橄欖香

出版社:牛津大學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1-4
ISBN:9780193966932
作者:董橋
页数:224页

作者简介

在兩千五百字的篇幅裏潛心經營一篇小說:情節要淡,情味要濃;記憶要遠,念憶要近,偶爾筆調太像小說還要收一收。已步入七十歲的作者,對自己的寫作提出了最嚴格的約束。這樣醞釀了一段時日,不寫一株老樹,只寫樹上幾片綠葉,不寫山中藥草,只寫雲興霞蔚。
作者說這種寫一篇極短篇小說的自我要求,過程很奇妙也很有趣,跟他以前寫散文句句都要有出處,大不一樣,甚至文氣也不同,舒舒卷卷盡如心意:經歷過的「人生」在「小說」的油傘下沿着從前的腳印辨認從前的陰晴圓缺。
一篇接着一篇,作者這樣潛心經營了近一年,就是呈現給讀者的這三十篇小說人生初集了。從前的人事從前的情味,每一篇裏的舊人舊事,本來就是作者或濃或淡的感情,運筆之際往往難免難離難捨,恨不得多些篇幅寫盡心中牽掛。但作者畢竟不忍心寫得太滿,想着留些私己悄悄藏着也是好的。
這是作者的最新寫作追求,作者說,寫得簡潔跟寫得好一樣難,難怪毛姆說 "to write simply is as difficult as to be good"。
《橄欖香》是這樣簡潔的文字。

书籍目录

自序
团圆
石湖
樱桃园
喜巧
望江海
竹园
橄榄香
梨花吟
爱晚店
半生缘
小寒碧斋
紫薇园
无语
杜公馆
鹤顶红
小红楼
远山行
曼陀罗室
简爱
玉琮
一剪梅
念奴娇
啸月轩
月牙山馆
莲房
鲍西娅
待春风
二小姐
平庐旧事

内容概要

董橋,福建晉江人,台灣成功大學外文系畢業後,在英國倫敦大學亞非學院做研究多年,又在倫敦英國廣播電台中文部從事新聞工作。現任《蘋果日報》社長。先後曾任香港公開大學中國語文顧問,《明報》總編輯,《讀者文摘》總編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主任,《明報月刊》總編輯,香港美國新聞處「今日世界」叢書部編輯。撰寫文化思想評論及文學散文多年,在港台及北京、上海、廣州、天津、杭州、成都、瀋陽出版文集十多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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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5条)

