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革命再闡釋》章节试读

出版社:牛津大學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2-4-8
ISBN:9780195932294
作者:鄒讜 著,甘阳 編
页数:335页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中国革命的阐释 - 中国革命的阐释

在这里有必要对“Totalistic”和“Totalism”做一些解释。这两个概念在英文上是很别扭的,但当把它们翻译成中文“全能主义”之后,它们就变得相当写实,而且很容易被中国人所理解。1986年,它首先被登在一份中国的报纸上,此后,一些中国知识分子采纳了这个概念。这个词最早出现在Robert Lifton 1961年发表的一项关于中国的研究上。我并不是随意使用“全能主义”这个词。不过,直到最近我才系统地阐明了它的意义(邹谠,1994:后记)。1980年,我在中国的旅途上,我了解到政权的类型和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同一个政治制度的两个不同的方面。当政权的类型保持不变的同时,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却可以发生重大变化。1980年,这才刚刚开始发生,最明显的是在农村,那里正处于农业生产和分配改革的最初阶段。家庭承包制度和农村集贸市场的恢复,正在改变着农村的经济。与此同时,中共的领导权、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却并不仅仅停留在口号上:它们确有影响。由此我得出一个结论:西方常用的“极权主义”(Totalitarianism)这一概念的基本错误,就在于它错误地把政权类型和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这两个方面混为一谈,认为它们都与极权主义政权(Totalitarian regime)的特征有内在的联系。这就是那些运用这个概念的人为什么:(1)除了革命之外,再也看不到有根本性变化的可能性;(2)不能充分解释为什么当权者可以发起或者至少支持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改变。1983年,当我得出上述结论后,我就开始用“全能主义”只去刻画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这样,就可以把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跟政权类型区别开来,而不是像原来那样假设它们自动就连接在一起。从那时开始,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改革的发展,苏联的瓦解,以及俄国的混乱无序,都充分证明了我对这个概念的运用的合理性,以及支持这种用法的理论和方法论的考虑的合理性。不把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跟政权类型区别开来,我们就不可能解释中国的变化及其与苏联/俄国的对比。裴敏新(1949)对中国与苏联/俄国之间的区别,做了一个有意思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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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发生在欧洲的马克思主义运动中,非激进化的过程是发生在运动取得一定的胜利之后。与此相对照,中国共产主义运动中的非激进化过程,则是求胜避败的斗争过程本身的一部分。因此,中共在政治、经济、社会方案中的温和与谨慎,其实就是中国的权力平衡的结果。在当时的中国,国民党统帅着占绝对优势的军事力量,中共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赢得公众的支持。换句话说,正是国民党力量的对持,迫使中共放弃了自己的激进政策,防止了激进行为,导致自己变得更加温和,阻止了滥用暴力及其权力腐败的倾向。
中共革命运动的重新激进化,是在其成功之后。中共的革命运动在抗日战争中得到了迅猛的发展。这要部分归功于中共的减租减息的温和政策。但是,期待着大规模内战的全面爆发,中共在1946年重新采纳了激进的土地政策。它再次剥夺地主的土地。作为进行国内战争方案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它的最激进偏向被阻止之后,这一政策也获得了成功。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中国革命的阐释 - 中国革命的阐释

毛泽东思想是从在过去所从事的政治行动和政策决策中所演化而来的。它实际上是由这些政治行动和政策决策背后的理由、道理,以及对它们的合理化所组成的。它是中国共产党革命经验的总结(codification)。(Tsou,1968:7)
意识形态既不是对社会世界的静态反应,也不是强加到现实之上的知识框架:它是可以修改的配方(revisable ingredient)以及(社会)运动本身一系列行动的结果。(Wuthnow,1989:485)
Wuthnow 的概念比我的概念更加完整和更加准确。他的定义表达了作为实践问题的行动与操作化意识形态(operational ideology)二者之间的关系,而且表达了一种三重的关系:即行动、操作化意识形态、及其行动者用行动与现实互动之前所原有的,继承而来的,借用的意识形态三者之间的关系。今天要力图更准确完整地定义毛泽东思想,我们也许应该仿照Wuthnow(1989)的说法,指出中国的共产主义运动的话语,是与它的行动、选择、政策、及其从外国借用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相互影响的。毛泽东思想既不是对社会世界的静态放映,也不是强加在社会现实的知识框架;它是可以改变的配方,及其一系列革命行动的结果。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第1页

二十世纪中国政治面对重大问题时,最终都会出现一方面全赢另一方面全输的结局。中国精英之间的权力斗争总是与零和博弈联系,这是整个二十世纪中国政治的特征。
二十世纪中国政治发展的逻辑是什么?芝加哥大学政治学教授邹谠先生在其代表作《二十世纪中国政治》(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4年)中,清晰地为我们描绘了中国政治逻辑在这百年间的形成与发展。这册论文集收录了邹谠先生1977至1993年间写就的十篇关于中国政治的论文,集中地反映了他十数年来对中国政治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成果。
甘阳教授在为本书撰写的序言中,指出邹先生研究中国政治的核心问题在于“中国政治如何‘民主过渡’”,更进一步是“‘过渡’的复杂性和困难性”。对于上面的问题,本书通过下面两项工作进行了回答:一是提出了“全能主义”的概念以解释革命和后革命时代的中国政治面貌:“政治权力可以侵入社会的各个领域和个人生活的诸多方面,在原则上不受到法律、思想、道德的限制”。二是提出了“宏观历史与微观行动”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宏观历史是中国从传统权威主义转变成现代全能主义政治的过程,全能主义政治的性质和运作,以及向民主政治转型的可能;而微观行动则是共产党人的行为,是政治行动和决定政治行动的各种选择,包括在思想、主义、组织、政策、工作方法、战略策略的各方面的选择。”
邹先生所探讨二十世纪中国政治逻辑,其核心是围绕“全能主义”这一概念。“全能主义”的提出,一方面是用来区别于西方理论家的“极权主义”;另一方面也是二十世纪中国政治发展线索,与“全面危机”和“社会革命”构成了对这一时期中国政治的提纲性的解释,即“全面危机——社会革命——全能主义的国家社会”这一过程:社会革命是克服全面危机的方案,全能主义政治是应付全面危机的一种对策。随着建国后全面危机的消失,全能主义发展的理想方向是逐步转变为社会主义高度民主政治,但实际上仍旧是体现为“全输全赢”的政治模式。邹谠先生在《二十世纪中国政治》中,这样描述“全输全赢”政治:“到目前为止,……中国领导人仍然认为,政治斗争是导致最后决战的一系列对抗,其结果必定是一方全赢,取得所有决策的全部权力,而另一方则失去一切”。此后又在《中国革命再解释》中重申,二十世纪中国政治“最重要的博弈中,政治角色之间,从一开始就在进行我们所说的“全赢全输”的博弈(game of winner-take-all)”。概言之,二十世纪中国政治面对重大问题时,最终都会出现一方面全赢另一方面全输的结局。中国精英之间的权力斗争总是与零和博弈联系,这是整个二十世纪中国政治的特征。
“全能主义”下的全输全赢模式,是否自始至终贯穿二十世纪中国政治?值得注意的是,80年代初,邹谠先生在《政治变迁与改革:中间道路》对中国政治的未来发展做过乐观预测:“与这种革命时代的终结相伴随的是政治权力,亦即政党国家(party-state)从对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和经济日益深入的渗透中退却,从而逆转了自1915至1921年‘五四’时期以来中国政治发展的基本趋势。”中国政治将告别全输全赢的逻辑而走向“中间道路”。然而这种乐观也是谨慎的,“中国只是刚刚开始向后极权主义社会转型。转型过程完全有可能中断,甚至逆转。”(邹谠,1981)不幸的是,这种“逆转”在1989年的政治风波中成为现实,由此引发了邹谠先生“已不再怀抱我能亲眼看见这一‘村’的期望”的遗憾。(邹谠,1990)在《革命与“告别革命”——给<告别革命>作者的一封信》中,邹谠先生进一步总结了解决冲突的模式分为“全赢模式”(例如英国独立战争、俄国十月革命等)与“非全赢模式”(例如英国光荣革命、东欧某些国家的革命等),重申“中国二十世纪的悲剧的根源,不一定是革命,而是‘全输全赢’的斗争形式”。(邹谠,1996)
这种“全输全赢”的政治模式,实际上暗含了一种“两极化”的判断,此时主导政治过程的行动者必然是相互冲突的两方:首先,行动者通常是两方(两个集团或两个派别);其次,行动者的诉求必然是相悖的两极;最后,政治行动者均认为权力是单一的、不可分割的,因而妥协的可能微乎其微。二十世纪中国政治的常态是否只存在诉求相悖的政治两极?萧功秦将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到现在期间的高层政治过程总结为“两极互动——两极冲突白热化——左右政治势力被边缘化”的“去两极冲突化”过程”。(萧功秦,2003)尽管他也运用了“全能主义”这一概念,但他将中国政治行动者划分为多种“派群”共存的递层结构:以“邓小平中心”为权威中心,向两侧展开,一侧是“正统程度”逐渐递增的“元老派”和“意识形态守成派”,另一侧是“激进程度”逐渐递增的“次中心”、“党内民主派”、“立宪温和派”和“激进自由派”。(用政治“派群”来命名这些政治群体主要是出于分析目的,实际上这些群体之间并没明确的组织和界线,而通常是以某个/些人物为核心,持有类似政治主张的人群。)这种多“派群”并存的政治结构会产生两种政治过程:一种是中间派别趋向两端,两极极端膨胀,激进与保守之间形成冲突,也就是《天安门》一文中的“两极化”过程;另一种是两端趋向中间,太“左”和太“右”派别都无法产生较大能量,那么此刻的政治过程就会温和许多,较少出现难以妥协的“斗争”政治,也就是邹谠先生在1981年提出的“中间道路”。
尽管对“中间道路”的期望在90年代初期消沉,但二十年之后的今天,对21世纪的中国政治来说,这种全输全赢的政治逻辑是否已近销声匿迹?或者说新世纪中国政治迈向“中间道路”是否能够成为现实?不少学者认为,随着以稳定为基础的渐进式改革推进(徐湘林,2000)、以意识形态为基础的政治两极的消退(萧功秦,2003)、精英转换和理性技术官僚在政治决策与操作层中的兴起(徐湘林,2001;萧功秦,2003)、强人政治的弱化和公共政策议程的多样化(王绍光,2008)、原先“运动国家”的转型(孙培军,2009)、以及2002—2003年中国首次适时和平的领导人交替(李侃如,2010)……21世纪中国政治,最高权力的不可分割似乎已经不再是“政治系统最高层的不变的游戏规则”。
全输全赢政治的谢幕,我们或许可以期待。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中国革命的阐释 - 中国革命的阐释

有助于中共建立一个广大的社会力量联合阵线去打败国民党的创新,并非只有群众路线一项。如果不是更为重要的话,统一战线的概念至少是同样重要的创新。毫无疑问,共产国际和苏联共产党首先提出了「统一战线」的口号。中共1935年8月1日关于在「所有抗日反蒋力量」中建立统一战线的号召,就是由共产国际的中共代表团在莫斯科起草的。这一草案由斯大林和季米特洛夫亲自批准(Tsou,1986:338)。后来,这一口号被斯大林的中国学生王明改变为以“无条件与蒋合作”或“一切经过统一战线”为特征的政策。
毛对统一战线解释的态度则完全不同。统一战线变成了“对蒋既团结又斗争”的政策。这既是在抗日中与蒋保持名义上合作的政策,同时又是在与蒋的竞争中发展中共在中国的军事和政治力量的政策。这就是与蒋保持有限的和平的政策,就是边打边谈的政策。在打的同时,在不同的地方展开不同层次的谈判。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中国革命的价值观 - 中国革命的价值观

任何人要找寻中国政治的优点、缺点,成功或失败的前景,必须要从社会与个人这个统一体里的两方面的相互关系着眼。因此毛泽东对于个体这一方,呼吁斗私;而同时则要求党去照顾人民的利益。他说:“每一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适合人民的利益,”
毛泽东关于工人阶级是中国的领导阶级,和农民是它的主要同盟军的定义,以及他对贫农、下中农——他的游击队的主力——的同情,事实上提高了人民的利益,这种提高主要反映在中国历史上最受剥削的一群的身上(毛氏的观点是受压迫最深的一群)。
因此个人与社会相互关系之中,存在着向社会的、经济的平等推进的强大动力。从政治上重视贫下中农,或是对他们福利的关怀,是驱使毛泽东为了防止农村新的阶级分化,避免破坏工农联盟的危险而实行合作化的动力基础。
没有一个现存的社会,能够完全消除不平等;这当然包括只有目前这样的经济发展水平的中国。中国共产党从最早开始,就认识到这一点。由毛泽东起草的、著名的一九二九年十二月古田决议明确地批评了绝对平均主义和极端民主化。但是有两个互相关联的问题继续困扰中国的领导人:一个是如何正确对待不平等;另一个,也是更为重要的一个,就是允许不平等的存在的限度。
中国的政策,最低限度在教育这方面,反映出纠正出身与天资不公平的尝试,作为这些不公平的补偿,是对最少权益的(阶层)多加照顾,对最大权益的(阶层)则加以限制。
从这个角度观察,文化大革命以前毛泽东和刘少奇的分歧,可以作如下陈述:由毛氏的角度看,上层的互相重叠、互相关联的特权集团,已造成一个新的阶级,由此而引致的不平等,在目前的社会安排下,无论它能给最少权益的(阶层)带来多大好处,都不再是公允的。正如一九六五年六月二十六日对公共卫生的指示说明的,毛泽东要将不平衡纠正,首先是尽最大可能提高最没有权益的一群的福利和生活质量。在教育方面,他希望把纠正(不平等)的原则推行得比刘少奇的远得多。更为重要的,他对均等的重视,是超乎经济效率和技术价值的。对于提高经济效率,他给予人力资源的运用以较重的分量,而物质刺激、专业化及职位编制等则少予注重。导致抛弃刘少奇观点的文化大革命更将平均主义推前一步。社会力图系统地运用它的政治权力,以消除因为出身和文化程度低而带来的不平等,和防止所有组织制造社会性的经济不平等。在中国的价值的体制里,最少权益的阶级底福利和经济上的需要,占有很高的位置,这也是社会制度平等程度的一个尺度。
在政治的领域里,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也可以用相似的语言讨论文化大革命之前,中国的政治制度是高度集中的,官职编制是严密的,使上层和群众之间存在明显的分野,社会生活各个圈子不断地趋于官僚化。文化大革命带来了几项重大的改革。第一,通过三结合制度,领导阶层按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组成,毛泽东能够从最少权益的阶层中,选出代表,参加全中国的各种形式的人类活动的领导团体,由下而直上至中央委员会。除了在政治方面带来更大的平等以外,这个制度还为领导层带来了这个政权所需要的,有正确政治立场的可靠的人。而且,把集体办成学校一般,将有各样技能、才力的人组织起来,以提高最少权益的人的技能。第二,以非党员学生、造反工人打碎党的机器。目前的政治结构,和各种类的组织、机关里的领导圈子,可能比以前少一些施政的权力,低一些的效率;然而官员门所有的、对群众敬畏的态度,足以很好地补偿了这些损失。这种态度,在一个法律不明确规定和保障个人权利和自由的制度下,是有一定的位置的。这或者是很多访客所报告的,在下层工人中存在较为轻松的气氛的构成因素之一。第三,文化大革命把推进各类工作的职权,从中央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有报告说一些工厂把设计和“参谋”办公室建在车间,表明了在一些组织里,分权的进行,已到了基层。分权使政策制定人接近群众,致令他们能够响应社会的需求,和更能照顾地方性的情况。 第四,一些有相同性质、或是相似作用的行政单位,在某些事例里,都兼并起来,使在“精兵简政”的口号下,裁减了单位和人员的数目。这个改革,可能降低了专业化的程度,但也可能消除了无谓的重叠。一个官僚组织下的单位少了,则即使官职编制简化了,它们之间的合作还是可以达到的。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是看看简化编制,究竟以多大的效果,使群众的意见,易于上达至组织的最上层,使更符合在他们的法理下,高层官员是要直接接近人民的。这个特点,和上一点并在一起,可能使较低阶层的决策机构,获得更大的权力,和直接对群众工作时,多起一些作用。第五,毛泽东有一次谴责负责官员过分依靠秘书,他呼吁他们尽可能亲自处理文件。这次谴责,有可能引申至参谋人员的使用,而以裁减参谋人员告终。如果真是这样,则组织单位的策划与技术性功能,和高层官员对该单位的控制,也会因而削弱。但与此同时,则推动了将工作和权力下放这措施的执行。最后,毛泽东扩大、并规定了官员、干部、知识分子按时参加低层的体力劳动。鞍钢宪法订下了工人参加管理,干部参加劳动的原则。这个管理人员参加劳动的制度可能降低了日常工作的效率,增加了官员、干部和知识分子的困难,但它可能使他们通过亲身经历,懂得了最下层的(工作)条件,和群众的感受与情绪。它可能导致处理政策问题时加上新的观点,和在任何政治或社会单位里,执行管理措施时,对最少权益的阶层的希望多一点考虑。它可以使他们对最基层的生活问题,有个透彻的了解,以便于问题的解决,和增加经济效率。它强迫官员、干部、知识分子按时而又临时性地走上社会最低层的岗位。当这一点和把每个集体、团体、组织的顶层岗位对最少权益阶层(的人)开放这两件事联在一起,则说明了政策是将高层和低层的岗位,向所有人开放这一原则的象征。它把领导与被领导之间的距离缩短了,虽然没能够把它消除。这样就和民主自由社会底友爱原则下的调动制度相类似。友爱原则是代表“社交上的平等的互相尊重、和驯服态度与奴性的消除”。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中国高层政治 - 中国高层政治

