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结婚了 我心情还不好》书评

出版日期:2014-11
ISBN:9787533940504
作者:[挪威]阿澜·卢
页数:232页

老掉牙的铁轨模型

反正我就是在外面骑车。春天的时候。然后我就倒了。挺没道理的。森林里走得都挺熟。范围通常也小。我挑了条小径,骑着骑着就进了野地,正下坡呢,前轮就突然卡在了两块石头里。我从自行车上摔了下来,屁股砸在了树根上,外加自行车撞上了脑门。我就这么躺着。开始疼得跟鬼似的。动弹不得。我只是静静地躺着,抬头望着几根树枝在微风中缓缓地移动。许多年来第一次这么安静。当最糟糕的疼痛缓解一些以后,我感到一阵由衷的平和。只有森林。往常交织在一起的各种复杂的感受、想法、责任和计划都烟消云散了。突然之间,只剩下森林。而且我脑子里也不再出现任何伤脑筋的儿歌。它们平时总是一刻不停地在我脑子里。我儿子和他的小伙伴看的那些录像或DVD里电影的主题曲。它们太有穿透力,太狡猾了。就这么沉甸甸地附着在我的中枢神经上。在我跌倒之前,它们在我的脑子里已经循环了几个月。整个冬天都在困扰我。不管是工作还是休息,甚至我父亲死的时候。我都打算因此去挂个号。比方说吧,“企鹅家族”。我儿子特别爱看这部德国制作的企鹅片。吧啊,吧啊,吧吧吧,吧啊,吧啊,吧吧吧,吧吧,吧吧,吧吧,吧吧,吧吧,吧啊啊,吧,吧,吧啊,吧啊啊啊啊!这玩意儿能在脑子里转悠一整天。从我早上睁开眼到我晚上倒下睡觉。冲澡、吃早饭、骑车去上班、开会、骑车回家、买菜、去幼儿园接儿子,等等,等等。“企鹅家族”从早到晚。其他几天是“巴布工程师”。老天爷。巴——布工程师,能修好吗?一定行!要不就是“天线宝宝”。吓人道怪。这些——不好意思——操蛋的、矫情的小人据说是由英国心理学家研发出来开发儿童智力激发好奇心的。两岁的时候还真他妈管用,但对其他年龄段的人来说就太弱智了。丁丁!迪西!拉拉!小波!天线宝宝。天线宝宝。说——你——好!有种想把他们塞进碎纸机的冲动。还有“火车头托马斯”。好吧。大概没那么恶心。反正头五六十回还成。积极向上地嗒、嗒、嗒、嗒、嗒嗒、嗒——,嗒、嗒、嗒、嗒——嗒,嗒、嗒、嗒、嗒——嗒,嗒个没完,顺着老掉牙的铁轨模型,沿途风景有点像英国,虽然所有孩子都知道其实地点是索多岛,在那里小火车头托马斯快乐地开来开去,和他的车厢安尼和克拉拉比亚一起,还有他的火车头同事派尔西、托比和詹姆斯,以及别的有名字的交通工具,比如直升机哈络德、巴士贝尔蒂、推土机特兰斯,以及指挥员,我们家叫他帽子先生,每当火车们做什么好事的时候他就立马出来表扬一下,乐此不疲。例如他会说你真是个能干的小火车头,托马斯;他也会来硬的,就像上回那些大火车头得意忘形拒绝亲自拉车厢的时候。这些破事可别让他知道了。

现实之外,还有人生

现实之外,还有人生——评《我已经结婚了,我心情还不好》故事发生在挪威,讲述了一个拒绝生活在人类族群中、逃进森林的男人的经历与思考。书的腰封上有句宣传语,可以充分阐释本书的主要特色及价值取向:“原汁原味的北欧风情,当下生活的酸涩内核。关于一个那男人和他的小驼鹿,以及活着的意义。”小说没有在技法上虚张声势,语言也极为平实,只是将一些发生的故事推到了读者的面前,但因为以一个逃离现代生活的男人的视角,让我们与现实生活之间又产生了距离,得以对现代人类的生活进行审视和观照,就像挪威的报纸评价的那样,“这本小说巨大的能量在于其对意义和无意义之间关系的双重查看”。内页一开始用了三张空白的纸,只写下了几句话:“我是自行车手。我是丈夫、父亲、儿子和员工。还是房产所有者。以及一堆其他身份。我想逃。”这极具视觉冲击力,在小说阅读前,就给读者留下了思考的空间。从前面几句,我们可以看到,这起码是个有自己的职业、有一定社会地位、社会角色清晰的人。但是最后一句“我想逃”,却使非常简短的几句话语立刻充满了张力。“我想逃”几个字充满了能量,前后对比中见出了冲突和矛盾——因为如果用世俗的价值来判断,前面的职业、身份、地位,都是有意义的,且是这个社会所追求的基本价值。但最后一句,却瞬间消解了这种意义,对于这个男人来说,一切似乎又毫无意义了。毕竟“逃”这个词无论在哪个语言系统里,都是贬义的。那么对于读者的我们呢?由这个“逃”字我们可以追溯:这个男人所引发的,是一种什么样的矛盾与冲突?标示着他的身份的那些名词,究竟架构了怎样的一个个人世界?在我们追问之前,且看小说是怎么展开的吧。“反正我就是在外面骑车。春天的时候。然后我就倒了。挺没道理的。森林里走得都挺熟。范围通常也小。我挑了条小径,骑着骑着就进了野地,正下坡呢,前轮就突然卡在了两块石头里。我从自行车上摔了下来,屁股砸在了树根上,外加自行车撞上了脑门。我就这么躺着。开始疼得跟鬼似的。动弹不得。我只是静静地躺着,抬头望着几根树枝在微风中缓缓地移动。许多年来第一次这么安静。当最糟糕的疼痛缓解一些以后,我感到一阵由衷的平和。只有森林。往常交织在一起的各种复杂的感受、想法、责任和计划都烟消云散了。突然之间,只剩下森林。”作者对这个世界全新的感受,从这里慢慢地开始了。再看:“躺在荒郊野外,我连马桶都不想。也不管是用当下最时髦的内嵌式,还是凑合着用更经典更灵活的款式。那个森林中的午后,连和水管工的对话都抛在了脑后。特别是最伤脑筋的那次,他说先前那位水管工干活太糙,以至于大便找不到钻到混凝土下面的通道,所以就差那么几秒钟他就要跨出那一步,把整个地板掀起来重新排管子……这些全都消失了。好些事我突然之间就不想了。”这两段的文字很具有代表性,从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个男人因为一次与现实的短暂的抽离,开始去感受另一个世界,并从中捕捉到一种神奇的愉悦体验。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在体验活着。活着是一种状态,一种体验,而非一种被包装的理性。既然是一种状态、一种体验,那么它是可以选择、调整和扭转的。除了现实里面的人生,现实之外,还有人生。只是被困在现实里的,自然很难理解现实之外的人生;而对于现实之外的这个男人来说,现实里的“正常”,其实都是一种偏见,一种被庸常化的极端。这本书之所以畅销,并非因为多么高深莫测,而在于它抓住了什么——点中了年轻人的心事,生动再现了我们所处的现实和人生,剥离出那些时常困扰我们的心绪。类似“我已经升职了,我还是很累”“我已经买房子了,我心情还是不好”的情况,对于现代人来说十分普遍,我们总以为迈过许多“坎”之后自己就会幸福。但是很多人都错了。现实的逻辑,并非如你想象的逻辑。可能许多人已经拥有得够多,却没有拥有过自己——“自己”像一个标签,已经紧紧依附于工作、票子、房子和车子。你看,我们明明站在“自我”这个原点上,追求的却不是“自己”。人们常说,幸福与否,并不在于你得到什么。而在于你是否懂幸福,懂生活,懂得珍视你所拥有的。每时每刻,我们都有幸福的筹码,也都可以幸福。但实际呢,我们总是那么不幸福,总是拿别人做参照。在一个你自己都不知道往哪看的时代,你是否有能力找到自己的幸福?(文/斯索以)读书笔记---------------(P25-26)我是自行车手。我是丈夫、父亲、儿子和员工。还是房产所有者。以及一堆其他身份。人总是那么复杂。反正我就是在外面骑车。春天的时候。然后我就倒了。挺没道理的。森林里走得都挺熟。范围通常也小。我挑了条小径,骑着骑着就进了野地,正下坡呢,前轮就突然卡在了两块石头里。我从自行车上摔了下来,屁股砸在了树根上,外加自行车撞上了脑门。我就这么躺着。开始疼得跟鬼似的。动弹不得。我只是静静地躺着,抬头望着几根树枝在微风中缓缓地移动。许多年来第一次这么安静。当最糟糕的疼痛缓解一些以后,我感到一阵由衷的平和。只有森林。往常交织在一起的各种复杂的感受、想法、责任和计划都烟消云散了。突然之间,只剩下森林。(P31)躺在荒郊野外,我连马桶都不想。也不管是用当下最时髦的内嵌式,还是凑合着用更经典更灵活的款式。那个森林中的午后,连和水管工的对话都抛在了脑后。特别是最伤脑筋的那次,他说先前那位水管工干活太糙,以至于大便找不到钻到混凝土下面的通道,所以就差那么几秒钟他就要跨出那一步,把整个地板掀起来重新排管子。这些全都消失了。好些事我突然之间就不想了。(P45)其实我就生活在森林几百米深处,但从来没人经过。人总是跟着路走。他们横来竖往于此。成百成百的人。我得以在森林里住到现在,却也是因为从来没人经过。(P54)我们独自出生,我们独自死去。只有从头至尾适应它。孤独是整个架构的基础。它本身就可以说是一根支撑梁。人和人可以生活在一起,但是在一起作为规则只是在身边的意思。(P97)人类的一切我都敬而远之。(P190)人的问题在于,一旦一个空间里充满人,能看见的就只有人没有空间。宽广荒芜的风景,一旦走进个把人就不再是宽广荒芜的风景。人类定义我们视线的落点。而人类的视线又总是落在别的人类身上。这样就无形中制造了一个错觉,好像人类要比地球上不是人类的东西来得重要。这是个普遍的错觉。

