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年此时

出版社:中国华侨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6
ISBN:9787511335524
作者:闫红
页数:272页

作者简介

《彼年此时》内容简介:闫红的文笔一向细腻、犀利。她写张爱玲,写胡适,写秦淮八艳,一直都在讲别人的故事。而这次,她真正写了一回自己,用五年的时间一字一句地构建了这样一部致青春的力作。就像闫红自己说的:它是我唯一的一本真正意义上的散文集,目光从他者,转向自己的内心。
《彼年此时》用细腻的笔触去讲述至亲至爱的家人,再也回不去的家乡,一辈子藏心底的朋友,以及成长角落里各样的真实感动。不曾温柔的妈妈,独居多年的姥姥,跟命运死磕的发小,澡堂子里的陌生女人,私奔的伶人,出家的乡村医生,尽入笔下;被斩首的乌龟,半透明的麦芽糖,院长送的红灯笼,买来的绣花鞋,迷宫般的集市,皆现纸上。

书籍目录

文德路哪一种爱不千疮百孔发 小走着走着就散了马路求爱者我听过最美的声音铁轨上的记忆浴室里的女人仁里街寂寞童年两个吃货的小友谊在仁里街能捡到什么颍 上姥爷的葬礼荡子行不归漂回的灯笼清河路火锅往事被低俗打动姥姥的绣花鞋香水旅程马圩子马圩子的夜与路乡间伶人往事乡村医生的飞短流长那时的古典爱情忍耐也是一种征服小燕儿赶 集马圩子杀夫事件

编辑推荐

《彼年此时》编辑推荐:闫红用文学之光照亮小城镇旧塌塌灰蒙蒙的生活,定睛一看,我们分明都是这样长大的。不过是九十年代,却已经像古代了,因而泛出古代生活所独具的美感。——绿妖这些回忆文字,像在一座向阳的屋子里,静静的玉簪、水仙,素淡、温馨、洁净,我们的阅读,像一次意外的闯入。——韩松落闫红笔下的“致青春”,虽然没有那么残酷暴烈,但是她淡淡的笔触,描述出更让人感同身受的小城里的青春。——黄佟佟闫红是文字和心思都清明细密的人,看她返回自己的青春场景旧事重提,活灵活现,似笑非笑。在她所有随笔里,我最好奇和期待这一本。——黄爱东西

前言

多年以后回望此刻    即使作为一个话痨,我喜欢听闫红讲,甚于我对她讲。最喜欢听她讲童年的事。喜欢一个人,就会喜欢童年时的她。童年时的闫红,似乎比别的孩子都聪明,但又未必比别的孩子做得好,甚至某些方面比别的孩子笨拙些。总之,是一个喜感很强的孩子。尤其是她在乡村的生活,天啊,我有多么羡慕那段生活。    还喜欢听她讲一些听起来破败不堪的生活。比如说,底层人民的口味。其实闫红自己的口味,就有点奇怪。比如说她喜欢看上世纪80年代或90年代初不入流的那些专科院校,觉得它们比规整光鲜的大学更能引起兴趣:陈旧简陋,还有点不分明的雾霭,看上去很颓的年轻人在里面走动。    她喜欢小县城,路上来来去去的人、飘进她耳朵的几句对话,她都能把它们脑补成一个故事;她还喜欢一些听起来很俗的流行歌,比如有一首俗得让人涕泪交加的“你已经做了谁的小三,我也不再是你的港湾”。    ——她很喜欢有些破败的真实生活,喜欢那种粗粝的质感。不喜欢PS版的。我劝她把这些写成小说。    这一劝就是六七年。经常在她如痴如醉地讲了半天之时,我打断她,像钱玄同那样,幽幽地来一句:“你把刚才这事写下来吧?这起码可以写个一万字吧?”    在此之前,闫红出了几本书,都是文化散文,也就是说,她是以“文化散文”被公众所知的。但我知道闫红写得最好的,其实是小说。而她写得最快乐的,也是小说。    因为小说能够自成一个世界。在眼见的日常生活之外,我们知道,还有一个广大的更诗意的世界,它也许在过去,在远方,也许就在我们脑海里,等待被描述,等待被语言通知。写小说的人,在自己给自己的那个世界里,不知今夕何夕,不知老之将至,她们就是我最羡慕的人。    而闫红就在这些人中。就我所知,她还是写得最好的一个。    这一次,有出版商与我有一致的爱好,仿佛是退而求其次,闫红终于写了这一组本来可以作为小说题材的散文。    其实,书里几乎所有的事,我都听她说过,但是看书的时候,我还是时不时起了一种新的震动。    她特别善于捕捉细节,特别善于表达细节。韩东说,看见那些能正确表达自己内心的文字总是惊异万分、心存敬意。表达欲和表现欲一字之差,区别明显。我看闫红的文章,经常有这样的惊异和敬意。    比如她写到公共浴室里一个陌生的女人,——“许多次,我看到她仰起头,下巴与脖颈成一条优美的弧线,水柱重重地打在她脸上,水花晶莹,冲刷着她的短发,弹溅到她的肌肤上,我能够感觉到她的快意,仿佛,是她的灵魂,在经受着这样一场强有力的冲击,我不由想,她一定是在爱着吧。”——在她写出“她一定是在爱着吧”这几个字之前,我被这细致有力的文字感染,心中也觉得,必须有爱才配得上这有冲击力的美感。“她一定是在爱着吧”,当闫红这样写下,我仿佛隔空,与那个正在浴室里观察着的小女孩有了通感。    闫红与我,虽说几乎所有的话题都能谈,但其实,我们是不同的两种人。最大的不同就是,她的距离感。    她是一个即使与发小在一起,仍会不时地受到距离感的提醒的人。看她写与发小重逢那一篇,看完会觉得自己的身体不知不觉地绷得很紧,一种感染力很强的紧张感,使这场阅读仿佛带有体力性质。    距离感和紧张感这两样东西,在我这里是不明显的。但我恰恰认为,这些东西,使闫红对生活有着我所没有的理解。    因为她无处不在的纠结、钻探,无处不在的紧张感,使得她的文字,会有一般人没有的张力。她能把很多微妙的地方,呈现得特别明白,又把一些很明白的地方,弄得非常微妙。    她的分裂感,对于生活也许是一种内耗,但对于写作,无疑是一种利器——她能穿戳到更纵深的地方。说到内耗,我也不知道算不算是“耗”,就像她会得到比别人多的苦楚一样,她也会比别人得到更多的甘甜。她是一个活得非常充分的人。    读闫红这本《彼年此时》,有很多次,我读哭了。    印象中,泪水来得特别突然的一次,是她写到她给她姥姥买的绣花鞋,文章里那么轻松的气氛,姥姥还得意地编好了跟别人怎么说,“是娘家的一个侄女做的”。然后还要脱下鞋,把鞋底翻给人家看,看看,这针脚多细密。然后人家必是啧啧称奇。……    然后说到,姥姥央她给自己找一对红色的。接下去,闫红写道:“我把这份心愿理解为一个老去的女人对于自己的娇宠,对于自身女性身份的唤醒与确认,而姥姥选择最放肆最喧哗的那种大红色,是因为她太老了所以她活开了,不再瞻前顾后,不再畏头畏尾,她骄傲地、平静地穿着它,那双鞋和她的岁月融合在一起,形成了让人动容的美。”    还有一次流泪,是闫红说到她第一次去上海读书时。父亲陪着她坐着夜班火车到了宿舍,父亲还在向新认识的宿友介绍她,她却注意到“出门的那个女生的铺位上,挂着一件黑色的裙子”。是很精致洋气的裙子,她猜测它的主人必也是个特别洋气讲究的女子吧?不知会不会看不起人?不是虚荣,而是“我来这里,是要赤手空拳给自己打一个天地的,从一开始,就容不得一点闪失”。    闫红的这个复述里,让读者觉得有一种咬牙切齿的孩子气,好像看到一个绷着脸的小女孩,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她紧紧地把自己的手攥得发白,心里像艾略特一样默念:“非如此不可!”    她催促她爸快回,再三催促下,父亲方离开。那天晚上,她站在宿舍里,对着窗外的夜风,哭了。    我觉得我能看到那个第一次到异乡的女孩,她心情复杂地站在一个无法估量前景的处境里,对父亲的负疚,对异乡的恐惧,对未来的担忧,全在这一个细节里喷涌而出。我自己有没有过这样的时刻呢?也许有过,但想必被我忘却。不然为何会在这几个段落里,心揪成一团。    年纪大了,真的觉得文章不是“做”出来的。文字的灵气、布局谋篇等等,固然重要,但作为一个也经常写字的人,能看出里面的技术措施。我也佩服,也赞赏,但我知道它是可以学得到的。但是闫红的文章,还有其他人难以学习的地方。那是她对生活的感受,那种既沆瀣一气而又总在抽离的状态,锥骨地纠缠而又截然弃之的态度,我从没有在其他人身上看到过。她仿佛比别人有更多的感官,生活对她充满了各种别人看不到的虚空间。她的作品有一种非常悠远的氛围,仿佛很久以前的某一天,又好像多年以后回望此刻。那种氛围令我非常着迷。    世间所有的书,写的都是作者本身。闫红写过张爱玲、秦淮八艳、胡适、《红楼梦》、《诗经》,其实都是在写她自己。现在这一本,最为直接地写自己,也是在她所有的书里,最动情的一本。我阅读的过程中,尝试去掉朋友这个身份,把她设想成一个陌生人,或者说,把自己设想成一个陌生人,想象身为一个陌生人,对这个写书的闫红会有什么感受?    想象的结果是,哪怕作为一个陌生人,我也知道,这就是我会爱上的酣畅阅读,这就是我会爱上的灵魂。

