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水千山走遍》书评

出版社:哈尔滨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3-08
ISBN:9787806399057
作者:三毛
页数:215页

想三毛

真的很喜欢三毛,喜欢她独特的性格,喜欢她独具匠心的想法,喜欢她与荷西真切而又温馨的爱情,喜欢她。我总以为自己也会像三毛一样孤独而又快乐,但我不是,我没法像她那么超脱,没法像她那么富有,心灵充实。

人生的旅程

  这一遍人生的路,是这样匆忙而从容的走过.跟随你的脚步我们行遍万水千山,因为一路有你,在艰难的行程也变得生动有趣.  那一路的山水情和一路难以割舍的爱,这?原来就是人生的最美的风景!

心 疼

每次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喜欢看三毛的书,喜欢看她温暖的生活,对生的执着和热爱。每次看她的书,心都会很疼很疼,特别是这本 万水千山走遍 。我曾梦想,和心爱的人一起踏遍千山万水,却不曾想过,一个人会有这样的勇气,失去了荷西,三毛还能这样以坚强的外表去寻找。。。三毛的这本书,与其说是带领我们一起踏遍那遥远的角落。还不如说是她带给我们的一种心灵的旅游。。。教会了我们怎么的坚强和勇敢。。。。。。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此,人生最大的幸福同样莫过于此。。在路上,我们都在路上。。。。。。

一种脚步---读《千山万水走遍》有感

 生活在撒哈拉沙漠的奇葩,亦是充满传奇色彩的女子。三毛是会讲故事的人,或者说她本身,就是一个讲不完的故事。   她把她的脚,当做哥伦布的航船,或者是马可波罗的双腿。这样一步一步的,走遍千山万水。她把她的笔,当做梵高的画笔,或者是莫开朗琪罗的石膏。这样一点一点的,写近世间百态。   那一个个城市,在她的笔下,风格迥异。马德里,撒哈拉,加那利群岛。洪都拉斯,哥伦比亚,巴拿马。在日光下,也在三毛的世界里,静静的诉说着各自的故事。她相信,每一种建筑,每一家店,每一个人,都是城市的一个缩影。我们可以透过它们,摸到每个城市的纹理。于是她用她的眼睛,捕捉到了它的历史,政治,地理,文化,居民,语言,饮食等一系列特征。比如巴拿马一个装饰雅典的长廊,即便这样一个小小的角落,都可能是经历过几千年的历史所积淀下来的一种“化石”,你甚至可以再一座废墟中看到时光刻下的痕迹。就像陈启文说的,所谓历史,并不是被埋没了。而是另一个意义上失踪了。于是,我们就这样跟着三毛的脚步穿越了时空,穿越了时间,也找寻到了失踪的历史。   如果说,历史是一座城市最厚实、最深沉的土壤,那么风土人情就是在这土壤上生长繁衍出来的最动人的风景。三毛笔下的世界,是充满人情味的世界。邮局的工作人员,街上卖牛肉面的伯伯,教堂的神父。杂剧院的演员,亚西亚地区的游牧民族,卖爆米花的青年。哪一个,不是带着最淳朴的笑容,出现在你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哪一个,不是让人温暖的想要流泪?异国他乡的人民,用他们最简单也最直接的方式,触动了三毛心底最深的一根弦。我相信,如果让三毛为他们画一幅画,她一定会用上最温暖的色彩,就像冬日的日光,在寒冷中更显珍贵。当然,就像每个故事那样,三毛故事里的人物,也有狡猾的,刻薄的,刁钻的。唯一不同的是,他们的狡猾,刻薄,刁钻也是如此地有特色,甚至可以说是有传奇色彩。像卖花的女人,保姆玛利亚,在让三毛荷西头疼的同时,也让读者哭笑不得。同时也发现了他们的可爱之处,就像玉石虽美,但是一块特别的瓦片,也会让人爱不释手。   通常在看三毛的游记时,旁边都会把放着辞海。每读到一个地名,便在辞海里细细的查找。这样,好像自己也游历了一番,跟着三毛,满世界的跑。看巴黎圣母院前飞翔而过的鸽子,哥斯达黎加卖爆米花的小伙子,洪都拉斯里被叫做青鸟的巴士。那一幅幅画面,像上色浓烈的油画,极具特色,连映在河里的倒影都要凝固。   三毛的这本《万水千山走遍》,在描写每一个地方的风土人情时,都包罗万象。也许历史是将一种抽象的文化保存在实实在在的事物中,然后逐渐繁殖蔓延开来。最后你会发现这种文化的气息无处不在,在建筑,在书籍,在饮食中,在当地居民的举手投足中,在思想中,在一个民族的共同意识中。所以一本好的游记,必须包罗万象。   我想一个女子,要想走遍千山万水,其中的艰辛曲折不言而喻。三毛的书中很大篇幅描写了困境,在洪都拉斯的雨城里奔波,在安第斯山脉的高原上头疼剧烈,在去玛丘毕丘的路上遭遇洪水。。。但是这些,或许对她而言比有稳定的工作,平静的生活更加接近幸福的定义。或许她的骨子里,早就有这漂泊的宿命。流浪,再没有比这个词更具有浪漫色彩了。因为它曾经凝练过一种脚步,一种要把世界走通的脚步,一种要把万水千山走遍的脚步。在这种脚步的指引下,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马可波罗写下了举世闻名的游记。而三毛,还在前进着。是这种脚步,让那些困境都不算困境。因为流浪者不曾注意脚下,他们只看前方。三毛通常是拿起行李,便要远行。即使是撒哈拉沙漠的无人区,只因为想看沙漠在夕阳下的景象,便想横穿整个撒哈拉。拥有这样举动的人,要么足够洒脱,要么足够执着,或者两者都有。   但是三毛从不停下,一个地方再好,再吸引她。她还是会毅然离开。也许对她来说,这一个个地点只是生命的各站停靠。而归航的目的地,只属于她的家。这也许并不符合流浪者的定义,因为流浪者的心中是没有家的。但是这符合三毛的定义,她的脚步像流浪者一样坚定,但是她的心,却被家延伸出来的枝叶,紧紧抓住了。在很多城市流连的时候,看到一张地毯,她会想起她的家;看到一个人,她会想起她的父母。   这就像余秋雨先生说的了,有山峦相隔的遥远,是一种绝望;而又河流想通的遥远,则是一种忧伤。当大山河流域父母联系在一起的时候,你才算理解了源头的全部含义。   

跟着你一起走遍

不是旅游指南,也几乎见不到风景描写,但是这本书依然能够给我强烈的美的感受。很少见这样的游记,是因为少见这样的旅人。在失去家庭之后,她更情愿四海为家。所以字里行间气象万千,视野辽远,心情不好的时候,读来格外畅怀。有时候看得出来,一个弱智女子横跨万里,三毛未免有逞强的时候,她自己心里知道,反而更要在书中逞强,我看来却有些悲凉,不知道这份心情里,有没有掺着一种向荷西证明自己的愿望?

这是一篇连题目都想不出来的书评

因为不知道该取什么题目,索性就直接说连题目都想不出来,现在是悉尼时间2016年11月29日早上七点整,我还有半个小时的个人时间,希望能在这半个小时的时间内,挤出这篇书评,不浪费自己早起时光。现在深刻的感受到为什么别人都会说时间是挤出来的,真的要靠挤啊。我的书评一向废话很多,先描写自己当下的心情,就凭添了一堆的废话。如果有看官,在这儿您可以退出了,我的书评数没有什么借鉴价值的。仅仅写来记录自己而已。。。。。。七天的时间看完了傅真的《最好金龟换酒》,貌似有些长,但是上上周末熬夜,导致花了三四天的时间recover,我能从傅真的言语中看出来,她很喜欢三毛,文中也多次提到三毛的《万水千山走遍》,我平常是不会连续读两本相同风格的书的,以免产生感官疲劳,会读不同风格的书调剂一下。但是因为很喜欢傅真的这本书,因为迫不及待的读了《万水千山走遍》。幸亏,没有失望。我很喜欢傅真的铭基,一对朝气蓬勃的恋人,一路上相互扶持。相比较下来,三毛就孤单多了,尽管有米夏的陪伴,结果按照她书中所述,反倒是她这个老板,一路照顾这个助理。想想文中多处对米夏的埋怨,最后一篇米夏对三毛的赞扬,感觉好好笑啊。游记的内容反倒不怎么记得了,印象最深的是秘鲁的马丘比丘,还有纳斯卡线条,尤其是纳斯卡线条,至今仍是未解之谜。我越来越感兴趣了。

飘零三毛

初中开始看三毛的书,给我最大影响的作家,大概就是她了。这本书是隔了几年才看的,看的我有些心疼,这个爱生活的女子,虽然远走千山万水,可是心已不再,没有当初与荷西在一起的幸福感,有的只是更多的没落,连笑都是透过沧桑的了。一个人静静的读吧......

表现不好的米夏

自从米夏出场,我就没有停止过对米夏同志的鄙视,怎么这么粗心,怎么这么懦弱,怎么这么没头脑...合上书本,我才发觉,其实不是米夏太cuo,是三毛太高大,是那种平实的高大,是内心历经磨练后的精于人情世故,是精于人情世故也能坚韧地保持内心的善良和洒脱,后者尤其难能可贵。换作我,大多也只是像小学生一样跟三毛老师身后,敬仰地聆听她的指导。可是,这样的女子,坚强独立如斯,善良温暖如斯,活泼聪慧如斯,又需要怎样的人格才能与她平等地作伴,才能让她放心地依托?我也越来能理解她自杀的必然了。这样一个异数,本就难得,便让她来温暖我们好了,她自己自有她信的上帝来温暖,如此吧。愿安息。

万水千山

三毛最爱的荷西撒手而去,只留下她孤零零地在尘世间寻找着今生的翅膀。  她无法停留,无法安宁,  只有远离曾经的爱与痛,重新浪迹天涯,  她撕裂般的灵魂才能得以安抚。  所以她只有不停地行走,让沿途的风景来弥补岁月的缺憾。  如果说她以前的流浪是为了生命的饱满,  那么她失去所爱后的流浪就是为了灵魂的归依。  她的流浪让读者如此痛心,却又如此深刻地理解以及羡慕。  也许生命的内涵以另一种形式出现时,才是达到极致的美丽……

走过几度万水千山

最近一直在读三毛,《万水千山走遍》。以前读过的《撒哈拉的故事》现在早已记不起具体的内容,写的是她和她的丈夫荷西在撒哈拉的故事。那是一段贴近大地,贴近自然的生活。此时她的文章充满欢笑、喜乐,字里话间都能感受到她愉快的婚姻生活,就是面对着大风沙的侵袭,她也是积极和乐观的。然而,自荷西死後,她的文章一下子“黑暗”了起来,文字不再有笑容,代替的更多的是无尽的悲伤,仿佛只是一个过客,哀伤的过客。《万水千山走遍》是她中南美洲的行记,还没有看完,只想就我看完的其中一部分写一点自己的感受,不是关于这本书,而是关于这个人,一个单纯却极其深刻的人。她说:这篇文字,只是个人旅行的记录,只因所去的地方都是穷乡僻地,所处的亦是我所爱好最基层的大众,因此只代表了部分的洪都拉斯所闻所见,并不能一概而论。作为一个作家,双脚紧贴地面,体验最基层的普通大众的生活,才能真正写出有情感的东西。现在国家大力倡导新闻工作者走基层,落实走转改政策,就应该像三毛一样,扎实的把自己根植在基层大众中间,去看他们所看到的世界,去体会他们所过的生活,然后替他们表达出他们的心声。她看到了,看到了人们生活的艰难,看到了人们的挣扎。了解一个国家,不是看这个国家的版图有多么雄伟壮丽,经济增长有多么飞速迅猛,人民的生活有多么充实滋润,而是去深山纵岭,去市井街市,去农场偏乡,去最深处体验这个国家的脆弱。去目睹他最软弱的一面,去抚摸他曾经的伤痛,然后,爱上这个国家。她说:我是见不得男人流泪的,他们的泪与女人不同。这个社会赋予了男人太多的责任与义务。因为他们有这看似强健的体魄,貌似坚强的内心。他们要为祖国做出贡献,要服务社会,要养家糊口,要有理想,有志气,有出息,要获得社会地位,要获得财富,要赡养父母,要疼爱妻子,要抚养孩子,要。。。。。。可即使他们要做的有这么多都被认为是理所当然,都应该扛在他们的肩头,他们却不能哭,如此残酷的被束缚着。男儿有泪不轻弹,是为了那高大的自尊?为了那个早已树立起来的形象?为了在女人面前说她们是懦弱的?我不知道为什么男人就不能哭。。。。。。或许吧,女儿是水做的,男儿是泥做的。女人哭了,流泪了,是自身的一种本能,最终会消失不见踪影;男人哭了,流泪的,就会变成泥,失去自我,什么也不是,落得一生的伤痛,烙印在身上每一个角落。但当有一天,他们哭了,流泪了,会是怎样的一种伤心欲绝,痛彻心扉。那是一种最真实的残酷。她说:世上的欢乐幸福,总结起来只有几种,而千行的眼泪,却有千种不同的疼痛,那打不开的泪结,只有交给时间去解。这个世界上为什么疼痛要比幸福欢乐多呢?为什么疼痛与伤害会比快乐带给人的影响大呢?悲伤,无尽的悲伤,凝结在每一滴溢出的泪水中,倒映着人们那颗千疮百孔的心。而这一切,却只有交给伟大的时间之神去填补,去抚平。这是否算是一种逃避?自顾自的将不美好的记忆尘封,锁死在心里,然后再自我欺骗的以为是时间的功劳,以为自己已经忘了。但事实却不尽然,曾经的伤痛永远都会存留,时间只不过是将它飞逝的尘埃附在上面。当有一天,一阵狂风吹过,那种伤痛还是会毫无遮掩的暴露出来,依然,刻骨,铭心,痛彻心扉。她说:远处的那片青山,烟雨蒙蒙中一样亘古不移,冷冷看尽这个老城中如逝如流的哀乐人间。或许,只有这大自然的东西才能真正的看清我们人类的这种纷乱繁杂的世界。如逝如流,哀乐人间,这里上演着一幕又一幕人间悲喜,比大文豪笔下的更真实,更残酷。而它们却用永恒的姿态将这一切一一看尽,几番轮回,亘古不变。我还在继续,读三毛。万水千山走遍,希望与她走的这一遭,能让我多活一度生命。

