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族史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4
ISBN:9787010116631
作者:许辉 编
页数:420页

后记

本书的撰写工作,由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的科研人员合作完成并邀请院外相关科研人员撰写了部分内容。其中,王岗负责撰写“概述”及“金代”、“元代”部分;赵雅丽负责撰写“先秦至两汉时期”部分;许辉负责撰写“魏晋十六国北朝时期”及“隋唐时期”、“五代及辽代”部分;彭勇与丁慧倩负责撰写“明代”部分;徐丹依负责撰写“清代”部分,并由刘仲华进行修改;章永俊负责撰写“民国时期”部分。全书由王岗与徐丹很、许辉审阅、加以改定。本书的编辑出版工作得到了人民出版社张秀平女士的帮助,在此特致谢意!    编者    2012年12月

作者简介

《北京民族史》讲述了北京民族史在北京历史文化的发展进程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从先秦时期开始,少数民族民众就生活在这里,与中原地区的民众一起创造着燕地的文明。在此后几千年中华民族的文明发展历程中,北京地区都留下了或多或少的少数民族的文明轨迹。

书籍目录

序 前言 概述 先秦至两汉时期 第一章 血缘上的根 第一节 旧石器时代北京地区的先民活动 第二节 新石器时代北京地区的人类文化遗存 第三节 军事民主制时期的北京先民 第二章 夏商西周时期北京地区的民族 第一节 夏代北京地区的民族 第二节 商代北京地区的民族 第三节 西周时期燕地的民族 第三章 春秋战国肘期燕地的民族 第一节 春秋时期燕地的民族 第二节 战国时期燕地的民族 第四章 秦汉多民族统一国家时期燕地的民族 第一节 秦至西汉时期燕地的民族 第二节 东汉时期燕地的民族 魏晋十六国北朝时期 第一章 魏晋时期的幽州民族 第一节 鲜卑、乌桓的社会经济与文化习俗 第二节 乌桓、鲜卑与汉末魏晋时期的幽州 第三节 西晋卫璀、张华出镇幽州时期的民族政策 第四节 西晋八王之乱前后幽州的少数民族势力 第二章 十六国时期幽州的民族 第一节 后赵对幽州的统治 第二节 幽州与前燕的建立 第三节 前秦、后燕对幽州的统治 第三章 北朝时期幽州的民族 第一节 北魏初期对幽州的统治 第二节 北魏后期幽州地区的民众起义与民族融合 第三节 北朝时期幽州政权与柔然的关系 第四节 北朝时期幽州对突厥的防御 第五节 东魏、北齐、北周时期幽州的民族融合 第四章 魏晋北朝时期幽州的社会经济与文化 第一节 魏晋北朝时期幽州的人口流动与社会经济 第二节 魏晋北朝时期幽州地区的民族文化与交流 隋唐时期 第一章 隋朝时期幽州的民族 第一节 突厥对幽州的影响 第二节 奚、契丹在幽州的活动 第二章 唐前期幽州的民族 第一节 唐初幽州的民族概况 第二节 唐太宗的民族政策与幽州民族迁徙 第三章 唐高宗至唐玄宗时期幽州的民族 第一节 东突厥、奚、契丹对幽州的影响 第二节 唐玄宗时期幽州少数民族势力的壮大 第四章 幽州藩镇割据时期的民族 第一节 幽州藩镇与少数民族关系 第二节 藩镇割据时期幽州的民族文化融合 五代及辽代 第一章 五代时期幽州的民族 第一节 五代政权对幽州的统治 第二节 五代时期幽州的民族融合 第二章 辽燕京的民族 第一节 契丹对幽州的占领 第二节 辽对幽州的统治政策 第三节 辽时期幽州民族融合 第四节 辽宋争夺幽燕的和战 金代 第一章 女真族的崛起与“汉化”进程 第一节 女真族的起源 第二节 女真族的崛起 第三节 女真族的立国与政治举措 第二章 金中都地区女真族的发展与民族融合 第一节 金上京的宫廷政变与海陵王迁都 第二节 金中都的女真族民众及其“汉化”进程 第三节 金朝统治者的民族政策 第四节 女真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 第三章 金朝统治者对其他少数民族的民族政策 第一节 对契丹族民众的政策及其影响 …… 元代 明代 清代 民国时期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编辑推荐

《北京民族史》以时间为序,对北京地区少数民族的起源问题、民族融合问题、主流文化的认同问题、军事征服与文化征服的关系问题、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等问题的研究上多有独到的见解。

