纳,女儿的丈夫。两代人的生活重叠在了一起,然而又岔开去。无常是常,但是又多少自有定数。小林一茶面对这个世界,写道:「我知道这世界\如露水般短暂\然而,然而。」在这样一个春日里明媚的阳光中,暖和起身子读这样的一个故事,总不免浮想联翩。光影略过,人生沉浮。斯通纳的身边发生了很多看起来很奇妙的事情:他的导师、他的妻子、他的女儿……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在这个小小的世界里面,就只有斯通纳一个人在跳着,唱着。我不能说斯通纳的人生是失败的,如果我这么说的话,意味着我在否定许多人,许多许多。可是我还能怎么想呢?大概,生活就是这个样子而已。因为有些人活出了不一样的名堂,才反过来对比出。即便如此,斯通纳还是完整的、纯真的。这就像是水面上的波光粼粼,星星点点,此起彼伏。斯通纳的文学、教课以及情人,对于他自己来说都是大海里的星辰。前面我说这是一个好的故事,没有说这是一本好的小说。我得承认,我被这本书吸引了,而且被作者带进了故事当中。不知道是故意所为,还是它自身就呈现出这样的特质:这部小说的代入感太强了。我难以评价这种代入感对于作品来说是好是坏,但是相比较卡尔维诺的作品,显得相形见绌。卡尔维诺不会把读者安放在故事的主人公身上,他会给读者一个深入的视角,一个潜伏到文本当中的机会,虽然他最终总是会调戏那些被他骗进去的读者。在二十世纪,这部小说没有脱离古典的品味,但是又没有古典现实主义作品那么完整。除了斯通纳,其他的人物都显得不像是某种活物。而斯通纳本身又被读者自身所代替。这个故事真的是斯通纳的吗?说道这里,我要说钱钟书的《围城》,显然要高出一筹。更不用说,「围城」一词其本身被大家所认可,所赋予的深厚的含义。因此,我哭,不是因为《斯通纳》,而是因为「斯通纳」。

一块顽石的自我意识之旅

这是一本封面很漂亮并且用心的书,封面横陈着六本著名的文学经典书籍:雪莱《被缚的普罗米修斯》、乔叟《坎特伯雷故事集》、《贝奥武甫》、《李尔王》、《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以及作者约翰·威廉斯自己的《英国文艺复兴诗歌》。每一本书名中都有一个烫金的字母组合成主角的名字Stoner,同时也十分契合斯通纳的专业领域——文学。斯通纳是一所“虚构”的大学里的文学和英文教授,他的名字字面含义是“如石头般的人”,也是作者对他性格的暗示。作为一块顽石,作者带着如他般的冷漠,平淡又准确的记录了他的一生。从乡村的普通农民儿子到大学农学学生,经过大二时文学老师的思想洗礼转而追求他所爱着并持续了一生的文学研究。其间伴随着失败的婚姻,疏远逃避的女儿,体制内的勾心斗角,意外撞见的爱情,流言,教学生活……最终的最终,一切归于平寂,所有人都忘记了平淡无奇的他。我们可以用如此简短的话概括他的一生,正如我们自己将来也会被他人的一句话陈述并画上句号。相信这确实会是很多人读这本书时内心的共同感触,正如腰封上写的:第一眼故事,第二眼经典,第三眼生活,第四眼自己。斯通纳的一生被放入历史长河中自然显得寻常且平淡,然而在作者笔下他的血肉是那样丰满,让我在阅读时被他吸引,甚至感觉仅仅是那样看着这么一个人就足以让人感动了。由于我还是一名小研究生,书中大部分情节都发生在作为教师的斯通纳身处的学校内,很多情节和人物都有种似曾相识的亲切和代入感。书中很精彩的一段,写到一名大概因为“共同的残疾”这样一个隐秘的原因而受导师包庇,无才能、懒惰且傲慢的学生沃尔克的毕业答辩时,我紧张得像是自己正在经受斯通纳的检视一样!他每逼问一个简单的问题,沃尔克答不出来时,我就像正接受着审判,受到全方位的“无能”指控无法反驳般冷汗直冒。当然还有很多有意思的情节感染到我,但除故事情节之外,最能打动我的必然是斯通纳的自我意识的崛起和塑造过程。19岁之前的斯通纳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看天吃饭和艰辛做活的农民,连自己是否需要上大学、读书是要干什么都没有概念。上大学后他用出色的背诵能力通过了所有农学相关科目的考试,这个时候的他是一块无知且没有感情的石头。直到大二时一门棘手的课《英国文学概论》让他在老师斯隆点名叫他解释莎士比亚的诗歌时,受到惊吓般的开启了自己的自我意识。老师说“莎士比亚先生穿越三百年在跟你讲话,斯通纳先生,你听到了吗?”从此刻开始,书中才正式有了对斯通纳个人感觉的描写:他刹那间发觉自己的呼吸从肺里排放出来时,衣服随着身体在起伏。他打量着自己的身体、自己的思想、明亮的阳光;他对身边人睁开好奇的眼睛,一切都有一种陌生感——他还从未以这种方式感知过自己。自我意识的大门一旦开启,他像个新生儿一样充满探索和好奇以及前所未有的热爱面对着充满知识的新世界,以及他似乎能通向的一种自己还无法名状的可能性。他感到强烈的学习冲动,他辛苦追求的宁静当意识到自己生活中的时间那么少,而要读的东西那么多,要知道的事情那么多,这份宁静开始破碎了。他体味着孤独,并走进包容着他的这个世界——而这个世界就是文学的主题。他贪婪的阅读着书籍,念完博士之后理所当然的走向了教职。然而又发现自己讲给学生听的东西不能和自己体会最深刻的东西相匹配,他思考着迫近当前的事务,直到好友在战争中去世让他开始思考起了死亡。在读这本书时,许是受到斯通纳好学的影响,我竟然像读文献一样对这本书某些字句勾勾画画起来。然而斯通纳的初恋和婚姻阶段整整几十页我没有划出任何一行句子或一个字。这是他人生中经历过的事中最没通过大脑思考的一件事,干巴巴得让人期待起天气预报里的阵雨。直到他终于有了自己的书房时,走进自己内心的段落才又重拾我对他的兴趣。“当他在收拾屋子时,他意识到,很多年来自己并不知道,他有过一份崇敬,一直锁在内心某个地方的憧憬,就像一个见不得人的秘密,这个憧憬表面上是一个地方,其实就是他自己。所以,当他在打造书房的时候,他打算定义的是他自己。”在学术生活中他也经历着自我的成长。从初次看到自己写的书出版时,像对待新生婴儿一样爱抚它;在受到冲击之后又让他坠入空虚中,领悟到自己习得的这份学问和过往甚至长远的未来,都是徒劳和一场空,而且最终要消解成一片他们撼动不了的虚无。然而斯通纳是幸运的,他遇到过一份虽然遗憾却货真价实的爱情。并且近乎诚恳地发现了爱的意义: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并且只有在爱的时候才会对自己有所了解。失去爱人后,他一方面拥抱现实咄咄逼人的世界,一方面也并没有停止对自我的挖掘——他发现了自己能够做好教师的可能性。他的课程日渐受到学生的欢迎和追捧,也因此和他并不在意的对手产生了一些无奈但精彩的过招。然而在历经岁月和时事的变化之后,他已经预见到那种忧虑多时的某种徒劳感,一种毫无理性和黑暗的力量,推动着这个世界走向不知的终点。人们的生活随时被一种无意义感裹挟着无法动弹,而他在用自己的微弱的信仰之力与之对抗。使我倾佩不已的是作者对斯通纳的爱护,这块顽石经历种种之后,最终也享有我所能够想象中这本书最美好的结局——他想,死亡是自私的,它们像孩子那样,要的是属于自己的那个时刻。直到斯通纳生命的尽头,自我意识随之消散,整本书也和他的死一起跌进寂静中。他曾想象过智慧,在漫长岁月的尽头,他找到了无知。还有什么呢?他想,还有什么呢?-------------------------------------------------------------------------------------------------------------由于一些我自己也没弄清楚的心理上的原因,近几个月来我都没有能完整认真的读完过一本书。《斯通纳》是我今年一口气读完的第一本书,对我有着某种意味不明的特殊影响。我很感激将它推荐给我的苦茶老师,以及本书作者约翰·威廉斯。

斯通纳——谁该教谁怎么生活

你在农村长大,平生去过最远的地方是五里之外镇上的中学。你成长的环境如同贫瘠的土壤,让你从小就像个从躯体到精神都营养不良的孩子。苦难的价值并没有体现在你身上,你活得辛苦,却习以为常;你常常皱眉,却并不坚强。有一天,你终于可以借上大学的机会走出原来那如同芥子一般微不足道的世界。于是你认识到这世界有多大,有多少可能性——但你并不好奇。你发现自己对于如何生活并没有什么远见,人们苦心歌颂的梦想也并不存在与你的脑子里。广阔的世界和你之间,永远有一道墙,作为一个平凡人,一个挣扎过的人,你实在需要太多次生命,才能够积攒足够的能量和好奇心,去对付这个世界。你渴望爱情,却从未拥有。你跟自己说是没有合适的。你茫然迷惑,虽然不停地买书、读书,心里却对能否有所收获表示怀疑。你渴望踏进真正的危险,却明白最好不过是这么日复一日按部就班地活着。你担心自己将会永远这么平庸下去,你给自己的计划也许永远不能实现,可你却从未感受到那些传说之中鼓舞着伟人们百折不挠直至摘取胜利果实的强烈信念。浮浮沉沉就是你的写照,对于人生你真没有甚么好说的。然后你想起,某一个深夜里,曾经问过自己的一个问题:「为什么有的人生活得丰富而精彩,而有的人却平平凡凡不得伸展?」你的内心古井不波,再也不像第一次这么问自己时那样激动,也许在临终之时你也会这么问一遍自己,而那时的你似乎也不可能再计较什么。你会惊讶的发现,走过漫长的一生,自己竟从不曾拥有过什么强烈的信念,尽管你也不曾经历过什么非有信念不能渡过的大风大浪。因你并不曾在绝望时刻,大声反问自己为何被信念所抛弃。你的墓志铭上也许最适合写“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你最好的结局不过是随着亲友们的相继离世而被人遗忘。这将是很多人一生的概括,它和斯通纳的有些重合,也有些不同,但归根到底是一致的。生活:接受站位——做出选择——承担结果——做下一个选择……然而这是生活,这不是故事。斯通纳的故事里多的是陈述,描述,缺少的是冲突、渴望。所以这看起来不太像是小说,而更像是个纪录片。也许作者想说,平凡的生活就是这么回事。可是,你活了这么多年,没缕清楚的道理比读的书都要多。一本书所能教给你的生活,你也可以不信。它没有告诉你该怎么活着,你只是从此知道某个人曾经怎样生活。文人的记录常常被视为变相的历史和社会的高度浓缩,然而,假如是斯通纳这样的人写了一本自传,你会从中吸取什么普世的真理么?你就该抱着你的问题继续问下去,问得那些作者们都哑口无言——他们才不敢指导你怎么生活。

一个人的传记,写下的是所有人的人生

这是一本必须一口气读完的书。如果你看到了一半放下了,那么建议你重新开始读,从第一页直到最后一页。因为这本书将告诉你什么是人生,什么是我的人生。斯通纳不是英雄,不是伟人,不是天才,甚至不是一个高尚的人。他只是一个普通人,隐藏在人群之中,忙忙碌碌、勤勤恳恳一辈子。结过婚、有过孩子、出过轨、得过癌症、经历过战争,一个男人这一辈子该有的,他都有了。他就是一段缩写的人生,每个人都能在其中看到曾经的自己,还有未来的自己。大概每个人都会在学生时代问过自己一个问题:我这一辈子,究竟想做些什么?请相信我,几乎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直到临终,也没能回答上来。那就是斯通纳的人生。他的前半段,是被规定好的。被父母送去就读大学农业专业,他的父母希望他能回家帮助耕地,勤勤恳恳一辈子,也就这样了。但是生命的轨迹,在他上一次文学课时被改变了。他不再希望回家,不再希望做一个农民,他爱上了文学,甚至今后的一辈子,他就准备在学校当个教师,就这样度过了。斯通纳在追求什么?我不知道,可能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只是如阿甘一般,执着地追求着他知道的。他想做个教师,他不知道除了教师,他还能干什么。相比很多人来,斯通纳幸运得多。因为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而很多人是不知道的。相比他的事业,他的婚姻不幸的多。其实这是很多夫妻的生存状态,一对生存在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彼此讲不了多少话,也没有多少共同语言,寡言少语的抚养着共同的孩子,相敬如宾一辈子。也许从作者的角度,我看到的是可怜的斯通纳。其实从另一个角度,斯通纳的妻子伊迪丝也是可怜的。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偏偏遇见了错误的人。就如书中说的那样,斯通纳的婚姻,就是从一开始爱的那个人,其实并非是他最终爱的那个人。还好,在斯通纳离世前的一段时间,他们达成了真正的和解。直到斯通纳躺在床上,开始随着他的思想开始思索。这一生,寻寻觅觅的,究竟是什么?年轻时候,我们都有方向、都有目标,可是当你躺在病榻上,无力行走的时候,你还能想起当年的目标、当年的方向么?那些所谓的目标、方向、理想,真的还那么重要么?人生,最值得敬佩的是在终结之时说:一生无悔。可是,真正能这样做的人,又有多少。很多事情,没有经历过,尤其人生,不可能有真正的大彻大悟。我们也许最终也只能像斯通纳那样,勤勤恳恳、忙忙碌碌一生,临终,躺在床上,细细回想这一辈子所发生的一切,最后问自己一句:这一生,我究竟做了什么?究竟得到了什么呢?

短短一生,需要早点长完整

先是在苏州的一个晚上,听到许知远在单读里读的一段,再后来似乎又在其他几个地方看到书名。于是知道,应该是一本连续读完的书,于是花了四个小时,在从上海坐公交去苏州的路上读完。如果放在两三年前,我会这样读完吗?应该不会。人生必须需要一些年岁才能到达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地步。然后借着那不健全的完整,继续去理解世界,连创伤都能成为羽毛。

【2016读书记】11 每一位深爱文学的文学专业的孩子都应该来读一读

【注意】翻译是比较好的。仍然带有大量英语的痕迹,但情绪已然出来了。文学作品,没有情绪翻译得再好也没有多少味道的。书非常短。地铁来回三个小时就这么看完了。后悔让它瘫在那里那么久。这是一本国外的知识分子的书。【正文】书籍的畅销是非常能说明问题的。尽管并不能说明所有问题。晃晃荡荡的,一个多月没有好好看书。时间这个东西真是很奇怪的,明明大家每个人获得的时间是等同的,但最后的结果却千奇百怪。想要好好读书。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想法。但看完这本书又觉得,可能这个想法还不够纯粹。远远没有斯通纳先生那么纯粹。因为被文学勾引而搭上一辈子,斯通纳先生的这份气力在我这个同样作为文学生出身的人眼里看来,真是令人万分赞叹的。尽管有那么多共鸣,你却只能无助地发现,是的,我没有斯通纳那么强韧,也没有他那么镇静。与斯通纳比起来,我才像是一个普通人。被浮华的现实拽动着,被功名利禄刺激着,拼命想要成为自己不能成为甚至是根本不该成为的人。有时候想想,活着真是件不容易的事情,旁观者时那么清,看自己却永远兜兜转转,认识我自己啊,这是多么艰难的事情。我企图从各个角度来重新发现自己,努力去找自己喜欢的事情,找到了喜欢的事情却没办法什么都不管不顾地坚持下去。这么一想,斯通纳先生也好,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先生也好,他们都选了自己认为必然的那条路。那条路通往哪里,会不会被别人喜欢,能不能带来更多称赞,都是无所谓的事情。他们只是走向了这条路。路上的都是风景。我是个很容易被带动情绪的,也就是俗称非常捧场的读者。这书让我看的数次落泪。因为自己的不能。这种纯粹的,全身心地沉浸在其中的体验,于我而言,可能终生都是只可远远欣赏赞叹被勾引却永远都无法抵达的境界。同样作为一位文学生,在这样的羡慕里未尝没有恨。对于斯通纳先生的恨。凭什么他就能淡然一生,凭什么我就要备受各种欲望的折磨。凭什么。为什么。怎么能这样。人会为自己做过的所有事情找借口,所以我给自己找了个最佳借口,足可以让自己安心的借口:可能没有那么爱。然后接受自己平庸无常的生活。心安理得胸无大志。然而时不时涌起的那种想要追随斯通纳先生这种生活的冲动,更加让人煎熬。我想这样,可是我又不敢这样。被时局、被他人、被枷锁、被自我,牢牢地困在被撕扯的境地中。被分裂出来的另外一个人笑着看着现实中困兽一般的自己,像看笑话,笑得肆无忌惮撕心裂肺。不管斯通纳先生这一生在别人眼里是怎样的,他毕竟守住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说真的,到了现在这个年纪,忽然觉得,人生有多长呢,也不过一会会儿的事情,为什么不去守护自己想要的东西呢?别人的眼光与言论真的那么重要?还是,太年轻所以没有这种心力?或者更简单点,就是没有办法做到?在疑问中荒度时日,于是离自己想要去的地方越来越远。为了自己所爱,你到底可以做到什么程度?还是,你根本就不需要讨价还价自然而然就轻装上阵?路太远,而所知甚少,太怕自己中道完蛋。

你对人生还期望什么吗

读完之后很想哭,通过作者的文字,能感觉到斯通纳一生的劳累,将死时的挣扎和剧痛,然后是希望的幻灭,望着书发呆,感觉很孤独很难受(╯﹏╰)。他的一生是平凡的一生,少年时辛苦的在农场干活,后来在大学当教授,激情时有时无,不断的应付着人际关系,他很想成为一个负责人的教授,有时感觉有心无力。他的家庭也是不幸的,妻子孤僻神经,给他本来不幸的生活带来更大的不幸,女儿在这种生活之中也渐渐变得苦痛不堪,最后未婚先孕,逃离了这个家庭。结婚、生子、教学、退休、衰老、死亡。在他生命的尽头,或许他可以坦然面对这个问题:你的一生,还要期望别的什么吗?觉得读这些文学,很有代入感,好像你过了主人公的一生

如何将平凡的人生过得不平凡?

五十年前,当约翰•威廉斯将《斯通纳》的稿子第八次寄给某家出版社才终于得到出版,其坎坷之路简直不言而喻。诚然之前一直不被看好的《洛丽塔》在以情色小说出版后立刻大红大紫;但毫不逊色的《斯通纳》的光芒却一直等到五十年后才逐渐被人发现。如今当我们说起《洛丽塔》和《斯通纳》,同样是美国文学,知道前者的居多,后者则寥寥无几。有人说《洛丽塔》的描写很巧妙,内容很吸引人;而《斯通纳》则要简单没趣得多。这说的是实话。却不是全部。《斯通纳》主要讲述了威廉•斯通纳从上大学、成为大学老师一直到癌症去世的平凡人生。在开头,作者就已经阐明了这是一位默默无名的教授,他的存在似乎毫无意义:“活着的时候同事对他并不怎么尊崇,现在几乎绝口不提了。在年纪更轻的听来,这个名字不过是勾起毫无意义的过去的某种声音而已。”确实,斯通纳就是这样一名平凡的大学老师,他出身农村,却因为一堂文学选修课而改变了人生的志向,从此再没离开过密苏里大学,因为研究的是文学和哲学领域,所以文人气也很重。他内心善良却不善于沟通。他有一个妻子和一个女儿构成的家庭。出版人埃德温•弗兰克说过:“这本书把焦点投向了这样一种人的生活,他非常非常平凡普通,但在另一意义上,可以像任何人的生活一样丰富。”而这种丰富性正是构成不平凡最大的因素之一。斯通纳的一生无疑是“丰富”的,有快乐有烦恼,但很多时候烦恼占据了大部分。一战时,所有人包括最好的朋友和教授都劝他去参军,但他选择了留在学校;和一见钟情的姑娘伊迪斯结婚,他却在着迷消散以后发现伊迪斯和自己的性情并不相投;当他有了女儿格蕾丝,他又不得不为此奔波劳碌……事业、家庭、爱情、友谊,当然还有同事间的勾心斗角,这些林林总总的东西从来都没有离开过他生活的舞台,就像我们自己的人生,也多是被这些因素所填满所困扰,但是《斯通纳》告诉我们——这并不是人生的全部。平凡的人生需要勇气,需要坚持,需要思考才能活得不平凡。斯通纳是一位人生的勇者。但也许看完整本书,我们会发现他的人生很失败:在婚姻方面,他和妻子形同陌路;在爱情方面,他无法冲动地远走高飞;在事业方面,他因为不给同事的学生沃尔克过关而受到排挤并惨败,导致后半生甚至都不再有人真正了解他,并对他敬而远之,就像最早引领他走进学术殿堂的老教授斯隆——最终在孤独中默默死去。其实生活中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人生总是无奈,总是有太多不可控的因素。可是即便如此,斯通纳也从来没有放弃过拥有一个完整的自己,作为一个普通人,他活得足够坦然,足够真诚,在人生的尽头,他有足够的勇气问自己:“你的一生,还要期望别的什么吗?”《了不起的盖茨比》中说过:“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直至回到往昔岁月。”或许正是因为我们不断被命运、被时间推向过去、推向谷底,正是因为我们明白这些道理,所以我们才更应该不卑不亢对这个世界说NO,知不可为而为之,坚持做真正的自己,这才是平凡人生的价值,也是勇气的源泉。就像黑塞在《德米安》说的那样:“找到自己的命运,不是一个随意的命运,而是在那之中尽情生活,全心全意、不受动摇地生活。除此之外,其他一切都不完整,是一种逃避,这种逃回群体的行为,只是为了适应自己内心的恐惧。”所以,最初那个寡言少语、老实巴交的斯通纳,终是变成了那个在别人看来性情古怪,但却对自己倾其一生的教育事业鞠躬尽瘁、奉献到底的“老顽固”,终是随心所欲地对自己的“老对头”劳曼克斯说出了那句评价“杂种”,终是像当初父母逝世,安静无声地融入这片土地里。五十年后的《斯通纳》,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场迟来的惊喜。相信每一个人读过它的人,都会看到自己的影子,像斯通纳一样寻找到为之奋斗的道路。人生在世,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使命,生活纵然平凡,却也同样可以活得不平凡。

如实面对自我 竟已花光所有力气

这部现实主义小说能够在半个世纪后得以流行不是没有道理。因为我们深知浪漫时期已经成为过去,而当下现实得不能更现实。在我们各自拥有衡量事物价值的准则时,也会在偶尔一瞬间唤起初心,对于志业,对于年轻时候的认同,但也仅仅是一次不痛不痒的唤起,随着太阳东升西落而日常生活毫无变化,行为与内心不再拉锯而只是割裂,但当读到这样朴实诚恳的作品时,还是会由衷感动。人可以不完美,可以有低头的时刻,但生而为人,总该有所坚持。斯通纳为农民出身,世代生活在土地上,读大学是他第一次能够接触外面世界的机会。按原计划,农学专业的他会在本科结束后,带着所学知识回到生长的地方,从父辈手中接过耕种生活。但是也正是因为大学阶段恩师的引导,斯通纳找到了自己赖以生存的生命意义,这无关才能,才能有很多种,但只有一项能够让人发自心底地感到充实及完整。这是斯通纳的一部人生,家庭冲突,结婚生子,工作政治,每走一步都是艰难,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现轨迹与当初的决定出现了越来越大的偏移。如果能够简单,没有人会愿意花更大的力气做不妥的事情。我能够理解他正如我试图去理解你,斯通纳亦不过是数亿人中平凡的一个,只想好好教书,只想当好一个丈夫,但是种种事情总会发生得让人措手不及,比如挑衅的学生,难缠的同事,比如冷漠疏离的妻子,意外怀孕的女儿,又比如突如其来的爱情。我始终相信,人在经历了人生中所有的事件后,性格中不变的那个特质即为其品性,是无法随意篡改的东西,最好的情况便是能够自如驾驭。斯通纳以自己的路径抵抗虚无,专注且固执,可以算得上是Stubborn,无力克服这个时代便努力坚守自己,对自己鲁莽承担应有的责任。原先摒弃这种乏味的文学,正如我那时不能理解理查德耶茨,读完却觉得这本书能把心事看穿了。越长大越觉得,人生大体上都是难的,这种难并不会随着时间而得到消解,而是不断不断地增长,如同一个越滚越大的雪球。所以清楚地知道基调是什么,而其他的瞬时的幸福及快乐,都是不永恒的,像夏日袭来的台风,又像天空出现的彗星,我一向悲观,至少目前仍是这么认为的。斯通纳从始至终都表现得很克制,带着一个知识分子应有的道德及正直,没有做出破坏性的行为,不至于给他人带来太大的困扰。当代想要做到与世无争,并不是隐居山野解甲归田这么简单,只能自己抵抗这种深深的疲惫。非自愿地被推入社会生活的洪流之中,竭尽所能地,去与之维持一个体面且若即若离的关系,斯通纳可以算作其个人的英雄。没什么多的想说了,如果说还有希望的话,便是希望自己能够在明白了生命及时代虚无之后,仍有力气认真去爱、去尽责。

《斯通纳》:像一块滚石

《斯通纳》是一本看起来有点厚的书。但其实,和它要表达的内容相比,作者的简明凝练,已经令人叹为观止了——在这本书里,约翰•威廉斯写的是人的一生,或者说是一个人,“有意成为人”的一生——他的苦难,与他的圆满。陀思妥耶夫斯基曾说,小说里说的事情无外乎这样两种:一种是一座小城迎来了一个陌生人,另一种则是一个人踏上了陌生的旅程。《斯通纳》属于后者。年轻人斯通纳原本生活在乡下,跟随父母一道打理自家的土地。一个偶然的机会让他来到了密苏里大学学习农学——父亲原本只是想让他在大学里学一点知识——“他们想到了很多新点子,有很多干活儿的办法,会在大学教给你”——以便更好地接管家里的土地。他平稳地学习了两年,可又一个偶然,改变了他的一生。在一门差不多全体学生都要修的文学概论课上,他并没有太好的办法来应付“文学”着让人摸不着头脑的东西,而某一天却又偏偏被叫到回答问题。因为一言不发,斯通纳遭到了古怪却才华横溢的阿切尔•斯隆教授的奚落。可在那之后,一种奇异的、前所未有的感觉却在他体内生发。他放弃了农学专业的课程,转而学习文学。在老斯隆的帮助下,他考取了文学硕士学位,并留在密苏里任教。人生最恰当的模型,莫过于那座“小径分岔的花园”。有的人穷其一生,可能只看得见自己脚下的那条路;而有的人的视野,却会因为某个转弯处的“意外”,变得开阔起来。原本的农场主斯通纳先生最终成了一名教师、一个读书人。这也不过是因为他体内的某种东西,在老斯隆的课堂上被偶然触发——那是关于美的震撼,也是关于“人生最终价值”的野心。人活一世,总如大雁飞过天空一般,仿佛不会留下任何印记。可是还是有些人,他们“活过的痕迹”,至今仍会被人珍藏和谈论。没有人不曾有过壮志雄心,可它也太容易随着世俗的注视被消磨殆尽,因为自己狭隘的眼光而把它们想成“终生遗憾”——只是如果你真的无比渴望,走一步,再走一步,这世上其实从没有什么是遥不可及。留在了密苏里,斯通纳的人生便远离了生养自己的土地。这或许是真正无法规避的遗憾,但人生的要义,终究还是成就自己的生活。他很认真地研习自己的专业,终日兢兢业业,以对得起自己的身份。这高度的专注,最终使他成了一个“异类”——一战到来时,他拒绝上前线,而是留在大学里继续工作;而最终让他与“正常世界”对立的,是公开反对学校里的“红人”——一个即将升迁为自己顶头上司的家伙对一名学生准许通过答辩的“合理要求。只是因为那个学生看似聪明,其实不学无术。他是个跛子,可那就应该被同情吗?一个人终究要成为他自己,这也就意味着他总要与这世界的其他部分“区别对立”。这当然是会让人感到不安的发现——无论是由于外界还是出于内在的考虑,“相安无事”,总是默认的最优选择,而某种坚持,就一定意味着会有矛盾与冲突。在这样的时刻,如何选择,就意味着会有一个怎样的状态。在外人看来,这样的斯通纳先生恐怕终究是冷漠的、乖戾的、不近人情的。可无限的自我,必然要迫使他,不可以向世俗的游戏规则靠拢。在名为人生的游戏里,有的人挖空心思渴求胜利,可有的人期待的却是另一种结局。所谓的“赢家”,不过是规则下,最符合,也最优秀的那一个。这也就难怪为何“胜者无所得”——他将自己的全部,都献祭给了世界的虚无,还以为自己赢得了所有。而坚持了自己的人,就像是神话里的希绪弗斯。他必然要领受反叛的惩罚,可他享用的,却是连神自己也无缘拥有的荣耀与圆满。我们并不难从浩如烟海的文学作品里,找到类似的书写“个人历史”的文本,但相比对胜利者的考察,或是对失败者的惋惜,约翰•威廉斯的《斯通纳》的呈现,都要更加全面且彻底。从根本上讲,斯通纳的人生自始至终都笼罩在失败的阴影之下,他没有办法扬名立万,家庭生活也几近破碎;可他最终是在极度幸福之中,迎接自己生命的终点。“在那已然褪色的印刷文字中……自己的一小部分,他无法否认在其中,而且将永远在其中。”偏执、冷漠、不近人情,像一块滚石一样的斯通纳(Stoner),一生沉稳,心灵却始终颠沛流离。他有过幸运与愉悦,可最后还是在孤独与无人问津中结束了自己的旅程。他也许可以功成名就,子孙满堂,死后仍有人惦念与凭吊——可生前倘若被打磨得光滑,以致死后还能无比光鲜,对于一块石头(stone)而言,到底有什么意义呢?

相比赫索格,斯通纳才是美国的大多数?

简体中文版的封面二度造访美国,没有选择此地游客入门级的东海岸或者西海岸,而是一头扎进了马里兰州一个名叫ellicott city的表妹家。半个月里,抽了5天随当地旅行团去了一趟弗吉尼亚和田纳西,目睹美国开始的地方除旅游点外一片茂盛的荒凉,心头不免戚戚。习惯旅途中带一本书,这一次带的是索尔•贝娄的《赫索格》。每晚临睡前读上10页20页,从美国中南部回到表妹那郁郁蓊蓊但用我小姨的话形容就是“没有嘴没有腿遇见个人说声Hi就完了”的社区,不免有些疑惑:摩西•赫索格,渐次跌入戴西、马德琳、雷蒙娜的温柔乡,轮番游走在马萨诸塞的路德村、波士顿的公寓以及芝加哥的街头,欲念炽烈、脚步匆忙,再加上过于絮叨的用书信方式表达出来的一个大学教授纷繁复杂的内心世界,索尔•贝娄的虚构源自何处?要是能在芝加哥停留半日对应一下索尔•贝娄笔下的城市与真实之间的相似度,该有多好!可是,我们虽在芝加哥停留两次却只为转机,还仓促得叫人担忧赶不上下一班航班——只能带着遗憾回家了。没有想到,从巴尔的摩起飞的班机延误了2个多小时,抵达芝加哥奥黑尔机场后我们一路疾跑赶到能带我们回家的那趟班机的登机口,却见它已在跑道上缓缓滑行。意外,让我真的在芝加哥呆了大半天,我得以将看到的芝加哥与《赫索格》里的芝加哥略作比较。“当时她(戴西)还是一个大学生,肋下夹着肮脏的课本……出现在芝加哥第五十一街的高架铁道下面。”(人民文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49页)从《赫索格》出版的1964年算起,芝加哥第五十一街的高架铁道也经历了52年的风吹雨打、春夏秋冬,它又横亘在芝加哥繁华地区的本空中,自然成为我眼里芝加哥的第一道风景。在惊愕世界知名城市芝加哥的高架铁道已经老旧得锈迹斑斑之余,不得不感叹,这是一座曾经富贵而今已不再热衷追名逐利的城市。“那些芝加哥人用怀疑的眼光诘问他:‘在州政府街和湖滨街之间有什么建筑物?奥斯汀大街是在西边多远的地方?’这些芝加哥人大概多数来自郊区,对芝加哥,赫索格比他们要知道得多。”(人民文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89页)州政府街,湖滨街,奥斯汀街……我到过吗?也许。走在芝加哥高楼林立的街头真是目不暇接,什么玉米楼、贴着特朗普大名的大楼一栋栋鳞次栉比地矗立在蓝天白云下,我在想,家乡的摩天大楼一点儿也不比老旧的芝加哥少,为什么感觉芝加哥是华贵而家乡就显得那么华而不实呢?“他不熟悉芝加哥的这些新区域。这是在它古老的湖底倾倒垃圾堆起来的丑陋的、发臭的、新建的芝加哥,在这阴沉沉、黄惨惨的西郊,工厂和火车发出嘶哑的声音,把煤烟和各种有毒气体喷洒在新生的夏天身上。”(人民文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284页)作为一个因为意外而成为芝加哥大半天过客的人,我当然不知道索尔•贝娄笔下丑陋、发臭、新建的芝加哥在那一块,甚至,我没有看到芝加哥的丑陋,没有闻到芝加哥的臭味,看见的是密歇根湖上白帆点点,还看见在《赫索格》问世以后出现在芝加哥最繁华地区的“魔球”,映照得芝加哥美丽得变幻莫测。于是,我猜测,索尔•贝娄在《赫索格》中流露的对芝加哥的不满,是因为他爱这座城市已入骨髓,这从他每一部小说里多多少少会言及芝加哥可见一斑。如此热爱,会不会是因为芝加哥给了索尔•贝娄不少创作素材?比如,灼热的肉欲、奔突的节奏以及天马行空的内心世界,要么来自1960年代突飞猛进的芝加哥,要么来自密歇根湖畔声名日隆的芝加哥大学。索尔·贝娄约翰·威廉斯相对灼人的《赫索格》,约翰•威廉斯的《斯通纳》就要温和许多。同样以一名大学教授为小说的主角,《斯通纳》中的威廉•斯通纳就要比摩西•赫索格循规蹈矩得多。农民的儿子威廉•斯通纳,原本是要在大学学了农学后回老家接替父亲管理农场的,突如其来的天门大开让他更弦易张成为一名文学教授,看走了眼娶错了妻都没有让斯通纳如赫索格那样一次次地离婚结婚,唯一一次与女学生的婚外恋也因为彼此的过于冷静戛然而止于如胶似漆阶段;中年以后在文学系里郁郁不得志,也是因着斯通纳唯一一次想要守住自己的学术的道德的底线。把两部作品放在一起比较,除了因为我无意间先后阅读了这两本伟大的小说外,更因为,《斯通纳》首版于1965年,只比声名显赫的《赫索格》晚了一年。差不多同时写作同时出版的两本美国小说,凸显的美国知识分子的特质,为什么会如此大相径庭?《斯通纳》开宗明义就告诉读者,所写故事发生在密苏里大学,密苏里,处在美国的中部,从地图上看,距我这次到过的弗吉尼亚和田纳西都不远,那里,是不是也如弗吉尼亚和田纳西一样,草木茂盛但人迹荒凉?在这种环境里,人们日出工作日落归家享受日常生活,区别只在于每一个人从事的职业不一样,威廉•斯通纳选择的职业是大学教授,于是,他拿学位、教课、做学问,除此而外,不作非分之想——这大概是大多数美国人的生活状况,与我们了解和理解的美国梦有太大的差别,是不是?想必,美国也不愿意全世界将威廉•斯通纳视作典型的美国人,在他们眼里,或许摩西•赫索格跌宕起伏、变幻莫测的人生才是美国梦的具体体现?故而,索尔•贝娄的文名甚嚣尘上,而约翰•威廉斯却一直声名寂寂,自己看好的《斯通纳》也在其身后很多年才突然畅销起来。一本出版了半个世纪的小说突然走红,原因也许很复杂,但是,人们用50年来阅读和比较《赫索格》和《斯通纳》后发现,摩西•赫索格固然是一种美国人,威廉•斯通纳更是一种美国人,而且是大多数美国人甚至是大多数人的真实写照!所以,才有了《斯通纳》中文译本腰封上的那句话:第一眼故事,第二眼经典,第三眼生活,第四眼自己。

我们温吞水的人生

边看边在思考,这作者怎么写了这么一本不死不活的温吞水的小说?可是,就是这么一本记述一个平淡无奇的人的平淡无奇的一生的小说,还偏偏让人欲罢不能,非一气看完不可,幸好不是大部头,不然真得累死——这就是《斯通纳》,据说是一本迟到了五十年的畅销书,五十年前答应时就跟主人公一样反响平平。看书时,思想总在飘忽,感觉不是在看书。平静,太平静了,太寂静了。即使伊迪丝脱光光的在床上跟斯通纳说给我个孩子吧,即使是为了保持老师队伍的纯洁性和博士生队伍的纯洁性而用最简单的问题来淘汰学生甚至为此与顶头上司较劲,即使是和女助手半公开的偷情,即使是临到要死还调戏一把高傲无情的死对头,即使是……好吧,尽管具有各种应该很火爆的段子,但是,我依然感觉波澜不惊,就像一碗夏天不能让人感觉凉爽冬天不能给人温暖的温开水,啥感觉都没有,除了飘忽。作为一个深受学生喜爱,而又对自己的工作专业有着浓厚热情的大学教授,斯通纳的人生本应该是著作等身、桃李满天那样的绚丽的。可是,他只写了一本自己都不怎么满意的书,讽刺的是正是这本书给了他一个稳定的生活。也给了他一个留下第二本书的手稿的机会。他约束不了有精神病倾向的妻子,任由妻子折腾从心底里就亲近父亲的女儿,最终也算是葬送了女儿本也可以绚丽多姿的一生。一场温吞水的婚外恋也以平静的方式结束,妻子甚至都没有大闹一番。几乎一切生活上工作上的事情,斯通纳都不做任何的反抗,都是在逆来顺受,但是他又不是屈从于别人,屈从于生活,而是自己意识中的选择。这样的书为啥会畅销?而我又为啥欲罢不能放下它呢?究其实,正是这种平淡无奇拨动着我们内心的和弦,在我们心底里振动起巨大的共鸣,因为那就是我们的生活,我们的平淡无奇的生活。我们虽然爱看轰轰烈烈,但是我们终究都是一个普通的人,过着普通的生活,我们也都有自己的性格和脾气,也会搞出一些似乎有点出格的事在自己死水般的生活中投入一两块石头激起一两圈自己都难以觉察到的涟漪,但是仅此而已,很快一切又归于平静。就像封面上的那句话“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这就是斯通纳——一个普通的人的非虚幻的自我价值实现的过程,我们也一样。这个世界太疯狂,作为普通的人,在激情之余,其实我们都接受了自我的平凡,我们喜欢这本书,其实本质上我们都是斯通纳,那里面写的就是我们的一生。