万水千山走遍

荷西去世后,三毛的作品中字里行间中都充满了浓浓的哀伤。一个人对于生活的理解,也许都需要时间和所经历的事的双重积累。古人说人生有三个阶段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多经历一些事 ,多看一些人,对于生活才能有自己的理解。愿无论遇到什么事都不要丢失热爱生活的勇气

不一样的女人

今天看了《美味关系》讲烹饪的穿越时空的两个人的生活、工作、学习都在往好的、美好的未来发展。那么我呢?三毛的旅游足深深的吸引我,我不是很相信所谓的前日今生,但是我感觉,这,就是我一直在苦苦追求的生活,一直内心平静,外在平和,远离烦恼,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就是这么一直流浪的状态,就是这样一直生命的延展,才能使自己活得不在那么肤浅……我想青春的答卷,我还没完全放弃,那么我更不该就这么让自己out,出局~~

一颗求知的心,一颗善良的心

看了她的书,心灵会得到净化,可以感受到一个好单纯好美丽的人生,追求自己所爱,就无所谓值与不值,只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只要自己开心就好,人活着需要勇气,更需要洒脱,有时并不会得到什么回报,有时候可能会伤害自己,但如果一个人对于别人来说你还有用处的话,受一点伤又算什么呢,帮助他人,快乐自己,很简单的理由。无论她走到哪里,她的善良与单纯都会酒在那片土地上,无论她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她都会坦然的去接受,她的这种来于自然,去于自然的洒脱真的很让人佩服。还有她的那种强烈的求知欲很让人喜欢,她的经历太不平凡了,她的书里装的就是她的故事,读了她的故事会有一种心疼,会有一种启发,那是一种来自心灵深处的最最深切的感悟……

最后的三毛,是一池秋水的孤单

很久以前有个同学聊天时和我说,他非常喜欢三毛。那时候我自己刚从德国回到国内,恰好当时豆瓣又在力捧某回国以后靠写游记谋生的女写手,于是联想起来,便很不屑,觉得国外经历谁都能有,何必处处兜售以说明自己与众不同,想来三毛应该也是如此的人,便把读三毛之事作罢。前两天刷微博,不经意翻到了三毛的生前录音。这个台湾女人声音脆脆的,听上去柔弱无比。她说荷西倒退着走,一边走一边挥手,“三毛再见,三毛再见。”她的声音切切的,竟然让我听着有点想哭。于是想起同学的话,兴起之下就去找了《撒哈拉的故事》来读。这一读便一发不可收拾,一口气读了《亲爱的三毛》,《稻草人手记》还有《万水千山走遍》才算完。《撒哈拉的故事》里,三毛是不哭的。这个脑子里满世界跑火车的女人,机灵,洒脱,生活热闹的好像停不下来。最喜欢的是邻居不停占他们便宜的那段,小夫妻俩每每叫嚷着他们是“讨厌的人”,却又每次都大方地把东西借给别人,有了委屈,最多不过是嚷上一句“你伤害了我的骄傲”,听来让人好气又好笑。我暗暗敬佩她苦中作乐,还有俩人对谁都不脸红的谦和礼节。读这本书之前我想象过三毛应该是怎样的一个人。我查过她的生平,她十几岁时便企图自杀。我以为的三毛会是很多的形容词,思想奇诡,见解独到,等等等等,唯独不会是洒脱。而这本书的三毛,可说是让我失望了。《亲爱的三毛》是我比较不喜欢的一本。读它的时候,总有种恍然在读《我爱问连岳》的感觉。(PS,上文提到的某知名海归女写手也同样用了“亲爱的XX”作为网名,博客名,等等)也因此,《亲爱的三毛》成了四本中唯一的一本让我中间有段时间读不下去的书。但是三毛在这本书里已经显露出了后期愈发明显的悲悯情怀,她甚至因为读者的悲惨命运而哭泣。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地方,在于三毛的很多句子起头总是这样:“好,……”每个“好”字后面,都是三毛对于某件事的态度,或者想出的解决方案。这总是让我想到她生前的最后一段电话答录机的录音。她当时打电话给好友“小熊”。我清楚的记得她说了两个“好”字。“好,回到家记得给我电话,我是三毛。好,你不在家。我是三毛。”我总是觉得,三毛的“好”字里可以蕴藏很多情绪。很多表达不出,又有些无可奈何的情绪。再之后我读了《稻草人手记》。于是又回到了荷西在时的三毛。这本书啊,满满地都是亲情和爱情。僵硬了翅膀的天使,隐忍的媳妇儿,胁迫的婚姻关系,塑料的下一代。好奇的女人暂时收了心,全心全意关注起了身边最亲近的人。其实那时的三毛,多像一个传统又聪明的中国媳妇啊。她出世么?其实她没有。她只是一个远嫁了他乡的中国女人,充其量文笔好一点儿,内心细腻点儿罢了。最后,就是这本《万水千山走遍》了。在这本书里,我终于找到了我最初要找的那个三毛。这本书是一本纯粹的游记,记录的都是三毛去过的一些地方,一些国家。这一次读来的感觉,就像三毛说的,她走过很多地方,但哪里都不是她真正的家。从墨西哥人朝拜开始,我的眼泪就开始跟着三毛止不住的往下掉。这是三毛悲悯最多的一本书。她看过每一个地方,或许有欣喜,或许有感动,或许惊讶或许害怕,但那些都已经没法构成她留下来的理由了。她只能接着走。好像哪里都是她的生活,哪里又都不完全是。我觉得是因了少了荷西,但细想想又觉得总不完全是。有的时候人的悲伤会有个对象,而有的时候,寂寥不过是一种甩不开的情绪罢了,背后的种种纠缠,谁又能理清呢。独自把栏杆拍遍,无人会,登临意。我想,彼时的三毛,大概是如此。今晚略微翻了下三毛最早的《雨季不再来》,看到一颗同样被寂寥困扰,却年轻而嘈杂的心。我更愿意将其理解为在异乡的小留学生所经历的寂寞,也终于相信,最良好的文字,的确需要经历去沉淀。最近很喜欢一部电影叫《我在伊朗长大》。电影的女主人公是个少年便去奥地利留学的姑娘,曾很长时间纠结和困惑于对自己的身份认同。其实到了另一个国家长时间生活的不适应,大致都是如此。我原以为三毛不会有这样的困惑,却在最后一本书中发觉,其实她也是那样一路摸爬滚打,跌跌撞撞,最后才在撒哈拉的土地上抬起了一张阳光灿烂的脸。只是没能坚持到最后而已。年少时便是孤单。行过人生半途,那山还是山,那水还是水。

你影响我

17岁看了这本书,一直徘徊于两点一线的我,没有故事,有无数种渴望。第一次知道,竟然可以有这样一个女子,只身游走于异乡,热闹的时候大声的笑,深夜又黯然沉寂。我开始向往南美,吃街边的玉米饼,在吵杂喧闹却又五彩缤纷的大街上走过,搭乘一辆开往小镇的汽车,摇晃着,不知开向何方……这是我梦的开始。然后开始实践,学习西班牙语,走上新鲜的土地,和新鲜的面孔交谈。有一天,我会拿着这本书,到南美~

她写给荷西的爱

她给这本书取名为《万水千山走遍》,她每走一个地方都忘不了死掉的爱人,一路上不停的呢喃那个名字:“荷西~~荷西~~”这是三毛最令我感动的一本书,在我的青春期她是第一个把如此纯粹而简单的爱情最真实的呈现在我面前的人!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初读三毛的书时,第一感觉就是,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完全是靠心灵儿存在的人,不在乎现实的世界,完全存活于精神的世界。于我,内心冲击很大,一直在给自己说要出去旅游,结果,只是嘴上说说,没有说走就走的勇气,一直在估计很多东西。读到这本《万水千山走遍》,南美洲的旅行以及三毛的所见所闻,将我也带入了另外一个世界,了解了世界上许多我不知道的国家的风俗和习惯。读这本书是在回家的火车上进行的,读一会睡一会的悠闲,与我前些日子慌忙的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返程的火车上,这点更加明显。忽然觉得哪天自己可以带上一本书,泡上一杯茶,听着轻音乐,买上长途普通软座火车票,开始自己单独的旅行,然后到达这个城市,呆上两三天,静静的品味当地的风俗习惯,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三毛的书,对我的内心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人生只有短短几十年,并且在这几十年当中,会不会发生什么样的意外是我们人人无法避及的,所以过好每一天,才是对自己对生活对生命的负责。读完这本书后,我对男友说,我想单独去旅行,他说以后禁止你看三毛的书。呵呵三毛啊,三毛,真不知道你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作为女性,对于你这种性格,很是敬佩。对于我而言,影响是巨大的,一句话,充实自己,享受人生。