  •     《一朵能行白牡丹》姍姍來遲,董橋的《小說人生初集-橄欖香》總算到案頭了。與初窺書影相比,那釅釅的葡萄紫更近乎傾翻拉斐染就的酒紅色,妍逸了許多。預告沒多大準頭,然也。自從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開始費心替董橋出版集子之後,我對於董橋大陸簡體字版的書也就有一搭沒一搭了,不去說出版甚是遲晚,至少,也不喜歡會少些個文字篇目。而且,一則以為能夠收全董橋歷年文字就足矣,況且香港牛津版的心思裝幀,已是驚艷;二則藏書疊案累架,也該是曉得收斂二字的時候了。庚寅董橋寄題《小說人生》寫作,連帶《小說人生初集小序》,統共文字凡三十二篇。不料昨夜《橄欖香》閱後,卻是又忐忑頓起。董橋此番結集裏頭,居然少掉了兩篇,《香雨齋》 (2010年12月26日)與《舒老》( 2011年1月23日)。後面那一篇《舒老》的發表,雖在庚寅卻近年尾,估計出版事務,也不如我等讀者想像之便宜,所以,祇能期待董橋的《小說人生》,會有二集。然而前面那一篇的《香雨齋》,卻是有些個不知其之所以然了。發表於《香雨齋》之後的《待春風》(2011年1月2日)、《二小姐》(2011年1月9日)與《平廬舊事》(2011年1月16日)三篇,《橄欖香》一書裏頭,都在。《香雨齋》不見於《橄欖香》,甚是遺憾。然而,董橋總有董橋的理由,董橋的書董橋拍板,旁人主意不得。其實,《香雨齋》的故事非常有尋味,而且,「那位房東太太,滿口上海腔國語,頭髮都斑白了五官還秀美得像老明星朱莉」,也風韻得好俏。《橄欖香》裏頭故事不少,與董橋以往的隨筆相比較,聲色了不少。董橋會寫,妙筆生花,有些個時候,董橋的文字也如他曾經的一篇隨筆題目-《牡丹有妖》。《牡丹有妖》又是何等模樣的一個景致吶?唐人範攄筆記《雲溪友議》》裏頭録有唐人崔涯的一首詩:「覓得黃騮鞁繡鞍,善和坊裏取端端。揚州近日渾成差,一朵能行白牡丹。」興許,《香雨齋》不見於《橄欖香》,真是「一朵能行白牡丹」,她居然跑掉了。與《香雨齋》故事裏頭講的,卻是有似也有不似。-ZY.S. 2011-April-30,週末滬上「南石軒」
  •     这本书不该叫《橄榄香》,应该叫《董桥和他高雅清贵的朋友们》。(多年来始终对董桥的文字感觉一般,看到董氏新出小说集《橄榄香》,想:买来学习一下吧,说不定人家小说写得格外好,散文家的小说可是有仙品的。阿乙君也说了,要多读让自己觉得不舒服的文字。)书一共九万二千字,242页,三十四个短篇小说。先来看看这些故事里的女主人公:《啸月轩》,小萱,“是弹琴画画的闺秀”。《一翦梅》,小梅,“那么娴静那么标致,真是稀世的旧时代闺秀”。《念奴娇》,秀姨,是“那一代老民国大家闺秀”。《无语》,云姑是个“老派闺秀”,“一幅微微惹尘的淡彩仕女图”。《二小姐》,二小姐,“毛笔小楷整齐,清逸,到底是老民国闺秀”,“像章回小说里写的女子……连举止都像刚从庭院里月亮门走出来那么悠闲”。《远山行》,艾蜜,“苏杭一家笔庄的千金,十足章回小说里的云含春黛,雨滴秋波”。《平庐旧事》,田平,“一袭小凤仙玲珑装扮,满身花卉清贵得要命”,“小楷字字挺秀,格调高雅”。《莲房》,前边好几页都没出现闺秀两字,我暗暗松口气,结果故事结尾处他还是忍不住来一句:“毕竟是书香门第闺秀,章嫱的字漂亮极了,书也读得好,随随便便一封信都流露情致。”《瑶瑟怨》,易小棠,“大商家的干女儿,长得漂亮,旧小说里说的弱态生娇,秋波流慧,人间无其丽也。然后才是她的才情她的画艺她的诗兴……不脱旧中国五四女子的气质,天生妩媚,天生善感。”好了,不再抄书了。这些“老民国闺秀”互换家世背景,互换生活,甚至互换丈夫,读者也分辨不出来。好像都是同一家的姊妹,同一个闺秀培训班的学生。男主角当然一定是“老民国文人”,文采风流,学贯中西,必在英国留学,英文精通,国语流畅,民初掌故稔熟。一本书,几乎写的都是同一个故事,同一对男女。“老民国”和“英国”是两味必备调料,不管什么菜,都尽情地把这二料往里一洒。董公小说中,连有点反派意味的角色都是留英的——《一翦梅》,古董店大少爷屠君来,“港大社会学学士,再到伦大读法律”。英文好是最基本条件,连商人也得英语好才配得上与董老师并席叙话,“一位老民国的商人,一口轻微的上海腔英语流畅得不得了”(《喜巧》),谢约雨女士“英语流畅得不得了”(《紫薇园》)。全体是“流畅得不得了”,都是新东方教出来的吗!老民国=英文流畅得不得了=字漂亮极了=清贵得要命=雅士。要是不幸在内地上学,就必须得认准北大、燕京的金字招牌。南开根本不够格提一提。《紫薇园》,“英国老师夸她学得(英语口音)正宗,她竖起大拇指说:我在北大、燕京都上过课!”(这个动作描述得生硬古怪,一点都不“闺秀”,一个大家小姐,别人夸一下口音纯正,也许就是客气客气,笑笑默认即可,用得着还挑着大拇指——这实在是一个男子气、江湖气非常浓的动作,与前文交代的人物性格非常不合——急可可地显摆自己的母校?)他们住的宅子么,一定是世外桃源,“清雅得不得了”(《一翦梅》),几层小楼,室名都极度地雅致,爱晚居,小寒碧斋,荔影山房,匾额都是张大千这等人的手笔,宅子环绕苍兰蔷薇,种花的温室也是“莫泊桑小说里的温室”。毛姆出现了很多次,读这个英国基佬的书是高雅的,符合闺秀要求的(《喜巧》中天天泡咖啡厅的夏家大小姐,读的是毛姆《魔术师》)。董公的男主角出场时,多半已是桑榆晚景,但他们身边会依傍着个情人,有的是绝色的中英混血女郎(会指导爱郎练写“印度鸿儒体”的文章),有的是绝色女大学生,有的是至交好友的绝色千金——没错,你没看错!她们全都是绝色佳人,慧且黠,韶年玉貌,疯狂地爱着老头子,侍奉他,听他讲课,跟他上床,磐石无转移。《樱桃园》,介堂先生,七十三,“在爱丁堡莫斯科念过书,英文高雅,俄文强,法语自修修通”,有夫人,也有情人,“一本袖珍版《樱桃园》说是俄国情人送的”。女主角胡霞则是此老至交的女儿,父母双亡,拜介堂为师。等夫人仙逝,老人家就把这个“谊女”收了。小太太胡霞“细心伺候老师吃喝,一粒肉丁掉出盘外都逃不出她的视线”——此句甚怪。那一粒肉丁被她视线捉住,然后伊是捡起来让老师吃了吗?那多不卫生。是亲自捡起来扔掉吗?那好像是默默讽刺老头子手抖往桌上掉食物似的。一样的梨花海棠故事,还有《啸月轩》,“乐先生八十大寿,身边一位姑娘步步搀扶,很体贴,很标致”。还有《望江梅》,老先生是康拉德迷,英文字“写得比一般英国人漂亮”,他的情人詹妮,中国江浙人,“人人说他们像一对父女”(此妪当然也是“民国闺秀”,“国语英语都说得很漂亮,”满脸五官长着都是工笔画:“月眉,杏眼,樱唇,发髻工整,远看近看都飘着书卷气”,家世自然也无可挑剔,“外公早年在上海写鸳蝴小说,父亲开印刷厂印教科书”)。还有《鲍西娅》。还有《橄榄香》,一位意大利老诗人,六十五岁娶了比自己年轻三十岁的美妇,还说靠着橄榄油“我每星期还跟她行房两次”。后来他是这么死的:八十岁,硬要跟年轻的妻子温存,天没亮终于安息……(《红拂夜奔》:“卫公死之前,还在与红拂做爱。完事以后,卫公说:胸口闷,头晕!说完就死了。事后红拂对别人说:干那事时,卫公还挺行的,那杆大枪像铁一样硬,直撅撅像旗杆一样,谁知他会死呢。”。。。后来红拂留下《节烈夫人殉节语录》,“过一会就见着李靖了。那天晚上说,歇会再干,他可别忘了。对女儿赠言:将来你嫁人,可得找个岁数小的。干事之前一定要给他号号脉。”)这些故事结尾多半都是老爷子挂了,小太太写信报丧。来一段诗文,收束。董公上岁数了,觉得乌个头发雪个肉和雪个头发乌个肉缠绵在一起,是很美的景致——大概是推己及人。俗物如我,并不觉得秋行春令是怎么美法,而娶了小太太又夸耀“每星期行房两次”,力证老而弥坚,不曾误了人家青春,这真让人……董氏夕阳恋还有一种模式:男主角早年相识一位“老民国闺秀”,她现今已经是中年寡妇,当然,她很有钱,怎么有的钱呢?嫁给了富商做正房或偏房,嫁给富商之后必定迁居美国(有文化的都在英国,有钱的都在美国,此是国际共识了),富商必定早死,留下一大笔基金归寡妇打理,做慈善事业(云姑《无语》,詹妮《望江梅》),衣食无忧了,再来找当年老情人,旧情复炽。对了,他们都特别有钱,爹妈留下来的。钱是一切高雅体面的保障。没了钱,即使是四公子之一的袁寒云,晚景也要凄凉,过个生日也只能吃虾米皮捞面。《喜巧》,夏老先生,不但风趣,而且喝洋墨水。不但喝洋墨水,而且师出名门:“留英做过新实验主义哲学家艾尔的学生”。不但师出名门,而且富贵,继承进口西药的家族生意。不但富贵,而且清闲,到香港当董事。家里千金么,自然也不事生产,天天下午到咖啡厅读小说,引得董公遐思万千。《莲房》,主角章小姐,“千金小姐要什么给什么,从来不愁花费”。(我总觉得这句本该是贬义)《樱桃园》,介堂先生,“大富人家子弟,一辈子养尊处优”,到了香港什么也不干,坐着吃,“靠收租靠利息靠投资”,还能玩藏书玩字画,大学请他教课都不去。——养尊处优,我也一向觉得是贬义词。是不是我又理解有误?《竹园》,男主角是隔壁邻家公子廖云山,“战前去香港读书,战后留英读法律”,学成回国了,也不工作,“衣食无忧,终日自在”,看到隔壁初二年级的董桥小弟弟砍竹子,立即主动请缨,“难得遇上这样有趣的砍竹差事,他整整陪我操劳了两天把竹林修成竹园”——其实就是实在无聊得紧,跟小孩儿玩解闷(这米虫的女友呢,自然又是个民国闺秀,“父亲跟过傅增湘,家里一大堆藏园老人的字”——自然要表彰一下,“连孙小姐那手书法也是藏园体”)。最让人诧异的是这一处:《远山行》,“远山先生说他一生功业就是娶了一个俏老婆。我说,你这辈子没打过工没上过班也是功业。他笑了笑,脸上浮起三分自得的神气。我从来不清楚他家祖上是靠哪个行业致富,有人说是靠地产,有人说是靠投资南洋橡胶园。”我看到这儿惊住了。我不明白吃祖上挣下的老本儿有什么好自得的,也不明白董公为什么要说这么……阿谀……的话——难道他是违心奉承吗?也不是,因为上文写得明白:“我羡慕他也敬重他”。这么说来,他羡慕的是远山有偌大家产供他躺着吃,还能自费印书?——洛克菲勒在给儿子的信里说:“我们的命运由我们的行动决定,而绝非完全由我们的出身决定。一个真正快乐的人,是能够享受他的创造的人。那些像海绵一样,只取不予的人,只会失去快乐。我相信没有不渴望过上快乐、生活的人,但真正懂得高贵快乐生活从何而来的人却不多。在我看来,高贵快乐的生活,是来自高贵的品格:自立精神,看看那些赢得世人尊重的高贵的人,我们就知道自立的可贵了。受过教育,而无影响的人是一堆一文不值的垃圾。”不多说了。说完人物,再说“小说”。其实我觉得这本书根本不是小说集,还是散文。董公:好啦,我给你们讲篇小说吧,故事是这样的:主角当然是我的老朋友,他可是老民国文人,留学英国,学贯中西,那种派头那种风雅,唉哟你们是不会见过的,他的爱人呢,跟他差十几岁二十岁,也是老民国闺秀,绝代佳人,学贯中西,那种清贵那种风雅,唉哟你们是不会见过的。那种老民国文人和老民国闺秀的雅得要命的爱情,唉哟你们是不会懂的。当然了,他们都拿我当铁哥们儿,我们总一起吃饭喝咖啡,一起逛书店鉴赏珍版书,那种风雅,唉哟你们是不会经历过的。这俩人啊,相爱了(其中一个死了)。好,故事讲完了。他们的职业?人家是富家子弟,传家的都是宫里流出来的宝贝,还用得着工作?躺着吃祖上挣的家产就行啦。后来?后来没有了啊,嗳我给你们讲了这么多风雅的东西,你们还一定要听故事啊,果然是俗物,俗物!好吧那我再给你们来篇小说,主角当然也是我的老朋友,也是老民国文人,他的爱人,也是老民国闺秀……诚然,董公的朋友们都是神仙人物,家里都做着清雅生意,吃的是《浮生六记》里的莲子汤,家里从不闹婆媳矛盾,没有教育子女、赡养父母之忧,不用上菜市场买菜,不用挤公交地铁建设社会,小孩生下来摸着琴棋书画长大,长大都是小号的爹妈。他们生命中似乎只有一项任务就是雅雅雅(其实也有不大那么风雅的,比如跟房东太太偷情,但是女主人处理方式雅啊——和和气气要收为偏房,后来还出钱养着她母子,后来两女还处成了好朋友!你们俗人做得到吗)……董迷们肯定会说了,董公就是认识这么多富家子弟、世外高人,那也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群,那也是一种生活方式,怎么,还不许写写了?你个女屌丝是羡慕嫉妒眼红酸葡萄,才会说这些话!当然可以写。董公的朋友确乎都是神仙人物,但一模一样的人物,反复讲上很多遍,有什么意思呢?亦舒写那些白衬衣卡其裤女郎,每个故事还都稍微换个样儿呢。董公在序文里自述创作心路:“情节要淡,偶尔笔调太像小说还要收一收,故事太浓了担心一媚入骨。让‘我’穿梭在故事里扮演一个冷静的旁观者描述一个主角。”他大概是想以散文之淡雅,冲解小说之浓媚,杂交成新菜式,类似“茶香红烧肉”。可这毕竟是小说集,无论多“淡”,小说的基本任务是讲故事和塑造人物。董公讲人物只说长得美,一笔好字一口好英文,就齐活,个性全是“清贵得要命”。 没有善恶,没有痛苦迷惘,没有天人交战,没有故事,人也是死的,是绢人儿,没点活人气。——木心也是以散文的笔写小说,他有一篇《夏明珠》,主角跟董桥笔下人物有点像:夏明珠小姐精通英文,美貌,还是网球明星游泳健将,为有权有势的男人做外室,后来……大伙都看过,不说了,那个故事很好,有世故,有人情。汪曾祺的《名士与狐仙》也是写老文士跟小女子的婚姻,但让人感动,觉得确有挚情。《陆犯焉识》也是写留洋的“老民国文人”和“老民国闺秀”的婚姻,但写得切实可感。如果有那么一位阅历深厚的老人,觉得一生结交下不少天涯海角的朋友,都很有趣,值得写上一写,我期望那些故事是类似这样的:我有一个朋友,他幼年失学,13岁就纠集一伙同伴驾船去偷养殖蚝,闯荡旧金山海域,黑道人尊称“牡蛎海盗王子”,15岁时就有了一个16岁的情妇。不久以后他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当巡警,去追捕盗蚝贼。17岁他上了捕猎船,到西伯利亚去捕海豹……我还有一个朋友,是个秀美的德国女子,年轻时志愿研究鸟类,二十多岁独自驻留几内亚丛林,后来嫁给了研究搭档,他们的孩子就生在林中,与蜘蛛猴、凤头鹦鹉和当地土著人一起长大……我还有一个朋友,是个优秀的战地摄影师,在硝烟中遇到一生所爱,她也是个坚强无畏的摄影师,两人就此并肩战斗,直到某天她被流弹击中……另一方面,我不知道有否误解董公的意思——他文中很多绝色的“老民国闺秀”以及洋才女,都或深或浅地爱上了他。比如序文里的英国老朋友李侬,是名女子,“和李侬坐在她家后院喝茶……李侬怕我冷,进屋拿一方小毛毯给我披上”。这动作很暧昧。我设身处地把情景想了一下:我坐在后院跟男性朋友喝茶,我进屋拿毛毯给他披上,啊,立刻觉得这是做了对不起先生的事了。也许三十多年的老友,可以超脱性别之壑,尽情施展关爱体贴?又也许洋女与华女不同?又如《莲房》。“老民国闺秀”章嫱小姐与董公告别,“她依偎在我臂弯里送我到大门口……双手使劲捏着我的手臂说:照顾好自己!那张雅致的脸全是泪。”除非是情人分离,不然一位“闺秀”不该有这些肢体语言吧?《鹤顶红》更露骨地香艳:鼻如修竹唇如新月身材丰盈且通晓古玩杂项的绝代佳人庞荔,她的老师收藏的古玉,都交给她去盘。她对董公悄声道出秘诀:我揣在怀里日夜贴着肌肤呵护——害得董公“遐想翩跹”。故事结尾庞荔的老师差她给董公送来一枚鹤顶红扳指。此女“凝目瞧着我低声说:(这个扳指)终于归你了。我呵护过!”这话外音很明显:此物带着我的乳香,你收着,就当是信物,你拿回去也放在心口,就如同我俩合体了一般……不是我非得较真,小说嘛,主人公的语言动作都是为故事和情感指向服务的。我暂时还没想到别的法子来解释这句“我呵护过”。我发现一个规律,董桥的粉丝纷纷表示,读董公美文的时候得焚一炉好香,沏一杯好茶,品一壶好酒……我想,我读董桥读不出滋味,可能是因为我不懂品茶,也不会喝酒。可能等我学懂那些风雅玩意儿,就读得了董桥啦。最后说董氏比喻句问题:老看见这个句式,XX是XX。太直接了。他也不腻。随便摘几句:明朗的天庭柔秀的下巴是早春湖滨的天荒地老。一头浓浓的金发是丝绸,映着秋阳最后的霞光潋滟如水。眼神荡漾的是黑森林里的清流。长发是乌墨,明眸是砚池,一脸胭脂晕是端溪佳石的韵致。还有很为董迷称道的这一句:“一株挺秀的鼻子守护温润的红唇,回眸一笑顿成万古千吻的渊薮。她的锁骨是神鬼的雕工,神斧顺势往下勾勒一道幽谷,酥美一双春山盈然起伏,刹那间葬送多少铁马金戈。”(《橄榄香》)此话是形容一位意大利女子。且不说“万古千吻”是多么的别扭。这句话美不美呢?美。里面那些词儿简直耀眼生花。但它可以用来形容所有尤物,国籍都不用分,梦露,梅根福克斯,查理兹塞隆,李小璐,范冰冰,郭书瑶,苍老师,以及晋江起点那些小说里的女主角。即插即用,谁用谁合适。没有个性,所以它是失败的,看完了这句,还是不知道这女人具体长什么样,没法把她跟别的女人区别开来。只知道笼统一个美字。沈从文说“要贴着写”,董桥写人物正相反,是“飘着写”,玄玄虚虚的,在天上飞(其实他写什么都这样)。这种美得只剩下“美”的句子,有什么意义呢?美人都是杏眼樱唇星眸,所以真正的小说家才不写那些,他们会写美人的一点瑕疵,咬舌子,手太大了,短头发乱糟糟,走路有点跛……当然,董公是散文家,不能要求过苛。但这本书明明是小说集……还有这种:“黑黑一张脸透着风霜,忠厚里藏满孤独的落寞”(《念奴娇》),这种用漂亮新奇动词的手法是极好的,同样用法比如:胡子里长满故事,憨笑中埋着乡音。还有两篇,有好几行重复文字。《舒老》,讲舒老的女儿舒卷,“素雅的容颜飘着几缕风霜,配上鬓畔的垂白眼角的细纹,整个人仿佛苍苍树林中一朵初凋的水仙”,紧接着一篇《舒卷》,又把同样的外貌描写抄了一遍,“素雅的容颜飘着几缕风霜,配上鬓畔的垂白眼角的细纹,乍看仿佛苍苍树林里一朵初凋的水仙”。这?……虽然是讲同一个人,但在不同的两篇小说中,出现一段几乎相同的话,这也不大好吧?连陈圆圆都懂得这个道理:诗词文章做的好,不过是小才子,有见识有担当,方是大才子。观董公历年文字,他是被“雅”魇住了。其实“雅”只是皮相,绝非生活的真相。被这个蒙蔽,很容易沉溺到“阶前看秋海棠”之类的“境界”中无法自拔。雅本不是坏事,是生活的小小艺术,但是一定得勘破它,看轻它。如果把“雅”作为终极目标,念兹在兹何日忘之,苦心经营,顾盼自雄,还要讨别人一声赞叹“您真高雅啊”,那就南辕北辙了。以“雅”为大事,为毕生追求的人,应该看看鲁迅《病后杂谈》解毒:——我曾经爱管闲事,知道过许多人,这些人物,都怀着一个大愿。大愿,原是每个人都有的,不过有些人却模模糊糊,自己抓不住,说不出。他们中最特别的有两位:一位是愿天下的人都死掉,只剩下他自己和一位好看的姑娘,还有一个卖大饼的;另一位是愿秋天薄暮,吐半口血,两个侍儿扶着,恹恹的到阶前去看秋海棠。这种志向,一看好像离奇,其实却照顾得很周到。第一位姑且不谈他罢,第二位的“吐半口血”,就有很大的道理。才子本多病,但要“多”,就不能重,假使一吐就是一碗或几升,一个人的血,能有几回好吐呢?过不几天,就雅不下去了……我恐怕只好自己承认“俗”,因为随手翻了一通《世说新语》,千不该万不该的竟从“养病”想到“养病费”上去了,于是一骨碌爬起来,写信讨版税,催稿费。写完之后,觉得和魏晋人有点隔膜,自己想,假使此刻有阮嗣宗或陶渊明在面前出现,我们也一定谈不来的……我找出这篇文章来看“秋海棠”,正乐着,一下看到“催稿费”,一惊,也赶紧去拿自己的小账本,一看辄心头火起,快到年关了,那么多处的稿费都拖着不给(编辑曾说:那是领导把上面打来的稿费扣下了,放在银行里先吃一两个月的利息)!赶紧写邮件发短信去,挨个儿催。所以我跟董公所赞颂的“清贵得要命”的“闺秀”就更八丈远了。(注:这个人——幼年失学,13岁纠集一伙同伴驾船去偷养殖蚝,闯荡旧金山海域,黑道人尊称“牡蛎海盗王子”,15岁时有了一个16岁的情妇,养在船上。不久他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当巡警,去追捕盗蚝贼。17岁上了捕猎船,到西伯利亚去捕海豹。。。后来的故事他差不多都写在自己小说里了——他是杰克伦敦。我是他的粉丝。“牡蛎海盗王子”简直帅爆啦!这才叫精彩的人生哪!躲在书斋里吃祖产鼓捣文玩么,恕我就十分的不怎么佩服了)
  •     周末的下午读了董桥的《橄榄香》,暗红的封面上一束淡雅的橄榄枝,透着浓浓的老派精致,正如书中多次提到董桥和他的那些朋友们聚会时常讨论的书本装帧话题一样,他的这册书,装帧也是清雅秀美的。连上“序”一共是35篇,35篇文章,35位朋友,每一个都有着丰富的故事背景,看似是从每一位才子回忆起,但往往最后都引到了和才子有关系的那位佳人身上,董桥笔下的佳人们,多是大家闺秀,温柔清秀不妖娆,白皮肤尖鼻子,挽着干净的发髻,读那些笔墨,董老先生似是更在意女子的品德才气的,和那些儒雅有才的老先生一样,都是从小请了先生到家里来学英文,学作诗,学画画写字的风雅人事,当然身份也是有别于普通人家的。读公子小姐们的生活,品才子佳人几十年前的爱情故事,爷爷奶奶辈的人,有着不亚于今日的浪漫,时常读着读着便是跟着爷爷辈追求奶奶辈时那些好笑的情节忽然笑起来。很多年前,父亲买了好几册董桥随笔,正所谓书非借不能读,我到今日也没翻那几册书,倒是先读了董桥的这一本,极好极风雅,几十年前的人是那样会享受生活,品茶,抚琴,练字,淘旧书,赏古玩字画。就算在动乱年代也保持着那份铮铮傲骨,要求自己的子孙后代不忘本,从小学习中文以及各种中国传统文化,相比今日的填鸭教育,那些知识对人生的影响力是无可比拟的。适合周末花半天时间享受的一本好书,4.5颗星推荐!

