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拐点处的记忆

出版社:湖南人民
出版日期:2008-01-01
ISBN:9787543850767
作者:何文辉
页数:381页

后记

我首先要感谢已故的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原资深教授林茂生先生。6年前,林老师怀着殷切期待收我为关门弟子,希望我能在陈独秀研究领域有所建树,而我当时也对陈独秀问题情有独钟。可是,当我偶然发现一堆从未被人使用过的湖南自治运动史料后,我决定改变方向重新选题。林老师听完我的理由,没有丝毫责怪,细心指导我将论文做好。今天,在这部原为博士论文的书稿将要付印之际,我怀着十分歉疚的心情,对我尊敬的导师,一位无比仁厚的学者,表达最深的敬意!我的继任导师,对民国政治史有独到研究的张鸣教授,在百忙之中逐字逐句审阅修改了我的论文。论文脱稿后,张老师又欣然作序,向出版方热情推荐。如果没有这样一位古道热肠的师长,我多年心血写就的文字,很可能如大多数博士论文一样,蜷缩在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我还要感谢曾是我硕士生导师的程献教授。程老师从我本科时代开始,多年如一日关心我的成长,总是在我最需要的时候伸出援手。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陈铁健教授,是我非常敬重的一位民国史学者。我与陈先生虽然只有几面之缘,但先生的学问令我备受教益;同时这本书的出版,也得到了陈先生的有力支持。接下来我要感谢的是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诸位老师。他们是:中国政法大学的郭世佑先生、丛日云先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汪朝光先生;中国人民大学清史所的黄兴涛先生、夏明方先生。几位答辩老师在对论文提出中肯批评的同时,给予我意想不到的赞誉,鼓励我将论文尽快修改出版。另外有五位不知姓名的、对论文作匿名评审的老师,他们同样给予我充分肯定,并就论文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湖南人民出版社的戴佐才老师,对书稿作了十分严谨认真的审阅和编辑,并提出了很好的修改和完善意见,在这里一并致谢!我还要特别感谢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图书馆以及湖南省图书馆地方文献资料室的工作人员。在我搜集资料的过程中,社科院图书馆从一楼到六楼的工作人员都热情周到地提供服务,特别是文平治、闵群芳、萧喜雨、胡艳辉、常霞、彭慧、高蓉、钱明、尹仁平等几位我熟悉的老师和朋友,他们给了我巨大的帮助和温馨的关怀,让我以一种相当愉快的心情,坐在冷板凳上啃着泛黄的文献资料。我最后要感谢的是我的丈夫吴微波。他是我的经济后盾,也是我的精神支柱。他提供了衣食无忧的生活条件,使我能够静下心来做这种不为稻粱谋的学问。如果我平淡的生活有任何出彩的地方,如果这本书对社会有一点贡献,那是因为有他的付出。何文辉2007年6月4日于长沙德雅村

作者简介

上世纪二十年代一场持续六年,堪称全国第一的湖南宪政民主运动,朝野,轰动海内。然而,半个多世纪以来,它却尘封无闻,被人遗忘,乃至备受诟病。 本书以全新的视角,提示这场民主运动的真实进程,让国人重拾记忆,重新思考。 民主,曾经在中国失败,但绝不意味着不合国情!

书籍目录

前言一  1911年后的中国一·一  约法毁弃南北分裂一·二  联省自治:另一条道路的宪政追求二  湖南实行自治二·一  湘省军民的自救运动二·二  湘人治湘二·三  民治主义潮流与湘人的自治觉悟二·四  自治前提下政治参与的扩大三  政治权威的产生三·一  派系与政潮三·二  又一轮权力洗牌三·三  赵恒惕执政四  制宪运动四·一  “民权是争来的不是送来的”四·二  “官绅制宪”与“公民制宪”的纠纷四·三  学者制宪:一部理想主义宪草的诞生五  宪法审查:谋求妥协有多难五·一  由上层绅士组成的宪法审查会五·二  公民意见之表达五·三  政制问题五·四  审查会之破裂五·五  宪审的结果六  中国第一部省宪出炉六·一  援鄂战争:意外的插曲六·二  全民总投票六·三  宪法文本分析七  1922年湖南的全民直选七·一  省议员选举的法律依据七·二  选举百态:选民、候选人七·三  选举结果及分析七·四  省长选举及新政府成立八  公民社会与省宪法八·一  裁兵运动八·二  教育经费独立运动八·三  平民教育运动八·四  司法独立运动八·五  长沙《大公报》维权纪实九  议会与政府:绅权与军权的制衡九·一  议会行使职权九·二  重大议案个案分析九·三  无法驾驭的权力十  护宪战争与宪法之修改十·一  财政危机与湘西事件十·二  谭赵之争十·三  护宪战争十·四  省宪之修改十一  励精图治十一·一  扼制军人干政的整理内政计划十一·二  1925年的全省县长考试十一·三  裁兵十一·四  统一财政十二  自治之终结十二·一  祸起唐生智十二·二  湘军内战南北兴师十二·三  梦想终归虚五十二·四  结语主要参考资料附录一  《湖南省宪法》附录二  《湖南省省议会议员选举法》致谢

