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悲歌《莺莺传》

出版日期:1984
ISBN:9787799814919
作者:元稹

作者简介

唐代传奇,元稹撰,原题《传奇》,
《异闻集》载此篇﹐还保存原题﹐收入《太平广记》488卷,收录时改作《莺莺传》﹐沿用至今﹐又因传中有赋《会真诗》的内容﹐俗亦称《会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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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6条)

  •     吃過早飯看元稹的《鶯鶯傳》。感嘆異常這奇女子,她的愛從頭到尾不卑不亢,不離不棄,不依不靠,不猶不豫。在她給張生的信里,可以看到那種纏綿悱惻的至深之愛,而這種愛又是建筑在精神的平等上,因此又不失沉靜。“始亂之,終棄之……”從她的嘴中說出來是那么的不慌不亂,可見她對愛情并非一時興起的沖動而為。在故事結尾處,她對張的拒絕并非出于怨恨,“自從消瘦減容光,萬轉千迴懶下牀,不為旁人羞不起,為郎憔悴卻羞郎。”詞語間仍愛意纏綿。反觀張的答復:“棄置今何道,當時且自親,還將舊時意,憐取眼前人。”就滿口怨氣,毫無君子氣概。
  •     崔姑娘是我喜欢的型,看对眼了就抱着被子来,怠慢我就带着尊严离开。决定前是柔柔弱弱的小娇羞,决定好就是赤条条热烈烈的文艺女青年,两人玩完了照做黑御姐,“老娘有汉子了,有多远滚多远”。张公子就有趣得多了,始乱终弃被妹子骂的狗血淋头,娶了老婆还妄图和前女友再续情缘,傻不拉几的去别人家门口碰一鼻子灰……最值得欣赏的是他本着报告文学的原则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地把自己的斑斑劣迹青史留名。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社会不能接受“他丫的就是这水性杨花的女人耽误了谁年轻的时候没2B过”这么直接而诚实的吐槽还特别郑重的写成书告诉千秋万代这就是老子的价值观的小元稹,而就追捧剽窃他人故事还要为宣扬自己高尚乱改结局的大骗子王实甫。列位看官……人家小两口的事儿,你们掺合个毛?
  •     《莺莺传》写的是张生与崔莺莺恋爱,后又将其抛弃的故事。本人非常喜欢崔莺莺这个人物形象。下面将以故事的发展顺序做出一些个人的解读。文一开始就大致塑造了张生这样一个典型的英俊书生形象: “美风容,内秉坚孤,非礼不可入”。张生在普救寺这个地方救了崔寡妇的忙,于是崔寡妇就请了张生一顿答谢饭。饭局中崔寡妇再三要求女儿莺莺出来见恩人张生一面,莺莺开始不愿,后来过了很久才出来。张生“惊为之礼”,其实就是说张生觉得莺莺太漂亮了。这里可以看出莺莺是很矜持的。对于救命恩人还是应为礼法愿意不愿意与张生相见,但莺莺同时也不愿违背母亲的意愿,所以最终还是出来了。在这之后自然是张生想追求美女了,于是找上了莺莺的丫环红娘让他帮忙传情。这里出现了一件有趣的事:红娘问张生为什么不去找崔寡妇求亲,张生的解释是他已经急不可耐了。这个解释更像是个借口,只见过一面就急不可耐只能说张生只在乎性,不在乎爱。张生打一开始就没想过对莺莺负责。在一个对女性贞操无比看重的社会,男人想要女人而又不想与她结婚,意思真是再明显不过了。不管怎样,红娘这傻丫头估计本来就没受过什么教育,结果被张生这个受过教育的哄得高兴了就告诉张生:小姐重礼数,但喜欢文章诗歌,你不妨写个情诗什么的给小姐。于是张生马上写了两篇给红娘让她带给莺莺。当晚红娘就带来了莺莺的回应,暗示张生晚上去西厢房等她。