精彩短评 (总计101条)

  •     看来看去,只能虽不能至,心向往之。在动荡年代里成功或不成功避世了的人们。
  •     精致的封面和反胃内容形成巨大反差。
  •     最难忘是月牙山馆
  •     我倒很愿意看董桥,毕竟也有个人够资格写“他和他冷艳高雅清贵有钱的朋友们”,一个阶层有一个阶层的风景,总比各大图书网上卖清一色的莫言全集好看的多
  •     买的书还没怎么看,突然觉着索然无味。也许某天有朋友会看到我把一整套搜集来的书打包出掉。
  •     董桥的文字还是不错的,只是你每天都逼他要交作业,他掏空了家底也只能变着法儿来个编这样的故事了。
  •     文笔太华丽 有点矫情
  •     傻老姑娘。。。
  •     “情節要淡,情味要濃;記憶要遠,念憶要近”
  •     初看惊艳,多看便觉娇柔做作。文笔虽带着份小资做派,还好结尾收的恰到好处。因为装帧都想把这套书读完,装帧好的纸质书毕竟比电子书多了感觉。
  •     董桥的书不适合一口气看完。
  •     好吧。。。我没看过他的小说,但早觉得散文过于一般了,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评价那么高?大概是民国风走红的缘故。
  •     装帧和纸张都非常好,旧时候的人特有的淡定与风流读来都是阵阵的和煦清香
  •     如此庸脂俗粉一般的文字,也亏得Lz耐心读。
    作而有人买账,也是他的“福”。
  •     董桥的雅,雅到一定程度就成了俗,而且是恶俗、烂俗。不光俗,也透着让人难受的优越感和虚荣心。这种优越感因为有着他的琴棋书画反而蒙上了一层虚伪与矫饰,不光不能直指人心,反而让人觉得离人心越来越远了。
  •     牛津的書出的很漂亮也很貴 在書店看到馬上被封面吸引。第一次看董橋 每一篇都是一個人物 身世煊赫 非富即貴 閒雲野鶴 浪漫情懷 通篇辭藻華麗 更小的時候喜歡這種 現在有點煩這種 說不定再大點又喜歡上了呢?但一本書而已 管中窺豹 也不準確 我會多看幾本的。
  •     妈呀,刚买了董桥两本书呀,看有一个人在微博上使劲地推荐推荐推荐呀
  •       最近读了很多董桥的书,深深的被老爷子的文采折服了,旧时代的文人,学贯中西,下笔浅却用情深,每一个字,每句话都写的那么美,董先生很会讲故事,生于南洋大户,少时于英校读书,然后升学台南成功大学、既然远赴英伦工作,最后又回到香港主编主笔,人生何其精彩,父亲是南洋侨领,喜文,写一首好字,从小要求董先生读古文,读诗习字,父执们也少不了胡适之那样的大家,同辈中亦有傅聪、胡金铨那样的好友。董先生的文字散发出旧时贵族的从容,与多年漂泊异地求学、谋生的冷静,他收集古玩、字画,中英文初版书,兴趣广泛,自己做的书也及其的考究。读他的文字仿佛打开了一扇通往老中国知识分子世界的大门,陶醉于淡淡的墨香之中呢!
      
