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得到和失去之间》书评

出版社:二十一世纪出版社出版
出版日期:2008
ISBN:SH13135-101
作者:吕挽

啥也不说了

花了一晚上看完的书。作者竭力想搞点悬疑的调调吊大家的胃口,可惜毫不成功,一眼就能看出来那美丽女主角并不那么复杂的爱情经历,而且没有真实感。对于小城的描述倒是符合现在逃离大城市的调调,结合作者的简历,应该很有南通的影子吧,有机会去逛逛。

得到是暂时的,失去是永远的

如果你爱他,让他遇见陈吟,因为她是天使如果你恨他,让他遇见陈吟,因为她是魔鬼到底有多少人能够实现自己的梦想呢,哪怕是遇到自己的梦中情人,或是遇到自己梦中的那一类情人,然后相守到老。我就不相信小帅能和阿吟象童话一样有着幸福的结局,因为小帅要得到生活,结果就失去了爱情。如果他能坚守三年,直到老毕讲出真相,他是否会去找回阿吟呢。他不会了,不是因为简妮,而是因为他长大了,,,,,,他---得到了很多,失去的更多,而且---得到是暂时的,失去是永远的......

身高不是距离,年龄就是问题

在看到文案时很不以为然,不就差了九岁吗?看看杨振宁和他老婆,不照样好好的。可是,等看完后我是多么理解陈吟的心理啊。年龄就是距离啊!!!郭来,郝帅,传誉这三个陈吟生命中的男人。我最喜欢的是传誉,最讨厌的是郭来,而对于男主角,我也喜欢不起来。阿吟怎么那么背呢?好不容易遇见能称得上爱情的那回事,可是时间却不对。还是很佩服啊吟的勇气啊,要是我知道这段感情没有结果,我是绝对不会放任自己沉沦的。可这个“万里挑一”的女人,不仅有重新来过的决心,而且离开又是那么的决绝。没那九年的距离,一切都会不一样啊。吕挽写得两部小说,男女主角都没在一起,却让人并不觉得遗憾,仿佛那是件水到渠成的事情。这就是生活吧,其实这本书我最爱的那部分是作者交代陈吟和传誉在美国的那些时光,那些是多么的贴近生活啊。最后打动人的还是人性。但愿我到了陈吟那个年纪有重新来过的勇气,最重要的是我能知道自己到底想要的是什么。

不喜欢陈吟的懦弱

生活往往是由一个个并不新奇的故事组成人生不过短短数十年当一份真正的爱情来临时瞻前顾后是愚蠢的就算将来的某一天小帅真的不再爱年华老去的陈吟至少他们用有过美好的过往够了

七日玫瑰

他们相遇的那年,女人三十一岁,男人二十二岁。此时,男人还只是男孩儿,而女人已经是一个十足的女人了。他们的相遇其实还要更早些,只是时间把它雕刻成了另外一场华美的梦。梦里,男孩儿沉醉,女人却一无所知。 女人如此美丽,男孩儿一眼便记住了她,却勾不起梦里那一日的画面。感觉是如此的熟悉,却已把她作了另外的设定。女人只是此时的女人,不是多年前雨幕里墨色衣裙的纤细少女。都说女人输不起的是时间。他们什么都对,只是时间不对。九年的差距,是跨不过的遗憾,跃不了的在意。既然给不了那传说中的一辈子,那就用七天来浓缩女人半世想给他的幸福。满满一车斗的玫瑰,据说在营养液里可以存活七日。在那个满是白屋的海边小渔村,玫瑰摆满了房间,梦幻得不真实。在那七日里,女人是如此的妥帖,如此的迁就着男孩儿的一切。男孩儿溺在了幸福的沼泽里,却看不到致命的污泥。第五日,玫瑰便已开败,片片簇簇的飘落,血红的铺了一地。糜了烂了,腐臭终是代替了馨香。男孩儿和女人第一次在那个玫瑰凋零的夜晚谈到了“死”,男孩儿对它是有恐惧的,但因女人在他的身边,所以他就以为揽过她剩下的便只是幸福。只是他忘了,忘记女人在海上对她说过的那些话:海的那边还是海,时间的那边依旧是时间。他以为自己已经说服了她,说服了她倒不回来的九年。她只拿走了一张他小时候的照片,选择了以背叛作为离开的借口。剪短的发丝剪不断的相思,但选择的却依旧是伤人的决绝。男孩儿的梦挂在墙上存了十年,画里的人变了模样来到他的身边。带着九年的遥远,还了他七日的梦想成真。只是梦醒时分却夹带着那颗颗灼人的男儿泪。那七日的玫瑰,太过残酷,太过美。时间不停,转眼便又是两年,就把那些结局都当成是命中注定。思念的香囊里气味会慢慢散去,铺平那张纸只是一首诗······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看稿子的时候,看到关于“七日玫瑰”的话题,突然想到以前写的这篇东西。博客搬来搬去几次,这篇文章最后待下的地方,显示的是09年11月。)

