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伦魔法师

出版日期:2015-2
ISBN:9787540470399
作者:[英] 苏珊娜·克拉克 著,波西娅·罗森堡 图
页数:1100页

作者简介

“两位魔法师,现身英格兰。前者畏惧我出现,后者久把我期盼……”
公元1806年,英格兰在抗击拿破仑的持久战中八面受敌,实践派魔法师早在几百年前就已销声匿迹。然而,研究过往光辉历史的学者们发现,尚有一位实践派魔法师——诺瑞尔先生在世。此人深居简出,然略显身手,举国上下无不 为之惊叹。移居伦敦后,他唤美妇人起死回生,召幻影舰队威慑法寇。他一贯瞻前顾后、小题大做,怎奈后生可畏——乔纳森•斯特兰奇初出茅庐,已崭露头角。该生风华正茂、一表人才、意气风发,方方面面与诺瑞尔截然相反。自此,两位伟大的魔法师之间斗争不断、险象环生,比起英法两国之战有过之而无不及。二人各怀执念,暗中更染指黑魔法,哪知一切实为作茧自缚,前途凶险难料。

书籍目录

序:问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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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诺瑞尔先生】
第一章 何妨寺的藏书室
第二章 古星酒栈
第三章 约克的石头
第四章 英格兰魔法之友
第五章 德罗莱特
第六章 “魔法可不是件体面的事,先生。”
第七章 难来二次的机会
第八章 满头白毛的先生
第九章 坡夫人
第十章 替魔法师谋职之难
第十一章 布雷斯特
第十二章 英格兰魔法精神感召下,诺先生助战不列颠尼亚
第十三章 针线街的魔法师
第十四章 伤心农庄
第十五章 “坡夫人还好吗?”
第十六章 丧冀
第十七章 二十五枚来历不明的几尼
第十八章 沃特爵士向各路人士征求意见
第十九章 “黎明男儿”
第二十章 可疑的帽商
第二十一章 马赛塔罗
第二十二章 权杖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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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乔纳森•斯特兰奇】
第二十三章 影宅
第二十四章 另一位魔法师
第二十五章 魔法师的教育
第二十六章 宝珠、王冠与权杖
第二十七章 魔法师的太太
第二十八章 罗克斯伯勒公爵的藏书室
第二十九章 在若泽•埃斯托里尔宅
第三十章 罗伯特•范岱穆之书
第三十一章 十七具那不勒斯人的尸首
第三十二章 国王
第三十三章 置月于我双眸
第三十四章 在沙漠边缘
第三十五章 诺丁汉郡来的乡绅
第三十六章 世间所有的镜子
第三十七章 五龙法庭
第三十八章 选自《爱丁堡评论》
第三十九章 两位魔法师
第四十章 “放心吧,根本没这么个地方。”
第四十一章 望穿堂
第四十二章 斯特兰奇打算写本书
第四十三章 海德先生的奇遇
第四十四章 阿拉贝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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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约翰•乌斯克格拉斯】
第四十五章 《英格兰魔法的历史与实践》前言
第四十六章 “天空对我发了话……”
第四十七章 “一个黑小伙,一个蓝小伙——总得意味着点儿什么。”
第四十八章 版画
第四十九章 狂野与疯癫
第五十章 《英格兰魔法的历史与实践》
第五十一章 格雷斯蒂尔一家
第五十二章 卡纳雷吉欧的老夫人
第五十三章 一只死了的小灰耗子
第五十四章 一只小匣子,色如心伤
第五十五章 后者之宝,此生珍爱,落敌人魔爪
第五十六章 黑塔
第五十七章 黑函
第五十八章 亨利•伍德霍普来访
第五十九章 “夜之狼”鲁克罗库塔
第六十章 暴风雨与谎言
第六十一章 树对石语;石对水言
第六十二章 忽闻咆哮声,我破林中静
第六十三章 前者之心,埋积雪下,匿密林深处,仍痛如针扎
第六十四章 两个坡夫人
第六十五章 灰烬、珍珠、床罩和一个吻
第六十六章 乔纳森•斯特兰奇与诺瑞尔先生
第六十七章 山楂树
第六十八章 “是的。”
第六十九章 斯特兰奇派与诺瑞尔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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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译后记
提名及获奖情况
名家及媒体评价

内容概要

苏珊娜•克拉克(Susanna Clarke) ——作者
1959年生于英国诺丁汉市一位循道宗牧师家中,是家中长女。她的童年居无定所,在英格兰北部及苏格兰的一些城镇都生活过。从牛津大学圣希尔达学院毕业后,她曾投身出版,在非虚构图书领域从事过多方面的工作。1990年,她离 开伦敦,赴 意大利都灵为菲亚特汽车公司高管教授英语,次年又赴西班牙毕尔巴鄂执教。
1992年,她回到英格兰,在达勒姆郡一栋面朝北海的宅子内住到年底。2004年,她的小说《英伦魔法师》在全世界三十多个国家出版发行,并入围惠特布莱德最佳处女作小说奖及《卫报》最佳处女作图书奖决选名单。2005年,该作品获得英国国家图书奖年度新秀奖、雨果奖及世界奇幻奖。2006年,她的短篇小说集《英伦魔法拾遗》由布鲁姆斯伯里出版社出版,其中收录的一些故事亦发生在《英伦魔法师》的大背景之下。
苏珊娜•克拉克现与她的伴侣——小说家、书评人柯林•格林兰共同生活在英国剑桥市。
韩慕照——译者
本名马爽,现任首都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英文系讲师。特里•普拉切特“碟形世界”系列首部作品《魔法的颜色》译者。在英国留学期间发现并喜爱上克拉克女士的《乔纳森•斯特兰奇与诺瑞尔先生》,读毕尝试翻译练笔,自得其乐。今成书,更名《英伦魔法师》,以飨读者。根据本书改编的BBC奇幻剧由乐视英美剧频道独家引进,于2016年初首播(观看地址:http://www.letv.com/ptv/vplay/24458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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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10条)

  •     序问题是……这篇为《乔纳森·斯特兰奇与诺瑞尔先生》*所作的序写得很差(顺便提一句,按照苏珊娜·克拉克自己的读法,Norrell这个姓的发音可与Quarrel或者Sorrel押韵),对苏珊娜·克拉克本人的介绍也欠佳,配不上她和她这部作品。不过,我讲我的故事,讲法儿由我说了算;我就来讲讲我是如何与苏珊娜·克拉克和她这本书结缘的。故事开始的时候,我还是支笔杆子,平时编编故事什么的。1992年,我离开英格兰,搬到了美国。我思念我的朋友们。有天邮局送来一只大信封,是他们当中的一位柯林·格林兰先生寄来的,我收到后喜不自胜。格林兰先生是我十年前误打误撞进了科幻、奇幻类小说这片天地时最先遇到的人物之一:这位先生个子不高、古灵精怪,略具海盗气质,写的书都棒极了。信封内躺着格林兰先生的信,信上说他新近执教一个写作讲习班,班上有位极有天赋的女作家很了不起,他想让我读读她的作品。他随信附上她短篇小说的一段节选。我读后回信,请求再多读几段。这件事令苏珊娜·克拉克颇感意外,她根本不知道柯林从《惠别镇的女士们》里面选取了一段寄给我看。不过,她还是大着胆子把全文都发给了我。小说里的一切我都喜欢:情节、魔法、苏珊娜遣词造句的生花妙笔。她附信上的内容我看了尤其高兴:苏珊娜说她正在创作一部以此为背景的长篇小说,书名叫作《乔纳森·斯特兰奇与诺瑞尔先生》——我一高兴,就把她的短篇小说寄给了一位我认识的编辑。他联系了苏珊娜,提出要买她这篇小说,收入手头正在编纂的一部短篇集。对苏珊娜来·克拉克来说——当她证实了一切并不是有人故意捉弄她——这又是一场意外(毕竟,如今能把短篇小说卖出去已经难于上青天,自己的短篇处女作在未寄给任何编辑的情况下就卖了出去近乎天方夜谭,甚至比天方夜谭还要离奇)。即将与苏珊娜·克拉克会面,我很是兴奋。终于见到她的时候,她是和柯林·格林兰一起来的。原来,他二人初遇不久,柯林便求人家答应考虑自己爱的表白(我一写这几个词,才觉得表达方式奇怪。我的意思是说他俩谈了恋爱、成了伴侣,并不是说他把衣服裤子脱了留给她,她为衣服裤子表演小木偶戏什么的)。**克拉克女士的短篇小说一写好就发给我,大约每年一篇,并附张条子告诉我那部长篇她还在写——从我读过的这些作品里,我推测我即将见到一位神经兮兮,兴许与这个时代略有些脱节的人;后来我惊喜地发现,眼前的女士时髦、潇洒,笑容常有,妙语连珠,喜欢谈论书籍和作家。她对高雅文化与流行文化见解颇深,在其间游刃有余,尤其令我欣慰。她并不把两者看作需要调和的对立面,而是把它们看作表达同一种理念的不同方式(在我看来当属灼见)。后来的十年间,人们问我最喜爱的作家有谁,在我列出的各种榜单上,总有苏珊娜·克拉克的大名。我会说她写过的短篇小说为数不多,篇篇是真金白银;我会说她正在创作一部长篇,总有一天人人会对她耳熟能详。我所谓人人,指的只是一小部分人,人虽少,却弥足珍贵。我推测,苏珊娜·克拉克作品高妙的格调,对于一般大众来说会显得太另类、太离奇。2004年2月,一封邮件令我迷惑却又喜悦——《乔纳森·斯特兰奇与诺瑞尔先生》寄来了,虽是出版前的清样,毕竟已是成稿。我带我女儿赴开曼群岛度假,她们在浪花里玩闹戏水,我却已经穿越到几百年前、几千英里外,回到了摄政时期的约克、伦敦、欧洲大陆,体味到的只有最最纯粹的快感,在文字以及文字所带来的一切想象之间徜徉,最终发现,故事里的大道小径,携了注脚与美文,汇作一条巨路,载我前行。整整七百八十二页,每一页都令我乐在其中;全书读毕,我乐得再读他七百八十二页。