内容概要

闫红,生于安徽,现为媒体人。2005年出版作品《误读红楼》,轰动一时。2007年出版代表作《她们谋生亦谋爱》,在国内引发 “回归传统,重读古典”的热潮。另有代表作《诗经往事》《哪一种爱不千疮百孔》《如果这都不算爱——胡适情事》等。(新浪微博:@合肥闫红)

媒体关注与评论

闫红用文学之光照亮小城镇旧塌塌灰蒙蒙的生活,定睛一看,我们分明都是这样长大的。不过是九十年代,却已经像古代了,因而泛出古代生活所独具的美感。    ——绿妖    这些回忆文字,像在一座向阳的屋子里,静静的玉簪、水仙,素淡、温馨、洁净,我们的阅读,像一次意外的闯入。    ——韩松落    闫红笔下的“致青春”,虽然没有那么残酷暴烈,但是她淡淡的笔触,描述出更让人感同身受的小城里的青春。    ——黄佟佟    闫红是文字和心思都清明细密的人,看她返回自己的青春场景旧事重提,活灵活现,似笑非笑。在她所有随笔里,我最好奇和期待这一本。    ——黄爱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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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红用文学之光照亮小城镇旧塌塌灰蒙蒙的生活,定睛一看,我们分明都是这样长大的。不过是九十年代,却已经像古代了,因而泛出古代生活所独具的美感。——绿妖这些回忆文字,像在一座向阳的屋子里,静静的玉簪、水仙,素淡、温馨、洁净,我们的阅读,像一次意外的闯入。——韩松落闫红笔下的“致青春”,虽然没有那么残酷暴烈,但是她淡淡的笔触,描述出更让人感同身受的小城里的青春。——黄佟佟闫红是文字和心思都清明细密的人,看她返回自己的青春场景旧事重提,活灵活现,似笑非笑。在她所有随笔里,我最好奇和期待这一本。——黄爱东西