居然哭出来了,我想本我不在乎我哭

事实是这样,我在图书馆见到这本书,我是第一个打开它的人,因为封面好看,因为里面有明信片可以被我偷偷拿走,我就把他们都带走。同时有黄仁宇的长沙白茉莉,明显有趣得多,读完旧上海故事半个月,这本只看了有三十页,后来期限要到了,我放在书包里不想爬楼梯还书。是什么让我遇见它的然后还不错过这不重要了。于是有一节长达两小时的无聊大课,教师说明不准带耳机看手机,可以看书。于是我选择尊重他,我读小说。恰是文明人的保守古板带我来你身边。当天线宝宝之类托马斯之流出现,我仍然觉得是这么的无聊到,心情不好。他说讨厌人类,好吧,我也讨厌人类。为了庆祝我们讨厌人类,读下去吧!或许,从没有一刻我觉得这是有趣的,即使感动得,眼泪下来。是德国人刻画没有见过的战役,他想想父亲的表情,在母亲妻子死去之后才自由的寂寞的做这样的事。之前的一生在干嘛?老古板之前的一生在干嘛?说破无生!你讨厌不讨厌。你有森林我有土地与山河。可我早就没有土地与山河。我们变得这么聪明,我们长这么多年变得这么聪明。可以得到什么?钱呀?工具房子,还有一只大鸟(原谅我被教化的写不出屌)。你看看,可笑吧?还有后代,固然后代这个与我们是森林土地山河一部分时候并没有区别。这太好了。可是啊!你几乎不认识你父亲。让我吃土吧!我说真的,这我才能回到土地山河里,我现在并不知道自己吃的是什么。就这样吧!

不经好笑悲伤惨烈又美丽

不是谁都能欣赏得来这种小说的。当我看完之后兴冲冲地把它推荐给某八零后姑娘时,她说了句“好无聊”;我觉得吧,因为这是一平时不怎么看书的主儿,于是又找到一位姑娘,平日喜欢读台港名家散文的,我说这书好有趣也够忧伤,可是人家把这本书放在桌上一放就是好几天说没时间看,哪怕实际上每晚她都在pad上看综艺。当然,虽然不待见这书,但她们都觉得封面好看啊,插图好看,然后又说了句:这么小的书,卖这么贵喏!看书,你想看什么呢?如果你要看戏剧化的人间故事,起伏剧烈荡气回肠的,那么这不是。如果你想看历史和沉厚和文化,那么这……太私人,算不上。如果你想看批判和控诉,这里头有一些,但它那么……好笑,又悲伤。好吧这里头有不少批判和控诉,但嘲讽和自嘲也足够多,你笑他人,他人笑你,这个世界本来就是荒谬的。看书,我想看到作者,看到鲜活的人,聪明的人,有情有意的人,脆弱的人。我想看看他是什么样的人,是让我畏惧还是觉得亲近。我想看到情绪,想知道平淡的日子里有什么东西在暗涌。多普勒,四十出头,聪明绝顶(自诩),生活美满。一日骑自行车碰到意外摔了下来,磕到了头,于是他的心智(用这个词对的吧?)改变了。他发现:自己讨厌人。于是毅然决然远离人,一个人跑去山上住。可他不是另一个梭罗啊!他不会农耕,也不看书写字。他会猎鹿,射箭(射着玩而已!打发时间而已!),会发呆,会骂街,还会时不时跑到山下的人群里跟别人换东西,甚至寂寞了去找人聊天。但最终,他总是回到森林里,和一头小驼鹿待在一起。这种日子真自在,他不愿回到旧生活。但旧生活总会找上他。他被迫短暂回到家中看孩子,遇见小偷行窃却与他攀谈,最后以礼相送;他劝导儿子放弃文明世界的儿童娱乐,把他带上了山,却发现小家伙天生是自然之子;他到杜塞尔多夫家串门,跟他交流各自对老爸的回忆;他跟守林人斗智斗勇;他跟小舅子搏斗;他古怪而快活之极的行为惹得一众人也跟他一起上山,将他的小世界搅得又挤又闹又不安……这个世界总归是热闹的,哪怕他主动逃离人群,他逃不开心里的闹。热闹无孔不入。说到底,他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讨厌人。书中精彩的句子比比皆是,翻译做的非常传神。比如作者躺在野地里,“人来人往,花开花落。”他把父亲比作薛定谔的猫,“他可能想过很多,也可能很少。他可能过得很好,也可能不好。他同时既完完全地活着,又完完全全地死了。而他现在只是死了。”他牵着驼鹿,鹿背上坐着儿子,组成了一幅《圣经》故事画;他讨厌精明的商业片导演,说“我会创造一种可疑且可恨的氛围,电影会变成可疑且可恨的电影。得不了奥斯卡奖。也不会有聪明的未成年人来排队买首映式的票”。他用一句非可非非可的话让可怜的老保守每天都跑到他那里来跟他求证他对他的印象。他说他已经喜欢上了无聊,因为无聊通往的是幸福(简直是金句!)。他形容人们又普通又麻木不仁,真的“很挪威”。他时候老保守的图腾柱“丑得惊天动地,搁地球哪儿都没法创造和平”。太多,太聪明。多普勒,他聪明到令自己害怕,聪明到无论如何都要遏制住儿子的聪明劲儿,让他和他一起过上无聊却幸福的生活。说到底,是一个经历已经足够简单的都市人千方百计要逃离人群的故事,当然,故事也足够简单。牵扯到的就那么几个人,以及一头鹿。这里头只有两个女的,还都是次要人物。可是,这个故事不经,好笑,精彩,悲伤,一点也不深沉,也可以说很深沉;在我看来,还有一丝惨烈,一丝美丽。这许多的形容词,其实映射的就是故事背后的作者,简单而睿智而迷糊。生活在人群里,体验着孤独,向往(这个词也没用错!)着孤独,练习着孤独,最终习惯孤独。“孤独是整个架构的基础。人和人可以生活在一起,但是在一起作为规则只是在身边的意思。这就够了。”当你年轻的时候,你心情不太好;当你不年轻了,你心情还不好。也许所谓的“心情不好”,无非是得知了孤独就是命而已。没什么,学习它呗!习惯就好了。所以,在我看来,这就是一本讲述孤独的迷人的小书。我是真的喜欢,并且觉得作者真的是可以亲近的人。

换种活法儿,可不可以?