她提到的东西,我喜欢;她没提到的东西,我也喜欢。我喜爱脾气古怪的诺瑞尔,喜爱斯特兰奇——他并不真那么无能,也喜爱乌衣王约翰•乌斯克格拉斯——他并未出现在书名里(除非藏在那个“&”符号背后),却在书名里的二人上空盘旋。我喜爱故事里的配角,喜爱那些注脚,喜爱那个写故事的人——那个人,我确信不是克拉克女士,而是一个独立的人物,她写书的年代离斯特兰奇和诺瑞尔并不像我们这样遥远。我把读后感写在了自己的博客里,还给苏珊娜的编辑去了封信,对她说我认为这本书是过去七十年间英国人笔下所有的奇幻作品里写得最好的一本。(当时我觉得只有霍普·米尔利斯的小说《雾中卢德镇》能与之媲美。偶有人问我托尔金如何,我说我始终认为《魔戒》算不上英伦奇幻,而是一部史诗奇幻。)这部小说中和了平凡与超凡,故事里的仙境与人间也许并不像我们看到的那样大相径庭,它们也许只是回答同一个问题的不同方式而已。一本书好不好看、畅不畅销,我总能说准。我犯了一个错误,只犯了这一个错误,就是以为《乔纳森·斯特兰奇与诺瑞尔先生》是本小众读物——只能打动很小一部分人,打动得很深;当他们相遇,就会像谈起老相识一般谈起阿拉贝拉、史蒂芬·布莱克,或是齐尔德迈斯、白毛先生,友谊的桥梁就这样在陌生人之间搭建起来。我敢说他们确实这样做了,友谊也确实形成了,可他们人数并不少,少说也像威灵顿手下带的兵一样多,甚至还要多。这本书成了一种罕见的宝物——它精美、神奇,引来读者遍天下,赢得花环、颂歌、嘉奖、赞叹。想到这里,这篇序也就写完了。作为附言,我很高兴地告诉大家,克拉克女士纵有这般成就,依旧我行我素。她还是十多年前我遇见的那位时髦、潇洒的女士,依旧才思敏捷。她的头发已经全白了,白却白得高雅,白得有腔调,于是在书的封底给人留下气势恢弘的印象。而柯林·格林兰这些年古灵精怪的劲儿已经少多了,失去的精灵劲儿,他在他巫师的派头里找补了回来。如今人们见了他,会隐约觉得他只是在等一队霍比特人经过,好派人家去历险。然而,他眼中残存的那一丝海盗才有的微光总会令我犹豫再三,不知是否该去冒这个险——假如我是那队霍比特人中的一员,而不是如今这支笔杆子。尼尔·盖曼2009年7月************************** 是为本书原名,英文为Jonathan Strange & Mr Norrell。** 英文里“考虑”(entertain)一词亦有“娱乐”之意,“爱的表白”(suit)亦有“套装”之意。
  •     话说出版社好厉害,怎么把分数刷到这么高的?译者把整个有关翻译的争论一股脑删除了,可惜我没备份全,只剩下一部分的撕逼过程了,译者的亲友们“彬彬有礼”的话语不能全面展现,可惜啊。题目是一个朋友刚刚说的一句话,拿来做标题还挺合适。译者的行为可以理解,毕竟那么多篇幅批评翻译的争论打了译者的脸也影响销量嘛,译者亲友抱团撕逼也不是啥值得纪念的事儿。不过,我想表达的观点我还是要表达的,很多事儿也不是捂着盖着就能消失的。下面是跟译者及其亲友团撕逼过程的一部分:2015-01-15 18:32:16 Wild Child我不理解你追求的是什么样的语言效果,为什么要归化的这么过分呢?那些半生不熟的“文言”搞得像生日蛋糕上点缀了一堆糖蒜。我觉得所谓的译者的“雅”或者说“文采”不是靠这些“假古文”来表现的。以前的译者归化过分可以理解,但现在都二十一世纪了,现代中文也有了长足的发展,还这样归化只能说是译者太过笨拙,品位也是偏向矫情的层次。这本小说的中译本十年前就出版过,我记得译者叫石小竹,翻译质量可能并不过硬,不过语言还是朴实正常的,读起来起码没有违和感。但你的译本真是不敢恭维,无论你为这本书的翻译下了多大的功夫,首先你的理念就存在问题,道路错了,走得多么潇洒都是愚蠢可笑的。本来我还为这本书重新出版兴奋了一把,看到你的译文,心就凉了半截。亏了我还在外国文学吧推荐这本书,如今只是因为你的译文,推荐这本书就成了个错误。2015-01-15 19:38:50 吾荐回LS:严格来说,“归化”或“异化”是学术问题,本不至于放在豆瓣这么“去学术化”的地方讨论。您提到这个译本“归化得这么过分”,是看了全书做出的评价,还是基于网上的试读呢?整本书的翻译前后跨度达十年之久,风格也如译者所说,从“在黑暗中摸爬滚打、随心所欲的乔纳森·斯特兰奇变成了一个顾虑重重、谨小慎微的诺瑞尔先生”;若您读了后面两卷,是不是会得出该译本“异化得这么过分”的结论呢?……从一个读者的角度来看,我基本上认可韩慕照老师的翻译原则。您说的那些“半生不熟的‘文言’”,仅仅是“点缀”在大片大片的白话文之中的一点“吉光片羽”,是为了表现某些特定的情境而尽力营造的,比如诺瑞尔先生对邀他出山的回信,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与原文保持等值的。第三章注释1出现的关于乌衣王的歌谣,用了类似于乐府诗的形式,您可能会说,这岂不是掉入了清末民初那股酸腐的习气之中?但是乌衣王是六七百年前的古人啊,除了古体诗,还有更合适的形式吗?连绝句、律诗都嫌新啊——或许“白银时代魔法师”可与之相拟。您如果大段大段地读了贯穿于全书的大大小小的对话,会发现它们口语化得有些“过分”了,甚至用了一些方言俚语的词汇——这不正是为了尽肖其妙吗?再比如闻秋乐的预言,台版的翻译一点也不诗化或歌谣化,而是平实的白话文,可是这些流传千年、暗藏玄机的谶语,如果是以无韵且不工整的白话文形态传世,没传过三世恐怕已经走样了吧?拽文的是诺瑞尔先生这样一位饱读古籍、隐居约克的诸葛孔明似的人物,而不是斯特兰奇这种新时代的青年;每一处翻译都是deliberately contextual而非hypocritically arbitrary的。有兴趣的话,您可以读读第二卷的译文(http://www.cndkc.net/bbs/viewthread.php?tid=41459),看看是不是还如您说的那样“归化得这么过分”。对于《英伦魔法师》这样一本被作者刻意用19世纪初简·奥斯汀式的笔触写出的仿古之作,我们是否值得用“矫情”而“愚蠢可笑”的仿古的译法,这一点,咱们可以细细商榷。2015-01-17 00:09:22 韩慕照1. 【我不理解你追求的是什么样的语言效果,为什么要归化的这么过分呢?】答:请您解释一下“归化”应有的“度”,并请举文本实例说明。没有标准,不好谈过分不过分。另外,请您解释一下什么叫“语言效果”。是从读者角度谈的所谓“阅读感受”吗?这恕我只能一厢情愿,我只能“希望”我的文字在语义、语体等各个方面尽可能与原作等值。(我的楼上对此已经解释得非常好了,我自己也解释不了那么好。)2. 【我觉得所谓的译者的“雅”或者说“文采”不是靠这些“假古文”来表现的。以前的译者归化过分可以理解,但现在都二十一世纪了,现代中文也有了长足的发展,还这样归化只能说是译者太过笨拙,品位也是偏向矫情的层次。】答:我只想说一点:我的翻译里压根就没有文言(即你所谓的“古文”——恕我实在不懂你所谓“假古文”又是何意),就算是歌谣、小诗的翻译里,每个词都是“现代汉语词典”查得到的——查不到的我也manage不了啊。要按您说的,我真是要沾沾自喜了——我文言文根本不懂多少的,哪敢“卖弄”。我只在事实方面替自己申冤,至于您的一些judgment(如笨拙、矫情),由于都是些unsupported claims,看不到任何argument,我也没法儿counter-argue。3. 【……翻译质量可能并不过硬,不过语言还是朴实正常的,读起来起码没有违和感。】答:另外一个译本我还没有读过,所以不便评价。但您的这句评价有问题啊。您对翻译质量高低的评判标准到底是什么呢?语言朴实正常、没有“违和”感——是吗?请您解释一下什么叫“违和”。既然您觉得我的语言违了“和”,我真的很迫切地想知道“和”是什么啊。4. 【但你的译本真是不敢恭维,无论你为这本书的翻译下了多大的功夫,首先你的理念就存在问题,道路错了,走得多么潇洒都是愚蠢可笑的。】答:下多大功夫倒是没必要提,十年或者十天,我只看最终成果。Wherefore by their fruits ye shall know them. 我真心只求建设性意见,请给我指条明路——正确的理念是什么?望赐教。5. 【本来我还为这本书重新出版兴奋了一把,看到你的译文,心就凉了半截。亏了我还在外国文学吧推荐这本书,如今只是因为你的译文,推荐这本书就成了个错误。】答:您不喜欢这个译本,我也很遗憾。因为我,耽误您宝贵的推荐时间了。怎么说呢,还是希望您能喜爱这本书——我的意思是原著。最后,这位Wild Child先生,我觉得您写的这一段这是对译本的评论,何必写在我这个“译后记”的“回应”里呢?不如单发成评论吧——假如您已经读完了它的话。否则看着更让大家觉得您是在针对我个人了呢。===========================================================(含泪)感谢我的楼上对这部翻译有理有据的捍卫,我自己也说不了更好了。2015-01-18 19:39:20 Wild Child回复楼上和译者:【请您解释一下“归化”应有的“度”,并请举文本实例说明。没有标准,不好谈过分不过分。另外,请您解释一下什么叫“语言效果”。是从读者角度谈的所谓“阅读感受”吗?这恕我只能一厢情愿,我只能“希望”我的文字在语义、语体等各个方面尽可能与原作等值。(我的楼上对此已经解释得非常好了,我自己也解释不了那么好。)】译文的归化与异化这个问题已经被争论了太多,所以译者说让我解释应有的“度”,我恐怕解释不了,因为译文的归化并没有硬性的标准,我给不了这个度,也没人能给出这个“度”。但这不代表没有“度”。我在楼上的回复里也说了,现代中文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而且现代中文的自由多样完全可以胜任绝大多数的表达,楼主用到“文言文”的地方,用白话文一样可以表达,而且对于现代中文读者来说,白话而平实的表达方式更有可能将读者带入到原著营造的氛围里。“语言效果”指什么?译者问这个问题我还真是不知道怎么回答。我也学学译者反问一句,相声的四门功课说学逗唱都有什么啊?读者的阅读感受自然是从译者的译文而来,译者说【这恕我只能一厢情愿,我只能“希望”我的文字在语义、语体等各个方面尽可能与原作等值。】实际情况是否如此呢?