狄特玛及其他评论者曾讨论了毛的非正式权力来源:他的卡里斯玛、他提升为理论化的意识形态、不屈不饶的意志、政治及军事技能,这些来源使他能够夺得正式权威,而正式权威反过来又加强了他的非正式权力。不过,所有这些来源最终都只有一个源头:即与蒋介石生死斗争的胜利。胜利带来政治权力,这是一个常识性现象,但在中国,由于传统的政治、意识形态及社会系统已不同程度的解体,而国民党未能足够迅速地重建这些系统以填补制度空白,这样,政治胜利便成领导人合法性的主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以及卡里斯玛的最终来源。毛曾在1932—1934年间丧失了大部分正式及非正式权力,后来他成功地在1935—1945年间重建自己的非正式权力,并夺取了最高正式权力。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他把红军从灭亡的边缘挽救出来,并把中共发展成为一支足以与国民党最高力量抗衡的巨大力量。邓的非正式权力最终依赖于他发展了一条新的政治及思想路线,这条路线后来在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得到体现与认可。这条路线直接与“四人帮”相对立,并间接挑战了毛。邓的成功出现在文化大革命之后深刻的信仰危机时期。邓利用毛意识形态中的一个基本原理“实事求是”来反驳毛的具体政策及其意识形态中的许多部分。与邓相反,毛试图提出一套包含生活所有方面的系统的思想。现在我们必须观察江泽民是否能够以某种方式建立自己的非正式权力,这对他巩固自己的正式权威是不可或缺的(为此,江必须成功地将社会主义和自由市场结合在一起:继续使国家从对社会的渗透中退却,同时保持一个强大的国家,以便提供建立自由市场有效运转必须的法律和政治制度。经济转型过程必须在公共与私人领域之间,正式与非正式关系运作领域之间制定清晰的界限。腐败的蔓延是未能解决这一问题的标志)。
Goldstein提出了的两个基本观点,使我们能够理解为什么在具有“核心”领导人的等级制系统中会出现灾难性的失误。第一点涉及功能的低度分化,这在中国有悠久传统。这种状况由于通过持久的阶级战争来发动社会革命的成功努力而更加恶化。它不仅在领导人之间,也在追随者及群众之间产生了最初的预期:即一个成功的政治—军事领袖能够处理经济发展这一完全不同的任务。因此,毛自己而不是那些专管经济事务的人负责经济政策的最终决策,这一点在大跃进及公社制度中达到顶峰。如果说成功是“核心”领导人非正式权力及正式权威的最终来源,那么,即使像大跃进那样的灾难性失误也未能导致“核心”的变更。这种状况可以很容易地用Goldstein的另一个观点得到解释,这就是能力分配严重扭曲的观点。我们还可以加上,大部分正式及非正式的权力杠杆都集中在“核心”领导人手中。在正式政治领域,即使是在个人崇拜低潮时通过的1956年党章中,也有没有对中央委员会主席提出任期限制——尽管他必须再次当选,尽管还要设立名誉主席的新职位。这个职位可能是给毛保留的,也许甚至暗示他不仅仅是退居二线,而是完全退休。
狄特玛的非正式政治概念以及非正式政治压倒正式政治这一结论的优点在于,它告诉我们,党章中的所有条文都是无关紧要的,如果它们与非正式政治,尤其“核心”领导人的非正式权力发生冲突的话。为了更清楚地显示正式政治压倒非正式政治、正式政治关系压倒非正式关系情形下结果的不同,让我们回忆一下丘吉尔的例子。丘吉尔为英国战胜纳粹德国作出难以衡量的贡献,然而几乎是德国刚刚战败,英国选民就把他选下台,成立了工党政府。相反,“核心”领导人的非正式权力,就定义而言,并没有任期限制。没有任何非正式机制能够在不引起政治动荡的情况下变更“核心”。更重要的是,根本找不到这样做的能力及意志。华国锋个案与毛、邓形成鲜明对照。他展示了没有非正式权力支持的正式权威的脆弱性。在1976年逮捕“四人帮”后,华担任了中央委员会主席、国务院总理及中央军委主席这些正式职位。但是,他无法对中国紧迫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也未能建立足够的非正式权力来维护自己的正式职位。邓于1977年复出并担任中央副主席以及中央军委副主席正式职位,这为他的非正式权力提供方了正式表达的渠道。这时,华便无法抵抗邓的挑战。华被迫一一放弃他作为最高领导人的正式职位。到1982年,他只是一名普通的中央委员。华只是一名中等偏上的政治家,但他接受一个不可避免的结局,而没有引发严重的政治分裂,从而树立了一个很好的先例。在这一点上他功不可没。
毛邓二人的个案都指向精英政治的一个严重困境。执掌最高正式权威的领导人必须拥有不可挑战的非正式权力来保住这些职位并作为“核心”出现。就像邓本人所说的那样,如果没有“核心”,制度就不能保持连续性,也不能保持完整性及有效性。但一旦有了一位集正式权威与非正式权力于一身的“核心”,就没有办法撤换他,即使他犯了灾难性错误,例如毛的个案。这样,中国的命运就取决于一个人的智慧。邓从1978年开始掌握最高非正式权力,这一非正式权力超过了他的正式权威。他足够明智,无论在事实上还是在形式上都最终退休了。他是否应该在1989年之前退下来(在1986年进行了领导的全面改组)是一个有待探索的问题。邓的经济发展纲领确实获得了巨大成功,然而这一成功也伴随着许多亟待解决的紧迫问题:腐败、官员利用政治权力谋求经济权力现象的蔓延、通货膨胀,数以百万计的巨大流动人口,社会治安的漏洞、意识形态中的迷惘以及在私人领域不断扩展的情况下如何划清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界限。现在,江泽民必须展示他能够解决这些重大问题,以便使他能够在事实上以及名义上成为“核心”,并维持系统的运转。即使他成功地成为“核心”,如果他犯了严重错误,他能够被撤换掉而不引起严重的政治动荡吗?这是中国政治改革面临的关键而紧迫的问题。显而易见,答案是要把政治制度本身转化为“核心”以取代个别的“核心”领导人。中国人似乎已开始朦胧地意识到这一点。现在,中国人在使用“核心”一词时,越来越频繁地后面加上“集体领导”的提法。这是把“核心”转变为制度,以区别于个人“核心”的第一步。决定性的第一步必须是要扭转非正式与正式政治之间、非正式与正式关系之间的关系,使前者服务于后者而不是腐蚀它。狄特玛所作的重新界定的优点在于它可以构成这类分析的基础。它表明,“核心”的权力必须正式化、制度化,非正式权力必须又来补充正式权力,而不是盖过乃至取代它。必须使“核心”在事实上及理论上承担责任。“核心”与常委会、政治局、中央委员会、党代会及普通党员之间的责任及控制关系必须是相互的而不是单方面的。邓小平敏锐地针对权力过份集中提出警告:“权力过份集中的现象,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第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常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什么事都要第一书记挂帅、拍板。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个人领导”。
这些劝告也应该运用于“核心”领导人身上的权力集中。当“核心”被证明不能解决中国面临的紧迫问题时,更换“核心”的程序必须予以正式化、正规化。所有这些都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它取决于两个前提条件。第一是客观的结构性约束制度。在党内关系及社会中的各个强大的政治力量之间的关系上,这种约束可以表现为两极化政治力量之间的僵局,这样任何一方都不能全赢,也不用恐惧全输,双方都意识到他们的相互依存。在党内,不同政治行动集团与关系网或“宗派”之间也要形成相同的关系。第二个“必要条件”是关于政治权力本质的观念由一元向多元转变,放弃最高权力统一而不可分割,其边际效用总是递增的概念。这两个“必要条件”合在一起就成为充分条件,它使得放弃全赢或全输的博弈,代之以对话,谈判、讨价还价及妥协成为可能。所达成的协议应该有自我约束力。或者,社会上没有直接卷入政治的其他强大力量能够在争执者之间起平衡作用及在和解中起担保作用。中国人面前有一条漫长的、艰难的旅程,布满陷阱与曲折。他们还会遭遇到大量的外部影响,这些外部影响虽不能影响最终结果,却会使道路更加艰险,代价更加高昂。
作为这篇长篇论文基础的所有方法论的、理论的与改良主义的观点,只不过是政治学这门课的基本知识而已。我所试图表达的是,在努力建立模式或理论时,我们不要在关于中共党内精英政治的流行政治著作及媒体报道的影响下,试图一步实现X,Y,Z。我主张向社会科学的基础回归,把社会科学与中国历史结合起来,不断在概念与材料之间来回穿梭,要意识到社会科学理论虽有助于我们理解中国,但不能机械搬用。中国历史是如此复杂,它对很多建立在西方个案基础上的理论、模式及一般性命题构建基础提出了严格的检验。反过来,中国的经验也可能为新的一般性命题构建基础,丰富建立在西方经验基础上的理论与模式。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中国革命的阐释 - 中国革命的阐释

有一点必须说明,群众路线本身并不能成为建立西式自由民主的基础。原因在于群众的概念与公民和公民身份有着根本的不同,而公民和公民身份恰恰是西方民主的基础。公民身份概念的出发点,就在于社会成员是由孤立的个人所组成,每个成员都平等地享有一套抽象的权利,通过行使他们的抽象权力,他们组成了自主的社会团体。公民身份的概念,强调的是社会成员的权利而不是他们的责任。
与此相反,群众概念的出发点,在于把个人看成属于社会各个部份的个人。他们并不拥有抽象的法律或公民权利。他们只拥有具体社会经济权益(substantive socioeconomic entitlements)。这里的假设是,一旦群众有人去领导,他们对社会经济正义的要求,就会促使他们成为政治积极分子。因此,群众、群众运动和群众路线的观念,与公民的概念不同,它们是联系公众与个人,国家(或政权)与社会的两种不同渠道。在群众的概念之上,中共创立了与自由民主国家根本不同的政治制度。在中国,群众的观念有助于扩大动员和参与的范围。这就为建立一个强大的政治联盟奠定了基础,以此去打败了虽然军事强大但社会基础较为虚弱的国民党,摧毁了传统权威政治制度的残余,而且,不管怎么样,开创了一个新的时代。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中国高层政治 - 中国高层政治

宗派确实存在,有时甚至是长期存在。但它们必须承受对“宗派”的指责,而且,单元行为者在制度中没有合法性。在输家总是被消减的全赢或全输博弈背景下,一旦关于权力及政策的斗争激化,它们就会处于不利地位。这就是为什么中国领导人总是声称他们彼此之间只有“工作关系”而没有形成“宗派”。这也是为什么领导人总是表情严肃地否认宗派的存在。
那些将注意力完全集中在宗派的作者们必须面对关于宗派的一个最明显的事实:即那些不具有最高政治权威或未得到最高权威暗中支持或默认的宗派往往是非常脆弱的实体。林彪派被轻而易举地摧毁了。毛去世前,老一辈领导人们没有打倒江青,纯粹是出于顾忌毛的权力与权威,或出于对毛的爱戴。在1975年5月3日政治局会议上毛谴责江青搞“四人帮”后,以及康生把江青和张春桥曾在三十年代当过“叛徒”的消息告诉毛之后,有些领导人显然想采取行动打倒“四人帮”。但周总理——他始终是现实主义者——告诉他们,“迄今为止,主席并未完全倾向于号召用批判方式打倒江青的四人集团……推翻他们没那么容易”。 毛未断气时,叶帅也不愿采取行动。但毛一去世,“四人帮”就被一场先发制人的打击轻易摧毁了。
这种宗派的脆弱性一直是中共政治中的特征:宗派无法组成政治行动集团的一部分,所以无法合法控制党的最高权力机关或得到其最高权力——尤其是“核心”领导人——的自愿合作与容忍。这一说法看似同义反复,其实并非如此。最明显的一个例子是由毛本人提供的。毛有理由、而且在事实上被“二十八个半布尔什维克”视为一个“宗派”的首领。当中央委员会的权力机关一个接一个迁至毛所创建的江西福建根据地时,毛逐渐失去对中央委员会的权力、权威及影响。中央委员会被博古控制,而博古并未参与创建红军及根据地。就涉及宗派的所谓十大路线斗争而言,这些宗派被证明是非常脆弱的。如果我们沿袭黎安友,把刘、邓、陶铸及所有其他人视为“宗派”的首领,那么这些领导人并未积极动员“宗派”来保护自己,或者他们也没有尽力保护那些被攻击的追随者,就像狄特玛的论述所隐含的那样。假如他们这样做的话,那么,他们软弱的努力只能是纯属徒劳且毫无影响。 与“宗派“的脆弱性相反,拥有广泛非正式联系、崇高声望、巨大的非正式权力及普通大众支持的领导人或领导群,在危机时刻或政治领导人尚未稳定之前,就能夺取或重新夺取权力。
黎安友指出,“宗派”不会彻底消灭对方,“它们之间注定要共同生存”。 狄特玛试图保留这个论点,但以两种方式改变了它的含意。第一,尽管一派获胜而对手被摧毁,但政治“路线”(狄特玛的术语)——或更精确地说是某种一般性政治倾向及观点——仍然会继续存在。随着这条路线的存活或复兴,某些失败的领导人也会复出。他以对赵紫阳的清洗为例,认为赵的路线在李瑞环、朱镕基及田纪云的帮助下得以继续存在(页8-9)。但他却没有提到,赵“派”作为一个“宗派”,已不复存在。这场政治斗争关注的焦点是如何处理民主运动,应该动用解放军进行镇压,还是通过让步与迁就服学生撤离天安门。它并不涉及赵紫阳关于经济改革的路线,这也是邓的路线。 赵对待民主运动的政策被彻底否决,但他的经济路线得以幸存。胡启立与阎明复卷入了执行赵对民主运动的政策,因而遭到贬职,在官僚机构中担任无关紧要的职务。李瑞环没有公开支持赵,而且以恰当的策略处理了天津的民主运动;朱镕基在上海处理城市经济事务;田纪云虽然与赵长期共事,仍主管经济事务。我的方法论观点之一是,在讨论“宗派”及“宗派主义”时,千万不要把作为单元行为主体的“宗派”与卷入“宗派”的个人混为一谈。“宗派”会消亡,但个人可能幸存下来,有时会被胜利一方接纳,或在进行形式上的自我批评后,被授予毫无实权的荣誉职位。
由于狄特玛的非正式关系这一基本要素比黎安友的庇护性主从关系概念更为宽泛,由于他的非正式政治概念比黎安友的“宗派主义”更加基本,狄特玛处于更为有利的位置,可以较好地在“宗派”与宗派成员之间、或单元与单元所属的个人之间作出区分。他能够较为容易地得出如下论断:尽管毛摧毁了邓的“宗派”,但毛与邓之间的非正式关系仍留在毛的记忆中——一种虽然破碎但尚未消失的记忆。这种从前的非正式关系,加上林彪叛逃后的政治需要,都是导致毛召回邓以便将来取代重病的周恩来的因素。很可惜,狄特玛未能发掘出他的基本概念的优点。
我们必须不断在我们的概念框架与经验事实之间穿梭,在这样做时,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不易纳入我们概念框架的信息。1989年,我们发现“宗派”斗争首先是围绕一个具体问题展开的——即对待民主运动的政策——尽管也存在其他背景因素,包括接班人问题及经济思路上的分歧;我们还发现,并不所有赵“派”人士或与赵有长期主从关系的人,如田纪云,都卷入这一特定问题上的斗争。而且,高级领导人中只有少数被清洗或谪贬,尽管很多参与民主运动的赵的顾问、知识份子及学生遭到逮捕或在外界帮助下逃出中国。全赢及全输出现在围绕一个有争议的特定问题而各自结盟的两派之间,它并不涉及对一个“宗派”或与赵有密切私人关系的人全面清洗,对精英中那些失败者的惩罚也是温和的。因而,我们的概念框架必须更加全面地考虑到另外两种变量。一个是,全赢或全输究竟产生于关于某一特定问题的斗争,还是产生于围绕广泛而一般性问题的斗争。后者的例子可见于1966年10月毛提出的“彻底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以及1959年的反击右倾机会主义。第二个变量涉及一个“宗派”失败后对个人的待遇是严厉还是宽大。在一系列个案研究中加入这些变量,我们就能够看出“宗派主义”或“非正式政治”的兴衰以及制度化过程的进步与倒退。
狄特玛为了挽救黎安友的论点而采取的另一条途径是,他指出,尽管一方胜利一边失败,但宗派制度继续存在,因为新宗派会产生及/或旧宗派会以新形式或在新领导下复活。不过,我们这里是在讨论冲突的模式及“宗派主义”的特征,而不是消灭“宗派”制度本身的问题,消灭宗派制度完全是另外一个问题。我并不赞同黎安友所描述的毛的乌托邦式梦想,即宗派制度可以被消灭。派系冲突既有有利的后果,又有有害的后果,这取决于斗争的主要目标是政策及原则,还是纯粹的个人权力利益。它还取决于支配这个过程的正式及非正式规则。


