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书评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8-3-1
ISBN:9787020045716
作者:阿来
页数:386页

尘埃半落

他们都认为我是傻子。 我发现我不是。聪明人总爱自作聪明。我刚从麦琪土司的北方领地上回来,而且带来了一个高贵美丽的公主——茸贡女土司美丽的女儿,这片地面上最美的女人。刚才我送给了可怜的书记官一支钢笔和一瓶天一样蓝的墨水——都是在我建立的集市上得到的,我以为书记官是需要的,就送他吧,以弥补麦琪土司割下他舌头给他带来的苦痛。虽说我是傻子,可我是土司的儿子,土司的儿子的东西是很贵重的,即使它本身并没有什么价值。可怜的书记官刚刚在我给他钢笔的时候,他竟然说话了。我觉得这是个奇迹,正常的人们也都这么认为。于是人们刚刚把我抬起来了。我很兴奋,终于看清了蓝天,这和原来边走边看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我似乎听到了他们的心声,让我作土司,但我在温煦的阳光下睡着了。像梦游一样。人潮在冲上旁边的小山丘上散了。潮水散了,我的梦也结束了。之后书记官对我说我失去了绝好的当土司的机会——指引人群冲向土司的官寨,土司和我的哥哥就会屈服。他说这话的时候,我觉得他不再可怜。我也想当土司,可我是个傻子,麦琪土司的傻儿子。刚刚我又想通了,别人逼我产生了要当土司的想法——他们不理我了——我的妻子塔娜,我的前仆人桑吉卓玛和她的丈夫银匠曲扎和一些其他的人。塔娜居然还躺在我的哥哥,也就是未来的土司的怀里,在他温暖的床上撒娇。我失去了当土司的机会,又成了傻子。聪明人的感情是脆弱的,很容易受到伤害。我是傻子,所以还好。况且身边又有我的两个伙伴,索朗则朗和小尔依。我并不寂寞,但史无前例地开始发愁了。我要当土司,我想,当上土司后我可能就不是傻子了吧。事情的发展是我想到又想不到的。我的哥哥,也就是未来的土司死了。这样我就成了未来的麦琪土司了。他是被多吉次仁的小儿子用刀杀死的。他的哥哥在我北部集市上开了个酒铺,他没杀我。他弟弟的刀捅在了我哥哥的肚子上。死前伤口流了很多血,连肠子也流出来了,变得很臭。整间屋子弥漫着奇妙的臭味,没人肯接近他。但为了让他死前清醒一会,我就叫塔娜去叫了。他果然醒了,这只能增加他的痛苦。他说什么我不记得了。塔娜一直掩着鼻子。她不要他了。我也不要她了。除非我还想当未来的茸贡土司。不管怎么说,我已经是未来的麦琪土司了。是多吉次仁的小儿子帮了我吧。哥哥后来对我不如原来那么好了,他死了我不很悲伤。 我听见了塔娜的声音,她来了。她要上床睡觉,我很高兴,一巴掌把她打了下去她在地板上哭,说我不该对最美丽的女人动手。去她的吧。我要去睡觉了,让她好好的哭。我现在出息了。黑魆魆的夜看不出一丝光亮。天上的月亮蒙着黑纱,我的感觉并不怎么好。我睡着了。

尘埃落定 大智若愚

大巧若拙、大智若愚!可惜最后,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人生还是难得糊涂,太聪明会活得很累,人生苦短,何必呢?大巧若拙、大智若愚!可惜最后,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人生还是难得糊涂,太聪明会活得很累,人生苦短,何必呢?大巧若拙、大智若愚!可惜最后,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人生还是难得糊涂,太聪明会活得很累,人生苦短,何必呢?