从豆瓣试读的第一章里可以看到作者使用的一些偏文言文的词汇,比如提到某人叫什么名字,译者会使用例如“唤作”、“名唤......”;人物的称呼都是用“斯先生”、“亨先生”来代替;人物间的对话里充满了“先生所言极是”、“承蒙错爱,不胜荣幸,然约克同道,不乏英才,鄙人一寒士,名不见经传,何用之有?”这类白话文普及之前书生式的语言。请问译者凭什么说这就是所谓的与作者的语言等值呢?楼上有人提出来【对于《英伦魔法师》这样一本被作者刻意用19世纪初简•奥斯汀式的笔触写出的仿古之作,我们是否值得用“矫情”而“愚蠢可笑”的仿古的译法,这一点,咱们可以细细商榷。】,那我们现在见到的大部分《傲慢与偏见》的译文难道都是之乎者也的么?朱生豪翻译莎士比亚的作品,难道也是满篇的诗词歌赋么?当然不是。顺便反问一下楼上,【但是乌衣王是六七百年前的古人啊,除了古体诗,还有更合适的形式吗?连绝句、律诗都嫌新啊】,照你的说法,大部分现在出版的十八十九世纪的外国文学作品译本都“嫌新”,难道用文言文翻译才能表现出它们的韵味和时代感么?王焕生翻译《伊利亚特》和《奥德赛》非要用诗经体来翻译才不“嫌新”么?译者说【请您解释一下什么叫“违和”。既然您觉得我的语言违了“和”,我真的很迫切地想知道“和”是什么啊。】看到这句话我就有点想笑了,看来译者与人辩驳的功夫主要是在于反问别人提出来的在普通人理解范围内的概念究竟是什么,净问一些“谜底就在谜面上的谜语”。违和感就是不和谐的意思,也可以解释为某些不应搭配在一起的东西搭配在一起给人的感觉。译者连这个都要问的话,我倒想问问译者,这些年来从不接触现代中文么?为什么说译者的译文有违和感?前面已经提到了几个译者使用文言文的例子,一个几百年前的英国人说话,读者看到了满篇的之乎者也就觉得是对应了古英语了?显然不是的,因为如今我们看到的大部分优秀译本在处理古代或近代外国语言的时候并没有采用这种方法。楼上有人说【您可能会说,这岂不是掉入了清末民初那股酸腐的习气之中?】。没错,这就是我指责译者的地方,译者显然是陷入到了这股酸腐的习气里。像刘习良、萧乾这样的老牌译者很少使用文言文,因为他们认为译文就应该表现出外语的“异”,并且要适应当前的语境。新版《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译者杨玲也说过她在翻译的过程中尽量不使用成语,因为用成语是对原文韵味的破坏和歪曲。但他们的译文都极其出色,尤其是语言表达上充分体现了现代中文的优点。他们并不靠文言文来展示所谓的雅或者说文采。我觉得那才是当前语境下,或任何处于自己时代的译者,应该追求的目标。至于韩先生的译文,我想多多少少是为了体现韩先生自认为是文采的东西才使用了文言文,这跟是否与原文等值其实并无多大关系。楼上为韩先生的译文打抱不平的那位亲,我们之间应该只是理念不同。所以如果你愿意讨论或赐教,我很高兴能继续看到你阐述你的观点。我如果不回复只是因为很忙,但我会认真看。至于韩先生呢,首先你作为一个译者别那么玻璃心,我猜测等这本书大卖后(我真心希望能大卖,因为我喜欢这本书),批评你译文的绝不止我一个人。第二,你说你用的语言里没有文言文,这就是狡辩了,你依然可以说我举的例子不是文言文,现代词典都能查到,但我觉得这样的狡辩没什么意思。你要非纠结这一点呢,就用我瞎编的词“假古文”吧,不知道什么意思?那你中文太成问题了,还搞什么翻译工作呢?第三,你回复里为什么要用那些英语呢?你是觉得我看不懂还是觉得用英语显得你高大上还是说你认为只有这些英语才能准确表达你的意思?如果是最后一种,也只证明了你的中文有缺陷。如果是前两种,我是学英语的,就算真看不懂也会查词典。而你使用英语的目的跟你用“假古文”显示自己的文采的目的是一样的性质,只是这种行为太明显,说句不好听的,装的没逼格。最后,你觉得我针对你?我觉得你太高看自己了,“鄙人一寒士,名不见经传”,但在这之前也没听过您的大名,没什么必要针对你。我之前的回复是针对译文的,发在译者的译后记之下我觉得正合适。2015-01-18 20:27:30 吾荐To Wild Child:对译文的批评(criticism)基于两个原则:第一对照原文(http://www.amazon.co.uk/Jonathan-Strange-Norrell-Susanna-Clarke/dp/0747579881/ 有试读);第二针对完整译本,而不是撷取其中一个片段而对全书(尤其对于一本长达千页的书)做出判断。譬如“承蒙错爱,不胜荣幸,然约克同道,不乏英才,鄙人一寒士,名不见经传,何用之有”,原文便是文绉绉的“文言文”,且是一个难以卒读的长句,若是翻译成所谓“白话文”,怎么表现诺瑞尔先生那副酸腐的文人气呢?如果您真有耐心,可以读完全书(或者至少读完一半)再做评价。One man's meat is another man's poison. 就像范晔的《百年孤独》译本出来后,有各种声音一样,您比较不屑的这些译文,根据许多读者的反馈,恰恰是他们觉得出彩的地方。如果通篇之乎者也,当然是可以一棒子打死的;但是您根据726万字(全书版面字数)中的几句话而匆匆下断语,是不是有失审慎呢?如果您觉得现代文中羼杂了文言语汇显得格格不入,那国家领导人并不算长的讲演里数次引用满含奥义的古文,按比例来说,是不是较《英伦魔法师》有过之而无不及呢?欢迎(客观的、全面的、理性的)批评~2015-01-18 20:50:56 Wild Child【国家领导人并不算长的讲演里数次引用满含奥义的古文】中国人引用古文,这不叫格格不入,你举的例子并不恰当。如果演讲全篇都是用半古文半白话,那才是与现代语境格格不入,引用与使用并不相同,而且我并没见过有哪位领导人的演讲全是半古文半白话。【若是翻译成所谓“白话文”,怎么表现诺瑞尔先生那副酸腐的文人气呢?】难道翻译成”假古文“就能表现出“诺先生”的酸腐之气了?不见得吧,只是用假古文来表现所谓“酸腐之气”也太形式化了。而且我在楼上的回复里也提到了,莎士比亚的英语对于现代英国人来说肯定是古典味道浓重且不容易理解的,难道朱生豪先生用文言文就能体现这种感觉么?他并没有这样做,但我们依然体会到了莎士比亚语言的古朴精致和高雅。我看了豆瓣提供的几章试读,译者过分“归化”的问题时有出现,我想全书里这样的问题一定数不胜数,因为译者习惯如此。而且就冲着这几章试读里的译文,我也不会浪费钱买这个译本。范晔翻译的《百年孤独》我很喜欢,而且他的翻译理念与我提到的几位翻译家的理念也相同。虽然我不懂西班牙语,但我对比了几个译本,范晔语言上的诗意是胜过其它译本的,而他几乎没在译文里使用过什么“假古文”。《英伦魔法师》的原著我几年前读过,是为了练习自己的阅读能力才读的,但我很懒,水平也差,读了一百页左右就放下了,不过,将近十年前我通读过石小竹的译本。我不能说自己完全理解作者的意图,但我能说作者用语言所精心营造的氛围并不是用“假古文”就能对等地营造出来的。管中窥豹当然不对,但是一盘菜吃了几口还吃不出咸淡,非得一盘子都吃了才能说出味道好坏,就有点胡搅蛮缠了。我比较不屑的译文,我不认为会有多少读者觉得出彩,说“许多”这个词就太夸张了,这些年对于翻译“归化”过分的批评还少么?我猜你应该是这本书的编辑吧,假如是的话,你捍卫译文的行为我可以理解。你最后一句话显然是说我的批评不是“客观的、全面的、理性的”。但你要知道,在文学方面,没有任何批评是“客观的、全面的、理性的”。但我既然写了这么多话,就说明我并不是主观上要挤兑译者无理取闹。现实生活里我很忙,没无聊到这个地步。我也劝你自己看看我都说了些什么,匆匆扫一眼就回复有时候让我很烦,因为你指出的问题我已经解释过了。还有(这是我没事找事),咱说话能别总拽英文么?我个人问题,俩中国人说话整英文我看着别扭。2015-01-18 21:36:25 吾荐作为编辑,我当然要“捍卫”,可我自认为并不是不讲道理地一味“袒护”——至少努力做到“有理有据有节”。“半古文半白话”,莫非这是您对《英伦魔法师》译文的判断?这个这个……有好事者完全可以用科学的方法来测出“古文”和“白话”分别的占比,这足够客观和全面了吧?只是您很忙,我也很忙,没这时间啊……作为一个古文功底并不算好(甚至可以说缺乏古文修养)的人,我阅读《英伦魔法师》没有任何障碍啊,比起阅读四大名著那样的白话作品不知道要轻松到哪里去了——如果这书算是“半古文”的作品,那我有必要对自己这些年来的成长感到欣慰了。“匆匆扫一眼就回复”,这个您是怎么得出的呢?我可是一字不漏地看完您的回复的。我反倒担心您没看全我的回复,我一开始就说明白了,请多看看译文再做回复,并给出了第二卷的试读链接。译者自己也坦言,翻译跨度十年,风格多有变化。第一卷是十年前完成的,第二卷和第三卷基本上是2012年末到2014年完成的。豆瓣上给出的试读基本上全是第一卷的(后面的怕剧透),您如果有时间,可以“匆匆扫一眼”第二十五章的试读内容,看看有哪些词在您看来是“文言”?“在文学方面,没有任何批评是‘客观的、全面的、理性的’”,深以为然,我也相信您“并不是主观上要挤兑译者无理取闹”,不然给书打个一星不就得了,何必费此唇舌。说到底是理念不同。“我比较不屑的译文,我不认为会有多少读者觉得出彩”,这个嘛,我也没做科学的统计,只是基于我接收到的一定量的信息,目前只有两位表达了不同的意见(包括您),且两位都是基于零星的试读。对韩译表示喜爱的,许多都是读过完整的第一卷(共二十二章)的。“总拽英文”,抱歉,可能是编书的后遗症——苏珊娜·克拉克刻意地给书加了那么多脚注,就是要营造一种学术著作的感觉。克拉克的刻意,与译者的刻意,都是异曲同工。说到底,您认为太“归化”的地方,都是因为这本书写的是绅士淑女,绅士淑女说出那样的话不足为奇。作者本人也说了,她正在创作的“续集”将以社会下层的人物为主角,比如本书中的齐尔德迈斯(管家)和闻秋乐(街头巫师),相信从他们口中吐不出“鄙人一寒士”这样的“象牙”来吧。如果您在本书的译文中找到这样的例子,欢迎指出,虚心接受您的意见。2015-01-18 22:11:02 Wild Child【“半古文半白话”,莫非这是您对《英伦魔法师》译文的判断?这个这个……有好事者完全可以用科学的方法来测出“古文”和“白话”分别的占比,这足够客观和全面了吧?】你说你认真读了我的回复,假如你真的认真读了我的回复,那你就该明白我所说的“半古文半白话”是指译文中出现的“假古文”(我编的词,但你应该明白什么意思),而且我批评的是这种词汇出现在译文里所带来的违和感(不要像译者一样问我什么是违和感,多谢,因为我已经解释过了)。那你说出我列举在上面的话是什么意思呢?