编辑推荐

《历史拐点处的记忆》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

前言

民国的前半段,所谓的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在一般人看来,是个乱世。人们对于乱世,评价向来不高,因此,这一时期执掌权柄的军人和政客,在后来的历史叙述中,鼻子大多是白的,宛如京戏里的丑角,还没有登台,扮像就已经定了。说良心话,那时的军阀,登场的时候,其实扮的是英俊小生,这一点,看那时他们的戎装照就知道。他们是中国现代化奋斗的产物,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中国人的精英。对所有后发国家而言,军事的现代化,是启动最早的现代化,国势愈弱,国人挣扎奋斗,首先的着力点就是军事,最多的钱砸进去,最优先的进口,最后连最好的人才,也投身于此。到了庚子以后,一部分“先进分子”,终于意识到国人一向重文轻武的积习其实很糟,因此提倡尚武精神,投笔从戎,有些人进新式军队做士兵,有些人出国进军校,凡是进了军校的,有几个不是热血的有志青年!更不用说那些吃尽鬼子的苦,学成毕业的人们。后来在军阀中混的很开的政客王揖唐,在历史上的名声很差,先是组织安福俱乐部,后来又投降日本人做了汉奸,就是这样一个人,当年也是一腔报国之志,以进士的身份跑到日本士官学校读书,被带班的日本军曹打得鼻青脸肿,最后严重受伤,才不得不离开,回国后就跟军队搅在一起。自袁世凯小站练兵开始,新建陆军也进行一点爱国主义的教育,北洋系的军事学校,更是如此,说人家让官兵只知有袁宫保不知有大清,多少有点冤枉。当然,等这些军人变成割据一方的老大的时候,情况有点变了。骑的马换成了八抬大轿,戎装换成了长袍马褂,指挥刀成了摆设,小老婆讨了一房又一房。地皮刮得,买卖做得,烟土贩得,银元外国银行存得。一旦吃了败仗,丢了地盘,就躲进租界做寓公,钱多的,几辈子都吃不完。不过大体上,他们对舆论还尊重,对学界更尊重,被学者和记者骂了,骂也就骂了,除了东北的胡帅,一般都不会动枪整人,这大概是引进的西方民主政治,余下的唯一好处。但是,同样是这辈军人,也有不一样的,比如吴佩孚,公开打出“五不主义”,力矫时弊,不,军弊——不讨小老婆,不抽大烟,不借外债,不进租界,不畜私财,一辈子身体力行,还真就没有违背过诺言。这样的有操守的军阀,还正经有一些,比如冯玉祥,比如陈炯明,还有吴佩孚的好朋友,湖南军阀赵恒惕。赵恒惕和陈炯明,是两个在中国试验过联省自治的实力派人物,但是比较起来,赵恒惕做的,要更好一点。从这个意义上说,赵恒惕在历史上的地位,要比前面提到的几位都要重要,只是,我们的历史学家,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1920年代的湖南自治,是一场很认真的宪政运动,那里有西方标准的宪法,有正经八本的选举,有像模像样的议会运作。这一切还都不是最惊人的,最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那里,以赵恒惕为首的若干手握兵权的军人,居然能自我约束,不仅给自己造就了批评者,而且能面对舆论和议会批评弹劾,遵守议会的决议。这样给自己找麻烦,找人管的军人,哪儿找去?比白乌鸦还稀罕。在那个枪杆子说了算的时代,那个谁打得赢谁说了算的时候,真有空谷足音之感。在这里,我们看到,当年的精英,并没有全体堕落,他们给这个苦难深重的国家,还是留下了一些有益的东西。当然,在这个运动中,湖南的各界,也都积极的掺和,学生教员自不消说,阵阵不落后,绅士和商界也以中坚自居,一些著名的学者,李剑农、王正廷、蒋百里等等,不仅贡献了思想,而且贡献了一个中规中矩的省宪。对中国近代历史稍微熟悉一点的读者,一定会在历史的各个场合,看到他们的只鳞片羽。当时已经做了小学的主事,在湖南学界格外活跃的毛泽东,也是其中的活跃人物,留下的相关文章,至今还有人在研究解读。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那个时代,惟有湖南选举出了女性议员。回想起民初国民党成立之时,同为辣妹子的唐群英,为了争男女平权,不惜在会场大打出手的日子,感到这场宪政运动,还真是让国人跌破眼镜。何文辉是我半路拣来的学生,但是原来就有很不一样的关系,因为她实际上是我导师第一个硕士,说起来,进师门比我还早,按过去的规矩,我应该叫她一声师姐才是。仅仅因为我留在了母校,有地利优势,等到她再度深造的时候,我已经摇身一变,成了老师,占了大便宜。何文辉是个有心人,很早就发现了有关湖南自治的资料宝库,经过长期的艰辛收集,我敢说,现在的中国,对1920年代湖南自治的了解,没有人比她更全面,更透彻,当然,她写的更好。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本花费6年多功夫写出来的博士论文,在这期间,她本可以花少一些的力气,对付一本,依今天的博士生培养惯例,大概早点毕业不成问题,但是她不肯,她的论文,如果说每句话都有出处,也许有点夸张,但其材料之扎实,却是近年来少见的,基本上取之第一手的原始资料。何文辉也是一个头脑清晰的作者,文字的字里行间,透着女性的细腻,清醒,如此头绪众多,复杂纷纭的自治运动,在她的笔下,娓娓道来,脉络清晰,即使对那段历史不甚了解的人,读了之后,相信对这件事肯定是会明白的。不客气地说,这是一本关于湖南自治运动的开山之作,以后的研究,将无法绕过它,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为自己的学生作序,难免让人有点感觉是自卖自夸,但是,这本著作,其实我的贡献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在这里,我只是在就书谈书,就学论学,我,绝对是认真的。爰为序。2007年5月26日