之所以会买这样一本书,全是因为喜欢友雅为此书做的装帧设计,真是漂亮!对于全然不懂艺术的我来讲,能够用除语言之外的绘画来表达情感、沟通外界真是一种太高级的手段!这本小说简直实现了我小时候的愿望——生活在森林里,与世隔绝。这个叫多普勒的男人讨厌了人类,开始在森林里生活,小说结束的时候他大概在森林里生活了一年多。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他靠猎杀一只驼鹿获得食物,并去森林之外以鹿肉换取牛奶等生活必需品,他通过跟这头成年驼鹿的孩子邦果交朋友获得了陪伴,他还通过妻子来森林里“探班”解决了性的需求,此外,还靠和富商杜塞尔多夫的交往得到了糖分。这一年多之后,他以自己的行为影响了几个别人来森林里生活,为自己喜欢给马桶拍照的爸爸在森林里树了一座纪念碑,对了,还成功地让妻子怀上第三个孩子!读这本小说的过程中,脑海里涌现出了另外三部作品——《格利佛游记》《树上的男爵》《倒带人生》。这三部作品虽然不论是写作年代还是写作类型都各异,却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探讨了“换种活法儿的可能性”。格利佛爱上了和慧骃国的马们生活、交谈,男爵开始了树上自立更上的日子,斯图尔特受够了家里、关爱之家里那些性变态,宁可流落街头。当然,斯图尔特是最可怜的那个,因为他失去了选择的自由,被迫做出决定。于我而言,吸引我的正是这变换的一种全新的活法儿,无论好坏。给这本小说打了4分,是因为我突然想换作是女人,她在森林里生活该有多么困难!她首先得多锻炼,才有可能狩猎。而生理期的几天是不是也要像多普勒那样去山下“偷些”必需品才行。万一不慎,被某个路过森林的男人偶遇来个“一夜惊喜”,意外受孕的她会不会在生产时发生一尸两命。而抛开丛林的生活,单说开始一种新的生活,女人承受的压力似乎也更大,比如摩尔·弗兰德斯备受争议的一生,比如令秧拼命才拿到的贞节牌坊。最后,欢迎豆友推荐女性野外生存的书,印象里觉得完全没有接触过,好奇!

那个快乐无疾而终的年轻人

“我的父亲死了。”“昨天我手刃了一头驯鹿。”作者的碎碎念终于止于开篇的两句话,而作者的意识流风格也终于在第二部里面登峰造极。上一部里那个愤世嫉俗的年轻人还在,只是套上了分身乏术的大衣,将想带着驯鹿逃离的愿望裹挟进口袋,一道拉链隔开了针叶林与U形谷。只是北欧,北欧,思绪似乎也都是浓得化不开的油彩画的北欧。像阿根廷的乌斯怀亚一样都是属于世界尽头的挪威,有着幻化万千的瑰丽的北极光以及幻化万千的作者的文字组织能力——“生活教会我们欲盖弥彰的道理,所以还不如趁早交代:我有一根大棒。”你能理解一个稍微有点想象力的骚(ji)年(lao)看到此段时血脉喷张的画面感吗,很难想象作者甘心给自己这么逼格的size被安排到这么小的版面上。用碎碎念同一表达方式的碎嘴来说就是:像话吗像话吗像话吗像话吗?所以“听过很多道理,依然过不好一生”的原因要么是道理太过欲盖弥彰而一生又缺乏个傲人size。要知道婚姻不幸半数以上都是性生活的不和谐。原以为作者会在这本书之后再推出一本《我有了娃,我心情更不好》之类的书,没想到此季里作者已经陪孩子在看天线宝宝了,虽然作者“有种想把它们塞进碎纸机的冲动”,当然,更建议火车头托马斯从脑海中轰隆而过。父亲的去世与孩子的降临,如他所言“一个我从未真正认识的人替换为另一个我其实根本就不该认识的人。“死生循环这种事情不得不让人想太多。没错,就是:想——太——多。年轻人自己不要想太多难道要跟着那些行将就木的老年人想吗?无法言喻。无法言喻的还有作者对森林的偏执感。练习和孤独一起生活,通过对森林的热爱,用深浅明暗的各种绿色涂掉了驼鹿的森林,对作者来说森林就是一整个世界,那“世界充满聪明、操蛋、信仰、希望和爱“,是新年带来的福祉。那么还有驼鹿,如果是森林是作者对环境的祈求,那驼鹿便是作者自我的化身了,准确来说,是即将死去的自我。“青春的叛逆的冲动“”脆弱与坚强, 诗意与庸俗“,如果一只驼鹿可以思考这些问题多应该带进动物园或者博览会啊!你端,或者不端,时代与驼鹿就在那里,不紧不慢不声不响。这个年轻人,他认识到人类的错觉在于对自我的过分关注,但他摆脱不了错觉,就像他摆脱不了挪威。而一切都那么挪威。五月之后,挪威的春天终会到来。

一想到人生可能枯寂无聊,我的心情就不太好

作为一个“厌婚癌”患者,我最初就是被这书名给彻底吸引了。《我已经结婚了,我心情还不好》,原本以为这是一本吐槽婚姻生活的书,可作者很调皮地与读者们开了一个玩笑,他用那好似北欧冰川一般冷峻幽默的文字讲述了一个憎恶同类的“聪明人”为了躲避人类而来到森林中“隐居”的故事。在森林中某一处的帐篷里住着主人公多普勒和他的小驼鹿邦果。多普勒这样自述道:“我是丈夫、父亲、儿子和员工,还是房产所有者,以及一堆其他身份。我想逃。”我们每一个人差不多都是如此吧,拥有一堆身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只是多普勒并不认同自己的这些身份,并且很清醒地看到每一个人内心中都曾出现过并将继续出现着的孤独。“我们独自出生,我们独自死去。只有从头至尾适应它,孤独是整个架构的基础。”或许,正是因为人生不过是一场孤独的旅程,我们又对这孤独害怕得要命,所以不得不用各种事情来填充这生命的空虚。我们在各种关系里打转,在现实生活中不得不接受人类的一切特质。但多普勒却说:“人类的一切我都敬而远之。”他不喜欢过分的聪明,也不喜欢过分聪明的人,没有哪个父母不想希望自己的子女聪明、听话,但多普勒却由衷地希望自己的子女不要聪明,不要听话,甚至对儿子说“不要听你妈妈的话“,还怂恿女儿在家中举办疯狂派对,做点儿她们那个年龄的孩子应该做的事。这个多普勒天生就不喜欢人群,他与妻子的关系也算不得亲密,但他身边却有一只小驼鹿,而且他与小驼鹿之间的关系似乎比他与人类之间的关系要铁得多!这一点使我想到了自己的生活,我也一样不喜欢热闹,不喜欢与人群靠得太近,我信奉“亲密有间”的准则,确信人与人之间保持一点距离和分寸感才能使彼此的生活更美好、使两人的关系更和谐。当然,我是孤独的,所以,我养了一只猫。在大多数时候我喜欢与猫说话,并且我很享受这样的美好时光。但是,我只要一想到人生中可能被孤寂和无聊占据并填满,我的心情就变得不那么美好了。王小波说过,人生这么长,一定要找个有趣的人一起生活。想来也确实如此!但如果实在找不到有趣的人,那么身边有一只有趣的动物也是不赖的选择。书中的这个多普勒满嘴粗话、行为粗野(这一点我非常喜欢),但他对着小驼鹿喃喃自语时又是那么地温柔友善。一想到自己的生活中被无数无趣无聊的人充斥着,便真心能理解到多普勒与小驼鹿之间的感情。既然结婚了,多普勒的心情还是好不起来,那么干脆就由着自己的性子去生活吧,不去管这样生活到底是有意义还是无意义,因为所谓意义全是人为的赋予,与其考虑着选择哪一种生活方式才能被他人称为是“有意义的”,那还不如由着自己的心性去选择一种生活,在当下就活在意义之中。这部小说,篇幅并不长,我最爱它那犀利幽默的文字风格,这文字中还带着那么一点不着调、不正经的味道。或许正是因为严肃的事情太多了,人生才难免陷落于枯寂无聊之中。如果稍微地活得那么随心所欲一点儿,会不会,心情就能好起来呢?