前言

北京民族史在北京历史文化的发展进程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从先秦时期开始,少数民族民众就生活在这里,与中原地区的民众一起创造着燕地的文明。在此后几千年中华民族的文明发展历程中,北京地区都留下了或多或少的少数民族的文明轨迹。从先秦时期的山戎,到汉唐时期的匈奴、乌桓、鲜卑、突厥、契丹、奚族等少数民族,在这个阶段的历史进程中还只是扮演了一些配角。而从辽代以后,契丹、女真、蒙古、满族等少数民族,就逐渐从配角变成了主角,一直延续到清朝的灭亡。因此,在北京历史文化的发展进程中,几乎所有的发展阶段,特别是一些至关重要的发展阶段,都与少数民族的活动密切联系在一起。    在研究北京民族史的过程中,有几个重要的问题是必须涉及到的:    第一个问题,是少数民族的起源问题。在北京地区生活过的少数民族,大多数都是“外来”的,主要来自于北方草原和东北地区。如北方草原的匈奴、契丹、蒙古族等,东北地区的女真、满族等。也有一些来自西北和西陲,如回族、藏族等。对于这些少数民族的起源研究,其学术难度是极大的。以往的许多学者都长期关注这个学术难点,并且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产生了一大批重要的学术成果。我们这部《北京民族史》吸收了许多前人的研究成果,同时也有一些我们的不同见解。以往人们在研究民族起源的时候,常常用地域范围、生活习俗和语言系统等因素作为判断坐标,但是,许多北方少数民族的流动陛极大,地域范围是无法约束的,而不同的民族有可能使用同一个语言系统,有着共同的生活习俗。最重要的,是不同时期的不同民族之间能否确立传承关系,这个问题无法解决,许多少数民族的起源问题也就无法解决。我们只能依据所掌握的史料,参考前人的学术见解,做出我们的判断。    在中国古代的历史文献中,对周边少数民族的记载很早就有了,如《史记》中的《东夷列传》、《西羌传》、《南匈奴列传》、《乌桓鲜卑列传》等即是其代表作。此后的历代正史中,大多都有关于周边少数民族活动的记载。但是,这些记载皆是中原地区的人们对周围事物的认识,在没有进行充分交流的情况下,这些记载有很多失实甚至是十分荒诞的内容。再加上不同时代的人们对同一个少数民族的认识是不同的,同一个少数民族在不同时期也会有不同的发展变化等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就使得后人对周边少数民族起源的研究陷入困境,或是史料依据互相矛盾,或是时代断续缺少脉络,等等,虽然下了很大的研究功夫,人们的结论却总是无法一致。问题的关键实际上是人们对少数民族起源的认识上存在着盲区,认为所研究的少数民族起源,追溯得越久远越好,这种观点本身就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其实作为每个民族,对自身起源的认识都是有据可寻的,应该是我们进行研究的最重要依据。炎黄事迹,是中华民族发展的源头,这是古人的认识,随着当代考古学的发展和重大发掘工作的成果不断出现,中华民族的源头也在不断向前延伸,但是,作为炎黄子孙的民族观念却是在古代就已形成的。我们在对少数民族起源的研究工作中,也应该重视这些少数民族自身民族意识的产生时期,发展过程,以及他们的自我民族意识。    第二个问题,是民族融合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作为政治宣传的一种方式,提及的人很多,而作为严肃的学术课题,真正深入研究的人却很少。我们认为,这个问题十分复杂,但有几点必须强调的是,首先,民族融合是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客观历史发展进程,换言之,是不依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象。其次,民族融合必须具备相应的各种必要条件,如果这些必要条件不具备,民族融合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再次,中华民族的发展历程就是生活在中华大地上的各个民族相互融合的历程,中华民族的辉煌文明是各个民族共同创造的。在几千年的中华民族发展史上,民族矛盾与民族冲突是经常见到的,对于这种现象应该如何解释?以往人们在涉及民族融合的问题时,常常对民族矛盾和冲突避而不谈,显然这不是科学的研究方法,我们认为,民族矛盾和冲突都是民族融合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民族之间如果没有接触,就不会有矛盾和冲突,也就更不会有相互之间的融合。因此,民族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正是相互融合的重要前提。    第三个问题,是主流文化的认同问题。也就是人们在涉及民族关系研究中常常提到的“汉化”问题。生活在中原地区的广大百姓干百年来通过辛勤劳动创造了辉煌的物质文明,也创造了杰出的精神文化,这种中国古代文化我们称之为农耕文化。而生活在北方草原上的广大百姓则创造了同样杰出的游牧文化。当农民生活在平原上,牧民生活在草原上,两种文化之间是很少交流的,也就很难有相互融合的机会。但是,当众多的牧民们进入平原地区之后,他们就会接触到十分陌生的农耕文化,同时,也会带来农民们所不熟悉的游牧文化。于是,两种文化有了相互融合的机会。反之,当农民们进入草原地区之后,也会遇到他们所不熟悉的游牧文化,也有了进一步相互融合的机会。在中国古代,农耕生产与游牧生产相比,其经济效益要高得多,故而当游牧民族进入中原地区之后,曾经想把农田变成草地,这种主观愿望最终还是失败了。    