爱情,本来就难得,却也不可厮守

即使相爱。也无法在一起。我们还能对婚姻有什么期盼呢。看到最后,泪一直打转,终究止不住流了。吕晚的小说,女子总是典型的水乡温软敏感,细腻,惹人怜爱。男人都很有担当,郝帅真是让人动容,一直那么努力,维系着二人的感情,又有年轻男孩的青春可爱。他真迷人,也值得迷人。李然,其实也很有担当,离开蒙蒙那一刻:我想他是选择伤害了一个自己人,人有时就会这样选择,伤害自己人,你知道他不会怨恨你,因为他懂,可男人的责任和道义让他选择了晓彬、

十足的大爱

爱之心切,语塞。一年前考研期间,冒死买下这本书来读,都不怕把学习分心。结果,百般的满意。我爱吕挽。时间富足的时候,再读一次,来写感受。

《在得到和失去之间》

·佛家讲修炼第一是去掉人的执著心·有的人好运,一早明白自己要什么,而且既不迷惑亦不妥协,有的人则没那么好运,要在时间中慢慢完善自己发现自己。至于大多数我们所谓幸福的人,是根本不去想这些问题的人。·一个人年轻时候,最糟的不是不认识这世界,是不认识自己。既不认识自己的弱点,也不认识自己的长处。·西谚“Truth is the daughter of time”真理是时间的女儿。

中西碰撞版的廊桥遗梦

看完了书来标的时候,就知道人家小说的题目还是很恰当的。这题目不是完全恰当啊,但是是那么一感觉。《廊桥遗梦》把我看哭了,这个感觉其实也有点儿像。但美籍华人也还是有中国人骨子里的东西,碰撞回去成了林黛玉,不如爱我最美好的时候。先看的《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的最初版,比起来,十年过去了,字儿变小了,行距变大了,从宋体变成了黑体,然后纸变轻了。所以虽然字数都20万左右,但书仿佛厚了,却轻了。质感完全不同。郝帅这人,当他爱上陈吟的时候,还确实是个挺好的男人。但是对其他人的爱情来说,则是another story。所以,若爱你,千好万好;若不爱你,还是早早离得远远的去吧。哪里那么多童话,从来不知道你是谁,终于被你打动就生死不渝了?由这个故事想到的第一点,爱情有时候就没有道理讲,什么内涵深入了解,就是一见上去动心了,跟当事者的认死理儿,想不开程度有关——对吧,想开了还有什么爱情,大家理智来理智去,还不都是那么回事儿。只有想不开才是那么美丽的故事呢。再说陈吟。和周蒙还真不是一点儿像,应该说是,在30多这个年龄段更完美的周蒙。我觉得跟作者的心态相当有关系——在哪个年龄段就塑造出哪个年龄段的完美,稍微现实那么一点儿的不食人间烟火。其实你说她留下吧,真不见得就那么回事儿。所以我说,相互扶持到老,到老了还微笑亲吻执手看不尽,那才是真正的爱情。中年危机是会过去的,到最后那些当时的所谓现实其实根本没有关系。传誉说的那话其实还是对的,想起来身边到最后没有你,多么可怕(大意啊,懒得找书了)。选择不一样吧,大家都是为了自己要成为的那个人努力的,选择留在记忆中更美好,那就如此吧。谁能评价谁呢?只是苦了要努力给你尘世间的幸福的那个人。如果是我,我还真不知道会怎么选。先在三十岁的时候看起来光鲜才好,是不?这也算是给女人老去的一个指引,不见得老了就都谢了。不过隐隐带忧,还是会老会谢,最终怎样最好,谁都不知道。还是不过输给了恐惧。时间。当然不消说时间。从中看得出来什么叫旅居美国的心境。这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值得一看。我是在三教坐着看完的。肯定是在答辩完前的最后一本在教学楼看完的书了。