我弱气地呐喊

有个转校的小男孩被同学欺凌,年轻的女老师尽力温柔地调解和安慰。放学时间,为了能被欺负他的同学接受,小男孩也说起了女老师的脏话,恰巧被老师听到。同学哄笑而去,老师则呆住红了眼眶。小男孩急忙跑走,跑进小巷子里,用粉笔用力画下了一个粗糙的女人裸体,再慢慢画了一张脸,最后狠狠地签上女老师的名字。每个月这个时候这个男人的妻子和朋友都会来看他,他的行动被限制,他得忍受同病房病人和自己的哀怨。他得给突然怀孕的女儿写信,告诉她现在是高中,不能把孩子生下来。他还得努力挤出笑容,对面无表情的妻子和同样挤出笑容的朋友表示欢迎。最后他还要把换了无数次开头的信扔掉,并在他妻子和朋友交媾时,在结核病医院的病房里缓缓躺下,等待下一次探望。这两个故事均摘自《十一种孤独》,表现出近似恐怖的惨淡。我只是想借此说,斯通纳的生活,同样惨淡。他是农民家庭出身,地里出产的刚刚够吃。凑钱去上了大学以后,他选择了文学。没有就业出路便留校做了老师。妻子性冷淡并对他施加精神暴力,院长处处与他为难,心爱的女儿未婚先孕。不要想最后他会翻身崛起,因为一开始小说就告诉你——“直到1956年死去,他的职称始终没有升到助理教授以上的级别。修完他的课后记忆犹新的学生寥寥无几。 如果偶尔有学生碰巧看到这个名字,也许会纳闷威廉·斯通纳是谁,但促使他探究的好奇心顶多止于提个漫不经心的问题。”他的生活是个悲剧,但这部小说不是悲剧。它不是把美撕裂给我们看,它是从生活的丑恶里撕裂出了美。每次面对生活的重拳,斯通纳只是忍耐,逃向自己心爱的文学。大学作为两个世界——世俗与理想——的交叉口,斯通纳在暴风眼里挣扎。他想倾诉自己的学识与领悟,但学生只在乎混个文凭;他想努力保证研究生班的质量,却被行政关系塞进了害群之马;当他遇到真爱,最后也只能在名誉压力下选择放弃;而他最亲爱的小女儿,也被她歇斯底里的母亲扭曲得面目全非。知识,责任,爱情,亲情——这个世界上没有纯净物,一切都掺着杂质。正如斯通纳的挚友所说:“你总是对这个世界有所期待,而它没有那个东西,它也不希望如此。棉花里的象虫,豆荚里的蠕虫,玉米里的穿孔虫。你无法面对它们,你又不会与它们搏斗;因为你太弱了,你又太固执了。你在这个世界没有安身之地。”这是如此失败的一生,然而值得一活。他为了自己的信仰而生存,他是文学的牧师。他一次又一次地逃向文学,虔诚地祈求它原谅外面那暴躁而混乱的世界。他为它传道,维护它的光采,为了捍卫它的纯洁忤逆上级。文学给他的只有安慰,以及他初次接触莎士比亚十四行诗时的通灵——“窗外的斜阳漫不经心扫在他身边同学的脸上,他们的脸亮了起来,就像从身体内部亮起的光,柔和地照亮四周的昏暗。他们的脸在光的游动里暗了又亮,斯通纳低头看他的手,这是一双笨拙的做农活的手,这一刻它们在他的眼里是全新的,仿佛有奇怪又神奇的事发生。”这一刻的神启便注定了他终生的信仰。他有了自己信仰的价值,他找到自己的安身之所。他肯为文学研究努力工作,他也甘愿忍受做研究的种种不利。他不是为了这个世界和人类而工作,他只为了他自己。他不是一个完成了事业的英雄,但他完成了他自己。契诃夫说:“面对无理的世界,至少我们能努力工作。”谁知道他是不是在嘲讽,但如果工作就是信仰,至少努力工作也是一种在混乱世界中的朝圣。这本书是五十年前写就的,当时被七次拒稿,出版后也只发行一千本便绝版。现在却重登畅销榜,它提早击打了时代的痛处。二战过后这六十年,文革过后这五十年,市场经济后这二十年,各种主义风起云涌,领袖也领导了闹剧,我们不再相信什么了。钱,现在是最有价值的东西。我问过很多同学,有没有理想?有的人没有,有的人只有目标,有的人则想先赚钱。如果你有理想,但你要首先有物质基础——钱。这意味着什么?理想被物化了,是商品市场里的一环。我们为了钱而奋斗,然后再花钱买一份理想。大家现在只记得曲线救国,未来恐怕九曲过后忘记了救国。理想是什么啊?难道不是支撑我们活着的动因吗?它该是供电的精神电池,而不是昂贵的精神毒品。我在这里谈理想,仿佛一个小丑。除了扛着理想主义的的大旗空谈,我又有什么办法。只希望能给同行的勇士增添些力气,也能博旁观的你们一点笑声呢。

从《无声告白》和《斯通纳》中思考养育小孩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近日连续看了《无声告白》和《斯通纳》,感触最深的还是家庭环境对一个人一生的影响,这种影响甚至会延续到子孙后代。我也常常在想。我们自己应该怎样营造一种良好的家庭环境,来促进孩子的成长。对孩子的培优,不仅仅是上培训班,更重要的是来自父母的教育。父母不应该把自己的理想强加在孩子身上。无声告白中,母亲在努力挣扎后发现,自己的医生梦此生无望,转而将这种愿望加注在女儿上身上,她将女儿视为自己生命和理想的另一种延续,最终女儿不堪重负,跳湖自尽。父母也不应把孩子作为自己达成某种意图的工具。斯通纳中,母亲起初不愿意带孩子,后来又妒忌父女之间的融洽关系,因此以种种理由将父女俩分开,父女只能在早餐时见上一面,甚至不敢讲话,她将女儿的言听计从视为自己和丈夫对抗的胜利。父母应该认识到自己在教育上能力的局限性。两个故事中,父亲都是知识分子,还从事教育工作,却没能教好自己的孩子,无法处理好自己的家庭生活,甚至都出了轨,这无疑是一种莫大的讽刺!故事女主角也都受到过良好的教育,婚后全职在家养育小孩,都认为自己可以养育得很好!结果一个逼死了女儿,一个养育出了另一个自己!他们没有意识到家庭对自己性格的影响,没有意识到自己性格上的缺陷,没有意识到这些因素对小孩教育的不良影响。面对人生的失败,他们没有去想为什么,怎么从根源上解决,而是企图通过小孩从头再来一次,结果只能是相似的悲剧再度发生。父母应该把孩子看做一个独立的意识体。兴趣爱好、朋友圈、时间安排、课程选择、穿衣打扮等等都是父母来决定,甚至是以爱的名义来要挟,爱成了控制孩子的利器。无声告白中女儿为了母亲不再忽然消失,为了不辜负父母的热切希望,为了维持家庭脆弱的稳定,对于母亲的一切安排都说是,压抑了自我,失去了自我!而斯通纳中女儿为了避免母亲的歇斯底里,她丧失了自己的灵动,面无表情,目光呆滞,成了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就像她母亲当年一样。但人性终究是无法永久压制的,前一个故事中女儿选择了和坏男孩交往恋爱,甚至是用跳湖自尽来进行无声的抗议。而后一个故事中女儿有意失身怀孕,通过远嫁他乡来逃离家庭这个无形的监狱!家庭和睦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婚姻生活出现不可挽回的破裂,与其将就,不如趁早解脱,这样对谁都好。夫妻之间没有共同语言,有的只是争吵,冷战,最终变成无话可说,沉默,可怕的沉默。如何处理夫妻关系又是一个很复杂的话题,我们避开不讲。面对婚姻生活的破裂,他们都没有勇气走出来,最终酿成了后来的更为严重的灾难!两个故事都是发生在美国,两次世界大战前后,一个是中国偷渡移民后代与落寞白人家庭女儿结合后的故事,一个是本土贫苦农民儿子和失败的银行投资家女儿结合后的故事,背景几乎相同,前面也提到,故事情节有几分相似,甚至是结局,一个是以女儿的死换来男女主人公的反思和谅解,一个是以男主角的癌症病逝来获得彼此的原谅,真是何其的相似。当然,二者也有许多不同。纯手机手打,眼睛好累,先到这,下次再完善!

《斯通纳》:石头人生

看见《斯通纳》的书名:stoner,第一感觉是词语的堆积:一块石头,只能被岁月的流水摧毁的石头,烧不熟、煮不烂,不为谁而改变,青灰色的,冰冷、坚硬、单薄、锋利,暂时想到那么多,但这也算是斯通纳本人的速写画像了。被贫瘠的生活奴役的童年,苦难并未让他改变,命运开了个小小的玩笑,彻底改变了他一生的轨迹,再也不能与土地为伍。来到农学院,既定的目标是回归农场,却被一次隔空与莎士比亚对话的灵魂出窍的经历指引着鬼迷心窍的走上了文学与哲学之路,走上无用与虚无之路。斯通纳的一生多次感到虚无,亲情、爱情、友情,被死亡和其他琐事磨成了虚无。父母代表了土地,是他潜意识要摆脱和逃离的过去;伊迪丝与他,本该互相舔舐长年累月被冷漠刻出的深深伤口,在最初的尝试爱的过程之后,斯通纳回到了土地为他造就的壳中,寻找自己的舒服的生活,不再要求爱,爱对他这种土地的背叛者来说只能是奢求。伊迪丝与他也是石头一般的冰冷、冷漠,无用的、无来由的对抗与斗争,争些什么,彼此都不清楚,伊迪丝没有挣脱父母水泥城堡般坚固的禁锢,又为自己、斯通纳、格蕾丝重新造了一座;遇见了凯瑟琳,一生只有这一次爱与被爱的滋味。戛然而止,斯通纳迅速衰老;仅有的两个朋友,一个在一战中死去,带着神赋的天才与不羁,带着绝望的冷静,先知一般预言了三个人的人生;另一个,俗世眼中的圆滑的成功者,也是躲在大学之中的失败者。斯通纳在许多冲突的时刻,总是会面对着活着的戈登,想起死去的戴夫说过的话,外面的世界,与之格格不入的、拒他们于千里之外的世界。斯通纳是个好人,但这是个好人连一个好字都得不到的时代,他不算是失败者,只是真实而又忠诚的过完了自己的一生。这本书以陈述的语气写完,没有感情上的起伏波澜,对话很少。通过斯通纳的生活、经历、顿悟来写就,仿佛能看见一块石头,从青涩到独凛风霜到瓦解成烟尘,仿佛根本就没有存在过,像是一气呵成。斯通纳的一生折射了众生,所幸,在漫长岁月的尽头,尽管找到的只是无知,也算是有所收获。

文学是对抗俗世的武器

by 谷立立哈罗德•布鲁姆在论及塞万提斯时,使用了“人生如戏”的断语。因为就算《堂吉诃德》为塞万提斯赚得无数好评,却依然不能解决作家的温饱。“他除了要养活自己和家庭外别无什么雄心大志,他的剧作家生涯则是个失败。他的才情不在写诗,而体现在《堂吉诃德》之中。”放诸世界文坛,有如此遭遇的作家又何止塞万提斯,美国人约翰•威廉斯就是一个。在出版50年后的今天,小说《斯通纳》终于迎来了迟到的褒奖:从首印区区2000册到如今动辄数十万的印量,它毫无争议地赢得市场和评论界的双重肯定。威廉斯当然想象不到今天的成功。他一生精于写作之道,却叫好不叫座。1996年他去世时,世人只知他是学者、诗人,却不知道他还是精妙的作家,不能不说是“人生如戏”了。以今人的眼光来看,《斯通纳》讲了一段失败的人生。主人公威廉•斯通纳一家世代务农。要不是父亲送他上大学,他或许一辈子也不会知道文学为何物。大二那年,一堂英国文学概论课改写了斯通纳其后的命运。他本该和父母一起面朝黄土背朝天,将人生交付于日复一日“毫无欢乐可言的劳作”,随后在意志崩溃中一脸麻木地走完余生,谁知道他竟如同蒙受天启一般从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里领悟到异样的震颤。从此,他的世界被整个掀翻,只余下一片全然陌生的处女地。小说家伊恩•麦克尤恩盛赞威廉斯以“威严有力的语言”创造了“一种美妙的生活”。但其实,斯通纳的人生并不“美妙”。一开篇,仿若恶灵转世的威廉斯用一则冰冷、不带有一丝感情色彩的讣闻宣告了斯通纳的死讯——人物未及登台,故事便已散场,其后的若干铺叙也不过是借尸还魂、按部就班地沿着他的人生走了一圈:20来岁开始教书,10年后升为助教,其后30余年碌碌无为,学术上再无建树。同时,斯通纳的私生活也是一团乱麻。蜜月还没过完,婚姻就成了无用的摆设。而他自己呢?不管如何挣扎,到死也未能逃离被他称为“监狱”的家。何以如此?且看威廉斯的说法。小说第二章,他借斯通纳的毒舌同窗戴夫•马斯特思之口道出了学院生活的真相:大学不是庸人的避难所,也不是书痴的乐园。这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险恶丛林,奉行独有的游戏规则。梦想家、理想主义者难以在此生存发展,“你觉得这里有某种东西,有某种东西值得去寻找。其实,在这个世界上,你很快就会明白。你同样因为失败而与世隔绝;你不会跟这个世界拼搏。你会任由这个世界吃掉你,再把你吐出来,你还躺在这里纳闷,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了逃开学院体制的荒诞,年轻的马斯特思义无反顾地参军入伍,以死亡对抗见惯不经的虚无。那么斯通纳呢?不得不承认,马斯特思说对了。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梦想家。这个“我们中西部本土的堂吉诃德”、独孤求败似的平民英雄(他只身挑战风车,甚至没有随从桑乔作陪),到死都没有忘记朋友的那番话,并用一生去验证、去颠覆。若是将《斯通纳》看作美国梦的成功典范,或者说是梦想家的彻底殒灭,则不免大错特错。至少威廉斯从来不曾幻灭,也无意以一地鸡毛的家庭故事去烘托一出回光返照的时代悲歌。他很清楚通往毁灭的路有千条万条,到达救赎的路却只有一条,那即是爱。具体到《斯通纳》,它昭示着一颗单纯的心是怎样隐忍不语地走完他的一生,同时又暗指他对梦想的坚持。面对现实生活,斯通纳是懦弱的。在他人生的每一个节点都隐含着推倒重来的可能,比如放弃味同嚼蜡的婚姻、和情人远走高飞,或者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与独断专行的学院体制彻底决裂,但他终于还是挥了挥手,轻轻放开,退而求其次地遁入身后那个“荒凉、狭小而柔静”的“静谧之地”。可即便如此,他仍是勇敢的。他的隐忍、不作为未必是无可奈何的权宜之计,反倒是以退为进的策略。他太清楚与其把自我托付给“毫无理性和黑暗的力量”,不如漠然处之。因而,无论是众口烁金的同事,还是小丑一样跳来跳去的系主任劳曼克思,抑或虚荣做作、神经质的妻子伊迪丝,都不能抹杀他存在的价值。正如威廉斯所说,比之世人的“蠢傻、不足或者不够格”,文学作品永远是真实可触的。“在那个永恒的神秘面前,我们中最强有力的人都不过是最微不足道的低能儿,都不过是叮当作响的钹子和声音浑厚的铜管。”换言之,文学才是对抗世俗的有力武器。斯通纳深知自己无权去毁灭他用生命去建构的“艺术的尊严”,于是以毕生之力去呵护,“像杯子般圈住手,保护着自己最后一根可怜的火柴发出的昏暗的光”。他置自身前途于不顾,拒绝放水做假让劳曼克思的学生沃尔克通过论文答辩,为的只是不让神圣的文学蒙受庸人之害。虽然明知斯通纳的诸般努力都是于事无补的挣扎,也知道在外界的围追堵截之下,理想主义者将会付出多么惨重的代价,威廉斯也不愿轻易炮制一颗滥情的糖丸。很多时候,他更像是冷眼看世界的旁观者,将“激情掩藏在某种冷静和智性的明晰之后”,只留下满纸隐忍,越是满腹悲悯,越是审慎克制、含而不露。读《斯通纳》,某种程度上也是在读威廉斯自己:斯通纳的过去、现在与未来,未尝不是威廉斯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斯通纳的忧郁、失望和愤怒,则更像是威廉斯的忧郁、失望和愤怒。《斯通纳》出版于1965年,正值民权运动、反战、嬉皮士的激情年代,恐怕没有几个作家能够视而不见,选择逆潮流而动。威廉斯是个例外。当整个世界高举反战大旗之时,他仍然孜孜矻矻地在19世纪文学传统中挖掘,浑然不知当时文学圈皆以颠覆写作传统、大玩文本游戏为美。果然没过多久,他和他的斯通纳就成了落伍的象征,被轻轻易易地翻了过去。可以肯定的是,威廉斯没有遗憾。假设上天再给他一次选择的机会,我想他还是会选择斯通纳。小说结尾,弥留之际的斯通纳再一次表露心迹,“这本书被遗忘和没有派上用场,他觉得这也没什么关系。任何时候,它的价值问题都几乎微不足道。他没有过那样的幻觉,以为会从中找到自我,在那已然褪色的印刷文字中。而且,他知道,自己的一小部分,他无法否认在其中,而且将永远在其中。”毋庸置疑,这是威廉斯的自白。他坚信真理永远是真理,经典永远是经典。时间不会磨灭它最初的光彩,却给予其新生。回过头来再看《斯通纳》,威廉斯自然是做到了。

连麻木都不重要了

那种爱情(斯通纳对伊迪丝)是无来由的,至少没有确切的来由,那只是斯通纳对那双苍白的大眼睛里可能蕴含的神秘的情感,来自他自己的记忆与想象,他爱的是自己的想象,他给想象一个切实的实体,一遍扎实地投入。从很大程度上讲,斯通纳毁了他的女儿,他的麻木毁了女儿。整件事情看起来顺理成章,但是,正因为过于顺理成章,才令人生气。那些看似妥善的处理,让一切一团糟。其实,妥善真的重要吗?时间真的重要吗?抛弃一切,是不是才是最妥善的方式?而关于斯通纳和凯瑟琳的爱,那是美的,绝对的美,我甚至找不到一点什么杂质,至少在这些描述里。这份爱,因为那样的中断也许更美了,并以最好的姿态呈现在凯瑟琳年轻的生命里。年轻啊,是最宝贵的。当人年轻时,一切都有希望的。可当他要死了,当他在最后的床榻上,我似乎感觉到,他的失败,他生活的痛苦和麻木,也许都不重要的对他来说,他是他自己,一直都是,这才重要。而此刻,我原谅了他的麻木与对自己的残酷。这也是一种修行。

斯通纳大事年表

1891-威廉·斯通纳(以下简称WS)出生1910-WS进入密苏里大学1914-毕业,继续留在大学,一战爆发1915-攻读博士学位1918-获得博士学位战争结束WS遇见伊迪丝·博斯特威克1919-WS与伊迪丝结婚1922-伊迪丝怀孕1923-伊迪丝生下格蕾斯1925-WS出书1927-WS父母相继去世,伊迪丝之父自杀1931-凯瑟琳·德里斯科尔进入WS的研讨班1934-WS与凯瑟琳热恋1935-迫于世俗压力,二人分别,终生未见1939-二战爆发1941-格蕾斯怀孕1942-格蕾斯生下一男孩,孩之父死于二战1945-战争结束1949-凯瑟琳出书,书中有“献给威·斯”1955-WS退休1956-WS去世,终年65岁

你平淡岁月里看不见星辰

跟风读了《斯通纳》,许多权威媒体(然而如今哪里还有什么权威呢)评价它说"不朽珍宝"、"完美小说"、"最美的文学发现",诸如此类。在我看来,这些评价有些夸张了。诚然,《斯通纳》语言优美,描写精准,但是说不朽有些夸张了。斯通纳的一生平淡无奇,正如书中开篇所说"修完他的课后记忆犹新的学生寥寥无几"。他的一生是一条没有多少起伏的时间轴,像是每一个普通的我们。也许在别人的故事里斯通纳只是一个没有故事、没有悲喜的平面人物,像是轮廓不清晰的剪影。他的故事不伟大,但正是这种平凡让每个人从故事中看到自己。斯通纳在19岁迎来了自己人生中的转折,高中毕业的他本来应该像他的父辈们一样,毕生致力于脚下的土地,这次转折使他走向不一样的人生。其实也没什么不同,不过是另一种平淡无奇。平凡人的平淡一生并没有什么可描绘的,印象深刻的是他与劳曼克斯的争论,对于沃尔克到底应该得到怎样的分数。这让我想起许多教过我的大学老师,他们有的像固执的斯通纳,也有的像劳曼克斯。在读到这部分的时候,我脑海中浮现出杨老师的影像。他是那种监考发现作弊立马请人出去不给分数的"名捕",也常常做出给59分的事情,因而惹人咒骂。很多人说他不懂人情世故,何不放宽一点,双方都能好过。可是总要坚持些什么不是么。

不求拥有过完美的人生,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

斯通纳,从一个早期茫然的青年,渐渐坚持追求自我的生活。即使他的一生看来不算成功,但是他始终在不停追求自我。斯通纳已经尽力了。我们都没办法活第二遍。其实是,我们的人生不管活多少遍都活不完美。也总有遗憾。但是能再活得坚定一点自我一点,就更真实吧。所以我现在也对自己的过去和现有的人生,没有遗憾和后悔。接受和享受,然后不断前进改善就好。以前我是时刻想从现有的生活中逃离,不断想着必需达到什么目标高度,才能算是真正开始活着。这样自己很累很难受,其实也是浪费自己的生命。现在反而很平和,对过去没得后悔,对现在很接受享受。学习只是为了学习,看书只是想接触新的东西,工作就好好付出自己的能力、得到它的回报和肯定。这样感觉活得反而更真实和幸福。

在我们死去时我们会想起谁

看了《斯通纳》这本书,我想了好多。这本书实际上是一个大学教授一生平平无奇的经历,斯通纳本是一个农家人,因为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影响投身到文学中,成为一名文学院教授,跟自己一见钟情的人结婚,有个可爱的女儿,有过一段婚外情,因为自己的尊严与系主任产生了持续几十年的冲突,最后因为癌症而死去。《斯通纳》这本书里面,有几个关键人物的死亡有很重要的意义。第一个是戴夫·马斯特斯的死亡,他是斯通纳的至交,性格狂妄自大,嬉笑怒骂,他是一个活得很自在的一个人,他参战了一战,在战争开始短短几个月就牺牲了。他的死亡直接影响到斯通纳对死亡的思考和态度,此后当斯通纳每次面对人生和死亡这些关键问题是,他每次都会想起戴夫。因为在斯通纳的心目中,戴夫的人生才是他所憧憬的人生,所以斯通纳才在每个人生的关键节点去想起戴夫。戴夫不仅是斯通纳最好的朋友,还是斯通纳的理想乡。第二个是斯隆教授,斯隆教授是斯通纳在文学道路上的领路人,在书中斯隆教授的人生是斯通纳人生的另一个缩影,他们的人生轨迹是如此的相似,但是即使是这样,斯通纳也无法对斯隆教授做点什么,因为毕竟他们是过着两个不同的人生。斯隆教授实际上的死亡是在一战期间,他对战争的悲观态度直接导致了他对生活的绝望,这不但夺去了他所有的才华,还夺去了他对生活所有的期待。最后一个人就是斯通纳本人的死亡,他过着的确是平庸的一生,但是他争取了活得更好的机会,他在爱的时候勇敢去爱,他在受欺压时不屈地反抗,他全心全意地爱着自己的女儿,可能生活不如他所理想的那样发展,他有一段不美满的婚姻,但至少他作出了所有的努力。至少,他在自己所无法逃出的体制内他做到了他能做到的一切。但是当他病入膏肓时,他还是想起了戴夫这个逃离了体制的人,他的灵魂还是向往着他,他跟戴夫的关系大概就是所谓的soulmate了。我不禁去思考,到底我们在死去时我们会想起谁,是家人、恋人还是我们的朋友,抑或是像斯通纳那样想起自己的soulmate。

像在读自己的事

他冷静、理智地沉思起这辈子看上去似乎难以回避的失败来。它曾经希望拥有友谊和友谊的亲密。。。他永远知道,人生的大部分时候他都是一个冷漠的人。他曾梦想过某种正直,某种绝对的纯洁。他寻找过妥协和无关紧要的攻击性消遣。他曾想象过智慧,在漫长岁月的尽头,他找到了无知。他模模糊糊回想着自己念念不忘的失败----好像它有多重要。此刻,在他看来,这些想法太平庸了,太不重要了,与他曾经度过的生活相比太没有价值了。当你发现生活不如自己预期,你难道不能决绝地结束?居然还不负责任地要了一个孩子,让她成为你们一潭死水的婚姻的祭品。后来你遇到心爱的女孩却又无法站出来保护她,哪怕和她远走高飞。我不知道你在等待死亡的时候会不会心安理得,生命的终极意义到底是什么。。。

还算是圆满的一生

看书前有看大家的评论,无不是对斯通纳一生做出了同情的评价,让我有一种即将体验到悲情人生的感觉,由于最近内心也没有那么强大所以一推再推不敢开始阅读。在去诸暨出差的路上,周围的噪杂给了我勇气,终于开始阅读了第一句话,于是也就停不下来,花了一去一回路上的时间把它阅读完了。其实看完以后我并不觉得老斯通纳的一生有多么的凄惨或是悲凉,这不就是发生在我们周围一名普通甚至出名的教授的一生吗?婚姻形同虚设,女儿慢慢离开自己,好不容易有了一段忘年不伦发自内心的婚外情却被工作中的死对头依靠流言蜚语硬生生拆散,而且老斯通纳其实是幸运的,至少他是在大学这片净土,逃离了世世代代为农民的命运,在学校里有一位挚友位居高位可以或多或少罩着他,更有多年以后他当时的情人在出书的封面还写了献给他,而他也在很早的时候就想明白了自己的适合和不适合,也就少了些同生活的挣扎,更何况他生活在遥远的60年代之前,多么纯真又纯粹的年代啊。故事很简单,但是里面大段的内心独白和描写确实细腻真实又哲理,换做从前的我肯定就如同读红楼梦跳过那些诗词歌赋一样全部跳到故事情节的描述,然而现在我却渐渐喜欢上了这种自说自话,作者借着书中人物不断的对我絮絮叨叨诉说感悟感想,甚至一些鸡毛蒜皮也可以讲出一两页,就像伍迪艾伦的电影,啰里啰嗦的陪着我唠嗑,想来也还是挺好。还是很喜欢斯通纳的,他的坚持原则他的固执以及有的时候恰到好处的退让都让我很喜欢他,而且并没有给我一种可怜之人的感觉,仍然是一个有着铮铮铁骨的顽固老教授。生活大概本身就是静默如水,如此这般我们也应该感谢上苍

看似平淡,却用力地活着。

“他已经四十二岁,往前,看不到任何自己渴望享受的东西,往后,看不到任何值得费心记住的事物。”全书描写斯通纳平凡的一生。看完深觉平平淡淡,没有大起大落,轰轰烈烈的情节,却让情绪随之波动。前面的七十页左右,好几段话是无法理解,读起来磕磕巴巴的,令我有点儿不快。殊不知后面越读越畅顺,在中间描述到他研究学术上的内容,似乎会枯燥、隐晦不已的部分,竟然也读得津津有味。斯通纳其实是一个平凡的,性格内敛,孤寂,甚至是生活在世界边缘的人。但他对于学术上孜孜不倦地专研,令我佩服不已,亦有一丝丝的心痛。他迷茫着,寻找着,追求着,放肆着,再分裂着,然后归于平静,直到慢慢老去,生命殆尽。身为一位父亲,我觉得他算是一个好的父亲。他对年幼的女儿被造就有成熟的一面而感到伤感,与女儿相处的时刻可以毫无意义地大笑起来,这对于一个寡言的人来说令人有点儿惊喜。他在教育工作找到方向时,整个人都雀跃起来,读起来心情是愉悦的,像斯通纳一样快乐。在他出轨那一段,他好像人生有点圆满的感觉,一切都是最适合他的,但毕竟道德上法律上这样的行为是应该得到谴责。之后,他教育事业备受压迫的时候,看着心疼不已,甚至到最后部分自己都看哭了,始终觉得他很不容易,值得更好的。最后生命逐渐消耗完毕,可能我们通过几个小时?一天?几天?把他的人生看完了,而他过得那么漫长,且费力。作者对斯通纳的心理描写非常细腻且深刻,从他视角对事物的描述独特及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不突兀却时而诡异得吓人。看到有人说读这本书就像站在镜子前面看着自己,我心里想着,其实大部分能做到的是他迷失方向的那部分吧,对于他能花尽全力,热爱专注于一件事,大多数人都无法做到吧。看很多内容紧凑,惊心动魄的故事,看完后意犹未尽,有一大堆话想说,想跟别人分享。当读完《斯通纳》后,就像喝完一杯没有完全冲好的单品咖啡,入口不顺滑,品尝着的是淡淡的甘甜,带丝苦涩,滑过喉咙后留下长久的尾韵。而内心有着淡淡的伤痛,不能言语,再回看自己之前的人生,似是苍白无力。

送给所有平凡人的温存

好像突然可以理解爷爷临终前的无言了。指尖触碰的字里行间里,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人生在我的眼前伸展开来,就像是一首自带背景音乐的诗歌,苍白却浓烈馥郁,无聊却比任何都真挚。学院派,表面看起来是斯通纳的软弱与哀伤,略微细想,却能品出如万物理论里磅礴的力量,这力量来自于对本我的不懈探索与自然人文的神秘气质。无数的学院派或许就像故事里的戴夫·马斯特思所描述的斯通纳:“斯通纳把大学当作一幢巨大的仓库,像座图书馆或者货栈,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地进出挑选能够成全自己的东西,大家在里面共同工作,犹如一间公共蜂巢里的小蜜蜂。代表着真、善、美。人们总是想绕过角落,去下一条走廊;他们就想看到下一本书,你没有读过的书,或者走到下一排书架旁边,你还不曾到过的书架。但有一天你终究会抵达。”这些信念坚守在每一个专注学术的学院派心中,他们毫不羡慕外面喧嚣的世界,他们心有猛虎,细嗅蔷薇。又有更多的人离开了这座象牙塔,冲入外面的大风大雨里,当长大后的我们一次又一次地回首过往,大学始终是心底最纯粹与充满希望的地方。斯通纳对女儿的爱,在女儿故意让自己失望时表现得淋漓尽致,他不责怪丝毫,万分包容他心底那个和自己坐在小小的常扬起灰尘的漏过几束光线的地下书房。不只是家人,就算是体制内的死对头,斯通纳都随遇而安,就像一团棉花,好像特别满足,不尖锐刻薄,不理所应当,绝对不把自己的意图强加在别人的身上。死亡如影随形,时光变得稀薄,缓慢又鲜明。斯通纳的思绪断断续续,他回忆起最初见到妻子的美丽模样,想到了远方精神相通的情人,想到战死的马斯特思和费奇兄弟,再也无法相见的寡妇女儿,以及那一本少人问津的毕生心血。文学与自己相伴一生,即使从不被理解,究竟得到了收获了多少,说不清,道不明,不必言语。一个勇者有过的失败却不失意的人生: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所以,你的一生,还要期望别的什么吗?