狄特玛认为,在试图理解中共精英政治时,不应该不恰当地赋予涉及一方胜利一方失败的权力斗争一种特殊地位或“更高的‘真实’度”,而轻视正常时期的“宗派”冲突或精英多元主义。这是我最强烈不同意狄特玛的地方。选择研究项目的两个准则之一是它“应该提出现实世界中的重要问题。” 全赢及全输的斗争不同于精英多元主义或者日常的权力与政策斗争之处在于,它常常昭示中共历史上的重要转折点。1938年六届六中全会上毛对王明的最终全面胜利意味着毛对蒋介石“即斗争又团结”的政策战胜了王明的政策,王明对国民党采取更加温和的路线。毛摧毁对刘少奇预示着中共政党制度的部份解体。逮捕“四人帮”标志着从文革开始的十年动乱时期的终结。邓的全面胜利及华国锋“派”作为一股有影响的政治力量的覆灭预示了经济改革与增长的新时代的开始。正是通过分析这些斗争,我们才能真正理解这一政权的本质,在这个政权中,最高政治权力被视为统一而不可分割的,领导人相信权力的边际效用总是在递增。 与此相伴随的思维方式不会轻易接受绝对权力的削弱及民主的建立。
政治斗争中的全赢全输及最终全输是一再重现的现象,它在二十一世纪中国四种不同类型的政权下出现过:帝制崩溃后失败的民主实验、军阀制度下的近乎无政府状态、国民党训政及共产主义政权。目前政治改革的第一个及最紧迫的先决条件是尽力理解“生死斗争”一再重现的“原因”、导致它发生的心理状态以及将普通政策与权力斗争转化为一方追求全赢、一方恐惧全输的过程与条件。
黎安友理论中另一个更加困难的方法论问题是,“一个主要由宗派组织起来的模式或理想类型的政治制度”70能否从它的所属单元的特征中建立起来或推导出来?对此我也没有直接答案。如果我们从系统论观点来解释他的“理想类型的政治制度”,那么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正如Kenneth Waltz所写,“系统由结构构成……界定结构必须忽略各所属单元的属性及关系”。Avery Goldstein沿袭Waltz的方向,警告我们不要“根据行为主体的性质”来解释政治结果。他指出:“宗派方法着眼于行为主体的属性(即一个宗派的本质特征)及它们互动的过程(即博弈规则)”,他引用了A.Angyal的话指出:“不能从各个部分中推导出系统;系统是一个独立的框架,各个部分在这个框架中有各自的位置”。
中共领导人根据他们所面临的社会经济条件、响应共产国际所施加的影响及所提供的范例,以及在中国传统治国术的影响下,对政治结构、单元及博弈规则作出了一系列选择。这些选择在1949年后硬化为一种正式政治结构,在这种结构中,具有最高权威的三个正式职位依次是:党主席、共和国主席及军委主席。简言之,正式结构是一种等级制,最高层有一位领导人;非正式政治结构由非正式关系网构成,其形状颇似不规则的蜘蛛网,网的中心有一位“核心”领导人。正式结构与非正式关系网相互作用,但不需要严格的彼此对应,这可由邓具有超出正式职位的非正式权威这一事实反映出来。但是,正式等级制具有“核心”的非正式关系网的这种结合变成了一种结构:在不同时期处理不同问题时,它对正式等级制的各所属单元与非正式关系网分别施加了不同类型的约束(严家其所谓“言论空间”和“决策空间”概念就是“最高领导人之下各级领导人”自由裁量领域的限度,它反映了结构对单位的约束)。目前,我们对这些约束的类型及性质知之甚少,只有一系列对关键性决策与决定性权力斗争的研究项目才能为我们作出系统性论述提供信息。这种研究就是我所谓的具有理论背景又具有理论相关性的个案研究,或Verba所谓的“学科框架性研究”(disciplined-configurative studies).说它具有理论背景,是因为材料符合概念框架;说它具有理论相关性,是因为形成的命题有希望适用于其他个案。最后,通过幸运以及神秘的抽象、简化过程,就可能从一系列复杂的命题及资料中发展出一种模式或理论。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第108页

非理性行为与中国革命
注意到与法国革命相比,中国革命的设计性和领导主导,不同意T S的分析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中国革命的阐释 - 中国革命的阐释

1947年大规模内战爆发后...毛故意地与一支弱小的部队留在中共的首府延安。蒋则布置了一支强大的军队去攻打和占领延安。毛在延安的先停留后撤离,分散了国民党的军队力量,这样,中共的军队在华东和华中就得以在国民党的军事围剿中生存,并消灭了国民党军队的许多个旅,把自己的军事力量扩大到蒋管区去,不用去攻占设防强大的城市,就开发出了一些新的根据地。
战略的中心,都是以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为绝对优先,而不是为了占领敌人的城市或区域。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中国革命的阐释 - 中国革命的阐释

在宏观历史发展中,特别是在政治制度更替中,关于人的选择的创新过程,必然与系统化的过程相联系。既然我在上文已经讨论了许多可以用以表明这个过程如何运作的例子,我现在可以简要地讨论一下这个主题。为了应付长期革命过程中的某个具体运动中的复杂情况,在不同的时间内处理不同具体事务的各种创新之间,必须具有某种相互联系。这种联系会使各种创新能相互为用,形成一个总体效应,而不至于互相抵消。如果从分析的角度而不是编年史的角度去看,这种过程有三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我称之为从“上到下的联系”(downward linkage),或选择实现目的的手段的过程。在我讨论创新过程的上文中,可以很容易看到手段与目的之间的联系(例如,以农村为斗争中心的决策,以及由此而来的一系列政策)。
第二种形式是“横向的联系”(horizontal linkage),也就是方法之间的联系以及次要目的之间的联系。这有一个很好的例子:为了动员农民,中共必须把土地重新分配给贫农,或者至少实行减租减息。要这么做,就必须建立一个政权,就必须建立一支武装力量去推行这些政策。只有武装力量才能保护农民刚刚获得的土地,使他们不受地主的报复,不被国民党军队和地主还乡团所攻击。只有在安全受到一定的保障的时候,农民才会参加革命。而一支武装力量,即使很小的一支游击队,也需要一块根据地,就像土匪需要一个窝一样。党必须成功地做到这些,才能去实现最初步的目标。不仅如此,在落实这些工作的过程中,党继续扮演核心的和决定性的角色。这一横向联系,导致了国中之国(a state within a state)的产生。在做了一些必要的修改之后,这种政治制度就被推广到全国各地。
第三种形式的系统化过程是“从下到上的联系”(upward linkage)(也就是手段与目的之间的联系或原则的操作,从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之间的联系)。最重要的例子就是在抗日战争以及在敌后与国民党的斗争中,(中共)党、军队、和人民之间的高度协调。为了处理这个问题,中共采纳了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原则。这就是说,所有的军队单位,政府单位、以及群众组织中的党派团体,都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各级党委”(Pang Song and Han Gang,1987:4)。1949年之后,这一原则继续得到肯定和执行。1962年,它被提高为整个政治制度的普遍原则。中共宣布:“在工、农、商、学、兵、政、党这七个领域,党起着领导作用”(Pang Song and Han Gang,1987:7)。由此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能主义制度”(totalistic system),起源于本土的反抗外来侵略的斗争和对社会主义革命的追求。全能主义(totalism)并不是从苏联进口的东西。
这种系统化的过程表明,中共给农民和所有其他各社会阶层所提供的,并不仅仅是就单一问题而提出的单一选择方案,而是一整套相互联系的选择方案。这就使各社会阶层很难拒绝任何一个中共所喜欢的单一选择方案,哪怕这会损害到他们自身利益。因为,他们会期待从整体选择构造中的其他政策获得利益。或者,他们会担心,一旦拒绝了一个单一的选择方案,他们将失去从其他政策可能得到的利益。取舍、报复、制裁总有可能。对中共而言,一套相互联系的选择方案构造,增加了其讨价还价的能力。有了它,中共就可以针对它所选定的阶层,用一项政策所带来的利益,去平衡另一政策所带来的损害。另外,它可以根据各阶层力量大小的情况,以及中共自己对他们实行有效控制的能力大小,去调整各项政策的力度或利害所在,以适应各种具体条件。例如,在抗日战争中,在地主势力强大以及日军正在扫荡的地方,中共就放松或推迟执行减租减息的政策,在求助于爱国主义和社区团结的同时,反而去强调保卫地方的需要和着重于群众的安全撤退工作。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中国高层政治 - 中国高层政治

鉴于反复出现的全赢或全输模式的巨大后果,这个模式应该成为我们对中共党内精英政治进行经验研究及建立理论的着眼点。
最初是袁世凯企图全赢。他于1913年刺杀宋教仁、解散国民党并取消其议员资格,1915年准备在一个新王朝中称帝。他以企图全赢开始,以全输的结局告终。
袁死之后,开始了军阀混战时期。中国处于近乎无政府状态。出现了许多政党、派系及军阀,以及一连串总统、内阁、议会与宪法。如前文所述,黎安友的“宗派主义”模式就是建立在这段历史基础之上的。除了段祺瑞、吴佩孚邓少数等个别事例外,军阀们一般只想保持自己已有的东西或稍稍拓展自己的地盘。
但是,以广东为基地的国民党有统一中国的雄心。这是脆弱型全赢博弈。这就是说,一方希望全赢而其他人却只想保持既得的东西。但是,它们过于分散以致无法建立联盟来抵抗一个有霸权野心的游戏者。结果是1928年国民党在北伐胜利后统一中国。大一统中国的思想是造成这一时期均势体系崩溃的因素之一。
国民党建立了一种“以党训政”的政治制度。蒋介石作为党的“总裁”,对中央委员会的决议拥有绝对否决权,对国民党代表大会的决议拥有搁置否决权。作为军事委员会主席,他控制着中国绝对优势的军事力量。他多年来一直压制或禁止其他一切政党,甚至包括无害的中国青年党。他采用各种手段,先后一一清除了党内那些可能作为有效政治力量的对手,其中包括冯玉祥、胡汉民、蔡廷锴、张学良、陈济棠、盛世才及龙云,而且在共产党军队的强大攻势面前,他把代理总统李宗仁的职位置于如此无法维系的境地,以致于李在中国留下失败者的形象,李宗仁后来寻求与毛的和解,而不是与蒋和解。在他的个人追随者中间,蒋对CC团、黄埔系及政学系玩弄古老的分而治之的游戏,利用一边反对其他各派,从而使他自己成为不可或缺的人。全赢博弈的强硬形态可见于国民党与中共的生死斗争中。
这场斗争开始于1927年4月12日,当时蒋对共产党人发动了他精心策划的突然袭击,仅在上海就屠杀了至少2000人。国民党接着对江西及福建地区的中共发动了五次“围剿”,在所谓的二万五千里长征中对元气大伤的红军穷追不舍,后来又包围了在陕北的残余部队,完成了发动一场对共产党最后战役的准备。蒋发动所有这些军事战役对付他的同胞,而不顾日本对中国的步步侵略:从1931年占领满洲里至1935-36年有计划地入侵西北。蒋的政策是“攘外必先安内”。一些国民党领导人将日本人视为皮肤之患,而中共才是心腹之患。此时,中共正在发动一场社会革命中的阶级斗争,从定义上看,社会革命的目标是全赢。
但是,日军在满洲里及华北、西北的大规模军事侵略与进攻激起中国人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以及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强烈要求。然而,仅仅是由于蒋介石本人在1936年12月12日被副手张学良的部队绑架,他才被迫策略性地同意结束内战、加快与中共谈判以建立抗日统一战线。这标志着纯粹型全赢博弈的终结。华北华东大部地区、交通干线及大中城市的沦陷把多数地方的国民党主力与共产党的正规或非正规兵力分割开来,导致中国的两个敌手之间形成僵局,这使得中共迅速扩张,恢复了自卫的军事能力。这一时期,一直持续到日本投降。这可以被称为僵局博弈时期。在僵局时期,双方都有迹象表明他们可能会放弃全赢博弈。
毛采纳了建立“新型民主”及与国民党建立“联合政府”的政策,尽管他声称中共的最高纲领仍然是追求共产主义。蒋1943年在重庆召开的国民参政会上说,他会用“政治方式”解决共产党问题。尽管军事摩擦及政治冲突频繁发生,尽管严重的互不信任仍然存在,这一时期显示了,较长时间的僵局也许可能为最终导致双方放弃全赢博弈提供了条件之一。相互力量的损耗是另一个条件。如我们所知,日本投降结束了僵局。如果不是日本军队遵照蒋的命令、抵抗共产党夺取他们控制下的城市及地区的努力,中共可能会迅速夺取华北全部及中国大部地区。直到魏德迈将军率领的美国武装力量把国民党军队海运及空运到这些地方,双方再次恢复了全赢博弈。马歇尔将军最初曾有意利用了双方对美国政策的不确定感,成功地引导双方同意结束敌对状态,达成共同政治纲领及接受把两只军队整合为一支国家军队的计划。
然而,蒋从一开始就对马歇尔的判断有问题。他在1946年1月22日的日记中写到,马歇尔“不理解我们的国内局势及中共的阴谋”。但是美国通过把国民党军队运到满洲里以防止它落入共产党人之手,很快表明了自己的政策。紧接着这一冷战初期举动的是一系列有利于国民党的行动。鉴于冷战激化的前景,蒋介石最初的不确定被一种相信美国除了支持他别无选择的信念所取代。马歇尔再也无法有效约束蒋。国民党首先背叛了履行共同政治纲领的承诺,它的军队冒着战线过长的危险,不顾马歇尔的建议,大举深入满洲里。蒋也试图按对自己更有利的方式修改关于两军合并及部署的协议。这个时候,全赢博弈呈现出稍微不同的形态。
蒋开始认识到他不可能全赢,同时他希望不要完全疏离马歇尔,以便获得美国的继续援助。他在马歇尔的劝说下向中共开出的最后价码中,允许中共军队占领满洲里中苏边境上五个偏远地区以及华北几个孤立的、战略上不重要的区域。中共对国民党的严重不信任以及由不断重复的全赢或全输模式所制造的预期,导致中共要求坚持执行最初的政治协定、拒绝蒋关于军事组织的日益苛刻的要求。这一点在一份较长文件的摘录中清楚地披露出来。在这份人们很少注意的摘录中,毛早在1946年4月就曾说:“反动势力对于人民的民主势力(换言之,即共产党力量)的原则,是能够消灭者一定消灭之,暂时不能消灭者准备将来消灭之。针对这种情况,人民的民主势力对于反动势力,亦应采取同样的原则。”到这个时候,即使蒋自己的提议是真诚的,即使他考虑到共产党军队已经过于强大、并有苏联作后盾而放弃完全消灭共产党力量的希望,毛也不会信任他。在这场“混合型”全赢或全输博弈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首先是双方的印象,其次是一方对另一方能力及最终意图的印象,而不是最后的开价。正如周恩来告诉马歇尔的那样,总司令的想法是把共产党兵力安排到这样的地方,从而“对他的地位威胁最小,并且他能够轻易把他们消灭。”最后,但也是重要的一点,毛制订过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武装”的政治—军事—社会战略,他相信这一方针目前会有效得多,因为自己的部队自1937年来已经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增长。
不久以后,毛命令自己的部队“以自卫战争粉碎蒋介石的进攻”。毛的军事成功远远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期,包括他自己的预期。到1949年1月,毛的中原及华东野战军已经扫除了国民党装备最精良、实力最强大的部队。4月,共产党军队横渡长江。4月20日攻陷南京后,毛写了一首诗庆祝这一事件,其中有如下诗句:
天翻地覆慨而慷。
宜将剩勇追穷寇,
不可沽名学霸王。
毛援引了一个古代历史中的事件,这提出一个问题:这种全赢或全输博弈是否从汉朝还未建立的时候就一直存在?我希望历史学界的同仁们就此展开讨论:在绝对权力集中在皇帝及其朝廷手中的帝制下,中国人是否一直在进行这种博弈?民间传说及通俗格言表明确实如此。俗语说:“天无二日,国无二主”及“胜者王侯败者寇”。确实,中国曾在相当长时期分裂为两部份或更多部份。但相关的问题是,在每一部份,绝对权力仍然集中在一个人或一个小集团手中,博弈进行的结果最终仍然是全赢或全输。从这种漫长的历史视角来观察中共党内精英政治,反复出现全赢或全输的结果就不足为奇了。数百年的悠久传统、社会革命中阶级斗争的现代意识形态、对政治及军事现实及二十世纪中国实践的观察一齐汇集在毛身上,把他造就成全赢博弈最出色的游戏者。
但在二十世纪,对个人而言,输掉所有政治权力的代价并不像从前那样苛刻。在中共的个案中,是毛本人引入了“治病救人”的原则。他与刘少奇——刘对中共最著名的贡献是《论党内斗争》(1944年7月)一书——合作,发展出一套做法,即通过一个转变观点的过程或通过选举悔过自新领导人的做法,允许失败“宗派”或集团的追随者、有时甚至是领导人,以各种不同的个人方式继续参加党的活动。这一做法是支撑Goldstein 的跟风政治的两个因素之一。在这一过程中,毛废除了康生所谓的“抢救运动”,这一运动对那些忠诚及正统性可疑,尤其是那些过去曾与国民党有某种关系的共产党人处以严厉的惩罚。
在分析中国精英政治的这种新发展的时候,人们仍然会遇到另一个需要考虑的变量。这涉及中共的外部关系:在这一时期,这就是军事上强大的多的国民党的存在。为了生存并取得胜利,中共必须保持党的团结一致与士气——即Goldstein所谓政治共同体及党的完整性,党员个人的生存及福利都必须以此为前提。此外,投向国民党的大门始终是敞开的,国民党为此提供了有吸引力的选择,最著名的例子是张国焘及叶青。这样,如果存在“文明准则”的话,它在一定程度上是与国民党力量对抗的产物。1949年后,尤其是1950年“镇压反革命运动”后,国民党在中国残余势力被完全扫除。在反右运动中,当百花齐放运动偏离轨道后,党外知识分子再也不敢表达任何不同意见。1959年庐山会议后,再也没有其他党内领导人会公开反对毛。权力倾向于腐败,绝对权力绝对倾向腐败。绝对政治权力的腐败表现为毛专横地压制那些主管具体领域的下属的政策或政策提议,把自己空想的、不切合实际的政策强加给他们,尤其是大跃进及人民公社政策。这种政治腐败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达到毫无拘束的形式,那时,毛一个接一个摧毁了所有他假想的对手,践踏了党内几乎所有成文及不成文的规则及规范。正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尤其是毛生命的最后几年,非正式政治盖过正式政治,几乎完全逆转了制度化趋势。
如果说在四十年代,国民党的存在这一外部变量促使中共采取温和政策,约束党内斗争的话,那么与苏联的不和乃至公开论战这一外部变量却产生了相反的效果:他激发乃至恶化了党内紧张气氛,导致“文明规则”几乎完全被破坏及逆转。我们曾经提到赫鲁晓夫的讲话对毛与刘邓之间关系的影响。对彭德怀的指控之一是他曾与苏联建立非法联系。在六十年代,准备批判苏修的九评使康生从长期以来在政治上的无足轻重迅速崛起。更具重要意义的是,它激起毛对中国修正主义的恐惧。我们可以大胆猜测,当毛对苏联修正主义无能为力时,他将怒气发泄到“中国的赫鲁晓夫”及其支持者身上。此外,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权力垄断及个人崇拜强化了他的狂妄自大,他愈来愈难以克制自己的情绪以便采纳及遵循理性的政策。这样,外部因素在政治体系内爆炸了。在毛的内心,情感战胜了理性。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序言 - 序言