药师的孙女

最喜欢这篇三毛,因此很想去雪山和冰湖,在月光下静静坐着,看月亮印在雪山,冰河里。=============药师的孙女 前世那时候,心湖的故事在这安地斯山脉的高原上,已经很少被传说了。  每天清晨,当我赤足穿过云雾走向那片如镜般平静的大湖去汲水的时候,还是会想起那段骇人的往事。许多许多年前,这片土地并不属于印加帝国的一部分。自古以来便是自称加那基族的我们,因为拒绝向印加政府付税,他们强大的军队开来征服这儿,引起了一场战争。那一场战役,死了三万个族人,包括我的曾祖父在内,全都被杀了。  死去的人,在印加祭师的吩咐下,给挖出了心脏,三万颗心,就那么丢弃在故乡的大湖里。  原先被称为银湖的那片美丽之水,从此改了名字,我们叫它“哈娃哥恰”,就是心湖的意思。  那次的战役之后,加那基族便归属于印加帝国了,因为我们的山区偏向于城市基托,于是被划分到阿达华伯国王的领地里去。  那时候,印加帝国的沙巴老王已经过世了,这庞大的帝国被他的两个儿子所瓜分。  在秘鲁古斯各城的,是另一个王,叫做华斯加。岁月一样的在这片湖水边流过去。  战争的寡妇们慢慢的也死了,新的一代被迫将收获的三分之二缴给帝国的军队和祭司,日子也因此更艰难起来。再新的一代,例如我的父母亲,已经离开了故乡,被送去替印加帝王筑石头的大路,那条由古斯各通到基托的长路,筑死了许多人。而我的父母也从此没有了消息。母亲离开的时候,我已经是个懂事而伶俐的孩子,知道汲水、喂羊,也懂得将晒干的骆马类收积起来做燃料。她将我留给外祖父,严厉的告诫我要做一个能干的妇人,照顾外祖父老年后的生活,然后她解下了长长一串彩色的珠子,围在我的脖子上,就转身随着父亲去了。当时我哭着追了几步,因为母亲背走了亲爱的小弟弟。  那一年,我六岁。一个六岁的加那基的小女孩。村子里的家庭,大半的人都走了,留下的老人和小孩,虽然很多,这片原先就是寂静的山区,仍然变得零落了。外祖父是一个聪明而慈爱的人,长得不算高大,他带着我住在山坡上,对着大雪山和湖水,我们不住在村落里。虽然只是两个人的家庭,日子还是忙碌的。我们种植玉米、豆子、马铃薯,放牧骆马和绵羊。  收获来的田产,自己只得三分之一,其它便要缴给公共仓库去了。  琼麻在我们的地上是野生的,高原的气候寒冷,麻织的东西不够御寒,总是动物的毛纺出来的料子比较暖和。母亲离开之后,搓麻和纺纱的工作就轮到我来做了。虽然我们辛勤工作,日子还是艰难,穿的衣服也只有那几件,长长的袍子一直拖到脚踝。  只因我觉得已是大人了,后来不像村中另外一些小女孩般的披头散发。  每天早晨,我汲完了水,在大石块上洗好了衣服,一定在湖边将自己的长发用骨头梳子理好,编成一条光洁的辫子才回来。  我们洗净的衣服,总是平铺在清洁的草地上,黄昏时收回去,必有太阳和青草的气味附在上面,那使我非常快乐,忍不住将整个的脸埋在衣服里。  在我们平静的日子里,偶尔有村里的人上来,要求外祖父快去,他去的时候,总是背着他大大的药袋。那时候,必是有人病了。  小时候不知外祖父是什么人,直到我一再的被人唤成药师的孙女,才知治疗病人的人叫做药师。  那和印加的大祭司又是不同,因为外祖父不会宗教似的作法医病,可是我们也是信神的。  外祖父是一个沉默的人,他不特别教导我有关草药的事情,有时候他去很远的地方找药,几日也不回来,家,便是我一个人照管了。  等我稍大一些时,自己也去高山中游荡了,我也懂得采些普通的香叶子回来,外祖父从来没有阻止过我。小时候我没有玩伴,可是在祖父的身边也是快活的。那些草药,在我们的观念里是不能种植在家里田地上的。我问过外祖父,这些药为什么除了在野地生长之外,不能种植它们呢?  外祖父说这是一份上天秘密的礼物,采到了这种药,是病家的机缘,采不到,便只有顺其自然了。十二岁的我,在当时已经非常著名了,如果外祖父不在家,而村里的小羊泻了肚子,我便抱了草药去给喂。至于病的如果是人,就只有轮到外祖父去了。  也许我是一个没有母亲在身边长大的女孩,村中年长的妇女总特别疼爱我,她们一样喊我药师的孙女,常常给我一些花头绳和零碎的珠子。  而我,在采药回来的时候,也会送给女人们香的尤加利叶子和野蜂蜜。  我们的族人是一种和平而安静的民族,世世代代散居在这片湖水的周围。  在这儿,青草丰盛,天空长蓝,空气永远稀薄而寒冷,平原的传染病上不了高地,虽然农作物在这儿长得辛苦而贫乏,可是骆马和绵羊在这儿是欢喜的。  印加帝国的政府,在收税和祭典的时候,会有他们的信差,拿着不同颜色和打着各样绳结的棍子,来传递我们当做的事和当缴的税,我们也总是顺服。  每当印加人来的时候,心湖的故事才会被老的一辈族人再说一遍。那时,去湖边汲水的村中女孩,总是要怕上好一阵。  外祖父和我,很少在夜间点灯,我们喜欢坐在小屋门口的石阶上,看湖水和雪山在寂静平和的黄昏里隐去,我们不说什么多余的话。  印加帝国敬畏太阳,族人也崇拜它,寒冷的高原上,太阳是一切大自然的象征和希望。  当然,雨季也是必需的,一年中,我们的雨水长过母羊怀孕的时间。  小羊及小骆马出生的时候,草原正好再绿,而湖水,也更阔了。  我一日一日的长大,像村中每一个妇女似的磨着玉米,烘出香甜的饼来供养外祖父。在故乡,我是快乐而安静的,也更喜欢接近那些草药了。  有一日,我从田上回来,发觉屋里的外祖父在嚼古柯叶子,这使我吃了一惊。  村子里的一些男人和女人常常嚼这种东西,有些人一生都在吃,使得他们嘴巴里面都凹了一块下去。这种叶子,吃了能够使人活泼而兴奋,是不好的草药。  外祖父见到了我,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表情,他淡淡的说:“外祖父老了!只有这种叶子,帮助我的血液流畅——”  那时候,我才突然发觉,外祖父是越来越弱了。没有等到再一个雨季的来临,外祖父在睡眠中静静的死了。  在他过世之前,常常去一座远远的小屋,与族人中一个年轻的猎人长坐。那个猎人的父母也是去给印加人筑路,就没有消息了。  回来的时候,外祖父总是已经非常累了,没有法子与我一同坐看黄昏和夜的来临,他摸一下我的头发,低低的喊一声:“哈娃!”就去睡了。  在我的时代里,没有人喊我的名字,他们一向叫我药师的孙女。  而外祖父,是直到快死了,才轻轻的喊起我来。他叫我哈娃,也就是“心”的意思。  母亲也叫这个名字,她是外祖父唯一的女儿。外祖父才叫了我几次,便放下我,将我变成了孤儿。外祖父死了,我一个人住在小屋里。  我们的族人相信永远的生命,也深信转世和轮回,对于自然的死亡,我们安静的接受它。  虽然一个人过的日子,黄昏更寒冷了,而我依然坐在门前不变的看着我的故乡,那使我感到快乐。  那一年,那个叫做哈娃的女孩子,已经十五岁了。外祖父死了没有多久,那个打猎的青年上到我的山坡来,他对我说:“哈娃,你外祖父要你住到我家去。”我站在玉米田里直直的望着这个英俊的青年,他也象外祖父似的,伸手摸了一下我的头发,那时候,他的眼睛,在阳光下湖水也似的温柔起来。  我没有说一句话,进屋收拾了一包清洁的衣物,掮起了外祖父的药袋,拿了一串挂在墙上的绳索交给这个猎人。于是我关上了小屋的门,两人拖着一群骆马和绵羊还有外祖父的一只老狗,向他的家走去。  我的丈夫,其实小时候就见过了,我的狗几年前在山里打过架。  当时他在打猎,我一个人在找草药,回家时因为狗被咬伤了,还向外祖父告过状。  外祖父听到是那个年轻人,只是慈爱而深意的看了我一眼,微笑着,不说什么。  没晓得在那时候,他已经悄悄安排了我的婚姻。有了新的家之后,我成了更勤劳的女人,丈夫回来的时候,必有烤熟的玉米饼和煮熟的野味等着他。那幢朴素的小屋里,清清洁洁,不时还拿尤加利的树叶将房间熏得清香。我们的族人大半是沉默而害羞的,并不说什么爱情。黄昏来临时,我们一样坐在屋前,沉静的看月亮上升。而我知道,丈夫是极疼爱我的。  那时候,村里的药师已经由我来替代了。  如同外祖父一个作风,治疗病家是不能收任何报酬的,因为这份天赋来自上天,我们只是替神在在做事而已。虽是已婚的妇人了,丈夫仍然给我充分的自由,让我带了狗单独上山去摘草药。  只因我的心有了惦记,总是采不够药就想回家,万一看见家中已有丈夫的身影在张望,那么就是管不住脚步的向他飞奔而去。  那时印加帝国已经到了末期,两边的国王起了内战,村里的人一直担心战争会蔓延到这山区来。  虽然我们已成了印加人收服的一个村落,对于他们的祭司和军队,除了畏惧之外,并没有其他的认同,只希望付了税捐之后,不要再失去我们的男人。  战争在北面的沙拉萨各打了起来,那儿的人大半战死了。北部基托的阿达华的国王赢了这场战役,华斯达王被杀死了。也在内战结束不多久,丈夫抱了一只奇怪的动物回来,他说这叫做猪,是低原的人从白人手中买下来的。我们用马铃薯来喂这只猪。当时并不知猪有什么用处。三只骆马换回了这样的一只动物是划不来的。  村里偶尔也传进来了一些我们没有看过的种子。我渴切的等待着青禾的生长,不知种出来的会是什么样的农作物。  有关白人的事情便如一阵风也似的飘过去了,他们没有来,只是动物和麦子来了。  平静的日子一样的过着,我由一个小女孩长成了一个妇人。我的外祖父、父亲、母亲都消失了,而我,正在等待着另一个生命的出世。  做为一个药师的孙女,当然知道生产的危险,村中许多妇人便是因此而死去的。  黄昏的时候,丈夫常常握住我的手,对我说:“哈娃!不要怕,小孩子来的时候,我一定在你身边的。”我们辛勤的收集着羊毛,日日纺织着新料子,只希望婴儿来的时候,有更多柔软而暖和的东西包裹他。那时候,我的产期近了,丈夫不再出门,一步不离的守住我。  他不再打猎,我们每餐只有玉米饼吃了。  那只猪,因为费了昂贵的代价换来的,舍不得杀它,再说我们对它也有了感情。  一天清晨,我醒来的时候,发觉门前的大镬里煮着几条新鲜的鱼。这使我大吃一惊,叫喊起丈夫来。心湖里满是跳跃的银鱼,可是百年来,没有一个人敢去捉它们,毕竟那儿沉着我们祖先的身体啊!丈夫从田上匆匆的跑回来,我痛责他捕鱼的事情,他说:“哈娃!你自己是药师的孙女,怀着孩子的妇人只吃玉米饼是不够的,从今以后吃鱼吧!”  丈夫每夜偷偷去湖里捉鱼的事情,慢慢的被族人发现了。他们说我们会遭到报应,可是我们不理会那些闲话。只因跟着丈夫相依为命,生产的事情,约好了绝对不去请求村中的老妇人来帮忙。她们能做的不多,万一老妇人们来了,丈夫是必定被赶出去的,没有丈夫在身边,那是不好过的。  在一个寒冷的夜里,我开始疼痛。  悄悄起床煎好了草药才喊醒沉睡的丈夫。  起初两个人都有些惊慌,后来我叫丈夫扶着,包着毯子到门外的石阶上去坐了一会儿,这便心静了下来。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月光下的雪山、湖水和故乡茫茫的草原。  挣扎了三个日出与日落,那个叫做哈娃的女人与她未出世的孩子一同死了。  在一汪油灯的旁边,跪着爱她如命的丈夫。他抱着哈娃的身体,直到已成冰冷,还不肯放下来。  那是后人的日历十六世纪初叶,一个被现今世界统称为南美印地安人的女子平凡的一生。  哈娃离世时十九岁。

没有你,我还是想出走

打开kindle发现没有一点笔记大概是看的匆忙停不下来吧明明是两天前的夜晚才看完惯性的坏记性坏笔头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寒假对自己的一个要求就是每看完一本书一部电影电视剧动漫都要写点什么不能只抱着看完加进豆列就算完青鸟飞不到的地方三毛的前世今生的初相逢世界上有太多的民族跟我们不同太神奇太引人入胜太不肯触摸可是很高兴认识你飞越纳斯加之线米夏一个人的经历分享然后全书终这么五年来还是没能把三毛的书看完但庆幸自己耐性足一个劲的看完 意义不大在自己想看需要看的时候拿出来得到的才是我现在的心情吧

无题

看三毛的书,已经习惯了这种像极了旅行的节奏,停不下来。这两天把《万水千山走遍》读完,跟随着三毛的脚步,也似将南美洲踏访了一遍,意犹未尽。期间那种不忍猝读,生怕旅行结束的感觉一直伴随着我,可有始,终了也便是早已注定的了。合上书的那一刻,便决定将此刻的心情写下,尽管有些感受是永远都不会忘记的,但我还是害怕模糊了它在我心中的最初的模样。 《万水千山走遍》不同于《温柔的夜》的那种轻松洒脱,更多的是感伤与压抑,偶尔的调侃与幽默也多少带了那种悲凉的味道,使我不能畅快的笑出来。稍稍了解这些作品的写作背景,便可理解这其中浸透的忧伤根源,便是她挚爱的大胡子丈夫荷西,一个同样深爱着三毛,又给予她完全自由的人,这种知音似的伴侣是多么的难得!!如此惜爱的人的远去,怎能不让三毛多背负一层多愁善感呢? 当看到一对在教堂祈福的夫妇时,三毛难掩沉重的悲伤,眼泪和心中的呐喊奔涌出来:“但愿圣母你还我失去的那一半,叫我们终生跪在你的面前,知道化成一双石像,也是幸福的吧!” 身心的交瘁让三毛在失去荷西的旅行中愈显不支,当身体状况不再让三毛对前行有任何希望时,三毛便让缠绕她已久的死亡的意念变成了现实。作为一个始终在路上的人,一旦双脚困住,这种自杀的解脱方式是很可以理解的,如果是我,也会这么选择。正如三毛在墨西哥的自杀神时提及的:“世界上无论哪一种宗教都不允许人自杀,只有在墨西哥发现了这么一个书上都不提起的小神。我倒觉得这种宗教给了人类最大的尊重和意志自由,居然还创出一个如此的神,是非常有趣而别具意义的。” 活着的意义在于三毛,是已被诠释的淋漓尽致,令我羡慕之极了。她的真性情吸引了那么多美好的景致和特色的人们涌到她的生命里。这不禁让我迷上的这种存在的方式,希望也能找到我的“银湖之滨”,产生像三毛那样的共鸣: “我常常去湖边走一圈才回来,夜间的高原,天寒地冻,而我的心思,在这儿,简化为零。” “但愿永不回到世界上去,旅程便在银湖之滨做个了断,那个叫做三毛的人,从此消失吧!”