从沉闷无趣到不能自已

威廉.斯通纳是一个农家子弟,打他能记事儿起,他就有很多活儿必须要做。在农活的重压之下,他十七岁的时候背就已经驼了。此后,这个驼背的形象伴随了他一生。他生活在一个孤单的家庭里面,全家都被逃不掉的辛劳紧紧地束缚在一起。斯通纳读完高中那一年,父亲听县里面一个办事员说,大学里‘有很多新点子,有很多干活儿的办法’教给学生。于是,斯通纳带着全家的希望成了哥伦比亚密苏里大学农学院的一名大一新生。他寄居在母亲大表哥的农场里,早上要帮他们给牲口喂水,晚上要给猪喂食、收鸡蛋、挤奶、劈柴……而这对农场夫妇在初次见到斯通纳之后‘仔细端详了他片刻,“大学”,然后摇了摇头’。对于他们来说,大学不属于祖祖辈辈植根于土地上的人们。他们不信任虚无缥缈的知识,他们依靠的是自己的双手与经验。斯通纳中规中矩地完成了第一学年的学习,全心全意,兢兢业业,‘既谈不上愉快也没有多大的痛苦’,直到大二的时候遇上了必修的英国文化概论。老师是个名叫阿切尔.斯隆的中年男人,‘对自己的教学任务始终带点嘲弄和蔑视的味道’。在一节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学习课堂上,他用‘毫无幽默感的’、‘眼睛里带着某种无情而且是快乐的绝望感的’、‘干巴巴的’、‘平板的’声音(在原文这一段里作者连续用了这些形容词,并非我的主观判断)询问斯通纳对诗有何理解。那一节课像极了高中时候任何一个普通的、令人昏昏欲睡的下午,而斯隆先生也表现的无聊透顶。我们此前一生都务实地同农活打交道、像土地般发黄而逆来顺受的大二男生斯通纳被点名提问后‘屏住呼吸,漠然地打量着教室’,并不知道那在心底激荡的情感该如何表达。多年之后,已成为密苏里大学助教的斯通纳,在第一次走上讲台时回想起当年的这一节课,仍然能感受到穿越三百多年站在自己面前的莎士比亚带给自己的震撼,‘目睹这些/你的爱会更加坚强/因为他转瞬要辞你/溘然长往’,他坦陈自己刹那间变成了另一个人。他的世界变了,自我意识开始苏醒。除去繁重的劳动之外,他开始在大学校园里独自散步,在图书馆的排排书架间呼吸着皮革、衣服、干燥的书页释放出的发霉气息,平生第一次体会到了没有朋友的孤独感。带着这无可名状的情感,斯通纳大二下学期中断了农学院的课程,转修文学。暑假回到家,他仍然帮父母经营庄稼,对自己在大学的学习却只字未提。大四中期的一天,当斯隆先生邀他去办公室谈一谈的时候,斯通纳表现的机械紧张,对每一个问题的回答都简短生硬:‘不会的,先生’‘没错,先生’‘好的,先生’‘不介意,先生’‘对,先生’‘是的,先生’当阿切尔.斯隆充满诗意的问他‘从这些与世隔绝的大墙里走进人们所谓的大千世界,你憧憬过这一天吗’,斯通纳尴尬地裂开嘴笑了。可是被问到“从这里拿到学位后你想回农场吗”,他又恢复了他的生硬,但却有了果决的意味‘不想,先生’。就这样,在这一场谈话中,曾表示‘有些东西压根儿就没有想过,也不愿去想’的斯通纳,替自己做出了决定。随后,他经历了同父母痛苦的摊牌,在斯隆先生的推荐之下留校任教,在席卷欧洲的一战背景下于校园里心无旁骛地教书,在二月某一天的午后,同一个高挑、苗条,有一双苍白的大眼睛的姑娘结了婚。结婚不出一个月,斯通纳便意识到自己的婚姻失败了。不到一年,他已经不抱改善的希望。他学会了沉默,不再固执地去爱。进入中年之后,他发现自己有些迷茫,不断地追问自己的生活是否值得过下去,甚至怀疑自己是否有过生活。四十二岁的节点,往前,他看不到任何自己渴望享受的东西;往后,也看不到任何值得费心记住的事物。直到他遇到了生命中的缪斯—凯瑟琳.德里斯科尔,才学会了别人在他之前早就学会的东西: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爱的那个人,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于这一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他们从激情中萌发,再到深情。在凯瑟琳那间狭小阴暗的屋子里,他们好像觉得自己游离于时间之外,在一个没有时间的宇宙中生活着。一所保守大学并不能容忍自己的终身教职工有婚外恋,即使他有着令人甚为同情的婚姻。与新任系主任的矛盾也让斯通纳自己的教学生涯蒙上了一层浓重的阴影。以前跟他十分熟悉的学生,跟他点头说话时都很不自然,甚至鬼鬼祟祟。他开始感觉自己的存在无论对朋友还是对手而言都是一种尴尬。他变得越来越内向。凯瑟琳走后的那个夏天,斯通纳骤然老了。‘他的脸已经瘦削憔悴,出现了深深的皱纹。背驼得更严重了,好像背着一件看不见的重东西。在他纠结的眉毛下面,那双曾经清澈的灰眼睛显得很锋利,好像总在诉求什么’。最终,他被癌症夺去了生命。他的职称始终没有升到助理教授以上的级别,修完他的课后记忆犹新的学生寥寥无几。他活着的时候同事对他并不怎么尊崇,死后也几乎绝口不提。对年纪稍长的同事来说,他的名字意味着让人想起等待大家的那个最后结局;在年纪更轻的听来,这个名字不过是勾起毫无意义的过去的某种声音而已。他的生命曾经迸发过火花,可是最后都一一熄灭,从来都不曾燎原。他仅有的朋友之一、在一战中献出自己生命的虚无主义者马斯特恩,在一次庸常周五的聚会中曾把他比喻成没有桑丘潘沙的堂吉诃德,一个总是对这个世界有所期待的梦想家。在很多人眼里,斯通纳的一生是失败的,是任何一个和我们擦肩而过的路人甲,甚至是我们自己。可是作者John Williams却说“我觉得他是个名符其实的英雄”。

斯通纳:一个纯粹的平凡人

看这本书之前就已经在铺天盖地的宣传中知道这书大概是讲什么的了——一个大学教师平淡如水的一生。等到真正看了才发现——还真是这样~作者在书一开始就把结局写好了,一点悬念也不留:「威廉•斯通纳是1910年进的密苏里大学,那年他十九岁。求学八个春秋后,正当第一次世界大战拼杀犹酣的时候,他获得了哲学博士学位,拿到母校的助教职位,此后就在这所大学教书,直到1956年死去。他的职称始终没有升到助理教授以上的级别。修完他的课后记忆犹新的学生寥寥无几。他死后,几位同事向学校图书馆捐赠了一部中世纪的文献手稿,权当对他的纪念。这部书稿也许还能从珍稀古籍典藏库里找到,书上写了段题记:“敬赠密苏里大学图书馆,以缅怀英文系的威廉•斯通纳。诸位同仁谨记。”如果偶尔有学生碰巧看到这个名字,也许会纳闷威廉•斯通纳是谁,但促使他们探究的好奇心顶多止于提个漫不经心的问题。斯通纳活着的时候同事对他并不怎么尊崇,现在几乎绝口不提了。对年纪稍长的同事来说,他的名字意味着让人想起等待大家的那个最后结局;在年纪更轻的听来,这个名字不过是勾起毫无意义的过去的某个声音而已,而且没有什么共性可以跟他们本人或者自己的职业联系起来。」这也算是对斯通纳的盖棺定论了。然后故事就顺序展开了,斯通纳出生,斯通纳去上大学,斯通纳爱上了文学,斯通纳有了两个能说得上话的朋友,斯通纳恋爱了结婚了有了一个女儿,斯通纳婚姻中不得幸福,斯通纳有了外遇,斯通纳在外界压力下与外遇对象分手,斯通纳继续教学,一直到癌症,退休,病逝。就这些了,没有枝节,没有悬念,也没有转折。故事的地点集中在密苏里大学和斯通纳家两处,出现的主要人物不足10人,技法上是平铺直叙,毫无戏剧性。看的时候我就在想,怪不得这书50年前初版时不见经传,50年前的文学是谁的天下?是垮掉派,是浓烈的自由主义。在战后的愁云惨雾中。人们向往的是在路上,摇滚乐,性解放……人们争相前往的只会是伍德斯托克也不会是密苏里,像斯通纳这样平淡的甚至可以说是平庸的一生谁要看?可是现在不同了,现在是一个全民鸡血的时代,目之所及,皆是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人人都发热膨大恨不得下一秒就一飞冲天,在社会新闻中能见到最富想象的小说家都写不出的情节,生活远比小说戏剧还要抓马。这个时候文学要做的再不是添柴加火,而是让人冷下来。《斯通纳》被发现得正是时候。斯通纳最可爱的地方在于,他像极了一个普通人,他的生活充满了挫败和妥协,他像所有平凡的我们一样,会困惑,会无力,会感叹生活像一个监狱,会克制感性冲动,会在两弊之间细细掂量然后不无遗憾地选择少一点损失的那个……可是同时却又有一点执拗的小坚持。比如他在面对单位和同僚的压力时,似乎并没有做太多挣扎就选择了放弃婚外情;可是在同样的压力下,他却不愿意放弃原则让一个不诚实的学生沃尔克通过答辩。他说:“对那些贫困者、瘸子们来说,大学就像一座避难所,一个远离世界的庇护所……而沃尔克是外面那个世界。我们不能让他进来。因为我们这样做了,我们就变得像这个世界了,就像不真实的,就像……我们唯一的希望就是把他阻止在外。”这一段应该是全书最热血的时刻了,也是斯通纳一生最高光的时刻。他为此付出的代价是事业上再没有上升的可能了。在我看来,正是这样可以照见每一个平凡人的一生加上这一刻知识分子式的坚持和抵抗构成了斯通纳的魅力。前面说到事业,从世俗的角度来看,斯通纳的事业实在说不上成功,一生受困于助理教授的职位,没有进阶,甚至没有变化,搁谁都受不了。看这本书的时候,刚好和一位豆友谈到上班的问题。有如下对话:她:刚上班的时候被领导骂了能哭哭啼啼一天,人家让我加班,我也跟个太监似的就知道遵命,现在年纪大了一点,终于知道上班的愚蠢了,不说股市楼市的投机客,就说拿粉丝变现的网红们,哪个不是既得利益者呢。所以上班就上吧,别太当回事了,上班真的上不出啥金凤凰的,讨论月薪根本没意义。我:有门路有资本的谁愿意上班啊她“以前年纪小的时候 总觉得 应该好好上班 。升职加薪 这才是正确的 自我奋斗 后来觉得 都特么什么玩意儿啊我:其实这样的想法才是正常的。正常的社会就应该是认真踏实工作就可以生活得很体面很安心,不焦虑。问题是现在的社会太浮躁,好好上班的人被挤压到社会底层,那还好好上班干嘛这也是我对工作的真实看法。我认为现在是一个失常的社会,当一个社会中大多数人都不能从日常工作中得到满足(无论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当社会鼓吹的成功蓝本是一炮而红一夜暴富时,这绝不是一个正常的社会。而斯通纳在这个失常的社会中提供了一个正常的范本。从这个角度来讲,斯通纳比很多人都成功,因为他爱上了他的工作。在他的生命中有过那样一段时光:「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不久的那几年,是他教书教的最好的几年。在某种意义上,这几年也是他平生最幸福的几年。……经过这些年,他知道,教学绝对不要重样。他经常自娱自乐,达到一种精疲力竭的愉快状态,他希望这种状态永远不要结束,他很少考虑过去或者未来,也不考虑失望和快乐,他把自己能有的全副精力都集中在工作的时刻,希望自己最终由自己的作为来做定论。」读到这里时有一种落泪的冲动。人的一生中能奢求几次这样醍醐灌顶头脑清明的时刻呢?斯通纳有三次。第一次是在大二的英语课堂上,在一首他当时理解不了的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里,他意识到了自己对文学的亲近感,然后没有任何犹疑地放弃学了两年的农学,走进了文学院,这一步走得坚定果决,走过之后就再也没有回头。第二次是爱上凯瑟琳的时刻,这是一段不道德的婚外情,在外人眼里是生活乏味的教授不甘寂寞,在中年危机中借助年轻的肉体来刺激自己死寂的精神世界,给生活注入新鲜感和刺激感。甚至在他的妻子伊迪斯眼中也是这样,所以她毫不在意,也未干涉,可是在斯通纳那里,他重新发现了爱情,这段感情他没有坚持到底,他不是一个斗士,最后他和我们大多数人面对两难境地时一样选择了最稳妥的放手,可是在体验到爱情的那一刻,他眼里的光亮足够照亮他的后半生了。这也是许多人一辈子都没有机会触及的体验。第三次就是上面那段,他在教学中感受到了精神上的愉悦感。他在工作中发现了自己的价值,所以他有动力和克劳斯曼斗争,所以他想延迟退休,所以他在去世之前要安排好每个学生的论文指导工作。在世人眼中,他在工作中无疑是个loser,在助理教授的位子上坐了一辈子,没有升职机会,没有话语权,在学生中也未见得有多受喜爱。买一个二手的房子还是妻子想办法弄来的贷款。可是,从个人的角度出发,当你不用升职加薪,不用获得外界认可,单纯在日常工作中就能获得快感,大概比许多人都成功了,毕竟一生中三分之一的时间都在工作,能从工作中得到乐趣就已经至少收获三分之一的快乐了,是不是比许多人都幸运?我有时候会想象自己十年后的生活,因为骨子里就是个缺乏安定基因的人,所以很难想象什么具体的生活场景,类似有车有房有夫有子这种。我觉得我可能仍然居无定所,仍然孑然一身,可是我希望自己的内心是沉下来的。每天早上睁开眼睛,眼前是明亮的;晚上躺在床上,对明天是充满期待的;醒着的时间可以做热爱的事,睡着的时间可以有清甜的梦。生活当然也会有烦恼,就像斯通纳,夫妻关系的冷漠,亲子关系的疏离,同事关系的恶化……这些都是可能出现的,因为我和斯通纳一样,似乎天生不善于处理各种关系。可是这些外部的矛盾都可以通过外部的手段解决,或逃开。最重要的是心内有一片净土,眼前有一盏明灯。这大概就是好的活法吧。首发微信公号:mzybhs

当我老了,没有为大多数所称赞的成就,也许也没有轰轰烈烈的回忆,但此刻我内心温暖。

当我老了,没有为大多数所称赞的成就,也许也没有轰轰烈烈的回忆,但此刻我内心温暖。这是一部并不能过于评价的书,文字不那么才华横溢,冷静克制,让人想起电影钢琴家,但其中有些情节读着却不想读下去,想搁会,之后却因为主人公际遇转好,这矫情又烟消云散。博尔赫斯说快乐时我们总是得意忘形,所以记忆总是带着悲伤,但记忆却是我们最后真正所拥有的。所以我想我们读到某些恰如我心的句子或段子时,虽开心,却大抵含着遗憾,因为它是遗失掉的部分我。读完此书后,没有过于激动的心情,也没有记住太多名言名句,心情随着主人公的际遇颠簸起伏,最后读完合上书内心却是温暖的,大抵是满足了。

用死亡的躯体起舞

读这本书让人喘不上气来。你是故事里的谁?是男主角斯通纳,是神经质性冷淡的伊迪斯,是备受母亲管束和家庭压抑的格蕾丝,还是故作聪明对老师装作会心一笑的大学生?斯通纳,妻子性冷淡而且对他极其厌恶,父母早早死在了奉献了生命的土地,得罪了上司处处受绊,情人被逼远走他乡,女儿未婚先孕。真是倒霉的集大成者,可是细节和理性让人又不会让人觉得不真实,只感到一种沉重的压抑,用死亡的躯体起舞的压抑。就好像读余华的活着,活着就大概是这样的吧。读完一脸惊恐。

生活本是苟且,所幸我们还有诗和远方。

高晓松老师有一句话:生活不只是苟且,还有诗和远方。但是我想改一下,生活本是苟且,所幸我们还有诗和远方。大家肯定都遇到过这样的老师,讲起课来,萎靡枯燥,甚至令人昏昏欲睡,虽偶尔也会有灵光一闪,让大家振奋一下。但终究也只是一闪,不得长久。大家也肯定遇到过十分固执的人,倔得像头牛,哪怕撞上南墙也会不回头。说的好听那叫有原则,其实也只不过是不知变通。大家身边也一定会有婚姻不幸福的人吧,被另一半所憎恨,婚外情,家中气氛诡异阴郁,我们连呆多一秒都觉得是折磨。来来来,让我们把这些情况综合一下,综合出来的那位人物,那就是斯通纳,小说的主人公。他在文学院教书将近四十年,却还是助理教授。虽然热爱文学,但是“那些最生动的东西,在他的表达之下却萎靡枯燥,那些最感动他的东西,说出来却变得冷冰冰的。”虽然在他那漫长的一生当中,也曾影响过不少学生,也曾享受过“某种适度的声望,他的拒绝来上他开的拉丁传统和文艺复兴大文学德尔研究生班的学生,他的本科生概论课总是人满为患。几个研究生要求他指导论文,还有些请他担任自己的论文答辩委员会。”但是终究还是昙花一现,后来因为固执的拒绝让系主任得意门生毕业而陷于尴尬处境,虽然他是对的,那名毕业生的确水平不足,但是他的不变通之处不仅与系主任交恶,同时也让身为好友的院长为难,自己也只是得到了一份“那种刚起步的上课助教希望的那种课程安排。某种情况上其实更糟,因为上课时间都经过精心安排,他教的课都零零散散,时间隔得很开,一周六天都有课。”斯通纳的整个婚姻生活,弥漫的大都是伊迪丝对他的厌恶。他的婚姻生活说起来都令人发笑,夫妻双方和谐共处的那段时光竟然是他出轨的那段时光,在这段婚姻里的其他的间,他的妻子-伊迪丝几乎都处在歇斯底里之中,不,这还不够,伊迪丝甚至将这场婚姻视为一场战争。还有他那唯一的宝贝女儿,也在伊迪丝那变化多端大的教导之下,变得“目光越来越戒备,几乎是警惕了,曾经那么文静德尔表情,现在时不时透露出郁郁寡欢,另一方面又开心和活跃得快要滑向歇斯底里的边缘。”到最后甚至故意怀孕以让自己能够离开这个阴冷的家,她甚至都不爱孩子的父亲。“斯通纳开始意识到,像她自己说的那样,她虽然很绝望,但却算得上是幸福开心的了。她可以安安静静的过日子。少喝一点酒,年复一年,自我麻痹,来对抗自己拿已变得虚无的生活。至少,他很高兴女儿能够这样。他很欣慰,女儿还能够喝酒。“天啊,这都是什么话啊,”他很欣慰,女儿还能够喝酒。“????当然,一个人的一生无聊如何至少都会有短暂的胜利,短暂的幸福。可是说起来,我们的主人公,更多的是失败、伤心、难过、痛苦。那么,我对自己发问,到底是什么使得斯通纳得以熬过这样无趣悲哀人生?是什么东西让他在死之前却能感受到平静、忙着、无悔?对,无悔。为什么这样的人生是无悔的?“他就是自己,他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是这样,这个内核才是这本小说感动无数人的原因。我不经发觉,在这三百多页的背后,其实这不仅仅只是一个loser的故事。引用一下书封的推荐语:“第一眼阅读《斯通纳》,你也许看到的是故事,第二眼阅读《斯通纳》,你也许感受到的是经典,第三眼你看到了生活,第四眼你会发觉,你看到的不是他者,正是自己。”原来这不仅是一个失败者的故事,这其实是我们的故事。这是我们这些世界的普通人的故事。最后用阿切尔斯隆对斯通纳的那句话做结束:“你必须记着自己是什么人,你选择要成为什么嗯,记住你正在从事的东西的重要性。有很多人类的战争、失败和胜利,很多并非军事之争,历史著作也不会记载。但是你要记住这个,当你试图决定要做些什么的时候。”

似水年华

花了一整天的间断时间来看这本去年就入手的小说,饶是心中早有准备,也不会想到是这样一部平淡的小说,就那么沿着时间的线条按部就班地写一个人的生老病死:出生、求学、工作、结婚、生女、遇到真爱、老去和死去。没有任何的花俏的炫技,也没有故弄玄虚的伏笔,可是阅读的过程却并不让人愉快和轻松。我偏爱情节复杂而叙事恢弘的故事,一直在期待着这部被很多人予以盛誉的故事能中途放个大招,但没有,从头到位都没有。可是,那么明显地,我们似乎又从中明白了点什么。是人生的平淡与无奈,还是生活的幸福与美好?按理,其实我不会喜欢这样的一个人物,呆板而木讷,不聪明也不勇敢,面对生活中的一些事情从来缺乏抗争和改变的勇气,不就是是夫妻性生活不和谐么?不就是和系主任关系紧张么?怎么就看起来是窝窝囊囊而并不快乐的一生了呢?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是不是就很完整地度过了一生,妻子、女儿、爱人,似乎都被一种诡异的抽离感,隔绝在了他的世界之外?得到或者失去,对他本身真的是有意义的么?还是说我太年轻,还不懂得人生中很多事情的无可奈何?

斯通纳——被文学照亮心灵的一角

《斯通纳》是一部失败者之书。我从未在文学史课本上看见作者—约翰•威廉斯的条目,这么古老的名字毫不起眼。《斯通纳》有明显作者的自传倾向,威廉斯是丹佛大学的教英语的教师,编写过一部论文集和两部诗集。如同作者,斯通纳的人生,像一张简洁明了的履历,从1910年进入大学,到获得文学博士学位留校任教,直到1956年死去。他的职称始终没有上升到正教授级别,他曾经经历过短暂的爱情却又被迫离别,他至始至终也不是学术明星,记住他的学生寥寥无几。死后有心的学生会在一些文献的题记上看见这个人的名字,但这已经无关紧要了。斯通纳一生,目睹过友情的萌发和友谊的决裂,体验过爱情的甜蜜和婚姻的无奈,他曾拥有亲情的温暖却又被迫分离。斯通纳来自一个农村家庭,去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农学,却阴差阳错选修了阿切尔•斯隆教授的英国文学概论,凭借天生对文字的敏感和执着,他从商籁体诗歌中发掘了生活的热情和心灵的慰藉。如同斯隆教授所言,斯通纳“置身于爱中”。战争并没有促动斯通纳热血澎湃,相反他那敏感忧郁又深沉的心灵让他不断琢磨关于死亡的诗,而这促成了他的博士论文题目。马斯特斯的战死让他不断揣摩古希腊和古罗马的诗人如何排遣死亡的寂寥和痛苦,从此一场漫长的流放开始了。深入成年人的世界,系里面的人事斗争也让他疲惫不已,他反复问自己苦难终于何处。斯通纳曾经爱过他的妻子,伊迪丝曾闯入斯通纳隐秘的心灵,他们曾经互相理解、尊重。初次步入婚姻的斯通纳显得笨拙却又不想放弃这段漫长的旅程。婚后的感情转冷,使得斯通纳痛苦不已,他将自己的激情投入到学术研究之中,他发现唯有读书写作才能让他短暂忘记这种痛楚。“爱情既不是一种优美状态,也非虚幻。”然而和凯瑟琳的短暂爱恋让他曾经以为他可以拥有这一切的幸福,然而不遂他意。不肯妥协,坚持原则让他和其他同事渐行渐远。虽然斯通纳渐渐衰老,但世界并没有影响他。他目睹很多人被迫卷入战争、政治、人事斗争的漩涡,当斯通纳回想起这些被写入教科书的事件,他仿佛从未来过这个世界一般。如同背负十字架的耶稣,斯通纳未曾背叛吸引他来到这个学术世界的那种唯一的生活,正如他兢兢业业备课、改作业一样按部就班,直到死去。《斯通纳》的文字一点都不后现代,相反像是聆听一位老者讲述自己的回忆,你无法在遣词造句上找到别出新意之处,而是一种克制感和清醒的力量。那些汲汲于名利,热衷于斗争的人不会读出斯通纳温柔背后的深沉,那些隔绝尘嚣的日子,流连在书架前,呼吸着发霉的气味,他离所有人都很远,又很近。阅读的时候,孤独感才涌现,他意识到他没办法拥有世俗意义上成功了。斯通纳来到这个世界上,只带着纸、绳索和身影,他知道任何事物可以转瞬即逝,留下的究竟是什么呢?他反复问自己,显然他已经有了答案。

人生是很残酷的,向上的人生更是如此。

斯通纳。斯通纳和无声告白在描绘的情感上是相同的。底层的男孩们通过自己努力当上了老师,摆脱了自己原来所处的生活阶层,都凭着一腔热情娶了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女孩,女孩都是可悲的神经质的花瓶。然后,生活就像钝刀子一样一天一天撕扯着他们的灵魂。他们都会有孩子,孩子无一例外,重复着他们父辈的悲剧。生活是无情的,小说的描绘或许有些残酷,但是现实也好不到哪去。斯通纳凭着自己的努力从一个农民的孩子成为了一个大学老师,娶了一个一见钟情的女孩,结婚后发现有严重的神经质,得罪了自己的顶头上司,穿了二十多年的小鞋。他的妻子,他的上司把他的人生过得精彩的机会完全剥夺了。临终之前,回首自己的一生,简直就是个悲剧,而且是漫长的悲剧。斯通纳的经历告诉我们,家庭热暴力只会导致家庭的破裂,而冷暴力将会导致人格的破解,双方的毁灭。男人如果在感情上不愚蠢,就会省去人生中百分之六十以上的麻烦。斯通纳的意气用事让领导很不爽,也给自己带来了很多麻烦。人在江湖混,该低头时就得低头啊,除非你有好去处。 从某种程度上讲,一切知识技能,一切所谓的思想对于人这个个体来说都是物质因素,而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关系,才是真正的精神因素。所谓逃避感情纠葛,沉浸在学术,知识,甚至事业的海洋里,这种状况是坚持不了多长时间的,人是感情动物,只有物质迟早噎死。感情的影响迟早会降临,一个不经意的瞬间,一个擦肩而过的人,都有可能点燃你内心深处沉睡的火焰。往往越是木讷的人,感情爆发起来越可怕,往往是自我燃烧式的展示。而这种人物,是小说家的最爱,一个普通人,甚至底层人,普通的一生,失败的感情,最后在激情中燃烧了自己的生命,这种激情往往很悲壮。作为一个从温饱线起步的青年,读起这类作品,经常会有共鸣,因为相似的出身,都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的生活,不求大富大贵,只求跳出自己原来所处的阶层。内心深处的自卑懦弱,缺乏安全感,怎么看都和主人公相似,害怕自己得到悲惨的下场。 孩子的秉性,似乎一般是遗传,一般是家庭环境和教育,一个微妙的系统工程,我希望自己能够做的很好。

一个人终究要成为他自己

这本小说,我看后,有一点就是,故事自身的接近真实性和依靠这种真实性升华出的生活道理,都有一种亲切和隐隐的宿命感。 出版于1960年代的小说《斯通纳》(作者约翰·威廉斯)被埋没了50年,然后一夜之间,欧美文学界到处都在讨论这部重版的小说,欧美书店的畅销榜上也出现了这部小说。斯通纳的一生像石头一样活得很单纯,他外表冷淡,但这只是人际的不善经营,他有一个虚荣的妻子,还无法维护好和女儿的关系,更不用说他只有两个朋友,工作了四十年依然当不上助理教授,还写了一部没什么名气的专著。斯通纳包裹着我们每个人经历的失败感,他和我们一样感到人际的无措,在屡屡的失败中变得无足轻重,感到深深的无力,好像重量被抽空,价值被磨蚀,存在感被消解,斯通纳的外表是我们每个人深处的自我写照。而他的精神肖像,又是我们都想成为的淳朴素人。这种庸碌的伪装是维护真理的勇气。斯通纳是一个中产阶级的精神探索者,他有自己最珍视的价值,知道自己爱什么,并坚持自己的爱。威廉斯文笔干净冷静,语调略微有些揶揄。第一页看过去又翻到第二页,接下来看到的是令人心悦诚服的口耳相传的那些内容,正是这种东西激发读者迫不及待一页又一页读下去,让人忍不住跟别人分享。《斯通纳》里的不幸自有其特殊性。比如,它不像《好兵》中的那种歌剧般的不幸,或者《新格鲁勃大街》中苦涩的社会主义者的不幸。感觉它是一种更纯粹,没有多少文学色彩的不幸,更接近生活中真实的不幸。作为一个读者,你能看到这种不幸的来临就像你在生活中经常看到的不幸的来临,心里很清楚你对它无可奈何。一个人终究要成为他自己。

读后感

本来打算放假回家好好看的,没想到一下子看完了。看完后心里还是挺难过的。跟想象中的不一样,本以为会是个波澜壮阔大起大落的一生,没想到从头到尾平平淡淡,看完才意识到,这不仅仅是斯通纳的一生,我们大多数人的一生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可是他又和我们大多数人不一样,他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坚持有自己的追求,所以他才是斯通纳,所以才会选择从农学院转到文学院,所以在大家都去入伍的时候选择留下来,所以才会在中年时和自己的真爱相恋,才会和劳曼克斯斗争。虽然从头到尾都平平淡淡,但是却有种行云流水的感觉,斯通纳的一生就这么缓缓的铺陈到我们面前,作者讲述的是那么的冷静,我们就在旁边旁观了他的一生,直到他死,于无声无息中有种轰轰烈烈的感觉。----------------------------------------------分割线-----------------------------------------------------------------------------------------“你必须记着自己是什么人,你选择要成为什么人,记住你正在从事的东西的重要意义。有很多人类的战争、失败和胜利,很多并非军事之争,历史著作中也没有记载。要记住这个。当你试图决定要做什么的时候。”“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唉的那个人,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PS:伊迪丝这种人绝对是家庭环境造就的神经质。PPS:向万千活着的平凡人致敬

并非每个人都适合波澜壮阔的人生

看过很多人的推荐,对这本书的预期是斯通纳这个平凡人平凡又失败的一生。开始看的时候,很舒服的节奏,斯通纳一点都不激进,没有太多牛逼闪闪的经历,也没有什么势在必得的远大抱负,仿佛是顺势而行的,跟随着父母的安排,导师的刺激,慢慢的发现自己喜欢的学科,又在导师的指引下,非常自然的走上的大学知识分子的路。远离了壮怀激烈的战场,也没有太多的勾心斗角。在情窦初开的时候遇见了后来的妻子,随缘的结婚了,也遇见了许多婚后的问题,但都没有极端的状况,有过一段梦幻般的出轨最后也归于平淡。他一直跟随着父母,导师,学院,妻子他们的安排,不做太大动作的反抗。说他普通确实是普通的,但是他从一个农民家的孩子走上知识分子的道路最后退休时是大学教授,也算是有些厉害的人了。但是他的生活里总是和淡淡的忧伤相伴,大学好友在战争中去世,导师离去,父亲、母亲相继离世,这些人的离世都带走了部分的斯通纳,别人永远也不知道的斯通纳,也许连他自己也说不出到底是自己的那部分跟随他们而去了……直到最后,斯通纳终于找到了在限制他的排课方式中自由随意挥洒自己的知识去教学的方式,仿佛如鱼得水,不愿意退休,学会了态度强硬的去反抗,然而身体却限制了这一切的发展,始终没能实现一次畅快的叛逆,就和这世界再见了。这样的一点都不壮烈也不热闹的一生,读完了竟然让人热泪盈眶,因为他始终在探索自我啊。“他冷静、理智地沉思起自己这辈子看上去似乎难以回避的失败来。他曾经希望拥有友谊和友谊的亲密,这可能会让他在人类的竞争中支撑下去。他曾有两个朋友,一个他知道时已经无谓地死去,另一个此前远远地退缩进生活的序列中,乃至……他曾想得到那种唯一性、持续的激情。他也曾得到过,但不知道如何处理,然后已然死亡。他曾经想要爱。他拥有了爱,然后又放弃了,把他释放近混乱的生命潜能中。他想当一名老师,他成了老师。但他知道,他永远知道,人生的大部分时候他都是一个冷漠的人。他曾梦想过某种正直,某种绝对的纯洁。他寻找过妥协和无关紧要的攻击性消遣。他曾想象过智慧,在漫长岁月的尽头,他找到了无知。……一种愉快感油然而生,好像起于一丝夏季的微风。他模模糊糊回想着自己念念不忘的失败--好像它有多重要。此刻,在他看来,这些想法太平庸了,太不重要了,与他曾经度过的生活相比太没有价值了。…………这本书被遗忘和没有派上用场,他觉得这也没什么关系。任何时候,它的价值问题都几乎微不足道。他没有过那样的幻觉,以为会从中找到自我,在那已然褪色的印刷文字中。而且,他知道,自己的一小部分,他无法否认在其中,而且将永远在其中。……”Stoner在弥留之际想了自己的一生。什么是成功,什么又是失败呢?是幸福还是辛苦呢?知道这些的人是自己还是那些观赏者呢?他知道自己的一部分在好朋友那里,一部分在自己的父母亲那里,一部分在自己的导师那里,一部分在他的妻女以及爱人那里,一部分在他挚爱的文学和教学那里。这样是成功吗?就是充满了无数的未知,充满了不顺心,充满了自然而然的爱和幸福,充满了后悔和无能为力,充满了追寻过程的斯通纳的一生,才如此生动啊~

迟到的经典:我们为什么要读《斯通纳》

文/朱利安•巴恩斯 Julian Barnes译/杨向荣1963年6月13日,美国小说家约翰•威廉斯(John Williams)从他供职的丹佛大学致信自己的经纪人玛利亚•罗德尔(Marie Rodell),当时他任该大学的英文教授。罗德尔刚读完他的第三部长篇小说《斯通纳》(Stoner),虽然明确表示很欣赏,可这位经纪人也提醒威廉斯,期望不要太高。威廉斯回信说:“我想自己完全同意你对这部小说商业潜力的预期,同时又觉得这部小说会让我们惊喜。噢,我绝无幻觉,认为这部小说会成为畅销书或者类似的东西。不过,如果处理得当(总有例外发生)——也就是说,如果出版商不把它仅视为一部学院小说——像《屠夫十字镇》(Butcher’s Crossing,作家的第二部长篇)被误视为西部小说那次一样,没准会有可观的销量呢。我唯一确信的是这是一部好小说,如果假以时日,甚至可能被证明是很有分量的好小说。”这样的想法和口吻,对几乎所有正在从事写作的小说家来说,是何其熟悉乃尔。有对自己作品自信的坦露——没有这份自信你简直无从下笔;有面对可恶的成功女神时的警惕;有对声名鹊起的谨慎,但对期许不要太高又表示出更大的审慎;最后,还有作家永远保留的“余地”——意味着如果这一切都出了差错,责任可能在他者。《斯通纳》最初出版于1965年,依若常规,其行情走的是介于小说家害怕和希冀之间的中间态势。坊间对小说的评论尊崇有加,销量在合理的幅度。没有成为畅销书,后来就绝版不印了。1973年,威廉斯的“罗马故事”《奥古斯都》(Augustus.原文为 “Roman” novel, Roman在德语中意为长篇小说,同时因为《奥古斯都》的主题就是罗马帝国)获颁半个国家图书奖(另外半个给了约翰•巴思(John Barth)的《喀迈拉》(Chimera))。这是他功成名就的重大时刻,然而他甚至都没去参加颁奖仪式。也许他有理由怀疑,自己不在场时的高调赞美带有陌生的贬抑色彩。二十年后,直到他辞世都不曾再出版过任何小说,纽约时报的讣告更多地把他当诗人和“教师”对待,而轻其小说家的身份。然而,那个深藏不露的要素就要登场了——威廉斯在信中早已指出过这一点——小说家们经常写到这个要素,他们害怕这个要素,同时又将自己的信赖置于其中,这个要素就是时间。时间证明他是对的,而且证明的方式超过了他最谦逊的预期。在威廉斯给经纪人写了那封信过去五十年后,《斯通纳》成了畅销书。一部出乎意料的畅销书,一部横扫欧洲的畅销书,一部出版商自己都觉得不可理解的畅销书,一部纯粹的畅销书——一部几乎全靠读者口耳相传推动起来的畅销书。我记得自己拆开这本小说的包裹是在2013年3月底。像许多作家一样,我经常收到很多别人寄来的书,根本无力逐一阅读。择要优先阅读的过程会相当残酷。且看:崭新的平装本(出自我本人的出版商),带个很大的封面条带,写着几个大字:Vintage Williams(英国Vintage出版社以作者为主线的出版系列,系列名组合方式为:Vintage+作者名)。没有教名。Raymond Williams? William Carlos Williams? Rowan Williams? 查看书脊,是John Williams。那位古典吉他手吗?那位电影音乐作曲家吗?都不是。而且,此书出版于上世纪六十年代,作者是我从未风闻的已故美国作家。然后又看书名:《斯通纳》。我们这是要被带进关于摩洛哥和哥伦比亚黄金优劣比较的催人睡眠的琐碎讨论吗?有篇约翰•麦克葛汉(John McGahern, 1936-2006,爱尔兰著名作家)的导言(算是推荐),就这样过了第一页的检验。后来发现斯通纳是主人公的名字,这才松了口气。文笔干净冷静,语调略微有些揶揄。第一页看过去又顺势翻到第二页,接下来看到的是令人心悦诚服的口耳相传的那些内容,正是这种东西激发读者迫不及待一页又一页读下去,让人忍不住跟别人分享。这本书开始在朋友间流布,然后订购和传邮随之悄然兴起。从这本书的第一段我们得知,威廉•斯通纳一辈子是个学院中人,1910年入密苏里大学学习,此后一直在那里教书,直到1956年去世。学院的价值和目标是这部小说关切的核心,有很大部分内容描写了一场漫长而残酷的系内争斗倾轧事件。所以,威廉斯希望自己的小说不要或者不该被贴上学院标签的想法也许有些小小的天真,或者不该期望过高。同样,《屠夫十字镇》(2014年1月Vintage UK重印)事实上就是一本“西部”小说,背景设置在1870年代堪萨斯的一个边疆小镇,描写的主要活动是寒冬逼近时节在迷失的山谷中猎寻野牛。小说充满了历史和解剖意义上的精确性,我都有自信说,如果给我一把尖刀、一匹马、一根绳子,我就能剥了一头水牛的皮(虽然可能需要别人先杀了它)。《屠夫十字镇》是部绝佳的“西部小说”,《斯通纳》同样是部绝佳的“学院小说”。就这两部小说而言,所谓“绝佳”意指它们都已经超越了各自类型范围内的评价标准。斯通纳是个农家子弟,最初学的是农业,需要选修一门英语文学课。学生们要安排读两部莎士比亚戏剧,然后读几首十四行诗,其中就有第73首。当一个脾气暴躁又喜欢冷嘲热讽的教授要求斯通纳解释这首诗的含义时,他张口结舌,尴尬不已,除了说“意思是……意思……是”外几乎不会说别的话了。然而斯通纳内心却出现了某种萌动:与其说不理解,不如说在理解的瞬间某种顿悟开始生根。他开始意识到某种东西跃然而出,如果他能抓住这东西,这个东西不仅将会解开文学之锁,而且还会解开人生之锁。在这种提前到来的预知领悟中,他已经感觉到自己人文意识的觉醒,感觉到与自己周围的事物有了崭新的亲密关系。从那一瞬间开始,他的生活将彻底发生改变:他即将发现语法的某种神奇感,理解文学如何改变世界,甚至如其所描绘的那样。他成了一名教师,“教师不过是这样一个人,对他而言,他的书就是真,对他来说就是给予一种艺术的尊严,与自己作为一个人的蠢傻、不足或者不够格没有多大关系。”当生命走到尽头的时候,当忍受了无数失望的时候,他觉得学院生活是“唯一不曾背叛过自己的生活。”他也明白了,学院和世俗世界之间会存在连绵不断的斗争:学院必须尽可能将世俗世界及其价值观驱逐出去。斯通纳是土地之子,充满耐心,热情,百般容忍,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来到大城市和那个世界。威廉斯对人的窘迫,对生理和情感的羞怯,对不善表达自己的思想或者心灵的状态表示出极大的好奇,要么是因为你说不清楚它们,要么是因为你无法理解发生的一切,或者二者兼有:所以,像许多其他人那样,他们的蜜月很失败;但他们心里并不承认这点,直到很久以后才认识到这种失败的意味。斯通纳的生活中的确也出现过某些美好的事情,但最后却都以悲惨收场。他很享受指导学生的滋味,可自己的教学生涯却遭到恶毒的系主任的扼杀。他恋爱了,结婚了,可是不出一个月就意识到夫妻关系很失败。他疼爱女儿,可是后者却转而逃避自己。一段婚外情让他尝到了猝不及防的新生活,可是最后却发现这份爱情脆弱不敌外界的纷扰,就像学院不敌世俗世界。年届42岁的时候,他开始沉思,“往前,看不到任何自己渴望享受的东西,往后,看不到任何值得费心记住的事物。”虽然在小说的结尾,斯通纳分得若干小小的胜利,可这些胜利得不偿失。失意和受挫的爱情伤痛考验了斯通纳克制忍让到极限的能量。你可能会很有把握地下结论认为他的生活可以归结为一场完败。然而,如果这样的话,你可就没有体会透威廉斯的用意。他在一次罕见的访谈中论及自己的那位主人公:“我觉得他是个名符其实的英雄。很多读过这本小说的人都觉得斯通纳的人生太可怜和不幸了。我却觉得他的人生过得很好。显然,他的生活比大多数人要好。他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情,他对自己所做的事情也充满感情,他觉得自己的工作意义重大……在这部小说中,我觉得最关键的是斯通纳对一份工作的感觉……一份这个词语所体现的良好和体面意义上的工作。工作给他某种特别的身份感,成就了他的自我。”在作品强调的重点上,作家们总是不同意读者的想法。即便如此,令人惊讶的是威廉斯似乎很惊讶别人觉得斯通纳的人生有些“不幸”。 他本人对小说可能产生的效果想得要更多。在给罗德尔的那封信中,他写到:“几个星期前的某天下午,我中途进去看到我的打字员(一个学历史的学生,我想她非常平凡),这时她快打完第十五章了,发现大把的泪水从她的脸颊上流下来。我会永远爱她的。”《斯通纳》里的不幸自有其特殊性。比如,它不像《好兵》(The Good Soldier)中的那种歌剧般的不幸,或者《新格鲁勃大街》(New Grub Street)中苦涩的社会主义者的不幸。感觉它是一种更纯粹,没有多少文学色彩的不幸,更接近生活中真实的不幸。作为一个读者,你能看到这种不幸的来临就像你在生活中经常看到的不幸的来临,心里很清楚你对它无可奈何。除非——因为你是个读者——你至少能阻止它。我发现,初读《斯通纳》,大多数时候我尽量把速度限制在每次读30或者40页,宁肯推迟读完,直到次日再揭晓斯通纳接下来可能不得不承受的东西。小说的标题——采纳了他的美国出版商的建议——依然毫不动人(虽然可能要比威廉斯最初想到的好些:光之瑕与情事)。然而,是作品造就书名而非反其道。这本书后来的命运转折可不完全像那种久被遗忘、最后被漂亮地重新起掘出来的作品。当亨利•格林或者帕特里克•汉密尔顿的某个长篇被“重新发现”时,销售曲线通常会形成一个短暂、可观的高峰,然后又回归原来的直线。2003年,麦克葛汉向出版商罗宾•罗伯斯通推荐后,《斯通纳》落户英国Vintage。到2012年,十年间共卖出4863本,去年底加印的需求开始激增。今年十一月底,已经销出164000本,其中绝大部分——有144000本——是六月以来售出的。有关《斯通纳》重放异彩的离奇故事还有:迄今为止,好像只是纯粹的欧洲(以及以色列)现象。布雷特•伊斯顿•埃利斯(B.E. Ellis)频频对它发出赞美之声,汤姆•汉克斯(Tom Hanks)对之大声喝彩,可是在美国却很少听到偏爱它的声音。我问及自己的美国文友,有些人索性从来没听说过这本小说,也不知道有威廉斯这个人,还有些人的反应不温不火。罗丽•摩尔( Lorrie Moore)的赞美则谨慎而有条件:“‘《斯通纳》现象’很有意思,这是一本精彩又极为伤感的小书。但是它在英国的畅销让很多美国作家感到挠头不解,这些作家觉得这本书很可爱,瑕瑜互见,写得很吸引人,只能算是部轻量级作品,谈不上伟大。”这种反差需要做些解释,我不敢说自己能够提供这样的解释。也许欧洲人对小说里的那种安静气质比美国人更为接受。也许美国人读过的与《斯通纳》相像的小说比我们多(虽然我想不出是什么作品)。也许美国读者不喜欢它缺乏“乐观主义”(在美国文学中悲观主义并不缺货,但整个国民性格是抗争现状,改变环境,而不是逆来顺受)。或许他们只是稍微滞后于我们,很快就会赶上来。我把这些想法告诉小说家西尔维娅•布朗里格(Sylvia Brownrigg )时,她回应道:“在我看来,这种含蓄似乎不是很美国。尽管背景是在美国,可是主人公本人的感觉更具英国或者欧洲味道——晦暗,骨子里的清高,消极……也许小说没有抓住美国人是因为它的感觉不像我们自己人?我们是多数派人的国家,喧嚣之徒众多,当然显然也有例外,甚至我们的少数派也不是这么悠闲和不幸,在这个特殊意义上……”我脑子里又掠过一个想法:《斯通纳》中很少出现饮酒。我怀疑,如果美国的主人公们那么自我克制和坚韧(我想到了卡佛或者耶茨),很多时候会喝酒,借此来自我约束,而且会接受他们的失意。”无论这本小说在美国的接受如何冷淡,我不同意这部小说属于轻量级的评价,我也不会说它多么伟大。我觉得还是威廉斯本人说得正确:这是一部有分量的好小说。它是好,而且有着可观的实质性内容,严肃性,以及心中可以回味的余韵。这是一部真正的读者小说,意指它的叙述强化了阅读和研究的价值。很多人会被勾起自己诵经时的顿悟情景,以及文学的魔力初次制造出某种距离感的时刻,首次被示意这也许是理解人生的最好方式。读者也会意识到,这种神圣的内心空间,阅读、咀嚼以及找回自我的活动发生的空间,日益遭到斯通纳所说的“那个世界”的威胁。如今这个世界充满了对个人的骚扰,以及不断的监视。也许这种焦虑的原因就在这部小说重放光芒的背后,但是,你应该——其实是必须——亲自找出来。

