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基础教程

出版社:高等教育
出版日期:2007-3
ISBN:9787040204988
作者:袁正校 编
页数:376页

作者简介

《逻辑学基础教程》是“以现代逻辑为主、以案例教学为主、以逻辑应用为主”的逻辑学教材,是“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通过来源于现实生活中的大量案例,《逻辑学基础教程》以生动活泼的形式讲述了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从微观方面体现了现代逻辑对概念、对命题和推理形式条分缕析的分析精神,也从宏观方面详细讨论了如何识别、分析、重构和评价人们日常思维和交际中论证的结构。
逻辑学的生命力在于应用,在于理论与现实的紧密联系。《逻辑学基础教程》特色是:以现代逻辑为主,实现传统逻辑与现代逻辑的有机整合;以案例教学为主,贴近人们的日常思维实际;以逻辑应用为主,实现形式逻辑与非形式逻辑互补,反映当代逻辑学的最新成就,突出逻辑学在人们日常论证中的应用。
该教材分为“基础知识”、“案例”、“案例分析”、“知识拓展”、“逻辑趣话”等板块,按照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教学规律,深入浅出地介绍了逻辑学的基础知识,以达到学生好学、教师好教的目的。
《逻辑学基础教程》是大众化高等教育的公共基础课或者公共选修课《逻辑学》的教材,同时,也适合具有中等文化程度的读者作为学习逻辑学的入门读本。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逻辑学的对象    一、“逻辑”的含义和逻辑发展简史    二、思维    三、逻辑学的对象  第二节 逻辑学的性质    一、全人类性    二、工具性    三、基础性    四、规范性  第三节 逻辑学的作用和功能    一、逻辑学在科学发展不同阶段的作用    二、逻辑学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    三、逻辑学的社会功能  思考题第二章 语言  第一节 语言概述    一、语言    二、语言与言语    三、语言的使用和提及  第二节 语境和预设    一、语境    二、语用语境    三、语境的作用和功能    四、预设  第三节 合作原则和准则    一、合作原则    二、合作准则    三、话语的隐涵  第四节 词项和语词    一、词项    二、词项的种类    三、词项外延的关系    四、明确词项的方法  第五节 命题和语句    一、命题    二、命题和语句    三、命题的种类  第六节 推理和语句序列    一、推理和语句序列    二、省略推理  第七节 论证、论辩和语篇    一、论证和语篇    二、论辩与说服型对话  思考题  练习题第三章 传统词项逻辑  第一节 直言命题    一、直言命题概述    二、直言命题的种类    三、直言命题主、谓项的周延性  第二节 直言命题的直接推理    一、直言命题的对当关系推理    二、直言命题的变形推理  第三节 三段论    一、三段论及其结构    二、三段论的规则    三、判定一个三段论推理形式是否有效的步骤    四、省略三段论及其判定  思考题  练习题第四章 命题逻辑  第一节 负命题及其推理    一、负命题    二、负命题的推理  第二节 联言命题及其推理    一、联言命题    二、联言推理  第三节 选言命题及其推理    一、选言命题    二、选言推理  第四节 假言命题及其推理    一、假言命题    二、假言推理  第五节 命题逻辑的自然推理系统NP    一、命题逻辑的形式语言    二、命题逻辑的形式语言的语义解释    三、有前提的形式推演    四、推理规则    五、直接证明    六、条件证明    七、反证法和归谬法    八、关于联结词的一些逻辑规律    九、关于演绎推理的一些性质    十、命题逻辑的自然推理系统NP的性质  思考题  练习题第五章 谓词逻辑  第一节 简单命题的分析    一、简单命题的成分    二、一元谓词构成的命题    三、更一般的量化命题  第二节 一阶语言    一、一阶语言    二、一阶语言的基本语义解释  第三节 量词的推理规则    一、涉及一元谓词的量词推理规则    二、关于量词的一般推理规则  第四节 谓词逻辑的自然推理系统QNP    一、关于量词转化的规律    二、关于重叠量词的推理规律    三、关于量词和联结词辖域转化的规律    四、QNP系统的可靠性和完全性  思考题  练习题第六章 模态逻辑  第一节 模态命题及传统模态逻辑    一、模态命题    二、传统模态逻辑  第二节 模态命题逻辑系统NT    一、现代模态逻辑    二、模态命题逻辑的自然推演系统NT    三、可能世界语义学  第三节 规范逻辑    一、规范命题及传统规范逻辑    二、规范逻辑系统ND  思考题  练习题第七章 归纳方法  第一节 收集和整理经验材料的方法    一、收集经验材料的方法    二、整理经验材料的方法  第二节 归纳方法    一、完全归纳法    二、简单枚举法    三、统计推理  第三节 类比法和回溯法    一、类比法    二、回溯法  第四节 探求因果联系的方法    一、因果联系    二、探求事物因果联系的方法  第五节 假说方法    一、什么是假说    二、假说中的逻辑方法  思考题  练习题第八章 论证  第一节 论证概述    一、论证的层次    二、论证标识词    三、条件句与论证    四、不带论证标识词的论证    五、论证与解释    六、省略论证  第二节 论证结构    一、简单结构    二、序列结构    三、收敛结构    四、发散结构    五、闭合结构    六、混合结构  第三节 论证评价    一、论证评价标准    二、前提评价    三、论证强度评价  思考题  练习题第九章 论辩  第一节 论辩概述    一、对话与论辩    二、意见分歧消除的条件    三、理想模型与论辩实践  第二节 论辩规则    一、自由规则    二、举证责任规则    三、立场规则    四、相干规则    五、未表达前提规则    六、出发点规则    七、论证强度规则    八、结束规则    九、用法规则  第三节 论辩评价的步骤  思考题  练习题附:各章练习题参考答案参考文献中英文术语对照表

