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时期的爱情》书评

出版社:漓江出版社
出版日期:1987-12
ISBN:9787540702069
作者:[哥伦比亚] 加西亚·马尔克斯
页数:388页

等待

这么不切实际的等待在等待的过程中什么变化都有可能发生有多少还能记得记忆中的样子如果能够重新在一起那必定是两个新鲜的灵魂

写实的爱情

这部小说是楼上阿姨强烈推荐地,据说她大学时看了,始终难以忘怀,现在阿姨已经40多岁鸟~~他们的爱情突如其来,然后熄灭,最后终于在一起。漫漫岁月中,他有过无数个寡妇,但是所想的从来只有她。她的婚姻生活未必尽如人意,偶尔会有他的消息飘过,却也只是过眼云烟。最终因为一场疾病,终于实现了生命中的爱情,我觉得这是执着的爱情,从不放弃,最终得到了对方。书中穿插了很多当时的社会环境的描写,与其说是一部爱情小说,不如说是部现实的社会描写小说,生动的展现了当时人民的生活环境。

一份持续了半个世纪的爱慕

当年高中老师把这本书和《百年孤独》一起交给我的时候,真是惊呆了。它讲述了一份持续了半个世纪的爱情,感人。然而那时,不知情为何物。因而不太相信一份爱慕可以持续如此之久。请原谅我的浅薄吧。毕竟当时,我还年轻。

是爱情吗

之前一直没有下决心开始看这本《霍乱时期的爱情》(尽管它在《Serendipity》里出现的模样很诱人——好吧,我承认我挺喜欢英译本的封面的,虽然中文新版的封面也不错),实在是因为我对所谓魔幻现实主义的《百年孤独》非常不感冒,即使是在我好奇心和耐心估计都处于人生顶峰时期的高中时代。我就爱看那些对细节不厌其烦、细致入微的描写,以及那种不疾不徐、从容寡淡的口气,甚至私以为这才是写作水平高下的体现所在。那古老的卡萨尔杜埃罗侯爵府,摆在刚从巴黎归来的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面前的让他沮丧至极的衰败城市,以及弗罗伦蒂诺.阿里萨前往维拉.德雷伊瓦的“疗伤之旅”的沿途景象,全部通过文字(也是译者杨玲的高超文学素养)事无巨细地表现出来。有人评价说,弗罗伦蒂诺.阿里萨对费尔明娜.达萨才是真正的爱情,是耐心等待了大半生的真挚感情。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与费尔明娜.达萨的婚姻完全是这段感情的陪衬和对比。可是在我看来,那不过是人的生生不息的对求而不得之物的渴望。费尔明娜.达萨在至圣童贞奉献日学校里和弗罗伦蒂诺.阿里萨的感情完全是青春时期荷尔蒙旺盛的表现(正如《少年维特之烦恼》中那样),只是到了那个时期,需要出现那么一个人来呼应自己旺盛的情感表达欲望罢了。这也就是为什么在“代笔人门廊”里享受菠萝块的费尔明娜随着那声“这可不是花冠女神该来的地方”看见弗罗伦蒂诺后“坠入了失望的深渊”——“在那一瞬间,她恍然大悟原来自己对自己撒了一个弥天大谎。她惊恐地自问,怎么会如此残酷地让那样一个幻影在自己的心间占据了那么长的时间。”这是费尔明娜经过父亲给她安排的“遗忘之旅”后(她在“遗忘之旅”中反而疯狂地做着相反的事情)——“遗忘之旅”的作用并非让人真的遗忘,而是让人跳出既定的圈子,跳出头脑发昏的小天地,跳出盲目极端的梦境,让人清醒理智地面对现实而已——的顿然醒悟:“我发现我们之间不过是一场幻觉”。——所以你看,从一开始,费尔明娜并不爱弗罗伦蒂诺。而对于弗罗伦蒂诺来说,费尔明娜的爱本是他贫瘠人生的所有阳光所有甜蜜和美好,尤其是在他全身心投入了那么久之后。于是被拒绝的打击比“五雷轰顶”更为甚之,这成了心中一道难以愈合的沟壑,即使他日后坐到CFC董事长的位置。——他越成功,心中的沟壑就越深重。为什么,又凭什么?绝大多数男人都想从自己失败的战场重新赢得胜利。因此,不管是罗萨尔芭还是奥森西娅.桑坦德尔,不管是拉萨.诺列加还是后来的阿美利加.维库尼亚,还是那些他不停狩猎的露水情人,都不过让费尔明娜的形象在他心中愈发清晰而已。这所谓的爱情,被很多人称道的跨越了五十年的执着爱情,说到底不过是因为从未得到。他终于等到胜利的那天。乌尔比诺医生去世,费尔明娜因为他始终不放弃的悉心关怀开始接受他(这是爱情吗?不,不过是寂寞和无措让人找寻的依靠罢了,不过是因为晚年孤独需要慰藉从而愈发怀旧罢了——同时还“适逢”弗洛伦蒂诺不再是一无所有的可怜人而是一个船业帝国的掌舵人)。他在悬挂着表示霍乱的小黄旗的船上对船长说出“一生一世”的时候,是要在心满意足中继续乌托邦式的爱情梦境吧。这样,才可以不去面对阿美利加.维库尼亚的死,不用再把自己关在卫生间里痛哭。——是的,他只有那时才有勇气向自己承认他曾多么爱她。这是真正的爱情,不是虚无的幻想。霍乱让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声名鹊起奠定根基,给了他足够的风度和威严,让他如从天而降一般将费尔明娜和表姐伊尔德布兰达从比利时人的照相馆门口起哄的人群中拯救出来,从而使得费尔明娜答应他的追求。而最终,费尔明娜和弗洛伦蒂诺逃避现实的船上也挂上黄旗谎报霍乱,这是不是一种讽刺呢。不过还好,他们已经足够老,不会再有相看两厌的那天,也没有时间给他们烦倦和分离,可以在一艘脱离现实的船上上演王子和公主的童话故事。也许我太老了,并没有从中看到让人感动的爱情故事。又或许,马尔克斯本来就不是要写一个动人的爱情故事呢。到头来,费尔明娜.达萨爱的也不过是她自己而已。她太爱自己,所以不会怎样地去爱别人。至于弗罗伦蒂诺.阿里萨,又有多少人,有过那么一段时间或者甚至整整一个人生,都和他一样始终沉浸在如他对费尔明娜一般的爱情幻想中不可自拔呢。霍乱让人忘记生活,只关注疾病本身。而幻想,也让人忽视爱情,仅追逐一个结果。