罗成 | 新年第一本,在《斯通纳》中看见自己

在斯通纳的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同时也放佛看到了自己的后面的人生,一个农村屌丝的逆袭,一个异类在现实中坚守自己,一个暖男在爱中受尽伤害仍然坚持,这个世界真正的避难所不是大学而是爱与思想。农村屌丝的逆袭,孤独感是自我意识萌发的标志一个人意识自己作为一个独立个体存在是从有思想开始,而这个过程刚开始时自己全无所知,直到大学斯通纳平生第一次开始有了孤独感,孤独感是自我意识萌发的标志,蓦然回首,发现自己与过去划下了巨大的鸿沟,再也回不去了。斯通纳在农村干活时,从未真正意识自己作为独立个体的存在,偶然机会父母让他去上大学,在大学他逐渐意识到自己个体的存在,在半工半读,半学生半农民的艰难中读完大学,他不想回去了,即使面对父母的不不解与伤心,多少母亲因为知识失去了自己孩子,一方面,孩子开始走向外面的世界,另一方面,母子之间因为鸿沟而无法沟通。不怕孤独终老,最怕和让你感觉孤独的人一起终老屌丝逆袭女神是无数屌丝的理想,年少无知时,容易因为颜值被深深吸引,斯通纳逆袭白富美时,也是自己一生最大悲剧的开始,婚后20年斯通纳几乎过着无爱无性的生活,以及与妻子长达一生的战争,自己想对女儿付出的爱都无法给予,最后甚至毁了自己心爱女儿的一生,一个人不怕孤独终老,最怕和让你感觉孤独的人一起终老。但在战争中斯通纳总是力所能及的坚持,直到最后,真正爱情终于来临之时。大学不是现实的避难所,爱和思想才是斯通纳直到40岁时,才遇到真正的爱情,他感受思想与情感交流所带来的极大快感,但是一个婚姻loser老男人面对父女年龄差距的爱情却退缩了,还好没有错过,才不枉此生。书中曾说,大学的本质是这个现实世界的避难所,但是在大学里他因为坚持原则依然受到同事坑害,只有在书与学术的思想世界、爱情、以及对女儿的爱里,才能找到短暂的逃离与慰藉,尽管自己的思想世界(书房)和爱情一再受到冲击,但爱与思想给斯通纳在糟糕世界走下去的力量与勇气。回顾斯通纳的一生,他是个loser,知识在他与父母以及家乡的划下深深鸿沟,他失败的婚姻纠缠自己一生,他无法守护的真正爱情,他心爱女儿被毁掉的人生,他被同事整治的事业...但斯通纳并不是真正的loser,人生最大的失败,是被现实一点点的吞噬自己,直到爱与思想被抽空,或者,从未拥有过爱与思想,如同行尸般的一生。斯通纳反而又是个成功者,他从农民变成了教授,并找到自己热爱的事业,沉浸在思想与思维的乐趣。拥有了一生保护自己的友情,遇到过真正深刻而真挚的爱情,但他最大的成功在于,自己坚守独立自我的一生,并拥有爱与思想的丰满一生。交流微信:xpweekly

随笔

这本书好像并没有那么好看,但是我觉得我会找时间再看一次,斯通纳让我想起了高中语文老师,那个跟他名字一样倔强的老师,集温柔与冷漠与一身,又想起了x战警里面的老教授,脑海里斯通纳大概就是那么个形象。年轻时的斯通纳我并不是那么喜欢,慢慢的觉得越来越有感觉了。在他的生活里,妥协了那么多的事情,如果他能够更加强硬一点,会不会他女儿会过的更加幸福一点。他们几个人大概都会幸福很多。人生真是一场不断重复的旅行,他的婚礼和他女儿的婚礼,如此相似。你最初爱的人并不是你最 终爱的人,这句话听起来很牛的样子,我却更希望最初便是最终,他生活中的很多不幸都是因为婚姻的不幸,所以要嫁对人娶对人,不相爱的人在一起,我豪不怀疑他们会想出一千种方法来互相折磨。顺表告诫自己宁缺毋滥。人的一生大部分时候都是孤独的,以前总想着有个人能理解自己,能喜欢自己喜欢的,懂自己想的。后来慢慢才发现那根本不可能。斯通纳什么时候不孤独呢,和凯瑟琳在一起时不孤独,沉浸于自己的事业里的时候不孤独,这个倔老头挺可爱。对于伊迪丝,有点同情她,我觉得她是不是在利用斯通纳来逃离自己原本的家庭,就像她们的女儿利用结婚来逃离他们一样。逃离一个坑又进入了另一个坑,不爱就不要勉强了。关于死亡那一段,看的心跳加速,哦,原来死亡是这样的,到底是啥样的。一辈子很长又很短,值得记忆的事情并不多,能够忘掉的都不是什么重要的

平凡却不失败的斯通纳

斯通纳的一生可以说是每个普通人的一生,平凡真实,但又不是普通人的一生,因为虽然平凡却不像普通人充斥着失败,当上大学教授,与一见钟情的女人结婚,有女儿,有孙子,甚至在中年还能收获一份婚外之爱。最喜欢的一段是斯通纳为了不让外面的世界侵入自己大学的避难所,毅然对抗着外界压力,拒绝研究生答辩通过。最后死亡的描写真是生动文艺到起鸡皮疙瘩。

我们如何经历生活

关于友情、爱情、亲情、家庭、工作,也就是对生命的遭遇、描述和思考。这本书里有种奇异的共鸣感,又有种似乎存在手中的飘忽不定感。其中斯通纳不同年龄阶段经历的感受到的体会到的,心境的渐变的,几乎在生活里都可以找到启示和些微的熟悉感。这本书用一种阴暗的平淡的,却字里行间透漏的无奈、挣扎还有向上的激情、努力和抗争,最后妥协的孤绝,还有看淡生活的无谓,淡然的迎接死亡。他是勇敢的,一种保持自我不向外面那个世界的妥协。可是,我想,到最后,他是遗憾的,有很多事情他都没有如愿,没有得到想要的爱,没有得到他想要的生活,没有得到他想要的事业,没有得到他想要的理解。可是,我想,他也是释然的,终其一生,他找到了至爱的事业,找到了至爱的爱人,找到了自己存在的样子,知道自己想要的东西。勇敢的承认自己的婚姻的过错却尽最大努力去改善和维持,找到挚爱并勇敢的抓住,为了维护学校这个避难所遵随本心去辩驳,发现学生的才华会迸发激情和激动,发现欺骗和对学术的不认真会毫不留情,即使到最后,他失去了所有,还是想抗争留在他挚爱的岗位上,他过得如此认真。即使,生活到最后都不能如他所愿。生活远远看来是如此巨大,一个人的生命貌似远远的隔离之外。一切都不重要的样子,可是,一切其实都存在的样子。你想要的生活,如果自己都不知道,如果自己都不争取,那么,又有谁会在乎呢?这本书有种让人欲罢不能的孤绝感,一开头读来沉闷,渐渐不知从哪个部分开始,也许是从中段开始,或许又早一些,沉迷其中不可自拔,你明知道再读下去是一条孤绝的道路,却义无反顾,你的心情会随着斯通纳起伏,你理解并看到了他的感受。读到最后,终于理解开头的沉闷叙述和它背后所想要告知的。有种窒息感,又有种满足感,内心深处又有种长长的叹息感。这种无来由的情绪,我也说不清道不明。世间所有的相逢,都是有原因的。感恩,让我遇见了这样的斯通纳。最后谢谢本书的作者,你的这本作品,我很喜欢。

恍若此生

读完《斯通纳》,像是跟着他走完了自己的一生。除了文学带来的朦胧的光芒和偶然的爱情,他的一生乏善可陈。不同于一般阅读小说时会为主角的经历而惊喜或遗憾读它就像是在过自己的人生。我的生活与被文学击中之前的斯通纳相似,每日都在茫然的试图对一些事情专心。太像是我们人生的写实,他的童年鲜有快乐可言,一半出于生活的贫乏,一半处于对父母的无可奈何的同情。他也曾被一些光芒照亮过,斯隆先生的文学课,伊迪丝的蓝色裙袍和优雅身姿,女儿温柔而羞涩的微笑,与年轻女助教惺惺相惜掩饰之下的爱恋,一个已经逝去朋友的永恒陪伴。我们总在一些事情带给我们的激情与热望冷却的时候在其他的事情上寻求弥补,来来去去还是觉得两手空空。斯通纳的并不幸福的人生说起来足以让一个一无所有的年轻人羡慕,他的悲剧在于大学之前在农场形成的压抑性格,与某种意义上的现实当中更为强势和无耻的人的压迫。这个世界不会更好了,斯通纳一生已经尽力,从一个农家子弟变成大学助理教授,有终身教职,娶到年轻漂亮家庭良好的人做妻子,我们都觉得这样的人理所当然应该幸福。面对他,也像面对自己的人生一般,不能用幸福与不幸来评价,也许比面对自己又多了些客观坦然。感觉这就是事实,却又多出更多的无力感。不知道这本小说抓住你们的是什么?

《斯通纳》书评

每周周天是我的小说日,我通常会读一两部轻松的小说,化解我其他日子绞尽脑汁对付专业学习的黑色苦涩。这就好像,喝够六天黑咖啡,那么纵容在第七天给咖啡加奶,虽然不如出外旅行那样甜蜜,但帮我把黑咖啡好好调剂了一番,这是我们不用与工作斗争,可以闲情逸致端起的那一杯。我看了很多小说,却鲜少写书评。星期一写书评,更是绝无仅有。我要重复我自己看到这部小说的感受:它不属于那种一铲子挖掘人性的小说,比如说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我们不必在阅读它的时候以头撞墙;它也不属于大开大合地容纳世间风云的小说,肯定和“史诗”两个字无缘,也就不贪恋像是托尔斯泰那样的“伟大”;当然,它也不属于激发智力,比如说艾柯那样在自己小说中深埋棋局,等待你的破解;但是,它可能也撑出了它表面上的那个标签——学院小说。作者谈到自己这部小说时,保持了清醒的审慎,但也从不做那矫情的谦虚,故意俯低,认为它是轻分量的:“我绝无幻觉,认为这部小说绘成为畅销书或者类似的东西。不过,如果处理得——也就是说,如果出版商不把它仅视为一部学院小说……没准会有客观的销量呢。我唯一确信的是这是一部好小说,如果假以时日,甚至可能被证明是很有分量的好小说。”我觉得作者的评论不卑不亢,恰如其分。当然,朱利安•巴恩斯怀着稍微牙酸的苛刻说,不把这部小说视为“学院小说”还是会有些天真。但是,接着他转换语气给了刚才这句话更大的荣耀:尽管是学院小说,但它是绝佳的。在接着,巴恩斯由衷地抛出诚意:“我所谓绝佳,意指它们都已经超越了各自类型范围的评价标准。”是的。在我看来,如果从形式上看,这部小说没有特别出挑的地方。我指的形式,是就类型、技巧方面。就内容看,好像也没有出挑的地方。我的意思说,它不是那种精心谋划的故事。它不是声色俱佳的好看的小说。也许,你从读前五十页,也许前三十页就知道下面要写的事情。但是。是的,但是来了。它是那种你读到前五十页就愿意读下去的东西,是那种一击而中你心灵的东西。这种东西苦涩中带着些温柔伤感,你很难作壁上观做一个评论者来品头论足,而是像见到一个老朋友,它无名无位,但你却愿意和他亲密。这部小说让你不设防,让你抛下审慎和冒昧,用一句俗话说,让你产生共鸣。尤其是那一类在学院中安放人生意义的人,会去拥抱他,这或者是我们自己,或者是我们身边的朋友。那么,绕了一个大圈子,斯通纳是哪一类人。书中有个先知式的人物——马斯特思,可能也代表着作者在发声:“你是什么样的人?一个单纯的土地的孩子,像你对自己假装的那样?奥,不是。你也在弱者之列——你是个梦想家,一个更疯狂世界的疯子,我们中西部本土的堂吉诃德,但没有自己的桑乔,在蓝天下欢跳。你足够聪明——只是比我们共同的朋友聪明一点。但是你有这个瑕疵,那个顽疾。你觉得这里有某种东西,有某种东西去寻找。其实,在这个世界上,你很快就会明白。你同样因为失败而与世隔绝;你不会跟这个世界拼搏。……因为你总是对这个世界有所期待,而它没有那个东西,它也不希望如此。”马斯特斯一早揭示了斯通纳的命运,这个与外面的世界格格不入,这个在学院中盛放梦想的人,也许早就注定了堂吉诃德的命运——失败。那么,我们该用世俗的失败来定义斯通纳吗?觉得他是个柔弱的世界的弃儿吗?觉得他一生是个悲剧吗?也许他是个悲剧。但是,他仍然是英雄,就像堂吉诃德那样。作者借马斯特思回答了学院中人的价值,斯通纳那样的人的价值:“可即便像我们这样不堪,也比外面那些人强,满身污秽,比那些外面世界的混蛋强。我们不做坏事,我们心口一致,我们为此得到报偿,这是一种天然美德的胜利,或者快他妈接近了吧。”斯通纳一辈子的荣辱都在书的前五十页有所提示。这个装作要冷漠以对自己的斯通纳,像是在文中一开始就打算用隔离的眼光看着世界和自己的斯通纳,实际上总是忍不住将自己投递到爱之中。尽管他一辈子在爱人方面屡屡失败,经历了年轻时候一见钟情的爱情幻觉,造就的毁灭性的失意;在中年时候有实质的爱情,却因包裹着不堪的“出轨”的面纱而难以为继。但是,有一种更深远的爱,既没有辜负他,也没有抛弃他,那就是守护学院价值的爱。这可能才是书中斯通纳的最爱。即便在与凯瑟琳的爱,也像是为这种最初的爱情赋予了血肉。因此,让我们回过头来看看他最初的萌动。斯通纳,这个大地之子,本来注定如父辈般随着土地而生,随着土地而逝。随着那种淳朴但淡漠的生活埋葬自我。但他读到二年级时,发生了一次转折。事情很简单,当他被一个喜欢冷嘲热讽有点失意的文学老师安排回答莎士比亚的诗歌时,他被击中了。这好像突然令他那种旁然无味的生活打开了裂缝,那种大自然的寂静的沉默,被艺术划开了。这是他最初的爱情,也是自我的觉醒。巴恩斯这样写道:“然而斯通纳内心却出现了某种萌动:与其说不理解,不如说在理解的瞬间某种顿悟开始生根。他开始意识到某种东西跃然而出,如果他能抓住这东西,这个东西不仅将会解开文学之锁,而且还会解开人生之锁。”从这一瞬间,我们的生活开始改变。从这一瞬间,自我开始觉醒。人文教育,那种触动我们心底最温柔的东西,不过是爱。或者是,我们那埋藏的自我找到共鸣,与我们的灵魂喷涌而出。就像马斯特思说的,或许斯通纳是弱者,他善良、热情,对世界百般容忍,对人羞于表达情感,他遭遇了最亲密关系的冷漠,而束手无措。但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可以不断退缩到无限小的世界的人,还是能为维护心中的学院的价值肝脑涂地。在学院的倾轧中,那些不善的妒忌,那些残忍的手段都击打着他,他都一一消受了。唯一一次他毫不让步,就是对一个糟糕的居心叵测、善于表演,却无任何诚意的学生的学位答辩那里,他坚持不通过。出于各方利益考虑,如果他肯忍气吞声,事情就可以圆满。反过来,如果他坚持己见,就会遭受灭顶之灾(事实证明,正是这件事使得他接下来许多年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斯通纳对这些后果心知肚明,但他没有后悔。他或许不圆滑,但对世事不乏洞明。但他坚持自己的选择。我们且看他怎么说的:“对那些贫困者、瘸子们来说,大学就像一座避难所,一个远离世界的庇护所,但他不是指沃尔克。戴夫会认为沃尔克就是——就是外面那个世界。我们不能让他进来。因为我们这样做了,我们就变得像这个世界了,就像不真实,就像……我们唯一的希望就是把他阻止在外。”斯通纳一辈子做的便是这样一个事业。把外面的世界,那些心口不一,那些混迹以待,阻挡在外。“我们唯一的希望就是把他阻止在外。”斯通纳要做的,便是对这样一种人文价值的坚守。那么,最后,我们要问,这个最终没有升到助理教授,修完他课的学生寥寥无几的普通文学系教师,他的尊严和荣耀是什么呢?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他模模糊糊地回想着自己念念不忘的失败,突然感到释怀,他感到,这与他度过的生活来比太微不足道了。我想,答案早就在马斯特思的话中道尽:我们不做坏事,我们心口一致,我们为此得到报偿,这是一种天然美德的胜利。

凡人的长征

在一个希腊风格的商场吃完午饭后,我在单向街邂逅了《斯通纳》:门口的小黑板推荐了这本书,不过推荐语有点飘渺,文青得有点让我生怯——不得不承认我已经变成了一个市侩的老年人。上网搜索了一下评论,还不错,拿了一本去结账,收银小哥一副以文会友的姿态跟我攀谈起来:“这书我看过,还是不错的,有一些警句;还有这封面,听说花了一万块钱设计,挺难得的。”我看着封面上的各种颜色和字体,默默呵呵了一声,轻声道谢快步离开。《斯通纳》中文版封面回到家我窝在懒人沙发里面,竟然一口气不停地读完了它。这是一个略带平淡的故事,1891年,故事的主人公斯通纳出生于农民之家,后来通过读书考上了密苏里大学(密苏里大学毕业的作者在序言中声称本小说没有任何对真实事件的映射,我觉得他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专修农学的他,期待能够学有所成,回乡秒变袁隆平,但后来因为在文学课上被莎士比亚抚摸到了灵魂,弃农从文,改修了英语文学,从此和乔叟琼生为伴。本科毕业后,他没有归乡事农,而是继续攻读研究生,走上了学术的道路。研究生阶段斯通纳结识了一生的好友,马斯特思和费奇,前者报名参加了一战,迅疾战死沙场;后者幸免疆场,与斯通纳终生为友。斯通纳讲师期间在系主任的联谊会上认识了伊迪丝,并为之着迷,初尝爱情滋味的斯通纳迅速向后者求婚并成婚,但婚后生活中才发现两人之前思想和情感上的隔阂,认定这场失败婚姻将会伴随其终生——这失败不单存在于他与伊迪丝间,连他与女儿间的亲密也被伊迪丝连根破坏。好在斯通纳在学术上重新焕发生机,他在教学上找到了激情,深得学生喜爱,一本学术专著更让他荣升助理教授、拿到终身教职。但转折也因此到来,系主任将其“青睐”的一名研究生插进斯通纳的研讨班,但该生文学基础极不扎实,上课迟到频开黄腔,期末报告更是敷衍了事。斯通纳怒给“F”令其无法毕业,并在该生的答辩会上与系主任针锋相对,两人就此结下梁子。斯通纳开课数量被减半,学生们的殷勤也变为了敬而远之。失落的斯通纳沉寂了很长一段时间,直至他爱上了研究生凯瑟琳,后者在学术上的灵气和天性的激情让之倾倒,而凯瑟琳也对斯通纳怀着无尽的仰慕和热爱。地下恋情就这样发生了,他们在精神和肉体上都与对方紧紧地贴合在一起,而这一段时光也不啻为斯通纳最为快乐的人生剪影。但是恋情很快被发现,系主任借用此事逼迫斯通纳,伤痛中两位爱人不得不与对方诀别。斯通纳大受打击,他感觉精神已被抽取,混混沌沌地继续着大学教授的生活。女儿没有脱离母亲控制欲的阴霾,在本地上了大学,大二那年怀上了一个毛头小子的孩子(似乎是一种无奈的反抗),孩子出生不久,父亲即死在二战的菲律宾。又经过了无数个春秋,直至65岁那年,斯通纳终于要退休了,但也在此时他患上了癌症,临终之时,他回望自己失败的一生,最终达成和解,小说的终章定格在他写就的书从他手中滑落到寂静的房间中。如你所见,这是本流水账式的小说,而且是个卢瑟的故事,谁会想看这样的一本书?但我却觉得它意义非凡,因为它提供了一种模版——一种指示我们应该如何在现下的社会中生存的模版,这种模版既不归于拼命三郎、成王败寇的热血鸡汤,也不归于自轻自贱、插科打诨的犬儒毒药。斯通纳是纯正的屌丝出生,小说中任何一个可能迈向超越的地方,他都无一例外地让读者的期望落空了——我们以为他会投身农业变身农场主,他没有;我们以为他会学成之后变为学术大儒,他没有;我们以为他娶到了一个美丽善良的女神,他没有;我们以为他会战胜独裁的学阀,他没有;我们以为他会把女儿教成最可爱最开朗的天使,他没有;我们以为他在绝望中偶遇的爱情能够带他走出黑暗,他没有。读者一次又一次地希望他能有武侠或魔幻小说主人公的运气,一次偶遇贵人、偶得要领、偶识佳丽便能一扫阴霾,天下艳羡,但作者却不断地击破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似乎他认为平凡才是生活亘古不变的真实。这不免让人有所泄气,但《斯通纳》绝对不是另一部《革命之路》或者《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的整体色调虽然灰暗,但密集的云层下却不时透下些丁达尔亮光。作者和斯通纳并不否定失败连连的生活——如果通篇读完,记忆最深刻的,其实是斯通纳研究生转文学的坚定、群氓中拒绝参加一战的从容、向伊迪丝求婚过程的愣头青劲儿、捍卫学术殿堂时在答辩会上不留情面的犀利机锋、与凯瑟琳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浓浓爱意,以及最后时刻反戈一击抢回失意地盘的快意恩仇。在不短不长的一生中,斯通纳以一种佝偻的姿态,不断地将石头搬到山上,石头落下,再一次佝偻地把石头搬上山。这里有一种朴素的美感,让我们想起自己,想起父亲母亲,想起金字塔底座那万千的普通人。我也不禁想起我的奶奶,一个平凡、执拗、愚笨的女人。她生下爸爸和姑姑之后,爷爷外遇与她离婚,一个人在贵阳渡过了许多年。老了之后为了找个伴嫁到成都郊区,被卖保健品的骗过、入过轮子教、信过佛(功利地),被爸爸和姑姑数落她的迂。晚年风雨飘摇的一天,一人在家,夜里端着小板凳去关窗,不慎跌落,脑溢血在医院躺了数月之后,不幸逝去。我与奶奶感情不深,她离去的时候并没有太多感伤,直至妈妈发来一张在家里搭设的简易灵堂的照片之后,我突然哭了出来——并不为她的离去,而为她作为一个个人,此生之无谓和没有尊严。但我现在回忆她,会臆想她年轻时的风华正茂,想到她去爷爷工作的医院大闹,想到她在家里仔细垒起的佛龛。我觉得她在做这些事的时候,她在护卫着一些东西,这种护卫的动作本身就是生命的意义和尊严所在。我感谢这本书,它在一个没有战争、没有使命的和平世界中,描述英雄主义的失落、浪漫主义的破灭,但我分明看见贝奥武甫、李尔和普罗米修斯的遗风,给予我在平凡中继续的勇气。希望我能够在弥留之际,与自己平凡的一生和解,就像斯通纳在气数将尽时的坦诚:“他就是自己,他知道自己曾经是什么样的人。”

你有我从未想过的人生

偶然在kindle上看到那句抓住了我的心的话: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总会被这种坦荡的情怀所悸动,我记住了你-斯通纳,当然,你也未让我失望,一个下午的时间经历你的人生,心里翻滚着,只想静静地呆着,在自己的世界好好呆一会和你一样,生长在农村,平凡中的平凡,也许没有那么一次偶然的机会,你或许会和你的父母永远扎根在这里,较之于你,我是幸运的,再去看一辈子生于斯,死于斯的父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已经数不清了,他们很简单,让自己的孩子生活得更好。去同学家回家的时候,她的母亲,布满老茧黑黑的裂痕肆意蔓延着的手翻开自己的口袋掏去土从远去送我上车的场景,挥之不去,他们的一生在大山里,他们的一生给了大山你是幸运的,你爱上了你内心所爱的,当斯隆抑扬顿挫读着,"目睹这些,你的爱会更加坚定 因为他转瞬即逝要辞你溘然长往", 你被几行诗征服了,你爱上了它,文学从此成为了你人生重要的部分,文学成为了你的生计,也成为了妻子冷淡,家庭生活压抑的唯一安慰,因为它,你可以不顾别人的眼光,你可以活出自我,它始终未抛弃你,在那些孤独而快乐的日子里,因为它,你和凯瑟琳的爱情开始了,“ 奥,亲爱的,别说了,快过来坐吧”你像个笨拙的男孩走过咖啡桌,坐在她的身旁,你们的手笨拙地向对方伸去,用个拙劣,压抑的姿势紧紧抱在一起,四十三岁的你,遇到爱人依旧那么青涩,你们是那么的可爱,羡煞旁人,爱情不是美好的状态,爱情她是真实的,被意志发现,修改的状态,爱情它是真实的,像你和凯瑟琳般,充满期待着每天的碰面,当她整理行李走了,你感激她未留下什么话,遇见,爱过,当不得不说再见时,那就什么都别留下,因为我们都在彼此的心里,不要凭什么去怀念。凯瑟,你听见了,老斯通在呼唤你吗?回到颠沛甚至无法适从的家庭,你选择了沉默,你说是你的性格使然,你没有去结束这段婚姻,应该说你没有勇气,不能多看几眼的女儿,那个曾经给你的生活带来安慰的女儿,渐渐地看着她失去自我,不开心,你并没有做些什么,也许是命运,从此快乐地生活的她,成了你和妻子的牺牲品,当你老了,当你不能动了,你说一种愉悦感油然而生,以前我们在乎的已经不重要了,你不会恐慌了,因为你有的是时间,你明白自己曾经是什么人,看着你在接近死亡的那段时间,和你一样躺在病床上的外婆,眼睛红了一圈,眼眶湿润的她,她在想些什么,一生吃尽苦头的她,或许都不在有时间去参透这些,她早早醒来,望着窗外,就这样望着“我不属于这个世界”,仿佛听到了少平向命运大声地呐喊,对生活总是不屈服,而你更像是无声地对抗,内心不曾有翻天覆地的痛苦,读来却更觉得心酸,在心酸的同时,更多的是冷静,生活从来不是公平的,人不可能在一条直线前行,会给你意外的惊喜和伤痛,而我们都在慢慢抚慰自己心灵的过程当我走到生命的尽头时,愿能在墓碑上刻着: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

【转】时间越破碎,越需要看长篇

吴琦/文那天还在网上抱怨,时间被切割得越碎,就越是需要电影和长篇小说。这是很真实的体验,现代人的时间除了被整体性地切分成工作与生活两部分以外,还同时暴露在大量的枝节、分岔、延滞甚至空白中,像是一头干枯已久的头发,愈发缺少真正的流畅和连续性。一部严肃的电影或者长篇小说所需要的时间,在这种时间管理系统当中,已然是一件奢侈品。另一个勾起我阅读长篇的理由是,上班时在一楼的书店里溜达,看到一本装帧漂亮的新书,用了起伏错落的色块和触感扎实的硬壳,一看就是这本《斯通纳》,我们在微信中也曾推荐过它。如果说消费主义创造的欲望中也包括对书的欲望的话,那么这本书的模样就是具有风情的那一种。书里描述了这个名叫斯通纳(Stoner)的男人的一生,他历经转折,从一战到二战,从一个农场的孩子到大学里的荣誉退休教授。在描述转折的过程中,人物的内心独白显示出作者准确而坦诚的能力——那类受过严格思想训练的人,通常都能在认识世界的途中认识自己。与此同时,叙事上又多有躲闪,在很多情节的关键转折处跳了过去,比如与同事的冲突、婚姻的困局,都没有刨根问底,给读者留下了相当大的困惑。诚实与隐瞒,透彻与困惑,构成了故事的一体两面,而那些没有写出来的缘由,在瀑布一样的生活之流中,成为必要的“缺口”,而不以全知者自居。细想一步,谁又不是这样呢?人总是无限真诚地敞开自己身上的一部分,同时在别的地方紧闭。他所描写的几十年前美国大学里文科教员的处境,也让我想起英国的戴维·洛奇,他们都提供了一些学术“小世界”里的主人公,除了他们向上的文化理想,还有真实的个人情感和生活。在这一点上,中国的状况与之越来越像。到了晚年,斯通纳不免陷入一种唏嘘,可是隐约浮现的不是失意或者虚无的情绪,也不是那些失去的、错过的或者密不告人的东西,寄托在去欧洲参战的同学身上的少年意气和曾经的改变世界的勇气,才是他们的核心。也是偶然地,我发现世界各地的朋友都在不约而同读这一本。在上海、香港、日本、美国,大家同时表达了对这本书的兴趣,甚至对照原著一起讨论中文翻译的问题。也许这真的是一个“小世界”吧(刚好也可以作为单读的注解),在阅读世界的过程中,为什么我们总是相遇?