颇为有趣的事情发生了:张生以为莺莺芳心暗许,于是兴高采烈的就去了,结果被莺莺以礼、义为鞭子狠狠教训了一顿,落魄而归。毕竟莺莺是受过教育的,非常聪明,能言善辩,岂是如红娘一般好糊弄的。而这里也可以看出当时的礼数特别是对于男女之间的礼数还是比较严的。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更有戏剧性:张生偷香不成郁郁不可终日,而几天之后莺莺就突然跑来自荐枕席,和张生同床共枕了!这前后才几天时间,可莺莺的表现是截然相反的。到底发生了什么呢?难道是莺莺就突然相信爱情了?还是她之前的谴责只是在作秀,使张生觉得得到她是不容易的从而珍惜她?我是不那么认为的。这与前面提到的莺莺受过好的礼数教育,聪明善辩的特点是不符合的。莺莺大体上是理性的,而与男人同床共枕则关系着她一声的幸福。她绝不应该用自己一生的幸福去做这个赌注。而所谓的突然相信爱情实在是太天真了。依她几天前训斥张生的表现,她有一万种方法让自己冒最小的险,得到最大的收益,把张生吃得死死的。至于作秀的观点,张生值得她作秀么?张生值得她付出一生么?似乎不怎么值得:张生在对莺莺这件事情上面似乎没啥诚意。诗词写得好又怎么样?先找我娘求亲再说。在我看来,莺莺这种前后行为不一致的表现更有可能是应为内心中的孤独,这种孤独体现了长久存在于她内心中的矛盾:被束缚的社会呼吁和想自由的内心呐喊。自由是每个人最基本的愿望,人生来就有追求幸福的意志。然而对于古代社会的妇女,这种意志大都在上几代人们的言传身教中被抹杀了。她们最终心甘情愿的被男人奴役,并把这种奴役看成好的,把这种观念教给下一代。这让我忽然想到了电影中的一个场景:一个被告知已经自由的奴隶没有兴奋,没有激动,只有呆滞了的双眼,迷茫的望着远方。对于习惯被奴役的人,自由是一种痛苦,迷茫。莺莺自然不属于习惯于被奴役的那类人。她受过教育,聪明伶俐,爱思考文章,敢玩弄张生,怎可能习惯于被奴役?怎么习惯于向男人低头?然而正是思想的独立让这样一个被奴役的人更加痛苦。莺莺想追求自由但自由无处可寻,想讲道理可无地可讲。她知道她是有理的然而她的理性让她孤独,让她痛苦。一个理性的人生活在非理性的时代是一种莫大的悲哀。他什么都做不了,只能默默承受,或是选择离开。这状况似乎跟文革中的知识分子颇为相似。当然,知识分子终有与人相交的权利,而这种权利让他们有遇到知己的可能。而古代立法对女性的束缚注定莺莺没有太大可能有朋友知己,没有友情的滋润让她的生命如即将枯死的女藤。她也没有选择离开的权利(还有妈呢)和勇气。现实与理想间的冲突越来越尖锐,孤独啃噬着她的灵魂。她骨子里有一种绝望,一种对孤独难以言喻的害怕,于是她要疯狂一把:不管怎样她想要远离孤独,想要做做那些她不被允许做的,那些事对她而言就是打破束缚了。有人说性本身就是一种疯狂,而莺莺就选择了这样一种方式。张生只是适逢其会罢了。若此时有个李生、周生向莺莺示爱,莺莺也会做出同样的事情来吧。张生和莺莺的第一次恐怕更多的是莺莺带有自我抛弃性质的一种发泄,一种压抑太久后的非理智行为。接下来几十天里,张生一直没有接到莺莺的消息。这里莺莺才自荐枕席却又马上冷落张生十多天,之所以十多天不理张生是应为自己当时的行为后悔了。个人认为在这个时候莺莺都还没爱上张生。若说是之前莺莺已经爱上了张生,那之前的自荐枕席完全表达了她对张生的爱慕,不存在什么可后悔的事情。莺莺完全可以从此开始和张生热恋嘛,之前那么大胆的事情都做了现在又来装不好意思,装害羞,这也太怂了吧。这样看来莺莺后悔的只能是为了之前自荐枕席的不理智行为了。她或许意识到了这次疯狂或者说是大胆的行为看似打破了封建礼教给女性的囚笼,然而实际上这个囚笼把她困得更紧了。她付出一辈子得不到幸福的代价。她也更加孤独了,毕竟像他那样行事的女人在那个时代太少。