一无所获的女人

一无所获的女人      名称:《霍乱时期的爱情》   作者:[哥]加西亚·马尔克斯      文学地位:9   证明了依然有作家能在获取诺贝尔文学奖之后创作出好作品,尽管它将永远存在于《百年孤独》的阴影下。      作家地位:10   马尔克斯毫无疑问是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      创作指数:9   无法模仿的“爱情百科全书”,就连马尔克斯自己也不敢模仿。      热捧指数:7   因为版权不能正式引进,一直在以盗版的方式,或者口口相传的方式在流传。      人物形象:9   无论是捉鹦鹉的乌尔比诺医生,还是纵情声色却在内心保持“童贞”的阿里萨,或是即便七十多岁依然露出少女羞涩神情的费尔米纳……只要读过《霍乱时期的爱情》,他们就将伴随你一生。      摘抄      她将他带到卧室去,亮着灯,开始大大方方地脱衣服。阿里萨仰面躺在床上,试图控制住自己的感情,他又一次不知应该如何处置到手的猎获物了。费尔米纳对他说:"你别看!"他继续盯着天花板,问她为什么这样说。      "因为一看你就不会喜欢了。"她说。      他看了她一眼,看见赤裸的上身。跟他的想象一模一样,她的肩膀满是皱纹,乳房耷拉着,肋骨包在青蛙皮似的苍白而冰凉的皮肤里。她用刚刚脱下来的紧身汗衫盖住胸部,把灯关了。他从床上坐了起来,在黑暗中脱衣服,脱一件就往她身上扔一件,她则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地一件件给他扔回去。      他们仰面躺了好长一会。随着醉意消失,他越来越焦虑了。她却十分安静,近乎丧失了意志,但她祈求上帝不要叫她象每次喝茵香酒失态那样傻笑起来。他们谈着,目的在于消磨时间。谈他们自己,谈各自不同的生活,谈他们赤裸裸地躺在一只轮船的黑咕隆步的船房里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偶然性--他们本来应该去思考等死的问题!      品味         那年,七十二岁的费尔米纳正在厨房品尝晚饭的汤,外面传来噪杂声,酷爱动物的丈夫乌尔比诺医生摔倒在地上。奄奄一息的他在混乱的人群中认出了她,他的目光从未“如此明亮,如此悲伤”,他用尽最后的力气说:"只有上帝才能知道我多么爱你。"      而就在她丈夫的葬礼上,当她送完最后一批客人,看见她五十多年前的初恋情人阿里萨站在空旷的客厅里。他浑身战栗,将帽子放在胸前说:“我为这个机会等了半个多世纪,为的是再一次向您表达我的誓言,我永远爱您,忠贞不渝。”      这两个男人无疑都爱着费尔米纳,但是,她究竟爱的是谁?或者说,她究竟是否爱过?      当她和阿里萨沉醉初恋的时候,她爱上的是小提琴和诗歌,每一个少女所能幻想的浪漫。于是,当她从“爱情流放”中回到海港,穿行在广场,看到“一对冷冰冰的眼睛先前在一张苍白的脸上,脸上的嘴唇因害怕而僵化了”,她的幻想在瞬间被现实打破了。于是,她把手一挥,把他从生活里抹掉了:“不必了……忘掉吧。”      至于那个陪伴了他半个世纪的丈夫,只是世俗的婚姻罢了。他父亲说:“完全破产了,你会知道的。”她与医生的婚姻就成了意料中的事情。在大海航行中的第四夜,他们彼此熟悉了对方的身体。他们一直谈到天亮,什么都谈,就是没有谈到爱。尽管医生也知道,他并不爱她。“他娶她是因为他喜欢她那股傲劲儿,喜欢她的沉着,喜欢她的力量,同时也是因为他的一点虚荣心。”结果是:他们俩谁也没有选错谁。      十八岁的青春在经历了51年9个月零1天之后,伴随着阿里萨虔诚的表白,又回来了。费尔米纳又开始了少女怀春般的忐忑、等待,以及对爱情的憧憬。她终于接受了阿里萨的邀请,登上了“新忠诚”号,开始了内河旅行。尽管他们彼此都能闻见对方年龄的酸味,他们还是在密封的瞭望台享受了春天的温情。如果不是费尔米纳完全沉醉在自己编制的爱情幻想当中,怎能想象两个干瘪苍老的躯体彼此还能深深吸引?      是航行,总会有终点。在那岸上等待的将是梦的结束以及世俗强大的束缚力。那灾难代名词的霍乱,在这一时刻竟然成为了爱情幻想的保护伞。只要航船挂着霍乱的黄旗,他们就只能航行而不可以靠岸。这一天,阿里萨早就做好了准备,他说,“我们一直向前,向前,向前。”费尔米纳在此瞬间听到了昔日圣灵所启发的那种声音。      就这样,一个对爱情一无所获的女人一生中经历了两个男人:一个给了她婚姻,另一个给了她幻想。   

只是相思,不是霍乱

一1987年,蒋宗曹版本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内容提要上写道:“小说通过一个带有悲剧色彩的爱情故事,描绘了各式各样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庸俗的爱情、贫穷的爱情……对现代社会上霍乱的爱情、性的放荡做了一种无情的谴责:人们集中在大城市里,过着孤独的生活,享受不到真正的爱情,有的只是赤裸裸的金钱、肉体关系,展现了哥伦比亚光怪陆离的社会现实。”我估计多数读者读到这段文字的时候都会有一个和我类似的感受,写这篇内容提要的人深受文革遗风的影响,对资本主义深恶痛绝,不过,考虑到80年代的社会现实,就不觉得奇怪了,因为这部小说的出版本身就是一个奇迹。然而当我阅读完以后,再次看到内容提要,忽然觉得似乎是自己犯了经验主义的错误,内容提要说的没错,概括得很准,很多人说蒋宗曹这版是最好的版本,冲着内容提要,我觉得也至少是最好的版本之一。二很多人是冲着“爱情”来阅读这本书的,很多人贴给这本书的标签是“感动”、“动人”、“感人”……我自己也是因为闷骚好友的一句:“比爱更艰难的是等待”,产生了对这本书的第一阅读兴趣。但是,不知何故,当我真正阅读完这部书的时候,我觉得自己被骗了,不是因为书写的不好,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著作由不得我一个普通读者妄下定论,但我听到的舆论无一例外的夸赞这是一段伟大而动人的爱情,我却始终没有发现——这是一个发生在屌丝、女神、高富帅之间的故事:屌丝电报员不可遏制的爱上了女神,受女神父亲的阻拦,女神最终稀里糊涂的嫁给了高富帅医生,曾经的两情不渝变成了单相思,长达五十余年之久,高富帅医生死后,屌丝逆袭终于抱得女神归,女神问屌丝他们的幸福会多久,屌丝忘记了自己数百个情人,温柔道:“一生一世”。我的故事梗概遗漏了很多的关键细节,比如女神的父亲之所以阻拦,是因为他一心想让自己的女儿成为高贵的夫人,他表面上做着贩卖骡马的生意,暗地里却在贩卖假钞。他用枪逼着阿里萨离开他的女儿费尔米纳,却谄媚的为乌尔比诺和女儿约会牵线搭桥。和他类似的还有学校的修女,因为费尔米纳给阿里萨写情书,修女愤怒的将她逐出课堂,因为乌尔比诺看上了费尔米纳,修女主动成了媒婆。这些都是小人物。真正地主角是费尔米纳,这个“戴着王冠的仙女”在第一次和阿里萨不期而遇时,就彻底改变了阿里萨的人生,而她自己也爱上了这个会写诗的男孩,即使在被迫和父亲远走他乡时,也未曾断绝对阿里萨的热爱,甚至以妻子的口吻询问准丈夫阿里萨能否去参加表姐家的舞会。转折发生在返回故乡后的那个集市,彼时的阿里萨旧情依旧,费尔米纳已经接过父亲手里掌管家庭的钥匙,在和佣人娴熟的穿梭在熙攘的闹市时,遇见了那个从未改变的阿里萨,费尔米纳和她的小伙伴都惊呆了——“一刹那间,她觉得自己上了一个天大的当。”阿里萨勉强一笑,试图和她一起走,但她把手一挥,把他从自己的生活里抹去了,“不必了,”她说,“忘掉吧”。后来的日子里,在父亲、修女、表姐等一切人的劝说下,费尔米纳嫁给了高富帅医生乌尔比诺,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就是女神,费尔米纳。是的,女神和高富帅从此拥有了完美的婚姻,过上了快乐的生活。关于婚姻,出过轨的乌尔比诺医生曾说道:“婚姻中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的关系。”费尔米纳表示赞同,补充道:“还有爱情”。受挫的阿里萨身心俱碎,以至于母亲怀疑他得了霍乱,但霍乱不是相思病,霍乱意味着死亡和永恒,而阿里萨在费尔米纳成为人妻之后,却过上了性福的生活。我认同这是排遣相思之苦的途径,因为相思太苦,所以情人很多,性福很深。当然这一切,也是在阿里萨逆袭成为高富帅之后,也许,如果阿里萨一开始就是亚马逊内河航运公司的董事长,他早已经和费尔米纳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很不幸,我道出了一个不幸的命题,屌丝和女神之间,永远没有爱情。所以,我从来没有为费尔米纳感动过,如果有一点点,那是因为她和我一样不喜欢吃茄子,甚至不喜欢的理由也完全一样。除了费尔米纳,剩余的每个女性我都充满了好感或尊敬。比如阿里萨的妈妈——特兰西托,这个单亲母亲爱自己的儿子远胜于费尔米纳,如果这世界有一个人不嫌你是屌丝,不嫌你丑,不嫌你贫穷,不嫌你无能,不嫌你的一切,那这个人一定是你的母亲,只能是你的母亲。阿里萨失恋了,躺在床上痛哭,母亲心疼了,放下了一切矜持和尊贵,硬着头皮祈求费尔米纳;阿里萨失恋了,无法排遣,母亲撮合寂寞的寡妇,听着两人的释放长舒一口气。阿里萨失恋了,眼里一切都是费尔米纳的影子,母亲去求亲戚,给他找一份远离这座城市的工作,忘记这里发生的痛苦,哪怕自己也见不到他一面。还有费尔米纳的姑妈,因为撮合费尔米纳和阿里萨而被逐出了家门;还有灯塔里的朋友,永远的倾听者;还有比阿里萨小六十岁的的少女,在看到阿里萨和费尔米纳的书信以后,和逝去的爱情一起逝去了,就在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黄昏之恋的蜜月旅行途中。三我对内容摘要唯一不认可的一点是,我觉得这并不是一个带有悲剧色彩的爱情故事,相反,我觉得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爱情故事,每个主人公都得到了自己想得到的东西。费尔米纳既想成为一个贵妇,又想拥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她得到了;乌尔比诺想拥有一个体面而稳定的婚姻关系,他得到了;阿里萨只想拥有费尔米纳,他得到了,甚至还得到了更多。唯一可怜的,是他的情妇们,比如那个被他在肚子上用松油写字,而被丈夫发现丢了性命的养鸽女;那个比他小六十岁,在他蜜月旅行时自杀的少女——貌似和他还有亲戚关系;当然还有他的母亲,在他得了相思病的时候,以为他得了霍乱而寝食难安。这就是霍乱时期的爱情。或者说,这就是爱情。这部小说曾被赞誉“最好的爱情小说”,作者自己也说“这是我最好的一部作品”,但荣誉似乎都是给了这部作品本身,很少有人对里面的三角恋做过多的阐释。或许,很多人也和我一样,觉得这是爱情的常态,并无感动可言。我甚至有一个恶俗的调查想法,如果你是阿里萨,是否愿意在和无数女人的缠绵中,为一个人等待,哪怕是半个多世纪。我恶意的揣测,多数的回答是:我愿意。所以,这是一部好小说,马尔克斯是一个好作家,他只是写了一个爱情的常态,却让无数人为之感动。我的“爱情的常态”论,或许会招来一些人的不满,所以,作为折中方案,我也想到了一点感动,那就是阿里萨和费尔米纳同床时,阿里萨说:“我还为你保留了童子之身”。是的,阿里萨的精神世界仍然为费尔米纳保留了一块处子之地,也唯有在那块土地上,他们的爱情才能完美,相思才能和霍乱混淆,意味着你的全部,直到永恒。