在中国古代,从草原地区流动到农耕地区的民众太多了,而从农耕地区流动到草原地区的民众太少了,也就使得两种不同类型文化的融合更多的是处于农耕地区。这个前提条件对于文化融合的结果影响太大了,在平原地区,农耕文化当然占据主导地位,游牧文化要想取而代之是根本不可能的。结果只能是进入中原地区的牧民们逐渐变成了农民,也就表现为少数民族民众不得不接受农耕文化,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汉化”。与之相反的情况也会出现,当中原地区的农民们进入北方草原之后,会朝两个方向发展,一个方向是农民们仍然坚持自己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把草原改造为农田,把农耕文化带到草原上来,仍然坚持“汉化”。另一个发展方向是农民们适应了草原上的游牧生活,从农民转变为牧民,接受了游牧文化,这个过程,我们将其与“汉化”相对应,称之为“胡化”。在中国古代社会中,从中原地区主动进入草原地区的民众实在是太少了,故而“胡化”的现象往往不足以引起人们的重视,但是这种现象确实是存在的。    第四个问题,是军事征服与文化征服的关系问题。在中国古代,大大小小的战争从来没有中断过,一个政权的建立,需要通过战争,一个政权的势力扩张,也需要通过战争。人们由于各自的立场观点不同,对这些战争的评价是完全不一样的。对同一个民族内部发生的战争,人们通常称之为“兼并战争”或是“统一战争”,来加以评价,而对不同民族之间发生的战争,就往往会用“征服战争”这个评价。对这三个概念而言,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军事上的征服。在中国古代,草原地区的少数民族部落要想进入中原地区,必须依靠军事上的征服,如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鲜卑族等“五胡”进入中原,辽金元时期的契丹、女真及蒙古族等相继占据中原,清朝满族入关,等等,皆是以军事征服为前提条件的。这些少数民族如果没有强大的军事力量,是根本不可能进入中原地区的。显然,与同一个民族的内部战争相比,不同民族之间的战争带有更多的“征服”色彩。汉朝取代秦朝、唐朝取代隋朝,战争的规模也很大,人们却没有被“征服”的感觉,使用的也是“统一战争”的评价。而金朝攻灭北宋、元朝攻灭南宋,就被许多人冠以“军事征服”的标签,只不过是因为金朝和元朝乃是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    在人类发展的几千年历史中,文化相对落后的“野蛮”民族用军事暴力征服文化相对先进的“文明”民族的现象并不少见,在中国历史上就出现过许多次。但是,野蛮民族在征服文明民族之后,很快就接受了文明民族的先进文化,故而有人称之为文化上的“被征服”。北魏的鲜卑族统治者、辽朝的契丹族统治者、金朝的女真族统治者、元朝的蒙古族统治者和清朝的满族统治者在“征服”中原地区之后,就都出现了被中原地区的儒家文化“征服”的情况。同样是少数民族统治者,他们被文化“征服”的程度则是不一样的,甚至差距非常大。相对而言,契丹族和蒙古族的统治者保留了更多游牧文化的特色,而女真族和满族的统治者则被文化“征服”的更彻底一些。这种差异的出现,是与少数民族统治者自身文化修养有直接的关系。契丹族和蒙古族的统治者在进入中原地区之前,自身受到的文化影响只是单一的游牧文化,故而在接受中原地区的农耕文化时存在着较大的困难。而女真族和满族的统治者所生活的东北地区,是农耕文化、渔猎文化、游牧文化杂处的地方,故而对中原地区的农耕文化并不陌生,其接受“汉化”的影响也就更彻底一些。    最后一个问题,是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问题。在中国古代的历史上,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是错综复杂的,但是大致上可以分为两种状态,第一种,是在汉族政权统治的状态下,第二种,是在少数民族政权统治的状态下。汉族统治者们对于少数民族民众的歧视是十分明显的,这从他们对少数民族的蔑称,如“蛮”、“夷”、“戎”、“胡”等即可看出,他们的歧视也反映在相关的民族政策上,我们往往称之为“大汉族主义”。因此,在汉族政权的统治下,少数民族人士变成了“二等”公民。而少数民族统治者与汉族统治者恰恰相反,采用的是压制汉族民众的政策,这一点通过元朝的“四等人”制度得到充分展示。在元朝统治者的眼里,汉族民众变成了“三等”和“四等”公民。显然,歧视少数民族民众是错误的,歧视广大汉族民众也是错误的,但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要想真正实现各民族的完全平等是不可能的事情。相比较而言,在汉族统治者中,唐朝统治者的民族政策更好一些,而在少数民族统治者中,清朝统治者的民族政策更加合理一些。    这部《北京民族史》的撰写过程必然会涉及到上述的问题,对有些问题,可能会处理得好一些,对另一些问题的处理则会有欠缺之处。史料的选择和理论的运用也都有较大的难度,特别是从元代以后,北京成为全国的政治和文化中心,也同时成为了全国民族融合的中心,在这种情况下,对北京民族史的研究其难度就更大了。在北京历史上曾经生活过的许多少数民族消失了,我们希望留下他们的生活轨迹。还有一些少数民族民众仍然生活在这里,我们希望他们能够与广大汉族民众和谐共处,平等相待,一起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王岗    记于2012年10月