她的不理智只是造成了一系列的负效应。如此状况之下她又有何心情去理张生呢?张生把还没做完的《会真诗》给了红娘,让她给莺莺看。从此莺莺又允许了,两人一起在西厢安寝了一个月。张生问崔寡妇的态度,莺莺说:我妈都知道了,只是她也无可奈何,想成就我们的婚事。不知道这里张生的残诗是不是真的打动了莺莺?或许是吧,不过这里也有另一种可能:莺莺发现也只有和张生结婚才能让她弥补上之前的错误,不被枷锁束缚的更紧。这也是她最后的一根救命稻草,最后一丝幻想了。于是之后的一个月发生的事是莺莺为之前的行为能做出的唯一挽救措施了。后来张生问崔寡妇的态度,莺莺的回答其实是暗示希望早点和张生结婚。在这里我感到了几分祈求的意味。从后文的描述可知,莺莺是聪明的,是会藏拙的(艺必穷极,而貌若不知;言则敏辩,而寡于酬对),还是比较高傲的(异时独夜操琴,愁弄凄恻,张窃听之,求之,则终不复鼓矣),这样的一个女子说出想和张生结婚还把母亲这尊大神摆出来,算是把自己放得很低了。张生没有回答。我想,这时候莺莺已经明白张生的心意了。我只能想象,或许在与张生回答的前一刻她还为那一丝幻想而麻醉自己,但现在残酷的现实如尸体一样冰冷的摆在了她面前。我只能想象,“喜愠之容,亦罕形见”的她定然是保持着自己的最后一点尊严,装作平静的离开了。也许这一个多月的相处让她已经因性而爱,那她就不得不承担更大的痛苦,虽然爱是无私的付出。崔莺莺最终还是爱上了张生,然而张生却从未爱过她。这里就表现出张生的可恶之处了。很明显张生是没有爱过崔莺莺的,然而他却从未明白的告诉莺莺。于是他总是让莺莺在理性中陷入绝望,却在感性中觉得有一线希望。当面对感情,金钱,胜败等等问题时,人类是最愚蠢的赌徒。《电锯惊魂》中也多多少少表达了这样一个意思:尽管人们尽快改正错误就可以得到最小的伤害,大多数人还是坚持错误的做法,抱着未来有无限可能的想法去博取那亿万分之一的希望,最终害死自己。张生第一次离开,莺莺没有来送别。应该是害怕自己情绪失控,被张生看见吧。亦或是知道结果后心绪太乱还难以面对?张生第二次离开,莺莺应该已经放下了最后一线希望,知道张生是抛弃自己了。她十分认真的与张生做了道别。这里充分体现了莺莺的理性一面和感性一面。对于张生的叹息,她十分理性的做出了回应,好像她说的不是她自己而是哪个不相关的人“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必也君乱之,君终之,君之惠也;则殁身之誓,其有终矣,又何必深感于此行?然而君既不怿,无以奉宁。”然而这毕竟是莺莺的初恋,初恋的结束又岂能不感性呢。莺莺为李生弹了首曲子,曲子十分悲伤,没弹完就扔下琴,泪流满面疾步回母亲处了。她可以悲伤的事情太多了:李生抛弃她了,她初恋没了,她贞操没了,她给家人丢脸了,她的人生从此将成一片灰暗……张生在京一年后给了崔莺莺一封信。莺莺的回信颇令人感动,可以看出她是真的明白了什么是爱了。她对张生说:“你给我花胜、口脂,我又打扮给谁看呢?”她对张生说:“你该安心在长安考试,莫要牵挂我,我被抛弃那是命,不怨你。”她对张生说:“想你……”她对张生说:“春天的风很厉害,饭要多吃才好。不要把我老放在心上。”如此温柔,如此动人。生活的残酷没有让她沉沦消极,没有让她苍白无力的模仿那些为情,为名节而死的先人前辈,却终于让她懂得了什么是爱,懂得了不求回报的付出——或许爱就该是生活的全部。莺莺的形象在这一刻终于达到了圆满。她终于是妥协于这个有着重重束缚的生活。然而这种妥协是应为她懂得了爱。她还是是聪明的,理性的,她内心还是充斥着痛苦与矛盾,孤独与无助,但这些终于被爱冲散了,冲淡了。她在与张生的恋爱悲剧中明白了什么是爱,怎样去爱。她也许知道了,自己无需对张生负责,但她要对得起自己的那份感情。张生对这段情史,对崔莺莺有不一样的解读。大抵是说莺莺是“尤物”,莺莺本身是不好的。这无疑是扯蛋。我突然想起了黑泽明的《罗生门》中每个人都不惜以欺骗自己的手段掩饰自己的丑态的场景,想起了其中的那位僧侣在开头说的话:“是啊, 真是太可怕了。。。。。。照方才这宗事看起来,世道人心,简直就没法让人相信了。这可比那强盗, 瘟疫,什么荒年, 火灾, 战争都更可怕。”张生的自欺欺人无疑是可怕的。