二十世纪中国全面崩溃全面危机的形势,使得中国几乎不可避免地走上以"社会革命"来达成"国家制度重建"的道路,亦即一个强有力的新型政治主导力量凭借一套强有力的现代意识形态来实现最大程度的社会动员,以寻求使"国家制度的重建"奠定在最广大社会阶层的支持上。这正是为什么共产党能够战胜国民党的根本原因所在,亦即共产党所诉诸的现代西方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使它能够强有力地同时动员知识分子和社会底层参与中国革命。但是这种"社会革命"的道路,虽然能有效地达成"国家制度的重建",但它同时又成为中国社会进一步发展的重大障碍,因为"社会革命"导致政治权力全面进入并主导一切社会领域,革命意识形态更要求个人和一切社会团体的无条件服从,从而极大地限制了个人自由和社会的自主发展。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革命与“告别革命” - 革命与“告别革命”

你们谈话中不但以回到“古典马克思主义”为出发点,并且...论述“阶级斗争”、“意识形态”和“国家”,这些概念和理论在中国建国后的具体影响。以“迷信意识形态”、“迷信战争经验”来概括建国后一切错误的根源,叙说这些思路为何阻碍和平时期的经济发展、文化提高、社会进步和政治的常规化、程序化、制度化、法治化。战争时期的“党的一元化领导”加强了一元化的政治,促进政治、文化、道德的一体化,置整个社会于国家绝对控制之下...在这里我还可以补充一点。阶级斗争在中国以长期内战的形式出现,战争的经验与战争时期的战略策略、组织与制度变成了毛泽东思想这个非常具体的意识形态的内容。在二十世纪中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濒于全部崩溃的情况,在此时期,整个社会传统的道德价值标准,大部失效,而新的标准又未能建立,因此思想、意识形态的正确性,制度行为的正当性完全决定于政治行动的成败。毛泽东的措施,使中共“从零到有”“从小到大”最后取得胜利,因此毛泽东思想,与毛本人在大多数人心目中不仅有无限的权威,并且有道德上的正当性。但是毛泽东思想与毛本人的从传统带来的治术和个人独特的作风不但不适合经济发展和平建国的需要,并且导致大跃进与文革的巨大悲剧。这两个悲剧就是“迷信意识形态”和“迷信战争经验”一起融会塑成的结果。
这些结论与命题只能在中国的历史与实际情况中找到,它们是研究中国问题的学者对世界社会科学,对现代马克思主义批判的独特的贡献。从西方理论出发,但根据中国的历史经验,作出西方学者所看不到的结论,不能提出的命题,这是中国学者对世界思想理论的贡献。你们两位从正面的“经典马克思主义”开始,最后提出批判近代马克思主义的结论命题,指出背离“经典马克思主义”的后果,这是我们研究中国问题方法的一个最好的实例。不仅如此,有了中国自己的看法、命题与理论,才能“走自己的路”。费孝通一生的工作也是一个最好的实例,从“乡土中国”,到“小城镇,大问题”的理论促进了乡镇企业的发展,成为全国经济发展的先驱。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中国革命的价值观 - 中国革命的价值观

文艺必须要为工、农阶级服务的观念,只不过是“为中国里最少权益阶层服务”这个基本原则在这两类人中的运用。事情本身是毋需压制创造性的。问题在于这个要求是强加于个人,或是个人自愿接受它作为他所属社会的传统的一部分。还有一个问题是,如何为这些阶层服务,是通过个人的创造过程中表现的自发性、创新、多样化,或是通过一些遵命的、陈腐的、刻板的东西。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中国革命的阐释 - 中国革命的阐释

在中国,与二十年代和三十年代的激进作家的分析相反,当时的社会经济结构其实并没有那么腐朽不堪。支持这个社会经济结构的政治军事力量还没有薄弱到不堪一击。毛很快就认识到中国社会结构是两头小中间大(毛泽东,1959a:239)。在这一社会结构中,两头之间的力量对比有利于“地主阶级和大资产阶级”,而中间阶级则处于反革命力量的影响之下(毛泽东,1959a:260;1959b:25)。毛的结论是,除非无产阶级把处于中间的广大社会群体争取过来,否则,就不可能进行社会革命。
中国的历史说明,要进行一场推翻社会经济结构的社会革命,革命者就必须在革命的过程中,使自己适应于现有的社会结构,或与现有的社会结构保持一致。社会经济结构允许政治活动者在一个较大范围里去寻求可行的另类选择方案。有的可行选择方案显然要比别的方案能导致更大的胜利。
这显然不是一个洞识,但却导致一个重要的观点。从定义上讲,社会革命本身就是推翻现存社会经济结构的革命。不过,除非行动者认识到现存社会经济结构对他/她的选择具有结构性的约束,并使自己的选择与这种约束相适应,他/她将不可能取得社会革命的胜利。中国革命并不是自发的。它是在极端不利的条件下所制造出来的。中共的胜利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它的灵活的战略策略。
社会经济结构为人的选择设定了某些绝对的不可超越的界限。在1957年的反右运动之后,以及1959年庐山会议的清洗之后,文革就成为下述格言的例证:权力腐蚀人,绝对的权力绝对腐蚀人。大跃进之后的灾难和人民公社最初形式的失败,都说明了社会经济结构对人的选择和努力强加了某些绝对不可超越的界限。尽管有农民高涨的热情和努力的工作,土高炉炼钢的方案还是失败了。这显示了落后的技术和经济结构给人们所设定了某些限度。大跃进在整体上的失败,表明了由于缺少可耕地、人口与土地的高比率所带来的绝对限制所在。自然灾害并不是引起大跃进失败的一个原因。即便是中国的领导人随意的宣布,也是人的错误占失败原因的70%,自然灾害只占30%。大跃进的失败这一事件,也许是中国历史上能够显示社会经济结构给人的选择设立了界限的最好例子,虽然不是最完美的例子。而政治制度本身的基本缺陷又把这种限制强化了,因为正是政治制度的基本缺陷鼓励了夸大农业产量和提供错误的统计数字。人民公社的失败,是由于农民的抵制。这一失败显示了小农经济的残余结构以及家庭和村落休戚相关的强大传统所带来的绝对界限所在。但是,由于政治制度的缺陷所允许的、甚至所培养出来的那种傲慢,把人的选择推到了社会经济结构所允许的界限之外。
人们有的时候并不知道社会经济结构对人的选择强加了什么样的界限,或者,更一般来说,只有在政治和社会活动者对现实作出反应之后、或在他们已经竭尽全力之后,人们才开始面对现实。这种理论上的可能性,以及这种对结构约束与人的选择关系的看法,似乎是竭力进行社会革命的领导人的思想基础,或者至少在他们最为激进时刻的思想基础。
对中共采纳大跃进的激进政策、建立人民公社、甚至关于文化大革命,都可以提出许多“理性的”解释。可以指出选择是如何在缺乏足够证据的时候作出来的,或者没有努力去收集起码的必要信息。可以对毛在十五年之内赶英超美的愿望给出一个“理性的解释”,或对其他人提出的中国可以比苏联早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的建议,给出一个“理性的解释”。甚至可以提出,许多个人的理性选择加在一起就变成了非理性的社会集体后果。不过,如果这样做的话,会发现自己处于一个非常尴尬的地位:甚至难以在理性和非理性之间划清界限。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发现一种关于非理性选择和非理性行为的理论,可以比现在所运用的理性选择方法更能有效地解释中国的个案。所以,让我坦率地承认我对人类行为这些神秘方面的知识了解有限,承认我不能对1949年之前和1949年之后的中国革命提供一个全面的解释。
非理性行为仍然是中国革命中的一个重要特征,特别是在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的开始和过程之中。我们赋予理性行为与方法论上的优先性。我们注意到理性和非理性行为的界限。但我们迟早必须面对中国革命中的非理性问题,非理性是不是所有的社会革命都固有的?如果是的话,那又是为什么?那些自觉或不自觉成为革命者的中国知识分子们,在多大程度上受到了儒家“实践理性”传统的影响?如果我们说,一个社会革命中的态度、行为、行动,要比另外一个社会革命中的态度、行为、行动更加理性,这是否有意义?我们迟早要面对这些问题。法国人就法国大革命的意义和后果,已经争辩了两个世纪。中国革命也值得中国的学者和外国的学者给予同样的注意。我们的工作,仅仅是一个开端。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中国高层政治 - 中国高层政治

Goldstein曾简要地确认了关键性的“游戏者”(注意他没有使用宗派的提法):“老干部、毛泽东本人、毛泽东思想的拥护者、文革中不太狂热的受益者、军队中对林彪有个人效忠的小集团、以及大多数职业军官。”他紧接着援引了自己的一个基本假设,即国家在无政府状态下的不安全感导致处在强国威胁之下的弱国结成联盟或联合体来对抗强国,而当后者被遏制或被打败时,联盟/联合体就会解体。这使他为1970年周恩来与“四人帮”之间暗中结盟对抗林彪提供了一个基本的解释,当时林彪尽力要成为共和国主席。林彪覆灭后,周与“四人帮”几乎立即开始争论林到底犯的是左的错误还是右的错误,前一种说法会巩固周的地位,后一种说法有利于“四人帮”。最后的妥协性结论是“形左实右”,但此后不久,“四人帮”就发动了一场批林批孔运动,并用孔子影射周恩来。这一基本预设也适用于“四人帮”与较温和的文革受益者之间为对抗复出后的邓小平而达成暗中合作。但是,对这一基本预设的有用性必须给出两个限制。第一,对林彪及邓小平的决定性打击是毛本人作出的。是毛作出最后的决策。第二,逮捕“四人帮”是在毛刚刚去世后发生的;即使在毛弥留之际,也没有人愿意或能够采取反对他们的行动。还应该注意到,在所有转化为两极化的最重要对抗中,最终结果都是一方全输另一方全赢。这不同于国际关系中一方遏制另一方不断上升的力量以维持平衡。在后一种情况下,联盟的破裂经常——当然并不总是——出现在另一方全输或被消灭之前。
相反,以上结盟及其破裂的现象可以从系统角度加以最佳解释:最高领导人在系统中玩弄分而治之的游戏,并在决定性时刻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绝对权力并贯彻自己的理想。在毛内心深处,他喜欢文革小组和“四人帮”的许多激进观点,但毛也发现,周恩来领导下的老干部在管理中国日常事务中是不可或缺的。许多激进观点是从他那里来的,尽管当这些激进观点遇到困难或遭到强烈反对时,一些激进分子成了替罪羊。例如,毛本人在1967年7月表达了武汉工人及学生应该进行武装的观点,但给人的印象却是王力与江青是这一观点的始作俑者。颇具悖论意义的是,引发1967年“二月逆流”的毛建议批评陈伯达及江青,几位副总理和元帅借此机会对毛反左加以利用,进行发难。他们走得太远了,误解了毛的意图(就像高岗误解毛1952—1953年对刘少奇的抱怨一样,如Teiwes所披露的那样)。毛亲自介入来恢复平衡,处分了三位高级领导人而结束了“二月逆流”(王力相信,整个文革期间,毛泽东的主要行为是反右。尽管他不断提出反左的问题,但典型的情形是,每次都以反左开始而以反右结束。另一系列明显的事件也展示了这一倾向。1975年5月3日毛批评“四人帮”,之后紧接着是1975年8月评论小说《水浒》,9月批评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刘冰的教育观点,然后于1975年10月至1976年1月期间作了“重要指示”;“安定团结不是不要阶级斗争,积极斗争是纲,其余都是目”。所有这些言论都直指右派,特别是最后一段指示是专门针对邓小平而发的)。
毛不仅深谙传统治国术,他也是一个特别复杂的人。最近出版的毛从前的私人秘书胡乔木的回忆录,使我们得以窥见他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他是个极端情绪化的人。在他人生鼎盛时期,他能够压制激情,根据面临的政治形势采取理性行动。在1941年整风运动正式发动前,他写了九篇文章来批判体现1931—1932年间“左倾路线”的九份重要文件。这些文章辛辣、好斗而粗野,嬉笑怒骂,跃然纸上。但当他起草一份作为著名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45年4月20日通过)基础的文件时,他控制了自己的感情,吸取了九篇文章中实质性的合理内容。在胡乔木看来,这份文件系统、全面地总结了历史教训。正如胡所说的那样,它是从感性向理性升华过程中的产物。113毛的这种双重人格最近才开始为外部世界所认识。当毛发怒时,没人敢反对他。但是,人们也不应忘记,在面对国民党的优势力量时,他所制订的政治及军事战略以及政治及经济方针是多么理性。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思想解放与制度创新 - 思想解放与制度创新

...更重要的是他提出了多种改革经济制度与市场机制的安排,比美国新古典主义经济学者所提出的方案,更能够符合“差异原则”,更能够取得社会上“处于最劣势的人的最大利益”,更能够给工人在工厂管理,尤其是在车间管理的场地上,应有的若干权力,这些方案是否为中国所接受,是否可行,虽尚未可知,但是我深信不疑的是:如果中国因经济改革而再一次引起工农革命,又动一次大手术,则手术台立即会变成尸体解剖床。
最根本最重要的不同是美国资源丰富、土地肥沃,大部地带雨量水源充足,有利于资本主义式的工业与农业的发展。资本主义以个人狭义的自私为出发点,最能调动人的积极性。因此,是适用于丰富资源而人口稀少的社会。反之,中国地虽大而物不博,耕地奇缺,往往南涝北旱,矿源分布不多,人口则居世界之首,处于贫穷线下的人口数量甚多,因此维持大多数人能勉强糊口的最低生活水准是当务之急,也是发展经济的前提,此非美式资本主义在短期中可能解决的问题,中国人民生活水平低下,承受经济打击的能力不大,即使全民衷心接受马上实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只能得到比苏联更惨痛的结果。中国不能也不需要重复走欧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老路,只能另辟蹊径,迎头赶上,恢复并发扬扩大立法、立功、立言的优良传统,极力发展人力资本(human capital)、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以补天然资源之不足,建立一个以正义为基础以人民幸福为目的的人本主义社会。
...抽象和具体的分界性的概念,也可以倒转来用,这就是说,摒弃某一种抽象思想的同时,人们可以选择采用渊源于这一思想的某些制度和政策。譬如中国可以一方面否定毛泽东的乌托邦空想和建国以后的冒进主义,但同时一方面又肯定和采用毛泽东在农村中建立五小工业的政策方向。
之元不仅主张民主而且赞赏毛泽东所提出的“大民主”的口号,之元不全盘否定毛泽东思想,在目前中国知识分子中,难免会引起很大的反感。但是我们应当注意的是,之元强调“大民主”制度化的必要,而谴责文革时代的混乱。...毛泽东不能理解选举不一定是曹锟式的贿选,因此他提出“大民主”的口号而没有能将“大民主”制度化。之元认为,目前乡村的选举,一方面有抗战时期地方选举的历史背景,也符合目前的情况,他知道美国民主政治最早的基础是市民集会(town meeting)和地方选举。中国的选举制度应当自下而上的逐步推广完善,以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最近的将来之目的,同时目前的人大应发挥逐步建立民主法制的作用。这样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互相结合的方式,可以促进民主政治的演进。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中国高层政治 - 中国高层政治

中国精英之间不断出现的权力斗争,无论涉及最高权力或次一级权力,总是与一方全赢而/或一方全输相联系。这不仅是中共党内精英政治的特征,也是整个二十世纪中国政治的特征。我们可以从中国帝国史中,从国民党与共产党的革命中,从由戴季陶等人界定的国民党的意识形态中、从共产党的阶级斗争形态中、甚至从刘少奇的《论党内斗争》中(刘写这本书的目的是缓和党内斗争,建立一些控制斗争的规范性规则。不过,它的基本意识形态与政治预设仍然是正确路线必然胜利,错误路线必然失败)、 以及最后从中国人关与政治权力本真的概念中,寻找到这一特征的根源。
当我们考察中国精英政治,尤其是正式与非正式政治之间的关系时,我们必须对中国政治的发展持一种长期的历史视角。人们必须记住,中国革命是由一些具有非正式关系的人们发动的,这些非正式关系成长为各种联合体,如新民学会、马克思主义小组、中国共产党、基层根据地政府和军队,并最终成长为整个权力关系的正式及非正式结构。
领导人的个性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制度的运行,这在毛与邓时期的差别中表现得十分明显。但不那么明显的是,它也起到选择机制的作用,即丁学良所谓的筛子,来挑选未来的领导人。试比较胡耀邦手下的朱厚泽及阮铭,赵紫阳手下的鲍彤及吴国光与李鹏手下的陈希同和袁木。
核心领导人的个性影响他的所有决策,并与其下属的个性一起影响白鲁恂所谓的“关系”的性质。例如,毛是一个激进主义者、理想主义者、乌托邦主义者、浪漫主义者,而且最重要的,他具有令人震撼的愤怒。当有必要采取温和、理性的政策,有必要与同僚甚至敌人保持友好关系时,他能压制这种愤怒。但一旦政治形势允许或需要,被压制的愤怒就会公开燃烧起来,并导致非理性行动,这种非理性许多被他用意识形态合理化了。他不规则的工作习惯、模棱两可的言辞及极深的城府也导致一种与同僚、朋友及身边的人之间不稳定、无法预期的正式与非正式关系。邓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人。他基本上是一位“实用主义者(pragmatist一词在这里指强调行为的后果胜于仅仅强调其内在的价值的人)” 。他严于纪律,行动果断,当他下决心时,他会清楚表达自己的观点。在邓统治下,非正式关系网的运作也迥然不同:邓在寻求脚踏实地变革的同时尽力谋求稳定,他关注例行事务,习惯有规律。更鲜明的对比是江青、叶群积极参与政治的后果与邓颖超(周恩来夫人)行为的后果。前者严重破坏了正式政治及正式权威,后者则支持和加强了它们。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中国高层政治 - 中国高层政治