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你故意歪曲我的意思来制约我的反驳?【我阅读《英伦魔法师》没有任何障碍啊,比起阅读四大名著那样的白话作品不知道要轻松到哪里去了——如果这书算是“半古文”的作品,那我有必要对自己这些年来的成长感到欣慰了。】我批评的是作者使用这种“假古文”并不能在当前语境下营造作者追求的历史感,也不是译文”雅“的体现,这一点我之前也解释过两次了,你不是说你认真看回复了么,这里就不再废话了。但我问你,我说过使用这样的语言对于阅读会造成障碍这种话了么?显然没有。既然没有,你故意歪曲我的意思,把你自己的经验强加到被你歪曲之后的我的话语上是什么行为呢?【可以“匆匆扫一眼”第二十五章的试读内容,看看有哪些词在您看来是“文言”?】因为豆瓣给出的译文,导致我失去买这本书的欲望,假如你们觉得译者后面的译文更好,为什么不放出后面的试读呢?你总说不该因为一两处语言问题就说整本书的译文都差劲,我也拿一句不太礼貌的话反驳过了:一条臭鱼腥了一锅汤。在我看来,用“假古文”来体现所谓的“雅”是译者的习惯,她不可能突然就改掉这个毛病。就算她真的在后面的译文里做出了改变,那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部书的译文前后风格脱节呢?【说到底,您认为太“归化”的地方,都是因为这本书写的是绅士淑女,绅士淑女说出那样的话不足为奇】你认为英国的绅士淑女说话是满口之乎者也么?我说了不只一次了,这种氛围和感觉不是靠“假古文”就能对等营造出来的,也细致地阐释过我为什么会这么说。你认真读过我的回复,怎么还能没有任何阐释地说出这样的话来呢?【我也相信您“并不是主观上要挤兑译者无理取闹”,不然给书打个一星不就得了,何必费此唇舌。】我费唇舌是因为我喜欢这本书,而且我在百度外国文学吧推荐了本书,所以我当然不是无理取闹。至于给这本书打分,恐怕我做不到,因为我不会买。【如果您在本书的译文中找到这样的例子,欢迎指出,虚心接受您的意见。】我在试读中找到了这样的例子,可我没见你或是译者有任何虚心接受的意思。你多次的回复只是表现出你根本没用心理解过我的观点,因为你提的问题我在之前的回复里都解释过。你们一口一个“您”不代表你们认真思考了我的看法,也不代表你们尊重我。我总是用“你”,不代表我对你们不尊重,甚至由于我喜欢这本书,而你们能够翻译出版这本书让我觉得应该尊重你们。我对译者译文存在的问题以及我自己的理念已经表达清楚了,有多少人会跟我一样的想法咱们只能慢慢看了。我期盼有更加出色的译本出现。2015-01-18 22:37:12 吾荐您对“假古文”如此深恶痛绝,我理解,这是语言的洁癖吧,我也有。我也觉得这个例子不算正宗的“真古文”,因为我读得懂。如果这个“假古文”让您觉得不舒服,责任在我,因为作为编辑,我没有提出修改意见,根本上也是由于:①我中文水平有限,没有让“假古文”涅盘为“真古文”的能力;②我审美力欠缺,把您认为不好的东西视作好物。退一步来说,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您批判的是“假古文”,而不是“古文”本身呢?那么,如果诺瑞尔先生说出的是高大上滴水不漏的“真古文”,您是否觉得可以接受呢?然而,诺瑞尔先生不一下子变成一个学识渊博、态度谦卑的鸿儒的形象了吗?似乎有悖作者的意旨。况且,原文也不是莎士比亚那个时代的英语,原文也没有莎士比亚那么优美的修辞和韵律,翻译成“诸位不以吾卑鄙,猥自枉屈,三顾吾于何妨寺之中,咨吾以当世之事”(打个比方,可能这样读起来也违和,我只是为了营造“真古文”的效果)是不是就可以了呢?我想,您至少认同这一点,这句话原文那么讲究,翻译过来随随便便,就是对原文的“不忠”吧?谢谢您的建议,我再选一些后面的译文放进试读,尽量多角度地展示全书。我认同您的最后一句话,这句话也献给所有的翻译图书——没有哪一个译文是登峰造极、无法超越的,它们要么瑕不掩瑜,要么瑕瑜互见。我喜欢本书是前者。也欢迎更多的批评。2015-01-18 22:58:02 pksunking偶然看到这里的评论,自己也是个译者,免不了翻译有时也被人评论,随便说说我是怎么对待的:1.对于语气刻薄的恶评不回应,因为对方本来就不是来和你讨论的。2.对于译文风格的评论不回应,因为这事主要是个人喜好,没什么可讨论的。3.对于符合以下标准的批评心怀感激,仔细阅读:A.同时列出原文和译文;B.指出译文中的错误;C.如果指出的错误是关于汉语表达不够通顺流程的,那么给出自己的译文。对于符合上述标准的评论如果自己并不同意,那么不回应,否则,一定回复表达谢意,并争取在修订版中改正。2015-01-18 23:13:04 吾荐谢谢pksunking的建议,同时告知Wild Child,又添加了两处试读,一处出自第二卷,一处出自第三卷(怕剧透,不敢做太多试读了)。其中第三卷的试读是完整一章。请批评指正。2015-01-20 15:50:38 呵呵可惜见过了这么多他山之玉,酝酿了这么多观念、品味,唯独没培养出教养。或者这就是所谓“现代精神”?如果如此,那么我乐于看到这书令某位“现代人”有了那么点儿不快,哪怕只有一点点儿。欣慰呀,哪怕只有这么一点点儿。“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2015-01-20 18:09:07 Wild Child楼上是挺有趣的啊,脱了马甲就以为别人不认识你了?不敢大号硬碰硬就小号出来撩闲,有这功夫好好做你的翻译比啥不强。2015-01-20 18:45:07 呵呵楼上猜错了,我是译者的丈夫。译者正在忙有意义并且或没意思或有意思的事。我来代她做无意思无意义的。楼上,首次对不认识的女士说话,就贬低对方,不好。在这种公开平台说话不滤去情绪影响,不好。妄议别人的主观动机,不好。2015-01-20 19:00:19 Wild Child说这么多的”不好“,无非就是自以为站在正义的立场上给别人下定论。好不好的,也轮不到你来说。你说我”贬低“你太太,怎么个”贬低“法?你太太说【否则看着更让大家觉得您是在针对我个人了呢。】我回复【最后,你觉得我针对你?我觉得你太高看自己了,“鄙人一寒士,名不见经传”,但在这之前也没听过您的大名,没什么必要针对你。我之前的回复是针对译文的,发在译者的译后记之下我觉得正合适。】这算贬低?再往前看,我回复【还这样归化只能说是译者太过笨拙,品位也是偏向矫情的层次。】这里我贬低了,但贬低的是译者的译文。人是人,文是文,不想被贬低,不去捡骂就是了。这是上阵”夫妻“兵了呗。你也说不出个子丑寅某,只会(按你的说法)贬低下别人而已,不如去”打坦克世界的外星人“。2015-01-20 20:20:26 呵呵“自以为站在正义的立场上给别人下定论”原话奉还。好不好的,轮不到我来说就轮得到你来说?超过十亿人使用的语言,什么是发展得高级的什么是好的,这帖子上谁谈得最多,由各人去看。我不懂语言学,不敢也不能谈。至于是否言及贬低个人,由各人去看。至于我自己,首先,我贬低Wild Child这个ID在这个版面上的语言,以及这些语言所表现出的人格,理由参见前面回复。然后,由于不实名,“鄙人一寒士,名不见经传”我实际上也贬低不着在这个ID后面的个人。而不同于此,我与韩先生的身份都亮在这里了。我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捡骂一说,对文学作品欢迎批评指正。我只是谈批评过程中体现个人的教养。对人类造物大加挞伐而宣称造物者与作品分离并认为正义的,不妨下回在亲人做了一桌好菜招待自己的时候掀桌试试。我两年没摸我心爱的电脑让给韩慕照先生翻译这部小说,并且得在这一篇小文中留下个人印迹,是我的莫大荣幸。我离开外星人捧起戴尔“加班加点审计账目”,不曾有时间读完自己夫人每天日夜面对着自己而完成的作品,是希望能看到有人能如我一样尊重这付出的。而当我以星期计地睡眠不足完成的报告被不曾谋面的客户一再全盘否定的时候得知有译者数以月计地睡眠不足完成的作品被不曾谋面又无契约关系的人全盘否定的时候,对语言中的情绪因素实难完全控制。更巧的是这译者是自己夫人。祝好2015-01-20 20:36:36 Wild Child【轮不到我来说就轮得到你来说?】说我好坏轮不到你来说,说你太太的译文好坏,轮不到读者说轮得到谁说?【超过十亿人使用的语言,什么是发展得高级的什么是好的】注意,我说的是符合当前语境的,语言也是有生命力的,所以说也是会死的。所以当前的语境是很重要的,译文的更新换代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语境的改变,否认这一点将译文的语境拉回到过去,就不是当前语境下译者应该选择的方式。【至于我自己,首先,我贬低Wild Child这个ID在这个版面上的语言,以及这些语言所表现出的人格,】你贬低是你的事,因为你纯粹是为了贬低我来的,但你的贬低跟我”恨铁不成钢“(不太恰当,可以理解为就是恨这个译本不能尽善尽美)的目的完全不同。【对人类造物大加挞伐而宣称造物者与作品分离并认为正义的,不妨下回在亲人做了一桌好菜招待自己的时候掀桌试试。】这大帽子让你扣的,这例子让你举的......举例子反驳要恰当。你媳妇儿不是我亲人,她译的书是她个人劳动成果,不是我家里的亲属做的菜(你这比喻真是莫名其妙),但对读者来说确实一种商品,所以读者是要评论或批评的。【我只是谈批评过程中体现个人的教养。】上来就说别人没教养的人有什么资格谈教养?本身的行为就没教养!你接下来巴拉巴拉的你们夫妻间的事情,留着自己回味吧,跟这本书,跟读者的批评没啥关系。读者批评很正常,不用玻璃心,这证明有人关注,有人在阅读,最可悲的是“无人问津”。要说付出,这是工作,谁都有为了某件事情或是为了工作无怨无悔付出的时候,但付出得到的结果不是一定就要受到夸赞的。题外话:【对语言中的情绪因素实难完全控制。更巧的是这译者是自己夫人。】这可以理解,是个好丈夫。接下来是另一个评论里的撕逼记录(没有删除,但为防删除,也做个备份吧):2015-01-18 20:26:21 Wild Child纵观全文,可以明显的感觉到尼尔·盖曼使用的是一种轻松幽默略带调侃的语调,用词极其口语化。但译者在译文中偏偏使用了几个在这样的氛围里显得过于文雅(好吧,我的意思是酸腐陈旧)的词,比如“喜不自胜”、“他二人初遇不久”(明清小说的调调)之类的。这个译者可能潜意识里就觉得这样才是“雅”的体现,但我认为这是对原作的歪曲。