大地啊,我来到你岸上的时候,原始一个陌生人,

“大地啊,我来到你岸上的时候,原始一个陌生人,住在你房子里时,原是一个旅客,而今,我离开你的门时,却是一个朋友了。”这是我开始看的第一本三毛的书,本来想从第一本《撒哈拉的故事》开始看起的,但无奈图书馆的书架上这本借出去了,只能从她成名了以后的经历看起了,虽然这个时候三毛已经有了名气,而且在报社的资助下,也变的有了物质上的支持,但是在这次美洲的旅行当中,她所表现出的似乎还是一个正常的自己,她且在刻意去回避那些因为出名了带来不影响自我的东西。在这部书中最让我影响深刻的除了三毛自己本身爽朗的个性,拿她的话说就是“大智大仁大勇”,之外,就是那个助理米夏,在她的笔下,这个男子显得似乎软弱了点,但在书本后面米夏写的文章中却能看出来,原来他是明白这样的一个女子是不容侵犯的,所以才会在那么多的时候不在三毛的身边,很有意思的书籍,也让我也跟着她,一起喜欢上了三毛。正因为自己是一个喜欢旅游的人,从这本书里切入,还真的不错。

珍惜各自的人生吧

万水千山走遍,那你最想停下的地方在哪呢?没有了荷西的世界,这苍苍茫茫一天地也就是个没完没了的旅途了吧?不过还好,你还是很懂得珍惜自己。真羡慕这样肆意的人生啊,可是扪心自问,现在的生活也不是我不想要的。如此,珍惜便是了。

走的是路,写的是情

她,出发了,去走她的万水千山,万水千山的魅力,只有我们自己真正去领略;有些事情毕竟是别人所无法替代的;从墨西哥出发再到那个至今令我觉得无比神秘的莫高窟,书看完了,我却不记得她所去之处的风光,也不会记住她笔下那个冷漠国度的名字,如果和他们有缘的话,此生期待用自己的眼睛和心去感受一下这个我活过的星球吧。我想米夏和三毛看到的万水千山也定是不同领悟万水千山的背后却能让人看到那位让你读不懂却很干净、很真实的三毛;一位过目不忘,能在任何一个地方安静思考和观察的三毛一位可以爆粗口、可以拒绝、可以哭泣和大笑的三毛一位用自己的心去感受、去观察、去理解所到之处的三毛去论哪里,她总是悄悄的去,没有任何做作的,把自己当做当地人,用情的感悟,然后不带走一片云彩的离开,没有任何的矫情,即便是不舍,也会决绝,能带走的只是人与人的那份温暖,如果有缘,我们再见,如果缘尽,愿你安好。-------------------------------------------------------如果说,自己想停下来看看这个世界,的确不是轻而易举的做到,即便此刻去了,也只是和游人一起像人海走去;即便我向往那个坐着几小时公车到达的村庄,我想自己也不会用四十分钟时间找到一个住处,然后和人家生活几日,但是这却是我所向往的旅程。我在想一个什么样的女人才能在莫高窟的洞里如此的痛哭,才能和佛祖有灵魂的对话,那不是一个凡人的领悟,而却是一个凡人在这个世界上“修行”的结果。如果不能走那万水千山,也希望自己能尽可能的真实的活着

游走

当年还小,上初中的时候,但是她给我埋下了一个游走的梦,不是这个版本,应该是更早的版本,蓝色的旧旧的。那个年代可没有驴友一说,但是她模糊地指引了一个方向,长大了就真的上路了。。。

心灵的旅行啊

我一历史老师说过行走的人,经历越丰富的人会越聪明。可是三毛在进行这场旅行之前已经拥有足够的智慧。旅行于她或者说是一种疗伤方式。

旧书重读

从前看到的是异域风情,这次重读却体味到字里行间流露出的孤独和艰辛。比起三毛早期的撒哈拉系列,这本书则更显漂泊。以前的游记,因为有荷西,所以起点终点都是家。可是这回行走南美洲,则更像一颗无根的稻草,随遇而安,四处为家又都不是终点。尤其喜欢厄瓜多尔纪行。哈娃这个名字也是在里面偷来的。印第安语里心的意思,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只是却忘了这个名字背后的女孩,重新看了才发现竟然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不过那又何妨,呵呵。很欣赏三毛式的旅行,不拿着相机不唧唧哇哇不赶着去看风景名胜不大包小包买纪念品,那样很游客。而是到了一个地方,就全身心的融入。就像住在一个印第安人的村庄,每天和女主人到河边饮马,睡在咖啡猪旁边的稻草上,和印第安老奶奶一起串珠子。这样的感受因为真实而更加精彩。想去旅行,很三毛的。

流浪的灵魂

三毛这样的女人,走到什么地方,都用悲悯的眼神,直望到路人甲或乙的内心。路人只是我们眼中的甲或乙,我们漠不关心,擦肩而过,可以回家过自己的小日子。三毛这样的人,一个眼神,看到人家内心,就这样承受千百个或悲戚或荒凉的内心,她怎么受得了,所以她走了。一个医生,如果同情他的每一个病人,那么在医好病人前,医生就已经心累而死了。

叹三毛

曾经买过一套,网上买的,结果拿到时发现是很差的盗版,于是退货,为了对得起我漫长的等待,在等待退货的那几天,把一套差不多看完了。太精彩,叹三毛。

迷醉在千山万水中

我读的第一本三毛的书。让我怎么说她呢,我觉得我爱上她了。她的飘零,她的游走,她的邂逅,她的归宿。还有她的爱,我的爱。

永远的三毛

知道三毛不记得是因为什么机缘只记得是在中专时读的她的书觉得好过瘾让我百般无聊的校园生活平添了些许色彩现在要我说起她文章里的词句还真没有太清晰的印象不是不生动纯属我记忆力的问题喜欢她白描式的写作手法我想她是热爱生活的尽管有些对她的流言蜚语说她写的东西是编的甚至说她的男主人公是不存在的真真假假何必计较喜欢就是喜欢

那半世的漂泊

最早的时候看到三毛的书是初中的时候,是小姨青春的印记。年少无知的时候,看着她撒哈拉的故事那几本散文,觉得是那样的恣意人生,潇洒倜傥,而远在他方生活行走也变成了心中隐隐向往的一种生活。直到后来,自己真的开始了三五年就换一个地方的生活,在不同的城市甚至国家之间辗转,漂泊成了那样真实的一种状态。原来不仅仅是在异国他乡尝试做家乡味道,原来不仅仅是用一种陌生的语言表达真实或者虚假的情谊,原来不仅仅是天地之间壮丽的景色带给自己的震撼,还有那颗无时无刻不在悬浮着的心。原来,漂泊不是住在哪里的问题,是心无归所。一如这本书里的三毛。中美洲也罢,西班牙也罢,无所谓背景的颜色,心已经灰暗。万水千山走遍,也再也不会找到一个容身之处了。那么,就这么漂着吧。

三毛的悲戚

不喜欢她的这本书。虽然充满了异国情调,但也充满了她自己的满心悲戚,看到最后只觉得她是不是走火入魔了,完全失去了散文的优美,反而进入了她自己带给大家的莫名其妙的情感当中去了。我觉得这散文写得自私,或是三毛最后已经被病痛折磨的心力交瘁,无心写出什么好文章了呢。

万水千山走遍

所谓环游世界,并不是如年轻时所想象的,背着背包去欧洲、南美和加拿大,去任何一个自己感兴趣的地方。环游世界,是指用你的双脚踏遍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记得小时候,不怎么喜欢看三毛的作品。我买过好多席慕容的书,却没买过三毛的。当时,青葱校园中的我,在台湾的女作家中,最喜欢席慕容的诗与散文。十八九岁的年纪,已经是开始想像恋爱与婚姻的时候了,三毛的经历,不够诗意与浪漫,有太多的伤心与漂泊,仿佛是长大以后,我们面临的这个世界,但是席慕容却有幸福的家庭和平静的生活,有可爱的子女与关心她的爱人。然而三毛,孑然一身却跑遍了整个世界。两个人都不是漂亮的女子,有人曾嘲笑过三毛很丑,但三毛自己却在《倾城》中说,“我一笑便如春花,任他是谁也不能够抗拒”。我对三毛的文章并不反感,也相信它们会流传下来,但是喜欢却并不强烈。我从来不觉得三毛的人生不真实。对于那个年代的我来说,台湾是一个遥远的什么事情都会发生的地方。一个女孩子孤身一人跑到非洲的撒哈拉沙漠中去生活,这并没有什么不可能。我曾经认为这个世界不合理,但是我想像中的世界就是合理的吗?他们存在与否,我不得而知。我只记得童年时熟悉的那只歌——记得当时年纪小 你爱谈天我爱笑 有一天并肩坐在桃树下 风在林梢鸟在叫 我们不知不觉睡着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大多数的人对记忆中痛苦的事情往往不愿提及,但三毛不同,她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曾深深地感动过我。三毛有一本名为《谈心》的作品,是与年轻人沟通问题分享人生经验的书,十分贴心。旅行是一般人都会喜欢的事情,散散心放松自我,以前还有远离城市亲近大自然的说法。但是,如果旅行变成一种生活方式,那又是另一番感受。五年前,当我飘泊在千里之外的另一个城市时,当我意识到我的生活已经变成了纯粹意义上的旅行时,心中充满怅然若失的感觉。在路上,我的生命其实一直是在路上的。也会写书,也会为生命挣扎,也会像三毛那样去计较稿酬,学习理财。为什么不呢,风尘扑扑伴随左右,生命本来就是一场旅行。

万千的是山水 是无声 是自己的诉说

三毛,用平铺直叙的笔触,描绘山水,民族风情,异国的淳朴的纯粹。情感是直白也厚重的。我们和她一直哭泣吧。

虽然决定从这本书开始不再看三毛

虽然决定从这本书开始不再看三毛 但是我仍然爱她一开始看这本便深深的感受到三毛的心境早就变了,她身上已经负荷了太多东西她的文字 并没有要写给谁看 她只是在表达自己 不然的话她一定会掩饰看到最后,突然也觉得有那么几秒钟心跳加速,我感觉我快死了 像你一样所以放下书 我不敢再看了此时此刻的我也在深深的万丈深渊 也许与你相比不值一提 但是于我 也是深深的难以跨越的伤痛我知道你没有办法积极乐观的去面对我想我还是要走出去救赎自己的 我要学习你的过目不忘 博览群书 然后聪明活泼的样子我不想这样一直不肯放过自己所以我决定像年轻的你那样博览群书 会很多语言多看看历史和地理我现在不敢看情感方面的书 也不敢听情歌 我会忍不住难过 我想我会走出去 尽管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我爱你三毛你的文字教会我很多你的文字带给过我快乐 当然还有悲伤 因为我爱你

谁陪你,将万水千山走遍

好久没有看书了,《万水千山走遍》只有119页,11点半上床睡觉,看到只有这薄薄的一册,决意将它翻完之后再睡觉,一不小心,看完又是12点半了。如果没有记错,读大学时候看的第一本书就是三毛全集,借的是林星星的那本,借来是她便明确的说过,是盗版,因为三毛并没有出版过这样的全集。“好读书,不求甚解。”当年五柳先生说这句话时,意在读那些经学不必过分咬文嚼字,是好意,不过放在我的身上却变成了一种自我偷懒的懈怠,大学时代看的那些,现在想起来,所记得的全然只剩一个荷西,加上外国人的名字异常“纠结”,好多情节就连当时也都是没有读懂的。那时候读到的,是三毛和荷西在撒哈拉沙漠的爱情,《万水千山走遍》是荷西故去之后几年,三毛在中南美洲游历的游记,文字中间依然存在的是对荷西深深的眷念,只是和《梦里花落知多少》句句血泪不一样了,想必是经历了最初的阵痛之后,那种伤心和难过已经刻进了骨血,浓到化也化不开了。文章成型于八零年代,那个时候的中南美洲和现在的应该不一样吧,虽然对于我而言都是一样的陌生,中南美洲给我的全部印象就是热情的桑巴,激情的足球、还有美国大片里热带雨林中未知的那些风险,除此之外好像再也没有别的。当然也不要妄想真的能从三毛的游记里读出更多的异国景致,文艺青年路线的人文字里更多的是自己。三毛算是文艺青年的标杆性人物了,读了万卷书,行了万里路,谈了轰轰烈烈的恋爱,就连去世也能在后人中留下难以磨灭的映像,一生无论怎样都算是传奇了。然而就像大部分文艺青年都会有的毛病一样,无论是在撒哈拉沙漠里的三毛还是在中南美洲的三毛,都有一个缺点:太容易发现别人的不足,太不容易原谅。撒哈拉沙漠里对邻居的冷嘲热讽,中南美洲时对助理的诸多不满,总容易让看客觉得这个人不够宽容。我不知道我自己是不是喜欢三毛,但是对于她有一点,我却是十分羡慕的,出生于内地,长大在台湾,游学于欧洲,定居过非洲,看遍美洲……万水千山走遍此言果真不虚。身前身后,波澜壮阔。