政治行动集团通常既建立在正式制度结构的基础上,又建立在非正式关系网的基础上。有时,后者在动员、组织基于不同分歧及利益的各种集团时起了核心作用。这种人际关系网可以被称作宗派。但它不应该被等同于黎安友的“宗派”,因为这种人际关系网可能由多种类型的正式及非正式关系构成。政治行动集团以及人际关系网在世界上其他国家也存在。但在中国,它们的地位与运行模式与许多其他国家不同。在美国,它们是合法的,它们的行动及运作受宪法、法律或每个人都承认的正式(成文或不成文)规则支配。它们包括两大政党、民主党内部南方民主党人那样的核心小组会议、压力集团、院外活动集团、政治行动委员会、厨房内阁(Kitchen Cabinet)、爱尔兰黑手党(Irish Mafia)、黑人会议(Black Caucus)、the Boll Weevils、基督教右翼组织(Christian Right)等等。在中国,各种宗派及政治行动集团在正式结构中没有合法地位。他们假定只在党组织及政府组织之内活动,并遵循正式程序。无论是在文革前还是在文革后,这些正式规范确实对它们的行为施加了相当大的约束。这样,十分自然,恰恰是党的最高领导人,尤其是毛及后来的邓——即党的“核心”——决定是否遵守这些规范以及它们的行为是否合法。但归根到底,重要的是最终谁胜利谁失败。在政治权力斗争中,结果总是胜利者获得一切,而失败的集团将被扣上宗派的帽子;作为实体的“宗派”或集团——而不必是个人——丧失了一切。
截止于毛去世时发生的所谓十次“路线斗争”都以类似的方式宣告结束。这种情形亦可见于反对“四人帮”的斗争及赵紫阳不愿附和邓动用解放军镇压学生的决策。但有时,在某一个时期被认为追随错误路线或犯了严重错误或组织了宗派的领导人或集团,后来又被推举为党的领导人,例如1935年后的毛及1977—80年后的邓。
这一模式,加上对那些跳上胜利者战车的人的宽大处理,产生了“跟风政治”。前者是大棒,而后者是胡萝卜。“跟风政治”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等级制的产物,在这一制度中,用Goldstein的话说,政治、军事及其他“能力”都集中在最高层,即集中在一个人手中,或紧密结合的寡头或集体领导手中,而集体领导通常会转化为一人统治,即所谓的“核心”统治。
在这种特殊类型的等级制下对事件模式进行重新安排恰好是均势政治的对立面,均势政治是无政府领域的产物。这就把我们导向在Goldstein分析中所提出的一个基本问题:等级制是否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是否完全消失,被无政府领域所取代?我的观点是,等级制系统在1996年前按其自身标准而言运作良好,但后来遭到严重破坏,正式权力关系及非正式人际关系出现混乱。不过,不论这个系统受到多么严重的削弱,在其顶端仍然是等级制的。中国政治领域不是完全的无政府形态。在整个文革期间,毛始终掌握最终决策的权力,尽管他的许多决策不像原先那样被有效贯彻,有时甚至激起了强烈的抵制与反弹。
即使在毛违反了党内许多最重要的成文及不成文规范以后,仍未出现可能严重危及他统治的有组织的反抗。这一奇怪现象表明,政权仍然是等级制的,而不是无政府式的。在所谓的“二月逆流”中,受攻击的目标是江青、张春桥及林彪。1967年2月16日与会的七位副总理及元帅中,只有陈毅元帅批评了毛。愤怒的毛在五天后召集会议,告诉最坦率直言的三个人去休假,以便作出自我批评。在第二幕中,即所谓的“武汉暴乱”中,毛本人在武汉。军方领导人可以很容易地逮捕他,就像1936年12月张学良绑架蒋介石一样。但毛被允许毫无伤害地离开武汉。他到达上海后,曾反问道:“如果陈再道(武汉军区司令员)发动了暴乱,我们还能离开吗?”曾被军队及保守派红卫兵绑架的王力,引述毛后来的话说:“他们(军队)想扣押王力作为人质,强迫党中央改变处理武汉问题的方式(指在中央文革小组直接公开的支持及毛间接支持下的造反派红卫兵与武汉军区支持下的保守派红卫兵之间的暴力冲突)。”最后一幕是林彪事件。在所有这三次有组织或无组织的反抗事例中,毛都轻松胜出。
这样,考虑到毛能够在内政外交政策上作出最重要的决策,考虑到没有任何能够威胁他的统治的公开反对力量,中国的等级制政治结构即使在文革期间也没有完全崩溃,也没有陷入完全无政府状态。如果等级制领域没有完全消失,跟风政治就必然以某种形式存在。Goldstein曾试图对红卫兵对毛造反有理的号召所作的反应作出解释,但不太令人信服。毛亲自八次接见红卫兵是这种号召的戏剧性象征。即使在精英政治层面上,跟风政治现象仍然存在。1968年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上通过了将刘少奇确定为叛徒、内奸、工贼并被永远开除出党的决议,当时只有一个很不出名的代表没有举手,垂着头,未表明态度。就连那些曾受过批斗的李富春、李先念以及陈毅、叶剑英、聂荣臻元帅都举手赞成这项决议。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跟风政治依然存在,但并不繁荣。
而且,均势政治也不能解释一长串领导人或“宗派”在很时间内被清除,不再作为有效的行为主体。从1966年5月16日到1967年2月2日九个月里,毛先后成功地清除了下列高级领导人: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彭真、贺龙、刘少奇、邓小平、周扬、陶铸、陈毅、谭震林及徐向前。上海“一月革命”后,许多省委市委书记和第一书记在夺权中被剥夺职位,最初是陕西、青岛、贵州和黑龙江。广东的赵紫阳和平而忠实地把他的职责移交给红卫兵。在有些情形下,夺权运动波及到农村的大队及生产队。
所有这些事件都不符合均势政治模式。根据Morton Kaplan关于“均势”系统的见解,其“基本规则”之一是“停止战斗”,而不是“消灭一个基本行为主体”。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略论中国政治中的宗派主义 - 略论中国政治中的宗派主义

作者在文稿提出一个有趣的观点,即他从制度化结果与个人崇拜体制无法相容的角度来分析毛刘长期上下级合作关系破裂的根源。然而,任何人都无法否认,随着时间的推移,毛刘政见日益彼此对立。这些政见的分歧与制度性利益相联系,而后者又来自对官方意识形态不同部分的不同强调。
卡里斯玛的出现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卡里斯玛式人物展示了将灾难性失败转变最终胜利的许多卓越才能。
林彪与毛的冲突的个案是纯粹“宗派”斗争的个案。它所涉及的是一个界定明确的宗派,它并没有独特的意识形态,只有直接涉及权力地位的政治纲领,整个事情是如此纯粹而简单。
“四人帮”是一个类似的宗派个案,这里,似乎有一个作为自变量的“宗派主义”个案。但作者在叙述中表明,“四人帮”是毛制造出来的。毛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需要一个集团来作为其意识形态的代言人及政策的拥护者。与作者的理论陈述相反,意识形态和政策选择在该“宗派”的形成中发挥了根本作用。自1949年以来就暗中存在的政策争论及意识形态分歧以及制度化过程中毛刘领袖关系的变化,比“四人帮”出现要早很多很多年。作者的中心论题“宗派主义是影响领袖关系和决策的自变量”至少在此例中并不适用。如果人们坚持使用作者的术语的话,那么“宗派主义”充其量是一个中间变量。
即使从常识性的历史角度来说,作者的中心论题以及他单纯强调“宗派主义”而排除其它解释因素的作法,也不可能正确。在二十世纪,中国人一直致力于将一个资源匮乏、人口众多的传统农业国转变为高度技术进步的现代国家;这即是说,要在几十年内完成西方几个世纪才取得的成就。而且,这一使命又放在一个特殊的时代来实现,在这个时代,一方面十九世纪外国侵略的影响继续存在,另一方面二十世纪新的侵略,尤其是日本人的多次攻击,使民族的存亡本身成了问题。1949年后,中苏交恶和美国的全面经济制裁,给中国经济发展设置了空前的障碍。
面对如此众多的难题,不同的中国人,由于受到西方的不同影响,由于对中国的过去持不同态度,自然会对中国现状与未来有不同的倾向和见解,这些倾向和见解在我们通常所谓的意识形态或对同一意识形态的不同解释中得到表达。他们也会对如何处理当时的紧迫问题持相互冲突的政见,这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其总体倾向和见解的影响。
那些持相近见解和政见的人们联合起来组成各种协会、组织或党派是很自然的。帝制崩溃之后,这些实体就构成国家得以重建的基础。这些新的政治实体,尤其是新近发展起来的国家制度,无论他们多么脆弱和缺乏效率,都会产生新的制度性利益。这些具有不同见解、政见和制度性利益的集团之间自然存在权力斗争,因为权力是实现集团目标不可或缺的工具。当然为了权力本身而追求权力的现象也偶尔发生。非正式的私人关系有助于各种政治实体的形成,并构成政治过程的一部分。作者所谓的“宗派”,就是这些实体的一个类型,“宗派主义”是在这些较大的历史和社会政治进程中产生的。“宗派”或“宗派主义”并非领袖关系及政策决策中的“自变量”。它经常依赖于作者所谓的“政策选择”、“内部利益”以及其他因素。正如我在上文中提及的那样,如果我们希望采用作者“自变量”和“因变量”的方法论构架的话,它们最好被视为中间变量,它以不同方式、在不同场合联结某些更为重要的变量。
单一因素模式...是最具误导性的模式,而多种原因模式,即“关注单一结局的多种影响因素”应该说更为恰当。更好的是系统模式,它把“所有变量既看作自变量,又看作因变量”或者完全忽略二者的区分。
“系统论”方法中天然适于中国个案或中国历史的两个特点。第一是各部分相互依存或不同变量交互影响的概念。这一特点本可用来理解中国个案的复杂性...第二个特点是整体大于部分,部分的存在及功能来源于部分在整体中的位置,而不是部分的内在属性。
当Avery Goldstein运用系统论来研究中国国内系统时,他提出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观点:政治系统对单位行为主体的行为施加了约束,并决定性地影响它们互动的结果。
中国的非正式政治个人关系网(informal political personal network)一直比其他地方更流行,并扮演更重要的角色,作者曾提及的主要原因有:一党专政体制,缺乏党外表达社会政治利益的制度化渠道,党的制度存在缺陷,无法允许充分表达不同利益和政策观点并允许通过制度化渠道来和平解决党内分歧和争端。然而,为什么有必要在一部学术著作中给所有非正式政治个人关系网贴上“宗派”的标签呢?的确,中共自己沿着苏联的做法,给某些关系网贴上“宗派”的标签,一些记者们马上拣起这一术语,后来,有学问的专家们对“宗派”活动做出更详细的描述,最后,学者们在“宗派”和“宗派主义”基础上建立起自己的中共政治模式。“宗派”成为分析中共政治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术语。
然而,广泛而轻率地使用这些流行术语有时会对我们寻求客观理解中共政治体制如何运作的学术努力带来负面影响。我以为,我们应采用甚至发明一些新词汇来推进我们的学术分析。创造词汇、甚至运用语义模糊的行话,未必是一种罪过。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开始认识到有很多政治力量影响中共政治的事实,这些政治力量包括“宗派”的形成及“宗派主义”的出现。例如,一般性的政治倾向(如对中国传统和西方文明的态度)、Franz Schurman所谓的“意见集团”(opinion groups,它无需涉及面对面的个人关系)、Hong Yung Lee 所谓“境遇集团”(situational groups,如文化大革命中的受益者和受害者,中国人的“派”一词常用在这两个集团身上)。在更具体的层面上,官僚利益集团(如所谓“石油派”)、围绕期刊或连续出版物组织起来的群体、地区或地方利益集团、中央与地区的分歧、国家和地方的军事集团等等。非正式的政治个人关系网贯穿于所有这些政治派别和“行为主体”中。任何人都不能否认中共政治中存在“宗派”(如高饶集团、“四人帮”、林彪派等)。然而,与作者的基本论点不同的是,并不是所有非正式的政治个人关系网都是“宗派”、“派别联系”或“派别关系”。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出现的以强凌弱博弈中,毛最偏爱的是“战而胜之,为所欲为”(to win and to get his way),而刘的策略则是“退让迁就”(making some concessions and accommodation)。结果是毛胜刘败。
在中共政治中,毛直接统治下的两个行为主体的博弈可以被视为“囚徒困境”博弈。如果双方互相合作,双方都会小失或大得,如果双方彼此背叛,就会大失或小得。在博弈中,背叛是双方的主导性策略。但在中国,合作出现的非常频繁,最突出的例子是周与刘的合作,周满足于三把手的位置。而且,正如作者所说,在中国的个案中,“囚徒困境”博弈的结局并不取决于“囚徒们”所采取的策略,而取决于毛支持谁反对谁。更有趣的事实是:毛并不总是像作者认为的那样采取支持弱势一方以免强者更强的“理性选择”。在高饶个案中,毛经过一段时间的模棱两可后,最终决定支持强势派刘,而反对高饶弱势集团。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中国高层政治 - 中国高层政治

黎安友“宗派”概念的努力展示了在模式及/或理论建构中简约化与简节(parsimony)原则的基本问题。黎安友遵循的原则是,一个模式要想有用就必须简化现实,但问题是,人们应该在什么时候、如何以及在何种程度上遵循这一原则。King,Keohane,Verba 著作中的下述段落值得引用:
”因此,简节是关于世界本质的一个判断,甚至是一个预设:它假定世界本质是简单的……在社会科学中……我们认为(简节)只在个别情况下才是恰当的……在设计理论时,我们决不会坚持把简节视为普遍原则,但在我们对正在研究的世界的简单性有所了解的情况下,简节是有用的。
我们的观点是,我们不建议研究者把简单作为至善来追求,因为我们似乎并没有多少理由这样做。除非我们对某个主题知之甚多。我们无需用简节来规避过度复杂的理论。正如有一句格言间接隐含的那样:理论应该像我们的证据所表明的一样复杂。“

如果我将自己的文章置于同样严格的方法论批评之下,我不知道结果是否会比黎安友富有创意的文章更好一些。无论如何,在社会科学中,批评总比创造性工作更容易一些,尽管独创性观点有时——尽管不是经常——也可以通过批评来表达。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中国高层政治 - 中国高层政治

首先,让我们考察Goldstein为1949—1966年期间中国所贴的“跟风政治”的标签。他在这里的原创性体现在他确认了中国政治的一个独特现象,他用从Waltz的简单概念中发展出来的理论对这个现象进行了解释。这个现象是,在基本的重要政策问题上的冲突中,一旦一方明显将要胜利或似乎将要胜利,对方的那些人或没有直接卷入对抗中的那些人就会欣然放弃原先的立场,跳上获胜一方的战车。他解释到,“跟风政治在那些具有等级制秩序、功能上尚未分化、权力牢牢集中在超凡行为主体手里的地方非常盛行”。此外,他还提到造成这种现象产生的两个特定因素。一是“对政治共同体的长期生命力所担负的责任”,或者,具体到党的领导人而言,是“对组织的生命力而不是狭窄的短期个人利益所具有的责任意识”,以及“保持一个团结的先锋队形象这一至高无上的利益,这与他们的命运最终联系在一起。”
第二个因素在他的理论框架中也许更加基本:“除了某些例外情况外,那些未能及早跳上衰落者战车以避免失败耻辱的人,面对的前途不是被迫害清洗,而是选择一种保全颜面的自我批评以被胜利联盟者重新接受(中共当局鼓励这种方式)”。这为党的领导人及成员提供了一种安全感(在Goldstein的理论体系,安全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他认为无政府状态下的均势政治是由行为主体的不安全感所驱动的)。他们可以在服从多数意志的同时保留自己的意见,或接受因所犯错误而导致的相对温和的政治挫折,只要他们不参与支持失败者的阴谋活动。人们可以借用黎安友的术语,把它称为一种特殊类型的“文明准则”。但是对黎安友而言,这种“文明准则”甚至在文革期间也是存在的,是“宗派主义模式”的一个内在特征。而对Goldstein来说,它是某种特定类型的等级制结构的特征,是1966年前盛行的跟风政治的一个补充部分。
这些结论得到了Teiwes后来著作的支持,特别是在他比Goldstein的著作早一年出版的《毛泽东朝廷的政治》(politics at Mao’s Court)。Teiwes对所谓高岗饶漱石反党集团的研究为黎安友的简单“宗派”概念——或他关于从以某位领导人为首的官僚结构中产生出“主从”庇护性关系的更一般性理论——提供了最具体、最纯粹的例证。毫无疑问,高饶各自领导了一个“简单宗派”或者是毛所谓的“反党集团”。Teiwes在书中列举了那些在五十年代初被处分的人的主要官方职位,他们全部是高在东北局或国家计委的下属,或者是饶在华东局的下属。这些人显然构成了两个“简单宗派”的核心,加上被Teiwes提到的其他人,便构成完全的宗派或集团结构。
Teiwes本人没有给出宗派或宗派主义模式的任何定义,而是非常宽泛地使用这个术语。他认为“对(1927—49年期间)不同革命团体的共同认同是一种‘宗派主义’”。他在“派别平衡:党与国家的关键性职位,1954—1956”的表格中,所列举的主要“宗派组织”是:“华北白区、四野、蒙古进步人士团体、陕北根据地、华北野战军”。但这些都是政治的及地域的区分,偶然也有间接的社会区分。它们本身不构成宗派。Teiwes想说的是这些区分可能成为宗派的基础。因此,我们仍然需要一个术语来指代这些比黎安友的“宗派”更宽泛、比Teiwes的“宗派”的用法更狭窄的政治实体。
在最高层,以毛为首的政治行动集团本身是一个特殊的类型,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毛的卡里斯玛式人格、他作为以他的名字命名的意识形态的设计者及权威解释者的地位、他不断展示的政治及军事战略家谋略、党主席的固定职位、把中共从濒临危亡引向全面胜利的历史贡献、不屈不挠的意志及在被Goldstein描述为“低功能分化”的政权中对所有领域中重大问题作最后决策的嗜好。
毛的集团由各种子集团组成,这个子集团建立在各种类型的关系及不同的社会、政治、意识形态分歧(ideological cleavage)的基础上。在1966年5月16日文化大革命正式发动前,毛于1965年11月利用他于江青的非正式关系发动了对吴晗的批判,并在1966年2月批判文艺界的普遍倾向。毛这样做违反了与同事们在延安时期达成的谅解,当时同事们同意了他与据说已有身孕的江青结婚。文化大革命前,江并未担任任何重要的政治职务,她只是宣传部文艺办公室副主任,这个职位比部长要低两级,尽管她已经开始凭借主席夫人这一非正式职位,干涉文艺界各种有争议的问题。她在1956年被正式任命为毛的私人秘书。但在1966年,在她成功地组织发动了对关锋的攻击之后六个月( 江青最先酝酿了要撰文批判剧本《海瑞罢官》的想法,毛建议她去上海市委寻求支持。江青与张春桥联系,张把任务分派给了当时仅仅是《文汇报》文艺版编辑部的姚文元。文革开始时,这个非正式人际关系网被赋予制度性基础,即新设立的文革小组),她所组织的以及围绕在她周围的非正式集团被任命为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的文革小组的一部分。这是非正式团体向正式团体转化的决定性步骤。这以后,它逐渐拓展了自己的政治权威,直到实际上扮演了总书记处的角色。它的成员参与各种不定期会议,这些不定期会议在1967年“二月逆流”后接管了政治局的部分职能(在这一时期,政治局和总书记都已瘫痪。当文革小组接管书记处职能的时候,不定期、非正式的“碰头会议”在一些问题上实际已经取代政治局。“碰头会议”一般由一些被挑选出来的领导人参加,周恩来主持,文革小组成员是固定的参与者。最终,1969年4月九届一中全会选出新的政治局,江青、陈伯达、康生、张春桥和姚文元跻身其中。非正式团体成员向党的最高机构成员的转化过程完成了。在许多问题上,这个非正式团体成员的地位超过其他资深干部和文革的新得益者)。在1975年5月,毛给江及她的三个最亲密的伙伴贴上了“四人帮”的标签。这是一个非正式集团转化为黎安友意义上的“宗派”的过程。
林彪集团是更纯粹的黎安友意义上的“宗派”。该集团的核心由解放军总部的高级军官构成。但是这一核心被林的夫人叶群及他的儿子林立果的存在冲淡了,他们两人尽管都没有任何军事资历,但都担任了重要的高级职务。
在以毛为首的政治行动集团中,周恩来及其同事的位置颇为不同。如前所述,用黎安友的话说,毛与周的关系主要是党主席党的副主席兼政府总理之间的一种“‘必要性协作’的权力关系”。周自从1942年整风运动中宣誓效忠毛后,就从未背叛过,而且在很多情况下走向另一个极端,为了取悦毛而放弃自己的更佳判断。但是,在与毛的合作中及在对江青的恭维中(在一次红卫兵集会上,周高喊“向江青同志学习”)中,他获得一种能够保护一些他所信任的同事,如陈毅,免受红卫兵的折磨与攻击的能力。他也能对毛实施一些约束。然而,即令如此,他也未能在“二月逆流”后将他所信赖的三个同事从毛的愤怒中保护下来,也未能阻止红卫兵中断七机部的运转。
毛的政治行动集团也包括许多官僚利益集团。最明显的例子是地方军官,毛作为党的军委主席拥有对这些人的正式权威。他也与他们中的许多人有着长期的非正式关系。在他们眼中,毛在长征中“挽救了红军”,并把红军发展为一支打败蒋介石的战无不胜的力量。
然后是红卫兵。毛动员红卫兵摧毁他作为目标的那些党的领导人的权威。在这样做时,他不仅利用了自己的意识形态权威,还利用了因党组织对生活所有方面严格控制而在青年人身上产生的窒息感,以及中国社会最底层集团的悲愤,如临时工、设备简陋的小工厂的工人及被国家遣送到农村的城镇居民。潜藏在他们身上的悲愤标志着社会中深刻的政治及经济分歧。
总之,黎安友的“宗派”构成毛的政治行动集团的一部分,但这一概念过于狭隘,不足以作为分析高层精英政治的基础。毛的政治行动集团是一个复合性集团,它分布在政治及社会经济深层分歧的两旁。毛从来都是一个政治实业家,他通过解释、表述及塑造人们的欲望来“拓展可行的”备选方案。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政治研究社会科学化 - 政治研究社会科学化