       前些日子跟自己的闺蜜聊天,讲到我很欣赏两种人一个高贵的出身抑或一颗进取的心,高贵的出身使人淡定从容,进取的心让人保持对生活的热情,董先生是两者兼具,可惜,我两者皆无,所以我的乐趣就是通过书籍音乐电影 聊以自慰而已,通过书籍音乐电影就放佛跟他们产生了某种联系呢,自欺欺人 也自得其乐,否则生活又如何进行的下去呢,这些就是我的快乐源泉吧。我从来不觉得读书有多大用处,会让资产多加一份,会提升你处事的能力等等,所以我读书极不富功利性,且读着、且乐着,在作者与自己共同创建的小世界里陶醉着,足够了。
      
       说到进取的心,想到最近看的一部电影《名利场》,真心喜欢里面的蓓基.夏Feeling普,妈妈是歌女,爸爸是穷画家,一心想凭自己的聪慧挤入上流社会的女人,喜欢她的一点,是她无论遇到何种境遇,被打击,被瞧不起,她从能保持淡定从容,和谐的一笑,鼓足干劲,不多时就东山再起了,同时她对爱人,对朋友总保持着那一份诚恳,对侮辱伤害她的人,也一向宽容以对。不怨天尤人,积极争取而又诚恳的人,一样也是很欣赏的。
      
       我的很多关系很好的朋友总建议我说,你可以做这个呀,你可以做那个呀,你要想想你的未来啊,你的发展呀,我真心的感激,我也知道,如果我遇事多找他们分析,根据很多建议去工作,多思考,或许会进步呢,但是很怕“进步”是一个更大的陷阱,进了一步就会有更大的诱惑与激励,有更多的比较,有更多的欲望,就会更加尽力的再一步,持续进步下去,哪还会有时间和心境读书、看电影、听音乐、画画啊,品尝美食,会三五好友,就让我过一天算一天这样下去吧 呵呵
      
       周六的时候跟闺蜜去西大听了mba的课,老师很一般不过选的视频很好,美国talk show 女王oprah在 Stanford 2008年的演讲,很喜欢她讲的feelings are really your GPS system for life,还有 When you dont know whatto do ,get still,get very still,until you do know what to do
      
       用她的一句话结尾吧,虽然我很不喜欢success这个词,这里就看作人生的丰盛吧
      
       Trust your heart and success will come to you
      
  •       这本书不该叫《橄榄香》,应该叫《董桥和他高雅清贵的朋友们》。
      (多年来始终对董桥的文字感觉一般,看到董氏新出小说集《橄榄香》,想:买来学习一下吧,说不定人家小说写得格外好,散文家的小说可是有仙品的。阿乙君也说了,要多读让自己觉得不舒服的文字。)
      
      书一共九万二千字,242页,三十四个短篇小说。先来看看这些故事里的女主人公:
      《啸月轩》,小萱,“是弹琴画画的闺秀”。
      《一翦梅》,小梅,“那么娴静那么标致,真是稀世的旧时代闺秀”。
      《念奴娇》,秀姨,是“那一代老民国大家闺秀”。
      《无语》,云姑是个“老派闺秀”,“一幅微微惹尘的淡彩仕女图”。
      《二小姐》,二小姐,“毛笔小楷整齐,清逸,到底是老民国闺秀”,“像章回小说里写的女子……连举止都像刚从庭院里月亮门走出来那么悠闲”。
      《远山行》,艾蜜,“苏杭一家笔庄的千金,十足章回小说里的云含春黛,雨滴秋波”。
      《平庐旧事》,田平,“一袭小凤仙玲珑装扮,满身花卉清贵得要命”,“小楷字字挺秀,格调高雅”。
      《莲房》,前边好几页都没出现闺秀两字,我暗暗松口气,结果故事结尾处他还是忍不住来一句:“毕竟是书香门第闺秀,章嫱的字漂亮极了,书也读得好,随随便便一封信都流露情致。”
      《瑶瑟怨》,易小棠,“大商家的干女儿,长得漂亮,旧小说里说的弱态生娇,秋波流慧,人间无其丽也。然后才是她的才情她的画艺她的诗兴……不脱旧中国五四女子的气质,天生妩媚,天生善感。”
      好了,不再抄书了。这些“老民国闺秀”互换家世背景,互换生活,甚至互换丈夫,读者也分辨不出来。好像都是同一家的姊妹,同一个闺秀培训班的学生。男主角当然一定是“老民国文人”,文采风流,学贯中西,必在英国留学,英文精通,国语流畅,民初掌故稔熟。一本书,几乎写的都是同一个故事,同一对男女。
      
      “老民国”和“英国”是两味必备调料,不管什么菜,都尽情地把这二料往里一洒。董公小说中,连有点反派意味的角色都是留英的——《一翦梅》,古董店大少爷屠君来,“港大社会学学士,再到伦大读法律”。
      英文好是最基本条件,连商人也得英语好才配得上与董老师并席叙话,“一位老民国的商人,一口轻微的上海腔英语流畅得不得了”(《喜巧》),谢约雨女士“英语流畅得不得了”(《紫薇园》)。全体是“流畅得不得了”,都是新东方教出来的吗!
      老民国=英文流畅得不得了=字漂亮极了=清贵得要命=雅士。
      要是不幸在内地上学,就必须得认准北大、燕京的金字招牌。南开根本不够格提一提。《紫薇园》,“英国老师夸她学得(英语口音)正宗,她竖起大拇指说:我在北大、燕京都上过课!”(这个动作描述得生硬古怪,一点都不“闺秀”,一个大家小姐,别人夸一下口音纯正,也许就是客气客气,笑笑默认即可,用得着还挑着大拇指——这实在是一个男子气、江湖气非常浓的动作,与前文交代的人物性格非常不合——急可可地显摆自己的母校?)
      他们住的宅子么,一定是世外桃源,“清雅得不得了”(《一翦梅》),几层小楼,室名都极度地雅致,爱晚居,小寒碧斋,荔影山房,匾额都是张大千这等人的手笔,宅子环绕苍兰蔷薇,种花的温室也是“莫泊桑小说里的温室”。
      毛姆出现了很多次,读这个英国基佬的书是高雅的,符合闺秀要求的(《喜巧》中天天泡咖啡厅的夏家大小姐,读的是毛姆《魔术师》)。
      
      
      董公的男主角出场时,多半已是桑榆晚景,但他们身边会依傍着个情人,有的是绝色的中英混血女郎(会指导爱郎练写“印度鸿儒体”的文章),有的是绝色女大学生,有的是至交好友的绝色千金——没错,你没看错!她们全都是绝色佳人,慧且黠,韶年玉貌,疯狂地爱着老头子,侍奉他,听他讲课,跟他上床,磐石无转移。
      《樱桃园》,介堂先生,七十三,“在爱丁堡莫斯科念过书,英文高雅,俄文强,法语自修修通”,有夫人,也有情人,“一本袖珍版《樱桃园》说是俄国情人送的”。女主角胡霞则是此老至交的女儿,父母双亡,拜介堂为师。等夫人仙逝,老人家就把这个“谊女”收了。小太太胡霞“细心伺候老师吃喝,一粒肉丁掉出盘外都逃不出她的视线”——此句甚怪。那一粒肉丁被她视线捉住,然后伊是捡起来让老师吃了吗?那多不卫生。是亲自捡起来扔掉吗?那好像是默默讽刺老头子手抖往桌上掉食物似的。
      一样的梨花海棠故事,还有《啸月轩》,“乐先生八十大寿,身边一位姑娘步步搀扶,很体贴,很标致”。还有《望江梅》,老先生是康拉德迷,英文字“写得比一般英国人漂亮”,他的情人詹妮,中国江浙人,“人人说他们像一对父女”(此妪当然也是“民国闺秀”,“国语英语都说得很漂亮,”满脸五官长着都是工笔画:“月眉,杏眼,樱唇,发髻工整,远看近看都飘着书卷气”,家世自然也无可挑剔,“外公早年在上海写鸳蝴小说,父亲开印刷厂印教科书”)。还有《鲍西娅》。还有《橄榄香》,一位意大利老诗人,六十五岁娶了比自己年轻三十岁的美妇,还说靠着橄榄油“我每星期还跟她行房两次”。后来他是这么死的:八十岁,硬要跟年轻的妻子温存,天没亮终于安息……(《红拂夜奔》:“卫公死之前,还在与红拂做爱。完事以后,卫公说:胸口闷,头晕!说完就死了。事后红拂对别人说:干那事时,卫公还挺行的,那杆大枪像铁一样硬,直撅撅像旗杆一样,谁知他会死呢。”。。。后来红拂留下《节烈夫人殉节语录》,“过一会就见着李靖了。那天晚上说,歇会再干,他可别忘了。对女儿赠言:将来你嫁人,可得找个岁数小的。干事之前一定要给他号号脉。”)
      这些故事结尾多半都是老爷子挂了,小太太写信报丧。来一段诗文,收束。
      董公上岁数了,觉得乌个头发雪个肉和雪个头发乌个肉缠绵在一起,是很美的景致——大概是推己及人。俗物如我,并不觉得秋行春令是怎么美法,而娶了小太太又夸耀“每星期行房两次”,力证老而弥坚,不曾误了人家青春,这真让人……
      董氏夕阳恋还有一种模式:男主角早年相识一位“老民国闺秀”,她现今已经是中年寡妇,当然,她很有钱,怎么有的钱呢?嫁给了富商做正房或偏房,嫁给富商之后必定迁居美国(有文化的都在英国,有钱的都在美国,此是国际共识了),富商必定早死,留下一大笔基金归寡妇打理,做慈善事业(云姑《无语》,詹妮《望江梅》),衣食无忧了,再来找当年老情人,旧情复炽。
      
