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粉骷髅记》章节试读

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出版日期:2013-10-1
ISBN:9787108045614
作者:海青
页数:337页

《红粉骷髅记》的笔记-第6页 - 剩女的贞操

剩女的贞操
《笑林广记》中有个故事,一男娶妻,唯恐不是处女,有人教他一个识别之法——处女一定不懂床笫之事,洞房夜新郎出示那话儿,不知何物的是处女无疑。此男照此行事,连娶两女,竟都识货,此男很愤怒,感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把两女都原封退回。后来又娶一个特别年轻的,初夜照样测试,新娘说“不知”。新郎大喜,小萝莉就是纯洁啊!赶紧温存教导:“这个呀,就是……嘛!”新娘的美瞳闪耀着异彩,摇头道:“不可能。这玩意儿我也见过不少,没有这么小的。”
自古攻击女人最好用的法宝,莫过贞操,说一个女人不贞,等于判她死刑。男人当然也有罩门,就是那话儿,骂男人最恶毒的方式,就是说他 “不是男人”、“没种”。这个故事讽某男立志娶处女,反暴露了自己的致命缺陷——“细卵”,直奔脐下三寸,也算稳准狠;不过,故事里最倒霉的,肯定不是细卵男,而是那前两位新娘,可能只是受过一点儿婚前性教育,就被认为不是“真闺女”,经过退婚,这名声算是板上钉钉了。
若在当今,伪娘比纯爷们儿还受欢迎,细卵男大可不必因尺码而自卑,萌才是硬道理。纠结于是不是处女这种问题的,却不管什么年代都大有人在。民国时曾有一条很轰动的社会新闻,说的就是这事。在鲁迅收集的剪报中,有上海三友图书公司发行的赠券,阅者只要寄此赠券和六分邮资至图书公司,即可获畅销书《马振华哀史》一部。马振华何许人?1928年度新闻人物。3月16日夜她投黄浦江自杀,次日尸体被打捞上来,人们在岸边发现一大捆书信,有120多封,是马振华与未婚夫汪世昌具名的情书,记者根据这些书信和调查,认为她是以死明志,洗清被未婚夫疑为“非处女”的耻辱。“马处女”的故事被炒得沸沸扬扬,《申报》、《新闻报》对此大加报道,也有单行本发售。大世界小世界都上演《马振华》文明戏,还被拍成电影。
一个女人自杀的新闻这么轰动,鲁迅认为原因在于“沪上人心,往往幸灾乐祸。冀人之危,以为谈助。”而最大的“祸”莫过女人失贞,这种心态尤其体现中国特色。根据书信和报道,马振华年过30仍待字闺中,同父兄住在上海法新租界,1927年冬,马振华站在闺房窗前,发现相隔不足五尺的小巷对面楼中有一青年男子正朝自己眉目传情。十多天后,一封试探的情书飞来,开始了这位大龄处女的初恋。
对方名叫汪世昌,是国民革命军某师长的秘书,貌似有为青年。情书往来若干次,两人开始约会,逛公园看电影,并到照相馆合影一张。次年男方的上司亲往马家做媒,二人举行了简单的订婚仪式,拟于当年10月正式结婚。至此这段爱情故事走的仍是小清新路线,直到两人未及正式婚礼举行就初尝禁果,重口味的悲剧发生了。
汪世昌跟《笑林广记》中的细卵男有一点相同,对处女与否十分介意,可惜他没有人家细卵男的方法,同马振华云雨一番后,才认定对方不是处女。这就麻烦了,就算当时有医院能发放处女证,木已成舟,也没法再鉴定。马振华感觉受了极大侮辱,又写血书又明誓,自杀之前把情书、照片都整理好放在岸边,还加了一张父亲的名片,显然是要拼着一死把事情张扬出去,给未婚夫点儿颜色看看。舆论一起,多有指责汪世昌人面兽心者,汪的确被弄得很狼狈,一度也投黄浦江,追随马振华于泉下,却没死成,新闻界认为此举只是作态,不值得同情。
马振华自杀在当时引发了很多讨论,新旧思想的冲突是当时一大热点。有人认为马之所以自杀,在于思想半新不旧。要新就新得干脆,贞操神马的全是浮云,要旧就旧得彻底,别去赶恋爱的时髦。连马振华的父亲都认为女儿“死于新文化旧道德相混之中”。但也有人认为,马汪二人发生关系以至寻死觅活,无非是受了《西厢记》、《玉梨魂》等旧小说的影响,跟所谓现代恋爱根本扯不上半点儿关系。
少数言论在当时看来有点儿政治不正确,那就是讨论汪世昌为什么认为马振华不是处女,以及马振华到底是不是处女。有人说马振华30未嫁,在性方面想必饥渴,一有未婚夫,迫不及待就上了床,不够矜持和羞涩;也有人说就算是处女年纪大了肯定下垂和松弛,这才让男方有所怀疑云云。大龄剩女的贞操问题,在今日社会尚能拼命炒作,何况当时。可以肯定,马振华事件之所以能从一条社会新闻发展成供大众娱乐的文明戏和电影,原因并不是人们都关心什么新旧思想问题,而是女性身体引发的民众兴趣。
