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而上学

出版日期:2014-9-1
ISBN:9787802327466
作者:亚里士多德
页数:353页

作者简介

《形而上学》是亚里士多德最重要的著作,他在《形而上学》中认为自然界有一种“原因”关系的存在。这种“原因”观念不同于近代以来的“因果”观念,“原因”与“为什么”相对应,并不与“结果”相对应。即“目的因”、“物质因”、“动力因”和“形式因”。

书籍目录

Part1哲学探究与问题
003“智慧”概述
005哲理学术探究
008早期哲学理论
012早期哲学家的研究
015两个学派的理论
018柏拉图哲学
021众多理论的探究
023理论中的问题
027意式和通式
Part2哲学与真理
037哲学是真理的知识
038事物的原因
041学科方法的区别
Part3原因研究之问题解答
045关于原因的种种问题
047问题之解答
Part4哲学相关问题的解析
065“实是”的研究是门学术
066本体概述
071矛盾律的起源
073矛盾律的定义
081对感觉观察来认识事物的理论的辩驳
087不是所有事物都能被证明
089间体在相反描述中的定限
Part5本体论的重要词语
095“原”的含义
096“因”的含义及种类
098“元素”的含义及组成
100本性的含义
102“必须”(必然)的含义
103“一”的含义
106关于“是”的理解
108本体的含义
109“同”,“别”,“异”的含义及用法
110“相反”的含义及用法
112“先于”和“后于”
114潜能的含义
116量的含义
118“质”的含义
119“关系”的各种情况
121“完全”的含义
122“限”的含义
123“由彼”的含义
124“安排”的含义
125“有”的含义
125“秉赋”的含义
126“缺失”的含义
127“持有”的含义
128“所从来”的含义
129“部分”的含义
130“全”的含义
131“剪裁”的含义和使用
132“科属”的用法
133“假”的含义和使用
135“属性”的含义
Part6哲学范围和学术分类
139神学应该是第一学术
141偶然属性的内容
144事情的必然和偶然的联系
145从想法而来的事物离合的真假
Part7本体问题的研究
149本体含义的分析
151本体是什么
152本体应用的对象
153关于怎是的研究
157怎是和本体的关系
158事物与其怎是的异同
161创生的事物
164综合实体论
166本体特性
168“公式”及“定义”之整体和部分
172有关“定义”和“公式”相关问题之讨论
176分类法而来的“定义”
178本体探讨
181意式的漏洞
182综合实体与“公式”
185本体为潜在物?
186本体之貌
Part8物质和形式
191本体之总结
192物质是潜在本体
195组合本体
197物质本体
199另一些疑难
200以前说过的一些疑难
Part9潜能与实现
205所谓“潜能”
207理知公式
208动变的“能”
210可能即非不可能
211潜能的实现
213实现是什么
215定义潜在
217“先于”
221实现的价值
223“是”与“非是”
Part10事物之对反
227何为“一”
231“元一”的本体
233相同、相别、相反
235相异中的对成和对反
238事物的相对
240“一和多”的问题
242相对之间体
244“于种有别”
246品种差异
247非品种之别
Part11真正的研究
251智慧的学术
253智慧学术研究对象
256不同科属的同一学术
258哲学的学术分支
259“是”与“不是”不并存
260人为万物之计量?