章节摘录

序/多年以后回望此刻即使作为一个话痨,我喜欢听闫红讲,甚于我对她讲。最喜欢听她讲童年的事。喜欢一个人,就会喜欢童年时的她。童年时的闫红,似乎比别的孩子都聪明,但又未必比别的孩子做得好,甚至某些方面比别的孩子笨拙些。总之,是一个喜感很强的孩子。尤其是她在乡村的生活,天啊,我有多么羡慕那段生活。还喜欢听她讲一些听起来破败不堪的生活。比如说,底层人民的口味。其实闫红自己的口味,就有点奇怪。比如说她喜欢看上世纪80年代或90年代初不入流的那些专科院校,觉得它们比规整光鲜的大学更能引起兴趣:陈旧简陋,还有点不分明的雾霭,看上去很颓的年轻人在里面走动。她喜欢小县城,路上来来去去的人、飘进她耳朵的几句对话,她都能把它们脑补成一个故事;她还喜欢一些听起来很俗的流行歌,比如有一首俗得让人涕泪交加的“你已经做了谁的小三,我也不再是你的港湾”。——她很喜欢有些破败的真实生活,喜欢那种粗粝的质感。不喜欢PS版的。我劝她把这些写成小说。这一劝就是六七年。经常在她如痴如醉地讲了半天之时,我打断她,像钱玄同那样,幽幽地来一句:“你把刚才这事写下来吧?这起码可以写个一万字吧?”在此之前,闫红出了几本书,都是文化散文,也就是说,她是以“文化散文”被公众所知的。但我知道闫红写得最好的,其实是小说。而她写得最快乐的,也是小说。因为小说能够自成一个世界。在眼见的日常生活之外,我们知道,还有一个广大的更诗意的世界,它也许在过去,在远方,也许就在我们脑海里,等待被描述,等待被语言通知。写小说的人,在自己给自己的那个世界里,不知今夕何夕,不知老之将至,她们就是我最羡慕的人。而闫红就在这些人中。就我所知,她还是写得最好的一个。这一次,有出版商与我有一致的爱好,仿佛是退而求其次,闫红终于写了这一组本来可以作为小说题材的散文。其实,书里几乎所有的事,我都听她说过,但是看书的时候,我还是时不时起了一种新的震动。她特别善于捕捉细节,特别善于表达细节。韩东说,看见那些能正确表达自己内心的文字总是惊异万分、心存敬意。表达欲和表现欲一字之差,区别明显。我看闫红的文章,经常有这样的惊异和敬意。比如她写到公共浴室里一个陌生的女人,——“许多次,我看到她仰起头,下巴与脖颈成一条优美的弧线,水柱重重地打在她脸上,水花晶莹,冲刷着她的短发,弹溅到她的肌肤上,我能够感觉到她的快意,仿佛,是她的灵魂,在经受着这样一场强有力的冲击,我不由想,她一定是在爱着吧。”——在她写出“她一定是在爱着吧”这几个字之前,我被这细致有力的文字感染,心中也觉得,必须有爱才配得上这有冲击力的美感。“她一定是在爱着吧”,当闫红这样写下,我仿佛隔空,与那个正在浴室里观察着的小女孩有了通感。闫红与我,虽说几乎所有的话题都能谈,但其实,我们是不同的两种人。最大的不同就是,她的距离感。她是一个即使与发小在一起,仍会不时地受到距离感的提醒的人。看她写与发小重逢那一篇,看完会觉得自己的身体不知不觉地绷得很紧,一种感染力很强的紧张感,使这场阅读仿佛带有体力性质。距离感和紧张感这两样东西,在我这里是不明显的。但我恰恰认为,这些东西,使闫红对生活有着我所没有的理解。因为她无处不在的纠结、钻探,无处不在的紧张感,使得她的文字,会有一般人没有的张力。她能把很多微妙的地方,呈现得特别明白,又把一些很明白的地方,弄得非常微妙。她的分裂感,对于生活也许是一种内耗,但对于写作,无疑是一种利器——她能穿戳到更纵深的地方。说到内耗,我也不知道算不算是“耗”,就像她会得到比别人多的苦楚一样,她也会比别人得到更多的甘甜。她是一个活得非常充分的人。读闫红这本《彼年此时》,有很多次,我读哭了。印象中,泪水来得特别突然的一次,是她写到她给她姥姥买的绣花鞋,文章里那么轻松的气氛,姥姥还得意地编好了跟别人怎么说,“是娘家的一个侄女做的”。然后还要脱下鞋,把鞋底翻给人家看,看看,这针脚多细密。然后人家必是啧啧称奇。……然后说到,姥姥央她给自己找一对红色的。接下去,闫红写道:“我把这份心愿理解为一个老去的女人对于自己的娇宠,对于自身女性身份的唤醒与确认,而姥姥选择最放肆最喧哗的那种大红色,是因为她太老了所以她活开了,不再瞻前顾后,不再畏头畏尾,她骄傲地、平静地穿着它,那双鞋和她的岁月融合在一起,形成了让人动容的美。”还有一次流泪,是闫红说到她第一次去上海读书时。父亲陪着她坐着夜班火车到了宿舍,父亲还在向新认识的宿友介绍她,她却注意到“出门的那个女生的铺位上,挂着一件黑色的裙子”。是很精致洋气的裙子,她猜测它的主人必也是个特别洋气讲究的女子吧?不知会不会看不起人?不是虚荣,而是“我来这里,是要赤手空拳给自己打一个天地的,从一开始,就容不得一点闪失”。闫红的这个复述里,让读者觉得有一种咬牙切齿的孩子气,好像看到一个绷着脸的小女孩,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她紧紧地把自己的手攥得发白,心里像艾略特一样默念:“非如此不可!”她催促她爸快回,再三催促下,父亲方离开。那天晚上,她站在宿舍里,对着窗外的夜风,哭了。我觉得我能看到那个第一次到异乡的女孩,她心情复杂地站在一个无法估量前景的处境里,对父亲的负疚,对异乡的恐惧,对未来的担忧,全在这一个细节里喷涌而出。我自己有没有过这样的时刻呢?也许有过,但想必被我忘却。不然为何会在这几个段落里,心揪成一团。