章节摘录

作为舆论重地的湖南报界,是鼓吹和推进自治运动非常重要的社会力量。1920年9月,长沙10家报刊——《大公报》、《民国日报》、《新国民日报》、《湖南日报》、《新湖南报》、《民言报》、《大中国日报》、《民意日刊》、《觉民新报》、《学生周刊》等,组织“报界联合会”,以“联络感情、交换意见”为宗旨,规定每月开常会一次,必要时召集临时会,以便在相关问题上采取一致行动。报界联合会成立后的第一件事,便是向新省长请愿,要求保护言论自由。此后,报界为各项自治事业摇旗呐喊,竭尽所能维护言论权利,不但扩大了自治运动的声浪,也对自治政权起到了一定的监督作用。湖南自治,不仅以民治主义相标榜,还以“法治”相标榜。对法治的高调推崇,使法律界人士有了用武之地。而各种以改良司法促进法治为宗旨的法律团体,也先后成立。这些团体,大都是由法界权威——律师公会派生出来的,如法政学会、司法研究会、司法促进会、律师公会联合会,等等。除了以上提到的这些团体外,还有大量其他职业的和非职业的团体,也在这一时期涌现,比如湖南自治期成会、各县自治期成会、湖南自治各县联合会、自治研究会、湘西善后协会、湘南善后协会、实业协会,等等,都是很重要的社会团体。这些团体的名称反复出现在报刊上,从中可以看出它们很直接地介入了当时的政治生活。至于社会团体参与政治的形式,多种多样,不一而足。教育会、商会、农会作为最重要的法团,其会长享有与政府各机关长官和议会议长同等的待遇,有事可以直接到省署面谒省长,“随到随见”。一般团体多采用舆论宣传或联合起来向政府和议会请愿、游行示威等方式。而最令人感兴趣的一种形式是,当时一些重要的社会团体可以直接列席政府召集的军政绅商各界联席会议。这种联席会议起源于驱张战爭胜利时,其时谭延闾为表示尊重民意,邀请各界人士参加政府重要会议。谭氏离湘后,此例仍维持不变,每当省内发生重大政治事件,政府便召集军政要人、绅商领袖、各公团代表和新闻记者开会,就重大事件作出决策。因此,联席会议被视为一省的最高会议。这一现象反映了当时虚弱的政权对社会力量的强烈依赖,致使政治过程表现出令人惊奇的公开和透明,各种各样的社会团体也因此有了相当大的活动空间和参与政治的机会。虽然,真正的决策者仍然是军政要人,但他们必须对各团体及其所代表的民意表示尊重,才能换取各种社会力量支持,否则就会招致大规模抗议声浪,乃至使问题悬而不决。后面的章节中会有不少事例证实这一点。自治运动中政治参与的扩大,固然由于自治背景下政治空气的相对宽松,以及在此宽松气氛下公民团体的发展。而更重要的,则是由于社会本身存在一种相当有力地介入政治生活的群体——绅士阶层。前面说到的社会团体,有许多便是以绅士为主体,特别是商会、教育会、律师公会等法团,可以说是完全的绅士团体。除此之外,还有为数众多遍布城乡的大小绅士,他们作为传统上管理社会事务的精英阶层,在很大程度上掌握着城乡社会权力。