编辑推荐

《逻辑学基础教程》是由袁正校所编写,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的。

前言

21世纪的中国正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道路上大踏步前进。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高等教育也正在发生巨大变化。在高等教育的大众化阶段,培养和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素质,特别是创造性思维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是高等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人是理性动物”,这是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对人下的定义。逻辑思维是人类的本质特征。逻辑思维就是以概念、判断、推理和论证去认识现实世界、交流思想的理性认知活动。在人们思考问题、表达和交流思想的过程中,无不要求做到概念清晰、明确,判断真实、恰当、准确,推理有逻辑性,论证严密而有说服力。因此,逻辑思维渗透在人们的现实生活中,时时、处处体现在人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批判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是推动知识社会前进的动力。在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对各种各样的问题,人们提出的观点、看法,包括书本知识,都可能涉及对与错、是与非、真理与谬误,人们就必须对这些观点、看法作出独立的思考和判断,对未经独立思考的一切观点、看法都要保持理性的怀疑态度,这就必须具备批判性思维能力。而且,知识经济的兴起对当今劳动者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知识社会中的劳动者不但要学习知识,也要更新知识,最重要的是要灵活地运用知识去分析和解决未知问题,并且运用已有的知识去创造新知识,这就必须养成创造性思维的习惯。“要是没有能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的有创造能力的个人,社会的向上发展就不可想象。”①爱因斯坦的这个观点,深刻地揭示了创造性思维和批判性思维的作用。而逻辑知识,是批判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的理论基础。

章节摘录

插图:第一章 绪论从对象方面讲,逻辑学是研究推理和论证的。推理和论证是由概念和命题构成的,通过从形式方面系统地研究推理和论证的前提和结论之间的联系的性质和规律,逻辑学提出了怎样以真前提推出或者支持真结论的原理和方法。 从构成方面讲,逻辑学包括理论部分和应用部分。根据逻辑学的原理和方法,当逻辑学理论应用于思维实践时,逻辑学不但能够教导人们在科学研究中如何从已有知识推出新的知识,而且能够教导人们如何识别、构造、分析和评估日常语言中的论证。从性质方面讲,逻辑学是一门基础性、工具性、规范性和全人类性的科学。从作用方面讲,逻辑学是人们进行正确思维和成功交际的理论;逻辑学也是构建科学理论的方法论基础;而且,逻辑学能够提供一套说理的程序和规则,以“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讨论问题,解决意见分歧;逻辑学能够使人们提高文化素质,完善个人人格。运用逻辑学的方法和原理进行思维,能够使思维具有创新性和批判性。从精神方面讲,逻辑学体现了求知求真的探索精神、理性的怀疑与批判的精神,因此,逻辑精神是科学精神或者理性精神的核心。从社会功能方面讲,科学需要论证,民主需要论证,法治需要论证,逻辑学是社会理性的支柱,是社会现代化的方法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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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1条)