年纪大了,真的觉得文章不是“做”出来的。文字的灵气、布局谋篇等等,固然重要,但作为一个也经常写字的人,能看出里面的技术措施。我也佩服,也赞赏,但我知道它是可以学得到的。但是闫红的文章,还有其他人难以学习的地方。那是她对生活的感受,那种既沆瀣一气而又总在抽离的状态,锥骨地纠缠而又截然弃之的态度,我从没有在其他人身上看到过。她仿佛比别人有更多的感官,生活对她充满了各种别人看不到的虚空间。她的作品有一种非常悠远的氛围,仿佛很久以前的某一天,又好像多年以后回望此刻。那种氛围令我非常着迷。世间所有的书,写的都是作者本身。闫红写过张爱玲、秦淮八艳、胡适、《红楼梦》、《诗经》,其实都是在写她自己。现在这一本,最为直接地写自己,也是在她所有的书里,最动情的一本。我阅读的过程中,尝试去掉朋友这个身份,把她设想成一个陌生人,或者说,把自己设想成一个陌生人,想象身为一个陌生人,对这个写书的闫红会有什么感受?想象的结果是,哪怕作为一个陌生人,我也知道,这就是我会爱上的酣畅阅读,这就是我会爱上的灵魂。陈思呈哪一种爱不千疮百孔隐秘之所我妈在纺织厂工作,这儿曾是小城里最大的工厂,现在已经破产。我妈说,破产对他们这些退休老工人来说,不是件坏事。她说了些理由,我没有听明白,总之,她对工作以及生活了几十年的那个厂区的没落,没多少感触。工厂极大繁荣的年代,机器声终日轰鸣,走在大街上都能感到震动。厂里的女工,不但有像我妈这样从农村招来的,还有很多是上海下放的知青。这些知青在本地扎根,生儿育女,每年回一次上海老家。工友托她们带回最时髦的日用品。在我的童年,那双被我踢踢踏踏穿了好几年的红皮鞋,就“光荣地”来自上海。除此之外,我还有一件大红的滑雪袄,我仍然记得,在某个刚刚寒冷的日子里,刚下班回家的妈妈,高兴地把那件明显太长的袄子,披到我的身上。太长了,所以并不好看,后来我长高了,它变得合身了些,还是不好看,到那时我们才看出来,它压根儿就不是一件好看的衣服,与合身不合身无关。不过我都穿了好几年了,也无所谓了。上海人还给我捎过一条喇叭裤,时髦之极,我穿着它去奶奶家,特意跑出院子,走到公路上去,希望每个路人,都能注意到我的裤子。我舅爷吓唬我,说,“警察会把你当小流氓抓走的噢……”我妈那时挺喜欢打扮我的(那时,是指我六岁之前)。上面说的这些,全是我六岁之前的事。六岁之后,我妈对于我的穿着,有种心灰意冷的潦草。要么是从我小姨那里接过来的旧衣服——我骨架大,撑得起;要么就是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比如某年的新年,我妈拿了一件绿军褂给我蒙袄,天哪,绿军褂流行是二十年前的事儿,再说那件衣服上还有个补丁。我妈后来更重视我的吃。我自小挑食,不吃葱姜蒜,还不吃猪肉。在普通的汉族家庭的餐桌上,猪肉是荤菜里的主力,这让她非常头疼。她的补救之道是每天炒两个鸡蛋埋在我碗底,再手疾眼快地将餐桌上猪肉之外的所有好吃的,抢到我碗中。上海人带来的巧克力之类,她藏起来,见家里没人——主要是我弟弟不在家时,塞给我一小块,一盒巧克力我可以吃上半个月;家里偶尔吃个鸡,两个鸡大腿早早被剥了皮,放进我碗里,我妈还目光灼灼地盯着盘子,看见“好肉”就夹给我,武林高手般迅疾。我弟弟终于不乐意了,把饭碗一推,哇地大哭起来: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个小女孩吗?娇宝贝!其实有些东西我也不爱吃,比如鸭子,我总觉得鸭肉有些腥。那些鸭心、鸭肝、鸭大腿,我实在吃不下去啊,磨磨蹭蹭,等全家人都吃罢离席,我妈洗碗去了,我便迅速地把那些东西放口袋里,转身塞到抽屉的最后一格。那时实在太小,不懂得怎么进一步销赃,还有点儿自欺欺人的鸵鸟心理,好像我看不到,那些东西就不存在了,但心里清楚地知道,那些食物正在抽屉最里面的一格变质——还好是冬天,不容易腐烂。惶恐地过着一天又一天,最快乐的时候,也会记起这心结,直到,它们终于被我妈勃然大怒地发现了。抽屉最里面的一格,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每个家庭的隐秘之所。我妈也在那里面藏东西,有天,我妈对我说,抽屉里有些糖,你拿去吃吧。我打开抽屉,是我最喜欢的大白兔奶糖,我很快把那些糖都吃完了。我意犹未尽,却也未抱希望地把抽屉全部拉开,哈,里面竟然还有很多“大白兔”,我抓起来,一个一个地全部吃掉。第二天,我弟弟也在家,我妈对我说,“你把抽屉里的糖拿出来你俩吃了”。我说,“让我吃完了”。我妈说,“里面还有呢!”我窘迫地说,“也让我吃完了。”三尺之内是禁地我有时猜在我弟弟的记忆里,我妈一定更偏疼我一点儿,但是,从童年到少年,甚至直到青年时代,我都在羡慕别人的母亲。近的是我同学郁葱葱她妈,那么温柔,郁葱葱经常跟我描述她是怎样的恃宠而娇;远的则有那些有名作家的妈。我甚至得出个结论,要想成为一个女作家,必须有个温柔的母亲(当然现在我不这么认为了)。所以,我沮丧地想,我这辈子是当不成作家了,我妈,也太凶了。我记忆中总有一个片段。我让我妈下班给我带粉笔,她没有带回来,我扑在我妈怀里,扯着她的衣服胡闹,我妈笑着说,哎呀,妈妈快要死了!我们嬉笑着打成一团。那时我多大?两岁,三岁?不记得了,我只知道,这是我记忆里唯一一个和我妈嬉闹的片段,其他时刻,我妈就像一只惹不起的老虎,一触即发。