在晚清社会的政治变迁中,传统绅士阶层的角色和地位有所改变,其人员构成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受过新式教育,举办西式产业以及从事新兴职业的人,越来越多地进入传统的绅士集团,甚至占踞了领导地位,成为清末新政的领导者和受益者,甚至成为王朝末年革命运动的受益者。在清末民初地方势力扩张的过程中,绅士阶层的权势也随着皇权的衰落和政权的嬗变不断扩张,特别是对地方事务的支配方面,以至于形成了陈志让所谓的“军绅政权”的政治格局。就湖南的情形言,绅权的扩张自扑灭太平天国的湘军兴起后便成为一个长期的趋势,清朝廷一度出现“全国巡抚半湖南”的局面。荣归故里的湘军将领,以及层出不穷的总督巡抚,造就了湘省境内一大批手眼通天的豪门巨室,弄得许多人以到湖南做官为畏途。因为那些朝廷大员,不但一上任就要去拜访豪门巨室里的权绅显贵,而且始终要对他们言听计从。甲午战争后到湖南任巡抚的陈宝箴,将湖南的新政搞得轰轰烈烈,但在时务学堂开办时得罪了内阁学士张百熙之兄张祖同,原因是时务学堂招考时张祖同没能到场。由于像张祖同这样的巨绅的存在,又衍生出许多不同级别的权绅,对不同级别的地方官吏颐指气使,致使湖南的绅权,甚或有凌驾于官权之上的迹象。绅权扩张的另一个证明,是绅权的制度化。还在戊戌维新时期,湖南上层绅士谭嗣同等人就成立了一个地方议会性质的机构——南学会。清末立宪运动中咨议局之设,是湖南绅权扩张和制度化的又一次重大事件。1909年,由谭延闾、龙璋、陈炳焕等82名地方高级绅士组成的湖南省咨议局权倾一时,最后与督抚分庭抗礼。民国初,随着武人政治的发展,绅权有普遍萎缩的趋势,民国元年成立的湖南省议会几度被解散,直到民国10年还不曾改选,但随着省宪自治运动的兴起,湖南绅权附和着民治主义的声浪再次扩张,包揽了从宪法审查到议会选举等等重大的政治事务,使绅权获得了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并在政治制度的建构中得以具体化。正是由于绅权的扩张,以及各种职业的、非职业的公民团体的兴起,使社会力量参与政治的范围迅速扩大,程度不断加深,从而影响了自治运动的方向和进程,使“湘人治湘”不至沦为军阀武人的独角戏,也使得我们有可能在自治与民主,而不仅仅是在军阀割据的意义上,来探讨上个世纪湖南省的这场立宪自治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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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1条)