想要过好这一生

蒙尘50载,《斯通纳》终于登上多国图书畅销榜榜首。《纽约客》置评:“这是献给被亏欠的艺术一次迟来的正名”,但作者约翰·威廉斯真的在乎生前身后名吗?这部作家43岁才完成的作品曾遭遇7家出版社退稿,彼时的威廉斯或许像小说中的主人公斯通纳一样,一边坚持着自己的选择,一边尽可能淡然了。《斯通纳》讲述了主人公平凡的一生。虽有几次偏离轨道、几次意外和波折、见证时局动荡和亲友变故,大抵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这样的人生让读者捕捉到了自己的影子,斯通纳的心路历程似曾相识。大多数时候我们和他一样运气平平,按部就班地生活,偶有小火花迸发出隐隐的不满足,偶尔喟叹感伤无力改变,间或勤勉奋发几日,复归平静。其间未必有沉重的人生之思,却真实地想要过好这一生,这也是斯通纳一生在践行的事。青年时代的斯通纳迷恋上文学,以为命运的密码能在书中得到解答。他有过一段废寝忘食求知若渴的时期,未来还有大把光阴,偏是此时最感时光紧迫:“他辛苦追求的宁静,当意识到自己生活中的时间那么少,而要读的东西那么多,要知道的事情那么多,这份宁静开始破碎了。”纸上得来终觉浅,勉力追寻人生真谛,没有切身经历,难免失之肤浅,出世的文艺青年斯通纳必得要生活将他点醒。他可以依循最没有挑战性的生活,没有恢宏的梦想,一路随遇而安,本本分分做好眼前的事。而困顿却不曾遗忘他,挚友战死、恩师离世、婚姻扭曲、同事不睦、寻爱未果,没有谁可以永远依赖。待斯通纳独立决定自己的人生时,方才开始入世,可酝酿了大半生才有的斗志,却因无常功败垂成。倘若人生的智慧追随阅历而来,待到迟暮之际,洞明也好,豁达也罢,似乎都与生存的质量无关了,那我们前赴后继的求索又有何意义呢?威廉斯说:“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不是少年时的求知若渴,不是血气方则地想要施展抱负,不是功利地亟待谋得什么,而是追寻无悔的人生态度。惟有如此,才能一生求索,不断砥砺。索尔·贝娄的《雨王亨德森》与之异曲同工,亨德森抛开锦衣玉食,非要长途跋涉还险些丧命,追随耳畔持续的“我要”,斯通纳也当能明白。想要过好这一生的欲望比能否过好这一生、如何过好这一生要紧得多。所以作者留意的不是斯通纳的成败,也无须评说他的道德优劣。没有人能够断言怎样的选择才是最好的生活,听凭内心的声音未尝不是一种负责。斯通纳不愿继承父母的衣钵,不愿赴战场为国捐躯,爱情来了就不计后果付诸行动,认定的原则决不通融,只有不可抗争的命运让他不再恋栈。那些做出相反选择的人可能另有收获,却未必比他过得更好。弥留时,斯通纳反而感到愉悦:“他模模糊糊回想着自己念念不忘的失败——好像它有多重要,此刻在他看来,这些想法太平庸了,太不重要了,与他曾经度过的生活相比太没有价值了。”至此,所有问题都有了答案。忠于自己内心声音的人,完成了于他而言最好的人生。就像执著写作威廉斯、执著授课的斯通纳,既然毁誉不可控,那就慢品生活这杯酒吧。一尊还酹江月!——乙未年读约翰·威廉斯《斯通纳》

人生的轨迹大致如此----斯通纳读后感

斯通纳读后感周末花了两天时间,匆匆阅读了《斯通纳》。这本书是先生推荐的,说是尘封已久的一本书,一经出版、竟然跃居美国畅销书榜首。对于先生推荐的眼光,我一向十分认可,当然有时他会为标榜一下个人的特立独行、专门推荐一些小众的书。对于这本书,刚开始确实报着这种心态随意翻翻,一目十行。但是,看着看着,竟然深深陷入文字中,就算是如此平铺直叙的表达方式,也让人心砰砰跳,仿佛看到自己的轨迹,一种陷入泥潭无法自拔的感觉。《斯通纳》完全直叙,完整描述了一个名叫斯通纳的人,从农民子弟如何上到大学、如何在大学从农学院转到文学专业、如何成为一名教师,以及结婚生子、最终走向人生终点的全过程。其中穿插了亲情困惑、友谊困惑、职场困惑、情感困惑。当然,由于斯特纳是文学专业的,书中还有大段关于中世纪英国文学的一些描述,就像某些神秘的原始在向你招手一样,让人神往。读这样一本书,其实不需要任何技巧,只要跟着作者就好。每个人都是斯通纳,正常的人生轨迹也大致如此。每个人都会有选择、困惑、迷茫和顿悟的时候。也许你都已经忘记了这些的感受,但是跟着斯特纳,你会想起来。哦,是的呀,当碰到自己喜欢的专业或事情的时候,真的是这样,身不由己、一片混沌中好像出现一点亮光,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会跟着亮光的召唤直直地走,其他专业或者其他事情完全提不起兴趣来。婚姻也大抵如此。大部分人都是第一次婚姻,只有从自己父母身上才看到其他人婚姻的全过程。而看到斯特纳,会觉得原来每个人都会有婚姻的苦恼,生儿育女的苦恼,每个人的对应方式各有不同,于斯通纳是完全的逃避,完全的鸵鸟,而你呢?你是视而不见,还是积极尝试?还有,你所期望的婚姻状态,与子女相处的状态,是这样的吗?还有职场上的烦恼。果真,哪里都会有不顺意的地方和时候。不管是针锋相对,还是避让三尺,最终也不过如此。想起杨绛的《我们仨》,人生不可事事圆满,有一些的遗憾才真实。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碎。你看,每个人都是这个样子,你又何必纠结于此呢?读到这里,你会不会轻叹一口气,或者轻舒一口气,瞬间也放下许多?还有走到最后的感觉。也许就是一个字“累”。这几页的篇幅,在全文中比重很小,却感觉沉甸甸。还没走到这一步的人,但又见了许多走到这一步的人,是不是特别小心翼翼,窥探着这未知的、沉重的感知?当看到灵魂与肉体的别离,心里一紧却又释然,每个人都是要走到这一步的。作者也是惜墨,一点都不拖泥带水,全书就此结束。但即便合上书本,你依然会沉浸中书本中大抵平实的、略觉神秘的、带着宗教光环的氛围。说不出来什么感受,好像窥探到了一个人真实的人生经历,就让人多了一点信心,也许对《浮士德》中与魔鬼的不交换能多了些坚定的不从和决绝。也许这种心灵的平静是找寻很久的,也许觉得自己跳出了自己、旁观自己的人生。这种奇特的感觉围绕着你,让你觉得惊奇。不是每本书都会让你有这种感觉。也许,是提前感受到了人生吧。

文艺男青年的死水微澜

这本书很厚,不好读。如果奔着跌宕起伏的故事和热血沸腾的美国梦去看,必定要失望。它讲了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故事,一个出身贫困农家的男孩子有了上大学的机会,原本可以学农业然后回家做个富裕的农场主,却偏偏改学了文学,读硕士,读博士,留校任教。他娶了个美丽的妻子,视她如掌上明珠,她却性冷淡,不愿意碰他,不进入他的社交圈子,更别提理解他的内心世界。他有了女儿,疼爱有加,妻子却硬生生在他们中间制造隔。为了买房子他背上巨额财政负担,唯有躲在书房里的时候才能让心灵自由飞翔,可是很快书房就被妻子霸占了。他找终于找到了灵与肉都很合拍的情妇,然而事情很快败露,这好不容易得到的一点温存连一个道别都没有……这是一个窝囊的男人,他经历了世界大战、金融危机、第二次世界大战,可在这样动荡的年代里,他没有任何精彩的故事,只是平凡老去、死去。真是一个“致郁系”的典范呀。我在看书的过程中无数次这么想。可是越往后读,我却越爱不释手,因为斯通纳的身上有我自己的影子,也有身边太多人的影子。所有曾经着了文艺的魔的人都能理解那种在色彩缤纷的幻想世界和了无生趣的现实世界中切换是怎样一种煎熬。这本书最棒的地方在于,它毫不浮夸,直指向生活的内核。最让我感动的场景有几个。先是斯通纳第一次到大学的时候。“斯通纳站着没动,盯着那片建筑群。他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壮观的东西。红色的砖墙建筑从一片宽阔的绿色田地向上延伸过去,这片田地不时被被石头小径和小块的花园隔断。敬畏之下,他忽然有种从未出现过的安全和静谧感。虽然时间已经不早了,他还是在校园的边角走了很长时间,只是观望着,好像自己无权进去。”心怀这样的敬畏,斯通纳开始了教徒般虔诚的求学生涯。他半工半读,挤时间在农场打工挣钱,住在农场的破屋子里。作者勾勒了一幅生动的画面:“唯一的家具是张黑色铁质床架,边框都塌软了,支撑着一张淡薄的席子,还有一张桌子,上面放着一盏油灯,还有一把靠背椅,胡乱放在地板上,还有一只他当书桌用的大箱子。冬天,他唯一能够获得的热量就是从楼下房间里透上来的热气;他用分给自己的破被子和毯子裹住身子,然后在手上哈着气,这样翻书时不至于割到手。”让人忍不住感叹的是,即便在当今社会,也还是有很多理想主义的文艺青年,怀揣对文艺的热情,挨得住生活上的清贫,给自己造梦。最容易让读者找到共鸣的,大概是斯通纳最初被文学、被诗歌震撼的那个瞬间。老师在读莎士比亚的诗,而斯通纳完全被优美的语言惊呆,整个人傻在了那里,老师问他:“莎士比亚先生穿越三百年在跟你讲话,斯通纳先生,你听到了吗?”“有那么几个时刻,威廉•斯通纳意识到自己在使劲屏住呼吸。他把气息轻轻地地舒吐出来,刹那间发觉自己的呼吸从肺里排放出来时,衣服随着身体在起伏……阳光从窗户里斜照进来,落在同学们的脸上,所以感觉光明好像是从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迎着一片黑暗释放出去;一个同学眨巴着眼睛,一道浅浅的暗影落在面颊的一侧,上面的毫毛被阳光照得清清楚楚……他想,自己肯定能感觉到血液在无形地穿过纤细的血管和动脉流淌着,从指尖到整个身体微弱又随意地颤动着。”为此,他放弃了最实用、最被父母看重的农学,义无反顾地跳进文学这个无底洞,沉浸在古老的诗篇里,开始构想一座虚无又丰满的文字大厦。他像《潘神的迷宫》里的小孩子,任外界硝烟弥漫,只想用自己的方式去认识,去领悟。被文学蛊惑的人都是敏感而谦卑的。在斯通纳的心中,关于美,关于爱,有很多种解释,但他不善于表达,且不自信自己的表达。当他在美术馆,挽着心爱的姑娘,“在寂静中,在温暖中,在这些古老的画作和雕像中散发出来的没有时间概念的氛围中,斯通纳对这个高挑、优雅地走在自己身边的女孩爱意汹涌,感觉一种无声的激情从内心升起,温暖又充满形式上的愉悦感,就像从四周的墙上散发出的缤纷色彩。”即便如此,心中壮丽如山河,他也说不出来。在工作上,他同样没有归属感。“他自认不是个好老师。从慌慌张张地上完新生的第一堂英文课开始,他总觉得自己想实现的目标和课堂上传达的东西之间横着一条鸿沟。他曾希望时间和经验会修补这道鸿沟。然而这两种东西并没有起效。当他在课堂上讲到这些时,那些他深信不疑的事物,对他的背叛却越彻底,那些最生动的东西,在他的表达中却萎靡枯燥,那些最感动他的东西,说出来后却变得冷冰冰的。不称职的想法让他苦不堪言,而且这种感觉慢慢变得根深蒂固起来,就像自己的驼背,成为他的组成部分。”他来自农村,他再回不去。他在城市立足,然而他依旧无家可归。心灵上的漂泊感如影随形。这样的人,最容易迷恋书房。“当屋子逐渐变得有模有样时,他意识到,很多年来,自己并不知道,他有过一份憧憬,一直锁在内心某个地方的憧憬,就像一个见不得人的秘密,这个憧憬表面上是一个地方,其实就是他自己。所以,当他在打造书房的时候,他打算定义的是他自己。当他为做书架打磨这些旧木板的时候,当他看着表面的粗糙消失,灰色的风雨侵蚀消失,露出基本的木质,最终露出花纹和质地华丽的纯粹时,他逐渐打造成型的是他自己,他要至于某种有序状态的是他自己,他想创造某种可能性的是他自己。”作者没有写出任何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但是他写透了人心中的跌宕起伏。这所房子并不是斯通纳一个人的房子,而是所有人心中的房子。通过打造房子来实现自己,在永久的漂流中拼命抓住一些属于自己的东西,一些可以掌控的东西。然而生活总是一次次将它摧毁,修改得面目全非。看电影《美丽心灵》的时候,被里面约翰•纳什的故事感动,被他和妻子不离不弃的爱情感动。而那终究是文艺幻想。事实上的纳什夫妇在纳什疯癫之后就离了婚,不过是共同住在一座房子里,直到拍摄那部电影才又复婚。“美丽心灵”有多少能懂,这是个谜题。斯通纳是个平凡的人,无聊的人,儒弱的人。他是我们每一个人。他甚至不曾痛哭一次。朋友在战争中死去,他没有哭;婚姻死去,他没有哭;甚至在得知自己得了绝症时,他都没有哭。但是当朋友衰老死亡时,他看着棺材下葬,他哭了。那些眼泪并不能减弱人生沉重的孤独。但他没有克制。他为自己哭,为他已经沉入土地的过去和年轻时代而哭泣,为这个可怜单薄的身体,这个曾经支撑着他热爱过的人的身体而哭泣。《斯通纳》被誉为“迟到的经典”,毫不夸张。因为虽然它历经两次世界大战,却并没有鲜明的时代印记。它是一个世纪前的故事,也是现在的故事。日光之下并无新事。历史总能改头换面重新出现,它的内核却永远不会变。人在一次次磨砺中变得坚韧,只要有内心的力量,就能用不朽的创造力,在一滩死水中荡漾起微小的涟漪。这是经典的隽永的含义。

摘录《所有我们没读过的书》中艾柯的话

“每当意大利的某个大学出现教席空缺时,我们会组织一个国家委员会,选出最佳的教授候选人。这时,每个委员都会收到堆成山的所有候选人的出版著作。据说,有这么一个委员,他的办公室里就对着成山的资料。有人问他是否有时间阅读这些资料。他回答:‘我绝对不会读。我可不想受到这些我要去评判的人的影响。’”谁又是里面的人或外面的人呢?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

31岁这一年,我在读《斯通纳》。而31岁的斯通纳,正做什么呢?大约正带着那副圆眼镜,穿着不合身的灯芯绒外套在清晨,穿过无人的小路,匆匆赶往大学的图书馆“他游历过排排书架,置身于几千册图书中呼吸着皮革、衣服、干燥的书页释放出的发霉的气息就像闻着某种来自异国的香气”他会用他那双因为长期做农活而粗壮发黄的大手小心翼翼的翻动古老的书页,苦苦冥思着字句间微妙的含义那时的他,置身于爱中,想必是幸福的。而这时节的我,正搭乘着上班的地铁。在冷气十足的车厢里,听着耳机里的电影原声出神的凝望着窗外倏忽而过的黑色的风脚下的高跟鞋还在隐隐作痛,早起的困意还使我昏昏欲睡想起这样的斯通纳,心中却涌起一阵复杂的同情,一种遥远的爱意。“如果偶尔有人看到斯通纳这个名字,也许会纳闷他是谁,但这好奇心顶多止于提个漫不经心的问题。他活着的时候,同事对他并不怎么尊崇,现在几乎绝口不提了。”斯通纳一书的开头,作者便这样写到。他是个小人物,来自偏远农村,成为一名大学老师。他结婚,生子,教学,退休,衰老,死亡。他度过了平凡的一生,并不被任何人所铭记。斯通纳爱过,哪怕在一开始他就知道这爱是失败的。他却仍然抱着一种绝望而坚定的心情,温和的忍耐着。在日复一日的消磨中,他倔强的把那些微弱的火种护持在怀中沉默的履行着枯燥的职责,如同他的名字“Stoner”。每读到这样的片段,都会为他深深难过而同时,却会也尊敬起他身上那一份无言的高贵。他的一生或许谈不上艰辛,却也被无数细小而琐碎的恶意日夜折磨这些恶意都来自他人,或有意,或无意尤其是来自他朝夕相处的枕边人伊迪丝。这个他见过最美的女人,他第一次放下所有矜持去渴求的女人却成为他生命中最沉重的一抹灰暗的底色。而伊迪丝的可怜却在于她的不自知,以及她一系列胡乱的自救她从生下来便学习如何打造一个精致完美的表象这种中产阶级的虚荣的教育方式,形成了她日后扭曲分裂的性格她走进婚姻,却满怀着内心根深蒂固的不满她的恶意总被伪装在光明正大的理由之下,她的策略曲折、克制又悄无声息,使人找不到合理的证据来抱怨。她的冷漠,充满控制欲,却又把自己伪装成爱与关心的模样理所当然的伤害着身边最亲近的人。她是作者除斯通纳之外,着力最多最细腻去描画的一个人物她有典型性,她也是女性的内在力量被长期压制的一个畸形产物。而我在阅读的间隙,却常常想起我的平凡,我身边无数平凡的人们,一如斯通纳,一如伊迪丝。这平凡时常令我心惊。平凡的如同寒来暑往的候鸟,夹杂在盛大的鸟群之中,终年忙碌的迁徙飞过喧闹的霓虹,也飞过微风乍起的湖。飞过寂静如亘古的长夜也飞过爱人心中那片纯净而凛冽的雪原留下一片小小的雪爪鸿泥。有时一飞冲天,志得意满有时铩羽而归,离群千里,独自低徊而最终,我会如斯通纳一般死在风里,死在路上死在命运为我预定好的那个瞬间。死亡,从来不曾停止过盛大的鸟群,如乌云蔽日,懵懵懂懂的成片死去。而新的鸟群,那些毛茸茸的雏鸟们,睁开清澈的眼睛,试探着展开稚嫩的翅膀摇摇晃晃的起飞,又开始重复相同的旅程。然而有时,我仍然莫名羡慕小说中的人物,哪怕是斯通纳,是伊迪丝他们的生命是快进的,短短几天就可以读完一生他们仅仅生活在一些典型的片段中,在岁月中跳跃前行。而我却要吃饭,赚钱,娱乐,祈祷,思索,写字。。。一年一年,一秒一秒,一步一步的度过今后所有漫长的时光。再好的小说和电影,都无法还原人生的痛苦因为痛苦是个时间概念,它需要时间,才能使人穷尽其滋味痛苦,是漫长的波澜起伏,是无穷的波峰和波谷是没来由的慌张,是无理由的迷茫,是忽然间的不安,是周期性的绝望…痛苦在时间里,会被无穷尽的消磨和重生而小说和电影,它们压缩了时间,篡改了痛苦,不能言尽人生十之万一。又想起此前与朋友谈及写诗,谈到诗歌的境界最好的诗,其妙处都不在直抒胸臆,而在于高超的造境“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句句皆实景,句句皆幻境。斯通纳一书之美,也在于其中充满了诗般的造境在每一个微妙复杂,酸楚难言的时刻作者都将我们的双眼,我们的全部知觉带入外在的世界中比如他参加完父亲葬礼的那个夜晚:“那天晚上他无法入睡。他穿得整整齐齐,走进父亲年复一年干活的那片田地,走到他现在能寻找到的尽头。他努力回想着父亲,年少时就熟悉的那张脸就是不肯出现在他脑海。他在田里跪下,手里抓了把干燥的土块。他把土块捏碎,从手指间流出去。他在裤腿上擦了把手,然后站起来,走回家。还是睡不着,他躺在床上,望着唯一的那扇窗户,直到天亮,直到地上没有任何阴影,直到大地把灰色、贫瘠和无限的空间舒展在他面前”那些时刻,就好像站在斯通纳的身边沉默如同认识一生的老朋友,什么也不用说。那一刻,我们分明的感受着,也分担着斯通纳的悲伤而他,也同样分担着我们的悲伤。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风停了,湖面仍然碧绿深邃,宁静如斯。什么也没有改变,流逝的只是时间流逝的,只是在时间里去而不返的我们可是,我们能因此说,生命是无意义的吗?当然不是。那阵微风曾经在世界上吹拂过也曾吹拂过谁的鬓角,为他带去一丝清凉也曾吹拂过春天新绿的嫩枝,吹拂过白云苍狗,日升月落它与这个世界交汇过,然后消失了。而它却正是这个美妙的世界,之所以美妙的原因。 匡匡在读完《斯通纳》之后,她抄写这一段诗,并且说:“这简直是阅读《斯通纳》之后,在摧毁之上的心理重建。”我深以为然。就此抄录在此文末尾:“繁华世界就此别过,我曾爱之弥深。即使一无所获,仍感不虚此行。”--黑塞《朝圣者》

一个男人的悲壮史诗

一个男人的悲壮史诗文/米雪约翰•威廉斯(John Edward Williams)用直白的语言,简单的结构按照一个人的生长轨迹按部就班的讲述了一个平凡人的故事。《斯通纳》的故事不精美,不跌宕,更不辉煌。主人公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小说开篇已经给出了答案,“威廉-斯通纳是1910年进的密苏里大学,那年他十九岁。求学八个春秋后,正当第一次世界大战拼杀犹酣的时候,他获得了哲学博士学位,拿到母校的助教职位,此后就在这所大学教书,直到1956年死去。”纵观他一生的生活经历,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出生于密苏里的一家小农场,上大学的时候由农学院转系读文学,一直在所在大学任教,婚姻不幸,因为女儿的牵绊无法离婚。教学期间因为不肯屈服新系主任的压力放水,而在后半生的教学生涯遭受诘难,在临近退休的时候身患癌症,然后,静静死去。故事置身于两次世界大战中,对斯通纳的生活轨迹却没太大的影响,那些宏伟,巨大,传奇,磨难,都好像是时间的背景音,在他平凡的一生的背后,静静播放。第一次世界大战他选择了继续教书,没有接受朋友的蛊惑上前线;经济危机,岳父自杀,他仍然背负着巨大的房债,窘迫而平静的生活;第二次世界大战,略显苍老的斯通纳看着萧索的校园,备课,上课,下课,回家。整个人好似从那个热血抑或慌乱的年代剥离出来,大海的惊涛骇浪,与海边拾贝壳的孩子无关,他所做的,最多坐在海边的石头,对着广袤的大海发呆。时代的变革与发展,历史的前进和裂变,对斯通纳的影响,还不如他对寒冷的感知。一个人对于生活的意义是什么?是在战争中做一个把握时代潮流的舵手,还是个性的泯灭从而名利双收?或许,对斯通纳来讲,在热爱的专业面前,专心致志的教书,也许是其生活的全部意义。在斯隆这一句话,“莎士比亚先生隔着三百年在和你说话,斯托纳先生;你听见他的声音了吗?” 犹如神助,眼前的世界豁然开朗了。他转投文学,已经开始剥离出父母的世界,寻找到自己精神生活的目的。在懵懂的将近二十年里,被斯隆的那一句话,醍醐灌顶。“他终于感觉自己开始成为一个教师了,教师不过是这样一个人,对他而言,他的书就是真,对他来说就是给予一种艺术的尊严,与自己作为一个人的蠢傻、不足或者不够格没有多大关系。这种领悟他无法言传,但是,一旦有了,就会改变自己,所以不会有人弄错它的存在。”在退休的欢送会上,他说,“我要感谢你们所有的人,让我来教书。”他人生大半的岁月,与图书馆,教室,教案为伴,因为职业的敬爱,曾经对劳曼克思的门生百般阻挠,却最终失败。他不懂圆滑,世故,甚至因为这一次执着的坚持,与志同道合的情人无疾而终。每一次的重大的事情发生,他都似乎被隔离在事件之外。结婚,母亲的死亡,斯隆的心脏突发死亡,那种不真实的感觉一直萦绕在他身边。“一切好像都是一团模糊,他似乎在透过一层薄雾在看东西。”那个沉闷的蜜月旅行,已经为他以后不幸婚姻埋下了前兆,这样的家庭对女儿格蕾丝的影响是巨大的,父女之间的默契生生被蛮横的母亲打破,最后,女儿因为怀孕逃离了这个家。母亲的死亡,他终于明白,他通过求学成功脱离了父辈的身份,而在这职业上,他仿佛又是一个游离之外的陌生人,连死后记住他的人都很少,甚至母校也仅存了他一部手稿。只有斯隆的死,那个之于斯通纳的伯乐,给予他教书机会的德国籍系主任,对他的触动最大。即使语言的表达欠缺,斯隆仍能从斯通纳的肢体语言体会到他内心澎湃的声音,与大师的隔空对话。这种隔离,却是伸手可触及,渗入了血液,临摹着所有生活的点点滴滴。有时候,这种分离也发生在自己身上。“他倾听着冬夜的寂静,好像感觉到了被雪细腻、复杂的细胞组织吸进去的各种声音,白雪上方没有任何东西活动,这是一副死寂的景象,似乎在拉扯着他,在自己的潜意识中吸吮着,就像它从空气中拉来声音,然后将其埋葬在冰冷柔软的洁白中。”他把自己从自己的躯体放出来,观察自己,观察这想看的世界。他虽然没有做出英雄事迹,却仍然不声不响的活着。他经历了一个人所应该经历的所有,前半生励志,用自己的努力获得了成功,跻身精英行列。后半生摇摇欲坠的婚姻,意外出轨的惨淡收场,还有唯一的女儿的幸与不幸。他好似行走在一个空白的时代,那些喧嚣已经渐渐远去,凸显的是一个人平淡的生活。他周围的人和事,在某一个该发生的结点发生,在恰当的结点结束,最后如同抛物线的轨迹一般,直到终结。他行走出太多人相似的生活,在那些重重叠叠的影子中,完成了自己悲壮的史诗。

人生即选择

约翰•威廉斯的《斯通纳》踩着2015年尾巴闪亮亮登场,多少有些显得突兀。宣传也蛮张扬:五十载后迟来的畅销,罕有的完美小说云云。于是,迫不及待的拿过书,恨不能一口气读完,读完之后觉得有点儿苦,不胜唏嘘。我只想说,《斯通纳》多年的滞销并不稀奇,因为它带有一股让人无法抗拒的负能量,与这个鸡汤励志成功学满天飞的时代格格不入。它像一面镜子,照出来的不是镜前人光彩亮丽的一面,你能看到平庸的自己,无助的自己,狗苟蝇营的自己。但你无法拒绝它,因为你知道,那也是真实的你自己。斯通纳,本书的主人公,农民出身,选择啃老读书,好在求仁得仁,毕业后在大学里谋得了一份教职,永远的摆脱了农民身份。那么他是改变命运,过上了更幸福的生活?纵观他的一生,波澜不惊,平庸得让你无话可说。所以,他的一生,无非是:要求学吗?Yes要参军吗?No遇见喜欢的姑娘追吗?Yes追到了结婚吗?Yes生娃吗?Yes老婆太作了离婚吗?No遇见喜欢的人了劈腿吗?Yes和志不同道不合的同事撕逼吗?Yes但不得不承认,这是个挺魔怔的小说,读着读着,你就开始感同深受了,随着他的勇敢而振奋,随着他的懦弱而颓废。就像我们懂得了很多道理,却仍然无法过好这一生。时光不可逆,往事不可追。我们往往无法预见选择带来的后果,总觉得有一双无形的手,在暗地里操控着一切。说到底,我们这是在害怕平庸,但却没有几个真的能逃离这个窠臼。往往是一边害怕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一边又想一鸣惊人,再鸣惊天。无奈选择少有人走的路终归是要承担孤独,可能一步错步步错,到最后全盘崩溃。然而,选择安稳是无法获得风险红利的,往往也是辛苦半生,看着旁人发达起来又难免觉得心酸眼红,悔不当初不能坚持自己。还有些人选择任性,不听良人劝,撞墙撞得头破血流,只能埋怨社会不公,羡慕别人生在了富贵人家。其实,还不是自己选择蒙着眼睛,按着做梦的套路跑,你不摔倒谁摔倒? 所谓选择,应该是正视生活,面对现实,权衡之下有意识做出的。难免也要感性些,跟随直觉疯狂一下,但选择了,就别后悔。或许只有人走到了生命的尽头才能参透成败,就像斯通纳在回望一生的时候,发觉到了意义和人生比起来,实在太轻了。幸运的是,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因为有些选择让他成为了他自己。人生即选择,我们每个人都是平庸的,我们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

跌进房间的寂静中

这本书,到底是关于什么的,我问自己这个问题。在午后的阳光里,一杯咖啡,窝在沙发里一口气读完,与其说是种淋漓尽致的畅快,不如说是思绪弥漫,怅然若失。“莎士比亚先生穿越三百年在跟你讲话,斯通纳先生,你听到了吗?”斯隆的这句话,改变了斯通纳一生的命运。我喜欢那一段描述,他惊奇的看着自己的手,感受着自己的血液无形的穿过纤细的血管喝动脉流淌着,他盯着地板,在那一刻,他没有回答上来老师的问题,可内心却真实的发生了改变。允许我把这段诗歌抄录一遍:在我身上你或许会看见每年的这个季节,黄叶或尽脱,或只剩三三两两,挂在冷得瑟瑟抖颤的枯枝上,荒废的歌坛,甜美的鸟儿曾在那里欢唱。在我身上你或许会看见这种时日的暮光,日落后渐渐消失在西方;黑夜,死的化身,慢慢把它赶开,在安息中笼住万物。在我身上你或许会看见那火光的闪耀,在他青春的灰烬中奄奄一息,在惨淡灵床上早晚要断魂,被滋养过它的烈焰销毁。目睹这些,你的爱会更加坚定,因为他转瞬要辞你溘然长往。自我。这个原本只知道种地、挤奶、干活的农民小子,在那次课后开始感受到了自己和世界的存在,平生第一次感受到了孤独。这是一个关于找寻自己的故事。用干活换取住宿,熬着夜红着双眼阅读着,成为老师,教导一代又一代的学生,也在战争和时代的风雨变革中挣扎迷茫和动摇。他未必有多么坚定的梦想,或着有多么伟大的成就,可是他一直在努力的成为那个完整的自我,专注着自己的事情,沉浸在文学中,在一批又一批新学生的新鲜面庞和迷茫眼神中,走完这一生。诗歌。读这本书的时候,想起《低俗怪谈》中的怪物。他被科学怪人造出来,面目丑陋,可是他却张口闭口都是美极了的诗歌。文学和诗歌对于一个人灵性的开悟,对美的理解,有无法替代的作用。一朵花的美,看到的人都会赞叹。而一朵花存在于诗歌里的美,却不是通过还原你对花的记忆而得到的。它依存于记忆,却和记忆不一样。它和修辞语法相关,却又不是语言的简单组合。似乎有一个你曾经存在和深切感受过,最终却又忘却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有美有黑暗有混沌,有永远不会熄灭的火,有无止尽的星空,而诗便是打开这个世界的钥匙。爱情。“四十三岁那年,斯通纳学会了别人——比他年轻的人——在他之前早就学会的东西: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爱的那个人,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斯通纳的婚姻是不幸的,隐忍的。妻子进一步,他便退一步。她的神经质他默默忍受;她卧床,他便起早贪黑照顾着孩子和妻子;她说她要改变,他无条件接受;她强迫孩子接受她的价值观,他心有伤感却依然接受着;无法共枕,便搬到书房里,书房也被霸占了,便默默搬到更小的角落中。而和女研究生的感情,是激烈的,触及心灵的,他终于在中年时感受到了爱情的真谛,却最终也消失在黑暗中。随着这段感情的失去,全书开始急转直下,好像被抽空了般,生命和活力散去,他开始变得苍老迟钝。故事。这部小说里的人物仿佛是有了自己的命运,他们会改变,会变化,而非只是一个简单的符号。故事是有层次的丰富的有血肉的。斯通纳的妻子,从一个低眉顺目,受教育和时代所限的女性,到立志做一个好妻子,努力缝补刷洗地板,到生孩子神经质歇斯底里,到决心改变,像个男人一样剪短头发抽着烟,再到又反反复复迷失放弃和立志。你无法评判她的好坏,她有血有肉有性格,也有她自己的情感,挣扎和脆弱。在漫长的岁月的尽头,到底有什么呢,其实什么也没有吧。时间像是斯通纳手中的书,一页页的翻过,然后快速的滑过他不动的身体,跌进房间的寂静中。在他生命的尽头,是不是最终回想的开头的那一幕,老师生气的问他,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到底在讲些什么。

Stoner,追求不到理想的生活,也要追求完整的自己

这本书在去年就有听说,停止出版的50年间,很难想象,仅存的几千本书是怎样在读者中传阅的,我想,这只能证明这书里写的也必是真文学吧。 为了避免阅读英文带来的额外劳累,我还是选择了中文版本。 可以说这本书在这个时刻出现,对我也是一种救赎。无论生活有多么不顺或是不幸,能够始终拥有坚定的信仰,并为之狂喜,为之愤怒,同样是一种幸福。 相比之下, Stoner在面对生活的婚姻,事业,友情,爱情,亲情,以及健康种种失败时,表现出的平静甚至冷漠都是可能的,因为我知道他并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他仍然有自己的成功的一面。另外,作者在文中的环境描述,以及通过stoner本人的感官或是内心的描述都让我有一种真真切切的亲临感,甚至是一种畅快淋漓的感觉。印象最深刻的是,stoner听到archer sloane对自己说你想当一名教师时,主人公仿佛第一次发觉自己的目标时,那种惊醒带来的近乎不真实的感受,尽管看似夸张,但却深深的烙在脑海里,因为我相信,当人恍恍惚惚的生活许久后,终于看到自己人生的灯塔时的狂喜,一定和这书里写的一样真实无比。

类似《异乡人》的虚无

一开始会让人觉得乏味,但读到后面会渐入佳境,沉浸其中忘记时间。一天时间看完斯通纳的一生,对时间和生命的流逝不胜唏嘘感慨!读这部作品会让我想到加缪的《异乡人》,两部作品都表现出一种虚无感,只是《斯通纳》没有那般绝望。另外这本书的题材还挺能引起我的兴趣的,展现了高校教授的工作和日常,他们的内心世界和对于学生的想法,这里面的教授们真的是把学生们看得很重要,对学生也极为负责,不知道我们国家是否也有这类似题材的作品,揭露高校教授们的工作日常及心理想法甚至对于在名利上的不光彩的事件。个人觉得国内高校这种自私自利的教授应该不在少数,尤其是在这样一个浮躁的时代。

灵魂中的石头

灵魂中的石头。 来自:【新民周刊】 http://xmzk.xinminweekly.com.cn/News/Content/6878“莎士比亚先生穿越三百年在跟你讲话,斯通纳先生,你听到了吗?”这是文学概论课上,亦师亦友的斯隆读完莎士比亚第七十三首十四行诗后,对斯通纳(Stoner)所说的话。打开斯通纳精神世界大门之余,成为了对他的喝问,也似乎是《斯通纳》作者约翰·威廉斯穿越了半个世纪的叩问。当斯通纳的灵魂裸露在我们面前,就犹如悬起了一面镜子,照见的不仅是他自己,还包括人海中的我们。  有人说,斯通纳体现了那个时代的美国梦,我觉得,不准确。准确而言,是绝大多数人的梦。一个穷小子是怎样通过自己踏实的学习,用知识改造命运的。如果这样说,那是一篇很励志的小说了,而这又只属于小说前面很小的一部分——故事在徐徐展开。  全书的气息凝重,主角性格冷漠,配角同样冷漠。能够让人感到温度的,是作者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与情景描写。  “你是一个单纯的土地的孩子,也在弱者之列——你是个梦想家,一个更疯狂世界的疯子,我们中西部本土的堂吉诃德。”这应该说是作者借马斯特思之口给斯通纳定了一个基调。  他的理想不够伟大,和所有普通人一样,只想拥有一份爱情,一份工作……  四十多岁时,“情欲与学问”,“全都有了”。我更喜欢这时的斯通纳,不是因为与凯瑟琳的婚外情,而是因为这时他的灵魂是解放的、自由的、自主的。   换个角度而言,斯通纳的人格是分裂的。这种分裂完美地让他与外围世界有了割裂和“融合”,也是他能感觉自己活着的一种方式。简单有效,不过是自我催眠。这体现在他与妻子伊迪丝的“冷战”与做学问上。对伊迪丝的不断让步,对女儿的爱无法实现,只能勉力用自己的心去温暖自己的手与脚。研究学问并写出著作,与其说是钻研的结果,不如说是逃避世俗冷遇的副产品。当斯通纳收拾屋子的时候,他意识到,很多年来,自己并不知道他有过一份憧憬,一直锁在内心的憧憬,这个憧憬表面上是指向某一个地方,其实就是他自己。  作为小人物的斯通纳,是无助的,对现实的冷漠,是无奈,也可以视为斯氏渐渐形成的一种抗争方式。无力,却也只能这样。从客观上讲,社会是一个圈子,是需要这样的人做陪衬的。对社会某些群体而言,这不是抗争,是另一种迎合。对系主任劳曼克思说NO,是他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对学问本身的捍卫。这几乎是斯通纳唯一一次与世俗的正面交锋,也以失败告终,这是一个壮举,也是一个令人玩味的讽刺。  书中人物遇到的事情很简单,却在特定环境下产生了独特效应。斯通纳的一生是没有释放的一生,好容易有了一次意外的爱,却还把他推入了深渊。这是多少小人物遇到的事啊。斯通纳没有最深切地面对自己的内心。这也许是作者要传达的另一种意思,一个小人物,哪怕是一个知识分子,也可能不敢或无法直面现实与自己的懦弱。  《斯通纳》把寻常生命最幽暗的自我忧怜暴露了出来,这也许是这本书“尘封”半个世纪的原因之一。而今重新出版,这种自我哀怜得以再度展现在白天与黑夜之间,心灵得到抚慰,终究,社会无法忽视这样的小人物的辗转跌宕。这也许是它广受瞩目的一个原因。  某种意义上,这部小说也有着轮回的一面,斯通纳的一生谈不上美好顺遂,女儿格蕾斯的情感以及迷离难言的遭遇也令人唏嘘……这是作者的隐喻,还是世事的杀机?  我想,这是生活的一种必然,一种宿命。在斯通纳这样的人没能真正提振自我、重塑生活之前,他们只能是一块石头。当然,石头也是多面的,既可能是冷漠或孤立的,也可能是淡然而坚硬的,并隐含着一种重量。

从《花季雨季》到《斯通纳》

再一次花了不到一天的时间,看完了一本书。上一次这样做的时候,那本书叫《花季雨季》,八年前春天的某个普通的日子。时隔八年,不知道是不是冥冥中自有天意,总之,听说有这么一本书,便找来看,差不多看了三分之一之后,就开始安利给一些朋友,然后百感交集地看完了……“假如存在着平行世界,那么平行世界的那个我,估计就是斯通纳。”我跟朋友这么说。在并不长的篇幅,有些平淡的文笔里,我看到了书中的那么些人几乎都能跟我这辈子遇到的一些人对号入座。细想之下,多少有一丝丝恐惧,那种说不清滋味的恐惧。据说《斯通纳》第一次准备出版的时候,被7家出版社退稿。在作者43岁时,终于被一位年轻的编辑慧眼识中(另一位由他发掘的作家是托马斯·品钦),却因为销量不济,很快绝版。蒙尘50年,重新出版,《斯通纳》一年销售超20万册,成为水石书店、英国广播公司(BBC)、美国《纽约时报》、德国《明镜周刊》年度必读书,位列荷兰、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和以色列等多国文学畅销榜顶端。《纽约客》刊发书评:“ 《斯通纳》)出版50年后的畅销,是献给被亏欠的艺术一次迟来的正名。”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斯通纳》写得太超前了,当时的人们根本无法意识到这是几十年后人类生活困境的特写。书中把斯通纳塑造成为了一个不算靠谱但并不离谱的凤凰男,事业爱情由于自己的一次选择,变成很多人羡慕的模样。他在大学的某一次课后,做了人生里的某次看似微不足道的选择,给了自己的兴趣一次机会。而后,他开始彻底地偏离了父母给定他的人生轨迹。在成功当上大学讲师,娶了一个落魄银行家的女儿之后,他的人生看上去像是挺羡煞旁人的样子。不过,或许他并不是因为爱情才最终决定娶了伊迪丝,因此,后边的日子里便慢慢被持久的冷战所充斥。“我发现我爸并不爱我妈!”这是我这辈子迄今为止无法正面回答的一个问题,而我的朋友不止一次地和我聊起这么一件事情。我发现每次当他说起的时候,我总是尝试转移他的注意力,并最终以失败告终。我想,斯通纳的女儿格蕾丝如果有好朋友的话,应该也会这么跟她的朋友抱怨的。所以,当有人跟我说因为觉得某某某合适,想和对方成家立业的时候,我心里是充满迷惑的。那么一天,他们的儿女会不会就像我的朋友向我抱怨的那样,跟他们的朋友抱怨他们父母之间的感情呢。这些年里,也有很多人说起,结了婚之后,再炽热的爱情都会慢慢转变为亲情。几乎是把我说服了,不过,私心里还是想着,假如真的这样的话,除了维持外人眼里的一团和气,这样的婚姻有啥意义呢?然后提醒自己,不要老是想着有没有意义这码事,否则很多事情会陷入死循环的。斯通纳的女儿显然接受不了父母之间那种近乎无聊的冷战,于是选择了未婚先孕然后早早嫁人。看上去这像是一个不错的解脱方案,可是连她自己都知道,她的丈夫只不过是被他拿来当做跳板,而没有太多所谓的感情可言。于是,她的丈夫也心照不宣地上了战场,然后没有再回来。作者并没有用太多的笔墨渲染这样的一个过程,最终只是交待了格蕾丝从此习惯了酗酒。反过来讲,假如斯通纳一开始没有选择和伊迪丝结婚的话,他的女儿的悲剧是不是就不会上演了呢?周天的时候,重新看了电影《绣春刀》。在影片的最后,沈炼问赵公公,为什么当初选择他们兄弟三个去击杀被贬的魏忠贤。赵公公的意思是,在他眼里选谁都一样,只不过随机选到他们,而选到他们的那一刻,他们不管是成功完成任务还是折在魏忠贤手里,都已经是死人了。而最终,沈炼击败了赵公公,并未像赵公公说的那样,成为死人,而是走出了一条生路。所以,斯通纳假如没有娶了伊迪丝,娶了别人,也不见得就不会有同样的悲剧上演。这样讲,多少有点宿命论的意思。前些日子,朋友问我,你相信宿命论吗?我说,我学哲学的,不考虑宿命论这码事。所以看上去,我这么说,多少有点陷入了悖论。而实际上,我想说的是,其实,我们总以为是我们的选择出了问题。但即使换个选择重新来过,也不见得就不会出同样的问题。斯通纳的悲剧,并不在于他的选择,而在于,他似乎根本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临时之前,他不断地问自己,还能期望什么呢?他并没好好地建构过自己的人生,只是觉得到了某个时间点,应该做什么事情,然后就去做了。正如现在的很多人觉得,到了某个时间点就得结婚,就得买房买车,就得整得像个成功人士的样子……并不是说这样就有多不好,而是很多人并不确定,自己真的想要的就是这些,而是在别人眼里,他就应该是那样子的。所以,当别人对我说,你都这个年纪了,应该怎么怎样的时候,其实,心里是特别不接受的。纵然是为我好,但是,说之前可曾知道我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呢?所以,我时常总是在朋友们向我征询意见的时候,问他们,你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所有的一切,答案就在你想要的那一个东西里边。假如你自己都不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那么,即使别人给了你看上去正确无比的答案,可能最终你还会是个悲剧,即使你很多时候看上去是一个口碑超好的好人。这个世界上,不是做所谓的好人就一定有好报。所有的报应其实跟做人的品质关系并不是太多,只不过出于社会道德的需要,被强加上某种似乎必然的联系。但是,如果可以,请记得,很多时候,你只要想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你才能真正开启你的幸福之门。