《尘埃落定》的不可靠叙述

《尘埃落定》通过一个不可靠的叙述者——傻子为读者呈现“傻子”眼光里的神奇世界。透过傻子的眼睛,我们看到了历史的进程,麦其一家由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开始到解放这一段时间由盛转衰最后再彻底消亡,这也是整个土司制度的历史变迁轨迹。小说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而这个傻子也是小说的叙述者。叙述者的不可靠性构成了叙述的不可靠性,形成了陌生化的效果,从而引导读者深入思考,去感受文本背后的深层意蕴。

红尘未落

如果说,想要尘埃落定,需要的,便是尘埃四起和光辉普照,如同在“一个水与火的世界,一个光与尘埃的世界就飞快地旋转起来。”(P15)那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正值十三岁,是一个即将步入成年的时代,是一个逐渐懂得人情世故的年代,王权、女人、军火。不在是那个天天傻傻的、可以无视仆人奶妈无理粗俗的二少爷,野画眉消失了,所谓的骨头、辖日,逐渐成为了他内心的重心。这个时候,他也就不再傻了,虽然看上去他仍旧是那个“一咧嘴,一汪涎水从嘴角掉了下来”(P5)土司父亲的傻子二少爷,但是他能很精准的打枪,能“先知”罂粟不能再种,能察觉市场是赢得和聪明的哥哥的对局的关键。到这个时候,终于有人说,傻子“是一个有新脑子的人,这样的人跟得上时代”(P377)的时候,他这颗漂浮在空气之中的尘埃,也渐渐的落下,因为世仇,因为他那个年岁并不是很大的妈妈央宗,因为他成为了聪明人,必须得死。这里,笔者不想去论述其中的政治思想,只想和大家一样,说一说主人公的“傻”。《尘埃落定》作为现当代的作品,多多少少会有一些构建的现代作品元素在里面,阅读这本书的时候,主要的并不是去想作者如此写的目的是什么,而是为什么这么写。书中,所谓的傻子成为了先知,可是他是真正的先知么?不,他没有活佛喇嘛的能力,字也不认识,看上去并不具备一个正常的人所具备的一切。从另外一方面思考,他是没有欲望的。他那个汉族的妈妈交给他的一切都是基于夺权、夺女人、王位等等之上的。刚一开始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喜欢这个傻傻的二少爷,除了他自己的母亲;待到二傻子在些许方面展露了头角之后,他的哥哥不在爱他,父亲也开始怀疑他,这个时候,他的母亲甚是高兴。这一点在最一开始的时候也有体现,作为汉人的土司家的二太太带着傻子儿子说服了特派员可以接见土司,原文的表述是:“父亲吃了一惊,他看出了母亲的眼睛里露出了凶光。”再加之以其他的表述,可以看出来,土司家的二太太是想让自己的孩子登上王位,如同大汉民族在几千年里所作出来的事情一样。无数的文学作品都会说一句话:“人生在世,如果能知道到底什么是自己想要的,那便是最好的。”可见,一个人控制自己的欲望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甚至可以说,是相当难的。如果欲望小了,会有人说你安于现状;想法,如果欲望太大了,切不说赔了夫人又折兵,单单外人也会说,不自量力。傻子二少爷居土皇帝儿子的高位,从最一开始只想要女人,到延展开来的夺权的念头,在到最后的死亡,一切都是有因有果。怪不得开篇在他和卓玛一起燃烧的时候会说“光与尘埃的世界就飞快地旋转起来”,欲望一旦被激发就无可收拾,直到,尘埃落下。其实,尘埃并未落下,只不过是消失在看大千的世界之中,只要是有人在的地方,哪里不是红尘未落呢?

至少两个方面

读这本书,是别人推荐的。我认为至少有两个原因值得一读。其一,是关于西藏这个神秘的原来的农奴社会的内容。现代小说大都是封建社会的状况,比如巴金、老舍等大家的,但农奴的方面,特别是带有神秘色彩的西藏农奴的社会,只有这本书能让人窥见一斑。其二,是关于人生的态度。一个外人看来是傻子的视角或者是不能理解的态度,正是我们需要思考的。争与不争,傻与聪明,真的是大彻大悟。在这个方面,和《黄金洞》同样吸引人。反正是我读之后,有一种大悟的境地。