精彩短评 (总计49条)

  •     爱一个女人的时候恨不得迅速把她揉进身体里,感情消逝后又说这个女人是妖女,决定要洗心革面,把自己和她所有的联系都斩断,然后作践女人致死,博得世人喝彩赢取功名。不得不说,中国男人的感情路线自古便是如此。
  •     渣男代表
  •     之前只知道西厢记和大团圆结局,莺莺传相当于是前传吧,居然是以分手各有新欢收场,一见钟情始终逃不过现实的考验,张生有了妻子还想来见莺莺是出于什么目的?想再续前缘还是装痴情,还是莺莺好样的相见不如不见。我更喜欢这个结局。
  •     很短,中国经典的爱情故事,被后来用作改编题材的很多,有必要看一看。
  •     四星给崔莺莺 如果真是半自传的话 元稹渣出了一片碧海蓝天
  •     始乱之终弃之
  •     弃置今何道,当时且自亲。还将旧时意,怜取眼前人。
  •     有点狗血,还有为什么莺莺初端着,后来…………
  •     始乱终弃,还要怪莺莺不见自己,自以为情深就掌握了道德制高点么?
  •     好吧,书名难道不能去掉前四个字吗?说实话,没看明白其中的曲曲绕绕,逻辑很是奇怪。莺莺明明已经拒绝了,怎么后来又自己送上前来;还有,最后作这首诗到底是讽刺张生呢,还是赞同张生呢……如果是讽刺,为何还要说“使知者不为,为之者不惑”,如果是赞同,为何把莺莺描写得那么美好。不过文学作品的魅力或许正在于此(是非善恶“暧昧不明”的境界)吧。求好心人解释~
  •     简直三观崩碎,跟我之前道听途说的故事大相径庭啊!妈的红娘简直不知道怎么说了,张生这个“君子”也真是让我心生敬意啊呵呵呵,原来古代比现代还开放,眼泪哗哗止不住啊
  •     为了文字给三星。把情书给别人传看什么的我就不吐槽了。
  •     始乱之,终弃之。
  •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     还将旧来意,怜取眼前人
  •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情不知所终,一往而殆
  •     "还将旧时意,怜取眼前人。" 所以说 自古渣男情感犹豫不决 女神感情含而不露
  •     始乱之,终弃之。开头的描写跟故事的结局真是讽刺,“待月西厢下”的浪漫不过我们的意淫而已。
  •     除了从女性主义和文学审美的角度来赏析之外,对渣男不予置评,但是看看他的那些托辞倒是有趣
  •     崔莺莺有几分女权主义者的气质呀
  •     去纽约玩的时候,帮郑舒讲莺莺传的故事
  •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张生渣男,“时人多许张为善补过者”是什么鬼!
  •     没有西厢记有名 但是我更喜欢这个版本的结局 西厢记那种花好月圆的算什么啦 我就喜欢这种"可惜不是你"的故事=-= #论如何将可耻发挥到极致#
  •     原著很短,地铁里面很快就看完了,红娘这个人物挺有意思的。
  •     年少和莺莺私定终身,到长安之后又负心忘情,倘若崔莺莺是博陵崔氏亦或者清河崔氏,张生估计会八抬大轿迎娶过门。可惜莺莺不是。张生不念莺莺情,忘恩总是读书人。
  •     爱只需要一种解释,渣却有一万个理由。——只想问问在旁边淡定看戏瞎掺和的红娘,是有多恨你们家小姐呀?