我是另一个多普勒,我心情也不好

“我的父亲死了。我刚刚在森林里大开杀戒,结果了一头母驼鹿的性命,然后大度地跟它的孩子小驼鹿交上了朋友。我为它取了与死去父亲相同名字——邦果。邦果不会说话。拥有一个不会说话的朋友是幸运的。”故事的开头酷极了,比生活中大多数事情都要酷。当然它还算不上第一,最酷的事情是搬进森林里住。千万不要用“挪威头号畅销小说家”、“现代成人寓言”、“当下生活苦涩内核”、“一曲悼念父亲的挽歌”来形容这本小说。说实话,你对它最客观的评价应该是它很酷、很屌、很反生活,而不是秀前面那些庸俗浮夸的句子,有时你觉得自己太聪明了,其实恰恰相反,你很蠢。还有小说名字《我已经结婚了,我心情不太好》也存在极大讨好读者的嫌疑,开头的那段文字更是多余,什么我是xx,我想逃。算了吧,你看完小说就知道,这压根不是逃,是森林的召唤,是使命必达,我必须一头扎进去,永不回头。这么看这本小说的名字应该叫做《挪威的森林》才更合适呢。当然,我要说的不仅是这本小说,你们对于整个世界的包装都让人喜欢不起来。这正是我(多普勒)讨厌人类,要搬进森林去住的原因。说说多普勒住进森林的过程吧。某天他骑自行车穿越森林腹地,森林绊了他一脚,摔倒了。然后脑袋进了某些奇怪的东西,一切就改变了。上一次在《我是个年轻人,我心情不太好》评论中,我说过我也是一个自行车手,当然还有其他一些和主角的共同点,但都不重要了,因为结婚的故事和年轻的故事完全不是一回事,不是一个主角,不一样的性格和三观。多普勒没有为自己列张表的习惯,也不准备改变现状,整天偷鸡摸狗想些不着调的事,用人类的话说他就是破罐子破摔,挺没溜的一人。所以结婚不是年轻的续篇,或者第二季,你们被阿澜•卢,这个号称是挪威当代最富盛名的畅销书作者骗了,他首先是挪威最大的骗子,其次才是一个不错的作者。你们要认清这个真相。当然这也不重要,唯一重要的事实是我和多普勒一样也是一名自行车手,拥有专业的装备和丰富的骑行经验,以及极少人拥有的正确自行车观。但是我没有和他一样的大屌,这让我觉得自卑。这是种族原因,想要大屌下辈子就要生在北欧、西伯利亚这样野性的地方。就在前不久,我也摔了一跤,区别是在摔在城里。万圣节我喝醉了,百鬼夜行的夜晚我骑着自行车回家,不知被那只小鬼下了黑脚。嘴巴朝下,狗啃屎的姿势,说起来真丢人,咣当,就倒了。路上半个人类都没有,我躺在地上,世界一下子安静了,北风不再胡吹,汽车不再乱叫,我看着头顶刚过完光棍节的树干和灰不溜秋的半个夜空,这是北京地平面上0海拔的午夜,感觉真好,半年来第一次这么安静,一种由衷的平和。我在地上躺了很长时间,大概有十几分钟没有动弹,小鬼们踩着我的身体匆匆行走,却没有半个人类路过。这是真实世界吗?不知道。我没有像多普勒摔倒后开始倒带人生,我忘了自己想了什么,大概睡了一小觉吧,当时脑子里空空的。后来感觉到疼痛感越来越强烈,有血流进嘴里,咸湿的滋味。我爬起来,把车子移到路边,坐在马路牙子上擦拭伤口。一包纸巾都没能止住鲜血。我感觉嘴唇肿的应该有多普勒的大屌那么粗了。这时开始陆续有人类出现和路过了。声音回来,北风回来,意识也跟着回来。随后的故事索然无味,我依然是那个我,没有像多普勒一样搬进森林或者选择与北京的地平面保持看齐。或许是那一刻没有什么东西进入我的脑袋吧,所以命运只在我的下巴上留了一个疤。我没有住进森林,不过我有个朋友住了进去,这让我羡慕嫉妒。他叫做齐自多,是一个诗人,在森林里写了一首叫做《一个二十七岁的野人》的诗,原文如下:一个二十七岁的野人与一场梦相爱并且解开丝带像解开你沉睡多年的姑娘独自生活如同结识深山老林里的青年野人与自己对话成为孤独的演说家政客、以及万物的领袖修剪茫茫草原把每一株古树做成盆景采集月光和露水酿野果做酒,渡过一生引醉无数生灵每年投自己一票连任至二十七岁死去或者来到城市遇见你沉睡多年的姑娘相爱或者继续寻找喝廉价的酒住石头房子与所有人谈话成为一个小丑小丑、以及小丑“我会修剪草原,照顾植物会用月光和野果酿酒”你常常这么说当你第一次得到一把枪并学会使用我早已在石板上刻下你的名字并试着写一句话来纪念你"技艺精湛的酿酒师、园丁演说家、政客以及万物的领袖享年二十七岁"只有真正住进森林里才能写出这样的诗,这真让人羡慕。不过我并没有因此完全与多普勒的故事分道扬镳。我俩藕断丝连,另一个重要的联系是都幸运的拥有一个不会说话的朋友。我的朋友叫做小东西,是一只狗。它曾是一直没人要的流浪狗。虽然跟一只流浪狗做朋友听上去没有驼鹿那么酷,但中国没有驼鹿,这又回到种族问题了。看来下辈子必须要投胎北欧,最好是斯堪的纳维亚深山的猎人家庭,天生大屌并且能随意与驼鹿交朋友。如果你愿意,请把我的狗想象成一只驼鹿。一个男人和他的小驼鹿的故事。这样,我与多普勒的故事又一次重叠了。我每天和小驼鹿玩耍,一起玩动物翻翻乐游戏,在小区的草坪上也有一个固定的撒尿广场,我枕着它睡觉,分享同一张沙发,同一笼肉包子,保持对话和亲密交流。这种超越人与人的神交是关于物种间灵魂的伟大共享。这是一句超级大屁话。我保证一天最多说三句,这是第一句。(未完待续)

意义消解的方式

书名其实跟书的内容背道而驰。原文书名只是简单的多普勒。但是翻译成中文却是“我已经结婚了,我心情还不好”,主人公最反感的“聪明”行为。大概是我“聪明”的恶习,读这本书,总是联想到梭罗的《瓦尔登湖》,还有以前看过的一个美国电影,讲一个美国大学生,学习只是为了应付虚伪的中产阶级父母,等大学一毕业就切断跟所有人的联系,只身一人赶赴阿拉斯加,独自生活,却意外丧生的故事。另外,就是听说现在的钟南山有一群隐居者,神龙见首不见尾。小说语言流畅,情节有趣。因为想法有趣吧。虽然说起来这个想法并不少见,就是意义的消解。现代生活过于复杂,只有少数精英分子能够应付的过来,其余的大部分人其实是又应付不过来,但是又苦恼地不知如何是好,苦苦支撑而已。当然小说的主人公是足够聪明的,聪明得对生活应付得足够好,又聪明得想得出用来这个“松手”的好法子--消解意义,恢复自由。其实想想这哥们儿有点欠揍,因为有点炫耀,就好像以前有个好学生课外活动等素质教育做的特好,但是最后他又欠揍地说,我讨厌分数决定论,但是我六门考试只丢了二十分。因为他足够聪明,所以在消解意义的路上走得比很多人还要远。梭罗还很诚实地干活养活自己,跟收税官争论;这哥们儿干脆去偷,宁可无聊也不干活,总之让自己觉得“聪明”的事情一概不做。钟南山的隐居者虽然神龙见首不见尾,但是那也是一帮修道的人,起码有修道的目的。多普勒只是碰到什么事儿,心血来潮地做做。不过在文章的最后,他丢下刚生完孩子的老婆和孩子,带着儿子走进森林,说了一大段话,说这是一场战争,还是漏了狐狸尾巴。他毕竟是个人,消解意义也是一个意义。虽然比起他女儿对指环王的迷恋要好多了,但是人是逃不开意义的。当然这是一本挺不错的书,尤其对于焦虑的中国人,如果看进去,能让心情平静不少。比如我对儿子的考试,心情就平静不少,如果他不那么“聪明”,未必是坏事。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片瓦尔登湖

读过作者的《我是个年轻人,我心情不好》觉得他简直就是知音,道出了多少年轻人的迷茫,同时也在想主人公未来的走向,暂时走出卡壳状态的他在走入社会后,心情会不会变得好起来。这本新书给了我答案,事实证明多普勒在反社会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了。翻开书就被震了,“我是自行车手,我是丈夫、父亲、儿子和员工。还是房产所有者。以及一堆其他身份。我想逃”谁不是呢,我们每个人都背着好几个身份,被贴着不同的标签,想逃却又逃不掉。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片瓦尔登湖吧,总会有些时候,让你想抛下眼前的一切,遁了。抛下所有身份,远离虚伪的同类,过着自给自足,与世隔绝的生活。但我们没有勇气真得去这么做。多普勒做了,就在摔倒醒来的瞬间,他觉得时机到了,他要隐居森林,他抛妻弃子,自毁前程,回归原始,和一头小驼鹿在森林互为守候。但他却没办法完全脱离社会,他需要牛奶和糖,他需要工具,他以物换物,去偷去抢。就是不愿意像个正常人一样回归正常生活,他就是这么拧巴,这么矫情。他讨厌人类,却又离不开其他人。他希望他的孩子不要太聪明,聪明是种束缚,他所追求的是绝对的自由。他反对社会的教条不满,他们剥夺了人们的创造力。我以为当他再次当爸爸的时候,他会选择回归家庭,但他居然和妻子说他被召唤了,要去更远的森林探索,他妻子居然也欣然接受了,这太扯了,反正在中国这种事情应该永远都不会发生。你想逃?没那么容易!明天我依然是员工,是女儿,是女朋友,唯独不是我自己。

是该闲下来了

累, 世界累了,空间累了,你我都累了,我们不会站在主人公角度去考量世界,我们也不能。每个人对压力的承受不同,你怕失败,所以你努力做好。你怕孤单,所以拼命恋爱。所以主人公,我看来并没出格,出格的只是这个渐渐陌生却供养我们的世界与人际!