一个时代的寓言与预言

首先,谈一下我对傻子的看法。一个人从一出生,并不知道自己是个傻子,“傻子”这一概念是他的父母亲以及哥哥强灌输给他的,这样他会对别人也是对自己说,我是个傻子。傻子是在土司社会这样一个社会系统里面按照社会的评价标准和行为规范给人为划定的,在一个社会里对一个人的评价往往带有偏见。他真的傻吗?如果换一种社会评价标准呢?以至于傻子每天醒来都要让别人提醒自己“我在哪里、我是谁”,每个人的行动取决于人在特定社会中所扮演的特定身份。你是贵族、土司儿子,举手投足就要像一个贵族,你是奴隶,就从不能怀疑自己主子是万能的、高贵的。但是傻子之所以被称为傻子,因为他并不按照既定的规则行事,从小与他的奴隶伙伴混在一起,并不以先见的观念、等级意识观察人,而是通过人当时的语言行为来评价一个人,这就使得傻子透过层层表象看到了事物的本质、直抵人的内心。傻子用一种反理性的直觉来做决定,如对于翁波意西、黄特派员和叔叔,从统治学来讲,扩大了他选材的范围,使得他获得了一个个得力的助手和伙伴。人们创造出来的为之骄傲的理性,在文章中得到解构,显得黯然失色。傻子于是成为了时代的寓言,人类往往毁灭于他的自以为是。在那些自以为聪明的人看来,最有威力的是土司的权力、手中的热兵器,他们不屑于道义、内心的、人性的力量,不去反思历史展望未来,仅仅埋下头图个现世安乐。傻子却反其道而行之,一切人们认为合乎常理的事情,他都反着来做,比如众土司种罂粟时他种粮食,自己完全有条件做土司时他却远离官寨逃向边界,等等。傻子一个人取得的胜利恰恰说明这个土司时代的必然灭亡。傻子跳出所生活的时代的观念的羁绊,看到了历史,看到了未来。对于傻子的结局,足有《红楼梦》中繁华散尽一场空的意蕴,这是与《阿甘正传》质的区别,傻子不属于新的时代,他只属于历史,他只是旧时代的一个象征符号,必然随着旧时代的消亡而消亡。这是阿来的一个书写策略,如果傻子活到了我们的时代,会是什么样子?我们都生活在现象的迷雾中,我们无法跳出时代,作者也是。