(无标题)

一直很喜欢三毛这个女子。这本书是她在荷西离开后一个人旅行写下的。看她写的游记,没有那种八股文一般的框框,没有厚重的历史痕迹,很随性很自然很轻松。很想像她那样万水千山的走遍。。。。

走遍万水千山的灵魂之旅

走遍万水千山的灵魂之旅--《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算啦,就这个题目吧,八股文化的题目。经由这本书,认识了三毛,一个真实的三毛。写游记的人很多,而用灵魂写游记的人很少,三毛则是后者。于秘鲁相逢知音安妮,却不愿谈及双方各自的感情私事,一方面是因为三毛本性使然,而更多的是因为她还未走出那道坎,那道失去心爱的人的坎。于玛丘毕秋抢救游客后,与阿根廷大胡子交谈中不自觉的使用现代时语法形容自己逝去的丈夫,也深刻说明这点。在秘鲁那个哀愁的雨夜,硕大的剧场只有三毛一个观众,但演员们仍竭力演出,感受到的,是剥去金钱外壳后,一颗渴求尊严的灵魂。三毛是个率性而为的人。她行为表现的,时常是心中所想。她又是个不随便向不公平事情妥协的人,玛丘毕秋的抢救表现尤甚。在旅途中,她又是个全身心投入当地人生活的人,对印第安人生活的痴迷,让她有勇气孤身一人去印第安部落居住一段时间。她走遍万水千山,用灵魂去丈量大地。

三毛,你是这样的女人

看到封面,笑了笑,觉得三毛长的好难看,看到最后一页,笑了笑,觉得三毛,真美..而这种美,是在时间与时空的历练下的美,是一种肤浅的花瓶达不到的境界。那些肮脏的街道,那些昏黄的沙漠,亦或是丛林深处都让她勇敢的去探索,这是三毛,这是 万水千山走遍...

万水千山走遍

近日的风寒使得本已渐好得cough越发严重起来, 看来北部得大不列颠真的不适合一个早已喜欢四季如春得女子居住。懒之, 散之, 轻之, 怠之。一遍遍温习着西语,温吞吞地数着数字, 惦念着,惦念着。。痴迷着的纳斯卡沙漠,von daniken的书,希望中的青鸟,原始的印地安部落,在雨中,前世,今生。层层的画面重叠, 为那个女子增添了一种神秘而又飘渺的美。而我痴迷的, 她都早已亲身经历过了吧。

走遍千山万水与万水千山走遍

前几日,同学问我,为什么这本书不叫《走遍千山万水》,而是《万水千山走遍》。细细品读这两个名字,募的,苍凉感漫上心头。走遍千山万水,好似一句坚定的呼喊,一种憧憬的期待。而万水千山走遍,则是历经世事后的无奈,寂寞呼喊的凄凉。万水千山已走遍,追梦的路却永没有终点,而这美丽的山水,无爱人相伴,又有何滋味。一个小小的书名,便可看出她对人生的深刻体悟与绝佳的文字能力。三毛,的确是一个流浪者的传奇。

我看着你走遍万水千山

看到一半那个印第安姑娘的故事的时候才突然反应过来,喔,这本书我居然已经看过一次了。笑,只能说这本书实在给我的印象不够深刻。之所以看这本书,无非是开始学了西语,开始温吞地想慢慢去了解那个说卡斯蒂亚语的世界。三毛的书太短了,短的我觉得不太适合取这个名字,做游记也不够合格,你不介绍它的国家不好好写写人写写景,成天就扯着自己身边细碎的故事。但是,如果不以游记的脸去看,那她还是我喜欢的那个三毛。我会因为她的笔墨而充满人文情怀的去看待洪都拉斯的人民,想去趟秘鲁,看看马丘比丘,但愿我不要碰上逃水大劫。也想去看看印第安人,做做,我会不会也是印第安儿女的梦。三毛还是那个三毛,有着奇妙的憧憬,神奇的幻想,利索的行动,和最温柔的眼神。

万水千山走遍,还是家乡最美。

追随着三毛の脚步 跟她一起把万水千山走遍,才知道 万水千山走遍后,原来家乡才是心中最深の想念。 三毛爱印第安人,他们淳朴,善良,依如自己可爱の国家的人们。把自己当做是印第安の后世,自己の前世就是印第安人,生活在那一片美丽の心湖边。在她细腻流长,真性情的流露间,更是欢喜这么一个奇女子面对痛楚时的坚强。在行程中流露出の善良与打抱不平,这么一个纯真,谁又舍得不爱呢?

成长

三毛的书基本都是中学看完的。那时候接触到的文娱形式太少(不像现在,有太多让你分心的东西),可能正是这个原因,才会静下心看了很多书。现在很难静下心读一本书。年轻时的价值观现在看来是多么不成熟,那时候多么不考虑物质,而现在是多么依赖物质。小时候看非洲南美游记时,觉得很有意思很向往,而现在,计划旅行时绝不会把非洲考虑进去,也绝不会吃那个苦背个行囊行走天下住青年旅社,相反,酒店一定会尽量会舒适里订,长途航班如果不考虑经济因素恨不得订最奢华的可以躺下睡觉的舱位。因为长大后,你才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想要什么样的东西。

盖世英雄难免无常,荣华富贵犹如春梦

经历了伤痛之后的三毛,聪明,果断,坚强,依然保有着珍贵的浪漫。里面的照片,三毛一张张都昂扬得像一棵小松树。她游历八十年代的南美诸国,那些拥有这一阶段所有发展中国家应有的特质的国家:混乱、拜金、充斥着西方社会的淘汰的劣质商品。也有中南美洲人民独特的美德和个性:淳朴、热情、善良、虔诚……这里面提到了在世界各个角落找生活的勤奋的中国同胞,我不禁有些得意,可又一想,觉得得意得没有什么意义。这个中国同胞并不是特指,而是对一批批远走他乡寻找机会的人的总称。洗脑式的西方文化侵略着这片土地,召唤着一代人背叛自己的文化。三毛没有写明,但是这不就是她悲哀的一部分么,依河而居的印第安人们会失掉他们上古时代的绿色宝石,可是这还不是最严重的损失,他们会被驱逐,年轻一带会被外界的五彩斑斓的塑料制品吸引,无目的的进入城市。接着是城镇化和现代化,就在工业文明的车轮之下。里面还有一个三毛本身的观点——自杀神是对人的自由的解放和尊重。这不无道理,超越宗教和伦理的唯我的自由,确实解放地够彻底。我之前看了三毛拥抱张乐平的照片,画面中张乐平僵硬又别扭,我从此讨厌三毛,觉得她不够有同理心,做作的很,从张乐平这个大陆知识分子的角度考虑他的心情,现在看来这全是偏见,三毛早就超越一般规则,随心而动了。我的偏见总是这样多,没读一本书便少一点,可依然这样多,太丢脸啦。

至今还为银湖之情所感动

其实最喜欢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那是一种自由,一种令人望而兴叹的旅游和生活方式,在现实中牵跘过多的人又怎能真正的享受那样的人生,那样的旅程呢?至于万水千山走遍,银湖之滨是整本书中非常独特的一节。至今还在为其感动,脑海中还存留着一些美丽的片段。为了这个故事,至今还想实地去探访呢。

引人入胜

三毛这位美丽的女子,带领我走入神秘的秘鲁,开启了我的神秘秘鲁之行··· 我爱秘鲁,更爱三毛。 推荐阅读!

敏感的信仰

一个敏感的女子,一个相信前世的灵魂。仿佛即使喝下了那碗孟婆水仍与过去千丝万缕不曾断。相信前世的人,都是自由的。因为今生不是全部,因为还有前世的感念,也因为还有来世可以托付。默然、真实、热情敏感、执着全是她。感动于在雨夜章找到共鸣,在没有到过的地方,是情感的共鸣。在夜里喷涌而出的清泪,一种宣泄,一种卑微的仰望。

跟着三毛去流浪

在未能有条件远足的时间里,是三毛带我去了一次中南美洲。在墨西哥纷乱的市场里买件poncho(一种民族服饰)穿,手里拿着两个taco(一种当地食物)饼,边吃边参观当地的宗教博物馆,发现原来世界的某个角落里,还有一个信奉自杀神的种族。花几美元住在洪都拉斯的青年旅馆,跟小混混一起享受一段不怎么美好的时光。把自己想象成一个印第安人的后代,化生为一个哈瓦的女子,在厄瓜多尔的心湖畔,流连忘返。秘鲁的广场旁,欣赏一段舞台剧。阿根廷的草原上,骑上一匹骏马飞扬。很难想象,这都是一个人女人曾经走过的路。三毛的学识和经历,让我感觉分外羡慕和崇敬。《万水千山走遍》是我读过的三毛第一本书,在这本书之前,我认知里的三毛,就是《三毛流浪记》的作者。直到现在,我才弄清楚,此三毛非彼三毛。一个是女作家,一个只是是张乐平先生笔下的动漫人物。近些年,三毛和荷西的爱情故事,在网络上流传的很厉害。例如下面的一段两人对话摘抄:荷西:Echo,你等我六年,我有四年大学要念,还有两年兵役要服,六年一过,我就娶你。荷西:我的愿望是拥有一栋小小的公寓。我外出赚钱,Echo在家煮饭给我吃,这是我人生最快乐的事。三毛:我们都还年轻,你也才高三,怎么就想结婚了呢?荷西:我是碰到你之后才想结婚的。荷西:你是不是一定要嫁个有钱人。三毛:如果我不爱他,他是百万富翁我也不嫁,如果我爱他,他是千万富翁我也嫁。荷西:。。。说来说去你还是要嫁有钱人。三毛:也有例外的时候荷西:如果跟我呢三毛:那只要吃得饱的钱也算了荷西思索了一下:你吃得多吗?三毛十分小心的回答:不多,不多,以后还可以少吃点。当三毛开始游历中南美,写下这些文字时,荷西已经去世几年了。在没有百度三毛经历之前,我隐约能从字里行间读出些伤感。这些小情绪,就浮现在异乡的市井里,秘鲁的广场上,阿根廷的草原中,三毛每走过的一个地方,都不同程度的会留下些许伤感的影子。或许三毛真的很爱荷西,伴侣的猝然离去,对于她来说,是无可承受的打击。上豆瓣看了很多的书评,有好有歹,最负面的言论无非集中在三毛此次游记中处处表露的优越感,反反复复提及自己感情经历的娇作之态,以及在对待部分穷困国家时毫无掩瑜的反感。我觉得三毛的矫情,是读书人身上普遍都有的清高。读书,写书的动力,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寻求存在感。写的东西有人看,读者多了,名头大了,矫情一点无可厚非,不必在这个问题上苛求三毛一定得扮演一个完美形象。游记这种东西,很难写的极为出彩,也不是每个人都能找到共鸣。不同的生活经历,决定不同的人着看相同的风景,却产生不同的感受。三毛此次中南美之行,明显是没有摆脱丧夫之痛,时常会在遇见一些感触时,悲伤难抑。如果荷西还在,或许三毛也不会满世界的乱跑,周游世界可能只是她在极力的寻找着生活中的意义之举罢了。旅行在不同的地方,往往是运气和心情决定着对一片土地的评价。还记得当年我行走安徽各市县时,在安庆枞阳等地方遇人不淑,被奸商坑害,求助时被不善良的百姓拒绝,就让我对当地的民风极为失望。但这并不能代表枞阳就没有善良的好人,就没有值得肯定的价值。所以也无须在三毛对待部分国家的评价上过分纠结。换做是你远洋外海,在一片陌生的土里上被各种冷落,估计吐槽只会来的更猛烈些吧。总的来说,这本书还是让我感受到了三毛的真才实学,在宗教、文化、艺术等方面的涉猎极广,经常能随口翻出一段历史、一串典故,莫不让人钦佩。钦佩三毛对于自由的追求,对于生活的理解,让我在捧读的片刻,不仅享受到另一片世界的风景,还朦胧的体味到一个女人的人生坎坷,经历起落之后的真实心态。从她的世界里,叹息到命运的不公和无奈,也能深刻的感受到,三毛对于荷西发自内心的爱。总的来说,我还是喜欢三毛的,喜欢她的文笔和学识。更多的是羡慕她拥有的那些阅历,她那一双看遍世界的眼睛,和一双能写出一纸好文章的手。建议各位不妨一阅,书也不厚,短短几十张,或许你也能读到一个真实的三毛。冒昧的附上自己的博客地址,对此书有兴趣的朋友不妨移步李磊博客(http://www.iamlee.cn/echo/),一起学习,共同交流。