霍乱时期的爱情

爱情对于我来说只是个传说,一直都在听说,却从未遇见过。不知道今生能不能有那样的幸运。其实能不能遇到也无所谓,起码我知道那是存在的。这是我看过马尔克斯的既《百年孤独》后的第二本书,还是很喜欢,一场跨越了半个世纪的爱恋,年轻的时候没能结婚,是因为太年轻,年老了不能结婚,又因为他们太老了,喜欢里面的那一句,不管爱情是什么,在哪里,当它离死亡越近便越真实。本来看到大半部分,从我世俗的眼光看,我并不觉得阿里萨会给费尔米纳幸福。我本身也不喜欢把太过沉迷于爱情的男人,也觉得费尔米纳嫁给乌尔诺比医生是对的。直到小说快结尾的时候,才发现原来不是这样的,要怎么说呢,向他们伟大的爱情致敬。

很好

这本书搁在电脑里已经有2年了, 一直都没读. 对于优秀作品我总有一种偏执的心理, 一定要批出一段专门的时间, 焚香沐浴更衣, 然后一股作气一气看完; 因为读好的作品会让人有体会, 有思想, 有进步. 最好是买实体书, 有种厚重感, 读起来比较入戏. 结果, 可想而知,象我这种浮躁的人, 好东西都扔着没有读过. 《霍乱时期的爱情》我在国内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实体的书, 老头不授权, 最后在网上找到了电子版. 于是我终于把它给看了. 虽然马尔克斯的东西我都满喜欢的, 但我最喜欢的可能还是《霍乱时期的爱情》了. 《百年孤独》是不可否认的宏大, 但是《霍乱时期的爱情》也不失宏大, 而且更具浪漫主义色彩. 故事虽然终于没有发生在马孔多, 叙事依然繁杂琐碎, 时间上更是颠来倒去, 让人糊涂. 故事还是跨越了50多年时间, 人物比起《百年孤独》是少了很多, 主要人物也比较集中. 总之, 它说的只是一个东西, 爱情而已. 但是这本书里的爱情, 似乎都奇怪. 阿里萨和乌尔比诺医生都在看到费尔米纳的一瞬间对她一见钟情, 开始了50多年的爱情长跑. 而费尔米纳则从未弄清她是否爱着他们和为什么爱. 对阿里萨的感情开始是少女对爱情的幻想, 结束的时候是因为对年老孤独的惧怕. 她对于爱情的感受, 更多的是潜意识强加给她的. 她以为那是爱情, 其实是她希望有爱情的感受, 而并非她爱上了阿里萨本人, 所以她在见到阿里萨的时候就中止了, 那完全是虚幻出来的. 而对她的丈夫乌尔比诺医生, 更多的是亲情, 几十年的相伴慢慢变得水乳交融, 共生共息了. 而阿里萨, 这是个可怜的人物. 他的一生完全被作家魔幻了的. 他一生唯一追求的是爱情, 为爱情而活. 他不能没有爱情, 而他的爱情的寄主就是费尔米纳. 于是他的一切就是为了和费尔米纳在一起而准备的, 他所作的一切事都与此事有关. 由于无法再得到费尔米纳, 他溢满的爱情无数宣泄, 于是就派生出了对情人的爱. 他的爱被他用性来宣泄, 而其实这种作法无异于饮鸩止渴. 当最后俩个人终于再一起的时候, 他所作的一切, 便是让他的爱情永恒. 虽然结尾是那样的感人和具有震撼力, 我仍然对阿里萨没什么好感. 虽然这个人对爱情的忠贞如此感人, 然而过激的作法就是变态. 他是个变态的人, 也是个无能的人. 而且是个偏执狂. 马尔克斯把一切极端的东西都加在他身上, 没有让他变的丰满, 而是让他更加单薄. 马尔克斯写的爱情, 都是现实主义的, 他似乎要告诉我们要认清哪些是我们真实的情感, 哪些是我们自己的虚构. 他笔下的爱情都是平民的感受, 庸人的自扰, 然而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够逃离他所描写的人的愚蠢, 不管在拉丁美洲, 还是在亚洲. 到底这部书是在歌颂, 还是在批判, 我无法判断, 但我实在喜欢结尾的震撼. 我只能这样想, 那是次完美的旅行, 有情人终成眷属, 直到永远.