何博士完成了对农村地区“伦理经济(moral econony)”概念的全面解构。这一解构过程最早始于Samual Popkin对越南的研究。何高潮指出:作为传统中国乡村地区存在的一种形式,“伦理经济”是农民与地主双方经年累月深思熟虑、反复抉择的产物。当每次重大冲突中农民所面临的结构条件都大大有利于地主时,屈服就成为农民的最优战略;而地主在平时或困难时期都会给予农民一些必要的帮助,以防止他们主动或被动地大规模反抗。此外,结构条件已持续稳定了如此长一段时间,以至于农民与地主之间彼此都拥有关于对方偏好和战略战术的完全信息。这一点解释了为何乡村中国呈现出“超稳定结构”——如果借用金观涛的概念的话。二十世纪以前,这种结构仅在发生自然灾害或中央政府权威控制能力衰落的特殊情况下才有所动摇。在何的分析中,农民并不是一群愚昧、懒惰、温驯的人,他们所沿袭的传统习俗从理性计算的角度看有其自身的基础与渊源。对地主的屈服和对整个系统地接受代表着他们谋求生存的最佳战略。换句话说,这是在无助的状况下理性选择的结果。
对农民—地主关系的分析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即如何解释中国共产党在抗战期间成功地完成了一项双重任务:动员农民参加其运动,同时又争取到地主的合作至少是默许。何博士的分析表明,这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何论证了减租减息运动的失败、不足和失误,这项政策在战争期间的波动和变化,以及它在某些地方的成功,尤其是在战争接近尾声时的最终成功。
何的贡献在于:通过这些分析,他揭示了一位中国学者运用国民党所收集的现保留在台湾的资料所提出的公认解释的片面性和不足之处。作为台湾学者群中的一颗明星,陈永发博士在其宏篇巨著中极力推翻所有其他学者从“农民民族主义”或“土地危机”角度对这一运动做出的解释。陈博士提出了一种以中共高压为主,以巧妙操纵为辅的解释。他完全依赖以失败者一方的常识性观点,而不屑于用任何一种理论分析支持他的分析。
从整体情况的角度来看,他的解释是不能成立的。国民党拥有更强大的强制力量。但是即使在国民党拥有局部军事优势的皖南和苏南,国民党也在动员农民和获取其他团体支持的竞争中败于共产党,因此它觉得有必要调动正规军布下圈套打败迅速增长的共产党军事力量。与政治强制一样,操纵(manipulation)是一切政治中的固有成分。问题在于,为什么在这场操纵农民和地主的博弈过程中,国民党失败了而共产党获胜了?何高潮运用理性选择理论和博弈论分析方法,成功地分析了中国共产党如何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情势下,非常巧妙地把强制与诱导、激进与温和、命令与说服结合起来。一般而言,中共把强制作为最后一张王牌,并把激进隐藏在温和的外表下面。通过改变提供给地主或农民双方的“选择结构”,中共成功地做到使地主和农民双方最后都自然地或理性地选择了中共希望他们选择的方案。在陈博士的分析中,操纵总是单向运动,从顶端的中共到底层的农民和地主,并且农民被迫服从。何高潮的分析则更为复杂,更接近历史真实。承袭与中国俗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类似的博弈论的对策论方法,以及美国主流经济学家关于政府所采纳的政策与市场所发生的反应之间关系的高度理论性与技术性分析,何高潮分析了地主和农民是如何选择对策的。中共一方也曾有过许多失败与失算,其成功来之不易。
何高潮在推翻了建立在纯高压和单方面操纵这种简单化观点基础上的解释的同时,他还批评了那些对中国革命充满同情的善意的自由主义者所提出的解释。这些学者的解释建立在农民和共产党之间利益一致性的基础上。一方面这种观点无法解释农民为何没有积极地自发地响应中共的减租减息政策;另一方面,它对中共在很多情况下抑制农民激进行为的努力没有给予足够注意。这种分析框架未能正确分析高压政治以及中共的权力运用在构塑提供给地主和农民双方的“选择结构”以及三方战略互动实际行为中的作用。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中国革命的价值观 - 中国革命的价值观

现代西方和中国之间的众多原则上和价值观上的分歧之中,最基本的、最显著的莫过于关于个人及个人与社会关系这二者的观念。有着自由民主传统的现代西方价值体制里,个人是目的。维护个人的尊严,公认为社会的目标。个人不但居于群体之上,更且是群体的服务对象。个人的允诺,是政治的法理根据的标准。个人的判断、个人的意志和个人的良知,是不可动摇的社会生活、政治生活的根基。虽然另一方面,社会学家企图证明,在实践上,个人和一个包括有群体、组织、机构、阶级的复杂的网络,交织在一起;个人的利益、责任、义务,随着群体一起形成。个人的自由与尊严是理想;这些理想,在实践过程中,不是永远都能实现的。
根据毛泽东的社会理论,人在历史的发展中,占有中心的位置。毛泽东写下了“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社会的动力”和“人民群众有无限的创造力”这两句话。和西方伦理的与政治的哲学不同,人的主要方面不是作为个体而存在。人被看作是广泛而具体的各级集体中的一员,他被许多社会、政治的关系所约束。毛泽东指出:“在阶级社会中,每一个人都在一定的阶级地位中生活”。一个人只有以某一特定阶级的成员的身份,而不能脱离了阶级以独立的个人身份,才能成为人民中之一员。毛泽东于一九四九年说过:“人民是什么?在中国,在现阶段,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人民的利益,就是他们的阶级利益,并不是以分离的、独自存在的姿态出现的个人地利益。还有,这些阶级,在社会上及政治上,各处于不同的地位,而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当毛泽东写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联盟,而主要是工人和农民的联盟。”的时候,他将农民阶级放在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之上。个人以群众一份子的资格走进社会。于一九四九年,群众出现于这四个阶级成员和革命运动、社会领袖的相互关系之中。共产主义运动和共产政权,以取得人民和群众的支持,作为政治的法权的本源,是有别于西方政治理论的;后者是以原子般的个人的允诺为依据。
在阶级区分之下,人民、群众、个人,主要是看成为众多的群体、组织、机构及地方性团体的一员。在基层里,个人属于某一互相平行的集体。在这些集体之外,他的存在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在西方的自由民主社会里,个人也在社会结构系统中出现。但在理论上,他可以按照他的意愿,随时进出于集体之中,而且很多时候,他是这样做的。他可以选择某一集体,作为主要效忠的对象。以这个集体的利益为基本的出发点,看待整个社会的共同利益,力求它的要求得到满足。在寻求共同利益的时候,抱着寻求、扩大个人利益的态度,如果不为西方的多元社会下群体观念所鼓励,也是允许的。
与此相反,中国社会中的个人,除非得到他所属的集体和领导机构的批准,是不能够随意自由进出的。毛泽东曾经说过:“共产党员必须懂得以局部需要服从全局需要这一个道理。如果某项意见在局部的情形看来是可行的,而在全局的情形看来是不可行的,就应以局部服从全局。反之也是一样,在局部的情形看来是不可行的,也应以局部服从全局。”因此,整个社会的利益,高于从属单位的利益;一个集体的利益,又高于它的成员的个人利益。在考虑某一集体更大的利益的时候,每个人都必须首先照顾到(整体的)更大的利益,然后看看这个集体的利益,这样才能够和社会的利益结合起来。虽然中国和西方都一致认为共同利益较诸个别人的利益为重,然而,在寻求共同利益的时候的思想、政治历程,是从两个相反的方向开始的。
中国强调个人对社会与集体的责任和义务。可是,和西方不同的,就是社会不允许、而法律或宪法也不保障任何补偿性的“自然”权利和自由。个人以阶级、人民、群众等的一份子参与社会活动,为集体的责任和义务所束缚而又得不到任何社会公认的“自然”权利与自由。这些观点,和传统所强调的个人应受社会所约束的说法互相调协。这样的个体观念的背后,存在着根据地和游击战时代的集体主义精神的遗迹;“重点是个人的绝对克己和完全融化于集体之中是终极的目标。”个人要接受克制自私和集中注意公众利益的呼唤。个体的价值,以他对人民、群众、集体的服务来衡量。如果他能够完全融合于集体之中,他于提高共同利益和集体目标的时候,而不在个人所成功的时候,就会尝到满足的自由的滋味。他必须把自己的精神改造,以适应在新社会生活和工作,及为新社会而工作。虽然精神的改造,归根结底是个人的行动,然而,没有一些不可避免地干扰了私人的、个人精神生活的集体行动,社会上的个体是没法改造的。
假如在中国,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得不到社会给予的自由来平衡,那么相应的就是社会对个人负起全部责任。如果个人必须改造自己的精神以符合社会的需要,那么社会本身也必须改造,使它成为值得个体效忠和服务的对象。在两者的改造过程中,个人帮助了社会的改造。公德和有道德的人在道德的社会中生活,这是中国的目的。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第15页

以这种转型为基础的国家重建必然会有许多不同于其他国家的——马克思主义或非马克思主义的基础。在这样重建的政治制度中,主要的政治问题来源于这样的现实:即领导群众运动的列宁主义政党现在成为执政党,不受来自外部的强大的社会政治力量的制约,缺乏对其权威以及领导人权力的不可挑战的制度化限制。
所以共产党只有在现在才有意识提出或重视合法性的问题,即应该如何行动,它的权威应该如何制度化、合法化和例行化。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中国革命的阐释 - 中国革命的阐释

毛同时还把统一战线的范围尽量扩大。这就是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的政策(毛泽东,1965:426)。这就包括了“百分之九十的人民”(Tsou and Halperin,1965:96)。这个联合阵线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开明”绅士、以及“那些从事努力劳动的人”。显然,一个包含了在内战中占绝大优势的伙伴的联合阵线,可以是大的不能再大的联合阵线,它仅仅把“敌人”排除在外。对在稳定的政治制度下管理由几个大小相当的伙伴组成的联合阵线而言,这是一项挑战。按照在稳定的政治制度下管理联合阵线的原则,联合阵线的规范不能过大,当它达到某个最优规模的时候,它就会停止扩张。这种差异表明,在本质上,中共所组织的联合阵线,与西文文献中所讨论的那种联合阵线相比,是根本不同的。西方文献的讨论中,没有一个联合阵线期待会全赢全输,在联合阵线中,没有一个成员可以单独支配如何分配胜利成果。在中国,中共却期待着全赢全输,而且,如果一旦胜利,中共期待着去支配胜利成果的分配。
所以,1949年9月成立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宣称,“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国家权力。这个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是由中国工人阶级、农民、小资产阶级以及爱国民主人士所组成的,它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无产阶级为领导的。”(Blanstein,1962:34)
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7年反右运动之间,不少小的党派,团体的领导人,甚至前国民党党员,都出任了包括部长和副总理一级政府的职务。
不过,1949年之后,中共垄断了军事权力和政治权力;它已经不再是与军事力量更为强大的国民党进行战斗的少数党。中共借以夺取胜利的“三大法宝”之一的统一战线,已经丧失了它原来的功能和重要性。由此发展出一种所谓的“消亡中的统一战线”。非中共党员的官员,失去了他们在国务院和行政体系中的正式职位。作为统一战线永恒化的制度遗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了没有政治权力的有名无实的机构。那些小党派、团体的领袖们以及国内“知名人士”,仍然在政协中保持他们的地位。1989年6月4日天安门悲剧爆发前的几年中,全国政协委员们要比全国人大代表们更加愿意提建议,提不同的意见和提出批评(虽然仍然是非常谨慎的)。天安门悲剧之后,对中国政府的制度特点,中共提出了新的讲法:“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这也许是向民众情绪妥协的一个信号。也许,全国政协会逐渐演变为两院制下的上院。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中国高层政治 - 中国高层政治

自建党之初始,每当争夺最高或次一级权力的党内竞争出现时,做种结果总是一方全赢,另一方全输。直至毛去世。在中共历史上出现过所谓“十大路线斗争”。后来又有逮捕“四人帮”,以及多年后,1989年天安门惨案之后赵紫阳被撤销一切职务 。这种情形反复出现的结果必然在高级领导人之间造成相应的预期,这种预期又必然影响他们的非正式关系。
他们至少面临两种选择。第一,参与者出于对结果的预期,从一开始就展开全赢或全输博弈。或者第二,他们可能调整自己的行为,以避免卷入这种结果中。譬如,当邓决定加速经济改革、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快向市场经济发展,从而放弃从前在经济事务上对陈云建议的依赖时,陈云尽管不同意邓的决定,但他小心翼翼地避免在邓作出决定后公开挑战邓的经济政策。只是当邓的公开讲话留下余地时,他才公开自己的观点。当邓遇到挫折时,如1988年的物价失控,陈云的观点一度占了上风。但他从来没有公开挑战邓作为“核心”的权力 。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中国高层政治 - 中国高层政治