  •     “1922年元旦,《湖南省宪法》公布,随后开始议员选举,“这项选举在当时不仅是全中国而且是全亚洲破天荒的一次大范围内的直接选举”。再随后,议员投票选出省长赵恒惕。这仿佛1919年德国中部小城魏玛,德国历史上第一步付诸实施的民主宪法产生。”  中国近代史迷津密布,1912年至1928年尤其如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海峡两岸历史观分歧巨大,唯独对这段历史立场一致,颇有“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的意思。军阀割据和猪仔议员,成为对这段历史的固定印象。不仅教科书口诛笔伐,知识分子也是冷嘲热讽。但这无法解释,新文化运动为何会在那时出现,民营经济为何迎来黄金时代,媒体频遭打压为何又能前仆后继?  这几年,对这段历史有较为多样的呈现,又有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的趋势。李洁先生的《1912-1928:文武北洋》多次重印,在文史读者中具有一定影响,在他笔下,袁世凯、黎元洪、段祺瑞、吴佩孚、张作霖等都成为可歌可泣的英雄模范。我理解作者的心情,各路武人亦有各自的家国情怀,不能简单以军阀一言以蔽之,控诉或者谴责都失之简单,但是,讴歌或者赞美,同样失之简单。这种矫枉过正的翻案文章,偶尔读读,可以对冲一下标准答案,多读无益。在做价值判断之前,需要有基本的事实判断。相比之下,钱端升等先生的《民国政制史》、张朋园先生的《中国民主政治的困境1909-1949:晩清以来历届议会选举述论》,和年轻一代学人严泉先生的《失败的遗产:中华首届国会制宪1913~1923》都更为接近历史的原发场景。  这些书重在中央或者国家的宏观层面,关于地方实践的内容比较粗略,我对后者尤为关注。鲁迅在《阿Q正传》里描绘的阿Q和“柿油党”深入人心,公众乃至知识界提到基层民主政治,就想起这篇小说,想到阿Q把辛亥革命理解为非法拆迁和调戏妇女,想到未庄把自由党当作“柿油党”。在民主转型之初,这种景象绝非子虚乌有。林达在《如彗星划过夜空》里提到,美国独立战争结束之后,纽约州民众曾经拥护把此前支持英国的“保皇党人”的财产全部没收、拍卖。庆幸的是,美国开国先驱,没有因为人民素质还不够高,也没有因为民主会出现乱象,舍宪政体制,取党国体制。暴力和贿选,几乎是与民主转型如影随形的“乱象”,但这不是什么“民主乱象”,而是“专制乱象”,是民众长期缺乏民主实践的结果。“民主乱象”的说法,是倒果为因。  从未庄的角度观察民主转型,得出的结论多半是让人沮丧的。在未庄这种最基层的地方建制里,士绅、学校、媒体的力量非常微薄或者纯属空白,民主的培育不可能一蹴而就。观察民主转型的地方实践,我更倾向于以省或市为单位。得知何文辉女士的《历史拐点处的记忆:1920年代湖南的立宪自治运动》出版,我就留心寻觅,一直不见踪影,后来在打折书店发现厚厚的一摞,一时不知是喜是悲。  1920年至1926年,湖南出现立宪自治运动,这段历史不仅今日民众闻所未闻,纵是中国近代史领域的学者,也所知有限。如果要为“军阀”翻案,最合适的人选不是《1912-1928:文武北洋》里的五位,而是广东的陈炯明和湖南的赵恒惕。两位都致力于自治,值得专门做传,可惜我目力所及,没有见到理想的著述,只是偶尔有一些文章点到为止。《历史拐点处的记忆》不是人物传记,但是部分弥补了这个缺憾。此外,刘建强先生著有《湖南自治运动史论》,由于尚未见到此书,这里存而不论。如果同样有一本研究广东地方自治的著作,陈炯明也可以瞑目了。    新文化运动之后,联省自治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成为一种思想潮流,并且进入实践层面。后者常与军阀割据联系在一起,两者有重合之处,但是把它们等同起来,则有违史实。以赵恒惕为例,他曾是湘军总司令,但他还是民选省长,不能简单称为军阀。湖南自治非但不能等同为军阀割据,还与军阀割据有着直接的冲突。立宪自治期间,精简军队是工作重点,军队横征暴敛受到限制,尽管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却不能得出联省自治等于军阀割据的结论。