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最后一句里,有一个女人的名字,在书里,她叫“陈吟”这个名字第一次出现的时候,吕挽是这么写的:“‘吟’这个字,当真衬她衬到绝”那么,你能想象她是怎样的一个女人么?没错,她首先是一头飘逸的长发,然后身材完美,脸蛋绝佳,气质当然是清丽脱俗总之呀,吕挽是用这个词来形容的——万里挑一这就是这本书的女主人公,她不年轻,故事发生在她31至32岁之间男主人公是年轻的,也就大我两岁这个深情而又能干的男人,谁人不爱?结局是感伤的,和上一部一样,男女主人公必然是不能结合到一起的,也没有哪一方死去现今,应该早就不流行大团圆的结局了吧她离开他的原因大抵如此——“自古女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你们知道杜拉斯么,她生命的最后阶段,陪伴她的,也是一个小男人说实话,在这一点,我会欣赏杜拉斯,欣赏她自信满满的勇气更是忍不住还要再贴一下她的这段话:“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 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 于我,我也渴望这浓烈的爱,要把彼此糅进生命的爱书里说,这恐怕是一种“相互侵略”,从生活细节,到思想幸运的,能扛过去,不幸运的,走着走着,许就散了男女之间,亦敌亦友你谈过那种长长的恋爱么?从热恋到彼此挑剔再到彼此习惯的那种我有过,两三年,耗尽最后一丝心力然后很自然地分开那时的自己,是知道这个结局的脚步稳稳地朝着这个结局走去,类似于向着死而生其实你知道么?不管和谁在一起,处到深处都是一样,就没有你挑不出毛病的再回到小说,吟离开郝帅之后,独立地生活,既没有傍有钱的毕哥,也没有回美国找传誊及女儿这当然也是莫大的勇气呵书里有这么一句话:“到哪座山上唱哪句歌,年轻的时候,我们都唱爱情那句歌”在陈吟三十几岁的时候,她知道了,人生还是有很多事情没准比结婚生子更有趣,那就是她后来每天都在做的——读书。书里的对话是这样的:“不相信地久天长?爱情是有保鲜期的?”“不是不相信,爱又能怎么样呢?除了爱,总还有别的事儿。至少有时间吧,时间不同,要的东西怎么可能相同呢?二十岁的时候,我想要一个丈夫,一个家。二十岁,我并不知道,我真正想要的正是我每天都在做的。”“什么?”“读书。”你不能不说,这引起了我,极大极大的共鸣。读这本说,我是有落泪的,在吟签字离婚后送丈夫女儿回美国的机场上Jennifer明明已经和爸爸进了检票口,却突然又折回来,她搂着阿吟跺着脚喊:“Mom,I will never forgive you,never!”然后她们母女俩苦作一团,然后我也哭了可怜的小Jennifer,可怜的阿吟其实母女俩是多么硬的心肠呀,阿吟一声不响地离开了丈夫和女儿,当她后来给女儿你写电邮的时候,女儿一封都没有回这是我觉得不错的一本好书,绝对超过上一本吕挽写得很细致,很多看法,犀利通透我以后还想再读,只是也可能,以后再读时愣是寻不回自己现在的这份感觉就像,当初的那本《花季雨季》,如今我无论如何也读不下去了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1.看了七八遍开头,很艰难才看进去。总觉得作者的口气,故意做旧。好在坚持下来,也习惯了作者在本书中的叙事语调。现在看来,那样似是做旧的语调,更符合与婚姻有关的爱情沉静成熟的特点。2.像陈吟这样的女人,总觉得更适合鲜活在爱情里,并不适合爱情以外的漫长时光。而纵使情人可换,但爱情也不会常在的。所以,她只能独处,活在沉稳的回忆里。3.文字并没有很煽情的部分,我却在读到最后的时候失声地哭了。那么相爱,却也没在一起。只因为,她爱他,她怕他看着自己变老。于是,在她跟他最美的时候离开。原来,之前所有平静得叙述,都是对结局最悲凉的铺陈。另,关于婚姻,没机会练习,看一些蕴含智慧的书籍,提前预习下倒也是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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