“全赢或全输博弈”或“赢家全赢”只是一种常识性提法。在博弈论的专门文献中,并没有这样的博弈。它的起点或终点是Glenn Snyder 及Paul Diesing所谓的“僵局博弈”(deadlock game)。Snyder曾向我解释:“一方或双方相信,在讨价还价破裂后,在(随之而来的)军事行动(中),博弈也许是Bully Chicken 或Bull-PD(囚犯困境),而他们则会扮演Bully的角色。”换言之,在这个时候,妥协是难以接受的,因为人们相信,经过一段时期的敌对状态后,讨价还价的力量将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转变,而且,人们也不认为敌队状态的代价极为昂贵。他的话恰当地总结了在马歇尔斡旋下谈判期间国共双方领导人的想法。全赢或全输博弈不同于零和博弈。输方的最终收益总是为零或负,对赢方来说,即使考虑到获胜成本,收益也总是为正。双方受益之和不等于零、双方最终收益都为零的博弈在理论上可能的,或者通过同归于尽或相互消耗、或者被第三方吸收——不过,这时已是三方博弈,而非双方博弈了。1927年4月—1936年12月国共之间纯粹类型的全赢或全输博弈,看起来像两位博弈理论家所谓的“同归于尽的双头重复博弈”。
问题在于,尽管在二十世纪的中国政治,尤其高层政治中,全赢或全输博弈是反复出现的结果,我们并不知道游戏者到底是从一开始就有意识地进行这种博弈,还是在过程中的某一点上才开始这样做,或者,是否某些不受他们控制的环境把他们推向了这种反复出现的结局。这个问题也许可以通过深入的历史研究得到解决。但是,如果政治行为主体从一开始就有意识形态地进行这种博弈,那么与其他博弈类型的游戏者相比,他们就不太可能倾向于妥协,即使客观的均势或第三方调解等其他因素有助于产生一种不是全赢的和解方式。甚至在他们遭受严重失败的时候,他们也不太可能接受和解,因为在这种博弈中,“最后一次博弈的收益大于以前所有博弈收益的总和”,而且“以前进行的所有博弈,用意几乎完全放在最后一次博弈上。”最后这句话是否正确地描绘了一个王朝的创始人,一个伟大战略家或一个高瞻远瞩的领导人在中国人眼里的心态呢?在如此强调全赢或全输模式的历史性及支撑模式的基本概念之后,似乎可以推导出同样的模式会不可以避免地在将来重现。但这不是我的观点,也不是我的希望。我不仅否认宏观历史发展的任何客观规律,也不回避使用不可避免性及必然性这样的概念。我赞同Thomas C.Schilling关于两极化行为的观点:
“人们直接感到不可避免的并不是最后的结果,而是对最终结果的预期,这种预期反过来造成了结果的不可避免。每个人都预期到其他人会预期别人会预期到这个结果,这样,每个人都会无力拒绝这个结果。除了在极端点外,没有稳定的焦点。没有谁能够预期到这个无声的过程会停留在百分之十、百分之三十还是是百分之六十的点上;也没有哪个特定的百分点会博得一致同意或提供一个集结点……(如果)协调必须是暗中进行的,那么妥协是不可能的。”
但他在同一页写到:“如果传统预示是百分之百,那么,只有明确的协定才能挑战这一传统”。这一分析可以应用于全赢或全输博弈的传统。要打破这种传统及其预期,则结构性条件及明确的协定必须同时实现,使全赢或全输成为不可能,或者即使较强的一方也付出巨大的代价。除了同归于尽,还有一个结构条件是,每一方都面对着这样一种局势:无论现在还是在可预见的将来,他都不可能用可接受的成本赢得全部政治权力或把全部政治权力保持在自己手中。因而,必须就权力共享的基本原则及程序达成明确一致。如果达不到这一点,单方面宣布一些原则并获得对方接受也可以起到相同的作用,尽管基础不够坚实。或迟或早,双方必须达成明确的协议。由第三方力量来提供保证是非常可取的。台湾的民主化进程似乎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启动的。但大陆目前不存在这样的形势。由于天安门惨案中少数激进学生领导人的错误政策,天安门惨案被党内强硬派利用,大陆目前缺乏重要的反封势力与改革力量。但是,与全赢或全输传统的彻底绝裂是任何政治进步的必要条件——这种进步必然从像五十年代那种重建政治稳定开始,经过建立集体领导以及相伴随的一套制度及使制度稳定的惯例,最后到启动必然是漫长的渐进民主化过程。为了避免党内精英之间的团结再次出现完全破裂,第一步必须是进一步发展“阶级斗争不再是主要矛盾”这一思想、废除剥削这一说法的党章条文,并在可能的时候,用阶级调和理论取而代之。更迫切需要的是明确而全面地否定把党内冲突视为整个社会中阶级斗争反映的观点。刘少奇《论党内斗争》的大部分内容都应该被万里在1985年及1986年所提倡的“科学决策”的观点所取代。在这一新口号下,解决问题将取代阶级斗争。必须制定并坚定实施在政策及人事问题上表达意见、争论及解决冲突的成文规则,以促进利益表达、对话、讨价还价、谈判及妥协。此外,必须展开一些研究项目来描述并分析历史上把党内普通冲突转化为全赢或全输博弈的过程及各种内部及外部因素。在研究这些过程中,一个中心问题就是关于精英政治中非正式政治及其与正式政治的关系,以及后者如何影响冲突及解决冲突的细节性研究。总结这些悲剧性经验可能有助于领导人寻求一条较少有破坏性的冲突解决途径。所有这些学术的及政治的努力必须从根本上创造一套党内制度,这套党内制度允许党内“忠诚的反对派”的存在,并为那些在政策及权力冲突中失败的人提供体面的位置,为那些在政策及人事问题上持不同立场的非正式集团提供合法地位。所有这些导向精英政治更加进步的步骤都应该先于或至少伴随着经济、社会及政治结构上的广泛改革。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政治研究社会科学化 - 政治研究社会科学化

何的分析框架可用以下一些要素加以表述,这里的表述是按照何所采用的理论以及本文第一部分所概述的理论顺序组织的。这种次序是从最简单、最显而易见的因素到最难以觉察的因素,从最一般的宏观层次到最具体的微观层次。
第一种要素是军事、政治和社会经济结构。这些要素因时因地而异,其中最重要的两个成分是:一,根据地的稳定;二,农民动员的状况。这两个成分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表现出不同的值,尽管它们无法精确测量。一种极端情况是,根据地刚刚建立,或者在经历了日军“杀光、烧光、抢光”战役后刚从日军攻击或占领下收复,它受到来自附近强大的日军力量的持续威胁。另一种极端情况是,根据地已建立了很长一段时间,远离日军控制区,或受到八路军主力的保护,如1944—1945年间西北山区的状况。关于第二个成份,一个极端是农民仍处于地主统治之下,另一个极端是农民出于保护自身的必要性自发地组织起来。这两种情形可以视为两个极端,它们中间有许多连续变量。何高潮的分析显示:在对共产党有利的极点上,并不需要同地主进行任何斗争,就可以赢得地主的支持,至少是屈服,不管它在“减租减息”的名义下采取的是激进还是温和的策略。何用中国传统古语称之为“不战而屈人之兵”。
这一框架的第二个要素是共产党、农民与地主所面临的主要和次要的“选择结构”。众所周知,国共统一战线的存在使得没收地主的土地、废除所有债务的政策不切实可行。在这种情况下,一种可选择的方案是,保持现状,秋毫无犯。但是,中国共产党又必须发动农民以增强其军事、政治力量,从而抵抗日军以及与中共一度有过短暂真诚合作、如今对它实行攻击和封锁的国民党部队。共产党对国民党采取了“既合作又斗争”的政策。这种双重政策意在保存和增强革命力量,以便最终取得反对国民党的革命战争的胜利。这种双重政策在地方上的运用表现为通过动员农民实现对地主又“拉”又“打”。
对这一方案的采纳引发了其他一些更为具体的问题:例如,政策的具体细节应该如何界定,这些具体规定应该在多大程度积极、严格、迅速地加以执行。换句话说,即对地主应该使用什么策略。何高潮把这些策略大致分为激进策略和温和策略。很明显,在何的讨论中,不仅在激进策略和温和策略之间存在一系列其他策略,而且这些策略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场合有着不同的排列和组合。何所提出的普遍结论: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场合中国共产党致力于实现渐进政策和温和政策的恰当组合与平衡。它们多次做到了这一点,但并非屡试不爽。何高潮借常用的俗语称之为“拉中有打,打中有拉”。从时间上看,这种战术表现为:当礼貌地寻求合作失败之后,惩罚接踵而至,俗云“敬酒不吃吃罚酒”。有时,这种时间顺序正好相反,惩罚位于合作提议之前。
但是,最为重要的一点是,所有这些不同的策略与战术必须不断加以调整,从而使其与历史现实相符合。所谓历史现实,就是我们上面提到的作为分析框架第一个要素的条件因素或结构状况。在此,后者不仅界定分析框架的第二个要素,即“选择结构”,而且影响甚至决定中共在实现局部目标时战略与战术——即把最优战略从其他战略中分离出来——的效力和效率。当恰当的组织与排列构成的选择与实际情况一致时,中国共产党在政策制定方面就达到了“成熟”。
何高潮在其史实性叙述章节中,描述了减租减息运动发展的最重要的一些阶段,它们包括:根据地创建初期的保守阶段(1937年秋至1938年底)、“反顽固分子”(镇压运动)高潮阶段(1938年底至1940年中)、反激进主义阶段(1940年中至1941年末)、日军对共产党军队及根据地“大扫荡”期间运动的衰退阶段(1941年末1943年中)、 总结运动优缺点的高潮阶段(1943年中至1944年)。。何认为,只是在最后一个阶段,结构因素(稳固的军事与政治环境以及安全的根据地的建立)才允许中共实行一种正确融合“联合”与“斗争”的“成熟”的政策,即动员农民的同时又获得地主的合作。
何高潮分析框架中的第三个要素是中共与地主之间的战略互动。何高潮承认,作为改善根据地社会经济条件的纯经济条件,单独的强制性累进税制度可能比减租减息运动更为有效。然而,中国共产党是一个革命的政党,只有这一运动才能动员农民,以便迎接即将来临的革命。在抗日战争中以及与国民党的军事、政治斗争间隙中推行这一运动,最大的困难在于如何处理同地主的关系,即在动员农民的同时取得地主的合作,至少不把他们逼入反抗、背叛,甚至变节——投向日军或国民党。这一分析框架的第四种要素与信息有关。何首先区分了“完全信息博弈”和“不完全信息博弈”。在传统中国乡村的稳固状态下,地主与农民双方都准确地了解彼此在伦理经济(moral econony)中的位置。用何的话来说,这是一种完全信息博弈。但是,中共的出现和快速发展以及它的势力与影响使博弈的本质发生了根本改变,一个新的不被他人了解的外来者——中国共产党,成为最活跃、最不可预测的行为主体,博弈因此便成了非完全信息博弈。在这一博弈过程中,中共、地主、农民很可能误解对方并据此作出反应。中共所面临的许多困难皆源自这种“非完全信息博弈”。中共可能会认为,如果在运动中采取一种“特别温和”的政策,则地主将会与自己合作,农民也将被动员起来。然而,实际结果却可能是无法把农民动员起来,因为农民仍然畏惧地主的势力。或许中共会采取一种“特别激进”的政策,其结果可能是,地主会组织起来强烈反抗或投向敌方,而动员起来的农民的力量和影响尚不足以弥补丧失地主合作所造成的损失。当中共采取一种特别温和的政策时,地主可能会认为中共不会真正实行减租减息,或者他们表面上接受这项政策,而暗地里同对中共持怀疑态度、担心地主反扑的农民合谋,这就出现了“明减暗不减”的情况。当农民认为中共将实行一种积极的翻地主政策时,他们就会全然拒付一切租息,甚至用残酷的手段对待地主。他们的激进行为会激起地主的反抗,而这正是中共努力避免的。
有许多政策规定与政策执行不一致的例子。中共可能会根据特定地区的具体情况采取一种适当平衡度政策。在贯彻温和的政策规定中,一些狂热的基层干部可能会实行激进的政策,从而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毫无必要地以地主为敌。相反的情况也可能出现,并且确实出现过。因此,就有许多意料不到的错误和意料之外的结果。何高潮文中多处提到不确定因素和历史偶发事发的影响。当然,我们可以发现更多的历史事件来证明这一点。
总之,中共的成功之路是有许多错误、意外后果、不确定性和历史偶发事件铺筑而成的,它并不像其褒扬者所描绘的那样平坦、笔直,也不像其毁谤者所描绘的那样充满人为制造的混乱。
何高潮...详细描述了中国共产党与地主之间的策略互动序列(sequences),而农民则被视作中共的伙伴(partner)。这些序列说明,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中国共产党是如何在减租减息运动中逐渐调整其计划中激进与温和、“高压”与“合作”、“团结”与“斗争”等要素的;同时,它们还说明了中共是如何根据它所面临的不断变动的政治、军事、经济情况调整策略的组合比例的。这样,何高潮运用比其他学者所用的更为细致的理论和技术,更详尽地解释了中共如何在动员群众的同时与地主达成某种程度的合作,从而在实现扩展军队、根据地、统治人口方面取得显著成功。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中国革命的阐释 - 中国革命的阐释

许多...创新,并不完全符合人们在1930年代和1940你年代所理解的历史唯物主义。所以,中共认识到有必要去修订历史唯物主义而又不去正式放弃它。毛恰恰是对历史唯物主义做了重要的修正,虽然这一修正在很大程度上不为人所承认。中国观察家们一般都忽视了毛的这一重要修正 。1890年,恩格斯写道,经济因素“最终起决定性”的作用,虽然政治因素,甚至在人的心灵中缭绕的传统,也起一定作用,但不是决定性的作用(Feuer,1959:398)。与此相比照,毛在1937年8月写道,“有的条件,像生产关系,理论和上层建筑,表现出了主要的和决定性的作用……当上层建筑(政治、文化等)阻碍了经济基础的发展的时候,政治和文化的改变,就成为主要的和决定性的了。”(毛泽东,1964:336)。
正是中国的现实使得毛接受了这种历史观。他用马克思主义的词汇把这种历史观理化,并用它去为上述所有的创新辩护。毛对马克思主义的这一重新阐述并不是非马克思主义的,4但他用干部容易理解的方式,强调了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相互作用。
实际上,毛的文章和他起草的文件,包含了他的同志们所提出的许多观点。这些文章和文件,记录了中共所做的选择和所从事的行动。所以,毛泽东思想代表了党的集体智慧,虽然毛本人作出了最重要的贡献。中共的这些操作性的意识形态之所以被称为“毛泽东思想”这件事情本身,就是一个政治行为。这个选择标志着从1935年1月遵义会议以来的一个过程度最高点。这个过程把毛推上邓小平所说的党的“核心”地位。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第18页

阶级斗争的观念导致了毛对群众和群众运动重要性的强调,以及在延安时期明确提出群众路线。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中国高层政治 - 中国高层政治

运作较好的等级制度自1956年开始被削弱,到1966年它已受到严重破坏,但尚未完全崩溃。该制度被破坏并不是一系列特定行为的无法遇见的后果。其基本来源有两个方面。第一是毛不愿放弃绝对权力。李志绥证实了一个广为人知的但极少被表达的事实:即毛对刘少奇和邓小平在1956年9月八大上所采取的实质性行动的私下反应。106这次党代会追随赫鲁晓夫对斯大林的谴责,批评了个人崇拜,并从“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这句话中删除了“毛泽东思想”的说法。这一说法在后来1969年九大通过的党章中得以恢复,那时刘和邓已经被剥夺了权力职位。尽管毛在五十年代想退居“二线”,让刘少奇等人到一线工作,尽管他同意选举刘少奇为共和国主席以代替他本人,尽管政府服从于党的领导,但毛后肯定对第二个权力中心的存在(刘作为共和国主席)颇感不快。这从刘下台后毛反对重设国家主席职位中表现出来。如前所述,这是导致毛林破裂及林被清除的问题之一。
然而,毛决心继续控制绝对权力不是文化大革命的唯一动因。另一个同样重要——如果不是更重要——的因素涉及五十年代与六十年代导源于毛激进的乌托邦式幻想的一系列政策。在革命战争时期,在人民共和国的最初几年里,毛激进的、乌托邦式的幻想使他能够创造一个崭新的中国:它具有空前的平等,尽管这是在贫穷基础上的平等;它有更高的大众参与水平,尽管这种参与被置于严格控制之下,而且不顺从者必须承担巨大的政治及个人风险。但毛的幻想也导致了很多冒险性政策,尤其是在经济领域,这些政策遭到他的同志们的反对或无声抵制。强调权力斗争而不同时强调意识形态及理想,只可能部分地描述中国精英或大众政治。当毛与江青的非正式关系与毛泽东思想融为一体时,文化大革命就已初露端倪,而且实际上已经启动。非正式关系与意识形态的这种结合压倒了正式政治、正式程序规范,它使毛能够破坏中共政党系统的组成部分。这表明,在中共党内精英政治研究中既强调意识形态又强调非正式关系,而不是仅仅强调某个方面或另一方面,是至关重要的(美国学者关于意识形态能在中国的重要性或缺乏重要性的争论经常忽略几个变量。第一是政治级别。政治级别愈高,意识形态作为目的和手段就愈重要。它在群众中的重要性就大为逊色。另一变量涉及领导人的个性、爱好和天资。对一个扬言无论白猫黑猫抓住耗子就是好猫的人来说,对一个除了官方文件什么也不读的人来说,意识形态除了作为一个有待克服的障碍或达到目的的手段外,并无多大用处。最后,在危机时期,当人们寻求大致的路图以引导他们穿越未知领域的时候,意识形态就会至关重要。毛泽东思想发展及被人接受的情形便是这样。目前,邓在推进经济改革时并未发展出任何系统的、令人信服的意识形态。因此,中国目前出现了意识形态困惑,这可以从“毛泽东热”,《第三只眼睛看中国》,以及1994年夏首都钢铁公司举办的论坛中表现出来)。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中国革命的阐释 - 中国革命的阐释

粗略地考察一下这段历史,我们就不难看到,从1915年袁世凯力图建立新的帝制开始,一直到赵紫阳在1989年随着军事镇压而下台为止,中国高层的主要政治斗争,都是以一方的全面胜利和另一方的全面失败而告终的。现在的证据都说明,在最重要的博弈中,政治角色之间,从一开始就在进行我们所说的“全赢全输”的博弈(game of winner-take-all), “全赢全输”这个概念并不很确切。所谓“全”字,不应该完全从字面上去理解,它在不同的博弈中可以有不同的的内涵。从1927年4月至1936年的西安事变,国共之间的内战,可以说是“全赢全输”博弈最纯粹的表现:当时双方都在争取各自的全胜。这种博弈类似于有的博弈理论工作者所说的“以摧毁对方为目标的二人重复博弈”(Rosenthal and Rubinstein,1984)。“终局博弈的报偿,将支配在此之前所有博弈报偿的总和”,而“所有在终局之前的博弈,都几乎完全在以谋取终局报偿为目的的考虑下进行”(C.Achen,个人通信,1991)。1943年至1946年,国共之间的博弈可以是“全赢全输”博弈的一个较弱的形式:当时国共双方都号称愿意达成妥协,并寻求蒋介石所说的政治解决而非军事解决。
中国的经验说明,由“全输全赢”博弈中胜利的一方所建立的政治制度,总是这种或那种形式的专制制度。国民党从1927年到1949年在大陆的一党专政下,以及后来在台湾的许多年间,最高层的政治也是同样的“全输全赢”博弈。在中共那里,最后一次重要的“全输全赢”博弈发生在1989年。在另一篇文章里,我初步概括分析了导致那次博弈的条件和态度。一言以蔽之,国民党和中共进行了“全输全赢”的博弈。结果是中共在大陆的全赢以及一种政治制度取代了另外一种政治制度。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革命与“告别革命” - 革命与“告别革命”