我还没结婚,我心情也不好——《我已经结婚了 我心情还不好》书评

请原谅我的浅薄与肤浅。有多少人跟我一样,初初看到书名时,错把它当成是一部以婚后生活为主线的小说。“我是自行车手我是丈夫、父亲、儿子和员我还是房产所有者以及一堆其他身份我想逃”每个人都会扮演不同的角色,这个角色也是随着我们的成长而不断增加的。今年的我卸妆下了一场戏,却又匆匆登台,换上戏服,进入了另一个剧情。初入剧情给我带来了些许的不适,些许的激动,些许的兴奋,些许的茫然……所有的一切让我偶尔会不自觉的产生想要遁走的冲动。刚一拿到这本书,别具匠心的装帧和排版,以及里面漂亮的插画,让我的心情一下子就变得欢快起来。甚至抛弃掉我每晚必看的动漫。“恰恰相反,我有理由相信他只是个普通的年轻人,和其他几百万普通的年轻人一样,必须为出生在某个既定的历史时刻而承担后果。”人生到底是什么呢?人生到底要干什么呢?我想任何博学之人都无法对这些问题作出最准确的回答吧。凡是发生的都是有原因的。一如我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一般。我想我所要做的,便是好好的生活,“咖啡真苦,蜜糖好甜,我从来不拒绝 所有滋味……生活本该这样,喜怒无常”,是的,不要拒绝生活赐予你的独特的体验。而我们应该也就是在这样的体验中,不断的接近那个最真实的自己吧。又想起之前刚读到的一首诗。苍穹——大卫……重复别人的命运,亦被别人重复爱过,恨过,哭过,笑过不得不提的是日子不堪一提的也是日子愿意与否,你我都要在可能与不可能间度过此生上半生如此平静,或许就是为了下半生我对你动用苍穹其实我在最初的时候,对于这部小说仍旧有点儿茫然无所知的感觉。直到多普勒因为妻子的强制命令回到他所逃避的小镇上,开家长会,接触他所讨厌的人类,与半夜到访的罗格交谈,我才仿佛真的触碰到了多普勒。“要是在半年前一个如此体面的老保守对我质疑一定会让我深思一下错误是否其实在我,但现在,再者崭新的森林生活中,这对我一点作用都没有。”改变,就是这样发生的,曾经以为根深蒂固的东西,就这样悄无声息的被改变了。这让我不禁这样的认为:最开始对邦果母亲的虐杀是否是一种象征,象征着多普勒对于附着在他身上的“过去”剥离。而在森林中的一跟头,则是我们常说的生活中的某一个契机——让他与过去剥离的契机。因为从那之后,他就开始了他真正想要的生活。而正是因为多普勒的不拒绝,他才能有机会认识到现在的这个自己。读一本小说,暂时远离世界一小会儿。我是真的沉浸在了多普勒和邦果的世界了。

逃吧,到森林里去

森林可爱黑暗且深但我必须信守承诺睡前还有长路要走睡前还有长路要走罗伯特·弗罗斯特的《雪夜林边小驻》这首诗的最后一段,很贴切而又巧妙的出现在书的扉页上。 其实关于这一段的翻译有很多种,但宁蒙这样的翻译却最恰到好处。重复了两次的“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毫无疑问才是罗伯特最想表达的。阿澜·卢引这段诗,正是因为森林。森林是生命和包容,是一切无尽和有尽的综合。其实小说的故事内容很简单——多普勒不开心。多普勒拥有良多,但是不开心。于是他从现代社会的文明牢笼中逃了出来,奔向了仿佛能够容纳一切的森林。但正如同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多普勒选择的森林一样,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接受这样一部看似只有碎碎叨念的絮语的书。我觉得大概好多人在读了开头之后还是一头雾水:这小说到底说的是个什么玩意儿?阿澜·卢的书中没有知识分子式的传道和诠释,也没有革命派作风的呼吁和倡导,他就是用甚至有时候读来觉得神经质似的心理片段抒发自己,并不妄图过度表现。但这种类似于意识流动的篇章确实能够给我们带来一点启迪,至少当我们有时也想要和多普勒一样逃离这个社会的时候。现代社会是什么?说白了其实就两个字——复杂。我们拥有复杂的身份。我们不仅仅是我们自己,也是我们父母的儿女,是我们爱人的爱人,是一堆人的朋友和那么几个人的下属。我们是所有需要缴费的单子的签名者,是每天早上穿梭在忙碌人群中的填充物,是一堆垃圾食品的享用者,是每天泡沫连续剧的追逐者。而这社会也同样的复杂到难以理解,黑暗面绝对不是只有少数人才能触碰的奢侈品。每天电视新闻上爆炸式喷发的头条都在提醒,这个世界所迷恋的,只有年轻、性和权力。我们就这样,尽情挥霍着过度剩余而又虚无的人生。然而偏偏,我们又自以为聪明的沉浸其中,以为能够从这其中得到难以言说的宝藏。可事实上,我们离认清自己还有漫长的道路要走。不跳脱出这个奇怪而复杂的循环,人类似乎永远无法清醒地认识自己。马克思说过,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现代社会摆脱不了的商品经济,毫无疑问是我们目前试图逃离这样的生活状态的一个巨大障碍。多普勒最后在森林中完成了他的原始狩猎和以物易物的交换模式,但显然在对抗整个庞大社会体系时还是显得脆弱不堪。当然,如果相信人类真的只用回归就可以解决眼前的矛盾的话,那未免也太天真了——历史永远前进,而不会让人们的杯水车薪阻挡他必将会到来的前景。不过,总算多普勒和他的小驼鹿邦果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可能,也为我们在偶尔停下来迷茫的时候提供了一种思考方向。走得太快容易失去方向,那我们不妨停下来看看。生活在钢筋水泥中太长时间,那我们不妨逃到森林中住一段时间。我们要反抗现代——打倒聪明,打倒愚蠢。因为战争就在门外。这就是战争。这就是小说的结尾,也是阿澜·卢想对我们说的。