失败者的飞翔

在三天后的午夜降临前读完,斯通纳溘然长辞,我仿佛陪伴在他身旁走完最后的日子。摊开的读书笔记密密麻麻地写到第七页,手头的钢笔也只剩最后几滴墨水。橘黄色灯光下,合上墨绿色的硬壳封面, 窗外万籁俱寂,已是无边的黑暗,心头难以释怀的感伤,千言万语却又不知从何说起。忍不住责怪自己读得太快,好比在聆听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在讲述自己漫长一生,漫不经心或者心浮气躁都显得有失尊重 。在时代滚滚洪流中,没有人可以是一座孤岛。有人自我麻痹,任由自己随人潮裹挟随波逐流。也有人在自己身上克服这个时代,来抵抗虚无的生活。如果改变不了世界,至少还可以选择不被世界改变。人生选择的对错彼时难以自知,往往多年以后才能明了。美好的未来是如何一点点腐烂变质,很少有人能察觉。或许是囿于自身局限,或许是逃不脱命运捉弄。原本一见钟情的爱人,为何变得歇斯底里喋喋不休;以为不过是泛泛之交的友情,却延续数十年比想象中更为深厚; 而面对曾经亲密无间的女儿,难掩失望和心痛。常常被普通人的生活所打动,只因自己也是他们的其中之一,在这样的故事中很难不想到自己。在大多数人眼中,斯通纳的一生无比平淡,甚至可以说惨淡,但每个人的一生,又岂是三言两语就能概括?谁又有资格来评价别人的人生失败与否?天空属于所有人,就算失败者也有飞翔的权利 。换作自己出身在那个年代和家庭 ,也许我就是斯通纳。与这个浮躁的世界格格不入的天性,热衷独处和读书,追求智识,进行没有具体目标的学问探索,游离于时代之外,不被周围人理解的孤独,这些类似的遭遇和相似的心境,都能引起强烈共鸣。文笔平实优美,普通的事件也叙述得引人入胜。细节描述准确,亦不失幽默和深刻。揭示了太多心中盘桓已久原本模糊的想法的实质。 因为装帧设计而选择或放弃一本书,对于我来说并不鲜见。有了陆智昌做的装帧设计,我才开始读昆德拉,杜拉斯,纳博科夫,凯鲁亚克,博尔赫斯等等。最初知道这本书,也是因为一直关注的台湾设计师王志弘所作的封面设计所吸引,幸好内地引进后继续沿用台版封面,而且开本,纸张,字体,排版俱佳,非常适于边读边做笔记。还有一点,本书有着极为罕见的令人忍不住击节赞赏的腰封宣传文案:“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叔本华说:“要么庸俗,要么孤独。”所以,你选吧。

不妨试试这样的畅销书

畅销书因其阅读简单轻松,无需精神付出,而只要情绪跟随即可,被大多数人接受。而其作为书的一种特殊分类方式,又因其快餐式消耗的特点,充斥着大量高效产出的烂书而被很多人嗤之以鼻,好似畅销和烂划了个等号。但不可否认任何类型的书中都有好与坏,而我们评价一本书又往往会非常主观。难道就没有那种既有畅销书的优点,又兼容收益至少情绪满足收益的书吗?它必须能触动你内心,引起你共鸣的,而如果整个故事又讲得相当漂亮,那就足够我们朵颐了。不得不说,《斯通纳》就是这样一本值得阅读的畅销书。整本书讲了一个追求完整,坚持自己,努力生活却多少有点人生不如意人的一生。读完这本书,仿佛看到了自己的一生。斯通纳从一个农家子弟,经过自身努力,成为一名大学教授。他很享受讲课过程,并深受学生喜爱,他同一见钟情的女子结婚生子,他有过一位灵肉合契的年轻女子的婚外恋,他有几个合得来的朋友。说起来,我们普通人的一生也不过如此,和自己喜欢的女人结婚,做着自己喜欢的事,还有点生活小插曲,最后就这样老去。然而斯通纳却仿佛并不满足于这样,自身的成长,无疑拉长了与父母的距离。坚持原则的教学态度让他和系主任结仇,教书过程也并不顺畅。一见钟情的女子终究只是一见钟情,婚姻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再灵肉合契也终究敌不过世俗生活,怎么逃得掉已经习惯而且越来越混沌的生活。即使斯通纳生活在一战二战的年代,他也只是安静的在校园里度过,仿佛这些战争和他无关。而他偶尔泛起的小小抗争,不过也是一些小成功,或者因为或大或小的原因失败了。说实话,斯通纳不过是一个无聊的人无聊的一生。而就在这无聊的一生中,我看到了是我们普通人一样的一生,我自己的一生。多少有些反抗,多少有些争取,多少有些失败,多少有些满足。可以说,正是这无聊和无奈,引起了我的共鸣,触动了我的内心。因为这就是我们自己的一生啊。(这句话已经说了三遍。)那除了深深的共鸣,这本书还有哪些优点呢?第一、这本书有畅销书最大的优点,流畅性好,阅读轻松无障碍,即使有女儿在边上玩闹,阅读此书也毫不影响,专注在书中,阅读感很是畅快。第二、这本书更有老派英式味道,没有美国小说的感觉,阅读过程中经常泛起《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的感觉。阅读这本书,你能感受到传统英国小说。第三、这本书的真实感。小说并不仅仅只是小说,他很大程度上还带有作者的自传性质,真实的故事即使用最简单的笔写下来,也足够感人。是的,如果你要阅读一本畅销书,不妨读读《斯通纳》。

「斯通纳」的出版传奇:时间才是真正评价文学的唯一标准

2015年5月,英美三家电影制作公司,在法国戛纳电影节联合宣布启动一本小说的电影改编计划。它们分别是:出品奥斯卡获奖电影《爆裂鼓手》的布鲁姆制片公司(Blumhouse Productions),出品《007:幽灵党》的科恩传媒(Cohen Media Group)和戛纳电影节封后之作《卡罗尔》的制片方Film4 Productions。这部令三家电影公司同时伸出橄榄枝的作品,是一本写作于1965年的小说——《斯通纳》。五十年前当《斯通纳》第一次出版时,它面对的情景并非如此:那一年,作家约翰·威廉斯已经43岁,他的第二份书稿已经被7家出版社拒绝。这一次他把稿子投给了颇具文学品味的出版社Viking Press,接手稿件的年轻编辑最终说服出版社上层,同意出版书稿。(另一位因这位编辑的慧眼而幸未蒙尘的作家,是后现代主义大师托马斯·品钦)。1965年,《斯通纳》出版,但它唯一收获的媒体评价就是《纽约客》的一小块书讯简介“上乘之作”。只过了一年时间,共卖出约2000册的《斯通纳》绝版。70年代,英国出版社Longman在欧洲第一次出版它,命运也与此类似。1973年,约翰·威廉斯凭借自己的另一部小说《奥古斯都》,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然而他的获奖并没有带动自己任何作品的畅销——或许原因之一,是因为那一年与他平分奖项的另一位作家约翰·巴思,正是当时美国风头正劲的后现代主义文学流派的代表人物。截至1994年约翰·威廉斯去世,两个版本的《斯通纳》一共卖出不到1万册。这是一本书最平凡普通的命运。幸运的是,它得到地下读书圈的青睐,多年来辗转于各大二手书店。但《斯通纳》始终难以入大众视野之内,连许多书评人都不知晓有这本书的存在,更别说主流人群了。命运就爱这么捉弄人。这本地下小说虽被长期遗忘,却也始终有人想起。2003年,在《斯通纳》几经绝版之后,英国Vintage书系出版人听取朋友约翰•麦克葛汉的建议,在英国重版,这是《斯通纳》首次回归到众人视野中。到2012年,十年间共卖出4863本。这比此前美国第一版只售出两千册要好些,但仍然属于小众阅读。2006年,美国著名文学书系NYBR Classics系列的总编埃德温•弗兰克受一个经营书店的朋友推荐,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迅速买下版权,他并不知道截止他读到《斯通纳》的那天它已经绝版了多少年,“但这种书你总归不会错过”。重回到美国本土文学领域的《斯通纳》,产生惊人效果。从传统媒体开始,《卫报》、《纽约时报》、《时代》杂志等媒体纷纷报道名人们在阅读这本小说:美国国家图书奖得主科伦·麦凯恩将它列在自己十大挚爱小说之首,并承认过去几年里自己买了五十多本《斯通纳》作为礼物送给别人;著名演员、导演汤姆·汉克斯面对《时代》采访说:“《斯通纳》是令我爱不释手的五本小说之一”。《纽约时报》刊登书评:“世所罕有的完美小说”。《斯通纳》在美国的热潮也席卷了欧洲。媒体炸开了花,出版商纷纷打听这是本什么样的书?2011年,这本书在法国突然大获成功。2012年年底,英国兰登书屋(Random House)再版《斯通纳》,一年之内售出近17万册。同年,《斯通纳》在荷兰出版,平装版一年之内销售近20万册,并荣登荷兰畅销榜榜首数周之久。2013年,《斯通纳》在国际书市上大放异彩,先后登上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及以色列的畅销榜榜首。《出版人周刊》(Publishers Weekly)撰文讨论“《斯通纳》现象”。更不要提无数的作家主流媒体竞相赞美。作家伊恩•麦克尤恩接受BBC广播采访时说:“《斯通纳》是一部献给所有热爱文学之人的传奇。”《纽约客》发表书评:“《斯通纳》出版五十年后畅销,是献给被亏欠的艺术一次迟来的正名。”《卫报》刊发作家朱利安•巴恩斯书评:“《斯通纳》——2013年度必读”。2014年,英国最大连锁书店——水石书店评选《斯通纳》为年度选书,并推出限量精装定制版。这是个惊人的现象,一本50年前出版的小说,成名竟在50年后。读过《斯通纳》的读者总是忍不住把它分享给身边的人。让这本书回归大众视野的出版人埃德温•弗兰克的话也许能够给出答案:“这本书把焦点投向了这样一种人的生活,他非常非常平凡普通,但在另一意义上,可以像任何人的生活一样丰富”。《斯通纳》讲述了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爱,认同,怜悯,志业,傲骨,信任与死亡。一个勇者有过的失败不失意的人生: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美国,密苏里州。来自偏远农场的农家子弟、19岁的威廉•斯通纳进入州立密苏里大学学习农学。自一堂选修文学课为起点,他的一生就此悄然改变。未来的斯通纳成为了一名大学老师,结婚、生子、教学、退休、衰老、死亡。在他生命的尽头,或许他可以坦然面对这个问题:你的一生,还要期望别的什么吗?一部蕴含着真诚、激情与紧凑力量的小说,探究了历史洪流所忽视的人性之间的冲突、溃败与幸存,重新唤起思考每个个体独特存在的意义。作者约翰•威廉斯向世人展示了凡人中的勇者在如何生活。

人生:平淡凡俗背后的无奈与悲怆

文/吴情西方叙事文学中拥有久远的英雄叙事传统,在英雄身上寄托自身的期待和向往。希腊神话中,与人亲近的普罗米修斯为人类盗取火种,受到宙斯的惩罚,内脏每日被鹰啄食,其行为壮举堪称可歌可泣。无独有偶,《荷马史诗·奥德赛》便“记述”了木马计的设计者奥德修斯凭借个人智慧和才能艰难的回家之旅,谱写了一曲英雄的赞歌。然而,当百态的现实人生真正呈现在作家面前,美与丑彼此纠缠,爱与恨两相斗争,英雄叙事(或称大叙事)便逐步让位于微观细致的平民叙事(或称小叙事),日常生活走上前来,检验人生与文学。平民叙事,其主要特征在某种程度上是“反英雄的”(anti-hero)。以平民叙事为主的作品,不预先假设一个近乎全知全能全善的主角,以一种仰望的态度查看、描述和观摩其一言一行。相反,它将主人公拉至地面,他(或她)的生活里,与你一样,少不了一日三餐,饮食男女。你无须膜拜,也不必敬仰,只需平视他(她),可以固执地将自己代入,也可以冷眼旁观。美国作家约翰·威廉斯(John Williams)暌违几十载后重又出版的作品《斯通纳》(Stoner),便是一部书写平民凡俗日常典范之作。《斯通纳》讲述了主人公威廉·斯通纳短暂平凡却不算庸碌的一生。他出生于密苏里州一家农场,父母亲为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被繁重的劳作压弯了腰。在父母亲强烈的建议下,斯通纳外出求学,就读于农学院。大学时期,他对文学产生好感,并背着父母亲转换专业。本科毕业之后,他选择继续深造,也意味着他脱离父母亲的农场。而后,“一战”烽火燃起,他却并未主动参战。博士毕业后,他与伊迪丝结婚,婚后生活平淡如水,掀不起一丝波澜。然而,在教学生涯中,他因为一些原则问题与另一位教授霍利斯·劳曼克思走向了对立面,并在随后的生活中时常受到后者阴险的报复。中年时期,他与女学生凯瑟琳·德里斯科尔彼此交付心灵与肉体,却不为社会规范所容,也因劳曼克思的阻挠和妨碍最终天各一方。即将退休之际,斯通纳染上重病,最终在病痛中离开这个世界。很显然,威廉·斯通纳(William Stoner)是一名大学英文系教授,属于所谓的“精英阶层”,但也算广义上的平民(美国这一商业发达、分工明确的的社会里,平民与精英界限并不分明)。他的个人经历,在某种程度上也隐喻了广义的人生,表现了人生形而上的虚无、荒诞和无力。虽然对文学心向往之,但斯通纳缺乏告诉父母的决心和勇气,只是在毕业之后才缓缓道出;虽然与妻子伊迪丝出现婚姻危机,身心俱疲,斯通纳却始终无法与之离婚,从此各自天涯;虽然为坚持原则惹怒了劳曼克思,但斯通纳从头至尾不曾与之决裂,只是躲闪、回避与退让。他一方面很有想法,富有见识,另一方面,他也缺乏决断力,有太多的不忍、顾虑和难舍。他不是英雄,在生活的节点处无法扭转乾坤;他也没有要成为英雄的壮志,只是在小心翼翼地呼吸着、生活着、写作着。他是他,是你,也是我。威廉斯本人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讲故事的人”,《斯通纳》一书中也无太多跌宕起伏的情节,只是在逝水年华中静静诉说,在微妙隐约中探讨生存秘旨。而这一探讨,充满了未知、犹疑和不确定。斯通纳转换专业,似乎是听到了文学的召唤(calling),来自异域世界中的声音,似乎又不是,而是对父母、乃至命运的不明显反叛。斯通纳不是毛姆《月亮与六便士》中的斯特夫克·兰德,也不是易卜生《娜拉》中的娜拉,他既富于幻想,却又立足于现实人生,在各种力量的夹缝中艰难生存。从常人的角度来看,斯通纳本可以和妻子伊迪丝协议离婚,但唯一的女儿在左右牵绊,不过,又好像不是女儿的原因,而是彼此的绑架、冷漠和无视,是婚姻带来的爱情的破灭与消亡。曾几何时,康德在《何谓启蒙》中提出“启蒙是自我启蒙”的观点,标榜人类理性的尊严。但在战争来临之际,热血和复仇的情绪被煽动,个人被纳入国家机器之中,消解了个人意义。斯通纳认真思考之后,放弃参战,不追逐战争给个人带来的荣光,也因此避免了一场灾难;他的好友戴夫·马斯特斯却死在异乡。曾几何时,大学为追求知识、代表真、善、美的殿堂,但在斯通纳时,却或多或少地成为了“为了这个世界的弃儿而存在”,而非“为那些学生而存在,也不是为了无私地追求知识而存在,不是为你听到的任何理由而存在”。这一番话,虽为斯通纳好友马斯特斯闲谈时的谐语,却不乏深刻的洞察力,光环笼罩下的不一定是天使,或许是残缺的肉体与灵魂。纵观斯通纳的一生,尽管间或会有些许微澜,但平淡凡俗为其主要基调,不曾轰轰烈烈,也没有碌碌无为。斯通纳及其人生(包括其教学事业、社会交际等)本身果真是有意义的吗?或许是的,当我们所谓的意义不局限于“英雄”和“伟业”之上的时候。夸父追日而终不得,其精神在于不懈的追逐;西绪福斯一次又一次往山头顶石头未能完结,其价值在于循环往复,知其不可而为之。面对生活,面对斯通纳和我们自己,或许只有书中那句话可以勉强作结,“我们应该活下去——因为我们不得不活下去”,人是现实中的人,不在生活之外寻找意义,穿衣吃饭,即为修行。如要转载,【豆邮】联系。

喜欢

喜爱这本书,为它揭示出生命真实的那份坦诚与坦然;敬佩石头人,为其拥有的安详、稳定的生命力量。(请继续过好自己的生活

为自己活着

平凡哪里都不缺少平凡的人,大多数人的人生甚至都不如斯通纳有故事。出生,长大,生活中没有发生什么大事。结婚,生子,日常的琐事,亲人的离世,工作的苟且,都经历了,从青涩无知到老成世故,想得到的终于看淡,万钟于我何加焉?家庭,还算圆满;工作,尚且顺畅。没有幸福的昏厥,也不必痛苦的哭泣。人生大多如此,平凡,是每个人的标签。偶有冲破生活挣脱的时候,享受了肆意的快感,还是要回到生活,忙里偷闲看看夕阳,倒杯茶,和朋友说说话,日子一天天过去,老去的时候,也无谓遗憾,活了一生,一生也就这样活着。爱情爱情到底是什么样?可以形象,可以想象。爱是生理反应还是心理反应?抑或二者兼有?爱是乍见之欢还是相处不厌?爱是平淡还是激情?白头偕老才好还是爱过就好?关于爱情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也有着各种各样的答案,人们永远无法说哪个答案是对的,只能说是对自己合适的。不是别人的意见就都是对的,也不代表自己想做的就是错的,爱情具有惊人的魔力,当它来的时候,遵从自己的内心。结果或好或坏,过程完整或缺憾,都不妨碍它是它自己,爱情给人带来的,也正是爱情要人了解到的。执拗大多数人浑浑噩噩,只知道每天要做什么,不知道未来要做什么,也许一辈子就重复了一天活着。偶有一些人在路上见到了些东西,那让他觉得他需要开辟第二天的生活,于是就有了第三天,第四天……每天每天。那些东西是如此的让人着迷,让人不由自主地去捍卫。既然选择了,就要为选择的承担责任,也许这期间有痛苦,想放弃,想想那时它带来的。路不好走,豺狼虎豹。初见时它给锈剑,也是在一次次的挥舞中变得锋利,披荆斩棘,唯有战斗。

小鹿在看你

这不是一篇正式的读后感,炸死他琐碎的感想和摘录。
1 人生
全书整体用了及其悲沉的笔触描绘了斯通纳一生的喜怒哀乐,主人公的点滴都构筑在俯瞰整个生命的视角。当我试图通过文字回望作者想要表达的人生观,隐隐读出浓厚的虚无主义,这也是我大概翻完全书吸收到宏观角度最大的负面情感。
回想起高中作文课老师让写短篇小说作业里的一个小插曲,记得我对主角手机铃声都仔细推敲了一番。而小说以文学作为主人公职业,为数不多的文学直接饮用更不可能是随意之笔:
第一次引用了就在第一小节,斯通纳的启蒙老师斯隆,这位被后文斯通纳故亡好友戴夫·马斯特思所指的一类,即荫蔽在大学休养所之下的体弱、年迈、不满以及失去竞争力的人,在课堂上讲到莎翁的第七十三首十四行诗
在我身上你或许会看见每年的这个季节,
黄叶或尽脱,或只剩三三两两,
挂在冷得瑟瑟抖颤的枯枝上,
荒废的歌坛,甜美的鸟儿曾在那里欢唱。
在我身上你或许会看见这种时日的暮光,
日落后渐渐消失在西方;
黑夜,死的化身,慢慢把它赶开,
在安息中笼住万物。
在我身上你或许会看见那光火的闪耀,
在他青春的灰烬中奄奄一息,
在惨淡灵床上早晚要断魂, 被滋养过它的烈焰销毁。
目睹这些,你的爱会更加坚定,
因为他转瞬要辞你溘然长往。
老气横秋便是如此。虽然最后两句提到了坚定的爱,可这分明直接影响了斯通纳的性格,下文还会提及。
另一处是第十节沃尔克的答辩,提到雪莱的《阿多尼斯》(本身就是挽歌,写给济慈的)
生活,犹如多彩玻璃的穹顶,
玷污了永恒的洁白光彩,
直到死神将其踩成碎片。
一样的以死看生,把死作为永恒态。而紧跟其后有提到了济慈的另一首诗:
‘美就是真,真就是美,’——这就是
你在人世知道的一切,你需要
知道的一切

当然读起来也并不轻松。
而另一处直接体现出虚无的段落,在第十一节:
他已经到了年岁的这种时刻:经常会想到,而且日益强烈,想到一个如此简单的问题,简单得他都没有办法去面对。他发现自己有些迷茫,自己的生活是否值得过下去,是否有过生活。他认为,这是在某个时候所有人都会想的问题。他不知道这个问题出现在他们心中时,是不是跟出现在自己心中时一样带着这种不具个人色彩的力量。这个问题随之会带来某种伤感,不过这是一种整体的伤感,他想跟自己或者他的特殊命运没有多大关系。甚至都拿不准,这个问题本出来有着最显而易见的原因,是从他变化后的生活中蹦出来的。他相信,这个问题是这些年日积累中来的,是从各种偶然事件和限制中来的,是从他开始对这些东西的领悟中来的。他从这种可能性中获取一种阴郁和具有讽刺意味的快感,这种可能性就是,他努力获得的小小学问启发自己达到了这样一种认识:从长远看,各种东西,设置让他领悟到这点的这份学问,都是徒劳和一场空,而且最重要消解成一片他们撼动不了的虚无。

2 斯通纳
可能开头描写的斯通纳过于乏善可陈,甚至可以用凄惨来感受他的一生(几乎被同事同学遗忘、一位存在感极低的教员),这种先入为主让我对其的loser眼光久久挥之不去。
Stone有象征顽石的意思。用几个词汇来描绘斯通纳,有坚定的爱、对所爱也有激情、但又有固执和冷漠。我曾想如果我是斯通纳,一定不会过成这样一个人生、被写成这样一本书。我希望看到他身上更多的乐观、开朗、要强和享受生活的情趣。就像红楼梦一样,作者把结局都悄然地写进了开头。在三位好友讨论从军一节,马斯特思就指出斯通纳“总是带着那副憔悴、献身的表情”、“注定要遭受灭顶之灾”、“一辈子都会为此后悔”。这是就是我最不喜欢斯通纳性格的一点,也许凄然而又坚定或者恰恰照应了“目睹这些/你的爱会更加坚定/因为他转瞬要辞你溘然长往”的价值观。以至于亲情、爱情在斯通纳身上,都像若即若离并不能被他抓住拥有。不过总之相比对其有知遇之恩的斯隆的孤老而言,斯通纳的辞世已经很体面了。马斯特思把他比作唐吉坷德,但个人觉得斯通纳还并没有骑士真正的理想主义,如此应该将自己所拥有的、所爱的纳入自己并肩作战的队伍之中才对。
相关段落
第二节:
“你也别想逃掉,我的朋友。真的别想。你是什么样的人?一个单纯的土地的孩子,像你对自己假装的那样?噢,不是。你也在弱者之列——你是个梦想家,一个更疯狂世界的疯子,我们中西部本土的堂吉诃德,但没有自己的桑乔,在蓝天下欢跳。你足够聪明—只是比我们共同的朋友聪明一点。但是你有这个瑕疵,那个顽疾。你觉得这里有某种东西,有某种东西值得去寻找。其实,在这个世界上,你很快就会明白。你同样因为失败而与世隔绝;你不会跟这个世界拼搏。你会任由这个世界吃掉你,再把你吐出来,你还躺在这里纳闷,到底做错了什么。因为你总是对这个世界有所期待,而它没有那个东西,它也不希望如此。棉花里的象虫,豆荚里的蠕虫,玉米里的穿孔虫。你无法面对它们,你又不会与它们搏斗;因为你太弱了,你又太固执了。你在这个世界没有安身之地。”
第十六节:
“他的失落感,内心藏了很久的失落感,喷涌而出,彻底将他吞没,他任由这股洪流裹挟着,意志已失去控制。他不想搭救自己。接着他又亲切的笑了,好像是冲着某个记忆而笑。他忽然想到,他都快六十岁了,应该能够不受这种激情和这种爱的力量左右。”
“可他还是难以超越,他知道,而且永远超越不了。在麻木、冷漠、孤绝的背后,这种力量还在,强烈而稳定,它永远都在那里。年轻的时候不假思索自由地释放这种力量,他曾经把这种力量投到阿切尔·斯隆展示给他的知识中——那是多少年前?在求爱和结婚后的最初那段盲目、愚蠢的日子里,他曾把这种力量投放给伊迪丝。他曾把这种力量投给凯瑟琳,好像以前从未投放过。他还以古怪的方式,而且在自己完全意识不到的时候,把这种力量投放到生活的某些关键时刻,也许投入的最充分。这是一种激情,既非心灵也不是肉体的激情,它就是一种综合了二者的力量,好像它们不过是爱情的材料,它的具体内容。对一个女人或者一首诗,它只是说:看哪!我活着。”
第十七节:
“他想当一名教师,他成了教师。但他知道,他永远知道,人生的大部份时候他都是一个冷漠的人。他曾梦想过某种正直,某种绝对的纯洁。他寻找过妥协和无关紧要的攻击性消遣。他曾想像过智慧,在漫长岁月的尽头,他找到了无知。还有什么呢?他想,还有什么呢?
他还期望什么呢?他问自己。”

3 大学
《斯通纳》是被归为academic novel, or campus novel。到底什么是大学?
马斯特思这个开头就把一切看得很透的人,已经说了:
“所以,上天,或者社会,或者命运,或者不管什么你你想给它取的名字,给我们创造了这间小茅屋,这样我们就可以从暴风雨中走进去。这所大学就是为我们而存在,为这个世界的弃儿而存在;不是为那些学生而存在,也不是为了无私地追求知识而存在,不是为你听到的任何理由而存在。我们释放出各种理由,我们让个别普通人进来,那些将在这个世界上有所作为的人;但那不过是保护色。就像那座中世纪的教堂,它才不在乎俗众,甚至上帝呢,为了活下去,我们有自己的理由。我们应该该活下去―因为我们不得不活下去。”
后文沃尔克答辩、与劳曼克斯相斗让我读起来都及其乏味。这一点说的比较明白,留在大学的,可能比在外面世界的人少一些污秽,但包括了费奇这类不算最诚实、也不极勤勉、更不算聪明的这类。将在这个世界上有所作为的人应该从大学走出去。这一点很有积极的意义。

4 亲情、友情、爱情
很多处的感情描写都相当触人心弦。
第三节末:(提亲)
他差不多快要到大门口时,听到后面传来奔跑的脚步声。他转过身。是伊迪丝。她僵硬站在那里,显得很高挑。她脸色苍白,直直地望着他。
“我会努力做个你的好妻子,威廉,”她说,“我会尽力。”
他想,这是到这儿后第一次有人喊他的名字。
第七节(回乡葬父)
这么一触碰,轻得他几乎感觉不出来,母亲带着他走到打开的棺材旁边。他向下看去。他一直看着,知道眼睛清亮起来,然后又吃惊地往后退去。他看到的好像是个陌生的尸体,萎缩了,而且变得很小,脸像一张薄薄的牛皮纸面具,应该是眼睛的地方变成两个深深的黑色的小坑儿。裹住身体的深蓝色的上衣显得离奇地宽大,放在胸上从袖口里伸出的双手像某种动物干枯的爪子。斯通纳转过身面向母亲,他知道自己感觉到的那种恐怖就停留在眼睛里。
第十三节(与凯瑟琳)
斯通纳还非常年轻的时候,认为爱情就是一种绝对的存在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如果一个人挺幸运的话,可能会找到入口的路径。成熟后,他又认为爱情是一种虚幻宗教的天堂,人们应该怀着有趣的怀疑态度凝视它,带着一种温柔、熟悉的轻蔑,一种难为情的怀旧感。如今,到了中年,他开始知道,爱情既不是一种优美状态,也非虚幻。他把爱情视为转化的人类行为,一种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一天接一天,被意志、才智和心灵发现、修改的状态。
(与女儿独处)
有时,周末,她会去拜访邻居,让格蕾斯单独跟父亲在一起。偶尔,在它看来伊迪丝还会出去很久,跟女儿去乡下散步。离开家后,格蕾斯那种生硬、警惕的拘谨就会掉落,有时还会流露出斯通纳几乎忘却的宁静和充满魅力的微笑。
(我感触于最后一句:有时还会流露出斯通纳几乎忘却的宁静和充满魅力的微笑。毕竟格蕾斯是两人生命的延续,父女间自有天然的相和。对子女的爱很大程度就来自于这种相像,我们与周围的人,跳脱出血缘地缘,能让你产生似曾相识的东西,也即是这种感觉。)
(奥扎克湖的二人世界)
虽然很冷,他们还是差不多每天都要在林子里散步。高大的松树,在白雪的映衬下看上去黑中带绿,树梢气派地只想淡蓝色、干净无云的天空,偶尔,某条树枝上雪块悄然移动,普通一声落在地上,反而强化了四周的寂静,就像一只孤独的鸟儿唧唧喳喳的鸣叫反而突出了他们散步的地方的幽深孤独。有一回,他们看见一头鹿从更高的山上跑下来找吃的。这是一只幼鹿,在有黑的松树和白雪的映衬下,焦黄色的皮毛显得光彩夺目。这头小鹿理他们有50码,面朝他们,一只前爪轻轻地从学弟上提起来,小小的耳朵向前扑着,黄褐色的眼睛格外圆,而且眼神柔和得不可思议。谁都没有动。小鹿斜着精致的脸蛋,好像带着礼貌的质疑看着他们。接着,小鹿不慌不忙转身离去,高高地抬着脚走出雪地,每一步都走得那么精确,一路发出尖细的踩踏声。
(与鹿邂逅是全书我最喜欢的段落。我原想以“写人生的书要仔细品,小心有毒”的调侃来起文章名。可对书的整体观感最后还是喜欢胜过了调侃。鹿以优雅、美丽为文化象征,有些亚文化里还把鹿作为吉祥幸福长寿或者进取义无反顾的象征。总之,同样生存与这个天地间,有生死轮回的共同属性,看一眼活得如此优雅的另一种生灵,已经足够是对如何度过生命最好的洗礼了。同样的,保有精致的内心于外表的投射,礼貌又保留批判精神地去面对周遭,精准而安静地走好每一步就好。此处有个人扩散解读。但单凭这一眼美丽的对视,已经足够唯美。)
还是以诗结尾吧。耶胡达.阿米亥的《人的一生》:
  人的一生没有足够的时间
  去完成每一件事情。
  没有足够的空间
  去容纳每一个欲望。《传道书》的说法是错误的。
  人不得不在恨的同时也在爱,
  用同一双眼睛欢笑并且哭泣
  用同一双手抛掷石块
  并且堆聚石块,
  在战争中制造爱并且在爱中制造战争。
  憎恨并且宽恕,追忆并且遗忘
  规整并且搅混,吞食并且消化——
  那历史用漫长年代
  造就的一切。
  人的一生没有足够的时间。
  当他失去了他就去寻找
  当他找到了他就遗忘
  当他遗忘了他就去爱
  当他爱了他就开始遗忘。
  他的灵魂是博学的
  并且非常专业,
  但他的身体始终是业余的,
  不断在尝试和摸索。
  他不曾学会,总是陷入迷惑,
  沉醉与迷失在悲喜里。
  人将在秋日死去,犹如一颗无花果,
  萎缩,甘甜,充满自身。
  树叶在地面干枯,
  光秃秃的枝干直指某个地方
  只有在那里,万物才各有其时。

追随自己心的方向

斯通纳的一生:谈不上成功,婚姻从蜜月就注定了失败,女儿也与他渐渐疏远和逃避,事业也几乎没有得到升迁,朋友也不过费奇...也谈不上失败,从一个农民子弟到大学的教授,娶了自己一见钟情的女子,做了自己喜欢的文学研究工作....没有太多波澜,就像我们大多数人的生活,斯通纳面临的抉择并比我们的更惊天动地。只能说平淡无奇的,从这个角度,甚至都清楚为什么能写成小说。可能是因为刚刚度过狄更斯的两本书,感觉《斯通纳》对于人物的内心并没有过多的渲染,铺垫。如其他书评所说,没太多文学的手法和华丽的结构。但平凡中往往蕴含着不经修饰的深意。1.弃农从文并不是一个农民子弟容易做出的决定,而他在斯隆的提问后“自我意识开始苏醒,他还从未以这种方式感知过自己”,果断的弃农从文。这符合一般小说中的主人公的行为。2. 他却没有弃笔从戎,让小说的主人公失去了成为英雄的机会。在那个大背景下,在他两个好朋友都到前线,他却在与斯隆对话后选择留下“你必须记得自己是什么人,你选择成为什么人,记得你正在从事的东西的重要意义”,但决定不参军“当然你不会有什么特别的益处,而去可能还会有某种不利,要么现在,要么将来”。但他还是决定留下来,面对同事的“眼神”,“彬彬有礼”中的“不尊”... 值得一提的是马斯特思,这个斯通纳的朋友,是去前线了,但得到了作者的尊重“自己去参军是以为你我参不参都无关紧要”“....灭绝之情,到这个世界上再走一遭可能会很有趣”“要为自己而去”,但对于戈登的参军,表述就不同了。 在刚刚读过《双城记》后,我完全同意作者对于战争的看法,所谓的政治的爱与恨以及复仇,带来的人性的扭曲,以及在大学中所产生的影响。3. 婚姻虽然并不成功,但是面对家境悬殊的一见钟情的女子,他还是主动让戈登引荐,一周后求婚,居然被戏剧般的同意了。虽然婚姻是失败的,但最初,他勇敢的做出了,他认为正确的选择。4. 他在研讨课上给系主任的学生打了F,并阻止其获得学位成为教员,更是对于教师和大学以及自己所做学术研究的尊重。当然,他为此付出的代价,是一直被系主任打压到退休。5. 他和情人的关系虽然被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但并没有想妥协“我们可以离开,我们可以采取行动”,“随后的几个星期,俩人在一起的时间跟一起一样多”,直到最后“我们最终还是属于这个世界,我们应该早知道这点,我相信我们是知道的,但我们得退出来一点儿,假装一点,这样才能..."6. 在退休的问题上,他同样没有作出妥协,但命运就是如此,癌症让他不得不做出了系主任喜欢的决定,提前退休。还有一些事情,就不一一举出了。如他在病榻上所回顾的:他沉思起自己这辈子“看上去似乎难以回避的失败了”,曾经希望友谊,“让他在人类的竞争中支撑下去”但两个朋友,一个无谓的死了,一个“远远的退缩进生活的序列中”。他渴望的婚姻,已然死亡。他拥有的爱,放弃了“把它释放进混乱的生命潜能中”“他梦想过某种正直,某种绝对的纯洁,寻找过妥协和无关紧要的攻击性的消遣”,“他曾想象过智慧,在漫长的岁月的尽头,他找到了无知”如果硬要说他冲破什么枷锁, 根据上面列的事情,可以说出身,世俗眼光,政治情节,权贵等等。但斯通纳一生耐人寻味的也恰在这里,冲破了这些的桎梏,跟随了自己心的方向,但每次的结果不是好的,因此斯通纳主动是某种平庸,某种失败。最后的时候,他是释然的”一种愉悦感油然而生”“他回想起自己念念不忘的失败”“太平庸,太不重要了,与他曾经度过的生活相比太没有价值了”“人生的终点都是死亡,成功或者失败并不重要,也没那么简单,斯通纳做了他自己。他就是他自己,他知道自己曾经是什么样的人”斯通纳的人生“还期望什么呢?” 我也是同样的感慨。或者再读一遍会有更不同的感受。