被人忽略的智者

土司的时代,聪明人的天下,所以平静的智者常常被忽略,从而真正能救世的人却选择了沉默,宁愿让世界涣然一新。 大智若愚……

时间·轮回·傻子

简单来说说我的一些粗浅的感受吧。最近为了写小说研究这门课的论文,找了许多当代小说来看。不得不说艺术真的是会挑欣赏人群的,而我无疑就被好多书拒之门外。终于老师讲到文化冲突的时候,我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尘埃落定”这几个字,于是果断去图书馆借了来看,果然非常符合我的口味(我也不清楚具体是什么口味),反正就是很喜欢,一口气看完了。看完之后,有些小想法十分想分享。时间时间这个概念,被人们不断地探讨,却仍遗留下来无数的谜团。《尘埃落定》中有许多关于时间的讨论,有关历史、有关长度。土司、奴隶身份的世袭,让时间变得缓慢、漫长。土司们无所事事,整天做得事情都只要按规矩来,手底下的人都给你做好了。只有麦其土司在鸦片的事情上尝试了改变,从此引发了在这片广袤、神秘的雪域上一系列的变化,而这些变化让时间一下子变快了。就如同在土司官寨和边境市场上的时间是割裂的一样,这一快和一慢,带给我们古老的渐朽的文明与新兴的充满活力的文明之间的碰撞的震撼。我想起博尔赫斯笔下的“时间的迷宫”,虽然与阿来所描绘的并不尽相同,但同样地,让我对时间的这种神秘的、不可测的力量产生敬畏。轮回本书从开篇到结尾就是一个巨大的轮回。小说从画眉鸟的死亡写起,到“我”的死亡结束,难道不是一个命运的轮回过程吗?我们可以想象时间的齿轮不停转动,而命运就在轮回中穿行。不仅如此,小说中土司的生活、奴隶的生活、行刑人一家的生活,不是几百几千年来不断地轮回吗?人们日复一日过着同样的生活,早已忘却了反抗,只知道生来就是这样子的,你是这样子的,我是这样子的,没有例外。虽然土司制度在“我”这里结束了,但是普通人,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到底能有多大的改变呢?傻子小说是以第一人称的角度叙述的,而这个第一人称,也就是“我”,是个傻子。当然关于这个“我”的叙述者的身份问题,还能深入探讨(许多学者都已经论述过了),在这里我只想谈谈我对于“傻子”的看法。小说中总是不断重复地剖白“我”是个傻子,而周围的土司、土司太太、哥哥都是聪明人。诚然“我”有时候会突然冒出一些周围人不明白的傻话,但是我们一路看下来,就会发现,往往“我”的决定、判断、行为反而是更“聪明”的。这在“我”和所谓的作为聪明人的“哥哥”在南北边境的所作所为的对比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而普通人却一直把“我”的聪明的行为当做是运气,而从没怀疑过他们所谓的聪明人其实并不聪明。这其中价值观的扭曲,身份位置的颠倒,让我们意识到这个世界在本质上就是不可理喻的、扭曲的、变异的。究竟谁是傻子,究竟谁是聪明人,傻子真的傻吗,聪明人真的聪明吗?这也是我们在不断追问的问题。以这种非常态的人作为叙述者,在文学中是屡见不鲜的,像鲁迅的《狂人日记》,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我想,阿来在用这个所谓的傻子作为叙述者,显然是有很多用意的,可能有哲学层面的思考,也有增添作品魔幻神秘色彩的作用(如傻子预知未来的能力等等),不管如何,增加了作品的阅读快感肯定是有的。小说中出现的许多元素、人物都非常有趣,像鸦片、梅毒、银子、小麦,又如翁波意西、土司、土司太太、塔娜、卓玛、茸贡土司、拉雪巴土司等等。总而言之,这是一部有趣的小说。虽然我讲述地很无趣。

看的是悲伤

对于吐蕃人近代的变迁,是一个大故事。而我所读到的这本书,是汶川地震时香港志愿者背上去的,然后,他在救灾的车祸中丧生。他的太太,将他生前的藏书,都分给了朋友们。也是另一个尘埃落定。然后,豆瓣决定评论太短。对于一本书的评论,不在于语言表达的繁琐,而在于你的内心有多么澎湃。

无法继续的压抑

从来没有这样一本书,我多次拿起,鼓起莫大的勇气要把他看完,但最终都以难受的心情落荒而逃。没有一次是全部看完的。这本书其实真的没有沉重的地方,讲述的无非是一个貌似傻子的故事,有些地方还有些许的幽默。但是,这是我所见过的书中,最让我感到压抑的一本书。从进入故事开始,一种阴郁、沉重的压抑感向我扑来,犹如阴霾弥漫整个胸膛,气压上升,不断地压迫着我的心脏,让我有一种窒息感。很强烈。强烈到每次还没到故事高潮,我都无法再继续了。压迫感。继续深入,一是没有勇气,二是将要窒息,三是——这是最接近死亡的状态。窒息而亡。我至今还无法明白,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依然只能半途而废,落荒而逃之后大口喘息。这本书,本没有这神奇的力量。所以,我至今不知道结局。