舞于时间之渊

舞于时间之渊 说起来好笑,《霍乱时期的爱情》之所以会出现在我们家的书柜里,是我父亲盲目收集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家全集的结果。而至于父亲喜欢威廉.福克纳这样的细节(恰巧,福克纳也是马尔克斯最喜欢的美国作家),则让我幸运地在书架上找到了马尔克斯的其他几本小说。 人们说起马尔克斯的名字,惯常要冠以“魔幻现实主义”的头衔的。于是《霍乱》便作为作家“最贴近现实”的一部作品,在一定意义甚至超越了《百年孤独》的声誉。第一次看这部小说时,我尚迷恋着《百年孤独》中升天的美女和制作金鱼的上校。我不解:这位拉美文豪,为何放弃那些美丽而迷幻的点子,而要写一部“彻头彻尾”的现实小说? 然而随着我深陷那几十万字编织的世界,我也明白了我的可笑——现实不需要再多奇幻,因为它已经足够美丽,足够神奇。有谁不承认,一个故事最富有魅力的地方,恰恰在于它可以发生在每个人周围? +之一 它其实是个俗套故事来着+ “发生在一个女人和两个男人之间纠缠一生的旷世恋情”。 这是用一句话去概括一本书。这句话同样可以用于大多数国产八点档电视剧和三流言情小说们。那些爱恨情仇的恩怨似乎始终是所有人都不愿意放弃的绝佳主题。 而至于这本书,我只能说,它也是这样,而它不仅仅只是这样。 贫穷,渺小,相貌上也并非有什么特别可取之处——这是主人公阿里萨的初出场,并成为很多很多年之中人们对他印象的总和。然而一场风暴结束了平凡。穿着制服的少女,美丽而略显青涩,如同“戴王冠的仙女”一般,从小电报员眼前走过…… ——这便是最古老的一见钟情。 这次爱情是一场风暴。一场瘟疫。一场战争。或者用作者的话说,是一场灾难。 然而这只是对于阿里萨一个人而言的。爱情的火焰,只灼烧他的皮肤和五脏六腑。爱情让他坠入风暴中央,让他陷入大海深渊。爱情甚至让他有了像霍乱一样的症状:“他腹泻,吐绿水,失去了辨别方向的能力,还常常突然昏厥。” 《霍乱时期的爱情》,有如书名所示,人的情感和地区性传染病是这个故事的两大主题。除了那些现实性的关联之外,还因为它们都是致命的。然而,疾病可以医治,爱情却从没有人可以治疗得好——我不知道是否从这个角度,后者也达到了一种不朽(笑)。 总之,这场感情风暴的最初,阿里萨这条小船行驶得并不顺利。他年轻,并且,爱得不顾一切。那时他能够为了一个人去做任何事。而他也的确做了很多事。他背诗,他写诗,他把诗送给了她——他成功了。 有时我真的希望故事到这里就结束,“穷小子和千金的爱情故事”。然而,然而。 然而每个故事都会有的“大灰狼爸爸”出现了。 于是姑娘含泪跟心爱的小伙子说再见了。然后再过两年真正的白马王子也出现了。然后结局是公主和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 这个时候没有人记得小伙子。 ——噢!他几乎成了反面角色了——成了一个在乌尔比诺医生伉俪的生活中,不时出现的有些阴郁的影子。他没有去打扰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他自己也在一步步走向上流社会。他和她之间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不如说她已经把那些忘记了,她以为他也忘记了。 因为,他们都老了,那都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了。小孩子胡闹罢了。 于是俗套又来了。“其实他并没有把她忘掉对不对。”“她其实和丈夫在一起生活得并不幸福对不对。”“最后丈夫死后,她又跟他在一起了对不对。”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或多或少见过这样的故事。然而,请注意,为了保留大家对于人物的美好幻想,这样的故事多半都发生在“五年后”、“七年后”、“十年后”——刚刚好,韶华不晚,徐娘半老。诚然,的确有当事人都老了的情形,但多半是“相视而笑了尽前缘”了。 一直以为马尔克斯的另一伟大之处,是告诉我们无论是多衰老的躯体都有年轻的灵魂。甚至积年累月的风尘,会让人的心灵更加年轻。于是我们看到了几乎超越人类生理极限的一场爱情长跑。长达五十年的等待。以及两具布满皱纹的躯体的结合。如同两朵枯萎的花堆叠,美不胜收。 我突然想起叶芝的诗,《沉默许久以后》: 沉默许久以后重新开口;不错 其他情人全都已离去或作古 不友好的灯光用灯罩遮住 不友好的黑夜用窗帘挡住。 不错,我们谈了又谈, 谈艺术和歌这个最高主题: 身体衰老意味着智慧:年轻时, 我们曾经相爱却浑然不知。 也许是因为叶芝毕生都在经历一场阿里萨式的爱情。只是他的结局远没有小说里那样完美。另外一首更有名的《当你老了》中他说,“多少人真情假意,爱过你的美丽/爱过你欢乐而迷人的青春/唯独一人爱你朝圣者的心/爱你日益凋谢的脸上的哀戚。” 这便的确是阿里萨的心情了。 无论如何,这场最年迈,也是最年轻的爱情的颂歌就这样唱到了尽头。故事截止的地方是在一条挂着霍乱旗帜的船上。“这条船行到什么时候?” 阿里萨的答案是他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前就准备好了的。 “永远。” 于是到了最后,这依然是一个逃不过“永远在一起”的俗套故事。 【另:倘若当时他有叶芝那样的才华,以这样的诗句,我倒是坚信能够赢得过那位中国诗人,得到那枚由意中人亲手颁发的金制奖章的(笑)。】 +之二 爱情与等待。理想与现实。+ 关于这两个词首先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思辨。 有人说,“等待,适当的等待可以增进爱情。” 另外有人说,“不,只有出于爱情的等待才能做到。” 在这里,我没兴趣就这个问题继续讨论下去。我只想知道,对于阿里萨来说,费尔明娜究竟意味着什么?最初意味着什么?在长达五十年的时间里意味着什么?以及最后,意味着什么? 在阿里萨初遇费尔明娜时,作者有这样的一段描述: “……阿里萨一天四次看着她们来回走过,星期天到教堂做大弥撒出来时也能见她一次。他只要看到那个女孩就感到心满意足了。渐渐地,他把她理想化了,把一些不可能的美德和想象出来的情感都安在她的身上。两个星期后,她成了他心目中的唯一存在……” 我想,从始至终,阿里萨对自己的这位恋人都了解得甚少——这么说似乎不太确切,或者说,阿里萨对费尔明娜的了解,建立在自己所建立起的理想模型上。 对于情窦初开的少年来说,恋人被施加以某种程度的理想化,这是非常常见的事情。与其说是爱情,不如说这具有某种美学上的象征意义。我们看到的是,阿里萨把这种理想化延续到了最后。他的爱情,他的等待,是他长达五十年的灵魂呓语。归根结底,是费尔明娜给了他一个平台,以自己的人生为媒介,构筑一件艺术品——这又同叶芝对莫徳.冈小姐的倾慕有某种相似之处。这种得不到的相思之情,总是能最大程度上激发一个人的创作灵感。 最初阿里萨的理想与现实也许还完美地结合在一起——这取决于一个誓言,或者说一个谎言,这本来就没什么分别——“我始终为你保持着童子之身。” 如果这句话是真的,其情之深之真之切足以让人去建十座贞洁牌坊了。但可惜这终归是一句谎言,一句足够真挚的谎言——一定意义上。 最初的“背叛”是一次偶然。所以他是忠诚的。而之后的那些呢?