      对了,他们都特别有钱,爹妈留下来的。钱是一切高雅体面的保障。没了钱,即使是四公子之一的袁寒云,晚景也要凄凉,过个生日也只能吃虾米皮捞面。
      《喜巧》,夏老先生,不但风趣,而且喝洋墨水。不但喝洋墨水,而且师出名门:“留英做过新实验主义哲学家艾尔的学生”。不但师出名门,而且富贵,继承进口西药的家族生意。不仅富贵,而且清闲,到香港当董事。家里千金么,自然也不事生产,天天下午到咖啡厅读小说,引得董公遐思万千。
      《莲房》,主角章小姐,“千金小姐要什么给什么,从来不愁花费”。(我总觉得这句本该是贬义。还是我的价值观需要修正?)
      《樱桃园》,介堂先生,“大富人家子弟,一辈子养尊处优”,到了香港什么也不干,坐着吃,“靠收租靠利息靠投资”,还能玩藏书玩字画,大学请他教课都不去。
      ——养尊处优,我也一向觉得是贬义词。是不是我又理解有误?我的世界观价值观有问题?
      《竹园》,男主角是隔壁邻家公子廖云山,“战前去香港读书,战后留英读法律”,学成回国了,也不工作,“衣食无忧,终日自在”,看到隔壁初二年级的董桥小弟弟砍竹子,立即主动请缨,“难得遇上这样有趣的砍竹差事,他整整陪我操劳了两天把竹林修成竹园”——其实就是实在无聊得紧,跟小孩儿玩解闷(这米虫的女友呢,自然又是个民国闺秀,“父亲跟过傅增湘,家里一大堆藏园老人的字”——自然要表彰一下,“连孙小姐那手书法也是藏园体”)。
      最让人诧异的是这一处:《远山行》,“远山先生说他一生功业就是娶了一个俏老婆。我说,你这辈子没打过工没上过班也是功业。他笑了笑,脸上浮起三分自得的神气。我从来不清楚他家祖上是靠哪个行业致富,有人说是靠地产,有人说是靠投资南洋橡胶园。”
      我看到这儿惊住了。我不明白吃祖上挣下的老本儿有什么好自得的,也不明白董公为什么要说这么……阿谀……的话——难道他是违心奉承吗?也不是,因为上文写得明白:“我羡慕他也敬重他”。这么说来,他羡慕的是远山有偌大家产供他躺着吃,还能自费印书?
      
      ——洛克菲勒在给儿子的信里说:“我们的命运由我们的行动决定,而绝非完全由我们的出身决定。一个真正快乐的人,是能够享受他的创造的人。那些像海绵一样,只取不予的人,只会失去快乐。我相信没有不渴望过上快乐、生活的人,但真正懂得高贵快乐生活从何而来的人却不多。在我看来,高贵快乐的生活,是来自高贵的品格:自立精神,看看那些赢得世人尊重的高贵的人,我们就知道自立的可贵了。受过教育,而无影响的人是一堆一文不值的垃圾。”
      不多说了。
      
      说完人物,再说“小说”。其实我觉得这本书根本不是小说集,还是散文。
      董公:好啦,我给你们讲篇小说吧,故事是这样的:主角当然是我的老朋友,他可是老民国文人,留学英国,学贯中西,那种派头那种风雅,唉哟你们是不会见过的,他的爱人呢,跟他差十几岁二十岁,也是老民国闺秀,绝代佳人,学贯中西,那种清贵那种风雅,唉哟你们是不会见过的。那种老民国文人和老民国闺秀的雅得要命的爱情,唉哟你们是不会懂的。当然了,他们都拿我当铁哥们儿,我们总一起吃饭喝咖啡,一起逛书店鉴赏珍版书,那种风雅,唉哟你们是不会经历过的。这俩人啊,相爱了(其中一个死了)。好,故事讲完了。他们的职业?人家是富家子弟,传家的都是宫里流出来的宝贝,还用得着工作?躺着吃祖上挣的家产就行啦。后来?后来没有了啊,嗳我给你们讲了这么多风雅的东西,你们还一定要听故事啊,果然是俗物,俗物!
      好吧那我再给你们来篇小说,主角当然也是我的老朋友,也是老民国文人,他的爱人,也是老民国闺秀……
      
      诚然,董公的朋友们都是神仙人物,家里都做着清雅生意,吃的是《浮生六记》里的莲子汤,家里从不闹婆媳矛盾,没有教育子女、赡养父母之忧,不用上菜市场买菜,不用挤公交地铁建设社会,小孩生下来摸着琴棋书画长大,长大都是小号的爹妈。他们生命中似乎只有一项任务就是雅雅雅(其实也有不大那么风雅的,比如跟房东太太偷情,但是女主人处理方式雅啊——和和气气要收为偏房,后来还出钱养着她母子,后来两女还处成了好朋友!你们俗人做得到吗)……
      董迷们肯定会说了,董公就是认识这么多富家子弟、世外高人,那也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群,那也是一种生活方式,怎么,还不许写写了?你个女屌丝是羡慕嫉妒眼红酸葡萄,才会说这些话!
      当然可以写。董公的朋友确乎都是神仙人物,但一模一样的人物,反复讲上很多遍,有什么意思呢?亦舒写那些白衬衣卡其裤女郎,每个故事还都稍微换个样儿呢。
      董公在序文里自述创作心路:“情节要淡,偶尔笔调太像小说还要收一收,故事太浓了担心一媚入骨。让‘我’穿梭在故事里扮演一个冷静的旁观者描述一个主角。”他大概是想以散文之淡雅,冲解小说之浓媚,杂交成新菜式,类似“茶香红烧肉”。可这毕竟是小说集,无论多“淡”,小说的基本任务是讲故事和塑造人物。董公讲人物只说长得美,一笔好字一口好英文,就齐活,个性全是“清贵得要命”。 没有善恶,没有痛苦迷惘,没有天人交战,没有故事,人也是死的,是绢人儿,没点活人气。
      ——木心也是以散文的笔写小说,他有一篇《夏明珠》,主角跟董桥笔下人物有点像:夏明珠小姐精通英文,美貌,还是网球明星游泳健将,为有权有势的男人做外室,后来……大伙都看过,不说了,那个故事很好,有世故,有人情。汪曾祺的《名士与狐仙》也是写老文士跟小女子的婚姻,但让人感动,觉得确有挚情。《陆犯焉识》也是写留洋的“老民国文人”和“老民国闺秀”的婚姻,但写得切实可感。
      
      如果有那么一位阅历深厚的老人,觉得一生结交下不少天涯海角的朋友,都很有趣,值得写上一写,我期望那些故事是类似这样的:我有一个朋友,他幼年失学,13岁就纠集一伙同伴驾船去偷养殖蚝,闯荡旧金山海域,黑道人尊称“牡蛎海盗王子”,15岁时就有了一个16岁的情妇。不久以后他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当巡警,去追捕盗蚝贼。17岁他上了捕猎船,到西伯利亚去捕海豹……我还有一个朋友,是个秀美的德国女子,年轻时志愿研究鸟类,二十多岁独自驻留几内亚丛林,后来嫁给了研究搭档,他们的孩子就生在林中,与蜘蛛猴、凤头鹦鹉和当地土著人一起长大……我还有一个朋友,是个优秀的战地摄影师,在硝烟中遇到一生所爱,她也是个坚强无畏的摄影师,两人就此并肩战斗,直到某天她被流弹击中……
      
      另一方面,我不知道有否误解董公的意思——他文中很多绝色的“老民国闺秀”以及洋才女,都或深或浅地爱上了他。
      比如序文里的英国老朋友李侬,是名女子,“和李侬坐在她家后院喝茶……李侬怕我冷,进屋拿一方小毛毯给我披上”。这动作很暧昧。我设身处地把情景想了一下:我坐在后院跟男友喝茶,我进屋拿毛毯给他披上,啊,立刻觉得这是做了对不起小薛的事了。也许三十多年的老友,可以超脱性别之壑,尽情施展关爱体贴?又也许洋女与华女不同?
      又如《莲房》。“老民国闺秀”章嫱小姐与董公告别,“她依偎在我臂弯里送我到大门口……双手使劲捏着我的手臂说:照顾好自己!那张雅致的脸全是泪。”除非是情人分离,不然一位“闺秀”不该有这些肢体语言吧?
      《鹤顶红》更露骨地香艳:鼻如修竹唇如新月身材丰盈且通晓古玩杂项的绝代佳人庞荔,她的老师收藏的古玉,都交给她去盘。她对董公悄声道出秘诀:我揣在怀里日夜贴着肌肤呵护——害得董公“遐想翩跹”。故事结尾庞荔的老师差她给董公送来一枚鹤顶红扳指。此女“凝目瞧着我低声说:(这个扳指)终于归你了。我呵护过!”
      这话外音很明显:此物带着我的乳香,你收着,就当是信物,你拿回去也放在心口,就如同我俩合体了一般……
      不是我非得较真,小说嘛,主人公的语言动作都是为故事和情感指向服务的。我暂时还没想到别的法子来解释这句“我呵护过”。
      
      我发现一个规律,董桥的粉丝纷纷表示,读董公美文的时候得焚一炉好香,沏一杯好茶,品一壶好酒……我想,我读董桥读不出滋味,可能是因为我不懂品茶,也不会喝酒。可能等我学懂那些风雅玩意儿,就读得了董桥啦。
      
      最后说董氏比喻句问题:
      老看见这个句式,XX是XX。太直接了。他也不腻。随便摘几句:
      明朗的天庭柔秀的下巴是早春湖滨的天荒地老。
      一头浓浓的金发是丝绸,映着秋阳最后的霞光潋滟如水。
      眼神荡漾的是黑森林里的清流。
      长发是乌墨,明眸是砚池,一脸胭脂晕是端溪佳石的韵致。
      