一个“傻子”的独白

冲着茅盾文学奖才奔着这本小说去的。有奔头,没白奔。小说主要描写的是新中国成立以前西北藏民的独特生活。作家阿来用一名藏人的独特视角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我们从不曾体会的藏族文化生活。以土司家的二儿子——一个傻子的内心独白贯穿全篇。作者以“尘埃”来比喻生活经历的点点滴滴,看似轻微的尘埃,却以广阔的胸怀容纳了人世间一切的真善美。最后以“落定”形容强大土司家族历史的最终完结。尘埃落定的过程,实则可以看做土司王国崩塌的过程。“我”是个傻子,“我”以一个傻瓜的眼光看这个世界,丑陋可以被原谅,功德可以被歌颂。曾经雄踞一方的土司王国随着时代浪潮的来临,也只能悄无声息的被淹没。就像尘埃终将会落地一样,没有什么是永恒的。小说中描写了很多丑恶。土司家族之间的明争暗斗,侍女卓玛的不贞浅薄,马夫女儿塔娜的贪婪爱财,茸贡土司女儿与哥哥的乱伦丑态,甚至罂粟,甚至妓院……美学中认为,生活中的丑成为艺术的美,不是丑变成了美,而是生活中的丑经过艺术的表现,变得更加典型,从而揭示出丑的本质,体现着合规律中的真。这就是作者阿来向我们展显现的合规律的真。”我“傻吗?书记官说:”他们不都说你是傻子吗?这就是傻子的好处,好多事情伤的了别人伤不了你。“或许作者只是想通过”我“——一个傻子来逃避掩饰丑恶的世界所带给他的无情伤害。但是小说中的”我“也不是完美无缺的,”我“对亲情的冷淡,对下人的驱使,对美色的贪图,对生命的轻视都是我们无法忽视并非常厌恶的。然这样胡做非为的一部分原因赖于土司家族的从小培养,就像现今我们声讨的官二代,富二代,星二代一样。因为有显赫的家族,才有了令人尊重的地位和奖罚的权利。但是”我“没有一直”傻“下去。作者将自己被束缚的灵魂慢慢的放开,获得自由。这时候,他做了让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决定:开创市场,正如书中写的那样,这是一个前无古人的决定。结果让”我“成为土司领地上最富有的人。再加上开仓济民,又使“我”在群众中获得了极高的声誉。为后来哥哥和“我”的斗争埋下了伏笔。尤其在小说最后,“我”预言土司即将消失,并决定还奴隶们自由身,怎么可以用傻来形容呢?简直是睿智。随着冰冷的尖刀与“我”滚烫的血液亲密接触,麦琪土司家傻儿子的生命也像流星一样闪亮过后就陨落了。随之陨落的还有土司藏民在中国民族历史上汇聚的灿烂文化。尘埃终于落定!

挺好

笔力很沉稳淡定。有些地方描写得非常美,非常有意境。虽然情节回头想想有些记不得了。只知道主人公是个傻子。是不是这个世界在傻子眼里才是真正有色彩的?

久违了这书,记得是在高中时候看过。身边的朋友们也很喜欢这本书。感觉阿来是个很另类的作家,他从西藏的雪山上走下来,带着纯洁到近乎空灵的气质。读这本书的感觉是其他书不能代替的,顺着麦琪二少爷的叙述,读者甚至能听到自己的呼吸,静的出奇,寂的孤单。麦琪家二少爷只是站在山顶上,抬头望着西藏的天空,就足以让人领略到那份孤单了。

尘埃落定

这本看了很久,每天上床前翻翻,套用傻子主人公的人说,看书的时候“时间过得很慢”。整本书除了结尾都没有什么高潮出现,因为没有“事”发生,时间就慢。整个故事如同文中土司的领地一样,一望无际的原野缓缓起伏,植物葳蕤,蓝天辽阔。所有描写西藏的文字在我少女时期都能激起我强烈的好奇和向往。现在终于渐渐淡漠了,取而代之的是对神秘主义的恐惧--这种恐惧其实就是老人对于未知世界的恐惧。我发现我的阅读习惯越来越闭关自守,不愿意接受新的写作方式、理念、语言……甚至包括新的背景。虽然读下去未必会不喜欢,可是读之前会畏惧,害怕耗用脑力……真可悲。然而《尘埃落定》是本毫不神秘的小说。因为它的叙述人是个傻子。作者选用一个傻子的视角,我觉得,并非像先锋作家们有什么特殊的寓意,而是愿意让这本包含着沉重且陌生的历史内涵的小说有一个清新的面貌,不至于让我这样懒惰的读者望而却步。而“傻子”也确实做到了这一点。比如说,因为他是傻子,作者不可以让他使用一些概括力强的形容词。那么多的场景如何描写呢?只能用最原始简单的语言。于是细节毕现,身临其境。傻子思维跳跃,可以任性的比喻联想,把无垠的草原描写得有如神话一般。有好几处,语言简朴,意境却绝美无匹,我很喜欢。然而“傻子”又是个正常人难以把握的人物。他的思维、说话分寸很难把握,这对作者是个挑战--我感觉自己是永远不敢这么写的。阿来把握得总体不错,但是后半部不如前面,似乎表达的力量太强大了,一个傻子抗不住了。傻子越来越像个聪明人--不是因为情节,而是因为作者对火候的掌握。我对小说结尾不大满意。感觉“红色汉人”一来,作者就着急了,仿佛小说的平衡被打破了。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因为是每次零散看一两章,所以也可能和我阅读的心态有关。还有就是,“尘埃落定”是个很大气的题目,但是似乎小说的力度还没有达到书名的高度,只是在小说接近尾声反复出现这四个字,点题之意显得有些外露。