有一回,我妈给我报听写,我写错了一个字,被我妈骂了几句,骂完了,她消了气,拿糖给我吃。我情商没那么高,无功受禄更添了些无措,一时间竟恼羞成怒起来,我啪地把糖打到桌子上。太不识好歹了!于是我妈勃然大怒,把我抓过来暴揍了一顿。经常会因为小错误挨打。比如中午踮起脚,走进房间,极轻极轻地去拉五斗橱上的抽屉,可是——从那时起我就知道生活不是可以控制的——抽屉还是发出了一声令我魂飞魄散的闷响,这响声惊醒了正在睡觉的我妈,不消说,又是抓过来一顿打。凭良心说,我挨的打,最多也就是落在屁股上,跟我弟弟还是没法比的。也许我妈觉得小男孩更扛打,生起气来那是连拧带掐,且拣大腿上最嫩的地方,一通教训下来,大腿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触目惊心。那年春节,我弟弟偷拿了他被我妈“暂时保管”的压岁钱。整个年下我们姐弟俩吃香的喝辣的,大手大脚地买花炮,在小城的大街小巷里晃荡。元宵过了,问题来了,我妈后知后觉地发现失窃了,我弟弟是主犯,我算是知情不报,双双受罚。我弟弟挨打时,那叫一个鬼哭狼嚎啊,闻者悚然。轮到我了,惩罚轻得多,我妈法外施恩是其一,其二当时我姥姥在我家,大大地给我说了些情。事后,我姥姥悄声对我说,要不是我,你看你得挨多狠!对于我和弟弟来说,最幸福的时光,就是爸妈吵架之时。我妈搬回城西南的纺织厂宿舍,跟我姥姥住着。我和我弟弟,坐着纺织厂的班车两边跑:平时跟我爸,一到周末就去我妈那儿。那段日子他们变成了一对好脾气的爹娘,给我们买好吃的,尽力争取我们。我妈总是说,要不是为了你们,我就跟你爸离婚了。我对单亲家庭的可怕缺乏想象,但对于我爸我妈再也不可能联手整我们的生活充满神往。每次听我妈这样说,我总是全无心肝地想,离啊,离啊,你干吗不离呢?他们最后当然没有离,非但如此,在某次我爸找我妈深谈了一番,他们共同梳理了多年感情,认清两人的共同目标之后,再也没有大吵过。从此只有我妈上中班时,我们会感到些许轻松。纺织厂实行三班倒,早班是从早到晚,中班是下午去,半夜回,晚班是半夜去,中午回。我们最不喜欢我妈上夜班,这意味着她整个下午和晚上都在家,早班说起来白天不怎么在家,但是对于已经上小学的我和弟弟来说,漫长的夜晚,才是一天里的黄金时间,我们可不愿意让这段黄金时间,处于我妈的虎视眈眈之下,所以中班最好。后来我妈因病改换了工作岗位,上常日班了,我和弟弟连这点空子也钻不成了。说起来,我和弟弟似乎十分冷血。对于我来说,我妈周围的三尺之内都是禁地,偶尔靠近,便有杀气袭来,锋芒在背,分外的局促。有一次,我妈生病了,在房间里呕吐。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走进房间会不会讨一顿骂?病中的她,余威不倒,连那呕吐声,都带着强大的气场,似乎一秒钟就可以转变为咆哮。我在房间外面踟蹰,听我妈伏在床上呕吐,实在听不下去了,才走进房间,把她呕吐的那个盆倒掉。端着盆出去时,我妈在身后冷笑道:你都不敢进来了,我将来老了还想指望你?我没吭声,端着盆出了门,现在想来,我妈那一刻的心应该很冷,以为我是怕侍候她,却不知,弱小如我,不过是心有余悸而已。偶尔的温柔,出现在我十八岁之后,那一回,我妈患了美尼尔氏综合症,在医院里住着,我拎了饭盒去看她,她什么都吃不下。旁边那张床上的病人家属带来了韭菜鸡蛋馅饼,大大的一块,韭菜郁绿,鸡蛋金黄,面皮上煎出褐色的小斑点,香喷喷的,整个病房都闻得到。我妈看了他们一眼,我明显地感觉到我妈对那个馅饼有兴趣。我有了点说不上话来的感觉。之前,我妈从来没有显示过她想吃什么,她永远在吃剩饭,或是在我吃过的残骸里敲骨吸髓地,剔出最后一点精华,以免浪费。她特别看不起馋嘴的女人,她的饮食态度,近乎“存天理灭人欲”。我妈望向馅饼的目光,第一次把她变成了一个小女孩,陌生的小女孩。我跟她说,我去帮你买一个吧?她点点头。馅饼买回来,我妈没有立即吃,她似乎也有了点感触,看着我身上的衣服,用前所未有的温和声音说,等我好了,给你做件红大衣去,长的那种。想要好多好多爱后来我出去上学,放暑假时我爸总叮嘱我晚一点回来,他说,你妈脾气不好。我心领神会地在学校里拖延着。工作之后,依然经常被我妈骂得灰头土脸的,甚至我都来合肥了,几个月回一次家,还是会被我妈骂得气急败坏地逃出家门。路上碰到发小,他感兴趣地打量着我,说:你气色怎么这么坏?好像被人打了一顿似的。不过这些我已经习惯了,反正我已远走他乡,我妈的性情,也在衰老中温和下来,以至于我时常希望她来我这里住住。我对我妈生出巨大的怨念,是在我刚结婚那会儿。我弟弟比我先结婚,他结婚前后,我爸妈很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兴奋期,买房子,装修,下聘礼,大办酒席,轰轰烈烈,得意扬扬。我结婚时,我爸妈也办了一场回门酒,详情不想再说,总之要冷清很多。我当时无感,回头一想,怎么都不是滋味。后来听我妈聊起别人家的事儿,风轻云淡地说:闺女就是一门亲戚。啊,这就是答案了,闺女就是一门亲戚,打发掉就行了。我原是敏感之人,抓住这句话,我近乎疑邻偷斧,爸妈对我弟弟说,你不要那么辛苦,将来我们这一切不都是你的?我微笑地听着,想,我并不想要什么,但,这种泾渭分明的话,是不是最好不要当着我的面说?