再复先生在另一次对话说明了科学与理性的关系:“科学虽然包括理性,但是不能把科学变成科学主义,用科学取代一切。科学是一种工具理性,它不能取代价值理性。”这是西方学者的共同认识,但是用来否定方励之的说法“现代化就是科学化”却是最有力量。这也是否定方励之全盘西化或全方向西化的理论根据,因为精神层面上各国各民族的要求很不一样,精神层面的现代化不是科学化,而是尊重精神需求的多元化,即主体价值需求的多样化。
再复先生...在芝加哥与解构主义有不少的接触,但是...选择采用解构主义有用的部分,去解构社会文化的一体化,但始终没有踏进解构主义的框架,也没有被后现代主义的虚无主义的思潮引入歧途,而仍然在否定“理想社会”后肯定了“社会理想”。
再复先生说“中国有自己在具体历史情境下的使命,不能盲目地跟着西方知识分子批判理性”,这是真知灼见。同时你们也看到西方社会的各种弱点。“了解了中国,又了解了西方,我们就知道走自己的路,寻找适合中国的社会理想的 重要”。我居住美国五十余年,也有同感,“寻找适合中国的社会理想”是我们的共同任务。
我们要用“实用理性”去追求社会理想,这些理想必须是追求多元化,多体化的社会的理想,因为人的性格爱好生来不同,成长中的环境亦大有差异,只有多元化的社会、文化方能适应多人不同的需求、偏好、欲望和理想。多元化的社会与文化的前提是国家与社会分离。这点你们两位很清楚的提出,这也是我提出“全能主义”的动机,我提出这个名词的理论上的意义,是用来专指国家——社会关系的一种极端的形式。在全能主义社会中国家可以占领社会所有空间,控制所有社会领域和人的生活的各方面,而无道德、宗教、法律的原则上的限制。中国在文革时间中在实际生活中已到了这个极端,比苏联更彻底...
但是“全能主义”这个概念与“极权主义”有两点基本不同之处,一是“极权主义”概念中,国家——社会关系,与权力结构不能分开,有其一必有其二,并且两者以同步发展增长。但是我在 1980年随欧美学者访华团到中国,看到国家一社会关系正在变化(农村责任制在萌芽时期,有些地方已在实行),但是政权性质并未改变,因此我觉得需要用“全能主义”一词专指国家——社会关系的一种形式而不涉及政权性质。这样我们就可以提出一个新的有现实意义的问题:国家——社会关系的变化是否会影响政权性质的变化,我的假定是肯定的,中国的变化将以国家——社会关系变迁开始,但是这个过程不是必然的。
人的选择,政治行动者的战略、策略,可以影响这个过程的速度,和各种可能的前进和倒退的形式,甚至过程的终点,这是“全能主义”的概念与“极权主义”不同的一点。
国家、社会、意识形态、文化一体化的根源是政治的一元化, 政治一元化的基本观念是:最高权力是单一的,不可分割的。因此,多元主义的政治是社会理想的中心一环,多元主义不但应在政治领域、文化领域应用,在经济领域也如是。泽厚先生说“打破这个大一统,也不要就一定变成私有制的大一统,可以是多种形式的所有制的共生,我说走自己的路,就包括创造经济上和所有制方面的新形式在内,我现在倒愿意强调目前要保持一定国有资产,否则政府权威宏观调控就会失去足够的基础和必要的力量。”这一个看法我很同意,不过一定会受到海外,香港和国内一些所谓激进的经济学家的批判。创造新形式,是一个胆大的提法,但崔之元提出来后被国内和香港的学者“围剿”;王绍光提出国家能力不能再削弱,也被攻击;但这些批评都只是提到枝节问题并未能针对主题,至于保持国有资产,与很多经济学者的主张背道而驰,他们从美国新古典经济学说学到了“产权必须落实到人”的命题,认为中国应同样应用。
“二律背反”不仅是你们的方法论,历史观,认识论并且还是你们分析中国一切实际问题的方法的一个抽象的概括,泽厚先生在《中国现代思想史论》提出了启蒙与救亡的双重变奏的概括,这是“二律背反” 在研究中国二十世纪思想史中的反映,我对这个提法非常欣赏,我在拙著 Cultural Revolution and Post Mao Reforms(文化革命与毛泽东之后的改革)一书中...也提到相似的概括。我认为中国在二十世纪中重建政治社会有两个冲突的作法或构想,一个是重建权力集中的强有力的政治权力,统一中国维持政治社会稳定,占领控制社会与经济的领域,另一个是发展与动员人民的精力、才能与创造力。结果是第一个作法构想压倒第二个,有如救亡压倒了启蒙。我的说法的着重点是革命的过程为何引导到建国后的发展。
西方学术论文着重分析而轻视甚至反对作者指出解决问题的方向,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所以我特别欣赏再复先生的一个判断:“美国是世界上唯—一个把整个国家的发展建立在充分发挥个人潜力基础而获得成功的国家……中国将来也不可能把整个国家的发展建立在个人潜力充分发展上,它恐怕还应当保留强大的社会调节机制”,对个人的限制恐怕要比美国多一些,至少像欧洲的法国,瑞典等国家,否则社会将有贫富过份悬殊的倾斜”。
泽厚先生的“历史主义”就是你们所说的“古典马克思主义”,是经济发展优先...“人的吃饭”是其他一切的先决条件;而“伦理主义”“道德主义”在中国就是毛泽东思想、他的意识形态的一个中心部分。虽然毛也要发展经济,但是他的“伦理主义”“道德主义”既是经济发展的目的,又是经济发展的手段,既是国家社会的目的,又是稳定和建设国家社会的手段。毛也是马克思主义者,但是他对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作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修正...简单地说,毛在《矛盾论》中的一句话,将“古典马克思主义” 颠倒过来,从泽厚先生所说的“历史主义”改为“伦理主义”,最少可以说他“伦理主义”处于优先地位,根据当时情形,中国革命的正当性,只有修正了“古典马克思主义”才能说明,并且毛的修正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是他领导革命走向成功道路的基础。毛了解“失败是成功之母”,经常从失败中吸取教训,修正马克思主义也是吸取教训的一个结果。建国以后,面对他的情况与问题根本改变,但是他仍然“迷信意识形态”“迷信战争经验”,也就是迷信“伦理主义”,所以有大跃进与文革的大灾难,大悲剧,所以我说成功的政治领袖,都是修正主义者,毛修正了马克思主义,所以他的革命成功;邓修正了毛泽东思想,所以他的经济发展的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绩。
中国的二律背反结果是一律压倒另一律,在政治上二律背反表现于两极分化,敌我分明,全赢全输的结果,这就是他们多次提到的“你死我活”“互相厮杀”,并且你们更指出失败的一方可能只得到负数。
最后让我提出我不能完全同意你们的两点的提法:
第一是否定革命的问题。我完全同意改良优于革命,我曾指出中国今后不应再有一次革命,我多年前和中国同学闲谈中,也说过一些否定中国二十世纪以来的革命的话,我也了解告别革命的观点。在历史实际政治中它可以上连美国改良主义政治与法国革命的对比,下连苏联的崩溃、中国的严重 灾难。在思想上可以接连Edmund Burke以来的保守主义思想,一直到最近几年尤其美国共和党1994选举胜利的政治潮流,此外,从改良主义自由主义的立场也可以引出告别革命的论点。但是我始终对这个问题不能下结论,也许辛亥革命,国民党革命,北伐统一中国,共产党革命的“历史沉淀”不是完全消极的 (恕我借用你们的词句,但不用你们的准确的理论体系中的意义)。在这个问题上我采取泽厚先生引卡尔•波普的话“你可能对,我可能错,让我们共同努力以接近真理”。
社会革命必然包括政治革命,反之则不尽然。
美国革命是一个政治革命,这个革命具有两个不同的方面。它是一场从英国独立的战争,它包括一个赢得一切的战争。后来,它导致了美国的建立,其过程是通过对话、谈判、讨价还价、妥协,这一过程是赢得一切的比赛。 从严格的意义来说,美国革命不是一个社会革命,虽然独立战争和美国的建立的结果使阶级结构和社会集团关系发生了某些变化,但它不是自觉的、现象学的社会革命,因为这一战争的参加者不把他们的行为首先认定为社会革命。
不是一切革命都是“全赢全输”的斗争。有些革命例如近年东欧波兰、捷克、匈牙利等国的革命的结果,不是“全赢全输”你死我活,一般的说民主主义的革命都不是“全赢全输”的斗争,用不严格的话来说,罗斯福新政是改良性的“革命”,东欧某些国家出现的是革命性的改良。我认为中国二十世纪的悲剧的根源,不一定是革命,而是“全赢全输”的斗争形式。革命有一定功能,革命以后可以建立民主政治,美国革命,东欧一些国家的革命都是实例。相反的,“全赢全输”的国内斗争形式,和最高政治权力是单一的不能分割的思想,总是以各种形式的专政为结果。
革命总是有不理性、非理性的成分,但是我以为中国革命过程中很多行动和政策、战略与策略都是很“理性的”。中国革命比法国革命理性得多,中国革命过程中的理性的行动与政策的根源,不是来自革命本身,而是因为当时中国革命的对峙力量(Countervaliing Force)是军事力量雄厚的国民党。中共当时的理性的行动与政策是一个政治多元社会内的势力对立的结果,是力量微弱一方在战略上、策略上、政策上、制度上的反应。建国后,政治一元化,理性的成分逐渐减少,以大跃进和文革为两个不同性质的顶点,我曾经提出中国革命中的理性行动与政策是否与儒家的“实用理性”的传统有关。
第二点不能完全同意的是你们提出的“经济发展——个人自由——社会正义——政治民主,既是大致的四个逻辑程序,也是大致的时间(历史)顺序。你们这个提法和整一段的见解,应用于中国,我完全可以同意,但是更确切的说法是: 这个时间的顺序不是普遍的规律,也不是一个逻辑程序,这四个因素的关系在时间上,多个具体情况下,有不同的排列组合(permutation of ambinative),它们间的关系是统计上的互相关系(Statistical Correlation),是概率性关系。经济发达的国家多半有赖的民主政治、思想自由、庞大的中产阶级,但是也有经济不发达,没有庞大的中产阶级的国家,也可以有民主政治,例如印度在独立的时候,经济非常落后,但是在英国殖民地教育下,和在实际统治印度的制度和过程中,培养出一代思想界、学术界、法律界、公共行政领域(官僚机构,法律制度)的精英,他们全心全意的接受英国的政治制度(包括思想言论自由的保障)还加上社会主义思想,所以建立了一个一党独大的民主制度。照T.H.Marshall的说法,英国的时间顺序是公民权利——人民政治权利——社会福利。这四个因素的排比组合,在历史上,实际政治上,有很多偶然的因素,也就是说有政治行动者的选择因素。我在拙作...指出一个问题:是否中国的发展可以是从经济福利开始而后导致到政治与个人的权利的 一个过程,这与你们“社会公平——政治民主”有相似的地方。这样,用统计学上的互相关系而不是因果规律的说法可以避免很多误解,并且和你们的思想体系是一致的。
但是最重要的原因是希望你们可以...将对话录译成英文,可以纠正某些欧美学者许多的错误。他们一个最大的误解是不承认意识形态在政治上文化上的重要性。他们对革命史曾一度很感兴趣,但是现在忽略了革命过程中的行动政策、制度对建国后的影响。不少的人只注意党内的派别斗争,不注意整个政治制度系统,国家——社会关系,思想文化的发展。
前中国应当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时候。一般人说的中国思想混乱,其实这个情况正是学术建设最好的机会,而学术建设转过来就是现在最需要的促进国家社会文化进步的事业。我们应当在各种不同的“主义”当中,找到你们所提到的共识;学术建设是找到共识的一个基础。我欣赏罗尔斯的Political Liberalism(《政治自由主义》)就是因为他提出了为何在各种不同互相冲突的“主义”、世界观、各种宗教之中,寻找一个Over-lapping cognition(互相重迭的共识)的问题,一个多元主义的国家也必须建立在一个共识之上。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政治研究社会科学化 - 政治研究社会科学化

艾尔斯特(Jon Elster)教授的理论代表了对美国主流经济学家著作中的理性选择理论的重大改进。同“经济人”假设相反,艾尔斯特把人看作是社会的人,人们并不仅仅为自私的经济利益所驱动,并不以“效用最大化”作为行动的唯一指导。除了“利益”和“自利”之外,人们还受感情和社会规范的驱动。“理性”只是一个方法论上的假设,它促使我们在探讨行为动机的非理性、无理性因素之前,首先寻找一种“理性的”解释。
对研究中国革命更重要、更有相关性的是艾尔斯特提出的关于人类行为的理论框架。这一理论框架试图把结构决定论(中国官方意识形态的基础——物质决定论与历史决定论的一般形式)中的合理要素与唯意志论中的适当成分结合起来。在这一理论框架中,结构因素决定可行方案的构成,排除那些与社会、经济、政治因素相悖的方案。在两个到若干个可行方案的结构中,一些方案优于其他方案,行为主体可以根据其兴趣爱好、决策的指导价值、意识形态、个人偏好、综合判断、战略考虑和互动关系来做出选择。这种理论为综合唯意志论和唯物论的合理成分提供了一个切入点,而唯意志论与唯物主义都在人类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这一简单然而极其重要的分析框架对于研究中国革命特别有用。正是因为中国共产党人从1923年-1945年在不同时间与地点选择了非常不同的政策、战略和战术,从而造成了不同的后果。虽然他们关于社会经济条件对于政治发展影响的演说和分析常常反映出他们是马克思主义结构决定论的忠实信徒,但为了因势利导,他们同时也强调在行动中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和操作性。
在这种关于人的行为与理性选择的理论中,个人承担着两种不同的职能。首先,社会、经济和政治结构是由各种角色的人所组成的结构。静态地看,人是决定可选方案结构的整体结构的一部分;第二,人们在进行选择时在战略和战术上都会相互作用。换句话说,某个人的选择会影响到他人,反之亦然。当双方都为自己在策略互动中找到了增进自身利益的最佳选择时,他们的战略就达到某种“均衡”。
然而,理性选择理论特别是博弈理论提醒我们注意另外一种因素。在这种互动过程中,行为主体的决策选择取决于他对其他主体选择的正确的或错误的看法。而每个人看法的正确或错误,则取决于他们各自拥有信息之正确或错误。在策略互动过程中,不确定因素变得非常重要。正是在这一点上,博弈论合理性选择理论一起为学者提供了分析“策略理性”的理论和技术。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中国革命再阐释 - 中国革命再阐释

中国长期革命的结果,充满了不确定性,并不时被偶然事件和运气所中断。军事冲突上的策略互动,对参与者来说,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很小的一个不同选择,就可能不仅在实质上而且在程度上导致不论是短期的还是长期的完全不同的结果。正如中国的谚语所云: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例如,在长征开始不久,毛提出不往东北方向前进去与湘西的贺龙会师,而是深入黔西北。毛的这一提议,决定了红军的生死存亡(Mao Mao,1993:306-7)。
有的时候,最后一分钟的决定,一个几乎完全是随意的决定,就可以改变随后的历史。1926年早期,蒋介石在广州与获得中共和共产国际顾问支持的汪精卫之间的政治斗争正在失势。蒋当时决定要经过香港到苏联去。就在蒋坐车赶往码头去搭乘开往香港的轮船的路上,陈立夫说服他留在广州继续与汪斗争。这一决定,导致了蒋在党内斗争中直接和公开地运用军事力量。这个决定,违反了国民党重组后关于游戏规则的非正式共识,但却符合二十世纪中国政治的传统。蒋轻易地赢得了胜利,汪被迫出国。中共的活动正式受到了限制,共产国际的顾问们失去了他们大部分的政治影响力。蒋最后一刻的一念之差,从根本上改变了这以后的中国历史(Chen,1994:26-23)。
此外,一个偶然事件或运气,也会导致类似的巨大影响。1948年春,当国民党的轰炸机飞来的时候,如果陈伯达不在最后一刻的一念之差冲进毛的窑洞说服很不情愿的毛到防空洞去,毛也许就会在炸塌的房间中消逝了(叶永烈,1993:170-7)。

《中國革命再闡釋》的笔记-中国高层政治 - 中国高层政治

周与毛之间的关系是黎安友所谓“主从关系”与“‘必要性协作’权力关系”的混合,而后者占主导地位。尤其在1949年后,即当周在党的权威高于政府这样一种体制中担任政府总理时,更是如此。1956年后,周成为排在刘少奇后面的第二副主席,但权威界限很清楚。周与毛之间不存在亲密的非正式关系,尽管在文化大革命中毛相信周是不可缺少的。
邓、刘与毛的关系不同于周毛关系。邓刘二人都曾是毛“派”重要成员。邓的第一次罢黜发生在江西时期,他当时支持毛的政策,被其政敌视为“毛派要人”。 在延安时期,刘是对毛实行个人崇拜最有力的倡导者。但1949年后,“‘必要性协作’的权力关系”逐渐盖过“宗派式的”庇护性关系。毛指责刘在很多场合未征询他的意见、甚至未向他汇报就采取行动。1953年5月19日,毛写了一份正式的传阅文化,批评刘和杨尚昆“未经(毛的)授权擅自以中央委员会名义发布文件,破坏了纪律”。 毛还抱怨邓没有经常去拜望他,在开会时,尽管耳聋,却坐得离毛很远。
当然,人们可以用黎安友的“宗派”概念以如下方式分析这些发展。1945年前,毛是一个“复杂宗派”的领导,刘、邓与其他人是他的追随者。这些人反过来又是次级“复杂宗派”的领导,有支撑性结构及下属的简单宗派的支持。毛的“复杂宗派”在1945年取得对党的完全控制,1949年成为全国性政府中的统治集团之后,邓和刘二人的“复杂宗派”逐渐独立,并在一些问题上与毛唱反调。他们在1956年党的“八大”上反对“个人崇拜”,从而导致删除1945年党章中关于毛泽东思想是一切工作指导原则的提法,这是他们与毛之间关系的分水岭, 也是最终导致文化大革命的最重要根源之一。但是,这样使用黎安友的术语及框架是否是分析中国精英政治的最佳途径,仍然是一个尚无定论的问题。
黎安友所认定的能使“宗派”拓展自己“非正式个人忠诚及关系”的“格式结构”被证明本身具有生命力。制度与官僚制的格式结构更像是一棵树,它既可重直生长,也可水平生长,并长出新的枝叶。它把“‘必要性协作’的权力关系”加入非正式私人关系,并塑造及改变了后者。至少,它强化了前者而削弱了后者。一个人担任正式角色后,经常会改变与前领导、朋友及同事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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