264学术的目的
266实是的偶然性
268潜在、实现、动变
271无尽
274主、被动动变
276运动
Part12物质本体
281本体的研究
282变化
284物质与通式
285事物的要素
287独立本体
289三类本体
291极因
294本体的数量
298理性
299至善本性
Part13探究事物内部
305永恒本体
306可感知之外的对象
309属性
312数理对象
315通式于事物
316意式
318单位的相通
323数的差异
328串联与接触
332普遍本体和个别本体
Part14论数
337对反
340永恒事物之要素
344意式数和数学数
347美与善的问题
349善为第一原理
351数与列数

内容概要

亚里士多德(前384年-前322年3月7日)
亚里士多德是柏拉图的学生、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与柏拉图、苏格拉底一起被誉为西方哲学的奠基者,其著作是西方哲学的第一个广泛系统,包含道德、美学、逻辑和科学、政治和玄学等具体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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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1条)

  •       我很早就听说现在的译著中有许多“中译中”,现在我终于也亲自遇到了一本:时事出版社2014年9月第一版的“黄颖译”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该书“翻译”底本绝不是《形而上学》的英文译本(难道我还能假定其底本会是希腊语本、拉丁语本或德语本吗?),而分明是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汉译名著”从书里的《形而上学》。其“翻译”方法是:将吴寿彭那带有一点文言色彩的白话文改写为完全没有文言色彩的白话文。我之所以敢肯定该书是吴寿彭译本改写,是因为“黄颖译”的一切句子的意群分断和意群排列,同吴寿彭译本里的意群分断和意群排列几近一模一样。如果两者都是从英译本或别的外文译本独立翻译过来的,这种句子意群分断的高度一致的现象是绝不可能存在的,因为西方书面语言的特征是长句多,在翻译的时候,遇到长句时,会常常会调整分句、短语或单词出现的次序,重新组织译文语言,如何调整组织,就看译者怎么分断句子的意群,怎么编排意群在译文中的出现次序,从而不同人写出的译文会产生相当多不同的意群分断和排列。只有照抄中文并略加改编时,才会出现意群分断和排列完全一致,因为这是同一种语言内的转换。我们就从吴寿彭译本中任选五段,再对比“黄颖译”本中对应的段落,看看它们的意群分断是如何重叠的。    第三卷,第二章,第四段    【吴译本】 但,各类原因若须有几门学术,一类原因归于一门学术,则我们将试问哪一门最是我们所当研求,或哪一门的学者最为高尚?同一事物可以全备诸因,例如一幢房屋,其动因为建筑术或建筑师,其极因是房屋所实现的作用,其物因是土与石,其本因是房屋的定义。从我们以前对于这问题的讨论来判断,四因都可以称为智慧的学术。至于其中最高尚最具权威的,应推极因与善因之学,终极与本善具有慧性,——万物同归于终极而复于本善,其它学术只是它的婢女,必须为之附从而不能与相违忤。但照先前关于本体的讨论则事物之怎是为最可知的原理,而式因便应最接近于智慧。因为人们可以从许多方面认知同一个事物,凡是以事物的“如此如此”而认取一事物的人,较之以其“不如此不如此”而认取事物者,其为认识宜较充分;以事物之如此如此来认取事物的一类人,又须有所分别,凡获知事物之“怎是”者于认识事物最为充分,至于那些凭量,或质,或自然所加或所受于此事物之其它事项2来认取事物的人不会有最充分的认识。又,于一切其它诸例,我们意为对于每一事物,即便这是可得为之证明的事物,也必须得知其怎是而后才能认识其存在,例如说何谓“使〈长方形〉成方”,答复是,“在<长方形的〉长短边上求得一个适当中数〈作为正方的边〉”;其它一切情况也相似。