简单而又丰富

一心一意的人,无论生活有多么繁忙多姿,都是简单的;三心二意的人,无论生活有多么单调枯燥,都是复杂的。顺其自然,简单地爱,都只归前者所有,因为心意的主线唯一不变。有多少人,可以在一段时间内只拥有一条主线?这段时间可以有多长?有多少人,可以在简单的同时丰富多彩?有多少人,又迷失在复杂且单调的生活中?毫无疑问,三毛是个简单而又丰富的性情中人,这本书大概是唯一一本小说之外的读物,让我有那么想读的渴望。开始看的时候正处在我备考的当口,由于已经看了而无法停止,所以每天都挤出应该复习教科书的时间来读这本书,很容易就在读教科书的时候分了心想着赶紧去读没看完的三毛。我很喜欢安妮,那个三毛在等待去马丘比丘的时候遇到的女孩。她给三毛留的信让我感动地落泪。“EHCO:你我从来只爱说灵魂及另一个空间的话题,却不肯提一句彼此个人的身世和遭遇。除了这十天的相处之外,我们之间一无所知,是一场空白。我们都是有过极大创伤的人,只是你的,已经溶化到与它共生共存,而我的伤痕,却是在慢慢习惯,因为它毕竟还是新的。也许你以为,只有我的悲愁被你看了出来,而你的一份,并没有人知晓,这实在是错了。广场上的一场索诺奇,被你认了出来,这是你的善心,也是我们注定的缘分。彼此的故事,因为过分守礼,不愿别人平白分担,却都又不肯说了。虽然我连你姓都忘了问,但是对于我们这种坚信永生的人,前几世必然已经认识过,而以后再来的生命,相逢与否,便不可知了。我走了,不留地址给你。我的黑眼珠的好朋友,要是在下一度的生命力,再看见一对这样的眼睛,我必知道那是你---永远的你 彼此祝福,快乐些吧!安妮”。安妮仿佛是三毛在秘鲁遇到的另一个自己,看么轻易地就看透对方,然后喜欢上对方,无条件地关心着对方。三毛说,世上的欢乐幸福,总结起来只有几种,而千行的眼泪却有千种不同的疼痛,那打不开的泪结,只有交给时间去解。我不问别人的故事,除非她自己愿意。对于她自己的故事,她也是同样对待,没有人问,她也不说,那些痛苦的事情都留给时间去解。这样的女人确实是应该属于一个更好的世界的,读完这本书我想我有点理解她自杀的原因。即使不了解三毛的生平,也很容易在书中看到她对灵魂,对前世轮回,对玄学,对生命的消亡和诞生,甚至是巫术有着独特而淡定的理解。这本书写在1981年,她死于十年之后,在这个十年里,她几乎停止了写作,只写了一个剧作《滚滚红尘》。这首《滚滚红尘》的歌是罗大佑写给她的,罗大佑很喜欢三毛,歌词写得很好。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世的我红尘中的情缘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想是人世间的错或前世流传的因果终生的所有也不惜获取刹那阴阳的交流来易来去难去数十载的人世游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本应属于你的心它依然护紧我胸口为只为那尘世转变的面孔后的翻云覆雨手于是不愿走的你要告别已不见的我至今世间仍有隐约的耳语跟随我俩的传说滚滚红尘里有隐约的耳语跟随我俩的传说三毛是个勇敢的人,她没有逃避自己的命运。她是个纯真的人,简简单单。我想她的生命不在于是否过得光荣,而在于是否有意义。而有意义就在于痛快而高兴地生活过,而不是生命的长短。我斗胆猜测她生命的最后十年是不高兴的,但是她之前的日子都过得痛快。在这本书的前面一点,三毛表露出她对一种西方神话里的小神“自杀神”的好奇,在安第斯山脉中她又长篇描写了她梦中前世的自己生活过的地方。三毛,在那个时候也许就已经想透了人生了吧,那时候她就已经把自己的心留在了安第斯山脉那片心湖之中,然后花了十年的时间来为世上的别人活。这仅仅是我看的第一本三毛的书,却让我有一种感觉,觉得这是三毛写的最好的一本。对比来自于何处,我也不知道,也许是因为很少有作者这么透彻地写自己,敏感而直接,令人动容吧。

去那遥远的地方

这学期去学瑜伽的时候,认得了一个女孩子。第一堂课的时候去的人不多,大家都站着在等老师,闲的无聊,和她搭起话来,她大二,笑起来又乖巧又温柔,不久后老师来了,便并无多话。后来上课时也并未在意她。直到一学期过去,最后一趟瑜伽课的那天下大雨,一共就来了四个人,其中便有她,我记得她,她似乎也记得我,后来瑜伽老师一看人太少,大家也说那就作罢吧,如若明天天气好,那就明天再来。第二天天气大好,但是竟然只去了三个人,其中依旧有那个女孩子。老师的表情依旧勉强,三个人都很知趣,说那就算了吧,下学期再上好了。跑到操场上去跑步,热身的时候那个女孩子和她友人出来,遇见我,和善地打招呼,自然而然地谈起话来,她见我要跑步,感慨道她也很喜欢运动,但是她周围的人都觉得很奇怪,一个女孩子老喜欢跑步像个啥样。我笑道:“所以嘛,我都一个人出来跑。”于是和她一起跑,边跑边谈话,竟然发现都是一天不动就不爽星球人,并且都很喜欢出门玩。和她说起去西安的旅途上遇见的神奇的事情,她连连感慨:“学姐你是一个人出去的吗?啊,我觉得你和三毛很像啊,我超喜欢她的。”说实话,她提到三毛的一瞬间,我的脑子里出现的只有这么几个词汇:“梦里花落知多少”,“撒哈拉”,“荷西”,然后,好像就没了。我知道她是作家,知道她的爱情故事,知道她很有名,但是我从没读过她的文字。扯回来,和那个姑娘的聊天是愉悦且激动的,后来又山南海北地聊了很多,意犹未尽,甚至交换了电话号码,以后可以一起去打球游泳什么的。关于提及三毛引起的印象已经完全消失了,直到我在读书馆里翻出这本《万水千山走遍》,直到我读了这本书的第一段文字,我就知道,被她完全吸引了。她写她觉得自己上辈子是印第安人,而我觉得我上辈子住在黄土高坡上,我是有多爱北方的粗犷与大气;她写她旅行的时候并不喜欢和人一起,她爱住便宜旅社,爱坐地铁公交,爱吃路边摊,爱看当地人的生活,许多的细节看得我欲落泪,这么多我在旅途中于骨髓之中体会到却难以言表的东西,她竟然用如此平实稳妥的文字写出,娓娓道来。于是决定把她的书都读一遍,我是有多爱这个女子淳朴的姿态。想起来,这么多年来,竟然只是一味去读安妮宝贝关于旅行的文字,旅途之中也常常幻想去体会她文字里所谓的寂寞欢喜云云,但总有一股牵强,因为事实上,我的潜意识一直在引导我体会最平凡朴素的烟火生活。我不能说把情感用朴素或华丽的语言描述出来哪个更有才华,但我确定这两者需要的天分和心性决计不同。想起来一个小事情,大抵是去年在书店时,经过满满一排书架,都是三毛张爱玲的,一个看起来初中年岁的女孩子对她的同伴说:“诶?三毛也写过《梦里花里知多少》啊~”觉得她应该是先前只听说过郭敬明的《梦》吧。心里不置可否地笑了笑,看到旁边充满了穿越的所谓青春文学的书架边坐满了还很年幼低着头看书入神的孩子,不知道说什么好。是没有权利说那些孩子们读的书不好的,我自己亦是隔了这么些年,才把真心喜欢但是错过了这么多年的三毛的文字捡起来,我也曾如此沉浸在安妮的书里。唯独欣慰的一点大概是:虽然错过了这么多年,但是好歹也浪子回头了。能做到这么多年面对书店里不算铺天盖地但也数量不少的三毛的书视而不见,大抵也是和自己的心境有关,以为写过全集的人便都有一副五音不全的青少年版世界文学名著全集的架势,那时似乎有过拿起三毛的书,但是大概是没有读下来,也没强迫自己。现如今走走停停,有了自己的切身体会,再去看三毛的文字,产生的共鸣才是更强烈的感情,若是年纪轻时,没有独自去远方的经历,大抵即便看了三毛的文字也半信半疑并无太多好感的吧。如此想来,倒是又多了一分欣慰了。愿继续这样走着吧,慢慢地活成一个把触角伸到更远地方的八爪鱼吧。

万水千山走遍

三毛的文采毋庸置疑 她的文字总是细腻在细节上 让你仿佛身临其境 她的文字魅力对我影响很深 读了她的书有五六本了 想把剩下的全部看完 这本书全部是她亲身旅游经历 一半大多是和他出版社派来的助理兼摄影师米夏一块的 看完有种想立刻也潇洒去旅游的冲动 但是没有魄力和勇气 呵呵 她对荷西的想念也可以在字零片语中体会到 她就是这样 写的东西就这样全部摆在你面前 让你产生遐想和感动 这样的奇女子怎能让人不爱 我最爱的作家之一 她的作品从不叫我失望 因为她也不是为了书而写书 你懂得。

昨天跟着三毛去了秘鲁

让人羡慕高原上面的纯净了~即使是缺氧的吧··先把这本书读美了,然后再去到处玩~就是这样的么~~先读万卷书,然后再去行万里路的··让人羡慕高原上面的纯净了~即使是缺氧的吧··先把这本书读美了,然后再去到处玩~就是这样的么~~先读万卷书,然后再去行万里路的··

仿佛秘鲁最好

刚看到秘鲁纪行。之一的打断篇幅给了安妮。一样安静的女孩,一样不快乐,只是她的被人看出来,而三毛的伤痕她也能够尽收眼底。她说她们一定有过前生的,要不不会如此契合不会如此心灵相通。看到安妮最后写的信,眼泪差点掉出来。还好,我遇到了这样一个她。因此也有共鸣之处。之二的篇幅给了那个吹笛子的印第安人。最爱最后的独奏,以及没有言语的离开,是沉默把一切都变得深刻无比。不管是为了梦想的执着,还是命运的可悲。会读完的。很好。

旧书旧评:旅程终归拥有终点 但只要有心 即是永恒

一直觉得,故事如果刻意去写感情会看得很无趣。只有真正的将人生融于文字、自然而然流露感情才是最好的。《万水千山走遍》,就是这样。以一种近乎悸动的心情读到浓艳而带有腥味的墨西哥、贫穷而幽暗的洪都拉斯……她的安静叙述,让每颗想要流浪的心变得更加悸动不安_______不费一颗子弹,却将灵魂都洞穿。文字的魅力大概就在于此吧。

初识三毛,一种敬佩悠然升

一本游记,一种体验,一种人生。初始,觉得文章有很多自我的描述,不太习惯,不太喜欢,后来觉得也没什么,作者自己写自己的东西,没有必要去迎合所有的人,这么去写也没有什么不可。就这么一页一页的翻看下去,读着读着,读到药师的女儿,读到心湖那部分的时候,彻底震撼了,那个平铺而叙的故事,到最后戛然而止,让我吃惊的不能接受。待到她自己亲历寻找那片心湖,那种心灵深处的心心相映,更是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造诣的深度。阿平、米夏、还有那些一个个客串出现的一个又一个活灵活现有血有肉人物,让这本游记增添了更多的人与人之间的情感的表述,独奏吹笛倾家荡产的印第安艺人,萍水相逢心心相映的那个女孩,一幕吹笛独奏,一幕别离留信,让人感受到作者的人性之豁达,人格之高尚,无需多言。南美的风情确实独一样,经三毛一笔一笔写下来,更加的羽翼丰满了

走遍万水千山

第一次读三毛的书、这本还是同学推荐的,他说我喜欢旅行,这本书一定是我爱看的类型。其实我还是迟迟没有去图书馆寻拟他的踪迹,知道昨天放下了手中美国的游记读物,今天才一大早起身去图书馆,在最角落的地方寻拟到了这本已被翻旧的读物,真不明白这么一本书为何被放在角落里?不过呢都是后话了。今天看到了波多黎各的部分,忽然对三毛这个神秘的女人有些痴迷,他有着一种魔力让我继续下去,揭开她神秘的面纱。不过我倒是希望她是个秘便好。一边看他的书一边审视自己,羡慕他的这种独立和不羁。却回首发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像我就无法如他一般远游到每个国家,也不会向他如此勇敢,自己去探索危险的地带。所谓父母在,不远游。我还是精心筹划好我的GAP year,然后尝试着去看看这个世界的不同!总之、我爱这个女人,爱这种走遍万水千山的勇气和才华!