一直无聊下去,直到幸福到来

“我是自行车手。我是丈夫、父亲、儿子和员工。还是房产所有者。以及一堆其他身份。人总是那么复杂。”这个现代社会中身份复杂如同你我的人,有一天,春天的时候,在森林里骑车,然后就摔倒了。开始疼得面目狰狞,慢慢地,躺在地上动弹不得的他,抬头望着几根树枝在微风中缓缓地移动,突然发现许多年来第一次感到如此安静,往常交织在一起的各种复杂的感受、想法、责任和计划都烟消云散了。儿子的伤脑筋的动画片,装修的瓷砖、水龙头、浴缸、马桶,工作,老婆,人类,都统统不见了。突然之间,世界安静了,只剩下森林。于是乎,他决定从此在森林里住下来了。这个决定本身具有极大的杀伤力,这是对现代生活决绝地背离。他扎了帐篷,在帐篷外撒尿,他手刃了一头驼鹿,回归到一个猎人和采摘者的原始角色,跟小驼鹿建立了比跟他老婆和跟任何人类更亲密的伙伴关系。他思考自己的聪明如何绑住了自己并很可能就这么哄着自己过完一生,“我聪明地学习,得到一个超级聪明的爱人,并且在有人给我一份聪明到对其他所有聪明的工作竖起中指的工作之后,以聪明的方式,在聪明的朋友们的簇拥下和她结了婚。之后我们有了孩子,我们聪明地抚养他们,我们搞到了房子并聪明地装修一新。在这一切聪明之中我游荡多年。我在其中醒来,在其中睡去。我呼吸着聪明,渐渐消磨了生命。”他练习孤独,并开始体会到刚刚去世的父亲的孤独。“我的父亲不在了,永远地离开了,而我从没真正地了解他……这一切以全部地重量渗透到我心里。”如果只用一个关键词来形容我们的现代生活,我没做过统计,但猜测得票最高的很可能是“忙碌”,其次可能是“竞争”。忙碌与竞争形成的高度运转的巨大漩涡,把每一个人都卷入其中。“压力”成为了每一个身处人群中的人的共同感受,不管是一个小朋友在小朋友群中,一个大学生在大学生群中,一个上班族在上班族群中,还是一个中年已婚事业有成人士在中年已婚事业有成人士群中。早高峰的拥堵,不自觉加速的步伐,脑子里转个不停的成千上万的念头。这之下的迷茫、孤独与空虚,成为了与表面的繁忙并行的第二时空。而看起来功能健全见招拆招的现代社会,发展出了一大批针对都市病的生意。消费主义本身神奇地同时成为了其最大的病因及最大的治愈者,它填补了人们内心的空洞,同时又催促人们以最快的方式赚取更多的钱以便能用更多的消费来填补下一个更大的空洞。而主人公多普勒,受够了这一切,他主动脱离了都市的漩涡,不再赚钱,也不再花钱,他跟山下的商店用驼鹿肉以物换物,并认为这是人类拯救自己的最好方式。他其实是在表达:反思过度膨胀的消费主义,对已然控制和改变了人本性的商业化喊停,这是人类拯救自己的最好方式。小说作者、挪威作家阿澜•卢是个有趣的人,从《我是个年轻人,我心情不太好》里年轻人的迷茫和对生命的追问,到这本《我已经结婚了,我心情还不好》里成年人对自己的生活方式、现代社会下的生命状态的深刻反思,都有一以贯之的东西。他的作品常见短句子,自白式的语言,有一种直达核心的简洁与力道,就像一个使用短兵器的高手,一切都干净利落,招式清晰,哪怕是在谈论人生的大命题,他也懂得节制,不滥抒情,情感都隐藏在文字表面的一尺以下,所以他的语言看似简单却有看头,有一种沉甸甸的东西,让人没法忽视,六七万字的小说读完很久,仍然坠在心里。不难想象,他本人作为自行车爱好者,一年四季当他骑车穿过挪威的街道与森林时,他思考的世界和自己,是去除了层层面具的真实。在喧嚣的世界里何去何从?这个古老的话题几乎不会有真正答案。小说里,多普勒以一种行为艺术的前卫方式给出了他的立场,却也并未给出答案。据说十年前当这个小说在挪威出版时,名噪一时,甚至有狂热粉丝读完小说后效仿了主人公的做法,也搬进了森林。但是地球另一端的我们没有大片的森林可以住。或许启发本身已经很好。多普勒住进森林后,跟冷漠的商店老板成了朋友,并跟闯进他家的贼聊了一晚上,一起喝了酒。所以启发之一是,每个人都携带着一整个沉默如大海的世界,跟你认为最不可能的人聊聊天,没准你们的相似度比你和你自我定义的圈子要大得多。启发之二是,接纳无聊是有好处的。这是多普勒发现的,无聊——这个现代人惟恐避之不及的鬼东西,现代人拼命折腾不惜代价要赶跑的东西——他相信它同样能拯救自我。“无聊被低估了……我十分肯定,无聊的另一边,有什么等待着我,”他说。把复杂的身份卸掉,让自己停下来,把日程表清空,什么都不做,无事可做,让自己无聊一会儿,多普勒认为,这是很好的,他会在无聊中走向某处。我不得不说,他的见地在此处与佛陀不期而遇。或许这正是应对现代社会结构里的喧嚣与迷惑的好办法。“我的计划就是,一直无聊下去,直到幸福到来。”

小驼鹿和那个无知的人类

这不是一本受众广泛的书,而且书名和内容没有关系。 小驼鹿邦果的妈妈因为进化的级别不够而遭到人类的杀害,因为小驼鹿也没有进化完全而且没有智商,很快和杀害它妈妈的人类成为了“朋友”(实际上是人类的劳动力和玩具)。这个杀掉邦果妈妈的人类多普勒,因为一瞬间的“开悟”离开家庭住到森林里,因为他感受到自己厌恶人类,厌恶有人类气息的一切。森林给他自由没有束缚,从此他幻想过上以物易物钻木取火的逆向进化生活。为了维持这样的生活状况,他需要以邦果妈妈的肉换取超市里的牛奶,以盗窃的方式取得巧克力、果酱、斧头、颜料等他的生活必须品。在入室窃取巧克力的时候,结识了年幼丧父几年前又丧偶的杜塞尔多夫。丧偶以后,杜为纪念未曾谋面的父亲,真实还原了听说来的父亲死亡的那一刻,纳粹1944年巴斯通突出部之役的场景,他成了精湛的手艺人,并且已经坚持了六年,马上要完成了。就像其他耗尽心血使毕生愿望以偿的人一样,完成之后就空虚到想死。冥冥之中一档电视节目挽留了杜,不久之后无所事事的杜也搬进了森林和多普勒做邻居。杜的行为影响了多普勒,多普勒也在很长的时间内给他并不了解的父亲做图腾柱。多普勒还和一个小偷、一个保守派分别发生过故事,虽然不怎么愉快,但最后这些人都搬来和他做邻居,好巧。大概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期间,多普勒的妻子来找过他,然后还有了baby,baby出生的那天多普勒被他妻子的弟弟,也就是baby的舅舅绑下山看样妻子和孩子。不过一切都是徒劳无功的,你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多普勒轻易取得了智力尚在发育期的小儿子的信任,带着小儿子和邦果又踏上了下一段旅程。谁也不知道他们要去哪,谁也不知道未来他们要怎么立足。确实不知道是什么激发了作者这样的灵感,作为故事不得不说点子很新奇。但对我来说故事没有讲完,道理没有讲透,所以只给三星。厌恶人类以及人类一切事物的人,于是物理上逃离但生活中却无法与人类实质性隔绝?为了生存而烧杀盗窃就是合法合理的?在远离人类的地方同样无所事事受人影响,空虚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在心理上、精神上都没有提出什么理念,所以只好一直走下去。但是,喂,在你想清楚之前别再祸害别人了好吗。

有病就去看

多普勒的妻子对他说:有病就去看。我妈好像对我说过类似的话。她说,你已经变态了。多普勒厌恶人类,一个人生活在森林里。和一只小驼鹿为伴。对了,他吃了小驼鹿妈妈。几年前,读到多普勒年轻时的故事。好像读到了自己。一无所有(但有一辆自行车),对未知好奇,有很多不理解的东西,但也愿意去尝试,比如他最后真的去旅行了。现在,他结婚了,成了自行车手。住在大房子里。房子里还有高级的瑞典高保真音响。有一天,多普勒跌倒在森林里。一瞬间,想明白了一切。应该算是顿悟了。然后开始一个人住在森林里,过上了原始的非洲生活。这就是昨晚我一口气看到118页的故事进展。我在想,这会不会是我后半生的故事。大半个月前,我也有了顿悟。是在飞机上。我倒不是怕变成野人。比较让我担心的是,我好像也越来越讨厌人类。多普勒喜欢大自然。他又聪明又碎叨。说话简单利落。他为自己的大屌又喜又愁。他模仿起儿子的动画片歌曲,简直像个神。我很高兴,他变得这么幽默。我很好奇,他最后会不会走出森林,变回之前的多普勒。但即使变回去了,我也不会失望。因为,“任何事情都不会发生两次”。

这一切其实并未发生

这本书是《月亮与六便士》的通俗版,或者说是畅销版。直觉认为这本书整个地是一个幻想。事实仅是:多普勒的父亲去世了——之后多普勒骑自行车摔倒眩晕(这整本书甚至可以认为是他在这如梦似幻的时间段的YY之作)——之后是得知妻子怀孕——之后他刚出生的婴儿说了书末的话,并依稀看到自己和长子、驼鹿往森林更深处前行的背影,基督教般的画面。书的第一句话是“我的父亲死了”,独立成段,这是事实现状;第二句话也是独立成段:“我手刃了一直驼鹿。”这就已经展开幻想了……