  •     莺莺莺莺
  •     见识到了唐代的渣男,始乱终弃。古代女子名节何等厚重,然而张生一读书人等不及三媒六聘,急与其私合。高中之后又抛弃,做做样子的浪子回头得到了一致好评,洗白了。呵呵哒。女子则一步错步步错了。这到底是个男权社会。
  •     哈哈哈哈
  •     弃置今何道,当时且自亲。还将旧来意,怜取眼前人。
  •     「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辣鸡张生
  •     一个始乱终弃的爱情故事,只叹女子所托非人,非悲剧也。用现代的眼光看,或许每个人都要经过几个前任,才能越发成熟,毕竟挥别错的才能和对的相逢。而那些走向岔路的爱情,则成为让我们人生之书日益丰厚的番外,如是而已
  •     非礼之动,能不愧心,特愿以礼自持,无及于乱/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必也君乱之,君终之,君之惠也;则殁身之誓,其有终矣,又何必深感于此行?然而君既不怿,无以奉宁。君常谓我善鼓琴,向时羞颜,所不能及。今且往矣,既君此诚/自去秋已来,常忽忽如有所失,于喧哗之下,或勉为语笑,闲宵自处,无不泪零。乃至梦寝之间,亦多感咽/君子有援琴之挑,鄙人无投梭之拒。及荐寝席,义盛意深,愚陋之情,永谓终托。岂期既见君子,而不能定情,致有自献之羞,不复明侍巾帻。没身永恨,含叹何言/千万珍重!珍重千万!春风多厉,强饭为嘉。慎言自保,无以鄙为深念/自从消瘦减容光,万转千回懒下床。不为旁人羞不起,为郎憔悴却羞郎/弃置今何道,当时且自亲。还将旧时意,怜取眼前人。#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张生人渣无疑。
  •     开始爱莺莺爱得死去活来,后来说抛弃就抛弃。张生的一套说法是:「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昔殷之辛,周之幽,据百万之国,其势甚厚。然而一女子败之,溃其众,屠其身,至今为天下僇笑。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起初乱情,后来又理性的可怕,功名利禄变人心
  •     元稹真是个畜牲
  •     不为旁人羞不起,为郎憔悴却羞郎。
  •     这么经典的书,豆瓣下面的书评竟然这么不灵。“君子无罪,怀璧其罪”,女人没有罪,漂亮就是罪,这个罪不是现法理意义上的罪,而好像是佛教说的“业”。
  •     最肮脏的果然是读书人。
  •     →_→仔细看来真是满满槽点。。想得到对方又表示等不及正式提亲,把对方送赠的语涉私密的情书公诸于众,中榜后立马另娶理由是【莺莺这种尤物普通人hold不住】。。张生无愧渣男之名
  •     “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中国男人几千年以来未有大变局也真是够了!
  •     会真记
  •     人渣!!
  •     结尾还为张生的始乱终弃辩解......
  •     1.大凡物之尤者,未尝不留连于心,是知其非忘情者也2.拂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3.虽死之日,犹生之年。(鲁迅的≪朝花夕拾≫里,有相反一句)4.玉环一枚,是儿婴年所弄,寄充君子下体所佩。(我操这啥)5.还将旧来意,怜取眼前人。
  •     风流才子多春思 肠断萧娘一纸书
  •     弃我今何道,当时且自亲。 还将旧时意,怜取眼前人。
  •     论男权社会里的渣男洗白记 (莺莺这么好一妹子可惜了 )
  •     比起霍小玉,还是更中意崔莺莺,不愿为讨好而降低身份为之弹琴作文,却又为你的离去把琴弹至呜咽无声。。。世上难寻李十郎,更难寻觅黄衫客,若人生只如初见,何事音书悲画扇。还取旧时意,怜取眼前人。都乱了。。。
  •     我有一个朋友——篇末文过饰非,遂堕恶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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