不动声色不露悲喜

非常同意杂志《纽约客》给这本书写的短书评:《斯通纳》一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以不带一丝一毫悲喜的冷静态度洞察了生活本质的全部。它从本质上触及了预见期待的与真实体验的生活间的落差……这是我为了改变自己的拖延症,和一个从高中就幻想着能一直在一起互相监督学习的“人形百科全书”同学约定好在一周之内一起看完然后分享心得的第一本书,也是我自己推荐的,所以很有必要写些什么记录下来自己的感受。而我这个拖延症晚期的人,竟然以一种自己都没有想到的读书速度和太难得一见的专注,在凌晨快2点的时候,把这本乍读会觉得枯燥的书给一口气读完了。讶异程度不亚于某天没有在母亲的恐吓和威胁下就自觉地干完家务并且准备好饭菜,再带着一个甜美的微笑淡定地说:“母亲大人请用餐。”(我还是懒癌晚期(。◕ˇ﹏ˇ◕。 ))好了,题外话又说太多,原谅我不得精简文字的重要性。回到正题。其实在读到第10章以前,我还固执地认为这本书其实是真的无聊,就是在讲一个虚构的人物的简单传记,斯通纳是怎么在农场长大,之后上大学、再之后准备留校任教教英国文学……平铺直叙的语言和情节一向不是自己钟情的小说类型,唯一可以拿出来说的恐怕就是细腻一些的环境描写的笔触,我觉得英文原版应该会更好更美些,然而,在和小猴聊读书进度和看书的感觉时,他的一句“我觉得他一直在抗争”让我短暂地陷入了沉思,隐约记得自己当时被安利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在推荐语中有“平凡”“孤独”这样我自己会被吸引的字眼,抗争?如果这个主题这么明显的话,我怎么可能看到了第10章都还没有察觉,一度开始怀疑自己。但是细细回想已经看过的前10章,斯通纳大二时敢于追求自己心底真正热爱的文学从农学系转到文学系、向父母坦言自己不愿意回农场而是要留校任教、看到伊迪丝的第一眼便觉得他爱她,然后大胆地去求爱求婚,认为他一定能给她一个幸福的未来……这些仔细想来都只是一个再平凡普通不过的人再正常不过的生命历程,被小猴一点醒,才真的知道,里面都是有隐隐的抗争的。作者的高明之处,应该就是把这种抗争不动声色不露悲喜地隐藏在淡淡的事实之下,以至于粗心如我的人不会有任何察觉。而这种突然的警醒,大概也是我决定熬夜要将它完整看完的最初动力。(在此之前是带着不情愿的情绪看的)越往后读,越觉得,他的光辉面远远超过自己之前的想象。我总是不自然地将“失败者”这个形象强加于斯通纳,或许是因为模糊了的记忆(已经记不清是否在第一次看到推荐时就出现过这样的字眼)、或许是因为前10章的斯通纳本就符合我对“失败者”的描述,总之,我是主观认定斯通纳未来的人生也会就这样朝着不温不火的“庸”上靠拢时,之后的阅读把我最初的这种自以为是的认为击落的一塌糊涂。斯通纳对于学术的严肃、对于维持大学内部教学质量的高要求、对迟到的真爱的追求,都完全颠覆了我对一战前他的看法。一战之前,他做事刻板、生活轨迹平稳到书外的我都想去强行打破,他生活的一切,真的是,真的是平静地惊不起一丝波澜,没有热情没有一丝哪怕是激烈的情感,就连娶到了自己心爱的女人这样值得有所改变的大事,也被完全不同于初见时美好的伊迪丝磨平了情感,而认识到自己婚姻失败的他也选择了隐忍,那种感觉就像是,在看一个已经完全自我习惯被生活逼着移动、并且不主观去寻求任何改变的人,他卑微、他普通、他没有热情、眼里没有光亮。而在这之后,当他醉心于自己专攻的学术,开始慢慢意识到自己是可以做个好老师的,于是尽力把这件事做好。我最喜欢的段落,是斯通纳在跟费奇就一个在学术上马虎了事还自作聪明的学生沃尔沃在哥伦比亚大学的去留问题上谈论起在一战时已经战死的旧时同窗戴夫的时候,那段话非常深刻:“我们三个在一起的时候,他说——对那些贫困者、瘸子们来说,大学就像一座避难所,一个远离世界的庇护所,但他不是指沃尔克。戴夫会认为沃尔克就是,就是外面那个世界。我们不能让他进来。因为我们这样做了,我们就变得像这个世界了,就像不真实的,就像……我们唯一的希望就是把他阻止在外。”读到此处,他形象的高大让我完全摒弃了之前对他所有的负面评价,一个愿意为了学术的严肃性而不顾一切地要将想要浑水摸鱼投机取巧的伪知识分子阻挡在大学之外绝不马虎的学者,单凭这一点都足够让人肃然起敬。虽然他的这种尝试以失败告终,并且在日后为他带来了无限麻烦(沃尔克的导师在职位上升之后故意让学术成就很高的斯通纳去教低年级的基础课,排课时尽量刁难斯通纳让他没有休息时间来自己钻研学术……),但是他还是从容应对,不卑不亢,继续以一贯地认真对待着讲课。但是终于让人欣慰的是,作者威廉斯还是让看似已经永远确定的斯通纳的人生轨迹因为寻找到了真爱而有了哪怕一丝的波澜,是的,他遇到了他的真爱,他一生中除了他无辜的女儿之外真正爱上的第一个人——他的学生凯瑟琳,幸运的是,这个年轻又能在学术上和斯通纳产生共鸣的个性十足的女孩,同样回报以他更甚的爱,虽然这段感情最后还是以分离的方式结束,但在那之前他们共度的时光,快乐而幸福,虽然短暂,但是那是真正的爱情,斯通纳值得拥有这样的真爱,虽然它迟到了些。

一个幸运的自我完成者

非常喜欢这本小说。它自然,温和,能打动人心。在这个世界上,像斯通纳这样的人不多。他们对自己对别人是通透的,是永存一种关怀和善意的;他们就像是带着一种使命来觉悟这个世界和自身,体验真实活着的感觉,最终完成自己。从斯通纳第一次听到斯隆教授所读的那首莎士比亚写的诗开始,就开启了自我完成的道路。当斯通纳在收拾和伊迪斯买的新家的时候,”他意识到,很多年来,自己并不知道,他有过一份憧憬,一直锁在内心某个地方的憧憬,就像一个见不得人的秘密,这个憧憬表面上是一个地方,其实就是他自己。所以,当他在打造书房的时候,他打算定义的是他自己。当他看着表面的粗糙消失,灰色的风雨侵蚀消失,露出基本的本质,最终露出花纹和质地华丽的纯粹时,他逐渐打造成形的是他自己,他要置于某种有序状态的是他自己,他想创造某种可能性的是他自己。” 而在斯通纳生命最后的时刻,他感到”一种柔软感缠在他身上,一种倦怠感爬上他的四肢。一种他自己的身份感忽然袭来,他感受到了这个东西的力量。他就是自己,他知道自己曾经是什么样的人。” 斯通纳曾形容过他的女儿格蕾丝:“ 女儿属于那种极其稀有而且永远那么漂亮可爱的人类中的一员,这种人的道德质地是那么娇柔,必须认真养护和关心,这样它才能称心如意。由于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它只好生存在一个不可能是自己家园的地方。渴望温柔和安静,它只好以冷漠、麻木和喧嚣为食粮。这种天性,即使在陌生和充满敌意、不得已要生存的地方,也没有蛮力击退反对它的残暴势力,只有退缩到一个静谧之地,那里荒凉、狭小而柔静。”其实斯通纳何尝不也是这样稀少的人中的一员。但他比自己的女儿幸运,尽管婚姻不幸福,尽管事业波折,但至少他完成了他自己。在青年时代,在大学教育中启智;在斯隆的领航下为自己的人生做出了选择,找到了他这样稀少之人的庇护所;遇到了能够真正灵魂相通的两个人:马斯特斯和凯瑟琳。而反观他的女儿,其实他并没有能够为女儿提供一个庇护所保护好她,在和伊迪斯持续一生的竞争和纠葛中,女儿的天性和灵魂实际上很早就“死去”了。而他的妻子,伊迪斯呢?其实是很可怜的。她所受的教育和成长环境几乎不曾给她提供一个通向自我认知和完善的大门。她从少女时代就一直被禁锢在一个思想的牢笼里,即女性应该扮演的角色。这就是为什么她没能更好地选择自己的婚姻,为什么她意识到了痛苦却只能以歇斯底里来折磨自己和家人,因为她没有办法找到那个出口。所以,她嫉妒斯通纳,她嫉妒斯通纳能有另外一个世界,一个更加自由和开阔的世界;甚至,她嫉妒自己的女儿,要将她变得和她一样。可怜的伊迪斯,终其一生都没有真正地选择过自己的人生,没有能找到自己的机会,也没能真正地了解一个人并且被对方所了解,只能在和斯通纳的竞争中勉强得到些许存在感。就这一点上来说,斯通纳是真的幸运太多了。另外想谈谈的是斯通纳的三个朋友费奇,马斯特斯和凯瑟琳。有趣的是,斯通纳在生命尽头时真正承认的“朋友”只有两个:“他曾有两个朋友,一个他知道时已经无谓地死去,另一个此刻远远地退缩进生活的序列中,乃至......他曾经想得到那种唯一性,以及婚姻平静,持续的激情。” 也许只有这两个人才是真正和斯通纳灵魂相通的,这就是为什么斯通纳没有将费奇,真正持续一生友谊的朋友列为“真正的朋友”。就像马斯特斯所说的费奇并不聪明,在他身上看不到升起的光环,这里的聪明并非指智商而是一种对世界和人生更加深层的理解。费奇更加像一个凡俗之人,追求大部分人会去追求的事情,这样的人生活是幸福的,因为精神中某些部分的半麻木,或者说根本没有意识,他们不会去痛苦地思索,也不会体会到一种深刻感悟后留下来的伤痕。他们是快乐的,和斯通纳不一样。而马斯特斯呢?早慧之人会早折。他很早就已经洞察出生活的本质,洞察出他的朋友们和自己会是怎么样一种结局。带着一种看透宿命的玩世不恭奔赴战场,但遗憾的是没有看到他想看的世界便战死了。凯瑟琳,是凯瑟琳开启了斯通纳对于活着更深层次的体验,一种真正与一个人从身体到灵魂的交融和互相理解。他领悟到了: “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 不得不说,斯通纳是何其幸运。而我们,但愿我们每一个稀少的人中的一员,在这不成功也不失败的人生中,能找到自己的答案,能坚守自己的信仰,也在不断探索的进程中清晰的看到会去向何方,会与谁相遇,会成为谁。上帝保佑每一个斯通纳。

书很质朴,但译者的翻译让人失望,建议大家读原版

《斯通纳》一书出版以来广受赞誉,加上我对世纪文景出版社的喜爱,便毫不犹豫的买下这本书。傍晚读了一些却感到有些如鲠在喉,作者写的文风很质朴,但译者真的是差劲,很多地方简直是错译!此处仅指出27页的两处,供大家对照。Page 27“ 父母的脸在灯光里显得麻木不仁” 原文是“His parents' faces were dull and expressionless in the lamplight”,译者杨向荣您知道中文麻木不仁是什么意思吗?此处在向后读下去,可知斯通纳父母对其继续读书的决定虽然不能理解,但也并未反对,且辛劳的老父亲还和斯通纳表示如果他觉得应该待在大学读书就继续读书,家里的农活他们夫妻俩能应付。对于辛劳一辈子的父母来说,这已经是最大的宽容和支持,译文怎能将上述句子议成“麻木不仁”呢,这样的错误难以原谅。Page 27 “斯通纳想给父亲解释他打算干什么来,试图在他心中唤起自己的重要感和目标感。” “打算干什么来”读起来奇怪也就罢了,“重要感”和“目标感”是我们汉语的表达吗?哪个国人会用这样的词?我继续查看了原文,这个句子是这样的“Stoner tried to explain to his father what he intended to do, tried to evoke in him his own sense ofsignificance and purpose.”可以看出译者表达的重要感和目标感与作者的significance and purpose相对,作为读者真是觉得被侮辱了,看来译者杨向荣不仅英文理解能力不好,连中文也是不好。至此收声,可能有人会觉得你有英文版了就好好读来这装什么逼,吐什么嘈。我只能长叹一口气,我是读了二十几页越读越怒火中烧,翻译最忌讳的是不尊重原著,像这样想当然的翻译,对不起作者,也对不起读者。无奈的情况下我才搜寻了原著,作者文风质朴,写作通俗易懂,建议英语基础还可以的读者可以找原文来看,不过一百来页,对得起自己投入的阅读时间,也尊重了作者。最后,吐槽一下世纪文景,本书没有目录、没有译者简介、没有译后记,拿来光秃秃的一本翻译夹生饭,不知是怎样选的译者,编辑怎样审稿通过。这样的译本,对不起读者就不谈了,都愧对这么好的装帧。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读书人看重的是实质的内容,内容糟烂,再好的装帧设计也是装屎的屎盆子罢了。

白描的一生

刻意的不去看别人对本书的评价,是想检测一下自己的阅读能力,其实我知道理解和吸收能力很差,写些自己的感受吧!尽管可能写作手法不同,《斯通纳》这本身给我的感觉是一部外国版的《我这一辈子》,用得较多的是白描的方式,把他这一生的重要事件联络起来,我自己的感受是,缺乏人物的内心描写,不知是不是翻译的问题,有一些内容为我都是一目十行地浏览的,可能把本身的描写部分跳过了吧!简单概括斯通纳的一生,他的幸运起于外出读书,转折在于老斯隆教授给予的醍醐教导使他选择出自己的人生道路。可这本来光明的一生却在刚刚开始时因为一次不当的婚姻落入了永远的深渊。另一次重要事件是与院长的针锋相对,这源于他认真的学究态度,以及不服输的性格(可能起初他并不是这种性格,与伊迪丝的“耳鬓厮磨”加强了他的固执,甚至到后期他称校长为“年轻人”,一副古怪乖张的样子。其实乖张也是一种抗争,是人活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最后一次伟大事件大概就是与凯瑟琳的婚外爱情了,斯通纳本身是个很守规矩的人,不幸的婚姻让他忽略了这些繁琐,反正没有地方可去,推拉之力造成了他的沉迷。这本该是香艳的一段,却因着斯通纳的不幸而纯洁无暇。 终其一生的教学工作中,他都是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犹如春蚕吐丝,一刻不松懈,直到生命的最终。伊迪丝这个女人是个神奇的存在,几乎是在婚姻的刚开始,她就表现出一种历经婚姻沧桑的中年妇女的悲观厌倦心态,放佛把事情都看得透透的,在人前扮演着恩爱,人后按照自己的刻薄理解为所欲为。我一直理解不了她,书中描述了她的成长环境,虽压抑但也不至于这样冷酷呀。或许她所演绎的,正是她父母的婚姻?如果伊迪丝不是这么作,斯通纳的成就肯定不止于此,肯定不是仅仅依靠工作年限让人们感动。对于克劳斯曼这个斯通纳的死对头,本来我不想评论什么,但是回看想法的时候发现我画了一段文字,是描述斯通纳与他的初见,当时形容他“有戴夫的影子”。尖酸刻薄是一样的,然而内心所思所想是一样的吗?不知戴夫活到后来会不会也是一个样。用凯瑟琳来结尾吧。即使什么都没有了,至少我们拥有过这一个假期。无端端地,让我想起王菲的歌《假期》。“就当作一个愉快假期,我爱上过你…”在平凡惨淡的一生中,这段浪漫史也算是老斯通纳一生中的愉快假期吧,他终于有一次活出了自己。

作为一种过程的人生,其意义隐匿于自身之中

克尔恺郭尔在《论反讽概念》中写下过这样一句话:我们的时代仇恨孤立,这个手拉手、臂挽臂(就像走南闯北的手工徒弟和大兵)为了集体观念而生活的时代怎么可能会容忍一个人鬼迷心窍、想独个度过一生呢?最近几年里我愈发强烈地倾向于这样的看法:存在主义之所以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和青睐,除了它自身那种几近凄绝的诗意和莫可名状的美感之外,更是因为它在一种暧昧的范围里宽容了失落者的疲惫,给了人性深处那些无害却显见的自私和冷漠一个合理的寄托。他者即地狱,我不愿和那个外面的世界一样,我要成为我自己。如果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后殖民主义等等能够改变客观世界,那么存在主义则更乐于改写或拯救人心。在被冠以“外面的世界”“世俗标准”等之后,不甘、庸碌和人生的无力感便能够被坦然纳入自我认知之中,即使依旧带着些许疼痛和寞然。这是存在主义非常了不起的地方。对作为集体的人的不信任和对自我的拥抱并存于它的体系之中,它温暖又冷漠,善良又邪恶。但归根结底,它最接近我们的人生。很长时间以来《斯通纳》都是反复出现的热门书籍,在刚刚过去的2015年里,它被无数人推荐,被各色浪漫的语言转述,听到最多的是“它讲述了一个内心深处冷漠的人平凡的一生”。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进行得很快,斯通纳的人生在一个下午就足以被匆匆掠过,他从贫穷漠然的家庭挣脱,他爱上文学,他获得友谊,他步入婚姻,他对婚姻无措绝望,他找到爱情,他放弃爱情,他斗争,然后衰老,最后他死去。这是斯通纳的人生,但也更像是某种被总结为公式的人类的人生。我们出生、成长、结婚、生子、衰老、死亡。我们抱怨这过程中漫长的琐细和残酷,抱怨它们对生命激情的磨损和消耗。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斯通纳》所书所写似乎是一场宏大的悲剧,它精确犀利地用可延展的框架解释了所有平凡者的一生,这一生中你拼力与外部世界斗争,最终不出意外地惨败,你站在纯粹的自我和模式化的秩序之间的灰色地带,怀着无限的愁苦迎接夕阳的西沉。然而《斯通纳》的优秀却并不在于揭示这个层面的东西,女作家方方有一句话,“生命的诞生是一件非常自然的事”。其实人生的这种过程从原初讲来并没有任何特定的必须的意义,反而是人类的思考和主观性将其赋予了意义,仿佛一个人的一生如果没有留下一两个难忘的瞬间,如果没有什么与别人的人生相区分的东西,便是不值一活的。我们不会去思索一株植物的代谢枯荣里蕴含怎样的意义,却过多执着于作为一个人的一生是否能够被定义。这事实上构成了一种根源性的牢笼。我们无需责备造物不经我们同意便将我们抛到这世界,反倒应当质问自己,为何一定要用意义的枷锁去规定自己的人生。斯通纳并不冷漠,我恰恰认为他对人生的热情和认知是令人惊讶的。在他一生的许多个节点里,他试图去探寻可能性,试图去找到让这一生平静度过的万全方法。斯通纳是一个成功的观察者与思考者,他看到了人生本身的客观性和无足轻重,只是在尝试维持这种客观和无足轻重的过程中出现了这样那样他自己都未曾料到的问题。那些问题,可能即是人作为情感动物的刹那激情和永恒渴望。一个理性的人总是需要存在主义作为他绝望时刻的陪伴与慰藉的,它使孤独成为了某种高贵,也使自由更具形而上的可能性。《斯通纳》对人的写法是我极其喜欢的,斯通纳作为全书当之无愧的主人公,其面容却自始至终带给我某种模糊感;伊迪斯,那个神经质的无助的妻子,格蕾丝,那个在茫然中出生又在茫然中一心指望逃走的孩子,凯瑟琳,那个集中了男性对女性幻想的美好情人,劳曼克斯,那个一心想着与斯通纳为敌的残酷却又甚至有些许愚蠢可爱的系主任......这些人的刻画呈现出质性和身份感,却始终不怎么有个性和面容上的具象。而他们的存在,都指向一种泛化的状态和过程,这使得斯通纳的人生飘摇在诸多元素和阶段之中,却也始终只存在于他的个人选择之中,不曾被具体的哪一个“人”所定义和影响。斯通纳是真正实现了克尔恺郭尔所说的“独个度过一生”目标的人,纵然他有妻子,有朋友,有孩子,有敌人和情人,但他的自我都只是短暂停留于他们身上之后,便飘向了更远的地方;或者用佛教的观点,他们的存在仅仅是用来“渡”他而已。他与凯瑟琳分手时的理由令人印象深刻,斯通纳坦言:“不是因为伊迪斯,甚至不是因为格蕾丝,或者注定要失去格蕾丝,让我继续留在这里。不是因为对你或者我来说,这是个丑闻或者伤害,不是因为这是我们非要克服的磨难,甚至不是因为我们可能要面对爱的痛失,只是因为害怕我们自我的毁灭,以及我们现在所做一切的毁灭。”从而,从本质上讲,他是以无比的热情渴望平静的人,他所做一切,在于同自我相对之后,淡然面对此生。全书在最后转向了一种禅意,斯通纳开始在死亡的静穆中回忆自己走过的时光,并且问问自己,还想要什么呢?最终他怀抱着满足死去了。他的人生从世俗的概念来看似乎是怎样都无法被铭记的,可作为追求自我的过程而言,却又是无比丰富准备的。《斯通纳》的伟大在于,经过这一系列的讲述,它却在笼罩着禅意的暧昧中告诉它的读者,不必追求那种极具姿态性和社会性的意义,你且走完你的人生便可。其意义便是这过程本身。

平庸的人生值不值得过?

我们身边有没有这样一种人?他们笨嘴笨舌、无趣、粗糙,还要命地固执,不懂得人情世故,不会讲甜言蜜语,像一头很傻很蠢的牛,只会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哼哧哼哧地干活。有吧?可能是我们的父亲、以前的一个老师、男朋友、某个同事……也有可能是我们自己。斯通纳就是这样一个“笨拙”的人。故事的开头:“威廉•斯托纳1910年进的密苏里大学,那年他十九岁。求学八个春秋后,正当第一次世界大战拼杀犹酣时,他获得了博士学位,拿到了母校的助教职位,此后就在这所大学教书,直到1956年死去。他的职称始终没有升到助理教授以上的级别。修完他的课后记忆犹新的学生寥寥无几。他死后,几位同事向学校图书馆捐赠了一部中世纪的文献手稿。这部手稿也许还能从珍稀古籍典藏库里找到,书上写了段题记:“敬赠密苏里大学图书馆,以缅怀英文系的威廉•斯托纳。诸位同仁谨记。”呵,故事的结局早已写在开头。我真是佩服这样安排叙事顺序的作者们。相比于故事情节,他们对于作品里的其他东西更在意,也有足够信心不依靠对结局的好奇留住读者;深知故事的好坏不在于故事本身,而在于宏大的主题,和对用以层层剖解主题的无数细节的微妙把控,以及从内心源源流进笔尖的动人情感。作者约翰•威廉斯,将这个男人乏味的一生在开头早早地晾晒出来,然后继续对他的低微身份进行冷漠地呈现:6岁起挤奶喂猪,17岁在农活的重压下开始驼背,打算高中毕业后接手家里的农事,一辈子活成老父的模样。“这人太无趣了!”然后,斯通纳得到了去大学念书的机会,他的人生从一种无趣拐进另一个方向的无趣:读书、留校任教、结婚、生子、退休、死亡。他经历了正常人应该经历的一切,没落下任何一个男人应该扮演的角色,好像什么都没有失去——什么都没有失去,因为他什么都没有得到过,爱情、亲情、友情、事业,于他如浮光掠影:对婚姻有着根深蒂固的不满的妻子,一日日或沉默、或歇斯底里地与他对抗,婚姻自始至终的冷漠是他这辈子遭遇到的最大的恶意;婚姻的不幸导致了女儿性格的畸形,看起来是个良家闺女,其实叛逆的种子早就深埋小姑娘的内心;他因为坚守职业道德而得罪上司,一辈子得不到好差事,从此与升迁无缘;唯一一抹亮色是一段婚外情,那应该是他生命中仅有的快乐时光了,但这段恋情最终还是在痛苦的无望中结束了。压抑的婚姻耗尽了他的精力,使他在学术上毫无建树,事业的失败又更加凸显了婚姻的不幸。在那个寂静的夜晚,读下去,我渐渐滋生出无以名状的悲伤,对斯通纳产生一种遥远的同情。因为我在斯通纳的人生中照见了自己的人生。很有可能,未来的每一天,都会像今天这样,静默地流淌,无声地消散,自己与世界仅剩的关系是口中吐纳的那点空气,永恒流逝和存在的只有时间,而这个世界不曾有过我——这是一种多么可怕的预见啊。但是,这本书如果只是在讲述一个平凡人何以成为平凡,那就没什么可看了。它的伟大之处在于,我们在主人公平凡人生中逐渐察觉到的,他的倔强人格和善良品性,然后读者被引进这样的思考:平庸的人生值不值得过?不得不承认,世界上大部分的人都是“平庸”的,金字塔底座的庞大人群,汇聚成了这个世界惨淡的背景色,烘托出少部分卓越之人的璀璨光芒。但是,难道这些看似灰败的人生,就不值得歌颂吗?阅读到后来,斯通纳这个人生“Loser”,开始给我另一番体悟。他的懦弱和顽固,渐渐转向另一个面向,即隐忍和崇高。对神经质的妻子的退让和屈从,是对那个他曾经一见钟情的女孩无限的包容,即使有过哪怕刹那的温柔,也要用尽残破的一生去守护,即便结局是互相折磨,是退缩到狭小的暗格里尊严全无,也要在记忆中搜寻曾经的美好;对小女儿细若流沙的爱意,如春日阳光般充盈这个木讷男人的胸腔,他在穷苦中磨砺出的坚强心脏,一撞上女儿甜美的微笑,顿时化成满室温柔;他不肯为了一个学生的毕业答辩能通过而降低标准,招来学生导师日后漫长时间的报复,就算因此事业没有出路也从不低头,这是他崇高的教师品德。作者总是刻意明说加暗示:斯通纳的人生有多么地平淡无奇。他用冷静的叙述和漠视一切的笔调做到了误导的第一步,读者毫无悬念地上当了。但有独立判断的读者很快就醒悟:一个穷苦农民的儿子,意外得到大学学习农业的机会,本来会按照父亲的指望学会农业技能后回家更好地种地,却在大二时遵从内心的呼唤转到了文学系,毕业后逆着二战期间年轻人参军报国的大势留在了学校教课,他虽然没有成为受人景仰的大教授,但一辈子就执着地干着一件事儿:教书育人。可以说,他从来没有意图伤害任何人,别人施加于他的恶意,也总是默然处之,他随时散发出的不作为和徒劳感,其实是不让愤怒和偏见操控自己的冷静。不要以为是自己足够悲悯,在全无指导的情况下,从这样一个不足为奇的男人身上找到了值得尊敬之处——读者的伟大,都源于作者的伟大——一切的一切,全都在作者的安排之中,我们只是从一个陷阱里爬出来,掉进另一个更早之前挖下的陷阱罢了。结尾处,斯通纳年老患癌,很多细节和对话描写很用心。作者终于肯收起故作的冰冷,让书中人物稍微流露一点深藏的真心,只一点,就动人至极——“可怜的爸爸,”他听到格蕾丝说。他又把注意力拉回来。“可怜的爸爸,很多事儿太为难你了,不是吗?”他沉思了片刻说:“不是。但是我不想那些事成这样。”“妈妈和我——我们都让你很失望,不是吗?”他把手往上抬了抬,好像要触摸一下女儿、“噢,没有,”他带着一丝黯然的激动说,“你一定不要……”PS:有些人啊,就是天生笨拙,内心的想法,不能及时和恰当地表达,很多美好感情的连结,因此被耽误了。所幸,语言不能到达的地方,文字可以到达。

斯通纳

斯通纳的故事似乎尤其适合学术从业者阅读。在某种意义上,他的困境为我们所共享。因为年少时对真理的激情选择自我道路,而疏远家庭。在书堆中瞥见人世红尘,疯狂投入到对伊迪丝的爱情中,丝毫没有审慎的观察,然后沉沦在绝望中。这种冲动的纯洁和时不我待的焦灼如同黑暗中伺机而动的东西,在我们平淡的灰色、庸琐的日常中窜出来,令人无法抗拒。等到他在虚幻的现实世界中习惯,却找到自己的人生真爱凯瑟琳。阅读他们在一起的段落,有时会指摘一切过于真实或过于虚幻,或者兼有两者。这段默契的爱情是很多人的梦想,但他们最后的和平分手,如此平稳又尖锐。凯瑟琳选择离开,孤独好像赋予她比斯通纳更深的尖锐性。很多年后她在书中写“献给威.斯”,她单身,这一切都给她“分身”的地位,好像斯通纳的指导、人生都部分凝聚在她的书里。她扮演了另一个斯通纳。这话说得有些性别主义的不幸。那么也可以说,斯通纳是妥协的、过于介意这个世界的凯瑟琳。同时,斯通纳为了真理和自我的价值感少不得和人做对,因此又受到不断的“恶心”,其实我好奇沃尔斯后来怎么了,不过作者既将他作为群像的代表,或许反映了群众对其漠不关心、司空见惯的态度。从此种毫不介怀的态度看,克曼劳斯的事儿就没劲了——不过,也有可能这是残疾者的事儿,读书人的事儿,前者让他上升到人生同情的层面,后者让他做的事合乎情理。总之,尽管这位哈佛毕业生被描写为一个内向、“透着蔑视劲”的人,他仍然可以得到理解,就是行事猥琐,太过拘于自己的恨意。最后两人在宴会后的沉默或许回应了这段关系,这种关系可能没有和解可言,但它是可以消弭的。而说到斯通纳的人生故事,格蕾丝似乎是不能回避的,斯通纳在她更早些时候希望用爱和真理引导她,最后她却成为另一个伊迪丝,但早期来自父亲的影响奠定了她的基础,这总算让她没有过于疯狂。其实存在希望。伊迪丝和自己的母亲一样,格蕾丝却发生了变化,格蕾丝的儿子则以断裂的方式存在,他没有经受任何来自外公、外婆的影响。这让他在书中的形象尽管模糊,透露着希望和自由。一场代际的逃离和成功。

平凡人的故事

第一时间,我不知道这本是说什么的,只知道,它肯定是关于一个人的故事。书的开头并不让人讨好,只觉平凡乏味,简单的章节,没有目录,可以说,它并不吸引人,但它却让我打上一篇文字来记录,以充当书评。从简单的出生、家庭开始描述,到成长求学的心理变化,就业选择的困惑,爱情里的懵懂,我渐渐明白,作者写的不仅仅是斯通纳,他写的,是每一个人平凡的一生。这本书像一面镜,每看一段,会让人审视一下自己的过往,即使看到书后半段开始的社会现象,家庭问题等等,即使未经历,却又会似曾相识。书中的内容,就不翻出来了,就这样单纯地记录一下自己看完之后的感觉、心情,对很少写书评的我来说已是很大的极限。若要再在最后评论一段结尾的话,我只会想到那老套的形容,“就像平静的湖面上,忽然扔进一颗石头,泛起了波澜涟漪,然后再渐渐归于平静。” 正如书中的最后,作者给予读者们彷如晚安问候般普通的最后一句...手指开始松软,捏着的那本书慢慢滑动,然后快速越过他不动的身体,跌进房间的寂静中。《斯通纳》 END