你不知道我在想什么

我一催马,跑到前面去了。马的四蹄在春天的大路上扬起了一股黄尘。后面的那些人,都落在尘埃里了。——《尘埃落定》(第六章 堡垒)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对这本书有着这么强烈的喜欢,在第一遍都还没有读完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想读第二遍了。但我知道,一定不是故事本身,更多的应该是那种讲故事的手法吧,那些掺杂在故事中呓语般的,琐碎的,很心情的句子,才是我最爱的部分。一句句读来,世界都变得安静起来。可是,对于一本刚刚看完就已经忘了有一半的情节的书,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描述内心的感受,只是喜欢,喜欢到不知道为什么这么这么喜欢。第一次喜欢一本书,不是因为书中的人物。我喜欢的,是那种孤独的感觉,来自于这个故事的孤独。上次读《呼兰河传》,读到的是寂寞,这本书最初的感觉与其很相似,但又不完全一致,直至读完,我都没想明白那该是用怎样的词语来形容。但此刻,忽然觉得,用“孤独”来形容,再贴切不过了。寂寞是附带着感情的,多半是悲伤,但也有安宁平和的。而孤独,是空的,是身边的一切都似乎是无所谓的样子。你不知道我在想什么,这是我眼中这本书的核心内容。读过的书越来越多之后,才越来越意识到,最优秀的作者,是不会把自己的个人的主观感情及评论写进书中的。通常,他们都是以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讲述着,然而,读着的人内心里却会有波涛汹涌。于是,一篇文章,可能出现越多的“我”,质量就越次(貌似这恰好是我爱干的事)。可是,在这样一个所有人都急于去讲述的时代里,又有多少话语会被倾听呢?而这书里的呓语般的句子让我觉得感同身受。有些话好像本没有意义,但还是想说,就像这书里,明明故事讲得好好的,可突然,傻子二少爷就去看天了,然后就开始说云彩怎样,风怎样,天空中的鸟怎样怎样……那样的时刻,我觉得那么美好,就好像我看到了自己。不是所有的话都会有倾听者,有时候,有些话说给自己听听似乎更好。可是,这话也并不是无意义的,正是这些看似最无聊的话里,有最真的心情,花花草草,太阳蓝天,暖风白云,映照着你快乐的或是伤感的孤独。二少爷是个傻子,大家都这么说,其实我是不在乎的,傻子更像是他的名字,就像我们每个人的名字一样。我只知道,傻子二少爷其实是孤独的,从他13岁直到死去,一直是孤独的。但这并不是那种悲伤的孤独,而是无所谓的,他自己不在乎的那种。所以我觉着蛮好,毕竟这样挺洒脱。所以就算那个不算好的结局出现的时候,我也只是惋惜了一句话的时间。除此之外,这书里还有很多借傻子之口讲出来的道理,蛮哲学,也蛮生活的,这应该算是另一亮点吧。不过,把我深深迷住的还是那些梦呓似的句子,凌乱的,飘散着,每一句都是在宣告:你,不知道我在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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