价值观的对抗

在一个真实世界因为雾霾而惨白的时候,我看了一本散发森林气息的书。绿色的,封面封底是一整张森林的画,水粉?油画或者别的什么,总之就绿油油的,让看到的人,都能感觉到肺,甚至每一个肺泡里充满了氧气,那些肺上的纤毛们都因脱离了雾霾而精神抖擞……扯远了,简单说,这本书的出现,如此的及时,所以我就没客气用了一下午把它“啃”的尸骨不存。甚至用书里带着的驼鹿贴纸,在这本绿油油的书里贴满了个人印记。说到驼鹿,我之所以很肯定,是因为这驼鹿是书中地位如此独特,必须声明,这不是一本关于驼鹿的书,但就像书名《我已经结婚了 我心情还不好》、就像封面的森林和一个红色的自行车、如今再加上驼鹿,估计不看书,实在无法顾名思义吧。小驼鹿邦果在妈妈被主人公”我“杀死吃肉后,也曾“挑衅”并让“我”用“超过12公里的时速跨越将近五英里”追杀,却在精疲力竭时,一起睡在帐篷里,并奇妙达成和解,成为了一只和”我“不离不弃的驼鹿,陪伴我住在森林里。(看完书后反复思量,觉得驼鹿是个精妙的隐喻,隐喻什么,自己感受下:)……)这么说吧,这本书超级无厘头却又非常有内涵,此刻我想起来周星驰的电影,恩,就是这种感觉。看的时候觉得一切不合常理,却又有逻辑的推进,就像那个被我偷食物的A和偷我家的B,最终就那么”顺其自然“的成为”朋友“;就像有社会地位有家庭有孩子有一切的”我“,却一定要独自住在森林里,要么顺手牵羊,要么以物换物才能得到生活必需品……瞧,你也觉得不可理解是吗?所以你要看看此书,当你看完发现你理解了,甚至羡慕”我“的生活,你才会真的反过来,看你所处的世界,那个高楼林立、每天定时上班、定时陪孩子看动画片……的生活,是多么的奇怪!比”我“住在森林里奇怪多了,你问为什么?这么简单的答案,因为——森林是每个人的!这是一种价值观的对抗,如果你对自己生活在现在世界里有一丝觉得不对劲,就像骇客帝国中尼奥那样,那就看看这本书吧,或许它将带你逃离这个“虚拟世界”寻找到你真的使命:)

孤独者的森林之旅

他的父亲死了。昨天他手刃了一头驼鹿。我能说什么呢?在父亲死后,多普勒生活在森林里。小鹿邦果在母亲被杀后一直留在多普勒身边,并成为了他在森林里生活不可或缺的伴侣。他说一日骑自行车意外地摔跤磕到了头,于是他的心智有了改变。可我觉得他父亲的死才是他突然改变的根本原因。他生活在森林里的期间,用树图腾来完成对他父亲的纪念。他说他对父亲一无所知。他们是遥远的两个个体。但在完成图腾柱之后,他突然感觉和父亲如此亲近。他说他不喜欢和人类呆在一起。邦果成为了他森林生活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为他仍然需要倾诉,而邦果就是最好的聆听者和陪伴者。他通过交换鹿肉来获取物资。当我们习惯了买卖的社会,就不会将注意力放在易物这种交易行为上。因为习惯会让我们缺乏创造力,缺乏关注,缺乏思考。但我知道每个角落仍有一小群人像多普勒那样用易物的方式交易着。有些交换各自已经不太需要的物品,有些交换技能和交换思想。这是一种很好的趋势。尽管有人认为这是资金流通的最原始的方式。但有谁敢说原始的东西就是不好的呢?当妻子去罗马旅行后,他要留在家里看着两个小家伙时,罗格深夜进到多普勒家里欲进行偷窃,多普勒并没有将他当成贼,而是像朋友那样邀请他坐下来,喝杯咖啡,聊聊天,喝点小酒,罗格离开的时候,多普勒还将CD、DVD播放器,他儿子收藏的DVD都送给了他。是的。多普勒的做法可以拯救一个堕落的灵魂。而他仅仅是采用换位思考,将他当成朋友而不是一个深夜入室盗窃的贼。后来伯瑟搬到森林里和他一起作伴。他很厌烦。伯瑟想像多普勒那样,住进森林里,远离浮躁的社会去思考人生。可他却离孤独太遥远了。尽管他努力模仿多普勒,想改变点什么,但却领会不到:“我们独自出生,我们独自死去。只有从头至尾适应它。孤独是整个架构的基础。它本身就可以说是一根支撑梁。”当杜塞尔多夫、伯瑟、罗格都搬到森林里去住时,那个原本平静美好的环境就失去了原来的面貌了。他想远离喧嚣,远离人类,但却未能完完全全地抽身退隐。因为他结婚了。作为一个已婚者,多普勒其实还是挺幸运的。他的妻子没有因为他荒谬的行为而离他而去,坚强地一个人撑着还有两个小孩的家。在小儿子出生的时候,多普勒说他们被召唤了,要带着大儿子出去旅行,他的妻子居然还是同意让他们去了。 “我们需要可以自由呼吸的空气和宏大思考的空间。世界在等待着我们,我们即将开始一段可能漫长的旅程。”我觉得这本书根本就不应该叫《我已经结婚了,我心情还不好》。《孤独者的世界》,抑或《孤独者的森林之旅》岂不是更好?

森林里有只驼鹿在等我

曾经无数次的幻想,婚礼的样子;无数次的幻想,穿上婚纱的模样;无数次的幻想,牵着身旁那个他,走在红毯的那一天。然后,带着对未来婚姻的美好憧憬,我长大了,成年了,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可是,现实就是这么不慷慨,待我准备好一切,那个他却迟迟未出现。相过很多次亲,也遇见过一些人,最终却还是回到圆点。就好似做了一个梦,梦里每个人都很快乐,不需要为房子操心,不需要为车子费心,不需要讨好婆婆,不需要奉承丈母娘。梦中的两个人,你侬我侬,就像是校园里的小情侣,因为喜欢,就在一起。梦里的这个,叫爱情吧。爱情本来的样子,难道不就是“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吗?天总会亮,梦总会醒。我睁开眼睛,看到房子的天花板,莫名地就惆怅了。房子啊,房子,我们在你的心中,却又走不进你的心中。肚子咕咕叫,生理的反应,真实的告白。身体说,“我要吃东西了”。于是你就得去吃东西。吃东西得花钱买,于是我又得去挣钱。挣钱就得工作,于是我不再留恋床和被子,翻起身来,工作去。在这一系列过程中,我是不是忘记了“爱情”?爱情,如梦。梦醒之后的生活,则是婚姻。婚姻,少了一份你侬我侬,多了一份相敬如宾。少了一份情调,多了一份责任。婚姻属于两个家庭,不像爱情,属于二人世界。突然庆幸自己还没有结婚,没准儿我也会心情不好。春天的时候,在森林里,我骑着自行车,像往常一样,或许还哼着歌什么的,可是谁也想不到,就在那样一个美好的时刻,我摔倒了。脑门被自行车撞上,屁股摔开花。接下来,我只能静静地躺在地上,看着树叶摇曳,阳光斑驳,感受着微风吹拂。或许还能听见森林里其他什么动物的叫声。时间停在了这一刻,世界仿佛只有我一个人,我听到了自己内心的声音,来自心底的最真实的声音。如果说,有一天,我骑着自行车,摔倒在了森林里,我首先想到的应该是,我会不会就此摔成残疾,或者是摔坏脑门或者摔坏其他什么器官?正常人都会这么想。可是,当我多躺在地上一会之后,当我的耳朵里不再是嘈杂的汽笛声,不再是挖挖机不知疲惫地挖掘声,也不再是商场的叫卖声。我估计会假装很疼,然后赖在地上不起来,就让我安静地睡一会儿吧。从那一刻开始,我和多普勒一样,开始爱上这样的安静。那些房子,车子,票子;那些高富帅,那些白富美,那些土豪,都他妈给我滚远点。别说我撞坏脑门了,因为我此刻才找到真正的自己,一个不被人类所有事左右的特别的人。现在我感觉自己有一些特别,我躺在这属于全部生物的地面上,属于我自己的地面上,没有束缚,没有压力,全身都很轻松!这感觉就像是恋爱的时候,也就是没到达婚姻,属于爱情的时候的感觉,那个时候,我可以在那个他面前,随便任性,随便调皮,随便撒娇,因为这份爱情,只属于我。我开始留念这种感觉,我开始只关注我自己。所以我决定搬到只有我一个人的地方去住。我也想搬去这样一个地方居住。遗憾的是,我没有多普勒的那份魄力,也没有多普勒家乡的那片森林。我只能默默地看着这一本封面黑黑,内容多彩的书。靠着想象,和他一同去森林。我见到了他牵着驼鹿去换牛奶的样子,笑着看他参加家长会时被家长极力反对却依然自我的样子,他支持精灵女儿举办大派对的父亲形象在我看来是那么的高大。多普勒变化真大!而在我看来,他其实只是做了思想上一个小小的转变。在当今这个物质时代,所有人最关心的是钱,金钱至上这话一点不假,“没有钱你什么都干不了”这话我活这么大,听到了无数遍,事实上,这确实也是事实。因为我必须得活着,我就是多普勒心中的那些人,那些怪人,那些保守派。我无法想象自己牵着一头驼鹿去逛超市,也无法想象自己去森林里狩猎,再血腥地将它们剥皮取肉。所以我终究只能是我,终究只能是个大多数人,终究只能在梦里编制童话故事,在梦里拥有爱情,在梦里活出真正的自己。梦醒来,我已经结婚了,身旁是那个他。可是我得起床做早饭,叫醒孩子,送他们上学,再去上班,然后再下班,接孩子,做饭,哄孩子睡觉,自己睡觉,做梦。梦醒来,再次重复昨天的事,我突然就不开心了。可不可以延长做梦的时间,因为我想再回到那片森林里,去见见我的驼鹿和我自己。