      还有很为董迷称道的这一句:“一株挺秀的鼻子守护温润的红唇,回眸一笑顿成万古千吻的渊薮。她的锁骨是神鬼的雕工,神斧顺势往下勾勒一道幽谷,酥美一双春山盈然起伏,刹那间葬送多少铁马金戈。”(《橄榄香》)此话是形容一位意大利女子。
      且不说“万古千吻”是多么的别扭。这句话美不美呢?美。里面那些词儿简直耀眼生花。但它可以用来形容所有尤物,国籍都不用分,梦露,梅根福克斯,查理兹塞隆,李小璐,范冰冰,郭书瑶,苍老师,以及晋江起点那些小说里的女主角。即插即用,谁用谁合适。没有个性,所以它是失败的,看完了这句,还是不知道这女人具体长什么样,没法把她跟别的女人区别开来。只知道笼统一个美字。
      沈从文说“要贴着写”,董桥写人物正相反,是“飘着写”,玄玄虚虚的,在天上飞(其实他写什么都这样)。这种美得只剩下“美”的句子,有什么意义呢?
      美人都是杏眼樱唇星眸,所以真正的小说家才不写那些,他们会写美人的一点瑕疵,咬舌子,手太大了,短头发乱糟糟,走路有点跛……当然,董公是散文家,不能要求过苛。但这本书明明是小说集……
      
      还有这种:“黑黑一张脸透着风霜,忠厚里藏满孤独的落寞”(《念奴娇》),这种用漂亮新奇动词的手法是极好的,同样用法比如:胡子里长满故事,憨笑中埋着乡音。
      
      还有两篇,有好几行重复文字。《舒老》,讲舒老的女儿舒卷,“素雅的容颜飘着几缕风霜,配上鬓畔的垂白眼角的细纹,整个人仿佛苍苍树林中一朵初凋的水仙”,紧接着一篇《舒卷》,又把同样的外貌描写抄了一遍,“素雅的容颜飘着几缕风霜,配上鬓畔的垂白眼角的细纹,乍看仿佛苍苍树林里一朵初凋的水仙”。这?……虽然是讲同一个人,但在不同的两篇小说中,出现一段几乎相同的话,这也不大好吧?
      
      连陈圆圆都懂得这个道理:诗词文章做的好,不过是小才子,有见识有担当,方是大才子。
      观董公历年文字,他是被“雅”魇住了。其实“雅”只是皮相,绝非生活的真相。被这个蒙蔽,很容易沉溺到“阶前看秋海棠”之类的“境界”中无法自拔。雅本不是坏事,是生活的小小艺术,但是一定得勘破它,看轻它。如果把“雅”作为终极目标,念兹在兹何日忘之,苦心经营,顾盼自雄,还要讨别人一声赞叹“您真高雅啊”,那就南辕北辙了。
      以“雅”为大事,为毕生追求的人,应该看看鲁迅《病后杂谈》解毒:
      ——我曾经爱管闲事,知道过许多人,这些人物,都怀着一个大愿。大愿,原是每个人都有的,不过有些人却模模糊糊,自己抓不住,说不出。他们中最特别的有两位:一位是愿天下的人都死掉,只剩下他自己和一位好看的姑娘,还有一个卖大饼的;另一位是愿秋天薄暮,吐半口血,两个侍儿扶着,恹恹的到阶前去看秋海棠。这种志向,一看好像离奇,其实却照顾得很周到。第一位姑且不谈他罢,第二位的“吐半口血”,就有很大的道理。才子本多病,但要“多”,就不能重,假使一吐就是一碗或几升,一个人的血,能有几回好吐呢?过不几天,就雅不下去了……我恐怕只好自己承认“俗”,因为随手翻了一通《世说新语》,千不该万不该的竟从“养病”想到“养病费”上去了,于是一骨碌爬起来,写信讨版税,催稿费。写完之后,觉得和魏晋人有点隔膜,自己想,假使此刻有阮嗣宗或陶渊明在面前出现,我们也一定谈不来的……
      我找出这篇文章来看“秋海棠”,正乐着,一下看到“催稿费”,一惊,也赶紧去拿自己的小账本,一看辄心头火起,快到年关了,那么多处的稿费都拖着不给(编辑曾说:那是领导把上面打来的稿费扣下了,放在银行里先吃一两个月的利息)!赶紧写邮件发短信去,挨个儿催。所以我跟董公所赞颂的“清贵得要命”的“闺秀”就更八丈远了。
      
      (注:这个人——幼年失学,13岁纠集一伙同伴驾船去偷养殖蚝,闯荡旧金山海域,黑道人尊称“牡蛎海盗王子”,15岁时有了一个16岁的情妇,养在船上。不久他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当巡警,去追捕盗蚝贼。17岁上了捕猎船,到西伯利亚去捕海豹。。。后来的故事他差不多都写在自己小说里了——他是杰克伦敦。我是他的粉丝。“牡蛎海盗王子”简直帅爆啦!这才叫精彩的人生哪!躲在书斋里吃祖产鼓捣文玩么,恕我就十分的不怎么佩服了)
  •     他的文章 怎么说 匠气
  •     我不喜欢他啊,多谢楼主吐槽
  •     一生居然能遇到那么多高质量的美女
  •     所以有些贩夫走卒的子弟通过自身奋斗,好不容易出了半寸头,才发现有许多参天大树早已矗立于高山之巅,雨露光照毫不费力,对小民的奋斗只有一“俗”字评价,于是恶向胆边生,巴不得再来一次文革,狗屎鸡血一股脑儿泼上去,让那些醉卧于云端的富贵子弟没有半点人样,才能稍慰我心。对这种做法不敢苟同。然对于这种心情却是很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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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有同感。再表示一下对本文作者的敬佩,我若碰到不对口味的书,肯定读不下去。本文作者读得好仔细。
  •     lz是作出多大的牺牲啊,居然看完了还能细细的写出来,致敬!
  •     书评笑喷我,董先生的小资很合人心,但没什么营养。
  •     靠出卖尸体、裸体打下天下的《苹果日报》,社长正是董桥吧
  •     好文好文!边读边笑,赞!
  •     从十多年前看董桥的文字是肉做的就知道他不是我的菜,故到现在一本董桥的书都没。。。
  •     这小说集,好像一篇小说写了三十遍。主人公个个通晓英文、住清幽典雅的房子、又有文化又有钱。男的个个是“民国文人”,女的个个是绝世美女。爱写梨花海棠的故事,姑娘相貌美气质佳,还一心就想着照顾老头儿的起居、听其教诲、与其同眠。故事好似高级“炫富”,文化好似名牌包,肩背手提,小资至死。
  •     不错 董先生真是个社达啊
  •     读这本书有两个好处:一、水平比自己好一点,所以可以看到别人比自己好的地方,也可以看到自己会存在什么问题;二、董桥很滥情,符合最近的心境。
  •     果然像听故事,娓娓道来。
  •     每篇文章中都必须出现张大千溥心畬傅抱石/男性角色中约有三分之二是大家通常所说的渣男,剩下三分之一是一些普通的纨绔子弟/增长了一个九九消寒图的姿势!
  •     一个猥琐丑逼修辞立伪的龌龊意淫集。low到爆。
  •     像是相同的那么几个人,换了不同的衣服和身份,在舞台上来回演出。
  •     董桥的东西,一个字儿,作
  •     千金小姐富贵闲人也是有灵魂的,只是董桥写不出来,哈哈
  •     我想起,奥登曾经有一句刻薄的评论:“一般来说,当我们阅读一个有学问的批评家的文章,我们从他的引文获得的教益要比从他的评论获得的教益为多。” :)
  •     说是小说,其实我看都是一些记人记事的散文。喜欢董先生的文字,轻轻柔柔,娓娓道来,就好像他正坐在你的身边,向你讲述着一桩桩的陈年往事。此书中的文字,涉及到了他在台湾在新加坡在英国在香港接触过的好多人好多事。有时,看着其中的某段文字,就感觉自己也似乎有了同样的经历。他在文中写道谁和谁的恋情,字里行间没有情爱表白却能让你读出那种暖暖的爱深深的情。他的文字总是那么美,就好比这样的词句:经历过的“人生”在“小说”的油伞下沿着从前的脚印辨认从前的阴晴圆缺。从董桥写的他读书写书的经历,我在想着,幸好我现在还有着爱看书的爱好,希望能够保持下去。还有,他写老年生活,说“老人以淡为贵,活得清淡,吃得清淡,写得清淡,那是寿征”。以后的日子里,坚持读书。Now, 15:14, June 13th, 2014。
  •     三颗星都给封面好么!然后就没什么了
  •     每一个老先生身边必定有美相伴。美人这样多,才学这样好。
  •     评价董桥写小说的技巧如何是一回事,评判其笔下人物生存状态和价值观是另一回事。
  •     高端韩剧
  •     lz我爱你
  •     老董很自恋,文字看多了有肥腻之感。我买其书多半是为了装帧。
  •     读到后面确实有点腻,不过描写真是妙啊。
  •     第三次尝试失败。46页。
  •     20161129-20170120 适合超级速读 偶有佳句
  •     捶地233,我是粉丝,但是,更喜欢LZ的评论。
    他的散文是说不上名士狷介的,多半是3楼说的那种以遗老口吻写遗老事。散文嘛还可以螺蛳壳里做做道场,买书看古董写信做文章,全都是风雅的事情,也不至于模式化;小说扯到了男女关系,完蛋了——老男人的美有两种,一种美而自律,一种美而不自知,到顾影自怜觉得“小姑娘都爱我”那就不是美,是自恋狂罢了……
    我还能给LZ找个例证:除了都文人+留英,董桥的男主人公必是文科出身,还得是不事生产的文科(当然没有鄙视学术的意思,此处黑的是羽化登仙的男主人公们)——这点同YM里的汉弗莱爵士很像,觉得只有古典文学才高雅,但汉弗莱也有丑态,而董笔下的花好月圆看起来就近乎伪而似意淫了。
    顺便说,LZ后面两段故事(鸟类研究者和战地摄影师)都不是故事是现实,而且是非常人能为,所以哪怕平铺直叙也很棒(“因为你离战场不够近”什么的)。
    杰克伦敦那个是典型的传奇故事,非常时代的非常人行为,当然秒杀“躲在书斋里吃祖产鼓捣文玩”,这没可比性——要我说董桥大叔的专长就是写吃祖产鼓捣古玩,他要是认真去写这些,讲讲古董流转和爱书人的故事,方寸天地自有趣味,这书不至于这么糟。还是被明清话本民国旧式小说的套路困住了吧,这方面他吸收的真不是营养,是糟粕了。
  •        三十多年前我陪英国老朋友李侬到伦敦西郊去看望她的老师。老师七十多了,跟老伴住在一幢破旧的红砖农舍里,种菜、种花、种水果,精神好得不得了,每天早上读书写笔记,案头竖着十几本笔记簿,都很厚,书皮都残破,手迹倒整齐,不涂不改,李侬说老师的字几十年都这样,像他的络腮胡子那么讲究。她说老师早年在学校里教她读文学经典,相貌酷似年轻的劳伦斯,一对深邃的眼神透着忧郁,清癯一张脸长年敷上薄薄的风霜。听说是世家子弟,不求闻达,坐拥满室缥缃,情愿一辈子看书教书。藏书晚年都卖了,农舍里留了几千部陪他老去。那天我们在后园梨子树下喝红酒吃刚刚出炉的面包,还有切片冷吃的腌牛肉和干酪。老师说他去过老北平老上海老香港,印度也住过大半年,写了一本论泰戈尔的小册子。李侬学生时代读过那本有趣的小书,说是笔调像小说,穿插许多老师跟泰戈尔的对话,淡淡描绘诗人一生几段感情际遇。“散文可以写虚,小说可以写实,”老师说,“人生或真或幻,情节宜虚宜实,题旨经营得好就是文学作品。”那一刻,树上几只云雀一阵啁啾,老师说:“云雀叫伙伴到山上觅食!”
       “你怎么晓得?”李侬皱着眉头问老师。
       “我听得懂鸟语。”
       “瞎说!”
       “济慈也听得懂夜莺的话。”
       “济慈也瞎说!”
       “瞎说说得艺术就是艺术作品。”
      