“哦,费尔明娜,那不算什么,那是情人,就好像吃饭,睡觉一样平常的事情,情人,情人而已。” 你瞧那真的不算什么。她们被他像账目一样详细地记在本子里,25个本子,622个情人。那真的不算什么。有些是露水情缘,有些则是红颜知己。她们有的早已嫁做人妇,有的死于霍乱或者天知道什么病——或者根本不是病,到最后活在世上的只有最后那个,第622个,14岁的女孩子,洛丽塔式的恋情——但请相信,他只是在她的身上看到了你的影子而已。真的。 所有人都说,爱不等于性。性也不等于爱。两者却常在一起纠缠不休。我们认为“性”是丑恶的事物。甚至在这部作品里,“性”的主题往往跟这个城市最黑暗,最惨淡,最见不得人的角落联系在一起。然而它又是最大胆而直接的,直面“爱”的方式。 阿里萨从头至尾将爱与性这两者分开了。或者再“学术”一些,将“理想”与“欲望”分开了。至于前者崇高而后者低下吗?不见得。“理想关乎灵魂而欲望关乎肉体”——难道要救赎,就要“释放肉体而闭锁灵魂”? 如果秉承这样的观点,我也不得不承认,阿里萨没有说错。他始终对费尔明娜保持着纯洁,无论哪方面。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作者本人对待爱与性的态度。根据访谈录的说法,马尔克斯本人的爱情经历也堪称传奇,他与美丽的妻子是真实生活中的一对神仙眷侣——就好像乌尔比诺同费尔明娜一样。又或者只是作者的一种观点罢了,毕竟小说是小说。 而这种观点延伸到生活中,似乎又是另外一番滋味。 我们又有多少人是将理想与现实分开的呢?一方面是理想的崇高和遥远,一方面是现实的残酷。一边努力靠近理想一边一点点向现实平衡。跌跌撞撞地寻找平衡点……这恐怕是大多数人的做法吧。 “因为理想太过渺茫,而只有身边的事情才是真实的。”许多人一定这么想,这么说。 记得漓江版《霍乱》的译者在前言写道,阿里萨的谎言代表着他所谓的爱情到头来的虚伪一面。但是此处,则是人之常情了。 这本不是说教课本,抱着理想一棵树吊死也不见得有多好。只是不同的人生有不同的选择罢了。 很多人把这本书称作“爱情百科全书”,是因为在这里面你能找到各式各样的恋情。高贵而纯洁的。低俗的,丑恶的,畸形的……各式各样。作者既然以公平的笔法去描述它们,那它们便是公平的。 再回到开头,爱情与等待的问题,也是一样的。 无论是放弃等待还是一直坚持,这并非是道德问题,也没有高下。不同的做法都会有不同的意义。 只不过,能经历时间长河的淘洗,剩下来闪闪发光的,往往都是那些有了年岁的东西。 +之三 两个人一场战争,三个人一场舞蹈+ 一个男人,将从后面闪现, 他不会成为我夫君,然而 我们的风云际会, 将令20世纪骚动不安。一位俄罗斯女诗人的诗句,放在这里却同样合适。在书里,“爱情”是同“霍乱”一样的灾难。而“当地知名人士的爱情”,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了那些前尘旧事的化身。 这个小标题是曾经在哪里看过的一篇文章。当即想到的是探戈舞步,其次是轮舞曲(笑)。觉得用来形容微妙的人的关系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阿里萨、费尔明娜、乌尔比诺,这三个人的故事,不也像一首悠长的舞曲,有高潮也有低谷,只是在悠悠旋律中缓缓地移动着步伐,跳向天荒地老。 阿里萨与费尔明娜之间的感情不用多加描述了。他们是这首舞曲的高潮。他们经历了“最初”与“最终”的两个阶段。起初是少年人冲动、朦胧、美好到不真切的初恋,“最终”则是仿佛为了维系最初的幻象,进行的小心翼翼的试探。让他们害怕的除了年纪,还有回忆。他们怯懦地向对方伸出手,不好意思地试探,拥抱,然后在最终接触到的时候变得坦然。 然而我想,真正改变成舞蹈的话,最感动的时候恐怕是当另外两人相拥而舞的时候,他在作着古怪而寂寞的独舞。 至于乌尔比诺夫妻的爱情——这么说的时候我总是有些疑虑。毕竟最初她是个什么不懂的小女孩,于是他便像父亲一样耐心地教她。而到了最后这种关系颠倒了过来,他成了年迈而衰弱的糟老头子,而她似乎还像以前一样年轻——她带着某种快意,却依旧是像母亲一样照顾着他。 而之间呢?之间那漫长的时间呢?那是平凡,琐碎,无聊的日子。伴随着在世俗上的理解增加的是不同与烦恼,以及无休止的争吵、厌倦、分离再团圆。一直对书中印象深刻的是那个关于茄子的片段。从拒绝吃茄子到吃得津津有味,这种啼笑皆非其实在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有发生。最初是婆婆以及丈夫全家的冰冷待遇,然后是关于各种琐事、肥皂、食物的挑剔——这样过往,即便是再深的感情也会一点点消失殆尽,心已被生活磨得没有了棱角。这是所谓“平凡生活的可悲处”吧,但不要忘记,真正的精彩正是从生活中酝酿出来的。 并非是没有危机和裂痕的。即便是乌尔比诺这样的男人,也有过一段难以启齿的偷情。然而到了最后,到了他们都足够老的时候,他们发现能够相互依靠的只有彼此而已。始终只有彼此。 诚然,他们的爱缺乏激情。但那却是始终如一的。这种包涵着理解、容忍和相互关照的夫妻生活,让最初对费尔明娜说“您就像一朵初开的玫瑰”的乌尔比诺,与最后说“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的乌尔比诺真正意义上变成了一个整体。 “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就好像你有多爱我一样。我能够明白你,因为我和你是一样的。 总觉得,在《霍乱》的所有恋人中,这一对是最容易在现实生活中看到的。细水长流,执子之手,相濡以沫……这已经很美好。 已经很美好了。 记得有人曾经问过一个问题,对于费尔明娜来说,这两个人分别代表着什么。 忘记了是谁说的,有的人天生适合做情人,有的人则适合做丈夫。又有人说过,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情人和丈夫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两部分。 我无法评判这种说法的对与错。一方面是美丽的少女的梦,一方面是真正温柔贴心的生活。如同前面讨论过的“理想与现实”一样,这便是每个人必须做出的选择。 只能说,费尔明娜是幸运的,她真的从未错过什么。同时她不知不觉中又错过了许多。马尔克斯说,“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确实如此。 于是这场三人的轮舞终于在平和的氛围下结束。毕竟他们所处的舞台血流成河。 于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是最好的结局。 +尾声+ 船长看了一下费尔明娜,在她的睫毛上看到了初霜的闪光。然后他又看了一眼阿里萨,看到了他那不可战胜的自制力和勇敢无畏的爱。于是,终于悟到了生命跟死亡相比,前者才是无限的这一真谛,这使船长大吃一惊。 “您认为我们这样瞎扯淡的来来去去可以继续到何时?”他问。 阿里萨早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准备好了答案。 “永生永世!”他说。 是的。是的。永生永世。甚至更久的时候。这个故事会一直传承下去,我们毕竟一直无法拒绝这样的故事,不是吗?