  •     我们整天在说话,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逻辑学意义上的“论辩”,可是论辩到底有哪些规则,我们又习以为常的犯着哪些错误,有多少人想过?前段时间弄了本《逻辑学基础教程》翻了翻,发现其中对于论辩的章节说的还是比较清晰的,笔记如下。这里没法标重点,原文在 http://iamsujie.com/simple_life/logical-argue-9-rules/,欢迎大家来讨论相关话题论辩是一种说服型对话或批判性讨论,通常有>=2方参与,以意见分歧作为起点,目的是通过理性的方式来消除分歧,作为一种典型的对话,其表现形式为语言行为交流序列。通常有9条规则论辩规则。1. 自由规则:论辩双方不得阻止对方提出立场,或者阻止对方质疑立场。 谬误:限制对方提出立场或质疑,宣称某些立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或不容置疑的,宣称立场是一种禁忌 如:“你居然敢怀疑某人的话!”、“你不该讲死人的坏话!” 谬误:限制对方的行动自由,给对方施加压力,阻止他提出立场或异议。如诉诸武力、诉诸威胁、诉诸怜悯、人身攻击。 如:“再和我吵我把你关起来!”、“你们不能这样啊,我上有老下有小……” 人身攻击是指不针对某人的立场而针对某人自身所进行的攻击,常见手法:直接辱骂本人、攻击对方动机、攻击对方的言行不一致。不得不说、在法庭和政治论辩中这常常是一种很好很强大的策略,包括人身攻击的反面策略:通过让受众喜欢某人从而认同他的观点。2. 举证责任规则:如果提出立场的人被对方要求为立场做辩护,他就负有举证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质疑者无需举证。 谬误:转移举证责任、逃避举证责任。 逃避举证的手法:提出不证自明的立场、用人格担保立场的正确性、对批判立场不敏感。 如:“你们不用查了,我以人格担保什么什么……”3. 立场规则:一方所抨击的立场必须与对方确实已提出的立场有关。 谬误:强加立场给对方、曲解对方立场,这两种都可称为“稻草人谬误”。 强加立场的手法:强有力的提出一个立场,只要对手怀疑就会陷入不利;提出对方属于某群体,然后强加一个立场给他;假想一个对手,在假想一个立场给他;强加一个与对方立场完全不同的立场给他。 如:文革期间的“毛主席说过……”、“作为中国人,你怎么能……” 曲解立场的手法:简化对方立场(去除细微差别和约束条件)、夸大对方立场(把特称量词“一些”换成全称量词“所有”)。4. 相干规则:只有提出了与立场相干的论辩时,该立场才得到辩护。 谬误:不相干论辩(论辩与立场没有任何关系)、非论辩(用除论证之外的手法来为立场辩护)。 非论辩的手法:诉诸公众、诉诸怜悯、诉诸武力、诉诸良心、诉诸品德、滥用权威伦理。(诉诸**本身并没有错,但不能当作辩护立场的唯一手段)5. 未表达前提规则:一方不得错误地把另一方未表达要素当作前提来提出,或者否定对方含蓄的前提。 谬误:夸大未表达前提、否定未表达前提(另一种表现是论辩者拒绝接受自己论证中所隐含的前提)。 如:“我不反对提拔小王,但是他最近半年工作上没做出什么成绩相信你也看得到”,前半句的前提已经认可小王的工作成绩了,与后半句矛盾。6. 出发点规则:论辩双方都不能错误地把己方前提当作双方认同的出发点,或者否认双方已认同的出发点。 谬误:复杂问语、循环推理、以假定为据、自相矛盾。 如鲁迅举的经典例子:“卖国贼是说诳的,所以,你是卖国贼。我骂卖国贼,所以我是爱国者。爱国者的话是最有价值的,所以我的话是不错的,我的话既然不错,你就是卖国贼无疑了!”7. 论证强度规则:在论辩双方的论证中,其前提与结论之间必须具有推出或支持关系。 谬误:论证不合理(演绎论证模式下,即推不出谬误;归纳论证模式下,即不支持谬误,具体的有轻率概括、错误类比、以先后为因果等);合成谬误(把部分的某些性质推论到整体);分解谬误(把整体的某些性质推论到部分)。 如:“鸡蛋不好吃,肯定是鸡有问题!”8. 结束规则:若立场辩护失败,则正方必须收回立场;若立场辩护成功,则反方必须收回质疑。 谬误:拒绝收回没有成功辩护的立场;拒绝收回已被成功辩护的立场之批判。立场辩护成功并不意味着该立场可接受;立场辩护失败并不意味着该立场不可接受;一方立场辩护失败并不意味着另一方立场可接受(即诉诸无知谬误)。成功辩护的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收回对立场的质疑,但除此之外不能再有更多的奢望。 如:“你说的没错,但我就是不帮你办,你能把我怎么样!”9. 用法规则:论辩双方均不得使用不清晰或含混的语言表达式,且必须尽可能谨慎地解释对方的语言表达式。 谬误:隐性言语行为、未下定义、使用不熟悉的词语、意义暧昧。 手法:用对方不明白的词语做技术性击倒,俗称“忽悠”。 如:“这个是什么意思?”“跟你说了你也不懂,你就在这儿签字就行了。”