       老师那席话我想了许多年,老了还常常想起。人生历程真真幻幻,结识的人与事回想起来果然疑真疑幻,有些情节很像有些情味,当时茫然,此时潸然,真要梳理,那是老师和济慈瞎说听懂鸟语的故事了。有些记忆也像有些念忆,隔了几十年越远越牵挂,恍似普鲁斯特吃烤面包蘸热茶,香气立刻唤回童年往事,先是成就了《斯万之家》里的《玛德琳》一节,渐渐成就了《追忆似水年华》七卷着名小说。陈年的记忆是陈年的佳酿,是普鲁斯特珍惜的真实;酒入肝肠撩起的万般滋味倒是他推之敲之的艺术境界。至于他半生觅访哲思做文学艺术的药引子,那是学养深浅的考验,硬生生抓来点缀反而累事,懂多少煎多少也许还煎得出一碗对症的良药。
      
       抱着这样朦胧的心愿,去年夏天我下笔试写小说人生,每星期写一篇,起初一写十几张原稿纸很快填满,晾干了重看,松散固然可厌,写露了等于写脱了分寸,辜负记忆中的人与事,只好狠狠删削,从头铺排,从头誊写,尽量在两千五百字的篇幅里潜心经营:情节要淡,情味要浓;记忆要远,念忆要近,偶尔笔调太像小说还要收一收:“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贾岛二十字小里见大,正是短篇小说的范本,我最倾倒。这样酝酿了一段时日,我看破我不必写一株老树,只写树上几片绿叶,我也不必写山中药草,只写云兴霞蔚:故事太浓了担心一媚入骨,我不稀罕。过程很奇妙也很有趣,跟写散文句句都要出处大不一样,甚至文气也不同,舒舒卷卷尽如心意:经历过的“人生”在“小说”的油伞下沿着从前的脚印辨认从前的阴晴圆缺。当然,为了让读小说的人有个依傍,李侬的老师说讲故事的“我”终归是最灵验的定心丸。我试过不用第一人称单数叙述一则恋情,写了一大半连自己都无法置信,赶紧重写,悄悄让“我”穿梭在故事里扮演一个冷静的旁观者。这样做了大半年,这三十篇小说人生结集印成一本书,也许只像一扇夜窗里透出来的灯影,昏黄而幽深,缥缈而绵延,不忍细说的终归是后花园瓜棚下几串苍老的乡愁。
      
       是从前的人事从前的情味。我都快七十了,再不写转眼一定不想写。这几年我看着当前新进的时代显然越是淡漠了,杂物堆里偶然翻出几张老照片几封老信札反而亲切得要命。前两年在伦敦和李侬坐在她家后院喝茶,一眼看到石阶边荒草中露出几朵野生的小苍兰,我想起那位维也纳老画家,他忽然思念小苍兰的幽香,酒后硬要我们陪他去找花店买一束让他闻一闻。我和李侬搀扶着老先生走了三条街才找到卖花的小铺子,老板娘说都卖光了。老先生一脸沮丧。李侬替他抹掉额头上的汗珠说明天一早替他买一束。三四十年前的事了,说说恍如昨日,连伦敦初秋的微风也跟那时候一样料峭。李侬怕我冷,进屋拿一方小毛毯给我披上:“你是当年那位老先生了,要不要闻一闻小苍兰?”她回眸一笑,脸上岁月的笼纱隐隐笼住年华的遗韵。
      
       寒夜校读这三十篇念忆,深感每一篇里的旧人旧事几乎都值得再补写几笔。我想这是写作的人都怀抱的心意。我跟我笔下的人物有感情,运笔之际往往倍觉难舍,恨不得多些篇幅写尽心中牵挂。写完初稿再三润饰的时候,我却又不忍心写得太满,总想着留些私己悄悄藏着也是好的。《团圆》里的蕊秋画廊生意做得兴旺,最近很想到大陆开分店推销欧洲艺术家作品,只怕年纪大了太辛苦。《望江梅》的安布罗斯去世了,詹妮至今守着他们的老宅,说是后园一株江南移植的梅树年年冬天梅花开得灿烂。我最惦念〈竹园〉里的胭姐,她给我的信都在,心细笔细,白话文像张爱玲,只怕不该随便发表了。托斯卡纳山乡橄榄园我喜欢,那篇《橄榄香》题目朋友都说好,不妨做小说人生初集的书名,聊以追念前几年妇科重病仙逝的姬娜。《爱晚居》登出来我寄剪报到美国给杏表姐,她读了高兴,开玩笑说我其实还可以把她写得再浓些。写《紫薇园》那两个深宵我无端想起五十年代郑慧写的紫薇园的春天和秋天,写得真好,谢老师读得出神。《无语》我笔下写的是方先生心中想的是云姑,微微染尘的淡彩仕女,一生秀媚,一生孤寂。如果说云姑是迷蒙的春月,《鹤顶红》里的庞荔倒是十月的艳阳了,藏着那枚鹤顶红扳指我藏了庞荔初放的暗香。《玉琮》本想好好写南洋山乡荷师娘那幢荷兰殖民时代大宅院,懂建筑学的人都说那是古迹,可恨没有照片,记忆又残缺,黯然放弃。荷师娘其实很凶,远不如她给我的玉琮温润。《莲房》里的章嫱旧诗词造诣极深,作品连我的老师亦梅先生都惊艳,说是他们几个写诗填词的老头子都写不出她的心思。天赋如此,教是教不出来的;她的室名叫莲房已然绝妙。章嫱会用电脑,年来在网上读遍我的文字,她说写得简洁跟写得好一样难,难怪毛姆说"to write simply is as difficult as to be good"。她说她期待我晚年的作品就这样简洁下去:“老人以淡为贵,活得清淡,吃得清淡,写得清淡,那是寿征。”我真想她。
      
       二〇一一年一月庚寅大寒翌日
      
      
  •     文字很清雅,对女性描述很意淫,以及对他有钱有文化的朋友的描述真令人望而不及。那个时代的文人骄傲。
  •     哈哈实在是一语中的
  •     未曾经历破碎与战乱,温室富家养出来的公子,行文有张岱般的清贵精致洁净,似秋水,似寒山。他笔下的人生与人物,便潦倒也是有个"雅"在其中。有人觉得他格局/深度不如爱玲,我倒觉得,因他没有那样的国仇家恨,反倒养出一种难得的明末小品文意趣来,本就不是同一种型。
  •     有趣有趣~果断要踹倒的酸腐坛子~
  •     妙文,即便是讽刺,也是如此绝妙的很,这才是批评,虽然带了一些刺,这种批评本身就成了独立的盆景,可供人赏玩
  •        爱读董桥,于是买他的书成了习惯,就如买张爱玲的书一样,虽然偏爱她年轻时在上海写的那些惊才绝艳的短篇,可每每有遗作问世,定是第一时间购得,慢慢品读,哪怕没有年少光芒四溢的才情,到底是习惯了,不读反而想得慌。
       读的第一本董桥的书是《今朝风日好》,名字就有无穷意境,藏而不露的下半句正是“或恐有人来”,又让人联想到“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好像是在《故事》里,一篇《牡丹有妖》,配上剔彩牡丹香盒,怎一个惊艳了得!一改牡丹在我心中国色天香的印象,丰腴里透着妖气,魅惑得要命!
       《橄榄香》是新出的一本集子,本来去香港天地图书想要寻得《秧歌》好配齐张爱玲全集,四顾一看正好有董桥的新书,遂一并购入。《红楼梦》里香菱跟黛玉学诗,品读王维的诗说:“念在嘴里倒像有几千斤重的一个橄榄似的。”不知董老这本书的名字是否与此有关,但读他的文字确实常常有口齿噙香之感,仿佛真的含着一颗香橄榄。
       但是读多了难免会觉甜腻,文刻意为之,寻常事物也镀上了怀旧的光彩,个个都像是千年的古瓷。他书中的人物都仿佛不食人间烟火般不需要半生碌碌操持生活,总赖祖上殷实,轻松就能过寓公千金的生活,穿梭在香港伦敦纽约南洋,红尘世俗是偶然闯入的情事,伴着老文玩字画偏居一隅也能舒舒服服,所以即使有愁也觉得是闲愁,是“为赋新词强说愁”。一抹风霜,一截钗鬟,是无尽风流,也是无尽落寞。
       于是他的文字对我渐渐成了精致的甜点,多读会腻,每天读个两三篇刚刚好。到底还是喜欢“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琢”的清新,哪怕只是略施粉黛,也少了天然的清甜,多了一丝脂粉气。抑或是读多了都会腻,但总有喜欢的东西在,也许是为了当初那抹月色,所以还是会买,还是会读,只是不再是床前明月光或心口那颗朱砂痣了。橄榄虽香,也不好天天吃的。
      