关于这个问题,胡适在当时就撰文《联省自治与军阀割据》指出:“裁制军阀与打倒军阀的一个重要武器在于增加地方权限,在于根据联省自治的联邦制。”    1920年7月,谭延闿以湘军总司令兼湖南督军名义通电宣布湘省自治。1920年11月,赵恒惕担任湘军总司令。与此同时,立宪启动。1922年元旦,《湖南省宪法》公布,“非但是联省自治运动中唯一制定成功并公布实行的自治宪法,也是中国政制史上破天荒第一部省宪法”。随后开始议员选举,“这项选举在当时不仅是全中国而且是全亚洲破天荒的一次大范围内的直接选举”。再随后,议员投票选出省长赵恒惕。这仿佛1919年的德国,在中部小城魏玛,德国历史上第一步付诸实施的民主宪法产生。  魏玛宪法应用于整个德国,湖南省宪主要致力于一省的立宪自治。这种自治表现为地方自治和公民自治(何文辉使用“人民自治”一词,《湖南省宪法》既使用“人民”也使用“公民”,在宪政的框架里,我更愿意称之为“公民自治”)两个层面。我们常说,民主不能只是自上而下的引导,也需要自下而上的推动。但如果都是从未庄出发的自下而上的进程,很有可能又会成为与民主精神相悖的群众运动。湖南省宪从中间入手,一方面向下鼓励自治,一方面向上推动国宪,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1921年2月,赵恒惕在通电中阐述自治的理由:“与其矜言国宪,致目前之省政,益趋纠纷,曷若早定省法,使将来之国宪解除困难。”  1905年桂林的一个官方集会,主席台横额写着“立宪万岁”,说明立宪已是官方公开的话题。  自治常常遭到“分裂”的指控,这种指控恰恰说明中央集权的思维根深蒂固。湖南立宪自治,主要是因为从上而下的由国宪而省政之路遭遇瓶颈,转而试图开拓由省法而国宪之路,并无另立中央的意图。虽然有“湘人治湘”的说法,但是湘人的范围相当广泛,《湖南省宪法》在第一章总纲里明确说明:“凡有中华民国国籍继续住居本省满两年以上者,皆为本省人民。”也有一小部分人提出“湖南共和国”这种涉嫌“湘独”的口号,但是应者无几,当地的媒体上更是有文章批评这种狭隘的地方主义,“湖南共和国”的提法逐渐沉寂。当时的北京政府对湖南自治保持了某种默许,当记者问及此事,表示“政府为行政机关,非立法机关,此事应由日后之国会核夺”。  湖南的立宪自治运动主要分为三步:制定宪法、选举议员、实施省宪,《历史拐点处的记忆》详细讲述了这一过程。  立宪自治使得湖南成为瞩目的民主特区,省内外乃至海内外精英对此非常关注,这跟未庄截然不同。1920年,应湖南方面之请,杜威、罗素和蔡元培、章太炎、张继、张东荪、杨端六、李石岑、吴稚晖等组成的全明星阵容,到达湖南讨论立宪自治。随后以湘籍人士为主的十三位学者担任省自治根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后来以《中国近百年政治史》而闻名学界的李剑农担任主席。在宪法起草之时,赵恒惕“未曾一至起草之地,且未曾一索阅其稿,以示大公”。同其他的制宪过程一样,制宪的程序和内容充满争议,但这恰恰是民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制宪主体,谭延闿一度想由政府和议会合办,遭到反对,改由议会办理,又遇到一个问题,选举议员应在制定宪法之后,宪法不能由过去的议会来制定。最后,采纳了由蔡元培提议的学者制宪。  严泉检讨民初制宪,指出制度设计中的诸多缺陷。1912年的《临时约法》没有规范总统和总理的权力关系,致使此后府院之争不断。1913年,《天坛宪法草案》在制定期间并未受到总统袁世凯的太多干涉,但是在宪法草案二读即将完成之时,袁世凯却公开表示反对。后人常常批评袁世凯缺乏高风亮节,但更主要的原因是国民党为主的国会,为了限制袁世凯,因人立法,过度强调国会权力,又过度压缩总统权力,使得立法和行政失调,以致出现“议会专制之奇观”(林徽因父亲林长民语),最终总统采取不合程序的方式解散国会。《天坛宪法草案》使得立法权力独大,形成“超议会制”,1914年的《中华民国约法》又使得行政权力独大,形成“超总统制”。  在司法独立这块基石尚不稳固的情况下,立法和行政成了一高一低的跷跷板,无法成为天平。我们今天经常批评的民初诸种现象,正是司法、立法、行政未能达成有效分立和制衡所致,如果根据那段历史断定三者不应分立和制衡,应该精诚团结,就南辕北辙了。