精彩短评 (总计15条)

  •     q
  •     摘录的很好,回头要去找这本书看看
  •     其实我很感谢最后那两节逻辑课 正是那时让我觉得你很有趣呢
  •     楼上的,不见的啊。。。
    至少我在读书时使用的逻辑学教材就没有这个东东
    另外,罗伯特议事规则太复杂了些,不是太容易直接使用,还是简单些好
  •     为我曾经70+的逻辑学导论成绩举杯!!
  •     :P 我看的逻辑学的书太少了,呵呵
  •     这是我见过的最差的教科书之一。。。
  •     可以再看看 罗伯特议事规则,:)
  •       我们整天在说话,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逻辑学意义上的“论辩”,可是论辩到底有哪些规则,我们又习以为常的犯着哪些错误,有多少人想过?前段时间弄了本《逻辑学基础教程》翻了翻,发现其中对于论辩的章节说的还是比较清晰的,笔记如下。
      
      这里没法标重点,原文在 http://iamsujie.com/simple_life/logical-argue-9-rules/,欢迎大家来讨论相关话题
      
      论辩是一种说服型对话或批判性讨论,通常有>=2方参与,以意见分歧作为起点,目的是通过理性的方式来消除分歧,作为一种典型的对话,其表现形式为语言行为交流序列。通常有9条规则论辩规则。
      1. 自由规则:论辩双方不得阻止对方提出立场,或者阻止对方质疑立场。
       谬误:限制对方提出立场或质疑,宣称某些立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或不容置疑的,宣称立场是一种禁忌
       如:“你居然敢怀疑某人的话!”、“你不该讲死人的坏话!”
       谬误:限制对方的行动自由,给对方施加压力,阻止他提出立场或异议。如诉诸武力、诉诸威胁、诉诸怜悯、人身攻击。
       如:“再和我吵我把你关起来!”、“你们不能这样啊,我上有老下有小……”
       人身攻击是指不针对某人的立场而针对某人自身所进行的攻击,常见手法:直接辱骂本人、攻击对方动机、攻击对方的言行不一致。不得不说、在法庭和政治论辩中这常常是一种很好很强大的策略,包括人身攻击的反面策略:通过让受众喜欢某人从而认同他的观点。
      2. 举证责任规则:如果提出立场的人被对方要求为立场做辩护,他就负有举证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质疑者无需举证。
       谬误:转移举证责任、逃避举证责任。
       逃避举证的手法:提出不证自明的立场、用人格担保立场的正确性、对批判立场不敏感。
       如:“你们不用查了,我以人格担保什么什么……”
      3. 立场规则:一方所抨击的立场必须与对方确实已提出的立场有关。
       谬误:强加立场给对方、曲解对方立场,这两种都可称为“稻草人谬误”。
       强加立场的手法:强有力的提出一个立场,只要对手怀疑就会陷入不利;提出对方属于某群体,然后强加一个立场给他;假想一个对手,在假想一个立场给他;强加一个与对方立场完全不同的立场给他。
       如:文革期间的“毛主席说过……”、“作为中国人,你怎么能……”
       曲解立场的手法:简化对方立场(去除细微差别和约束条件)、夸大对方立场(把特称量词“一些”换成全称量词“所有”)。