我们知道了动变来源也就知道动作与变化25及每一动变的发展;而这有异于终极,也相反于终极。那么,这些似乎该得有几门学术来分别研究几类原因。    【“黄颖译”本】 不过,如果各种原因需要有几门学术来概括,一类原因归到一门学术中,那我们要问的是,哪一门学术是最早的,哪一门学术最高尚。同一事物就可以用很多原因来说明,比如一座房子,它的动因就是建筑师或者造房子的技术,极因是房子的实际作用,物因是土和石头,本因就是房子的定义。我们可以从以前对于这个问题的探索中得到判断,四因的学术都可以被称为智慧的学术。其中有关极因和有关善因的学术,应该是最高尚最权威的,那么就是说极因和本善是具有智慧性的,就像所有的事物以终极为目的,依据本善而变化,其他的学术就是陪衬,只能依附于它们,不能和他们相悖。但是如果按照先前关于本体的讨论可以看出,事物的怎是是最为可知的原理,它的式因应该才是最具智慧的。因为人们可以从多个角度来认知事物,那些看到某个事物某样某样的,比那些看不出来的人,认识更充分,那些可以看到事物某样某样的人,也不一样,那些看到事物怎是的人,对于事物的认识最全面,而那些凭着数量,质地,其他自然所加或事物本身所显示出的缘由来认识事物的人,对于事物的认识是不全面的。其他的事例也是这样,我们对于每一件事物的认识,就算是可以得到证明的事物,也必须先要认识它的怎是,然后才能认识它的存在。比如说怎么样把长方形变成正方形,回答是,在长方形的长边和短边各得到一个适当的数,把这个数当做正方形的边;其他的所有情况也与此相类似。当我们知道了变动的来源,也就是知道了动作和变化,还有每一个变动的发展,这和终极是不一样的,甚至和终极是相反的。这样看来,应该就得有几门学术来研究几类原因。    第四卷,第三章,第一段    【吴译本】 我们必须提出这一问题,研究本体和研究数学中所称公理〈通则〉是否属于一门学术。显然,对于通则的探索,该属于一门哲学家的学术;因为这些真理为一切事物所同然,并不专主于某些独立科属。每一科属咸各有其实是,而这些真理于实是之为实是确切无误,由是遂为世人所公认而通用。但世人应用它们却各为满足自己的要求;因此凡是适宜于为他们所研究诸科属作证的,他们就照顾这些通则。这些通则既于一切实是皆显然无误,那么于一切事物如欲问其实是,则研究那实是之为实是的人们,自然也将研究这些通则。凡进行专门研究的人——如几何学家或算术家——均不问这些通则是真是假。有些自然哲学家〈物理学家〉就是这样在进行研究,其研究过程也能够为大家理解,他们还意谓惟有他们正是在研究整个自然以及实是。但另有一类思想家,超乎自然哲学家之上(“自然”只是“实是”的一个特殊科属),他们所考察的都是普遍真理与原始本体,因此这些真理的研究也将归属于他们。物理学也是一种智慧,但这不是第一级智慧。还有些人于应该承认的真理也试作论辩,这些人往往缺乏“分析能力”,他们应该在进行专门研究之前先熟习这些通则,不应在倾听学术讲授的时候才来过问。    【“黄颖译”本】 我们必须要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对本体的研究和对数学中所谓公理(通则)的研究,是不是属于一门学术。明显的,对于通则的研究,就应该是一门属于哲学家的学术;因为这些真理对于所有的事物都适用,并不是专属于某个独立的科属。每一个科属都有属于自己的实是,而这些实是能成为实是的真理也准确无疑,所以被世人所公认,然后被使用。不过世人运用它们是为了满足自己不同的要求而已,因为所有可以为他们所研究的科属作证的通则,他们就很青睐。这些通则对于所有实是来说显然是没有问题的,那么对于所有事物来说,如果要问其实是的话,那么那些研究实是成为实是的人,自然也要研究这些通则。凡是专门进行研究的人(比如几何学家或算术家)都不会在意这些通则是真的还是假的。有些自然哲学家(物理学家)就是这样进行研究的,大家也能够理解他们的研究过程,他们以为只有他们在研究整个自然和实是。