人不中二枉高福利

第一眼看到这个封面,脑子就不停地循环“挪威的森林”“挪威的森林”。好歹我也是看过乔斯坦贾德的人啊,怎么能把小资的恋爱小说和严肃的哲学思考混在一起呢?罪过罪过。然后,我虔诚的翻开了书......发现了一枚干什么事都要碎碎念一大串,人称“大屌多普勒”的骨灰级中二病大叔。看到最后“我们这个小旅行团正在离开挪威进入其余的世界。我们朝东走。我们要狩猎并采摘别的人类......”时,我简直想冲着多普勒大喊:“放开你的国籍,让我来!”真的,用玩世不恭的口气说着“我不喜欢人。我不喜欢他们做的事。我不喜欢他们的样子。我不喜欢他们说的话”,任性而别扭地跑到不远处的森林里搭棚子住,射杀了一头驼鹿,用鹿肉去超市换牛奶;想吃甜食了去邻居家偷;想要做图腾柱了去商店砸窗户,然后在元旦喝得醉醺醺地大吼:“亲爱的公民们,我不喜欢你们。你们必须振作起来。你们必须抬起眼皮子,别再那么聪明了。还有你们这些老保守,快扔掉你们那些该死的狗,擦掉你们自以为是的微笑,你们必须开始易物。还有骑车。如果我们还想向前发展,就必须他妈易物加骑车。”的家伙,放在我们这儿,绝对会被认为是没出社会的大中学生,当然也会有认为是想要博眼球博出名。当大家知道这么一个中二重症患者的真身是个有儿有女,老婆还在怀孕的轻浮大叔,绝对会分分钟唾沫星子淹死他。连苏美的孕产指南名都能被改成《文艺女青年这种病,生个孩子就好了》并被豆瓣新浪的直男癌标题党作为攻击单身女性的武器,这位矫情的大叔哪还有机会再祸害儿子?所以说北欧高福利社会就是好,人烟稀少素质高,闲闲无事责任小,大家都纯良的不行。话说作品中提到的《豆蔻镇的居民和强盗》我不仅看过,家里还有一本呢,三个强盗比德国的《大盗贼》霍森布鲁斯还要温柔可爱冒着傻气。作者笔下的小镇也堪比豆蔻镇,平静得让人昏昏欲睡,没有生存压力,没有人与人之间的竞争,大家都包容着古怪的宅男和中二病患们,就连大屌多普勒的老婆也没有对他抛妻弃子的行为有多少愤恨。而怪老头杜塞尔多夫整天怀念着自己未曾见过面的德国父亲,甚至建了一整套二战时父亲走向死亡的场景来缅怀他。在《走遍挪威》节目组采访他并播出了节目后,初级中二病患怪老头直接晋级“人牛俱忘”的境界,跑去森林和男主庆祝无意义了。可惜男主作为资深中二病患,不光抛弃了妻女和新生儿,也抛弃了他,带着自己的门徒,四岁的儿子和算是他养大的一只小驼鹿,去跟世界战斗了。虽然“物物交易”、“反对现代教育”等等教义作为子弹的威力十分值得怀疑。想想挪威人如此包容,却对移民审查如此之严,真的很让人饮恨啊。最后,借花献佛把 we will rock you 奉献给这本书。男主经历了第一小节和第二小节歌词,十分期待他的最后一段。Buddy, you're a young manHard man shouting in the streetGonna take on the world somedayYou got blood on your faceYou big disgraceWaving your banner all over the placeWe will, we will rock youSinging we will, we will rock youBuddy, you're an old manPoor man pleading with your eyesGonna make you some peace somedayYou got mud on your faceBig disgraceSomebody better put you back into your placeWe will, we will rock youSinging we will, we will rock youEverybody We will, we will rock youWe will, we will rock you

一个中年男人的孤独

文丨叶子鱼《我已经结婚了,我心情还不好》的作者阿澜·卢说:“我是自行车手。我是丈夫、父亲、儿子和员工。还是房产所有者。以及一堆其他身份。我想逃。”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他,便想到,一个男人。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或者,无所谓他多大,重要的是,他孤独。阿澜·卢让我想到几年前在心理咨询师培训的课程上,一个老师说的一段话。她说:“心理咨询的对象不一,除了我们经常看到的孩子,女性,其实还有一个群体,那就是中年男人。”因为中年男人这个群体,上有父母,下有孩子,他们处在一个家庭重心的位置,也是家庭的支点。或许是形势,或许是传统,都要求他们在那个年纪,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似乎是没有一个人能逃脱。也正因为如此,他们的心理问题和他们的责任比起来,被淡化了。但是这并不是说那个问题不存在。也许,就是那些心理问题让他们孤独。比如,阿澜·卢里的多普勒。他结婚了,处在一个并没有说出现各种问题的家庭。老婆,女儿,儿子,安稳的日子。但是忽然有一天,他开始不喜欢人。所以他就住在了森林里,和一头鹿。他的孤独就用这样的方式直白又任性地表达了。那么,你的孤独呢?如果你也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你是不是也有你的孤独?你害怕上班吗?比如你会担心自己的工作能不能达到领导的满意,或者,你担心被炒鱿鱼,也或者,这个月没有奖金,房贷或者车贷就还不起了?你害怕面对孩子吗?在孩子需要陪伴的时候,没有时间,或者,在孩子成绩下降被老师叫去的时候,面红耳赤,也或者,你眼看着孩子的极端、任性和肆意无能为力?你害怕面对妻子吗?面对她的更年期,或者为着她不修边幅,或者为着她上周给她的表姐家的上大学的孩子包了多少红包,也或者,仅仅为了她的身体不好闹心?你害怕面对父母吗?想去看他们的时候,却没有时间,或者,根本害怕去看他们,怕猛然看到他们的白发,不想面对他们慢慢老去的事实,也或者,想到有一天像多普勒一样会没有父亲,就已经不能自已?我以前的时候,不太能理解一个男人的孤独。只是觉得生存不易,且行且珍惜。但是看到多普勒的生活,我忽然好像能明白那种孤独有多浓,浓得化不开。要有多孤独,才能忽然放弃家庭,放弃老婆和孩子?何况,不是不爱?但是多普勒还是离开了。要有多孤独,才能完全不顾周围人的眼光,去住到森林里?越长大越明白,有时候,选择和这个世界不一样,要承受的心理压力难以预估。但是多普勒还是去做了。或许,我现在也不知道他的孤独是什么,但是我尊重他的孤独。我不想同情,也不想崇拜。我只想把这个故事当作和其他无异的一个,平淡地看这个故事演绎完。2016.3.24于北京。PS:第一次看到这个书名的时候,以为是一个刚刚结了婚的少妇,发表一些结婚之后的感言,坦白说,这也能吸引我。前几天终于有机会读完这本书,发现自己错了。读完之后的感触,就成了你刚刚看到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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