在制定湖南宪法草案时,学者们已经意识到《临时约法》的问题,指出“行政与立法二部之权限,必求其平衡适中,方不致有一方压制他方之弊”。遗憾的是,草案所拟的责任内阁制在审查时,变成了形似责任内阁制、实为委员合议制的混合体制,以至于议员选举并且可以推翻阁员,阁员却不容易解散议会。  尽管如此,《湖南省宪法》依然修正了《临时约法》的一些问题,《临时约法》第二章列举人民种种自由权利时,章末为:“本章所载人民权利,有认为增进公益,维持治安或非常紧急必要时,得依法律限制之。”这使得权利随时可能以公益、维稳等借口被限制,《湖南省宪法》第二章共十六项规定,有八个“不得”与八个“不受”,其中十五项都是对政府说不,以至于这部宪法被时人称为“十六不宪法”。所谓宪政,首先需要限制政府权力,如果宪法用来限制人民权利,那就是名存实亡的宪法,就会出现“有宪法无宪政”的情形。民初立宪不时犯错,也在不断纠错,与那种专制压倒一切的稳定不可同日而语。  宪法通过之后,进入选举议员阶段。何文辉没有将此次选举过程完美化,她指出漏报、浮报、乱报选民的情形比比皆是,很多选民放弃选举权,选举舞弊和冲突频频发生。但是她没有因此全盘否定选举,而是呈现了经常被忽略或者被改写的另一面。在选举程序设计上,选民须持投票证到投票所换领投票纸,以保证一人一票,避免重复投票。选举冲突固然有人动用拳头,但是人们也开始以法律的方式应对,出现很多选举诉讼案。家族主义和地方主义介入代议政治,但是从家族利益和地方利益的立场出发,他们也会尽量推选家族精英和地方精英为自己代言,不会推选只会拍掌的弱智。在宁乡县,投票尚未进行就有内定之说,但是最终当选者并非世家子弟,而是最具声望者。在新宁县,动用金钱者落选,具备实力者当选。即使是出售选票,也未必全是归于个人利益,衡阳县某地约定“售票所得,作为地方公益之用”。长沙商会通过社会组织动员选民,开始摆脱血缘和地缘关系。赵恒惕的妹夫李祚辉落选之后,颇为大度,对此次选举称赞有加。军队也非常克制,大都保持中立。在一个没有民主经验的地区,能够出现这种景象,让人有惊艳之感。  实施省宪的过程,更值得称道。《湖南省宪法》正式公布之时,湖南就开放除总司令部以外的所有公署衙门,任人参观。尽管公众对宪法所知有限,甚至不乏民众对此无动于衷,但是议员们绝非“猪仔议员”。何文辉为民选议会总结了三个特点:一是议员比较有骨气,二是会场秩序出奇的混乱,三是成绩相当的可观。议员的骨气不能单纯归结为议员的勇气,也要感谢各方的操守。归根结底,这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是因为议员拥有制度保障。秩序混乱和成绩可观并列,尤为有趣。议员们打架斗殴,当然是不文明现象,但把利益分歧公开化,并非坏事,既胜过议员们所有事情一致举手通过,更胜过暗杀和战争。议会手中握的绝非橡皮图章,省长赵恒惕要求设置警政视察员的提案,也以“财政艰难,不必援引先例增设冗员”为由被否决。  在省宪的保障下,当地媒体非常活跃,旁听议会并且报道会议内容。议会和媒体之间曾经产生直接冲突。1923年4月,长沙《大公报》批评省宪,省议会当天通过临时议案,请求政府“依法惩处”报纸,内务司长致函警察厅长,派警员至报社勒令停刊。《大公报》立即向长沙地方审判厅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内务司长在法庭认定事实之前发送私函指示警察厅长查封报馆,构成行政违法。《大公报》此举获得众多社会团体的声援,甚至获得县议会的支持。湘潭县议会通电各县议会,希望省议会能够取消原议,随后永绥县议会通电规劝:“议会为民意机关,报馆乃舆论代表,议会与报馆名称虽异而其展扬民意则一。……如不互相维护,……将来之以武力解散议会,当亦犹今日之查封报馆也。”在四面楚歌声中,省议会发出通电,划清界限,表示议会只是要求政府“依法惩处”,并未要求查封报馆。当初迎合议会的政府,反而骑虎难下。6月4日,内务司停止对报纸的处分,当天的《大公报》在头版显著位置发表评论,表示报纸之在中国,“被停被封,乃其本分;不停不封,不成其为报纸”。  可以看出,议会和政府对于宪法精神有待慢慢领会,也会出现一些违宪、违法行为,但是在宪政的保障之下,违宪、违法行为可以得到纠正。