这也是我在另外的评论里想要表达的。说点题外话,有些网络小说作者总说自己受《红楼梦》影响最大,最爱的作家就是曹雪芹。其实这影响体现在哪儿呢?无非是人物对话里有几个“这会子”而已。我觉得译者首先要理解当前语境下高层次的语言是什么感觉,而原著的语言又是什么样的感觉,然后思考如何用当前语境的语词来对应这种感觉。这并不是简单的固体英文对应古体诗,也不应该如此形式化。2015-01-18 20:35:58 吾荐还是那句话,某些语词的零星点缀不能放大到遮蔽余下全文。您提到“轻松幽默略带调侃的语调”,那我们平常想表达这种这种语调,是不是也会故作正经呢?也许每个人的表达习惯不同,但确实有人是会这么说的:“我感到十分荣幸”——稀松平常;“我真是三生有幸啊”——语带调侃。一个老外,在手臂上文了一个汉字,可不能就此认定ta是一个中国人。2015-01-18 20:57:11 Wild Child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你不能举一个跟我提到的情况和氛围完全不同的例子来证明什么。从序言来看,尼尔·盖曼并没有借用文言词汇调侃的情况。某些词语的“零星点缀”这种提法我不认同,应该换成“一条臭鱼腥了一锅汤”(不太礼貌,但我认为表达出了我的意思)。你最后一句有点莫名其妙,我不理解你指的是什么。2015-01-18 21:44:18 吾荐一本书中出现了一个“鄙人一寒士”,可不能认定这本书就是文言文的作品——这就是我想表达的意思。您有时间可以回顾一下您的发言,我觉得是带着情绪的,那么就很难做到“客观”了。“情况和氛围完全不同”,我不知道是怎么个不同法,您举的那个例子跟这不是一个道理吗?诺瑞尔先生那么傲娇的一个远居于何妨寺一隅的隐者,难道一定要说出“我感到很荣幸,也很迷惘,约克那么多牛人,为什么偏偏选中了我”才算恰如其分的翻译?诺先生的这封信必须要“高冷”,恕我“冥顽不灵”吧。2015-01-18 22:24:09 Wild Child你觉得高冷就是“鄙人一寒士”么?我在另外的回复里已经多次说过为什么这样的翻译不好了,真心不想再废话,也不知道你说你认真看我回复,看完我这些回复都上哪儿去了。谁说话完全没有情绪?我不是电脑。我也告诉过你没有任何文学批评不是主观的了,你是记性不好还是故意忽视?【“情况和氛围完全不同”】为什么不同?【“我感到十分荣幸”——稀松平常;“我真是三生有幸啊”——语带调侃。】但我问你,尼尔·盖曼在这篇序言里哪一处是用“假古文”来表现调侃的语调呢?而且,【“我真是三生有幸啊”——语带调侃。】那不仅仅是调侃,那还是讽刺呢。【“我感到很荣幸,也很迷惘,约克那么多牛人,为什么偏偏选中了我”才算恰如其分的翻译?】又拿你自己的意志强加到别人的观点上歪曲别人原意。为什么译者的翻译并不恰如其分,也真是废话太多次了,到这里我是彻底不信你有认真看过我的回复了。【一本书中出现了一个“鄙人一寒士”,可不能认定这本书就是文言文的作品——这就是我想表达的意思。】你什么时候能别乱曲解别人的意思呢?我什么时候说这本书是文言文作品了?如果你反复这样歪曲我的意思再从其它方面反驳我的话,那就真没什么意思了。该说的都说了,你继续“冥顽不灵”吧(哪有编辑愿意承认自己编辑的书存在问题呢?),还是那句话,期待更优秀的译本出现。2015-01-18 22:51:37 吾荐我不知道我怎么歪曲您了,真不知道,可能是我理解能力有限吧。“哪有编辑愿意承认自己编辑的书存在问题呢?”,有错当然承认,比如这本书,我做了勘误:http://book.douban.com/subject/10830086/discussion/53806003/“我什么时候说这本书是文言文作品了”,我也没说您说这书是文言文啊,我只是打个比方,不是要解释一下那句“老外”么?也许我说话太跳脱了吧。”尼尔·盖曼在这篇序言里哪一处是用‘假古文’来表现调侃的语调呢”,抱歉,原文真没有,但是译文哪里又有?“喜不自胜”、“他二人初遇不久”,在您看来是“假古文”?好吧,好吧,好吧……插一句话,我有时挺喜欢五四过来的那批作家,就因为他们扔不掉那股“假古文”的调调,使文章有一种别于文言也别于白话的质感。“你觉得高冷就是‘鄙人一寒士’么?”,不是我觉得高冷就是“鄙人一寒士”,而是“鄙人一寒士”可以表达高冷,这在逻辑上是不对等的,不能颠倒顺序。您是觉得要达到某种效果一定要如何翻,而我的立场是这样翻能达到这种效果,我们讨论的路子似乎有所偏差?“我在另外的回复里已经多次说过为什么这样的翻译不好了”,恕我愚钝,您可否提供一两句您认为合适的翻译,为我指点迷津?不是故意刁难,是真心求教,有实例我方能领会您的意思。2015-01-18 23:27:05 Wild Child勘误是改正错误,我们所讨论的是翻译的理念和感觉。错误就是错误,摆在那里,没什么可辩驳的。但翻译的理念和感觉被批评的时候是可以辩驳的,而且,不辩驳是要影响销量的。我也插一句,木心说“五四”运动太过了,导致白话的现代人都读不懂古文了。可能真是因为五四运动的“过”,让我觉得现代中文叙事里掺杂“假古文”是种酸腐的做法。与你不同,我认为过渡期的中文读起来有种夹生的感觉。不过语言本身就是不停更新的,很多翻译家也承认译本的生存时间也就几十年,一旦过了那个年限,译本的语言肯定是不符合当前语境了。你觉得高冷是可以用这种“假古文”的对话表现出来,可是我不这样认为,因为“假古文”就算是能表现高冷,那也是中国式的高冷。为什么人们会觉得“中国式”呢,还是因为语境不同了,这样的语言只能将现代读者带回到中国相关的年代里。如果说要讨论这句话应该怎么翻译,我希望你能提供给我原文,为啥?我懒,又忙,不愿意找。你是编辑,你找会很方便,虽然我这有点不要脸的意思。再有,我相信诺瑞尔先生的高冷不是单靠这一句对白来表现的。你说你自己不知道怎么歪曲我了,这我可不信,打太极壁敌人锋芒这招我也使过,只是觉得没啥意思。你最后的话大致可以理解为网络回复批评的超强绝招“你行你上啊!”不过我还真是想看看这句原文,原来的电子书找不到了,要不也就不麻烦你了。2015-01-18 23:43:58 吾荐哎,所以您说的“匆匆扫一眼就回复”真是冤枉我了。我在《译后记》的回复里回复过您:To Wild Child:对译文的批评(criticism)基于两个原则:第一对照原文(http://www.amazon.co.uk/Jonathan-Strange-Norrell-Susanna-Clarke/dp/0747579881/ 有试读。点“look inside”,第8页中间一段是我们讨论的这个诺瑞尔先生的信。我不方便贴出原文,因为我只有纸质书和pdf电子版(文字不能拷贝),所以还得麻烦您点进去看看。“我们所讨论的是翻译的理念和感觉”,您之前不是说的是我“编辑的书存在问题”吗?所以,只是“理念”不同,并不算“问题”咯?我一开始不都这么说么?那么,按照另一贴里pksunking所说,“对于译文风格的评论不回应,因为这事主要是个人喜好,没什么可讨论的”,我似乎确实不该回应,因为咱们这争不出个结果来啊,评判标准太主观。2015-01-18 23:50:15 吾荐还有,你说“不辩驳是要影响销量的”,我觉得不至于吧,因为您只给出了主观感受,并没有客观证据证明本书的翻译是有问题的、有错误的,读者不至于凭您的一面之词而改变对本书的看法吧。如果怕“影响销量”,我们完全可以不放出试读啊,一个劲儿地把这书吹得天花乱坠就行了,您说是吧?如果销量这么容易被“影响”,那我们完全可以找一批枪手和水军为本书鼓噪呐喊,很容易就中和了您对本书销量的负影响啊……2015-01-19 00:01:45 Wild Child译者一定是会拿原文来刁难批评他的读者的,因为一般读者不是吃文学翻译这碗饭的,而且对照原文来批评译文费时费力,所以很少有哪个读者有这个时间或精力做这项工作。再者,大多数时候译者翻译的是没问题的,问题在于译者的表达和归化是否合适。评判太主观这确实也是个问题,但客观来说,译文里归化过重不合适恐怕不是我个人观点,而是很多读者和翻译家们共同的观点。我读了你贴上来的另外的两篇试读,确实没有我指出的问题,而且语句通顺,看句子结构,估计也是忠于原文句式。但这是否代表其它篇章的译文都如此呢?只能等我买来读了。但我不会买,这个问题就先悬着吧,肯定有其它读者要通读这个译本的,到时就知道答案了。我又懒又忙,刚才试了试还打不开亚马逊的链接,就不费力找了。找出来翻译了或是找到石小竹译本的译文,也只是又一轮翻译归化问题的争辩,可能你还是要打太极。不管怎么说,你们能策划出版这本书是有眼光的,而且眼光非凡,但愿这个译本能让越来越多的人认识苏珊娜·克拉克这位了不起的作家。她是拜厄特那类的作家,无论写什么都有着经典严肃文学的特质同时又才华横溢。好书不容易碰到,期待你们更多的出版她的作品吧(反正也没几本......)。2015-01-19 00:28:57 吾荐我手动打出那一段吧:Mr Segundus was left alone in the room with the letter in his hand. He read:"...I am, I confess, somewhat at a loss to account for the sudden honour done to me. It is scarcely conceivable that the magicians of York with all the happiness of each other's society and the incalculable benefit of each other's widsom should feel any necesity to consult a solitary scholar such as myself... "不对照原文就批评译文太急了点。比如很多时候译文里有错别字,还是故意模仿原文呢(有意的错误拼写),得对原文才看得出。我说过了,译者也坦诚了,前后风格略有差异,第一卷是十年前翻的,后两卷(也许第二卷的前面一小部分也是十年前翻译的?我没向译者求证)是2012年底才开始翻的。但是请放心,并不存在前后风格凌乱的问题,苏珊娜克拉克写书不也写了十年么?前面的她像斯特兰奇一般,年轻气盛,后面的她如诺瑞尔,谨小慎微,都反映在了文字里面。