我曾爱过那只不死鸟

没法不爱这样的女人,自由独立,像是不停追逐自己的灵魂。看过《梦里花落知多少》后,再也不能自持,不停掉泪。那种悲伤,我还未经历过,可是连三毛这样的女人都因此凋零,我会怎样?

一点感慨

不读三毛的书很多年,我并不是很老,只是用带着沧桑的语气说了这么一句话。《万水千山走遍》不容易,虽然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事情,一个人一辈子总也呆在一个地方很正常,老一辈的人不都是这么过来的吗。当年读三毛小小震撼的是她与我的父母几乎同龄,获得的生活却是那么截然而异。然后,曾经反问,你希望自己有一个像三毛一样的母亲还是......?

万水千山走遍

  从体载上来说应该是游记,不过与传统游记不同的是,基本上没什么景点游,最后的著名景点游还差点成为灾难片。  这算是命题作文,三毛由报社出钱去拉丁美洲进行行走创作。我一直不太理解艺术家如何能在预先划定的范围内进行创作,这能够产生伟大的作品吗?如果仅仅是应景之作那又有什么意义呢?  当然相对于刚刚富裕的台湾,绝大多数人还没办法去他国进行旅游,所以这类文章还是有读者的(其实大陆也流行过),而且三毛做为拥有一定独特行止的人来说,不管其行以及其文都拥有着鲜明的个性特征,虽然我很怀疑能否收回成本,但对于报社的广告效应来说还是相当出色的策划。  不过说实话,我个人感觉一般。

女子恰若三毛

女子恰若三毛。超然绝世。但恰恰因着如此,三毛,她,她们,此生在人世间却是命定的不能幸福。   这个俗世的太多太多,都是大多数凡人依照他们本身所创设的——规则也罢、人情世故也罢。而她们,却更像是另一个世界的潇潇来客。面对规则,不愿臣服,于是渐渐变得缄默,终日以不言不语来竭力抗争;面对桎梏,不愿盲从,于是她们从最初的一身孑然,日渐到最后,伤痕累累、满目疮痍。   来来回回的抗争、反反复复的回绝,她们可以表面淡淡的微笑,她们可以为着守候的爱人而苍茫活着,但心底的斑驳却仿佛一个无底的黑洞般的,吸纳,然后吞噬一切。余下的,是无穷无尽的虚空。   背灯和月就花阴,喃喃试问,有谁可知道,那颗颗含笑带泪,却仍被不解之人指认做清高的眼瞳,默默包容了世间的多少无奈。   她们是路过尘世的天使,扬扬一袖风尘,就奔走出满地繁花。      女子恰若三毛。冰雪聪明。却可谓人生之大幸,亦为大不幸。   她们幸运,因着过人的聪慧,细细体察世事洞明,能够检索到那细若丝缎的尘世的小幸福;她们不幸,因着那聪慧是生命所不能承受的重负,万事体察如明鉴,过于明晰,过于孑然,最终是过于沉重。   难怪万物轮回无休无止,天穹安然。其实,我们每个人所秉承的一切资质与命理,聪慧愚笨、大喜大悲,都,决然不会亏欠。   世间男子,大都极喜资质较为愚笨的女子,在某种程度上,她们可以为他们所轻易哄骗而带来一种平稳、控制的欣喜——就像是我们儿时人人手中的玩具布偶,轻轻的怜爱,它就像傀儡般笃定的信着你了。   毫不迟疑。   而对她们来说,生命是一场浩大的放逐,归途的方向遥不可知。如果说三毛和荷西的相遇是来之不易的缘,那他们的结局却恰恰完成了传奇女子的传奇一生。荷西死了,三毛的心亦随之逝去,那么她的一生委实是在那刻走向终结。   三生石上的宿命。寂寞苍凉的,手势。      女子恰若三毛,她们,只是尘世的过客。慢慢来过这里,与你打个照面,再转身离去,回到永远的天国。曾经不幸曾经的凋零,在彼岸的盛放永恒。   涉江而过,芙蓉千朵。 超然绝世。但恰恰因着如此,三毛,她,她们,此生在人世间却是命定的不能幸福。   这个俗世的太多太多,都是大多数凡人依照他们本身所创设的——规则也罢、人情世故也罢。而她们,却更像是另一个世界的潇潇来客。面对规则,不愿臣服,于是渐渐变得缄默,终日以不言不语来竭力抗争;面对桎梏,不愿盲从,于是她们从最初的一身孑然,日渐到最后,伤痕累累、满目疮痍。   来来回回的抗争、反反复复的回绝,她们可以表面淡淡的微笑,她们可以为着守候的爱人而苍茫活着,但心底的斑驳却仿佛一个无底的黑洞般的,吸纳,然后吞噬一切。余下的,是无穷无尽的虚空。   背灯和月就花阴,喃喃试问,有谁可知道,那颗颗含笑带泪,却仍被不解之人指认做清高的眼瞳,默默包容了世间的多少无奈。   她们是路过尘世的天使,扬扬一袖风尘,就奔走出满地繁花。      女子恰若三毛。冰雪聪明。却可谓人生之大幸,亦为大不幸。   她们幸运,因着过人的聪慧,细细体察世事洞明,能够检索到那细若丝缎的尘世的小幸福;她们不幸,因着那聪慧是生命所不能承受的重负,万事体察如明鉴,过于明晰,过于孑然,最终是过于沉重。   难怪万物轮回无休无止,天穹安然。其实,我们每个人所秉承的一切资质与命理,聪慧愚笨、大喜大悲,都,决然不会亏欠。   世间男子,大都极喜资质较为愚笨的女子,在某种程度上,她们可以为他们所轻易哄骗而带来一种平稳、控制的欣喜——就像是我们儿时人人手中的玩具布偶,轻轻的怜爱,它就像傀儡般笃定的信着你了。   毫不迟疑。   而对她们来说,生命是一场浩大的放逐,归途的方向遥不可知。如果说三毛和荷西的相遇是来之不易的缘,那他们的结局却恰恰完成了传奇女子的传奇一生。荷西死了,三毛的心亦随之逝去,那么她的一生委实是在那刻走向终结。   三生石上的宿命。寂寞苍凉的,手势。      女子恰若三毛,她们,只是尘世的过客。慢慢来过这里,与你打个照面,再转身离去,回到永远的天国。曾经不幸曾经的凋零,在彼岸的盛放永恒。   涉江而过,芙蓉千朵。

或为流浪或为回家

初读万水千山已是很久远的事情了,忙忙碌碌中,又拾起,再读。那时候的我懵懵懂懂,只是羡慕着那个女子。也有了世界环游的梦。不是那时的我了,似乎更多的被感动的不再是那些万水千山;每一个篇章的名字在第一瞬间就已打入我心,青鸟不到的地方,我就想着,我的青鸟还能到吗?很多的瞬间,很多的感动。也许,我的前世是和三毛擦肩而过的某人,也许万水千山中我就是某个故事;来一次的相遇已是一世,之后不再相见,等待下一世。流浪了也就回家了。

因为是你!

认识三毛,是在高中时,很意外的,本是友人喜欢,推荐我看之,不料,最后却成了我深深地迷恋!爱上你,喜欢你随性的文字,洒脱的人生!我何尝不想像你一般的生活。也许,是因为你,我喜欢上了旅行,喜欢那路程中心灵的净化,好像天生的,我就是个旅行者!心的不安定,貌似只有在漂泊中去寻找我停留的港湾。万水千山走遍,是你,留给我,一个待追逐的梦!

从来只说灵魂及另外一个空间的话题

我反反复复地读着安妮写给echo的信,好像是某个朋友写给我的,每一句话都牢牢地刻在我的心里。echo:你我从来只爱说灵魂及另外一个空间的话题,却不肯提一句彼此个人的身世和遭遇。除了这十天的相处之外,我们之间一无所知,是一场空白。我们都是有过极大创伤的人,只是你的,已经融化到与它共生共存,而我的伤痕,却是在慢慢习惯,因为它毕竟还是新的。也许你以为,只有我的悲愁被你看了出来,而你的一份,并没有人知晓,这实在是错了。广场上一场索诺奇,被你认了过来,这是你的善心,也我们注定的缘分。彼此的故事,因为过分守礼,不愿别人平白分担,却都又不肯说。虽然我连你姓都忘了问,但是对于我们这种坚信永生的人,前几世必然已经认识过,而以后再来的生命,相逢与否,便不可知了。我走了,不留地址给你。我的黑眼珠的好朋友,要是在下一度的生命里,在看见一对这样的眼睛,我必知道那是你——永远的你。彼此祝福,快乐些吧!安妮

渐行渐远

很早的时候就读到她的书,前几年又接触安妮,都说安妮是三毛的在世,但是看起来并不是相同的女子。喜欢旅行并就是和她们相似,她们有自己的信仰,自己的路。

喜欢

从来都是不喜欢三毛的,不喜欢她的致命的敏感,不喜欢她的完美主义情结,不喜欢她的那股子矫情劲,更不喜欢她的近乎于病态的自恋。事实上无论你喜欢与否,她的名字都是你躲不掉绕不开的。太多的人爱她迷恋于她的文字,对这点她自己倒是很不以为然。当然,这个不以为然又是她自己的那个腔调罢了。而吸引我来读她的是《万水千山走遍》,万水千山走遍,心身具向往之啊!如今万水千山就是这样留下了一个绝然自我的女人的足迹。而且是那么的坦然那么的鲜明。那个异样矫情的一个女人竟也可以食宿简单,简单到令人发指,简单到令我佩服。她的经费是充足的,但是她说'这里的孩子还在挨饿,自己却坐在明亮窗子边上吃牛排,那是做不到的,虽然是妇人之仁,但是,我就是个妇人啊。'于是,我欣赏并爱上了这个女人!爱上了这份腔调!我竟然也加入了那个”太多“的行列。于是,突然间觉得我是要感谢她那份“在在”的,若不然我到哪里再去读一个孤独而纯真的三毛?我将怎去体会,我将怎去体会,在旅途中,是怎样纠结于期待亲情的幸福与怕打扰他人生活的忐忑?我将去哪里得知,我将去哪里得知,令自己和群氓一样食宿时那份坚持?无疑这个不食人间烟火,真正生活过的三毛是强悍的,是令我欣赏的。她的离世方式亦是绝然的,在她来说许是生命的别一种姿态,那样的女子在在活下去只是留下呼吸失去自我的。

评论万水千山走遍

“大地啊,我来到你岸上的时候,原始一个陌生人,住在你房子里时,原是一个旅客,而今,我离开你的门时,却是一个朋友了。”这是我开始看的第一本三毛的书,本来想从第一本《撒哈拉的故事》开始看起的,但无奈图书馆的书架上这本借出去了,只能从她成名了以后的经历看起了,虽然这个时候三毛已经有了名气,而且在报社的资助下,也变的有了物质上的支持,但是在这次美洲的旅行当中,她所表现出的似乎还是一个正常的自己,她且在刻意去回避那些因为出名了带来不影响自我的东西。在这部书中最让我影响深刻的除了三毛自己本身爽朗的个性,拿她的话说就是“大智大仁大勇”,之外,就是那个助理米夏,在她的笔下,这个男子显得似乎软弱了点,但在书本后面米夏写的文章中却能看出来,原来他是明白这样的一个女子是不容侵犯的,所以才会在那么多的时候不在三毛的身边,很有意思的书籍,也让我也跟着她,一起喜欢上了三毛。正因为自己是一个喜欢旅游的人,从这本书里切入,还真的不错。