为《大公报》惹祸并带来声誉的文章对省宪有激烈批评,称“省宪对于人民的成绩,只加进几层痛苦”,但批评省宪不等于反对宪政,更何况,若非省宪,《大公报》不可能全身而退。1924年,湖南省议会因为叶德辉公开主张废弃省宪,通过提案,咨请政府拿办,叶德辉继续批评议会违宪干涉言论自由。议会的做法值得检讨,但不知三年之后,叶德辉死于非命之时,对当初的观点是否亦有所检讨?  在议会、媒体的监督之下,政府励精图治。1925年3月,赵恒惕召开军政会议,准备精简军队、整饬吏治、统一财政。裁兵过程并不顺利,各路军官普遍观望,岳阳镇守使下第三十一团团长刘世涛领风气之先,自请解职。随后,除第四师师长唐生智,大部分军队都进行了精简和改编。整饬吏治则从县长考试做起,考试题目这里可以列举两道,一为“联省实行,制定国宪,对于国会制度,应采两院制乎?抑采一院制乎?试说明之”,一为“地方保卫团,于地方警察,根据法令,究以如何设施为宜”。根据当时的《申报》报道,“因题目尚易,届时均完卷出场”,但今天看来这种题目堪称难于上青天。同时,还举行了法官考试和警官考试。最为艰难的是统一财政,虽然取得进展,但是唐生智依然拒不执行相关决定。  当事人李剑农曾感慨:“湖南在施行省宪的两三年内,所谓省宪也仅仅具有一种形式,于湖南政治的实际未曾发生若何良果。”施行省宪问题丛生,无可否认,但声称“未曾发生若何良果”,并不符合实际情况。李剑农作如是说,可能是爱之深、责之切,也可能是与赵恒惕有所分歧所致。这同时提醒我们,要避免对宪政民主的完美主义想象。宪政民主只能不断纠错,不能避免错误,如果以政治乌托邦的标准衡量,无疑是千疮百孔。但是,政治乌托邦成为现实,会比宪政民主更加千疮百孔。  遗憾的是,湖南立宪自治运动结束不是因为宪政难以为继,而是亡于武力统一的广东国民政府。赵恒惕曾和陈炯明建立军事政治同盟“湘粤联盟”,主张自治,在国民党试图党国一统的进程中,清洗陈炯明之后,湖南是首当其冲的障碍,自然要被定点清除。1922年,湖南省长选举,谭延闿惨败于赵恒惕,放弃联省自治和省宪主张,追随孙中山。1926年,唐生智摇身成为北伐军中路前敌总指挥,废除《湖南省宪法》,湖南立宪自治运动夭折。接着,各县初级法院、县议会和省议会被撤销。长沙《大公报》也没有幸免于难,1927年3月被湖南革命政府勒令停刊。唐生智公开表示:“军阀祸国,议会殃民,事实昭然,久成定论”,虽然此前不久他还在口头上表示极端护宪。  1933年,希特勒担任德国总理,纳粹德国开始,魏玛宪法名存实亡。从1919年到1933年,德国从宪政转向独裁。在这段时间,中国从民国走向党国。所以,不仅要记住魏玛经验,也要反思魏玛教训,不仅要记住湖南省宪,也要反思为何一党专制代替宪政民主。最后,借用《历史拐点处的记忆》的结束语结束这篇文章:“历史不应当被遗忘,除非对未来已不抱希望。”

精彩短评 (总计8条)

  •     对湖南省宪运动描述最详细的当数何文辉所著的《历史拐点处的记忆:1920年代湖南的立宪自治运动》,该书以详尽的资料再现了湖南立宪运动的大致过程,对湖南立宪运动中的一些人物、事件进行了有血有肉的描写,从中可看出当时的一些所谓军阀并非像后来一些历史书中所写的只知占地为王,鱼肉百姓的恶棍,他们中仍有一些具有远大的抱负,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做出了不懈努力。以致有学者感叹:“当年的‘精英’,并没有全体堕落,他们给这个苦难深重的国家,还是留下了一点有益的东西。”
  •     湖南的那些外省罪人呀!你们都获得了声誉,可是赵恒惕呢?
  •     看别人写得好,就知道自己缺陷在什么地方。
  •     资料翔实,持论公允,不一样的军阀,别开生面的民国
  •     观党媒近日宪Z言论,再读此书,恍若隔世
  •     写的平实、稳健、扎实。
  •     读四五遍以上才能读懂
  •     “恒惕之愚,以为吾国之乱,始于毁法;他日之始,必亦始于尊法”——《赵省长辞职之通电》。历史不应当被遗忘,除非对未来已不抱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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