经常梦见跟他们吵架,激烈地指责他们不爱我,吵着吵着就哭起来,醒来时还在拼命地抽泣,一上午心情都很灰暗。经常感到被拒绝,打电话回家,爸妈口气冷淡一点,我马上就会有察觉,仓促地挂下电话,伤心上很久很久。我老公不觉得有什么,他出身赤贫,家中兄姊众多,能吃口饱饭就不错了,从不指望更多。我的情况很复杂,一方面,我从小感到我爸的重男轻女,他虽然也用心教育我,对我的点滴成绩都感到无比骄傲,但一说起我弟弟,则更添了亲昵。他经常在无凭无据的情况下,说我不如弟弟聪明,哪儿哪儿都不如弟弟好,我也许是过于敏感地觉得:与其说这是他的一个评价,不如说是他的一个愿望,因为,女孩子终归是别人家的。我一直以为,我妈对我更好一些,我吃下去的那么多炒鸡蛋、鸡大腿、鸡心、鸡肝、巧克力都在支持我的这个想法,却原来,闺女不过是一门亲戚。积怨加上错愕,加上“不患贫而患不均”的平均主义,使我常常黯然泪下,发起狠来,只恨不能像哪吒般剔骨还父剔肉还母。我自己这样上天入地地折腾,我爸妈一无所知。我陷入自设的死局,无以解脱。在文学作品里,这时需要外力出现,这种外力,通常是灾难。是的,2007年,我爸遇到了一场大麻烦,几乎要倾家荡产。这麻烦还没结束,我姥姥又摔断了腿,大小便都不能自理。把我姥姥送进医院的那一晚,我失声痛哭,而我妈,这命运的直接承受者,在灯下慢慢地说,她想好了最坏的结果,大不了到街上卖小吃。她用心料理我姥姥的生活,对身边人无一句怨责,总说,他们又不是故意要这样。我不由惭愧了。我比我妈,过得要好很多,我与那灾难还隔着一层,为什么,非要比她更不快乐?是我要求得太多了吧,我想要很多很多的爱,和很多很多的温柔。未被这世界温柔相待我妈不温柔,因为她从未被这世界温柔对待。她生下来才五个月,我姥爷和我姥姥离婚了。我姥爷很快再娶,陆续又有六个儿女,我妈跟我姥姥过,我姥姥原本就是个暴躁的人,这会儿发展到登峰造极的程度。我妈回忆,她三四岁时,大夏天,她跟我姥姥一块儿赶路,我姥姥人高马大,走得飞快,她追不上,我姥姥也不抱她,皱着眉头丢回一连串咒骂。我姥姥逼她去找我姥爷要钱,她怯怯地贴着墙根,看过继母的脸色,来到她爸面前,低低喊一声,她爸瞥她一眼,叹口气,递过几个小钱,也没有别的话说。由于我姥姥跟她婆婆屡发冲突,回家的路上,我妈经常被叔叔们围起来骂,多少年之后,她说,想想那会儿,还挺可怜的。终于参加工作了,每月的工资都交给我姥姥,终于结婚了,捉襟见肘的经济条件,多少年都过不上安生日子。为了让家里经济更宽裕些,她下班之后还要帮别人打印材料,通宵达旦,上班都变成了休息,有段时间干脆请假在家里干活。好多个傍晚,我放学归来,一盏低瓦数的台灯下,我妈茫然地回过头来,仿佛在一个人状态里太久,有动响的世界都变得陌生了。有一次,她说自己不用再买新衣服了,又不出门,穿给谁看呢?许多年后,她对我说,女人一定不能待在家里,不然整个人都会“朽”掉,可就算快要“朽”掉了,她也未曾有一句抱怨。她也不跟她父亲计较,逢年过节殷勤探望,那些欺负过她的叔叔们,时常来我家走动,她做一桌子菜,再尽己所能地打开一瓶好酒。说起过去的恩怨,我姥姥咬牙切齿,我妈却只叹一句:唉,人不就这一辈子吗?老记着那些事儿干吗?她轻轻松松地放下,高高兴兴地过日子——我和弟弟结婚后,她很少像过去那样疾言厉色了。最糟糕的日子里,她依然觉得命运待她不薄,起码我和我弟弟过得都还好。我妈是对的。多和少,其实是个比较的问题,你希望得到的多了,自然就觉得自己得到的少了;同时,多和少,还是个感觉的问题,你觉得自己得到的少了,你拥有的,就真的少了。命运给我妈的礼物不算多,却给了她这点智慧。我妈是对的。那些麻烦很快就过去了,一切并没有像我们预想得那么糟,要是早早透支了惊惧绝望,岂不是亏大了?但还是常常很心疼她。有时她来合肥,回去时我送她,送到火车站,还是不放心,怕哪个环节会出错,要看到她进了检票口;看到报纸上有中老年妇女上当或是被人欺负的事儿,赶紧给她打个电话。在我心里,她的“气场”一点点消退,还原成一个小女孩:在医院里出现过一次的,想吃韭菜蛋饼的小女孩;童年的月光下,刚看完继母的脸色听完父亲的叹息又被叔叔们围着欺负的小女孩;若干年前的大夏天里,怎么用力也追不上母亲的脚步的小女孩……每一个小女孩,都应该被好好宠爱。我妈对我,也比从前多了些惦记。我去内蒙古,出了蒙古包,手机显示四五个漏接电话,都是我妈打来的,打过去她说,刚才老打不通,我吓坏了。偶尔我说在考虑买车库,她说,我和你姥姥的本子(工资存折)上还有点儿钱,我给你送过去?——她还像当年一样,虽然难免被重男轻女的风气影响,但在她能做到的范围内,总想多给我一点儿,不管我是否用得着。现在住的房子在六楼,我姥姥腿脚不方便,我妈也来得少了。有点儿遗憾,但也不是特别遗憾,我老觉得,将来,我和我妈还能在一起生活很久。我还想,到那个时候,换一辆好一点儿的车,带着她,沿着边境线旅游。她喜欢旅游,到哪里都高兴,遇到什么都不抱怨,时刻充满正能量,还有比她,更合适的游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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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11条)