很想去看一线天,看看那个三毛以它为目的,最终没能看到的一线天

深爱着荷西的她是以什么样的心情去走过万水千山呢?看着书,想着三毛,有点心疼那个热爱生活深爱荷西的三毛。

没有三毛。我的高三毫无意义。

高三时候看三毛。给我最大的受益是勇敢的选择自由的生活。不被任何人事所约束。于是我学会了要用脚步去丈量生存的土地和这个世界。事隔多年。当我真正踏上旅途的时候。我真的感到了从未有过的自由。而今。三毛全集版本出了一个又一个。封面越见光鲜。不改的是内容。我没有再翻阅过。那只属于无法重复的岁月。它的触发点永远留在了最最清澈的19岁。灵魂的重量却因文字的绵延而越发深沉。让我时刻记住。唯有遵从内心的澄明。才能得到由衷的快乐。

随你走遍万水千山

看了一下拉丁美洲的地图,三毛走的这些地方,其实离的还埋怨的,想必是一段辛苦的旅程。看了这一本书,突然开始对三毛产生了一点点不满,总觉得她的字里行间透露了一点哀怨和矫情,还有更多的是自私。不知是不是我太小,还不能懂得她的心情。可是却被好多书里的故事所打动,尤其是那一个在雨中售票的吹笛人,如此一个痴人,付出毕生努力,追寻自己所爱,其实我觉得他应该是快乐的吧,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演奏自己创作的音乐,不必像三毛写的那样伤感……

我想劝劝她:三毛,不去这趟旅行了

或许我不该这么快的读这本书,这就是我看了第一篇文章之后的感受。荷西死后,三毛变了一个人。这趟旅行,不再是风轻云淡的潇洒,更多的是为了财迷油盐的世俗,或者,是为了给自己一个重新呼吸的机会。看了荷西死后的三毛,在去看之前的三毛时,很难再笑出来了!我真的想说,三毛,这趟旅行不要去了,好不好?如果自己知道一个人日后会如此悲伤,看见她现在欢笑开颜,会不会有悲悯升上心头?三毛去洪都拉斯,几度忍不住泪流,悲伤将她笼罩的没有咸淡酸甜。你为什么对自杀神那么感兴趣?恐怕身边的人已经有了隐隐约约的担心,只是不敢真切的去想罢了。当初那些色香味俱全的世界眼看已经变成了平淡无奇的黑白照,里面有哀求,苦难和眼泪。人或许不会被苦难打倒,却是会不可阻挡的被苦难改变。

雨夜,敲三毛的门

文:沈君山 纪政结婚那天晚上,下著大雨,我茫茫然的跑去敲三毛的门。 三毛是我的好友,也是纪政的好友。为了帮助美丽岛事件家属,我们三人合作过好几次。三毛是一个很能爱人,也懂得爱人的人,尤其是当一个人心灵受创的时候。(一九八二年)纪政结婚那天晚上,下著大雨,我茫茫然的跑去敲三毛的门,她看我淋得像只落汤鸡,又没有先打电话,有些诧异,却一句话也没问,只说快点进来,在走廊上,我告诉她纪政结婚的事。她把手伸出来,让我牵著,也牵著我,走进她小小的,摆满了各式各样在我看来是稀奇古怪的摆饰的房间,泡了杯咖啡,让我喝了,又帮我把皮鞋脱下,用吹风机就身上把衣服吹干,让我躺上床,用绣著各种各样小动物的丝棉被把我轻轻盖好,然后坐在屋里唯一的、和房间比起来略显得大了些的沙发上,静静的听我诉说,慢慢的诉说,温暖从她身上散发出来……。 第二天早上,我睁开眼睛,她还倦伏在沙发里,那沙发愈发显得好大好大。 有位潜心禅佛,相信心灵沟通的朋友,常讽刺我有智无慧。真的,即使先天有点慧根,也被后天的「智」隐晦了。三毛是很相信灵异现象的,有些真真假假的故事、奇奇怪怪的理念。有一段时间,我们常被电台报章请去对话,从宇宙星象到人生爱情,从金庸的武侠到《红楼梦》的人物,无所不谈,从不准备的自然的谈,号称两极对话。真的是两极,我们很能沟通,但是是不想也不能说服对方的沟通;我们是好朋友,但永远是遥远两极的朋友。 三毛其实是很寂寞的。当别人,有些是或许根本不认识的读者,需要温暖时,来寻找她,她一定不吝给予,而且在给人温暖的时候,自己也感觉到温暖。但当众人散尽,热闹过去,她也觉得寂寞,需要别人温暖的时候,却有人海茫茫之感。 大概在那个雨夜之后六、七年,一天晚上十一点多钟了,忽然被电话铃声惊醒,迷迷蒙蒙中听出是三毛的声音,她说有一个很动人的鬼电影,就在我家隔壁的忠孝戏院上映,她想去看午夜场,问我愿不愿意陪她去看。我实在很倦,第二天一早还要开会,就对她说:改天吧。她有些失望的挂了电话。那一阵子,她一个人住在一栋十一层楼公寓的顶楼,过几个礼拜,就会接到她的电话,多半是深夜,偶尔是清晨,说什么躺在阳台的女墙上,望著下面车水马龙的街道睡著了,梦见和荷西一起飞过台北的天空等等。最初我十分担忧,说:「那怎么可以,翻个身掉下去可不得了!」隔著电话却听到一个很认真的回答:「没有关系的,荷西会护著我的。」这是一道我永远无法了解、无法逾越的墙,后来她再这么说这些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的话,我就不答腔,只是岔开去,说些她感兴趣的杂事,她也会叽叽喳喳的接下去,可是这次,她只是挂了电话,再也没有声音。 三、四天后,我在报纸上看到,三毛在荣总病房的浴室自缢身亡(编注:1991年1月4日,三毛逝世)。 那个动人的鬼电影名字是《第六感生死恋》(Ghost)。后来在飞机上、电视上常被重播,我每次看到,就会想起那个雨夜,想起那个倦伏在大大沙发中的小小身影。

爱三毛,爱这个世界

这是三毛的最后一本书经历了生离死别的她 懂得了生命的意义。用心去看这个世界,懂得珍惜,努力的活,努力的过每一天 生命在绽放。轰轰烈烈的走向生命的尽头!

最美---印度安人

心湖~~在厄瓜多尔,战争失败后,那些失败者被挖去了心脏投在那个湖里面,从此以后这里面的人因为纪念将这个湖称为“心湖”。哈娃~~就是前世,前世;是她带着孩子走了,丢下一个冰冷身体,今生;你溺水而亡丢下我。

似是故人来

他乡客,贸贸乎惹半生痴怜;故乡水,坦坦然洗四十风尘。这是我看完《万水千山走遍》后写在扉页的话。《万水千山》是三毛文集最后一辑,写于荷西死后三毛远赴南美的岁月里。此时的三毛已经没有了《雨季不再来》中的任性肆意,然而那股骨子里的傲气与蔑俗仍是赫然在目的。命运的悲凉和本性的偏执倔强使的这部游记隐隐透出半份宿命的味道来。旅人篇墨西哥的自杀小神仍隐隐在目,眼前已是教堂里的最高神祇——圣母玛利亚沐浴在教堂圆顶洒下来的光明中。那对跪在门口的夫妻石,那般虔诚和安宁的满足。互相扶持的影像,已经宛如更圣洁的神祇。引得我们三毛黯然欣羡了。不过百步之外,那男人泪下,却像是收到极大的惊骇,让人不堪负,不忍直面。关于男人泪的那段描写着实令我同样惊骇。真恨不得同三毛去质问那朗朗乾坤之上的神明:拿双手拼得个生活,拿辛劳撑住了天空,拿悲苦填满了失望,现如今要拿尊严换取上天那未知的怜悯…怎忍得,怎忍得…世道沧桑,每个人都在为着什么奔波。生计、理想…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即使若能如同三毛一样,回到最初的前世,又能怎么样?不过徒增苍凉。而我只觉,此生不忍远赴南美了。——这无可奈何,实在是连看也承付不起的。独奏者那个秘鲁深夜的舞台,面对仅仅两人的观众,谦卑和气的独奏者,孤独而高傲的灵魂闪烁,永恒流转。也许是出于感激,也许是千金一诺,然而我想也许是他也看出了三毛——也不过只是同路人吧。三毛偏爱独行,有人随无人随也没个计量,放其独行便是尊重了那份命里带来的孤独感。她也是一个独奏者啊。因而上台,面对空空的下界时,瞬间明白了:寒冷悲怆空洞的虚无感,生生肃然起敬。一支笛子交付出来的生命情怀,给了一生遇不到的知音。尽管悲凉潦倒,却是台上君王。当真,当真无以为报,承付不起。惶恐听完,来不及道别,便匆匆离去。这场戏,当真是尽了力。轮回前世今生。哈娃、银湖、心湖、印加帝国、厄瓜多尔。美丽而森森的传说。她觉着自己的前世就是一个印第安女人,这个直面称呼毫不尊敬,却令她美目恻然。“我定定望着那座就似扑在胸前的六千多公尺高的雪山,觉着它寒冷和熟悉。一时里,今生今世的种种历练,电影版快速掠过,那些悲欢岁月,那些在世和去世的亲人,想起来竟然完全没有丝毫感觉,好似在看别人的事情一般。”是回归吗?明净如雪,是清朗,也是淡漠。高原、雪山、大湖、黄昏、旷野——一片寂然,却不寂寞。莫名其妙的预感。我虽不懂三毛认定为何一生只进来一次,便不再回来。但也许是这已经是三毛最后的归途。她只来这一遍,然后回归敦煌一遍,再归去看一次台北,又或者是其他什么地方,然后道个别,其余的,来世再见。安妮是另一个孤独的灵魂,也许正因为此,一向乖张任性的三毛这时却敛了性子的待她甚好。同是宁愿独行的人,即使相遇了也不会同行,彼此的交汇仿若是前世的印记,只为了今生相酬而再见一面。仅一面而已,短短数天,信任体谅理解,再次同行陌路。看着安妮坐在落地窗前恸哭的一幕,我不由叹道每一个旅人背后究竟都有着怎样不得不舍弃的过往啊。千行眼泪千种疼痛,在悲伤面前人是多么的无能为力,只能让时间去解开泪结。所幸安妮也是明白三毛的,她说,“我们都是有着极大创伤的人,只是你的,已经融到与它共生共存。我连你的姓都没有问,但我们这种相信永生的人,前几世必然已经认识过。”世事皆是如此,来不及看清就相遇,来不及记得就失去,然而我们,却来不及悲伤就要前行。此时此刻,我相信永生的存在。故乡水,他乡客万水千山走遍,走到最后,终究要踏上生命的归途。此时从来处来,彼时向去处去。寒山寺的钟声敲响的也许是前几世的三毛,敦煌飞天的悲悯唤醒的却是今生的寻觅。还不能回来啊,三毛,还不能回。人海里再过过,才能回去。轻飘飘的旧时光就这么溜走,转头回去看看时已匆匆数年,苍茫茫的天涯路是你的漂泊…半身漂泊的人,终归也还是要回去的。《似是故人来》同是过路,同做过梦,本应是一对。人在少年,梦中不觉,醒后要归去。三餐一宿,也共一双,到底会是谁。但凡未得到,但凡是过去,总是最登对。台下你望,台上我做,你想做的戏。前世故人,忘忧的你,可曾记得起。欢喜伤悲,老病生死,说不上传奇。恨台上卿卿,或台下我我,不是我跟你。俗尘渺渺,天意茫茫,将你共我分开。断肠字点点,风雨声连连,似是故人来。何日再追,何地再醉,说今夜真美。无份有缘,回忆不断,生命却苦短。一种相思,两段苦恋,半生说没完。在年月深渊,望明月远远,想象你忧郁。留下你或留下我,在世间上终老。离别以前,未知相对当日那么好。执子之手,却又分手,爱得有还无。十年后双双,万年后对对,只恨看不到。

万水千山

大概在那个雨夜之后六、七年,一天晚上十一点多钟了,忽然被电话铃声惊醒,迷迷蒙蒙中听出是三毛的声音,她说有一个很动人的鬼电影,就在我家隔壁的忠孝戏院上映,她想去看午夜场,问我愿不愿意陪她去看。我实在很倦,第二天一早还要开会,就对她说:改天吧。她有些失望的挂了电话。那一阵子,她一个人住在一栋十一层楼公寓的顶楼,过几个礼拜,就会接到她的电话,多半是深夜,偶尔是清晨,说什么躺在阳台的女墙上,望著下面车水马龙的街道睡著了,梦见和荷西一起飞过台北的天空等等。最初我十分担忧,说:「那怎么可以,翻个身掉下去可不得了!」隔著电话却听到一个很认真的回答:「没有关系的,荷西会护著我的。」这是一道我永远无法了解、无法逾越的墙,后来她再这么说这些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的话,我就不答腔,只是岔开去,说些她感兴趣的杂事,她也会叽叽喳喳的接下去,可是这次,她只是挂了电话,再也没有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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