值得歌颂的失意人生

第一遍读《斯通纳》,比较潦草,基本在每天睡前那段时间,读得没滋没味。然后我又马上读了第二遍(这还是平生第一次),这回比较走心,关注更多细节,读罢不禁认同腰封上煽动性极强的推荐语,“第一眼故事,第二眼经典,第三眼生活,第四眼自己”,或许所言不虚。所有自感被命运亏待的文艺狗、不甘却注定平凡的普通人、迷茫而不想沉沦的失败者,都应该读读《斯通纳》。1、主人公斯通纳的一生,表面上看,挺失败的。从文学创作角度,失败很正常,古希腊悲剧开启的文学母题之一,就是英雄对抗命运,虽败犹荣。这里英雄之所以成为英雄,不在于成败,而在于勇敢地挑战命运。而斯通纳习惯了逆来顺受,丝毫看不出什么主动性,相反,当人生机遇到来之际,第一反应往往是怯懦和退缩。他出生农家,父母是底层辛劳的农民,斯通纳人生第一个转折点,是父母决定供他上大学。他听到这个消息的反应是——“‘你们真的想让我去吗?’他问道,似乎是希望得到否定的答复。”当他辗转奔波来到大学跟前,“虽然时间已经不早了,他还是在校园的边角走了很长时间,只是观望着,好像自己无权进去。”当他的导师斯隆提供给他一条惊喜的职业offer——本科毕业后继续深造,边攻读学位边教书——他说话的“声音中有那么点类似怯怕的成分。”所以,从本性上讲,斯通纳是个弱者。作为弱者,他无法在校园外的滚滚红尘中打拼出自己的天地、取得世俗意义的成功。他的好友马斯特思说:“大学就像一个庇护所……是给那些体弱、年迈、不满及失去竞争力的人提供的休养所”,这所大学“就是为这个世界的弃儿而存在”。当导师斯隆问他:“从这些与世隔绝的大墙中走进人们所谓的大千世界,你憧憬过这一天吗?”斯通纳尴尬地说没有。马斯特思给24岁的斯通纳下断言:“你也在弱者之列……你同样因为失败而与世隔绝;你不会跟这个世界拼搏。你会任由这个世界吃掉你,再把你吐出来,你还躺在这里纳闷,到底做错了什么……你太弱了……你在这个世界没有安身之地。”可以说,斯通纳从年轻时起,就没对未来抱太大希望。也许对原本要做一辈子农夫的他来讲,能够走进大学校园、成为教职人员,已是莫大幸运。这不是肤浅的“知足常乐”,而是更深沉的生命意识——“在他内心深处,在他的记忆深处,是对困苦、饥饿、忍耐和痛苦的知悉……这是祖辈给予的传承,而他们过着卑贱、辛苦、坚忍的生活,他们共同的道德信仰就是把自己的脸交给一个严苛不公的世界,而那一张张脸毫无表情,铁硬又荒凉。”这也许也是一种智慧,虽然显得苦涩——一旦你从心底接受,这个世界就是严苛不公的,那这个世界就再也不会让你失望。2、一个人的失败,最直接的体现便是人际关系的失败。而最重要的人际关系,莫过于婚姻,在婚姻里,斯通纳是个不折不扣的失败者。新婚蜜月第一夜,妻子伊迪丝内心极度抗拒做爱,甚至产生了生理上的病症反应。第二夜,她没理由再拒绝,过程中“别过头,抬起胳臂挡住自己的眼睛……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结束后,跑到卫生间“大声又痛苦地干呕”。“不出一个月,斯通纳就知道自己的婚姻失败了。不到一年,他已经不抱改善的希望”。伊迪丝在婚姻生活中,是个不太正常、神经病般的女人。她讨厌、排斥斯通纳,“只要是一个人的时候,她似乎就格外开心”。斯通纳不得不对她希望独处其中的世界“保持着某种不贸然闯入和小心翼翼的尊重”。斯通纳陷入到与她的漫长战争中,当然是处于无奈的守势,默默忍受她切断他与女儿的亲密关系、甚至将他从家中驱逐出去。后来,斯通纳病重垂危,他的老朋友安慰他看上去不错、比上个星期还要好时,伊迪丝当着斯通纳的面反驳说他看上去很不好,撑不了多久。对这样的一个女人,斯通纳一辈子束手无策。一次争吵中,伊迪丝说:“你能做的无非是离开我,而你永远不会这样做。我们都知道这点。”斯通纳点点头:“我想你是对的。”除了婚姻关系,斯通纳原生家庭也不幸福。这个辛劳穷困的三口之家,氛围灰暗压抑:“黄昏的时候,一家三口坐在那间小厨房里,亮着唯一的那盏油灯,凝视着昏黄的灯焰。经常在晚饭和上床睡觉之间这一个小时左右的工夫,唯一能听到的声音就是靠背椅里某个身躯单调的活动声,以及那幢年迈的老房子下面某个木器发出的微弱而柔和的吱呀声。”父亲决定让他攻读农学,指望他毕业后利用学到的知识,让日益贫瘠的土地取得更好的收成。但斯通纳转攻文学,拒绝了回农场务农的命运。在继续深造期间,他“发现自己跟父母无话可说……逐渐形同陌生人。”在亲属中,只有女儿格蕾丝在早年间给他带来了莫大的幸福与安慰,但好光景并没有维持太久。格蕾丝6岁时,伊迪丝开始割裂父女间的关系。三个人一起吃饭时,“他几乎不敢跟女儿说话”。受母亲的干预,格蕾丝与父亲逐渐疏远。伊迪丝以偏执的教条要求和培养女儿,导致格蕾丝在不正常的家庭环境中,成长为一个对自己命运极度漠然的可怜姑娘。为了逃离这个家庭,不惜在未毕业时就怀孕,与她并不爱的同学结婚,远嫁他乡,两个月后就成了寡妇——丈夫战死在太平洋的小岛。再后来,染上酗酒恶习。在斯通纳弥留之际,她问他:“妈妈和我——我们都让你很失望,不是吗?”这时,那个原本漂亮迷人的格蕾丝,已经变得“满布皱纹、忧伤,心力交瘁”。此外,对斯通纳影响最大的挚友早早丧生于战争,精神导师也因为战争而对世界失望,郁郁而终。在职业生涯中后期将近20年的时间,因为得罪上司劳曼克思而被排挤压制……这样的斯通纳,过得很窝囊,以至于在他四十二岁的时候,“往前,看不到任何自己渴望享受的东西,往后,看不到任何值得费心记住的事物”。从世俗角度,斯通纳一生中最亮丽的风景,是他四十三岁时,与年轻的同事凯瑟琳坠入爱河。这段婚外情,并非单纯的孤独派遣、肉体纵欲。他最初因为学术上的欣赏而对她产生好感,两人在一起,是灵肉的双重结合,精神生活和情感生活的共同激荡。他们做爱,接着他看书、她写作,“有时他们会从书本上抬起眼睛,朝对方笑笑”,然后“又开始做爱,安静地躺一会儿,接着继续看书研究,好像他们的爱情和学问是一个过程”。然而,这段美好恋情,因为劳曼克思的报复,很快痛苦凋零。斯通纳平生第一次生了病,严重且来历不明的高烧,淘空他的气力,导致部分听力丧失,骤然苍老。他觉得,无论“从哪里转过身,这个世界都像一座监狱”,“生命的某个部分结束了,而且自己的这个部分离死亡如此之近”。3、为什么看似loser的斯通纳值得用一部长篇来谱写?如果我们注定像斯通纳一样,终身平凡,甚至遭遇种种失意,该如何活出尊严?我们可以从这部沉寂半个世纪后,不可思议地走红大热的经典中,找到答案。首先,斯通纳是幸运的,大学二年级,在老师斯隆引导下,萌生对文学的兴趣,不是简单的附庸风雅或自娱自乐,而是真正的热爱。在斯隆的课堂上,他被一首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彻底“击穿”,经历了一个类似“天启”的时刻。斯通纳在文学中找到自我,他的精神世界从此彻底不同,有了永恒的依托。接着,顺理成章地,他爱上教书这个行当,当然是教文学。这份事业成为他的灵魂避难所,每次遭受生活给予的冷酷重击,他都如冷硬的石头般承受,因为他可以退回到自己热爱的事业,在其中找到寄托与慰藉。当二战对文明的摧残、对学院的破坏,折磨着他的心灵,如同当年一战折磨自己导师那样,斯通纳“像在其他危机和绝望时刻一样,他再次把目光投向深植在大学这个机构里的审慎的信仰。”当家庭、爱情、事业发展皆不如意时,“他又重返从来不曾背叛过自己的那个唯一的生活。他发现,即使在绝望中,自己都没有太远离那种生活。”“他很少考虑过去或者未来,也不考虑失望和欢乐,他把自己能有的全副精力都集中在工作的时刻,希望自己最终由自己的作为来作定论。”这样的斯通纳绝对是令人羡慕的,用一句大俗话讲,他找到了人生的意义,找到了“我”这个存在的扎实根基,像一艘小船,虽然不够坚固,但却有沉稳的锚深深铆定。所以他孤寂却不空虚,痛苦却不堕落,失意却不失败。他会被摧残,却不会随波逐流。一战爆发时,校园师生被战争热潮盲目鼓动,他两个最要好的朋友都参军了,其中一个还反复提醒他“你会尽自己的义务”。正值血气年华的斯通纳,并没有被周围情绪裹挟,顶住压力,不去服役。他不是怕死,而是像导师斯隆说的那样:“你必须记住自己是什么人,你选择要成为什么人,记住你正在从事的东西的重要意义”。二战爆发时,历经了婚姻失败、骨肉隔膜、小人排挤、爱情离散的斯通纳,完全可以像某国的loser一样,投入到“爱国主义”的怀抱,如社科经典《狂热分子》中所写——“对失意者来说,群众运动是一种替代品:要不是可以替代他的整个‘自我’,就是可以替代一些能让他的生活可以勉强忍受的元素。”但斯通纳没有,相反,他清晰地意识到,“把一个人的自我完全托付给这些毫无理性和黑暗的力量纯属徒劳和浪费”。只有拥有强大内心和灵魂寄托的人,才能被生活折磨得遍体鳞伤时,依然可以抵御这种镇痛提神的精神麻醉剂。当一个懒惰、无知、不诚实的学生沃尔克试图蒙混过关、获取学位,其他同事都“识时务”地不那么较真,只有斯通纳坚决抵制,不惜得罪领导、吃尽苦头、毁掉前程。这个习惯妥协、与世无争的男人,被妻子逼得无法在家中容身、失去与女儿的天伦亲情,还可以忍气吞声;哪怕被迫与爱入骨髓的情人分开,也没有抱怨反抗。这一次,只需要稍稍通融一下,做一个在所有人看来都无伤大雅的小小变通,然而,斯通纳却爆发出难以置信的强硬,毫不妥协。因为他觉得,如果沃尔克当上教师,那将是一场灾难,沃尔克是属于“外面那个世界”,不能让他进到学院里面来,如果这样做了,自己就“变得像这个世界了”。4、斯通纳缺乏传统“美国梦”偶像的拼搏精神、奋斗意识,也远称不上特立独行、经历传奇,甚至也没遭遇过值得大书特书的苦难,但他是这样一种英雄:内心深处有一种深沉不渝的热爱、不容侵犯的坚守,这种热爱与坚守,并未因为无法摆脱的庸常生活而消磨,也未因为连绵不绝的挫折而减弱。琢磨出这些,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国外的《斯通纳》粉丝会掀起这样一股热潮:将英文版小说封面与自己侧脸重合拍照。每个普通人都可能遭遇斯通纳的困境,很多我们看重的东西——亲情、爱情、友情、事业——并不会如我们所愿般美好。虽然我们不太可能像倒霉的斯通纳一般,样样不顺心,但我倾向于认为,这种艺术塑造,其深层意义在于,让我们更清晰地看出,剥除这些很大程度上不受我们控制的东西后,我们生命中,还剩下什么?亲情、爱情、友情、事业,是否美好,其实是相对而言的,很难令人百分百满意,只要有任何一样困扰你,你就会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斯通纳。即使你样样满意,也很可能经常莫名地空虚:为什么明明表面上过得不差,但总好像欠缺点什么?的确,我们可以比斯通纳过得体面、优渥、顺利。但能否如斯通纳般,有一份内心的热爱与坚守?能否如斯通纳般,因为这份热爱与坚守,在被医生诊断出肿瘤建议马上做手术时,平静坦然,还心心念念自己未完成的工作:“如果只是个肿块——不是恶性的,像你说的那样——拖几个星期有什么大不了的区别吗?”“如果情况像你想的那样糟糕——几个星期又有什么区别吗?”“那么,我想再等几星期……有些工作需要做。”能否如斯通纳般,因为这份热爱与坚守,在生命最后时刻,“模模糊糊回想着自己念念不忘的失败——好像它有多重要。此刻,在他看来,这些想法太平庸了,太不重要了,与他曾经度过的生活相比太没有价值了……一种他自己的身份感忽然猛然袭来,他感觉到了这个东西的力量。他就是自己,他知道自己曾经是什么样的人。”附:斯通纳人生年表1891年,出生。1910年,进入密苏里大学。1911年,受导师斯隆感召,爱上并转攻文学。1913年,在斯隆引导和肯定下,决定继续深造、当老师。1914年,拿到学士学位,跟父母摊牌不回乡务农;一战爆发。1915年,获得硕士学位,攻读博士,并开始教课。与马斯特思、费奇成为好友。1917年,美国对德宣战,马斯特思、费奇应征入伍,斯通纳决定留在学校。1918年,获得博士学位和正式讲师职位。马斯特思战死。停战协议签署,费奇归来。斯通纳认识并爱上伊迪丝,求婚。1919年,与伊迪丝结婚。1922年,开始写第一本书。伊迪丝怀孕。1923年,女儿格蕾丝出生。1924年,斯隆去世。劳曼克思来到系里。书写完,被升为副教授。伊迪丝要求买一幢房子。1925年,买了新房子。书出版。1927年,父母相继去世。1928年,伊迪丝父亲去世,伊迪丝奔丧。1929年,伊迪丝回来后,向斯通纳“宣战”。斯通纳的教学取得突破性成功。1930年,开始写第二本书。1931年,沃尔克和凯瑟琳来上斯通纳的课。1932年,劳曼克思成为系主任,斯通纳因为沃尔克跟劳曼克思结仇。1934年,与凯瑟琳相恋。1935年,迫于压力分手,凯瑟琳离开。1936年,佛朗哥叛乱。1937年,斯通纳向劳曼克思抗争。1939年,二战爆发。1941年,格蕾丝怀孕并结婚。日本偷袭珍珠港。1942年,格蕾丝儿子诞生,丈夫应征入伍并战死。1949年,分手后唯一一次听到凯瑟琳的消息,看到她献给他的著作。1955年,诊断出癌症。1956年,去世。

做一个骄傲的Loser

我们都还活着却如同经历着死亡。太久没有实实在在读完一本书,看过一个故事,以致我已经忘记了读书--回味--记录这样的感受。这本《斯通纳》平凡不失趣味,单调而简单的一生却让我深陷其中。很多时候我们一味地追求,追求与众不同,追求成功,追求不一样的自己,忘记了每个人其实都是简单平庸,碌碌一生追求过后,有多少东西能留下来,回味到的又是什么样的人生。斯通纳--走出农场,上大学,留校做助教,授课,结婚,生子,婚外情,死亡。。。走过平凡的一生。每个人生下来都注定是平凡的,而如今太多的故事讲的是应如何如何奋进,太多的歌曲唱的是应怎样怎样赢得不平庸的人生。喝了太多的心灵鸡汤,来一碗现实的烈酒也别有一番情怀。斯通纳的一生是平凡的,但是在我看来却是丰满,他做了自己想做的事,终其一生为了文学研究,他认为自己的工作要比其他的意义更深远,甚至是战争。当别人为了战争冲向战场献出生命,他却仍在坚守自己内心的一份执着,做到这样也需要足够的勇气和抵挡流言蜚语的力量。也许我们也应该做一个简单平凡的人,为了自己而活,在别人眼里也许我是一个loser,但那也是一个骄傲的loser。

同真正度过的生活相比,那些我们念念不忘的失败根本不重要

“一种愉悦感油然而生,好像起于一丝夏季的微风。他模模糊糊回想着自己念念不忘的失败——好像它有多重要。此刻,在他看来,这些想法太平庸的,太不重要了,与他曾经度过的生活相比太没有价值了。”这句话太好!这是一个我一直在文本世界寻找的“平特分子”形象。比屈原杜甫鲁迅刘震云笔下的人物都像。与《卡夫卡对我说》中的卡夫卡比肩而立。实在难得。

无题

昨天晚上身上仅剩十三块钱的时候,忍不住跟着亚马逊KINDLE推荐,花了十块钱买了这本书。它的推书标题是:一本蒙尘了50年的书,为什么突然火了?我看了样章,决定花钱买下来。今天下午五点多,我看完了这本书。我想平静的说,这本书值得一看。说老实话,我被这本书吸引的原因,除了一开始的推荐加分以外,剩下的支撑我把他看完的理由似乎也很简单。这本书够简单。为什么我觉得这本书简单呢?在它的一生之中,作者并没有浪费太多的笔墨在其他人,和其他无关紧要的琐事身上。我们就是一个他生活之外的旁观者,可以以一种宏观的角度俯瞰着他整个的如同一幅平铺着的水墨画的一生。所有的,都浓缩在里面。书中涉及的人物不多,他的导师斯隆,他的另外两个好友戴夫和费奇,他的妻子伊迪斯,他的上司对头劳曼克思,他的女儿格蕾丝,他的学生和真正的爱人凯瑟琳。你有时候真的不能再奢求更简洁了——就一本小说而言,能把人物限定在这么几个人身上,简直可以算是做到了某种极限。书的脉络也很清晰,描写的就是斯通纳随着年龄和经历做着的应该做的事。斯通纳的一生。几乎没有波澜,也没有曲折,所有的一切仿佛就是流水一般的自然,碰见了什么地形,就怎么改变,就怎么通过,他一生中面临的所有选择和问题一样,都是顺着时局,顺着环境,自然而然的做出选择,没有什么对错,只有理所当然。他一生,都用在探索自我世界,和处理世界之外的外部生活的矛盾之中。就事业和家庭还有自己的亲情和爱情而言,他都算得上是一个“失败者”。但是就发现,探索,并成为真正的自己而言,他是一个“成功者”。他做到了我们很多人可能一生也没有办法做到的事情——对底线的坚守,对内心世界的问心无愧。在这本书里,作者没有用什么高超的写作技巧,没有做什么特别的安排,作者只是把一个普通人的一生平铺直叙的摊开给你看。但就是这种简单和直白,让你能感受到真实的强烈,让你能看到的关于生活的选择,关于自我的发现,关于爱,关于亲情,关于人性的怯懦和早已注定好结局的一生。其实最重要的是,没准你能看见另外一个“自己”。只不过,那个自己完全没有斯通纳那么成功。最后就斯通纳而言,我想他应该感谢三个人:导师斯隆开了他真正想要追寻的世界的大门,战亡的好友戴夫为他内心世界的大门上了上了一个栓,从此他坚守住了世界的运行规则,而最后的学生兼爱人凯瑟琳,在他的世界里放了一个太阳,让里面真正有爱的阳光和温暖存活过。我们的一生,何其幸运才能碰见这三个人。或许我们永远也碰不到这三个人。所以我们只能在俗世中,忙着顺从而已。正真胜利的,只有死亡。

一个人

许久不写东西,面对一部不错的书,心中的所思所想更难通过文字表达出来了。这是一篇毫无头绪的唠叨文。这部书读起来很顺畅,甚至你会觉得这个故事有些短。“”他很果敢。在农学院的经历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一节英国文学课就改变了他,明白了自己的追求。我本以为斯隆老教授只是在这本书中走个过场,没想到成了影响他一生的伯乐。甚至隐约觉得他就是斯隆年轻的时候。接着他恋爱,一见钟情。勇敢表白,最终顺利与最爱的人结婚。本以为会是幸福的生活,没想到妻子婚后居然变得歇斯底里。我至今不明白为什么会那样。也许,他的妻子一生都在逃避。她的悲剧,直接导致了女儿的悲剧。这本书有两大事件吧。第一“沃尔克事件”。一个自作聪明的残疾学生,在劳曼克思的保护下。

卢瑟还是勇者

用一个长夜的时间,看完了《斯通纳》。上一次让我这样平心静气一口气读完的书是谷崎润一郎的《细雪》。这两本小说在结构上都没有技巧可炫,平铺直叙,偏生都有着让人手不释卷的魅力。这主要归功于文本清晰的脉络和文字诗性的肌理,在那种顺流而下的阅读快感里,不知不觉,已阅尽某个人的一生,并试图在其中找见自己的影子。看完第一遍《斯通纳》时,口腔里许多字句在列队,却不敢下笔写一言。后来又重新看了一遍,还是理不清逻辑。在那些悖论似的命题里,我只看到人性的幽微深奥,却解读不了,只能是记录一下随感了。私以为,《斯通纳》这本小说很容易受到卢瑟的青睐。那些被生活的路机辗压,在泥潭中挣扎,一直都上不了岸,却又坚持着不肯沉下去的人,会从中找到共鸣。书的腰封上,写着这样一句导语: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当我第一遍看完此书时,心里直犯嘀咕:是我的境界不够深吗?为什么我的理解不一样呢?完整的自我,应附丽于完美的生活。没有完美的生活,何来完整的自我?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总是不可避免要陷入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没有一个人的自我能够做到完整。就算会七十二变的孙悟空,也有个飞不出的五指山呢,更何况是赤手空拳的斯通纳。斯通纳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本是贫寒农家子弟,自小跟着父母做粗重的活,面朝黄土背朝天,以为将来的生活也就是这样了。有一天,县里来了人,说服他父母,让他去上大学,学习农业知识,他无可无不可地去了。大学生涯对他来说,本不具备任何指导意义,直到大二的某一天,他在斯隆老师的英国文学概论课上读到了一首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由此受到了莫大震动,像忽然顿悟一般,意识到了“自我”的存在,于是毅然中断了农学院的课程,选修了哲学、文学和历史课,并永远地放弃了回家务农的打算。大学毕业后,他留校任教。在校方一次聚会上,他遇到了让自己心动的女人伊迪丝,于是把她追到了手,顺理成章地结了婚。婚后不久,他便意识到自己悲剧了,出于年轻和愚蠢,被荷尔蒙支配着选择了一桩不合适的婚姻。但事已至此,别无他法,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把它走完。他在乏善可陈的婚姻里死捱,某一天,妻子说,我们该有个孩子了。于是,他在活似牲口配种般的性爱里,得到了一个女儿。他爱女至深,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神经质的妻子对女儿施加不当教育,导致女儿性格渐变,与他日渐疏远,最后未婚先孕,草草出嫁。婚后不幸,以酗酒度日。斯通纳对生活失望透顶,便把热情都寄托在热爱的教育事业上,一度也曾意气风发,在教学中激情迸射,颇受学生欢迎。但因为得罪了上级,工作热情被一再打压。最终,他敛没了光芒,重新变回了一块不起眼的石头。在焦虑的中年,斯通纳遭遇了婚外恋。他爱上了自己研讨班上的女学生凯瑟琳,于是出了轨。风流韵事被对手得知,他的教学事业面临中断的危险。他不敢在禁忌关系里再进一步,于是退了出来,眼睁睁看着心爱的女人离开。最后,临退休前,他得知自己患上癌症,不久后去世,就这样在平庸中走完了他的一生。其实斯通纳的一生,归纳了来看,也是我们很多普通人一生的缩影。出身于贫寒家庭,缔结不理想的婚姻,养了个叛逆的儿女,努力在工作中寻找意义,却遭遇对手倾轧,临老,一张恶疾诊断书,宣告你一生终结。如此徒劳虚无的一生,顺之?逆之?要如何渡之?平庸无能,充满失败感的生活到底要不要过下去?这也是《斯通纳》这本书再版以来引起读者争议的热点。我们每个人,都有三个“我”。本我,自我,超我。“本我”是生物性本能,注重于利益上的追求。“超我”关乎道德与信仰,是生而为人的终极追求。而“自我”,则是根据现实需要来平衡“本我”和“超我”的砝码。我理解的“自我”,不仅是个体对自己存在状态的感知,还包括改造主客观世界的意愿。我为什么对本书导语有意见,是因为从后面这一点上来说,斯通纳没有做到。观照斯通纳的一生镜像,“本我”的辨识度很高。年轻混沌时期,在农场随同父母认命地劳作。家人让他去上大学,他就去了。遇见喜欢的女人,就去追了。被女学生吸引,就出轨了……这些被生物性本能支配的生活事件,都出自他的“本我”。而他的“超我”也很明确,是文学的价值,语言的魅力,历史的智慧,是对文学、语言及心智神秘性的热爱。那是斯通纳一度接近却上不去的彼岸。只有他的“自我”暧昧不明。他对自己的存在状态有着清醒的感知,却缺乏改造主客观的行动力。面对生活的碾压,他从来都是一副逆来顺受的模样。明知自己的婚姻是个错误,却还是将之维系到死。妻子因为要料理父亲的丧事回家一段时间,他最初几天感到不适应,但很快就习惯并开始享受这种生活,想到妻子还要回来,反而感到非常难过。婚姻已经到了这种地步,他还不思变。他在家中拾掇了一个书房,并将之当成了寄居壳和避难所。他在这个书房里请学生过来讨论和闲聊。在书房里备课、改作业、写论文、研究、写作……非常满足,感觉生活就是他想要的样子。但这静谧很快被打破,妻子出于一种微妙的破坏心理,占用了书房,把他赶到杂物间,故意放孩子们进去玩耍,毁掉他珍贵的书稿。他也没有反抗,默默地龟缩一隅,任由妻子得寸进尺。这样的死忍里,哪有“自我”可言?妻子为了有个理想的住处,罔顾家庭经济现状,向父亲贷巨款买房。斯通纳深觉负担沉重,却不敢提出异议。为了多赚钱,他只好放弃写作计划,去教授暑假班。这难道不是“自我”被践踏的表现吗?他目睹心爱的女儿被妻子硬性拗出各种造型,以不恰当的方式养育,也不出声制止,只是一味在内心受着煎熬。这难道不是在泯灭一部分“自我”吗?他在研讨班遇上凯瑟琳,明白此生再不可能有比她更适合自己的女人,但却不敢颠覆现有的生活,选择与她在一起。最终在四十三岁这个年纪,放弃了灵魂伴侣,并得出一个结论“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爱的那个人”来告慰自己。这难道不是对“自我”最大的嘲讽?斯通纳大学时代的好友戴夫曾这样形容他:你也在弱者之列,一个梦想家,本土的堂吉诃德,还没有桑乔。你不会跟这个世界拼搏,任由这个世界吃掉你,再把你吐出来。在私人生活上,斯通纳忠实地执行了戴夫的预言。他清醒地看着自己在生活的泥沼里沉浮,却不试图拔一下脚。他人生中少有的几次反抗,都不是为了改善生活,而是为了捍卫学术。大学期间,他不再任由亲戚支配着干活,要求享有自己的时间,是因为初识文学之美,想获得更多的滋养。毕业后,当斯隆老师问他是否还回农场干活时,他果决地回答:不。由此冷漠地抛弃了老家巴巴地指望着他回去改善农场作业的父母,选择留在学校里继续朝圣文学的殿堂。战争爆发,校园里爱国热情高涨,教授学员纷纷走上战场。他拒绝了好朋友一起从军的邀约,顶住被鄙视的压力选择留在校园。自认不是怕死,而是为了求知选择更有意义的生,并对此毫无内疚和悔恨。在工作中,他立场坚定地反对同事劳曼克斯,拒绝让劳曼克斯的得意门生沃尔克上他的研讨班,为此不惜与对方交恶,并一再被对方穿小鞋,工作中设下重重绊子,将他的日常节奏完全打乱,令他在教学生涯中好不容易迸发的激情被摧毁。重重折损面前,他始终坚持着自己的立场。以上事例中,他的“自我”意识鲜明。敢为自己的利益抗争,勇于听从内心的声音,不从众,不随俗,不被外力所左右。但面对庸常的生活,斯通纳一再低下自己高贵的头。一个人面对自己的精神世界和物质世界,态度怎可以有这么大的分野?也许是斯通纳太渴望安全感了。这是他从乡下来到哥大,看到那座高等学府时第一时间感受到的东西。获得博士学位后,他曾给本地几家大学投过求职信,没得到回音反而有解脱感,因为在哥大,他有安全感,他对自己能在别处找到这些东西的能力并无把握。这就可以解释他为什么如此怯懦自私地对待自己的婚外恋情。如果他选择了凯瑟琳,意味着要放弃教职,离开校园,在别的什么地方,成为一个什么都不是的人。他不敢冒这个险。如戴夫所言,大学已经成了斯通纳这种失去竞争力的人的庇护所,他在对学术的追求中寻找到内心的宁静,如同找到躲避世间风雨的廊桥。对于世俗生活,他反倒有了局外人的姿态。而如果世俗生活的平静被打破,那么他的精神世界必然也要随之变动。这是斯通纳不愿意看见的结果。更何况,他或许已经洞见了生活的本质。再怎么努力挣扎,总有躲不开的生活暗礁。你看,他躲过了回乡务农的命运,却躲不开悲剧的婚姻。他阻止了沃尔克这样的务虚型学生进入他的研讨班,却阻止不了心爱的女儿走进命运的桎梏。于是他带着爱与悲悯,与世俗生活小心地拉开距离,用以保证精神世界的安稳。但是,当他到了一定年纪,经历了些沧桑世事后,他也开始迷茫,怀疑自己的生活是否值得过下去,甚至,怀疑自己是否有过生活。“从长远看,各种东西,甚至让他领悟到这点的这份学问,都是徒劳和一场空。”“往前,看不到任何自己渴望享受的东西,往后,看不到任何值得费心记住的事物。”这样的字句,读得心里拔凉。这样的虚无感,相信在每个人的一生中,会不止一次地出现。在这个毫无理性的世界,黑暗力量层出不穷,生活的暗礁防不胜防。开始的时候,你血格满满地打怪,但打到后来,你终会产生无力感。有的人不堪重负,就选择了轻生。比如斯通纳的岳父,经历银行破产后,一声枪响,世间繁芫,从此不必再牵挂。而有些人,面对生活一浪又一浪的打压,无声接招,默默消化。比如斯通纳。所以有人说,斯通纳其实并不是个弱者,相反他是个勇者,因为他勇敢地面对了生活的种种不堪。从这一层面来讲,斯通纳的确是个勇者。他对抗虚无生活的武器,或许是一首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在我身上你或许会看见每年的这个季节黄叶或尽脱,或只剩三三两两,挂在冷得瑟瑟抖颤的枯枝上,荒废的歌坛,甜美的鸟儿曾在那里欢唱。在我身上你或许会看见这种时日的暮光,日落后渐渐消失在西方,黑夜,死的化身,慢慢把它赶开,在安息中笼住万物。在我身上你或许会看见那火光的闪耀,在他青春的灰烬中奄奄一息,在惨淡灵床上早晚要断魂,被滋养过它的烈焰销毁。目睹这些,你的爱会更加坚定,因为他转瞬要辞你溘然长往。我们的主人公斯通纳,在斯隆老师的课上读到这首诗,感觉一条生命通道被打开,他在那一刻有了自我意识。看到发肤的实相,感觉到血液的流淌。看到自己存在的同时,又对眼前这世界产生了些许陌生感。其实在那个瞬间,斯通纳的隔离带已经生成。把沉重的生活与他轻盈的意识隔开的那层东西,叫做“文学之美”。斯通纳毕生都在追逐这种美。他被这束追光似的光芒照耀着,忽略了周遭的黑。他依靠文学这块浮标,泅渡生活海洋。他在语言的序列中体会韵律之美,在写作中寻找到价值感。他在这样的追寻中度过了一生,并不觉有恨。反观自身,在不完美的生活里,我倚仗的是什么?阅读?写作?而我的朋友们,他们的支撑物又是什么?诗歌?音乐?电影……我们手持这一把把无用之剑,遣着有涯之生。我们或许在世俗生活里一事无成,但好歹有过精神世界的满足。我们也许都是生活中的卢瑟,但在某一层面上,我们也都是生活中的勇者。

重要谈话

让他永远记得戴夫这个少有的聊得来的朋友。这段谈话影响了斯通纳一生戴夫说的有关什么样的人就在大学里,他们三人就是三种代表。斯通纳、戴夫、费齐三人在一起喝酒的时候戴夫说的

坚守本心做自己,我要先让父母亲人们幸福

看《斯通纳》的这段时间我感到非常抑郁抑郁到心痛了,直到今天看到最后几页来的时候,看到斯通纳最后临近死亡时的行为表现和内心活动,我很感激作者能在书的最后几页解决了我的抑郁,让我理顺了整本书的思想。就从书中我能看到的,斯通纳真的明白自己需要什么,并且有勇气坚持维护它的价值。它给他带来了四十多年生命的充实,给他带来了对抗强权的勇气,给他带来了契合心灵的爱情,最终让他彻悟原来这就是自己奋斗一生的目的。是的,他的一生看似在世俗上是失败的,婚姻冷淡,和女儿关系紧张,感情退缩,在事业上也并没有风生水起……可斯通特是幸运的,因为他那么简单就找到了自己的欲望,然后有能力自我满足,在那样的美国社会之中,他在他的墙里如此从容自在,他哪里能顾得到其余路人的墙外。大都是说斯通特敢于做自己。书中的斯通纳坚守自己对文学价值保护的心,我想这点应该是作者威廉斯通过斯通纳来反映自己的。这本书中的斯通纳就是作者威廉斯的原型,作者想要表现的就是不管身处何种环境中都要做自己想要做的那份执念。我认为是的,然而我要是斯通纳,我也会坚守做自己,可我与他不同的一点是首先我要保证让父母亲人们幸福。[

选择时的小小的执拗,让你心安,虽然周遭依然混乱。

小说看得越来越少,一般是看一些,放下,过了之后,还很长草,才会捡起来,把它看完。这本小说,就属于这种念念不忘的。有些场景,比如突然有如神助的流畅诙谐的课堂,比如两个人躲在小房间里忘却外面的世界的爱情,前者有体验,后者想起《刺猬的优雅》里放在门卫的电视机,你显示或者你意识到了自己的平庸,你有一点你的小原则,不得不边缘化的必然的结局,然后走向“绝症”的人生。回头看,挺好。至少是自己选择的,也许当时也只是多了一点点执拗,但是就是这选择时的小小的执拗,让你心安,虽然周遭依然混乱。

斯通纳

p9到大学二年级的时候,他已经是校园里大家都熟悉的身影了。他一年四季都穿着那套不变的黑色平绒套装,白衬衣,系着领结,手腕从外套的袖口里伸出来,裤子在腿上难看地飘荡着,好像那套制服以前是别人穿过的。p13斯隆的眼睛又回到威廉斯通纳身上,他干巴巴地说,“莎士比亚先生穿越三百年在跟你讲话,斯通纳先生,你听到了吗?”p124布恩威尔在他没见过的这些年有了点变化。几幢新楼升起啦,一些旧楼已经扒道倒,但小城依然光秃,脆弱,看上去好像不过是个临时凑起来的,随时可能被拆除。虽然最近几年,大多数街道都铺过了,一片薄薄的尘雾总是悬浮在小城周围,几辆马拉的车,钢圈轮子敞篷车还在附近放着,车轮有时刮擦街道和路沿时会散发出火星。p178刚刚进入中年,费奇就已经有了使劲想控制体重的那种人特有的挺得壁纸的柔和风度。他的脸庞宽大粗厚,而且已经没有了棱角线条。面颊已经开始下垂,脖子后面的肉开始成团地堆积起来。头发稀薄,他开始梳理了,这样秃顶看着还不是那么太明显。

无标题。

看过豆瓣2016年年度榜单之后很想读一读这本书,描写普通人一生的书。每天大概读几章的样子不几天就读完了,的确如评论所说,整本书都用一种波澜不惊的笔调讲述一名普通大学老师平凡的一生。在我看来,斯通纳这一生,大概只有在与女助教的爱情里,在他的事业有起色的那段日子里,他是真正开心的,有价值的。其他的时间里,他的生活乏味,甚至是痛苦,尤其是他的婚姻,是他一生最大的败笔,直到最后,我仍旧不了解伊迪丝是一个怎样的人。每个人都能从中找到自己的影子,看到自己所熟悉的东西。斯通纳只是一个缩影,千千万万个你我的缩影。但,除了斯通纳,我们都还是我们自己。生活不只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但我想过精彩的生活。

人一生中应该有过几本这样的书

从我开始阅读,最早是儿童时代的粗糙图画,删减版的名著逐渐到青春时代的青春文学,古代名著,到现在各种杂书奇事。真心问自己,到底我阅读了什么,学会了什么,真正又思考到了什么?其实说不清,但我清晰地感知到某一种潜在的激情和力量,一种深深隐藏在身体内部的秘密,它不是纯粹的知识积累 ,不是嬉笑怒骂故作淡定。它,是有几本书带给我的。它,令人感到喜悦,感动到身体发抖,好像满是污垢被冲洗后的光亮,好像听到天籁,好像看到雪山高原后的宁静。那几本书里面就有斯通纳,有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有伟大的盖茨比,还有就是想不起来了。

一个人的圣经

一个人的圣经。偶尔会出现——多年以后——使我想起《百年孤独》,当然即使不同也还是有时间的韵味感。再者马斯特思对他们各自的评价犹如命运的预言又像是不可解除的魔咒,贯穿一生。这放在前面又不同于在最后才破译的牛皮卷——家族中的第一个人被捆绑在树上,最后一个正被蚂蚁吃掉。这样的做法似乎加强了宿命感。冥冥中早已注定——既已注定,既已获知,还不能改吗?以前,我是觉得可以的,走向另一条路吧。然而俄狄浦斯还是完成了杀父娶母的预言。真的是神话传说吗,没有一点事实依据吗?就我自身而言,有些事情我确实知道的,但我还是眼睁睁的看着没有去改变。其中的苦涩是似乎即使我知道——我确实算是了解自己的了——我还是做不到,仿佛那里横亘着一条我看得见却无法逾越的鸿沟。由此,更多的是——我看着自己生活着过去之中——我往往可以从中获得笑意,荒唐的笑意麻木的笑意。或许,我还没有能力足以改变所谓的宿命……不要忘记反抗——这是我从博尔赫斯那里得来的信念。我是怎么样的一个人,确实略有定数,但我还是尝试改变一下。凭着直觉去做我想做的事情。我是一个怎样的人,这是确定的,而这已经确定了的是有过去所决定的。我承认的是它会影响未来但绝不应该决定未来,尤其是当我觉得不适的时候,我就应该考虑做出转变了,为了更好的生活下去。而我有疑问——适者生存——当我不断地改变的时候,我还是原来的自己吗?当我不断地改变的时候,我还能保留多少传统呢?当我不断地改变的时候,以后老祖宗是否还认得我?当我不断地改变的时候,我是为了适应为了生存为了传宗接代吗?如果斯通纳忍住了对学术的渴望而回去,回到父母身边用学习的知识种地。那么他就是一个科学的农民,可能会成为富农。而且他留在父母身边,帮助他们还一起经营农场,照顾他们终老天年。这样的话,父母大概会得到他的关爱照料,终其后半生也不会过得那么辛苦吧。原本他父亲就是希望他学成之后归来给越加贫瘠的土地以希望的啊,或许如果按照这样的计划他们的物质生活会好起来。而以后他还会娶妻生子一代接一代的生活下去。这样看起来不也平淡真实吗?这样看起来不也有幸福美满吗?他的后代继承传统世代为农永世不变吗?在一个自给自足的世界里扮演唯一的角色吗?如果斯通纳回去了——当作者写其中的一种可能时,也就意味这放弃了另一种或者更多的可能。而这样的可能也是值得探讨的。在我看来甚至可以更好地理解作者所选择了的可能——他会成为一个农民,像他父亲那样像他祖父那样像多少年来的祖宗那样,没有其它的可能性。当然尘世中的一个农民与尘世中的一个教师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在斯通纳的世界里其中唯一的区别就是——他想做什么——他期待什么。斯通纳没有回去而继续留在大学文学学术中。而作为父母的他们又是如何看待处理这个违背呢?他的父母对他给予了莫大的期望,而他最终选择了背叛——在我看来是一种与原有生活的分界,是对原有生活的逃离和对新生活追求所形成的背叛。而当他这样做的时候,他原有的生活传统将会从此断绝,而断绝之前的一切苦难都得有背叛者的至亲来承担,而且这种本应移任的承担不会变得更轻反而是加倍的沉重。最终他们往往会被无声地压垮,被孤独地压垮。(我只言及其中的一种。)他的父母会不知道吗?谁的父母不知道——留下子女,留在身边营造更好的生活。而这样的愿景所隐藏的就是——终将和他们一样。又或许他们洞悉一切:放飞他们,让他们去创造更好的生活。而这样就可能终止他父辈的传统而由这一代走向甚至开创一种“前所未有”的可能。历史是由背叛之徒创造的,众生只是重复其中的历史。背叛之徒毁坏旧秩序给众生带来混乱,背叛之徒建立新秩序而众生不知不觉又活在其中。而其中的支点从来都是茫茫尘土,渺小卑微是他们,伟大高贵也是他们。但总的来说,除了默默无闻默默无名他们什么都不知——我愿意相信他们不需要知道也不想知道。一句——你妈和我能对付——比什么都充足了。有时候我会自问,当我改变之后我还是我吗?我是否变得和原来不同了,我原本不是这样的……其实我不清楚,这新加进来的东西是否会清理掉我的“传统”,我害怕清理了它们我找不到过去,我害怕清理了它们我无法再和有着同样“传统”的他们亲近。我极力保留一些“传统”,这是一场时时刻刻存在的抗争。为了适应为了生存(我更想说是在不断的入侵之下),我就成了杂种。如此杂种常常显得随处可去随处可留却由诡异地格格不入,永远于边缘行走仿佛幽灵的徘徊。是我做得不够彻底而患得患失吗?是我无法平衡而患得患失吗?——有时候困于其中的往往不是因为它的迷宫性而是它就是一个我自以为有解的错误问题——原来的我是怎么样的?有原来的我吗?如果暴力一点,可以这么说——有确定的我吗?以前就有我了吗?我在未出生以前就被确定了吗?而眼前可以确定的是我不满足于现在的自己,而不确定的是现在的自己似乎有违于过去的自己,所以想做出调整。所隐藏的是过去的自己所代表的是确定的美好的纯洁的形象。而这确定不过是模糊的假定,是我自己也不清楚的深切的期望——也许是幻想。我稍微放开这些看法而认为,没有原来的我没有固定的我,只有不断变化的我。我承认所秉持的本心可能会滑倒,而这也无妨。但是,人嘛,总会被一些虚无飘渺的东西束缚着,也必须如此。我们所生活的地方会把我们养成所应该是的人,这不可避免地内嵌上“传统”。分岔在于当我们把它们视为枷锁……直到我们直觉地为自己套上枷锁。而这已经无所谓了。芸芸众生中的斯通纳似乎是唯一的,又仿佛是同一的。这样的人生的确没什么,或者就是这样的一生了。不需苛求什么,不必像浮士德那样渴求再一次年轻,以灵魂为代价。我以为他会像马丁·伊登那样自杀的,但是他活着最后死于癌症。好像这样的人生不需要什么评语,或者没有什么评语足以还原他的真实。他所教给我的是——爱情不是用时间来量度的,当我回想的时候,我回想起过去曾经爱过谁,或许就只有五分钟。离别也可以因为相互理解而得到珍重。警告:刻意之笔往往会毁坏作品。有那么一种情谊,不是朋友一词所能形容的。甚至不必说出来,感受就好了,不曾消减不曾消失。啊,君子之交淡如水。更丰富一点,我曾经追求过我拥有自己的作品——任何时候,它的价值问题都几乎微不足道。真正来说,他的生活给了我一种精神信仰——一种生活的可能——人可以这样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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