混乱

尽管是写爱情,尽管也是一波三折令人叹息的爱情,却总让我一直如坐针毡,一直觉得龙卷风正在酝酿中,不知什么时候就要出现,要刮走这脚不点地的爱恋了…都是《百年孤独》,看得我心有余悸。又,怎么突然又叫我想起《暗恋桃花源》里的“暗恋”了?

书斋心旅

2011-03-12 23:21:09   来自: 伽蘭    这本书读的很慢,开始时的激动都渐渐化为后来便秘似的每次两三页。可以说是时间不整的缘故,也可说是书写的太散的缘故。幸好有随放随读的习惯,不然真不知看过还能记得写些什么。    对于马尔克斯向来敬畏,敬畏的原因很尴尬,我看不懂《百年孤独》。到大学时也是读了4年书的人,结果养成了一个不算好也不算坏的癖好,越是看不懂的书我越是觉得好,那股子神秘莫测、晦涩难咽总会让我着迷不已。比如卡夫卡,比如马尔克斯,比如普鲁斯特,甚至马克思。最后甚至发癫的认为凡是我看不下去的书定是好书,凡是难以读懂的文章皆是值得花费心思苦读的。由此点推,你或许就会发现我性格中特别有意思的一点---什么东西折磨人,我这人就发了疯似的去追求什么。或许是一种逞英雄的心理造就了我,假如你说一万个人都追着看它我或许不会感兴趣,而假如你说一万个人都看不懂,我倒挖了心似的想看上一看。    说了这么多,好像跟主题无关。那么,先让我们来看看,这本书讲了什么呢?其实就讲了两个字--爱情。但是,讲的很玄乎,甚至玄乎的带着很严重的真实,真到你心里的沙粒一样的真。其实看过这书之后我是倾向于没有感觉的,因为作者笔下的人物对于同一个人,一会儿爱了,一会儿不爱了;一会儿觉得生活没意思的像是无尽的折磨,一会儿又备感有趣的跟我们说生活是多么的有趣,你真该好好体味体味。看到最后,我不明白我能够把握住什么了,爱情?对,我把握住了爱情,可是那种似是而非的爱情不会给你我带来任何指引,就像天上挂着的太阳无意于在意你是呆在屋里还是站在太阳下一样。       读着这本书,我发觉这本书真正让我着迷的是它的叙述方式,一种没有心轨的回忆,由一个个点挖着他的心思和那周围的世界。人物从来就不是孤单的存在,和他所生活的生活拉扯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而同时,那些人物又是封闭的,因为无论他的足迹有多么广阔,无论他的心思有多么繁杂,他所能展示的始终是他所能展示的。或许你认为我在说废话,但我感受到的确是就是这样的,小说是一种简化了的生活,某种程度上它借着作者的想象力实现了现实所不能有的跨越,而同时,它也借作者的文字对人物有了严格的活动范围的划定。这在某点上像极了我们的生活,可这些又不是简简单单的展现我们的生活。又可以说是对我们生活的重塑,或者说是对生活中所遇的不满足感的一种再造,而那些再造就是作者想借文字展现出来的文字表达。    文字所表达出的人物性格和故事情节,是作者借力对自己对于当前世界的感受和期待,而那种叙述方式则是作者本身的思维尾线的浅陋抑或完美展示。而俯首捡拾皆成文章这种阅读性来自于故事事件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来自于它和故事的整体发展的主线是一种暗合而不是一种明晃晃的结合。这在某种程度上要求问题是散漫的,像是看到雨后挂在天空的彩虹,或在夏季阴霾落雨的傍晚散步,抑或是靠窗咖啡馆的热腾腾绵延不尽的心事。    浅思及此,偶阅偶得,心赏而已。

waiting

这种等待是不切实际的在等待的过程中他们都发生着变化再次相见 已不是记忆中的样子如果能够重新在一起那必定是两个新鲜的灵魂而且是从未认识过的彼此等待的两个缺口这是个冥冥中的循环无往无际的重复waiting 与 waiting中间改变的只有时间而这时间仿佛从未存在过一样……

书斋心旅

这本书读的很慢,开始时的激动都渐渐化为后来便秘似的每次两三页。可以说是时间不整的缘故,也可说是书写的太散的缘故。幸好有随放随读的习惯,不然真不知看过还能记得写些什么。对于马尔克斯向来敬畏,敬畏的原因很尴尬,我看不懂《百年孤独》。到大学时也是读了4年书的人,结果养成了一个不算好也不算坏的癖好,越是看不懂的书我越是觉得好,那股子神秘莫测、晦涩难咽总会让我着迷不已。比如卡夫卡,比如马尔克斯,比如普鲁斯特,甚至马克思。最后甚至发癫的认为凡是我看不下去的书定是好书,凡是难以读懂的文章皆是值得花费心思苦读的。由此点推,你或许就会发现我性格中特别有意思的一点---什么东西折磨人,我这人就发了疯似的去追求什么。或许是一种逞英雄的心理造就了我,假如你说一万个人都追着看它我或许不会感兴趣,而假如你说一万个人都看不懂,我倒挖了心似的想看上一看。说了这么多,好像跟主题无关。那么,先让我们来看看,这本书讲了什么呢?其实就讲了两个字--爱情。但是,讲的很玄乎,甚至玄乎的带着很严重的真实,真到你心里的沙粒一样的真。其实看过这书之后我是倾向于没有感觉的,因为作者笔下的人物对于同一个人,一会儿爱了,一会儿不爱了;一会儿觉得生活没意思的像是无尽的折磨,一会儿又备感有趣的跟我们说生活是多么的有趣,你真该好好体味体味。看到最后,我不明白我能够把握住什么了,爱情?对,我把握住了爱情,可是那种似是而非的爱情不会给你我带来任何指引,就像天上挂着的太阳无意于在意你是呆在屋里还是站在太阳下一样。读着这本书,我发觉这本书真正让我着迷的是它的叙述方式,一种没有心轨的回忆,由一个个点挖着他的心思和那周围的世界。人物从来就不是孤单的存在,和他所生活的生活拉扯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而同时,那些人物又是封闭的,因为无论他的足迹有多么广阔,无论他的心思有多么繁杂,他所能展示的始终是他所能展示的。或许你认为我在说废话,但我感受到的确是就是这样的,小说是一种简化了的生活,某种程度上它借着作者的想象力实现了现实所不能有的跨越,而同时,它也借作者的文字对人物有了严格的活动范围的划定。这在某点上像极了我们的生活,可这些又不是简简单单的展现我们的生活。又可以说是对我们生活的重塑,或者说是对生活中所遇的不满足感的一种再造,而那些再造就是作者想借文字展现出来的文字表达。文字所表达出的人物性格和故事情节,是作者借力对自己对于当前世界的感受和期待,而那种叙述方式则是作者本身的思维尾线的浅陋抑或完美展示。而俯首捡拾皆成文章这种阅读性来自于故事事件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来自于它和故事的整体发展的主线是一种暗合而不是一种明晃晃的结合。这在某种程度上要求问题是散漫的,像是看到雨后挂在天空的彩虹,或在夏季阴霾落雨的傍晚散步,抑或是靠窗咖啡馆的热腾腾绵延不尽的心事。浅思及此,偶阅偶得,心赏而已。