  •     很喜欢闫红。从腾讯《大家》的栏目里,看到她评论红楼人物的文字,十分惊喜。一篇一篇全部统统读过。不满足,又去找了她的《误读红楼》、《诗经往事》、《她们谋生亦谋爱》等等看。一是独特的敏锐,能够捕捉到《红楼梦》、《诗经》等作品文字中的微小信息,并抽丝剥茧,解读出旁人未曾看出的新意,而且并不让人觉得牵强附会,只感叹闫红的敏锐和聪慧。二是真诚,闫红很有才情,却并不以此炫技,她的文字很漂亮,但更吸引我的是藏在文字后面的那颗能与作者共情、又抽离理性的心。读后,很有代入感,对人物、对事件的理解也并不那么黑白分明,在她笔下,世故的人也有悲凉、无奈的一面,强悍的人内里也有柔软、脆弱的角落,人人都是俗世中的生灵,有善有恶、有美有丑,混杂其间,构成了无比绚烂的万花筒。《彼年此时》是她自己回忆的一份札记。里面大多数的人物、事件都在她新浪博客里面有的。可重新去读,仍然很感动,里面淮北乡村、小镇风土人情气息扑面而来,人物都活生生的,有舍家弃子私奔的恋人,有平和善良淳朴隐忍的老妇,有被时代裹挟的爱恨情仇,有孩子对父母的怨愤和依恋……。在文中,闫红不再是以往评论文章中那个冷静客观又多情善感的旁观者,而变身成为这些故事的主人公、亲历其中的配角,她在写到自己的时候,也照样剖析,不忘给往年的自己开个嘲讽的玩笑,一点不自恋,也不粉饰,颇有点张爱玲的冷静笔锋。尤其在女作家里,是挺难得的。O(∩_∩)O期待她的新作。
  •     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我正在地铁里。突然想起一句同事说过的话:虽然不太喜欢家里的那些人,也不喜欢门前那些长舌妇总是说别人,但是每次总是按耐不住想回去看看,哪怕看到的都是些不好的事情,邻里之间互相吵架,她也要回去看看。因为这辈子好像与那种生活无法割舍,虽然不是那么美好。其实并不是过去有多美好,而是从出生,你生活的味道就已经形成了。我有个同事,很漂亮的四川小女生,总是跟我说,北京不是家,四川才是家。理由就是:四川有好多好吃的,就算会做,工序、材料什么的和四川一样,也做不出那样味道。仔细想想,就那么个道理。因为各地的水不一样,炉子也不一样,所以烧出的味道也不一样。所以北京没有家的那种味道,自然北京也就不是家了。我不知道他现在是不是真的回去了,是否拖着老公,带着孩子回去了。不过,我知道,他肯定会常回家看看,找找家的味道。因为在北京,即便结婚、生孩子,有了名义上的家——房子、孩子、老公,可还是没有家的味道。所以,虽然回家听老妈唠叨很烦,听老爸教导很厌,听邻里吵架很燥,但是只要有家的味道,一切统统没有问题。其实新家也是家,但是那个味道和老家的味道不一样,而那旧旧的味道早已把你嗅觉的味道锁定了,所以凡是和这个不一样的,统统不是家的味道。不过,现在就是想回去,也回不去了,就像闫红说的,我想回头看看,却发现,再也回不去了……是的,过去的人可能都不在了,年轻的外出打工了,年老的早已失去,留在家里的只是那些不认识的孩子或者外乡嫁来的媳妇;过去的地方也不在了,拆迁、征地、环境污染,早已把该破坏的都破坏了,美好一丝也没留下;只是,过去的故事好像还在一遍又一遍的发生着:哪家婆媳不和,哪家人离婚,哪家孩子考上大学,哪家妻离子散。所以,我们现在能找到的大概也就是过去的故事吧!在这本书里,我们可以发现很多过去的影子,小城市的人大概就是这样活着,不精彩但是很生动。只要你肯发现,你会觉得,其实你现在还是在彼年活着,不紧不慢,不徐不疾。
  •     小城年轻人的青春与都市到底有什么不同。也许,就在于那一条条终归汇在一起的小街,一座座栽着瓜果梨桃的小院。都市是小城的他乡梦,是如盖茨比的繁花幻境,是想一心飞走的他,她,他们,心中的应许之地。小城于都市,则是一场睡不醒的田园梦。 这本书把人带到那个远去的曾经。看了一多半,书中的记述是如此令人有代入感。那些几个年轻人聚在一起形成的小团体,彼此两两的爱慕,猜忌与暧昧。让我不禁想大学时曾经的曾经。我们总是感叹青春短暂,但正因为有这样那样的遗憾与不舍,才在巨大的回忆与悲伤中圆满的完成了“致青春”的举动。在年纪还轻之时,我们喜欢假装老练,总以为遮盖自己的弱点就会在未来的画布上先他人一程。而今真的到了这个年纪,却希望年轻,再年轻一点,想握住那颗最后的幸运之果,像永恒不老的道林格雷一般,将所有的疲倦,死皮,统统锁在不被人看到的画像。继续读,每一页都是致青春的一页,一页一页间,希望能回到曾经放声大笑,泪流不擦的过往。