内容概要

许辉,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历史所副研究员,历史学博士,主要扶事隋唐史与北京历史文化研究,发表论文20余篇。

章节摘录

版权页:   周武帝建德六年(577年)二月,周灭北齐,幽州转入北周统治下。唯有北齐营州刺史高保宁拒不降周,突厥也转而扶持亡齐势力,与北周对抗,“及齐灭,齐定州刺史、范阳王高绍义自马邑奔之。他钵立绍义为齐帝,召集所部,云为之复警。宣政元年四月,他钵遂入寇幽州,杀掠居民。柱国刘雄率兵拒战,兵败,死之。高祖亲总六军,将北伐,会帝崩,乃班师。” 突厥兴起后,威服塞外诸国,其东北的奚、契丹等民族也臣服于它。如此情况下,突厥往往连兵东北的奚、契丹等族,对北朝的东北边境幽州频频侵扰。而在战争之余,也与北朝诸政权有朝贡和贸易往来。 奚族的族源不甚明确,有匈奴、乌桓或东胡、鲜卑种之说,以后者为主要。“其先东部胡宇文之别种也。初为慕容晃所破,遗落者窜匿松漠之间。”大约在北朝末期,其社会组织有了进一步发展,“后种类渐多,分为五部:一日辱纥主,二日莫贺弗,三日契个,四日木昆,五日室得。每部置俟(斥)[斤]一人。有阿会氏者,最为豪帅,五部皆受其节度。役属于突厥,而数与契丹相攻。”对于奚人的风俗,关于北朝时期的文献记载并不多,或因其风俗与其他东胡民族类似的缘故而不加详载。“俗甚不洁净,而善射猎,好为寇抄”,是主要从事游牧的民族。在丧葬习俗上也与很多其他东胡民族一样采用树葬,“死者则以苇薄裹尸,悬之树上。” 奚族在幽州一带的活动北魏初就已经很常见了,北魏曾数次出兵讨伐奚族对东北边境的骚扰,“(太和)二十二年,入寇安州,时营、燕、幽三州兵数干人击走之。”在东魏、北齐时期,也有防御征讨奚族的记录。虽然奚族与北朝政权有不断的战争,但是也时常通使往来,在幽州、安州、营州等地开市贸易。北魏宣武帝诏令:“‘库莫奚去太和二十一年以前,与安、营二州边人参居,交易往来,并无欺贰。至二十二年叛逆以来,遂尔远窜。今虽款附,犹在塞表,每请入塞,与百姓交易。若抑而不许,乖其归向之心;信而不虑,或有万一之惊。交市之日,州遣士监之。’自此以后,岁常朝献,至武定已来不绝。齐受魏禅,岁时来朝。”北周时期,奚族臣服于强大的突厥,在突厥攻击北周幽州之时,奚族也协从参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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