还有另一类思想家,似乎是在自然哲学家之上(“实是”的一个特殊的科属就是“自然”),普遍真理和原始的本体是他们所研究的对象,所以,他们也应该去研究这些真理。物理学也是智慧的一种,但不是最高级的。还有一些人在研究一些应该去承认的真理,这些人往往都没有多少“分析能力”他们应该先把这些通则弄清楚,然后再去进行研究,不应该在倾听别人讲述学术的时候才来问。    第七卷,第三章,第一段    【吴译本】 “本体”一词,如不增加其命意,至少可应用于四项主要对象;“怎是”与“普遍”与“科属”三者固常被认为每一事物的本体,加之第四项“底层”。这里我所说“底层”〈主题〉,是这样的事物,其它一切事物皆为之云谓,而它自己则不为其它事物的云谓。作为事物的原始底层,这就被认为是最真切的本体,这样,我们应得先决定底层的本性。一个想法是以物质为底层,另一为形状,而第三个想法则是两者的组合。(举例以明吾意:物质是青铜,形状是模型,两者组合是雕像,那完全的整体。)假如认为形式先于物质而更为切实,同样理由,这也将先于两者的组合。    【“黄颖译”本】 “本体”这个词,如果不增加它的含义,那么至少可以用在四个主要对象上:怎是、普遍、科属(以上三项常常被固定地认为是每个事物的本体),最后一个是“底层”。这里所提及的“底层”(主题)是这样的事物,其他事物都可以作为他的范畴,但它自己不能成为其他事物的范畴。既然是事物最开始的底层,就会被当做最真实的本体,这样的话,我们就得先把底层的本性弄清楚。有一个想法是把物质作为底层,另一个想法是把形状当作底层,第三个想法是融合了前两个说法。 (举个例子来说,青铜是种物质,模型作为形状,两者合一就是雕像,就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假设先认为形式要比物质优先,更符合实际,那么一样的原因,形式也会比两者的组颌优先。    第十卷,第六章,第一段    【吴译本】 我们于“一与多”也可以提出相似的问题。假如“多”绝对相反于“一”,这将导致某些不可能的结论。“一”将成为“少”或“少些”,因为“少”恰正也相反于“多”。又,因为“倍”是由二得其命意的乘乘数,倍既为多,“二”亦当为“多”;于是“一”就尤必须是“少”,除了一以外,各数与“二”相比时又谁能作为“少”而与“二”相对呢?没有更比“二”为“少”的了。又如长与短为同出于长度一样,若以“好多与少些”为同出于“众”,而所谓“好多”原也与“多”相同(只在无定界延续体上这两字有些分别),这里“少些”或“少”均将成为众。因此,倘以二为多,“一”恰正成了少;而“一”若作为“少”,也就可转成为“众”。只是说“多”与“好多”为义相同时,也得注意到一点分别;例如水,只能是“好多”不能说“多”数。“多”应用于可区分的事物;“多”之一义即为众,那是绝对的或相较的有所超逾(至于“少”相似地亦为“众”,那是有所不足的众);“多”之另一义则为数,只在这专称上,“多”才与“一”相对反。因为我们说“一与多”恰和说“一与若干一”或“一个白物与若干白物”一样,这也与用一计量来计量若干事物一样。所谓乘数也正是这样的命意。每一数既为若干一所组成,也就可用一为之计量,因而均称为“多”;所以“多”与“一”相对反,不与“少”相对反。在与一相对这命意上,虽“二”亦足为“多”——可是“二”之称“众”在绝对或相较的意义上均颇为不足;故“二”之为“众”只是一个起码的“众”。但全称之“二”则正是“少”;因为这是一个有所不足的起码之“众”,(为此故阿那克萨哥拉于此题所作论述“万物混合”,其为众与为小悉无尽限盖未免有误,——彼于“为小”一短语宜若“为少”;而少并非无尽,)照有些人的主张,一不作为少,以二作为与它数相较的最少。    【“黄颖译”本】 在“一和多”的问题上我们也可以提出类似的问题。假设“多”和“一”之间是绝对相反的关系,这势必会有一些不可能的推断产生。 “一”可能就会是“少”或者是“少些”’,因为“多”的相反也是“少”。此外,二的乘数通常是“倍”,倍显然也是多,那么“二”也可以视为“多”。 “一”就是“少”了,那么在“一”之外, “一’为多,谁又将为“少”与“二”相对呢?显然,比“二”还“少”的数已经没有了。