精彩短评 (总计65条)

  •     看了一下读过的人的评分,确定没有水军?之前读闫红的网文觉得还不错,真正读起书来,看见的全是满腹的自卑与矫情。噢,再也回不去了。噢,她大概是爱着的吧。好吧,我又犀利了。
  •     真心觉得好
  •     写得挺好,但毕竟是与自己有关。所以作者的文风也稍改了一下。还是更爱看她写张爱,写秦准八艳。写与诗经有关的事儿。
  •     我也是皖北的 看闫红的生活,再看看自己如何生活
  •     是我买的第一本作者的书,是系统根据我的购买记录推荐的,看了以后很喜欢,对我的胃口,最喜欢这种淡淡的又平实的文笔,不过又能看出作者的阅读趣味,于是又去买了作者别的书,都成粉丝了
  •     很佩服作者的记忆力 是个特别柔的女孩子吧。虽然我在南方 但是读这本书 也想到了自己的童年
  •     是张爱玲说的那句“童年是照在老棉鞋粉红绒里子上的阳光。”
  •     读后再翻回去看序,有种此言不虚的感觉。
  •     好像是从豆瓣知道的闫红,喜欢她笔下的红楼,她笔下的张爱玲,分析的透彻,犀利。而这本自述性散文是我买的她的第一本书,读她的文字,很亲切,离自己并不远;不需要华丽的文字,只是朴素的回忆和描述,却有种安静的力量。所谓才女当如是!
  •     文笔非常好,行云流水,佳作。
  •     还不错,最早看她是写红楼,这种随笔未免容易沦为私人化,好在她处理的不错
  •     有一种童年往事叫彼年。
  •     才看完第一篇,本人就不争气地找手帕了。闫红啊闫红,一如既往,一针见血,一腔柔情。而这样直击心灵的阅读体验,让我对作者充满了感激。
  •     我心绪不宁,我思念远方
  •     记述闫红童年的故事
  •     平淡的故事也可以讲得很好听~~
  •     局外者的冷观,当局者的投入。也许只有闫红这样的度假式的经历,才能透彻的抽身反观过往的青春,绘出淮河岸边皖北那个地方的风土画卷。若没有亲身的经历,断没有那细致的体悟,也无法生出那一个个斑斓的想象。若没有清冷的思路,绝拎不出那么富有张力的形象,也写不出那么犀利又透着温情、道是无情却有情的文字。随着《彼年 此时》的文字排开,儿时的寂寞,青春的苦涩,记忆中的邻居,甚至四季弥漫整个村子的气息都慢慢氤氲开来。
  •     至亲至爱的家人,再也回不去的家乡,一辈子藏心底的朋友,成长角落里各样的感动。童年时光虽清贫,美好时光留存回忆。彼年美好 珍惜此时 。“不管过去多么好,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只能往前看。”#彼年此时-闫红[图书]#
  •     被名字吸引了,结果发现……!!!!矫情!很矫情!非常矫情!看不下去啊~~~~~为矫情而矫情的一本书,这不是文艺女青年的书了,而应该是玛丽苏女矫情的书
  •     看得很快,想起很多人。有些再无相见的可能。
  •     喜欢前半部写自己在学校和同学的那些事儿,怎么看怎么难受。
  •     在闫红的一次讲座现场购买,要了签名。封设是我喜欢的色彩鲜丽。那次讲座,讲的是张爱玲的几段恋爱。
  •     只能给一星了。这本书该是闫红最大的败笔。寡淡无味,乏味之极。絮絮叨叨,“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也不是这般去法。
  •     我是因为作者是在阜阳长大的看的。生活的种种日常非日常在作者写来有了焦点,色彩也有了调和,也许当事人来看也有不一样的感受吧。不是随便写写就能这样的
  •     那么喜欢作者,她的往事回忆却读不下去。莎士比亚还是谁,说过:这世上只有两种人,一种人演戏,一种人看戏。幸或不幸,闫红是后一种人。内心戏很足,剧情并不跌宕,正如生活本身,时间在沉默中流逝,连呜咽声都发不出。
  •     好看。。触动了小时候的记忆,到底都是70后。
  •     欣赏闫红的专栏,她有天然的文感,语句间充满了独一无二的灵性,再难描摹的景状,再难勾勒的骨骼,她都能轻易下笔,毫不废力气,一旦读到妙处甚是欢喜。她的散文也极好,写低调的面孔,逝去的乡村,乌蒙的时代,居然还夹带着令人心酸的自嘲。
  •     年前看的,感觉非常平实简单温暖,带有青春记忆的淡淡苦涩,年代感很强。
  •     有肖红的感觉,却比肖红温暖
  •     我们看到的世界,是活的,就活那么一会儿,一旦经过,它就死掉。我们一步步行来,身后的世界,一寸寸死掉,成灰烬,或是残骸,直至,这一生,变成一段完整的余烬。写到这里,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只已经烧焦了一半的蚕,回头望着,有点儿痛,有点儿难过。
  •     记得给男朋友读过一篇,他伸手触动。我也喜欢闫红的文字,透彻又很清丽
  •     女性视角敏感细腻,行文略感拖沓。
  •     以前只读过闫红写红楼梦,写余秋雨的文字,觉得很有见地。这次读她的新书,写自己的散文也非常好看,每一个字,都像在唱歌,大珠小珠落玉盘,有声有色。
  •     闫红懂得怎么吧平凡的题材写的很有趣味。
  •     有些故事还是挺感人的
  •     最近喜欢上琐碎的小事。觉得甚是动人
  •     发货很快,物流也快。书的包装完好无损,内容很不错,值得收藏。
  •     写童年的那几篇很温暖,温和而又犀利。像回到教室,和前桌的女同学趴着聊天。童年的回忆稀稀拉拉,我可能也是“今是昨非”的人吧,闫红可以记住10岁左右的点滴,是可爱温柔细腻敏感的孩子吧。直到今天,我也像她一样会在生活里不自觉地紧张,不知所措,敏感却不玲珑。也许以后,我会像她一样,掌握一个敏感者特有的与生活平衡协调和自我平衡的能力。
  •     很淡很干净
  •     这本书让我看到了普通人的生活和梦想,在平平淡淡的生活之外还有更多的是对生活的追求和超越,生活不易,坚持梦想更是不易,我们也应该向他们看齐。
  •     买的豆瓣电子版,喜欢闫红姐姐好多年了,以前她在江苏《少年文艺》写红楼系列文章,叫“闫红读红楼”。上了大学之后我也没有特意留意过,是一位朋友跟我推荐她的书,我借来一本看,才知道就是那位闫红姐姐,才知道她也是阜阳人。
  •     喜欢这种细腻让人感动的文字!细细的读,似乎可以看到生活中他们的样子!一幕幕,都在眼前!
  •     喜欢闫红的文笔,自然流畅,不矫揉造作
  •     “我们一步步行来,身后的世界,一寸寸死掉,成灰烬或是残骸,直至这一生变成一段完整的灰烬。“有人是前行展望的生物,而我,踽踽而行,不住回头。
  •     在飞机上看,一宿没睡。从凌晨看到外面有一抹暗红,直到最后窗外天光大亮。
  •     此书是在豆瓣上看到的,很喜欢“次年此时”这四个字,于是先买了电子版的来看看。只是平常人家的生活,总能投影出许多的类似。感触有,惊喜却无。
  •     看到后面走神了……
  •     细腻的感同身受
  •     闫红之前的书买过,这本当真一般。
  •     回忆总是好的,因为回忆在记忆中,不像现实,随时会对我们造成伤害。挺喜欢作者的文字。
  •     温婉的旧时光匆匆驶过,她的文字,莫名地令人心安。
  •     小时候的乡村生活,描写得很有意思。
  •     与芳芳类似,多年从事文字工作写的总是耐读
  •     语言真的很好,十分干净,无拖泥带水。
  •     读闫红,十年了。我觉得一个作家有没有用心写字,一个人的时间花在哪里,作品都能看得出来。闫红的书,每个字都在为读者负责,其实也是为自己负责。一本掏心掏肺的、反高潮、把人间种种情感的真相揭示出来的好书。
  •     看到闫红写到和吴琼的友谊,最后都没能好好的道别。虽然我是95后,如果有过类似的同伴,谁能不感动呢
  •     很喜欢闫红的文风,真实,细腻,娓娓道来。勾起了我对于童年,少年的许多记忆,也暗合了我当下的一些情绪。"同感性很强","才华势利眼","在不太熟悉的环境里会很紧张",甚至"想和妈妈一直生活很久带她去旅行"这样的生活愿景都一下说到我的心坎里。「不管有多少歌多少文章高歌"平平淡淡才是真",让我着迷的,总是那些明亮奇崛的东西。」
  •     千言万语只想说 ,真好。
  •     读闫红这本《彼年此时》,有很多次,我读哭了。... 阅读更多
  •     插图很漂亮,但是开始有6页左右的空白页,失望啊
  •     从顽石到翠玉。
  •     挺好看
  •     闫红的文笔虽然还没有脱离专栏作家的套路,但是她绝对比大多数的专栏作家都要有灵气。如果说,本书的前半部分将女性的细腻柔软展露无遗的话,那么后半部分则表现出了她们对于人际关系和家长里短那与生俱来的敏感。其实我也曾经历过一些无忧无虑的乡下时光,但可惜我和老家的关系一直都是略带疏离感的,从来没有像她一样融入过那里的生活。
  •     还没有告别的概念,童年就过去了。回想起来那是最幸福快乐的时光,和当初大人们说得一样。有些小片段还时不时在眼前闪现,却怎么也拼不出完整的故事。
  •     写自己身边的朋友,亲人,家乡,很细腻,读起来很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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