自古以来不乏为贞操而死的女子,《列女传》上就有无数,多是寡妇为了守节。鲁迅对此的概括简单明了:“女子死了丈夫,便守着,或者死掉;遇了强暴,便死掉”。贞操就像充值卡上的密码,所谓好女不嫁二夫,相当于你的密码只能被一个男人掌握。密码还没被揭开的时候,也就是处女时期,严格来讲,这时候贞操还没有真正生效。历代旌表的贞节烈女,大都是尽孝抚孤的寡妇,未婚处女非有感天动地的孝行不可,没有单独表彰老处女的。要想得一块风光的贞节牌坊,更还须下一代争气,科举考试入围挣个一官半职,这才不缺马屁精们在乡里宣扬,该将老夫人的事迹上表朝廷为万世楷模了。对女人来说获得这个表彰不比得诺贝尔容易,需要一辈子艰苦奋斗,还得够长命才行。
1928年人们的观念已经改变了很多,特别是在上海这样的大都市。新知识群体批判贞操观的策略在于指出贞操的代价——苦和难,颠覆其效果的价值——贞节牌坊的无用,以及批判男性对贞操问题的二重道德,但贞操的本义却被不声不响地倒置了。处女的童贞被宣扬为女性终身幸福的前提,失身非人的严重性也被放大。妇女解放对大多数女子的号召力并不在于解除贞操的绑缚,而在于将童贞的支配权从家长那里争取到自己手中,换取更优越更有情趣的生活,如此制造出的“新女性”在品位上更新潮浪漫,精神上却并不比旧式女子更加独立。
马振华虽然教育程度不高(仅读过高小),但在情趣方面颇有女文艺青年的潜质。她在刺绣专门学校学习过,恋爱后,亲自绣一幅定情手帕送给情郎。除刺绣外,马振华“尤致力于中文”,写了那么多情书,在今天没准是网络红人。从书信看来,她对童贞可能带来的收益——嫁个金龟婿——期待很高,对童贞付出无效的恐惧也很深,谈恋爱时担心“传扬出来,君乃无碍,而我之一世贞名,由此一旦损失矣”。直到发生性关系后,仍坚持“以后于未正式之时,决不干那件事了”。
童贞是一次性的,一旦付出就没了。汪世昌不承认马振华是处女,给马带来了不能承受的打击,她自杀了。而大龄剩女的失贞恐惧,却延续到了今天。未婚女子以处女作为自己择偶的筹码,其实是男权社会用贞操约束女人的副作用,以现在的医疗水平,可以开具证明,保证原单,概不退换。持处女证的女子,大概可以避免像马振华一样被怀疑,也不会像细卵男娶的前两位新娘一样被莫名其妙地退婚,算是一种自我保护。
马振华的时代,还没有“剩女”这个词。这个词本来建立在男性世界对女人身体的统治欲和窥视欲之上,网络语言喜欢把剩女定义为一批未能在女性价值的有效期委身给男性世界的失败者。对剩女的嘲笑很多时候根本不是男女之间的事,也不是女人之间的事,而是社会资源极度不均衡的后果。富豪不仅崛起了,而且一点儿也不低调,在各种场合炫富,羡慕嫉妒恨充斥社会的每个角落。剩女被想象成梦想嫁高富帅而不得的物质女,作为上层阶级还未占有但有能力占有的资源而遭到仇恨,对二奶、小三的挞伐同理,是仇富心理最简单直接的发泄。
剩女给自己挂上处女的吊牌待价而沽,只能说,与道德无关,是对市场行情的错误判断。童贞和年轻都是硬通货,但前者的分量远不及后者,不看看社会上有多少针对女人年龄的语言暴力,大学四个年级的女生各有核桃、水蜜桃、石榴、番茄的称号,表示在男生眼里,女人的色情价值发展到顶峰——十八、九岁的时候,就随着年龄快速递减。不管是细卵男娶妻还是马振华自杀的故事,都说明一件事,迄今并无多大改变,那就是男人喜欢懵懂的女人,最好什么都没见过,什么都没想过,像一只温顺的羊羔,一切由自己来启蒙。而懵懂和年龄有很大关系,细卵男娶了两女都认得那话儿,沮丧之余,第三次娶了个“年少者”,就是这种考虑。经历和教育让女人独立思考,成熟有主见,也很容易让男人产生细卵男那样的挫败感。
所谓“封建王朝”远去多年了,但在很多时候,国民心理仍然因循着一种惯性,只能接受妻妾、奴婢、妓女这三种女人,而没有成熟到能够欣赏女性的能力并与女性真正平等共事。女人标榜处女,经常是因为在两性关系里没有安全感,希望处女膜能起到超市卖的罐装食品封签的作用,一被揭开就不能退货了。实际上,童贞只代表女性的某个生理阶段,它不是古董,没什么收藏价值,何况现在连这都有赝品了。男人崇拜幼女则是一种策略,在无知和纯情的标准下,女人的价值被单一化了,而且有效期非常短,仅在于满足男人建立在性别优势基础上的瞬间自我陶醉。在一个社会中,女人的最大价值被认为是青春美貌,女人的道德是将童贞以婚姻的形式奉献给男性,否则就成为法外之徒,这时候男权已经是一种隐形立法,社会生活只是无数细卵男的狂欢,他们在自大中过着嘿皮的日子,一代又一代。