就像是长短都来自于长度一样, “众”中也有“好多和少些”。 “好多”原本也与“多”大致相同(两个字只在无定界延续体上才有区别),这里’“少些”或是“少”也都是众。所以说“二”为多,一”又恰巧是个少。既然“一”是“少”,那也可以算是“众”了。所以在意义上“多”和“好多”相同,也必须留意其中二者的区别,例如“好多”1可以用来说“水”,但是“多”就不能形容“水”。可区分的事物可以用“多”,“多”的含义中有一个就是众,指的是绝对的或是相对的超越(少之所以也为众,不过是不足的众)。 “多”还有另外一个含义是数,在这个层面上“多”的对反就是“一”。我们说过“一和多”,这和“一和若干一”或是“一个白物和若干白物”就是一样的,也和计量单位来计算事物的数是一样的。乘数的命意就在于此。若干可以组成某一数,那么一就可以作为它的计量,这样的话都称为是“多”,因此“多”和“一”相对反,而不是“少”。在这一相对的命意当中,尽管“二”也足够是个“多”,只不过在称为“众”时, “二”的相对和绝对意义还存在不足,所以作为“众”, “二”仅仅是个基本的“众”。整体的“二”作为一个难以逾越超量“众”的“众”,它还是个“少” (因此在这个主题上阿那克萨哥拉的论述是“万物混合”,大抵是“众”和“小”没有全然覆盖其含义,难免有误。他所说的“小”其实更合适的提法应当是“少”,少不是无尽的意思。)不过不少人的主张是一非少,而是与之相对反的二才作为少。    第十四卷,第一章,第四段    【吴译本】 “一”显然是一个计量。在每一事例上必各有一个,本性分明的,底层事物,例如音乐〈音阶〉的单位为四分音程,量度的单位为一指或一脚或类此者,韵律的单位为一节拍或一音节。相似地,就重力而论其单位为确定的某一重量。一切事例均由相同的方法以质计质,以量计量。(计量是不可区分的,于前者以级类论,于后者以感觉论。)“一”本身不是任何事物的本体。这是合理的;一为众之计量,而数为已计量了的众,亦即若干的一。所以这是自然的,一不是一个数,计量单位也不与诸计量混;因为计量单位与一均为计算的起点。计量必常与其所计量之一切为相同事物,例如事物为马群则其计量必为“马”,若为人群则亦必以“人”为计。假如他们是一人,一马,与一神则其计量也许是“活物”,而他们的计数将是三个活物。倘事物为“人”,为“白的”,为“散步”,这就不能成数,因为这些同属那个主题,这主题其数只一,可是这些〈以不同类别的云谓而论〉也可计算其类别之数,或其它名称的数。    【“黄颖译”本】 明确地说“一”是个计量,无论什么事例都存在“一”,那是本性分明的一个底层事物,像是在音乐当中的四分音程单位,其他的量度单位还有像是一指、一脚等等与之类似的,韵律的单位是一拍。同理,在重力方面的单位主要的目的在于确定某一单位的重量。相同的办法在计质和量上可以适用于所有事例(计量是无法区分的)。任何事物的本体都不是“一”,这么说是合理的说法,首先是因为一是众的计量,而数作为已经计了量的众,其中包含了大量的一,因此很显然一非一个数,计量和计量单位是不能混淆的,作为计量的起点和单位一是有别于计量对象的。计量通常一定和自己所计量的对象是相同的事物,譬如马群的计量方式就是马,人群的计量单位就是人。倘若一个人、一匹马如果是计量单位的话,那么他们所计量的也必是活物。假设事物是“白的”、“散步”等等,就无法成数了,只不过由于它们都同属于一个主题,所以主题用于计量的话数只能是一。不过这些要计量的话就要按照类别或是名称来计数。    ¨¨¨¨    我可以满怀信心地说,读者完全可以闭着眼睛将吴译本乱翻一页,然后乱指一段,然后再在“黄颖译”本中查找出相对应的段落,都必然看到意群分断和排列上的高度重合。黄颖的整本“译本”,全部只是吴寿彭中译本的改写,每一卷、每一章、每一段、每一句皆然。    其实“中译中”的马脚还不止这一处。吴寿彭的好几个术语翻译,带有浓厚的个人特色,而这些术语翻译是其他译者所不采用的,而且也不是今天的翻译惯例。如果这是一本独立翻译自外文的著作,决不能看到这些特色译词的大量出现。