三个关于爱情的问题

  我读的这个漓江出版社1987年由徐鹤林、魏民翻译的版本,是多年前从旧书市场购买的,我觉得翻译的很好。●费尔明娜•达萨老去之后爱的是哪个弗洛伦蒂诺?  老人的爱情一点也不稀奇,甚至也不令人动心。一辈子守着慢慢变老也好,老去之后重寻伴侣也好,都是平常事。但在这本书中,少女费尔明娜拒绝了年轻的弗洛伦蒂诺;老人费尔明娜最终接受了年老的弗洛伦蒂诺,她究竟是一直“爱着”弗洛伦蒂诺而不自知直到老去才得以确认,还是直到老去之后就像爱上别的什么老头一样,爱上了一个新的弗洛伦蒂诺呢?  我觉得,真正朴实深刻的爱情,不是两个人从一开始就彼此相爱(这太幸运了),并历尽千辛万苦克服重重困难终于在一起;而是两个人彼此充满疑虑,难以确认彼此之间是不是爱情,反反复复叩问内心,累积漫长的时间和无穷的事件,甚至要等到生命之烛燃烧殆尽时才得以印证。前者是偶像剧,后者根本拍不成电影。  这就需要把乌尔比诺医生和费尔明娜的婚姻之类的事情从爱情中排除出去。他俩新婚燕尔,马尔克斯写道:“在这个一直谈到天亮的第一个夜晚,他们什么都谈,就是没有谈到爱,永远也不会谈到它的。但是从以后的情况看,在这方面两个人谁也没有搞错过。”(p169)能在一起谈论爱,毫不羞耻毫无遮掩也绝非逢场作戏的谈论彼此的爱,这其实是不容易的事情,但这对夫妻没有。多年之后乌尔比诺医生临死时“用她在半个世纪的共同生活中从未见过的明亮,伤心和感激的目光,最后朝她看了一眼,用尽最后的气力说出了一句话:只有上帝知道我是多么爱你。”(p45)在我看来,这就好比说:只有天知道我有多爱你,所以我爱你吗?谁知道呢。这个婚姻的一头一尾,足以证明其中没有爱。但是,这类普通婚姻的吊诡之处在于,尽管费尔明娜不爱医生,却仍然会选择他,照样在年轻的时候和他通宵达旦热烈的做爱,和他一起跨国海洋去蜜月旅行,到世界之都巴黎去见人看世界,和他生了一堆的孩子,并姿态高雅地转入家庭生活,努力维持,相夫教子。这是个足够圆满的婚姻——很多年轻人其实并不理解,没有爱照样可以烈火烹油鲜花着锦——当然更多人看来这就是爱,或者说这是升华成亲情的爱,甚至是比爱本身要博大厚重的生活的本质。  但这些统统都没有改变一个事实,即费尔明娜不爱自己的丈夫。就像生怕读者会把他俩的终身厮守误认为是爱,马尔克斯不止一次的提醒着我们他并不爱她;她也并不爱他。特别是在医生死后的第一天夜晚,她好久才睡着,“睡梦中她想念佛罗伦蒂诺阿里沙甚至超过她的丈夫。”但是,少女费尔明娜毕竟也拒绝过弗洛伦蒂诺,那么是否说明她也不爱弗洛伦蒂诺呢?  那是最常常被人说起的段落。少女费尔明娜一度对弗洛伦蒂诺爱的死去活来,某一天在逛街时遇到了他,她偶然的一个念头、一瞥目光,就把曾经的少女情怀消解的一干二净,立刻把热恋中的弗洛伦蒂诺扔进了垃圾箱,她在心里说“上帝呀!可怜的人!”摧毁爱情的有时候不是拒绝,而是怜悯。连她自己都觉得这种激情的突然消失令她恐惧,但其实更令读者感到恐惧。马尔克斯,不,中译本,这里出现了两个词,“兴味索然,自欺欺人”,无比的锋利准确,切开了大多数人都曾经有过的类似体验。我也不陌生,当你看清楚那个你曾魂牵梦绕的人既不是你想象中的样子,相见的场景也从未如电影或书籍中曾描写的那般。原来那是个普通的人,不是神,甚至连一个梦也不是。  弗洛伦蒂诺的母亲特兰西多•阿里沙曾提醒他说:“弱者永远也进不了爱情的王国,并且这是个无情和卑下的王国。”(p69)这句话并不全对,因为,强者也未必进得了爱情的王国,因为那种无情和卑下永远超出你能想象的极限。只要你还仍然爱着并渴望得到对方。  所以,至少在他们的少年时代,费尔明娜对弗洛伦蒂诺的简单的爱意,不仅不能说服她,也不能说服我。她的确也需要用一生的时间来思考少女时的萌动,来确认当初那浅薄的爱意最终的深度和性质。如果她的确不爱,那么无论弗洛伦蒂诺做什么都将无济于事。马尔克斯不时地提醒我们,也提醒她,她对弗洛伦蒂诺仍然不能忘怀。她厌恶他、害怕见到他,觉得他带给她恐惧和颤栗。然而,她又发现自己无法忘记那段短暂的少女梦想留下的他的声线、琴音、甚至味道。马尔克斯写道:“当她以为已经把他从自己的记忆中完全清除的时候,他却出其不意地重新出现了,成了她怀念的幽灵。”(p237)还有,“她自己并没有发现,若没有弗洛伦蒂诺•阿里沙,她从家里到学校的每一步,城里的每一个地方,流逝的每一个时刻,似乎都是不存在的。”(p140)这些是费尔明娜用来确认自己爱的证据,就像轨道一样瞬间将她送回到多少年之前的某个瞬间。  如果不是马尔克斯反复的提醒,我确实会认为,老年的费尔明娜爱上的弗洛伦蒂诺,只是生命中出现的另一个老头子,和那些老年之后需要找个伴侣相互照顾才生活在一起的人没有什么不同。从某种意义上说,那个年轻的弗洛伦蒂诺的确已经消逝了,老年的他几乎就是另外一个人。但是,费尔明娜在老去之后接受了他,又的的确确和她记忆中他的感觉、味道、记忆等有深刻的关系。她爱上的是同一个人,也不再是同一个人。●弗洛伦蒂诺•阿里沙花了一辈子的爱是真是假?  多年以来,我一直把爱情看作是电光石火的瞬间,就好像在无边永恒的黑暗中,突然有人擦亮了一根火柴,随即熄灭。这种转瞬即逝特别珍贵,因为,你必须在这个瞬间借助亮光从黑暗中看清那个擦亮火柴的人的面庞,必须从面庞上双眸里映射的影子中看清自己。等到微光熄灭,爱意消逝,而你如果做出了选择,就会是一辈子的选择,今生今世你就要靠这个瞬间的光亮来支撑这个爱情的信念。你会在回忆中不断的返回这个瞬间,重温那短暂的光亮,回忆对方当时稚嫩的面庞,并总想从自己身上摸索出什么来重新擦亮那根永不可能再点燃的火柴。那个瞬间永不再来,但我们常常把对这个瞬间的回味称之为爱。  读了弗洛伦蒂诺以爱之名的一生,我仍然不承认我对爱情的看法是错的。因为古往今来、书籍银幕、传言亲见,我已经见惯了爱情的似有似无、转瞬即逝。可马尔克斯也一定不会错,弗洛伦蒂诺漫长的一生绝非虚妄。他带给我的疑问也正是如此,他怎么能爱一个人那么持续?又如何做到在那么衰朽的年纪,仍然可以爱,并且可以确认自己的爱?  我读的这个版本是八十年代出版的,书前中国人写的序言把弗洛伦蒂诺偷情、敲寡妇门这种事情斥之为无耻堕落。现在看来,这并不算什么。弗洛伦蒂诺尽管阅人无数,却只有极少是偷情,因为他没有婚姻,所以与那些婚后出轨的人(例如乌尔比诺)相比,他基本上没有道德问题。他需要那些寡妇、情人,是因为他并非始终能够确认自己对费尔明娜的爱。有好几次,他都认为忘记了费尔明娜,靠的恰恰就是这些风情各异的情人。更重要的是,情人们葆有了他作为男人的一切,使他始终作为一个真正的男人在活着。马尔克斯写道:“由于缺乏一个心爱的女人,他害怕地想同时跟她们所有的人在一起,即使在他最困难和难过和难过的日子里,他仍与多年来的那么多情人保持着一丝哪怕是很微弱的联系,他一直跟踪着他们的生活线索。”(p288)他的一个情人的帐子上有一行字:不忠诚,但不背信弃义。(p289)这简直是情人们最好的诺言了,也是弗洛伦蒂诺毕生的写照。当然,对这句话可以有多种理解,在我只是去意会就足够了。  就偷情这一点来说,和弗洛伦蒂诺相比,乌尔比诺医生则可怜的多。一个连偷情都不会的男人,实在可怜的紧。马尔克斯用了全书最戏谑最不堪的语言来描写医生唯一的一次出轨。“上衣依然扣着可以少费点事,金怀表放在背心里,鞋仍然穿着,一切都戴着,心神恐惧地做爱,心里想的是尽快走掉……他有他的规定:做爱的时间正好是日常完成一直静脉注射的时间。”(p263)极尽猥琐之能事。一个男人在床上和床下的表现可以完全不同,但他骨子里的气质和风度却往往是难以掩盖的一致。以小见大这种事,在这里最适合不过了。乌尔比诺医生尽管出身优越,教育良好,长相英俊,是典型的高帅富,可他却是个不懂得爱,不懂得做爱,也不懂得偷情的可怜虫。也正是从这一段描述起,我才真正感觉到费尔明娜嫁给他真是令人扼腕的遗憾。  把情人的问题从弗洛伦蒂诺身上择清楚之后,我反而大概能理解他对费尔明娜的爱了。马尔克斯写道:“有很多次,每当他和一个女人在一起的时候,他都会认为自己已经忘记了费尔明娜,但事实上并没有。不仅没有,反而越加越烈。” 正是通过与情人之间的相处、对比、试金,他才能一次次确认对费尔明娜的爱。就像很多人其实是通过与自己的配偶的相处、对比、试金才确认了对另一个人的爱。当然,如此种种,皆是心事,不是用道德逻辑可以解释的。假如马尔克斯把弗洛伦蒂诺写成一个为了费尔明娜终身禁欲的人,那他不仅不可亲不可爱不可信,而且一定是个傻子。  所以,我仍然相信爱只是瞬间被见证的那个东西,只是对弗洛伦蒂诺来说,他可以用一生的时间,通过各种方式来回味、验证这个瞬间,至于那个东西本身是否还存在,已经不再重要。●阿梅里加•比库利亚为什么自杀?  如果你会记得电影《情人》里,梁家辉与他的小女友在街边简陋的小屋里翻云覆雨,任凭阳光透过百叶窗在他的背部留下明暗相间的斑马纹,那么在这部小说中,你也一定记得弗洛伦蒂诺14岁的女友阿梅里加躺在船舱的床上,他们做爱的午后,阳光同样透过百叶窗在她赤裸的身体上留下虎皮一样的花纹。对我来说,这是一种愉悦的美,而且,如果头顶上再有一个老式的电扇吱吱呀呀着转动,那就更美了。  她是弗洛伦蒂诺最后的情人。但是,当他得到费尔明娜之后,仍然毅然决然离开了她,就像离开他所有的情人。当阿梅里加偶然知道这一切后,就自杀了。这种热烈的悲伤和热烈的美,让我在阅读到全书结尾时突然不能释怀,令人难过的是,弗洛伦蒂诺尽管也觉得心痛受煎熬,却也轻描淡写般的将这段记忆抹去了,似乎那个少女是一个不相干的人。这位14岁少女的死干扰了我的阅读体验,令弗洛伦蒂诺的爱情蒙羞,让他与费尔明娜在霍乱期间那永恒的漂流变得不再圆满。  在我还读不懂爱情小说的年纪,我就为《美狄亚》《卡门》中描写的嫉妒而悲伤。还有,因为我自小听惯了《阿莱城姑娘》的美丽组曲,特别是那段有名的长笛小步舞曲,却在多年之后才读到都德的原著,才知道这也是一个嫉妒的故事,我曾伤心的一度无法继续欣赏那两组动听的芭蕾舞曲,太悲伤,太悲伤了。在这部小说里,马尔克斯依然写了满纸的悲伤与死亡。但是,弗洛伦蒂诺与费尔明娜的悲伤是为了成就最大的幸福,他与她的漂流与死亡也终将不会是死亡而是极乐。所以,这本书真正同时带给我热烈的悲伤与死亡的,唯有14岁的阿梅尼加。她一准也是死于嫉妒,死于失去他的嫉妒。她一定很清楚为什么弗洛伦蒂诺会这样做,她一定在发现弗洛伦蒂诺那些信件后被彻底感动了,也嫉妒到极致。  如今,我们生活在一个萝莉和大叔共谋,并一同为群众创造娱乐的年代。我们太受纳博科夫那本小说的影响了。但是,如果一个女孩真的爱上一个年近衰朽的老人,那会是一种怎样伟大的爱呢。因为他已经不再拥有肉体的魅力,而且离坟墓只有一步之遥,她希图得到的更不会是金钱和财产,所以,她爱的是他的灵魂,爱他在她情窦初开的年龄向她打开了一个神秘而深邃的世界。  阿梅里加的的确确爱弗洛伦蒂诺,所以在得知真相后,她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死去。其实,阿梅里加是弗洛伦蒂诺年轻时候的幻影,是弗洛伦蒂诺失恋后可能会走的另一条路,那就在得不到爱情之后选择死亡,而唯一的不同就是,弗洛伦蒂诺还可以花上五十年的时间来得到费尔明娜。而阿梅里加再也无法得到他了。她是全书中唯一令我感到彻底悲伤的女人。