《红粉骷髅记》的笔记-第43页 - 从林徽因到芙蓉姐姐

林徽因的堂弟林宣曾回忆说,“我姐对自己拿一身打扮与形象得意至极,曾说‘我要是个男的,看一眼就会晕倒’”。老实巴交的梁思成就经常因为对娇妻的美欣赏不到点上而受到嗔怪。

《红粉骷髅记》的笔记-第320页 - 三看李寻欢

三看李寻欢
老不看三国,少不看水浒,大概推而广之就是老不看厚黑,少不看武侠。偏偏最痴迷武侠的时候,恰同学少年。
第一次读古龙的《多情剑客无情剑》,对李寻欢大是惊艳,真是既见君子,寤寐思服。时隔多年,再问为何独爱李寻欢,因心已陈旧,不复当年情境,什么回答都难免是添油加醋自欺欺人。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李寻欢跟以往看过的大侠不一样,别人青春年少他大叔一枚,别人丰神俊朗他肺病三期,别人一路过关斩将中奇毒受重伤得秘笈才混上满血buff神奇兵刃加持,他一把美工刀搞定一切……看大多数武侠都是被情节牵着走,看《多情剑客无情剑》却只因为心系李寻欢,想知道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事。看他打赢了自然欣喜,看他遭人暗算也觉得非常有趣,因为他总有办法化险为夷,有时候靠本事,但大多数时候靠的是RP,因为他遭遇的尴尬也是和别人不同。大侠们最惨的莫过被坏人陷害百口莫辩,或是被冤枉为淫贼,狂放不羁的令狐冲最险一次也就是被人堵在妓院,被窝里还藏着恒山派的小尼姑。没有人会像李寻欢一样,落在一个非常胖非常淫荡的女魔头手里,眼睁睁等着被采阳补阴。“李寻欢全身的肉都麻了,想吐也吐不出,想死也死不了,只希望蓝蝎子来找他报仇,快些给他一刀”,这肯定是古龙对胖女人凹造型的吐槽。因此初读这本书我最喜欢的女人不是女一女二女三,而是那个叫蓝蝎子的半反派女人,至少她关键时刻出手没让小李探花失身。
对阿飞的命运自然也是关心的,因为阿飞长得也很帅,功夫也很俊,说话也很酷。但关心阿飞却是因为他是李寻欢的哥们儿,李寻欢关心他。《多情剑客无情剑》据说后来改名《风云第一刀》,个人认为一点儿都不贴,一提起“刀”肯定没人想到是“飞刀”,还不如直接叫《李寻欢》,只因这个形象实在太闪亮,夺了书中所有人的光华。古龙不仅能诲淫诲盗,大道理讲起来也一套一套的,“他的刀既不是兵器也不是暗器,而是一种让人振奋的精神力量”,瞧吧,李寻欢完全够资格做今天的青年导师。当然,重点之重点,在于李寻欢的床前明月光心口上的朱砂痣嫁给别人作老婆了,他从此长相思催心肝将进酒杯莫停断肠人在天涯。浪子!寂寞!憔悴!孤独!对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小孩儿来说,是多么有杀伤力的关键词啊,想想看那还真是个纯真年代。
读李寻欢时,已经看了全部的金庸,后来又读了许多古龙,想找像李寻欢一样的人,再没找到。古龙的书情节都很离奇,看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人物都很完美,看多了也就审美疲劳。俞佩玉、江小鱼、沈浪、楚留香、陆小凤、叶开,这些人不是不好,但总归太明亮,不像李寻欢那么痛苦,也不像李寻欢那么爱咳嗽。唯一像李寻欢一样幽暗一样病态的大侠是傅红雪,如果你没见过癫痫病人发作,可能还会以为那同样浪漫,遗憾的是我见过,我知道有这种病还想闯江湖是没可能了。