然而“黄译本”却大量包含若干具有吴寿彭个人特色的术语翻译,包括(但不限于):“实是”(对作为语法名词的系动词“是”的翻译)、“科属”(对上位分类单元“属”(genus)的翻译)、“品种”(对下位分类单元“种”(species)的翻译)、“怎是”(对essence(本质)的翻译)、“综合论法”(对syllogism(三段论)在部分文本中的翻译)、元一(对One的翻译)。这充分说明“黄译本”根本没参考任何外文,遇到这些特色译词时可能有些不理解,但是又不求甚解,不求对照外文核实,照抄了事,这也表明“黄译本”是吴译本的改写本。    有时黄颖也觉得吴寿彭选用的词太过于古怪了,但由于在改写的时候没有参照任何外文译本,而且黄的逻辑知识看来也不怎么样,结果把术语给完全改写错了。比如:    【“黄颖译”本】 我们现在来说明一下反证和实证,在实证当中,如果把某一个假设当做已经证明的根据,就说明这是个真理。(73页)    把未经证明的假设当作前提来用,这个分明叫做“begging the question”,怎么能叫“真理”呢?原来吴译本此处用的是“丐理”一词,现在没人这样翻译,而是一般都翻译为“窃取论题”、“窃题”、“乞题”。黄颖不理解这个古怪译词的意思可以理解,但如果“黄译本”真正是从外语翻译过来,就绝不可能把“窃题”翻译成“真理”,因为两者的外文写法就根本不一样。    【“黄颖译”本】 不过关于这个原理(同一事物既是对的又是不对的)只要对方说出一些道理,我们也不能用反证法来给他说明。(73页)    对比【吴译本】 可是关于这个论点〈同一事物既是又不是〉只要对方提出一些条理,我们当用反证法来为之说明这不可能成立。    “反证法”那个分句,黄颖把吴译本完全读反了,很有可能是粗心大意所致。“既是又不是”被黄颖改写成“既是对的又是不对的”,也反映了其逻辑知识不怎么样,误解了愿意。“同一事物既是又不是”是矛盾律的经典表述,“既是又不是”其实只是个句式,它的意思是“既是__又不是__”,“是”的后面意含着用来填入同一个表语的空格,当把空格填上后,意思就很清楚了,比如“太阳既是恒星又不是恒星”,这就是典型的违反矛盾律。黄颖不知道这是矛盾律的经典表述,按自己的错误理解进行了改写。    【“黄颖译”本】 如果所有的说明都来源于属性,把偶然当做主题的范畴,那么事物将没有基本成因;所以这样的范畴就会无限制地累加下去。(76页)    这里又遇到了吴寿彭的一个特色译词“云谓”,这个“云谓”其实是对“predicate”(“作……的谓词”)的翻译,当我们说“A是B”时,B就在对A进行predicating。逻辑学界一般都将其翻译成“谓述”,以便保留“谓词逻辑”的“谓”字,而不懂逻辑的人则各有各的翻译,比如“表述”、“表述词”、“述词”等。黄颖将其改写为“范畴”,估计是对亚里士多德有一点“似曾听过”般的了解。在亚里士多德那里,“范畴”只是对于最广义的谓词的分类,并非任何一个谓词都能算作范畴。    黄颖写道:“总观国内翻译的亚里士多德的书籍,均是大家力作。但是对于读者来说,大家的翻译著作往往佶屈聱牙,深涩难懂。普通读者想通过明了易懂的文字来认识和学习形而上学的思想,几乎非常困难。因此,译者尽可能地将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思想以简洁明了的方式翻译出来,尽最大可能地还原亚里士多德的思想。”(译者序)。黄颖对亚里士多德中译本的格局判断是错误的。其实现在的亚里士多德译本中,读起来文风有些古怪的,只有吴寿彭的译本,苗力田主编的亚里士多德全集就完全是现代白话,没有吴寿彭的那种古怪文风。这也表明“黄译本”的蓝本就是吴寿彭译本,而且这估计是黄颖见过的唯一译本。黄在全盘将吴寿彭“中译中”时,却把吴寿彭的名字省略为“大家”,说了一大通吴的不是,还说自己是在“翻译”,而且翻译得“简洁明了”,翻译得“尽最大可能忠实于亚里士多德”。这种心态至少也算是一种浮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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