霍乱时期的爱情

  标题的重点是“爱情”,主要线索也是弗洛伦蒂诺·阿里沙和费尔明娜·达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爱情。可是看完之后却没有内心却没有留下多少爱情的印迹。  这与其说是两人加上达萨的丈夫乌尔比诺的关系,倒不如说是这半个世纪的人、事、环境的变迁。  小说以三个人为主加上其他人物的事,表现出这苦难的拉丁美洲大陆的缩影。战争、瘟疫、政治斗争的风云变幻。有些古怪的是此书没有魔幻情节,但看得令人头昏目眩,有着一种神秘的意境,阿里沙和达萨可以说是男女情感关系中的爱与情的代表,一个算是坚贞,另一个则放荡。但两人对情感似乎又无比的纯洁,最终两人殊途同归,在树起霍乱旗帜的船上(可以象征着外界的纷繁复杂)走向永远,那结尾处的“一生一世”真令我“胆寒”。这种爱情委实太伟大了,伟大到正常人无法消受,我想这就是人类之所以在这混乱残酷的世上能够存在的原因吧。

love, let's fight!

你被甩了,而且处境不妙。第一个不利条件是现实有效的接触太少——两年的时间只有通信,输入记忆的只有正数据(对方所有品行前都加上最高级的褒义修饰语,来不及删除或逆转感情色彩);第二个不利条件是game over的速度太快:脑中一闪而过的念头不晓得用哪个时间单位计算,命×1不算,还不能连版——甩你的人结婚了,而且别自作多情,“忘却伤痛”“填补空虚”不在她/他结婚的一百零一条理由(据本人总结,马尔克斯列举了五条条理由,最重要的一条是:到了年龄的槛上,费尔米纳二十一岁了)内。因为上述原因,你很不甘心,发誓要把面子挣回来,action。根据胜负概率统计,胜算与自己的预期寿命成正比,与对方配偶的预期寿命成反比,时间≥半个世纪。这场伟大战争该怎么打?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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