多年后再看李寻欢,才看到他的作茧自缚,一切痛苦都是自找的。李寻欢痛苦的起点是他的救命恩人兼结拜兄弟龙啸云爱上他的未婚妻林诗音,爱得要死要活,于是他决定撮合他们,自己花天酒地拈花惹草,让林诗音先是失望继而绝望,最后嫁了龙啸云。然后他又将全部家产相赠,自己离开伤心地隐遁关外。整个事件像一场行为艺术,弄得三败俱伤,只成就了一个不被世俗理解的孤独浪子。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履,这是李寻欢自己说过的话,他觉得大丈夫应该做到这点,却连想都没想过被他尊为大哥的龙啸云也应该能做到这点,书中说李寻欢对人性充满信心,实则是确信天地间只有小李探花一人是大英雄,只有他一人配承受这天大的委屈和痛苦,站在自己给自己搭建的痛苦优先权上俯视众生,这就是一种超级自恋,哪里是对人性充满信心呢。
这时候也才顾得上看看书里的其他人,尤其是李寻欢爱上的人。林诗音,是李寻欢的痛苦之源。书里写她不是寻常柔弱女,性格很强,不仅是李寻欢两小无猜的表妹,还是他最好的朋友。然而看情节却全然不是那么回事,龙啸云出现后,她看不出李寻欢性情骤变的原因,够呆,嫁给自己不爱的人,够蠢,发现丈夫是卑鄙小人后完全听天由命,够怯,更不用说她还教出个圣婴大王似的坑爹儿子,认了个白毛老鼠精似的害人妹妹,完全是教子无方加识人不明。她嫁鸡随鸡的迂腐也让人不能理解,既然如此当初怎么可能违了两家父辈早就定下的亲上加亲,把表哥当垃圾股说抛就抛了?到最后变成一个木讷的死宅,出个门连路都不会走了。种种迹象,都让人看不出林诗音的好,李寻欢对她的一往情深只有一个说得过去的解释——人妻控。
孙小红是李寻欢的第二春,年轻,美丽,聪明,活泼,风趣,善良,勇敢,痴情……但作者再怎么不吝笔墨地夸她,这个人物就是立不起来,她只是一张纸片,上面写满了男人理想中的好老婆的各种属性,而且这还是个世界上最懒的男人,他需要的是能干的秘书、细心的保姆、光鲜的公关小姐三合一。你这样说是不是嫉妒人家孙美眉抱得大侠归?对此我早就自己反省过。《神雕侠侣》里的郭襄和孙小红很像,都是下半场才出现的七窍玲珑小女孩。但郭襄显然亲切很多,她对杨过从向往、亲近到芳心暗许,更符合少女懵懂好奇而天真的心理,又比寻常少女多了豪爽洒脱,最后一点清泪溅尘埃的结果也是自然而然。而看孙小红对李寻欢的方式只让人倒吸一口冷气,觉得这女孩子下手稳准狠得可怕,到结尾逼得李寻欢连请喜酒的话都说出来了,不像武侠小说里的故事,倒像娱乐圈的闪婚新闻。1977年楚原拍了《多情剑客无情剑》,小帅哥狄龙扮演李寻欢,电影里根本没有孙小红这个人;在焦恩俊版的电视剧《小李飞刀》里,就算林诗音死了也没孙小红什么事,可见不止我一个人觉得这俩人不配套。
所以说古龙不会写女人,还真不是冤枉他。他只有写女人的细腰长腿比较入味,如果要写个坚强独立又有内涵的女人,就不知所云,因为他从骨子里就不相信有这种女人,可又觉得男人命里总得有一两个这种女人才像话,于是就有了林诗音、沈璧君这样的木头美人,她们凄风苦雨一辈子,基本就是让英雄过一把痴情伤情的瘾然后该干嘛干嘛去的。李寻欢需要一道刻骨铭心的初恋伤痕,就有了林诗音,需要一个明快的感情归属,就有了孙小红,而且还要让林诗音和孙小红当面完成交接仪式,李寻欢这块情感高地才可以兵不血刃地易帜。
原来这确实是李寻欢的独角戏,写的是一个男人剪不断理还乱枕边发尽千般愿的自我欣赏。问题在于,就算看到了字里行间的一切猫腻,仍是爱李寻欢。他看似多愁善感,实则是武侠世界中真正的强者,没有人能让他痛苦,他就DIY了一场爱情失意的悲剧来自我放逐;没有人能伤害他的身体,他就酗酒纵欲弄出脸上“病态的嫣红”。更奇的是,李寻欢有书香门第的资本,却没有大户人家的牵绊,来去随心,自由得让人目瞪口呆。在他身上有太明显的中国士大夫情调,衣食丰足精神饱满之时,一定要给自己找不痛快,深宅大院单听梧桐夜雨,满目繁华只看灯火阑珊,并非寻欢不到才拥抱寂寞,本是一种古典的高端审美。杯具在于,当这种格调降落到市井,不过是让很多人还没拼搏就想疲惫了,还没成功就想隐退了,还没风流就想落魄了,还没上美人的床就想戴绿帽子了。前者难,后者也不易,但最重要的是,前者装不出来,后者很容易装,只要45度角望天就可以了,半拉子的假李寻欢到处都是,让人倒牙更倒胃口,我决定再也不看李寻欢。