另一本书《英伦魔法拾遗》(希望您不要被这个“假古文”似的书名吓退)http://book.douban.com/subject/26274437/ 很快就出,译文风格跟韩慕照不一样,没有您说的“假古文”的情况出现,很活泼。最后补充一个也许不太恰当的比喻,有些人喜欢清淡的菜肴,有些人喜欢重口味,一个喜欢清淡口味的食客在菜里面发现了一粒花椒,尽可以说这菜难吃,这也是ta的权利;但这并不代表这菜本身绝对地难吃吧?有“许多”人爱吃不算夸张吧?2015-01-19 08:51:08 Wild Child这句话原文有50 多个单词,译文不过三十个字(中文经常要用几个字来对应一个英语单词,更何况这段话里有些词汇还有点复杂),译者所说的“等值”我是真心没看出来。而且译者这样“归化”的译法势必只能是一厢情愿的意译,就更谈不到“等值”了,很多词都被“吃”掉了,这样的翻译莫不如直译。看了原文,我是彻底对马爽的译文没啥信心了,也觉得没啥必要再讨论了。这都不是什么理念问题,而是是否要忠于原文的问题。你的比喻恰不恰当我不知道,但我的比喻还是臭鱼腥了一锅汤。2015-01-19 09:29:33 吾荐好吧,那看来确实没必要继续讨论了,您没给出一个您认为更好的译文,而 问题又被您从风格(『假古文』)转到内容(『忠实』)了。您关于字数的说法我不好意思做评价,头一回听说字数的相当(?)要作为评判译文的标准,呵呵。我说过无数次了,不知道您听进去没,这只是726000字中的30多个字,这30多个字的风格不是整本书的风格,而且译者也承认早先的译文路子更野,后期的译文更稳,您如果认真看完了译后记,应该很清楚啊。我都贴出了更多的译文,您却依旧回避,说不能保证其余的译文不出问题,您这是带着成见哪。等值是我的说法,不是译者的。我不是学翻译的,关于译文的等值没有专业的认识,只是模糊知道等值有多个向度。这一段译文在风格上是等值的,是神似的,您要说字字对应,我也觉得没做到啊。后面的译文有文字上更加等值,而风格上稍显欠缺的,是不是您就更加满意呢?我觉得,您是有点『骑虎难下』了,毕竟一开始您就为这本书的译文定性了:不好。我是没法改变您的看法的。2015-01-19 10:38:44 Wild Child译者是同意你的说法的。你的等值就是风格等值么?你觉得诺瑞尔跟吕秀才是等值的么?你觉得晦涩古朴的英文长句跟几句半文半白的短句是等值的么?批评风格是批评译者的译文归化过重,而现在你贴出原文,我发现译者不仅是“归化”过重的问题,还有主观意译的问题存在。原文里的很多词汇都没翻译出来,句子也不是作者刻意追求的复杂长句,诺瑞尔说魔法师之间其乐融融其实有点讽刺意味的,译者更是直接省略这点不翻译。字数的说法就是说明这么少的译文字数肯定是要把原文很多词汇省略掉不翻译的,你说你不好意思评价头一次听说,我倒觉得你这是耍无赖装疯卖傻。后期的译文稳不稳是译者自己说的,而且按译者的说法那前边译文就是“不稳”了。你说这只是七十多万字里的三十个字,但你贴出来的也不过是七十多万字里的几千字,这几千字里可不只这三十个字是不中不西的半文半白,凭什么说后面的译文就没有这样的问题呢?再者,你这里说“假古文”是问题,那里又说这“假古文”表现了原文的风格,表现了人物的高冷,你这不是矛盾么?这句话怎么翻译?直译!作者写了啥译者就翻译啥,对于翻译作品来说最重要的永远是原著,不是译者的“文采”(再说译者这几句话也表现不出什么什么“文采”)。翻译也绝不是把大概意思表达出来就行。你觉得我骑虎难下,我倒觉得骑虎难下的是你,毕竟你是这本书的编辑,对于风格上的批评是不会接受的。现在我发现除了风格,还有意译吃词的问题存在,你倒打一耙说我转移焦点,我告诉你,我是发现了另外需要关注的焦点。关注两个问题不是转移问题,所以我说你总是打太极把我的意思歪曲,但这么玩儿真没啥意思。2015-01-19 11:12:16 吾荐我不会打太极,我嘴拙笔拙,辩论不是我的强项。我说了等值是多向度多方位的,我不是理性读者,我感性地读到这句译文,觉得是相对等值了,这是我作为一个读者的感受。我没有受过翻译理论的熏陶,不懂用什么奈达之类的理论做我的佐证。所以我求教于您用一个更好更等值的译文来训诫我,让我直观地明白怎样才是更好的译文。“这么少的译文字数肯定是要把原文很多词汇省略掉不翻译的”,您这说法太主观了,逻辑上是不成立的,只有或然性,没有必然性。您一开始就定义了这是“假古文”,“古文”不就是精简么,当然字数不多,如果是译为白话,那50变30就可以斟酌一下了。我也并不否认这个译文跟原文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字字对应,您为什么老把您的立场套在我身上呢?“句子也不是作者刻意追求的复杂长句”,“It is scarcely conceivable that the magicians of York with all the happiness of each other's society and the incalculable benefit of each other's widsom should feel any necesity to consult a solitary scholar such as myself... ”您觉得还不够复杂?好吧,我英文不好,我觉得这句挺复杂的,换作我会用更口语化更通俗的表达。“稳”是我随口一说的一个词,不是译者自己说的,译者的说法是:本书共三卷六十九章,第一卷的内容大多译于攻读硕士期间,当时的我见识短浅、胆子大(这两者之间似乎是有因果关系的),译笔散漫却也自由,错误百出却也有种无拘无束的灵性;后文则多成于攻读博士期间,阅读量大了,因所学专业的缘故,对语义、语体等语言本身的了解也比以前多,翻译的准确性提高了,但也会拘泥于原文句式、结构,语句的“洋腔”会比第一卷严重。再者,我什么时候说过“假古文”是问题了?不是您说的么?我不是借您之口么?我没有骑虎难下,一直是您骑在虎上,我是站在平地上仰视着您,因为你是批评者,我是被批评者啊。对于风格上的批评,我没有不接受,我说了,这是每个人的审美不同。我接受是什么意思?难道您说火锅不好吃,要清炖鱼头才够味,我就必须接受您的说法,让全世界人都跟着您吃清炖鱼头?“意译吃词”的问题,这是翻译中难免的问题,小谬不成大错,责任全在于我,因为译文是我最后把关的。我能改正的都尽量改正了,但是我不能越俎代庖,此例这种情况我觉得保留原译更好,得尊重译者的选择。能想办法完善的,我们必然会一步步完善,有些时候不能两全的,总要做出取舍。2015-01-19 11:36:26 Wild Child【等值】现在变成【相对等值】了。【所以我求教于您用一个更好更等值的译文来训诫我,让我直观地明白怎样才是更好的译文。】我说了,直译,比如:“......我是,我承认,这突如其来的荣耀稍稍迷惑了我。在其乐融融的约克魔法师圈子里,各位可以从彼此的智慧中汲取难以估量的益处,难以想象这样一个魔法师的圈子有什么必要来咨询我这么个深居简出的学者。”【“这么少的译文字数肯定是要把原文很多词汇省略掉不翻译的”,您这说法太主观了,逻辑上是不成立的,只有或然性,没有必然性。】但译者的译文“必然”省略了很多词没有翻。【您一开始就定义了这是“假古文”,“古文”不就是精简么】我是批评反对这种“假古文”式的翻译,必然也要反对用这种“精简”的形式去翻译原著。【我也并不否认这个译文跟原文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字字对应,您为什么老把您的立场套在我身上呢?】因为你一开始说“等值”,然后说“等值是多向度的”,现在又说自己觉得“相对等值“。我的立场是这根本不等值,而且我的立场根本没套在你身上。【“句子也不是作者刻意追求的复杂长句”,“It is scarcely conceivable that the magicians of York with all the happiness of each other's society and the incalculable benefit of each other's widsom should feel any necesity to consult a solitary scholar such as myself... ”您觉得还不够复杂?好吧,我英文不好,我觉得这句挺复杂的,换作我会用更口语化更通俗的表达。】你是真理解能力有问题么?我说的”句子“指的是译者使用的半文半白的句子,也就是标明译者的句子根本没表现出原作复杂的长句。你是故意歪曲还是理解不了?故意歪曲我可以理解,你要说你理解不了我就怀疑你是怎么当的编辑了(当然我主观认为是你故意歪曲)。【“稳”是我随口一说的一个词,不是译者自己说的,译者的说法是:......】这个可以意译,你概括的挺好,”稳“和”不稳“。【再者,我什么时候说过“假古文”是问题了?不是您说的么?我不是借您之口么?】我说了是问题,你不同意,但你说后面不会再有这样的问题,就可以理解为你潜意识里认为使用”假古文“多多少少是个问题。【要清炖鱼头才够味,我就必须接受您的说法】我说你是不会接受的正是陈述事实,我有要求你必须接受么?【“意译吃词”的问题,这是翻译中难免的问题,小谬不成大错,责任全在于我】【小谬不成大错】?你没听说过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要是你没听说过,换个说法:一粒老鼠屎搅了一锅好饭。【我能改正的都尽量改正了】这就只有你自己知道了。【但是我不能越俎代庖,此例这种情况我觉得保留原译更好】我觉得你“觉得”的不对。【能想办法完善的,我们必然会一步步完善,有些时候不能两全的,总要做出取舍。】这不是忠孝不能两全,这是编辑理念和水平的问题。2015-01-19 11:43:08 吾荐好的,我理念有误,水平低下。不然我早去做译者和作者了,就是没那能耐,只能做编辑。其他太多,没法一一作答了,我们讨论的总不是一个层面上的问题,累。就这句吧:“译者的句子根本没表现出原作复杂的长句。”也许您是个翻译原教旨主义者?中文习惯和英文习惯不同,这是任何一个初学翻译的人都要接受的教训吧?原文长句,译文就要译为长句来对应?翻译课上,我们改得最多的就是这类问题,唉。2015-01-19 11:46:35 吾荐说到底是翻译理念不同,无所谓对错,您的译文说不定还会被人批评“异化”太过呢。“我是,我承认,这突如其来的荣耀稍稍迷惑了我。”这种句式不是传统的中文句式,是“翻译腔”,但我没那么挑食,我接受。