      4. 相干规则:只有提出了与立场相干的论辩时,该立场才得到辩护。
       谬误:不相干论辩(论辩与立场没有任何关系)、非论辩(用除论证之外的手法来为立场辩护)。
       非论辩的手法:诉诸公众、诉诸怜悯、诉诸武力、诉诸良心、诉诸品德、滥用权威伦理。(诉诸**本身并没有错,但不能当作辩护立场的唯一手段)
      5. 未表达前提规则:一方不得错误地把另一方未表达要素当作前提来提出,或者否定对方含蓄的前提。
       谬误:夸大未表达前提、否定未表达前提(另一种表现是论辩者拒绝接受自己论证中所隐含的前提)。
       如:“我不反对提拔小王,但是他最近半年工作上没做出什么成绩相信你也看得到”,前半句的前提已经认可小王的工作成绩了,与后半句矛盾。
      6. 出发点规则:论辩双方都不能错误地把己方前提当作双方认同的出发点,或者否认双方已认同的出发点。
       谬误:复杂问语、循环推理、以假定为据、自相矛盾。
       如鲁迅举的经典例子:“卖国贼是说诳的,所以,你是卖国贼。我骂卖国贼,所以我是爱国者。爱国者的话是最有价值的,所以我的话是不错的,我的话既然不错,你就是卖国贼无疑了!”
      7. 论证强度规则:在论辩双方的论证中,其前提与结论之间必须具有推出或支持关系。
       谬误:论证不合理(演绎论证模式下,即推不出谬误;归纳论证模式下,即不支持谬误,具体的有轻率概括、错误类比、以先后为因果等);合成谬误(把部分的某些性质推论到整体);分解谬误(把整体的某些性质推论到部分)。
       如:“鸡蛋不好吃,肯定是鸡有问题!”
      8. 结束规则:若立场辩护失败,则正方必须收回立场;若立场辩护成功,则反方必须收回质疑。
       谬误:拒绝收回没有成功辩护的立场;拒绝收回已被成功辩护的立场之批判。立场辩护成功并不意味着该立场可接受;立场辩护失败并不意味着该立场不可接受;一方立场辩护失败并不意味着另一方立场可接受(即诉诸无知谬误)。成功辩护的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收回对立场的质疑,但除此之外不能再有更多的奢望。
       如:“你说的没错,但我就是不帮你办,你能把我怎么样!”
      9. 用法规则:论辩双方均不得使用不清晰或含混的语言表达式,且必须尽可能谨慎地解释对方的语言表达式。
       谬误:隐性言语行为、未下定义、使用不熟悉的词语、意义暧昧。
       手法:用对方不明白的词语做技术性击倒,俗称“忽悠”。
       如:“这个是什么意思?”“跟你说了你也不懂,你就在这儿签字就行了。”
      
  •     6.第329页第12小题:(大意)一旅行者见下野大官书斋有许多名贵砚台,便说中国是“文雅的国度”;一观察者在上海买到猥亵的书和图画,便说中国是“色情的国度”。 勘误:答案说这段话犯了“赌徒谬误”,实际所犯谬误是“轻率概括”(以偏概全)。 解释:以特例概括一般情况。
  •     每一本逻辑学教材应该都有这块内容吧,我想~
  •     未读完
  •     大致看完了。但愿自己的逻辑性能增强一些吧……论辩那个部分还挺有价值的
  •     有幸是这本书的作者亲自教授的 最大印象是他说“逻辑学是giu(狗)都会的” 口音好大
  •     好多规则和杀人游戏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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