奈何天有不测风云,人有说了不算。三看李寻欢时,我已经和李寻欢一样老了。明白了人们对理想、原则这类东西,大多是像李寻欢对林诗音那样,找个比较堂皇的借口让出去,再时不时拿出来或伤感或自嘲一番。也有人为龙啸云不平,认为他的悲剧是李寻欢一手造成的,是他让龙啸云一生扮演一个亏欠别人的可怜虫,直到最后变态,因此交友千万莫交李寻欢。但做个假设,你是个男人,遇到个朋友,他不仅把20出头的校花表妹介绍给你,还把200平米的独栋别墅过户到你名下,自己从此偕同老处男一名去内蒙古支边了,这样的朋友你忍得住不交,我佩服你。
李寻欢的牺牲有他的刻意,但他牺牲的东西是实实在在的,这就是故事和真实的区别。牺牲,现在已经是寻常庸人最喜欢消费的迷幻剂,有个流行的切口是“虐”。虐的真谛,是把自己代入一场盛大的牺牲中,感动得神魂颠倒涕泪横流。而“虐”的技术,是豪迈地牺牲,华丽地被误解,于是天大地大,没自己的委屈哀怨大。这是差不多是朝三暮四毫无耐性的当代人想象深情的唯一方式,试想连十分钟都坐不住要玩手机刷微博的人怎么可能为别人承受十年痛苦?对人如此,对一本书、一出戏、一种理想也是如此。这时看李寻欢的自作自受越发让人有种嗑药般的畅快,他是“虐”的精神的集大成者。从虐的角度也可以看出古龙对林诗音毫无热情,在武侠小说里不为心上人生个病受个伤好意思跟邻居打招呼么?最终想牺牲自己去救表哥还被拖住未遂,一个作者是得多厌恶自己笔下的人物才能让她从头到尾都这么浑浊?孙小红就更别说了,就是她的存在让李寻欢错过了“虐”的终极快感。
虐而不彻底总会给人留下怨念,特别是对李寻欢。有一天,忽然发现江湖中的腐女们早已给这位大情圣找到了新的配对,不管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光明左使杨逍还是什么神奇国度的各种王侯将相,怎么看都比林诗音和孙小红更配既倾国倾城又多愁多病的小李探花,因为这些赏心悦目的网络创意,连焦恩俊在《小李飞刀》中的满头小卷发都看着顺眼了。的确,李寻欢什么都有了,只差令人顿足捶胸悔不当初的千古遗恨和转生转世但为君故的穿越纠葛,这个悲情的空白被有才的腐女们填补上,以后我也不用再为李寻欢纠结了。

《红粉骷髅记》的笔记-第51页 - 平生不识白玉堂

鲁迅说的对,那以“死”为终极目的的侠算老实的,老实的侠很快死完了,只剩下取巧的侠。

《红粉骷髅记》的笔记-第12页 - 岂独伤心是小青?

生活离不开政治。因为这是你生活的时代。即便是《红粉》这种讨论爱情和女子的书,也不例外。结尾,海青又忍不住进行社会批判了。哈哈~

《红粉骷髅记》的笔记-第29页 - 子君的魂

鲁迅在《女吊》中说,中国的鬼有“讨替代”的坏脾气,有时候“讨替代”太欢乐,连报仇都忘了。

《红粉骷髅记》的笔记-第299页

理智正常的人大概都知道,不带功利性结果仍然爱得死去活来,这在现实中是没有的事,所以在银幕上就格外受到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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