真要按照中文的语法,类似于“我承认”这样的插入语是要尽力避免的,要改换位置才好。2015-01-19 12:04:40 Wild Child所以说我给出的翻译只是“比如”。无论如何,一定要尊重原著。翻译腔过重我不怕,因为起码我能通过翻译腔的东西尽量靠近原文。我怕的是被译者用“流畅”的“假古文”曲解了原意或是删减了原文的翻译。在翻译上我是力挺纳博科夫的。我不认为“我承认”这样的插入语要避免,原文就在那儿呢?有什么可避免的。原文是长句中文自然不能全是照搬长句,所以我也没弄出一个原文那样复杂的长句,而是断句但尽量忠实原文。你们的翻译课如果就是说长句可以用半文半白的短句,我就怀疑这翻译课是什么年代的了。对错无所谓,但删不删减有所谓。如果是全书翻下来,我肯定要重组这句话的译文(但还是尽力遵照原文)。我给出的译文只是直译出来,一个方向而已。托妮·莫里森原来就是兰登书屋的编辑,人家现在可是世间少有的大师。所以请别一棍子把编辑这个职业打下去。我要忙了,短时间不再回复,你当然可以接着赐教,有时间我会回的。2015-01-19 12:25:14 吾荐好吧,您的立场很清楚了,那这场讨论再进行下去确实也不上算。您在翻译原则上是有倾向性的。我不是学中文的,对汉语语法没研究,但是类似这种“I think”"I guess""I admit"的插入语您竟然不觉得违和?您觉得是汉语语法里天然存在的?那么,好吧,我,尊重地,欣赏您的选择。(Then, well, I, respectfully, appreciate your choice.)2015-01-20 18:14:13 Wild Child语法是人为的东西,谈不到天然,不过,确实是有定规的。你总是举一个跟我们讨论的情况不相符的例子来证明我的错误,但你的例子本身就是个错误,用错误来证明你认为的错误在我看来是错误的。【“I think”"I guess""I admit】和【 I, respectfully】根本就两回事。2015-01-20 18:36:54 吾荐我没说您“错误”啊,前面我说过,【这种句式不是传统的中文句式,是“翻译腔”,但我没那么挑食,我接受。】我接受“翻译腔”,也接受“假古文”(借用您的词汇),我从头到尾都没有坚持说韩慕照的译文是唯一正确的,其他任何都是错误的。我不认同您对这个译本的看法,但是我誓死捍卫您发表看法的权利。您如果坚持认为这个译文是“错误”的,那我也无能为力。如果您能用一个(我认为)更棒的译文说服我,我会表示感谢。翻译既是个人的事业,也是集体劳动的结晶。译者也说了,她当初将译文在网上发表,得到了许多人的指点,她感谢他们。当初的连载这里有:http://www.cndkc.net/bbs/viewthread.php?tid=20340 您感兴趣可以点进去看看,更多的读者对此译文持何态度。众口难调,我们能做的只是满足大多数人的偏好。2015-01-20 18:51:39 Wild Child【我没说您“错误”啊】没说,所以你是意在讽刺。那我告诉你讽刺的没水平,因为反讽的例子错了。【我从头到尾都没有坚持说韩慕照的译文是唯一正确的,其他任何都是错误的。】说了N多遍是风格和理念的问题,不是错不错的问题。【我不认同您对这个译本的看法,但是我誓死捍卫您发表看法的权利。】神烦你这种假惺惺的礼貌。我发不发表看法和我发表看法的权利什么时候需要你来捍卫了?还“誓死”,管理员删我贴子你就杀管理员全家呗?我这人直来直去,讨厌虚伪和做作,少跟我假客套。【如果您能用一个(我认为)更棒的译文说服我,我会表示感谢。】如今看来2006年石晓竹的译本就是更符合现代语境的译本,亚马逊还有出售,45包邮,比起你们社的版本便宜近一半(当然装帧比不了)。而且我不觉得有什么必要说服你,我表达我的看法,跟“说服你”这个行为毫不相干。【翻译既是个人的事业,也是集体劳动的结晶。】糊弄鬼呢?什么叫“集体劳动的结晶”?结稿费的时候给论坛里提出指点的人也分钱了么?【更多的读者】一个坛子而已,这就跟一个QQ群里的人总是互相吹捧是一个道理。”更多的读者“还没买这本书呢。【众口难调,我们能做的只是满足大多数人的偏好。】你们是否”满足大多数人的偏好“可不好说,书才上市先别代表读者自卖自夸。题外话:翻译文学的”异质“性也是要靠译者来引领大众读者去接受的。2015-01-20 19:13:24 吾荐……我没那么高水平,我无意讽刺,您高看我了,囧……对啊,我都说了是风格理念不同,您不喜欢也正常,总不能阻止别人喜欢吧?我没有虚伪、做作、假客套,我这个人透彻,“所见即所得”,您戴着有色眼镜看我,我也“神烦”。是不是我用“您”称呼您让您觉得是意在讽刺?我对所有不认识或不熟悉的人都是这样称呼,难道要换成“你”才是平等的对话?我一开始看的就是石老师的译本,再看的英文版。是不是她的更符合现代语境,这个没法说,也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我和石老师在豆瓣和微博都有联系。她说她喜欢韩慕照的译本(她是不是也是“假客套”呢?)。要分钱么?怎么分呢?能操作我也愿意啊!有可能摊到某位对译文做出实际贡献的网友身上的稿费是1块钱,请ta把支付宝告诉我,我开给ta行么?那么,我是不是也要给自己开稿费呢?毕竟书中很多修改也是出自我之手啊。韩慕照不是奇幻圈中人,与论坛上的人素不相识,能这样得到吹捧,也是人缘极好了。她的译文也被另一个论坛奥德赛公会转载了:http://www.odyguild.net/bbs/thread-6116-1-1.html 看来吹捧者众,此圈堪忧。我没有自卖自夸,只是基于现有的不多的数据做出一个判断。当当网上有读者说(http://product.dangdang.com/23623138.html):“好书,拿到手一口气看了200多页,欲罢不能。”没见到ta遭遇“假古文”掩鼻而走啊。一个评论算不了什么,等有了几十条、上百条(如果能有那么多的话)我们再来看看,行么?2015-01-20 19:22:04 吾荐对了,您想读石晓竹译本可以去淘宝买:http://item.taobao.com/item.htm?spm=a230r.1.14.1.b04n5P&id=4233037558 ¥38包邮。我当年也是在这店里买的。石译本和韩译本各有千秋,石译本中存在的一些瑕疵我们尽量在新译本中更正了。各取所需吧。请尊重每一位译者和每一个译本。目前备份过的记录只有这些了。译者的编辑和亲友团们陆续上阵让我开了眼界,出版社刷分的行为呢,也让我觉得有点恶心,所以,我打的一星并不单纯针对这个译本,这个译本我想是可以给到3星的。奉劝想读这本书的读者,如果能读原著就多花点钱买原著,如果觉得原著费力伤身,买以前的老译本是不错的选择,而且还便宜。
  •     英国的苏珊娜•克拉克是继J•K•罗琳之后又一位将英国奇幻小说带入世界奇幻文坛的作家,她创作的《英伦魔法师》甫一上市便获肯定,好评如潮,斩获“雨果”、“世界奇幻”、“英国国家图书”等重大奖项,授权出版流行于全球三十余个国家,并被英国广播公司拍摄成电视剧。该书是苏珊娜•克拉克出版的首部文学作品,这是一部以英国民间传说为素材创作的历史奇幻小说,奇幻小说是幻想文学的支流,幻想文学的特点是通过想象力构造出一个超自然世界,其本质是通过小说的形态,将幻想描述的如同真实一般以显其超常的特质。克拉克正是用她的生花妙笔书将英格兰传说中习性奇异的仙灵,幽玄奇丽的仙境书写纸端,又极具技巧的以十九世纪的历史作背景,以魔法为桥梁,将读者引领进了一个令人神往的超自然的奇幻世界。《英伦魔法师》全书洋洋洒洒七十余万字,六十九章,分三卷。第一卷以“诺瑞尔先生”为名,第二卷“乔纳森•斯特兰奇”,第三卷“约翰•乌斯克格拉斯”。从名字上可以看出《英伦魔法师》的故事并不复杂,讲述了一身充满学究气息思想守旧的魔法师诺瑞尔,极具天赋行事不拘一格的年青魔法师乔纳森•斯特兰奇,他们为实现共同的远大抱负――“将魔法归还于英格兰”,但两位魔法师的出现早已为过去伟大的魔法师“渡鸦王”约翰•乌斯克格拉斯所预见:“两位魔法师,现身英格兰。前者畏惧我出现,后者久把我期盼。”全书的精彩之处胜在克拉克牢牢地抓住了幻想文学的本质――用想象力支撑起小说中的幻想世界,并赋予这个世界真实感。克拉克通过对英国历史和英国人习性的精准描述,在有据可寻的历史面前,在读这本书时让人一度坚信魔法真的存在于身边,只是我们不得其门而入,予人一种探求魔法虚实的欲望,并且十分强烈,整个故事仿佛让人看到了魔法将重现人间的曙光。如果说J•K•罗琳笔下的《哈利•波特》系列之中的魔法世界是个提防却又蔑视“麻瓜”的神秘之境,那克拉克则是将英格兰的历史迎合于魔法之中,从而构造出了一个令人虚实难分的世界。与罗琳不同的是,克拉克故事有着真实的历史背景,她将十九世纪英国的政治、战事、生活无一不嵌入魔法这一符号,而罗琳的魔法世界则完全存在于一个与凡人无关的世界之中。苏姗娜•克拉克在接受劳拉•米勒的采访之中,他们谈论了民间传说取材的话题,中国的《聊斋志异》无疑是取材于民间传说一类最为成功的作品,但后期文学的发展却难以取得如罗琳和克拉克这样的成绩,从文化差异上而言,奇幻小说无法成为模式,很大的一个原因就是中国文化之中对于这类奇幻思想的压制,以至于出现的往往都是一些跟风之作,鲜有创新的作品。而克拉克的作品之所以成功,在于她并不着急取得成绩,而是跟随自己的风格和节奏徐缓沉稳的创作,从而写出了足以与《哈利•波特》魔法系列媲美的佳作。尼尔•盖曼在阅读完《英伦魔法师》后对其大为赞叹,称道:“毫无疑问,这是七十年来英国奇幻小说中最好的一部。”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卷一诺瑞尔三星,卷二斯特兰奇三星,卷三乌斯克格拉斯四星,综合三星半。前两卷本介绍两位魔法师拖沓注水又无趣,虽然埋下了许多伏笔,比如坡夫人、斯特兰奇夫人、史蒂芬等等,故事平淡乏味,魔法的复兴激不起阅读兴趣。第三卷陡然进入高潮,斯特兰奇的被困,诺瑞尔的报复以及闻秋乐、斯蒂芬、齐尔德麦斯等等踏上舞台,忽然令魔法世界异彩纷呈。伏笔开始交织,魔法大战纷至沓来,目不暇接。行文还是英国作家一贯的啰嗦絮语,家长里短日常活动细致入微,大概这就是用细腻的笔触令虚幻的世界更为真实吧。而诺瑞尔和斯特兰奇相互反差的对比,保守传统与锐意创新的较量,怯懦与莽撞的对决,都是非常棒的看点,结尾的复合如初早在意料之中,可是当他们一起施法时依旧令人激动不已。斯特兰奇夫妇的结尾令人唏嘘。如果水分砍掉一半,就太好啦!