  •     哈哈,看多了的确会腻,偶尔瞅几篇还是可以的。不过还是比较喜欢他早期的政论文章和一些淘书藏书的,后面这些忆老忆旧的是有点消受不了。
  •     早期的董桥总是心事重重生怕外人不知自己圈子金贵,后期倒是诚惶诚恐能藏就藏,果然岁数越大,脸面越脆,多亏我还岁小,不然哪敢说这种话,哈哈。
  •     此书说是小说集,但是我看内容跟董公以前写的散文集也差不多。
  •     赞楼主手动text mining。
  •     写得挺有意思的~p.s.看得实在是认真。。
  •     读董桥的书,还写书评, 基本上就是浪费时间浪费精力,尤其是lz这样, 边吐边写的。
    这牺牲不是一般的大。
    同情。
  •     还有这种:“黑黑一张脸透着风霜,忠厚里藏满孤独的落寞”(《念奴娇》),这种用漂亮新奇动词的手法是极好的,同样用法比如:胡子里长满故事,憨笑中埋着乡音。 -----黑的太亮了。。。
  •     没看过这本书 但是看作者的评论太有意思了
  •     很好
  •       上午在办公室看了点书,码了几个字。中午赶往食堂吃饭,路上想起饭卡上没钱了。先去食堂一层充值,后上二层吃羊肉烩面一碗。回来的路上想起董桥的一句话:有时候觉得镇日在书房看书写字是件很荒唐的事!我更觉得荒唐了。决定不在屋里看,到花园里看。
      
      回办公室拿董桥新书《橄榄香》和烟、火,到荷花池边找一长凳安坐,点一支烟,些许阳光下读董桥。
      
      《橄榄香》的副题叫“小说人生初集”,怪怪的名字。陆灏说,他看董桥的散文从来当小说来读。这书港版刚出来的时候,我还以为董桥改写小说了呢。叮当一位同学全家去香港旅游,我当时想让他们给我买一本。叮当妈嫌我多事:人家是去旅游,哪像你到哪都逛书店?我想想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后来听说叮当的同学一到香港就水土不服一直闹病。我幸亏没多事。
      
      大陆版《橄榄香》是海豚出版社出版的。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海豚出版社自从引进了俞晓群,顿时面貌全新。先是“海豚书馆”,后是与香港牛津合作出版董桥新书4册,实足抢了广西师大出版社“董桥文存”的生意。有竞争也好,海豚版的董桥完全依照港版的装帧来做,也算望梅止渴了。
      
      我看《橄榄香》的内容与《白描》、《记忆的脚注》也没啥区别。要说有区别的话,就是写的是董桥经历过的人,不是一些文人轶事。看了大半,觉得董桥这次写的是一“情”字,而且往往是在结尾处点破,顿时整篇文章面貌大变。
      
      既然写“情”,难免及“色”——
      
      “她的锁骨是神鬼的雕工,神斧顺势往下勾勒一道幽谷,酥美一双春山盈然起伏,刹那间葬送多少金戈铁马。”
      
      “她盘过的古玉都温润得出奇。‘我揣在怀里日夜贴着肌肤呵护,很快脱胎换骨。’她悄声说出秘诀,害我遐想翩跹。”
      
      ——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色而不淫”?
      
      我也遐想翩跹,靠着椅子上昏昏然睡去。董桥说,他经常看淫书以消磨胸中的使命感,“夜得一梦,不可说。”
      
      突然被一阵熟悉的声音惊醒,睁眼看是几个同事刚吃完饭回来,见到我就把他们拿的几瓶啤酒塞我一瓶,我睡得迷迷糊糊竟然伸手接过。待他们走好又想,读董桥怎么能喝啤酒?那得喝红酒加焗蜗牛,那才知道什么是文章!
      
      喝啤酒加猪头肉得读齐泽克,那才知道什么是思想!
      
      喝白酒加拍黄瓜得读余英时,那才知道什么叫学问!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7942e101014vf1.html
  •     非常赞。
    董桥的文章就是油,腻,“拿乔”……
  •     这么一说,董桥的文笔倒像是那些今天遍布祖国大江南北,到了初中就读不下去,在一个突如其来的半夜发春发得睡不着觉的傻姑娘们写的穿越文了……
  •     2012-12-17 13:08:34 太上老军
      共和国把这帮人虐死,真是大快人心。
    -------------------------------------------------------
    这句话把我恶心到了
  •     董桥的淡一点都不淡,感觉他全身都在发功用力让大家来瞧,就他精致就他富贵就他心较比干多一窍。相对来说,喜巧还不错,望江梅的结尾我喜欢。另,这真的不是作者的性幻想集么,若不是,为什么端庄秀丽的年轻女子甘心陪着垂垂暮已的老学者的情节反复出现?
  •     不甜腻,非董桥
  •     文字精美,历史沧桑,风物可人。然其中对女性无论是意淫和还是回忆,情怀都下作。风雅难掩酸腐,表面道学,内里逼仄。
  •     董桥小说没看过,散文看了一点
    明确的说,他的文字毫无美感,没有丝毫创造力,无法引起任何审美意义上的刺激
    世间有一类文字,油光水滑到可鉴的地步,然而定睛看去,只见那是众多陈词滥调紧密地挨在一起造成的密不透风的粘稠,如果偶有缝隙,就用混杂了金粉和麝香的唾液涂抹敷衍一番,自然皆大欢喜
  •     年关啦,躲债的躲债讨债的讨债,帖子都没人顶了。
  •     雅得过分。不过董公文字清新脱俗,一笔一画写出来像风景画似的。
  •     董桥写美人
  •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愈少割肉血还,就避免捞过界,否则就血本无归。不是讽董公,而是自戒,戒之后的老来岁月,不要越混越老,就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当然,董公的坏脾气也是被一帮抬轿子的人等惯坏了,更有之年轻岁月厮混在遗老群中,谨小慎微陪十二份小心的补偿心理
  •     真的很喜欢董桥的书...文字细润,但画面很足。
  •     看完书瞄了几眼书评,虽则说董桥先生的小说有些过于匠气和千篇一律了,但能在字里行间窥见那个有情调的老时代,还是很有趣的。文中提到的书有的读过有的没读过,于是又顺着准备看看艾琳翰的侦探小说和徐訏的书。ps.最受欢迎书评里提到的木心先生的短篇《夏明珠》很好看
  •     “山海万重,素笺一叶。从心所欲谁都乐意。不逾矩,不容易。”
  •     高冷
  •     19岁的白莲花,终是被有心人采撷而去。属于少女的粉红色白日梦,用竹签戳破。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越高,人的玩法也就越高级。幻想中的伊甸园,大概是庸人口中的失乐园。是地狱,也是幸福。董桥先生这本书,若在几年前,我是不大懂得的。走过几年男女情爱,只剩会心一笑。
  •     一个故事,重复了34遍
  •     http://www.zjgtqxx.com/index.php?/kfinfo/nameList/12187/
  •     其实,民国于董桥们也只是极其幼年的记忆,成天拿遗老遗少的派头写文章,不免太自恋了些。
  •     说是小说,还是散文
  •     淡淡的文字, 浅浅的情义, 精致的人物。
  •     篇篇意味深长,句句打动人心。每一个名字拎出来都振聋发聩。还是那时候最好啊。结果看了篇书评让正在看这本书的我要笑死了 反正我看了大半 被里面的随便一个人名都吓得半死 一会儿跟周作人上过课 一会儿是梁实秋的旧识……初看确实是好的,但是看到一多半觉得有点腻味,看了这篇书评才知道我腻味的原因所在啊哈哈哈。不过最终还是忍着这种腻味,读完了。打算自己也写个类似的小说人生,不过可不是什么清贵高雅的有钱人生。打算写写自己欣赏的人们。
  •     共和国把这帮人虐死,真是大快人心。
  •     。。。终于明白为什么我看董桥的书看不下去
  •     白描的语言勾勒出不简单的人和事,大爱。
  •     喜欢把岁月当醇酒喝的人。不悲不喜,风轻云淡。
  •     是需要狠狠的批一批,要不成了神了。
  •     董桥自己说过:写小说,情节要淡,情味要浓,偶尔笔调太像小说还要收一收。这本《橄榄香》里收录数十篇散文式短篇小说,文风简白,气韵清雅,惜余韵不长,回味不足,且有千篇一律之感。书中不乏对各色人物(尤其是女性)的着墨,诸如“一头浓浓的金发是丝绸,映着秋阳最后的霞光潋滟如水”,“一株挺秀的鼻子守护温润的红唇,回眸一笑顿成万古千吻的渊薮” 此类的描摹比比皆是,看多了简直起鸡皮疙瘩,让人怀疑他所自谓的“情味要浓”是否浓错了地方——恕我直言,这是二流的文笔,把整本书的“格”都拉低了。董桥尚且如此,看来浑若天成,师法自然的文章确实不是那么好写的,我对汪曾祺不禁油然生出一股敬意。
  •     《简爱》那篇印象最深
  •     哈哈哈哈笑死了,不爱董桥的人读起来特别过瘾
  •     我记得他《绝色》有一篇写个老先生,别的都在其次,就是一看见丰子恺的画就流下泪来了。我就流下汗来了。
  •     人家是苹果日报的社长呢,苹果日报不就是陶杰专栏的大本营么。
  •     董桥和他高贵淡雅男的半老女的民国老闺秀又爱做偏房的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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