  •     书很不错,历史和小说人物混杂,虚实结合,恍恍惚惚,简直要让人以为这是一部真正的魔法师传记,一口气读完的,剧也追了,好看!
  •     译文最初看起来非常不适,接受后再细想,译者在体现原著特色方面真实下足了功夫。节奏真的好慢好慢,有好长一段时间不明白作者意图。但是细节方面又十分惊艳,每一条注释都让人好生寻味。喜欢~
  •     某次促销时科幻类目下找到的,但奇幻明明跟科幻两码事吧!不是喜欢的类型,最初觉得角色都太典型,且竟没一个讨喜。然而倒真像看英式喜剧越来越觉出意思来,这是以写日常的笔写"史诗",以世俗的眼光看魔法啊。尤其诺、斯开始互动后有奇妙的化学反应,他们讨嫌的特质并没消失,故事却变可爱了
  •     断断续续读了一暑假终于算是读完了…… 作者的脑洞很大啊,基本是编出了一套完整的魔法史……把那么多虚构的人物编入真实历史真的很佩服 这套书的文学性比较强,节奏偏慢,读起有点累,不过翻译必须点赞
  •     这个好!娓娓道来,但是几乎是刻意避开直接描写魔法,你说它没写魔法吧,那它写的是什么?
  •     阅毕,开头较乏味,中间节奏紧凑好点,但是结尾线索又散掉了,只能说不过不失。文字带点评书的风格,轻松逗趣,夹杂英式讽刺,据说文笔是模仿十九世纪英国文学以便与其文字背景相称,作者对自己的萌点也是写得不遗余力,然而没戳到我的萌点,结果就显得冗长有余,精彩不足,我最喜欢的点大概是无名之王那里,有这个段子,整篇终于比老梗堆砌高杆了一些;人物同笔法,稍微有点欠火候,尤其是某个坏蛋角色的结局,让人不爽;让我最有兴趣的是,注释是类似于《沙丘》一样的补充世界观小贴士,不过这个,太连篇累牍还是有点妨碍阅读的流畅性。总体而言,还能勉强到四星,有它值得一看的地方。
  •     四星半。仔细想想,其实这故事的格局没有页数看起来那么庞大,挺出乎我意料的。Mr.Norrell实在刻画得太成功,尤其是护书的那些桥段看了总能会心一笑。但全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Mr.Segundus……不知道有多少人和我一样,在他为坡夫人接上手指时鼻子一酸、特别想起立叫好!像这种一辈子战战兢兢、小心翼翼的人迈出一步的桥段,是我的泪点,一戳就着。原本打算在冬天温暖的被窝里啃这套砖头书,结果福州好歹在我读完之前入了冬。(原文读了10%之后为了节省时间跑去读译文了,不然应该还要读上一个月吧……
  •     尼尔盖曼作序,似乎是很厉害的样子,但是看起来情节非常拖沓,很多看起来无关紧要的事情和人物,猜测后期也许会再次联系在一起,但是由于没有什么扣人心弦的进展,所以看了第一册也没有想要看后面的了。“英伦”也许是很贴切,描写的人物和故事浓郁的迂腐英国风。
  •     很有想象力
  •     两个人的性格都不喜欢,可是却看的停不下来
  •     我是有多傻才会以为这书是讲变魔术的,结果是正儿八经讲魔法师的,也是奇怪书里没有一个喜欢的角色,虽说作者设定了一个魔法世界,但背景介绍略显单薄所以有种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感觉,至于翻译,大概译者的老乡会很喜欢吧,风格代入太明显...
  •     太精彩了。不忍释卷,一口气读完!
  •     很好的奇幻小说,就是故事很短,怪不得电视剧一两集就可以讲完一本书了。
  •     神烦对话流,女作家偏偏对话流居多,讲故事能力弱,再见!
  •     不是史诗类魔法师书籍,法师也不是满天飞,所以全书没有很多很宏大的场景。且小说有些兀长,估计是女作者的锅;先看的BBC剧,看弹幕说七集的内容把小说浓缩的放,还以为会漏去不少,结果发现还是电视剧的更加紧凑适合看。
  •     特传统的翻译腔,感觉倒也是挺贴合原著的氛围。并不是情节流的奇幻小说,大部分都在讲人和环境,但平淡中突然出现的诡谲桥段,让人有一种预期之外的惊奇。英国人的小刻薄让人会心一笑,沉闷的阴天再适合本书不过。
  •     没让我失望
  •     两个魔法师一个自私刻薄,一个急躁疯狂,但是作者的好恶也太明显了,后两本明显更加偏袒斯特兰奇,写诺瑞尔的自私小心眼又有点用力过猛,整本书后半部分他都是个反面角色,而且完全在打酱油
  •     小熊喜欢的,买回来我们一起看。
  •     这个结尾对斯先生很不公平啊…
  •     突然发现苏珊克拉克这本书出新版了!以前名字叫《达摩法师》非常好看!然后发现还出电视剧了!!!
  •     很舒服的小说,空灵不失细腻和幽默。英国人~
  •     译者这翻译有够让人恶心的
  •     不错不错,从最初对译文的吐槽到后期觉得理所当然别有风味~~~很多设定都还没填补清,第三部节奏突然变得太猛烈,还好最后还算HE~~~有空看看电视剧,不知道拍完没~
  •     怎么都是这副德行啊……啰嗦死,逼叨叨,严重考验阅读耐性。。。读书就是为了休闲,这种考验耐性不知所云的折磨真是受够了
  •     正宗英国风味,结尾稍显仓促。
  •     电子版折价买入第一卷阅读,这样的书看一次就足够了。前半部分的阅读过程亢长而沉闷,故事本身不够吸引,但有几处魔法施展,还是饶有趣味的。对于翻译就不予置评了。
  •     分成三本,老实说,前两本看着亮点并不多,感觉有些啰嗦,第三本才感觉渐入佳境,到了最后热血沸腾,意犹未尽,属于慢热类的故事。总体说真的是非常棒的阅读体验~
  •     换了一个角度来说魔法,很新奇,很幽默。同时,剧情还能又让人觉得意想不到。是一套好书。而且我还想澄清一下有些人说的错别字问题,有一页确实有很多错别字,但那可能是有意所为, 为了表达书中“写信人”的语言能力很差,并不是校勘错误。总体觉得翻译得很好,很流畅,而且没有过分夸张的修辞,适合各年龄段阅读。
  •     刚出版时想看但嫌有点厚,自从一口气看完了1100页的《来自新世界》这都不是事儿,主要因为最近在播同名英剧好像有点意思…一周后读毕,翻译语言相当轻松,但依旧无法掩饰原文的碎碎念,好在总体还是比较有意思的…陆街图
  •     停不下来
  •     好书,图书馆借的不是这一版
  •     一本正经的当魔法师~
  •     十分有趣!
  •     翻译的语言风格总是让我在跳戏的边缘徘徊…喜欢作者惊悚风格的想象和描述。
  •     没有特别庞大严谨的世界观,文笔朴素,但有种能与历史严丝合缝的飘渺感和独特的叙述节奏。故事中最接近事实核心的都是底层的叛逆者,无名的奴隶终将在异乡称王。更为原始纯粹的力量撕裂了阶层划分,嘲讽了矫饰的上层文明。Raven Volant,北方之王已经归来。
  •     感觉写作风格我不喜欢 所以只看完卷一就无法继续了 太过琐碎唠叨
  •     看看长评里的几个一星,就知道我为什么这么打分了,只为翻译。
  •     从各方面评价看分明不茶,实际却全不是需要耐心闲心的类型,闲谈间忽然奇诡瑰丽,毛骨悚然,非常吸引人,市侩气刻意为之自然也不讨厌了,讽刺的是英国嚼舌根子劲儿很多翻译是喜欢用北京话表现的。可惜最后一部没前面好,不怎么喜欢意大利那一家子,主线收得不从容,诺先生的昏庸不识忠奸拖沓烦人,国王想想和看门的也没区别有点难过。但结尾好,比起师徒,更认同男女的感情一些。
  •     絮絮叨叨,实在是静不下心看……
  •     读了第一本 活泼 主角也不是正面形象 打发时间 但是太啰嗦了
  •     小说很有意思,但被译文倒了胃口,满篇透着一股老北京豆汁味,话说北京本地人现在都不爱喝了。这么追求复古,你咋不用文言文翻译呢?
  •     拿腔作调,亦正亦谐,火候把握得不错
  •     有翻译腔,读着感觉会从19世纪的伦敦跳到19世纪的北京城,习惯了居然感觉还不错。对魔法的描写算是另类了,也充满想象力与诗意,同时还带点英式幽默,喜欢讽刺挖苦,非常喜欢。
  •     冷冰冰的仿古典文风,个人不是很喜欢,人物也不是很突出立体。故事和世界观当然还是挺有趣的。
  •     终于看完,越到后面越能体会到隐忍的笔触,本来可以大肆渲染的恐怖气氛都写的极其克制。真假掺杂的历史也很有意思
  •     翻译据说不敢恭维 只言片语来看是这样 可能过于个性化 早先一本中规中矩 英剧翻译不错
  •     为这个鸡汤结尾扣一星~能把low culture写得high cultrue范相当不容易啊~看看注解就知道了~
  •     原文文风甚好,就是翻译还是有点膈应,满版都是“说了归齐”,如此大规模地使用这个词我接受不能。译文不能统一文风,让一些表面上相似的中文文体混杂在一起,显得略乱(比如水浒体红楼体北京大栅栏体,哦还有一部分甄嬛体)。故事表面上是魔法斗争,实际上是两个知识分子关于如何认识传统问题上的学院派文章。蛮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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